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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设备变更管理程序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程序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程序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程序发行版本: B版

修改码: 0

文件编码: TSH/HSE-035

一、目的

为确保所有的变更按照相关设计标准进行审查,防止在变更时将新的、没有加以控制的危险引入工作场所,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石化分公司及各承包商以下变更管理:

a.工艺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b.工艺技术的变化;

c.设备的改变或改进;

d.工艺控制参数的改变(如报警设定值);

e.工艺控制系统逻辑的改变;

f.操作规程(含各工作方案)的改变;

g.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本标准不适用于新建项目设计和安装过程的变更。

三、定义

1.变更

符合本标准适用范围的,改变工艺流程、参数或设备且需要相应改变工艺安全信息等的活动。

2.同类替换

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一般不需要经过变更管理的程序(参见附录1的举例)。

3.紧急变更

为保护员工健康与安全、环境或设备的完整以及避免重大经济损失而需要需在48小时内实施的变更。

4.变更管理

为防止在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时引入不可控制的工艺风险而建立的管理程序。

5.重大变更

影响较大、涉及工艺技术的改变或设施功能的变化、重要工艺参数改变(如压力等级的改变,压力报警值的设定等)的变更。

6.微小变更

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

四、职责

1.区域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批准变更,并负责工艺变更管理的实

施。

2.只有区域负责人有权批准紧急变更。

3.区域负责人可以书面授权其直接下属(生产副经理/生产副主任、总

工程师):

1)批准、实施、执行变更(不包括紧急变更);

2)组织制定适合本区域工艺设备特点的“同类替换”清单;

3)批准重大变更;

4)跟踪落实连带变更的实施;

5)决定技术安全审查的成员。

4.工艺、设备工程师负责保留变更管理表,工艺风险审查文件的复印

件。

5.技术与安全审查小组

技术与安全审查小组由区域负责人或其授权人负责组建,一般包括工艺技术、安全、操作和维修等专业技术人员,如果本区域技术力量不能满足专项审查的需求,由区域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专业人员支持。审查小组负责:

1)审查变更的技术可行性;

2)识别和分析变更可能带来的风险;

3)提出防止或减弱风险的建议;

4)提出变更需要的专项研究和分析;

5)提出连带变更项目的清单。

6.生产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工程师

1)根据需要申请变更;

2)将变更按微小、重大、紧急分类;

3)需要时,可以履行初级审查的功能;

4)参加技术与安全审查小组;

5)将技术与安全审查的结果传达给有关人员;

6)在变更实施之前培训有关的员工;

7)落实变更审批表上提出的相关文件的升级(如:操作、维修规程、

工艺安全信息等);

8)密切跟踪变更管理的实施进程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五、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应为每位员工提供鉴别变更的初次培训及重复培训,新员工应

接受初次培训,并每两年对每位员工重复培训一次。

2.其它任何可能引发变更的作业(如:停产维修工作)应包括一个步骤,

即要求申请者确定该作业是否需要变更管理审查。

3.与变更管理有关的工作应由生产部经理/副经理/工程师进行初步审

查,按微小、重大、紧急将变更分类。

4.技术与安全审查

1)技术与安全审查包括微小变更、重大变更与紧急变更:

a.微小变更应由熟悉此技术的人员审查;

b.重大变更审查应组建技术与安全审查小组进行审查;

