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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GAT 10882013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GAT 10882013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GAT 10882013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

Criteria of treatment time for 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s

2013-10-11发布2013-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市卫生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广友、侯心一、范利华、夏文涛、程亦斌、邱忠、周顺福、宋桂香、喻彦、刘瑞珏、杨小萍、汪忠军。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治愈、临床稳定、治疗终结的时间。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的鉴定,也可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667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A/T 521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临床治愈 clinical cure

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损伤或损伤引发的并发症经过治疗,症状和体征消失。

3.2

临床稳定 clinical stable condition

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损伤或损伤引发的并发症经过治疗,症状和体征基本稳定。

3.3

治疗终结 end of treatment

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损伤或损伤引发的并发症经过治疗,达到临床治愈或临床稳定。

3.4

治疗终结时间 treatment time

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损伤或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所需要的时间。

4一般规定

4.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应按照实际治疗终结时间认定。治疗终结时间难以认定或有争议的,可按照本标准认定。

4.2遇有本标准以外的损伤时,应根据损伤所需的实际治疗终结时间,或比照本标准相类似损伤所需的治疗终结时间确定治疗终结时间。4.3对于多处损伤或不同器官损伤,以损伤部位对应最长的治疗终结时间为治疗终结时间。

5临床治愈临床稳定和治疗终结时间

5.1头皮损伤

5.1.1头皮擦伤

5.1.1.1 临床治愈

头皮肿胀消退,创面愈合,组织缺损基本修复。

5.1.1.2 治疗终结时间

2周。

5.1.2头皮血肿

5.1.2.1临床治愈

血肿消退,无感染。

5.1.2.2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头皮下血肿2周;

b)帽状腱膜下血肿或骨膜下血肿,范围较小,经加压包扎即可吸收,1个月;

c)帽状腱膜下血肿或骨膜下血肿,范围较大,需穿刺抽血和加压包扎,

2个月。

5.1.3 头皮裂伤

5.1.3.1临床治愈

头皮裂伤愈合,肿胀消退,无感染。

5.1.3.2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轻度裂伤(帽状腱膜完整或帽状腱膜受损创长度小于10cm),2个月;

b)重度裂伤(帽状腱膜受损长度大于等于10cm), 3个月。

5.1.4头皮撕脱伤

5.1.4.1临床治愈

头皮修复,创面愈合。

5.1.4.2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轻度撕脱伤(撕脱面积小于等于100cm2),2个月;

b)重度撕脱伤(撕脱面积大于100cm2),4个月。

5.2颅骨损伤

5.2.1颅盖骨折

5.2.1.1临床治愈

符合下列情形的为临床治愈:

a)合并的头皮伤愈合;

b)引起脑受压或刺入脑内的凹陷骨片获得整复或摘除,伤口愈合,无

并发症;

c)可有脑损伤后遗症状。

5.2.1.2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闭合性线型骨折,3个月;

b)粉碎性或开放性骨折,非手术治疗,4个月;

c)开放性、凹陷性或粉碎性骨折,经手术治疗,6个月。

5.2.2颅底骨折

5.2.2.1临床治愈

符合下列情形的为临床治愈:

a)软组织肿胀、淤血已消退;

b)脑局灶症状和神经功能障碍基本恢复。

5.2.2.2临床稳定

遗留脑神经或脑损害症状趋于稳定。

5.2.2.3治疗终结时间

3个月。

5.2.3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5.2.3.1临床治愈

符合下列情形的为临床治愈:

a)软组织肿胀、淤血已消退;

b)脑脊液漏已愈,无感染;

c)脑局灶症状和神经功能障碍基本恢复。

5.2.3.2临床稳定

遗留脑神经或脑损害症状趋于稳定。

5.2.3.3治疗终结时间

6个月。

5.3脑损伤

5.3.1脑震荡

5.3.1.1临床治愈

神志清楚,症状基本消失。

5.3.1.2治疗终结时间

2个月。

5.3.2脑挫裂伤

5.3.2.1临床治愈

符合下列情形的为临床治愈:

a)神志清楚,症状基本消失,颅内压正常;

b)无神经功能障碍。

5.3.2.2临床稳定

符合下列情形的为临床稳定:

a)意识清醒,但存在认知功能障碍;

b)存在某些神经损害如部分性瘫痪等症状和体征,或尚存在某些精神症状;

c)生活基本自理或部分自理。

5.3.2.3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局限性挫裂伤,6个月;

b)多发或广泛挫裂伤,8个月

5.3.3原发性脑干损伤或弥漫性轴索损伤

5.3.3.1临床治愈

临床症状、体征基本消失。

5.3.3.2临床稳定

符合下列情形的为临床稳定:

a)主要症状、体征消失,或遗留后遗症趋于稳定或生活基本能够自理;

b)尚遗有某些脑损害征象;

c)生活尚不能完全自理。

5.3.3.3治疗终结时间

12个月。

5.3.4颅内血肿(出血)

5.3.4.1临床治愈

符合下列情形的为临床治愈:

a)经手术或非手术治疗后血肿消失;

b)脑受压已解除,颅内压正常,头痛等症状已消失;

c)遗有颅骨缺损。

5.3.4.2临床稳定

符合下列情形的为临床稳定:

