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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阿奎那主要思想和贡献

托马斯阿奎那主要思想和贡献
托马斯阿奎那主要思想和贡献

【主要思想和贡献】

13世纪欧洲封建社会进入繁荣时期,社会出现一些难以解答的经济问题。阿奎那根据宗教教义与亚里士多德的有关学说,提出处理经济关系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分配的公正与交换的公正。他把财富分成两种,即自然财富和人为财富。认为自然经济是一国幸福的基础,金银财富作为人为财富,不应成为国家和个人追求的目标。个人拥有的财富只要与其身份相称,就算实现了分配的公正。对于以获取金银为目的的经商行为,他认为是可耻的,但同时认为那些为了维持生计、赡济穷人和办公共福利的人,做点生意是可以的。对高利贷基本持反对态度。认为,偿还借款只是延期支付,时间属于上帝,债主无权取息;根据罗马法,货币属于所有权与使用权不可分的物品,出借货币取息不合法。【主要著作】

托马斯·阿奎那成功地将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融合在一起,建立起了庞大的经院哲学体系。一共著有18部巨著,其中包括集基督教思想之大成的《神学大全》和《哲学大全》、《论存在和本质》、《论正统信仰和真理、异教徒议论大全》等。

自西元476年西羅馬的末代皇帝被蠻族將領廢黜,歐洲大陸便為中世紀的黑幕籠罩了近千年之久。在數個世紀的蠻族混戰中古希臘-羅馬時代雄偉的城市、繁榮的商貿與燦爛的文明逐漸煙消雲散了。在現代人眼中,中世紀是保守的象徵,《聖經》鉗制了思想,教堂是人們生活的中心。中世紀是落後的象徵,西方的科技文化大大落後於東方。中世紀是愚昧的象徵,僧侶階層壟斷了文化,而從不熱心於文化的發展。

然而,中世紀也並非一無是處的。僅從法律角度上看,早期的蠻族法(撒利克法、孛艮第法、西哥特法等)相比於羅馬法的邏輯性與完整性當然是大大落後了,甚至在某些方面可謂荒唐可笑,匪夷所思。而到了11世紀後,曾盛行於古希臘-羅馬的法律、哲學、文藝思想開始逐步復興。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古希臘大思想家亞裏士多德的思想影響,它引起了中世紀政治思想的一次深刻而徹底的革新,這場革新運動必須歸功於十三世紀的意大利思想家托馬斯·阿奎那。

如果說,奧古斯丁是古典時期向中世紀的轉變過程中一個關鍵的思想家,那么阿奎那就是一個從中世紀向近代轉變過程中的一個繼往開來的思想家。阿奎那的學說對以前的各種思想進行折中打總、修正和發展,形成一套完整的體係。從阿奎那的代表作《神學大全》中,我們首先可注意到他對法律的獨到劃分。在他看來,世間有四種形式的法:永恒法(“上帝對於創造物的合理領導”)、自然法(“理性動物之參與永恒法”)、神法(神對人類生活的直接領導)和人法(“靠推理力量得出的特殊的安排”)。其中,永恒法是一切法律產生的源泉,它起源於上帝的智慧。從今天的眼光看來,“自然法”乃是抽象的法,包括構成法律的思想觀念;而與今日的實在法律含義相一致的,乃是“人法”,即國家的制定法,它是人類根據自然法的一般規律而制定的適用於特點的事項的法律。

是不是只有正義的法律才是法律、只有正義的法律才值得遵守?這是一個古老的歷經爭論的話題。在古希臘,由主張“人治”的蘇格拉底等人看來:正義源於契約。每個公民都有守法的義務,因為他是社會契約的當事人。他的守法義務是從他已參加了一個契約或協議的事實派生而來的。他已經在一個契約中同意政府的權力,明確地做出了服從政府權力和法律的承諾。既然如此,人們就不具有抵制政府做出的不正義的法律的權利。其學生柏拉圖進一步闡述了這樣的觀念:正義的社會是一種客觀的知識所統治的,而只有少數精英才可以獲得這種知識。只存在唯一正確的善;只有統治者才是善的權威闡釋者。蘇格拉底和柏拉圖給西方極權思想奠定了知識論的基礎。而稍後的亞裏士多德則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見解:“法治應包含兩重意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在阿奎那的著作中,這種見解得到了更充分的體現與論證。“法律就以下幾點來說可以被認為是合乎正義的:就它們的目的來說,即當它們以公共福利為目標時;或者就它們的制定者來說,即當所制定的法律並不超出制定者的權力時;或者就其形式來說,即當它們使公民所承擔的義務是按促進公共幸福的程度實行分配時。”“反之,法律也可以由於兩種緣故而成為非正義的。首先,當它們由於違反我們剛確定的標準而與人類幸福不符時。其次,法律可以由於與神的善性相抵觸而成為非正義的。”(見《阿奎那政治著作選》第120-121頁)不正義的法律若違背了自然法,便失去了法律資格,而是“非法”,不具有約束人們良知的效力。用聖奧古斯丁的話說,就是“如果法律是非正義的,它就不能存在。”(《論自由意志》第一篇,第五章)阿奎那持相同的理解:“每一項人法在它源自自然法時,是與自然法相一致的,”但是“如果它在某一方面背離了自然法,它

就不再是法,毋寧是非法。” 阿奎那不止是否認違背自然道德律令的政府法規具有法的資格,他還認為不應當遵守如此法規。必須注意的是,阿奎那認為的“非正義的法”,顯然是“人法”範疇內的某些世俗統治者的制定法或是“異教”的教法。判斷其是否正義是根據其主旨是否與基督教教義相抵觸。例如專制者頒布的導致偶像崇拜的法令,和任何其它違背神法的法律。這種法律“不應被遵守……因為我們應當服從上帝而不是人。” 即使服從之也只是為了避免更大的邪惡。雖然阿奎那是站在宗教核心的立場上提出其觀點的,但卻從中誕生了近代反封建專段的法治意識的萌芽。同時,他對於暴政的警惕和對掌握世俗政權的人加以限制的要求都是近代法治觀念的重要思想來源,促進了日後“自然權利”(包括洛克的抵抗權)與“有限政府”學說的誕生。

阿奎那認為,由於人有義務追求永恒幸福,所以在自然法和人法之外,還有必要遵守上帝制定的法。人法僅僅可以規範人類的外部活動,神法不僅可以規範人類的外部活動,而且可以規範人類的內心活動,而對於形成完善的美德來說,這兩種活動都需要規範。神法,是上帝恩典的禮物,人類依此指導去實現他的精神目的,並獲得信、望、愛等更高的或神聖的美德,這些美德在上帝的恩典之下“植入”人的心靈。可見,神法的地位在人法之上。現在出現了一個問題,人法是由人類的世俗統治者——君主制定實施的,那么,神法又是由誰頒布實施的呢?雖然說,神法是上帝給予人類的直接命令,它們直接包含在《聖經》之中。然而,上帝身在茫茫九霄之外,而《聖經》中的神意也必須經過良好的闡釋方能廣播四方,成為人們正當行動的準則。顯然,它責無旁貸地降落到上帝於人間的代表——羅馬教皇與天主教會上。其實,不僅神法依靠教會來制定施行,永恒法、自然法之理論闡釋又怎能離開教會的意志呢?阿奎那基督教化和超越了亞裏士多德的自然倫理學,他表明了人如何保有認識上帝的自然願望,指出了啟示如何成為理性的指導,闡述了人類通過上帝恩典達到完善圓滿的方式。顯而易見,阿奎那的基督教自然法思想給予教會統治強有力的理論依據,是當時教會標榜的“教權優於政權”的思想武器。同樣,在政治制度問題上,雖然阿奎那讚同君主制,認為“最好的政體是由一人執政的政體”,但他也指出,“大家都應當在某方面參與政治”,並且對君主權力加以嚴格限定,即“按照上帝的判斷,一個君王不能不受法律的指導力量的約束,應當自願地、毫不勉強地滿足法律的要求。”這裏的法律包括永恒法、自然法、神法和人法。也就是說君主須服從教會的權威。縱觀阿奎那所處的時代,是西歐封建制度的鼎盛期。自中世紀早期起,封建等級制與相應的分封制便盛行於西歐,即國王將土地賜與貴族,貴族將土地賜與騎士,後者相應對前者承擔軍役與貢賦,一切建立在相應的等級體係上。這與中國周代的分封制相似,其不同之處在於:周天子尚被確立為政治的核心與一切土地的所有者,即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西歐國家的觀念遠比此淡薄得多,當時流行的一句話是“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這樣一來,封建割據日益嚴重,缺乏統一的領導,四方諸侯林立,對外互相徵伐,對內橫徵暴斂,嚴重影響了生產力的發展,給人民帶來極大災難。而天主教會一直試圖以其上帝代言人的地位調和世俗政權間的矛盾,避免戰爭衝突,一方面實現和平,一方面增進其影響作用力,達到對世俗統治的支配。阿奎那指出:“法的目的是公共幸福”,“法律的真正效果是全面地或在某一方面為之頒布法律的那些人的福利。”很顯然,他旨在建立一個由教會支配的世俗國家共同體,以達到基督教世界的大同。因為耶穌基督的統治權委托給教皇,一切世俗君王都應當受他的支配,因此教會的領導是再正宗不過的。阿奎那的法律思想在當時為世俗政權的一體化奠定了理論基礎,而畢竟一體化也是自羅馬帝國以來直至今日歐洲人世世代代的奮鬥理想,故此我們必須充分肯定其理論的歷史價值。

以上是我閱讀聖托馬斯《神學大全》的部分內容後的淺評與感悟。聖托馬斯既是古希臘-羅馬法律思想的集大成者,也是一種全新的思想體係的開創者。在混沌黑暗的中世紀中,他是一顆耀眼的明珠。然而,世人對其成就的評價卻隨歷史進程走向兩個極端。羅馬教庭尊其為“聖徒”,1879年教皇利奧十三世發布《永恒之父》的通諭,宣布其神學主義是天主教的唯一真正的哲學。而其歷史各階段的對立面則紛紛將托馬斯·阿奎那作為神權與封建政治的衛道士而對其著作思想口誅筆伐乃至全盤否定。托馬斯·阿奎那的神學自然法思想固然有其歷史局限性(如神性至上的思想),但它所體現的進步意義也是不言而喻的。他堅決反對暴君政治,強調法律的正義性,主張限制君權,這些思想無疑促動了日後民主意識、“自然權利”與“有限政府”學說的誕生。在18世紀法國空想社會主義者摩萊裏的代表作《自然法典》中可見聖托馬斯的神學自然法思想

的深深烙印。再說,法律思想本身是一個不斷吸收,不斷交匯融合,不斷發展進步的思想理論體係。一代代的法學家為這個體係的完善添磚加瓦,而後人的每一點滴成就也都建立在前人努力的基礎上。又有誰想過,如果沒有聖托馬斯的影響,今日的法律思想體係又會是怎樣?聖托馬斯的成就應得到歷史公正的評價,將與柏拉圖、亞裏士多德、西塞羅、洛克、盧梭、康德、德沃金、羅爾斯等人的成就一樣,在歷史長河中閃現熠熠光彩

【关键词】托马斯·阿奎那之法律思想

【全文】

自西元476年西罗马的末代皇帝被蛮族将领废黜,欧洲大陆便为中世纪的黑幕笼罩了近千年之久。在数个世纪的蛮族混战中古希腊-罗马时代雄伟的城市、繁荣的商贸与灿烂的文明逐渐烟消云散了。在现代人眼中,中世纪是保守的象征,《圣经》钳制了思想,教堂是人们生活的中心。中世纪是落后的象征,西方的科技文化大大落后于东方。中世纪是愚昧的象征,僧侣阶层垄断了文化,而从不热心于文化的发展。

然而,中世纪也并非一无是处的。仅从法律角度上看,早期的蛮族法(撒利克法、孛艮第法、西哥特法等)相比于罗马法的逻辑性与完整性当然是大大落后了,甚至在某些方面可谓荒唐可笑,匪夷所思。而到了11世纪后,曾盛行于古希腊-罗马的法律、哲学、文艺思想开始逐步复兴。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古希腊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影响,它引起了中世纪政治思想的一次深刻而彻底的革新,这场革新运动必须归功于十三世纪的意大利思想家托马斯·阿奎那。

如果说,奥古斯丁是古典时期向中世纪的转变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思想家,那么阿奎那就是一个从中世纪向近代转变过程中的一个继往开来的思想家。阿奎那的学说对以前的各种思想进行折中打总、修正和发展,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从阿奎那的代表作《神学大全》中,我们首先可注意到他对法律的独到划分。在他看来,世间有四种形式的法:永恒法(“上帝对于创造物的合理领导”)、自然法(“理性动物之参与永恒法”)、神法(神对人类生活的直接领导)和人法(“靠推理力量得出的特殊的安排”)。其中,永恒法是一切法律产生的源泉,它起源于上帝的智慧。从今天的眼光看来,“自然法”乃是抽象的法,包括构成法律的思想观念;而与今日的实在法律含义相一致的,乃是“人法”,即国家的制定法,它是人类根据自然法的一般规律而制定的适用于特点的事项的法律。

