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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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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级民商法於骁东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ion Social Responsibility)自20世纪初由西方学者提出以来,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众说纷纭,似乎从来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统一的界定。企业社会责任需要法律进行哪些规制,在我国并没有明确。本文试图通过对现有资料的整理,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提供一个参考。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因和途径作简单梳理,重点在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问题,搜集了学者的众多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综述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学术界一直从多种角度进行探讨和刻划。有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①。有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乃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②。还有学者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在本质上是特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对企业的客观要求,表现为社会对企业的期待,是企业对社会承担的义务,包括守法、做好企业本身和对社会的道义承担”③。也有学者专门从法律意义上对企业社会责任提出定义,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积极的责任,是作为社会组成部分的具有营利性的企业在衡平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谋求和谐发展的基础上,除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外还负有的、旨在维护和促进公共秩序、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义务”④。也有法学者直接指出,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法律概念,但其实质是一种成为责任的企业义务,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衡平,其逻辑基点是对企业营利性的维护。⑤还有学者结合我国国情,较为具体地作了归纳:“在我国是指企业要在对所有者负责、追求利润目标的同时,还要对员工、用户、伙伴、社区、政府等利益相关方负责,对自然环境及子孙后代负责”⑥。

西方学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也有诸多争论。有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有义务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作出相应的决定,以及采取理想的具体行动”⑦。有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决策和行动的采取,至少部分地要考虑企业直接的经济和技术利益以外的原因”⑧。有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与组织对特别问题的决策结果有关,决策要达成的结果应对利益相关者是有益而不是有害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关注企业行为结果的规范性、正确性⑨。还有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不仅仅要承担经济和法律方面的义

①刘俊海于2009年6月18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徐建国际报告厅所作的题为《我国公司社会责任运动中的若干争点问题》的报告。

②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经济学与法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2

③史济春,《论公司社会责任:法律义务、道德责任及其他》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④林艳琴《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解读》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⑤吴凡《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⑥王名《企业社会责任的多重内涵》检察日报2007年11月13日第四版

⑦Bowen,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Businessman New York Harper & Row, 1953

⑧David An Approach to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Stanford Law Review, 1979

⑨Edwin, Epstein The Corporate Social Policy Process Beyond Business Ethics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and

务,而且还承担着其他社会责任⑩。也有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遵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因此,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主决定其履行与否的责任之和11。

综合各家观点,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大致可以作出归纳:一是对雇员的责任,二是对消费者的责任,三是对债权人的责任,四是对环境和资源的受益人的责任,五是对所在社区的责任,六是对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的责任。12

二、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理由

关于企业是否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存在两种争论,传统的观点是反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当时有学者认为,企业管理者只能作为企业股东的受托人,其权力应本着股东是企业的唯一受益人之原理而创设和拥有,股东的利益始终优于企业的其他潜在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与其相对,现代经济观则认为,唯有力争牟利、遵守法律、重视伦理并乐善好施的企业,才能称为真正对社会负责人的企业13。当今,承认企业应负社会责任的观点已经成为主流。有学者较为系统地表述了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一是强化社会责任在于公司的社会性,即公司的本质是社会性的,这就决定了公司必须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二是企业占领市场份额的一个经营方略,它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诚信度、改善公司的社会形象、预防公司的公关危机;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筹资成本;有助于吸引有社会责任消费理念的消费者。三是具有推动社会权实现的意义,在任何一个和谐盛世,作为人权的政治权利、民事权利和社会权都应该是兼备的,作为人权的社会权的实现,光靠政府是不够的,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帮助政府解决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有利于推动社会权的实现。四是有助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社会不和谐的主要因素,在经济层面上很大程度上还是企业、商人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些冲突,倡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解决这些冲突的途径之一。14关于法律层面的理由,在第四部分阐述。

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途径

关于企业如何承担社会责任,有学者认为,一个是弘扬社会责任理念;第二个完善社会责任制度设计;第三个积极推进社会责任实践。社会责任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制度设计,更是一种商业界的自觉地实践。15也有学者归纳为:1、加强立法建设,通过法律机制规定公司对于社会的责任义务;2、建立公司社会责任评价体系;3、积极引导和舆论宣传。16还有学者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途径进行了层次的细化,首先,法律的规定是每一个企业必须遵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veness 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 1987

⑩McGuire J.B. Sundgren A Schneewe i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Firm Financial Performance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1988

11Carroll, A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Evolution of a Definitional Construct Business and Society, 1999

12王玲《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性质、特征和内容》法学家2006年第1期

13Carroll, A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Evolution of a Definitional Construct Business and Society, 1999

14刘俊海于2009年6月18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徐建国际报告厅所作的题为《我国公司社会责任运动中的若干争点问题》的报告。

15刘俊海于2009年6月18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徐建国际报告厅所作的题为《我国公司社会责任运动中的若干争点问题》的报告。

16程鹏璠、张勇《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综述》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2月

守的社会责任的底线;进一步,企业既要真心维护消费者利益,又要坦诚与合作商联合;更高一层,企业支持政府的社会公益活动、福利事业、慈善事业、服务社会也是其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17

四、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

(一)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法律规制的原因

之所以要由法律来规制企业社会责任,学者意见大致可以归纳如下。首先,企业社会责任较多地被理解为是道义上的责任,但由于企业的逐利本性致使道德约束经常失效的情况下,就会导致要用法律对企业进行规制,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由道德性走向法律性的趋势的必然要求18。其次,承担社会责任需要投入,这种投入在短期来看意味着企业收益的让渡或削减,企业在直接利益的驱动下无法自发认识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需要法律的介入19。此外,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是由中国国情决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企业社会责任日益受到广泛的重视,许多国家已经逐步针对企业社会责任制定了法律,这必然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提出更高的要求20。

还有学者从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冲击角度,阐述中国加快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的必要性,同时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的优越性,它一方面可以避免国家直接干预的负面效应,另一方面能够更好的通过法律方式确认企业与社会之间的法律关系,协调企业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21

也有学者从经济法的角度,认为国家干预经济理论为企业社会责任观提供了理论支撑。这是因为,自由放任的经济理论排斥企业社会责任,企业普遍强调经营绝对自由,不能容忍任何社会约束,而企业社会责任本质上就是对企业自由的约束,与自由放任的经济思想格格不入;企业社会责任暗含着一个理论预设,即国家应当适度干预社会经济生活,以解决市场在保护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利益上的失灵,国家公权力介入企业经营活动,乃是导致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直接原因。22

(二)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法律理念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认知程度不高,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认识不足,企业本身对社会责任标准的适应能力较弱,政府对企业实施社会责任标准的支持不够;在法律实施方面,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立法工作滞后,企业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在具体实施的力度和程序方面也存在问题。23也有学者认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的问题在于:一是规制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缺乏系统的结构支撑;二是我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过于