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方法

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方法 1 机械伤害应急方案 1.1 止血方法:用纱布覆盖伤口,再用绷带或其它布包扎,如果四肢或头部动脉出血,可以用手指用力压迫血管靠近心脏的一端来止血; 1.2 断指(趾)处理:手指或脚趾切断,千万不能用水清洗断指(趾),应将断指(趾)用干尽的布包好,放到塑料袋内,最好将此塑料袋放在另一个装有冰块的塑料袋中,不要让冰块直接接触断指,然后迅速送往医院。 2 高处坠落伤害应急方案 2.1 搬动处理:高处坠落的伤员不能盲目搬动,否则容易造成高位或四肢瘫痪,造成终身残疾或死亡。搬动时不能扭动伤者身体,也不能在担架上垫软物,以免加重损伤; 2.2 检查要求:人员严重撞击或跌落后在没有外伤或疼痛感觉的情况下也要到医院检查,以防止有内伤。 3 触电事故应急方案 3.1 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一旦有人触电,应立即断开电源开关;如果电源开关距离远,可用绝缘工具(干木棍、绝缘棒等)将电线挑开或用绝缘刀斧砍断电源线。如果触电者在高处,还要采取防坠落措施; 3.2 抢救办法:人触电后可能出现“假死”,这时不能中断抢救,可以先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然后立即送往医院急救。 4 烧伤、化学品灼伤应急方案 4.1 烧伤或烫伤后应用大量的冷水冲洗降温,一边冲水、一边小心脱下衣服,必要时可用剪刀剪开,如果被烧部位出现水泡,不要挤破; 4.2 化学性灼伤,要坚持用流动的清水将化学品冲洗,以减少皮肤进一步损害。 5 急性中毒应急方案 5.1 事故发生区域的人员应尽快撤离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脱去污染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同时要注意保暖。眼内污染者,用清水至少清洗10分钟; 5.2 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急性中毒人员不宜)和胸外心脏按压,有条件的可肌肉注射呼吸兴奋剂; 5.3 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喝大量的洁净水以稀释毒素,用筷子或手指头伸向喉咙深处刺激咽后壁,进行催吐,紧急就医;了解与病人一同进餐的人有无异常,并告知医生; 5.4 拨打120电话迅速将其送往医院。 6 人工呼吸法(对非头、颈、胸、背部导致呼吸心跳中止者) 6.1 首先解开伤者的衣领、清除口、鼻的堵塞物,让伤者仰面躺好,一只手的手掌按住伤者前额将伤者头部向后仰,使呼吸道畅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GAT 1088-2013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 Criteria of treatment time for 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s 2013-10-11发布2013-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市卫生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广友、侯心一、范利华、夏文涛、程亦斌、邱忠、周顺福、宋桂香、喻彦、刘瑞珏、杨小萍、汪忠军。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治愈、临床稳定、治疗终结的时间。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的鉴定,也可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667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A/T 521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临床治愈 clinical cure 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损伤或损伤引发的并发症经过治疗,症状和体征消失。 3.2 临床稳定 clinical stable condition 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损伤或损伤引发的并发症经过治疗,症状和体征基本稳定。 3.3 治疗终结 end of treatment 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损伤或损伤引发的并发症经过治疗,达到临床治愈或临床稳定。 3.4 治疗终结时间 treatment time 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损伤或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所需要的时间。 4一般规定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标准档模板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总则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头部损伤 1 5 面部损伤 2 6 颈部损伤 4 7 胸部损伤 5 8 腹部损伤 5 9 脊柱、骨盆部损伤 6 10肢体损伤 7 11 其它损伤 8 附录A 9 ( 规范性附录) 损伤分级的依据 9 附录B 10 ( 规范性附录) 使用标准的说明 10 参考文献 110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法医学会提出, 刑事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中国

法医学会、公安部五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岩、宁锦、常林、张凤芹。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的评定。2总则 2.1目的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的确定提供评定依据。 2.2鉴定原则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 全面分析, 综合评定。 2.3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职称以上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working time loss of personal injury victims 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 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 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3.2临床治疗clinical treatment 指在医院、诊所进行的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疗。

高处作业现场应急急救演练

施工受伤现场应急急救演练方案 编制: 审批: 清远恒达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受伤现场应急急救演练方案 一、演练的目的: 为了防止高处作业中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避免颈椎、腰椎受伤人员在救护过程中,因救护方法不当,造成二次伤害,以及胳膊、腿部骨折的救护方法,通过救护知识的培训和桌面演练,提高大家的应急救护知识,最大限度地减轻受伤者伤害程度。 二、演练策划: 此次演练,配电二班进行演练,情景模拟发生事故,虚拟受伤人员,演练现场急救的方法,提高参与人员的现场应急能力和急救知识,提高公司组织应急急救的相关能力。 三、演练组织: 1、成立演练机构: 1)、由安质部经理吴伯安负责组织开展演练和评估演练结果。 2)、安全员钟尚文负责编制演练方案,参与演练,总结演练经验。 3)、配电二班由陈伟锋负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高处作业事故急救演练。 工程部挑选演员,扮演事故中的受伤者、救护者。 2、演练后的经验总结:由参演班组通过演练活动,总结演练经验,公司汇总 总结。 四、演练步骤: 1、员工培训教育:施工作业发生受伤事故后,现场人员解救受伤者的知识, 相关救护知识的培训以及特殊情况下如何报警,向谁报警。 2、演练形式: A、演练:模拟事故现场,采用问答方式,现场人员如何采取措施救助受伤者。