是不是只有正义的法律才是法律、只有正义的法律才值得遵守?这是一个古老的历经争论的话题。在古希腊,由主张“人治”的苏格拉底等人看来:正义源于契约。每个公民都有守法的义务,因为他是社会契约的当事人。他的守法义务是从他已参加了一个契约或协议的事实派生而来的。他已经在一个契约中同意政府的权力,明确地做出了服从政府权力和法律的承诺。既然如此,人们就不具有抵制政府做出的不正义的法律的权利。其学生柏拉图进一步阐述了这样的观念:正义的社会是一种客观的知识所统治的,而只有少数精英才可以获得这种知识。只存在唯一正确的善;只有统治者才是善的权威阐释者。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给西方极权思想奠定了知识论的基础。而稍后的亚里士多德则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见解:“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在阿奎那的著作中,这种见解得到了更充分的体现与论证。“法律就以下几点来说可以被认为是合乎正义的:就它们的目的来说,即当它们以公共福利为目标时;或者就它们的制定者来说,即当所制定的法律并不超出制定者的权力时;或者就其形式来说,即当它们使公民所承担的义务是按促进公共幸福的程度实行分配时。”“反之,法律也可以由于两种缘故而成为非正义的。首先,当它们由于违反我们刚确定的标准而与人类幸福不符时。其次,法律可以由于与神的善性相抵触而成为非正义的。”(见《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第120-121页)不正义的法律若违背了自然法,便失去了法律资格,而是“非法”,不具有约束人们良知的效力。用圣奥古斯丁的话说,就是“如果法律是非正义的,它就不能存在。”(《论自由意志》第一篇,第五章)阿奎那持相同的理解:“每一项人法在它源自自然法时,是与自然法相一致的,”但是“如果它在某一方面背离了自然法,它就不再是法,毋宁是非法。” 阿奎那不止是否认违背自然道德律令的政府法规具有法的资格,他还认为不应当遵守如此法规。必须注意的是,阿奎那认为的“非正义的法”,显然是“人法”范畴内的某些世俗统治者的制定法或是“异教”的教法。判断其是否正义是根据其主旨是否与基督教教义相抵触。例如专制者颁布的导致偶像崇拜的法令,和任何其它违背神法的法律。这种法律“不应被遵守……因为我们应当服从上帝而

不是人。” 即使服从之也只是为了避免更大的邪恶。虽然阿奎那是站在宗教核心的立场上提出其观点的,但却从中诞生了近代反封建专段的法治意识的萌芽。同时,他对于暴政的警惕和对掌握世俗政权的人加以限制的要求都是近代法治观念的重要思想来源,促进了日后“自然权利”(包括洛克的抵抗权)与“有限政府”学说的诞生。阿奎那认为,由于人有义务追求永恒幸福,所以在自然法和人法之外,还有必要遵守上帝制定的法。人法仅仅可以规范人类的外部活动,神法不仅可以规范人类的外部活动,而且可以规范人类的内心活动,而对于形成完善的美德来说,这两种活动都需要规范。神法,是上帝恩典的礼物,人类依此指导去实现他的精神目的,并获得信、望、爱等更高的或神圣的美德,这些美德在上帝的恩典之下“植入”人的心灵。可见,神法的地位在人法之上。现在出现了一个问题,人法是由人类的世俗统治者——君主制定实施的,那么,神法又是由谁颁布实施的呢?虽然说,神法是上帝给予人类的直接命令,它们直接包含在《圣经》之中。然而,上帝身在茫茫九霄之外,而《圣经》中的神意也必须经过良好的阐释方能广播四方,成为人们正当行动的准则。显然,它责无旁贷地降落到上帝于人间的代表——罗马教皇与天主教会上。其实,不仅神法依靠教会来制定施行,永恒法、自然法之理论阐释又怎能离开教会的意志呢?阿奎那基督教化和超越了亚里士多德的自然伦理学,他表明了人如何保有认识上帝的自然愿望,指出了启示如何成为理性的指导,阐述了人类通过上帝恩典达到完善圆满的方式。显而易见,阿奎那的基督教自然法思想给予教会统治强有力的理论依据,是当时教会标榜的“教权优于政权”的思想武器。同样,在政治制度问题上,虽然阿奎那赞同君主制,认为“最好的政体是由一人执政的政体”,但他也指出,“大家都应当在某方面参与政治”,并且对君主权力加以严格限定,即“按照上帝的判断,一个君王不能不受法律的指导力量的约束,应当自愿地、毫不勉强地满足法律的要求。”这里的法律包括永恒法、自然法、神法和人法。也就是说君主须服从教会的权威。纵观阿奎那所处的时代,是西欧封建制度的鼎盛期。自中世纪早期起,封建等级制与相应的分封制便盛行于西欧,即国王将土地赐与贵族,贵族将土地赐与骑士,后者相应对前者承担军役与贡赋,一切建立在相应的等级体系上。这与中国周代的分封制相似,其不同之处在于:周天子尚被确立为政治的核心与一切土地的所有者,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西欧国家的观念远比此淡薄得多,当时流行的一句话是“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样一来,封建割据日益严重,缺乏统一的领导,四方诸侯林立,对外互相征伐,对内横征暴敛,严重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给人民带来极大灾难。而天主教会一直试图以其上帝代言人的地位调和世俗政权间的矛盾,避免战争冲突,一方面实现和平,一方面增进其影响作用力,达到对世俗统治的支配。阿奎那指出:“法的目的是公共幸福”,“法律的真正效果是全面地或在某一方面为之颁布法律的那些人的福利。”很显然,他旨在建立一个由教会支配的世俗国家共同体,以达到基督教世界的大同。因为耶稣基督的统治权委托给教皇,一切世俗君王都应当受他的支配,因此教会的领导是再正宗不过的。阿奎那的法律思想在当时为世俗政权的一体化奠定了理论基础,而毕竟一体化也是自罗马帝国以来直至今日欧洲人世世代代的奋斗理想,故此我们必须充分肯定其理论的历史价值。

阿奎那法律思想浅论

王四新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很长一段时间的西方世界里,许多方面都处于混乱和无序之中。作为罗马法之制定者、实施者和发展者之化身的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异族的大规模入侵,使得西欧基本上没有时间来系统化、体系化地建立自己的法律秩序。基督教徒的数量在激增,但他们坚信人类社会的希望不在尘世而在上帝天国统治的实现,这导致了基督教在价值取向上对法律体系的构建、法律秩序之建立的淡漠。基督教此时所强调的,一如耶酥、圣保罗、奥古斯丁所教导的那样:重要的不在于建立世俗的法律秩序、法律体系,而在于倡导人们追随基督因信称义的行为模式。教会在这一时期,根据基督教伦理在各修道院制定了一些准则,确立了一些解决纠纷的程序。在这些准则和程序里面虽然包含了一些法律价值,但这些价值并非以独立的面目出现,更多的是借助于宗教和道德来表现自己。从西方法制本身的情况来看,法律通常表现为由分散在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制度的习惯性规范和程序所构成,这里没有职业的律师和法官了阶层,不存在法律学校,极少有立法文件,也没有法律著作i[1]-这种情况大约维持到公元十一世纪。

不过在公元十一世纪末和十二世纪初,无论是由教徒所组成的基督教僧侣阶层,还是由普通百姓乃至国王所组成的世俗阶层,均在思想上发生了一场认识上的革命:人们不再把世俗世界的历史看成是一个罪恶的衰败的过程,人们不再设想现实生活必定不可避免地衰落,直到最后审判的到来。相反,如今人们设想在这个世界上通过人们现世的努力,可以朝着实现来世的灵魂拯救所需要的某些前提迈进。与之相关,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法律被设想是一种有机发展的体系,一种不断生成和发展的原则与程序体系。但它并非现成摆在人们面前,而是在许多情况下就象建筑一座大厦一样,需要人们动手去将图纸和材料变成参天大楼ii[2]。教会作为中世纪西欧法律文化的继承者、传播者,此时在自己所享有的权力达到顶峰的同时,不得不考虑世俗国家正在强化的民族意识、国家意识,并将所有现存社会关系撕破,重新构筑自己的理论体系-无论从神学方面,还是法学方面。阿奎那一肩两任,他首先把亚里斯多德的理论巧妙地结合起来,从哲学上论证了理性和信仰的关系;其次,他把意志和理性结合起来,把自然法和神法结合起来,创立了完备而系统的神学法学体系。

阿奎那认为,法律就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含义来说,是一种先在的观念,是一种命令的形式,更重要的是,是一种事先就规定好了的活动。这种先在的观念象建筑师在建造一座房子前的构思的图纸一样体现了被造物与创造物之间的关系,使用的手段与与预期目的之间的关系,部分对整体的关系,以及部分和整体对其最终目的的关系。宇宙万物包括人在内的法律,体现了上帝的目的。因此,根本意义上的法律,若溯其初源,并不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之中,相反,法律源自于上帝,法律是讨论决定心智的产物,是上帝用于调整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两性原则。

阿奎那对法律的这种看法与《圣经》传统相吻合的,同时也和中世纪人们对法律精神的看法一脉相承。在旧约圣经里,法律是上帝耶和华对人提出的一种道德义务,法律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和宗教规范,其最终目的在于吸引处于罪恶之中的人类走上道德完善的道路,并以此勾通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在人类的早期阶段,上帝通过中间人摩西(最伟大的先知)与人立约,以此指导人们步入社会正义和个人圣洁的天地iii[3]”。耶酥基督和基督教会的使命部分地也与此有关,因此耶酥说:“我实在地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废去了,律法和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任何人要精减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如何人要遵行这戒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中要称为大的”iv[4]。

源自于《圣经》的对“法律神圣的传统的看法,是犹太教的,同时也是基督教的。”这种思想在中世纪与西塞罗的自然法观点结合起来,使得法律或者说法律所体现的精神变成了人类社会具有普遍性的基本原则,十二世纪的索尔滋伯里的约翰曾经说过:“现在有一些法律的箴言具有一种永恒的必然性,它在所有的民族都具有法律效力”v[5]。法律不仅对于一般的人具有约束力,而且也成为避免国王专横的有力武器,索尔滋伯里的约翰又说:“让那些给统治者涂脂抹粉的人……才到处宣扬国王是不受法律约束的,并且说不仅在按照公正的模式而且在绝对不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制定法律的时候,不管他愿意和喜欢的是什么,都有具有法律的效力……但我还是坚持……国王是受这个法律的约束的”vi[6]。阿奎那认为,宇宙是一个无所不包的有序体系,上帝不仅是宇宙的创造者,而且由于上帝理性精神的参与,使得自然与社会呈现出和谐与一致。从最高级的上帝到最低级的生物,每一种生物都按照它自己本性的内在冲动行事,追求它内在的善或完美的形式,并按照它完美的程度在追求上帝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确定自己。高级生物对低级生物的统治象人的灵魂统治人的肉体一样普遍存在。一种生物无论多么低微,都有它自己的位置,义务和权利,即具有它存在的价值。这种各自独立的价值的存在与实现,促成了宇宙万物的和谐与完美,在这样的自然结构里,既有物质的成份,又有精神的成份,但二者存在统摄与被统摄的关系,即精神的统治物质的。在这个世界里面,人以及人的本性在万物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因为人是物质和精神的完美结合,同时又由于和上帝的形象相近而产生了根本不同于宇宙万物和上帝理性命令的关系。

有如整个自然界,阿奎那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具有种种目的和意向的体系,其中低级生物为高级生物服务,高级生物则指导低级生物。在阿奎那看来,国家的建立和治理,城市的计划,堡垒的修建,市场的建立和教育的促进,都渗透着上帝借以创造和统治世界的精神。

在此基础上,阿奎那提出了永恒法的概念,他认为:永恒法是上帝统治宇宙的计划,是上帝指导宇宙中一切运动和活动的神的理性和智慧,天地万物包括人类社会在内,均在上帝的统治计划之内,因此从自

然法则到人类社会的法则均受到永恒法的支配和调整:“法律不外乎是由那统治一个完整社会的君王所体现的实践理性的命令……宇宙的整个社会就是由神的理性支配的,所以上帝对于创造物的合理领导,就象宇宙的姓那样具有法律的性质……这种法律我们称之为永恒法”vii[7]。

象奥古斯丁一样,阿奎那同样认为永恒法来自上帝的心灵,它只存在于上帝统治世界的宏大计划之中。所不同的是,奥古斯丁的永恒法只存在于伊甸园之中,基本上与人类的现实社会无关,而阿奎那却将上帝的这种庞大计划明确地引向了人类社会,因为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领略掌握部分的永恒法。“但是与其它动物不同,理性动物以一种非常特殊的方法领受着神意的支配:他们既然支配着自己的行动和其它动物的行动,就变成神意本身的参与者。所以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分享着神的存在,并由此产生出一种自然的倾向从事适当的行动和目的,这种动力之参与永恒法,就叫做自然法” viii[8]。