17王名《企业社会责任的多重内涵》检察日报2007年11月13日第四版

18龙新、王福生《和谐语境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上海商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19吴凡《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20林艳琴《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解读》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21吴凡《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22熊俊《企业社会责任观的法理分析——一种经济法视角考察》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6月第2期

23周俊,《论企业社会责任及其法律规制》南京师范大学2006年

原则化;三是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完善。24还有学者指出,我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立法中,存在企业责任与社会责任界分以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对政府的责任的区分方面存在模糊和不清的情况。25有学者特别提出在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方面问题:一是企业法中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济责任的位阶问题;二是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责任与道德责任的协调问题;三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问题。26

(三)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的国际参考

各国实施企业社会责任的方式也具有参考价值。公司企业法方面,美国立法上主要采用的是许可型立法,即管理者被赋予权力“可以”考虑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在康涅狄格州则采用了强制型立法,在公司法中要求管理者“应当”考虑非股东相关者的利益。27《英国公司法》里有关于董事会考虑的问题应该包括公司全体职工的权益和其他成员的权益的规定。28德国的立法则要求企业的监事会必须有一半成员为职工代表,董事会则至少有一名职工代表,这一法律规定首先适用于煤矿业和钢铁业,后逐步适用于所有规模较大的公司。29德国的这种模式曾被欧盟看好并试图在欧盟其他国家推广,但最终由于成员国没有达成一致而没有变成欧盟的法律。荷兰公司法也规定了职工对公司的参与,但与德国不同,荷兰公司监事会中并无职工或工会代表的位置,按照规定,荷兰职工参与主要通过工人理事会进行。工人理事会有权推荐监事的候选人,有权否决监事的任命,有权在任命董事会成员之前被事先征求意见,对于监事会人员可以行使否决权。30

在其他法律构架方面也有对我国有所启示的地方,美国在慈善捐赠立法方面,制订了关于慈善捐赠减免税收的法规来从经济激励上推动企业形式社会责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而在我国,由于慈善捐赠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缺陷,使得捐赠免税政策作用下降,无法发挥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促进作用。31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西方法院在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往往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裁决,是值得我国司法机关借鉴的。另外,德国、瑞典、日本的官方消费者保护机构形成了完成的运作体系,对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行政保护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32

还有学者对比分析了中外企业法律规制的共性,指出企业社会责任已经超越了生产行为守则,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从劳工权益延及其他,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者主要是跨国公司。进而认为,发展中国家应积极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我国立法应体现企业社会责任的最新内容,企业社会责任必须建立在外部治理的基础之上,强调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也必须考虑企业的经济追求。33

24张宏伟、王亚媛《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法制与社会2009年8月

25吴凡《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26赵龙《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解读》科技创业月刊2007年第1期

27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经济学与法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2

28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经济学与法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2

29Henry Hansmann, Yale Law Scholl, and Reinier Kraakman, Harvard Law Scholl, The End of History of Corporate Law.

30龙新、王福生《和谐语境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上海商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31龙新《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兼评公司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32龙新《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兼评公司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33周敬之《论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则的共性及对中国的启示》全球视野2009年第6期

(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构建

该项为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研究的落脚点,学者对此提出了较多的建议,值得参考。有学者认为,可从三方面下手:一是完善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和司法的力度,完善公司治理和监督制度,强化对公司管理层决策及企业行为的制衡,在劳动和环保方面,明确市场准入的具体条件;二是建立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鼓励和保障企业的逐利动机和行为,通过法律和政府的引导,完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激励措施;三是引导企业参与社会责任标准认证,在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由非政府组织出面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认证和审核机构,从社会、经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各个方面,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给予客观的评估和审核,并定期公布评估结果,使之成为权威的参考依据。34有学者指出实现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可从三方面完善,一是以原则性立法定企业的法律责任;二是将日益明确的社会责任内容通过立法的形式予以颁布,强制企业执行,一旦违法就要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法》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内容的法律规范。35

有学者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的法律基础在于企业社会责任由道德性走向法律性,要建立与我国相适应的企业法律责任的法律、规制和机制。一要制定与健全与企业社会责任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要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的惩罚制度,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三要建立政府与企业的“双向互动”机制;四要各种社会组织共同促进、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36也有学者从另一个相反的角度理解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正从法律底线走向道德理想。该学者提出,应构建企业社会责任由法律约束通向道德规制的桥梁。一方面是通过外部径路,即法律对“社会契约”的维护,认为道德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虽没有法律约束力,但仍可以产生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而法律可以通过“社会契约”赋予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以“硬约束力”。另一方面市通过内部径路,即法律对“公司治理”的完善,认为法律应当从社会责任的价值目标出发了完善企业的内在治理结构,是企业超越狭隘的自我利益,确立承担社会责任的价值目标,促使企业实现道德责任的“自我管制”。37实际上,不论落脚点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上,其实质并无不同。

还有学者提出了如下的建议:一是要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认证体系;二是要使道德框架下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三是要在规制上实行“软硬兼施”,即一方面依靠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硬法,一方面依靠公共政策、民间规则、专业标准和交易习惯的软法来共同规制企业社会责任。38

还有学者对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制度提出若干设想:其一,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主体地位,为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有必要在其他规制企业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主体地位,或者专门制定一部《企业社会责任法》;其二,丰富企业社会责任的各项制度,可以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成功经验在企业治理结构中引入其他相关制度,促使企业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履行社会责任;其三,统一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取向,我国与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的内容分散在诸多法律中,必须统一它们的价值取向,体现社会利益本位的观念;其四,强化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监督,应主要依靠国家机关,从外部督促

34史济春,《论公司社会责任:法律义务、道德责任及其他》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35龙新《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兼评公司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36龙新、王福生《和谐语境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上海商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37张艳芳、陈立军《企业社会责任:从法律底线走向道德理想》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5月第3期

38徐海燕《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视角探析》当代经济2008年第12期(下)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39

有学者针对企业社会责任立法提出相关建议,一、坚持社会利益本位的概念,统一价值取向;二、在企业组织法律中确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基本原则,合理设计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各项具体制度;三、立法中充分运用激励性法律规范,促使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四、在立法过程中,可以以强制性规范和指导性规范分别规定企业的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40还有学者特别针对国有企业,提出了国企社会责任的实现机制:一是要确立国企社会责任实现的“二元机制”,即除了法律控制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之外,道德控制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二是国企社会责任界限要法定化,即将国家的社会责任与国企的社会责任进行适当的、合理的分化,解决“企业办社会”的问题;三是资金保障要制度化,必须使国有企业真正有能力来履行其社会责任,即用制度的形式对物质条件加以保障,防止国企在承担社会责任时力不从心;四是明确董事为公司制国企社会责任的主体,因为董事处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中心地位,是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的首选主体;五是国企社会责任监督主体要立体化、体系化,政府居第一位,居第二位的是国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再次才是离企业核心较远的社会公众;六是要建立国企社会责任的评价方式,应逐步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对企业实现的社会目标加以评价。41

