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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

合肥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院政办【2006】94号

为加强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成绩考核的目的、范围

1.考核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理解的程度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查教学效果,总结教学经验,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学生应当参加学院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业成绩表,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二条课程考核方式和考核时间

1.课程考核方式采用学院制定的“N+2”形式进行,“N”是教学过程中的考核次数。针对每门课程,N不小于3且不大于5。“2”中的“1”是课终考试,另一个“1”是课堂笔记。具体课程考核方法由各系(部)确定,报教务处备案。

2.课程考核方法分为考试、考查、考试和考查结合三种。考试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及班级大小确定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或笔试口试结合的方式。考查主要是指对学生听课、实验、实习、习题、课堂讨论、课程论文、调查报告和平时测验等方面的综合评定,必要时也可采取笔试、口试或操作考核方式进行。

3.每学期的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放假前两周进行,考试科目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一般以不超过四门为宜。在学期中间结束的考试课程,可在课程结束后按教务处规定时间安排考试。考查一般在学期期末考试前结束。

4.课程考核日程由教务处负责统一安排,或经教务处同意后由各系、部自行安排。课程考核日程应于考核前两周向学生公布。

5.考核日程一经公布,未经教务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更动。

6.考核前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辅导,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泄漏试卷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条考核的组织安排

1.考核工作在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和各教学系(部)共同负责组织与实施。

2.依据当年校历安排,原则上课程结束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协调,课中考核各系(部)负责组织实施;期末考试在学期的最后1—2周进行. 考试课程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进行其它方式考核的课程由系(部)自行组织,报教务处备案。

3.考试期间,由院领导、院教学督察、教务处等行政部门和各系部主要负责人等组成院巡考组,负责对全院考试工作的巡视、督察;由系(部)领导、系部督察组成员等组成系(部)巡考组,主要巡视本单位各考场情况,加强考试督导与检查。

4.考生在60人以下的考场,安排2名监考,60-100人的考场安排3名监考。各系(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考试日程及考场安排上报教务处。

第四条考核命题

1.命题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考核学生理解和掌握本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重点考核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2.命题应有较高的信度(试题的可靠性)、效度(准确性)和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试题份量要适中,难易搭配要合理,要能鉴别出学生的真实水平和差别程度。

3.考试课程命题一般由任课教师(也可安排非任课教师)按照《合肥学院考试试卷管理暂行办法》拟出份量和难度相当的二套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经教研室主任审查后报系主任审定,教务科科长随机抽取一份作为考试用的试卷。另一份作为补考备用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由系、部教学办公室封存。

4.同一要求、同一进度、同样教材的课程,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实现教考分离。

5.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各门课程试题库或试卷库,实现命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五条考核资格

1、学生一学期缺课(含请假)时间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课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此门课程的课终考核;

2、对于含有实验的课程,且实验部分不独立作为一门课程计算的,实验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理论部分的考核。

3、未经批准,自行听课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第六条缓考、免修、旷考、作弊

1.缓考: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准时参加考试。如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持有医院证明或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并由学生所在系通知任课教师,方准予缓考。

3.免修:对个别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个人应填写课程免修申请表,经所在系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免修。

2.旷考:学生擅自不参加按教学计划进行的每学期正常考核,即为旷考。登记成绩时,注明“旷考”字样,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0”分,并计不及格课程门数一次。

4.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无效成绩以“0”分记载,并由学院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根据《合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给予违纪警示、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纪律处分。因违反考核纪律及考核作弊受到的处分不得解除。

第七条补考

1.学生在考核结束后及时到系、部或网上查阅考核成绩。

2.学生每学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均须参加补考。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应一同参加补考。

3.补考分为正常补考、毕业前补考和结业生补考三种形式。补考一般安排在开学后1-2周内进行。补考学生必须持学生证、考试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毕业前补考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下旬进行。学院对结业生不及格课程可安排一次补考。结业生根据学院规定的补考时间,自主选择在每年的

五月或十一月参加补考。结业生在考试前15天须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务处批准后,转交给课程所属系、部,由系、部安排学生考试。

4.学生补考应同正常考核一样要求,教师不得降低标准,更不得随意送分。

5.旷考或考试作弊者,不准正常补考。确实有悔改表现的,由本人申请,经系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同意后,毕业前可准予补考一次。

第八条成绩评定

1.评卷由教研室组织教师进行。有条件的或统一命题的可采取集体阅卷,实行流水作业的办法。评分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做到公正合理,不迁就送分,更不得随意改分。

2.成绩(含补考)评定按照“N+2”的原则确定。在总成绩中,N的权重为0.5,课终考试为0.4,课堂笔记为0.1。平时成绩须在课程结束后、考试前向学生公布且不得随意更改。

3.考核成绩可以按百分制评定(以整数为宜),也可以按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百分制与五分制的换算为:90-100为优秀,80-89为良好,70-79为中等,60-69为及格,0-59为不及格;五分制与百分制的换算为:优秀为95,良好为85,中等为75,及格为65。

