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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市科委)设立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包括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简称扬帆计划)、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简称启明星计划)、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简称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和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等4种类型计划,以项目形式资助入选者创新创业。其中浦江计划由市科委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联合设立。

扬帆计划面向32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目的是选拔和培养一批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鼓励其进行原始创新和大胆探索,尽快成长为上海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

启明星计划面向35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目的是选拔和培养一批脱颖而出的杰出青年科技人员,促进其加快向学术、技术带头人成长的步伐。资助项目分为A、B、C三类,A类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B类主要以企业为依托,C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服务本市企业集团科技创新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以企业为依托。

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面向50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目的是选拔和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和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带头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带动上海科技和产业发展。资助项目分为学术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两类,学术带头人项目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技术带头人项目主要以企业为依托。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前期有较好合作基础的,可依托企业申报技术带头人。

浦江计划面向50周岁以下回国工作的海外留学人员,目的是加快集聚优秀海外留学人员,向其提供在上海创新创业的“第一桶金”。其资助项目分为A、B、C、D等类型,市科委主管其中A、B两类项目。A类项目资助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B类项目主要资助以企业为依托的科技创新创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扬帆计划、启明星计划、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和浦江计划(A、B类)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报

第四条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者所在单位和依托单位应在沪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托单位承诺给予申请者必要的人员配备和条件保障。

3.已入选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任一类型计划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该类型计划。在受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申报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其它类型计划。

(二)申报各类型计划的申请者还应分别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扬帆计划

(1)截至申报次年1月1日,申请者不满32周岁。

(2)申请者未曾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2.启明星计划

(1)截至申报次年1月1日,申请者不满35周岁。

(2)A类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B类项目申请者应具有有博士学位,或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C类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经历。

3.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

(1)截至申报次年1月1日,申请者不满50周岁。

(2)已形成以申请者为核心的稳定的科研团队,团队中人才结构、梯队配置合理。

(3)学术带头人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技术带头人申请者应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

(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依托企业申报的,应与依托企业有较好前期合作基础。

4、浦江计划

(1)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申请者不满50周岁,且回国不超过2年或回国创业不超过4年。

(2)A类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且以留学身份在国外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以上;B类创新类申请者须以留学身份在国外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但在海外知名跨国企业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4年以上;B类创业类申请者须以留学身份在国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所创企业已获得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3)申请者回国后未获得过国家或本市政府资金支持。

第五条申报程序

(一)扬帆计划、启明星计划、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申报程序:

1.申请者向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2.依托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择优遴选;

3.通过依托单位遴选的申请者在线填报申请书并打印提交依托单位;

4.依托单位对申报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当年申报通知规定时限内报送至通知指定的受理窗口。

(二)浦江计划申报程序:

1.具备申报资格的申请者在线填报申请书并打印,提交依托单位;

2.依托单位对申请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B类创业类申请书还须经所在区县科委或留学生创业园区加盖公章进行推荐)后,在当年申报通知规定时限内报送至通知指定的受理窗口。

第三章评审

第六条形式审查。市科委收到申请书后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申请书网上提交成功、书面材料签章齐全且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视为有效申请。

第七条初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书,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由评审专家依据申请者既往研究基础及所申请项目的创新性与可行性,择优遴选。

第八条复评。对通过初评的申请者,组织“专家见面会”进行复评。申请者应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做好准备,并在指定日期到会进行汇报、答辩,未能按要求到会参加复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市科委依据专家复评结果,确定拟资助对象

第四章公示与立项

第九条复评结束后,市科委将拟资助对象名单和依托单位名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资助对象的资格条件有异议的,可向市科委反映。市科委在经过核实后,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第十条市科委发布资助名单并公布。自申报截止日至资助通知发布,原则上不超过120个工作日。

