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表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表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表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表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查)表

填表说明:1-12栏由申报企业填写;

13-16栏由此表规定的部门填写;

17除企业外表中所列部门均可填写,但必须注明填写单位。

2018-2019-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精选word文档 (32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提高建筑队伍整体素质,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X]2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相关法规政策,现制定《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依法取得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第三条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市、州及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质申请 第四条凡工商注册地在本省的建筑业企业的下列资质许可,(除国务院及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和工商注册地在扩权县、(市)的企业外)由企业工商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的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 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三)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第五条凡工商注册地在本省扩权县(市)的建筑业企业的下列资质许可(除国务院及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外)由企业工商所在地扩权县(市)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一)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及钢结构、建筑幕墙、爆破与拆除、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二)劳务分包序列资质(不含一级资质); (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第五条中未明确的内容,即不属于扩权县、(市)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其它行政许可。其它行政许可由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第七条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督的企业其及下属一级的企业的建筑施工资质由省建设厅直接实施。 第八条凡工商注册地在本省的建筑业企业的下列资质许可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 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实施意见》第四十二条所列各类专业承 包序列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四)专业承包序列无等级资质(不含高速公路配套的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 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全文2001

《建筑业企业 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 (2001年4月20日) 建建[2001]8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我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建[1995]666号)、《混凝土预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试行)》(建施[1993]770号)、《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1996]608号)同时废止。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4)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7)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 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2)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3)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3)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4) 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5) 9、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6) 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7) 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7) 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8) 1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9) 1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0) 1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0) 1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1)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2) 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3) 1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3) 2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4) 2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5) 22、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7) 23、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8) 24、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9) 25、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9) 26、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0) 27、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1) 28、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2) 29、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5) 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6) 31、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6)

建筑业企业劳务管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附件1:政府监管部门劳务管理工作具体内容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制定实名制管理、劳务费结算支付“月结月清”、规范企业劳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参与构建预防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拖欠长效机制。 (二)负责中央、军队及外省市建筑业企业来京施工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并与区县建委共同使用劳务分包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劳务基地建设,推进劳务输出地组织化、成建制输出建筑劳务作业人员。 (五)负责劳务作业人员技能及普法维权培训的规划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实施。 (六)负责发布企业及劳务企业施工队长信用警戒名单。 (七)协调各省驻京建管处和相关部门配合各区县建委处理涉及工程款及劳务费拖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区县建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督促指导属地工程项目中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

业、劳务分包企业落实各项劳务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二)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工作。 (三)督促属地内工程项目建立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 (四)负责劳务协管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劳务协管员队伍开展日常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纠纷隐患及时化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加强预控。 (五)动态掌握辖区内劳务作业人员分布情况,定期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反馈劳动力供应保障情况。 (六)采取定期检查、巡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属地内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名制管理的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保障体系的建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劳务作业人员个人档案建立情况;劳动力管理员的配备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情况;劳务费“月结月清”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情况等。 (七)在具备条件的区县,区县建委应与区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立工作联动关系,借助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已搭建的劳动争议调解平台,有效分解并调解由于工资拖欠引发的建筑领域的争议纠纷,同时对劳动争议涉及上游劳务费争议纠纷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快速化解,拓展辖区内工程项目争议纠纷的化解途径。

案例让你学会营改增后的建筑业增值税纳税申报

提示: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本月通过认证。 A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业务,所有建筑服务业务均由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施工或分包,企业2016年7月份业务如下: 业务1:本地A建筑项目为营改增后的项目,采取一般计税办法,于当月竣工结算。收取含税工程款220万元,另因提前竣工收取奖励款2万元,一并与工程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均已收到。对A建筑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分包给B工程公司,本月对分包工程进行结算,取得B公司开具的分包款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工程款10万,增值税款0.3万元;购买材料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增值税17万。 解析: 1.结算、收取工程款 销项税额=222/1.11×11%=22(万元) 借:银行存款 2220000 贷:工程结算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20000 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解析: 2.支付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00 贷:银行存款 103000 3.购买材料物资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业务2:外市B市政工程项目为营改增前的项目,采取简易计税办法,当

