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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

2015年中国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
2015年中国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

2015年中国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移动支付增长379.06%

2015年支付业务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社会资金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支付业务量保持稳步增长,电子支付业务增长较快。

一、非现金支付工具

2015年,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943.22亿笔,金额3448.85万亿元。

(一)票据(略)

(二)银行卡

发卡量保持稳步增长。截至2015年末,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54.42亿张,较上年末增长10.25%,增速放缓6.88个百分点。其中,借记卡在用发卡数量50.10亿张,较上年末增长11.81%,增速放缓5.39个百分点;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4.32亿张,较上年末下降5.05%,增速放缓21.5个百分点。借记卡在用发卡数量与信用卡在用发卡数量之间的比例约为12.74:1,较上年末有所上升。截至2015年末,全国人均持有银行卡3.99张,较上年末增长9.62%。其中,人均持有信用卡0.29张,较上年末下降14.71%。北京、上海信用卡人均拥有量仍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达到1.34张和1.01张。

受理市场环境不断完善。截至2015年末,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商户1670.00万户,联网POS机具2282.10万台,ATM 86.67万台,较上年末分别增加466.60万户、688.60万台和25.18万台。截至2015年末,每台ATM对应的银行卡数量为6279张,较上年末下降21.78%,每台POS机具对应的银行卡数量为238张,较上年末下降23.23%。

银行卡交易量继续增长。2015年,全国共发生银行卡交易852.29亿笔,同比增长43.07%,增速加快17.91个百分点;金额669.82万亿元,同比增长48.88%,增速加快42.61个百分点。日均23 350.41万笔,金额18 351.23亿元。其中,银行卡存现91.92亿笔,金额70.9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57%和0.47%;取现184.21亿笔,金额73.15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7.48%和1.69%;转账业务285.86亿笔,金额470.70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7.11%和79.34%;消费业务290.30亿笔,金额55.00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6.96%和29.78%。

消费业务增长显著。2015 年,全国银行卡卡均消费金额为10106 元,同比增长17.69%;笔均消费金额为1894 元,同比下降11.74%;银行卡跨行消费业务172.39 亿笔,金额42.91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8.20%和49.83%,分别占银行卡消费业务量的59.38%和78.02%。全年银行卡渗透率达到47.96%,比上年上升0.26 个百分点。

信用卡信贷规模继续增长,授信使用率持续上升。截至2015 年末,信用卡授信总额为7.08 万亿元,同比增长26.43%;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为3.09 万亿元,同比增长32.05% 。信用卡卡均授信额度1.79 万元,授信使用率43.77%,较上年末增加2.08 个百分点。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380.27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2.63 亿元,增长6.33%;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23%,占比较上年末下降0.30 个百分点。

(三)贷记转账等其他结算业务

贷记转账金额占其他结算业务金额的九成以上。2015年,全国共发生贷记转账、直接借记、托收承付、国内信用证等其他业务86.76亿笔,金额2540.81万亿元。其中,贷记转账业务63.43亿笔,金额2409.94万亿元,分别占贷记转账、直接借记、托收承付以及国内信用证结算业务总量的73.11%和94.85%。

(四)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业务保持增长态势,移动支付业务快速增长。2015 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发生电子支付业务1052.34 亿笔,金额2506.23 万亿元。其中,网上支付业务363.71 亿笔,金额2018.20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29%和46.67%;电话支付业务2.98 亿笔,金额14.9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35%和148.18%;移动支付业务138.37 亿笔,金额108.22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5.86%和379.06%。

2015 年,非银行支付机构累计发生网络支付业务821.45亿笔,金额49.48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9.51%和100.16%。

二、支付系统

2015年,支付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469.48亿笔,金额4383.1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74%和29.34%。2015年支付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金额是全国GDP总量的64.77倍。

从支付系统资金往来情况看,全国共22个省(市、自治区)的辖内资金流动量占本省(市、自治区)资金流动总量的比例超过50%。2015年,处理资金总量居前三位的地区为北京、上海、广东,其资金流动总量分别占全国资金流动总量的29.76%、16.26%和12.62%。

(一)人民银行支付系统

2015年,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59.96亿笔,金额3 135.2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3.31%和27.67%,分别占支付系统业务笔数和金额的12.77%和71.53%。日均处理业

务1 805.00万笔,金额125 246.92亿元。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业务持续稳步增长。2015年,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处理业务7.89亿笔,金额2 952.0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70%和25.79%。日均处理业务316.80万笔,金额118 556.49亿元。

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业务持续增长。2015年,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处理业务18.35亿笔,金额24.9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82%和12.98%。日均处理业务506.98万笔,金额688.96亿元。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快速增长。截至2015年末,共有161家机构接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2015年,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共处理业务29.66亿笔,金额27.7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0.92%和56.03%。日均处理业务819.21万笔,金额766.75亿元。

