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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

【文 件 号】遂府办函[2010]210号

【颁布部门】遂宁市政府

【颁布时间】2010-08-19

【实施时间】2010-08-19

【时 效 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川府办发〔2010〕50号)要求,市政府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在全市开展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0年9月5日。

二、督查方式

采取专项督查与行业督查相结合,实行统一汇总,综合分析的方式进行。

(一)专项督查由市安委会组织进行(督查分组见附件)

(二)行业督查由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市级部门分别组织进行。民爆物品由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共同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由市安监局负责;消防安全由市消防支队负责;水上交通、交通运输由市交通局负责;商贸流通

由市商务局负责;特种设备由市质监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地质监测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防汛应急由市水务局和市气象局共同负责;电力安全由明星电力公司负责;

(三)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城区三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制定相应的督查方案,对本地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督查。

三、督查内容

(一)专项督查

1.道路交通组

督查内容:分区域、分级别对国道、省道以及县乡道路安全隐患的数量、督办数量、已整改的数量等进行排查;重点摸排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的路段的安全隐患及整治情况;区县道路波形栏、防撞墩、隔离带包干落实情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故防控、专项整治、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2.交通运输组

督查内容: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奖惩等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客运企业和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严厉打击“三超一改”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等。

3.建筑施工组

督查内容:全面掌握全市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状况;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认真摸排安全隐患并进行量化;督察消防设施达标情况;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4.危险化学品组

督查重点: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专职安全人员设置情况;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和备案情况。

5.重点工程组

督查重点: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高危作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设备设施、事故防控、作业环境、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行业督查

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水陆交通、消防安全、商贸流通、特种设备、地质监测、食品安全、防汛应急、电力安全等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及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安保措施的落实和完善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在督查工作中,各区县、各行业、各部门要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川府发〔2007〕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8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一并予以贯彻落实。督查要做到目的明确、重点突出、内容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到位,注重四个结合:一是专项督查与行业自查相结合;二是市级督查与区县督查相结合;三是督查与整改相结合;四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二)深入细致,务求实效。专项督查和行业督查要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细致地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检查,要多查、多看、多走、多问,注意从表面现象发现实质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即查即改。要对各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及安全措施进行全面督查,不留死角。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发现有问题的行业(企业),必须按要求整改到位,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四)明确责任,强化督导。专项督查和行业督查要做好沟通和衔接工作,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坚决通报批评,逗硬处理。

(五)及时反馈,综合分析。各区、县,专项督察查组长单位,行业督查负责单位要将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数据化、具体化、典型化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反映在督查情况书面材料中,突出“数据翔实、问题真实、措施落实”,便于下一步工作的深入开展。

督查情况以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的形式9月8日前按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5813502

电子邮箱:ccafcjyr@https://www.wendangku.net/doc/b09369475.html,

联 系 人:吴敏

附件:专项督察分组情况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专项督查分组情况

由市级相关部门组成五个督查组,并从遂宁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中抽调行业专家参与。

(一)道路交通组

带队组长:吴 军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参加专家:刘海春 道路交通运输专家

参加人员:杜 强 市农机局

联 络 员:陈 琦 市安监局

(二)交通运输组

带队组长:肖体育 市交通局副局长

参加专家:付宝成 道路交通运输专家

参加人员:段泗清 市运管处

联 络 员:向兴国 市安监局

(三)建筑施工组

带队组长:姜国全 市建设局副局长

参加专家:冯 亮 建筑工程安全专家 参加人员:赵 勇 消防支队

联 络 员:李文平 市安监局

(四)危险化学品组

带队组长:毛华俊 市安监局副局长 参加专家:罗伦全 危险化学品专家 参加人员:蒲书寒 市经委

联 络 员:孙梦雪 市安监局

(五)重点工程组

带队组长:杨哲喜 市安监局副局长 参与单位:何云峰 市发改委

联 络 员:许多全 市安监局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政办发…2006?81号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 2006年海门市初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市政府原则同意教育局?2006年海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2006年海门市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七月六日