这里阿奎那对自然法的讨论,首先是在承认自然法的绝对的神圣的渊源的基础上对自然法下定义的,自然法最初存在于上帝神圣的心灵之中。其次,自然法是理性动物即人类在自己本性的要求中表现出来的达到关于自己本性所要求的目的的一种方式,这等于一并承认了自然法的神圣性和派生性。在自然法具有神圣性这一点上,阿奎那的观点与西赛罗的观点具有相似的地方,但在自然法的派生性上则和西赛罗有明显的不同。因为在西赛罗的自然法观念中,自然法是最高的观念形式,它没有更高的参照体系-永恒法,而阿奎那的自然法观念之上则有更高一级的参照模式-上帝的永恒法。承认自然法源自上帝的心灵,是对永恒法的分享,一方面否定了自然法源自人类本身,另一方面则意味着自然法与永恒法必然存在着逻辑上的一致,即自然法与永恒法的非矛盾性。由于永恒法具有神圣性、一惯正确性,因而自然法也相应地具有永恒法的特征。所以阿奎那强调人造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除非这种人造的法律正确反映了永恒法的意图和自然法的要求。

与奥古斯丁一样,阿奎那承认人性本恶这个前提,但阿奎那同时认为,在人的本性之中存在着“免力为善,避免作恶”的倾向,并视其为人类社会保一条亘古不变的道德实践原则,这条原则构成了自然法与自然伦理的基础。然而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这种原则的发现与确立,而在于从根本上解决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并在作出这种区分后用于人的社会实践。阿奎那否定人有彻底认识善与恶的本质的能力,日常生活中人并不能洞察和把握道德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不知道上帝创造我们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我们不知道我们存在的理由何在(-因为这些只有上帝才知道)。之所以如此,不仅因为人是有罪的,而且还因为人是受造物,人是人而不是神。对于人来说,生命的目的和达到这一目的的道路何在,并非人类自身的能力所能解决的问题,而必须借助于上帝的恩典和启示,在神法,即在《圣经》教导的指引下,并在信仰基督及其启示的实践中,感受上帝的真实意图,把握永恒法和自然法的部分真谛。人类自身根本目的的实现必须借助于上帝的神恩,是因为人并非是末被损害和末被污染的上帝的复制品。人虽然能在一定的范围内分辨出善和恶,是因为上帝在创造人的自然本性时装进了他的某种意图,使人本身分享了神的智慧和理性。例如通过人被赋予理性这一事实,人意识到自己是理性动物,是会思想的动物,因而应该成为一个生活在理性秩序中与其它同类和睦相处的动物,然而由于原罪的败坏,人分辨善恶的能力受到了限制,自然法作为理性动物对永恒法的分享,并非一种完全意义上的分享。自然法并不能被人类充分认识和把握。一方面人类不能通过自然法全面正确地认识和把握永恒法,另一方面即使少部分人通过自然法而认识一些永恒法的原则,也不可能将其全部贯彻和实施到理性动物的集体生活之中。因此,在阿奎那看来,任何企图通过自然法以及建立在自然法之上的道德伦理规范来拯救有罪的人类的想法都是不切实际的。但阿奎那在此非难的并非自然法本身,而是人类由于对自然法认识方面的欠缺而导致了这种结果。

在希腊-罗马的自然法观念里,对自然法至上性的肯定是建立在对人类理性认识能力充分的基础之上的,与其说是自然法及其原则至上,倒不如说是人的认识能力至上,这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缺一而不成为全部。试想,即使有十全十美的自然法理想或计划,但人类如果认识不到,那么这种自然法还会有意义吗?所以,自然法作为一种理想的价值模式,必须首先和人类自身的实践活动联系起来,才能发挥其作用。

阿奎那认为,是人类自身理性的有限性,导致了自然法和永恒法之理想的实现的困难。但人们不应以此为借口来放弃对永恒法和自然法价值的追求,那样只能使有罪的人罪恶更加沉重。那么,怎样使永恒法

和自然法的理想在人类社会逐步得以实现呢?对于宗教层面的意义上来说,当然是如耶酥基督那样因信而称义,对于法律层面上的意义来说,则必须借助于神法,即《旧约圣经》中的法律启示。

阿奎那所谓的神法,即神圣的法律,它是上帝恩赐给人类的一份礼物,是上帝无限的永恒法在人间部分的具体化。从时间上讲,它始于伊甸园中,上帝对人类始祖亚当的教诲:“神耶和华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时候必定死’”ix[9]。这是上帝首先和人盟约。由于人类始祖的背约,使人类作为一个整体从天堂堕入罪恶之渊。在这之后所有的人类历史中,罪恶成为人类的本性,但上帝并没有置处于罪恶之中的人类于不顾,从挪亚造方舟到西乃山上摩西领受十戒,无不有上帝与人立约的活动贯穿其中。从很早的时候起,上帝就致力于使人类从普遍的道德懈怡中解放出来。“圣子”耶酥降临人世,是上帝所有这些努力之中最重要的一次。从罪恶的人类获救来说,耶酥以酒在十字架上的鲜血为罪恶之渊的人类带来了上帝的福音,开辟了人类从有限到无限的道路。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耶酥重新解释了上帝的律法,使一度僵硬的戒条升华为爱上帝和爱邻人的双重行动告诫。因此阿奎那认为神法分为旧约圣经中的神法和新约中的神法x[10]。

对于人来说,《圣经》是上帝与人的关系的具体写照,字里行间充满着上帝的智慧和上帝对人的教导,所以阿奎那认为“除了自然法和人法以外,还必须有一项神法来指导人类的生活。xi[11]”这是因为,首先,人的一切行为是受法律支配的,但除此之外,人命中注定还要追求一个永恒的福祉,人类自身存在的局限,无疑对永恒福祉的实现构成障碍,只有借助于神法,才能克服这个障碍。其次,人类理性的不完善和有限,使得人类在作出判决时具有不可靠性,因此对同一类活动往往作出不同的判断,由此便产生了相互冲突的法律,相互冲突的法律存在的本身即是对上帝和谐秩序的否定。神法作为永恒法律的具体化和直接源于上帝的启示,具有永恒的正确性,所以神法应当成为相互冲突的法律之上的参照体系。第三,人定法律所涉及的是人类的外部活动和表现,通常情况下它对人的内心世界不感兴趣。神法所要求的不仅是清白的双手,规范的行为,而且是清白的心境、纯洁的灵魂,它将整个人类的道德法则升华为“爱”的双重告诫——爱上帝和爱邻人。第四,人的法律不能禁止和惩罚人的一切恶行,为了不让任何有罪的人遭惩罚和不受禁止,就必须有一种可以防止各式各样惩罚的神法。

对于阿奎那来说,永恒法虽然远不可及,人类通过自己的理性所把握的自然法也极其有限,但这并不是在否定自然法。相反,自然法由于是对永恒法的分享,并且人可以认识到其中的一部分规则,所以人类的成文法必须尽可能地来自于自然法,只有这样,人类的成文法才能通过自然法从永恒法那里获得神圣的渊源,也才能具有使人得以一体遵行的效力,如果一个立法者不是一个上帝的信仰者,就找不到另外一个途经来使世俗的法律与习惯反映上帝的永恒法。如果世俗的法律不能通过自然法反映上帝的永恒法,世俗的法律就没有存在和生效的合理化根据,因为它违犯了事物的神圣秩序和人类真正的美,即违犯上帝的正义和人类社会的正义。阿奎那说:“所有的法律是否有效,取决于它的正义性。但在人类的事务中,当一件事情能够正确地符合理性的原则时,它才可以说是合乎正义的。并且如所知道的那样,理性的第一个法则是自然法。由此可见,一切由人所制定的法律只要来自自然法,就都和理性相一致。如果一种人法在任何一点上与自然法相矛盾,它就不再是合法的,而宁可说是法律的一种污损xii[12]。”

永恒的、自然的和神圣的法律在阿奎那那里与其说是一种行为准则,倒不如说为人的行为提供了精神的或灵魂的启示与指导,因为在这三种法律当中,只有神法的表现形式是写在纸上的,即使如此,人也不可能完全理解其含义。至于永恒的、自然的法律则只部分地存在于人的心中,它要求人们在信仰、在寻求上帝的善的过程中认识和把握。所以这三种法律首先涉及的是信仰问题,其次才是法律问题,它们有时适用于人,却又不仅仅局限于人或专门从人的本性中得来。阿奎那把专门应用于人的法律称为人法。在关于人法的划分上,阿奎那在形式上沿用了罗马法学家的观点,认为人制定的法律可以分为万民法和市民法。“属于万民法的,是所有那些作为直接结论而直接从自然法中得出的结论,这种结论是支配买卖双方以及为社交所必须的其它类似活动的标准,它们来自自然法,因为人是现代战争社会动物……另一方面,那些从自然法产生的作为个别应用的标准,构成任何城市根据其特殊需要而产生的市民法xiii[13]。”

无论是市民法还是万民法,在阿奎那看来都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因为它只调节单独一类生物的生活,因此为必须特别应用于这类生物的主要特点。从另一种意义上说,人的法律只不过把通行于整个宇宙的更大层次的原则应用于人类而已,人不可能自己创造新的法律和法律原则。对于人类来说,他只是在发现法律而不是在创造法律。

任何法律都是一个规则体系,这种规则体系要求其调整的对象做某些事情和不做某些事情。就人类的情况而言,由于人的理性区别于其它动物,因此人的行为规则,即人的法律应当由理性来进行规定,并且由于人身上的合理性意味着社会性,所以法律最后必然成为公共利益的体现。因此法律的背后还具有普遍性的权威,这种权威性是人们建立在集体基础上对法律的信仰,“如上所述,全部的法律都以人们的公共福利为目标,并且仅仅由于这个缘故,它才获得法律的权力和效力。因此只要它缺乏这种目标,它就没有责成人们担负的力量。xiv[14]”

在阿奎那看来,法律体现了意志,但这种意志并非纯粹的个人意志,而是建立在公共福利基础上,并反映和体现公共福利-即大多数人利益的基础之上,独断的意志在阿奎那看来不是法律,或与法律无关。法律是为了群体的利益,行动的整个民族通过立法或创立惯例而取得的成果,但是受到治理社会而担任公职的统治者的批准,并且公之与众的一套行为规则。阿奎那说:“法令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合乎理性的,它由负责管理社会的人作出和公布。xv[15]”

在讨论这个问题时,阿奎那认为,负责管理和公布有关公共福利的法律的人-即法官,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应当通过法律体现上帝的正义和人类社会的正义,而不是与之相反。这里便可能出现争议:即法官是否可以在具体案件中仅仅出于正义方面的考虑而将法律弃之一边呢?究竟应当由少数的法官来制定法律还是应当由多数的法官来制定法律呢?亦或是立法和司法那一个先、那一个后呢?阿奎那是这样回答这些问题的:首先,少数法官在制定法律之前,有充分的时间研究过去曾经出现过的每一个案例,从而对案例的结果能给出一个正确的结论。相反许多法官在处理每个具体案例时,只能匆忙给出判断,这种判断尽管有时正确,但与前一种由少数法官经过研究而得出的结论的准确性相比要差得多。第三,与普通的法官相比,少数制定法律的法官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更偏重于给出抽象和适用于将来的原则,不易受个人的喜好,爱恨和欲望的影响,这样才能保证制定出来的法律更好地反映多数人的利益,体现正义的原则。

阿奎那对立法和司法所做的分析,极大地影响了西方近现代的政治法律原则。这些原则是:立法与司法权中的立法至上原则;司法不受政治的影响的原则;以及司法独立于先在的法规的原则,而这些原则都是政府的法律的基本要求xvi[16]。

自然法与人法之间冲突始终是法哲学领域里面一个未能协调同时也是不可能彻底予以回答的一个问题,但每个自然法学家都必须面临这个问题,同时对这个问题所涉及的某些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阿奎那认为:人法若从其根本的意义上探源,它源自于永恒法-即源自于上帝统治世界的计划,而上帝是用理性来统治宇宙万物的,所以人法如果最大限度地分有并体现了理性,人法就是正义的法律。如果情况相反,人法则是非正义的法律。但上帝的永恒法对于人类来说毕竟是一个远不可及的梦想,这等于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类直接按照永恒法制定人法的可能性,于是,对人法具有指导意义的便只剩下自然法和《圣经》中的法律。而在这两种形式之中,神法是写在纸上的,易为人们所认为和把握,而自然法却具有模糊性,不确定性,人们在根据自然法则推论人法应当予以规定的原则时,即使同一条自然法则,也会得出不同甚至相反的结论。如“任何人都不能伤害他人”xvii[17]是一条自然法,顺此推论,有些人认为:“不可杀人”应当作为人法的一条原则规定下来,但这是否意味着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剥夺他人的生命呢?显然不是。所以自然法在作为人法的指导原则的时候,还必须和人类社会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同时还必须和每个人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如不可贪图他人财产xviii[18]是一条自然法则,如果一个政治社会没有有人法的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往往会使这一法则难以实现,但实现这一法则的要求并非没有可能,因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其本身拥有的良知,足以使他不去干诸如盗窃别人财产的勾当,也就是说,人法对这些人来说可能是可有可无的。人法若允许离婚,则是对婚约应当永久不变这一原则xix[19]的破坏,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离婚,显然人法的这一规定也不在于纵容人们视婚姻为儿戏。