同城清算系统业务金额增长较快。2015年,同城清算系统共处理业务3.95亿笔,金额124.3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6%和96.67%。日均处理业务158.70万笔,金额4 993.43亿元。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业务小幅增长。2015年,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共处理业务207.88万笔,处理业务金额9 062.0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57 002.0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76%和5.25%。日均处理业务0.83万笔,金额36.3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28.92亿元)。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持续下降。2015年,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共处理业务896.07万笔,金额4 477.7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38%和14.92%。日均处理业务2.48万笔,金额12.37亿元。

(二)其他机构支付系统

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业务保持稳步增长态势。2015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共处理业务197.08亿笔,金额1 194.0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7.64%和33.22%,分别占支付系统业务量的41.98%和27.24%。日均处理业务5399.38万笔,金额32 712.66亿元。

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业务保持高位增长。2015年,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共处理业务206.68亿笔,金额49.28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5.01%和46.62%,分别占支付系统业务量的44.02%和1.12%。日均处理业务5 662.35万笔,金额1 350.01亿元。

城市商业银行汇票处理系统和支付清算系统业务快速增长。2015 年,城市商业银行汇票处理系统和支付清算系统处理业务259.66 万笔,金额5 406.75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2.61%和55.31%。日均处理业务0.71 万笔,金额14.81 亿元。

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业务笔数持续增长。2015 年,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共处理业务5.73 亿笔,金额3.60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6.39%和27.39%,分别占支付系统业务量的1.22%和0.08%。日均处理业务156.96 万笔,金额98.50 亿元。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运行平稳。2015年,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处理业务8.67万笔,金额4 808.98亿元。日均处理业务0.14万笔,金额77.56亿元。

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截至2015 年末,全国共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73.70亿户,较上年末增长13.16%,增速放缓2.24 个百分点。其中,单位银行结算账户4 439.03 万户,占银行结算账户的0.60%,

较上年末增长11.62%,增速放缓0.15 个百分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73.25 亿户,占银行结算账户的99.40%,较上年末增长13.17%,增速放缓2.27 个百分点。

(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数量平稳增长,基本存款账户数量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中的占比小幅上升,临时存款账户数量呈现持续减少趋势。截至2015年末,全国共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4 439.03万户,较上年末增长11.62%。其中,基本存款账户2 835.43万户,一般存款账户1 272.76万户,专用存款账户310.13万户,临时存款账户20.71万户,分别占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总量的63.87%、28.67%、6.99%和0.47%。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分别较上年末增长14.89%、6.34%和6.57%,临时存款账户较上年末下降1.19%。

(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量稳步增长。截至2015年末,全国共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73.25亿户,占银行结算账户的99.40%,较上年末增长13.17%。

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08

Figure Insight 数字点睛Information 资讯 央行决定对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进行登记 (本刊讯) 近日,央行公告称,为掌握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情况,完善支付服务市场监督管理政策,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决定对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进行登记。 公告所称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部分或全部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公告所指支付清算业务包括:(一)网上支付;(二)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三)银行票据跨行清算;(四)银行卡跨行清算;(五)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支付清算业务。登记时限上,央行要求在公告发布之前已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于2009年7月31日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公告还指出,登记的结果仅作为制定有关政策的参考依据,不应视为或解释为央行对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从事的支付清算业务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央行将联合多部门打击银行卡犯罪 (本刊讯) 近日,央行副行长苏宁就银行卡风险管理问题表示,央行、银监会将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将尽快出台《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 苏宁表示,在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同时,信用卡套现、伪卡欺诈、ATM资金诈骗、短信和电话转账等风险案件日益增加。苏宁提出,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要规范银行卡发卡管理,并落实账户实名制。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中国银联银行卡风险信息系统应在识别个人身份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同时,我国要积极推动发行统一标准的芯片卡,提高银行卡卡片安全防伪能力。此外,苏宁表示要加快实现对银行卡交易信息的动态监测功能,建立持卡人主体数据库和风险防控模型,加强对客户交易信息的分析、研判和风险预警。 银监会: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 继续保持“双下降” (本刊讯) 银监会统计数据表明,一季度我国商业银行继续保持了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双下降”的态势。2009年3月末,我国境内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 央行发布《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08)》 (本刊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08)》(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2008年,我国支付体系依然运行平稳、安全与高效,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一是各类支付系统高效平稳运行,业务量继续保持上升趋势。二是中国证券结算系统运行稳定,有力地支持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三是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更加广泛。四是支付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的重要进展。五是奥运支付环境和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成效显著。六是支付体系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七是支付结算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 《报告》显示,全年各类支付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93.82亿笔,金额1131.04万亿元;是当年G D P的37.62倍。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全年共处理支付业务2.14亿笔,金额640.2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42%和20.14%;日均处理支付业务80万笔,金额2.4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全年共处理支付业务28.82亿笔,金额408.54万亿元。全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结算量达到104.6万亿元,同比增长66.03%;交易所证券交易过户总笔数和金额达到了39.17亿笔和64.45万亿元;结算总金额和结算净额分别达到了184.52万亿元和6.26万亿元。2008年,我国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办理支付业务183.27亿笔,全年人均发起非现金支付13.8笔,同比增长18.1%;流通中现金与GDP之比继续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08年为11.31%,较2007年下降了0.79个百分点。2001年至2008年流通中现金与G D P之比年均下降0.77个百分点。其中,支票仍是最受欢迎和使用最广泛的票据种类,2008年支票占全部票据业务笔数和金额的97.5%和93.0%;而银行卡成为社会公众消费最频繁使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截至2008年年末,银行卡发卡总量18亿张,人均持卡1.36张,城镇人口人均持卡2.97张,同比分别增长19.3%和17.4%;银行卡持卡消费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达24.2%,比2007年提高2.3个百分点,社会公众用卡意识明显增强,已初步形成持卡消费的习惯。银联卡已在近50个国家和地区的ATM网络、30个国家和地区的P O S网络实现受理,便利了境内居民出境公务和旅游消费需要。 74中国信用卡 2009.5

