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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建设投融资模式的新探析——北京奥运会融资模式启示

港口建设投融资模式的新探析——北京奥运会融资模式启示
港口建设投融资模式的新探析——北京奥运会融资模式启示

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研究 项目背景 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容量大、速度快、舒适安全、节能环保等优势,能合理利用城市空间,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交通工具和基础设施之一。然而轨道交通的建设投入需要巨额建设资金,我国传统、单一的政府财政投资方式在面对如此巨大的轨道交通建设资金需求时,已开 始无力承担,同时也限制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 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融资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由以往国家单一投资变为多渠道多元化的建设投资方式。目前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融资模式采用以下四种常见模式: (一)政府财政全部出资模式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正外部效应的存在,轨道交通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运营商无法产生赢利,无法吸引社会投资。因此传统体制下的轨道交通投资基本上是由政府无偿投入。如北京地铁1、2 号线和天津地铁是计划经济时期修建的,建设资金全部由中央政府承担。(二)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 这种方式是由传统的政府直接对项目全额投资转为部分由政府投入,部分向项目提供信用担保,由企业向银行进行债务融资作为项目的建设投入。在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地铁融资建设中,特别是在地铁建设初期和高速成长时期,这种投融资模式发挥着主要作用。 (三)政府主导的BOT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BOT是英文Build - Operate - Transfer 的缩写,通常直译为 “建设一经营一转让”。所谓BOT, —般指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移交过程中,由当地政府特许的、由私营的或非政府的财团投资的、以一定期限的经营盈利作为回报的投资模式。 (四)政府主导的PPP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PPP是英文“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的简称,即公共部 门与私人民营机构合作模式,是公共工程项目融资的一种模式。中文 直译为“政府民营合作制”,主要指政府部门与民营机构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伙伴关系,共同完成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任务。 二、多种投融资模式的比较

政府项目投融资多种模式分析

政府项目投融资多种模式 ——优劣和适用性分析 城市投融资建设的当前形势 城市建设投融资问题是一个困扰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问题,尤其是我国GDP已经连续几年高速增长,当前正面临经济过热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的压力,导致国家实施了紧缩性的宏观调控政策,银根和地根的相对收紧,使资金供给的矛盾更加突出。而城市建设对地方经济增长可以产生向前诱发效应、伴随效应、后续波及效应、等多方面贡献。但是,建设速度的加快,投资强度的加大,也使各级政府在财政资金的投入方面捉襟见肘,承受了巨大的资金压力。面对巨大的投资需求,单靠政府财政投入已无法满足建设的需要。长期以来,政府以投资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多重身份全面介入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中,职能交叉,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形成了一种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公共产品生产模式,政府部门并没有完全从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的赢利性领域退出来着重发挥自身的战略制定、决策、指导、监督和公共服务的作用。如何加快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方式的改革,提高投资效率,广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解决大规模集中建设时期的资金供需矛盾,成为了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而在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又被称为政府工程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处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金融组织贷款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常可以将政府投资项目划分为经营性项目(如项目在运营后有盈利保障的轨道交通、公路、港口、机场、电力、供水、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处理系统等基础设施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如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 对于基本没有盈利的公益性公共工程(非经营性项目)建设,一般由政府担任投资主体,资金来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应大力推行代建制,依靠社会专业力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水平。而对于经营性项目,由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建设期长,但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回报,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多元化投资主体,引入私人资金参与投资建设,拓宽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结构: 一、银行信贷资金。却可能造成政府过度负债,难以为继或因政府财力信用不足,银行怠于放款。 二、土地出让金。但土地资源有限,难以成为长期持续的建设资金来源。 三、吸引社会资金。即市场化融资。

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几点认识

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几点认识 一、什么是国有融资平台公司 国有融资平台公司主要指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以地方政府信用为基础,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它以国有土地和政府资产作为抵押,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向银行贷款获取建设资金,以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以及行业性投资公司,如交通投资公司、农业惠农公司、水务水投公司、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等。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出台的背景 一是1994年分税制度的改革,加强了中央政府的财力,但由于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完善,直接影响了地方政府的财力,让地方政府官员存在强烈的借债动力。二是由于现行财政体制和金融政策对地方债务行为和财政赤字的政策约束,搭建融资平台公司就成为地方政府扩大支出规模的现实选择。实际上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就是地方政府缓解支出压力,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的产物。 三、投融资公司发挥的作用. 总体看来,通过地方融资平台,把银行资金优势、政府信用优势和市

