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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最新)

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动我区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X’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X省X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及《X市X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X市X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X区位于X盆地西缘,X江中游,X向青X高原过渡带的盆周西南部边缘,X区境内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夏无酷暑,冬无严寒;X区境内生态原始,空气清新,环境幽雅,山X秀丽,景色宜人,旅游资源丰富,是度假休闲、文化旅游、访古观光、养生养老的最佳境地。

“X”期间,我区认真贯彻实施《X省老龄事业发展“X”规划》及《X市老龄事业发展“X”规划》,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加快设施建设、加强政策制定、加大投入力度,全面完成老龄事业发展“X”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全区老龄工作体系基本建立,老龄事业投入机制初步形成,城乡不同特点的养老保障体系和以城市社区为基础的老年人管理服

务体系不断完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进一步落实。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

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截止X末,全区养老床位数量达到781张,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11张养老床位的目标。X期间我区老年人口将进一步增长,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将更加显著。X年底,我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7.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2.08%,已达到中度老龄化社会标准;预计到X年,全区老年人口将达到8.1万,预计占区总人口的23%。随着老年人口结构的变化,老年人需求呈现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全区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任务艰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精神,坚持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从我区老龄化的现实要求出发,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以服务老年人为中心,全面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完善为老服务和保障体系,弘扬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促进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建设与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让老年人的生活更加幸福和谐,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共建共享。强化民生保障,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持续培育孝亲敬老文化,调动社会力

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积极性,改善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环境,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融合发展。分类指导,平衡城乡之间养老事业发展,满足各年龄阶段老年人的需求,在统筹和融合各方面工作上提高层次和水平。加强老龄工作综合协调和政策衔接配合,将老龄事业发展与养老体系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坚持政府引导,强化社会参与。发挥政府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和引导社会参与的作用。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工作体系,支持家庭自主照顾。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的重要支撑。

——坚持保障基本,完善福利政策。重点加强对失智失能、高龄独居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对其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加大社会救助、服务补贴等力度,保证其同样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在“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着眼老年群体的基本需求,按照抬高底部、扩大受益面的要求,逐步实施普惠型的老年社会福利政策,增强全体老年人的获得感。

——坚持双轮驱动,满足养老需求。坚持老龄服务事业与产业双轮驱动,促进公益性养老服务和市场化养老服务同步发展。推进老年人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文化教育等各项社会事业深入发展。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防风险的要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发展目标。

到X年,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养老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运转更加高效,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

——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多支柱、全覆盖、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老年人优待范围不断拓展,优待水平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升。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高龄、失能、失智、贫困、伤残、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得到更好的照护,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在自愿的基础上,集中供养满足率达到100%。

——养老模式多样化融合发展。实现养、医、护、休闲、养生、旅游六位一体融合发展,建设集观光、康养、医养、养生、养老为一体的多种模式,打造医养结合、禅意康养、森林康养、温泉康养等养老示范点。老年人医疗保障、疾病预防和诊治水平进一步提升,各类养老机构都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30%以上,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达100%。

——为老服务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基层老年人协会建会率达到90%以上。建立一所区级老年大学,在重点乡镇建立老年学校比例达到50%。全部城镇社区、有服务需求的农村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和基础得到改善,渠道和载体更加丰富,老年人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达12%以上。

——敬老养老助老氛围更加浓厚。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自觉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识显著增强。公共文化、教育、体育等为老服务功能显著提升,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安全绿色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的村建有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环境持续改善,老年人才资源优势发挥更加充分。

——老龄产业发展业态更加成熟。老年消费市场活跃,规模和效益显著增加,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产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体育健身、老年文化娱乐、老年金融服务、老年旅游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产业全面发展,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年均增长高于GDP速度。培育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机构,形成一批富有活力的中小型养老服务机构。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完善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扩大各类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保险、福利、救助等方面的养老保障制度,加强制度的衔接配套,加快形成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性养老保险、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福利、家庭赡养与扶养等相结合的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等因素,完善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

积极发展老年社会福利。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创新优化照顾服务提供方式。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兼顾不同年龄群体的利益诉求,分年龄、分层次、分类别确定老年人社会优待范围、优待对象和优待标准。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失智、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需要,逐步发展面向所有老年人的普惠性优待项目,提高老年人社会优待水平。全面推行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完善并落实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

健全老年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水平。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对老年人的“救急难”工作,按规定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老年人给予救助。探索建立

专项救助制度,对低收入老年人实施安全温暖过冬、生活照料等专项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老年人实现脱贫。发挥慈善事业助老作用,健全经常性助老社会捐助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面向老年人开展慈善捐赠、志愿服务、安全知识教育、急救技能培训、突发事故防范等公益慈善活动。

(二)完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

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医疗保险缴费参保政策,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相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全区老年人医疗保障、疾病预防和诊治水平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健康寿命明显提高。

完善医养结合机制。全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按分级诊疗原则组建多种形式的医养联合体,鼓励养老机构与区、乡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共同打造“预防、养生、医疗、养老”深度融合的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提高综合医院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相关工作。区级以上医院要设立老年人挂号、诊疗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建立与老年病专科医院、老年护理院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