2008年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

2008年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08)》(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面反映了2008年我国支付体系发展取得的重大进展,展望了未来一定时期内我国支付体系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报告》凸显了“大支付”的理念,即《报告》在内容上不仅涵盖传统银行业支付结算服务,也包括债券、股票、外汇等金融市场的登记、托管、清算与结算服务,以及银行卡等专业化清算服务,同时介绍了服务于中小金融机构的专业化支付清算机构的情况,从而更加全面地反映了2008年度中国整个支付结算领域的最新进展。 《报告》指出,2008年,面对国内特大自然灾害和国外金融危机爆发等不利因素,我国支付体系依然运行平稳、安全与高效,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支付体系在畅通货币政策传导,维护金融稳定,改善金融服务,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继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各类支付系统高效平稳运行,业务量继续保持上升趋势。全年各类支付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93.82亿笔,金额1131.04万亿元;是当年GDP的37.62倍,有力地支持了我国金融市场和经济的较快发展。特别是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作为我国支付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全年共处理支付业务2.14亿笔,金额640.2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42%和20.14%;日均处理支付业务80万笔,金额2.4万亿元,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提供了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全年共处理支付业务28.82亿笔,金额408.54万亿元,满足了广大客户的多样化支付结算需求,在我国支付服务市场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 二是中国证券结算系统运行稳定,有力地支持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分别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证券市场提供了安全高效的登记、托管、清算和结算服务。全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结算量达到104.6万亿元,同比增长66.03%;交易所证券交易虽然受市场低迷等不利因素影响业务量有所减少,但交易过户总笔数和金额仍然达到了39.17亿笔和64.45万亿元;结算总金额和结算净额分别达到了184.52万亿元和 6.26万亿元。 三是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更加广泛。2008年,我国使用票据、银行卡、汇兑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办理支付业务183.27亿笔,全年人均发起非现金支付13.8笔,同比增长18.1%;流通中现金(M0)与GDP之比继续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08年为11.31%,较2007年下降了0.79个百分点。2001年至2008年流通中现金与GDP之比年均下降0.77个百分点,表明非现金支付对现金支付的替代作用日益显现。其中,虽然受新兴的电子支付业务快速增长的影响,传统的票据使用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支票仍是最受欢迎和使用最广泛的票据种类,2008年支票占全部票据业务笔数和金额的97.5%和93.0%;而银行卡成为社会公众消费最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 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乙方: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存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信息共享,防范和降低信用风险,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甲方组织建设了“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以下简称“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为更好地使用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合作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系统概述 1、甲方负责组织建设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并承担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2、甲乙双方通过使用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查询风险信息,风险信息共享系统自动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反馈,从而实现行业内信息的共享。 3、风险信息的定义。风险信息是指申请借款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互联网金融企业等机构的存量未结清借款记录、逾期借款记录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申请人风险评估的信息。 4、风险信息共享系统采用接口查询模式,系统接入单位无需向甲方批量报送风险信息,仅基于单一查询申请反馈单一查询结果。 5、乙方得到的反馈结果是接入风险信息共享系统的机构反馈信息的汇总数据,而非单一系统接入单位反馈的数据。甲方不保证系统接入单位反馈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但承诺在信息汇总的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地位。 6、甲乙双方开展风险信息共享活动,应当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乙方接入系统的条件及程序 1、凡具有借贷类数据信息,以及业务经营过程中需要查询客户风险信息情况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其他机构,均可申请接入风险信息共享系统。 2、乙方申请接入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研究报告

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研究报告 篇一:XX-2022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发展现状研究报告XX-2022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发 展现状研究报告 什么是行业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是通过深入研究某一行业发展动态、规模结构、竞争格局以及综合经济信息等,为企业自身发展或行业投资者等相关客户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企业通常通过自身的营销网络了解到所在行业的微观市场,但微观市场中的假象经常误导管理者对行业发展全局的判断和把握。一个全面竞争的时代,不但要了解自己现状,还要了解对手动向,更需要将整个行业系统的运行规律了然于胸。 行业研究报告的构成 一般来说,行业研究报告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行业研究的目的及主要任务 行业研究是进行资源整合的前提和基础。 对企业而言,发展战略的制定通常由三部分构成:外部的行业研究、内部的企业资源评估以及基于两者之上的战略制定和设计。 行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面和点的关系,行业的规模和发展趋势决定了企业的成长空间;企业的发展永远必须遵循