场力量、社会资本结合起来,对扩大内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投融资公司出现的问题 主要是举债融资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等。地方政府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高管一般由政府指派,经营决策更多地体现政府导向而非市场导向,更注重投融资职能的发挥,但往往忽略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定位不明确。 有的地方政府未能对辖内平台公司对外融资进行统一的归口管理;有的地方政府既没有对平台公司的经营目标和业务范围进行确定,也没有对其经营发展模式、融资渠道进行确定;有的地方政府作为投资出资人没有系统地安排平台公司总体负债规模,造成平台公司在实际运作中越位、错位或缺位。使一些平台公司在实际运作中难以界定究竟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还是完全市场化的主体。 (二)债务规模大。 一是债务缺少还款来源。二是债务还款来源不充足。三是可能引发现金流风险。 (三)资产流动性不足。. 有些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量非常大,资产流动性普遍不足。(四)融资难度大。 主要依靠银行借贷、信托基金等融资,导致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融资

(完整版)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模式 1、BOT及其变种 BOT是“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其运作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BOOT、BOO等相近似的模式,这些一般被看作是BOT 的变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私人拥有项目产权的完整性程度不同:BOOT、BOO与BOT的比较

2、BT融资模式 BT(建设—转让)是BOT的一种演化模式,其特点是协议授权的投资者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适用于建设资金来源计划比较明确,而短期资金短缺经营收益小或完全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1)适用范围 根据政府面临的任务目标和项目特点,涉及的适用范围总体上讲是前期工作成熟到位、急需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回收有保障,但回收时间较长(一般10年以上),资金筹措中长期较好可行,银行融资当前较困难。使用范围内容包括:土地储备整治及开发(BT);城镇供水项目(BT或BOT);污水处理项目(BT或BOT);水电,特别是小水电开发(BT或BOT);河堤整治开发建设(BT);部分水源建设项目(BT)。(2)采用BOT、BT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 采用BOT、BT有助于缓解水利建设项目业主一段时间特别是当前资金困难。但具体操作中存在项目确定、招标选代理业主、与中标者

互联网投融资平台用户注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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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常见的投融资模式介绍

1.BOT(build-operate-transfer)一个项目投融资建设、经营回报、无偿/有偿转让的经济活动全过程。 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一般称其“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发起人为此专设的项目公司Project company)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来承担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与维护; 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这个私人企业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来回收项目的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政府部门则拥有对这一基础设施的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届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很显著的特征就是“权钱交易”:政府赋予私营公司或企业对某一项目的特许权,由其全权负责建设与经营,政府无需花钱,通过转让权利即可获得一些重大项目的建成并产生极大的的社会效益,特许期满后还可以收回项目。 当然,投资者也因为拥有一定时期的特许权而获得极大的投资机会,并相应赚取了利润。所以BOT投资方式能使多方获利,具有较好的投资效果。

2.BT(build -transfer) BT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特点与优势: 1. 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 2.与BOT相比,不存在投资方在建成后进行经营,获取经营收入这个阶段;投资方在项目建成后直接进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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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模式探讨剖析