c.紧急变更审查过程和重大变更相同。

2)技术与安全审查应当充分考虑变更对工艺系统安全的影响,必要时

应进行系统的工艺安全分析。

3)技术与安全审查应明确采用的工艺安全分析方法,该方法应与此变

更相适应,具体可参照公司工艺安全分析管理标准及其提供的指

南。

4)技术与安全审查应明确指出变更对员工健康与安全、环境及产品质

量的影响。

5)技术与安全审查应当按照变更审批表(见附录2、3)的申请、审查

和批准流程进行。

5.连带变更

变更可能引起其它连带的变更,如工艺安全信息、管理程序、培训要求等发生变化,必须对此逐项确认,落实连带变更项的负责人和完成日期。

6.变更的实施

1)在变更实施之前应当将相关的工艺安全信息更新,如变更引起的工

艺流程图、管线与仪表图、设备数据表、报警设置值、操作与维修

程序、操作与维修保养记录表、新增加的材料安全技术说明书

(MSDS)等方面的信息。对于紧急变更,工艺安全信息的更新可以

在变更的实施过程中进行。

2)在变更通过审查批准后,由生产单位落实变更的实施单位,区域负

责人应当就变更的内容及技术安全审查提出的建议与实施单位进行

沟通,并指定变更实施的监督人,必要时可以成立变更项目监督小

组。

3)变更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守安全工作许可证、特种作业许可等相关管

理标准。

4)在变更完成之前必须将更新的工艺安全信息、操作维修程序、变更

要到达的目的、技术与安全审查的结果传达给相关的操作与维护维

修人员,完成培训。

5)在变更的技术与安全审查过程中确定需要进行投运前安全审查的,

执行工艺设备投运前安全审查管理标准。

7.文件管理

1)在变更结束后,区域技术管理责任人负责将变更的相关资料存档,

包括变更审批表、工艺安全分析报告以及建议的解决方案等。

2)变更更新的工艺流程图,管线与仪表图,设备数据表,报警设置

值,操作与维修程序,操作与维修保养记录表,新增加的材料安全

技术说明书(MSDS)等,必须在生产现场和生产单位技术资料室各

存档一份,同时销毁废止文件。

六、审核

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应定期审核具体的变更审批表的适应性、相关的工艺安全分析的质量、变更管理的程序以及人员的培训等。

附录1:同类替换范例

附录2:重大变更审批表

附录3: 微小变更审批表

七、附则

1.本程序由生产运行处、机动设备处负责解释

2.本程序自发布起实施。

附录1:同类替换范例

附录2:重大变更审批表第一部分:变更信息

第二部分:需要的连带变更

第三部分:审查批准

附录3:微小变更审批表

装置/设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 变更编号:_____________ 变更内容描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的理由描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施变更前需要的审查项目:

完成确认:确认所有标注为“需要”的项目已完成并资料归档。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变更实施注意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 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油田分公司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工艺设备变更环节中产生的风险带来的危害,规范工艺设备变更环节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Q/SY1237-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变更应实施分类管理,基本类型包括工艺设备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 (一)工艺设备变更是指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二)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三)微小变更是指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运行、检维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的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新、改、扩建项

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培训、监督、支持和审核。 第五条各生产单位和部门执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公司员工接受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培训,执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第三章变更范围 第七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工艺和设备变更范围主要包括: (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的改变;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四)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五)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六)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七)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八)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九)软件系统的改变; (十)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十一)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 程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3、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部: 3.1.1 办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手续; 3.1.2 对拟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审批2万元(含)以下变更并报公司备案; 合同成本部: 对拟发生的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总工: 审核变更实施的可能性及施工工艺合理性;

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

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设施过程及 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消除或减少由于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业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规范了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的管理流程、措施及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工艺设备变更 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二)微小变更 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三)同类替换 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四)人员变更 是指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包括永久变动和临时承担有关工作。表现形式有:调离、调入、转岗、替岗等。 (五)关键岗位 指与风险控制直接相关的管理、操作、检维修作业等重要岗位。此类岗位会因人员的变动而造成岗位经验缺失、岗位操作熟练程度降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不可逆的健康伤害、重大财产损失、严重环境影响等事故。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装备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制度。 第六条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本制度,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各基层单位负责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并对本制度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工艺设备变更 第八条工艺设备变更范围包括: (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四)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五)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六)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七)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八)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九)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十)软件系统的改变。 (十一)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十二)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程序.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程序发行版本: B版 修改码: 0 文件编码: TSH/HSE-035 一、目的 为确保所有的变更按照相关设计标准进行审查,防止在变更时将新的、没有加以控制的危险引入工作场所,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石化分公司及各承包商以下变更管理: a.工艺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b.工艺技术的变化; c.设备的改变或改进; d.工艺控制参数的改变(如报警设定值); e.工艺控制系统逻辑的改变; f.操作规程(含各工作方案)的改变; g.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本标准不适用于新建项目设计和安装过程的变更。 三、定义 1.变更 符合本标准适用范围的,改变工艺流程、参数或设备且需要相应改变工艺安全信息等的活动。 2.同类替换 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一般不需要经过变更管理的程序(参见附录1的举例)。 3.紧急变更 为保护员工健康与安全、环境或设备的完整以及避免重大经济损失而需要需在48小时内实施的变更。 4.变更管理