3、对演练和模拟演练,进行评价,总结经验。 五、演练模拟事故场景: 1、模拟高处作业 某天配电二班一名电焊工站在梯子上(高2米)焊接管架上部管托,由于没有专人看护,其在焊管托时,身体突然失去重心,造成梯子侧滑人员掉下,造成腿部受到伤害。 六、本次演练的总结 1)、取得的效果: 此次演练过程中,参加人员能够服从指挥、紧急有序的进行应急救援,整体演练效果较好,通过本次高出作业坠落的演练工作,提高了工人在高处作业现场发生坠落事故的应变能力,掌握了如何判断伤者伤势,如何救治伤者,如何报警,增强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现场应急急救的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目的,这与公司领导的重视,大家的积极参与是分不开得。 2)、存在的问题: A、演练中部分员工认为是演练,不够认真和严肃,思想认识上有差距。 B、演练中的急救用具不齐备,演练的场景不够真实,准备还不够充分。 C、演练中暴露部分员工的应急急救知识不扎实,含糊不清。 3)改进与建议 A、演练前,一定要做好员工的应急急救知识的培训,让每一位员工了解现场急救知识的要点,提高员工应急急救技能。 B、尽量配齐演练中所用的急救物品,使演练接近真实。 C、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演练后要及时指出,使大家明白错在那里,如何避免 犯错或少犯错误。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评定规范

2017-05-19司法鉴定服务平台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评定规范 前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张钦廷、管唯、蔡伟雄、汤涛、黄富银。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引言 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及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运用精神医学、赔偿医学及法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程度的评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程度评定的总则、要求、方法、判定标准。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程度的评定,其他人身损害所致精神伤残程度的评定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SJ/ZJD0 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精神伤残 mental impairment 因道路交通事故颅脑损伤所致的精神残疾。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颅脑损伤后,大脑功能出现紊乱,出现不可逆的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的精神紊乱和缺损,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损害。 精神障碍 mental disorder 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造成的心理功能失调,而出现感知、思维、情感、行为、意志及智力等精神活动方面的异常,又称精神疾病( mental illness)。

高处作业现场应急救援演练

高处坠落急救演练方案 编制; 审批: 动力信息部 2019年3月27日 施工受伤现场应急急救演练方案

一、演练的目的: 为了防止高处作业中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避免颈椎、腰椎受伤人员在救护过程中,因救护方法不当,造成二次伤害,以及胳膊、腿部骨折的救护方法,通过救护知识的培训和桌面演练,提高大家的应急救护知识,最大限度地减轻受伤者伤害程度。 二、演练策划: 此次演练,动力信息部演练,情景模拟发生事故,虚拟受伤人员,演练现场急救的方法,提高参与人员的现场应急能力和急救知识,提高分公司组织应急急救的相关能力。 三、演练组织: 1、成立演练机构: 1)、由生产主管李新华负责组织开展演练和评估演练结果。 2)、动力信息部负责编制(桌面)演练方案,参与演练,总结演练经验。 3)、由刘炳文负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高处作业事故急救演练。 项目组挑选演员,扮演事故中的受伤者、救护者。 2、演练后的经验总结:由参演班组通过演练活动,总结演练经验,动力信息 部汇总总结。 四、演练步骤: 1、员工培训教育:施工作业发生受伤事故后,现场人员解救受伤者的知识, 相关救护知识的培训以及特殊情况下如何报警,向谁报警。 2、演练形式: A、现场演练:制造事故现场,采用仿真方式,现场人员如何采取措施救助受 伤者。

3、对现场演练过程,进行评价,总结经验。 五、演练模拟事故场景: 1、模拟高处作业 月日动力信息部一名电工站在人字梯上(高2米)更换四车间防爆灯灯泡,由于没有专人看护,其在用了拆卸防爆灯罩时,身体突然失去重心,造成人字梯侧滑人员掉下,造成腿部受到伤害。 六、本次演练的总结 1)、取得的效果: 此次演练过程中,参加人员能够服从指挥、紧急有序的进行应急救援,整体演练效果较好,通过本次高出作业坠落的演练工作,提高了工人在高处作业现场发生坠落事故的应变能力,掌握了如何判断伤者伤势,如何救治伤者,如何报警,增强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现场应急急救的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目的,这与分公司领导的重视,大家的积极参与是分不开得。 2)、存在的问题: A、演练中部分员工认为是仿真演练,不够认真和严肃,思想认识上有差距。 B、演练中的急救用具不齐备,演练的场景不够真实,准备还不够充分。 C、演练中暴露部分员工的应急急救知识不扎实,含糊不清。 3)改进与建议 A、演练前,一定要做好员工的应急急救知识的培训,让每一位员工了解现场急救知识的要点,提高员工应急急救技能。 B、尽量配齐演练中所用的急救物品,使演练接近真实。 C、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演练后要及时指出,使大家明白错在那里,如何避免犯错或少犯错误。