第4期(总第122期) 中国市政工程 CHINAMUNICIPALENGINEERING No.4(SerialNo.122) Aug.2006 2006年8月 上海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模式探讨 金卫忠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200031) 摘要:随着上海轨道交通建设进入高速发展期,借鉴国外轨道交通融资方式,将政 府主导的投融资体制逐步推向市场。在“一体化”的模式下,明确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海轨道交通投融资、建设、运营责任主体,通过政府财力支持,在 明确拥有线路投资收益权和相关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根据线路的经济特性来统筹 建设资金的筹措,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打通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线路运营收益路径 ,完善资产再融资的融资链条,从而实现轨道交通建设的良性循环发展。 关键词: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中图分类号:F57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55(2006)04-0074-02 1上海轨道交通的未来发展和挑战 根据规划,上海“十一五”期间将新建10条轨道交通线,长度近400km。总投资超过1600亿元。预计到2010年,轨道交通基本网络建成后其客运量在公共交通客 运量中的比重将提升至35% ̄40%,日均客流量将从目前的130万人次增加到6 00万人次。 因此,选择适当的模式,实现投融资体制由政府主导向逐步市场化过渡,是解决未 来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瓶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必然选择。 号线、五号线、四号线项目公司,直接持有二号线,基本统筹了上海轨道交通建设 进度与建设资金的落实。 2)投融资方式及金额:轨道交通一号线总投资57.44亿元,其中资本金投入54. 64亿元,占95%,商业贷款约3亿元,占5%。轨道交通二号线总投资111.58亿元,其中资本金投入77.08亿元,占69%, 外国政府贷款34.5亿元,占31%(久事和城投公司出面借款及偿还)。轨道交通 五号线总投资31.25亿元,全部为资本金投入。轨道交通三、四号线总投资225.6亿元,资本金投入71亿元,约占31%,其余为项目融资。 2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回顾 2.1上海已建成轨道交通线路投融资状况

投融资模式及三大城市开发模式

城市开发模式 政府利用自己对土地、信息、政策等的垄断,通过合理的运作,从社会筹集资金。 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作为一种源自城市规划的城市经营方式,已经被西方国家的城市政府广为采用。所谓TOD,就是政府利用垄断规划带来的信息优势,在规划发展区域首先按非城市建设用地的价格征用土地,然后通过基础设施(主要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引导、开发,实现土地的增值。政府基础设施投入的全部或主要部分是来自于出售基础设施完 善的“熟地”,利用“生熟”地价差平衡建设成本(燕菁, 5667 )。TOD模式运用成功的关键是在于政府行动领先于市场需求,只要判断准确、运作得当,对城市边缘的“生地”进行TOD的先期投入,其成功的可能性和回报率要远远超过现有建成区的“熟地”。基于TOD模式的城市规划与建设是一种全新的概念,最近市正以此理念重新规划新轨道交通线路的走向和建设时序。 SOD(Service-Oriented Development)是近年来我国城市规划与建设中产生的一种新方式。所谓SOD,就是通过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的开发模式,即城市政府利用行政垄断权的优势,通过规划将行政或其他城市功能进行空间迁移,使新开发地区的市政设施和社会设施同步形成,进一步加大“生熟”地价差,从而同

时获得空间要素功能调整和所需资金保障。一个成功的经典案例,是当年市政府出让了老城区用地,而率先进入新区,实现了城市功能转移、空间疏解与优化、政府财政状况改善等多重目标。此外还需要指出的是,SOD尤其是以政府为核心的行政中心转移,给社会带来的巨大示效应和心理预期效应,是无法衡量的。 AOD(Anticipation-Oriented Development)即规划理性预期引导的开发模式,这是一种城市规划—城市经营整合概念,是一种城市经营的新手段。如果说, TOD是政府利用垄断规划信息带来的优势而进行城市经营。AOD则是政府充分利用发布规划信息的诱导作用来进行城市经营。政府通过预先发布某些地区的规划消息,公开相关信息,来激发、引导市场力量进行先期的相关投入,以尽快形成与规划目标相一致的外围环境和所需氛围,以便于政府在最为适合的时机,以较小的投入即可实现原先的规划建设意图。例如,在“城市发展概念规划中”,针对未来远期要形成的CBD地区,就提出导入 AOD的概念:在钱江新城南岸(未来CBD核心区)以低廉的土地价格预征土地,并向社会明确发布政府未来的规划意图信息,以形成强大的社会心理预期,引导开发商在周边地区进行相应的开发,促使CBD所需的配套环境和氛围尽快形成。届时待建设时机与项目储备成熟,政府再进行CBD 核心区的开发就是水到渠成了,一定也可获得高额的土地资金回报。

