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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范本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范本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

甲方:河南A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xx路

法定代表人:CC

乙方:xxB服饰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

法定代表人:DD

丙方(保证人):

甲、乙方之间的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该纠纷事宜达成和解,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乙方认可并承诺分期偿还甲方起诉的欠款本金x万元和利息、追偿费用等合计xx万元;鉴于该金额中的利息仅计算至20XX年8月7日,之后仍以原定月利率18‰计算利息直至乙方全部偿还完毕。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1.乙方于20XX年10月23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冻乙方的企业基本银行账户。

2.乙方于20XX年11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甲方收到

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冻乙方的其他银行账户。

3.乙方于20XX年12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至还款当日的全部剩余款项,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乙方所采取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

4.乙方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除视为其余款项的还款期限均已届满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50万元。

二、丙方自愿共同为乙方履行该协议各项义务提供连带保证。

三、乙方逾期还款的,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代为还款责任;必要时甲方向法院申请对乙方和丙方的强制执行。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x元、诉讼保全费x元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五、本和解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人民法院留存一份,自首期x万元还款到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签署日期:

追偿起诉状

追偿起诉状 担保人追偿案起诉状 原告:周**,男,汉族,1940年8月15日生,住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757号5室。 被告:徐**,男,汉族,现年52岁,住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乡马耳山村37号。电话:1351963****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代偿款34000.00元; 2、请求被告支付代偿款利息28000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991年9月16日被告以发展养殖业去武威购猪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陈望超借款,陈望超同意借款但要求担保,原告对被告借款提供保证。1991年9月16日、17日陈望超分两次向被告出借人民币30000元,借期为半年,月息0.15。借款到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1992年6月25日陈望超向西固区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西固区人民法院作出(1992)西法经督字第038号支付令,要求被告向陈望超归还借款及利息34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340元。 被告在支付令规定的限期内未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因当时被告在服刑,没能力还款,给其妻写信要求其妻周玉香还款,但被告之妻拒绝还款。陈望超无奈之下,多次找原告要求原告履行担

保责任。1999年元月18日前原告从亲友处借款分期替被告还清所有借款及利息34000.00元。原告替被告还款后一直要求被告偿还,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人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贵院,恳请及时审理,依法裁决。 此致 西固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年4月8日 保险公司追偿权起诉状(无证驾驶)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15、16、17、27、28楼 负责人:吕成道职务:总经理 被告一:苏伟其,男,1972年5月30日出生,壮族, 身份证住址:广西马山县林圩镇东庄村停斋屯29-3号; 现住址:高州市马仔岭街道石仔岭禾塘岭村。 被告二:温金隆,男,1969年5月16日出生, 住址:高州市马仔岭街道石仔岭禾塘岭村。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已经垫付的保险赔款10741.7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付清该款项之日止的利息。 2、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文档

2020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文档 CONTRACT TEMPLATE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人议,以及劳动合同等,这些合同由其他法律包括婚烟、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进行规范,不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范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甲方:河南a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xx路 法定代表人:cc 乙方:xxb服饰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 法定代表人:dd 丙方(保证人): 甲、乙方之间的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该纠纷事宜达成和解,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乙方认可并承诺分期偿还甲方起诉的欠款本金x万元和利息、追偿费用等合计xx万元;鉴于该金额中的利息仅计算至xx 年8月7日,之后仍以原定月利率18‰计算利息直至乙方全部偿还完毕。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1.乙方于xx年10月23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冻乙方的企业基本银行账户。

2.乙方于xx年11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甲方收到 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冻乙方的其他银行账户。 3.乙方于xx年12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至还款当日的全部剩余款项,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乙方所采取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 4.乙方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除视为其余款项的还款期限均已届满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50万元。 二、丙方自愿共同为乙方履行该协议各项义务提供连带保证。 三、乙方逾期还款的,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代为还款责任;必要时甲方向法院申请对乙方和丙方的强制执行。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x元、诉讼保全费x元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五、本和解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人民法院留存一份,自首期x万元还款到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签署日期: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协议范本)

