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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政治知识点总结: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初中政治知识点总结: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1.什么是人格尊严权?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2.人格尊严权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荣誉权。

3.什么是名誉权?主要表现是什么?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4.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的重要意义是什么?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5.侵害名誉权的危害有哪些?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6.侵犯名誉权的行为------①侮辱行为②诽谤行为

7.侵害肖像权的行为------①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②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③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8.侵害姓名权的行为------①盗用、冒用他人姓名②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变更姓名

七年级政治知识点总结

七年级政治知识点总结 初中政治教育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素养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学好政治的关键是在掌握相应的知识点。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七年级政治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课珍惜无价的自尊 自尊是人人都需要的 1. 自尊的表现:注意容貌上的修饰、举止方面的文雅以及行为的后果。 2. 自尊的含义:自尊即自我尊重,指既不向别人卑躬屈膝,也不允许别人歧视、侮辱。 3. 一般来说,一个没有自尊的人,也很难得到别人的尊重。 4. 先天不如人的地方(如不漂亮等)如何才能自尊?(P6) 4. 真正有自尊心的人,必定是知道羞耻的人。 5. 知耻与自尊是什么关系?( P6 ) 知耻,是自尊的重要表现。惟有知耻,才有自尊。如果一个人对自己不恰当、不合适的行为不知道惭愧,不感到难为情,那就是不知羞耻,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有自尊。 6.在培养自尊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P7 )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人有缺点并不可怕,关键是能够正确对待自己的缺点,将缺点转换为优点。 7.虚荣心的含义:虚荣心是一种追求表面上的荣耀、光彩的心理。 (认识生活中的虚心的具体表现)(P8) 尊重他人是我的需要 1. 尊重他人是自尊的需要,也是自我完善的需要。 (P9) 2. 自尊的人懂得尊重他人,因为他知道要赢得他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他人。 (P10) 3. 为什么要尊重他人

○1尊重他人是我们的需要(P10)。○2 使我们能更好的认识自己(P11第一段)。③我们需要他人的善意提醒。 (P11第二段) 彼此尊重才能赢得尊重 1. 自尊的人最看重自己的人格。 2. 生活中有损人格的不良习惯:说谎、逃避责任、假公济私、阳奉阴违 等 。 3.彼此尊重,就要宽容大度:不必太在意他人的议论和态度,要适度自尊。 (P13) 4.如何对待别人的议论和批评?(P14) 5. 自尊的度?(P14 最后一段) 6. 尊重他人的最基本的表现,就是对人有礼貌,尊重他人的劳动,尊重他人的人格。 7. 怎样尊重他人?(尊重他人的方法) 真正的做到尊重他人,就要善于站在对方的角度,感同身受,推己及人,首先要善于欣赏、接纳他人;其次,不做有损他人人格的事情。 (P15) 8.为什么要赢得他人的尊重?(意义)(P16) 尊重可以使人理智,尊重可以使人悔过,重可 以唤醒人的良知,产生无法估量的正面效应。 1 情趣来源于哪里? 情趣来源于兴趣,情趣是以兴趣为基础产生的,没有兴趣就谈不上情趣。情趣通过兴趣表现出来。 2、不同的生活情趣对人的生活会产生什么样的不同影响? 高雅的生活情趣,有益于个人的身心健康,符合现代文明的要求,也符合科学精神和科学生活的要求。 庸俗的生活情趣,不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甚至有害于人的身心健康。往往使人看不到生活中丰富多彩的一面,也看不到生活的美好远景,对个人的前途和发展都会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应该追求高雅的生活情趣,拒绝摒弃庸俗的生活情趣。)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材解析及课课练:八年级下册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材解析及课课练:八下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攻坚克难学海导航〕 法律爱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侵害公民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的行为应承当相应的责任,是本课的教学重点,又是教学的难点。一方面,在生活中X他人此类权利的事情以及自身权利被他人X的事情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对名誉、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认知较差,局部学生更是出于好奇好玩、不懂尊重他人,加之电脑技术的开展及网络的虚拟性,在网络上恶意损毁、丑化和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因此,教育学生重视并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爱护青年少健康成长的需要。把握这一知识点,肯定要弄清它们各自的概念及其表现,联系典型案例,通过列举身边的事例来掌握他们各自的含义及表现,其它要结合反面的事例及漫画,加深对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的理解。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可辱是本课的教学难点,人格尊严权是公民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这一概念较为抽象。把握这一知识点,要联系一些具体的事例来理解。如晏子使楚的故事等。 〔命题预测把握方向〕 分析这一课要搞清楚如下命题角度:人格尊严权的含义、表现,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含义、表现和相关法律规定。 估量2022年中考思想品德真题对本课的考查,将会依托一些X人格尊严权的案例来考查。如:“X搜索〞中的X案例、赵C姓名权案例、名人维护人格尊严权的案例、发生在中学生身边的一些常见案例和相关漫画等。 〔关注社会链接热点〕 1.从2022年1月1日到11月,太原市消协共受理投诉案件2265件。觉察在这些案件中,人格尊严案件62件,只占总投诉的 2.7%,数量并不多。但从消协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与2022年、2022年相比,2022年人格尊严方面的投诉大幅上升。 2.在南非,任何人都会对残疾人保存一份起码的尊重。由于曾经受到长期的种族隔离,“过有尊严的生活〞已经成为现在的南非人最为向往的生活目标之一,南非社会对残疾人人格尊严的维护以及无微不至的关心更是表达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3.2022年3月17日晚,途经武汉建设大道香港路口,突见一名只穿着X的十来岁男孩沿着非机动车道往黄浦路方向奔跑。原来男孩是因为屡次逃课,被父亲处分在街头