行业的经营特征和规律。 行业研究的主要任务: 解释行业本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分析影响行业的各种因素以及判断对行业影响的力度 预测并引导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判断行业投资价值 揭示行业投资风险 为投资者提供依据 XX-2022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发展现状与投资前 景预测分析报告 【出版日期】XX年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价格】纸介版:7000元电子版:7200元纸介+电子:7500元 【报告编号】R436460 【报告链接】/research/XX08/436460.html 报告目录: 前言 XX年以来,第三方支付市场的交易规模保持50%以上的年均增速迅速扩大,并在XX年成功突破17万亿元的基础,达到17.2万亿元,同比增长38.71%;XX年交易规模达到23.3

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

一、我国支付清算系统存在的问题 尽管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在支付清算领域进行了不断改革,但是,支付清算系统在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有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1、支付密码的法律地位问题 由于我国《票据法》并没有认可支付密码代替签章的效力,因此,支付密码不能代替印章,一旦出现制服纠纷,组织同城清算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处在无法可依的被动地位。 2、支付清算管理办法的缺位 目前我国还缺乏对市场化的支付清算组织的管理办法,对组织形式、准入、退出的标准也没有具体的规定,更谈不上管理监督和风险控制。少数单位由于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出现了不法分子盗用银行资金,造成重大损失。如何面对支付清算服务市场化的趋势,加强对支付清算组织的监督,控制风险,是人民银行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 3、《电子联行往来制度》严重不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电子联行往来制度》一直停留在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交换纸质凭证的运行模式,严重滞后于实际业务的发展。 4、对新兴电子支付工具尚未立法 相应法律规定空白的存在,一旦产生纠纷很难解决。另外,由于缺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各家商业银行和银行监管机构关于电子支付工具方面的管理办法、执行规定以及监管措施也很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系统完整性不足。因此,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是迫在眉睫。 (二)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电子联行系统应用软件和设备严重老化 (1)电子联行软件存在缺陷,业务高峰时间在下午3点到5点,小站只能提前关闭“本地进程”,以便有足够时间向总站发送信息。这时,如果有新的往帐到达该站,通汇点显示往帐发送已妥,事实上小站并未收到该笔往帐。 (2)电子联行通汇点查询不能及时处理。 (3)中继行系统软硬件老化,计算机档次低,出现故障的概率高。 2、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维护机制尚未建立 系统出现大的故障时,由于人民银行将开发和推广外包,并不熟悉系统,所以无法采取有效手段予以解决,造成业务处理延迟。 3、灾难备份系统建设严重滞后 大额支付系统运行以来,国家处理中心至少出现了两次故障,累计停工4小时。这种现状不利于防范运行风险。 (三)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建设周期过长,总体规划不断发生变化,产生混合运行风险。 2、数据过于集中,增加了运行风险。 3、排队机制设计影响了系统效率。 二、中国金融支付清算系统改革构想 1、将商业银行等机构的清算账户予以合并、集中 应将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账户予以合并与集中,即在一个地区内,同一商业银行的所有分支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多个账户将合并为一个账户,用于结算支付交易和法定储备管理。将所有中央银行账户集中在全国处理中心,建立全国统一的结

评议中国的支付清算体系

评议中国的支付清算体系 摘要:支付清算系统是一国经济金融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 其安全和效率对于经济金融运行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捷发展,支付工具的多样性不断提高,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的现代化建设也不断推进。在2001年4月28日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服务工作会议上,行长戴相龙提出在五年内中国央行将建立统一共享的金融信息系统和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并实现银行卡的联网通用、中央银行会计的集中统一核算管理。这也标志着我国的支付清算体系正式走向现代化。 关键词:支付清算系统;特点;展望 近年来,我国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支付体系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形成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的组织格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金融账户实名制稳步落实。非现金支付工具广泛应用,形成以票据和银行卡为主体,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为补充的工具系列。支付清算结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成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为骨干,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为主体,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系统、外汇结算系统等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系统架构。支付体系监督管理机制初步形成,建立了支付清算结算法律法规制度框架,确立了“安全”和“高效”并重的监管目标,明确了监管范围和监管手段,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广度不断拓展,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持续改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投资有序开展,跨境人民币清算渠道初步形成。 一,现阶段我国支付清算体系的主要特点 (一)支付清算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制度发布实施,促进了支付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有利于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2010年9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实施《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条件、办理流程、手续以及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规范了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有利于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清算报告

清算报告 导读:范文清算报告 【篇一:有限公司清算报告范本】 根据本公司XXXX年XX月XX日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决定,解散XXXX有限公司,并于XXXX年XX月XX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XXX、XXX组成,清算组负责人由XXX担任,并于XXXX年XX月XX日在工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清算组人员已对XXXX有限公司进行了完全彻底的清算,具体清算结果如下: 一、注销公告情况 我公司已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上刊登清算公告,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 二、资产及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1、公司清算期初存货XX元,清算期间处置存货收入现金XX元,差额XX元转入清算损益。清算期初固定资产净值XX元,作价XX元出售给XXXX,处置固定资产差额XX元转入清算损益。