( 协议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协 议范本) Constrain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clarify the obligations that both parties need to perform within the time limit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协议范本) 甲方:河南a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xx路 法定代表人:cc 乙方:xxb服饰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 法定代表人:dd 丙方(保证人): 甲、乙方之间的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该纠纷事宜达成和解,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乙方认可并承诺分期偿还甲方起诉的欠款本金x万元和利息、追偿费用等合计xx万元;鉴于该金额中的利息仅计算至xx年8月7日,之后仍以原定月利率18‰计算利息直至乙方全部偿还完毕。

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1. 乙方于xx年10月23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冻乙方的企业基本银行账户。 2.乙方于xx年11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 甲方收到 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冻乙方的其他银行账户。 3.乙方于xx年12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至还款当日的全部剩余款项,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乙方所采取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 4.乙方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除视为其余款项的还款期限均已届满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50万元。 二、丙方自愿共同为乙方履行该协议各项义务提供连带保证。 三、乙方逾期还款的,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代为还款责任;必要时甲方向法院申请对乙方和丙方的强制执行。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x元、诉讼保全费x元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五、本和解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人民法院留存一份,

最新-上诉人黄海华为与被上诉人陈科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 精品

上诉人黄海华为与被上诉人陈科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 上诉人黄海华为与被上诉人陈科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浙湖商终字第31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海华,女,1974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住安吉县。 委托代理人杨先有,男,安吉县云鸿法律服务所法律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科,男,1982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安吉县。 委托代理人程慧丰,浙江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黄海华为与被上诉人陈科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安吉县人民法院2019湖安商初字第94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19年9月2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何玲玲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陈静和沙季超参加评议的合议庭审理本案,书记员陈蓉担任记录。 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3月27日,黄海华作为借款人,陈科及钱平、聂金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与安吉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凤凰山营业部签订了一份保证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整,月利息为1089375‰,借款期限自2019年3月27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止;还款方式为按季付息,本金至借款届满后一次性归还。 2019年3月20日,借款到期,上述借款得予归还。 陈科持有还贷金额为60000元收贷收息凭证一份、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客户回单联三份,金额合计为19500元。 陈科于2019年6月2日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黄海华立即返还其代为清偿的借款79500元并支付清偿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2019年3月21日起至判决履行期届满之日,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黄海华在原审辩称2019年3月27日,其受聂金成的委托向安吉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凤凰山营业部借款20万元,由聂金成及其舅佬陈科及钱平担保,贷款利息是按季支付,黄海华于2019年6月30日支付利息616634元,2019年9月30日支付利息627742元,剩余利息在贷款到期时2019年3月20日支付,共支

追偿权纠纷起诉状范本

追偿权纠纷起诉状范本 The latest model of complaint for right of recourse dispute

追偿权纠纷起诉状范本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原告___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职业: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职业: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借款______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______元(暂算至起诉之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借款金额为______万元,合同约定原告为实现债权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告承担,发生争议后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后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将该笔款项打到被告指定账户。借款到期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还款,被告拒不履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贵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浅论保证人追偿权的保护

在线免费法律咨询https://www.wendangku.net/doc/915982349.html,/ask 浅论保证人追偿权的保护 我国法律规定的保证担保方式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法律对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人的追偿权的保护却不充分。如何在实现债权人利益基础上更好的保障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实现利益的平衡,笔者试就此问题略陈己见。 保证人的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由此可以看出,保证人的追偿权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其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保证人已经对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2)必须使主债务人保证而对债权人免责;(3)必须是保证人没有赠与的意思。追偿权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请求权,是基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事实以及法律规定产生的,属于新成立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常发生债权人、主债务人、保证人三方签订协议或者债权人与保证人双方签订保证协议,对保证人追偿权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笔者认为,约定的追偿权属于债权转让的性质,不是法律规定的真正意义上的追偿权,应适用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另外,在保证合同中,债权人是基于对保证人的特殊信任而与保证人达成的保证协议。未经债权人同意,保证人不能随意将自己承担的保证责任的一部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债务人也不能在未经债权人同意而擅自变更保证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责任范围等。可见,保证人的责任有很强的法律身份性,笔者认为,保证人的追偿权也是一项专属权。 法律赋予保证人以追偿权,目的在于保护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关于追偿权的保护问题,笔者试结合目前的法律规定及自身的工作实践发表以下几点意见: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详细版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详 细版 Agreemen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contract parties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12247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详细版 甲方:河南a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xx路 法定代表人:cc 乙方:xxb服饰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 法定代表人:dd 丙方(保证人): 甲、乙方之间的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该纠纷事宜达成和解,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乙方认可并承诺分期偿还甲方起诉的欠款本金x万元和利息、追偿费用等合计xx万元;鉴于该金额中的利息仅计算至xx年8