第五章实施与管理

第十一条资助通知发布后,依托单位应组织申请者按要求填写计划任务书,编制经费预算,并与市科委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市科委向依托单位账户拨付项目经费,用于受资助对象完成合同规定的科研任务,专款专用。经费管理依照《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因负责人患病、调离岗位、出国等可能影响项目如期完成的,依托单位应及时提出合同变更或项目终止申请,经市科委核准后办理相应手续。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不再受理合同变更申请。

第十四条扬帆计划、启明星计划、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执行期三年,浦江计划项目执行期两年。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内,受资助对象应按合同规定提交验收申请、总结报告、经费决算等材料。依托单位应对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报市科委验收。合同到期前完成研究任务的,可提前申请验收。

第十五条论文、著作等成果,经扬帆计划资助的,应标注中文“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资助”或英文“Sponsored by Shanghai Sailing Program”;经启明星计划资助的,应标注中文“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资助”或英文“Sponsored by Shanghai Rising-Star Program”;经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资助的,应标注中文“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资助”或英文“Sponsored by Program of Shanghai Academic/Technol ogy Research Leader”;经浦江计划资助的,应标注中文“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资助”或英文“Sponsored by Shanghai Pujiang Program”。

第十六条对项目负责人及依托单位在项目申报和执行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市科委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约谈法定代表人、停拨经费、终止项目、追回已拨经费直至在一定时限内取消其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优秀专业技术人人员选拔管理办法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畅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通道,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建设务实、肯干、创新、敬业的技术人才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选拔范围:集团公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在职管档员工,已担任集团公司中层及以上职务和项目经理等人员不在选拔范围之内。从事岗位包括但不限于路桥、实验、测量、机电、设计、研发、制造等岗位。 第三条选拔原则 (一)业绩量化积分原则 (二)分级动态管理原则 (三)资格人数比例控制原则 (四)公开公示原则 第四条集团公司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设拔尖技术人才和优秀技术人才两个等级。 第五条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岗位或本专业领域内具有影响带动作用; (三)善于钻研技术,注重技术创新,注重技术成果的总

结和转化,在本职工作中具有解决关键问题和技术难题的能力; (四)认同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并积极发扬集团公司优良传统,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大局意识,服从领导,团结同事,乐于传授技艺。 第六条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选拔标准及名额 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选拔主要依据业绩指标量化赋分(见附表)及其它指标综合评审确定。 (一)拔尖技术人才 1、是指在集团公司技术人才队伍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特别突出,在本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为集团公司争得过较高荣誉,是集团公司技术团队中公认的拔尖人才和标杆; 3、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4、具备优秀技术人才3年以上资格(首次评选可放宽条件); 5、每个专业领域原则上仅限授予1人。 (二)优秀技术人才 1、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 2、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所从事专业和业务技能水平在本单位中表现突出,在本专业领域能带领和指导他人; 4、资格人数不超过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 第七条拔尖技术人才授予人数由集团公司研究确定;优秀技术人才人数采用按比例动态平衡管理,即晋级评审时按集团公

高新技术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实施人才强企和科技兴企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研人才队伍,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 1、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4、坚持外部引进、内部培养并举的原则。 5、坚持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对非核心技术业务,应严格控制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其研发成果已应用于实践且收到一定效果的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高技能、特殊技能人才。

(3)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或专项技术的高级技术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资格持证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第五条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校园、社会招聘; 4、退休返聘; 5、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 6、人才特聘。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方式引进人才。 第七条人才引进的程序 1、各单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2、公司根据各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人才引进计划,人力资源处依据计划制定人才引进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公司

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市科委)设立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包括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简称扬帆计划)、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简称启明星计划)、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简称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和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等4种类型计划,以项目形式资助入选者创新创业。其中浦江计划由市科委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联合设立。 扬帆计划面向32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目的是选拔和培养一批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鼓励其进行原始创新和大胆探索,尽快成长为上海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 启明星计划面向35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目的是选拔和培养一批脱颖而出的杰出青年科技人员,促进其加快向学术、技术带头人成长的步伐。资助项目分为A、B、C三类,A类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B类主要以企业为依托,C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服务本市企业集团科技创新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以企业为依托。 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面向50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目的是选拔和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和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带头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带动上海科技和产业发展。资助项目分为学术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两类,学术带头人项目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技术带头人项目主要以企业为依托。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前期有较好合作基础的,可依托企业申报技术带头人。 浦江计划面向50周岁以下回国工作的海外留学人员,目的是加快集聚优秀海外留学人员,向其提供在上海创新创业的“第一桶金”。其资助项目分为A、B、C、D等类型,市科委主管其中A、B两类项目。A类项目资助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B类项目主要资助以企业为依托的科技创新创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扬帆计划、启明星计划、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和浦江计划(A、B类)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报

