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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门票管理暂行办法

风景名胜区门票管理暂行办法
风景名胜区门票管理暂行办法

风景名胜区门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景区门票经营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景区门票优惠办法,鼓励涉旅单位组织游客来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游览,根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柱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天柱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管会)负责景区门票的监督管理工作,授权天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与管理。

第二章门票票务管理

第三条天柱山风景名胜区、天柱山国家森林公园使用的门票经天管会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后,由天管会财务科、天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与县税务部门商定定点印制,严禁其它部门或个人私印、伪造。

第四条天管会负责天柱山风景区门票的设计、印制、保管、进出库、核对等有关工作。天管会财务科设票务专职(或兼职)保管员,负责门票的保存、领用、回收登记、核算等工作。公司财务部定期到天管会财务科领取门票。门票所到公司财务部领用。

第五条由于门票调价、霉变、重新设计等原因,造成库存门票报废,票务保管员应及时清理造册,报天管会审批后,由天管会财务科、公司总办、计划财务部负责监督销毁。

第六条天管会财务科每月月底编制门票进出库明细表,公司计划财务部编制门票使用情况明细表报天管会领导和公司负责人。

第三章门票结算管理

第七条凡进入景区的非团体游客一律现金购票,一人一票,凭票入山;团体游客签单后,必须一人一票,凭票入山。对二次进入景区游览的散客,由门票所负责监督实施。

第四章团体门票折扣优惠管理

第八条为进一步开拓天柱山旅游市场,对有关涉旅服务行业实行门票优惠和奖励相合的制度。优惠和奖励实施办法由公司制订并报天管会同意后实施。

第五章接待优惠门票管理

第九条上级党正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其他风景区等正常行政接待及新闻界来人要求减免门票,县级班子、有关部门要求减免门票的,须书面申请,原则上由常务副主任一支笔审批,或由常务副主任委托其他分管领导审批,由天管会办公室按规定办理门票减免手续。经营性接待需要优惠门票的,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办理门票优惠手续。

第十条新闻媒体记者、天柱山旅游协会理事、离休人员及持有国家旅游主管部门颁发的旅游行政执法

证、旅行社经理资格、导游证、县内地陪证等有效证件的人员,在门票所检票口办理有关手续,可免票进入景区游览。

第十一条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残疾人进入景区游览,按有关规定的优惠比例执行。儿童进入景区浏览必须要有监护人同行,1.2米以下儿童免票,1.2米以上儿童购优惠票进入景区。1.2米以下儿童未能有监护人同行的,拒绝其进入景区。70岁以上或持有老年证的老年人凭其持有的身份证、老年证,可免票进入景区。

第十二条县内常年为天柱山旅游做出贡献的社会宣传人员及创作人员,由本个提出申请,经天管会研究后,由公司发放常年免登山证。

第十三条经县文化局、公司综管部批准在景区从事摄像的经营服务人员,经县旅游局、公司综管部批准同意在景区从事抬滑竿的经营服务人员,经县工商局、公司综管部批准同意在景区从事旅游商品经营、茶水点供应的经营服务人员,凭文化局、旅游局、工商局各自发放的相关经营许可证和公司发放的入山证,可免票进入景区。

第十四条驻山单位工作人员,驻山周边乡、镇在景区从事旅游服务的宾馆、饭店经营服务人员,须经驻山单位、景区宾馆(饭店)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综管部审核后,到公司办理免票入山证(一人一证)后,可免票进入景区。凡未带入山证或入山证与其本人身分不相符的驻山单位、景区宾馆(饭店)经营服务人员,必须购买门票进入景区。

第十五条县内相关执法部门进入景区开展执法、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凭其本人持有的执法证,可免票进入景区;周边乡、镇进入景区协助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须经所在乡、镇政府向天管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发放免票入山证。

第六章门票售检工作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应设立售票口和检票口,实行售、检票分开管理。门票售检票具体工作事务由公司制定实施办法。

第七章门票稽查管理

第十七条为加强门票稽核和监督工作,天管会将成立门票稽查小姐,人员从相关职能科、室、局抽调。

第十八条稽查主要指对门票经营管理机构的售、检票人员、享受团体门票折扣优惠的单位、行政接待减免和优惠门票、游客偷、逃门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以及对门票票务管理、团队门票折扣优惠单位从签单到结算、年终票务决算、售、检票人员徇私违规、营私舞弊等方面的监督稽查。

第十九条对景区门票稽查采取不定期、不定点、不定时以及暗查、明查、抽查等方式进行。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条对门票经营管理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本办法、服务热情文明、有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并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社会各界人士监督门票的经营管理予以积极支持,对举报门票售、检票人员有徇私违规、

营私舞弊行为的,对举报人予以保密,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提供游客故意偷、逃票进入景区线索的个人,经天管会、公司有关部门管理人员的查实,给予提供线索的个人所查补票额30%的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未经门票口上山的游客属故意偷、逃票进入景区的,以及周边乡、镇的当地村民或景区经营服务人员带领游客偷、逃票进入景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除补购门票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天管会、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违规等让无票、证人员进入景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其停职直至开除公职的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时起执行。原来制定的有关门票经营、管理、团体折扣优惠、接待减免优惠等有关规定,同时废止。如与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新的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执行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暂行办法由天管会负责解释。