月7日,之后仍以原定月利率18‰计算利息直至乙方全部偿还完毕。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1. 乙方于xx年10月23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冻乙方的企业基本银行账户。 2.乙方于xx年11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 甲方收到 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冻乙方的其他银行账户。 3.乙方于xx年12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至还款当日的全部剩余款项,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乙方所采取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 4.乙方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除视为其余款项的还款期限均已届满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50万元。 二、丙方自愿共同为乙方履行该协议各项义务提供连带保证。 三、乙方逾期还款的,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代为还款责任;必要时甲方向法院申请对乙方和丙方的强制执行。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x元、诉讼保全费x元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担保人行驶追偿权诉讼成功的案例

担保人行驶追偿权诉讼成功的案例 作者:程尽华武益新发布时间:2012-05-03 09:09:25 [案情] 2010年2月4日,由原告李某、李某某担保,被告赵某、马某因进木材从邮政银行借款1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4月19日至2012年4月19日。被告从银行将100000元贷款取走后,按合同还款至2011年10月19日以后不再付款。后邮政银行向原告追要,原告自2011年11月起至2012年3月每月19日及2012年4月8日,共分六期代被告向银行支付了借款本息,每期代偿9000元,共计54000元。为此,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代偿借款本息54000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及公告费。 [审判] 南乐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原告李某、李某某作为被告赵某、马某夫妇向邮政银行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二被告部分偿还银行借款、大部分借款本息不能偿付后,二原告共同主动代其偿付拖欠银行借款本息的行为均为意思表达真实。同时,二原告的诉讼主张与银行给其出具的代偿证明相吻合,故二原告请求二被告给付代偿银行本息的主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应予支持。其代偿借款的

利息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基准利率计算为准。故判决: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赵配军、马瑞平一次给付原告李振委、李藏栓54000元及利息(利息分别自各期实际代偿之日起,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个人借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限定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逾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评析] 据担保法的规定,追偿权是指担保人代主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承担担保责任后,在其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内,享有要求主债务人予以赔偿的权利。担保人在行使追偿权时,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 这是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前提条件。由于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使主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由此产生了在担保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是基于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虽然这个合同订立时并不存在,但是担保人代为履行债务后,这种债务就成为现实之债。 2.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民事起诉状(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X公司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告:xxxx公司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款共计人民币14089.76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3年1月9日,XXX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XXX公司)向原告投保国内公路货物运输保险。保单号为xxx00133,保险总金额RMB300000元整。2014年1月7日,XXX公司委托被告托运通讯设备自深圳运往福建福州。运输途中由于被告的原因导致货物丢失一件,受损价值人民币14089.76元。XXX公司向被告提出索赔,遭被告拒赔。其后,XXX公司向原告提出了保险索赔。经原告核损,最终赔付被保险人XXX公司赔款人民币14089.76元。 XXX公司收到款项后与原告签署《权益转让书》,约定被保险人XXX公司同意将赔款部分的一切权益转让给原告,原告依法对上述赔款取得代位求偿权。

原告认为:XXX公司与被告存在运输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承运的XXX公司的通讯设备在运输途中丢失,被告应负有赔偿责任。原告按保险合同约定对XXX公司进行赔付并依法取得对被告的追偿权,经原告多次与被告联系,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被告的行为有违履约精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原告特具状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深圳市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公司 二0一五年月日