构间的双向转诊与合作关系。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等的合作。制定符合老年人群特点的健康教育计划,科学普及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方面的知识。加强老年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对老年心理健康的认知水平和重视程度。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定期免费体检,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全面提供家庭医生签约上门服务。探索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加强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研究推广老年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面向老年人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服务。

(三)健全社会养老体系。

加强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建立健全老年人入住评估制度,优先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增强公办养老机构托底功能,托底养老的公办养老

机构原则上由政府运营。积极稳妥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住(小)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优化存量养老机构的床位结构,降低空置率,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完善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管理机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认真执行《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而又未取得相关许可的养老机构,可通过地方政府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解决。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贯彻落实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有关政策要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投融资、税费、人才、土地等扶持政策,探索制定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措施,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养老机构。鼓励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养老服务。

加快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加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嵌入式中小微养老机构建设,并配备医疗护理、康复辅具、文娱活动等设备。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要求配套建设社区日间照料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要求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利用闲置资源等方式实现规划要求。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和运营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和活动中心,对符合要求建设的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充分发挥城乡社区供需对接、服务引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范围内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层老年协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性企业,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和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交由专业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团队运营。

(四)加强农村养老服务。

加强农村养老设施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农村敬老院进行设施改造,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新村聚居点、农家大院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农村,通过兴建村老年公寓、幸福院及配套服务设施,实现对有需求的老人进行集中居住式养老。大力支持社会互助养老。大力支持农村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参与日常运营,构建资金多方筹措机制,为农村老人就近提供就餐服务、生活照顾、日间休息、休闲

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鼓励城市社区老年人组织参加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邻里互助组,开展自助互助养老服务活动。加快搭建志愿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建立“时间银行”的养老互助方式。

建立养老机构服务协作机制。鼓励城市资金、资产和资源投向农村养老服务。区政府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重点向农村倾斜。城市公办养老机构与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与合作机制,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资源支持等方式,帮助农村供养机构提高服务能力。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年协会等的作用,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农家书屋、全民健身等设施,为留守、孤寡、独居、贫困、残疾等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关爱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农村土地流转等收益分配应充分考虑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开展农村贫困老年人精准扶贫工作,按照精准扶贫整体规划,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与城乡老年人低保、贫困救助、生活扶助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政策相衔接,确保困难老年人同步进入小康。

(五)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积极发展老年教育。到X年,至少有一所区级老年大学,50%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着力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和学习环境,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手段办好远程老年大学,为更多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教育创造有

利条件。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能力提升、学习资源建设整合等行动计划。加强老年教育展示与宣传,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社会参与、资源融通、灵活多样、优质均衡、充满活力的现代老年教育体系,促进老年教育资源向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

推动老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新建、改造和整合等途径,增加老年活动设施和场所,做到村(居)委全覆盖,并增加布点。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支持各类公共场所为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便利。推动各级各类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优惠开放,鼓励和引导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健康服务。增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面向老年人的服务内容和资源。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结合当地习俗和文化,增加适合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鼓励和支持老年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老年文化队伍建设。

完善老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依托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设施及旧厂房、旧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城市空置场所,建设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和设施。支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体育健身场地,配备适合老年人的设施和器材。完善体育馆免费或优惠开放政策,支持公共和民办体育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引导老年人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完善老年人体育竞赛体系,组织发动老年人参加各项老年体育竞赛活动。推广适合不同年龄阶段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方法和健身项目。鼓励发展多种类型

的老年人体育组织,到X年,90%的乡镇(街道)建立老年人基层体育组织,城乡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团队。

推进重视老年精神关爱。坚持政府关爱为主导、社会关爱为主体、社区关爱为重点、家庭关爱为基础,推进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社区、养老机构要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加强社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和康复治疗,开展老年心理健康服务示范项目试点。督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履行精神慰藉义务,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读书看报、亲情陪伴等形式多样的老年关爱活动。加强对高龄、空巢、失能、失智、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老年人的精神关爱。鼓励城乡社区为老年精神关爱提供活动场地、工作条件等支持。

(六)加速发展老龄产品产业。

鼓励和引导相关行业在优先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基

础上,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服务。支持企业利用X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发面向老年人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保健食品、营养滋补品、保健茶、健康饮料、素食产品等产品体系,形成老年食品保健品的X品牌。研发老年康体用品,发挥我区医疗资源丰富的优势,支持企业加强老年健身辅助用品、医疗器械、保健器械等老年康体用品的设计与制造,创建老年康体用品连锁经营卖场及品牌。发展老年旅游,引导各类景区加强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严

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适当配备老年人、残疾人出行辅助器具。充分发挥X生态、文化资源优势,鼓励企业针对老年旅游推出经济实惠的休闲度假、运动健身、医疗康养等特色旅游产品。加大对乡村养老旅游项目的支持,培育一批旅游品牌服务企业。旅游景区门票针对外埠老年人实施同等优惠。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创新能力,积极扶持发展龙头企业,特别是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旅游健康养老基地,引导服务企业采取金融、服务、健康、养生、旅游等产业要素混业经营,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度高的养老服务业品牌,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