4.一门课程分别在几个学期讲授,每个学期的考核都应按一门课程评定成绩。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均按一门主要课程评定成绩。

5.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课程成绩不及格者,除补考外,也可以参加英语四级考试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英语四级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达到学院规定标准的,可不再补考,按补考及格对待,亦不再计算不及格课程门数。学生英语课程成绩替代应凭英语四级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到所

在系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办理成绩认定手续。

6.参加体育运动项目集训和比赛的院代表队队员,考试、考查的课程原则上不得免考。如集训和比赛确与考核时间冲突,考查课程可依据平时成绩进行评分;考试课程可作缓考处理,并在下学期开学前补考。

7.学生留级前考核成绩达到中或75分及其以上水平的课程,允许免修;未达到75分的课程仍应重修,以重修后考核成绩重新记载。

8.学生认为试卷评分与自己应得成绩有较大出入时,可书面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由系教学办公室给予查核,学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或要求教师更改分数。

第九条成绩管理

1.学期成绩考核表是课程考核结束后授课教师给出的综合评定成绩,要求各系在成绩管理时,做到及时登录,准确无误。学期考核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经授课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章后,一份装入试卷袋、一份系(部)存档、一份送教务处存档。

2.学业成绩表是学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及考核成绩的记载,系永久性保存的档案材料之一,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的真实记录。学生学业期满后,由学生所在系出具学生的学业成绩表一式三份,经系审核并签章,报教务处审核;一份由学院档案室存档,一份在学生毕业时放入学生档案,一份系里存档。

3.课程考核(含补考)结束后三天内教师应将学生成绩考核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学生成绩考核表,成绩考核表一式三份经授课教师签名后,一份装入试卷袋,另两份送交系教学办公室和教务处教务科入档;所有记载成绩的表册,不应有涂改的痕迹,如若更正,必须由登分者或校核者在更正处加盖校对章,以示负责。

4.全院性公共必修课的学生考核成绩应在该门课程考核结束后三天内由承担课程考核的系、部的授课教师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后加盖公章送学生所在系教学办公室入档。担任全院性公共课教学的系、部要建立自己的教学档案,以便于安排补考和进行成绩核查。

5.补考成绩一律以“补及”或“补不及”登记。学生无故旷考或作弊的课程应分别加盖“旷考”或“作弊”的字样。

6.缓考成绩以正常考核结果登记。

7.学生学籍变动时(如留、休、复、转等)均要在成绩表上注明,做好必要的学籍变动手续。

8.毕业班学生毕业前一学期,各系应对毕业班学生历年考核成绩认真清查,对仍有不及格课程、符合毕业前补考规定的学生,应书面通知其做好毕业前的补考准备,以免疏漏。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合肥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与记载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生学业成绩评价管理办法

欢迎阅读 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制度 为不断推进我校的教学改革进程,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在总结多年来我校学生评价实施状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办法,制定并实施《西渠中学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制度》,具体如下: 一、总体思路 1、以等级评价代替分数评价。 以往我校采用的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办法,主要是采用学生的考试分数进行评价,并把各科考试成绩简单累加后得出最后的学业成绩评定。这样的评价办法常常受到试卷难易程度的影响,并产生诸多问题,对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产生消极影响。等级评价能够比较准确地衡量学生在同一年段学生群体中的学习水平,帮助教师和学生确定下一阶段教和学的策略、目标;有利于模糊分数的些微差距,消除分数评价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有助于师生保持正常的心态,专注于教学改革和学习能力的提高。 等级分为学科等级和学业成绩综合等级两项。 2、从本校学生实际出发,设定学科等级比例。 从学生群体来看,学生学业的差距客观存在,并且呈橄榄形分布。合理的比例是能够相当准确地衡量一个学生在一个群体中的大致学习水平的。 3、把等级转化为学分,按照比例评价学生的综合学业成绩。 从学生个体来看,客观存在多数学生科目学习成绩不均衡的状况,单纯的学科等级评价不能准确地衡量学生的总体学习水平,把学科等级量化为学分再进行第二次等级综合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二、操作办法 1、等级设置。