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

常见投融资模式介绍 1、BOT及其变种 BOT是“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其运作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BOOT、BOO等相近似的模式,这些一般被看作是BOT的变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私人拥有项目产权的完整性程度不同: BOOT、BOO与BOT的比较 2、BT融资模式 BT(建设—转让)是BOT的一种演化模式,其特点是协议授权的投资者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适用于建设资金来源计划比较明确,而短期资金短缺经营收益小或完全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1)适用范围 根据政府面临的任务目标和项目特点,涉及的适用范围总体上讲是前期工作成熟到位、急需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回收有保障,但回收时间较长(一般10年以上),资金筹措中长期较好可行,银行融资当前较困难。使用范围内容包括:土地储备整治及开发(BT);城镇供水项目(BT或BOT);污水处理项目(BT或BOT);水电,特别是

小水电开发(BT或BOT);河堤整治开发建设(BT);部分水源建设项目(BT)。 (2)采用BOT、BT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 采用BOT、BT有助于缓解水利建设项目业主一段时间特别是当前资金困难。但具体操作中存在项目确定、招标选代理业主、与中标者谈判、签署与BOT、BT有关的合同、移交项目等多个阶段,涉及政府许可、审批、标的确定等诸多环节。其中BT方式还存在到期必须回购付款的资金压力。这些都需要注意应对,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A.完善机制,寻求法律支持 项目的谈判中、签订中、履行中以及转让中寻求法律的支持是客观的需要,这对于项目的健康有序运行十分必要。 ①在项目的谈判中 当采用BOT、BT方式融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应请律师参与商务谈判、起草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等。 如果是通过招标投标方式从优确定投资者。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审查整个招投标过程,特别是对开标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现场公证。

ppp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ppp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一般情况下,PPP模式是公私合营各种模式的统称。此处是作为一种独立而具体的模式。就此而言,PPP 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1 / 36

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2 / 36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PPP 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鼓励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融 3 / 36

BT投融资建设模式内涵及定义探讨

BT投融资建设模式内涵及定义探讨 【摘要】 bt模式在我国具体实践中存在两方面的困惑:一方面,学者们在理论上仍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分歧,无法给bt各方以清晰的理论指导;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尚未颁布相应的管理办法,在bt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让bt各方感到无所适从。本文尝试从bt模式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入手,分析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对bt模式内涵及定义的规定,并提出笔者对bt 模式内涵及定义的见解。 【关键词】 bt 内涵定义探讨 一、引言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一种新型的、利用非政府资本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投资与建设的方式,bt模式在我国获得较快发展,一些省市政府也有越来越多的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采用bt方式进行融资建设。比如:重庆市朝天门长江大桥、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世博过江段、上海铁路客运站、深圳地铁5号线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因采用bt融资方式成功建设。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融资建设方式,bt模式一方面使得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的要求

得到了进一步满足,有效缓解了政府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投资需求紧张与政府资金短缺之间的矛盾,对我国改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另一方面,由于bt模式在我国应用的时间比较短,在操作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对其相关理论和应用研究也不充分,整个行业对bt 模式的认识以及相关立法工作还处在探索阶段,没有专门的法律对bt模式的相关行为进行规范和调整,对bt模式的具体实践造成了困惑。本文拟从bt 模式的具体内涵入手,探索bt模式的定义,以期为广大业内人士正确认识bt模式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进而共同促进我国bt模式的规范化发展。 二、国外bt立法现状 1、菲律宾bot法及其基于安全和战略的bt方式1990年,菲律宾国会颁布了亚洲第一个bot法,即共和国法律,当时只定义了bot、bt两种方式。1994年菲律宾国会重新颁布了bot法,定义了bot、bt、boo、blt、bto、cao、dot、rot、roo共9种方式。该法第1条[c]款定义:“建设—转让——一种契约性安排,项目建议人据此承担授予的基础设施或发展设施的融资和建设,并在建成后将它转让给政府机关或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后者按商定的分期