月竣工结算, 收取含税工程款51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尚未收到;发生分包支出103万元。已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预缴增值税12万元,取得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 解析: 应纳税额=(515-103)/1.03×3%=12(万元) 预缴税额=(515-103)/1.03×3%=12(万元) 账务处理: 1.月末工程结算 借:应收账款 5150000 贷:工程结算 5000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50000 2.支付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000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0 贷:银行存款1030000 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建设工程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承包管理办法 为维护建筑施工市场秩序,规范劳务用工主体和供方,加强本公司对外劳务承包企业的管理,使企业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劳务承包队伍的确定 依据建委相关规定,劳务作业分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进行招标。 招标程序: 邀请合格且已在公司备案的劳务队伍报名发招标文件开标劳务分包领导小组评标定标签订合同。不适合招投标条件分包队伍的选择: 由劳务分包领导小组所有成员综合分包方报价、实力、管理水平等因素后确定分包人。 劳务(专业)分包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总经理(吕海江)、劳务主管(陈庆海)、经营主管(田国)、负责工程施工分公司经理、负责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由于劳务(专业)分包涉及面广,出现劳务纠纷的风险较大,且一旦出现集体讨薪事件将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因此公司所属所有单位必须依照以上程序选定分包人,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直接指定分包人。 二、合格分承包企业条件

1、具备良好的业绩和信誉。业绩、信誉是考察评定劳务公司资格的最重要指标,通过调查劳务公司的在建工程及已完工程情况,评定其是否具有良好的业绩、信誉,对于业绩、信誉不好的队伍实行一票否决。 2、劳务公司资质等备案资料必须齐全有效,(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本公司统一格式)、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等均需加盖劳务公司公章),外地进京企业须在京设立驻京办事处。劳务公司的资质须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以保证劳务承包的合法性。 3、要具备稳定的劳动力资源和过硬的技术力量、管理能力,确认其是否有能力顺利完成承接的劳务任务。 三、劳务合同的签订 1、在劳务承包企业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前,须分别签订《劳务承诺书》、《工程质量、进度保证书》、《安全协议书》、《服从管理承诺书》各一份,“四书”签订后方可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须在劳务公司进场后一个月内签订备案完成。 2、劳务合同的签订 (1)劳务承包工程合同价款力求准确,采用综合单价计算合同总价时须附分包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 (2)对于单位或单项工程可以按分部工程分别签订劳务合同,即单位工程可以划分分部工程或工种后进行劳务发包。一项工程可以与劳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暂行办法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省内建筑业企业和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其信用等级评定、公布、使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定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对建筑业企业经营能力、财务能力、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管理、技术创新以及社会信誉等状况的综合评定。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四川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信用评定办公室)负责全省建筑业企业(含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和管理工作,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活动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信用评定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按照《四川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实行信用综合评分制,以每个企业年度最终的信用分值评定信用等级。 第七条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和B级四个等级。 AAA级:信用评定分值90分以上,信用好。表示企业诚信度高,各项指标优秀,企业素质高,诚信意识强,经营状况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好。 AA级:信用评定分值70分至89分,信用良好。表示企业诚信度较高,企业素质较高,诚信意识较强,经营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社会信誉较好。 A级:信用评定分值60分至69分,信用一般。表示企业诚信度一般,企业素质一般,诚信意识一般,经营状况一般,履约能力一般,社会信誉一般。 B级:信用评定分值59分以下,信用差。表示企业诚信度差,企业素质差,诚信意识差,经营状况差,履约能力差,社会信誉差。 第八条企业信用评定每年组织一次,在每年3月底前对企业上一年度的信用进行评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在《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上记录。企业信用等级在下年度评定结果公布前有效。

201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完美版)

一、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 一般分为 4 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 36 个类别,一般分为 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建筑业企业劳务管理工作内容、及职责资料

附件1: 政府监管部门劳务管理工作具体内容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制定实名制管理、劳务费结算支付“月结月清”、规范企业劳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参与构建预防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拖欠长效机制。 (二)负责中央、军队及外省市建筑业企业来京施工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并与区县建委共同使用劳务分包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劳务基地建设,推进劳务输出地组织化、成建制输出建筑劳务作业人员。 (五)负责劳务作业人员技能及普法维权培训的规划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实施。 (六)负责发布企业及劳务企业施工队长信用警戒名单。 (七)协调各省驻京建管处和相关部门配合各区县建委处理涉及工程款及劳务费拖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区县建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督促指导属地工程项目中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