欢迎阅读 学科等级和学业成绩综合等级(简称“综合等级”,下同)均为四个等级,即优良、良好、合格、不合格,或A、B、C、D。缺考和零分不计等级。 2、学科等级评定。 (1)学科等级四个等级的比例分别为:优良20%、良好35%、合格35%、不合格10%。学科等级人数为该年段学生总数乘以等级比例。 (2)评定办法。 以下两种办法结合使用,评定时只需满足A或者B两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一般以A办法为主评定。 A、学科等级评定时,把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比例数评定等级。优良、良好两个等级出现分数并列,以致超过该等级比例人数时,均按优良或者良好高等级评价,其下一个等级比例人数仍旧保持不变,即最后减少不合格等级人数。 B、考试卷面成绩达到90%以上(含90%),记为优良等级;考试卷面成绩达到80%以上(含80%)、90%以下,记为良好等级;考试卷面成绩达60%以上(含60%)、80%以下,记为合格等级;考试成绩低于60%的,记为不合格等级。 三、其它规定 1、采用等级评价后,学生的考试成绩按照等级记载。 2、年段或者学校组织的阶段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试题难度要适中,卷面分大体要达到80%的及格率;既要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又要测试学生的学科学习能力;题型要多样化,要有一定比例的开放性试题,可以设计分值不同的选做题,供不同基础的学生选做。考试结束,各备课组要进行试题命题分析,改进命题方法,提高命题质量。 3、本暂行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大学学生会考核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会考核办法 目的: 为确保学生会组织机构健全和工作的连续性,不断优 化学生会队伍促进 学生会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 办法以精简人员。 原则: 公正公平,全面考虑。 人数:校区 85人;每部门最高上限 9人 校区 36 人;每部门最高上限 4 人 考核内容: 考勤、活动参与和二级评议 具体细则: 一、 考勤 考勤分例会、大课间点到和值班三部分组成。 由秘书处根据值 班记 录、会议记录进行考核,并填写加减分登记表(附件 1) 学生会全体例会:旷会扣 3分、迟到扣 2 分、请假扣 1分; 部门大课间点到:未按时签到扣 3 分、请假扣 1 分; 值 班:旷班扣 3 分、迟到扣 2分、请假扣 1分; 0分以上优秀; -5~-1 分合格; -10 以下不合格 二、 活动参与 部门活动或集体活动由各部门提交《活动参加情况表》 (附件 2),每次活动加 1 分; 2、0分为不合格; 1~9分合格; 10以上优秀 三、二级评议 二级评议分为成员互评或上下级评议,参照《评议标准》 (附件 3),以校区为单位进行测评。全部为无记名形式,评议需填写《山 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民主评议表》 (附件 4),汇总需 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评定表》 (附件 5)。 (一) 干事评议 1.干事互评:由各部门常务副部组织施行填写并汇总。 2.副部长评议:各部副部长对本校区部门干事进行评议,汇总二级 评议并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 二 ) 副部长评议 1.干事评议:干事对本校区副部进行评议,由干事自己组织施行填 写并汇总上交部长。 2.部长评议:对本部门所有副部进行评议。 3.部长汇总二级评议意见,确定副部考核结果。 (三) 部长评议 1. 主席团评议:由常务主席组织实施并汇总评议结果。 2. 副部评议:副部对部长进行评议,秘书处负责汇总评议结果。 3. 主席团汇总二级评议意见,综合部门考核考虑,确定最终考核结 果。 (四) 主席团评议 1. 主席团内部评议:由秘书处部长组织实施,秘书处负责汇总评议 结果。 2. 部长评议:由秘书处部长组织实施,评议结果由秘书处负责汇总。 3. 秘书处汇总两级评议意见,综合部门考核考虑,确定最终考核结 果,记入《山东 财经大学学生干部考核评定表》。 1、 2、 3、 4、 1、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作者:admin 资源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为了实现学生宿舍管理的规范化,营造一个文明、健康、舒适的住宿环境,保证住宿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学校宿舍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此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细则,在宿舍管理上对住宿生从出勤、纪律、内务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使宿舍管理更具有科学性,从而培养住宿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养成住宿生团结协作、乐于助人、文明守纪的优良品质,为未来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具体要求: (一)出勤方面 1. 住宿生要按时离开寝室去上课、上自习,迟到者扣1分。 2. 午休时要求按规定时间返回寝室,不得在休息时间出入寝室,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1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记录在案。 3. 晚自习后,要求在规定时间返回寝室就寝,按时熄灯。晚归者扣个人2分。 4. 住宿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夜不归宿者给予停宿处理。 5. 节假日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返校,未能够正确办理请假手续者扣个人2分。 (二)纪律方面 1. 宿舍楼保持安静,禁止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1分。 2. 宿舍楼内禁止吸烟、吸毒、喝酒、赌博或者进行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给予停宿处理。 3. 宿舍内严禁大声吵闹、斗殴,违者扣个人3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 4. 寝室内不允许下棋、打扑克、玩球,违者没收其物品并扣个人1分。 5. 爱护公物,不撬门砸锁,更不能故意破坏宿舍内设施,违者扣个人3分,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 6. 上课、晚自习期间,没有请假条而进入寝室者扣个人1分,没有正当理由而滞留在寝室内的扣个人2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记录在案。 7. 不经学校同意,私自串室就寝者扣个人2分。 8. 未经允许在寝室内私贴乱画各种印刷品、广告、启示等,违者责成恢复宿舍原状,并视其情节轻重扣个人1-3分。 9.对无视检查,态度生硬,谎报姓名等的住宿生扣个人3-5分,并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或停宿处理。 10.不经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允许,私自离开学校者扣个人2分。 11. 熄灯后不能按时就寝,还在宿舍内走动者扣个人1分。 12熄灯后住宿生应立即上床休息,不得做任何与就寝无关的事情,如亮灯、刷牙洗脸、吃东西、讲话聊天、开电筒看书、播放音乐和晾洗衣服等,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2

