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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主义和政治自由主义

多元主义和政治自由主义
多元主义和政治自由主义

多元主义和政治自由主义

林火旺

台大哲学系教授

●一、前言●二、政治自由主义:(一)政治的而非形上的(二)独立的而非全面的

●三、多元主义(pluralism)●四、政治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是否兼容?

●五、结论

一、前言

美国哲学家罗尔斯(John Rawls)的《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一书出版之后,不但引起广大的争议和讨论,也使自由主义的理论重新成为政治哲学讨论的焦点。但是诚如华彻(Michael Walzer)所言,自由主义和社群论(communitarianism)的关系密不可分,社群论对自由主义的批判像某些流行装饰,虽然时间短暂,但一定会再次出现【1】,所以罗尔斯的理论也激发社群论的再兴。当代重要的社群论者,如沈代尔(Michael Sandel)、麦肯泰尔(Alasdair MacIntyre)、泰勒(Charles Taylor)对自由主义理论的批判,使得罗尔斯不得不对其理论所面临的问题提出辩解,为了澄清批评者对其正义理论的误解和疑虑,罗尔斯在1980年发表了<道德理论中的康德式建构主义>(”Kantian Constructivism in Moral Theory”),尤其在1985年发表的<正义即公平:政治的而非形上学的>(”Justice as Fairness: Political Not Metaphysical”),罗尔斯明白将其正义理论的本质和适用性,界定为一政治性的理论,也就是说,它是为当代民主政治而设计的理论,而且只适用在公共领域,从此他的理论被称为「政治自由主义」(political liberalism)【2】。虽然罗尔斯自称1980年以后的论著并没有脱离《正义论》的基本主张,但是许多学者并不以为然【3】,无论如何,政治自由主义的许多论点,显然是针对社群论阵营的批评所提出,也因为如此,使得政治自由主义蒙上一层社群论的面纱,而这种社群论的意涵对自由主义原本强调对多元和差异的包容,似乎有其不兼容之处。因为社群论所强调的政治社群是以一个「共同善」(common good)概念作为统合,这和多元主义(pluralism)的主张相对立。一般认为自由主义是建立在多元主义的前提之上,因此政治自由主义是否需要预设多元主义?是否和多元主义兼容?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重点。二、政治自由主义

何谓自由主义?亚伯莱斯特(Anthony Arblaster)认为对自由主义下定义有其实质上的困难,因为自由主义并不是由一组不变的道德和政治价值所组合而成,自由主义始于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是一个观念上的特殊历史运动,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历经许多转变,所以自由主义学者之间的论点并不完全相同,因

此不能用概念分析的方法加以定义【4】。华尔准(Jeremy Waldron)也有相同的看法,他认为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或社会主义这些名词,就好像姓氏一样,彼此之间并没有太多的相同点,这些语词所代表的是维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的家族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我们不可能在这些学说之间找到一组共同的原则或主张,也不可能找到一组命题可以被视为这些意识形态的核心或本质,这是由于政治发展所造成的结果,华尔准指出,除了马克斯的社会主义之外,西方的政治理论很少是在意识形态的区分下有意识的发展【5】。事实上自由主义不只是一套价值,而是一种对人性、社会和世界的观点,自由主义是透过这个整体的观念,将人类一些价值,如自由、平等,作特殊的组合和安置的学说。因此如果只指出自由主义重视个人自由,对自由主义的了解并没有多大帮助,因为有些和自由主义传统不相关的学说也强调自由【6】。

根据拉摩尔(Charles Larmore)的分析,从十六世纪开始,自由主义所要处理的两大基本问题是:1.如何对政府的权力设定道德限制;2.在承认理性人对美好生活的本质有不同见解的前提下,如何在同一个政治体系下共同生活。第二个问题使得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更为复杂,为了同时解决这两个问题,自由主义提出最小的道德观念(minimal moral conception),借以限制政府的角色,也就是说,政治原则所要实现的「公共善」必须尽可能得到更多人的肯定,虽然这些人对于美好的生活方式具有不同的评价【7】。自由主义所要处理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包容多元和差异的问题,尽管自由主义并不是一个单一的主张,但是容忍差异和承认宗教、道德、思想、信仰和生活方式的多样性,是所有自由主义思想共同的核心观念。所以自由主义一般被认为是以保障多元、承认差异的的前提下,从事其政治理论的建构。

政治自由主义和传统自由主义有何区别?不论何种类型的自由主义,在处理差异和多元主张最典型的方式是:分别公共(public)和非公共(nonpublic)领域,将政府的权威局限在公共领域,而且公共领域内的管理规则必须是大家所能共同接受者。至于非公共领域则是属于个人自由的范围,每一个人可以自由追求其认为最适当的生活方式,各种冲突、对立的主张和生活方式,都可以在非公共领域中得到适度的发展,只要不违反公共领域的规范,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个人活动,自由社会的多样性就是在非公共领域中呈现。换言之,自由主义的政治理企图设计一个大家都顺从于普遍接受之原则的公领域,公领域的存在可以保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以及一个包容和保障个人自由地追求自己生活方式的私领域,私领域的确立可以确保宗教、道德和价值观的多元发展。

为了确立公共领域中大家都能合理接受的管理原则,传统自由主义的推论,根据姆恩(J. Donald Moon)的分析,都是采用亚里斯多德式的,也就是先提出一个有关人性的论点,这个人性观包括对人的基本需求和能力的解释,基于这个人性论的基础,再提出一套人类幸福的主张,也就是阐述在何种条件下,有助于具有这样特点之人类实现其愿望,然后再依据这个论点,确立何种制度最能实现这些促进人类幸福的条【8】。契约论的自由主义者就是在这种模式下,引用一

种人性的基本假设和对参与立约者之动机、能力的描述,企图借以证明在理想的契约情境中,立约者会接受某些权利体系和正义原则,以定义和管理公共领域中社会成员的互动。这种透过契约方式选择公共领域的规范原则,一方面说明政治权威所执行的规则必须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接受者,另一方面它保留一个私人空间,让不同的团体和个人可以追求其独特的目标【9】。

但是姆恩认为,契约论者对人性的解释确实掌握人类的某些重要面向,所以其分析具有一些可信性,但是其缺点是,契约论者无法证明何以他们所选择的人性面向具有优先性,也就是说,契约论者对于何以选择某一人性面向,而不选择其它面向作为其推论的基础,缺乏具说服力的论证【10】。

事实上即使是非契约论的传统自由主义者,也是以人性论的假设作为政治理论推论的前提,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约翰弥勒(John Stuart Mill)就是最佳例证。弥勒认为个体性(individuality)是人类幸福的一个必要元素,所以他认为发展个体性是人类目的的达成和高度的社会发展的关键。而个体性的发展有两大要素:自由和处境的多样性,由于弥勒认为人性并不是依据一个模型塑造的机器,而是像树木一样需要成长和向各方面发展,所以需要自由的空间从事自我选【11】。事实上弥勒就是基于这样的人性论假设,开展其《论自由》(On Liberty)一书中对政府权威适度界限的论证。个体性是否确实是人类幸福的必要元素?一个合乎世俗标准却非自我选择的「美满人生」只是虚妄?对于这类问题,弥勒似乎视为理所当然而缺乏论据。

如前所述,自由主义最重要的前提是:承认生命意义和理想生活方式的多样和差异,是一个永远无法消除的事实,因此理想的政治设计,不是为了实现某一个特殊的价值观,而是要包容不同生命理想和差异的价值观。换句话说,政府的角色必须受到中立原则(neutrality principle)的限制和规范,在自由主义的政治系中,公共政策和规范的制订必须对所有争议性的价值观保持中立。如果传统自由主义的人性论主张,本身就是一个具争议性的论述,则其理论设计显然犯了乞求论点(begging the question)的谬误,这也是当代自由主义学者重建自由主义理论,发展出政治自由主义的原因。

政治自由主义不同于传统自由主义之处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分析:

(一)政治的而非形上的

罗尔斯在1985年以后的文章,特别强调其理论是政治的而非形上的,认为其「正义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应被理解为一个政治性观念。根据罗尔斯的描述,此一概念至少有三点指涉:

(1)此一观念是为处理政治、社会、经济等特殊主题,所形成之一道德观念,它所关注的焦点是社会基本制度之架构和适用这些架构之原则、标准、箴言,以及这些规范如何表现在社会成员之态度和人格中【12】。

(2)说明其正义理论是实用的。罗尔斯不再主张其理论具有普遍性,而是从一个特定的政治传统出发,也就是说,他的理论所考虑的对象是当代民主社会的特殊情境,所以他只重视其理论对当代民主宪政社会的基本结构的适用性。而

当代民主社会的特殊条件是:没有一个一般的道德观念可以作为社会成员共同认可的基础,所以一个可行的正义观念必须允许各种道德、宗教和哲学学说的多样性,并包容歧异甚至彼此不可通约的(incommensurable)价值观。换句话说,罗尔斯强调其理论是为多元的当代民主社会,寻找一个社会上各种对立主张和学说的信奉者,在不受强制情况下都能共同接受的正义原【13】。所以它不是一个知识论或形上学的学说,也就是说,它不是一个真的(true)正义观念,罗尔斯认为哲学作为寻找一真的形上和道德秩序,无法为民主社会的政治正义观提供可用和共享的基础【14】。