2006年海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市教育局 2006年7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各项招生政策,切实加强招生管理,努力规范招生行为,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适应初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规范、稳妥、有序地做好初中招生工作。 二、招生计划 今年全市初中共招初一新生14090人,保证全市所有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 1、公办初中及承担政府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数为本校施教范围内的全部小学毕业生数。 3、业余体校面向全市招收体育特长生25人。 三、招生办法 1、乡镇初中的招生 (1)招生对象:2006年6月底前,户籍在本乡镇(含江心沙农场,下同)行政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2)乡镇初中施教范围为本乡镇行政区域。行政区域内有两所以上初中的,施教区划分由乡镇政府研究确定,并报教育局备案。

(3)乡镇初中在乡镇政府主持下做好招生对象的审核、录取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2、市区初中的招生 (1)施教范围 市区初中(东洲中学、海南中学、海中附校)的施教范围为瑞江路以西、海兴路以东、南海路以北、海门河以南区域,东洲中学开发区校区的施教范围为原开发区初中的施教范围。 (2)招生对象 2006年6月底前户籍在市区初中施教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2004年1月1日后迁入的须符合市政府海政发【2003】114号文件所规定的户籍准入登记条件)。具体分两种对象: 第一种:“两证”齐全的,即户籍和房产证都在施教范围内的(须本人或父母亲的房产证,下同); 第二种:户籍在施教范围但没有房产证的。 (3)招生学校及各校施教范围 第一种对象施教范围 东洲中学: ①日新河以东,瑞江路以西,海门河以南,人民路以北; ②师山路以东,日新河以西,海门河以南,解放路以北。 海南中学: ①人民路以南,南海路以北,海兴路以东,瑞江路以西; ②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北,江海路以东,日新河以西。 海中附校: ①海门河以南,解放路以北,江海路以东,师山路以西; ②海门河以南,人民路以北,海兴路以东,江海路以西。 第二种对象施教范围为海南中学。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通知川委发[2004]1号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 通知川委发[2004]1号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解决因征地而失地无业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失地无业农民的安置工作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省部分农村集体土地相继被征用。从总体上看,各地对被征地农民都按政策规定给予了补偿,为解决好失地无业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做了大量工作。但部分地区仍存在乱占滥用耕地,在征地中不按法定程序和标准执行,补偿不到位,住房不落实,安置途径单一,侵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现象,致使部分被征地农民失地失业,生产和生活得不到保障,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带着深厚感情,认真做好失地无业农民的安置工作,切实解决好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严格依法征地。政府要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对各类建设用地,要按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年度土地征用控制指标内,按程序统一由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任何单位、个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私自签订的征、占地协议,一律无效。在征地中,必须按规定足额补偿被征地农民,并落实人员安置措施,切实解决失地无业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对由此引发群众上访且问题尚未妥善解决的,暂停报批其城市建设用地,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认真贯彻保护土地资源的基本国策。要严格保护耕地,禁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征地规模,征地规模要与农民向二、三产业实际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土地实际开发规模相适应。各类非农建设要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用地定额管理,防止圈占和浪废土地。要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禁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用于农业园区开发项目。

重大项目督查工作方案

xx市重大项目专项督查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xx市关于开展重点工作大督查的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责任落实到位、组织落实到位、督查落实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市工业建设项目、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工作,促进全市重大项目早落户、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二、督查内容 1、重大项目对接落户情况。督查各责任单位是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是否采取各种方式搞好项目洽谈对接,使信息项目尽快对接、意向项目尽快洽谈、洽谈项目尽快签约落户。 2、重大项目前期开工情况。督查是否落实重大项目的责任领导和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是否每月对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的主要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是否每月分别按照项目行业、项目属地对项目开工情况进行通报;项目是否按照预定时间开工。 3、重大项目部门服务情况。督查主管部门是否履行日常调度和监督责任;审批服务部门是否履行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市直其他相关服务部门是否切实履行职责,真正为项目推进解决实际问题,并给予有效指导,工作成效是否明显,是否廉洁自律。 4、重大项目质量管理情况。督查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和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企业承诺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是否淘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等相关单位配合。成立重大项目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X担任。 2、督查时间。暂定为一年。 3、督查方式。进行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分别采取明查暗访、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全市各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4、责任追究。按照有责必问、失责必究的要求,对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实、处置不力等对重大项目进度造成影响的,将依照《xx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暂行办法》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督查室工作职责