现场初级急救救护员培训试题

上海市红十字会现场初级急救救护员培训试题 学员考核要求: 1、应知试卷的考核 2、心肺复苏的操作考核 3、操作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搬运(抽签操作) 一、判断题:(每题3分。共30分) 1、对严重外伤的伤病员,应采取“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 2、四肢骨折的伤病员,在固定时一定要将(指)趾末端露出。(√) 3、怀疑有胸腰椎骨折的伤病员,搬运时可采用双人拉车式的方法。(×) 4、大腿骨折的伤病员用夹板进行固定时,外侧夹板的长度上端应超过髋关节,下端应超过膝关节。(√) 5、气道异物梗塞用腹部冲击法进行现场救护时,冲击部位应在脐上二指处。(√) 6、在做人工呼吸前,首先用仰头举颏法开放气道;开放气道角度为:成人30°、儿童60 °、婴儿90°(×)。 7、成人外伤时出血量达到200毫升,既可发生休克。(×) 8、开放性气胸的伤病员,现场救护原则是将开放性伤口尽快转变为闭合性伤口。(√) 9、发生火灾时的救护原则是报警同时扑救,无法扑救要迅速撤离。(√) 10、一把匕首插入胸部,此时伤者清醒,救护员在现场应迅速拔出匕首进行填塞止血包扎。(×) 二、选择题(每题3分,共60分) 1、车祸时伤病员头部受伤,鼻腔及耳道向外流血,应A 处理。 A、不堵塞 B、用棉球塞住 C、用冷水冲洗 2、腹部外伤,肠外溢时现场处理原则C A、将肠管送回腹腔,再用辅料盖住伤口 B、直接用三角巾做全腹部包扎 C、辅料盖住伤口,套上环行圈,盖碗后再用三角巾包扎 3、前臂开放性损伤大出血时,用绞紧止血法止血的部位应在B A、上臂中1/3处 B、上臂上1/3处 C、下臂下1/3处 4、婴儿发生气道异物梗塞时应立即C 。 A、拨打电话“120” B、抱送医院 C、头底脚高位拍击后背 5、在楼道内遇到突发地震应该B 避震。 A、立即逃出楼房 B、立即躲入室内易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 C、立即跑到阳台上 6、大量酸、碱烧伤,应立即A 。 A、用大量清水冲洗20分钟以上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述评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2.2 伤残impairment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3 评定assessment 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2.4 评定人assessor

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 2.5 评定结论assessment conclusion 评定人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2.6 评定书assessment report 评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所形成的书面文书。 2.7 治疗终结treatment finality 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3评定总则 3.1评定原则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3.2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3.3评定人条件: 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化危品火灾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实用版

YF-ED-J898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化危品火灾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化危品火灾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 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比较多,其性质各异, 根据其性质及火灾中对人体损伤的不同分为以 下六类,应分别采用相应的现场救护方式。 一、爆炸品 爆炸品发生火灾时,都是在极短时间内发 生猛烈的化学反应,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它对 人所造成的损伤大多为复合伤。救护时应首先 看受伤人员的心跳、呼吸,心跳、呼吸停止的 应立即行人工复苏术,有出血的应压迫或包扎 止血,口鼻内有出血的应将头偏向一侧,以免

堵塞气管,有骨折的应行简单固定,然后迅速送往医院。 二、可燃性物品 这类物品燃烧后大多释放出有毒的烟雾和蒸汽,首先造成鼻腔、咽喉部、气道烧伤,形成吸入性损伤,致使受伤人员窒息,因此应首先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通风处,清除口鼻内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有条件的给予吸氧,呼吸停止的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三、挥发性及气体类物品 这类物品首先刺激呼吸道粘膜,造成喉头水肿或气管痉挛,或进一步造成肺水肿,有的可吸收中毒。现场救护应尽快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通风处,解开受伤人员的领扣,吸氧,喉头水肿严重的应行现场气管切开。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2002年12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颁布日期:20020311 实施日期:20021201 颁布单位:国家质检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8667-2002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成。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35-1992。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维、赵新才、黄小七、王世其、宋鸿。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述评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2.2 伤残impairment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3 评定assessment 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2.4 评定人assessor 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 2.5 评定结论assessment conclusion 评定人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2.6 评定书assessment report 评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所形成的书面文书。 2.7 治疗终结treatment finality 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3 评定总则 3.1 评定原则

人员受伤现场救护方法

现场救护方法 一、现场救护的应急程序 (一)现场救护的目的: 1、维持、抢救伤病员的生命; 2、改善病情,减轻病员痛苦; 3、尽可能防治并发症和后遗症。 伤害或急症发生后,在场人员应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并通知驻地医生和施工现场的值班干部。 (二)人员受伤现场救护的应急程序: 1、在生产现场一旦发生人员受伤事故,伤者或目击者应立即大声疾呼“受伤了” ,同时赶赴报警点发出急救信号,并报告值班干部(如果有值班医生,应立即通知)。 2、用电话、对讲机与120 急救中心或医院联系,通报伤者情况、出事地点、时间,要求医院做好急救准备,必要时马上出动救护车。 3、单位应急小组人员(含医生)立即赶到受伤现场,必要时启动车辆做好护送准备。 4、检查受伤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救护和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5、运送伤员去医院。运送人员在途中要与急救小组时刻保持联系,随时报告伤者的病情和具体位置。 6、基层干部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三)现场救护的一般原则是: 1、先确定伤员是否有进一步的危险,立即使伤病者脱离危险区。 2、先救命后救伤,沉着、冷静、迅速地对危重病人给予优先紧急处理。 3、最大限度地争取快速投入救护的时间。 4、搬运伤病员之前,应将骨折及创伤部位予以相应处理,保留离断的肢体或器官,如断肢、断指等。 5、对呼吸、心力衰竭或停止的病人,应清理呼吸道,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按压。 6、控制出血。 7、考虑是否有中毒的可能性。 8、如必要时,尽快寻找援助或送医疗部门。同时,加强运送医院途中的监护。在伤病员较多

