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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校学通知[2005]10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是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建设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的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接受我校学历教育的研究生与本专科生,凡违法、违规、违反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对违法、违规、违纪的学生,学校坚持实行教育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第二章纪律处分的种类和应用

第四条学校对学生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五条留校察看处分的察看期限从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考察:

(一)在察看期,学生有进步表现,可按期终止;

(二)有突出表现,经本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提前终止,但其察看期原则上不能少于6个月;

(三)经教育不改或在察看期间又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毕业时未解除察看,按结业处理,不发给毕业证书;待留校察看期限满后,由个人提出申请,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单位部门出具实际表现的证明材料,学校可补发毕业证书。

第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纪,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一)对有关人员(如检举人、证人等)打击报复、威胁恫吓的;

(二)屡次违纪受到处分不改的;

(三)同时违反本规定两条以上规定的;

(四)伪造、销毁、藏匿证据的;

(五)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第三章违纪行为和处分

第七条学生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学生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九条学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国家法规,性质恶劣,被公安部门依法劳动教养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其他违规行为,视情节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的处分。

第十条有下列从事非法的社会政治活动,泄漏国家秘密等行为之一的,视其性质情节后果,

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的;组织、策划或参与扰乱社会秩序或学校的管理秩序的;

(二)利用手机、互联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或张贴、投递、散发等方式,散布违法言论或煽动闹事制造混乱信息的;

(三)组织、成立、加入非法社会团体或组织,从事非法活动的;

(四)参与非法传销、邪教、迷信活动的;

(五)泄漏国家秘密,造成后果的。

第十一条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或学校组织考试的学生,应当遵守考场纪律,有违纪行为的,视学生考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的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二条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或学校组织考试的学生,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按考试作弊处理。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的程度,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携带用于传递考试信息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

(三)请他人参加考试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偷窃尚未启用的试卷的;

(五)组织作弊者;

(六)其它作弊行为严重的。

第十三条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考试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四条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五条有下列侵害他人身心等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殴打他人或互殴,尚未致伤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殴打他人或互殴致他人受到伤害的,视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的处分;

(三)在争执或斗殴中亮出凶器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持械打人的,视其行为的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作伪证并给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警告处分;

(六)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七)对于聚众群殴的,视其行为的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为首的给予留校查看或开除学籍处分。打架斗殴造成伤害或损失的,除受到处分外,须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有伪造、变造印章、文件、证件、证明、档案、合同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

第十七条有下列偷窃、诈骗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视情节与后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以偷窃、诈骗、冒用、挪用、贪污等非法手段侵犯公私财物的,初次作案,且数额较小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数额较大或屡次作案的,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二)结伙偷窃为首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三)替偷窃者窝赃、销赃、或参与分赃的,视其情节后果,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第十八条有下列组织或参与赌博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组织、聚众或多次参与赌博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九条有下列损害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故意损害他人财物的,给予警告以上、记过以下处分;

(二)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邮件的,给予警告以上、记过以下处分;

(三)故意损坏校园建筑物、设置物、花草树木、家具及公共设施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

(四)违反试验、实习操作规程,给国家、学校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

(五)其他故意损害公私财物,视其性质情节后果,给予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

第二十条有下列扰乱校园秩序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在教学科研、办公及休息等场所高声喧哗、嬉戏打闹;或使用扩音设备喊话、播放音乐;或练习、演奏管乐、打击乐器而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听劝阻的,给予警告以上、记过以下处分;

(二)在建(构)筑物、非公共张贴区域张贴、喷涂启事、广告、传单,不听劝阻的,给予警告以上、记过以下处分;

(三)在校园道路、休闲区域、建筑物内,进行球类、溜旱冰、滑板等体育活动,不听劝阻的,给予警告处分;

(四)在校内饲养、遛放宠物,不听劝阻的,给予警告处分;

(五)未经许可在校园内散发宣传品、促销商品,不听劝阻的,给予警告处分;

(六)违反校园交通管理规定,不听劝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违反计算机使用及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视其性质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使用计算机及网络制作、复制、浏览、传播危害国家安全与稳定,损害身心健康等不良信息的,给予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

(二)未经申报批准,擅自开设网站;或未经批准,在网站中擅自开设BBS、论坛、聊天室等交互形式的服务,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在互联网中未经允许实施危害计算机信息安全的活动,给他人造成较大损害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视其性质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在学校安排有住宿床位,而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未经批准,私自占用或调换床位,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擅自出租床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未经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寝室成员,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或让其进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违反宿舍消防管理规定,引起火灾,尚不够刑事犯罪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引起火险的或破坏宿舍消防设施,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有违规用电、用火等其他违纪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六)从学生宿舍向外抛掷物品,危害他人安全和生活环境秩序的,给予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