八年级政治《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八年级政治《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教材第34 页“小光的故事”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的尊重。人格尊严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人人平等享有。人格尊严不可辱,侮辱者应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气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改插图中郭老师因小光考试不及格就批评小光比猪还笨并罚小光面壁,这是对小光侮辱、体罚的行为,侵害了小光的人格尊严权,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而小光父亲认为12 岁的小孩没有人格且可以随意体罚,是一种人身依附的错误观点,同时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本案受害人小光有权要求侵害人郭老师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什么是人格尊严权? 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教材第35页“信誉良好者能获得银行较高货款额”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每一个人都处在这种评价中,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有良好的名誉不仅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谚语所谓“名誉是人的第二生命”,正说明了名誉对于一个人正常的人际交往和个人发展的重要性。可举这方面的例子来说明:好的名誉对于公司、企业来说可以得到更多客户的信任,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4、教材第36页“大江的故事” (1)良好的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但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相应的公正客观的评价,人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害。例如,有时一个诚实的人会被侮辱成骗子,以致蒙受奇耻大辱,社会评价降低。针对这种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法律赋予了被侵害人保护自己的名誉权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对名誉权的保护作了规定。 (2)面对不公正的评价,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证明事实真相;另一方面,要有人格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对于诽谤、侮辱等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教材第37页“小明污蔑大江作弊的故事” 对于小明诬蔑大江作弊一事,大伟看到小明有心理问题,希望小明能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是正确的。但大伟将小明的行为性质简单地归结为心理问题,认为只是情绪失控而已,这种认识无疑具有极大的片面性,既没有认识到小明行为的严重性,也不利于小明改进错误。嫉妒确实是一种心理现象,但小明因嫉妒而诽谤他人的行为则违反了道德和法律。

最新2017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归纳

最新2017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归纳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问:我国的国家性质: 答: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问:我国现阶段人民的构成: 答: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3.观:(1)与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进行斗争,以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不被动摇,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2)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领导者),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利。作为国家的公民(被领导者),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

民权利(利益)。 4.问:公民权利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 答: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问:人民和公民的区别: 答:人民: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宪法: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关系: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

[公民=人民被剥削政治权利的人敌对分子] 相关链接:国籍指的是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公民资格。公民的国际一般由一国的国籍法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确认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律依据。 6.问:我国法律是如何保障国民权利的? 答: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维权的利剑。 问:我国权利保障体制: 答: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问: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什么? 答: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教案)