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免修大学外语课程和认定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成绩管理办法 师教文[2017]135号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师校发[2014]24号),我校大学外语课程继续实行分级分类教学和目标管理。学生须完成大学外语必修课程学习,并通过自主选课方式必选一门选修课程。毕业前或毕业后两年内,通过“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水平,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大学英语”课程免修条件 ㈠通过大学英语分级考试,获得“大学英语”课程优秀免修资格 学校对新生进行大学英语分级测试,并根据测试成绩编排教学班级。同时,对测试成绩优秀者实行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的制度(以下简称优免)。 大学英语分级测试笔试成绩优秀者另须参加口语和写作考试,总成绩在90分(含)以上者,可申请获得优免资格。获得优免资格者应在规定时间提出是否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逾期将被视为放弃优免资格。放弃优免资格者应完成“大学英语”课程的学习。优免者的“大学英语”课程成绩记载为90分,并可获相应课程的学分。 大学英语分级测试及优免资格的认定由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公共外语教研部负责。公共外语教研部将确认“大学英语”课程的优免学生名单及其免修课程名称、成绩和学分,送达学生所在部(院、系),并由后者负责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选择优免“大学英语”课程的学生应通过自主学习或修读“大学英语”选修课程进一步提高英语综合应用能力,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外语学位考试(英语类)”要求。 ㈡通过社会化外语考试,获得“大学英语”课程免修资格 鼓励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托福、雅思、GRE等社会化外语考试,以提高学生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达到以下要求者,可以申请免修尚未取得学分的“大学英语”课程,成绩给予认定,并记载为90分。认定仅限于尚未取得学分的“大学英语”课程,对已经修读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的“大学英语”课程,此后再参加社会化外语考试则不再追加认定成绩。 1. 雅思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2. 托福(IBT)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3. GRE 成绩语文150分、作文4分及以上者(成绩五年内有效),但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听力和口语资格认定考试; 4. PETS5级70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5. GMAT语文27分、作文4分及以上者(成绩五年内有效),但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听力和口语资格认定考试; 6. 新托业考试听力和阅读均在275分,口语和写作均在160分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7.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570分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学生会干事考核办法

人文管理系学生会干事考核办法 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干事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干事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现依据我系学生会实际情况,制定干事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考核对象我系学生会所有干部、干事;干事在一学期内被安排到的工作,三次以上无法参加的,取消考核资格; 2、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 3、我们干部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罚分为30分,按学期累计总分计分; 4、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并做统计工作。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受主席团、团总支互相监督;各部部长考核由办公室负责执行,主席监督,各部干事的考核由相应部长执行; 5、考核时间为各部门每月末考核一次,每学期学期末总结并公布考核情况;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规定解释权归办公室。 考核内容: 干部考核制度由三个部分组成:“例会、值班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具体如下: (二)例会、值班考核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早退、迟到扣3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3、成员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值日的,一次扣2分; 4、值日人员在值勤时,必须认真负责,违者扣1分; 5、值日人员迟到者扣分。 6、每学期迟到累计两次或缺席一次者,会上由主席提出批评。迟到累计三次或缺席二次者,本人本学期不具评奖评优资。 7、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一学期请假不能超过三次。 (注:值班考核由办公室直接监督) (三)部门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扣8分,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以上扣15分; 2、凡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2分,工作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2-5分。 4、对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3—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各部门内以上同等情况处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3—5分; 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办法

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办法 为激励学生工作岗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通过绩效考核来实现学生工作岗位职工在学生管理工作过程中积极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寻找差距、提升能力和实现双赢的管理目的,特制订如下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办法。 一、学生工作岗位的月度绩效考核由各项目(校区)具体实施。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 二、学生工作岗位的月度绩效工资核算方法 1.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1(或标准2或标准3)×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系数 2.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系数,根据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成绩确定。 3.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1)学工主管岗位月度绩效考核成绩=月度绩效考核工单成绩×60%+(校区主任评分成绩×50%+总部评分成绩×50%)×40% (2)辅导员岗位月度绩效考核成绩=月度绩效考核工单成绩×60%+学工主管评分成绩×40% 4.月度绩效考核工单的执行方法 (1)根据岗位考核内容,由总部或各项目(校区)主任下发月度绩效考核工单至各项目(校区)学工主管,各项目(校区)学工主管(含兼职学工主管)下发月度绩效考核工单至学生工作岗位各人员。

(2)工单下发人根据月度绩效考核工单列明的任务、完成情况和任务权重比例进行评分。 (3)校区主任评分成绩、总部评分成绩、学工主管评分成绩和公司各级执行的月度绩效考核工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三、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成绩和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系数对照表 四、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间本办法由互联网职业教育事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工作。 北京打造前程互联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职业教育事业部 2017年5月9日