最新-上诉人黄海华为与被上诉人聂金成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 精品

上诉人黄海华为与被上诉人聂金成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 上诉人黄海华为与被上诉人聂金成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浙湖商终字第31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海华,女,1974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住安吉县。 委托代理人张炳元,男,1961年12月23日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现住安吉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聂金成,男,1970年2月21日出生,汉族,住安吉县。 委托代理人程慧丰,浙江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黄海华为与被上诉人聂金成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安吉县人民法院2019湖安商初字第94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19年9月2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何玲玲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陈静和沙季超参加评议的合议庭审理本案,书记员陈蓉担任记录。 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3月27日,黄海华作为借款人,陈科及钱平、聂金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与安吉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凤凰山营业部签订了一份保证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整,月利息为1089375‰,借款期限自2019年3月27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止;还款方式为按季付息,本金至借款届满后一次性归还。 2019年3月20日,借款到期,上述借款得予归还。 聂金成持有还贷金额为80000元、利息为646363元的收贷收息凭证一份。 聂金成于2019年6月2日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黄海华立即返还其代为清偿的借款8646363元并支付清偿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2019年3月21日起至判决履行期届满之日,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黄海华在原审辩称2019年3月27日,其受聂金成的委托向安吉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凤凰山营业部借款20万元,由聂金成及其舅佬陈科及钱平担保,贷款利息是按季支付,黄海华于2019年6月30日支付利息616634元,2019年9月30日支付利息627742元,剩余利息在贷款到期时2019年3月20日支付,共支

【参考文档】保证人追偿起诉状-word范文模板 (1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保证人追偿起诉状 篇一:担保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广东洋艺建设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平地乡泗沥经济社“大尖帮”(广佛路南侧)综合楼一楼37号铺,注册号: 44068201X039394。法定代表人:刘洪春。 被告一:金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70号402C,注册号:440101000034017。法定代表人:谢娟。 被告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住所: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中35号,注册号:440600000015867。法定代表人:钟晓华。 诉讼请求: 一、判令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贷款保证金人民币600000元及利息12833.33(按年利率10%自201X年2月28日起暂计至201X年5月15日,201X年5月16日至实际还款日的利息另计);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两被告存在借贷及从属担保关系,201X年2月,原告拟向被告二贷款人民币4000000元,应被告二要求,原告与被告一佛山分公司接洽,委托被告一对原告向被告二借贷人民币4000000元提供担保,双方于201X年2月15日签订[201X]金启委担字第[003]号《委托担保合同》,并同时签订《履约金保证协议》,约定由被告一向原告与被告二的借贷债务提供担保,由原告向被告一支付担保费人民币240000元,并约定了每日0.5%迟延履行违约金。原告同时向被告一交付保证金人民币600000元,该保证金用于被告一提供担保时向被告二提交,不得挪为他用,原告履行完毕贷款偿还及其他义务后,上述保证金应予返还。201X年2月23日,原告将上述保证金向被告一交付完毕。 201X年2月23日,原告与被告二签订201X年成字第19号《人

追偿权纠纷起诉状范本最新

编号:_____________追偿权纠纷起诉状范本最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原告___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借款______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______元(暂算至起诉之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

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借款金额为______万元,合同约定原告为实现债权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告承担,发生争议后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后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将该笔款项打到被告指定账户。借款到期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还款,被告拒不履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贵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

最高法院:保证担保合并审理裁判规则8条

最高法院:保证担保合并审理裁判规则8条| 天同码 陈枝辉 2015-10-21收藏 关注 陈枝辉 文章:80篇粉丝:160个 规则摘要 1.同一债权人多笔债权有多个担保人的,应分开审理 ——原告据以提起诉讼的基础法律关系涉及多份借款合同,担保人、担保对象、金额、方式均不相同,不应合并审理。 2.担保人与债务人相同的,诉的合并与否,法院决定 ——诉的合并既可基于当事人的申请,亦可由法院决定。担保人与债务人系同一人的,诉的合并与否,可由法院决定。 3.同一保证人为同一债权人数笔债担保,可合并审理 ——同一债权人因同一保证人为数个不同主债务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而诉请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4.债权人可将同一债务人和多个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债权人和债务人相同的多笔借款合同,尽管借款期限、金额,保证人不同,各保证人仍可作为共同被告合并审理。 5.借款人相同,担保人不同的数份合同,可合并审理

