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参考中小学建设标准

参考中小学建设标准

参考中小学建设标准
参考中小学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09-2008)

表1-2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

注: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

表1-3 农村全寄宿制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

注:1、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2、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注: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各功能室建设要求标准

加强功能室建设做好迎省督导工作 (一)各类专用教室的数量标准 一、初中(12室): 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理、化、生各1)、准备室(各1)、仪器室(各1)、计算机教室、语音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劳技教室、多媒体教室、卫生室。 二、小学Ⅰ类标准(11室): 图书室、阅览室、少先队和科技活动室、仪器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语音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劳动器材室、电化教室。(卫生室可与其他室兼用、各专用教室是按4轨,班容量45人的标准设计的,规模较大或规模较小的学校,可酌情增减。)。 三、小学Ⅱ类标准(7室): 图书阅览室、少先队和科技活动室、仪器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劳动器材室。4轨以上的小学相应增加实验用房套数。 (二)各专用教室的内部设施及布局标准: 一、初中理、化、生仪器室: 1、仪器橱40个以上,有窗帘,有防火、防危、防盗措施。化学仪器室要有通风排气装置。 2、仪器种类和数量,按照河北省2007年颁布的《中小学各科教学器材配备目录》中的一类配备,以满足教学的需求为最低标准。 3、上墙制度有:1.仪器室管理制度。2.仪器借用制度。3.仪器损坏赔偿制度。4.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化学仪器室) 4、教师或学生自制的教具,也要在仪器室内设专门的仪器橱陈列摆放。 二、初中理、化、生准备室: 每室要有实验准备台(至少1个)和仪器橱(至少1个,放常用仪器),其中化学准备室还要有通风排气装置,有通风橱,准备台上要有防腐胶垫。准备室应有足够的维修工具(中学实验室常用工具)。 需要上墙内容:1.实验教师岗位职责。2.实验项目及进度表。 三、初中理、化、生实验室: 每室实验桌凳25套以上,室内电源要有总闸,电线应暗线铺设,有安全保护装置,有窗帘,有防火、防危、防盗措施。其中物理实验室电源到实验桌、讲台。化学实验室有通风排气装置,有通气橱,防护屏,水源到桌,实验桌、讲台上铺设防腐胶垫。生物实验室电源到实验桌、讲台,有供水池,每桌设局部光源。 需要上墙内容: 1.学生实验守则。 2.实验室管理制度。 3.张贴科学家名人肖像,与教学有关的挂图、资料或激励学生探究科学的警句 四、小学仪器室(含准备室): 1、Ⅰ类小学:仪器橱12个以上,准备台1个(铺防腐胶垫),有窗帘,有防火、防危、防盗措施。Ⅱ类小学:仪器橱8个以上,准备台1个(铺防腐胶垫),有窗帘,有防火、防危、防盗措施。准备室应有足够的维修工具(小学木工、金工、塑料工具箱)。

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城市正在加速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并且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始普及高级中学阶段的教育。随着教育逐步走向现代化,教育改革和发展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学校建设标准,使学校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这是制定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要视学校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绿化等现状和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三条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是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制订的,在校舍各类用房的配置和面积指标上,首先要保证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基本需要,配备必要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合理安排体育活动场地。同时,面对基础教育改革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的更高要求,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创造与完善。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校园规划设计要根据学校的特点、城市规划的要求、周边环境情况和学校现状等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校园规划设计要便于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和可能分期实施。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认真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与相关建筑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六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中小学学制和班额人数的规定、生源、实行最佳规模办学的程度、办学的社会效益

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doc

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一、中小学生均校园用地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 注:1、学校规模(班级数)如不在本表之列,则套用低一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如果学校规模(班级数)还达不到表中所列最低规模,则使用最低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 2、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标准按对应的初中、小学或高中的规模标准执行,判断学校面积是否达标以总面积是否够用为准,即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达标的最小校园用地面积为初中、小学或高中的学生数乘以对应的生均校园用地面积标准之和。 二、中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