2、由于公司债权不多,客户信誉良好,经过我们清算组的不懈努力,清算期末应收帐款余额XX元已全部收回。 3、公司债务不多,我们在处理资产和收回应收款项同时,用现金归还XX元,与应收帐款对冲XX元,清算期末已支付完所有债务。 三、缴付所欠税款 公司已缴清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并已于XXXX年XX月XX日注销了国税税务登记证,XXXX年XX月XX日注销了地税税务登记证。 四、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XX元在于XXXX年XX月XX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支付清算费用 清算组人员在债权追讨、清偿债务等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清算组人员工资XX元均在XXXX年XX月XX日前支付完毕。

六、人员安排 所有员工均在清算结束前安排妥当。 七、分公司和对外投资 公司没有办理分公司,清算期末没有进行对外投资。 八、会计资料保管 经股东会/股东研究决定由XXX保管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 九、剩余财产分配 公司财产在支付上述所有款项后,截止清算期末,公司资产总额XX元,其中:流动资产XX元;负债总额XX元;净资产总额XX元。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净资产,其中,XXX占XX%,XXX占XX%。 综上所述,清算组对XXXX公司的清算工作已完成,全体股东保证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013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

2013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 2013年支付业务统计数据显示,支付体系安全、稳定运行,社会资金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支付业务和工具不断创新,零售支付服务市场持续改善,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夯实支付服务实体经济基础,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支付服务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非现金支付工具 2013年,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501.58亿笔,金额1 607.5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92%和24.97%,笔数、金额增速同比分别加快0.32个百分点和8.47个百分点。 (一)票据 票据业务量同比下降,实际结算商业汇票业务量同比上升。2013年,全国共发生票据业务6.93亿笔,金额287.70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1.61%和2.93%。其中,支票业务6.67亿笔,金额259.56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1.77%和3.43%;实际结算商业汇票业务1 630.67万笔,金额18.2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8%和13.57%;银行汇票业务377.13万笔,金额2.16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9.63%和20.14%;银行本票业务626.17万笔,金额6.03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2.90%

和15.14%。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保持增长态势。截至2013年末,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参与者共计359家,较上年末增加18家。2013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出票52.09万笔,金额15 864.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0.93%和69.06%;承兑53.47万笔,金额16 257.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1.45%和68.87%;贴现13.43万笔,金额6 404.7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39%和64.91%;转贴现25.09万笔,金额19 509.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9.14%和199.27%。 (二)银行卡 银行卡发卡量平稳增长,北京、上海信用卡人均拥有量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13年末,全国累计发行银行卡42.14亿张,较上年末增长19.23%,增速放缓0.57个百分点。其中,借记卡累计发卡38.23亿张,较上年末增长19.36%,增速放缓0.94个百分点;信用卡累计发卡3.91亿张,较上年末增长18.03%,增速加快2.03个百分点。借记卡累计发卡量与信用卡累计发卡量之间的比例约为9.78:1,较上年末略有上升。截至2013年末,全国人均拥有银行卡3.11张,较上年末增长17.80%,其中,信用卡人均拥有0.29张,较上年末增长16.00%。北京、上海信用卡人均拥有量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达到1.63张和1.30张。

2019年支付清算体系建设调研思考

支付清算体系建设调研思考 支付清算是支持经济、金融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体系有利于提高货币政策的执行效率,有利于通过控制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有利于社会公众保持对货币及其转移机制的信心,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为中央银行实施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提供基础。 一、支付清算体系建设情况 我国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形成了一个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包括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及支付管理信息系统两个辅助支持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资金汇划系统为基础,各地同城实时票据交换系统并存的中国支付清算系统架构。它是支撑各种支付结算工具的应用和社会资金运动的大动脉,可以促进各种经济活动,方便市场交易,减少使用现金,维护市场次序,规范结算行为,防止支付风险,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率。 二、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金汇划体系重复建设,资源不能共享,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影响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方向。 二是现行支付系统缺乏一定的抗击风险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足,虽然现有应急备份系统在保障系统业务连续性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应急备份系统的恢复能力有限,不能满足主备系统随时切换和业务连续性处理的要求,存在支付风险隐患。