天柱山风景名胜区门票管理暂行办法

景区条码电子门票管理系统技术方案

第一章系统概述与意义 1.1. 系统发展概况 电子门票管理系统己不再是单一简单的入门售票管理系统,而是一个集智能卡工程、信息安全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及机械工程的智能化管理系统。它涉及到条码卡门票制作(景点CI及广告收入),发票售票系统、通道验票系统、景点客流监控系统、景点资源开发决策系统及财务系统等。它通过Windows、Windows NT或Unix等软件管理系统平台向用户提供一个集中控制,集中管理且操作简便的集成管理系统,从技术角度来讲己完全可以适应任何用户情况的需求。 1.2. 系统应用意义 景区票务管理的人工模式,售票,验票,统计都是人工操作,这远远不适应现代化管理要求,存在着一些不易解决的问题: (1)容易制印假门票。 (2)无法进行复查,校对。 (3)出错率高。 (4)统计、分析、不准确、不及时。 (5)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6)容易出现坐支门票款或者以票款抵欠款等门票流失现象。 (7)不易减轻客人在核心景区造成的环保压力。 为进一步丰富旅游服务手段,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服务档次,我们建议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管理手段和通道控制技术,通过在各进口安装门禁管理系统、在各景点售票处安装配套设施、建立结算汇总中心等,实现计算机实时售票、验票、查询、汇总、统计、报表等各种门票控制和全方位的实时监控及管理功能。 此举的实施,是投资收益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1、是塑造景点新形象的切实举措,硬件建设上顺应了以国际现代化的潮流,软件环境上融入了国际大都市的品味。用电子门票代替传统的纸印门票,便于收藏,游客倍加珍惜,极具收藏价值。自然能有效地防止乱丢票据对公共卫生的破坏。 2、认票不认人,是严格管理和堵塞漏洞的手段,从而减少因门票的各种流失而造成的损失。钱款收入纳入计算机管理,日有报表,月有汇总;设备验票与人工撕票形成鲜明对比,对内对外都给人以管理现代化的感觉。因此,计算机的系统投资,不仅是管理费用,更主要的是经营投入,不亚于高倍回报的投资。 据应用单位的统计,门票收入一般都有15%--20%的损失,记年客流量在100万人,平均票价30元,堵塞漏洞的增收预期效益依每年10% 计,就是300万元的收入。 3、公司在售票管理、验票管理上,尤其在处理不同票类、不同情况的设置方面,已经积累比较丰富的经验,会保证系统长久地顺利运行。 4、计算机管理的优势,在于设计规则,不断的变化规则,营销工程中的外销票、赠票等任何新的票类设计方案,都可以随机应变,一个指令,全局统一,这是纸票的体制无法适应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7589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Tourist Attrac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制定景区安全责任制,明确规定领导、部门、员工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 二、建立健全景区安全检查制度。进行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政策的情况、景区安全管理、安全条件、存在的隐患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对各单位、各级领导、部门、员工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培训、岗位安全技能方面进行检查; 2.对景区的环境、标志、安全设施方面进行检查; 3.对所属单位的安全机构、人员、职能、制度、经费投入等安全管理效能,进行全面系统检查,促使各单位完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除每日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外,每年应定期进行2—4次群众性大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5.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检查要有台帐记录。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 三、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景区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按《安全培训教育规定》的要求进行。特殊工种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旅游景区内有潜在危及游客安全的地域、通道要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在危险地段要安置防护设施以保证游客的安全。 五、景区内的缆车、高架索道、游乐等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并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安全运转。 六、要制订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制订相对应的援救措施。景区内应备有常用应急药品,以便能及时为游客提供帮助。 七、景区必须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景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管理