公司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doc

公司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 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文件 部门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修订版)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考核各部门的经营绩效,促使各部门规范管理、理顺业务流程,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圆满达成年度经营目标及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遵循“市场压力传递”和“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部门绩效考评的原则和思路 1.部门绩效考评整体上以达成经营目标为宗旨,以成本、质量和速度为控制目标。 2.部门绩效考评的实施采取目标考核和过程控制相结合的方式,以目标管理为主旨、以过程控制来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 3.部门绩效考评强调关键绩效考评和考核程序的可操作性,考核指标体现各责任主体的可控性。 4.部门绩效考评结果与各部门月度工资计发挂钩,总体上以有效激励为原则。 5.部门绩效考评的责任主体是商用空调公司管理部、财务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工程部。 二、各部门的职责定位和考评指标体系

(一)各部门的职责定位及考核重点 1.管理部 主要负责公司的发展规划、目标管理和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综合协调、宏观监控及其支持服务。 对管理部的考评重点为:专项工作计划和公司综合管理效果。 2.财务部 主要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以及车间部品仓的日常管理。 对财务部的考评重点为:财务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成本管理水平和部品仓管理状况。 3.质检部 主要负责公司外协外购件、半成品和成品的检测或委托检测、质量控制和评价等;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质量环境保证体系,并实施管理、监控和评价。 对质检部的考评重点为:部品及成品质量控制水平、公司质量改进开展的及时性、有效性等。 4.技术工程部 主要负责公司制造技术的研究与提升、制造过程的工艺管理和品质保证能力的建立与提升,以及公司投资规划与管理。 对技术工程部的考评重点为:工艺、技术及设备保障能力、投资技改与质量整改进度等。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制度及补考制度

十.关于考试管理制度及补考制度 根据新余司法警官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均列入学生成绩考核管理之中,学生成绩考核分考试、考察和定级。 1.考试:每个专业每学期考试科目,可分别采取笔试、或实行操作等不同形式进行,并在教学计划中作出明确的规定。 2.命题是考试的重要环节,由教务处协同教研室统一组织进行。具体由教研室负责,于考试前1周完成。命题的基本要求: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命题。 3.试题的深度、广度适度,能够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试题要有较大的覆盖面,有适当的量。既要考核学生全面掌握知识的状况,又要有一定难度的题目,以考核学生掌握重点、难点的程度。试题要注意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除必须熟记的知识外,避免出现死记硬背的题目。试题应有一定的坡度,难易比例适当,以便于分辨学生成绩的优劣。有试题库或试卷库的学科,考试题由教务处统一抽定。尚无的学科,由任课教师拟定两套以上试题,由教务处选用。试题拟定后,要做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拟定的试题要经过试做。由教务处审查、选定.毕业考试由教务副校长审定。命题工作开始后,任课教师即可停止辅导,只进行答疑,不允许划复习范围、重点和出复习题。 4.考试的组织和实施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应在考试前1周对考试做出安排,经分管副校长批准后印发执行。

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有两位教师监考。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确实因无法克服困难不能参加考试时,按规定请假。经队长同意,报教务处批准。 5.考场规则 ①学生在考试前要做好考试准备,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除应试必须的文具外,不得携带其他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存入。 ②考试期间保持安静,交卷后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议论。 ③有试题不清时,可以要求监考教师回答,不得提出其它问题。答卷应使用钢笔、圆珠笔。答卷应力求整洁、字迹清楚。学生应独立完成考试。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窥视、传递、夹带、抄袭等作弊行为,考试作弊者除该门成绩按0分计算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结合以校纪处分。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作弊者,不论主动与被动,均按作弊处理。考试时间结束,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正面朝下放于课桌上离开考场。 6.教考教师职责 ①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前十五分钟领取试卷,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按考号安排座次,清点学生人数,宣布考试纪律。考试开始时分发试卷。 ②监考教师可以更正试卷上的差错,可以回答学生关于试卷字迹不清的问题,不回答有关试题答案内容的问题。

学生会绩效考核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6143 学生会绩效考核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学生会绩效考核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概念 学生会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和合理的评价手段对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做出评价,来评定、衡量成员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与部门责任及绩效标准的差距,以达成持续改进的工作过程。 第二条目的与意义 1,客观评价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状态,为公平的竞争机制,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工作的改进提供合理依据。