【主要参考文献】

1.史济春,《论公司社会责任:法律义务、道德责任及其他》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

学版),2008

2.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经济学与法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2

3.林艳琴《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解读》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

2期

4.龙新《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兼评公司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盐城工学院

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3期

5.龙新、王福生《和谐语境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上海商学院学报,2008年第1

6.吴凡《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7.林艳琴《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解读》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

2期

8.熊俊《企业社会责任观的法理分析——一种经济法视角考察》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报 2005年6月第2期

9.周俊,《论企业社会责任及其法律规制》南京师范大学 2006年

10.张艳芳、陈立军《企业社会责任:从法律底线走向道德理想》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

会科学版) 2009年5月第3期

11.徐海燕《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视角探析》当代经济 2008年第12期(下)

12.张宏伟、王亚媛《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法制与社会 2009年8月

13.王玲《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性质、特征和内容》法学家 2006年第1期

14.Henry Hansmann, Yale Law Scholl, and Reinier Kraakman, Harvard Law Scholl, The

End of History of Corporate Law.

15.Bowen,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Businessman New York Harper & Row, 1953 39薛金波《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现状及立法完善》世纪桥2006年第12期

40张宏伟、王亚媛《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法制与社会2009年8月

41翦继志《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现机制的法学思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16.David An Approach to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Stanford Law Review, 1979

17.Edwin, Epstein The Corporate Social Policy Process Beyond Business Ethics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an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veness 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 1987

18.McGuire J.B. Sundgren A Schneewe i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Firm

Financial Performance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1988

19.Carroll, A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Evolution of a Definitional Construct

Business and Society, 1999

20.Carroll, A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Evolution of a Definitional Construct

Business and Society, 1999

XX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XX公司社会责任 一、公司治理制度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自20xx年集团组建以来,公司把公司治理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起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为主要架构的系统科学的规章体系。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执行、经营管理、有效监督等权力制衡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实现了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公司发展 20xx年,公司围绕改革、创新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营销策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开展自主创新,注重财务预算和成本考核,强化公司防御和控制风险能力,促进了公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增长。 20XX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XXXX万元,公司利润总额XXXX万元 三、产品管理 公司一贯秉承“以质量保生存,以质量树品牌,以质量求效益,以质量促发展”的质量方针。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生命,严把产品质量关,建立产品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料控制、技术保障、生产过程控制、销售环节控制等各个环节加强质量控制与保证,为客户提供放心产品。公司先后被评为百强企业、重点企业、AAA级资信企业。产品先后被评为XX名牌产品。 四、人才培养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实施了招贤纳士、引进人才的措施,对引进

的人才为其解决配偶的工作、住房等,让他们切身感受到我们的工作是诚心诚意的,来的高兴、干的满意。通过这一措施,这几年我们从全国各地引进了多名有大专以上学历、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200多名,为企业的科技创新及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 公司组织实施各类在岗培训400余人次。并鼓励职工走自学成才之路,目前已有多名职工取得大、中专毕业证书,并且大胆使用人才。近年来,已有10余名人员走上中层管理岗位,20余名走上技术管理岗位。这些工作的开展,为公司的发展增添了活力。 员工是企业最大的财富,员工在目前社会条件下过得很艰辛,公司从关心和保护员工的根本利益出发从严管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又非常重视关心员工生活和思想。公司为了解决员工的住宿问题,给员工创造一个家的温暖,前后投入XXXX多万元,新建3幢高层公寓楼给员工居住。每年春节,公司领导层都会对全体员工进行慰问。 五、环境保护 公司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注重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的职责,积极践行环境友好及资源节约型发展。 将环保管理纳入企业的管理体系,深入产品生产各个环节。首先,公司在各部门中加强宣传,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环境意识。其次,将环境管理指标落实到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建立起从企业高层、中层到班组基层的目标责任制,形成管理网络,及时通报各部门产排污情况,做到责任到位,奖惩分明,真正把环境保护和环境理念深入到每个员工。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行无纸化办公,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公司积极引入财务电算化、ERP管理、内部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完善OA办公系统,实现办公无纸化,不仅节省了纸张耗费、通信费用和邮寄费用,而且也减少

企业社会责任文献综述

有关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文献综述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是21世纪以来经济学、管理学等诸多学科共同研究的热点问题。国际社会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已经从号召转变为一种具体的行动。近 年来,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本文主要对有关企业社会 责任的理论观点、内容及与企业绩效关系的文献进行整理归纳。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界定 美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Olive Sheldon,1924)在其著作《管理的哲学》中最早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企业社会责任是基于当时出现的一系列 社会矛盾与西方经济活动的问题, 诸如贫富分化、社会穷困,尤其是劳工问题 和劳资冲突等而提起的。随着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两者之间的矛盾 依然存在,企业社会责任逐渐成为研究焦点之一。然而,到目前为止,国内外 关于社会责任的内涵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 (一)国外主要观点 当前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都达成了初步的共识,但是 不同的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具体包括什么,具体责任之间是否有层级关 系等持有不同的观点。而在此只提出具有代表性的国外观点。 1、同级观。在这种观点下,一部分学者认为企业应履行的具体社会责任没有主 次之分,是并列关系。Eells & Walton(1961)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当企 业在与社会领域发生互动而产生的问题以及治理企业与社会关系的道德原则”。麦克奎尔(Mc Guire,1963)认为,“社会责任的观点假定企业不仅有经济和 法律责任,同时有超越这些义务的社会责任”。阿齐?卡罗尔(Carroll,1979)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还包括道德责任和慈善 责任。而J.J.Brummer(1991)又进一步把企业责任划分为经济、法律、道德 和社会四种责任,其中经济责任是指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责任;法律责任是指为法律规定的企业义务;道德责任则包括企业就其性质和可能的后果具有 充分的理解能力,对人类福利具有重大影响力及有能力对行为及其后果加以控制;社会责任是企业行为低于社会要求的标准,及引起的后果,应受到惩罚。斯 蒂芬?P?罗宾斯则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超过法律和经济要求的、企业为 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 2、层级观。在此观点下,一部分学者认为企业履行具体的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 层级观念,以著名的金字塔模型为代表。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阿基.B.卡罗尔(1979)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社会在一定时期对企业提出的经济、法律、道 德和慈善期望,并形成金字塔形状。底层为企业的经济责任,也是企业最基本 的社会责任,指企业首先负有生产、盈利和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责任。第二层为 企业的法律责任,即企业需要在法律要求下履行其经济使命。第三层为企业的 道德责任,包括道德标准、规范,反映了股东、员工、消费者和社区关心公平 公正的期望,以及对利益相关者道德权利的尊重和保护等。顶层为企业的慈善 责任,即企业自愿开展行动或者项目来促进人类福利的发展,体现了社会要求 企业成为优秀企业公民的愿望。