——对于诉讼主体相同,且合同目的、解除条件上均有一定关联性的多份借款担保合同,法院进行合并审理并无不当。 6.担保追偿权纠纷,可由任一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作为追偿权纠纷和反担保合同纠纷两个不同诉讼合并审理的四个当事人,在确定案件管辖问题上无先后顺序之分。 7.同一债权人但债务人、担保人不同的合并审理特例 ——对于案件的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可以作为共同诉讼合并审理。 8.违法合并审理,不影响实体公正的,可不发回重审 ——应经而未经各方当事人同意而合并审理的案件,鉴于案件实体审理并无不当,二审可对此案不再作发回重审处理。 规则详解 1.同一债权人多笔债权有多个担保人的,应分开审理 ——原告据以提起诉讼的基础法律关系涉及多份借款合同,担保人、担保对象、金额、方式均不相同,不应合并审理。 标签:保证|合并审理|担保合同|抵押 案情简介:2007年,从资产公司受让不良债权3200万余元的投资公司起诉债务人矿业集团和矿产公司,同时起诉为数份债务提供担保的农机公司等6个担 保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保证方式包括保证和抵押。农机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并称不能合并审理。一审法院裁定认为本案不属于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应根据每个借款合同分别起诉,各自分开审理。 法院认为:①投资公司据以起诉的基础法律关系涉及多份借款合同,借款人为矿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应当把握诉讼时效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应当把握诉讼时效 2008年1月20日,建行与众人商贸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众人商贸公司向建行借款100万元,由鼎新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并且鼎新担保公司与建行签订了《保证合同》,2008年1月28日,建行又与韩某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众人商贸公司向建行借款100万元,韩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发放后,因众人商贸公司未按期归还贷款,鼎新担保公司与建行约定代偿方式为:分期代偿,代偿期间为2009年2月至2010年10月,但该期间内未偿清完毕,鼎新担保公司又于2012年4月29日为众人商贸公司代偿剩余全部贷款本息,共计代偿70万元。鼎新担保公司代偿贷款后,因众人商贸公司、韩某均未归还代偿款,鼎新担保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众人商贸公司给付代偿款70万元;被告韩某对众人商贸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承担1/2的清偿责任。庭审中被告韩某辩称原告追偿超过了诉讼时效,应驳回对韩某的诉讼请求。 [审判]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众人商贸公司作为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向建行偿还贷款,导致原告鼎新担保公司向建行承担了连带担保责任,为众人商贸公司代偿贷款本息7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

追偿,故对原告要求被告众人商贸公司归还代偿款70万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原告鼎新担保公司于2012年4月29日为众人商贸公司代偿了剩余全部贷款本息,至原告起诉之日2014年10月15日已经超过了2年。原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故原告向被告众人商贸公司行使追偿权超过了诉讼时效。因被告众人商贸公司未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视为其放弃了自己的权利,被告众人商贸公司仍应承担责任。但众人商贸公司放弃诉讼时效抗辩的后果不能当然适用于被告韩某。根据法律规定,其他连带保证人对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承担责任,而原告因超过诉讼时效导致其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不受法院保护,依照公平原则,原告向其他连带保证人追偿也超过诉讼时效,故对原告要求被告韩某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遂判决:被告众人商贸公司归还原告代偿款70万元;驳回原告对被告韩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评析]

追偿权纠纷与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追偿权 【释义】 追偿权纠纷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是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 担保责任追偿权,又称为代位求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只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清偿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即可取得对债务人的偿还请求权,即追偿权。根据《担保法》第1条的规定,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理论上将保证人的这种权利称之为保证人追偿权,《担保法》的这一规定是明确赋予保证人的。至于物上保证人也同样享有追偿权,《担保法》规定了第三人作抵押人时对债务人享有的追偿权,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第三人做出质人时的情况。另外,担保法司法解释特别规定将保证人的追偿权同样赋予承担了过错赔偿责任的无效担保的担保人,开了过错责任可以追偿的先例。因此,担保人的追偿权成为保证人、物上保证人以及无效担保人均享有的一项民事权利。 合伙债务追偿权是指清偿了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对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部分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法》第40条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两部法律都规定了合伙人内部的追偿权。【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担保责任或合伙债务产生的追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担保合同、合伙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适用】 处理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问题的批复》。处理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一是《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个人合伙及法人联营的规定;二是《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需要以实际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特指无效担保)为前提。由此可见,追偿权属于未来可行使的权利,其行使受一定条件制约,也可以称之为附条件的权利。担保人的追偿权行使范围以担保人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为限,所以,追偿权的权利范围在担保人实际承担责任前为不确定,并仅在实际承担责任时确定。但也有例外,当债务人进人破产程序后,担保人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担保人在实际承担责任前,即可以

债务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文

债务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文 债务纠纷是经济生活中最常见的纠纷之一,要是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那么,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债务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债务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文1 原告:***,男,**岁,住所地:**省**市**区**路1号。现居住地:**市******厂****幢***室。电话:***********。 委托代理人:***,女,**族,**律所律师,联系电话****** 被告***,男,**岁,住所地:**市**区**二村**栋*门**号。现居住地:**市******厂****幢***室。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900,000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送达费。