这里引出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但我们仍然可以集中在这一个点上,即自然法与人法存在着冲突和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如何确定何为自然法的法则而且自然法如何指导人法,都需要一个社会的权威机构予以确认。阿奎那认为:教会作为上帝在人间的代理机构,在这方面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教会势力衰弱之后,这个责任自然而然地落在了世俗统治者的肩上。无论在教会权力至上还是在国王权力至上的社会里,阿奎那的理论都给“统治者们留下了相当大的玩弄政治伎俩的余地xx[20]。他们可以以上帝或理性,公共福利的名义推行自己非正义的法律,并要求人们服从。

但这只是阿奎那的政治理论对后世影响的一个方面,若仅仅从这种意义上去理解、去评论阿奎那的理论,不仅对阿奎那是一种误解,而且也有失公允。阿奎那认为,一切法律均源自于上帝的永恒法,而上帝的永恒法是不言自明充满上帝的理性和正义,即在所有的人法之上,永恒地存在着一种理性和一种正义,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借助于此而对人法提出非议、批评甚至公开的抵制。阿奎那认为,真正的法律只出自一人,其表现形式可以各种各样,人类真正的目的只有一个,但实现目的的手段可以因人而异,但都必须以上帝的理性和正义为出发点和最后归宿。正是基于这样一种信仰,反抗暴政和抵制非正义的法律在阿奎那看来就不仅是一项不可剥夺的权力,更重要的它还是一种借助于上帝的启示、正义的召唤而产生的一项神圣的义务。

阿奎那提出了比较系统和全面的法律学说,其中虽然充满了玄妙的宗教色彩,但他关于人法的功能是借助于理性的运用和惩罚措施的实施来促进公共利益之实现的理论,却可以使人撇开他的自然法和基督教神学观念来重新构思世俗的人定法。这既是当时西方正在进行的法制系统化体系化运动在理论上的表现,同时又为这一运动提供了理论上的论证xxi[21]。

吕世伦程波

摘要:阿奎那法律思想的建树在他的著作中获得整体的表现,既是对以前的各种思想进行汇总、修正和发展,又是当时欧洲中世纪发展时期具有深刻远见的反应。其合理成份在于以亚里士多德为媒介,受文艺复兴的启发,增加浓厚的世俗主义的色彩,成为神学法通往世俗法——“人法”的一座架桥。

关键词:阿奎那;国家;人法;自然法;理性;

当年,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354-430)几乎完全依赖上帝的恩典,否定人类有自我拯救能力的学说,在一些重要方面陆续受到中世纪基督教思想家们的修正。托马斯·阿奎那(S.Thomas Aquinas,1225-1274)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人物。阿奎那生活的世纪是意大利早期文艺复兴运动的前夜,他尚在人世时就已经达到了神学和哲学的颠峰。1567年教会尊称他为“天使博士”(Docto r Angelicus),1879年教皇利奥十三世(Leo XIII,1878-1903)正式宣布其体系为教会官方学说。他的学说至今仍可以被誉为是对罗马天主教神学、哲学、伦理观的权威解释。阿奎那不仅追随奥古斯丁,而且紧跟当时由阿拉伯人传入欧洲而刚刚为人所知的亚里士多德。他详加评注了亚里士多德的几乎全部的主要文献,并在其神学著作中广泛利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资料,为树立基督教在西方世界中占主导地位的哲学权威,做出巨大贡献。

阿奎那宣扬“人们之间天生不平等”,主张“在人类事务中,低级的人也必须按照自然法和神法所建立的秩序,服从地位比他们高的人”。[1]他把亚里士多德理解为自然的奴隶制解释为神意,为奴隶制度辩护。在这方面,阿奎那表现出希腊哲学特别是亚里士多德对他的影响。亚里士多德把希腊智力生活的新眼光带给了中世纪,并使中世纪人相信,理性是一把钥匙,一定可以打开认识自然界的大门。从十三世纪迄今,这种激励人心的因素从不曾完全消失,[2]而且对欧洲精神生活影响很大。W·乌尔曼甚至认为,亚里士多德理论对中世纪社会及政治统治的观念具有革命性的影响。[3]然而,阿奎那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致力于根据基督教信仰来重新解释亚里士多德,并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来改造基督教神学,他把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同福音教义相适应,使之同基督教信仰体系协调一致,并将自然的和神学的知识创造一个无所不包的宏大的思想体系。所以博登海默说,他的思想体系乃是基督教圣经教义与亚里士多德哲学的一种巧妙的结合。[4]萨拜因也指出:“托马斯哲学的本质在于,它想建立一个全面的综合体系,一个无所不包的体系,而这一体系的关键在于和谐与一致。……启示虽然处于理性之上,但决不悖于理性;神学完成了由科学与哲学开始的体系,但决不破

坏其连续性。信仰是理性的完备形态。它们共同建立了知识的殿堂,但决不彼此

冲突或相互矛盾。”[5]

如果说,奥古斯丁是古代时期向中世纪的转变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思想家,那么阿奎那就是一个从中世纪文艺复兴向近代转变过程中的一个继往开来的思想家。阿奎那以卓越的睿思,担当综合基督教义与哲学的历史重任,其法律思想的建树在他的著作中获得整体的表现。它既是对以前的各种思想进行汇总、修正和发展,又是当时欧洲中世纪发展时期具有深刻远见的反应。其合理成份在于以亚里士多德为媒介,受文艺复兴的启发,增加浓厚的世俗主义的色彩,成为神学法

转向世俗法的一座架桥。

一、调和自然国家观与神学国家观

在中世纪早期,人们普遍相信“国家的根基是不洁净的,源于人的罪,国家不过是用以压制邪恶和惩罚违法者的必要的恶。”[6]奥古斯丁就曾把政治社会(国家)描绘为堕落的人以拯救他们罪恶的一种神授的秩序。国家存在首先是因为人有原罪。在这里,奥古斯丁揭示了国家的不自然,国家不过是用以抑制人的原罪造成的一些社会后果的人类建制,是上帝用以惩罚人类原罪的手段,或者说是上帝实现其惩罚和拯救人类计划的安排,其自身并无独立价值。

在亚里士多德的国家理论中,却带有鲜明的自然主义色彩。亚里士多德从自然人性的角度提出了“人是政治动物”这一命题,认为国家是从家庭中自然地生长、发展起来的最高级的社会组织形式,并在原则上可以满足作为公民的人之需要。国家是以实现共同体最高的善为目的的,在于保障良好的生活。国家是自然法则作用的结果,而不是契约或习惯的产物,更不是上帝惩罚人类的“刑具”。亚里士多德的立论有两个特点:社会和国家不是被当作观念的,而是自然的,社会和国家是被一体看待的,因为一切都包括在城邦政治生活中了。不难看出。亚里士多德有关城邦方面所形成的概念,不可能刻板地应用于中世纪社会,而需要

加以相当程度的修正。

阿奎那生活在基督教社会,一方面不想离开从教父一直传到十三世纪的那一套政治与社会传统,把国家视为神的计划或人之自然本性的需要,另一方面,又认为作为社会的正式代表——国家,应当具有必要的手段满足公民的共同利益,诸如和平秩序、生活资料的生产贸易、抵御外侮、控制犯罪等管理行为,这必须成为一种权威。因此,阿奎那既强调人类灵魂的得救,并以超自然(来世)的永福为人之目的,又指出只有教会可以满足这种需要,特别是在“决定一个统治者何时和何种程度上违反了法律并因此将受到抵制的问题上,教会成为最高仲裁者。”[7]同时,阿奎那还把亚里士多德主义当作稳固信仰的一种有力的哲学上的支持,认为政治社会起源于人的群体的自然本性,具有价值和合法性,国家和法的目的是要保障人的世俗幸福,调节人的外在行为,使人尽可能在世俗范围内过好的生活。在这里,阿奎那尤其突出国家目的的伦理性,就是为了谋求人的“公共幸福”,就是过一种“有德性的生活”,以达到享受上帝快乐的目的。就这样,阿奎那自觉地肩负起了调和理性与信仰以及自然国家观与神学国家观的沉重使

命。

这种调和还表现在,国家既非原罪的产物(奥古斯丁说),亦非性恶的结果,而是出于人类之本性或自然法。国家远远不是必要的恶,或人之堕落的结果,它是自然本身的创造,从一开始就经过了作为自然创造者的上帝的许可。“无论人类是否有罪,政治共同体都是既存的,并且是以理性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天然制度。”[8]这个结论对缺少主权而不是法律的十三世纪而言,的确大大抬高了国家的权威性。在阿奎那生活的时代,公共利益与受托负责人民精神福址的教会,负责捍卫和保护个人领域。在这一领域内,借助实践其宗教的教导,人们可以通过践行信仰并在期待神恩与拯救的有限范围内来成就正义。并且,由于教会为了完成其守护者的职能需要帮手,人们的等级集团就成了决定性的制度化手段。[9]于是,阿奎那“就打通了亚里士多德关于人的城邦天性的理论和基督教的上帝创造自然的教义,自然地就把国家作为上帝设计的一部分而予以正当化了。”[10]

诚然,人类社会天然不平等,人就有服从的义务。但国家的目的是满足人民的利益,故君主必须为人民的利益服务。统治权对整个社会来说便成为一种职守或责任。政治统治在道义上的目标意味着权力应当受到限制。[11]因此,阿奎那

主张君主权力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权力只能依照法律加以行使,“就法律的支配能力来说,一个君主的自愿服从法律,是与规定相符合的。”[12]“按照上帝的判断,一个君主不能不受到法律的指导力量的约束,应当自愿地、毫不勉强地满足法律的要求。”[13]就任何制度而言,阿奎那认为,最保险的办法就是法治。法治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是一种实践的需要,因为贤明之士不常有,而且人治不可避免地会滥用职权。这些思想导致了阿奎那对分权的政治秩序的坚定的接受,在这种分权的政治秩序中,“最好的制度是所谓混合制度,或以和谐的方式结合了君主制、贵族制和特殊政体的优点的制度。”[14]因为在这种政体中,法律是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所产生的几种类型的综合。[15]法律是政治的特有工具,统治者通过法律的力量而不是通过别的力量来促进公民中的正义和道德的善。道德之善的获得正是重复那些由法律所规定的行为的结果,或是在好的法律下的习惯生活和教育的结果。因此,立法的重要性就在于它具有建构特点,并构成最重

要的政治学术活动。[16]

在阿奎那看来,作为政治的尤其是社会的动物——人,不可能在自然状态下孤独地生存,而必须运用理性,与他人合作,过社会生活。这意味着需要国家来管理社会。所以说“国家”对人来说是自然的,但它不是由自然赋予的东西,而是为人的本性所倾向并为理性完善的产物。只有国家能够使人变得善良,只有在国家的结构中,人才能达到生活的完满。国家是促进善的一种手段,而不只是阻

止罪恶和伤害。

从思想贡献上说,托马斯·阿奎那打破了中世纪典型的神学政治的“话语霸权”,频繁使用古代法学的词语,为人们用“人”的眼光观察、了解和分析政治问题,从此不再仰赖宗教权威的自治世俗国家的观念,开始穿透中世纪的薄雾。阿奎那大胆地将国家从教会的束缚下剥离出来,认为国家无论是在其起源上还是在其运行上都与教会的权威无关,它有着自身存在的价值。这种思想为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提供了某种理论依据。特别是他吸收了亚里士多德关于国家权力起源于民众的思想,进一步激发了中世纪关于“民权”问题的讨论,促进了中世纪的

宪政主义的发展。[17]

二、确立广泛的自然法体系

托马斯·阿奎那的法律理论源于自然法传统。他把亚里士多德关于国家的自然起源的描述与自然法联系起来,充实自己的自然法理论。并在坚持自然法的总体原则不可改变的前提下,承认引入私人财产权是合法的,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市民社会发展的要求。但他更多看到的是私人财产所带来的自私和损人的趋向。这种保守性,又限制社会自由、特别是商品的自由竞争。

阿奎那以整个宇宙为背景,强调法律是支配宇宙秩序和社会的工具,并承认法在道德和社会秩序中的中心地位,“表达了一种在中世纪被广泛接受的有关政府和社会秩序的信念,即法的卓越不凡。”[18]他把专门用之于人的法律称为人法,而这人的法律又被分为万民法和市民法。从一种意义上说,人法只调节人类的生活,因此它必须特别适应人类的时代特点。从另一种意义上说,人法不过是把通行于宇宙的更广阔的原则应用于人类而已。就人类的情况而言,由于人有理性而区别于其他生物,人法的标准是由理性来规定的;并且,由于人身上的合理性意味着社会性,所以法律提出的标准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不是为了个人或某一特殊阶级的利益。因此,法律背后还具有普遍的权威,而不是个人的意志。此种权威是为了本身的共同利益而行动的整个民族,通过立法或是通过创立惯例这样一种不大明确的办法而取得成果,或者说它得到受托治理社会而担任公职的人物的批准。[19]因此,阿奎那把法的定义为“由管理社会的人,为公义而制定和颁布的理性条例。”“法是行动的法则与尺度,使人行动或限制其行动;因为Lex 源于Ligare,约束人的行动。”[20]这种关于法律“具有理性、旨在服务于公众和公开化”特征的界定,标志着法律概念发展的一个新阶段。