督查室工作职责 一、督查督办工作原则。 (一)坚持在正确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和领导意图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和企业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政府和企业中心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二)切实遵守职权界限,在领导授权范围内开展督查,严格按照政府和企业的决定和领导的要求进行工作。未经领导授权,不直接处理问题;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调查研究全面真实地了解社情民意和基层动态,既报喜又报忧,使政府和企业领导准确掌握工作落实情况。 二、督查督办工作内容。 (一)政府和企业的重要决策、重要决定、决议、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 (二)政府和企业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重要事件的处理情况以及政府和企业要求办理的事项。 (三)政府和企业领导重要批示、重要交办事项和确立的查办事项。 三、督查督办工作程序。 (一)立项审批。政府和企业领导、政府和企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指示督查立项后,制定相应督查预案,根据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呈办公室主任审定。政府和企业各种会议议定事项及会议

纪要、下发的各种文件中需要督查的事项,视同领导已审批,可以直接督查。 (二)交办。立项建议经领导审定批准后立项,登记编号,填写《督查督办事项登记表》,进行电话督查或发出《督查督办事项通知》到承办单位办理。 (三)催办。督查督办事项交办后,定期进行催办。 (四)办结。承办单位对凡有明确期限的督查督办事项,应按期办结并汇总《督查督办事项办结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主动及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五)反馈。对政府和企业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时组织督查活动,以《督查简报》形式向政府和企业领导报告落实情况。(六)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将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督查工作材料连同办结报告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和立卷,定期归档。 四、督查督办工作方式: (一)通知督办。向被督查督办单位发送《督查督办事项通知》,提出明确具体的办理要求,或通过电话进行督查督办。 (二)询问检查。采用电话和上门等形式,适时询问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填写《电话督查督办记录表》,了解掌握工作进度。 (三)督促上报。督促被督查督办单位按规定上报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对超过上报时限的要及时催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三统一制度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三统一 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南府办发[2017]13号 【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03 【实施日期】2017.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三统一制度的通知 (南府办发〔2017〕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6〕2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以下简称“三统一”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三统一”制度 (一)统一登记 1.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程序 (1)起草单位向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时,一并报送提请本级政府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请示、起草说明、制定依据以及征求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意见、风险评估报告和本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的审查意见等资料。 (2)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送审稿和其它有关材料转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3)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后,按程序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规范性文件草案未经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请政

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办(2008]12号 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区经济 社会管理权限决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现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第29号令)转发给你们,各镇、各部门要认真研究下放审批项目和管理权限的对接运作工作,所涉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市对口部门衔接,积极稳妥地抓好审批项目的接收、落实,合理地归并到审批科室,明确审批条件、程序,建立审批责任制,确保本轮下放项目与当前“两个集中”工作统一布置,统一实施。 特此通知 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十七日

芜湖市人民政府令 第29号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于2007年11月9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00七年十二月十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区 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为促进县、区经济发展,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宁国等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07]28号),结合本地实际,市政府决定,在以下领域扩大县、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参照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宁国等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 (一)下列由市直相关部门审核转报省直相关部门审批的事项,市直相关部门或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窗口在收到县、区政府(或县、区政府相关部门)的书面申请后不再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转报手续。县、区政府(或县、区政府相关部门)承担相应审核责任。 1.申请使用国家和省级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安排本级各类财政性资金,采用直接投资(含通过各类投资机构)或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建设按规定应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省政府或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转报省政府或国家发展改革委。 3.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所有需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的项目、限制类项目,报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或转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 意见 川府发[2012]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川委发〔2011〕19号)和《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促进我省文化产业跨越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努力建成与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相适应的文化强省,现提出如下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一、指导思想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变文化发展方式,着力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工作创新,依托四川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广阔的市场空间,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实施龙头引领、项目带动、产业集聚发展战略,打造具有鲜明四川特色、明显比较优势的重点产业、重点产品、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全面提升我省文化产业综合实力。 二、发展目标 (二)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四川特色的重点文化产品,建成一批具有强大集聚效应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培育一批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骨干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增长速度明显快于经济增长速度,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明显提高,逐步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以上,文化企业上市公司达到5家以上,培育总资产或总收入超过100亿元的文化企业(集团)3家以上、超过50亿元的5家以上、超过10亿元的20家以