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

浙商大学〔2010〕244号 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学生各班级: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我校“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深入持久开展,规范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结题等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管理机构为: (一)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部、科研处等四家主办单位联合成立“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简称“实施办公室”)。校团委主要负责协调与经费管理工作,教务处和研究生部分别负责各类项目的具体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科研处主要负责项目的评审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相应的管理组织,制定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实施细则及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负责本学院项目的指导工作,为项目的开展提供包括人才、技术、法律、资金、设备和实验场地等综合资源支持。 第三条申报条件为: (一)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项目必须在本省的行政区域内实施。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专业交叉融合。

(二)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三)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四)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数限于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同期参与承担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五)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第四条申报对象为: (一)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

关于引进、激励优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引进、激励优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壮大,必须做好人力资源全方位引进、开发、利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不拘一格引进、聚集各类高素质的人才并使之发挥最大的潜能,谋求与公司共同发展,共图诚志伟业。为达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人才引进对象及范围 选拔对象是在科技研究开发、企业管理、市场销售、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投资分析、生产管理等领域专业人员,被选拔人员不受年龄、学历、资历、地域等条件的限制。 二、优秀人才引进条件 优秀人才必须德才兼备、热爱公司文化、敬业爱岗、愿尽心尽职为公司服务,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生命科学、生物制药、动植物合成药、化学专用产品、日用化学产品等科研开发方面的重大创造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经论证投入生产有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获得省级、国家级科学奖的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对公司的研发将有重大促进作用。 2、在生产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国内或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并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控制、经济效益的提高将有重大作用者。 3、在生命科学、生物制药、动植物合成药、化学专用产品、日用化学产品等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大科学技术攻关或技术改进,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国内或同行业领先地位,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为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效益。

4、长期在企业第一线工作,为推动生产技术的改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在科研成果的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方面做出优异成绩,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者。 5、长期在市场销售一线工作,在市场调查分析、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等方 面有突出贡献,形成一套有效方法经实施后,能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者。 6、在企业或公司财务、人力资源、行政、企划、生产管理、投资分析等管理领域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化管理科学的理论,提出整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管理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国内企业管理的领先地位者。 7、在其它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中,做出特别优异的成绩,对企业的发展、经济效益的提高有重大贡献,具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三、优秀人才引进办法 1、公司各级经理都要将引进人才、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公司各级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竭力协助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并将对优秀人才的招募作为重要日常工作来做。 2、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由专人负责并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更换公司网页招聘信息,保证公司招聘信息准确、快速地向外界发布。 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定期在大型公用网或国内重要宣传媒体发布公司人才招聘信息及引进、激励优秀人才的措施,宣传公司文化,提升公司的形象。 4、公司将对成功引介、推荐高级人才的人员进行奖励,对在吸引优秀人才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 5、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筹建全国范围的优秀企业、重大科研机构、重大科技项目的骨干及负责人人才库。 6、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高等院校联系网络,建立获得优秀奖学金学生人才库。

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xxxx公司 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xxx发[xxxx]xx号 第一章总则 1.1为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实施人才强企和科技兴企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 的科研人才队伍,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1.2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3 基本原则 (1)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4)坚持外部引进、内部培养并举的原则。 (5)坚持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1.4 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对非核心技术业务,应严格控制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其研发成果已应用于实践且收到一定效果的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高技能、特殊技能人才。 4)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或专项技术的高级技术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资格持证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2.1 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校园、社会招聘; (4)退休返聘; (5)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 (6)人才特聘。 2.2 人才引进的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方式引进人才。 2.3 人才引进的程序 (1)各单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创新人才培养制度