事实与理由: 20**年**月**日,原债务人***将欠原告的人民币九十万元债务转移给被告,被告同意承受,并当场向原告出具还款承诺书承诺:200*年*月**日归还欠款,若不能归还,则以其所有的房屋直接作价偿还。原告也表示同意。然而,被告既未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债务,也不按约定将其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债务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文2 原告:***,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身份证号码:******。 被告:***,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身份证号码:******,联

担保纠纷答辩状

担保纠纷答辩状 担保纠纷答辩状怎么写?请看下面的担保纠纷答辩状范文。 担保纠纷答辩状[1] 担保合同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第一被告):唐山绿谷农产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唐山市丰南区小集镇辉坨村,法定表人:刘丽丽(总经理)。 被答辩人(原告):唐山市丰南区农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办公大楼,法定代表人:孙振兴(总经理) 就原告起诉绿谷公司、卓恒公司、周连喜抵押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绿谷公司答辩如下: 对于基本事实被告没有异议,但有几点要说明一下: 第一,本案不能简单地看作一个担保(或反担保)来看待,不能仅从法律层面来处理。 本案相关事实是2010年在丰南区农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大背景下产生的,政府号召广大农民发展重点产业a、重点项目,而且从政策上扶植,资金上支持。 按照当时的政策,每村达到成方连片新建棚室50亩以上的,冷棚每亩补贴800元、日光温室每亩补贴2000元;或按照总投资的50%给予贷款担保并全额贴息,在此基础上,按日光温室每亩1000元、冷棚每亩400元给予补贴。 按照当时的这些政策,被告唐山绿谷农产品有限公司符合全额贴

息的条件,而且第一年也享受了这一优惠。 但借款展期期间全额贴息这一优惠并没有真正兑现。 本案原告是农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先后均为政府主要领导,为政府、为广大农民服务是该公司的重要使命之一,政府的部分优惠政策也是通过原告来实现的。 综上,原告主张利息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第二,本案中的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均属于格式合同,其中反担保合同是原告提供的,权利义务明显没有对等性,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证据规则》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本案中原告与其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双方不但有了利害关系而且还有利益上的关系,因此律师费票据就缺乏可信度。 因此,无论从格式条款上讲还是从证据的证明效力来看,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第三,绿谷公司投资的是蔬菜种植,而这项产业不但周期长、收益慢,而且受气候条件、天气状况、市场因素影响较大,特别是近两年来蔬菜价格总体不高,导致经济效益不好。 也正是基于此,贷款展期申请也得到了银行的同意。 被告不是不还钱、也不是不想还,只是确实存在困难,希望原告

借款纠纷民事起诉状

借款纠纷民事起诉状 借款纠纷民事起诉状(一) 原告:单XX,男,汉族,1986年8月2日出生,住所地:市萧山区宁围镇利一村X组XX户; 被告:鲁X,男,汉族,1986年8月13日出生,住所地:市萧山区坎山三盈村X组X户,联系133****9650; 被告:田XX,男,汉族,1987年3月6日出生,住所地:市萧山区宁围镇新安村X组; 案由:追偿权纠纷 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 1、被告一立即归还保证款65000元。 2、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相应份额的清偿责任; 3、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8年10月13日,被告因生意需要,向他人借款65000元,该笔款由原告及第二被告作为连带担保人。然而,由于第一被告并未及时偿还本息,导致债权人多次向原告催讨。2018年4月份原告迫于压力,只能承担连带责任,全额清偿了该笔借款。随后,原告多次向两被告追偿,但两被告均不肯归还,一直拖欠至今。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担保法》之相关规定诉至贵院,望贵院予以支持。