(3)论证前提是基于社会文化的共识,所要寻求的结论必须是:民主社会中各种对立的哲学和宗教主张皆可以支持的观念。罗尔斯强调其理论是植基于民主社会的基本直观观念,所以其正义观念是从共识出发,而不是从真的前提推导出来,也就是说,其正义观念的内容,是透过隐含于民主社会之公共政治文化中的一些基本概念所表【15】。而这个正义观念之所以为政治的,部分则是因为它是得到民主社会中合理之宗教、哲学和道德学说之重叠共识(overlapping concensus)所支持。重叠共识是一种共识,它是由所有的合理对立之宗教、哲学和道德学说所形成的共识,这些学说指的是在一个接近正义之社会能持续好几个世代,而且拥有相当数量的支持者【16】。罗尔斯分别合理多元(reasonable pluralism)和简单多元(simple pluralism),前者强调合理的宗教、哲学和道德主张是多而不是单一的,也就是说,在自由民主社会中,存在许多合理却不兼容之学说;而后者只是表现学说的多样性。罗尔斯认为政治自由主义不只视简单多元为理所当然,而且是将合理多元当成民主社会文化的当然现象,因此政治自由主义的课题是:在当代民主社会拥有合理却不兼容之宗教和哲学主张的前提下,如何可能会产生一个使这些合理对立学说能共存、共同肯定宪政体制的稳定、正义的社会【17】。政治自由主义是由一个合理的前提出发,所以其理论应被理解为合理的,而不是真的。

(二)独立的而非全面的

政治自由主义学者认为,政治自由主义不同于康德或弥勒的自由主义,因为后者是一个全面性的学说(comprehensive doctrine),而政治自由主义则是一个为政治这一个特别领域而存在的独立主张,根据罗尔斯的说法,所谓全面性学说是指其学说内容包含何者是人生中有价值者、理想的人格或人的德行等观念,涉及人类大部分的行为,由此而构成的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18】。相对于全面性学说,自由主义有两个特点:

(1)它是一个抽离的观念,它的推论前提只包含社会共享的基本观念,这些基本观念正如经济学一般理论中完全竞争市场的观念一样,是从社会的某一个面向中抽离出来,对于社会的其它面向不予理【19】。姆恩认为罗尔斯理论中的良序社会(well-ordered society)、道德人(moral person)、原初立场(original position)等三个模式观念(model conceptions)【20】,就是抽离的观念,其目的不是为了解释社会和道德经验的全貌,而是为了掌握我们最深刻的共同理解,使

大家能够认清一个彼此可以共同生活之正义观【21】。譬如自我的观念(conception of self),大部分的政治理论是建构在一个相当完整的人的观念之上,而政治自由主义虽然也必须假设某一种自我观念,但是它并不是将这个观念当成整体个人的适当呈现,而只是丰富复杂的人类实际生活中之个人的一个抽离,所以政治自由主义的人性论基础是一个薄(thin)的自我观念【22】。因此拉摩尔认为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的特点,就在于将其理论的应用范围局限于政治领域,而不是作为人类所有生活领域的道德理想,也就是说,其正义观念是政治事务的规范原则,而不适合作为政治领域以外的行为标准【23】。

(2)政治自由主义不是一个涉及人生所有面向之全面性学说,但是它也不是一个全面性学说运用到政治领域的结果,它是为了处理政治或公共生活领域中的价值,所建构的一个独立自持的(freestanding)主张【24】。罗尔斯认为公民有两种主张,一种是全面性主张,一种是政治主张,将这两种主张分开,可以使我们在建构宪政体制要素和正义基本制度时,只以政治价值作为基础【25】。因此政治自由主义是为政治领域独立设计的理论,并不是从任何一个全面性学说推衍出来。

三、多元主义(pluralism)

一般流行的说法认为自由主义是建立在多元主义的前提之上,而且自由主义者也认为其主张是为了解决多元差异的问题,所以自由主义常被认为和多元主义有密切的关系。何谓多元主义?根据Louise Marcil-Lacoste的论述,多元主义早期在哲学领域是形上学上一与多的争议,直到二十世纪中叶,才找到现代用法上的许多特点,而且这种意义的多元主义,是在伦理学和政治理论中首先出现【26】。她认为,多元主义吸引人之处在于这个语词的意义含糊(ambiguity),她指出多元主义的三种含糊之处:

(1)事实和规范混淆。也就是从主张意见、宗教、哲学、价值或道德的多样性(plurality)存在这个事实,推论到多样性应该被当成一种价值,这种不合法的推论就是休谟(David Hume)所谓从”is”推论到”ought”的谬误。

(2)过于丰富和空虚的模糊。因为主张环境多样性或政治承认多种主张存在,目的是为了使各种自由得到扩张和发展,以及对各种特点、选择和价值采民主的包容,在这个意义下,指的是这些选择和价值丰富到无法计数和分类。但是这同时也招致空虚,因为主张环境多样或政治承认多种主张,并没有对构成环境或政治整体的元素、关系和问题本质有所阐述。

(3)多元主义的一个特点是结合批判和逃避。多元主义对各种主义具有批判力是很明显的,但是当它在批评一元论和二元论时,只是指出这些主义的所犯的错误,却没有提出替代方案【27】。

为了避免意见或价值主张之多样性和多元主义的混淆,凯吉斯(John Kekes)对多元主义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他认为多元主义是由四个命题组合而成:(1)实现美好生活所必须之价值具有不可通约性;

(2)这些价值彼此冲突,所以实现某些价值就会排斥一些其它价值;

(3)这些价值冲突的解决缺乏权威性的标准,因为标准也是多元的;

(4)在这些不可通约性价值之冲突中,仍然存在合理的解决之道【28】。

凯吉斯强调多元主义是一个有关价值的理论,多元主义否定有所谓最高价值的存在,所以它也同时否定不同价值之间可以作出高低排比;多元主义也否定合理人(reasonable persons)之间会同意一个权威式的原则,作为解决价值冲突的共同诉求。虽然多元主义者并不否认,有许多价值冲突可以诉诸合理的价值排比加以解决,但是他们坚持的是,这种合理的排比是多而不是一,因此多元主义的结论是:主张某一个价值永远具优先性的论点是不合理的【29】。

凯吉斯认为多元主义是介于一元论(monism)和相对论(relativism)之间,一元论的特点是承认有一些价值高于其它价值,称之为优位价值(overriding values),一个优位价值有两个特色:(a)在和其它价值冲突时,它总是具优先性;(b)抵触此一价值惟一成立的情形是,其结果可以实现此一价值,譬如,自由如果是一个优位价值,违反自由的惟一理由必须是为了其它自由的实现。根据凯吉斯的论述,多元主义和一元论最大的差异就是多元主义否定优位价值的存在【30】多元主义虽然承认有些价值冲突的解决缺乏权威性标准、否定优位价值,这些特点类似相对论的主张,但是多元主义也不同于相对论。相对论进一步强调:所有价值都是某一个传统偶然发展出来之习俗和信仰的产物,所以它否定有超越其传统脉络之道德权威,而多元主义则认为具有独立于脉络

(context-independent)之基础,可以作为解决不兼容价值冲突之合理诉求对象。凯吉斯主张,多元主义所需要之独立于脉络的基础,是由人类福祉之最低需求所构成,而这些需求则是由历史和文化上恒常不变之普遍人性所决定。这些需求包括:(a)生理的:食物、遮蔽物、休息等;(b)心理的:同伴、希望、生命免于恐惧等;(c)社会的:秩序、安全、尊敬等。凯吉斯称这些基本需求的满足为「基本价值」(primary values),而保障人们追求这些基本价值所形成的规则、习惯、原则,称为「深层习俗」(deep conventions),所以任何道德上可以接受的传统,必须以深层习俗保障身处于其中的人。

然而人性所要求的最低道德内容虽然是美好生活所必须,但却不足以构成美好生活,因为我们如何满足这些共同需求、如何处理非共同需求、以及我们运作共享和非共享能力的目的为何等,都会影响人类的福祉,所以共同人性并不足以确立一个生活方【31】,换句话说,只有从共通人性所决定的基本价值本身,并不足以构成一套特殊的生活方式。因此多元主义认为基本价值是普遍、恒久不变的,但是在如何享有这些基本价值的问题上,则会因历史、文化和个人不同而产生差异。所以多元主义者认为相对论的错误在于忽略这些基本价值的存在,以及以深层习俗保障这些价值的必要性。而且由于基本价值会彼此冲突,加上基本价值是以其对美好生活的贡献为条件,如果一个人判断其美好生活无望,他可以合理地放弃基本价值所作的要求,因此基本价值仍然不是优位价值。总之,由于多元主义肯定基本价值和深层习俗的必要性,是以创造美好生活为条件,所以主张基本价值的永恒性仍然不能支持一元论【32】

四、政治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是否兼容?