2,促进学生会管理效率的提高和维持,促进学生会管理组织目标的达成。 3,开发人力资源,挖掘个体潜能,促使学生会人力资本优化,提高部门及整个学生会协调健康发展。 4,提升成员的潜能,在竞争制度下实现自我价值,并增强凝聚力。 5,最终目的是提高全学生会工作效率,创建精英团队,以达到学生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目标,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夹江二中的老师与同学。 第三条原则 1、公平原则 公平公正是确立和推行人员考绩制度的前提。不公平,就不可能发挥考绩应有的作用。 2、严格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为使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够真正得到贯彻实施,发挥其评价功能,真正体现评价结果的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诚信度,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起与之相配套的支撑保障本系。 一、完善机构建设,形成组织保障机制 1、成立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霍六荣、郭纪辰。 主要职责: ①组织培训和宣传工作; ②负责领导和管理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③负责制订《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相关制度和具体操作程序; ④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及时对评价实施的过程、效果进行监控,表彰先进,惩戒违规违纪人员; ⑤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2、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办公室(实施小组) 组成人员:袁明芹、李爱果。 主要职责:①负责实施《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②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完善与管理;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公示工作; 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册的印制发放;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档案管理;⑥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具体分工: 赵慧如: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评价工作。 丁江立、李钧:负责社会实践的组织管理、班主任评价手册中的监督管理、培训指导、检查评比、总结反馈,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栾英慧:负责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公示、评价表册的印制发放工作;负责班主任教师评价工作的日抽查、周反馈、参与月检查和学期评比工作;负责评价工作的档案管理。 3、成立年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①做好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的宣传工作;②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班级评价小组并组织各项目的评价实施;③监督和指导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④检查指导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⑤审定上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相关材料。 4、成立班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班主任、副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代表、班干部代表、学生代表。 主要职责:①按照学校的要求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宣传和培训;②组织学生开展自评和互评、指导家长评价和社区评价③按照评价程序完成各项工作,指导本班学生做好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成长记录袋》并妥善保管;④负责对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⑤接待家长来访和咨询。 二、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管理保障机制 1、建立培训制度 (1)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省厅文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吃透精神、领会实质,使教师对评价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细节把握清晰、明了,同时也要加强职业道德培训,使每个教师都要真正树立起对评价工作的责任心,真正意识到做好评价工作是对学生终生负责,才能保证做好评价工作。 (2)要利用多种形式,向家长、向学生、向社会宣传国家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课程理念,印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向学生、家长、社区人士和实践基地宣传解读,使其熟悉并掌握各项评价体系的操作规程。 (3)学校要按照工作安排采取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以确保评价结果的权威性与可信度。 2、建立公示制度 (1)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并把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级界定和结果使用进行公示,通过学生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媒体等形式,向家长做出明确说明,征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2)学校各评价领导小组的组成办法及组成人员名单,学校要进行公示,以便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

部门绩效考评管理规定

部门绩效考评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部门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修订版)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考核各部门的经营绩效,促使各部门规范管理、理顺业务流程,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圆满达成年度经营目标及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遵循“市场压力传递”和“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部门绩效考评的原则和思路 1.部门绩效考评整体上以达成经营目标为宗旨,以成本、质量和速度为控制目标。 2.部门绩效考评的实施采取目标考核和过程控制相结合的方式,以目标管理为主旨、以过程控制来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 3.部门绩效考评强调关键绩效考评和考核程序的可操作性,考核指标体现各责任主体的可控性。 4.部门绩效考评结果与各部门月度工资计发挂钩,总体上以有效激励为原则。 5.部门绩效考评的责任主体是商用空调公司管理部、财务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工程部。 二、各部门的职责定位和考评指标体系 (一)各部门的职责定位及考核重点 1.管理部

主要负责公司的发展规划、目标管理和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综合协调、宏观监控及其支持服务。 对管理部的考评重点为:专项工作计划和公司综合管理效果。 2.财务部 主要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以及车间部品仓的日常管理。 对财务部的考评重点为:财务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成本管理水平和部品仓管理状况。 3.质检部 主要负责公司外协外购件、半成品和成品的检测或委托检测、质量控制和评价等;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质量环境保证体系,并实施管理、监控和评价。 对质检部的考评重点为:部品及成品质量控制水平、公司质量改进开展的及时性、有效性等。 4.技术工程部 主要负责公司制造技术的研究与提升、制造过程的工艺管理和品质保证能力的建立与提升,以及公司投资规划与管理。 对技术工程部的考评重点为:工艺、技术及设备保障能力、投资技改与质量整改进度等。 5.生产部 主要负责公司生产计划、物料采购、生产作业组织和车间现场管理。 对生产部的考评重点为:生产计划完成状况、制造成本控制能力和制造质量。 (二)各部门绩效考评指标构成

学生成绩管理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管理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管理制度一、各科任课教师、基础部、各系、教务处、学生处均须对学生成绩认真管理,各负其责。 二、基础部的责任 、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基础部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基础部有责任通知各系,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三、各系的责任 、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系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各系有责任通知各学生,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各系作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基层单位,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包括文化课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同时处理好相关问题。最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学生成绩档案。 四、教务处的责任 、要求、督促基础部及各系管理好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并按规