为防止在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时引入不可控制的工艺风险而建立的管理程序。 5.重大变更 影响较大、涉及工艺技术的改变或设施功能的变化、重要工艺参数改变(如压力等级的改变,压力报警值的设定等)的变更。 6.微小变更 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 四、职责 1.区域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批准变更,并负责工艺变更管理的实 施。 2.只有区域负责人有权批准紧急变更。 3.区域负责人可以书面授权其直接下属(生产副经理/生产副主任、总 工程师): 1)批准、实施、执行变更(不包括紧急变更); 2)组织制定适合本区域工艺设备特点的“同类替换”清单; 3)批准重大变更; 4)跟踪落实连带变更的实施; 5)决定技术安全审查的成员。 4.工艺、设备工程师负责保留变更管理表,工艺风险审查文件的复印 件。 5.技术与安全审查小组 技术与安全审查小组由区域负责人或其授权人负责组建,一般包括工艺技术、安全、操作和维修等专业技术人员,如果本区域技术力量不能满足专项审查的需求,由区域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专业人员支持。审查小组负责: 1)审查变更的技术可行性; 2)识别和分析变更可能带来的风险; 3)提出防止或减弱风险的建议; 4)提出变更需要的专项研究和分析; 5)提出连带变更项目的清单。 6.生产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工程师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油田分公司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工艺设备变更环节中产生的风险带来的危害,规范工艺设备变更环节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 (Q/SY1237-2009),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变更应实施分类管理,基本类型包括工艺设备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 (一)工艺设备变更是指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二)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三)微小变更是指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运行、检维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的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培训、监 督、支持和审核。 第五条各生产单位和部门执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公司员工接受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培训,执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第三章变更范围 第七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工艺和设备变更范围主要包括: (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的改变;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四)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五)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六)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七)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八)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九)软件系统的改变; (十)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十一)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十二)操作规程的改变; (十三)试验及测试操作; (十四)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十五)运输路线的改变; (十六)装置布局改变; (十七)产品质量改变; (十八)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 (十九)其他。 第八条所有的变更应按其内容和影响范围正确分类。微小变更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执行变更管理 流程,参见附录A。同类替换不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同类替换范例见附录B o 第四章变更申请、审批 第九条变更申请人应初步判断变更类型、影响因素、范围等情况,按分类做好实施变更前的各项 准备工作,提岀变更申请。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C,工艺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Do 第十条变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并确认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对需要做工艺危害分析的,分析结果应经过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变更应实施分级管理。应根据变更影响范围的大小以及所需调配资源的多少,决定变更 审批权限。在满足所有相关工艺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下批准人或授权批准人方能批准。 工艺设备变更必须报公司生产运行部审批。 第十二条变更申请审批内容: (一)变更目的; (二)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工艺设备变更表格模板

附录2:重大变更审批表 第一部分:变更信息 变更依据 □紧急 □提高安全 □环境保护 □维修保养 □操作改进 □事故隐患整改

第二部分:需要的连带变更

第三部分:审查批准

附录3:微小变更审批表 装置/设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 变更编号:_____________ 变更容描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的理由描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管理程序文件

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一、工程变更的分类: 1、一般变更,指工程变更增加投资在1~2万元以内,另包括由设计方提出的2万元以下变更; 2、较大变更,指变更增加投资在2~5万元以内; 3、重大变更,指变更增加投资在5万元以上。 二、工程变更审查权限 1、1、一般变更由管理部、设计代表、代表处共同审查; 2、2、较大变更由项目办、设计代表、总监办或委托代表处共同审查; 3、3、重大变更由项目办、设计代表、总监办或委托代表处共同审查并报上 级主管部门。 以上变更的审批过程由政监处参与监督。 三、工程变更的流程图 1、业主或其代表(或原设计单位、地方有关方面)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1办理。 2、代表处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2办理。 3、驻地办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3办理。 4、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4办理。 四、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的条件和价格的确定见有关合同条款。 驻地办一旦得到变更信息(无论变更来源于何方),即应着手进行有关变更资料的收集,尽快地提交给代表处一份能够完整准确的反映项目情况的书面报告。驻地办还应注意收集、整理反映工程状况的资料。包括: 1、变更前后的设计文件、资料、图纸; 2、有关方面的意见、信函。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之间来往的信函、会议记录;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例如水利部门、电力部门、消防部门等)的来往信函; 3、工程变更前后该工程数量的差异。施工单位工、料、机配备以及现场条件变化的情况,并依据这些资料评估变更费用; 4、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变更工程量清单要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决定采用何种单价标准。应注意同一分项工程的所有变更必须按一个变更报送处理,不得分割项目,改变变更设计类别。 驻地办在收到变更信息后,应尽快完成初审并呈报所有资料到代表处。由代表处召集四方联系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各方确认。 五、工程变更令的文件组成 1、工程变更令目录。列明所有与之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成有序排列; 2、工程变更令; 3、设计代表的变更设计图; 4、工程变更令说明。作为工程变更令的重要附件,主要阐明变更原因、依