的情况下,应首先判断病情轻重。在一般现场急救中,应首先抢救危重病人,然后再处理较轻病人。 二、外伤的现场急救 (一)外伤现场急救处理的基本项目 1、进行紧急临时止血:利用现场能够达到止血的一些日常用品如手帕、毛巾、衣服撕成的布条等,包扎出血伤口的近心端,直到停止血流。止血后,要记住时间,每30 分钟可进行松绑 1~2分钟,将伤员迅速送医院处理。 2、对伤口进行临时包扎:用急救包内的包扎材料进行包扎。在无包扎材料时,可就地取材,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材料进行现场包扎。 3、对骨折处做临时固定:就地取材,用木板、桌椅腿、竹片、树枝等对伤员进行临时固定。如果没有合适的材料时,也可以利用躯干固定上肢,用一侧健肢固定另一侧伤肢。只有进行适当的固定之后,才能把伤员转送医院。 4、抗休克处理:发生休克的人多会出现面色苍白、四肢冰冷、额部出冷汗、脉搏细弱、呼吸浅快或失去知觉等症状。急救时,应迅速将伤员平卧、保暖,查看伤情,及时进行止血、包扎、固定伤肢、减少疼痛等处理。也可以针刺人中、十宣、百会、内关、中腕、足三里、合谷等2?3个穴位。 5、解救窒息:引起窒息和呼吸困难的原因很多,在现场抢救伤员时,应根据各种不同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尽快清除堵塞于呼吸道中的异物。用手将泥土、血凝块等异物取出,紧急情况下可进行口对口吸痰。发生呼吸停止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对胸部创伤伤员,禁止采用压胸人工呼吸法,急救时应用口对口(或口对鼻)人工呼吸法。对呼吸困难或有可能窒息的伤员,一般不宜采取平仰卧位。应根据伤情,采取半卧位或侧卧位,以防加重呼吸困难。对开放性气胸者,应立即用大纱布铺于伤口上,加压包扎,勿使漏气。 6、人工呼吸急救方法 1)口对口人工呼吸法: 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伤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腰带等解开,并迅速取出伤者身上妨碍呼吸的食物、血块、黏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 做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应使伤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用一只手托在伤者颈后,使鼻孔朝上,以利呼吸畅通。 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操作步骤如下: (1)使伤者鼻或口紧闭,救护人员深吸一口气后,紧贴伤者的口鼻向内吹气。

常见创伤的现场急救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 生活常识分享常见创伤的现场急救 导语:四肢骨折立即用夹板,如无夹板,可木棍或树枝等临时固定骨折处,注意其长度要超过骨折部位上下二关节距离。 创伤是最常见的急症,据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院前急救疾病谱分析,因交通事故、高空坠落伤、运动过度造成的互相冲撞、遭遇暴力和日常生活中的不慎碰撞和跌倒等引起的各类创伤,其呼救数始终占全年救护量的首位,大约占全年院前急救人数的30%~40%。由于这类伤员发生突然,伤情极其凶险,若不及时抢救,可危及生命。因此,一旦出现这种意外事件,应当及时、高效地进行现场急救。 首先,应立即打“120”急救电话,向急救中心呼救。电话中简单叙述伤员的数量、伤情、出事地点等,以便救护人员准备急救设备和及时到达事故现场。 现场急救,对不同的症状及时进行现场对症处理: 出血皮肤少量出血,可用消毒纱布(如无消毒纱布,则应就地取材,选用毛巾、布带等柔韧的类纱布物)压迫止血后包扎;喷射状出血,说明动脉破裂,应用钳夹血管止血,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可在出血伤口上端即近心端找到搏动的动脉血管,用手指或手掌将血管压迫在所在部位的骨头上止血;对四肢出血,一般可用止血带或毛巾、手绢等扎在近心端,扎一小时放松2分钟。如出血过多或已休克者,应先在现场输血和补液后转送病人。 颅脑伤急救者应清除伤员口腔内的呕吐物和血块,头偏向一侧,牵拉出舌头,以防舌头后坠和呕吐物返流到气管,造成窒息。如血液沿鼻腔和耳道流出,切勿用棉球、纱布或其它物品堵塞,以免造成血液返流,引起颅内压升高,细菌也趁机逆行至颅内引起脑膜炎。此时,急救者应用消毒棉花或纱布轻擦流出的血液,保持局部清洁,并将病