注:1、学校规模(班级数)如不在本表之列,则套用低一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如果学校规模(班级数)还达不到表中所列最低规模,则使用最低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 2、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按对应的初中、小学或高中的规模标准执行,判断学校面积是否达标以总面积是否够用为准,即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达标的最小校舍建筑面积为初中、小学或高中的学生数乘以对应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之和。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规定的指标。中小学校各类教学用房和教辅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包括: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远程教育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实验室与仪器室、图书室与阅览室、体育器材室、艺术器材室、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文印档案室、心理咨询与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传达值班室、教工与学生宿舍、食堂、开水房、浴室、教工与学生厕所等)按要求齐全。 按规划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完好,无D级危房,C、B级危房得到及时有效改造,危房总建筑面积占全县学校(幼儿园)校舍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规划任务以内。 校舍比较破旧的需搞好装修,门窗要更换的需更换。 三、学校附属设施标准 学校有校门、围墙、饮水与洗手设施、厕所;住宿学生有食堂和洗漱、洗澡设施;小学有200m以上环形田径场(含60m以上直道)、球类与器械体育园地;初中有200m以上环形田径场(含

中小学办学标准

中小学办学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二)学校规模 (三)校园规划设计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1.建设用地 2.体育用地 3.绿化用地 (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校舍建筑组成 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2.办公用房

3.生活用房 (二)校舍建筑面积 (三)校舍用房面积 (四)校舍建筑标准 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 (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 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四)图书资料配备 (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六、师资配备标准

七、公用经费标准 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 设备配备标准 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 备标准 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 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标准》要求,原有学校应参照《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 《标准》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普通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分。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武功县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二)学校规模 (三)校园规划设计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1.建设用地 2.体育用地 3.绿化用地 (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校舍建筑组成 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2.办公用房 3.生活用房 (二)校舍建筑面积 (三)校舍用房面积 (四)校舍建筑标准 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 (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四)图书资料配备 (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六、师资配备标准 七、公用经费标准

武功县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标准》要求,原有学校应参照《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 《标准》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普通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分。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1.普通小学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2.学校设置要充分照顾学生就学便利,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就近入学、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原则上,农村根据乡镇的面积、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尽量减少小学处数,小学生的走读半径一般为2公里。对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要适当保留小学和教学点。城市小学设学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其新建住宅区或者居民点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外来人口学龄儿童进行测算,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小学。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设置寄宿制学校。 3.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

中小学建设标准.doc

一、总则 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二、学校选址、规模、规划与设计标准 (一)学校选址 1、学校选址应当符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且适应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

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市区内历史形成的不合理布局,可与城市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 2、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山丘滑坡段、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高压线缆、易燃易爆设施、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3、学校的选址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站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 (二)学校规模 1、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一所学校的规模(班数规模、学生人数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凡符合本《标准》规定规模的学校为“适宜规模学校”,新建或改建学校应以适宜规模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2、依据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本市学校原则上小学每班学生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学校的适宜规模如下: (三)校园规划与设计

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填报说明 一: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该指标包括教学、办公和一般生活用房面积,不包括学生宿舍、食堂面积。 ?因学校规模不同,标准在以下区间:初中8.67-9.02㎡,小学6.65-7.96㎡。

多媒体设备数量 多媒体包括多媒体“班班通”、学科专用教室和多功能室配备的多媒体设备。按照我省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中小学全面实现多媒体“班班通”,每学科专用教室至少有一间配备多媒体。 因此标准值为——初中:班级数+8(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史地教室、技术教室、多功能教室);小学:班级数+5(科学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多功能室)。 学生用计算机台数 ?该指标指计算机教室中学生用计算机台数。学生用计算机室应按开设信息技术课年级最大班额每人一机配备计算机。应配备多个计算机教室的,至少有1个按开设信息技术课年级最大班额每人一机配备,其余计算机教室 按不低于平均班额每人一机配备。 ?该指标“省级评估标准”小学一般为最大班额;初中据实计算。 专任教师用计算机师机比 该指标指学校为专任教师办公教学配备的计算机,不包括学校管理用计算机和教师个人自带的计算机。 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任职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指标值为:1:1。 师生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44号)中指出: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3.5,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9。确需配备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其占教职工的比例,初中一般不超过12%、小学一般不超过9%。