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进展及启示

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进展及启示 王昶周登 2012-12-18 10:12:55 来源:《华东经济管理》2012年第3期摘要:半个多世纪以来,企业社会责任一直是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之一。通过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研究成果的梳理,本文首先回顾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演变历程,然后系统地介绍和阐述了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方法、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企业社会表现与企业绩效等方面;最后,本文根据现有研究成果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整合模型,并对未来的研究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演变,概念定义,评价方法,企业绩效 一、引言 自1953年哈佛研究者Howard Bowen提出“商人的社会责任”概念而来,引发了世界范围的争议。即使到了70年代末,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还依然被商业界嘲笑为一个笑话和一个矛盾(Lydenberg,2005)。直到90年代末,CSR的思想才被政府、公司、非政府组织及个人消费者普遍认可。目前,接近90%的财富500强企业不仅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其组织目标的基本要素,还每年公开披露公司CSR履行情况,并积极推动全球性企业社会责任运动(Boli和Hartsuiker,2001)。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相对滞后,直到2006年被视为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元年。企业社会责任现已成为学术期刊、报纸,甚至人们日常谈话中出现频率最高的热门术语之一。

综观国外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文献,目前国外研究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CSR的概念与维度、CSR的评价方法、CSR的影响因素以及CSR 与企业绩效等几个方面,本文将对此进行评价。 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演变历程 (一)20世纪50-60年代:CSR概念提出阶段 多数研究者认为,Bowen(1953)是真正第一次尝试将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理论化。Bowen的《商人的社会责任》认为,商人的社会责任是指按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向有关政策靠拢,做出相应的决策,采取理想的具体行动的义务[1]。然而在奉行股东利益到上的时代,Friedman(1962)提出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为股东创造价值,CSR是威胁到自由企业社会基础的破坏性学说。在而后的二十年中,就企业是否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学术界展开了很多讨论,如Fitch (1976),Murry(1962)对于Bowen提出的CSR的内容和过程进行了补充和发展,而Levitt(1958)则对Bowen文章中的基本假设的有效性提出了挑战等。这一时期的研究更多侧重从企业伦理视角探讨商人或企业要不要社会责任,但并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Keith Davis,1960;Eells和Walton,1961;McGuire,1963)。 (二)20世纪70年代:自身利益框架阶段 “自利”理论框架出现在20世纪60至70年代,研究者们研究的视角开始转向探讨企业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Wallich和McGowan(1970)在《企业社会政策的一种新解释》一文中指出,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与其社会表现

浅析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

浅析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 论文摘要本文针对发生不久前的紫金矿业污染案进行简要陈述,剖析紫金矿业案背后的利益驱动与幕后黑手。当今许多企业和公司以利益为追求,以环境和社会利益为代价,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企业发展理念和企业社会责任。这两个全新的理念颠覆了以前只以股东利益至上的企业生存法则,本文重点介绍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精髓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并且阐述二者关系。现代公司法与经济法也对这两个学理理念进行了浓墨重彩的描述,旨在为现代企业的发展指出一条康庄大道,怎样将这些理念切实执行,引入实际,本文也提出了几点粗浅的建议。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在完美的发展理念横空出世之际,怎样执行才是现代企业生存的王道。 论文关键词紫金矿业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 一、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回顾 在过去的2010年里,福建的紫金矿业公司由于一件污染事故从不为人知到家喻户晓。 7月3日,福建省上杭县紫金(金)铜矿,因为连续降雨,导致厂区溶液池区底部黏土层掏空,污水池防渗膜多处开裂,渗漏事故由此发生。污染事件后果严重,造成了9100立方米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导致汀江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网箱养鱼死亡。此次污染事件,无论是对对当地的生态环境还是居民的健康来说,都是大灾难。 回顾整个事件,紫金矿业在事故发生之前早有多次污染源渗漏事件,厂方也多次爆出向媒体部门给“封口费”的丑闻,在汀江,附近居民对紫金矿业的污水处理方式不当早有意见,“死鱼”事件早在2010年初就发生。只是状告无门,百姓们只能忍气吞声。事故已经爆出,上杭县公安局就于去年7月15日对紫金矿业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立案侦查。整个侦查诉讼过程长达大半年,终于在今年1月,新罗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是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直到5月4日,紫金矿业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刑事判决书,维持新罗区法院对紫金矿业集团的一审判决: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 紫金矿业素有“中国第一大金矿”之称,它采矿成本低在行业中是出了名的。国际金价节节攀升,在诱人的利益面前,紫金矿业不顾自身对冶炼技术的不成熟运用而贸然采用了国际先进的生物氧化技术里提取矿物中的铜金属。这次悲剧的发生,正是紫金矿业忽视企业应当承担的对周边社区,对环境应尽的社会责任,低估了自己生产造成的环保代价,不符合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剖析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 紫金矿业的丑闻爆出,也立刻引起了学术界关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烈争论,企业作为社会团体,不应该只以单纯的股东经济利益为追求,在利益背后,更有高尚的社会责任作为企业运营的约束。这里有必要先就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做一下简要概述。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我想很多人还觉得很陌生,可是这一理念在欧美发达国家早已是企业生存必须遵循的法则。这里有必要对企业社会责任的 涵义做一下简单的论述。所谓“企业社会责任“(CSR: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对社会合乎道德的行为。即: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支持慈善公益事业等。”又有学者认为,就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而言,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作为主体,对社会承担的“最有”责任“范围”,具体责任是博弈参与方之间侧率互动的博弈结果。同时,管理学家哈罗德孔茨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包括三个方面:(1)企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 龙源期刊网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作者:张妍虹来源:《经营管理者·中旬刊》2016年第03期摘要:近年来,企业高度重视责任实践、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已成为锐不可当的趋势。作为西方社会的舶来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愈十年来发展迅猛,逐步关注环境扩展至更为深远的社会议题。以兴业银行为案例,具体探究其报告特点,见微知著地分析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通过兴业银行的案例,相应提出了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对策建议。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现状兴业银行对策建议近年来,哈药污染门、上海“毒校服”、中东部空气污染等事件频频发生,我国企业一味追求微观利益而忽略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与生态平衡、社会和谐之间的矛