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伤者篇

交通事故处理方法-伤者篇 作为普通的交通参与者,在整个交通生态中,处在较低的弱势地位,为了保护我们的人身权益,我们首要做的是遵守交通规则,在红绿灯路口,要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过马路时,注意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行驶方向,在信号灯转换时间不足时,我们要耐心等待,避免人为粗心、轻视造成的交通伤害。我要告诉大家,即使在交通事故中得到了高额的赔偿金,而伤者在这一过程中,身体和心理所承受的伤痛并不是常人可以理解和想象的。所以,在开篇我用较大篇幅告诉你们,要遵守交通规则。 那么现在开始切入正题,介绍一下伤者在交通事故中的处理办法。 交通事故一般归结为两类:机动车交通事故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今天我主要介绍一下机动车的交通事故。 在人与机动车碰撞后,伤者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首先要进行110报警处理;之后再通知家人并拨打120进行急救处理;可要求肇事者陪同伤者一并到医院。 伤者随120入院,医院最好为全科3甲医院(方便各科室医生会诊而不耽误病情)。入院后伤者要进行全面的伤情检查,受伤部位CT,最好做一个脑CT。家人在事发后的一周内需要密切关注伤者状况,危重状态可住院治疗。 关于住院费用,在法律上肇事者可以不垫付伤者的住院费用,同时伤者也无扣留肇事者权利,伤者亲属需垫付前期住院费用。责任认定后,伤者及家属可以通过交警协调,从肇事者的保险公司预支一部分治疗费用。 一般当天,肇事者的车就被交警扣押在指定停车场,所以伤者及其家属不着急去交通队进行责任认定(一切以伤者的病情为主)。但伤者家属当天一定到交通队和肇事者及家属和主管交警见面,说明伤者情况。伤者可以一个月之后再到交通队处理问题。 关于责任认定一般通过路口的监控摄像认定,伤者家属可以到交通队查看录像,当事发路口没有监控设备时,交警一般通过双方口供,依据交通道路法进行责任判定(伤者需在场)。责任认定后进入理赔程序。机动车交通事故理赔一般分两个阶段,交通调解和司法程序。具体解决方法要根据伤者伤情以及肇事者车及车险情况而定。 进入理赔程序的伤者一般距交通事发进过1个月的时间,所以潜在疾病都已经体现出来,伤者及家属可以根据人身伤害赔偿的条款进行评估。达到伤残等级的,可以直接进入司法程序-起诉解决;未达到伤残等级的,先进行交通调解,调解不成,再进入司法程序。注意,不要调解时间过长而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的诉讼实效为1年)。 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交通调解和司法程序,交通调解所达成的金额除了有票据的部分都由肇事者承担。司法程序所产生的金额与法院依照法律法规裁定,肇事者负担的相对较小。(以交强险为例,在判定全责的情况下,最多赔付122000,包括2000的财产损失,10000的医疗,110000的死亡伤残赔偿。)所以,肇事者在有保险的情况下,更倾向于司法程序。 肇事者在调解期间要想提车,需要交付数额不等的押金。押金一般是按照伤者病情确定,当伤者不到交通队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时,主管交警无法确定伤者病情,估算不出押金数额,故肇事者无法提车。 轻伤害(达不到伤残评级的伤害)伤者所提出的诉讼主张无非是医药费、护理费、伤者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这五项费用。其中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根据票据实报实销,营养费在有病例提及加强营养的情况下一般在500-1000元左右。而伤者误工费需要伤者单位提供前3个月的工资条,高于3500还需要社保证明。伤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主张。 当伤者决定进行司法程序时,首先到交通队进行资料备份,需要肇事者驾车证、保险大单、车主行驶证的复印件,留档起诉。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述评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2.2 伤残 impairment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3 评定 assessment 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2.4 评定人assessor 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 2.5 评定结论 assessment conclusion 评定人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2.6 评定书 assessment report 评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所形成的书面文书。 2.7 治疗终结 treatment finality

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3 评定总则 3.1评定原则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3.2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3.3评定人条件: 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3.4 评定人权利和义务 3.4.1 评定人权利 a)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b)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c)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d)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3.4.2 评定人义务 a)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b)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c)回答事故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d)保守案件秘密; e)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f)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3.5 评定书 3.5.1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3.5.2 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创伤现场救护手册

创伤的现场救护要点 1内出血 (2) 2颈部骨折 (3) 3肋骨骨折 (4) 4四肢骨折 (5) 5踝关节扭伤 (6) 6断肢伤与断指伤 (7) 7膝关节损伤 (8) 8腰背部外伤 (8) 9脊柱骨折 (9) 10头部外伤 (10) 11颅脑损伤 (11) 12耳外伤 (12) 13鼻外伤 (13) 14眼外伤 (14) 15塌方伤 (15) 16爆炸伤 (16) 17挤压伤 (17) 18刃器刺伤 (18) 19高处坠落伤 (19) 20踩踏致伤 (20) 21胸部外伤 (21) 22腹部外伤 (22)

创伤的现场救护要点 人体是非常脆弱的,在遭受外力打击下,很容易受到伤害。即使是身体健康的青壮年,在遭受严重创伤后,如不能及时急救,也会很快死亡。据统计,35岁以下的人群死亡的主要原因第一是创伤。创伤经常发生在生产过程中、户外活动过程中,人意外地受到伤害,并可在短时间内对身体造成巨大的损害。 根据创伤的类型决定采取的急救方法,与创伤预后有密切的联系。 脊柱损伤的急救关键在于正确固定和搬运,避免造成截瘫。严重的创伤易并发创伤性休克,全身多处受伤可导致多脏器衰竭,容易造成死亡。开放性伤口早期处理不当,可造成伤口感染,还可导致破伤风。 在交通事故、空难、爆炸、塌方、地震等意外灾害事故中,有时在短时间内会造成许多严重创伤的伤员。伤员通常处于生命垂危状态,生与死取决于能否在早期得到有效的现场急救。 伤后1小时是救护创伤伤员的最佳时间,又叫做“黄金1小时”。