阿奎那还从神学主义的立场出发,试图尽可能密切地联系神法来阐述人法,并把论证的重心放在人法是从自然法派生出来这一点上。阿奎那认为人的法规以及为使法规能够生效的强制行动所进行的辩护,始终是人类本性所固有的。因此,总的说来,人的法律可以称之为自然的法律的必然结果,人们只需要使这种法律变得明确有效,以便应付人的生活或人的生活中特殊情况的紧急需要。自然法通过两种方式成为人法的基础:第一,由自然法的原则演绎为法律条文,此类法律

具有自然法效力。第二,将自然法的原则应用于社会问题而订立的法律,此类仅具有人法的效力。人类自然倾向是过社会生活,不做有害他人之事。一般人通过教育受到约束,但也有人不可理喻,须通过法律的惩罚来学会自我约束。这就是说,自然法既可以用于制定人法,包括各种国家的市民法,同时,自然法也有助

于判别善法和恶法。

阿奎那将法律分为永恒法(神的自然法)、自然法(人的自然法)、人法(人的成文法)和神法(神的成文法,主要是《圣经》)四种类型。这种划分方法也是很独特的。四种法律是理性的四种形式,它们显示在宇宙现实的四个层次之中。虽然只有一种类型直接涉及人类,但“他把人类社会及体制看成是宇宙体系的一个典型的层次,在这个层次中通行着在别的层次里表现为不同的方式的相同的原则。”[21]这种划分的目的是要论述人法乃是整个神圣统治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天上和人间的一切都是由这个体系来统治的。换言之,一个不合法的统治者主要不是破坏人的权利和体制的人,而是一个反抗上帝借以统治世界的整个

神圣体系的人。

阿奎那有关永恒法(神的自然法)的观念是沿着斯多噶学派、西塞罗和奥古斯丁的传统而形成的。阿奎那认为,永恒法起源于神的智慧的永恒计划,宇宙的整个社会是由神的理性支配的,而神的理性是没有时间界限的、永恒的。所以上帝对于创造物的合理领导,就像宇宙的君王那样具有法律的性质,这种法律被称之为永恒法。人类无法直接认识这个上帝的计划。人类只能认识永恒法的部分或者一些片段,即自然法。上帝的启示和人的理性,是了解永恒法的媒介和方法。在这里,阿奎那强调理性并用理性分辨永恒法(上帝法)和自然法,自然法并非自然规律,而是理性反省人类自然本性所颁布的律令。自然法具有道德约束的力

量。

自然法也是沟通永恒法与人法的桥梁,是理性动物(人)以其理性(上帝理性的印迹)对永恒法的参与,是上帝用来统治人类的法律。它之所以称为自然法,是因为人类世界就是神创造的自然世界的一部分,并且还表现着人类思维和活动的共同规律(自然规律),例如基本的道德原则等。自然法的根本律

令就是追求善而避免恶,由“趋善避恶”导出的人所固有的倾向和基本原则是:他们要生活在社会里,要保存自己的生命,生养和教育孩子,寻求真理,发挥聪明才智。[22]这一学说体现了人及其向善和自我发展的能力的一种坚定不移的信念。[23]在阿奎那关于自然法的规定中,保全人的生命、维护人的各种本能、维持社会秩序这三大基础要素,是与自然的倾向和上帝的意愿相一致的。就开始承认人的独立地位而言,同把人看作自然的奴隶的古希腊自然法理论和把人看作上帝的奴隶的奥古斯丁的自然法理论相比,是一大进步。

人法是通过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人法只有在符合“正确理性”时才具有法的性质。人法是根据自然法、最终是根据永恒法制定的。一切法律都是从立法者的理性和意志中产生的,但不得违反自然法,更不得违反神法。凡违背自然法的法律皆不成为其法律而是“恶法”,人民没有服从的义务。

阿奎那还认为,人类立法优于人治。但是立法必须贯注于公共福利的实现,必须以他在自然法中可以看到一些片断的习惯法为准绳。立法可能因制定的时间和环境的不同而不同,但其精髓是正义。正义的法律对良心有约束力,不正义的法律对良心没有约束力。对阿奎那来说,不是每一条实证法都符合自然法。法律可能违背公共福利,干涉立法者没有涉及的事务,或者不公正地分配负担。这些法律即是“暴力”。根据自然法,它们没有法律效力。[24]阿奎那进一步指出,如果法律的制定仅仅促进立法者自己的利益,或超出法律赋予立法者或统治者的权力和程序,或强加不平等的负担于被统治者。那么,臣民与其相对抗就是正当的。值得注意的是,阿奎那尽管指出人们有权推翻这种法律以及强制推行这种法律的暴君,但是他仍忧心冲冲地认为,必须考虑暴力方式的弊和利,这种对抗只有在不妨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并不给共同体带来巨大灾难的情况下才是合法的。不言而喻,如果对法律的遵守将导致直接违背永恒的习惯法,则应当严格禁

止。

阿奎那认为,除了自然法和人法,还必须有神法来指导人类的生活,达到可以称之为自然理性的境界。原因在于:第一,人的一切行为是受法律支配的,如果人追求的是适合人类自然能力的目的,有自然法和人法的指导就够了。但是,

人法仅能约束外在行为,不能指导内在德行而引向人们希望得到超出自然能力的永恒幸福。换言之,人们仅凭理性能力是无法实现永恒幸福之终极目的,因而还需要得到神法的指导。第二,由于人类的判断往往不正确,尤其在一些特殊的偶然的问题上更是如此。所以,就有必要让成文的神法进一步指导人类的行为。第三,人类难以判断内心世界的活动,神法可以指导人们内心的活动并引导人们内在的诚实。第四,人的法律不可能禁止和惩罚一切恶行,这就必须有一种能够防止各式各样罪恶的神法。总之,所谓神法实质就是指上帝的启示和恩赐,而不是天生的理性的新发现。神法中有关社会生活的律令与自然法一致,如“勿杀人”与“自我保存”、“教养后代”相一致。神法与自然法并不矛盾,也不会使自然法无效,而且还可以补充人法的不足和纠正人法的错误。

阿奎那通过对自然法的新阐释,论证神法高于人法,而神法由教会解释,故教会法高于国家法,教会的权威高于世俗的王权。显然,这是教权遏制世俗王权的根据。同时,阿奎那用上帝的理性为自然法披上了一件神圣的外衣,并承认自然法是人类的普遍理性,这也有利于人类的自我保存和发展。他把禁止自我毁灭作为自然法的普遍法则,这些都为近代法治主义者以自然法来反对封建专制提供现代思想和理论武器。直到现代,阿奎那的自然法对西方法治实践仍有影响,例如对美国和德国的宪法体制而言,它成为不可缺少的理论资源。

三、倡导道德美德与相对的自然法

托马斯·阿奎那在奥古斯丁与亚里士多德之间进行综合,提出道德美德(德行)与可变的自然法的思想,特别是在亚里士多德关于自然公正思想的基础上,对自然法的绝对不变性观念进行了修正。因此,可以认为阿奎那是西方世界中相对自然法理论的经典倡导者。在西方历史上,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之后,阐发善和美德的佼佼者非阿奎那莫属。他对美德问题既有总体分析,也有分类的研究。特别是关于美德与邪恶的观点提供了“历史上乃至当今关于道德研究著作中最详尽、最全面的解释。”[25]最近二十年来,西方学者的许多著作,都表明对阿奎那关于美德解释的兴趣在明显复兴。

阿奎那对服务于人类行为模式的善的生活规则,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并认为自然法为人类如何处于有美德的生活中提供了向导。[26]阿奎那详细地分析了人的道德行为,充分讨论了德性。道德行为是经过思考和选择的行为,其最高标准是上帝的理性、永恒或神圣的法规(Lex ceterma)、《新约》和《旧约》中的法规。此外,还有自然或人类的法规(Lex naturce),这是写在人心上的法规。因此,要想为善,一种行为必须符合神圣的法规或自然法规所激发的理性,是教诲或灌输的结果。美德是那些直接通往善或终极目标的习惯。美德的活动就是理性的运用,以避免行为方式的极端化。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德意味着对邪恶的规避。阿奎那认为,善行不是推理过程,而是自发的人格之外化,故需要养成美德的习惯。人的自然本性是追求快乐,故有自然美德,即智力美德(知识、智慧、悟性)和道德美德(谨慎、公义、坚毅、节制)。[27]同时,阿奎那认为道德美德是相对于制度而言的,它指的是人作为一定国家公民的相对的美德,而不是人

作为人的绝对美德。[28]

与美和美德理论密切相关,阿奎那还是相对自然法(可变自然法)学说的奠基人。人有理性可以发现自然法,也可以认识美德,但人的理性可能受情欲、伪信念和腐败风习的蒙蔽。人的本性是寻求善和幸福,但不能认识超越性的终极目的,因此上帝向人类启示成文的律法实属必要,这就是《旧约》十戒。又由于人类理性是上帝的创造物,与人的自然目的和被创造的全部秩序相一致,所以也可以成为道德智慧的直接来源。我们评价道德行为的依据,在于这种行为与我们对自然法的理性认识相一致的程度。在所有道德思考中,我们都认识到真正自然的东西就是道德的、公正的,因为这是上帝的意志,是符合理性的。而且正是这种认识才使我们的思考得以进行下去。[29]因此,阿奎那重申,只要涉及思辨的和实践的理性的共同原则,就会有一个并且是共同的真理和正义,它为一切人所知晓。但是当涉及实践理性的具体结论时,就不存在被一切人所共有的真理和正义,并且它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在这里,阿奎那强调了人的理性在自然法中的位置,他的结论是:只要涉及自然法的共同主要原则,那么它们对所有人来说都是同样的。[30]从这些论述中明显地看出自然法是相对的,即时空上可变的。不过,这种可变的自然法只能通过各种形式的添附而改变,不能通过抽取基本原则的方

式来改变。原则无论何时何地是永不变更的,这是因为人们的基本倾向是始终如一的。尽管道德法在特殊场合的具体应用时可能异常复杂,难以确定,但认识到只要我们按照理性的命令、遵从自然法去行动,我们就是道德的、无论在精神上

还是在心理上都是令人宽慰的。

阿奎那进一步指出:自然法并不是一系列涵盖所有人类事务的规则,其正当性或合理性取决于法的目的性要求。如同亚里士多德曾经指出,许多需要依赖法律规范的事情,道德上却无关紧要。人类不能离开规则而生活,但是,有规则的生活并不是美好幸福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美好幸福的生活并不取决于按照规则而生活,而取决于规则本身。因此,阿奎那认为自然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自然法的某些部分(不可否认,它们无法明确界定)可以推翻,并随着情势变迁,为了应付需要而予以替换。在阿奎那看来,生活只有一个目的,但是有达到目的的种种手段。所有这一切的背后只有一种权利,一种法律,一种正义。“于是人类法律终于得以完全重建,并允许在人类政府中担任重要角色,不但要弥合自然法遗留的罅隙,并在许多自然法未能直接规范,仅仅提供原则的复杂人际关系中,

进一步发扬自然的精神。”[31]

对此,可以从阿奎那的著作中举出两个最典型的例证:第一,私有财产制是违背基督教原始教义的,但阿奎那后来又证明,这种制度对社会发展有益,故而就变成自然法的一部分。第二,上帝是平等地造人的,但阿奎那认为奴隶制也是符合“自然”的,因而也是自然法的组成部分。简言之,二者均被说成是“对自然法的有益补充”。可见,自然法是非常“灵活”的。事实上,经过七百多年之后,即十八、十九世纪,英国的休谟、斯密和功利主义法学,德国的历史主义法学,尤其是奥斯丁分析法学和德国实证主义法学等思潮的汹涌而至,反自然法已成为主导力量。直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由德国什坦姆列尔和其后的拉德布鲁赫等提倡“内容可变的自然法”,“日新月异的自然法”,又使自然法得以“复兴”。不过,从那时起到当代这一百年中,所推行的都是相对自然法。这同当年阿奎那

的贡献是分不开的。

四、赋予人的理性以更多的价值

阿奎那认为,为了生存,人类不得不结成社会。神并未赋予人类如动物所具有的巨大体力,只是给人类理性与语言,人类借以彼此交换意见,用理性互助,从而营造社会生活。而这种社会必然是政治的,因为其中始终贯穿着人们共同遵守的以“自然法(natural law)”为核心的人法,它使人类结成的社会长久存在。

所以,人类不可能用不着统治者而自己成为自己的国王。

在阿奎那看来,理性、自然法、人类欲望和神的制裁必须互相补充。只要渗透于自然秩序的人类理性能够识别法和规则,人的道德选择就会有坚实的基础。因个人或单个的目的而侵犯自然世界之合理性与有序性,就是侵犯了道德的基础。[32]因此,阿奎那的全部的政治法律哲学中,人的理性的地位永远赫然在