【课题】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 (1)初步了解人格尊严权的内容,了解公民享有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具体内容。 (2)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护。 (3)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 2.过程与方法 通过课堂学习,使学生了解人格尊严的内容;通过案例使学生认识到好的名誉可贵,引导学生讨论侵害名誉权的案例,学会如何使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权。 3.情感、态度、价值观 懂得珍爱、维护自己的名誉和尊严,能够自学尊重他人。 【学情分析】 针对部分学生缺乏独立人格的问题、不能分辨侵犯自己人格权的行为、不懂得尊重他人问题。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了解人格尊严、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的内容,侵权方式。 难点:学会依法维权。 突破方法:依据《民法通则》中民事责任的规定,让学生在总体上把握 民事责任 ,学会触类旁通。 【教法与学法】 教法:讲授法、阅读法、设疑讨论法、体验教学法。 学法:自主学习法、合作学习法、探究学习法。 【教学准备】 教师:搜集素材,自制课件。 学生:预习预做P33-44课本问题。 【课时计划】共3个课时 【教学过程】 第1课时 引入课题 视频《晏子使楚》。问题是:晏子除了极力维护自己国家的尊严外,还在极力维护了自己的什么权利?导入课题。 讲授新课 新闻:《辽宁首例刑事犯罪嫌疑人“蒙面出庭”》,引导学生讨论,得出“人格尊严不可辱”观点。 引导学生自主学习P34-35,回答下列问题: (1)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 (2)人格尊严权的含义、表现、具体体现。 (3)侵犯人格尊严权的方式有哪些?要承担什么责任 新闻《小学要求调皮和学习不好学生戴绿领巾》组图引导学生思考:你想对这些戴绿领巾的小同学说点什么呢? 继续拓展:侵犯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现象还有哪些,举例。

优品课件之八年级下册政治《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知识点汇总

优品课件 八年级下册政治《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知识点汇总 八年级下册政治《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知识点汇总 一、我有肖像权 (一)、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1、肖像是以容貌 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2、肖像的表现方式有: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 3、肖像(的地位)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4、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含义:是 自然人以其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肖像权所体现的人格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 (二)侵害肖像权的行为构成要件:1凡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未经本人同意或 以欺诈手段取得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是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常见的有:未经本人同意而以其肖像制作商业广告、商品包装、印制挂历、用做期刊封面等等。另外,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出于侮辱他人人格、打击报复等目的,恶意损坏、丑化他人肖像的行为,或者出于不正当动机偷拍、翻印、悬挂他人肖像的行为,也属侵犯肖像权,公民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清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另外在司法实践中,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如果有贬损、歪曲,和影响原照片的主要内容的情况,虽然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但根据当前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民 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优品课件,意犹未尽,知识共享,共创未来!!!

人教版部编九年级政治重要知识点总结

人教版部编九年级政治重要知识点总结 人教版九年级政治重要知识点总结 第一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1、人格权的内容 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2、人身自由 (1)含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3)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表现形式: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3、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 (1)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3)侵害他人生命与健康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4、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第二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5、人格尊严权的含义、体现 (1)含义:人格尊严权是指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2)体现:人格尊严权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6、名誉权 (1)名誉权的含义: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2)侵害名誉权的两种行为表现:侮辱他人与诽谤他人。

①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②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 7、肖像权的含义及主要内容 (1)肖像权的含义:肖像权是指公民对自己肖像享有的拥有、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 (2)主要内容: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拥有权、制作权、使用 权和获酬权、维护形象完整权等。 (3)侵害肖像权的行为表现 ①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②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③但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本人的需要而必须使用公民肖像,虽然未经本人同意,但只要使用肖像的行为不存在不正当性或危害性,则不构成侵权。 第三课隐私受保护 8、保护隐私权的重要性 (1)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维护了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 (2)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安定。 第四课拥有财产的权利 9、财产、财产所有权的含义 (1)财产是指物资以及可以换取物资的钱财。财产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 (2)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 10、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 (1)范围: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初二政治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知识点归纳

初二政治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知识点归纳 初二政治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知识点归纳 如果你努力学习八年级政治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的知识点,那么你会在考场上的政治科目取得好成绩。以下是店铺给你推荐的初二政治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知识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知识点:人格尊严不可辱 1、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强调法律的平等性)由此得出:人格尊严权是指,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2、人格尊严表现为自尊和他尊。 3、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4、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尊重是我们每个人的心理渴望、法定权利,而且是他人应该履行的道德义务、法律义务。强调要尊重他人的尊严。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知识点: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1、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2、评价人的名誉的词有:诚实或奸诈、善良或邪恶、正派或卑鄙、精干或笨拙、真诚或虚伪等。 3、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更多的尊重,还可获得经济利益。 4、明确法律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侵害公民名誉的行为既不道德,也不合法,且要承担的责任。 5、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6、名誉权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和名誉维护权。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知识点:维护姓名权 1、姓名作为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2、姓名可以让人联想起与此人有关的情况,了解其人 3、明确姓名权的具体权益 ①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②既不要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也不要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名字,否则就是侵权。 ③举张楠冒用王芳姓名发玩笑电报的事例,进一步指出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A、盗用姓名权的含义 B、冒用姓名权的含义 ④明确侵害公民姓名权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知识点:我有肖像权 1、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2、肖像再现的形式 3、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4、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5、几种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归纳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归纳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归纳 八年级下册的政治内容比较多,想掌握好这些内容,学生们就要花时间复习和巩固学过的每个知识点。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归纳,希望对大家有用!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归纳篇1 一、知识助我成长 1.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 (1)教育的含义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2)教育的作用 ①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是人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②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只有通过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智力,才能增长才干,享受现代文明,才能取得成功。 总之,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2.我们享有受教育权利 (1)受教育权的含义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义务教育的含义、特征 ①所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②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具有公益性,既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是与免费性联系在