1内出血 当身体受到外力撞击、挤压时,可能出现内出血,而这时皮肤表面可能没有明显的损伤。 严重的内出血是很危险的,虽然血液没有流到体外,但已从血管内流出,使循环的血容量大大减少,机体组织严重缺血缺氧,如外力打击造成肝脏、脾脏破裂,造成大出血,会导致出血性休克而危及生命。 症状 →皮肤表面无明显破损,受伤的部位疼痛、严重肿胀或立即出现青紫,触摸时疼痛加重。肝、脾破裂引起出血量大时腹部可见膨隆。 →严重创伤后,外表未见明显伤口,病人有休克表现:皮肤苍白、四肢湿冷、表情淡漠、少言寡语、呼吸变浅、烦躁不安、口渴等休克的表现。 →有时内出血由一个孔道或多个孔道(如耳、鼻)流出。 急救要点 轻度内出血(淤血)的处理 ?冷敷。用冷毛巾或冰袋(热水袋内 装入冰水或冰块)敷在受伤的部位 约30分钟,必要时用绷带固定冰 袋,以免移动。 ?肢体抬高,减轻肿胀。 严重内出血的救护 ?受外力打击,如发生车祸,出现休 克而表面无伤,应怀疑有内出血, 首先使伤者就地安静躺下休息。如 果下肢没有严重损伤,可将下肢抬 高,以保持血液流向心、脑等重要 脏器。 ?立即通过120急救电话呼叫急救人员到现场来救护伤员。 ?在急救人员到来之前,密切看护病人,保持呼吸道通畅。 ?胸部内出血,取半坐位。 ?腹腔内出血,下肢抬高。 ?切记给伤者喂水或进食,以免影响观察病情或加重病情。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 交通事故后对创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对于挽救伤者的生命、提高伤者的生存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公众医疗急救知识的缺乏,无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或现场的目击者,面对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往往显得束手无策,因此我国交通事故现场急救水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如何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正确判断伤情 正确判断伤者的伤情是现场急救的首要任务。其次是使开放性创面免受再污染、减少感染,以及防止损伤进一步加重。如果现场有多位或成批伤员需要救治,急救人员不应急于去救治某一个危重伤员,应首先迅速评估所有的伤员,以期能发现更多的生命受到威胁的伤员。 伤情评估可依A、B、C、D、E的顺序进行。 A 气道情况(Airway):判断气道是否通畅,查明呼吸道有无阻塞。 B 呼吸情况(Breathing):呼吸是否正常,有无张力性气胸或开放性气胸及连枷胸。 C 循环情况(Circulation):首先检查有无体表或肢体的活动性大出血,如有则立即处理;然后是血压的估计,专业医护人员可使用血压计准确量。 D 神经系统障碍情况(Disability):观察瞳孔大小、对光反射、肢体有无瘫痪,尤其注意高位截瘫。 E 充分暴露(Exposure):充分暴露伤员的各部位,以免遗漏危及生命的重要损伤。 在伤情评估的过程中,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判断伤者有无颅脑损伤:颅脑损伤在交通事故中十分常见,一旦发生,其致死率和致残率很高,因此不容忽视。交通事故中,某些人员可能由于惊吓和紧张,导致其对外界事物反映迟缓,但这并不表示有实质性的颅脑损害。因此,对伤者首先应大声呼唤或轻推,判断其是否清醒,有无昏迷。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轻推伤者时,严禁用力摇动伤者,防止造成二次损伤。对于清醒的伤者,应询

创伤现场的救护方法

现在生活中遇到的创伤不像战争时期负伤后出血、骨折等那样简单,而主要以多发伤、复合伤的形式出现。这就要求在场及时、正确的救护和搬运后送,不仅仅要挽救伤者的生命,而且要尽可能地减轻伤残。地震灾害、交通事故中发生的脊柱损伤很多,正确的现场救护、搬运,可以避免截瘫的发生。 在现场救护中,要掌握“先脱险,后救人”的原则,救人时,首先要注意施救者自己的安全,注意保护自己,以免增加伤亡,背离初衷。地震或其他意外事故受伤者大多是多发伤、复合伤,救治时应本着先救命,后救伤的原则,即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先进行心肺复苏,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危急重症和外伤的处理。 1.止血法 创伤一般多会有出血,特别是较大的动脉血管损伤,会引起大出血,如果抢救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就可能使伤员出血过多而危及生命。 血液是维持生命的重要物质。成人的血液约占自身体重的8%,大约每公斤体重有60~80毫升血液。骨髓、淋巴是人体的造血“工厂”。 失血的速度和数量,是影响伤员健康和生命的重要因素。一般失血达到总血量的20%以上,就会出现血压下降、休克等严重症状。失血超过总量的40%~50%就有生命危险。及时止血,可挽救伤员的生命。所以,遇有创伤出血尤其是大出血的伤员,首先要在现场争分夺秒准确有效地止血,然后再进行其他有关的急救处理。

(1)外伤出血的种类 当人体受伤出血时,依身体血管的种类通常分成3种,可根据出血的情况和血液的颜色来判断。 ①动脉出血 由于动脉血管内压力较高,所以出血随心脏跳动的频率从伤口向外喷射(在大的动脉出血时),或一股一股地冒出。血液呈鲜红色,流出不止,故常使人在短时间内造成大量出血,容易引起生命危险。 ②静脉出血 血液徐缓均匀外流,呈紫色。如大静脉出血,往往受到呼吸运动而继续,吸气时流出较缓,呼气时流出较快。静脉出血的危险性小于动脉出血。 ③毛细血管 毛细血管出血是很微小的血管出血,血液像水珠样流出,血液是红色的,多能自己凝固止血,故危险性小。 另外,根据出血部位的不同,还有皮下出血,外出血和内出血之分。 皮下出血多见于跌、撞、挤、挫伤,造成皮下软组织内出血,形成血肿、瘀斑,不久自愈。外出血多见外伤引起,血液从伤口流出,能够看见。 内出血是深部组织和内脏损伤,血液流入组织内或体腔内,从外表看不见,只能根据伤员的全身或局部症状来判断。内出血对伤员的健康和生命威胁很大,必须密切注意。