盾变得日益突出。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涵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属于企业非财务报告的一种,起源于企业环境报告,主要用来向各利益相关者公开披露企业的环境信息。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在《G4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中指出:“可持续发展报告是帮助机构设定目标、衡量绩效、管理变革,将长期盈利能力与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有机结合的一个过程。”一言以蔽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企业沟通经济、环境、社会和治理绩效的主要方式和平台,反映正负两方面的影响。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分析——以兴业银行为例1.兴业银行简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988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亿元人民币。兴业银行目前已经连续八年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以说,它是国内银行业中较早致力于绿色发展的银行。2009年,兴业银行发布了其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兴业银行可持续发展报告》,这是国内银行业的首份可持续发展

社会福利理论文献综述

社会福利理论文献综述 在准备课题《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研究》的过程中,笔者对相关国内外着作进行了选读,并对已发表的相关领域论文进行了研究,以此寻求研究领域的发展历程、现状,了解与本论文有关的理论观点和研究方法,总结已解决的问题和尚存的问题,从而在他人研究的基础上吸取经验,并有所创新。 (一)福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 “福利”一词,英文为“Welfare”,意指人、动物或群体的健康、安全、快乐的一种总体状态,亦指多由政府为有需要的人或者动物提供生活条件、经济帮助等等①。我国社会保障学专家郑功成对从社会学的意义上对“福利”概念作了一个简明扼要的定义:“福利包括个人福利和社会福利,其中个人福利通常被解释为‘幸福’、‘快乐’的同义语,是指个人对物质生活的需要与个人精神生活的需要的满足;而社会福利是一个整体的概念,指一个社会全体成员的个人福利的总和或个人福利的集合②。对于社会福利(Social Welfare)而言,它的内涵和外延很难确定,至少可以从三个层次上去理解。在最广泛意义上,社会福利是指一切改善和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社会措施,不仅包括社会保障的内容,也包括就业政策、公共文化、免费教育、公共卫生和家庭津贴等等。其覆盖对象是全体国民,包含着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方面。在英国出版的《新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社会保障”不单独列目,而在“社会福利”条目下包括两个主要的子项目:一是社会工作——个人社会服务;二是社会保障——政府的福利项目。在中层意义上,社会福利基本上是社会保障的同义语,是西方普遍用来替代社会保障的一个概念,涵盖了政府和社会为国民提供的各种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障的各项内容。狭义上的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张海鹰(1993)认为社会福利作为国家的社会政策,由国家或社会为 ①参见美国传统词典第4版、牛津高阶英语词典、柯林斯高级英语学习词典第5版 ②郑功成,社会保障学,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76页。

企业社会责任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分析2015春季MBA2班 任彦乐 学号:1550301221 企业社会责任分析

本文分析的是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作为一个营利性的社会经济组织,是社会有机体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是各种利益相关者利益的集合体。企业社会责任既是社会对企业的道义要求,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工具,是企业社会性与经济性的动态整合,是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伦理道德责任、慈善责任的综合。随着企业对社会发展和人类生活影响能力的增强,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呼声不断高涨。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日益受到“赚取工人血汗钱”的指责,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responsibility)开始在各国被提起,到90年代中期逐步形成了CSR 运动,跨国公司纷纷开始要求其供应商接受有关劳工标准和CSR的审查。这股声势浩大的CSR浪潮,要求企业在营利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发展要合乎社会道德规范,以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一个企业为什么存在的“企业使命”问题,也是我国企业参与全球经济所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它不仅是道德呼吁,而且是刚性的制度约束,它不仅是一种理念,它更是一种需要付诸实践的法律制度。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渊源 (一)社会责任的定义 1.社会责任(Society Responsibility SR),它没有一个标准而且统一的定义。美国的一些学者通常认为:企业社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决策者采取保护与促进社会福利行动的义务;琼斯福.马可圭里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不仅负有经济与法律上的义务,而且更负有超越这些义务的其他责任;而我认为社会责任是一种企业在追求利润和经营的过程中对这个社会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或者义务来回馈给国家和人民,也是一种需要国家规范的法律制度,还是一种企业寻求长久发展的经营战略。一个企业想要长久发展必须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比如企业必须承担保护环境,对公众不造成不利影响,有助于规范社会风气等措施。即要求企业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兼顾企业职工、消费者、社会公众及国家的利益,履行保护环境、消除污染等社会责任,将企业的经营目标与社会目标统一起来。 2.企业社会责任性质:正是由于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事实上的客观上浑然一体不可分割性,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企业所采取的一些行为兼具自身与社会双重影响属性。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就是一种企业自身对人类社会所承担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具有社会属性,是社会对企业组织的外在要求。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组织向前发展的必然结果。(二)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企业组织是存在于社会组织当中,两者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也正是这样,一个国家的公民要对国家屐行一定的社会责任,而企业做为一个国家的经济主体,更要承担起一份社会责任。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两者的关系应该是“鱼水关系”,是不可分割的,企业建立和发展与社会环境休戚相关,社会是企业利益的来源,这就要求企业通过对这个社会履行社会责任,改善社会环境,使得这个社会整体环境更适合企业更好的发展。企业的经济活动需要在社会环境中发生,企业应承担自己的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社会后果。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 1.从法律角度可分为:法定和非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 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性条文规定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义务。比如,企业所缴纳的税金,企业的产品质量等。非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除国家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以外的,企业愿意自主承担的社会义务。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理论综述

【摘要】随着国际社会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及理论研究快速发展,在我国坚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立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深入分析和研究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 SA8000国际标准 一、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概念受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影响,外延非常广泛,内涵也越来越丰富,理论界争论了数十年,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越来越多的人推崇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除了要为股东追求利润外,也应该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和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各方的利益。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自上世纪二十年代兴起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响应和推广,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是世界范围的共同趋向。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背景 1、国际社会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及理论研究的推动 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起,西方企业已逐渐认识到自身发展和社会的关系,开始了以捐赠的方式回馈社会,并逐步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使得企业传统价值观正在发生变化,更加关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劳动者权益和商业伦理,更多地承担对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责任。国际范围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也开始突破企业各自的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形成了履行社会责任的全球契约。第一个用于第三方认证的全球社会责任标准——SA8000也于2001年正式在全球范围实施,虽然这只是一个自愿选择而非强制执行的社会责任标准,但它已经对全球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是一个大多数人能够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是社会各个阶层和睦相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自然协调的社会。其中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尤其重要。企业作为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部分,它的一举一动直接关系着上至政府、下至员工、消费者和社区的和谐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本质上是企业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强调在经营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注重企业活动中人的健康、安全和应该享有的权益,注重企业对社会的贡献。而这些正是和谐社会所追求的目标。福特汽车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比尔·福特说过:“一个好企业与一个伟大的企业是有区别的:一个好的企业能为顾客提供优秀的产品和服务,而一个伟大的企业不仅能为顾客提供产品和服务,还竭尽全力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3、建立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 科学的发展观不同于传统的发展观。传统的发展观偏重于物质财富的主张而忽视人的全面发展,简单地把经济主张等同于经济发展,忽视社会的全面进步,忽视人文的、资源的、环境的指标。传统发展观使人类经济奇迹发展,积累了大量物质财富,但也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象频频出现,给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了难以估量和弥补的损失。科学的发展观要求人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兼顾与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新发展模式”或“新经济增长模式”,实现经济的“绿色清洁增长”,这是作为社会一分子的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4、跨国公司对中国出口加工业的社会责任要求