(七)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四章处分程序与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给予学生纪律处分的审批程序:

(一)给予学生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由学院负责做出处理建议,报学校相关部门批准;(二)给予学生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由主管校领导主持相关职能部门(学院)参加的会议研究并做出处理决定;

(三)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由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由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管理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确定对学生处分决定的公布范围。

第二十四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学院、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应当听取学生或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二十五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给受处分学生送交处分决定书时,应当告知其享有的申诉权利。处分决定书由学生所在学院工作人员及时送交受处分学生本人,由其签字确认;若受处分学生拒绝签字的,由送交工作人员将情况记录在案,其处分决定书送交同样有效;若受处分学生无法及时联系,其处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7日以视为送交。同时学院将此情况上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自处分决定之日起生效。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二十七条对学生的处分材料,学校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所述中有以上、以下者均含本级。

第二十九条继续教育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其他接受非学历教育学生的纪律处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原《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管理细则》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2006年8月修订)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通过注册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预科生等全日制各类学生。 第三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纪律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上述处分的,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特殊情况,学校可以直接给予违纪学生通报批评。 第四条留校察看的期限一般为1年(至毕业时间不足1年的学生留校察看期限至其毕业离校之日),从违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留校察看期间,对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进步表现者,可按期降低一级处分;有突出先进事迹者,可提前降低一级处分。但经教育不改或继续违反校规校纪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和学校管理秩序者,学校给予以下处分: (一)发表文章或在公共场所发表演说,散发传单,或采用张贴大小字报、标语等手段来传播政治谣言,侮辱或诽谤他人,攻击

党和政府,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非法游行、示威、集会,扰乱、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经劝阻能停止活动、解散队伍的,给予组织者和骨干成员及过激行为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若不听劝阻,给予组织者和骨干成员及过激行为者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未经学校核准登记的社团必须解散,否则对其组织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以社团名义开展非法活动或其他违反社团管理规定的活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组织者和骨干成员及过激行为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组织者和骨干成员及过激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对一般成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四)策划、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学校的管理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五)利用网络、电话、信函以及各种宣传媒体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六)利用网络、电话、信函以及各种宣传媒体制作、复制、传播危害社会治安信息,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机构,进行恐吓、谩骂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七)组织参与邪教、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非法传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八)在校园内进行宗教活动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令、法规者,给予以下处分: (一)被判劳动教养、拘役、徒刑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模式识别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模式识别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摘要:随着现今社会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 人工智能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其中模式识别是人工智能应用的一个方面。而且现今的模式识别的应用也越来越得到大家的重视与支持,在各方面也有重大的进步。模式识别也成为人们身边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关键词:人工智能,技术,模式识别,前景 Abstract:In the modern society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 application of a rtificial intelligence is more and more extensive, among them pattern recognition is one of the ap ply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now the application of pattern recognition is also more and more to get everyone's attention and support, in various aspects have significant progress. Pattern rec ognition has become an integral part of people around. Keyword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echnology,Pattern Recognition, prospects 一,引言 如今计算机硬件的高速发展, 以及计算机应用领域的不断开拓, 人们开始要求计算机能够更有效地感知诸如声音、文字、图像、温度、震动等人类赖以发展自身、改造环境所运用的信息资料。但就一般意义来说, 目前一般计算机却无法直接感知它们, 我们常用的键盘、鼠标等外部设备, 对于这些外部世界显得无能为力。虽然摄像机、图文扫描仪、话筒等设备业已解决了上述非电信号的转换, 并与计算机联机, 但由于识别技术不高, 而未能使计算机真正知道采录后的究竟是什么信息。计算机对外部世界感知能力的低下, 成为开拓计算机应用的瓶颈, 也与其高超的运算能力形成强烈的对比。于是, 着眼于拓宽计算机的应用领域, 提高其感知外部信息能力的学科———模式识别, 便得到迅速发展。 人工智能所研究的模式识别是指用计算机代替人类或帮助人类感知模式, 是对人类感知外界功能的模拟, 研究的是计算机模式识别系统, 也就是使一个计算机系统具有模拟人类通过感官接受外界信息、识别和理解周围环境的感知能力。现将人工智能在模式识别方面的一些具体和最新的应用范围遍及遥感、生物医学图象和信号的分析、工业产品的自动无损检验、指纹鉴定、文字和语音识别、机器视觉地圈模式识别等方面。 二,现状 以地图模式识别为例,地图模式识别是由计算机来对地图进行识别与理解, 并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 让计算机研究和分析地图上的各种模式信息, 获取地图要素的质量意义。其计算处理的过程类似于人对地图的阅读。 地图模式识别是近年来在地图制图领域中新兴的一门高新技术, 是信息时代人工智能、模式识别技术在地图制图中的具体应用。由于它是传统地图制图迈向数字地图制图的一座桥梁, 因此,地图模式识别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一起, 被称为现代地图制图的三大技术。 目前, 地图模式识别由于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和发展潜力,因而受到了人们的普遍重视。尤其是随着现今的计算机及其外部硬件环境的不断提高, 科技不过发展的情况下,