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法律法规

风景名胜区与历史文化名城 的法律保护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旅游业迅猛发展,旅游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是我国优秀民族文化的体现,而且还是我们生存环境的组成部分。因此,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就是保护环境。但是,在我国城市开发建设中,对历史文化名城造成了破坏,这同时也破坏了我们生存的环境。因此,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律制度的探究,对我国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风景名胜的法律对比分析其不足,最后提出自己的几点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措施。 关键词:风景名胜区与历史文化名城,法律保护,法律建议。 一、我国风景名胜区与历史文化名城的现状 我国是世界文明古国,历史悠久,山河壮丽。风景名胜与历史文化名城资源如山河、湖海、地貌、森林、动植物等自然景观以及历史遗址、园林、建筑等人文景观。 截止2005年,中国政府审定命名的风景名景胜区已有677个,其中归家重点风景名景胜区187个,省级风景名景胜区452个,市县级风景名景胜区48个,总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以上。在这些风景名景胜区中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中国重点风景名景胜区一打16处,其中包括泰山、黄山、峨眉山等文明世界的风景名景胜区。 有的风景名景胜区存在开山炸石、乱搭乱建、违章建设等现象;有的风景名景胜区所在地的地方政府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风景名景胜区管理权、建设权、经营开发权、收益权等权利一次性整体出让给企业管理和经营;有的风景名景胜区的珍惜资源在摄影拍摄过程中遭到严重破坏;有的风景名景胜区违规兴建公众高尔夫球场,既不符合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的风景名景胜区总体规划,又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历史文化名城旅游所造成的危害最大,游客随便倒扔垃圾,随便攀爬历史建筑,随便刀刻历史文化墙,给风景名胜区与历史文化名城带来了不可恢复的破坏,给工作人员带来了巨大麻烦。]1[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北京:故宫博物院、天坛公园、颐和园、八达岭长城。 天津:天津古文化街旅游区(津门故里)、天津盘山风景名胜区。 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保定市安新白洋淀景区、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 山西:大同市云冈石窟、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辽宁:沈阳市植物园、大连老虎滩海洋公园.老虎滩极地馆。 吉林:长春市伪满皇宫博物院、长白山景区。 黑龙江:哈尔滨市太阳岛公园。 上海:上海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上海野生动物园。 江苏:南京市钟山风景名胜区-中山陵园风景区、中央电视台无锡影视基地三国水浒景区、苏州市拙政园、苏州市周庄古镇景区。 浙江: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温州市雁荡山风景名胜区、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 安徽:黄山市黄山风景区、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 福建: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南平市武夷山风景名胜区。 江西: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吉安市井冈山风景旅游区。 山东:烟台市蓬莱阁旅游区、济宁市曲阜明故城(三孔)旅游区、泰安市泰山景区。 河南:登封市嵩山少林景区、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焦作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

湖南:衡阳市南岳衡山旅游区、张家界武陵源旅游区。 湖北:武汉市黄鹤楼公园、宜昌市三峡大坝旅游区。 广东:广州市长隆旅游度假区、深圳华侨城旅游度假区。 广西:桂林市漓江景区、桂林市乐满地度假世界。 海南:三亚市南山文化旅游区、三亚市南山大小洞天旅游区。 重庆:重庆大足石刻景区、重庆巫山小三峡-小小三峡。 四川: 成都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景区、乐山市峨眉山景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旅游景区。 贵州:安顺市黄果树大瀑布景区、安顺市龙宫景区。 云南:昆明市石林风景区、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 陕西:西安市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西安市华清池景区、延安市黄帝陵景区。 甘肃:嘉峪关市嘉峪关文物景区、平凉市崆峒山风景名胜区。 宁夏:石嘴山市沙湖旅游景区、中卫市沙坡头旅游景区。 新疆:新疆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吐鲁番市葡萄沟风景区、阿勒泰地区喀纳斯景区。

二级经销商管理办法汇总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本田二级经销网点协议书 甲方:新疆今宝汽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更进一步扩展东风本田品牌的销售渠道,增加市场份额,经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 甲方汽车产品:东风本田生产的系列产品: 1—2 实质性条款:有关甲方汽车产品的经销区域,销售价格政策,合同及合同的执行情况,以及巩固、扩大甲方汽车产品的销售市场,保护提高甲方及其汽车产品信誉条款。 第二条:宗旨 2—1 为了向用户持续提供高质量汽车产品及服务,甲方通过在各地区建立二级销售网点形成一个全疆性的,紧密牢固的产品销售服务网络,乙方自愿加入我公司产品的经销,为实现上述宗旨做贡献。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2—2 经销商应以“成为最佳”、作为其销售业务质量方针,为甲方汽车产品的用户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2—3 乙方有责任在甲方指定的经销区域内实施本合同,积极有效地推销甲方产品,树立、保护和提高甲方汽车产品在该经销区域的信誉和形象。 第三条:品牌专卖原则 3—1本合同确立乙方为甲方的经销网点关系,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在甲方和乙方的业务往来中,销车业务可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以签订具体的经销合同的方式进行。 3—2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在品种、数量、价格、付款方式、销售方式和交货期等方面,享受甲方对销售服务网络成员的优惠政策。 第四条:品牌专卖建立的条件及要求 4—1 乙方是合法注册的现存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汽车经营权,且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4—2 乙方应具有东风本田品牌产品专用周转资金。 4—3 乙方应具有汽车展示厅,投放甲方销售产品样车辆。 4—4 乙方应在展示厅门头及展示厅内设立东风本田品牌标识,在经营活动中正确使用品牌标识。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 一、严格执行法规标准要求 (一)遵守法律规定。各级各类旅游景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执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三)规范消防行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确保景区消防安全。 二、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落实主体责任。旅游景区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履行消防职责。旅游景区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景区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