一起的。具有统一性,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 二、珍惜学习机会 1.维护受教育权利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2.履行受教育义务 (1)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我们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2)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归纳篇2 维护人身权利 1、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是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 2、什么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人身自由) 3、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由哪两部分组成? 生命权和健康权 4、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是什么? 生命权 5、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 (1)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2)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3)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6、怎样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增强防范和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如:打“110”电话报警;向公安人员求救;通知家人、朋友向社会求救。) (2)不去侵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八年级下册期中考试政治知识点归纳(2)

八年级下册期中考试政治知识点归纳(2) 八年级下册期中考试政治知识点归纳: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一)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一.人格尊严不可辱 1.问:人格尊严权的含义: 答: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管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 2.问:人格尊严权的具体体现: 答:人格尊严权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问:侮辱人格承担法律责任: 答: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二.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4.问:名誉的含义: 答: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观: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 5.问:好名誉对个人的作用: 答: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利益。 6.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 7.问:什么是名誉权及主要表现: 答: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名誉权的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法律责任:名誉利益支配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的良好声誉获得

更多的利益; 名誉维护权: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8.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侮辱行为: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 诽谤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 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危害: 答:性质: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危害: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一.我有肖像权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再现。 9.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 10.问:肖像权的主要内容: 答: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观: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11.问: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有哪些? 答:①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②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12.问:维护自己的肖像权: 答: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二.维护姓名权

2019年中考政治必考知识点01人格尊严不可辱

人格尊严不可辱 聚焦考点☆温习理解 一、教材重点回顾: 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及表现: 含义:公民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 表现: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2、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 含义:指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表现: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3、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①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 ②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③新闻报道失实。④诬告。 4、肖像的含义及表现方式: 含义: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表现方式:肖像可以是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 5、肖像权的内容: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6、侵害肖像权行为: ①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等)。 ②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③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7、姓名权的含义及内容: 含义: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内容: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8、人的姓名包括的内容,姓名的地位 内容――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 地位——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9、侵害姓名权的行为 ①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 ②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名字。 ③盗用、冒用他人姓名。 二、中考考点梳理 1、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内容? 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2、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①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 ②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 ③新闻报道失实。 ④诬告。 3、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4、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 ①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必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②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③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5、怎样维护名誉人格尊严权? 可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名师点睛☆典例分类 类型一、维护名誉权 【例1】公然辱骂他人,捏造事实在背后中伤他人,诋毁他人,是侵犯他人_____的行为( ) A.肖像权 B.姓名权 C.名誉权 D.荣誉权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汇总

八年级(下)思想品德一~十课复习提纲 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1、我国的国家性质:答: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2、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P5页第二段) 答: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3、人民和公民的区别 答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容。 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国公民: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 中国人民: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所以,属于中国的公民但不属于中国的人民的有:①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③分裂国家的人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4、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P7页)答: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5、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P9页第一段)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6、如何正确行使公利?(P10—11)答: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围行使权利。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7、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页) 答: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5页) 答: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③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人教版八年级下政治知识点整理汇总

人教版八年级下政治知识点整理汇总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课本中的知识点还是蛮多的,整理汇总起来可以方便我们的学习。下面是店铺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人教版八年级下政治知识点汇总,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人教版八年级下政治知识点: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 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1.公民和人民的区别和关系? 答:(1)二者性质不同。人民是政治概念,是与“敌人”相对而言的,是划分敌我的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两者范围不同。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公民则是指具有中国国籍的所有社会成员。公民的范围要比人民的范围广,公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3)在押犯人是公民但不是人民。他享有一些基本的人身权利,如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但不一定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的义务。 2.公民应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答:(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4)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3.制造或传播谣言,是言论自由么? 答:(1)这种行为不属于公民行使言论自由,而是违法行为。 (2)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言论自由受到法律两方面的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4.2003年11月15日,中国女排时隔17年后重新登上世界杯冠军的宝座,人们欣喜若狂,一些球迷打算当即上街游行,以示庆祝。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 只有知识才是力量,只有知识能使我们诚实地爱人,尊重人的劳动,由衷地赞赏无间断的伟大劳动的美好成果;只有知识才能使我们成为具有坚强精神的、诚实的、有理性的人,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1 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1.公民和人民的区别和关系? 答:(1)二者性质不同。人民是政治概念,是与“敌人”相对而言的,是划分敌我的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两者范围不同。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公民则是指具有中国国籍的所有社会成员。公民的范围要比人民的范围广,公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3)在押犯人是公民但不是人民。他享有一些基本的人身权利,如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但不一定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的义务。 2.公民应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答:(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4)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3.制造或传播谣言,是言论自由么? 答:(1)这种行为不属于公民行使言论自由,而是违法行为。 (2)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言论自由受到法律两方面的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4.2003年11月15日,中国女排时隔17年后重新登上世界杯冠