业、劳务分包企业落实各项劳务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二)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工作。 (三)督促属地内工程项目建立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 (四)负责劳务协管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劳务协管员队伍开展日常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纠纷隐患及时化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加强预控。 (五)动态掌握辖区内劳务作业人员分布情况,定期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反馈劳动力供应保障情况。 (六)采取定期检查、巡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属地内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名制管理的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保障体系的建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劳务作业人员个人档案建立情况;劳动力管理员的配备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情况;劳务费“月结月清”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情况等。 (七)在具备条件的区县,区县建委应与区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立工作联动关系,借助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已搭建的劳动争议调解平台,有效分解并调解由于工资拖欠引发的建筑领域的争议纠纷,同时对劳动争议涉及上游劳务费争议纠纷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快速化解,拓展辖区内工程项目争议纠纷的化解途径。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 资质管理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全面准确地贯彻建设部令第87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省厅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小组于2006年4月14日对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将有关意见明确如下: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管理 建筑业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必须满足建设部令87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申报企业提出的各项要求。 申请新办建筑业企业以及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均须向受理申请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查)表》二份(见附表2) (一)建筑业企业改制、分立、合并重组,申请成立新的建筑业企业,除按相关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管理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改制或分立、合并的文件以及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纪要); 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情况说明; 3、企业改制、分立、合并前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改制、合并重组企业的营业执照或验资证明; 5、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工程业绩及相关设备的分割、

重组情况说明; 6、经过重组的原企业重新核定资质的相关资料; 7、经改制重组新设立的企业,可按实际达到的资质等级标准报送相关材料。 (二)资质升级和增项 1、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一般按逐级升级、三年晋升的原则进行。但企业业绩如已提前达到新申请资质等级除升级年限外的其它各项标准,且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中所列行为之一的,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也可根据企业申报提前晋级(不包括一级)。 2、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增项,原则上只能从最低等级起申请。总承包企业申请专业承包增项,如总承包资质已覆盖了该专业承包资质,该资质可按实际达到的等级申请,但不得超过其主项资质等级 3、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和增项时,在申报资料中应同时增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印章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专用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业企业从事安全生产必须持有证书之一。 (三)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企业资质证书内容的变更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一份(见附表1)。 不能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的企业需要变更资质证书内容须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2015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目录 一、总则 (1) 二、标准 (5)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5)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 1.1一级资质标准 (6) 1.2二级资质标准 (7) 1.3三级资质标准 (9) 1.4承包工程范围 (9)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 2.1一级资质标准 (12) 2.2二级资质标准 (13) 2.3三级资质标准 (15) 2.4承包工程范围 (17)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8) 3.1一级资质标准 (18) 3.2二级资质标准 (19) 3.3三级资质标准 (20) 3.4承包工程范围 (21)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 4.1一级资质标准 (23) 4.2二级资质标准 (25) 4.3三级资质标准 (26) 4.4承包工程范围 (27)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0) 5.1一级资质标准 (30) 5.2二级资质标准 (31) 5.3三级资质标准 (33) 5.4承包工程范围 (34)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6) 6.1一级资质标准 (36) 6.2二级资质标准 (37) 6.3三级资质标准 (38) 6.4承包工程范围 (38)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0) 7.1一级资质标准 (40) 7.2二级资质标准 (41) 7.3三级资质标准 (42) 7.4承包工程范围 (43)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6) 8.1一级资质标准 (46) 8.2二级资质标准 (48) 8.3三级资质标准 (49)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53) 9.1一级资质标准 (53) 9.2二级资质标准 (54) 9.3三级资质标准 (55) 9.4承包工程范围 (56)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 10.1一级资质标准 (61) 10.2二级资质标准 (63) 10.3三级资质标准 (64) 10.4承包工程范围 (65)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8) 11.1一级资质标准 (68) 11.2二级资质标准 (69) 11.3三级资质标准 (71) 11.4承包工程范围 (72)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73) 12.1一级资质标准 (73) 12.2二级资质标准 (74) 12.3三级资质标准 (74) 12.4承包工程范围 (75)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77) 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8) 13.1一级资质标准 (78) 13.2二级资质标准 (79) 13.3三级资质标准 (80) 13.4承包工程范围 (81) 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3) 14.1一级资质标准 (83) 14.2二级资质标准 (84) 14.3三级资质标准 (84) 14.4承包工程范围 (85)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 15.1资质标准 (86) 15.2承包工程范围 (86) 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8) 16.1一级资质标准 (88) 16.2二级资质标准 (89) 16.3承包工程范围 (90)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2) 17.1一级资质标准 (92) 17.2二级资质标准 (93) 17.3承包工程范围 (93) 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5)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划分及条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划分及条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60个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包括13个标准。其目录如下: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四)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五)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六)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劳务管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建筑业企业劳务管理工 作内容及职责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附件1:政府监管部门劳务管理工作具体内容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制定实名制管理、劳务费结算支付“月结月清”、规范企业劳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参与构建预防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拖欠长效机制。 (二)负责中央、军队及外省市建筑业企业来京施工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并与区县建委共同使用劳务分包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劳务基地建设,推进劳务输出地组织化、成建制输出建筑劳务作业人员。 (五)负责劳务作业人员技能及普法维权培训的规划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实施。 (六)负责发布企业及劳务企业施工队长信用警戒名单。 (七)协调各省驻京建管处和相关部门配合各区县建委处理涉及工程款及劳务费拖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区县建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督促指导属地工程项目中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落实各项劳务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二)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工作。 (三)督促属地内工程项目建立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 (四)负责劳务协管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劳务协管员队伍开展日常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纠纷隐患及时化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加强预控。 (五)动态掌握辖区内劳务作业人员分布情况,定期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反馈劳动力供应保障情况。 (六)采取定期检查、巡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属地内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名制管理的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保障体系的建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劳务作业人员个人档案建立情况;劳动力管理员的配备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情况;劳务费“月结月清”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情况等。 (七)在具备条件的区县,区县建委应与区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立工作联动关系,借助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已搭建的劳动争议调解平台,有效分解并调解由于工资拖欠引发的建筑领域的争议纠纷,同时对劳动争议