目。

在阿奎那那里,基本的主题是理性与信仰以及理性与自然。“自从教父学创立以来,信仰和理性不是互相对立而是互相渗透,信仰的权威地位要求也必须尊重个人的理性和良心的决定,这成了基督教的基本观念之一。”[33]阿奎那认为,“如果人们由于错误信仰而被一级教会所宣判,在判决与自己的信仰相悖因而可以说是错误的情况下,则应当宁愿接受教会的惩罚(逐出教会)也不屈从,因为屈从有违个人的真诚(contra veritatem vitae )。”[34]因此,与奥古斯丁相比,阿奎那确实赋予了人的理性以更多的价值。正如W·汤普逊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发现,阿奎那对于当代世界的重要价值在于他对理性的捍卫。[35]

然而,阿奎那也充分论证了情欲可能克服理性的种种处境,这种不曾忽略人类伦理经验的具体处境的思想,也足以令现代人感到亲切。[36]

阿奎那与亚里士多德一样,对于人类的理性采取一种宽大的看法。阿奎那认为,哲学与神学有明显的区别。神学的基本原则是启示真理,这是超越人类理性的,仅能通过信仰获得,而哲学的基础是理性。凡理性可以证明的,如必然、可能、不可能,皆属于哲学范围。也就是说,哲学有自己的独立的领域,在此领域内,哲学并不从属于神学。这种理性思维的独立性,属于亚里士多德传统,奥古斯丁派并不承认理性思维的独立性,是阿奎那将其综合到基督教思想之内的。然而,托马斯解释理性思维独立性的理由,却是出于教义。他认为,理性不可能有

托马斯阿奎那存在与本质学说

托马斯阿奎那存在与本质学说的梳理与探析 摘要:存在问题自古希腊时期起就是哲学研究中的最高问题。本文追溯存在论的起源,直至古希腊哲学存在问题的最高峰——亚里士多德时期,进而比较托马斯阿奎那与亚里士多德及其后诸位哲学家在存在论学说上的异同,来具体阐释托马斯阿奎那关于存在者与本质概念的意义。托马斯阿奎那在《论存在者与本质》一文中从逻辑学与本体论的区分入手,强调了本质概念和存在概念的本体论性质,追问了存在者与本质、本质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本文通过对此具体文本的解读,试图厘清托马斯阿奎那“存在先于本质”的论证思路,认知其区别于传统思辨哲学,超越前人的理论意义,与对于后世引发深远影响的对存在者、本质、存在、实体等形而上学概念的讨论、分析和理解所产生的价值意义。 关键词:存在者;存在;本质;本体论 正文:近年来,中世纪哲学呈现出不断升温的态势,虽然略显缓慢,不过随着国人对中世纪哲学越来越重视,不断有新的研究成果的涌现。但是一方面,部分学者们反传统和反宗教的情绪与情结还是根深蒂固,造成了对中世纪基督教哲学的些许偏见和误解,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对经院哲学的代表人物托马斯阿奎那思想的贬低与质疑。不过另一方面,现在也不断的有学者重新阅读托马斯阿奎那的哲学原典,对其进行研究,从而发现其思想中既深刻又广博的思辨智慧在启示传统真理与理性的形而上学论证两方面的卓有成效的结合,从而为经院哲学成为中世纪知识界的主导哲学作出了独到的思想贡献。其中,以托马斯阿奎那的存在论思想尤为精妙,彻底颠覆了传统哲学中存在与本质的位置,以一种存在主义代替本质主义,论证严密充分,体现了一种哲学为自身辩护的思辨力量,正如在赵敦华老师的《基督教哲学1500年》中记述的,吉尔松将之称为,“形而上学历史上的一场革命”。 在引入托马斯阿奎那的存在论思想前,有必要先理清一下关于存在问题的源流。 一、托马斯阿奎那之前的存在论学说 “存在”一词是西方哲学的思考重点,它与“是”、“本质”(或本性)等概念构成了西方哲学本体论的三大基本概念。托马斯阿奎那在处理存在问题时几经思考、历经变化,而这些变化与他之前的哲学家所遗留下的思想不无关系。 古希腊时期,前苏格拉底哲学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巴门尼德和赫拉克利特争论

关于选择人生路的名人名言

关于选择人生路的名人名言 关于选择人生路的名人名言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轲 --尽管实现梦想的途中有时会遇到障碍,要知道这是命运对你的挑战。不是每个人都会赞成你的选择,接受这个现实,并相信自我的判断,追随那颗在你心中闪烁的明星,它会引领你踏上命运的征途。坚持不懈,你就能享受那些幸福时刻。 不满是向上的车轮,能够载着不自满的人前进。 墨写的谎说,决掩不住血写的事实。 走上人生的旅途吧!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面前才有路。——鲁迅 愈艰难,就愈要做。改革,是向来没有一帆风顺的。 只有知道了通往今天的路,我们才能清楚而有智地规划未来。 金钱的贪求(这个毛病,目前我们大家都犯得很凶)和享乐的贪求,促使我们成为它们的奴隶,也可以说,把我们整个身心投入深渊。唯利是图,是一种痼疾,使人卑鄙,但贪求享乐,更是一种使人极端无耻,不可救药的毛病。——郎加纳斯 我每看运动会时,常常这样想:优胜者固然可敬,但那虽然落后而仍非跑至终点的竞技者,和见了这样的竞技者而肃然不笑的看客,乃正是中国将来之脊梁。

(一)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工作进行监督; 凡是新的事情在起头总是这样一来的,起初热心的人很多,而不久就冷淡下去,撒手不做了,因为他已经明白,不经过一番苦工是做不成的,而只有想做的人,才忍得过这番痛苦。——陀思妥也夫斯基 人生的意义就在这个过程上。你要细细体认和玩味这个过程中的每节,无论它是一节黄金或一节铁;你要认识每节的充分价值。 人生不售来回票,一旦动身,绝不能复返。 倘只看书,便变成书橱。 一个人的价值,应当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爱因斯坦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李白 通往邪恶的路是平坦的。——柏拉图 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才能酿出蜜来。——鲁迅 我从不把安逸和快乐看作是生活的本身——这种伦理基础,我叫它猪栏的理想。——爱因斯坦 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萧伯纳 梦想无论怎样模糊,总潜伏在我们心底,使我们的心境永远得不到宁静,直到这些梦想成为事实才止;像种子在地下一样,一定要萌芽滋长,伸出地面来,寻找阳光。--林语堂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

关于自立励志名言警句

1、不经风雨,长不成大树;不受百炼,难以成钢。——雷锋 2、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曹操 3、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 4、不经过本身的努力,就永远达不到自己的目的,任何外来的帮助也不能代替本身的努力。——巴金 5、时钟随着指针的移动滴答在响:“秒”是雄赳赳气昂昂列队行进的兵士,“分”是士官,“小时”是带队冲锋陷阵的骁勇的军官。 6、攀登顶峰,这种奋斗的本身就足以充实人的心。人们必须相信,垒山不止就是幸福。——加缪 7、不会宽容人的人,是不配受到别人的宽容的。——贝尔奈 8、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干,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好汉。”——陶行知 9、我们虽可以靠父母和亲戚的庇护而成长,倚赖兄弟和好友,借交游的扶助,因爱人而得到幸福,但是无论怎样,归根结底人类还是依赖自己。——歌德 10、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程颢 11、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干,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好汉。——陶行知 12、光勤劳是不够的,蚂蚁也非常勤劳。你在勤劳些什么呢?有两种过错是基本的,其他一切过错都由此而生:急躁和懒惰。——卡夫卡 13、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日日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皆被明日累,明日无穷老将至。晨昏滚滚水东流。今古悠悠日西坠。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文嘉 14、时间会刺破青春的华丽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会吃掉稀世珍宝,天生丽质,什么都逃不过他横扫的镰刀。 15、全心依赖自己,在自己之中拥有一切,如果说,这样的人还不幸福,你又能相信谁呢?——西塞罗 16、游手好闲的人最没有空闲。——瑟蒂斯 17、所以当你百无聊赖,胡思乱想的时候,请记住你掌上有千军万马;你是他们的统帅。检阅他们时,你不妨问问自己——他们是否在战斗中发挥了最大的作用。——菲·蔡·约翰逊 18、懒惰和贫穷永远是丢脸的,所以每个人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对别人隐瞒财产,对自己隐瞒懒惰。——塞缪尔·约翰逊 19、我宁愿靠自己的力量,打开我的前途,而不愿求有力者垂青。——雨果 20、困难是人生的老师,是一所最好的学校。 21、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发愤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22、从来便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鲍狄埃 23、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蒲松龄 24、为了成功地生活,少年人必须学习自立,铲除埋伏各处的障碍,在家庭要教养他,

有关英语名人名言100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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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阿奎那的美善观

论托马斯·阿奎那的美善观 【摘要】:美善之辨是托马斯·阿奎那哲学美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托马斯在承认美善一体的同时更加注重的是美善的区别,将美善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对后来文艺复兴及之后的人学思潮和美学观念的嬗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分三个部分来分析托马斯的美善观,论证其思想的深刻性及其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托马斯·阿奎那、美、善、辨析 【正文】圣托马斯·阿奎纳(St. Thomas Aquinas)(1225年-1274)是中世纪末期著名的基督教神学家和经院哲学家,是自然神学最早的提倡者之一,也是托马斯哲学学派的创立者。他有很多积极的思想:从唯实论的观点出发,强调共相先于个别事物,进而肯定天主的存在。在对待文艺的态度上,虽然仍把美和艺术的源泉归于上帝,但他承认文艺的合法性,并且在一些具体理论方面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托马斯主义不仅是经院哲学的最高成果,也是中世纪神学与哲学的最大、最全面的体系,其著作《神学大全》对后世影响很大。 一、美善同一 自古希腊开始就有很多哲学家开始探讨美与善的关系,柏拉图在《蒂迈欧》篇中说:“凡善的事物都是美的”。苏格拉底也认为美与善是一致的,美的东西就是善的东西。这是从社会及人的角度来讲的,不仅注重形式美,也注重内在美,将二者统一起来。普洛丁继承了古希腊美善统一观,认为“美也就是善,从这善里,理性直接得到它的美。”,“美是理式所在的地方,善在美后面,是美的本原。”但同时他也开始注意到美与善的一些区别。他说“作为善,它是被人所想望的,是欲念的对象。但是想得到善的人必须上升到较高的境界,转身向善……”。“作为心灵的一种美,德行比起上文提起的那些种美更真实,”托马斯·阿奎那直接发展和继承了普洛丁的美善学说,认识到美善是同一的,但同时也认为“善是欲念的对象…而另一方面,美则是认识能力的对象。”更加清晰地阐明了美善之别。

小升初语文必背的名言俗语谚语大全汇总整理

小升初语文必背的名言俗语谚语大全汇总整理 必背名言、俗语、谚语 1、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 2、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顾宪成 3、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苏轼 4、古今中外,每一个成功者手中的鲜花,都是他们用汗水和心血浇灌出来的。——《说勤奋》 5、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到达光辉的顶点。——马克思 6、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鲁迅 7、搞科学研究,不能使用“大概”“也许”这些字眼,也不能用估计和推断代替观察。——竺可桢 8、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高适 9、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岑参 10、从善如流,疾恶如仇。——古代格言 11、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祁黄羊》 12、人心齐,泰山移。——谚语 13、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谚语 14、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谚语

15、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王勃 16、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酒肉亲。——俗语 17、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杨万里 18、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古训 19、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 20、人活着不是为了白吃干饭,我们活着就是要给我们生活其中的社会添上一点光彩。——巴金 21、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 22、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 23、只要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 24、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 25、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王冕 26、不教一日闲过。——齐白石 27、昔促尼,师项橐,古圣贤,尚勤学,披蒲编,削竹简,彼无书,且知勉。──《三字经》 28、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融四岁,能让梨,悌于长,宜先知。——《三字经》 29、竹篮打水——一场空 30、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31、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32、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

关于自强自立的名言

关于自强自立的名言 1、只有对自己的人生充满自信,才能在自信里找到自强,自强中彰显自立,自立成就自我,才会在自我中不断演绎人生的精彩。 2、当你自信之后,就不会为一时成败而轻易得意或否定自己;当你自立之后,就不会为过去别人的错误耿耿于怀,也不会由于外界的意见而放弃自己的独立思考‘当你自强之后,就不会只为欲望而沉落或低头,也不会轻言放弃。 3、在我家里,关心别人是理所当然的事。父母亲从小就向我们灌输,一个人既要有雄心壮志,又不能自高自大目中无人,自立自强是生活的基本原则。 4、你要学会自立自强学会伪装看透世态炎凉这世界并不善良 5、播种赏识收获自信,播种信任收获自立,播种尊重收获自爱,播种激励收获自强。 6、都说女孩子不要太坚强,否则会没有人疼。可是谁又知道,我不自立不自强不坚强,谁在我需要肩膀的时候给我温暖?很多时候,我不是真的要坚强,我是被迫在坚强。谁不知道,再坚强的女生心里总有块伤?不痛不代表没有被伤过。如果你懂,请不要只看到她的笑,你要看到她心底的泪。