某某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含处分程序、撤消处分程序及处分结果使用等)

XX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口头警告;(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 第五条后五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德育处。处分决定后,由德育处会同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行政讨论通过,然后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 (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者; (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者;(八)勾结校外人员违纪,败坏学校声誉者;(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者;(十)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第三章处分程序 第十条处分材料包括:(一)学生违纪事实的记载材料;(二)违纪者本人的检讨﹑保证书及所犯错误的交待材料;(三)其它人员或组织的证明材料;(四)班级对违纪者的处理意见;(五)其它与违纪事实有关的材料。 第十一条警告及以上处分审批程序: (一)班主任如实填写学生违纪处分申报表,提供学生违规违纪的事实﹑危害或影响,附送第十条所列违纪材料。 (二)班主任将申报表和违纪附属材料送交德育处,德育处全面调查核实违纪事实。 (三)德育处、班主任联合提出处分建议。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提交主管副校长审批,记过及以上处分提交校长会审议并由校长批准签发;处分裁决的最高机构为校长会;处分文件由德育处拟定。 (四)通过班主任或德育处通报受处分学生和家长;由班主任、德育处联合做好受处分学生的善后工作。 (五)学生或家长如认为给予的处分有误,可向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申诉,但不得无理纠缠﹑取闹;学校对学生的申诉应及时复查并作出决议。 (六)主管校长或德育处主任在全校学生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并以布告形式在全校发布。

电子科技大学模拟电路考试题及答案

电子科技大学 二零零七至二零零八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模拟电路基础课程考试题A卷(120分钟)考试形式:开卷 课程成绩构成:平时10分,期中30分,实验0分,期末60分 一(20分)、问答题 1.(4分)一般地,基本的BJT共射放大器、共基放大器和共集放大器的带宽哪个最大?哪个最小? 2.(4分)在集成运算放大器中,为什么输出级常用射极跟随器?为什么常用射极跟随器做缓冲级? 3.(4分)电流源的最重要的两个参数是什么?其中哪个参数决定了电流源在集成电路中常用做有源负载?在集成电路中采用有源负载有什么好处? 4.(4分)集成运算放大器为什么常采用差动放大器作为输入级? 5.(4分)在线性运算电路中,集成运算放大器为什么常连接成负反馈的形式?

二(10分)、电路如图1所示。已知电阻R S=0,r be=1kΩ,R1∥R2>>r be。 1.若要使下转折频率为10Hz,求电容C的值。 2.若R S≠0,仍保持下转折频率不变,电容C的值应该增加还是减小? 图1 三(10分)、电路如图2所示。已知差模电压增益为10。A点电压V A=-4V,硅三极管Q1和Q2的集电极电压V C1=V C2=6V,R C=10kΩ。求电阻R E和R G。 图2 四(10分)、电路如图3所示。已知三极管的β=50,r be=1.1kΩ,R1=150kΩ,R2=47k Ω,R3=10kΩ,R4=47kΩ,R5=33kΩ,R6=4.7kΩ,R7=4.7kΩ,R8=100Ω。 1.判断反馈类型; 2.画出A电路和B电路; 3.求反馈系数B; 4.若A电路的电压增益A v=835,计算A vf,R of和R if。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 海大学字[2005]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国家培养合格建设人才,根据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在校内有违纪行为的,依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在校外参加教学实习、考察、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活动中有违纪行为,参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五条留校察看一般以一年为限。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对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悔改表现的,可按期解除察看;对表现突出的,经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教育中心研究,报主管校长批准,可以做出提前解除留校察看的决定;对认为应当延后解除留校察看的,学校可以做出延长留校察看的决定;经教育不改或在察看期内又有违纪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未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的本科生、高职生不能毕业;受留校察看处分的研究生在察看期内不得进入毕业论文答辩阶段,察看期满,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获批准后,可进入毕业论文答辩阶段。 第七条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自处分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之日起,对处分无异