由于多元主义否定优位价值或最高价值的存在,所以也否定价值之间存在一个单一的排比,所以凯吉斯认为多元主义和自由主义是不兼容的学说,因为无论何种自由主义学说,它们之间的差异只是对基本价值的认定不同,如:罗尔斯视正义为最主要价值;德沃金(Ronald Dworkin)主张平等具优位性;柏林(Isaiah Berlin)则认为只有权利(rights)才是绝对的;瑞兹(Joseph Raz)则强调自由才是自由主义的优位承诺,但是它们同时都主张它们所认定的基本价值就是优位价值。根据凯吉斯的论证,除非放弃自由主义,否则自由主义者必须认定某些特殊价值为优位价值,也必须主张自由主义价值和其它价值冲突时,自由主义价值永远具有优先性,但是这种承诺自由主义价值具优位性的主张,正是多元主义所否定的,所以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不能兼容【33】。

拉摩尔同意凯吉斯对多元主义的论述,承认多元主义是一种有关价值本质的学说,但是尽管一般人认为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有密切的关系,拉摩尔却反对这样的主张,他认为政治自由主义不必预设多元主义,政治自由主义的核心思想是:承认合理人对美好生活的全面性本质,自然会产生不同意见的倾向,也就是说,自由主义的前提是:承认价值观或善概念的合理歧见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并不是承认多元主义为真。拉摩尔指出,将政治自由主义误解为接受多元主义的价值观,是因为罗尔斯使用”pluralism”这个字描述合理歧见,罗尔斯将当代民主社会存在不兼容却合理之全面性学说的事实,视为”多元主义”的特点【34】。

拉摩尔认为这种用法和柏林所谓的多元价值并不相同,柏林的”pluralism”指的是有许多真正、究极、同样客观的价值存在。这两种用法不一样,罗尔斯指的是不可能期待合理人对合面性学说会有相同的看法,而柏林是对价值本性的描述,认为客观价值最终是多而不是一。拉摩尔认为柏林的用法较为合适,多元主义正确使用是和一元论相对立,两者都是有关价值本质的学说,探讨价值的终极来源究竟是多还是一的问题。所以多元主义作为一种有关价值本质的学说,和自由主义并不相关,自由主义的基础是合理歧见而不是多元主义,学说和对学说的合理争议是两回事。此外,无论多元主义是真或假,它本身就是一个具争议性的学说,如果政治自由主义是以多元主义为基础,显然和政治自由主义的基本出发点相背离。因此有学者指出,罗尔斯所谓”fact of pluralism”只是强调意见的多样性这个简单事实(the simple fact of the plurality of opinions)而【35】,所以拉摩尔认为政治自由主义所接受的是合理歧见,而多元主义本身也是合理歧见的对象【36】。

虽然拉摩尔主张政治自由主义的基础是合理歧见,可以避开其和多元主义是否兼容的问题,但是由于政治自由主义以合理歧见为前提,其目的就是要包容各种争议性的学说,因此多元主义作为一个价值理论,应该是可以被政治自由主义所包涵,也就是说,政治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是兼容的。这个结论显然不同于凯吉斯的主张,所以对于政治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兼容性问题,实在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政治自由主义的合理性是基于对人类共通性存在的假设,姆恩认为,人类必须要有一些共享的基本需要、利益、能力,以及对自我和其处境的共同理解,政治自由主义的正义才可能成为合理的理想【37】。事实上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的基本假设,也是承认人类存在一些共通性,换句话说,就是由于当代民主社会存在一些基本直观观念,才使得在承认合理多元的前提下,政治自由主义仍然可以论证出一个政治的正义观,以作为全体公民建构一个合作体系的规范原则,使许多对立之全面性学说得以在自由主义社会中和平共存。罗尔斯并不排除在其论证的前提中加入某些价值,只要这些价值是政治价值,也就是说,只要在其论证中预设的价值是全体公民共享、独立于任何全面性学说的价值,就不会影响其结论的合理性【38】。尽管政治自由主义的目的是要包容各种不同的全面性学说,所以不以任何全面性学说为其前提,但是罗尔斯也承认由其理论所建构之基本制度,会排除某些全面性学说,或对其产生不利的影响,因为其正义原则对可允许之全面性主张(permissible comprehensive views)必须设限【39】。如果多元主义和政治自由主义不兼容,是否多元主义就是政治主义所不允许之全面性主张之一?其不兼容之处是否在于政治自由主义的论证前提中的价值概念是一组优位价值?

事实上政治自由主义肯定人类的共通点,这和多元主义肯定人性的普遍持久性相同,惟一可能出现的不兼容性关键是:政治自由主义的政治价值是一组优位价值。虽然罗尔斯认为其理论前提中的价值观念,是从当代民主文化中抽离出来的共识,这些公共价值是独立于所有全面性学说,所以不足以构成一个全面性的价值观;同时由于它们是一些基本价值,不是一套体系性的价值组合,所以也不会构成价值判断的一个明确标准,但是罗尔斯确实强调政治价值凌驾于所有和其对立的价值【40】,这似乎是主张政治价值是一组优位价值,而这正是多元主义所不能接受的。所以依据凯吉斯的主张,政治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不能兼容。

然而政治自由主义所创造的社会不能允许多元主义的结论,似乎和我们日常的直觉有所出入,我们可以理解自由主义社会不能容忍或不利于对不同主张采取不容忍态度的学说,但是却不能相信自由主义社会必须排除多元主义的主张。事实上会产生这种违反常识的结论,是由于正凯吉斯的论证并不周全所导致。

凯吉斯论证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不兼容,实际上是基于一个误解。康德以自律(autonomy)为目的所证成的自由主义,以及弥勒设定个体性(individuality)作为支持个人自由的基础,这两种形式的自由主义,显然是将自律或个体性作为优位价值,所以和多元主义主张相对立。以弥勒为例,他主张个体性的发展是构成人类幸福的必要元素,这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全面性主张,多元主义否定整体价值中存在优位价值的论点,确实和弥勒的自由主义不兼容。但是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却不同于弥勒和康德,凯吉斯将罗尔斯的正义观念当成是一个优位价值,事实上罗尔斯的正义指的是各种政治价值的适当安排,它不是一个单一的价值概念,它不是个人追求的具体价值,而是保障每一个个人追求具体价值的政治设计,因此罗尔斯的正义和弥勒的个体性并不属于同一个范畴,所以它不是和自

由或权利相对应的另一个优位价值。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罗尔斯的正义原则是为了保障人际间可以形成一个稳定合作的社会,借以进行各种个人价值理想的追求,所以其推论前提中的政治价值是实际人生中价值体系形成的先决因素,所以是一种后设价值(meta-value)【41】。因此这些政治价值是使一般价值实现之必要条件,所以它们所具有的优先性不同多元主义所否定的,多元主义所否定的优位价值,是指其否认实际的价值中,存在一个或一组价值永远凌驾其它冲突性的价值之上,但是罗尔斯的政治价值是高一层次的价值,它在理论推衍上先于一般价值,是一般价值的基础,所以承认其优先性并不等于否定多元主义。

此外,政治自由主义的目的是要为特定的领域-公共或政治领域-确立规范原则,因此政治价值所具有的优位性仅限于政治领域,在非公共领域中政治价值并不一定具有优先性。罗尔斯一再强调公共和非公共领域的区分,他明白主张非公共领域的道德理想不必和公共领域相同,公民在个人事务和个人所属社团的内部生活中,可以采取和政治领域完全不同的终极目标,譬如,个人可以在非公共领域为某一个宗教献身,也可以拥有某些非理性的情感、投入和忠诚【42】。因此罗尔斯所谓政治价值凌驾其它价值,指的是政治领域,罗尔斯并没有主张政治价值在整个价值体系中优先于所有其它价值。而根据凯吉斯的描述,多元主义并不排除在某些特定领域中存在优位价值的可能性,所以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可以和多元主义兼容。

从以上的论证可以得到的结果是,凯吉斯的结论应该修正为「全面性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不兼容」。

根据Louise Marcil-Lacoste的论证,多元主义会产生内在矛盾,她认为多元主义是在一个知识和价值论的一元论中形成观念,所以多元主义的内在逻辑似乎是要求产生其对立主张,换句话说,多元主义会产生对其自身的否定,其中的一个矛盾是:多元主义似乎不允许反对多元主义的道德规则存在【43】。此外,对于任何不同于多元主义的主张都视为独断,使得多元主义也便成另一种知识论或价值论上的一元论。要解消这些内在矛盾,Marcil-Lacoste认为多元主义必须被理解为对一个整体(an ensemble)(不论是个人或集体)的描述,是形式的(formal)而不是实质的描述。譬如,一个多元团体在基本问题上达成广泛共识,此处以「多元」修饰这个团体就是形式的描述,而不是实质的描述。因此主张多元主义和共识是对立概念的想法是错误的,多元主义所要求的是一种选择的权利,即自我肯定的权利【44】。也就是说,一个社会如果具有自我选择的权利,就是一个多元主义的社会,所以一个经由全体社会成员之共识自由选择的政治正义观念,据此观念所形成的社会制度和结构,仍然可以是一个多元主义的社会,因此政治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并不是相互排斥。

五、结论

诚如Chantal Mouffe所言,政治自由主义对当代民主政治最大的贡献,就是区分公共和私人领域、教堂和国家、公民法律和宗教律令,在这个区分下使得多

元价值得以发展,而这一点也正显示出多元主义的一个极限,在当代民主社会中多元主义并不是只受程序规则的限制,公民的政治认同预设对当代民主社会的政治原则的服从,以及对其基本制度捍卫的承诺。因此当代民主政治不是基于相对主义的世界观,而是建立在一组价值之上,如:自由、平等,透过这些价值建构政治原则。所以Mouffe认为,为了要重视个人自由和多元主义,自由主义政府当然必须对宗教和道德问题采不可知论的态度,但是它却不能对政治价值采取相同的态度,因为这些价值所形成之政治制度,构成共识的架构,多元主义就是在这个架构内才能存在【45】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到的结论是:多元主义并不是指所有的不同主张都可以接受,任何主张都可以存在的情境是霍布士(Thomas Hobbes)的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这个意义的多元主义不可能形成社会,一个正义社会的形成必须要建立公共规范,这个公共规范在公共价值产生冲突时,必须提供解决之道,而多元主义所强调价值冲突的不可通约性,只能存在于非公共价值的领域。因此多元主义如果有意义,必须预设社会的存在,也就是说,只有在公共规范的限制范围内,多元主义才有其落脚处。从政治自由主义的观点来看,多元主义、一元主义和相对论都是全面性的学说,必须在正义原则的保障和限制下,才能充分发展,因此政治自由主义包含多元主义,所以不必预设多元主义。也就是说,多元主义是政治自由主义制度实现的结果,而不是前提。注:

【1】Michael Walzer, ”The Communitarian Critique of Liberalism,”Political Theory, 18:6, 1990.