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一)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十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例会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二)完善消防信息档案。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旅游景区应通过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户籍化档案,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确立或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 三、严格落实防火巡查检查 (一)坚持日常巡查。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当每2小时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夜间应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并不应少于2次,其他旅游景区每日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和部位,重点巡查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3。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5。焚香、祭祀场所可燃物品是否规范摆放并与火源保持安全距离,有无遗留火种现象;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本大题4小题.每题1.0分,共4.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我国法律规定,对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实行( )的方针。 A 多级保护、纵深开发、综合利用 B 分级保护、分类开发、综合利用 C 保护、开发、再生和利用 D 保护、开发和利用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第2题 负责评定4A级和3A级旅游区(点)的是( )。 A 省旅游局 B 自治区旅游局 C 直辖市旅游局 D 国家旅游局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第3题 文物是我国的宝贵财物,一般文物出口或者个人携带私人收藏文物出境,都必须事先向( )申报。 A 海关 B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 文物局 D 公安部门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第4题 对已经评定质量等级的旅游区(点),采取全面复核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定期明查与不定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全面复核至少( )进行一次。 A 每半年 B 每年 C 每两年 D 每三年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二、多选题(本大题6小题.每题2.0分,共12.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旅游区(点)按质量等级不同划分后分为( )级旅游区(点)。 A 5A B 4A C 3A D 2A E A 【正确答案】:B,C,D,E 【本题分数】:2.0分 第2题 对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单位的要求有( )。 A 责任制度 B 预防制度 C 申报登记制度

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办法

萍乡市规划局关于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 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风景名胜区按其景物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环境质量、规模大小、游览条件等。划分为三级:(一)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由市、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提出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报市、县人民政府审定公布,并报省建设厅备案; (二)省级风景名胜区,由市、县人民政府提出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报省、市人民政府审定公布,并报国家建设部备案; (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省人民政府提出风景名胜资源调查报告,报国务院审定公布。 第二条萍乡市规划局主管全市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工科工作,各县(区)规划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风景名胜区工作。

第三条风景名胜区依法设立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规划和建设。设在风景名胜区内的所有单位,除各自业务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外,都必须服从管理机构对风景名胜区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四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其相关规划相衔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由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五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在所属的市、县、(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在风景名胜区批准后两年内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制定景区范围和外围保护地带,景区范围内应当明确核心景区。 第六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报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公布,经批准的风景名胜总体规划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七条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由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详细规划应当报同级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风景名胜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论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第二章规划与保护

财产保险公司渠道管理和考核办法2016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渠道管理和考核办法(2016版) 为贯彻落实总裁室提出的“一、二、三、八”战略工程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渠道建设,提升渠道产能,明确渠道界限,严格渠道考核,结合2015年渠道建设实施情况,特制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渠道管理考核办法(2016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按照业务来源设定了经代渠道、车商渠道、银保渠道、综拓渠道、重客渠道等5个中介类渠道和直销渠道、电网销渠道、新兴渠道等3个非中介类渠道。分公司应严格按照渠道界限进行业务归类,将业务回归真实来源,杜绝发生保费在渠道“窜门”现象。 第一章渠道界限、定位、发展策略和目标客户 第一节渠道界限 明确渠道业务界限,有利于清分业务来源;有利于对渠道业务品质进行甄别,从而选择优质渠道加强合作;有利于积累各渠道的真实数据,为今后业务分析、续保和政策配置提供数据支持。 第一条经代渠道业务界限:通过中小型经纪公司、专业代理公司、车友俱乐部、检测线、车管所、二手车交易中心、修理厂及其他兼业代理机构(除银邮、车商渠道以外)以及个人代理人业务。 第二条车商渠道业务界限:是指包括汽车制造商、4S店、特定品牌销售商等为中间商的销售渠道。合作对象包括汽车制造商、4S店、特定品牌销售商、汽贸公司。

第三条银保渠道业务界限:通过银行、邮政储蓄、证券公司、担保公司、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代理销售的团单和个单业务。 第四条综拓渠道业务界限:通过与寿险公司合作,利用其销售队伍向个人客户、中小企业客户代理销售的车险和非车险业务。 第五条重客渠道业务界限:参照《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客户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电网销渠道的业务界限:以电话呼出、呼入为主要方式销售的保险业务;通过客户线上自助或业务员协助方式销售的保险业务。 第七条直销渠道的业务界限:以直销方式向个人、企事业等单位销售的个单或团单业务。中介类渠道自身保险业务不能通过中介渠道出单的,归入直销渠道。 第八条新兴渠道的业务界限:通过(现有销售渠道未介入的)其他行业或单位销售的业务以及公司创新领域的专属产品、创新业务及创新渠道等销售的业务。 第二节渠道业务定位 第九条经代渠道定位:依托专业销售团队拓展专业代理公司和经纪公司(重客渠道界限内的经纪公司除外)和专属兼业代理业务。通过渠道的专属化管理和标准化管理,以适度的利润为公司扩大业务规模、积累客户,是公司业务规模和客户积累的重要贡献者。 第十条车商渠道定位:依托专业销售团队拓展管理规范、品质和效益良好的汽车经销商以及特定品牌汽车4S店,同时兼顾车商自有