四川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川管理规定

附件: 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省外企业在四川省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省外企业是指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自治区)和中央部门所属的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入川从事下列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建筑活动的所有省外企业: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二)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电力、矿山、煤炭、冶炼、化工石油、医药、广电通信工程; (三)园林绿化、爆破、消防、防水、防腐、环保、体育设施、建筑智能化、送变电及管道、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 (四)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钢结构等工程。 第四条四川省建设厅负责省外入川从事建筑活动企业的行政监督管理,根据建筑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规章对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各市(州)、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对省外企业在本辖区内从事建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必须按规定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川备案后,再到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未办理备案的省外企业不得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六条省外企业在川从事建筑活动应在川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并持下列资料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一)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省从事建筑活动专用介绍信。 (二)省外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三)省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 (四)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任命文件及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 (五)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鲜章、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六)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七)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经营场地证明。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总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12个标准)(专业承包企业60个标准)(劳务分包企业13个标准)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最新版】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守则 1.遵守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热爱和做好本职工作,树立一切为用户想的观点。 2.努力学习专职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技术、业务能力素质。 3.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按期完成施工。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动、听从指挥、令行禁止、遵守作息时间,维护生产、工作、生活正常秩序。 5.爱护公司财产、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及施工成果。厉行节约各项成本,维护公司和合作方利益。 6.机关及派出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合同合约。 经营管理制度

1.劳务业务的承揽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对施工业务的合同签订、由总经理或授权人代表公司签订: 2.经营部及时做好劳务业务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对公司承揽的业务信息及时向经理汇批,确认后、积极开展业务承揽工作。 3.劳务业务经营洽商,应对合作方资质、资金、信誉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以避免公司重大经济风险。 4.劳务业务承揽应分析公司劳务人员技术、设备、工期及备用资金等能力。必要时经营部应牵头公司劳资、经营、工程、财资等相关人员共同研究。 5.业务合同签订后,经营部应配合劳资部、技质部、财资部做好劳务施工的进场与合作方联系等前期工作交接。 6.经营部负责劳务合同的签订准备、签订工作、编号、登记、存档、执行情况检查等工作。承包合同原件由经营部保管、复印传至财资部和分管经理。 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领导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派出劳务队伍根据规模和形式。以项目部或施工管理员及班组长组成技术质量管理小组。 2.劳务合同签订后,技质部应及时取回施工专项图纸或相关施工文件资料。总工程师审阅后。项目管理人员应组织主要劳务班组进行学习。并提出图纸自审记录抵返工程师审核形成正式记录并及时报施工单位做为会审内容。 3.根据劳务施工技术需要和要求,配备相应技术资料、标准图等,做好施工技术准备工作对施工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由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技术方案。 4.劳务施工班组应及时参加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并对艾底传达到现场作业人员. 5.施工班组认真执行行业技术规范、规程施工操作要求.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做好事前准备、事中控制、事后自检和检验,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规范及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 6。各种特殊工种均应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做好施工作业,并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9)

目录 目录..................................................................... 一、总则.............................................................. 二、标准..............................................................(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1一级资质标准.................................................. 1.2二级资质标准.................................................. 1.3三级资质标准.................................................. 1.4承包工程范围..................................................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1一级资质标准................................................ 2.2二级资质标准................................................ 2.3三级资质标准................................................ 2.4承包工程范围................................................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1一级资质标准................................................ 3.2二级资质标准................................................ 3.3三级资质标准................................................ 3.4承包工程范围................................................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1一级资质标准................................................ 4.2二级资质标准................................................ 4.3三级资质标准................................................ 4.4承包工程范围................................................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5.1一级资质标准................................................ 5.2二级资质标准................................................ 5.3三级资质标准................................................ 5.4承包工程范围................................................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一级资质标准................................................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