【2】拉摩尔(Charles Larmore)在1990年发表一篇文章,为罗尔斯的理论辩护,篇名就是<政治自由主义>(”Political Liberalism),参见Political Theory, vol. 18, pp.339-360. 1993年罗尔斯将1980年以后的著作整理成册,书名也叫《政治自由主义》(Political Liberalism),显然罗尔斯也同意将其理论作这样的归类。【3】盖尔斯敦(William A. Galston)就认为罗尔斯在1980年以后的论点,和其《正义论》中的主张有实质的差异,参见其Liberal Purposes(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

【4】Anthony Arblaster, The Rise and Decline of Western Liberalism(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84), pp.10-11.

【5】Jeremy Waldron, ”Theoretical Foundations of Liberalism,”The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37:127, 1987.

【6】Ibid., pp.130-1.

【7】Larmore, 1990, pp.340-1.

【8】参见J. Donald Moon, Constructing Community: Moral Pluralism and Tragic Conflicts(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3), p.13.

【9】Ibid., pp.39-40.

【10】Ibid., p.42.

【11】John Stuart Mill, On Liberty(Indianapolis: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1978),

pp.54-7.

【12】John Rawls, ”The Idea of an Overlapping Concensus,”Oxford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1987, 7: 3.

【13】Rawls, ”Justice as Fairness: Political Not Metaphysical,”Philosohpy and Public Affairs, 1985, 14: 225.

【14】Ibid., p.230.

【15】Ibid., p.229 & Rawls, Political Liberalism(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3), p.13.

【16】Rawls, 1993, p.15.

【17】Ibid., p.xviii.

【18】分别全面性学说和非全面学说是罗尔斯后期著作中最重要的概念,也因为这一个区分,学者才认为其后期理论和《正义论》中的主张不同。有关全面性学说的定义参见Rawls, 1987, p.3, 注释4及1993, .13。

【19】Rawls, 1993, p.154, 注释20。

【20】这三个模式概念最先出现在”Kantian Constructivism in Moral Theory,”Journal of Philosophy, 77: 515-572.

【21】Moon, p.47.

【22】Ibid., p.45.

【23】有关这一点之论证详见Charles E. Larmore, Patterns of Moral Complexit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7), pp.51-2; 以及其”Political Liberalism,”pp.342-4.

【24】有关全面性学说和独立自持主张之区别,参见Rawls, 1993, p.12.

【25】Ibid., 140.

【26】Louise Marcil-Lacoste, ”The Paradoxes of Pluralism,”in Chantal Mouffe, ed., Dimensions of Radical Democracy(London: Verso, 1992), pp.128-9.

【27】Ibid., pp.130-1.

【28】John Kekes, ”Pluralism and the Value of Life,”in Ellen F. Paul, Fred D. Miller, Jr., & Jeffrey Paul, ed., Cultural Pluralism and Moral Knowledge(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 p.44.

【29】Ibid., pp.46-7.

【30】Ibid., pp.47-8.

【31】Kekes, ”The Incompatability of Liberalism and Pluralism,”American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29: 142, 1992.

【32】Kekes, 1994, pp.48-50.

【33】Kekes, 1992, pp.145-6.

【34】Larmore, ”Pluralism and Reasonable Disagreement,”in Ellen F. Paul, Fred D. Miller, Jr., & Jeffrey Paul, ed., 1994,pp.61-2.

【35】这个论点参见Chantal Mouffe, ”Preface: Democratic Politics Today,”in

Chantal Mouffe, ed., Dimensions of Radical Democracy(London: Verso, 1992), p.12. 为了区别意见多样性和多元主义,内文中以”多元主义”作为”pluralism”之翻译。

【36】Larmore, 1994, p.63.

【37】Moon, 1993, p.12.

【38】Rawls, ”The Priority of Right and Ideas of the Good,”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 17: 263, 1988.

【39】Ibid., pp.264-5.

【40】Ibid., p.275.

【41】这个说法参见Gerald Doppelt, ”Is Rawls's Kantian Liberalism Coherent and Defensible?”Ethics, 99: 822-4, 1989.

【42】Rawls, 1985, p.241.

【43】Marcil-Lacoste, p.132-4.

【44】Ibid., pp.135-6.

【45】Mouffe, 1992, pp.11-4.

论多元文化主义及其对美国社会的影响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移民潮和激烈的社会权利运动,有力地推动了美国社会多种文化的繁荣,美国作为“民族大熔炉”在移民同化方面的效果也随之减弱了。本文认为多元文化主义是对特定时代下社会巨大变化的理论回应,是从西方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少数群体的角度出发,向主流社会吁求尊重其文化差异和独特的文化身份,承认文化的多元性和平等性,反对西方文明在思维方式和话语方面的垄断地位,并为少数群体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任何一种理论都会经历一个受质疑和再反思的过程,有学者认为多元文化主义过分关注人们的族群身份并渲染文化的差异性,会削弱文化认同并将社会推向动荡与分裂,也有学者认为多元和统一的矛盾并非美国社会所独有,不能否认其在教育、经济、政治及社会观念等各个层面给社会带来的积极作用。实践证明实施多元文化主义虽然产生了一些消极性影响,但总体上有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多元文化主义的内涵 “多元文化”是相对“单一文化”来说的,在美国社会它主要指外来移民和少数族裔的文化。国内很多学者在文化多元主义(cultural pluralism)与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这两个概念的使用上比较混乱,在研究时首先应辨明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前者主要是对客观现象的描述,指出不同文化共存这一事实;后者则是一种政治理论和意识形态,不仅指出了多种文化并存,还要求承认不同文化间的差异并加以平等对待,最终追求的理念是平等和正义。在“多元”的旗帜之下聚集了各种不同的诉求,有的呼吁建立一种以文化划分的新国家格局,有的要求政府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扶持,有的涉及对少数族裔生活方式、语言和信仰的尊重。因此,它既是一种文化观、历史观、教育理念,又是一种公共政策,还是一场声势浩大的社会运动。这些理念之间的共识可概括为三点:第一,美国是一个由多元种族和族群构成的国家,如果有所谓的美国文化的话,也是一种多元的文化;第二,来自不同国家、种族和文化传统的移民在美国的经历是不同的,美国的传统不能建立在某一个族类群体的历史经验基础之上;第三,族群的身份认同和文化权利是多元文化主义的重要内容,也是美国社会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1]。 在较大的社会体系中,因具有共同的历史渊源和文化根基,而在主观上自我认同并与其他群体区别的一类人可被称为族群。在多元文化主义者看来,社会是由各种不同的文化群体构成的,人类社会的基本单位是族群而不是公民个人。“少数族群基于特定的族群与族群意识而形成的文化成员身份,就是族群身份”[2],这是当代多元文化主义理论中最核心的一个概念。美国是多族群多文化共存的社会,但少数族群文化的价值及与主流文化的差异一直没有得到真正的承认,也不能反映各族群和文化之间的权力关系和地位。在几百年的历史中,在主流社会对移民和少数族裔的同化与少数族裔固守自己的文化认同之间,始终存在着一种紧张的竞争关系。多元文化主义者看到了美国白人主流文化背后的“同化主义”和“一元主义”诉求,极力主张文化的多样性,要求主流社会承认他们的文化传统和族群身份。 族群身份不仅是族群间相互区别的标志,而且涉及到平等与承认的问题,既承认族群差异,更要承认差异平等,这就使得美国的少数族群不满于以往的同化模式,开始坚持和保护本族群的文化,同时寻求群体权利的建构与保障。美国是一个有深厚自由主义传统的国家,一贯认为社会公平要达到的目标就是“起点平等”和“权利平等”,因而主张在公共领域中赋予每个国民普遍平等的身份与权利。多元文化主义和自由主义在公民身份问题上的分歧在于对个体平等的不同理解――平等究竟是无视差异的一视同仁,还是在承认差异基础上的差别对待。“差异”是多元文化主义政治思想的一个基本价值,既指一个少数族群文化的个性

进退之间——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

进退之间——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 | [<<][>>] 在当代西方哲学舞台上,罗尔斯无疑是一位具有独特思想性格的哲学家。这位被誉为当代西方“新自由主义”哲学领袖和哈佛“自由主义思想铁三角”之一(另外两“角”据说是帕森斯和亨廷顿)的哲学和伦理学教授,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伊始发表《正义论》以来就一直充当着哈佛和美国,乃至整个西方政治哲学和社会伦理学的“领衔主演”,被丹尼尔斯称为“二十世纪的洛克”。 今天,已经没有人会怀疑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巨大影响及其哲学话语的权威性了,从哲学、法学、政治学、伦理学、经济学,到所谓“福利资本主义”、“国家干预理论”,几乎都可以感受到罗尔斯的思想渗透和话语力量。可“树大招风”,罗尔斯及其《正义论》也不可能超出这一法则。打从《正义论》问世后,罗尔斯便再也没有安宁过。罗尔斯受到的批评和挑战是全方位的,有来自新自由主义的内外夹击,也有来自哲学、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和伦理学等多学科的交叉批评,一时间大有四面楚歌的“危机”感。反自由主义的思想家们(如米歇尔?桑德尔、泰勒、麦金太尔等)批评他因循(即“因”近代社会契约论的社会伦理之传统理路)守旧(即“守”启蒙运动以来的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立场),而事实上,这种基于社会契约的现代启蒙式自由主义的“道德谋划”,已经无力应付现代社会的道德问题了。激进的自由主义者(如诺齐克)抱怨他放弃了“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这一西方经典性的现代价值圭臬,无论如何,所谓“平等的自由”和“差异原则”,都必定要付出牺牲个人天赋权利的代价。 除了思想派别的根本立场反驳,还有来自多学科学者在具体观点和学理技术等问题上的批评。一些法学家(如哈特、德沃金)和政治学家(如阿克曼)质疑罗尔斯,正义原则是否非得有“原初状态”、“无知之幕”一类的前提预制来担保其理论合法性不可,毕竟这类旧式的哲学假设不如“价值中立”一类的概念来得实际合理。哲学和伦理学的同道们对罗尔斯的诘难似乎更多更麻烦,内格尔(Thomas Negal)教授说,“原初状态”、“无知之幕”等前提预设虽然是想建立一种公正的客观立场,但这仍然是一种理论立场,真正的客观公正应当是“无立场”(from nowhere)。哈贝马斯不无诙谐地谈到,“无知之幕”的设置不啻一种“信息强制”,其实质性意图是把所有参与社会契约或原则协商的人都蒙在鼓里。可实际