浅析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模式

浅析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模式 发表时间:2018-08-14T09:48:53.767Z 来源:《建筑模拟》2018年第12期作者:陈铎 [导读] 城市轨道交通因安全、便捷、舒适、准时等公益性特征明显,建设轨道交通已经成为当前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重要举措,但需筹集巨大的建设资金制约了轨道交通的发展。 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杭州 310020 摘要:城市轨道交通因安全、便捷、舒适、准时等公益性特征明显,建设轨道交通已经成为当前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重要举措,但需筹集巨大的建设资金制约了轨道交通的发展。本文结合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现状,分析了投融资模式和问题,提出了轨道交通投融资解决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 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热潮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截止2017年底,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营业里程达到5021.7公里,2017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完成建设投资4762亿元,在建线路6246公里,可研批复投资额累计38756亿元。 1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主要有政府直接投资、政府主导的负债投融资、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投融资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下的市场化投融资等模式。 1.1政府直接投资模式 政府直接投资模式是指政府直接投入财政资金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并由非营利性项目公司代表政府管理城市轨道交通的一种投融资模式。因轨道交通建设资金需求巨大,地方财政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财力资金有限,该模式在目前国内外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中已很少被采用。 1.2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 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是指以政府背景的国有公司为主体,多渠道筹集项目资本金,负债资金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债务手段予以解决。该模式在财政投入资本金后,可利用政府的信用吸引银行贷款,充分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完成项目投资建设,有利于缓解政府即期现金支出压力。 1.3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主要是指由政府或具有政府背景的国有公司发起,市场化主体投入资金完成全部或部分项目建设的投融资模式。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项目投入方的多元化和项目经营运作的市场化,常见的运作方式有BOT(Built-Operate-Transfer)、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等。 1.3.1 BOT模式。BOT模式是项目所在地政府将一个轨道交通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政府在特许期内对项目仅拥有监督权。 BOT模式可以有效缓解政府在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资金压力,吸引大量民间资本参与到项目建设中,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引入项目中来,提高整个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以及运营效率。但BOT模式有明显劣势:一是项目整体融资成本、综合成本高;二是政府仅有监督作用,对项目没有实际控制权。 1.3.2 PPP模式。PPP模式是指基于轨道交通准公共产品的经济特点,由政府负责公益性部分的投资,由社会投资者负责营利性部分的投资并负责经营管理,通过科学合理的风险保障、收益调节机制的设计,建立适当市场竞争机制。 PPP融资模式中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关系从监督与被监督、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在合作中,双方共担风险,分担责任。基于城市轨道交通其准公共产品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双重特性,PPP模式是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进行市场化投融资相对切实可行的一种方式。但是,PPP模式组织形式复杂,管理协调困难,项目回报率难以设定,需要多轮磋商,操作难度较大。 1.4投资主体多元化下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该模式最主要通过对现有的国有地铁企业进行股份制改组或组建股份公司,通过存量或增量发行股份吸收社会资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并在运营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政府调控下的市场化运作。 该模式有明显的优势:一是通过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经营运作的市场化,可以充分改善轨道交通投资和经营的效率。二是政府部门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过程中,通过出售部分股份收回资金,从而一定程度上充实了政府部门继续投资的资金实力。三是随投融资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市场化运作环境也将逐步改善,从而推动其他领域的市场化进程。 2轨道交通投融资现状和问题分析 通过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融资模式分析和有关数据统计,我国在投融资模式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城市轨道建设资金多为政府资金,致地方政府所承受的财政压力较大。目前,轨道交通投资大多靠出让土地收益以及基于政府信誉进行融资贷款,导致轨道交通在建设资金方面存在较大的债务风险。二是在投融资体制改革中,政府和企业定位不清晰。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主体不明确、责任界面不清晰,导致政府与企业在投融资问题上经常存在一定的分歧,同时轨道运营方式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导致其运行及维护较为紧张,很难实现市场化。三是民营企业参与较少。主要是项目投资成本大、回报周期长、经济效益差,对投资者吸引力不够。四是国家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和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投资行为存在不爱法律保护的风险。 针对国家轨道交通行业投融资的现状,如何解决轨道交通投融资存在的问题,需要尽快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能够实现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创新思路和对策。 3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解决思路和对策 一是公平的风险分配是合作关系成功的必要前提。在轨道交通领域内的公私合作关系中,客流量和票价两个因素是社会投资者投资轨道交通项目能否取得预期收益的关键,而这两个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的调控和管制。因此,政府需要在法律层面上有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保护双方利益。二是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扶植政策。包括给予轨道交通项目公司一定比例的长期、低息贷款;减免轨道交通设施营运收益的税收;给予轨道交通项目公司某些物业方面的特许权和自主决定票价的权利等。三是提高外贷项目管理水平。要把好贷款初审