各功能室建设方案

大坪镇瓦渣小学各功能室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各功能室建设,保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验收,根据麻栗坡县教育局相关文件和《大坪镇中心学校关于及时布置提前规划各功能室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布置规划的功能室:体育室、音乐室、美术室、计算机室、实验室、图书室共6个功能室。(数学仪器室各村完小基本建设完成,建议设在教师办公室)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本实施方案有效有序实施,现成立大坪镇XX小学功能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如下: 组长:万碧坤大坪镇瓦渣小学校长 副组长:母吉明大坪镇瓦渣小学教务主任 鲁廷婷大坪镇瓦渣小学总务务主任成员:汤亚容、鲁廷婷、蔡治润、许丽萍 工作小组设办公室于瓦渣,由母吉明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功能室建设规划等事务的管理、组织、落实等工作。 三、各功能室的具体建设规划 (一)数学室 1. 综合楼一楼右数第一格房间,现在没有任何桌凳柜架等,需要5个文件柜。 功能室右边正中间贴制度牌,内容如下: 数学仪器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仪器室。 二、仪器应及时清点、验收、登帐。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学校,二级账册相符和账册实物相符。 三、仪器按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 四、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使用仪器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应进行清理并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或个人借用一律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五、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查明并予登记小学数学仪器规章制度,学生实验因违章操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坏,除做出检讨外,并酌情赔偿。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如有损坏的照价赔偿 六、仪器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同时做好防锈、防腐、防尘、防霉等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报损报废仪器要严格按审批手续办理。 七、仪管员应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教导处、总务处派人监督,既要点清数量,也要检查质量。八、完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实验使用仪器通知单、实验记载表等有关档案资料。

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

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 砖瓦结构和砖混结构平房校舍建设标准。 一、基础 1、内外墙基础必须落到原土层。基础深度1.8m(室外),基础±0高出室外地面30cm。基础砌筑地槽宽度两侧各留有20cm工作面,采用MU10.0#以上的优质红砖。M5.0水泥砂浆砌筑(水泥与砂子重量比为1:6.97),基础内、外墙均设地梁构造柱(配筋按图纸)混凝土强度C20(水泥、中砂、2-4碎石重量比为1:1.81:3.68)。 2、校舍四周均设护坡。护坡采用宽70cm、厚8cm混凝土浇筑,下面铺设20cm厚砂垫层。每隔250cm开一道缝,用沥青砂浆灌缝。 3、隐蔽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质检站联合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方可继续施工,并有资料存档。 二、门、窗 1、室外门使用标准防盗门。门框高300cm,门上有亮子,漆前框料厚1.2mm,扇料厚1.0mm,暗锁牢固耐用。室外门门口上均设雨蓬,混凝土强度等级C20,配筋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图集制定的标准。 2、室内采取套装门,高度210cm,宽度100cm。 3、窗口一律使用正规厂家制做的优质塑钢窗。内钢衬1.0mm以上厚,窗口尺寸按图纸,窗四周与墙交接处必须经发泡处理。 三、墙体 1、基础以上墙身必须使用MU10.0#以上的优质红砖、M5.0混合砂浆砌筑(水泥、白灰和砂子的重量比为1:0.49:6.79)。外墙厚37 cm,内墙厚24 cm(如用火墙取暖,内墙厚37 cm),外墙与内墙衔接处砌筑要按规范要求留槎,放拉结筋。每隔15-20米设一道防火墙,构造柱必须执行标准。 2、所有内、外墙体均设圈梁,圈梁混凝土强度等级C20。不允许使用砖模。

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小学)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2009-03-03 15:06:14| 分类:电教特室配备 | 标签:标准类|字号订阅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标准》要求,原有学校应参照《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 《标准》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普通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分。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1.普通小学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划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附加说明 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六条学校建设规模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 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完全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5、高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城市中小学建设标准