三是不能有效地满足金融机构灵活接入的需求,目前许多商业银行为实现集约化经营和扁平化管理的目标,提出了多种接入支付系统新需求,支付系统尚不能有效地满足银行业金融机构灵活接入的需求。四是信息反馈渠道不畅,制约支付系统效能进一步发挥。人民银行作为支付系统的维护者和管理者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不能及时掌握和了解各金融机构在支付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不便于人民银行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和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稳定运行。 五是支付清算的应用系统繁多,缺少有效联结,且清算账户繁多,无法及时、全面地了解清算账户和大小额支付往来账务实时传递的信息,不利于多种支付业务和资金清算的顺畅进行。 六是流动性管理功能不足,人民银行无法实时获取所管辖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情况,系统在流动性监测预警机制方面存在不足之处。 七是随着经济形式的发展和业务的变化,系统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对一些具有突发性、关联性和不可逆转性的风险控制,存在不足之处。 八是中国的支付清算体系与国际支付清算系统(SWIFT)尚未连接,这使得中国支付清算体系还不能成为世界支付清算体系的组成部分。三、加强支付清算体系建设的建议 ㈠加强央行支付清算组织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高素质的清算队伍是保证支付清算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必要条件。因此,要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树立正

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

央行发布《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08》(全文) 2009-04-03 17:34:26来源: 中国网跟贴0 条手机看新闻据中国央行网站今日发布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08)》。《报告》称各类支付系统高效平稳运行,业务量继续保持上升趋势。《报告》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08)》。《报告》全面反映了2008年我国支付体系发展取得的重大进展,展望了未来一定时期内我国支付体系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报告》凸显了“大支付”的理念,即《报告》在内容上不仅涵盖传统银行业支付结算服务,也包括债券、股票、外汇等金融市场的登记、托管、清算与结算服务,以及银行卡等专业化清算服务,同时介绍了服务于中小金融机构的专业化支付清算机构的情况,从而更加全面地反映了2008年度中国整个支付结算领域的最新进展。 《报告》指出,2008年,面对国内特大自然灾害和国外金融危机爆发等不利因素,我国支付体系依然运行平稳、安全与高效,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支付体系在畅通货币政策传导,维护金融稳定,改善金融服务,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继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各类支付系统高效平稳运行,业务量继续保持上升趋势。 全年各类支付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93.82亿笔,金额1131.04万亿元;是当年GDP的37.62倍,有力地支持了我国金融市场和经济的较快发展。特别是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作为我国支付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全年共处理支付业务2.14亿笔,金额640.2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42%和20.14%;日均处理支付业务80万笔,金额2.4万亿元,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提供了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全年共处理支付业务28.82亿笔,金额408.54万亿元,满足了广大客户的多样化支付结算需求,在我国支付服务市场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 二是中国证券结算系统运行稳定,有力地支持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分别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证券市场提供了安全高效的登记、托管、清算和结算服务。全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结算量达到104.6万亿元,同比增长66.03%;交易所证券交易虽然受市场低迷等不利因素影响业务量有所减少,但交易过户总笔数和金额仍然达到了39.17亿笔和64.45万亿元;结算总金额和结算净额分别达到了184.52万亿元和6.26万亿元。 三是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更加广泛。 2008年,我国使用票据、银行卡、汇兑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办理支付业务183.27亿笔,全年人均发起非现金支付13.8笔,同比增长18.1%;流通中现金(M0)与GDP之比继续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08年为11.31%,较2007年下降了0.79个百分点。2001年至2008年流通中现金与GDP之比年均下降0.77个百分点,表明非现金支付对现金支付的替代作用日益显现。其中,虽然受新兴的电子支付业务快速增长的影响,传统的票据使用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支票仍是最受欢迎和使用最广泛的票据种类,2008年支票占全部票据业务笔数和金额的97.5%和93.0%;而银行卡成为社会公众消费最频繁使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截至2008

金融支付行业研究报告

金融支付行业研究报告 1、行业分类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下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行业(I6520)”。 2、行业主管部门和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承担研究拟定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等职能。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协会对公司所处行业实施自律管理,其职能主要包括宣传、贯彻国家鼓励软件产业的政策;开展“双软认定”工作;开展中国软件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举办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等。 同时,作为电子支付 IT 系统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公司所提供的相关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电子支付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监管。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目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下表

所示:

3、行业发展概况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现状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俗称“软件”业。其业务形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咨询、信息技术系统集成、软硬件开发、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等。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附加值高、应用领域广、渗透能力强、资源消耗低、人力资源利用充分等突出特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发展和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于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国家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根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数据统计,“十一五”(2006-2010)期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年均增速达28.3%,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图: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概况 数据来源:工信部网站《2014年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公报》。

公司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自查报告

公司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Ⅹ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讲解文件精神,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及相关公司相关文件制度;对单位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公司召开了相关会议,会上传达了集团文件精神,并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制度建设方面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结合运营情况不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制度》、《财务费用管理办法》、《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务印鉴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以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组成,其内容涵盖了有关资金的预算、支付、调度、运用等方面,在公司运行中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资金管理方面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费用报销、审批、资金调拨、资金划拨权限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1、费用报销及审批权限 集团财务部针对费用报销、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相