建筑创作中的结构表现

建筑创作中的结构表现 建筑创作中的结构表现 摘要: 进入21世纪以后,结构构思在建筑创作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无论是实现新奇的造型,还是体现现代建筑的技术感,都需要用合理结构形态,来表达建筑设计思想。本文从更宽广的层面来透析结构表现思想,从结构和建筑创作中的各个关系以及通过实例来分析出结构构思在建筑创作中的应用和表达。 关键词:建筑创作结构构思结构形态建筑技术 中图分类号: J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现在建筑设计所要求的新的、宏伟的结构方案,使得建筑师必须要理解结构构思,而且应达到一个深度和广度。结构在建筑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宇宙之间结构无所不在。无垠的太空中,有天体结构;超微观世界里,有原子结构;对于建筑物来说,它有着楼板、屋顶、墙体、门窗、给排水、机电设备等多种成分,其中板、梁、柱、墙体、基础组成了建筑物的基本结构――建筑结构。建筑结构是采用一定材料,按照一定力学原理而营造的结构,是支撑着房屋的“骨骼”。 一、结构表现的理论基础-建筑的双重属性 技术性与艺术性建筑学是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学科,建筑同时具有技术属性和艺术属性。如果五千年前的古埃及人没有掌握相关的几何理论和运输巨石的技术手段,那不朽的金字塔是无法建成的;又如在中国,如果古代工匠没有相关的土木材料知识和木框架结构力学知识,也不可能建造出独树一格的中国古典建筑。就艺术美学而言,建筑作为一种艺术,首先体现为一种具有表现性的形式美;其次,建筑艺术能营造出一种精神格调,这种精神格调不仅异彩纷呈,而且有可能成为特定文化的一种表征。建筑师在进行建筑创作的时候必须研究建筑美学理论,探求形式美的规律与特征。就某一个时代来说,这种形式美的需求都能用当时的建造技术得以实现。但同时也存在这样的

英国新自由主义与费边社会主义的比较研究

英国新自由主义与费边社会主义的比较研究这项研究源于本文作者对19世纪80年代至一战前英国最重要的两个福利意识形态——即新自由主义和费边社会主义——的兴趣。二者是对高度工业化的社会所产生的种种政治、社会和伦理危机的积极回应,是那个时代的英国进步主义运动中最杰出的两个政治意识形态。在19世纪末英国所有政治意识形态当中,它们是最积极处理像赤贫、失业、疾病和教育等社会问题的两个意识形态,是支持英国社会改革 和福利国家的最重要力量。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语学术界的一个 公认的、但较为初步的论断是,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的英国新自由 主义与费边社会主义共享了大量政治概念(或者说政治价值),并且, 二者针对英国当时紧迫的社会问题提出的政策建议亦有颇多相似之处,以至于一同被置于"英国左派"的标签之下。然而,二者之间的重叠与差异尚未得到全面而系统的分析,二者之间的共识与分歧的性质也 尚未得到恰当的理解。在过去的福利意识形态研究中,无论是单维还 是二维的分析和比较,都过度简化了意识形态本身的复杂性,因此并 没有提供令人满意的阐释模式。本文尝试借鉴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政治意识形态研究方面的新进展,来对上述论断进行重新检视。从 功能的角度来看,政治意识形态被视作一套观念、信念、看法和价值,它们在公共政策方案的提供与控制等方面展开竞争,其目的是证成、 抗议或改变一个政治共同体的社会政治安排和进程。从形态学的角度来看,意识形态是政治概念以一种可持续的模式构成的复杂排列组合,这种排列组合的特征是通过核心概念、邻近概念和外缘概念构成独特

的意识形态场域。意识形态的内容广泛的内部结构安排为相互定义的政治概念确定了含义,消除了含义中的争议性。借助这种政治意识形态路径,本文可以把新自由主义与费边社会主义的功能视作为世纪之交英国的社会和政治转型、并为福利国家的建设提供理论基础和政策建议。本文试图通过对作为新自由主义代表的霍布豪斯与霍布森、以及作为费边社会主义代表的萧伯纳与韦伯夫妇进行细致的分本分析,并结合其他较为次要的思想家,来辨识这两个意识形态所涵盖的政治概念在各自的意识形态场域中所占据不同的位置、形成的不同排列组合和布局、以及由此生成的不同含义,来界定这两个政治意识形态之间的交叠并阐明二者之间的分疏。本文作者主张,在意识形态布局的核心区域中,新自由主义吸纳了共同体和福祉这两个要素,因此与费边社会主义产生了局部的交叠;在邻近区域中,民主和国家是这两个意识形态共同拥有的概念。然而,新自由主义者把"个性的自由发展"视作核心信念,但费边社会主义者往往把个性概念边缘化了;平等是新自由主义的另一个重要邻近概念,但在费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当中却处于核心地位,而且这两个意识形态还通过相当不同的邻近概念来确定平等的不同意义场域。在外缘区域中,这两个意识形态都支持福利国家政策,其中包括最低生活工资、养老金、工作权、社会保险等;但二者在福利措施的设计和制定上存在大量分歧,而这些分歧是核心和邻近区域的分歧在外缘区域的结果。因此,无论是在意识形态布局的核心结构、邻近概念还是周边地带,二者都既存在局部重叠又保留一定范围的差异。本文的上述论断对于政治思想研究和政治思考产生

多元文化教育的背景和概念

多元文化教育是20世纪后50年代,在英美等西方国家首先兴起并迅速在全球普及的一种思潮和社会与学校教育改革运动。究其社会历史背景,是由于20世纪的移民潮,以及由此引起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直接的导火索则是由于美国的民族复兴运动。多元文化教育风潮形成的理论基础则是美国的社会民族理论,如文化多元理论;英美文化人类学中的文化传承理论、文化相对论;心理学的社会学习理论;教育学的教育机会均等理论等。 (一)多元文化教育形成的社会历史背景 19世纪、20世纪初和20世纪后50年世界范围性的三次移民浪潮导致的社会变革就是多民族国家格局的形成。目前,单一民族国家在世界上已不多见。由于在一个国家范围内,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几种、几十种甚至上百种不同族群共同生活,不同族群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提出代表本族群利益的理想与诉求。特别是那些处于主流社会边缘的少数民族,他们对本族群语言与文化的保护意识、社会政治、经济与教育权力的意识的觉醒,直接对西方国家20世纪初形成的同化主义和融合主义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国家制度与政策提出了挑战。20世纪后50年,文化多元主义逐渐形成了一股社会思潮,并由此引发了20世纪60年代以黑人为代表的美国民族复兴运动。 美国著名的多元文化教育学者班克斯(James A.Banks)将西方国家的民族复兴运动的发展概括为四个主要阶段。 (1)前期阶段(The Precondition Phase) 班克斯认为,民族复兴运动一般发生在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政治上实行种族歧视的国家社会中。在这些国家里,因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有利于统治族群,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与文化教育等社会领域受到歧视与雅致。随着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与实行种族歧视社会的日益瓦解,这些国家的少数民族出现了反对种族歧视,在各个领域争取平等待遇与公平发展机会的呼声,政府在社会的舆论压力下也实施了一定的改革措施,以缓和社会统治民族与少数民族日益紧张的关系。 (2)初期阶段(The First or Early Phase) 在民族复兴运动的初期阶段,首先,种族偏见与歧视的讨论公开化、社会化,统治民族与少数民族的族群边界意识强化,往往以“我们与他们”来加以区分。其次,少数民族在抗议统治民族的示威与活动中,在寻求新的族群自我认同的过程中,形成了强烈的民族自我意识,在强化的民族自我意识的支配下,少数民族开始寻求复兴本民族的历史与文化,并设法使其合法化。但在这一过程中,少数民族也容易将本民族的历史、语言与文化加上一些虚构的幻想,并从某种单一的原因,一些极端的观点、立场来阐释复杂度政治、经济、文化与教育等社会历史与现状,认为种族主义是导致族群关系紧张的唯一原因。

福利国福利多元主义和福利市场化探索与反思

“福利国”、“福利多元主义”和“福利市场 化”探索与反思 黄黎若莲 2012-11-27 15:01:45 来源:社会保障制度 2001年01期【作者简介】黄黎若莲,香港城市大学公共管理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任职于联合国社会政策处。香港 本文的目的是重新探索(revisit )一些近代社会福利理念以及福利发展道路的选择和背景,从而以历史的视角反思当今我们面对的困扰和可能走进的误区。 首先让我们回顾历史。传统的社会福利方式是什么?背后的理念为何?在人类社会未进入工业化和现代化之前,传统的福利工作就是家庭、社区、教会、行会和慈善团体为其成员在日常生活上给予的照顾和遭逢危困时提出的特殊帮助,政府绝少对其子民提供直接的生活补助。在华人社会,家族、乡里的互济功能尤其显著。一个公认的说法是:传统中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就是家庭福利制度。政府对老百姓的救援只在大规模灾荒及饥馑的情况下发挥作用。 工业化和现代化改变了上述的状态。由于个人和传统组织承受风险和解决困难的能力日渐减弱,以社会力量共同筹组的支援工程变得重要和迫切,制度性的社会福利设施得以确立。特别是在二次大战之后,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都各自对其福利制度进行了拓展和完善,巩固了以政府力量为主导的公共社会服务系统。 在西方,政府为国民提供基本生活需要(basic needs guarantees)和负上