议者,应当于一周内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逾期不离校者由学校公安处处理。 第八条受处分者同时受到下列处理: (一)取消其当年(研究生指年度;本科生、高职学生指学年度。下同)参加学校和学部、院(系)各类奖励评定的资格;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自处分文件下达之日起停发一年。 (二)取消其当年可享受的未发放的各类奖学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除外)、资助和贷款,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离校前须一次性偿还贷款; (三)取消其当年获得的由学校自行评定和由学校推荐评定的各类荣誉称号;(四)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不论其课程修业程度如何,只发给学习证明,不发给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有其它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违反校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一)能主动说明违纪行为,检查认识深刻; (二)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说明,认错态度好; (三)积极举报违纪行为的; (四)其它可以从轻处分的情形。 第十条违反校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处分: (一)拒不承认错误,态度恶劣; (二)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恫吓; (三)曾受过一次处分,第二次违纪时从重处分;曾受过两次处分,第三次违纪时,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同时触犯本条例两条以上(含两条)规定的; (五)伙同校外人员违反本条例的; (六)涉外活动违纪的; (七)煽动、组织群体性违纪事件为首者; (八)其它应当给予从重处分的情形。 第二章权限与程序 第十一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中心负责本条例的具体执行。

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专科C语言在线考试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以下描述正确的是( C ) A.goto语句只能用于退缩出多层循环。 B.switch语句中不能出现continue语句。 C.只能用continue语句中来终止本次循环。 D.在循环语句中break语句不独立出现。 2.一个C程序的执行是从( A ) A.C程序的main函数开始,到main函数结束。 B.本程序的第一个函数开始,到本程序最后一个函数结束。 C.本程序的main函数开始,到本程序文件的最后一个函数结束。 `D.本程序的第一个函数开始,到本程序main函数结束。 3.C语言中,要求运算数必须都是整数的运算符是( C )。 A.* B.- C.% D.+ 4.假定 int i=3,j=4; 执行语句: printf("%d,%d,%d\n",i+++j,i,j); 之后,其输出结果为:( C ) A.7,4,4 B. 8,4,4 C. 7,3,4 D.7,3,5 5.对break语句的正确描述。( A ) A.break语句在while语句中,立即终止执行while语句。 B.break语句不能用于循环语句之外的语句。 C.break语句与continue语句功能相同。 D.b reak语句可以带参数,也可以不带。 6.在C语言中,下面那一个不是正确的概念( A ) A. 所有循环语句都要求至少要执行一次循环体。 B. goto和if语句能构成循环语句。 C.循环过程只能包含,不能交叉。 D.循环体可以是一条语句。 7.以下对二维数组a的正确说明是( C ) A. int a[ 3 ] [ ]; B. float a( 3, 4); C. int a[ 3 ] [ 4 ] D.float a( 3, )( 4 ); 8.对函数的正确描述( C ) A.在C语言中可以嵌套定义函数。 B.自定义函数和调用函数可以不在一个源文件中。 C.函数定义都是平行的,独立的。 D.不能嵌套调用函数。 9.若用数组名作为函数调用的实参,传给形参的是( A ) A.数组的首地址 B.数组的第一个元素值 C.数组的全部元素值 D.数组中元素的个数 10.对于 int *p; int a[]; p=a; 的合法运算( C ) A. a++; B. p=a; p++; 相当于 a++; C. ++p; 相当于 a[1]; D.若p中的地址为100则p++; 运算后,则其值为100 11.假设int x[] = {1,3,5,7,9,11}, *ptr; ptr = x; 以下那些是对数组元素的正确引用 ( D )

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

XX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持学校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育人机制,培养优良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X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在籍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学生在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的同时,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的义务。 第四条学院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并依职权实施对学生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学院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重在教育,努力创造良好的学生成长环境。 第五条学院对违纪学生实施纪律处分应当严格坚持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学院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视其违纪性质、情节、危害和影响程度,给予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第七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违纪的,根据各自的作用、情节、危害后果,按共同违纪分别予以处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纪律处分: 1、违纪情节明显轻微的; 2、违纪后主动向学校报告,并如实承认违纪事实的; 3、违纪是由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或者加重纪律处分: 1、违纪后对检举人、证人进行威胁、实施报复的; 2、违纪后为逃避处分,隐瞒不报,私下了结的; 3、违纪后恶意串通,向组织隐瞒实情或者唆使他人提供伪证,给调查工作造成困难的: 4、同时犯有多种违纪行为的: 5、受纪律处分后,再次违纪应受处分的。 第十条受到两次纪律处分后,第三次违纪应受处分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一条给予违纪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的,察看期限为一年。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如果必须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察看期为半年。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对错误有深刻认识并表现良好的,经本人申请可按期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模式识别试题 2014.04 (附答案)(优.选)