旅游景区电子票务系统案例

旅游景区电子票务系统 1概述 电子票务系统采用先进的电子条码制作识别技术,并与计算机门票信息管理相结合,以实现票务的现代化管理。 传统门票多以纸质、塑料等形式存在,查验过程必须由工作人员来完成,这就造成了传统门票在应用过程中人为操作或干预过程过多,导致检票工作效率较低,难以辨别真伪,错误率高,严重阻碍了使用部门的票务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随着信息化技术深度应用于社会的各行各业,门票的电子化管理无疑成为替代传统门票管理方式的必然选择。将其应用于景区、会展中心、影剧院、体育场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成为管理机构强化票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 随之产生的电子票务系统具有管理一体化、信息实时性、防伪可靠性、核算严密性的特点,从而进一步实现全面、安全、高效、规范、自动化的票务管理。 2需求分析 行业现状 近年来,我国票务行业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而发展,票证系统在体育赛事、文化活动、展览、旅游、公路铁路收费等越来越多的领域得到应用。 当前我国的票证系统,处于纸质传统票务系统与电子门票管理系统并行的阶段,其中,传统票证管理方式仍占据较大比例。 传统票务系统多采用纸质门票,在使用和管理上存在很多问题,而且一直很难解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传统的票务管理都是以手工作业为主,进行剪票、验票等操作效率非常低,后续的统计工作繁琐而复杂,数据的真实性有限,客户的管理和跟踪无法很好的实施,导致在某些特定的高峰时段,售、检票人员的劳动强度剧增,工作效率下降,而管理人员也无法由准确的统计数据来科学合理地安排售、检票人员的工作,从而严重影响了管理、服务质量。

2)假票的问题日益凸显。目前,市场上现有的各种票务防伪技术普遍存在着技术门槛不高,纸质门票容易伪造,单凭人工查验,无法有效杜绝假票。 对于目前已部分引入了电子票务系统这种新型的管理方式的一些公共场所,其效果仅仅是结束了传统人工检票及统计客流量的历史,电子票务的优越性并未得到充分体现,还存在着以下诸多问题: 1)数据采集、处理不及时,最终造成系统无法实时准确查询和统计门票,从而制约审核及科学化决策管理。 2)票务的实名制落实不到位,无法进行安全监控等。 用户需求 基于上述对行业现状和电子票务系统状况的分析,现阶段电子票务系统需要迫切解决以下问题: 1)建立完整的电子门票查验系统,实现计算机验票、查询、报表等的票务工作全方位管理; 2)建立数据收集和信息查询的票务信息系统,实现统一汇总,提高准确性和工作效率; 3)实时监控各个验票终端的设备状态、工作模式、总流量信息。其中,总流量信息可以按照区域、时间段、通道等进行查询和统计; 4)建立票务实名制系统,杜绝假票通过检验的现象。 3解决方案 系统架构 本方案采用C/S结构,通过数据处理中心,连接查验系统和实施维护系统。在电子票务系统中,数据处理中心作为系统核心,收集来自查验系统的各种票务数据,并对其进行汇总分析,生成各种类型的统计报表;实施维护系统接收票务系统的维护信息,完成维护工作,并提交相关维护信息给数据处理中心,中心可反馈信息至实施维护系统。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景区、游客的安全,从根本上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增强景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为旅游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制度如下: 1旅游安全工作任务 1.1确保景区游览秩序正常,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和景区的安全。 1.2本规定适用于景区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2旅游安全工作人员职责 2.1景区管理部门负责景区的游览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接待、保卫工作。 2.2景区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及用电安全,负责消 防报警设施维护保 2.3各部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3旅游安全工作日常程序 3.1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1景区管理部门实行昼夜定岗巡查制度,负责景区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2景区管理部门的保安人员负责本景区关闭后及晚间维护景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3景区的保安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执勤记录。 3.1.4景区门卫负责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3.1.5景区保卫人员按照值班查岗规定值班和检查景区内的秩序。 3.1.6景区各部门均应在开园期间协助做好景区游览秩序维护及安全工 3.1.7景区如发生突发事故,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3.1.8景区保卫部门接到上级保卫部门或景区领导下发的接待计划通知后,按规定制定相应的保卫方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3.2消防安全 3.2.1消防工作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消防责任制,按照景区划片包保,签订《消防火安全责任书》,层层负责,形成整体的、全方位的防火网络。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旅游资源概述 一、旅游资源概述 1.旅游资源的概念 根据2003年颁布的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都称为旅游资源。旅游资源是构成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是发展旅游业的物质条件,没有旅游资源的存在,人们的旅游活动是不可能实现的。 2.旅游资源的特征 从上述旅游资源的概念可概括出其具有如下特征: (1)旅游资源是客观存在的。旅游资源是客观存在的旅游活动的客体,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非物质的;可以是已被开发利用的,也可以是尚未被开发利用的。 (2)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旅游资源具有美学特征,能满足旅游者求新、求异、求知、求美等精神需求,吸引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是旅游资源的核心特征。 (3)旅游资源能被旅游业所利用,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旅游资源的概念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在不断发展,旅游资源的范畴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扩大。 3.旅游资源的分类 在《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中,依据旅游资源现存状况、形态和特征进行划分,旅游资源被划分成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遗址遗迹、建筑与设施、旅游商品和人文活动8个主类、31个亚类、155个基本类型。从属性上来看,这8个主类旅游资源仍然是从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的角度进行划分的,前4个主类和后4个主类都分属人们已熟知的自然旅游资