八年级政治知识点

八年级政治知识点 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1.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注意,不属于中国人民的中国公民有: ①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③分裂国家的人 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公民权利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 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由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4.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的光荣义务。

5.法律保障公民的权利 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我国通过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6.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什么?---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8.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9.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1)公民在享受权利的时候要尊重他人的权利。(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3)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4)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10.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

部编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总结

部编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总结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人们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这是政治课的内在要求,也是政治命题的一个重要原则。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部编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部编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 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问:我国的国家性质: 答: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问:我国现阶段人民的构成: 答: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3.观:(1)与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进行斗争,以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不被动摇,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2)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利。作为国家的公民(被),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利益)。 4.问:公民权利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 答: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

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问:人民和公民的区别: 答:人民: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宪法: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关系: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 [公民=人民被剥削政治权利的人敌对分子] 相关链接:国籍指的是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公民资格。公民的国际一般由一国的国籍法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确认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律依据。 6.问:我国法律是如何保障国民权利的? 答: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维权的利剑。 问:我国权利保障体制: 答: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

维护人格尊严教学反思5则范文

维护人格尊严教学反思5则范文 第一篇:维护人格尊严教学反思 教学反思简单是说就是总结教学经验教训,提高教学质量。下面是关于维护人格尊严教学反思的内容,欢迎阅读!维护人格尊严教学反思 上周一我进行了政治组组内教研课,我讲的是复习课,八年级下册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本节课的重点是让学生掌握人格尊严权的内容,以及如何维权。本节的难点是名誉权与姓名权的区别和侵害名誉权的表现。我的教学环节是让学生对照动车组找到基本知识点,然后解释知识点,并对考点及易错点进行强调,最后进行材料题训练。可能是内容多,学生看书的时间短,学生的回答不太让人满意,特别是在做材料分析题时,法律依据找的不准,影响答题效果,我对易错的名誉权和姓名权再次讲解,引起学生的注意。 同时也告诉学生答题的方法和技巧,整堂课的效果还可以,唯一的不足就是学生的积极性不高,在今后的教学中我将改进,争取把教学成绩搞上去,在中考中考出好成绩。 维护人格尊严教学反思 本课的教学不仅要满足于学生对法律条款的理解与掌握,更要对学生渗透“自尊与他尊”的教育,要注重引导学生提高思想认识。课文内容和学生生活联系紧密,在课堂教学中举了一些真实的事情和案例,和学生共同分析与讨论,以提高认识、明确观点。并引导学生认识自身在尊重他人方面的不妥行为,分析这些行为的不妥之处,共同探讨改进之法。同时加大教学时空的开放性,课前组织学生多进行资料的收集工作,课后多进行实践性、拓展性活动,在活动中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教学中应注意学生所面临的问题并加以指导。 ① 针对部分学生不能认识和分辨侵犯自己人格尊严权的行为,不能维护自身的人格尊严权的现实。现实生活中侵犯学生人格尊严权的行为时有发生,但由于学生对人格尊严权认识不足,因此不能意识或分辨出一些行为已侵犯了自己的人格尊严权,依法维护自己的人格尊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 政治是以经济为基础的上层建筑,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以国家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总和。小编整理了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相关知识,快来学习学习吧! 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1、我国的国家性质:答: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2、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P5页第二段) 答: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3、人民和公民的区别 答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国公民: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 中国人民: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所以,属于中国的公民但不属于中国的人民的有:①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③分裂国家的人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4、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P7页)答: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5、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P9页第一段)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6、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P10—11)答: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7、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页) 答: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5页) 答: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③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2、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P16页第1段) 答: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具体内容在课本上划记 3、法定义务、道德义务的含义 法定义务: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P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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