车祸现场救护方案

车祸现场救护方案 车祸现场救护方案车祸现场救护方案车祸现场救护方案现场评估与呼救现场评估与呼救现场评估与呼救现场评估与呼救环境环境环境环境评估评估评估评估:医护人员抵达现场,应首先进行现场的宏观检查,快速评估造成事故、伤害及发病的原因,是否存在对救护者、病人或旁观者造成伤害的危险环境。本案例:因雨天路滑造成两辆客车相撞。现场救护环境良好,不存在危险因素。快速病情评估快速病情评估快速病情评估快速病情评估:立即对病员进行评估。采用ABCBS进行快速评估。本案例:造成16人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伤,主要是挫伤、骨折、胸腹部复合伤等。紧急呼救紧急呼救紧急呼救紧急呼救:经过现场快速评估和病情判断后,立即对为重病人进行现场救护,同时及时向专业急救机构、医疗部门或社区卫生单位报告求救。120是我国统一实施的医疗急救电话号码,电话呼救应重点说明以下情况:①伤员人数、大概病情及呼救人的电话号码和姓名,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和联系电话。②病员所在的确切地点,尽可能指出附近接到的显著标志。 ③病人目前最危重的情况。④灾害事故、突发事件,要说明伤害性质、严重程度、发生原因、受伤人数等。现场救护现场救护现场救护现场救护车祸的致伤原因比较复杂,既有机械的因素(如挤压、抛掷等),也有其他因素(如爆炸所致的烧伤等)。因此,车祸导致的创伤往往比较严重,许多伤员存在多发性创伤、复合伤等。这无疑给抢救治疗带来许多困难。而现场急救的成功与否则直接影响到伤员是否生存及生活质量。据资料显示,创伤死亡存在三个高峰:第一高峰在伤后数分钟之内,多由于脑干、高位脊髓、心脏、主动脉或其他大血管的损伤所致,这类伤员只有极少数可能被救活;第二高峰是伤后数分钟至数小时之间,多由于脑、胸、腹内脏器或血管破裂,骨盆或股骨骨折等引起大量失血所致,这是抢救成活的关键所在,故亦称为“创伤抢救的黄金1小时”,现场急救的目的就是要争取这“黄金1小时”,为进一步治疗争取时机;第三高峰则发生在伤后数日或数周之内,多由于严重感染或器官衰竭所致。现场急救的宗旨是: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急救和转送,尽可能使伤员能活着到医院,并为进一步治疗创造条件。边检伤边检伤边检伤边检伤、、、、边分类边分类边分类边分类、、、、边抢救边抢救边抢救边抢救。分类分类分类分类:区别伤势轻重,实施救治车祸现场,有时会产生大批创伤人员,为合理使用急救资源,确保危重伤员的救治,可将伤员分为下列四类,酌情处理。第一急救区:心跳呼吸骤停或休克的伤员,应立即进行现场抢救,待病情稳定后转送医院继续救治。第二急救区:区外伤出血、骨折等伤员,及时处理,尽早转送医院继续治疗。第三急救区:一般外伤且不危及生命的伤员,可以等现场处理后再决定是否转送医院。第四急救区:已经死亡的和不需要急救处理的伤员,毋须进行急救处理。现场急救的措施现场急救的措施现场急救的措施现场急救的措施::::在车祸现场,急救人员必须争分夺秒,迅速除去威胁伤员生命安全的因素,现场急救的关键是气道管理、心肺复苏、包扎止血、骨折固定及安全运送,使病人能活着到医院。①心肺复苏:一旦确定病人心跳呼吸停止,应立即行心肺复苏术。心肺复苏操作简单,可由一人或两人完成,其程序为CAB--开放气道(A)、人工呼吸(B)、心脏按压(C)。②包扎止血:明显外出血可用加压包扎止血、指压止血、填塞止血或止血带止血。使用止血带时,必须注明上止血带的时间,以便每小时放松1分钟,防止肢体坏死。③固定和搬运:骨折伤员在搬运前必须得到妥善固定,避免在搬运时增加伤员痛苦和加重损伤。对怀疑有脊柱损伤的伤员(如抛出车外的),搬运时必须十分小心,可采用担架搬运、平抱、平抬搬运或多人搬运法,切忌一人抱头,一人抬脚。转送伤员到医院途中必须严密观察病情。④气道管理:对昏迷伤员、气道发生阻塞的伤员应使其取仰卧位平躺在通风良好的地方,松开其衣领、内衣、裤等,除去呕吐物、血块、泥草、假牙等口鼻气道阻塞物,用仰头抬颌法解除舌后坠。如还不能保证气道通畅,可插入口咽通气道开放气道,必要时行环甲膜穿刺、气管插管、气管切开等紧急手术控制气道。若有开放性胸部伤,立即取半卧位,对胸壁伤口应行严密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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