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办法

编号:SY-AQ-0043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办法 Management method for process and equipment change

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油田公司生产区域内工艺和设备变符合HSE管理要求,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Q/SY1237-2009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各单位生产运行、检维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发生的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办法。 第四条各单位组织推行、实施办法。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咨询、支持、监督、培训、审核,对变更管理办法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条员工接受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培训,参加工艺和设备变更实施活动,执行变更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变更类型 第六条同类替换: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第七条微小变更:指用现有设计书中的备选工艺与设备或在设计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变更,影响较小或没有影响,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第八条工艺设备变更:指涉及工艺技术、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第九条变更应按其内容和影响进行分类,并实施分类管理,工艺设备变更和微小变更的管理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参见附录A。同类替换不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同类替换范例见附录B。 第四章变更内容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工艺和设备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内

(完整版)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ECN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HHC

杭州华创通信机电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版/次;A/1 一、目的 1.1 使工程变更(以下简称为“变更”)能有效、迅速的执行,满足客户的需求 及实际生产需求。 1.2 定义变更的标准作业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 1.所有与已定型产品相关的任何图纸、工艺、BOM、软件、技术文件的变更均 需走变更流程。 2.本流程适用于杭州华创通信机电有限公司所发行的各种变更通知及变更申请活动。 三、权责 销售部 3.1.1负责客户产品变更信息接收(变更通知,邮件通知等),将变更信 息及时通知技术部门,并打印书面资料发给技术部门。 收集客户针对变更的结果及满意度等。 技术部(涵盖所有负责产品开发的部门及各事业部) 3.2.1对客户变更资料进行确认、反馈,按变更流程完成变更资料。 3.2.2对本公司作业改良,工艺优化和书面资料错误进行确认并按变更流 程完成变更资料。 3.2.3重要产品变更时,进行技术转移。 3.2.4负责对客户要求类变更的变更旧物料处理方式作最终判定,以指导 各部门对旧物料进行相应处理(如返修或报废等)。 3.2.5负责《工程变更通知单》的编制。 生产部

3.3.1及时向计划物流部提供各制程的在制完成品和在制未完成品数量。 3.3.2对变更之物料严格按《工程变更通知单》中之处理方式对旧版物料进 行返修或报废。 3.3.3对工艺优化、制程改善、资料错误及时反馈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确 认评估、变更。 品质部 3.4.1负责监督所有《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内容的实施及确定追溯方法。 3.4.2负责监督所有《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到产品的变更状况,做好相应 变更记录,必要时向客户提供相应数据。 3.4.3负责对《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到的物料变更及时跟进供应商,并根 据《工程变更通知单》内容制订或执行新的检验标准。 3.4.4负责对涉及到的检测工序重新审核检测方式。 计划部 3.5.1按《工程变更通知单》及时统计在制已完成品(未入库),在制未完 成品库存数量给业务部门或研发部门。 3.5.2按《工程变更通知单》上的物料处理方式开立相应的返修工单/指示 单给各制程单位进行物料的返修。 3.5.3收到《工程变更通知单》后,及时处理需返修、报废的半成品或成品。 3.5.4对涉及变更的物料作好变更标识,并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发料原则。 总经办 3.6.1负责变更相关的ERP数据录入及维护,协助共用料的查询。 3.6.2负责《工程变更通知单》的最后核准。 采购部 3.7.1收到邮件通知的变更信息时,及时(4个工作小时内)通知供应商以 暂停生产涉及到变更的物料,并尽最大可能取消未交PO,减少多生 产旧物料带来的成本损失。 3.7.2及时准确的传递变更后新图纸或加工要求至供应商。准确传达旧物料 的变更执行方式及相应的指示文件给供应商进行返修或报废等动作, 确保厂商交进的物料符合变更物料的处理指示要求。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治理制度 第一章设计变更治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治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操纵成 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 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 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阻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 (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阻碍使用功能, 不阻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阻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 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 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要紧结构布置、 要紧尺寸、坐标、要紧标高、要紧设备及要紧使用功能改 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操纵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 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晰,如:工程名称、变更缘故、变更时刻、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 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依照变更单可准确计算 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时代广场项目G地块一标段第一次变更, 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SD-GDK-1-JZ-1),并与后 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内容对比。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操纵 1、设计变更操纵原则: 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流程(正式稿)3