源与人文旅游资源。 二、旅游资源法概述 1.旅游资源法的概念 旅游资源法是指调整在对旅游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合理开发与保护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旅游资源保护法的渊源 我国并没有专门的旅游资源保护法,与旅游资源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散见于各环境与资源单行要素保护的法律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其相关法律法规有:《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我国还参加了一些有关旅游资源保护的国际公约,如《可持续旅游发展宪章》、《关于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 第二节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一、风景名胜区管理法律制度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1.风景名胜区的管理部门和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乡与住房建设部)负责全国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保险公司车商部渠试行管理办法

人保财险公司车商渠道管理办法(试行)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渠道化销售、专业化管理已经成了公司经营的主导发展方向。为了进一步加快车商渠道建设和业务发展,全面提升车商渠道的运营效率和销售能力,实现公司车商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公司车商渠道建设和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试行): 一、专管专营组织管理 (一)市分公司车商业务部为市辖区车商业务的管理和经营部门,负责全市车商渠道业务的组织管理,负责市区车商渠道的经营销售工作,负责对县区支公司车商业务的授权和督导工作。对市区车商渠道业务必须由车商部实行“专管专营”,市区以外车商渠道业务由车商部统一授权所在县区支公司专营。授权经营的县区支公司必须在车商业务部制订的业务政策内开展经营销售活动,业务归属当地支公司。 (二)车商业务部除了日常经营和管理协调工作外,要积极指导各县区支公司车商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和攻关展业。各县区支公司必须指定专人(专职内勤人员)积极配合车商业务部,负责车商业务的发展、攻关展业和日常统计等工作。 (三)“专管专营”业务的移交由市分公司统一领导与布置。原承保经营的单位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将有关客户信息和

承保资料移交给被授权经营单位。移交工作要求认真细致、资料完整、信息准确。经办交接业务的双方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该负全责。对于不负责任或者严重影响移交工作的,市分公司将严肃处理。 (四)非授权单位恶意争抢授权单位专营业务的,或者违反公司“专管专营”业务管理规定、损害公司整体利益的,非授权单位应立即停止争抢其他单位的授权车商代理业务,已争抢业务由市分公司划回授权单位,性质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分公司车商部要设置4S店业务管理岗,具体负责本地区内4S店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4S店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和监控,定期做好信息收集、反馈以及业务分析工作。 (六)对4S店实行统一代码管理,每个4S店设定唯一的代码(即送修码),授权经营单位应准确、完整地录入4S店的专用代码,否则划分业务代理归属时不予确认为该4S店的代理业务。 二、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一)由副经理分管车商业务,负责全市车商业务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二)由车商业务部经理负责各县区支公司和市区车商业务部的具体管理和考核; (三)由车商业务部负责制定相关日常管理制度和有关竞赛方案,明确车商业务的职能和发展方向; (四)车商业务部要时刻关注并配合省公司车商部的有关政

景区电子票务系统使用说明

景区电子票务系统使用说明 景区电子票务系统使用说明 (1) 一、售票管理 (3) (一)散客售票 (3) (二)导游卡办理 (3) (三)会员卡办理 (4) (四)条码票登记 (4) (五)会员补卡 (4) (六)会员续期 (5) (七)会员查询 (5) (八)员工卡办理 (6) (九)旅行社卡办理 (6) 二、退票管理 (7) (一)退票 (7) 三、基本信息 (8) (一)设备信息 (8) (二)提示信息(供开发人员使用) (8) (三)显示屏信息(供开发人员使用) (9) (四)票种设置 (9) 四、记录管理 (10) (一)散客票信息 (10) (二)导游卡信息 (10) (三)会员资料 (11) (四)补卡记录 (11) (五)续期记录 (12) (六)退票记录 (12) (七)已过期卡 (13) (八)延期票信息 (13) (九)员工卡 (14) (十)旅行社卡信息 (14) (十一)旅行社管理 (15) (十二)旅行社定价 (15) 五、统计报表 (16) (一)售票统计表 (16) (二)日售票统计表 (17) (三)月售票统计表 (17) (四)年售票统计表 (17) (五)售票员交班表 (18) (六)流量统计表 (18) (七)流量详细记录 (19) (八)佣金结算记录 (19)

六、系统管理 (20) (一)用户管理 (20) (二)模块分类(供开发人员使用) (21) (三)模块管理(供开发人员使用) (21) (四)菜单管理 (22) (五)角色权限 (23) (六)登录日志 (24) (七)数据库备份 (25) (八)自动重启 (25)