7、立身不从一步起,如尘里振衣,泥中濯足,如何超尘脱俗?处世不会退一步,如飞蛾投烛,羝羊触藩,如何堂正为人?这需要我们三省自己的追求与志向,这需要我们三省自己的处事和做人,可是,倘若蚍蜉撼大树的狂妄,蟪蛄不知春秋的无知,即使有再高的志向和理想,也与成功无缘。自立,需要自身的信心和智能去寻找;自强,更需要我们的毅力和反思。处世不是八面玲珑的圆滑,不是左右逢源的奉承,而是我们自省的真诚过程,自省的高尚精神。 8、做人应自强自立,不因他人言行而动摇初衷;做人应自主自尊,不因遇到困难而灰心丧气。面对挫折要有自信,面对失败要有傲骨! 9、凡人要自立,要自强,要求己莫求人。作者:胡文忠 10、我们在浮躁中淡定,在利益前从容,抛弃世俗的羁绊,坚守精神的阵地。假如你输了,不是输给了外在的诱惑,而是倒在自己的欲壑中。当人生遭遇坎坷磨难时,应不断为自己鼓掌,鼓劲、鼓励。只有对人生充满自信,才能在自信里找到自强,自强中彰显自立,自立中成就自我,不断演绎人生的精彩。 11、自爱,使你端庄;自尊,使你高雅;自立,使你自由;自强,使你奋发;自信,使你坚定这一切将使你在成功的道路上遥遥领先! 12、自立自强的女生永远比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生成熟的多 13、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生活在和平幸福的年代,是无数个刘胡兰式的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因此做一个人,更要自尊

最新托马斯_库克150年发展历史

相关链接:托马斯.库克150年的发展历史 1841 第1次组织旅游,从莱斯特到拉夫伯勒1845 组织到利物浦旅游,并将线路延伸到北威尔士1846 首次组织到苏格兰旅游1851 库克带领165 000人参加博览会1855 第1次组织欧洲大陆旅游1863 开始组织到瑞士旅游 1865 托马斯.库克公司开设伦敦办事处1866 第1次组织到北美旅游 1869 第1次组织到基督教圣地和埃及旅游1872 托马斯.库克公司首创环球旅游 1874 以流通券形式推出旅游支票,开始出版托马斯.库克时刻表1884 托马斯.库克运送戈登将军退役远征 1887 托马斯.库克安排第1次印度穆斯林朝圣旅游,并运送土邦主(maharajahs)参加维多利亚女王的金婚纪念日 1892 托马斯.库克去世 1898 托马斯.库克的儿子约翰.梅森.库克为德国皇室安排到耶路撒冷旅游1902 印制第1本冬季旅游小册子,组织第1次汽车旅游1919 托马斯.库克为乘飞机旅游做广告 1927 第1次旅游包机,从纽约到芝加哥观看引人注目的拳王杰克.邓普西与吉恩.縢尼的拳击比赛(Dempsey-Tunney fight)。 1939 第1次到法国南部的包价旅游 1940 托马斯.库克公司参与儿童疏散和处理敌国邮件 1959 英国旅游作家第1次会议在伯克利街(Berkeley Street)托马斯.库克办公室召开1966 安装第1个实时自动假日预订系统 1972 托马斯.库克公司成为米兰银行集团(Midland Bank Group)的一部分1974 托马斯.库克公司推出24小时换汇服务 1977 亚历山大公主(Princess Alexandra)为托马斯.库克位于彼得伯勒(Peterborough)的新总部开业剪裁 1980 推出自动旅游信息银行 1981 托马斯.库克公司于欧洲各银行达成协议推出欧洲旅行支票1983 托马斯.库克公司加入万事达卡旅行支票项目1985 推出ECU旅行支票 1988 托马斯.库克假日公司退出短线旅游市场 1989 公司投资3 600万英镑,用于一项为期3年的计划,将所有托马斯.库克零售代理店都改为旅游超市 1990 安装电脑预订系统的后台自动化系统,开始发展全球办公网络 1991 托马斯.库克公司150年庆,为了进这个日子,公司组织了一次包括参观7大奇迹在内的环球旅游 1992 托马斯.库克被米兰银行卖给西德意志银行(WestLB)和LTU集团 1994 托马斯.库克公司引入巴克利银行旅行支票部的交换支付业务,使托马斯.库克公司成

英语名人名言警句

英语名人名言警句 英语名人名言警句 1、All things in their being are good for something. 天生我才必有用。 2、Difficult circumstances serve as a textbook of life for people. 困难坎坷是人们的生活教科书。 3、Failure is the mother of success.——Thomas Paine 失败乃成功之母。 4、For man is man and master of his fate. 人就是人,是自己命运的主人。 5、The unexamined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Socrates 混混噩噩的生活不值得过。——苏格拉底 6、None is of freedom or of life deserving unless he daily conquers it anew.——Erasmus 只有每天再度战胜生活并夺取自由的人,才配享受生活的自由。

7、Our destiny offers not the cup of despair, but the chalice of opportunity. So let us seize it, not in fear, but in gladness.——R.M. Nixon 命运给予我们的不是失望之酒,而是机会之杯。所以,让我们毫无畏惧,满心愉悦地把握命运。——尼克松 8、Living without an aim is like sailing without a compass.——John Ruskin 生活没有目标,犹如航海没有罗盘。-- 罗斯金 9、What makes life dreary is the want of motive.——George Eliot 没有了目的,生活便郁闷无光。——乔治·埃略特 10、Towering genius disdains a beaten path. It seeks regions hitherto unexplored.——Lincoln 卓越的天才不屑走旁人走过的路。他寻找迄今未开拓的地区。 11、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a great talent without great will - power.——Balzac 没有伟大的意志力,便没有雄才大略。——巴尔扎克 12、The good seaman is known in bad weather. 惊涛骇浪,方显英雄本色。(励志名言)

托马斯政治思想

托马斯阿奎那的神权政治思想 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年)是西欧封建社会基督教神学和神权政治理论的最高权威,经院哲学的极大成者。《神学大全》是他论述神学思想最重要、最系统的著作,内容涉及社会、宗教、政治各方面,是一部经院哲学的百科全书。他所建立的系统的、完整的神学体系对基督教神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他本人被基督教会奉为圣人,有“神学界之王”之称。 阿奎那正处于教会和反教会力量激烈斗争的时期。当时的封建教会的统治遭到市民、农民和王权的共同反对。在日益发展的神学异端思想和阿威洛伊—亚里士多德主义哲学思潮的冲击下,基督教神学的权威发生了危机。因此,阿奎那提出了系统的的神学思想。 教会与国家的关系是阿奎那神权政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其核心是论证教权高于王权。首先是从调和信仰与理性的矛盾方面来论证,阿奎那和奥古斯丁等人不同,他并不是一概地反对、排斥人的理性作用,而是将人看作理性的动物。人不仅像动物、自然物一样有倾向感性对象的活动,而且有倾向过良善的道德生活的欲求,这种欲求的最高目的是达到至善。然而,阿奎那却又将人和人的理性看作是上帝的创造物。他把人的道德活动的根本动因归结为上帝的理性,而道德活动的终极目标所要达到的最高的善,也就是上帝。另外,阿奎那认为人的真正的幸福不是肉体和感情的快乐,而是在道德上达到最高的善,这个目的理性是达不到的,理性只能引导人们认识上帝的存在。因此,要达到最高的善,也就只能靠对上帝的爱和信仰。由此可见,阿奎那承认了人的理性作用,但最终仍要求理性服从信仰,为信仰服务。 其次是从法的角度论证,强调教会法高于王法。按照阿奎那的理解,天地间有四种类型的法:永恒法、自然法、神法和人法。永恒法是上帝的理性,是一切法的来源。自然法是上帝理性在人类理性中的体现。人法是统治者颁布的法律。神法即教会法,是上帝赋予人类的法律。人法和自然法都要服从永恒法,同时人法要服从自然法。此外,人法还必须接受神法的指导。这是因为人类理性无法达到道德活动的终极目标,并且人法是靠人的判断制定的,可靠性不强。人法只能规定人的外在行为,其内心活动是无法规定的,也无法禁止一切恶行。由此推论,国家必须服从教会,国王必须服从教皇。 在坚持教权高于王权的前提下,阿奎那承认并论证了世俗国家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国家起源问题上他承袭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认为“人是社会的或政治的动物”。人的生活需要分工互助,因此,人在本性上注定要过集体的和社会的生活。但是,人都是

关于苦乐人生的名言警句

关于苦乐人生的名言警句 人生尝尽酸甜苦辣,人们常说苦难造就不一样的人生,苦尽甘来。下面为你带来关于苦乐人生的名言警句的内容。 关于苦乐人生的名言警句 1) 一切伟大的行动和思想,都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开始。 2) 上帝从不埋怨人们的愚昧,人们却埋怨上帝的不公平。 3) 通过痛苦,得到欢乐。---罗曼罗兰 4) 苦恼有人分担,也是一种乐趣。---罗曼罗兰 5) 我命运中一切不痛快的事情都会由愉快来补偿。---高尔基 6)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俗语 7) 吃得苦中苦,方位人上人。---俗语 8) 生活的悲剧不在于人们受到多少苦,而在于人们错过了什么。---卡莱尔名言 9) 苦难显才华,好运隐天资。---贺拉斯 10) 虽然世界多苦难,但是苦难总是能战胜的。---海伦凯勒 11) 从希望中得到欢乐,在苦难中保持坚韧。---肯尼迪 12) 良药苦口利于病。---中国俗语 13) 有时候缺憾也会带来快乐,这就需要我们以平和的心态看待缺憾。---好词句 14) 快乐就在你的身边,用智慧的眼睛去发现,用感恩的心去享

受,刻意追求快乐往往带来烦恼。---好词句特供 15) 体会过痛苦的人才会更加珍惜快乐的现在,还可以吸取教训,绕过某些可以预见的痛苦 16) 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苦辣酸甜都是生活的本色,人要学会最大可能的趋利避害,但完全没有痛苦是不可能的。 17) 山是一步一步登上来的,船是一橹一橹摇出去的。 18) 千学不如一看,千看不如一练。 19) 久住坡,不嫌陡。 20) 马看牙板,人看言行。 21) 不经冬寒,不知春暖。 22) 不挑担子不知重,不走长路不知远。 23) 不在被中睡,不知被儿宽。 24) 不下水,一辈子不会游泳;不扬帆,一辈子不会撑船。 25)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生子,不知父母恩。 26) 不摸锅底手不黑,不拿油瓶手不腻。 关于苦乐人生的名言警句的精选 1) 水落现石头,日久见人心。 2) 打铁的要自己把钳,种地的要自己下田。 3) 打柴问樵夫,驶船问艄公。 4) 宁可做过,不可错过。 5) 头回上当,二回心亮。 6) 发回水,积层泥;经一事,长一智。

自立名言警句

自立名言警句 导读:本文是关于自立名言警句,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1、自己走自己的路。——海泽 2、男儿立身须自强。——李颀 3、我就是我自身的主宰。——普劳图斯 4、有志诚可乐,及时宜自强。——欧阳修 5、制造船炮,为中国自强之本。——曾国藩 6、能自立者必有骨也。——李哲 7、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高明 8、不能被人牵着鼻子走。——刘易斯 9、我寻找过我自己。——赫拉克利特 10、男儿自立,必须有倔强之气。——曾国藩 11、凡是自强不息者,最终都会成功。——歌德 12、可侍者己,难侍者人。——魏源 13、人啊!还是靠自己的力量吧!——贝多芬 14、路要靠自己去走,才能越走越宽。——居里夫人 15、眼前多少难甘事,自古男儿当自强。——李咸用 16、自立自重,不可随人脚跟,学人言语。——陆九渊 17、人不自立,则惟有无耻而已。——康有为 18、独立能力是人生的基础。——穆尼尔·纳素夫

19、使人敬畏,全在自立自强,不在装模做样。——曾仕强 20、自强像荣誉一样,是一个无滩的岛屿。——拿破仑 21、世界上最坚强的人就是独立的人。——易卜生 22、自立自重,不可跟人脚迹,学人言语。——陆九渊 23、没有单独魄力的人,将依仗别人做坏事。——福泽谕吉 24、不要借别人的势力来增加自己的威风。——森鸥外 25、人在独自一人时最坚强。——吉田弦二郎 26、宁可靠自己的力气吃饭,别白白拿别人什么。——卡拉姆辛 27、学者有自立之志,当拔出流俗,不可泛泛与世浮沉。——唐斌 28、要使民族自立于世界之林,就要自己看得起自己。——吉鸿昌 29、自立志自新以来,至今无声余日,未曾改得一过。——曾国藩 30、人独自一人死去吧,所以人的行动也该单独去做。——巴斯卡 31、除了爱情之外,我认为最宝贵的就是独立精神。——缕塞 32、我宁愿靠自己的力量,打开我的前途,而不愿求有力者的垂青。——雨果 33、以心求道,正犹以己知人,终不若彼自立彼伪不思而得也。——张载