1 / 5word.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试卷 (考试时间: 至 ,共 2 小时) 课程名称 模式识别 教师 学时 40 学分 2 教学方式 课堂教学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成绩 考核方式: (学生填写) 1、(5分)简述有监督学习和无监督学习的异同。 答: (1)有监督学习必须要有训练集和测试样本,而非监督学习没有训练集; (2)有监督学习的目的就是识别事物,识别结果表现在给待识别数据加上了标号,因此训练样本集必须由带标号的样本组成,而非监督学习方法只有要分析的数据集本身,预先没有什么标号。 (3)非监督学习方法在寻找数据集中的规律性,这种规律性并不一定要达到分数据集的目的,也就是说不一定要“分类”。 2、(15分)计算单词model 和amdeol 的编辑距离,画出栅格图。 解: 栅格图为: a m d e o l m o d e l amdeol 从栅格图可计算,model 和amdeol 的编辑距离为3。 学 号 姓 名 学 院 ……………………密……………封……………线……………以……………内……………答……………题……………无……………效……………………

2 / 5word. 3、(15分)已知A 类样本为:123[0,1];[2,2];[2,3]a a a ===,B 类样本为:123[3,1];[4,3];[1,5]b b b ===,计算最小二乘分类面的方程(取值为-1和+1),并写出LMS 算法的流程。 解: (1)计算最小二乘分类面为[]0.4,0.26,1.45T ω=--。 (2)LMS 算法流程: 步骤1. 初始化训练样本、权向量; 步骤2. 选择一个训练样本,利用下列公式更新权向量: ()[][1][1]2 ()k k T k i i y μ --=--w w x x w 训练样本数目 步骤3. 重复所有样本。 4、(15分)在目标识别中,有1ω和2ω两种目标类型,它们的先验概率分别为0.8和0.2,在一次试验中,获得样本的类概率密度分别为()10.2p x ω=,()20.4p x ω=,并且已知110λ=,126λ=,211λ=,220λ=。试对该样本进行分类。 (1)基于最小错误率贝叶斯决策; (2)基于最小风险贝叶斯决策。 解:(1)利用贝叶斯公式,分别计算出1ω和2ω的后验概率: ()()() ()() 1112 1 0.20.8 0.66670.20.80.40.2 i i i p x P P x p x P ωωωωω=?= = =?+?∑ ()()() ()() 2222 1 0.40.2 0.33330.20.80.40.2 i i i p x P P x p x P ωωωωω=?= = =?+?∑ 根据贝叶斯决策规则,有 ()()12P x P x ωω> 所以合理的决策是把该样本归类于1ω。 (2)根据(1)的计算结果可知后验概率为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1、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处分有以下五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2、学生有以下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一学期旷课60节者; (2)违反纪律,不接受管理教育,影响严重者; (3)参与打架,后果较为严重者; (4)有偷窃行为,影响较严重者; (5)与同学发生矛盾,不依靠学校或家长解决,私下叫无关人员处理,造成较严重后果者; 3、有以下严重违纪情况的学生加重处分: 犯有第2条中某项的缺点错误,处理时不认错,态度不好,或受到学校警告处分后,不能改正缺点错误,继续违反纪律的,视其违纪情况,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4、学生有以下之一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1)受留校察看处分后,继续违反纪律者; (2)经批准送工读学校者; (3)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者; (4)学生受处分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教育子女问题上极不负责,不进行教育,不和学校合作者。 5、处分严重违纪的学生,由班主任提出意见,经年级审核提出意见,报政教处提交行政会议审议,由校长室批准,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6、受处分的学生,对自己的错误有深刻的认识,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一个学期后确有悔改表现,经本人申请,班主任、年级长签出意见。政教处同意,校长批准,可以撤销处分。 (学校教育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教研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州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委发布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和《中小学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处理违纪学生,要做到事实确凿,证据充分,处理适当,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中在籍的各类学生。 第四条通报批评不属纪律处分,通报后如再违犯校纪校规,即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损毁他人财物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其财产赔偿部分和医疗费用等的负担可以调解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通报批评或下列之一的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勒令退学,(六)开除学籍。(适用于高中学生) 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毕业生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进步显著的,可按期解除留校察看;表现良好,可提前解除留校察看;经教育不改继续违犯校纪校规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违纪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违纪者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医疗费及与病伤有关的其它费用。违纪所得财物退还原主。 第八条违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分的,应根据违纪情况,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做出检查、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给予通报批评。’ 第九条一人有两种以上的违纪行为,合并加重处分。二人以上共同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理。’ 第十条违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纪律处分。 (一) 情节特别轻微的;(二) 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三) 由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doc