生存风险最终保证的做法称为“福利国”模式(welfarestate model)。这是相对于早期强调个人与市场为满足生活需要的主要渠道、慈善团体作为补充来源、政府只作低度介入的“剩余福利模式”(residual welfare model)而言的。“福利国”亦有人称为“制度型福利”(institutional welfare model)(Titmuss,1974)。理念假设是,大部分的社会问题,包括生活困难的产生,都是由社会结构变型和异化所导致,单凭私人、民间社团和志愿组织的能力无法妥善解决,需要政府的高度承担和投入,以其权力、威信、动员能量、资源,解决有关的困难和满足社会需要。具体的做法是政府把大量公众资源用于社会建设,为国民提供高水平和全民性的服务,以集体干预调整市场分配不公,抗衡因市场运作失调(market failure)而产生的社会矛盾。后果是公平、有效和人人受惠的社会福利制度发挥了作为资本主义市场制度纠正和补充的作用,使后者变得更人性化和更具合法性,避免了资本主义跨台的危机。可以说是用怀柔手段巩固与强化了资本主义,使其在与社会主义阵营的竞赛中取得优势。 在同一时间,社会主义国家推行了比西方福利国家更彻底的社会革命。社会主义相信人人平等、按需分配、公财共享和社会公平。由于推崇公有制,取消了市场,实行计划经济,以党和国家的力量规管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在民生方面,实行了保证就业、福利与工作制度相结合、国家与集体提供文化教育设施和生活资料平均供应等手段,造成一个史无前例由国家集体包揽人民需要的局面。这种福利制度给予人民很大的安全感,分配方面亦比市场经济更为公平。虽然社会主义国家没有使用“福利国家”来形容他们的福利制度,实际上,他们走的全民福利型模式更为彻底。 Mishra 把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福利模式定名为“结构性福利”(structural welfare model)(Mishra,1981)。特点是把福利制度溶合在社会基本结构之

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

(15分)17世纪以来,英国革命、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相继爆发,从中萌发的民族主义、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对世界历史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民族主义……在法国革命和拿破仑时期中得到了最大的促进。革命的领袖们为了从欧洲旧政权的猛攻中逃生.不得不动员国民军队——由乐于并渴望为祖国而战的、有政治觉悟的公民组成的军队……法国革命要求所有法国公民都说法语,它建立公立小学网,教授法语和灌输对国家的热爱。法国革命也促进了报纸、小册子和期刊的出现,粗浅通俗的读物给全国人民留下了深刻印象。法国革命还创立了像国旗、国歌和国家节日那样的民族主义仪式和象征。 ——摘自[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自由主义的兴起与资产阶级有密切关系……从其信条和支持者来说,它实质上是资产阶级的运动。自由主义学说在英国革命期间首次被明确地提出来,当时这些学说的主要内容是反对王室任意干涉宗教信仰自由、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自由主义随着美国革命而得到进一步的解释和应用……美国革命在确立立宪政体方面取得很大进展……法国革命比美国革命更进步,它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即《人权宣言》)是18世纪自由主义的典范陈述。 材料三自由主义强调个人和个人权利,社会主义则强调社会和社会的集体福利……显然,包括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今天已经成为世界事务中的一支主要力量,其推动力和普遍的吸引力而言,可与民族主义相匹敌。 (1)据材料一,归纳法国革命从哪些方面促进了民族主义? (3分)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为什么说拿破仑战争的失败与民族主义思想意识的扩散息息相关?(2分) (2)结合英国革命爆发的原因说明当时自由主义学说的主要内容是反对王室任意干涉宗教信仰自由、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2分)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革命在确立立宪政体方面取得怎样的进展?(1分)为什么说《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是自由主义的典范陈述?(2分) (3)据所学知识指出,为什么说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1分)根据中国近代从维新变法的实践到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的有关史实,分析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国先进知识分子接受的原因。(2分)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活动,说明社会主义就其推动力和普遍的吸引力而言,可与民族主义相匹敌。(2分) [解析】 (1)①组成为祖国而战的国民军队。教授法语灌输对国家的热爱。出版报刊,传播民族主义思想。创立象征国家的仪式。②拿破仑后期进行的战争,侵犯了许多欧洲民族国家的主权,掠夺各国人民,促使欧洲各国民族主义萌发。 (2)①斯图亚特王朝实行宗教专制,迫害清教徒。厉行君主专制,触犯资产阶级利益。②根据三权分立原则把国家职权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部门。(3人权宣言宣称人类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不可动摇的人权。(学生答出任一点或回答“揭示了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原则”均给满分)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学生回答“否定封建等级制度”也给满分)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3)①资本主义发展使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矛盾日益暴露,工人为改变自身的劳动状况和生活状况,开展多种斗争。②资产阶级维新派企图建立资本主义君主立宪制度,戊戌变法的失败证明,资产阶级改良道路在半封建的中国行不通。辛亥革命建立起资产阶级共和国,但随后北洋军阀独裁统治,帝国主义侵略加深,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无法救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先进的中国人接受和传播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拯救国家、改造社会的思想武器。③只要能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方面说明在全球范围内对发展中国家具有吸引力即可给分。

多元文化主义

本书属于“西方社会科学基本知识读本”丛书系列之一,由于译者大多是新人,因而或多或少存在着翻译问题,如读来不明所以、拗口,甚至矛盾,人名翻译也是怪怪的,大概也是因此,本套丛书折扣较高,醉猫是以三、五折从两家书店购进了大部分。 于翻译上,本书《多元文化主义》还算好些,稍显麻烦的是由于沃特森的论述涉及到了中国的相关政策,在编者的“出版导言”中承认作了“比较小的删节”,而“译者后记”中译者叶兴艺却又称“未加任何的删改”,呵呵,醉猫手中无原版本,无从知道细节了,但是醉猫相信编者,因为最终决定编定稿的大概是编者吧。 导言中,作者首先进行了概念的清理工作,认为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据1998 “multicultural 年Wieviorka的叙述,应该是从形容词形式开始的。如“multicultural curriculum”、education”以及“multicultural society”。而“multicultural society”无非说得是,一个社会中存在着多种文化。对于同样的现象,其实尚有“plural society”以及“multiethnic societies”、“cosmopolitan”等,但由于“multiethnic societies”又常常用以解释“multiracial”以及“polyethnic”这两个词。因此往往含有人种这样的生物学意义。而人种的生物学意义又时常带来麻烦。 对于多元文化社会,国家往往会采取两个方法,一是设法根除所有其他文化而只保留一种占据统治地位的文化。极端的例子就是种族灭绝(genocide),如前南斯拉夫的种族清洗(ethnic clean)。二是采取强制同化(coercive assimilation)政策,利用国家的公共机构或制度来抑制或说服其他文化走向消亡,最后留下主导文化“dominant culture”。 然而20世纪60年代晚期以后,社会哲学发生变化,“不同的文化群体并非仅仅是抛弃了它们本来的文化特征---而是质疑其合理性”p6 。文化的新的环境“色拉拼盘(salad-bowl)”成立,不同的文化成分保留着自己独特的风味及特性。多元文化的这种转变出现在美国及英国的原因在于,美国的民权运动(civil rights movenment)以及英国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增加问题。 导论中在提到日本时,提及了在日朝鲜人(Korean-Japanes)以及部落民的问题,然而偏偏未能提到最为主要的爱依努(Ainu)族的问题。可见作者于资料的把握尚有问题。 全书除过导论及结论外共分4章: 第一章民族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 主要讲述20世纪的民族主义问题,并探讨了多元文化主义与民族形成(national formation)、民族共同体的关系。其实作者主要强调了多元文化主义与民族主义(nationalism)已经纠缠在一起的问题。 第二章教育、宗教和传媒 主要讲述通过教育、宗教和传媒,一种文化在描述另一种文化时,会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 第三章文化多样性和全球统一性 本章如题,其实是一个多样性与统一性的矛盾。相当于是一个明显的悖论。在经济日趋普遍化的同时,传统文化依然在成长,并在政治进程中发挥着作用。 第四章历史视野中的多元文化主义 仅仅在20世纪中谈论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作者上溯了历史时期,将多元文化主义放进了一个大的历史场景中来考量。 在结论中,虽然作者带批判性地认为“多元文化主义”一词存在着容易混淆的必然性,并指出在使用这个词时,必须更为慎密地审视表达认同的不断变化的方式(p118)。但作者不得不承认了多元文化主义的有用的功能:1、身份认同所带来的自尊。2、增强于社会、宗教以及于国家的归属感。3、乡土情结、或者对某个地方的认同。4、增强历史感,可以追寻血缘及家族的传统。至于多元文化的意义,作者认为,是一种原则,要求我们具有对差异的接受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公平的正义(Justice as fairness) 一:背景之一:了解古典正义理论 Plato:灵魂与城邦的类比 Aristotle: 广义的正义【合法性】和狭义的(分配)正义【按贡献平等分配】 二:背景二:当代理论背景: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制度安排的标准是效用最大化 其缺陷:人际差异不受尊重,可能伤害个体 三:罗尔斯简介(1921-2002): 主要著作 《正义论》 《政治自由主义》 《万民法》 其它作品 四:公平的正义的基本理念: 1、契约理论: 虚拟的缔结正义原则; 正义的主题:社会的制度安排;如何划分社会合作的利益与负担,分配权利与义务。 2、特征条件:原初状况(Original position) 社会作为合作体系 理性人【rational agent】假设 匿名性:无知之幕:缔约者不知道自己的处境,无法从特定利益立场提出主张,有此得出的正义可谓“公平的正义(Justice as fairness)”。