(七)创建适老宜居社会环境。

根据老年人生活需要和体现代际融合的全龄化发展要求,加强对城市适老环境建设的研究和总体规划。推进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和家庭的无障碍改造,实施扶手工程、电梯改装等为老辅助设施建设。推进无障碍建设进家庭,优先为残疾、失能、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政府对外服务窗口、交通站点、公园绿地、环卫公共厕所、医疗康复、体育文化、商业服务建筑等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已建各类公共建筑、居住小区等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生活环境。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积极参与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活动。到X年,60%以X市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的基本条件,40%以上农村社区具备老

年宜居社区的基本条件,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能够在社区得到满足。

为老年人营造安全、绿色、便利生活环境。在推进老(旧)居住(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中优先满足老年人住房安全需求。推动老年人在治安防控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对养老机构等涉老重点场所和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实施公共交通标志、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的适老化改造,在交通枢纽设置老年人等候专区和优先通道。推进老年人安全知识教育、急救技能培训、突发事故防范等公益活动。推进老年人紧急求助、跟踪定位、健康监测等安全智能产品的创新和应用。建立对城乡空巢、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定期上门巡访制度。继续推进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整合社区各类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支持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引导和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

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增强全社会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把敬老养老助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考评,作为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利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老年节等传统和法定节日,营造敬老养老助老良好氛围。深入挖掘孝亲敬老典型人物及事迹,开展创意新颖、内容生动、形式多样的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敬老养老助

老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大力开展“敬老模范县(区)”“敬老模范乡镇(街道)”“敬老模范村(社区)”“敬老文明号”“敬老模范单位”“敬老模范家庭”“敬老楷模(之星)”创建活动和“敬老养老助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八)加强老年维权优待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出台《X市X 区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逐步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稳步发展普惠性老年人优待服务,健全老年维权服务体系,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和综合评估制度。完善涉老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机制,以及多部门联合查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综合治理和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社会组织在老年维权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监督机制。提高老年人来信来访来电调处率,进一步提升老年维权服务质量。

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作用,针对老年群体特点开展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将敬老养老助老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老年人的防骗、识骗能力,严厉打击欺老、骗老、虐老等违法活动,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延伸,方便老年人及时就近寻求法律帮助。落实针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司法救助政策。严格执行法律

援助和司法救助的受案范围,重点做好农村和贫困、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更多适合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九)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培育积极老龄观。运用各类宣传、教育等手段,引导全社会正确看待和积极接纳老年人,树立老年人是社会财富的理念,营造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保持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精神状态,积极面对老年生活,参与社会发展。

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建立老年人专业人才库,为老年人发挥专业知识技能创造条件。鼓励老年人参与优良传统教育、文化和科技知识传授、科技开发与应用、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调解、社区自治管理和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活动。组织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方面的老专家、老知识分子开展对口援助落后地方的志愿行动。支持老年人积极参加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社会治安、公益慈善、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文教卫生等志愿服务。发挥老年人良好品行对青年人的传帮带作用,鼓励和支持老党员、老专家、老军人、老劳模、老干部开展关心和教育下一代活动。倡导和支持老年人开展自助、互助,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病残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建立老年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到X年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老年人口的12%以上。

培育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坚持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并重,加强对老年社团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培育指导,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

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加大对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专业性基层老年社团组织支持力度。到X年,基层老年协会建会率达到90%,继续推动基层老年协会等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老年人通过各类社会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年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参与管理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学校)教学点等涉老服务场所。加强老年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高老年社会组织专业素质、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形成老龄工作大格局。进一步理顺老龄事业发展工作机制,按照老年人口比例配置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条件,推动本区域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加强区、乡镇(街道)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在村(居)委会配备专(兼)职老龄工作人员,保证城乡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机构业务台账建设,建立基层老龄工作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参与老年人管理服务的常态化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加强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基层老龄工作者队伍、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二)完善投入机制。

区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老年人口增长情况,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渠道作用,建立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并随老年人口的增长增加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对老龄事业的投入。落实和完善鼓励政策,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倡导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对老龄事业进行慈善捐赠,形成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民间资本、慈善基金等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

整合各种宣传教育资源、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合、齐抓共管的老龄宣传格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人口老龄化国情、老龄政策法规、老龄事业发展重大主题、老龄工作典型人物、事迹、经验等内容的宣传报道,着力提升舆情研判引导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老龄问题、关心老龄事业、支持老龄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整合公共资源。

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以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业带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中心和服务网点,共同构建为老服务网络,让老年人就近就地获得便利服务。

(五)创新工作思路。

加强老龄事业发展综合统计和信息采集、整理、反馈及交流工作,建立老龄事业发展基础数据报备制度。探索老龄工作信息共享和信息化建设协同推进机制,促进各部门涉老信息互联互通,建立上下左右联通的老龄信息网络,加大老龄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针对老龄工作的

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其它县(区)和发达地区先进经验,不断开拓创新。

(六)加强督查评估工作。

区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规划的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各涉老部门要根据规划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相关指标,明确责任和进度,确保规划的贯彻落实。各成员单位把老龄工作纳入本部门的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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