英语经典名言100句

英语经典名言100句 学习方法与态度 1. Practice makes perfect.熟能生巧。 2. It is never too old to learn.活到老,学到老。 3. Readingis to the mind while exercise to the body.读书健脑,运动强身。 4. A man becomes learned by askingquestions.不耻下问才能有学问。 5. Learn and live.活着,为了学习。 6. Knowledge starts with practice.实践出真知。 7. Books and friends should be few butgood.读书如交友,应求少而精。 8. Complacency is the enemy of study.学习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 9. Knowledge makes humble; ignorance makesproud.知识使人谦虚,无知使人傲慢。 10. Knowledge advances by steps and not byleaps.知识只能循序渐进,不能跃进。 11. A man can do no more than he can.凡事都应量力而行。 12. A man cannot spin and reel at the sametime.一心不能二用。

勤奋、意志与成功 1. 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有志者事竟成。 2. No pains, no gains.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 3. Constant dripping wears away a stone.水滴石穿,绳锯木断。 4. Care and diligence bring luck.谨慎和勤奋才能抓住机遇。 5. Genius is nothing but labor anddiligence.天才不过是勤奋而已。 6. Great hopes make great man.伟大的抱负造就伟大的人物。 7. Industry is the parent of success.勤奋是成功之母。 8. No rose without a thorn.没有不带刺的玫瑰。 9. There is no royal road to learning.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10. No way is impossible to courage.勇者无惧。 11. Success belongs to the persevering.坚持就是胜利。 12. The finest diamond must be cut.玉不琢,不成器。 13. Adversity makes a man wise, not rich.逆境出人才。 健康与心态 1. An apple a day keeps the doctor away.一天一苹果,不用请医生。

托马斯.阿奎那

托马斯.阿奎那 托马斯.阿奎那(1224-1274)处于被史学家们称为“黑暗”时代的西欧中世纪。当时的西欧拥有独特的政权与教权并存的权力体系,政权与教权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在阿奎那基督教哲学推出之前,奥古斯丁教父哲学长期占据着统治地位,同时也出现了亚里士多德主义哲学,在这些思潮的冲击下,基督教神学的权威产生了危机。当时的基督教徒对此感到了空前的压力,当然,阿奎那也不例外。因阿奎那在巴黎大学学习期间曾拜阿尔伯特为师,并有幸协助阿尔伯特注释亚里士多德的著作,这也为他后来采用亚里士多德学说改造经院哲学理论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托马斯还抛弃了过去柏拉图哲学的先验论理论,承认感性经验,肯定理性认识,借助客观世界,给基督教神学和经院哲学以新的解释和新的论证,并成功地利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论证了天主教教义。因此,托马斯.阿奎那的理论的得到了很多人的拥护和支持。后来,他的思想成就同样也受到了教廷的重视,教皇亚历山大四世把他召回意大利,任罗马教廷神学顾问,成为教皇的重要决策者和教廷神学哲学理论的发布者。 二、主要思想主张 (一)神学主要思想

在神学思想方面,托马斯.阿奎那提出了著名的五路论证法,他从证明上帝存在的五种方法开始,解释推导出了作为万物第一因的上帝的本质。 1.不动的推动者之论证:他认为,世界上每一运动的物体都需另一物体推动,而此物体又需另一物来推动。按照这样的推论,周而复始的推演下去,我们肯定会找到一个最终的推动者,托马斯阿奎那说,这就是上帝。 2.最终因的论证:托马斯称,世界万物都有起因,但必有一最终因。据此推断,宇宙中任何物质的存在一定有某种原因,如果按照因果产生的先后顺序一直推倒下去,我们也必然会找到一个最初的原因,阿奎那认为这个最初的原因就是上帝。 3.自身必然性的论证:自然界中的万物都有存在和不存在两种可能性。因此就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在某一个时间,世间万物均不存在,但现实是后来产生了事物,那么就是说,最初必有一物,其存在的必然性是自身所具有的,并给予了其他事物存在的可能性,这即是上帝。 4.事物等级的论证:一切事物的善良、真实和尊贵等,都有多有少,又高有低,存在着一定的等级性。那么世间肯定有一个最美、最纯、最高级的事物是存在的。而托马斯阿奎那认为这个最美、最纯、最高级的存在就是上帝。 5.目的因论证:自然界的万事万物都具有目的因。因此,世间万物虽然看上去错综复杂,但似乎都有某个目的。具有生命的动物、花

人教版小学语文课本里的名言、俗语、谚语大全

人教版小学语文课本里的名言、俗语、谚语大全 01 1.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 2.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顾宪成 3.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苏轼 4.古今中外,每一个成功者手中的鲜花,都是他们用汗水和心血浇灌出来的。——《说勤奋》 5.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到达光辉的顶点。——马克思 6.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鲁迅 7.搞科学研究,不能使用“大概”“也许”这些字眼,也不能用估计和推断代替观察。——竺可桢 8.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高适 9.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岑参

10.从善如流,疾恶如仇。——古代格言 02 11.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祁黄羊》 12.人心齐,泰山移。——谚语 13.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谚语 14.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谚语 15.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王勃 16.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酒肉亲。——俗语 17.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杨万里 18.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古训 19.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 20.人活着不是为了白吃干饭,我们活着就是要给我们生活其中的社会添上一点光彩。——巴金 03 21.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 22.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

23.只要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 24.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 25.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王冕 26.不教一日闲过。——齐白石 27.昔促尼,师项橐,古圣贤,尚勤学,披蒲编,削竹简,彼无书,且知勉。──《三字经》 28.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融四岁,能让梨,悌于长,宜先知。——《三字经》 29.竹篮打水——一场空 30.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04 31.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32.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 33.擀面杖吹火——一窍不通 34.好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自立自主的名言汇编

自立自主的名言汇编第1段: 1.不要轻易过分对我迁就,不要使我感觉到你的顺从,其实迁就与顺从同样是不屑一顾,它会使我丧失自立而不知天高。 2.当你啼哭的时候,父亲盼你长大,当你自立的时候,父亲盼你成家,人间万种情感,父爱最真最纯,父爱最最伟大!你的生日到了,我祝愿老爸永远开心安康。 3.单靠一朵美丽的鲜花,打扮不出美丽的春天,个人只有融入团结的集体才能实现宏伟目标。因此,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精诚团结,才能自立于世界,才能谋求进步和发展。特别是我们这些作为新世纪的接班人的青少年更应该学会团结,这样才能立足社会。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作为炎黄子孙义不容辞的责任。 4.都说女孩子不要太坚强,否则会没有人疼。可是谁又知道,我不自立不自强不坚强,谁在我需要肩膀的时候给我温暖?很多时候,我不是真的要坚强,我是被迫在坚强。谁不知道,再坚强的女生心里总有块伤?不痛不代表没有被伤过。如果你懂,请不要只看到她的笑,你要看到她心底的泪。 5.感谢生活创造的磨难,让我学会了坚韧不拔;感谢生活创造的耻笑;让我学会了自尊自立;感谢生活创造的失败,让我学会了勇敢坚强;这一切,当你坦然乐观的去接受它时,未来是你创造成功的希望! 6.怕的时候没人陪,学会了勇敢;烦的时候没人问,学会了承受;累的时候没人依靠,学会了自立;闷的时候没人诉说,学会了骚扰,光棍节,知道该怎么过了吧。 7.人生之最:最大满足是释怀,最大财富是健康,最大成功是自立,最大悲哀是自卑,最大痛苦是痴迷,最大烦恼是攀比,最大敌人是自大,最大失败是放弃。 8.自爱,使你端庄;自尊,使你高雅;自立,使你自由;自强,使你奋发;自信,使你坚定……这一切将使你在成功的道路上遥遥领先。 9.金色年华,昂扬向上;锦绣前程,展翅飞翔;迎接挑战,挺起胸膛;点燃激情,自立自强;净化心灵,健康时尚;脚踏实,创造辉煌。祝你青年节快乐! 10.在那里跌倒,从那里爬起来是不逃避失败的一种态度,也是一种自立精神体现。同是也可让同行的人了解,比喻某某起来了,但你必须先确定你走的路是对的,如果跌倒后发现压原来是走错了路也就是说你走的是一条不能发挥你的专长,不符合你性格的路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不能在别人的方爬起来呢。 11.我们中华民族有同自己的敌人血战到底的气概,有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光复旧物的决心,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毛泽东 12.感谢生活创造的磨难,让我学会了坚韧不拔;感谢生活创造的耻笑;让我学会了自尊自立;感谢生活创造的失败,让我学会了勇敢坚强;这一切,当你坦然乐观的去接受它时,

托马斯_库克150年发展历史教学文案

托马斯_库克150年 发展历史

相关链接:托马斯.库克150年的发展历史 1841 第1次组织旅游,从莱斯特到拉夫伯勒 1845 组织到利物浦旅游,并将线路延伸到北威尔士 1846 首次组织到苏格兰旅游 1851 库克带领165 000人参加博览会 1855 第1次组织欧洲大陆旅游 1863 开始组织到瑞士旅游 1865 托马斯.库克公司开设伦敦办事处 1866 第1次组织到北美旅游 1869 第1次组织到基督教圣地和埃及旅游 1872 托马斯.库克公司首创环球旅游 1874 以流通券形式推出旅游支票,开始出版托马斯.库克时刻表 1884 托马斯.库克运送戈登将军退役远征 1887 托马斯.库克安排第1次印度穆斯林朝圣旅游,并运送土邦主(maharajahs)参加维多利亚女王的金婚纪念日 1892 托马斯.库克去世 1898 托马斯.库克的儿子约翰.梅森.库克为德国皇室安排到耶路撒冷旅游 1902 印制第1本冬季旅游小册子,组织第1次汽车旅游 1919 托马斯.库克为乘飞机旅游做广告 1927 第1次旅游包机,从纽约到芝加哥观看引人注目的拳王杰克.邓普西与吉恩.縢尼的拳击比赛(Dempsey-Tunney fight)。 1939 第1次到法国南部的包价旅游 1940 托马斯.库克公司参与儿童疏散和处理敌国邮件 1959 英国旅游作家第1次会议在伯克利街(Berkeley Street)托马斯.库克办公室召开 1966 安装第1个实时自动假日预订系统 1972 托马斯.库克公司成为米兰银行集团(Midland Bank Group)的一部分1974 托马斯.库克公司推出24小时换汇服务 1977 亚历山大公主(Princess Alexandra)为托马斯.库克位于彼得伯勒(Peterborough)的新总部开业剪裁 1980 推出自动旅游信息银行 1981 托马斯.库克公司于欧洲各银行达成协议推出欧洲旅行支票 1983 托马斯.库克公司加入万事达卡旅行支票项目 1985 推出ECU旅行支票 1988 托马斯.库克假日公司退出短线旅游市场 1989 公司投资3 600万英镑,用于一项为期3年的计划,将所有托马斯.库克零售代理店都改为旅游超市 1990 安装电脑预订系统的后台自动化系统,开始发展全球办公网络 1991 托马斯.库克公司150年庆,为了进这个日子,公司组织了一次包括参观7大奇迹在内的环球旅游

英语名人名言100句

1、Genius only means hard-working all one's life. (Mendeleyev Russian chemist) 天才只意味着终身不懈地努力。(俄国化学家门捷列耶夫) 2、The man who has made up his mind to win will never say "impossible ". (Bonaparte Napoleon ,French emperor ) 凡是决心取得胜利的人是从来不说"不可能的"。( 法国皇帝拿破仑. B.) 3、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a great talent without great will - power. (Balzac) 没有伟大的意志力,便没有雄才大略。(巴尔扎克) 4、Cease to struggle and you cease to live.(Thomas Carlyle) 生命不止,奋斗不息。(卡莱尔) 5、A strong man will struggle with the storms of fate.(Thomas Addison) 强者能同命运的风暴抗争。(爱迪生) 6、Living without an aim is like sailing without a compass.(John Ruskin) 生活没有目标,犹如航海没有罗盘。(罗斯金) 7、Live a noble and honest life. Reviving past times in your old age will help you to enjoy your life again. 过一种高尚而诚实的生活。当你年老时回想起过去,你就能再一次享受人生。 8、Accept what was and what is, and you’ll have more positive energy to pursue what will be. 接受过去和现在的模样,才会有能量去追寻自己的未来。 9、Behind every successful man there's a lot u unsuccessful years. (Bob Brown) 每个成功者的后面都有很多不成功的岁月。(鲍博·布朗) 10、Enrich your life today,. yesterday is history.tomorrow is mystery. 充实今朝,昨日已成过去,明天充满神奇。 11、The secret of success is constancy to purpose. 成功的秘密在于始终如一地忠于目标。 12、Between two stools one falls to the ground.脚踏两头要落空。 13、You have to believe in yourself. That's the secret of success. (Charles Chaplin) 人必须有自信,这是成功的秘密。(卓别林) 14、Success grows out of struggles to overcome difficulties. 成功来自于克服困难的斗争。 15、The dictionary is the only place where success comes before work. 只有在字典中,成功才会出现在工作之前。 16、There are no shortcuts to any place worth going.到任何值得去的地方都没有捷径。 17、You're uinique, nothing can replace you.你举世无双,无人可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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