关事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并作出要求,使得公司的费用报销制度更加完善,提升了执行力。 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费用报销流程,即“申请(经办人)→审查(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人员)→审签(财务总监)→审批(总裁、董事长)”,在日常费用报销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在每一个环节上严格审查,对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费用单据一律拒绝报销,做到规范化、合规化、合法化。 在费用报销审批上,公司也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首先要进行事前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再进入报销流程。公司费用报销最终审批人为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未设置费用审批权限。 经自查未发现违规、违纪的费用报销及账务处理。 2、资金调拨管理。 公司目前资金调拨使用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银行账户之间资金调拨。公司根据经营需要,银行账户之间进行资金调拨,调拨时进行了事前申请,填写《付款/资金调拨通知书》,待逐级审核,经有权人审批后执行调拨。 (2)按合同预付款或合同约定先付款后开具发票的情况。该类款项付款时,由经办人填写《付款/资金调拨通知书》,提交事前审批资料,待逐级审核,经有权人审批后执行付款。 (3)对外投资的资金划拨。公司对外投资资金划拨时,由经办人填写《付款/资金调拨通知书》,提交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等

支付清算体系

一,支付清算体系的简介 支付清算体系是一个国家的金融基础设施,或说公共服务。我国由央行主管此事,目前大体维持“结算-清算”二级制的支付体系。通俗地讲,银行与商户、消费者之间为结算关系,而银行之间构成清算关系,两个层次交易完成后,支付环节才算终了。清算,其实就是因跨行交易而产生的银行间债务债权进行定期净轧(比如每日),以结清因跨行交易产生的债务债权。清算更为底层,是一个平台,由央行主导建设,一般个人用户不会直接接触清算系统。结算则是前端,由银行、非金支付公司等向客户提供服务,也就是所谓的支付业务。银行自身接入清算系统,非金融支付公司则以自已开户的备付金托管行代理,接入清算系统。 图1“结算-清算”二级体系 从上面的二级体系可以看出,跨行的清算必须经过央行的清算系统进行处理,而银行内部的结算,则是由各个商业银行自己经营办理。 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中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对清算的义务和责任: 1,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组织或者协助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2,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银监会)制定支付结算规则。 在《商业银行法》中规定了商业银行对结算的支持:

1,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办理国内外结算。 因此,清算不等于结算。从基础概念看,央行主导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清算系统,而商业银行则可以经营国内外结算业务,即是“结算-清算”二级制的支付体系。 那么,为什么央行需要维持目前的“结算-清算”二级体系呢?笔者认为本质是监控资金在全社会的流动,避免系统性风险,提高支付的效率,树立公众对支付体系的信心,同时,有利于有效地实施货币政策等。由于清算系统是平台系统,不是前端服务,因此对用户体验没有刻意要求,但对系统稳定性、可靠性、高效性、安全性要求极高,央行将其视为金融的基础设施,或称公共服务,依然未允许市场化的商业介入。结算环节则是市场主体分散的交易,对用户体验要求较高,因此在不产生系统性风险(要一定程度上容忍非系统性风险,比如创新业务试点中发现安全漏洞之类的)的前提下,当局鼓励创新,增加用户支付效率,改进体验。因此,我们认为,央行希望实现的意图为维持现有格局,清算环节仍然视为基础设施,不希望市场介入;支付结算环节则放开竞争,鼓励创新。 目前在运行的清算系统均由央行主管,主要包括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超级网银)、同城票据清算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银联跨行交易清算系统CUPS)、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系统和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等。这些系统大多由央行主办,可视为非盈利的基础设施,仅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由特许企业(银联)运营(但银联仍由央行主管)。 二,清算的运作过程 本节笔者以银联为例子,结合目前的刷卡消费涉及的发卡行,收单行,衔接机构,用户和商户等主体,全面阐述清算的过程。 1,清算账户的开通 清算进行的前提条件是参与清算的主体需要开通清算账户,用于管理清算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沉淀,管理资金的头寸。 首先接入相关清算系统的主体需要在清算系统开清算账户,银行一般需要在央行开通准备金账户和备付金账户(主要用于清算),银联则只需要在央行开通备付金账户即可,无需准备金账户。 而商户对接银联的清算则有两种接入模式: ? 直联商户:即直接通过银联的POS接入商户,商户的交易过程会经过银联网络,且其清算过程是由银联的收单清算系统进行处理,直联商户的结算账户(不在央行清算系统开清算账户,只是在商业银行开结算账户而已)一般不是开在央行的清算系统,而是开在一般商业银行中,银联通过对应的小额系统对其结算账户进行贷记处理。 ? 间联商户:是由收单行自己布置POS对接的商户,商户的交易过程一般对银联来说是透明的,其清算过程,或者说应该是结算过程是由对应的收单行跟各个商户自己进行的,银联不参与其中的结算。

2014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终稿)

2014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 2014年支付业务统计数据显示,支付体系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社会资金交易规模持续增大,在支持金融工具创新、改善金融服务水平、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非现金支付工具 2014年,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627.52亿笔,金额1 817.38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11%和13.05%,笔数增速同比加快3.19个百分点,金额增速同比放缓11.92个百分点。 (一)票据 票据业务量持续下降,实际结算商业汇票业务量同比稳步增长。2014年,全国共发生票据业务5.78亿笔,金额269.99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56%和6.16%。其中,支票业务5.52亿笔,金额242.57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7.26%和6.55%;实际结算商业汇票业务1 842.14万笔,金额19.28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97%和5.70%;银行汇票业务307.56万笔,金额1.68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8.45%和22.07%;银行本票业务477.30万笔,金额4.36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3.77%和27.72%。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量持续增长。截至2014年末,电子商