3、选项和选择的理由: 两个主要选项:a. 功利主义;b.正义两原则 缔约者的策略:最大最小化原则导致选择“正义两原则”。 五:正义两原则及其重要性 1. 表述: 第一原则【平等的自由原则】:每个人都应享有与人人享有的一种类似的自由权相一致的最广泛的、全面的、平等的基本自由权的平等权利。 第二原则【差异原则】,对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能使这种不平等既(a)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又(b)按照公平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使之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 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 2. 重要性: 表达了现代政治的两大诉求:自由和平等,并安排了有理据的平衡。 六:一个康德式的诠释 为何自由原则优先于(经济)平等?基于康德的自由观念。 注重“自由而平等的人”这一理念对自由原则及其优先性的辩护。人是平等的,因为他们“具有最低限度的道德能力,能从事稳定的社会合作,并作为平等的公民参与社会生活”;人是自由的,因为他们“具有形成、修正和合理追求善观念的道德能力”并且他们把自己看作是正当要求的自证根源(self-authenticating sources)。这一辩护本身就刻画了自由的优先性。罗尔斯借助“自由而平等的人”的辩护是康德式的先验论路径:它从某种标准的道德思想和道德实践的特性出发(人具有正义感和善观念两种道德能力),推出使道德生活得以成立的原则和前提条件(平等的自由原则):唯有在平等的自由原则的框架下,公民才能实践其两种道德能力,形成合理的道德生活。 七:批评意见: 1、社群主义对个人主义的指责(Sandel等人) 2、推导的有效性:风险的问题 3、稳定性:依赖于康德式诠释:Rawls严肃看待的批评。后期的转向:政治自由主义

建筑创作中的结构主义潮流

建筑创作漫谈 建筑创作中的结构主义潮流 颜 萍 (中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长沙 410075) 摘 要:先分析了结构主义的出现、本质以及它的特征,继而探讨了结构主义对建筑创作的正面影响以及负面影响。 关键词:结构主义 建筑创作 STRUCTURALISM TRENDS OF ARCHITECTURAL CREATION Yan Ping (College of Civil Architecture Cen tra-l South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75) Abstract :It has been first analyzed that the occurrence,essence and feature of structuralism;and then the positive &negative effects of structuralism on architectural creation were also explored.Keywords :structuralism archi tectural creation 作 者:颜 萍 女 1975年6月出生 讲师收稿日期:2004-10-20 1 结构主义理论影响了多种建筑流派 结构主义设计理论,是当代影响颇为广泛的设计思潮,后现代、晚期现代和解构主义均不同程度受其影响,或者与之有多种联系,而且它本身就曾作为一种建筑流派而独立存在。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中的结构主义理论是针对1920~1960年CIAM 提倡功能主义运动而产生的,并在20世纪60年代之后的建筑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 结构主义的本质、意义与特征 结构主义本是在人类文化学研究中开始创立的一个理论学派,它是应用语言学的原则作为一种模式试图去发现存在于现实中的规律系统。也就是要到具体现象关系(表层结构)的背后,去寻找出事物本质结构来(深层结构)。 瑞士结构主义哲学家皮亚杰把结构主义定义为:/由具有整体性的若干转换规律组成的一个自身调整性质的图式体系0。结构主义理论的主要特征在于: 1)强调对对象的整体性研究;2)认为深层结构重于表层结构;3)强调共时性,忽视历时性; 4)符号学研究手法。常采用将对象加以符号化,并通过分解、定位和重组,构成一种能够显示对象功能和结构的符号系统。 3 结构主义理论对建筑设计的正面影响311 设计方法31111 运用类型学 在结构主义者看来,任何历史现象的大量效果都隐藏着一种确定的无意识结构,它们互相交织,构成人们的时空观念结构。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一些建筑师把他们的研究重心从建筑物的功能、技术和材料的合理安排,转移到人类文化、民俗、惯例和宗教方面。对建筑人类学和原始文化的关注,使他们极力寻找建筑形式的象征性,以及所隐含的/人性0,企图从传统建筑中归纳出表现人类生存意义的系统以及居住关系的/永恒结构0。/类型学0就是他们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即用分组归纳的方法,探索各种复杂因素影响下的事物本质结构与变化规律,揭示人类居住中所隐含的生存模式。 意大利新理性主义大师罗西运用类型学方法来阅读城市与建筑结构,从中归纳出种种传统城市与建筑模式,使他的建筑创作融合于具有深刻历史意义的文化结构中。1973年他在米兰郊区的Gallaratere 公寓设计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关于Gallaratere 公寓的设计思想,他写道:/在我的Gallaratere 公寓设计中,有好些地方与传统有类似的关联,比如过道的象征性就与米兰的传统住宅相混合。传统住宅的过道表示一种生活方式,弥漫着家庭的欢乐,每天所发生的事情以及人的交往。我必须留意这些特殊结构,使其很自然地表现在我的建筑上0。这种从现象中感受抽象结构,并用新的语言来表达,这类似(Analogy)意象的手法)))他自称弥漫于他的全部作品中(见图1)。 93Industrial Cons truction Vol 135,No 11,2005 工业建筑 2005年第35卷第1期

福利多元主义:福利提供从国家到多元部门的转型

摘要:福利多元主义是继古典自由主义、凯恩斯-贝弗里奇范式之后为解决福利国家危机,于20世纪80年代新兴的理论范式。它主张社会福利来源的多元化,既不能完全依赖市场,也不能完全依赖国家,福利是全社会的产物。福利多元主义兴起的背景是福利国家演进中的危机以及理论界对福利国家的批判;福利多元主义的内涵有三分法及四分法之不同;对福利多元主义发展趋势存在着三种不同的观点;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对中国社会政策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福利多元主义/福利国家侈元部门/社会政策 社会政策的研究沿着不同的范式向前推进。古典自由主义者重视市场的力量,赋予市场交换关系于支配性的地位。在工业革命时代,社会政策扮演“残补”的角色。在自由放任思想主导下,社会政策在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方面作用有限。随着西方国家发展进入后工业化阶段,国家介入社会问题解决的凯恩斯-贝弗里奇的社会政策范式占据主导地位。二战后西方国家纷纷建立福利国家,社会政策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提供福利的制度巩固了资本主义制度。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过分依赖政府的福利提供成为一个公认的问题,“政府失灵”和福利国家危机给居于主导地位的凯恩斯-贝弗里奇模式以致命的一击。福利多元主义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中提出来的,它主张社会福利来源的多元化,既不能完全依赖市场,也不能完全依赖国家,福利是全社会的产物。它成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政策研究的一个新范式。 一、福利国家角色的历史演进 任何理论的发展都源于一定的历史背景,具有一定的路径依赖性,福利多元主义作为一个社会政策的分析视角也不例外。从其兴起的时间来看,它是在福利国家经历了四分之一个世纪的扩张,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显露出危机问题以后产生的。审视福利国家背后的价值意识形态,国家的角色无疑是讨论的焦点。本部分通过回顾福利国家角色的历史演进,进而分析国家角色的变化,讨论福利多元主义范式提出的背景。 (一)福利国家角色显现福利国家的发端往往要追溯到1883年德国健康保险,当时西方国家普遍开始工业革命,农业日益衰弱;城市化、工业化蓬勃兴起,因经济衰退周期导致的贫困家庭数量日益增加,在认识到有越来越多的人可能因疾病、老龄、死亡、工伤等原因不能再工作而面临长年难以忍受的贫困生活,执政者在社会保险中寻找答案,试图要在事前规避工业秩序中的风险而不是事后处理。不久大多数西欧国家纷纷效仿德国,在二战前后建立了健康、工伤、养老、失业保险等计划;而美国的国家保险计划直到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才出台。“社会保险的出现表明人们已经认识到在现代社会中私人慈善和家庭支持,以及朋友和教友的帮助是不能完全确保无疑的,所以政府要承担新的保护性责任,主办、指导和资助那些为特定风险和工人提供保护的保险计划。”政府被推到国家福利的前沿,私人机构和地方社区的作用被削弱了。 (二)福利国家角色的成长福利国家的成长阶段是20世纪中期。这一时期社会保险无论从覆盖人群还是保障水平都得到很大发展,原先设计为解决特定人群的计划被放宽限制逐步扩展到全民,最初设定为接近最低生存标准线的援助水平也放宽到符合主流社会的合理标准水平。凯恩斯主义几乎在全球获得统治性地位,二战经济迅猛发展,强劲有力的经济发展为福利国家的成长提供了坚实后盾。这个过程产生的结果是将中产阶级纳入到福利国家的框架中。社会福利覆盖面的全民化,使几乎所有的收群体都逐渐变得越来越依赖政府的帮助,政府在福利提供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三)福利国家角色的成熟福利国家的成熟阶段从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经济持续繁荣,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社会观念自由开放,新政治选举提升了少数民族、妇女、残障人士和其他人的民权和社会权利,人们注意到了社会不公平问题的各个方面,经济的发展使人们也愿意支持福利计划以改善公民权利和就业机会。

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起源来看二者之间的关系

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起源及其在 现实国家中的运用来看二者之间的关系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关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关系的探讨在中国重新兴起。本文结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探讨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在现实国家中的应用,以此来阐述两者的关系。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不存在根本的不可调和的矛盾,没有自由主义因素的社会主义不是好的社会主义,而没有社会主义因素的自由主义也不是好的自由主义。 【关键词】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关系 一、关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关系的一些观点: 对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关系研究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相同。本文只择一些与本文相关的观点。 1.弗朗西斯·福山在1989年夏为《国家利益》杂志攥写的一篇题为“历史的终结”的文章中认为,自由民主制度也许是“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和“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并因此构成“历史的终结”。换句话说,在他看来,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标志着自由主义的胜利、社会主义的失败。历史终结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终结于自由主义。很明显,福山是将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作为两大对立派来看待的,认为两者水火不容,不可能共存。 2.台湾学者朱高正所持观点与福山相反。在朱高正看来,所谓现代化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其实质性的涵义在于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