创新人才培养制度 为更好地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引进机制、使用机制和激励机制,更好地落实作为创新型企业的发展要求,必需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引进机制、使用机制和激励机制,大力营造自主创新的优良环境,提升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充分调动广大员工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为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一、稳定、培养现有人才的激励办法 1、建立创新人才工作保障机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推进企业跨越式发展中的骨干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要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形成公司统一领导,人力资源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公司将把人才工作作为各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提拔、晋级、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在人才队伍建设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创新科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使用上引入竞争机制,加大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方式和选聘力度,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对公司评选出来的科技创新人才重点培养,压担子、挑大梁,条件成熟时适时选用,使他们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有效地发挥典型

示范作用,在全公司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为专业技术人才成长提供发展舞台,不断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 3、建立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技术岗位津贴制度。本着“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的原则,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加快培养出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公司跨越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4、加强“H”型人才发展双通道建设。积极开展尖端人才、中高级专家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不断拓宽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实现专业技术人才与经营管理人才两支队伍“H”型管理,改变独木桥式的事业发展模式,使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事业发展上各行其道,人尽其用。 5、推行科研成果奖励制度。为激发广大员工开展科研开发、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对申报的科研攻关、技术推广、自主创新项目等科研成果转化到生产经营实际中进行应用、推广和再创新的,按照《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进行奖励,有力激发员工自主创新的潜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技术水平。 6、建立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制度。按照个人自愿、企业需要、组织调配、因才施用的原则,根据企业发展方向,依托重点项目,针对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不同特点,不同发展方向,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向生产一线锻炼,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交流,实现人才的有序流动。

关于引进、激励优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引进、激励优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壮大,必须做好人力资源全方位引进、开发、利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不拘一格引进、聚集各类高素质的人才并使之发挥最大的潜能,谋求与公司共同发展,共图诚志伟业。为达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人才引进对象及范围 选拔对象是在科技研究开发、企业管理、市场销售、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投资分析、生产管理等领域专业人员,被选拔人员不受年龄、学历、资历、地域等条件的限制。 二、优秀人才引进条件 优秀人才必须德才兼备、热爱公司文化、敬业爱岗、愿尽心尽职为公司服务,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生命科学、生物制药、动植物合成药、化学专用产品、日用化学产品等科研开发方面的重大创造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经论证投入生产有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获得省级、国家级科学奖的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对公司的研发将有重大促进作用。 2、在生产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国内或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并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控制、经济效益的提高将有重大作用者。 3、在生命科学、生物制药、动植物合成药、化学专用产品、日用化学产品等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大科学技术攻关或技术改进,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国内或同行业领先地位,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为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效益。 4、长期在企业第一线工作,为推动生产技术的改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在科研成果的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方面做出优异成绩,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者。 5、长期在市场销售一线工作,在市场调查分析、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等方

《某某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具体规章制度

某某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增强公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 1、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4、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业务。对非核心业务,应控制人才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较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技能人才。 (3)懂项目管理、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对应各类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社会招聘; 4.校园招聘; 5.退休返聘; 6.人才特聘: (1)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交流,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 (2)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可通过签订特聘协议,约定被聘用人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司相关业务预期并支付聘用费用。 第七条人才引进的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公司采取以下三种人才引进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针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包括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公司指定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派遣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不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积极吸引各类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和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人才工作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是指在公司内部现有人力资源不能满足对人才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核准,从国(境)内外择优录用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能力和水平的专业技术人 才、技能人才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权限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人才的引进工作。由总经理负责审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和协调解决引进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引进人才原则 (一)引进人才应坚持以下原则: 1、“专业对口、按需引进”原则。引进人才须遵循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实际,以岗位需求为依据,按照专业或工种类别,