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北京地区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其它类型学生参照执行。 第二章纪律处分的种类 第三条纪律处分的种类有: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留校察看一般以一年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有明显改正者,可按期解除留校察看;在察看期间有突出表现或先进事迹者,可提前解除留校察看;在留校察看期间有再次发生违纪行为或无明显改正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学生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进行纪律处分的,应由所在学院或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四条对已经办理离校手续、尚未离校的学生发生违纪的,暂扣其档案等相关材料,待事实调查清楚,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记入本人档案。 第三章纪律处分的适用 第五条对于违纪者决定处分时,应当根据违纪事实、违纪性质和危害程度,依照本办法的相关条款给予处分。 第六条违纪者符合本办法有关从重处分、从轻处分情节的,应当在规定的限度内给予处分。 在违纪事实和证据面前拒不承认违纪行为、态度恶劣者,或对当事人、检举人、证人、管理者等有关人员报复、辱骂、恐吓者,给予从重处分。 确系过失违纪或他人胁迫、诱骗发生违纪行为,或主动交待违纪事实并积极协助学校调查处理者,给予从轻处分。 第七条违纪者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给予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八条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违纪的,根据各自的违纪事实,分别处理。 第四章违纪行为和处分 第一节触犯法律的违纪行为

中小学生违纪处理条例

盘信镇第二完小学生违纪处理条例 第一条、总则: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处分原则:采取正面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处分种类:1、批评教育(口头、书面批评);2、警告(含严重警告); 3、家长(监护人)带回家教育或劝其转学。 第四条、处理条例: 1.聚众打架:学生纠集本校(校外)人员聚众打架者,主犯一律带回家教育(或劝其转学),从犯带回家教育1周,视其反省状况确定是否回校。打架致伤者,除赔偿一切医药费外,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且还要交保证金500-2000元;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个别打架:学生在校内发生打架斗殴行为,谁先动手,谁付主要责任,出现第1次警告,第2次严重警告,第3次家长(监护人)带回家教育;致伤致残者,同第1条处理。 3.矛盾纠纷:在校期间学生之间发生矛盾纠纷,而相互吵架。谁先说脏话,谁付主要责任,第1次批评教育、第2次警告、第3次家长(监护人)带回家教育。若致使矛盾升级而打架者,则同第1、2条处理。 4.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一般违纪,一经发现,由班主任视其违纪情况,采取班内点名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和班会检讨处理。 ①上课、上自习迟到或早退的。 ②上早(课间)操、跑操拖拉,晚到操场或做操动作不规范的。 ③做眼保健操不认真者。 ④在午休时间内打闹影响别人休息的。