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方案 篇一:重点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是区委、区政府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保证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重要决策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是各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有力措施。为使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个时期的的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深入一线、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和推广抓落实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为协助领导切实抓好各项方针、政策、决定、指示的实施与落实,保证源汇区在全市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先势头,率先建成全面 1 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提供有效服务。 二、行为规范 务实勤奋、团结协作、创新高效、公道正派、清正廉明 三、组织领导 源汇区督查工作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赵昌同志负责,源汇区督查办在赵昌同志领导下开展工作。源汇区督查工作网络分为两级。 (一)源汇区督查办 督查办主任:陈芳家负责督查办全面工作。督查办下设四个督查科

(1) 督查一科 科长:李山成员:王秦李帆勇 督查范围:洋河镇、陈集镇、屠园乡、中扬镇、仓集镇、郑楼镇、洋北镇、埠子镇、三棵树乡、龙河镇、罗圩乡、南蔡乡等12个乡镇。 (2) 督查二科 科长:刘其成员:吴家宽 督查范围:双庄镇、耿车镇、幸福街道、项里街道、古城街道、河滨街道、宿城新区、开发区南区、开发区西区等9个单位。 (3) 督查三科 科长:吴浩成员:李泽楷方向华 2 督查范围:区直所有单位、部门。 (4) 督查四科 科长:李玉生成员: 罗天天周华丽李世俊 齐道民范长河 负责督查工作情况的汇总、整理、存档和《督查专报》的编发工作。 (二)基层督查网络 乡镇(街道)督查工作由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全面负总责,区直单位督查工作由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负总责,并明确专人担任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督查汇总,履行督查职能,并与区督查办及时做好对接工作,按照督查办的要求及 时报送有关材料。 四、督查内容 (一)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主任竞聘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主任竞聘报告 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主任竞聘报告 文章标题: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主任竞聘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今天,随着政府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我们又迎来了崭新的机遇和挑战,我本着锻炼、提高的目的走上讲台,积极响应组织号召,积极参与竞争,展示自我,接受评判,希望通过这次难得的竞岗机会,让大家更多地认识我、了解我、帮助我实现人生最大的价值。我叫****,两年前,我很荣幸的考入政府办这个人材济济、团结而又温暖的大家庭,与大家共事以来,我感到了不小的压力,但更多的是领导的厚爱和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更多的是成功的喜悦:《着眼未来大规划--谈行政中心东进的重要性》一文得到了原县委书记***的肯定;《荣登百强县龙虎榜》的新闻稿荣获***省新闻工作协会三等奖;被评为20xx年度全县办公室工作的先进个人等,在此,我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多年来对我的教育和培养,感谢与我同舟共济、朝夕共处的同事对我的帮助和信任。您的关心和帮助我会念念不望,铭记在心。今天,我竞争的岗位是政府督查室主任。竞岗的理由有以下三点:首先我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平时比较关心社会生活中的大事,能够始终 1 / 8

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其次有一定文字基础,在综调科工作二年多,我原来最不擅长的文字写作能力有了很大的进步,所负责的信息工作在全市考核中位居第二名。第三,我热爱督查工作,爱因斯坦说过:“热爱是最好的教师”,我坚信能从事我热爱的工作会激发我最大的潜能,会以最好的成绩回报组织和大家。 假如我有幸竞聘成功,我将笨鸟先飞,不负众望,不辱使命,做到“以为争位,以位促为”。我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了解情况,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我将依法督办、客观公正、完善工作制度、注重实效。各位领导、各位同事:能否干好督查室主任,最离不开的是领导的关心和大家的理解与支持。以往非典督查等经验告诉我在督查这个岗位上怕得罪人就出不了成绩,但我想我会处理好、也能处理好全局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因为在领导身边工作,我一直深感领导都很英明,他们的决策如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全县跨越式的发展会更快一些,全县74万人民的生活会更富裕一些。所以,在思想上我已作好了迎战的准备。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成绩和荣誉已属于过去,未来离不开您一如既往的支持与理解,请为我投上您神圣的一票。相信我,给我一个舞台,我会还您十份精彩。 谢谢大家!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遂府办函…2009?202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遂宁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三日