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运营,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各景区、各部门在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的协调联运,量大限度降低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预案。 2范围 适用于景区日常安全管理运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的处理。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督促检查景区、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 3.2公司各部门负责日常安全运营的落实与实施。 4工作程序 4.1指挥机构设置和职责 4.1.1公司成立日常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质检总、行政部、工程部经理及各景区主任级成,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景区主任、副主任组成,景区成立抢险救援组,警戒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等安全小组。 4.1.2职责 4.1.2.1认真执行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贯彻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1.2.2统一指挥,分组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责。 4.1.2.3公司总经理负责督促检查景区、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 4.1.2.4分管景区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现场指挥救援抢险。 4.1.2.5质检部负责设施设备日常安全运营的检查与监控。 4.1.2.6行政部负责日常采购,确保安全作业及应急器材和物资到位。 4.1.2.7工程部负责景区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及更换,确保游客游览安全。 4.1.2.8景区主任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定,监督检查各班组安全作业实施情况。 4.1.2.9景区副主任负责所辖职能部门的日常安全运营监督检查工作。 4.1.2.10各安全小组负责日常安全作业的具体实施。抢险救援组由维修组、绿化组组成,负责设施设备类检查维护,抢修维修施工作业;警戒保卫组负责景区游览秩序及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通讯联络组由监控组、行政助理、后勤担任,负责对景区内日常运营情况的监控,并及时联络各部门协同作业,确保运营安全;医疗救护组由医疗救护专业担任,负责游客轻度伤病的处理及重大伤病游客的应急处理;疏散引导组由咨询、验票组、检票组担任,负责突发事件中

旅游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01 旅游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旅游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总则 1.1确保景区游览秩序正常,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和景区的安全。 1.2本规定适用于景区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2职责 2.1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景区的游览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保卫工作。 2.2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及用电安全,负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 2.3各部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3工作程序 3.1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1场务管理部门实行昼夜定岗巡查制度,负责景区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2场务管理部门的保安人员负责本景区闭园后及晚间维护景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3景区的保安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执勤记

旅游法规第九章 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守则

第九章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刘启云29页22645字)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的发展基础,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业发展状况主要取决于当地旅游资源的数量、特色和价值以及对旅游资源科学地开发、利用和保护。为了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正确处理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关系。目前,世界各国在大力发展旅游业,充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的同时,也非常重视旅游资源的保护问题,并把其视为旅游业能否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并从1985年开始分批公布了世界遗产目录,强调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对整个人类的重要性。世界旅游组织于1980年发表的《马尼拉宣言》指出,各国的旅游资源,由自然财富和物质财富所构成,对这些资源必须加以有控制地利用,否则将有遭受破坏和毁坏的危险,满足旅游需求不应损害旅游地区人民的社会和经济利益,以及环境和重要的自然资源。所有旅游资源都是人类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各国和整个国际社会都必须采取必要的步骤加以保护。我国政府十分重视旅游资源的保护工作,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改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94年9月2日国务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使旅游资源的保护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也有关于保护旅游资源的相关条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发布了相应的地方法规。在法律的保障下,我国旅游资源的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第一节旅游资源保护法律概述 一、旅游资源的概念与特点 (一)旅游资源的概念 旅游资源是旅游活动的客体,是满足旅游者旅游愿望的客观存在物。事实证明,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资源的特色、种类、分布状况以及开发和保护水平,直接影响着该国或地区旅游业发展的综合效益以及发展前景。由于旅游业还是一个新兴产业,与其他传统资源相比,旅游资源的内容和构成上都要复杂得多,因此,关于旅游资源概念的定义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2月24日颁布、2003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产险车商销售渠道基本管理办法

《产险销售渠道基本管理办法》之车行渠道 车行渠道基本管理办法 (2010年版) 2010年1月1日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车行渠道基本管理办法 (1) (2010年版) (1) 2010年1月1日 (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渠道设立 (4) 第三章组织管理 (4) 第一节组织设立 (4) 第二节部门职责 (5) 第四章人事管理 (5) 第一节岗位类型 (5) 第二节配置标准 (5) 第三节岗位职责 (6) 第四节任职要求 (7) 第五节岗位职级 (8) 第六节定级定薪 (9) 第七节新聘人员管理 (10) 第八节违规违纪处理 (10) 第五章薪酬管理 (11) 第一节渠道总监 (11) 第二节渠道总监助理 (12) 第三节渠道经理 (12) 第四节服务专员 (13) 第五节其他 (14) 第六章考核管理 (14) 第一节考核KPI (14) 第二节考核定级定薪 (15)

第三节淘汰 (16) 第七章出单管理 (16) 第八章附则 (16) 第九章附件 (16) 附件1:业务(分)部组建申请表 (17) 附件2:渠道总监任职申请表 (18) 附件3:机构车行渠道定级定薪表 (19) 附件4:总对总业务定级保费调整系数表 (20) 附件5:特殊定级、定薪申请表 (21) 附件6:机构车行渠道季度奖/超计划奖封顶系数 (22) 附件7:机构车行渠道责任月薪发放保底比例 (23) 附件8:车行渠道KPI指标定义、取数标准及计算方法 (24) 附件9:机构车行渠道KPI考核指标设置表 (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车行渠道业务秩序,完善车行管理规章制度,理顺组织架构,明确职能,建立车行渠道业务拓展和管理体系,实现车行渠道高效管理、稳步提升人均产能、强化渠道掌控力以及提升渠道服务质量,特制定《车行渠道基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基本法”)。 第二条车行渠道定义:通过经营汽车销售和维修,代理个车业务为主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及新车共保中心。合作对象包括: (一)1S、2S、3S、4S汽车经销店