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2、“适度从紧、严格标准”原则。公司需要人才,首先要着眼于内部培养,要严格控制从公司外部引进人才的数量,以精干员工队伍,提升劳动生产率。要严格引进人才的标准,确保引进具备较高素质和能力、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人才。 3、“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为提高人才引进的有效性,引进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确保有充足数量的备选人,以竞争择优来提升引进人才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 4、“目标考核、协议管理”原则。引进人才的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到三年,试用期三到六个月。试用期和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前,各单位要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予以辞退。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科研起关键作用,且急需的重点专业领域技术人才,主要包括:信息化技术、会计、管理等专业人才。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操作一线岗位直接影响企业产品质量和竞争能力,具备较高技能,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公司急需的技能人才。 2、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和相当的专业技术或技能水平;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篇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XX科技有限公司质量人才教育培训计划为了提高公司员工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如下《XX科技有限公司人才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以弘扬五种作风、提升五种能力为核心、按照不间断学习、全员培训的思路,构建符合公司实际的现代教育培训体系,健全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大规模的人才培训新格局,培训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富有创新精神,能够应对复杂局面的复合型人才队伍。20**年底,通过培训争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员工比例达到20%及以上、企业经营者比例达到70%及以上、管理人员比例达到40%及以上、技术人员比例达到20%及以上,全员培训率达到95%及以上。 二、培训对象 公司现有在册在岗职工、新招聘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公司简介、发展历程、战略目标、公司文化、工艺艺流程、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培训形式

(1)实行“4个1”优秀人才培训。采取引进来和送出去的方式,公司培养选拔1名优秀经营人才、1名优秀管理人才、1名优秀技术人才和1名优秀技能人才。 (2)实行创新型人才培训。在化验、检验、经营、知识产权、机电设备运行控制等重要领域,重点培养1-2名后备人才,培养3-5名创新型优秀拔尖人才,建设创新性高精尖科技人才队伍。 (3)实行紧缺性人才培训。每年积极引进和培养造型、化验、熔炼、热处理和财务审计等高级专业人才各1名,以满足公司业务拓展需求。 (4)实行人才拓展培训。根据昱工耐磨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人才拓展培训,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年内滚动开展10人次的经营管理、化验、检验、安全生产、维护、行车等专业人才培养。 (5)实行学习型班组建设培训。以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昱工”为载体,积极培育昱工文化,建设学习型班组;加强基层班组建设,大力促进在岗学习和现场培训,开展公司系统所有班组长的轮训工作。 五、培训时间 (1)现有在册在岗职工每季度培训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新招聘工作人员初训不少三天。 篇二: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一、目标和任务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旨在通过创新体制机制、

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粤教科[2010]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0.08.23 【实施日期】2010.08.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教育厅2010年8月23日以粤教科[2010]7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扬广东高校青年科研工作者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鼓励高校优秀青年人才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提高科学研究能力,加强我省高层次后备人才的培养,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 \[2008\]15号)的精神,教育厅设立“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简称育苗工程项目)。为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育苗工程项目每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分层管理的方针,遵循“限额申报、依靠专家、择优支持”的原则。 第三条育苗工程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两类。 第四条省教育厅指导育苗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承担学校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育苗工程项目支持范围限于广东普通高等学校在编、在岗青年教师和科研工作者。 第六条本项目支持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3、一般应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自然科学类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下职称(含中级),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下职称(含副高); 4、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2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6周岁; 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年龄和职称与项目负责人大致相当;