智慧城市建设投融资规划和重点项目投融资方案编制大纲

智慧城市建设投融资规划和重点项目投融资方案 (提纲) 第一部分智慧城市建设投融资规划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二、XX市(区)发展现状 三、XX市(区)各类前置规划条件梳理 四、XX市(区)智慧城市建设投资匡算 (一)未来5—10年的总体投资计划 (二)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三)XX市(区)城市开发建设的可投入财政资金预测及投入结构 (四)各类投资领域或项目建设的资金缺口测算 五、XX市(区)智慧城市融资规划 (一)总体目标 (二)总体思路 1. 指导思想 2. 基本原则 3. 还款的约束条件 (三)民生工程类(社会性、公益性)项目的融资安排

1. 资金需求 2. 投资主体的选择 3. 投资方式的选择 (四)半商业性、半社会性项目的融资安排 1. 资金需求 2. 投资主体的选择 3. 投资方式的选择 (五)商业性项目的融资安排 1. 资金需求 2. 投资主体的选择 3. 投资方式的选择 六、开发时序安排 (一)开发时序关键影响因素分析 (二)项目开发计划(建议) 1. 总体开发计划 2. 分年度开发计划 七、实施保障 (一)建立高效的投融资组织保障体系(二)完善协调保障机制 (三)改善投融资环境 (四)做好应急预案 (五)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建立绩效考核体系

(六)加快投融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部分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投融资方案 一、重点项目1(信息化类项目的投融资方案提纲) 1. 项目基本情况 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工程方案 4.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5. 项目开发计划 6. 效益分析 二、重点项目2(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的投融资方案提纲) 1. 项目基本情况 2. 市场预测 3. 建设规模 4. 项目选址 5. 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6. 项目实施进度 7.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8. 效益分析 三、重点项目3(产业园类项目的投融资方案提纲) 1. 项目基本情况 2. 项目背景和必要性分析

互联网融资模式大全

互联网融资模式大全 通过深度解析互联网金融相关资讯,并对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进行认真研究,最终系统梳理出了第三方支付、P2P 信贷、大数据金融(供应链金融)、众筹融资、余额宝模式、互联网金融商城等六大互联网金融模式。 1. 第三方支付:第三支付已不仅仅局限于最初的互联网支付,而是成为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应用场景更为丰富的综合支付工具。目前市场上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运营模式可以归为两大类:一类是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是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全独立于电子商务网站,不负有担保功能,仅仅为用户提供支付产品和支付系统解决方案,以快钱、易宝支付等为典型代表;另一类是以支付宝、财付通为首的依托于自有B2C、C2C 电子商务网站提供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目前第三银行支付牌照已经发放了250 多个,其中真正从事互联网支付的企业有97 家,另有150 多家预付卡公司。互联网支付企业的支付总量约达 6 万亿元,占到整个支付总量的0.5%。

2. P2P 信贷:从P2P 的特点来看,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对利率市场化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例如人人贷等公司,其实就是N 个人组成的俱乐部,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在俱乐部成员之间互相借贷。P2P 信贷的核心就是,利用互联网几亿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让他们相互借贷,把信息的不对称减到无穷小。 3. 大数据金融:大数据金融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控方面有的放矢。大数据金融以电商平台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为典型,运营模式可以分为以阿里小额信贷为代表的平台模式和京东、苏宁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阿里小额信贷通过分析淘宝网上的大量信息,利用支付宝,给每个人发贷款。这种做法和银行的做法完全不同,是一种自动放贷机制。淘