企业社会责任文献综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3903048.html, 企业社会责任文献综述 作者:高晓方 来源:《北方经济》2011年第12期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从提出到得到广泛认可经历了一个漫长过程,更是引发了关于企业 社会责任必要性的两次学术论战。然而,到目前为止,学术界还未对企业社会责任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本文着重回顾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之辩、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之辩以及企业如何承担社会责任,希望能对我国企业管理有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必要性内涵承担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源于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引发了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使人们开始思考企业与社会的关系。1924年,欧利文·谢尔顿在《管理的哲学》中首次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简称CSR)概念,开创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自谢尔顿正式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以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各国学者都在争论企业是否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其中最著名的讨论莫过于贝利-多德、贝利-曼恩之间的两次学术论战。 (一)CSR两次学术论战 第一次论战:20世纪30年代,贝利-多德之间关于企业是否要承担社会责任的论战始于对企业经营者职能的讨论。贝利认为,股东是企业的唯一委托人,企业管理者应该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标;而多德教授则认为,企业既有社会服务功能又有营利功能,企业管理者作为多方受托人,应该树立对职工、消费者和社会大众的社会责任感。之后,贝利和多德争论发生了一些戏剧性的变化,多德放弃了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而贝利反而认为多德原来的观点是对的。 第二次论战:20世纪60年代初,贝利-曼恩之争使得贝利-多德之争得以延续。曼恩批评贝利没有讲清楚为何企业管理者的职责是执行在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企业财富的问题,贝利则认为企业经营者适合担当企业利益相关者受托人和财富分配者角色。之后,曼恩的思想逐渐转变,有条件地接受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 (二)CSR反对派和支持派

西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进展_基于概念演进的视角

西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进展 ———基于概念演进的视角 郑 若 娟 提 要 企业社会责任(CSR)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在西方已有约50年的发展历程,时至今日仍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研究话题和实践活动。基于概念演进的视角,本文关注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进展的回顾,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同定义、衍生概念和主题进行系统性地梳理,试图构建一个认识和理解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框架,以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并理清相关衍生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关键词 企业 社会责任 西方国家 中图分类号 F270 19世纪末,由于美国工业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兼并与收购活动使公司规模急剧扩大,其结果除了加剧市场竞争外,这些大型企业所拥有的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影响力与其对社会或环境所承担的责任之间存在的巨大差距,也引起了人们对企业与社会之间关系问题的思考。如在《美国社会学杂志》第一卷中,美国早期著名社会学家阿尔比恩?斯摩尔就提出,“不仅政府机构,私人企业也担负着公众期望”。①此后,尽管经济大萧条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暂时冲淡了人们对此的关注,但时至50年代,这业已被唤醒了的意识开始复苏,企业社会责任在理论和实践上进入了真正的发展时期,并持续至今。 一、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提出及界定 (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中期) 11CSR概念的提出 博文(H.R.Bowen)被认为是开创了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的开拓者。②因为看到大型公司所拥有的权力及其经营活动对社会所造成的重大影响,博文于1953年在其著作《商人的社会责任》中提出“商人应该为社会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后,给出了商人社会责任的最初定义:“商人有义务按照社会所期望的目标和价值,来制定政策、进行决策或采取某些行动。”③这个定义正式提出了企业及其经营者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从此开创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领域,他因此被誉为“企业社会责任之父”。 2.60年代CSR概念的界定 博文之后,更多学者参与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研究对象开始从关注商人个体转向关注企业作为经济组织的社会责任,研究始于对概念的界定。 (1)“责任铁律”。在该领域几乎与博文齐名的戴维斯(K.Davis)强调“责任铁律”,即“商人的社会责任必须与他们的社会权力相称”。基于这个观点,戴维斯认为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回避将导致社会所赋予权力的逐步丧失”,因此,社会责任是指“企业考虑或回应超出狭窄的经济、技术和立法要求之外的议题,实现企业追求的传统经济目标和社会利益”。④ (2)企业有责任为社会进步作出贡献。弗雷德里克(W.C.Frederick)强调,⑤社会责任意味着商人应该监督经济体制的运行以满足社会的期望,促进社会的进步。他强调生产的经济意义在于,生产和分配应以提高总体社会经济福利为目 43① ② ③ ④ ⑤Frederick,1960. Davis,1960. Bowen,1953. Carroll,1999. Small,1895.