建设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意见审批管理流程(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意见的申报、审核(测算)、审批工作流程,做到管控合理、责权明晰、有序高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一)、工程变更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直至工程 竣工验收前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变更。包含设计变更、 技术核定及其它变更。 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设计内容进行修改、 完善、优化,改变了原施工图的做法,应以原施工图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等形式确认。 2.技术核定:是指在原设计范围内,对完成施工承包工作 需采取合理的施工措施等技术事宜,提出的具体方案、方 法、工艺、措施等仅针对工程技术的确认,经工程建设相 关方共同核定。 3.其它变更。 (二)、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现场实际需要而必须 进行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以外的各项工作,及其耗用的 人材机和其它事宜。

二、管理原则: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按照先审批后实施、分级 审批、方案择优、具体实施与经审批意见一致的原则进行 管理。 三、分级审批 (一)、I级变更:指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变更; (二)、II级变更:指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以下的变更; (三)、已发生工程变更造价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5%之后发生的所有II级变更均视为I级变更,按I级变更的流程审批; (四)、I级签证:指单次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各类工程变更; (五)、II级签证:指单次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在10万元以下的各类现场签证; (六)、已发生现场签证造价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或达到合同价的5%)之后发生的所有II级签证均视为I级签证,按I 级签证的流程审批; (七)、单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金额,是指拟发生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全费用金额; (八)、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专家论证。

工程变更办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办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现场签证 管理流程 一、目的 为了加强在建项目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范其工作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流程适用于公司在建各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三、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实施原则 1.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事项以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保持与实施进度同步,严禁事后补办。 2.一单一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或现场签证单应遵循一单一算原则,且对应于相应的工程合同。 3.量价分离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所涉及项目工程由项目工程部主管责任工程师确认完成状况和发生的工程量,由专业造价工程师负责复核工程量、确认其单价和造价变量额。 4.先估算后施工原则:现场签证在施工前应先由主管造价工程师明确估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执行。

5.一月一清原则:每月26日前,造价部就截止至本月25日已完成且手续完备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进行汇总,建立台账。 6. 完工确认原则:当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涉及工程完工后,主管责任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共同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隐蔽前签字确认。 7.原件结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资料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8.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统一编号。 9.权利限制原则:对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严禁越权签字。 10.签证避让原则:项目工程部或产品研发中心、设计院等可以用工程变更或技术核定单表示清楚和量化的工程项目内容,不得再现场签证。 11.坚持优化原则: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必须执行严格审批、规范程序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功能、质量、投资方面实施优化的原则。 四、工程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的管理审批流程 一> 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及种类 1.修改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

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 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油田公司生产区域内工艺和设备变符合HSE管理要求,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Q/SY1237-2009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各单位生产运行、检维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发生的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办法。 第四条各单位组织推行、实施办法。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咨询、支持、监督、培训、审核,对变更管理办法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条员工接受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培训,参加工艺和设备变更实施活动,执行变更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变更类型 第六条同类替换: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第七条微小变更:指用现有设计书中的备选工艺与设备或在设计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变更,影响较小或没有影响,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第八条工艺设备变更:指涉及工艺技术、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第九条变更应按其内容和影响进行分类,并实施分类管理,工艺设备变更和微小变更的管理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参见附录A。同类替换不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同类替换范例见附录B。 第四章变更内容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工艺和设备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程序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程序发行版本:B版 修改码: 0 文件编码: TSH/HSE-035 一、目的 为确保所有的变更按照相关设计标准进行审查,防止在变更时将新的、没有加以控 制的危险引入工作场所,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石化分公司及各承包商以下变更管理: a.工艺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b.工艺技术的变化; c.设备的改变或改进; d.工艺控制参数的改变(如报警设定值); e.工艺控制系统逻辑的改变; f.操作规程(含各工作方案)的改变; g.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本标准不适用于新建项目设计和安装过程的变更。 三、定义 1.变更 符合本标准适用范围的,改变工艺流程、参数或设备且需要相应改变工艺安全信息 等的活动。 2.同类替换 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一般不需要经过变更管理的程序(参见附录1的举例)。 3.紧急变更 为保护员工健康与安全、环境或设备的完整以及避免重大经济损失而需要需在48小 时内实施的变更。 4.变更管理 为防止在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时引入不可控制的工艺风险而建立的管理程序。