此致 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借款纠纷民事起诉状(二) 上诉人(原审被告):谭XX,男,汉族,19XX年X月11日出生,居民,住丰都县XX街道南天湖西路XX号6-1,公民5123241XXXXXX12975.联系1399XXXX777.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吴X,男,汉族,19XX年X月24日出生,居民,住丰都县XX街道新弯路XX号XX幢XX单元5-2号。公民******* 上诉人于2018年5月2日收到丰都县人民法院(2018)丰法民初字第00681号民事判决书,并对该判决书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164条的规定,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1、撤销(2018)丰法民初字第00681号民事判决书;2、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3、被告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借被上诉人103000元,证据不充分。其理由如下:1、被上诉人在法庭上并没有提供103000元借款的来源和支付借款的方式,虽然被上诉人提供了一7万元的汇款依据,但该汇款单并不能证明是被上诉人将7万元汇给上诉人的。2、实际上103000元是上诉人欠被上诉人大溪沟工程给排水管等材料款,实际上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该工程质量问题至今还没有完工。有在场人古宏搏等人证明。3、如果不是大溪沟工程给排水管等材料

担保纠纷答辩状

担保纠纷答辩状 担保纠纷答辩状 担保纠纷答辩状怎么写?请看下面的担保纠纷答辩状范文。 担保纠纷答辩状 担保合同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第一被告):唐山绿谷农产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唐山市丰南区小集镇辉坨村,法定表人:刘丽丽(总经理)。 被答辩人(原告):唐山市丰南区农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办公大楼,法定代表人:孙振兴(总经理) 就原告起诉绿谷公司、卓恒公司、周连喜抵押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绿谷公司答辩如下: 对于基本事实被告没有异议,但有几点要说明一下: 第一,本案不能简单地看作一个担保(或反担保)来看待,不能仅从法律层面来处理。 本案相关事实是202X年在丰南区农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大背景下产生的,政府号召广大农民发展重点产业a、重点项目,而且从政策上扶植,资金上支持。 按照当时的政策,每村达到成方连片新建棚室50亩以上的,冷棚每亩补贴800元、日光温室每亩补贴2000元;或按照总投资的50%给予贷款担保并全额贴息,在此基础上,按日光温室每亩1000元、冷棚每亩400元给予补贴。 按照当时的这些政策,被告唐山绿谷农产品有限公司符合全额贴息的条件,而且第一年也享受了这一优惠。 但借款展期期间全额贴息这一优惠并没有真正兑现。 本案原告是农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先后均为政府主要领导,为政府、为广大农民服务是该公司的重要使命之一,政府的部分优惠政策也是通过原告来实现的。

综上,原告主张利息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第二,本案中的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均属于格式合同,其中反担保合同是原告提供的,权利义务明显没有对等性,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证据规则》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本案中原告与其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双方不但有了利害关系而且还有利益上的关系,因此律师费票据就缺乏可信度。 因此,无论从格式条款上讲还是从证据的效力来看,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第三,绿谷公司投资的是蔬菜种植,而这项产业不但周期长、收益慢,而且受气候条件、天气状况、市场因素影响较大,特别是近两年来蔬菜价格总体不高,导致经济效益不好。 也正是基于此,贷款展期申请也得到了银行的同意。 被告不是不还钱、也不是不想还,只是确实存在困难,希望原告能够理解。 答辩人:唐山绿谷农产品有限公司 20XX年5月8日 担保纠纷答辩状 担保追偿权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山东xx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住所地:泗水县xx镇 答辩人因山东济宁xx有限公司不服泗水县人民法院(2007)泗民二初字第32号判决上诉一案,现结合庭审调查情况,做出答辩如下: 一、一审认定答辩人所诉担保追偿事实客观存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范本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范本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 甲方:河南A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xx路 法定代表人:CC 乙方:xxB服饰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 法定代表人:DD 丙方(保证人): 甲、乙方之间的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该纠纷事宜达成和解,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乙方认可并承诺分期偿还甲方起诉的欠款本金x万元和利息、追偿费用等合计xx万元;鉴于该金额中的利息仅计算至20XX年8月7日,之后仍以原定月利率18‰计算利息直至乙方全部偿还完毕。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1.乙方于20XX年10月23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冻乙方的企业基本银行账户。 2.乙方于20XX年11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甲方收到 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冻乙方的其他银行账户。 3.乙方于20XX年12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至还款当日的全部剩余款项,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乙方所采取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 4.乙方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除视为其余款项的还款期限均已届满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50万元。

二、丙方自愿共同为乙方履行该协议各项义务提供连带保证。 三、乙方逾期还款的,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代为还款责任;必要时甲方向法院申请对乙方和丙方的强制执行。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x元、诉讼保全费x元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五、本和解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人民法院留存一份,自首期x万元还款到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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