浅谈企业社会责任感

浅谈企业社会责任感 于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作为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细胞——企业,其行为已经可以影响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在这一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感”也随之成为当下备受关注的话题。为此明确何为企业社会责任感。了解企业社会现状,认清导致社会责任感缺失的原因,知道提升企业家社会责任感的基本举措已势在必行。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句话讲的就是每个人都应该对国家和社会有一种责任感。作为社会的一员,如果责任意识能深扎我们心中,经济才会迅猛发展,军队才会成为最具战斗力的组织,国家、民族才会更具凝聚力,更加团结。而身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只有认清自己的社会责任感,才会使企业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而何谓社会企业责任感,目前并没有对它的统一定义。从它的表面意思来看,企业社会责任感是指企业对待社会的一种责任态度,是指企业所面临的社会责任。一个企业的存在,绝不能仅仅以赚钱为唯一目标。除了赚钱之外,企业还应服务社会,创造文化,提供就业机会,捐款资助贫困地区和灾区。在一点上国外的某些大企业管理者做得比较好,如:世界富豪比尔盖茨和“股神”巴菲特,他们并没有只是追本逐利唯利是图,而是在各国纷纷建立基金会,将自己从社会中赚来点钱回馈社会,造福人类。再看国内的某些企业大亨,他们已从人民手中赚足了资本,然而他们依旧贪得无厌,利用拖欠民工工资,加长工作时间,偷工减料,制假卖假获取高额利润,这不得不令我们反思。这些差距背后究竟说明了什么?是什么导致了和谐社会的不和谐音符? 纵观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现状,虽然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有了很大改观,然而又有市场自身的缺陷性,许多问题也如雨后春笋般暴露出来,尤其是作为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不讲道德,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事件频频曝光。回顾这几年发生的大事件,企业责任缺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安全,职业健康问题。有些企业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很不重视,尤其是采矿业、建筑业等生产企业,火灾、爆炸肢体外伤等事故频发,严重威胁着工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2)在商业经营中违背诚信的非道德行为。其业务为了赢本逐利,做出危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主要涉及产品质量和广告宣传问题,如苏丹红、三聚氰胺、激素门、地沟油等食品安全事件和利用虚假广告、明星效应欺骗误导消费者。(3)环境污染问题。许多企业不按要求处理三废,思议掠取、开采自然资源,导致资源短缺、地面沉陷等问题。(4)社会保障问题。这种种问题,都与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匮乏有关。而对于正处于和谐社会的中国,要实现经济由粗放型到集约型转变,推动当代中国诚信社会进程,减少由于诚信缺失导致的负面影响,任务还非常艰巨。 那么导致中国一些企业责任缺失的原因何在?其实归结起来无非有三个方面的原因:政府、企业和消费者。 (一)、政府方面。政府往往追求企业的利润和税收,而忽略对企业守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从而是企业逃避社会责任有了可乘之机。再就是,我国还未成立正式的企业社会责任组织,而且企业责任制度不完善,政府推动力度不足,使得企业更加缺乏责任意识。 (二)、企业自身。○1社会责任淡薄,过于追求利益最大化。○2民营企业比起国营企业资源相对匮乏,资金短缺,生存成为他们的第一要务。 (三)、消费者。许多消费者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对企业欺骗行为忍气吞声,不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心水企业生存的根本,是衡量企业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缺乏责任感的企业,终究会被社会所淘汰,因此面对种种社会现状和经济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对于政府来说,应该加强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引导,积极开展各种社会责任教育活动,建立有效、健全的约束机制和完善的监督机制来规范监督企业的行为。对企业本身而言,管理者应该勤于监督,加强宣传,将员工责任感与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联系起来。也可以通过培养加强员工的团队精神,使得员工真正融入集体,与企业共命运。而消费者应该提高维权意识,用正

企业的社会责任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 题目:《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发展的应有之意》学院:政法学院 专业:管理科学 毕业年限:2012年6月 学生姓名:张晓霞 学号:200831000246 指导教师:李淑华

题目: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发展的应有之意 一、选题的背景、依据和意义 (一)背景 海尔把自己的价值观定义为:“人的价值高于物的价值,共同价值高于个体价值,共同协作的价值高于独立单干的价值,社会的价值高于利润的价值。” 近些年我国一直在为构建和谐社会而不懈奋斗和努力,我们要构建的是一个既充满活力又有秩序的社会,他需要我们调动一切社会资源如:劳动、知识、管理、资本和技术等的力量,来为这样一个目标而不断努力。相对来说,企业拥有的资源优势来自于国家所有企业组织的集合规模和优势。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它们具有其他社会成员所无法比拟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企业承担内部对其员工和股东的责任,承担外部对消费者、社会以及环境的责任,也就是企业利用其优势资源为社会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服务,为可持续发展服务,为企业自身的长远健康发展服务。 (二)依据 虽然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个词已经出现了多年,很多学者也研究了多年,但是理论不等于实践。在现今社会中,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个词语并没有被广大的企业经营者们所了解,他们并未真正的意识到企业社会责任对与企业和社会的重要性,从2011年中国《企业的会责任》蓝皮书中我们进一步了解到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普遍下滑。蓝皮书指出,目前中国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整体水平仍然较低,近七成企业仍处于“旁观”状态,没有推动社会责

管理。与去年相比,央企的社会责任呈现上升趋势。根据社科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级标准以及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评估体系,对2011年上半发布的531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分析,发现这些上市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超过8成不合格。 (三)意义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企业不仅要对赢利负责,而且要对社会负责,并承担起自己相应的社会责任。文章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来源、概念的诠释,并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进行简要分析,旨在为我们的企业经营者们敲响警钟,高度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并提出如何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进而能够促进企业自身健康和谐发展有积极的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的概况 根据收集到的材料显示,国内外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都有相应的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是美国学者谢尔顿于1924年最先提出的,到1953年,霍德华?R?鲍恩(HowardR.Bowen)对企业社会责任作出较为明晰的界定后,企业社会责任开始进入人们的研究视野。目前这个概念随着企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日益成了焦点问题。企业社会责任就其基本定义而言,包括生产高质量的产品,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等,同时善待员工,讲究诚信,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善待社会也是企业社会责任中不可缺失的部分。事实上,良好地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将对一切与企业利益相关者有重大的影响,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最早是由安所夫提出的,他认为“要制定理想的企业目标,必须综合平衡考虑企业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冲突的索取权,他们可能包括管理人员、工人、股东、供应商以及顾客”。从安所夫的

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如果从公司的法律人格性的观点来看,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正如一个人的心理需求一样是一种从低级到高级满足的过程。本文从国外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综述与评述、企业社会责任模型综述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并构建我国国有企业的一个基于公司法律人格性的层次理论模型,对模型进行了分析并根据模型给出了的启示。通过运用本文的模型能有助于从一个全新视角理解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实际意义,并有利于社会责任更好地在国有企业中履行。 一、国外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 学术界普遍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早出现在谢尔顿(1924)的著作《管理的哲学》中。之后,从1976年的跨国公司行动准则和1979年提出的“全球苏利文原则”以及1995年“社会规则”、“全球盟约”构想的提出而开始发展,随后到1996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0系列标准――一个针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双重标准,再到1997年首个关于国际标准化的企业责任标准SA8000被社会责任国际(SAI)制定――首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认证体系,要求供应商的产品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 陈燕和(2010)认为我国学者在上世纪80年代中开始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展开了研究。根据资料分析笔者认为1989―1999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概念酝酿阶段,这一阶段据资料可以考证在立法方面以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颁布、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生效和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为标志,以1994年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以及中国慈善总会的成立和希望工程为的推行代表性事件。1999―2005年是我国社会责任的萌芽的阶段,以2005年的50多家企业加入全球契约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着力增强公民、企业和各种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和为代表事件。2006年起社会责任在我国广为流传,地沟油、苏丹红、毒