5.重大变更 影响较大、涉及工艺技术的改变或设施功能的变化、重要工艺参数改变(如压力等级的改变,压力报警值的设定等)的变更。 6.微小变更 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 四、职责 1.区域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批准变更,并负责工艺变更管理的实施。 2.只有区域负责人有权批准紧急变更。 3.区域负责人可以书面授权其直接下属(生产副经理/生产副主任、总工程师): 1)批准、实施、执行变更(不包括紧急变更); 2)组织制定适合本区域工艺设备特点的“同类替换”清单; 3)批准重大变更; 4)跟踪落实连带变更的实施; 5)决定技术安全审查的成员。 4.工艺、设备工程师负责保留变更管理表,工艺风险审查文件的复印件。 5.技术与安全审查小组 技术与安全审查小组由区域负责人或其授权人负责组建,一般包括工艺技术、安全、操作和维修等专业技术人员,如果本区域技术力量不能满足专项审查的需求,由区域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专业人员支持。审查小组负责: 1)审查变更的技术可行性; 2)识别和分析变更可能带来的风险; 3)提出防止或减弱风险的建议; 4)提出变更需要的专项研究和分析; 5)提出连带变更项目的清单。 6.生产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工程师 1)根据需要申请变更; 2)将变更按微小、重大、紧急分类; 3)需要时,可以履行初级审查的功能; 4)参加技术与安全审查小组; 5)将技术与安全审查的结果传达给有关人员; 6)在变更实施之前培训有关的员工;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建设工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变更的费用,保证建设工程项目 总投资控制在已批准的概算以内。结合本办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建办)所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适用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变更,是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由于工程设 计变更、材料设备换用、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其它实质性变更所引起的工程性质、工程内容、工程量等的变化。 三、基建办变更工作小组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批,总工室负责工程变更必要性及可行性的审核工作,预结算科负责对工 程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算的初步审查,工程科及变更现场复核小组负责变更必要性及工程量的审核,财政局负责设计变更后费用的最终审定。 四、工程变更的分类和变更原则 (一)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可预见的自 或不然因素与环境情况的变化,对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处于对工程进展有利着想,对合同中部分 工程项目进展形式、工程数量、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等方面的变更。 (二)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单位,将工程变更划分为三种。即建设单位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1.建设单位变更(包含上级部门变更、业主变更、设计单位变更) 上级部门变更: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政策性变更和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变更。 业主变更:业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提高质量标准、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变更:指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发现工程设计中存在的设计缺陷或需要进行优化设计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

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工艺、设备、人员等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依据集团公司《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人员变更管理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炼化公司”)所属企业。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炼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四条炼化公司生产运行、机动设备和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推行、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程序,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六条企业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对本单位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七条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员工接受有关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培训,参加实施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各项活动,执行本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工艺和设备变更 第九条工艺和设备变更的基本类型包括工艺设备变更、微小变

更和同类替换。 (一)工艺设备变更:涉及工艺技术、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二)微小变更: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三)同类替换: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第十条工艺和设备变更范围包括: (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四)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五)工艺设计依据的改变; (六)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七)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八)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九)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十)软件系统的改变; (十一)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十二)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十三)操作规程的改变; (十四)试验及测试操作; (十五)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十六)运输路线的改变; (十七)装置布局的改变; (十八)产品质量的改变;

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

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

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工艺、设备、人员等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依据集团公司《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人员变更管理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炼化公司”)所属企业。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炼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四条炼化公司生产运行、机动设备和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推行、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程序,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六条企业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对本单位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七条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员工接受有关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培训,参加实施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各项活动,执行本规定,并提出改进

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工艺和设备变更 第九条工艺和设备变更的基本类型包括工艺设备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 (一)工艺设备变更:涉及工艺技术、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二)微小变更: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三)同类替换: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第十条工艺和设备变更范围包括: (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四)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五)工艺设计依据的改变; (六)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七)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八)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九)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规定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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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油田分公司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工艺设备变更环节中产生的风险带来的危害,规范工艺设备变更环节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Q/SY1237-2009),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变更应实施分类管理,基本类型包括工艺设备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 (一)工艺设备变更是指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二)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三)微小变更是指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运行、检维

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的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培训、监督、支持和审核。 第五条各生产单位和部门执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公司员工接受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培训,执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第三章变更范围 第七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工艺和设备变更范围主要包括:(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的改变;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四)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五)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六)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七)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八)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2018(修试行版)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 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 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进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成本部开展成本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 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以及相关部门(前期部、营销策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设计变更控制相关部门的职责: 1 工程部:作为现场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实施及验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设计变更工程 量的核实、记录工作,所有设计变更的实施均应有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如需要),为设计变更(签证)处理,准备基础性工程资料。 1.1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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