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方案-投融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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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区基本情况 1、开发区概况 ⑴建设现状 ****经济开发区成立以来的六年多,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已成功实现了“三个基本建成”,即基本建成一座充满生机、充满活力的**新城;基本建成生命科技、汽车产业两大特色产业基地;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体系。 ⑵建设规划及思路 市政道路:建设南环路西延伸段以及**二路,以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市政道路网络。 环境保护:对现有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年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对现有的污水处理管网进行延伸。 基础物业:作为开发区的基础配套物业,将建立物流仓储中心以及科技创新中心,也可称为先导物业,其功能基本类似于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作为政府吸引各类中小企业入住和拉动就业的便利条件。 商业房产:将进一步加大商业房产包括酒店、商务中心以及商铺等的开发和经营力度。 ⑶财政收支状况 开发区财政收入每年为4亿多元,并以年均15%以上的速率保持增长;土地收入尚有较多未到位。开发区支出状况为,用于建设以及各项开支的资金需求额每年为10多亿元,开发区已经向银行借款超10亿元。总地看来,目前开发区每年的资金缺口约10多亿元,考虑

到土地收入存量,财政状况暂时还能保持平衡,但如果考虑到接下来开发区的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新建基础物业等,开发区未来几年还需要大量投入,资金缺口仍然很大。 2、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融资情况 ⑴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融资回顾 开发区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及管委会各级领导的关心下,开发区在面临建设资金短缺、建设管理经验薄弱等众多挑战下,不断加大投融资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此,开发区管委会与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多次协商和探讨,终于达成一致,决定以BT模式开启基础设施融资创新之路。 截至2010年10月底,上海****股份公司在****开发区先后承接了35 个BT项目,累计合同金额10 亿元,实际完成投资9.8亿元,并且已经收到回购款8.5亿元,回购款到位率达100%。BT模式为****开发区的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也成为开发区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的成功典范。 ⑵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评价 以上海****股份公司为代表的社会投资者在**开发区成立的项目公司作为投融资平台,承担开发区的投融资建设主体功能,有效解决了开发区启动阶段基础设施落后、资金缺乏、投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并在缓解开发区短期资金压力、促使土地价格大幅升值、节省开发启动时间、提前招商引资日期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表明,以BT、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主要投融资模式及创新思路

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公益性强、建设资金需求巨大、投资回收期限较长甚至难以直接回收等经济特征,且多属于市政公用工程,一般由城市政府主导建设,资本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注入。同时,随着以市场为导向的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原有的以政府为主导的投融资模式面临挑战,迫切需要根据中国国情及不同城市特定发展阶段的具体情况,进行投融资模式创新。 轨道交通投融资的基本模式 从世界各国投资建设及运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实践情况看,国际上主要采用以下模式:(1)政府投资,并由政府行政机构直接经营管理;(2)政府投资,设立国有独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这里所说的国有企业,应是政府授权经营的公共事业机构,与我国对“国有企业”概念的理解有所不同;(3)政府投资,通过招标,以签订租赁合同或特许经营合同等方式,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经营管理;(4)项目融资、特许经营;(5)多元化的市场融资,由股份制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其中第(1)、(2)种方式属于政府投资、政府运作,简称A模式。第(3)种方式称为政府投资下的市场运作,简称B模式,如英国曼彻斯特地铁、上海地铁一号线等。第(4)种的项目融资、特许经营模式,简称C模式,如泰国曼谷和马来西亚吉隆坡的轻轨项目均采用BOT 等项目融资方式。第(5)种方式统称为投资主体多元化条件下的市场运作模式,简称D模式,如香港地铁的投融资模式。在具体实践中,对于某个特定项目,也有可能是几种模式的混合,但基本模式不外乎以上几种。各种基本融资模式的主要特点归纳见表。 我国当前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及创新 我国当前城市轨道交通实行的是政府主导型投融资模式,在模式创新方面主要体现为政府主导型市场化投融资模式,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公共机构发起,全部或部分由市场经营主体(企业或其他机构)进行资本投入的融资模式。其中常见的是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通常以政府背景所成立的轨道交通投资公司作为政府的投融资主体,组建项目公司,吸纳地方政府财力,并在政策支持下吸引各类企业自筹资金,共同为拟建项目筹集资本金,资本金以外的部分通过国内外政府贷款、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等多元化的债务融资手段予以解决。 1.资本金筹集的主要方式 为了满足建设项目资本金比例的要求,我国各城市正积极探索轨道交通项目资本金筹措的各种方式,包括采用买壳上市及尝试IPO等证券化融资模式,但从实际操作的情况看,资本金筹措主要采用以下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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