公司人才引进制度

XXXX人才引进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增强公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 1、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4、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业务。对非核心业务,应控制人才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1)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较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技能人才。 (3)懂项目管理、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5)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对应各类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第五条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社会招聘; 4校园招聘; 5退休返聘; 6人才特聘:(1)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交流,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2)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可通过签订特聘协议,约定被聘用人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司相关业务预期并支付聘用费用。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公司采取以下三种人才引进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针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包括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公司指定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派遣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不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专家、资深人员可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柔性引进机制,通过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临时聘请、技术合作等方式,灵活多样的超常规、创造性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关于加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8年05月09日 11:26:00来源:字体大小[大中小]科发人教字〔2007〕324号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确保我院科技创新队伍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和培养,解决青年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人才加入我院的科技创新队伍,激励广大青年人才勇于创新、健康成长,现将《关于加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国科学院作为国家科技战略力量,要在国家科技规划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发挥骨干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需要拥有一支以中青年科技人才为主、充满创新活力的科技队伍。我院在青年人才的培养方面曾进行过一些成功的实践,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不仅使一大批青年人才成长起来,而且较好地弥补了因“文革”造成的科技队伍的“断层”,顺利实现了队伍的代际转移。 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所面临的问题 随着我院知识创新工程的不断推进,迫切需要拥有一支结构更加合理、创新活力更强的科技创新队伍。目前,我院的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又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青年人才相对不足,队伍出现新断层的潜在危机依然存在;对35岁以下、有潜质的优秀青年人才,缺乏有效的支持政策和措施;东、西部发展的不平衡造成西部研究所青年人才流失严重。 我院目前科技岗位体系还不完善,用人制度僵化的状况尚未彻底扭转,人员流转不畅,使得部分优秀年轻人才因看不到发展空间而流失。目前在我院科技队伍中,30~39岁(创新活跃期和产出高峰期)之间的人才略显不足,仅占31%,在高级岗位中, 35岁以下的青年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为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高水平、有特色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二条学校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管理、经费使用等工作。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科技处处长和教务处处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校团委书记担任。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发布、立项、检查、验收及评奖等工作,主任由科技处处长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内选聘,要求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科技创新领导小组。 第三条 1.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实行项目管理,建立项目申请、评审、立项、检查、验收及评奖等流程。科技创新项目包括学术研究类论文、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艺术设计等。 2.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用于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研究。 3.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各教学单位建立若干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小组成员要形成梯队,由3-5名不同年级学生组成,原则上由高年级同学任组长。每名小组成员最多可参加两个科技创新小组。 4.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教师队伍。各学院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为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选聘指导教师,教师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向领导小组申请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并担任指导教师。

5.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产生。科技创新项目要围绕学生所学专业或我校师生经常参加的赛事来确定,一是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确定,二是由领导小组在全校师生中公开征集。项目确定后由领导小组通过校园网向全校师生公布。各科技创新小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 第三章项目申报、审批与资助 第四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适合本小组研究的科技创新项目。由组长负责填写《渤海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经小组所在单位审核,统一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对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评审,根据科技创新项目的意义和价值,确定一批科技创新项目,并给予资助。资助项目可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项目建设周期为半年或一年。 第六条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完成科技创新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必要支出,由指导教师按规定报销,超支不补。 第四章结题与奖惩 第七条 1.项目完成后,科技创新小组要填写《渤海大学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向领导小组提出结题验收申请,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对各项目进行审核验收,验收合格的,颁发结项证书,并填写《渤海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验收登记表》。 2.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需要提供如下相关资料:《渤海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科技创新项目总结报告或技术报告及答辩材料、指导教师工作总结、实验记录和其它能够反映科技创新项目的实物和资料(包括模型、装置、照片、图片、程序、公开发表的论文等)以及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完整版)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增强公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二)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基本原则 1、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4、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四)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业务。对非核心业务,应控制人才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 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较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 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技能人才。 (3) 懂项目管理、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4) 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 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人员。 (五)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对应各类人员。 二、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一)人才引进的渠道 1、内部人员推荐; 2、社会招聘; 3、校园招聘; 4、退休返聘; 5、人才特聘: (1) 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交流,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 (2) 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可通过签订特聘协议,约定被聘用人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司相关业务预期并支付聘用费用。 (二)人才引进的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公司采取以下三种人才引进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针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包括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公司指定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派遣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不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专家、资深人员可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柔性引进机制,通过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临时聘请、技术合作等方式,灵活多样的超常规、创造性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三)人才引进的程序 1、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2、公司根据最终人才需求计划,经研究决定后,确定是否实施人才引进计划。 3、成立以总经理办公室牵头的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人才引进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引进人才职责及待遇 (一)引进的高级技术人员采用聘用制的,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签订工作协议,约定岗位职责、待遇和聘任期限等相关事宜,实行合约管理。 (二)引进的各类复合人才由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其薪酬及福利待遇由双方协商约定。 (三)专业人才适用公司各专业序列管理办法或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其薪酬比照公司内同类人员确定。 (四)引进人才若属"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类"人员,应将执业资格证注册在公司满两年及以上并协商签署《证书聘用协议》,公司在注册成功后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给予对应的执业津贴。 四、人才引进的激励与培养 (一)对被引进人员激励与培养 1、公司加大对引进人才的培训力度与投入,通过对引入人才专项培训来提升系统人员整体专业技能。 2、引进人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派遣劳动合同的,可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现优秀的,可优先解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被引进人才可参加公司各专业序列申报,经公司评审后享受相应序列级别待遇。 4、公司对被聘为内部培训师的人员,根据培训师级别给予对应授课费用。 5、适用公司培养制度规定,对其主管人员享受各项辅导权利与义务。 6、对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并与员工共同搭建职业生涯规划。 7、对引进执业持证类人员,公司为其办理年度继续教育及各类注册事宜,费用由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修改次数:0 发行版本:页码: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的范围、职责、原则、管理程序、待遇等方面的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职责 2.1 人事是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制定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组织招聘、办理引进的相关手续、落实相关待遇、开展业绩考核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具体管理工作。 2.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是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提出需求计划,制定岗位职责,报公司人事处;负责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日常管理。 3 管理工作流程图 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流程