定报送。 、依据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按学、学期、课程、学时及考试或考查的内容另行制表加以记载。在进行成绩记载时,要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存档备查。 、学生毕业前,依据平时对每个学生成绩的记载,填写《毕业生验印审批表》,并为学生处建毕业生档案提供学生成绩单。 五、学生处的责任 、学生处作为全校学生管理的部门,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 、对于毕业级的学生成绩,要与教务处认真核对,装入毕业生档案。 六、要求与说明 、需基础部、各系填报的成绩单由教务处提供。 、成绩单的填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 、学生对成绩如有异议,由任课教师、基础部、所在系负责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确认成绩有误,需及时报教务处加以更正。 、学生补考成绩的管理与正常考试(考查)相同,需在补考后按规定时间报送。 、教务处作为全校教学的管理部门,不接待学生个人有关成绩的查询。

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学校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规范管理,责任到人,使学生干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生干部工作职责: (一)、班级干部职责: 1、班长: ⑴在班主任指导下,全面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班委会,班会的召开,安排部署整体工作; ⑵负责班级课堂考勤,课前5分钟考勤工作,协助学习委员做好晚自习考勤工作; ⑶协助班主任搞好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⑷负责班委会成员间的协调工作; ⑸完成我系分会、自律中队交付的工作 (6)教室电视机的管理工作; (7)完成班主任或系上安排的其它工件工作。 2、学习委员: ⑴按要求填写教学日志; ⑵完成教师安排的教学工作(如安排实验名单、收发作业、教学分组等任务); ⑶协调勾通任课教师与同学的关系,及时反映与学习相关的问题; ⑷每学期期中考试前后召开一次教学意见征求会,以书面形式向系上进行反馈或进行调研问卷; ⑸负责向同学通知和组织有关教学方面的活动(学术报告、考试、竟赛等); ⑹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3、体育委员: ⑴负责早操的组织及考勤工作; ⑵负责体育课的联络工作; ⑶负责组织体育活动的参与工作; ⑷负责开展本班的体育活动的组织及策划工作; ⑸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4、劳动委员: ⑴安排教室、清洁区的值日生及执行的监督工作; ⑵教室的安全、公共设施设的安全防卫工作; ⑶教室制度的制定及教室及美化设计工作; ⑷参与清洁卫生的检查工作; ⑸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5、生活委员: ⑴填报本班生活费的发放工作; ⑵班费收支的管理工作;

⑶宿舍卫生的清扫安排和监督检查工作; ⑷参与生活部宿舍卫生的检查工作; ⑸监督学生的日常养成素质的提高; ⑹向系上反映学生生活情况; ⑺大型活动的后勤工作; ⑻信箱的管理; ⑼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6、团支部书记: ⑴在班主任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团支部会议,安排部署整体工作,协助班长开展班务工作; ⑵负责团日活动的组织; ⑶协助班长搞好班务工作及考勤工作; ⑷负责本支部马列学习及党课学习的组织工作; ⑸负责支部青年志愿者工作; ⑹负责团员的纳新管理及教育工作; ⑺负责推优工作; ⑻协助班主任搞好综合测评工作; ⑼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7、组织委员: ⑴负责团日活动的策划、记录整理等工作; ⑵团员登记、纳新考察、收交团费等工作; ⑶负责干部的量化考核工作; ⑷协助书记搞好推优工作; ⑸配合系组织委员作好团日活动检查等工作; ⑹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8、宣传委员: ⑴负责本支部的宣传教育工作; ⑵负责安排墙报、黑板报的完成组织工作; ⑶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 ⑷参与宣传部的宣传检查工作; ⑸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9、文艺委员: ⑴负责本支部的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 ⑵组织有关文艺节目的编排工作; ⑶向院系推荐各类文艺人才; ⑷完成组织交付的其它工作。 (二)团总支、系分会各部的工作职责 <一>、团总支: 1、副书记: ⑴协助团总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团总支委员会议,起草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⑵负责协调各部的关系,总体安排工作思路;

班主任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

马尚中心小学班主任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 班级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班级管理是维护学校优良秩序、实现学校优良校风、学风的基本保障。为了优化班主任队伍,调动班主任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特制订以下管理和考核细则。 一、班主任的选拔和培训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承担班主任工作是教师的光荣职责。学校根据教师的工作情况,每学年都要对班主任进行选拔任用。实施班主任每月工作例会制度,班主任必须准时参与。学校将以“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在每学年至少对班主任进行一次培训,并优先推荐参与职称评审。 二、班主任的任务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教育中特殊重要的岗位,应注意营造以从事班主任工作为荣的氛围。班主任在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中起着导师的作用,班主任负责协调本班的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联系。班主任应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的品行、学习、身心健康、教育活动、安全自护等,负责管理班级日常事务,执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决定,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创新主题班队会或班队活动,并上交相关材料(方案、总结中插入图片资料进行说明)。 (二)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任教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三)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关心学生的课间及课外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学生社团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引导学生养成自己的事自己做,别人的事帮着做,不会的事学着做的良好习惯。 (四)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规,成立班队委,培养学生干部自主管理的能力。实施班级工作岗位责任制,培养学生参与班级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形成良好的班风,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五)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功能,认真做好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有关评优工作。 (六)成立班级家委会,认真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和家访工作,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七)班主任应关注安全,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班主任应与学生同步在规定时间到校,