遂宁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四川省特色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川农业…2008?207号)、《四川省林业产业发展实施规划》(2008—2012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政府为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品质提升为中心,以质量安全为重点,以标准化基地建设为抓手,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突出区域特色,壮大基地规模,强化科技支撑,创立中药材系列品牌,逐步形成研究、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中药产业化体系,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我市绿色农业的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包括“林木”药材),年产中药材7.5万吨以上,产值达到6亿元以上;重点发展以白芷、连翘、吴茱萸、金银花、麦冬、半夏、香桂、黄柏及中药材动物养殖(以梅花鹿为代表)为主的规范化、规模化、良种化的中药材核心基地9个;建立种子繁育基地250亩;建立符合GMP要求的中药制药和饮片加工企业3-5家;打 2

造遂宁中药材品牌,力争到2015年全市中药材产业全国驰名商标达到1个以上,省著名商标达到3个以上,知名商标达到5个以上。 二、区域规划布局 (一)核心示范区:以永兴、柳树、红江镇为重点,建设5000亩白芷GAP核心示范基地。以桂花镇、保升乡为重点,建设5000亩以吴茱萸、金银花等中药材为主的中药材示基地;以文升乡为重点,建设7000亩连翘、香桂示范基地;以柳树镇为重点建设1000亩黄柏和中药材动物养殖(以梅花鹿为代表)示范基地(核心区布局见附表)。 (二)规划区:以发展道地药材为重点,综合考虑自然生态、生产及产业基础、市场组织化程度、龙头企业带动情况、开发利用前景等因素,确定9个重点发展的特色中药材品种(区域布局见附表)。 三、重点建设项目 (一)核心示范基地建设。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技术推广和科研部门为技术支撑,围绕企业和市场需求,建立中药材核心示范科技园。 (二)繁育基地建设。加强中药材种子、苗木繁育基地建设,依靠科学技术,推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解决药材资源品种退化、品质下降等问题,使中药材基地上规模、上质量、上档次,为全市中药材生产的规范化种植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同时,做到开发、 3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货币安置中搭建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货币安置中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居民自主购房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 【发文字号】南府办函[2015]21号 【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07 【实施日期】2015.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货币安置中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居民 自主购房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府办函〔2015〕21号) 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人民政府,南充经济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进市辖三区、南充经开区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用好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的通知》(建保〔2014〕155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搭建服务平台,组织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自主购买安置房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市辖三区、南充经开区纳入国省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安置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实施方式 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搭建服务平台,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到服务平台统一登记房源,组织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到服务平台自主购买安置房的方式,实现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住房安置。 三、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到服务平台登记房源和待售房屋,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可自愿通过服务平台选购安置房。 (二)公开原则。将需求的安置房源方位、数量、套型、面积、交房时间和标准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地址、户型图、面积、联系电话、挂牌价格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三)公平原则。凡有符合安置房源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自愿申请进入服务平台,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限制其进入服务平台。 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指定房源,强迫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购买。 四、安置房房源要求 市辖三区、南充经开区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工作责任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将小户型和户型合适的存量商品住房纳入安置房房源。存量商品房是指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具备交房和办证条件的现房,以及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销售的期房。 五、责任分工 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牵头,市辖三区、南充经开区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工作责任单位负责,在各行政区域内搭建服务平台,且相互间实现安置房房源信息资源共享。 六、信息收集与发布 (一)需求房源信息的征集。摸底调查时,市辖三区、南充经开区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工作责任单位,应组织各项目实施单位向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居民发放《南充市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府办〔2005〕27号 印发《关于提升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经贸局《关于提升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的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日

关于提升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了我省九大支柱产业竞争力的调研,完成了《广东省工业产业竞争力研究报告》,并颁发了《广东省工业九大产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粤府〔2005〕15号)、《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改版)》(粤府办〔2005〕15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提高工业产业竞争力的意见》(粤发〔2005〕5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经贸局组织开展了我市工业八大支柱产业的调研。为了进一步将省、市调研成果加以消化吸收并转化应用,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推动东莞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及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发展思路,围绕打造现代制造业名城的发展战略,树立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工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建立和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更高效率的产业资源配置结构、更为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和协调发展的产业区域结构,大力培育和发展自有品牌、自主技术企业,优化以龙头企业为骨干,大、中、小型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推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产品、企业乃至整个工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从制造业大市向制造业强市转变,从加工制造业基地向现代制造业名城转变。 二、基本思路 —2—