的对立与互动。首先,从理念角度讲,自由主义的核心理念是自由,而社会主义的核心理念是平等。朱高正认为不能偏向任何一方,若一方压倒另一方,都会给彼此带来伤害,如同经济上的公平和效率一样。明智的做法是保持一种必要的张力,寻找一种动态的平衡。其次从现实实践看,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的失败,其原因是对自由主义采取一刀两断的措施,完全拒绝自由主义对社会主义进行必要的补充。而西欧北美的资本主义之所以垂而不死,仍然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正是其在一定程度上采纳了社会主义的因素。如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法国的左右两党的折衷共治以及美国的“新政”。他认为这些国家的现代化模式虽然以自由主义标榜,但实际上却是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两者之间的对峙与对话的互动发展。同时他也认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也是自由和平等的有机结合、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良性互动。 3.童世骏教授在《对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之争的新考察——当代西方左翼思想家的社会主义观给我们的一些启发》一文中,对西方左翼思想家将社会主义和自由主义结合起来的观点进行了研究。他讲道:“在当代西方许多左翼思想家当中,…社会主义?的观念与…市场经济一法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结合,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他在详细介绍了他们的相关论述后,还讨论了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观念——自由和平等的关系。他说:“如果说自由主义的重点是…消极自由?的话,那么社会主义的重点不妨说是…积极自由?”,他还讲自由主义追求的是形式平等,而社会主义是在追求实质平等。

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读书笔记

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读书笔记我最近看了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通过对全书的阅读,并对此书作了读书笔记。 一、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全书主要回答一个问题: 由自由而平等的公民——他们因各种合乎理性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而产生深刻分化——所组成的公正而稳定的社会如何可能长治久安?P3。我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当一个社会中自由而平等的公民因其诸种合乎理性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而形成深刻的分化时,一个正义而稳定的社会何以可能保持其长治久安?“平装本导论”,P25。 二、立宪政体正当理性的稳定性的制度指标有以下五个方面: 甲、各种选举的公共经费负担和确保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共信息之有效性。对这些安排(和下列安排)的陈述仅仅暗示出,使被选代表和官员足以独立于特殊的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并提供知识和信息,正是依据这些知识和信息,各种政策才能形成并接受公民利用公共理性所对之进行的理智评价。 乙、确定的机会均等,尤其是教育与培训的机会均等。如果没有这些机会,社会各方就无法参与公共理性的争论,或无法为社会和经济的政策进言。 丙、满足自由主义第三个条件的适当的收入和财富分配:必须确保所有公民获得他们理智而有效地实现其基本自由所必需的、适合于各种目的的手段。缺少这一条件,那些拥有财富和较高收入的人就容易宰制那些财富和收入较少的人,并日益控制政治权力,使之有利于他们自由。 丁、通过中央或地方政府,或其他经济与社会政策,社会作为最后雇主。缺乏长远的安全感和从事有意义的工作机会与求职机会,不仅会伤害公民的自尊,而且会伤害他们的社会成员感,让他们觉得自己只是被社会收留的人。这会导致他们的自我憎恶、痛苦和愤恨。 戊、全体公民的医疗保健。“平装本导论”,P46-47。 三、论冲突 1、有三种主要冲突: 即公民间相互冲突的完备性学说所导致的冲突;他们不同的社会身份、阶级地位和职业所导致的冲突,或他们不同的种性、性别和民族导致的冲突;最后是由各种判断负担所导致的冲突。政治自由主义能够缓和但无法消除第一种冲突,因为从政治上讲,各种完备性学说是不能相互调和一致的。然而,合乎理性的公共立宪政体之正义原则,却可以帮我们调和第二种冲突。因为,一旦我们接受正义原则,或者把这些原则看作至少是合乎理性的(哪怕不是最合乎理性的),并了解到我们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与这些正义原则相一致,第二种冲突就不再发生,否则就会强烈爆发。我相信,一个合乎理性的公共立宪政体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这些冲突发生的根源,因为其政治正义的原则满足相互性的标准。P48。 2、民族冲突: 就像人们可能期望各民族有其各种各样的利益,而它们的倾向却囿于狭隘的观点一样。P37。 3、解决冲突不能依靠压迫性统治。只有靠压迫性地使用国家权利,人们对某一种完备性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的持续共享性理解才得以维持下去。如果我们把政治社会当作以认肯同一完备性学说而达到统一的共同体,那么,对于政治共同体来说,压迫性地使用国家权力就是必需的。P38。

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它是19——20世纪初资产阶级的一种统治思想。也是一种思想体系、政治理论学说、社会思潮、经济发展理论和社会运动,关系到国家政策和民族利益。从范围上看既有思想的自由,又有政治,经济的自由,反映了正在兴起的市民阶级的意愿。 它要求保护个人自由不受无理由的限制,对政府的权力进行限制,经济上要求市场的主导权与利益集团相协调,最终目标是追求有理性的自由。 自由主义的发展 起源于古希腊时期,古代民主是集团利益之上的,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缺少个人对自由的追求。 现在自由主义伴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而发展的。近代的自由主义主要是古典自由主义,时间为16——19世纪,14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与旧有的封建制度发生了冲突,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思想上,封建统治思想与个人意志自由冲突。第二,政治上,封建等级制度与天赋人权,人人平等的冲突。第三,信仰上,对于天主教的绝对信仰与对新教信仰的冲突。第四,经济上,最初表现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与王权任意支配个人财产的冲突。 18世纪,自由主义主要表现为经济上的自由主义即亚当·斯密的古典自由主义,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核心指导理论,核心是政府不干涉经济活动。政治自由主义表现在很多理论,19世纪下半期边沁功利主义,孔德实证主义,实践方面,19世纪60、70年代俄国农奴制废除,美国内战,日本明治维新,德国统一,意大利统一,英国三次国会改革,至19世纪60、70年代自由资本主义形成。 英国在政治上的表现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以后宣扬亚当.斯密的经济学说,主张国际交往自由,国内实行三次议会改革,外交上实行光荣孤立的政策。19世纪70、80年代国际上出现缔约结盟热潮,在19世纪年代美德超过英国后,英国开始与法、日、俄结盟。

福利多元主义

福利多元主义 福利多元主义是继古典自由主义、凯恩斯--贝弗里奇范式之后为解决福利国家危机,于80年代新兴的理论范式,它主张社会福利来源的多元化,既不能完全依赖市场,也不能完全依赖国家,福利是全社会的产物。 本文首先从福利国家的历史演进和福利国家批判两个方面回顾福利多元主义兴起的背景,然后主要论述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解释及其未来的实践趋势,最后简要论述了该理论对中国的实践意义。 福利多元主义福利国家多元部门社会政策社会政策的研究沿着不同的范式向前推进。古典自由主义者重视市场的力量,赋予市场交换关系于支配性的地位。在工业革命时代,社会政策扮演“残补”的角色123。在自由放任思想主导下,社会政策在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方面作用有限。随着西方国家发展进入后工业化阶段,国家介入社会问题解决的凯恩斯--贝弗里奇的社会政策范式占据主导地位。二战后西方国家纷纷建立福利国家,社会政策的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提供福利的制度巩固了资本主义制度。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过分依赖政府的福利提供成为一个公认的问题,“政府失灵”和福利国家危机给居于主导地位的凯恩斯--贝弗里奇模式以致命的一击。福利多元主义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中提出来的,它主张社会福利来源的多元化,既不能完全依赖市场,也不能完全依赖国家,福利是全社会的产物。它成为80年代以来社会政策研究的一个新范式。本文将从福利国家的历史演进、福利国家批判、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解释、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实践趋势及福利多元主义对中国社会政策的意义五个部分来展开对福利多元主义的研究讨论。 ①本项研究是2005年国家社会科学重点项目“西方社会政策最新理论发展研究”的阶段性成果。②彭华民(1957-),女,山西临汾人,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福利博士,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学院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社会政策,社会保障,经济社会学。③黄叶青(1983-),女,湖北松滋人,南开大学政府学院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政策,社会保障。 2 任何理论的发展都源于一定的历史背景中,具有一定的路径依赖性,福利多元主义作为一个社会政策的分析视角也不例外。从其兴起的时间来看,它是在福利国家经历了四分之一个世纪的扩张,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显露出危机问题以后产生的。审视福利国家背后的价值意识形态,国家的角色无疑是讨论的焦点。本部分通过回顾福利国家的历史演进,进而分析国家角色的变化,讨论福利多元主义范式提出的背景。 (一)福利国家角色显现 福利国家的发端往往要追溯到1883年德国健康保险,当时西方国家普遍开始工业革命,农业日益衰弱;城市化、工业化蓬勃兴起,因经济衰退周期导致的贫困家庭数量日益增加,在认识到有越来越多的人可能因疾病、老龄、死亡、工伤等原因不能再工作而面临长年难以忍受的贫困生活,执政者在社会保险中寻找答案,试图要在事前规避工业秩序中的风险而不是事后处理。不久大多数西欧国家纷纷效仿德国,在二战前后建立了健康、工伤、养老、失业保险等计划;而美国的国家保险计划直到30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才出台。“社会保险的出现表明人们已经认识到在现代社会中私人慈善和家庭支持,以及朋友和教友的帮助是不能完全确保无疑的,所以政府要承担新的保护性责任,主办、指导和资助那些为特定风险和工人提供保护的保险计划4p.44)。” 政府被推到国家福利的前沿,私人机构和地方社区的作用被削弱了。 (二)福利国家角色的成长 福利国家的成长阶段是20世纪中期。这一时期社会保险无论从覆盖人群还是保障水平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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