⑤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无故不上交作业1次的。 ⑥不经允许,私自进入教师寝室、办公室的。 ⑦在校园内践踏草坪、破坏绿化、私爬到厕所旁边的小树林的。 ⑧卫生值日不认真者。 ⑨学生衣冠不整、不佩戴红领巾、穿拖鞋上课、染发、女生不准穿短裙及奇装异服进校园、出口成“脏”的。 5.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处以批评教育或警告。 ①在校园内大声喧哗者。 ②对违纪情节比较严重或对检查人员批评教育接受态度不诚恳的。 ③在校园内私自携带智能手机,一周内有一般违纪现象两次以上的。 ④旷课一节的。(含体育课、班会课、劳动课、自习课、学校集会) ⑤无故不上早操、课间操或眼保健操一周之内两次。 ⑥无故损坏公物,除按规定(损坏物品价格的两倍予以赔偿)赔偿外,视其情节 给以批评教育或从严处理。 ⑦学生在校期间私自到围墙边、堡坎上(或爬墙)喊、买校外食品(零食)1次,批评教育,2次警告并交保证金10元至50元。 ⑧私自攀爬校园内高层护栏(走廊)或窗口(寝室或教室)、树木的。 6.学生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处以严重警告。 ①在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②学生违纪对检查、管理人员教育态度生硬的。 ③学生违纪在一学年被学校批评教育两次(含两次)以上的。 ④连续迟到、早退,一周在三次以上的。 ⑤无论在何时何地去网吧、电子游戏厅一次的。 ⑥私自携带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7.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给以家长(监护人)带回家教育或劝其转学。 ①一个学期出现3次警告或2次严重警告的。 ②对个别违纪学生,若屡教不改的。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稿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及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籍的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第三条违纪处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原则,坚持保障学生申诉权原则。第四条对违纪学生,学校视其违纪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以下五种: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5)开除学籍。 第五条留校察看处分的察看期为一年,自送达处分决定之日算起。在察看期内无违纪行为者,察看期满自动解除留校察看。在察看期内有显著悔改表现或立功者,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报学校批准,提前解除留校察看;在察看期内继续违纪且违纪行为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六条违纪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从轻或者免予处分: (1)主动中止违纪行为,避免事态扩大化者; (2)主动承认错误,有立功表现者; (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违纪者。 第七条违纪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从重处分: (1)伪造情节造成调查困难者; (2)同时有多项违纪行为者; (3)对检举人、揭发人、证人及学校教育管理人员施行恐吓、威胁或打击报复者; (4)违纪群体中为首者; (5)勾结校外人员参与违反校纪者; (6)策划、煽动闹事,扰乱校园秩序者。 第八条受处分学生取消当年或学年各种评奖、评优资格及各类扶困助学资格。 第二章违纪处理 第九条违反宪法、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司法机关处罚者,给予下列处分: (1)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依照治安管理规定,被处以警告或罚款的,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一条利用电脑、网络或其他通信工具发表、散布有害信息或进行非法活动,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权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二条盗窃、诈骗、破坏国家、集体和私人财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三条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或提供赌博条件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四条吸毒、贩毒或引诱他人吸毒、贩毒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完整版)成都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自动化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与名称 专业代码:080602 专业名称:自动化 二、学制与学位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三、培养目标 经过系统的教育和教学活动,使学生具有扎实的基础、宽广的知识面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团队意识,使其在掌握自动化和控制工程领域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具有提出和解决带有挑战性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学生具有健全人格,使其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四、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自动控制原理、计算机控制系统、传感器原理、过程控制系统、线性系统理论、电力电子技术、系统工程导论等专业知识,并接受1~2个学科专业方向的基本训练。毕业后可从事国民经济、国防和科研各部门的运动控制、过程控制、机器人智能控制、导航制导与控制,现代集成制造系统、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新型传感器、电子与自动检测系统、复杂网络与计算机应用系统等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教学及管理等工作。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扎实的数理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基础,以及外语综合能力; 2.系统掌握本学科领域必需的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包括电路理论、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自动控制理论、计算机软硬件、电力电子学、电力系统自动化等。 3.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本学科领域内1~2个专业方向的知识与技能,了解本学科前沿的发展趋势; 5.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一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组织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

五、专业特色 1、在科研、教学、实验和毕业设计环节与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等专业有机结合,培养适应面宽广的“多才”专业; 2、理论与实践并重,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不断提高学生的工程素质和专业基础,训练工程型人才; 3、开展各类竞赛辅助教学,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并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 六、主干学科与主干课程 1、主干学科:检测技术及自动化装置、控制科学与工程 2、主干课程:自动控制原理、计算机控制系统、传感器原理、过程控制系统 3、双语教学课程:信号与系统、信息论导论、电力系统自动化、线性系统理论、数字 逻辑设计及应用 七、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1、实验:微型计算机系统原理及接口技术,电子技术实验基础I/II,现代电子技术综 合实验,电力电子技术,集成电路应用实验I/II,信号与系统,过程控制系 统,计算机控制系统,电机与拖动基础,传感器原理,自控原理基础实验, 单片机与PLC,数字系统设计,调速与随动,企业供配电系统,嵌入式系统 设计,现代控制技术综合实验,数字图像处理,现场总线控制系统,电力系 统自动化,信息论导论 2、上机:软件技术基础,现代工程设计制图,数值计算方法,自控原理基础实验,高 级语言程序设计,控制系统计算机仿真,计算机网络,现代控制技术综合实 验,人工智能导论,数字信号处理,系统工程导论 3、课程设计:电路分析基础,单片机与PLC,线性系统理论,现代控制技术综合实验 计算机控制系统,传感器原理,自控原理基础实验,单片机与PLC,数字系 统设计,企业供配电系统,嵌入式系统设计 4、实习实训:实习实训环节包括军事训练、基础工程训练、电工电气技术实训、电装 实习、综合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设计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满足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维护研究生教育培养过程中正常的教学秩序、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在中国科学院所属各个研究院、所、中心等单位(以下简称“研究所”)及国科大校部各院系、本科部(以下简称“院系”)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国科大或研究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学业。国科大或研究所有权对未按要求履行义务、偏离基本行为规范的学生,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四条国科大或研究所基于与学生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实施的纪律处分,是依法实施的一项行政制裁,既是教育教学中的管理行为,也是教育管理学生的一种形式,应当做到程序公正、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第二章处分种类、期限及处理权限 第五条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触犯国家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触犯国家刑律,构成犯罪但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四、违反国科大或研究所制订发布的管理制度的。 第六条对违法、违规、违纪的学生的纪律处分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涉及剥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应从严掌握。 第七条纪律处分的期限分为: 一、警告,90天; 二、严重警告,180天; 三、记过,270天; 四、留校察看,360天。 纪律处分的期限从处分文件印发之日开始计算。 第八条处分违法、违规、违纪学生的权限为: 一、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的,由研究所做出决定,抄送国科大备案;