四川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简介

四川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简介 一、投诉中心概况 1996年10月,为了改善我省的投资软环境,为外商排忧解难,促进四川对外开放,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确定在我省设立外商投诉中心,作为省政府直接领导的处理外商投诉事务的行政协调机构,专门负责我省外商投诉事务的协调处理工作。2005年10月,为更好地为外省来川投资企业及民营企业服务,扩大投诉受理范围,省政府决定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外商投诉中心更名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下简称投诉中心)。投诉中心下设办公室,作为中心的日常办事机构, 具体负责外商、外来企业及民营企业投诉的受理、协调工作。 十年来,投诉中心共接待外商(含港、澳、侨、台、华侨和外省市来川投资企业,下同)投诉咨询4100余人次,受理承办投诉531件(其中,外商投诉171件,港商投诉159件,台商投诉96件,省外来川投资者投诉105件)。截止目前,531件投诉,除少数因涉及多方面复杂因素而被迫搁置以外,90%都已获得妥善而圆满的解决。通过投诉中心的协调处理共帮助外商直接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人民币近3亿元。投诉处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外商的好评。省委、省政府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也先后多次就外商投诉处理工作作出批示予以表扬和肯定。

二、机构设置 投诉中心主任由省政府甘霖副省长兼任,副主任由省司法厅李钟彬厅长担任。投诉中心由特邀成员单位省人大、省政协、省法院、检察院以及省发改、公安、监察、司法、环保、商务、税务、工商、招商、海关等24个省级单位组成。其分管领导担任投诉中心领导小组成员,每个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投诉中心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具体负责受理、协调外来企业投诉。 三、工作职责 (1)、指导、监督全省境外、省外来川投资企业投诉工作;(2)、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3)、帮助外来投资企业通过仲裁、诉讼、复议、申诉等法律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 (4)、会同有关部门对影响外来企业投资的典型案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罚意见; (5)、承担省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四、工作方法: 处理投诉的主要工作方法是行政协调。对涉及政府部门的投诉,投诉中心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并督促其依法办理。对涉及投资者之间的投诉,投诉中心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协调。

重大建设项目督查方案样本

西安委发〔〕号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方案为贯彻落实区《关于切实加强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宁安监综合发〔〕144号) 的文件精神。认真履行重大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中的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为依据,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原则, 以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 对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排查, 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促进我县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任务 强化重大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健全安全生产法制机制, 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责任, 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提升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 提高建设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杜绝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 遏制较大事故, 有效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组, 下设办公室, 处理日常事务。

专项工作组职责: 按照区、市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 建立健全责任机制, 负责做好开展安全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具体工作; 对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做好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推广典型经验, 制定有关政策; 完成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具体机构和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 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职责分工 ( 一) 县安委办: 负责牵头工作, 综合协调、指导和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组织联合督查, 汇总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向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动态监管,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宣传, 落实安全措施, 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按照县上授权, 牵头查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提出防范措施, 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二) 县建设局: 负责房屋建筑和重大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监管, 指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督促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群体性事件应急预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遂府办函[2009]391号 【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23 【实施日期】2009.1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3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遂宁市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遂宁市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信访条例》、《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下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1)聚众冲击、围堵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等重要警卫目标的; (2)聚众堵塞国家干线铁路、高速公路及重要交通枢纽的; (3)聚众阻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的; (4)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的; (5)罢工、罢课、罢市,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引起跨地区、跨行业连锁反应的; (6)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 (7)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大规模事件; (8)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 (9)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0)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策划的大规模非法聚集活动; (11)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1.4工作原则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 调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南府办发[2015]28号 【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14 【实施日期】2015.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发〔2015〕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四次、 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川办发〔2015〕6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常务副市长郑和平担任市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沈一凡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何刚、李会全、张相君、朱胜国、黄金树,市委编办副主任王荣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何朝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杨积义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市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组、责任清单清理改革组8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抽调人员文件另发)。 二、市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沈一凡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朱胜国、市委编办副主任王荣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何朝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杨积义担任。 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承担,其中:市委编办负责审核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承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约束自由裁量权;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规范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简称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简称 (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二、省政府组成部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川省教育厅(教育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厅) 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民委) 四川省公安厅(公安厅) 四川省国家安全厅(安全厅) 四川省监察厅(监察厅) 四川省民政厅(民政厅) 四川省司法厅(司法厅) 四川省财政厅(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水利厅(水利厅) 四川省农业厅(农业厅) 四川省林业厅(林业厅) 四川省商务厅(商务厅) 四川省文化厅(文化厅) 四川省卫生厅(卫生厅)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口计生委) 四川省审计厅(审计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外办) 三、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国资委) 四、省政府直属机构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局)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监局) 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广电局) 四川省新闻出版局(省新闻出版局) 四川省体育局(省体育局)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省统计局(省统计局) 四川省旅游局(省旅游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省宗教局) 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省扶贫移民局)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省国防科工办)四川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省侨办)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法制办) 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人防办) 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四川省档案局(馆)(省档案局)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省畜牧食品局)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