业汇票系统参与者共计373家,较上年末增加14家。2014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出票84.49万笔,金额31 298.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2.20%和97.29%;承兑83.78万笔,金额30 719.6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69%和88.95%;贴现23.53万笔,金额15 004.8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5.19%和134.28%;转贴现49.11万笔,金额48 068.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5.75%和146.39%。 (二)银行卡 发卡量保持快速增长。截至2014年末,全国累计发行银行卡49.36亿张,较上年末增长17.13%,增速放缓2.10个百分点。其中,借记卡累计发卡44.81亿张,较上年末增长17.20%,增速放缓2.16个百分点;信用卡累计发卡4.55亿张,较上年末增长16.45%,增速放缓1.58个百分点。借记卡累计发卡量与信用卡累计发卡量之间的比例约为9.85:1,较上年末略有上升。截至2014年末,全国人均持有银行卡3.64张,较上年末增长17.04%。其中,人均持有信用卡0.34张,较上年末增长17.24%。北京、上海信用卡人均拥有量仍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达到1.70张和1.33张。 受理市场环境不断完善。截至2014年末,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商户1 203.40万户,联网POS机具1 593.50万台,ATM 61.49万台,较上年末分别增加439.93万户、530.29万台和9.49万台。截至2014年末,每台ATM对应的银行卡数量为8

中国支付体系综述与人行账户结构

一、体制概述 1.1 法律概况 根据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下简称"中央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具有三大职能: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执行金融监管和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在支付体系中的法律职责规定为:"组织或者协助组织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助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要及时办理支付结算服务。中国人民银行有权依法对结算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商业银行应当提供财务会计资料、业务合同和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其他信息。 1988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库存现金限额和现金使用范围。 《票据法》对中国的主要信用工具——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作出具体规定,并确定了票据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犯《票据法》规定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除了适用于全国的法律、法规以外,还有为特定部门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1998年《邮政汇兑资金清算办法》对邮政汇兑资金的银行帐户的开设和使用、现金的收款和兑付,以及邮政汇兑资金的清算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1994年《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对帐户的设置和开户条件等作出了规定。存款帐户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除了专用存款帐户以外,其余三个帐户均可以办理转帐结算。存款人在其帐户内应保持有足够的资金以保证支付。"银行依法为存款人保密,维护存款人资金自主支配权,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帐户内的存款。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监督项目除外"。 1996年《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了信用卡的业务管理规则、信用卡的使用和销毁,以及法律责任等。 1.2 提供支付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 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是支付服务的主要提供者。银行体系包括四家大的国有商业银行、十几家小型商业银行、数目众多的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

支付系统自查报告与支付结算调研报告合集

支付系统自查报告与支付结算调研报告合集 支付系统自查报告 银行支付结算自查报告为维护支付体系的安全和效率,严肃支付结算纪律,完善支付结算制度,提高支付结算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人民银行和总行要求。我支行成立了以某某为组长,以某某为成员的自查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等有关支付结算业务管理、支付清算系统管理和支付信息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对我支行办理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票据、银行卡、支付系统、支付信息报送等支付结算业务进行了自查,自查内容如下: 一、支付结算管理(一)支付结算内控我支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内控相关规定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建立了严密的内控制度和操作程序。 (二)支付结算制度我支行根据相关的支付结算活动规章政策、操作程序、实施范围等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制定了规范的操作制度。 (三)支付结算代理未办理支付结算代理业务。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我支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共开立了户单位结算账户,其中户已经人民银行批准,其余户为财政户,因历史原因未报人行批准。本行安排査银芳同志负责每月单位账户对账的相关事务,每月10日之前所有账户能对账完毕,目

支付清算自查报告与支付结算调研报告合集

支付清算自查报告与支付结算调研报告合集 支付清算自查报告 银行支付结算自查报告为维护支付体系的安全和效率,严肃支付结算纪律,完善支付结算制度,提高支付结算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人民银行和总行要求。我支行成立了以某某为组长,以某某为成员的自查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等有关支付结算业务管理、支付清算系统管理和支付信息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对我支行办理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票据、银行卡、支付系统、支付信息报送等支付结算业务进行了自查,自查内容如下: 一、支付结算管理(一)支付结算内控我支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内控相关规定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建立了严密的内控制度和操作程序。 (二)支付结算制度我支行根据相关的支付结算活动规章政策、操作程序、实施范围等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制定了规范的操作制度。 (三)支付结算代理未办理支付结算代理业务。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我支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共开立了户单位结算账户,其中户已经人民银行批准,其余户为财政户,因历史原因未报人行批准。本行安排査银芳同志负责每月单位账户对账的相关事务,每月10日之前所有账户能对账完毕,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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