论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课程名称:管理学原理 作业内容: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 学生孙莹截至日期2014年04月25日 学号201241072038上交日期2014年04月25日 评分标准:%得分 文章的主题深度和思辨性文章的切题性及整合度文章结构及文字功力 参考文献引注的规范性20% 45% 25% 10% 100 具体的评分项目细节清单: 文章总体质量:优秀良好一般有待提高差结论的总结能力:优秀良好一般有待提高差思辨性衡量:优秀良好一般有待提高差结构及文字:优秀良好一般有待提高差参考文献:优秀良好一般有待提高差 批改老师的评语/反馈: (若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你的老师) 批改老师:日期:

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 首先我们要区分社会义务、社会反映和社会责任的区别。社会义务反映了社会责任的古典观点,指一家公司由于承担着履行特定经济和法律责任的义务而从事的社会活动。社会响应指公司为应对某种普遍的社会需要而从事的社会活动。社会责任则是指一个组织在其法律和经济义务之外愿意去做正确的事情并以有益于社会的方式行事的意向。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组织会去做正确的事情,因为它认为自己在伦理道德上有责任这样做。 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指企业的生产总值与生产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所以要提高经济效益,就是要在成本一定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利润。但即使劳动成本降低了,企业的产品不适应市场需求,经济效益反而还会降低。 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无论是对企业、国民还是国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那么,如何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呢?纵观企业管理的全部历史,不难发现,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有以下三个情况: 一、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社会责任感 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指企业的生产总值与生产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企业利润增加,并不一定意味着经济效益的提高。所以提高经济效益就是要在成本一定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利润。对于有的企业来说:企业经济效益是企业一切经济活动的根本出发点。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企业要发展,必须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只有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不被淘汰,获得发展。而这就导致了有的企业产生了投机取巧的念头,他们想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就不顾一切压低产品成本。 前几年三鹿集团奶粉事件正是体现有的企业只追求经济效益而不管其社会责任感的现象。从三鹿集团对自身产品毒奶粉归因和其行业出于自身利益的对其罪行庇护,我们对国家免检产品的三鹿产生了高度的怀疑。长久以来三鹿给人以负责的态度,其产品也受广大消费者欢迎。可是这次三鹿应对毒奶粉事件的举动却将三鹿集团乃至整个奶制品行业推向了危险的边缘。可见,企业的社

关于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

关于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 导语:社会责任报告又称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报告等。是企业非财务报告的一种,起源于企业环境报告。在企业公民和企业社会责任迅速流行后,可持续发展报告得到了长足发展,并在XX 年全球报告倡议组织第二代报告指南问世后逐步占据非财务报告的主导。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自20xx年集团组建以来,公司把公司治理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起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为主要架构的系统科学的规章体系。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执行、经营管理、有效监督等权力制衡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实现了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20xx年,公司围绕改革、创新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营销策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开展自主创新,注重财务预算和成本考核,强化公司防御和控制风险能力,促进了公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增长。 20XX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XXXX万元,公司利润总额XXXX万元公司一贯秉承“以质量保生存,以质量树品牌,以质量

求效益,以质量促发展”的质量方针。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生命,严把产品质量关,建立产品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料控制、技术保障、生产过程控制、销售环节控制等各个环节加强质量控制与保证,为客户提供放心产品。公司先后被评为百强企业、重点企业、AAA级资信企业。产品先后被评为XX名牌产品。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实施了招贤纳士、引进人才的措施,对引进的人才为其解决配偶的工作、住房等,让他们切身感受到我们的工作是诚心诚意的,来的高兴、干的满意。通过这一措施,这几年我们从全国各地引进了多名有大专以上学历、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200多名,为企业的科技创新及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 公司组织实施各类在岗培训400余人次。并鼓励职工走自学成才之路,目前已有多名职工取得大、中专毕业证书,并且大胆使用人才。近年来,已有10余名人员走上中层管理岗位,20余名走上技术管理岗位。这些工作的开展,为公司的发展增添了活力。 员工是企业最大的财富,员工在目前社会条件下过得很艰辛,公司从关心和保护员工的根本利益出发从严管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又非常重视关心员工生活和思想。公司为了解决员工的住宿问题,给员工创造一个家的温暖,前后投入XXXX多万元,新建3幢高层公寓楼给员工居住。每年春节,

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献综述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献综述 摘要:本文介绍了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历程、概念界定、测评体系、并对国内外CSR维度进行比较,对目前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简单描述,并提出企业在处理CSR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针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点见解。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CSR)研究现状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历程 (一)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的发展渊源 在中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系统研究始于改革开放以后,至今不过20余年。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进行文献检索,我国第一篇以企业社会责任为题的文章——《企业社会责任——访南化公司催化剂厂》发表在《瞭望》杂志1985年第三期,而第一本以企业社会责任命名的著作是1990年袁家方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此后,法学家刘俊海将企业社会责任首次引入公司治理研究,认为“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存在的唯一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社会利益。”随后,我国学者相继从伦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等学科视角来探讨企业社会责任。 2008年全球性金融爆发以来,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又出现了许多新的视角。盛斌、胡博(2009)阐述了由金融危机到来引发的政府与企业一系列问题。在经济繁荣之时,政府力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那么当经济危机到来时,政府是否应该任由企业倒闭?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是否意味着政府放弃了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追求?而且,这些问题在不同社会文化类型的国家势必会引起不同的反应。另外,做为金融危机导火索的商业银行,关于它的社会责任也是备受关注。有学者甚至认为正是因为作为企业的商业银行忽视自身的社会责

任的贪婪性,引爆了这次全球性的经济大灾难,并且致使全球经济到目前为止仍发展缓慢。 2009年10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09)》,文中用了“四位一体”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模型并结合中国实践对中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做了统计。其理论模型主要有四部分,分别设计以责任管理为中心,以市场责任为基础,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为两翼。整个模型围绕责任管理这一核心,以市场责任为基石、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为两翼,形成一个稳定的闭环三角形。 现阶段我国的学术研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特点:1.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证研究数量上升较快。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SA8000标准认证的调查,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绩效是否存在相关性,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跨国公司企业社会责任等。2.对环境责任和慈善责任的研究在最近几年呈井喷之势。随着国内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再加上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随之而来的自然灾害也陡然增多,人们开始把注意力更多地投入到环境污染的问题上来。自然而然,企业作为环境保护的关键一环,对其是否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也引起了学者们更多的争议。2008年的5·12汶川地震更是引发了学者们对自然灾害中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的大量探讨。此后中国相继出版了一引些慈善与企业绩效的相关专著,如《中国慈善蓝皮书》等,既填补了国内在这一领域研究的空白,也比较完整地阐述了慈善与企业的相互影响机制。 (二)企业社会责任在外国的发展历程 早在19世纪企业社会责任还处在萌芽时期,关于探讨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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