电子科技大学-成电超音速技术报告-电磁组

第八届"飞思卡尔"杯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技术报告 第八届“飞思卡尔”杯全国大学生 智能汽车竞赛 技术报告 学校:电子科技大学 队伍名称:成电超音速 参赛队员:王硕 李洋 马文建 带队教师:程玉华

第八届"飞思卡尔"杯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技术报告关于技术报告和研究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本人完全了解第八届“飞思卡尔”杯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邀请赛关保留、使用技术报告和研究论文的规定,即:所有参赛队伍必须与大赛各分赛区组委会签订参赛承诺协议,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参赛者本人,飞思卡尔半导体公司和比赛秘书处可以在相关主页及文献资料中收录并公开获奖作品的设计方案、技术报告及参赛模型车的视频、图像资料。 参赛队员签名: 带队教师签名: 日期:

第八届"飞思卡尔"杯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技术报告 摘要 本文以第八届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为背景,介绍了智能赛车控制系统的软硬件结构和开发流程。该比赛采用大赛组委会统一指定的A型车模,以Freescale半导体公司生产的32位单片机K60核心控制器,要求赛车在未知道 路上沿着电磁信号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比赛。整个系统涉及车模机械结构调整、传感器电路设计及信号处理、控制算法和策略优化等多个方面。赛车采用谐振电路对赛道进行检测,提取赛道位置,用PD方式对舵机进行控制。同时通过编码器获取当前速度,采用PID控制实现速度闭环。 关键词:Freescale,智能车,电磁信号,PID ABSTRACT In the background of the8th National Intelligent Car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software and hardware structures and the development flow of the vehicle control system.This contest adopting A-type car model prescribed by the contest organization committee,using the32-bit MCU K60 produced by Freescale Semiconductor Company as the core controller,requires the car finish the race in the fastest speed.The whole system includes the aspects of the mechanism structure adjustment,the sensor circuit design and signal process,control algorithm and strategy optimization etc.It captures the road information through resonant circuit,then abstracts the road position.After that, PD feedback control is used on the steering.At the same time,the system obtains the current speed using a speed sensor,so that it can realize the feedback control of the speed by PID method. Key words:Freescale,Intelligent vehicle,Electromagnetic signals,PID

中学生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孝昌二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19年5月修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严肃校纪校规,促进学生日常行为的规范及养成,创建优良的育人环境,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更好地把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结合起来,把教育过程与教育效果结合起来,提高学校育人工作的实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德育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注:以上处分对应期限分别为三、六、九、十二个月的在校时间。有违法行为的学生送交公安机关。)第二条造成打架事件的肇事、策划、打人、参与者,视情节情况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三条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宠物、易对他人构成威胁的硬、锐物品者,除没收该物品之外,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四条偷窃 (一)作案(偷窃)价值在1元至100元之间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二)作案价值100元以上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劝其退学处分。 (三)多次作案者,无论价值多少,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第五条破坏公共财物和他人财物者; (一)不慎损坏公物应主动按价赔偿;凡不主动赔偿者,均视为故意破坏。 (二)故意破坏,情节较轻,按价赔偿,全校通报,给予警告处分。 (三)故意破坏,情节较重,除赔偿外,全校通报,给予记过处分。 (四)故意破坏,后果特别严重者,除赔偿外,视情节给予记大过,直至勒令退学分。 第六条吸烟、喝酒、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赌具、赌资、赌博场所)者: (一)吸烟、喝酒发现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二次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多次不改正者,勒令退学。 (二)赌博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为首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处分。为赌博提供条件者,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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