旅游景区电子票务系统案例

旅游景区电子票务系统 1 概述 电子票务系统采用先进的电子条码制作识别技术,并与计算机门票信息管理相结合,以实现票务的现代化管理。 传统门票多以纸质、塑料等形式存在,查验过程必须由工作人员来完成,这就造成了传统门票在应用过程中人为操作或干预过程过多,导致检票工作效率较低,难以辨别真伪,错误率高,严重阻碍了使 用部门的票务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随着信息化技术深度应用于社会的各行各业,门票的电子化管理无疑成为替代传统门票管理方式 的必然选择。将其应用于景区、会展中心、影剧院、体育场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成为管理机构强化票 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 随之产生的电子票务系统具有管理一体化、信息实时性、防伪可靠性、核算严密性的特点,从而 进一步实现全面、安全、高效、规范、自动化的票务管理。 2 需求分析 2.1 行业现状 近年来,我国票务行业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而发展,票证系统在体育赛事、文化活动、展览、旅 游、公路铁路收费等越来越多的领域得到应用。 当前我国的票证系统,处于纸质传统票务系统与电子门票管理系统并行的阶段,其中,传统票证管理方式仍占据较大比例。 传统票务系统多采用纸质门票,在使用和管理上存在很多问题,而且一直很难解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 )传统的票务管理都是以手工作业为主,进行剪票、验票等操作效率非常低,后续的统计工作 繁琐而复杂,数据的真实性有限,客户的管理和跟踪无法很好的实施,导致在某些特定的高峰时段,售、 检票人员的劳动强度剧增,工作效率下降,而管理人员也无法由准确的统计数据来科学合理地安排售、检 票人员的工作,从而严重影响了管理、服务质量。 2 )假票的问题日益凸显。目前,市场上现有的各种票务防伪技术普遍存在着技术门槛不高,纸 质门票容易伪造,单凭人工查验,无法有效杜绝假票。 对于目前已部分引入了电子票务系统这种新型的管理方式的一些公共场所,其效果仅仅是结束了传统人工检票及统计客流量的历史,电子票务的优越性并未得到充分体现,还存在着以下诸多问题: 1 )数据采集、处理不及时,最终造成系统无法实时准确查询和统计门票,从而制约审核及科学 化决策管理。 2 )票务的实名制落实不到位,无法进行安全监控等。 2.2 用户需求 基于上述对行业现状和电子票务系统状况的分析,现阶段电子票务系统需要迫切解决以下问题: 1 )建立完整的电子门票查验系统,实现计算机验票、查询、报表等的票务工作全方位管理;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

第七章旅游景区安全管理 二、景区专项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一)游览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1、防火安全管理 景区游览场所应重视防火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公安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规定,与上级部门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景区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区域应建立消防设施,添置消防设备,并设专人巡视和养护,大风、天气干燥的季节应禁止当地居民在远离水源地的森林、草原烧荒、明火作确保不出现火灾险情,各项防火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在员工与区内住户中普及消防知识,可采取挂横幅、贴标语、开辟专栏、分发手册、专家培训等方式进行,可联合区内住户举行群众性的消防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制定消防灭火与疏散应急预案,对于区内属于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木结构古建筑等游览设施在未经当地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审核的情况下,不得开放,文物类的游览设施在日常维护、维缮、改建世4,应配置消防疏散通道、隔火通道、没、灭火器材、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线,避免烟火、香烛进入古建筑内,禁止在古建筑内使用高功率电器、电工设备和明火作业。 2、治安管理 景区管理部门要在上级政法、公安、城建部门的指导下,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城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游客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游览区的巡逻防控,组织安防、联防队伍、增加巡逻力量,更新巡逻装备,加大巡逻密度,将游览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每个辖区

以主要路段、村寨、码头为中心设岗布控,并安装报警设置,建立巡逻登记制;大型游览区可与公安派出所、区内社区联动设立警务室,对重点部位、治安事故高发地段实行不定时巡逻,延长巡逻时间、保障通信条件,必要时可使用卫星导航和电子监控;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员或游客下不法行为应跟踪调查,及时制止;制定有效的安保预案,构建“群防群治”的长效防控体系,切实维护景区良好的治安秩序。此外,定期在区内开展法制宣传,对当地居民、经营者进行法制教育,帮助其树立法治意识、守法观念;景区导游在进行讲解时,应提醒游客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3、自然灾害管理 针对自然灾害给景区带来的破坏和对游客生命构成的威胁,景区可以与气象、水利、防汛、国土、林业、农业、建设等部门密切合作,搞好景区监控和旅游警报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制定针对突发性灾害的应急措施;确定排洪防涝标准,搞好水土保持和小流域治理,建筑塘坝沟渠,刘永水利设施进行水量调节,预留泄洪通道、疏通淤塞河道;雨季来临前加固报若设施;保证旅游景区交通沿线的植被覆盖率;对易发生灾害的区域设置防护设施、加固原有设施或封闭,条件成熟时可以运用工程治理与生物治理相结合的模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4、环境安全管理 有计划和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区域进行专项监测;研究危害发生的特性和规律,邀请专家,有针对性地调查、追踪、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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