4 管理内容 4.1 引进原则 4.1.1 按需引进。围绕全面建设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特色地区能源公司的需要,重点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4.1.2 柔性引进。实行引人与引智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 4.1.3 择优引进。严格执行引进条件,突出专业对口和专业经验要求,公开、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4.1.4 统筹引进。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由公司人事部门超前谋划、统一部署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4.2 引进范围与条件 4.2.1 引进范围 4.2.1.1 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及本行业、本系统的知名专家、学者,能够负责公司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 4.2.1.2 具有较高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管理专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2.1.3 掌握核心技术,能够解决理论研究方面的重点、难点和前沿问题以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瓶颈的技术专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10年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 4.2.1.4 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及解决关键技能难题、培养后备技能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操作技能专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4.2.1.5 所学专业与公司常规煤层气勘探开发、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储气库群建设项目等领域的重大科研课题有关,能够承担课题攻关任务,具有很

关于修订《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修订《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6-09-12 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最新精神,我委对《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沪科〔2015〕461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附件: 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市科委)设立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包括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简称扬帆计划)、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简称启明星计划)、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简称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和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等4种类型计划,以项目形式资助入选者创新创业。其中浦江计划由市科委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联合设立。 扬帆计划面向32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目的是选拔和培养一批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鼓励其进行原始创新和大胆探索,尽快成长为上海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 启明星计划面向35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目的是选拔和培养一批脱颖而出的杰出青年科技人员,促进其加快向学术、技术带头人成长的步伐。资助项目分为A、B、C三类,A 类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B类主要以企业为依托,C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服务本市企业集团科技创新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以企业为依托。 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面向50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目的是选拔和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和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带头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带动上海科技和产业发展。资助项目分为学术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两类,学术带头人项目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技术带头人项目主要以企业为依托。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前期有较好合作基础的,可依托企业申报技术带头人。 浦江计划面向50周岁以下回国工作的海外留学人员,目的是加快集聚优秀海外留学人员,向其提供在上海创新创业的“第一桶金”。其资助项目分为A、B、C、D等类型,市科委主管其中A、B两类项目。A类项目资助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B类项目主要资助以企业为依托的科技创新创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扬帆计划、启明星计划、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和浦江计划(A、B类)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报 第四条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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