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 ........................................................................................................ ....... 2 目的 ........................................................................................................ 2 第一条绩效考核适用范围 ................................................................................... 2 第二条考核基本原则.......................................................................................... 2 第三条第二章考核的组织管理.............................................................................................. 2 考核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2 第四条考核方法......................................................................................................... ................. 4 第五条考核周期 ................................................................................................. 4 第六条考核主体 ................................................................................................. 4 第七条考核指标设置原则 ................................................................................... 4 第八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及考核资格认定................................................ 4 第九条考核程序 ................................................................................................. 6 第

北京大学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成绩管理模式 第一条北京大学学生成绩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第二条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开设课程成绩的录入、报送、装订、存档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成绩管理,负责学生成绩发布、成绩修改、成绩分析、质量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成绩记载、录入与发布 第四条学生成绩包括成绩获取方式和成绩数值两部分内容。成绩获取方式指正常考试、补考、重修等;成绩数值指具体分数值,原则上采用百分制。 第五条学生成绩实行网络化管理。任课教师通过北京大学教学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同时通过网络发布,学生、任课教师、班主任、教学管理人员等按相应的权限可以通过校园网查询、分析成绩,教务处负责系统维护和应用功能的开发。 第六条在教务处安排的所有考试结束后三天以内,由任课教师负责登录北京大学教学综合管理系统录入课程考核成绩。录入成绩应与成绩原始凭证(如学生试卷、成绩册等)保持一致,成绩原始凭证由开课学院存档。 第七条任课教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成绩录入工作,需提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成绩延期录入报告,说明原因及计划完成录入时间,经所在学院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者按照《北京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各项成绩录入后,教学综合管理系统将根据教师设定的比例自动生成该门课程的最终考核成绩自动计算绩点。考核成绩与课程绩点之间的关系如下:

平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第九条学生成绩以正式打印的、加盖开课单位公章的存档成绩册为准。 第三章成绩修改流程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已提交北京大学教学综合管理系统的成绩。 第十一条由于任课教师在统分、登录成绩时操作失误等原因,需要更改已提交的成绩和有关数据时,任课教师应填写“北京大学学生成绩更改申请单”(见附件),说明更改理由,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批准签字,报教务处审核,同时提供被更改学生考试试卷、教学班平时成绩详单等给分依据材料。 第十二条期末成绩更改申请时间为下学期开学第2周内,补考、重修成绩更改申请时间为每学期成绩录入完成后两周内,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未选课学生不予录入成绩。 第十四条任课教师应认真对待学生成绩,客观、真实、综合评定。若出现随意给分或随意更改等行为,经查证属实,按照《北京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试行)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基本总则: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五、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七、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敢于承担责任,关心他人。 八、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工作要认真,要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好个人形象,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十、学生会工作人员不准酒后工作,不准在学生会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考核制度由五个部分组成:“例会考核”、“值班考核”、“活动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具体如下: 主席团成员考核 (一)例会考核(20分) 1、对主席团实行轮班制度,例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扣1分;如果有病、有事不能参加会议,需要向团委老师请假,不可以代假。请假3次算1次缺席。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南昌工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激发二级学院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激励和 促进相关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涉及学生管理工作,未涉及二级学院其他工作。 其考核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坚持考核结果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考核内容分为“规定工作”、“附加工作”和“特色工作、创新与奖励”三部分。具体包括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校风和学风建设、校园文化与社会实践、安全稳定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等内容。 (一)规定工作:各学院所要完成的日常工作或在某一时间段所应完成的任务,多为常规性工作。 (二)附加工作:在学校安排的日常工作之外的各项任务,包括开展学校要求的各类活动以及对各类活动的支持等。 (三)特色工作、创新与奖励:

1. 特色工作是指与其他二级学院相比较而言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相关工作。特色工作应围绕学校的大政方针和政策,立足长远规划,力争保持相对稳定性;同时,结合当前工作,力争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2. 创新包括理论上的创新、业务技能上的创新和管理方法与成果上的创新,包括集体和个人的各类科研成果、项目发表的论文,学生工作中的特色案例,以及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与成果。 3. 奖励则指校级及以上的各类集体和个人荣誉。 第三章考核办法与程序 第五条考核办法 (一)成立学校学生工作考核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学工处、人事处、校团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考核方式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分为三类: 1. 规定工作考核采取“抽查制”,由学工处、团委组织相关人员对 各学院常规性工作的进行和完成情况随机检查;其评比方式采取“减分制”,满分为100分,对于未完成规定工作或未达到规定指标的,将根据相关考核细则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扣分。 2. 附加工作考核采取“评比制”,由学工处、团委对各学院开展各 项附加活动的情况和结果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其最终结果将计 入学院考核总成绩内;附加工作考核的相关评分细则,以当月活动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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