政府督查室工作总结

政府督查室工作总结 2018年,督查室认真落实党委、区政府有关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突出对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精准扶贫、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方面开展了重点督查督导。在督查工作中,围绕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扎实有效开展督查工作,全年累计开展督导检查1126次,形成督导报告78篇,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督导。今年以来,将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放在了督查督导主要方向,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人专职全力配合环保局对各乡镇街道“散乱污”取缔、国家、省环保督导检查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坚持明查、暗访、日巡、夜盯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严厉整治违法企业明停暗开、昼停夜开等行为,全面促进环保治理措施的落实。按照区领导要求,先后25次组织环安、环保、市场监督、工信、国土、供电及有关乡镇对78家“散乱污”企业进行了联合执法取缔,对上级环保部门检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55个轮次的实地督导检查,组织了8次区内各乡镇环保人员交叉互查,自秋季开始开展了秸秆禁烧督查、冬季开展了错峰生产督查等专项活动。为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鞭策后进,先后2次对各乡镇街道境内的环境治理死角、死面进行暗访、暗查,并将录像剪辑成光盘,在环

境治理整治工作会上进行播放,使各单位红红脸、出出汗,有力的推动了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为区领导下一步工作决策部署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是紧盯项目建设进展进行督导。项目建设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提升的基础,也是特别关注的重点工作。结合发改部门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会同发改局,组织了主要领导参加的项目拉练活动,为各乡镇街道项目建设进展工作排队打分,推动项目尽快建设、达产同时,按照政府的要求,我们将通过项目建设新增规上工业企业作为检验项目成效的重要指标,督促工信部门及时为企业提供及时的指导和服务。 三是助力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围绕环境深度整治工作安排,结合区生态办,大力开展了违法违章建筑拆除督导工作,对国道沿线开展了摸排督导,发现疑似散乱污大院81个,制作专题报告2期,发至各有关单位挂牌督办,有力的助力了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四是着力督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在今年扶贫工作中,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乡镇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民主评议、档案建立等规定环节、步骤进行了全方位督导,随机抽查了11个村、入户暗访、抽查574户,通过对村、户的走访,推动、检验各乡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5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 重建规划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遂府办发[2008]7号 【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5.20 【实施日期】2008.05.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紧急通知 (遂府办发〔2008〕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有关部门: 5月12日,我省汶川发生8级特大地震,给我市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人民奋力抗震抗灾,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进一步扎实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同时,抓紧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全市受灾人民重建美好家园。根据省上的统一部署,现就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重建方针,将灾后恢复重建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统筹城乡发展结合起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2)突出重点、远近结合;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4)国家支持、自力更生; (5)创新思路、分类指导; (6)明确责任、分级落实。 二、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的协调机构 为确保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有效、加快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小组。由副市长赵洪武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付华勤同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朝明同志为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和建设局、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环保局、林业局、信息产业办、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体育局、统计局、明星电力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规划纲要、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编制的协调、组织等工作。 三、灾后恢复重建的规划体系 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一个总体规划和七个专项规划组成。 总体规划:遂宁市“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专项规划:包括城镇和乡村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社会事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农业生产设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矿企业与服务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地质灾害与生态环保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政权设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等七个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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