关于批准发布《城市普通中小学校》 校舍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2]102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计委、教育厅,直辖市建委、计委、教委,计划单列市建委、计委、教育局(教委):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1989年度部分计划(草案)的通知》(计综合[1 989]30号)和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90]建标字第519号)的要求,由教育部门会审通过,批准为全国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建设部、国家计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00二年四月十七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附加说明 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山东省教育厅 二○○八年五月 目录 1.编制说明 (5) 2.山东省普通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12) 3.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48) 4.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80)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编制说明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提高我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组织人员起草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就制定《标准》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标准》的背景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的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逐步提高。特别是近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相继实施了教育综合督导、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规范化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普实”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但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全省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甚大,在广大农村地区,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薄弱学校。不少学校教学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陈旧、配备数量不足,微机配备较少,学生食宿条件较差,学校功能用房不足,班额过大、教室拥挤不堪。一部分农村学校甚至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危房。同时,有些地方利用学校布局调整之机,花费重金建设

小学各室配备要求和标准

均衡发展【小学】各室配备要求定点小学: 一、普通教室 二、专用教室 1、科学教室 2、科学器材室 3、科学准备室 4、计算机教室 5、音乐教室 6、美术教室 7、舞蹈室 8、综合实践活动室 三、公共教学用房 1、图书室 2、阅览室 3、科技活动室 4、心理咨询室 5、卫生保健室 6、综合电教室或多功能教室 7、音体美器材室 8、体育活动室(选配) 四、运动场 五、学生生活用房 六、教学点

普通教室 1、使用面积:2002年以前建设的普通教室标准为中学56㎡/间、小 学52 ㎡/间;2002年以后建设的普通教室标准为中学67㎡/间、小 学61 ㎡/间。 2、室内设施应设课桌椅、黑板、讲台、多媒体终端、网络接口等, 后墙设展示板、图书角,有条件的宜设储物柜,室内要确保布置合理、整洁、卫生 3、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 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初中分别为0.8-0.9米、1-1.1米;讲桌面距地面高度一般为1.2米。 4、教室采光:教室采光用单侧采光时,光线应自学生座位的左侧射 入为左采光(一般采光用教室透光面积大的一面为左采光);教室采 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5、教室照明:配备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40瓦荧光灯9盏为宜(指标 准教室),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 1.9米,黑板照明应设2盏配有灯罩的40瓦荧光灯,且与黑板平行,两间小教室安装8盏即可。 6、课桌椅:室内学生应每人1席;每间教室内至少配备2种不同型号课桌椅或配备高度可调课桌椅(规格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02标准),课桌摆放要规范、适宜。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一、学校规模和班额 (1)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一般不超过 2000人。 (2)学校班额:小学近期目标45人/班,远期目标35 人/班;初中近期目标50人/班;远期目标40人/班。 二、学校用地面积 1.生均用地面积 不同地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 中心城区学校中心城区以外地全寄宿制学校类别 主城旧区主城新区区学校学校完全小学11.4015.0020.0032.00 初中11.4020.0025.0034.00 注:(1)表中中心城区指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已基本定型的主城区。(2) 非全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初中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 积。(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 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 ㎡/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4)山区、湖区等 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在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生均校舍面积 不同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 非全寄宿制学校全寄宿制学校学校类别 规划要求基本要求规划要求基本要求完全小学 6.54 5.6613.1312.25 初中8.56 6.6615.3113.41 注:(1)非全寄宿制中小学合格指标、基本合格指标中,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 (小学5㎡/生,初中 5.5㎡/生)和食堂面积(生均 1.7㎡/生)。(2)山区、湖区等特 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 可降低10%。 3.绿化用地面积

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 三、体育活动场所 体育运动场设置标准(m) 学校类别 完全小学初中 6班12班-18班24班以上12班18班以上直跑道100 //// 环形跑道田径场/ 200300200300 其他每6个班至少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他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完小6班规模的学校可设60m直跑道,其他规模学校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须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 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 四、条件装备和图书 1.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小学科学教室 学校班数 类型 36 24-35 初中12-24 12以 下 36 九年24- 35 一贯 制学12- 24 下 36 中心 24- 35 校 (完12- 24 小)12以 下 3-6 村小3以 下 物理化学生物中学科技小学科学实验室标配实验室标配实验室标配实验室标配实验室标配(间)(类)(间)(类)(间)(类)(间)(类)(间)(类) 3-4Ⅰ3Ⅰ2Ⅰ 2 Ⅰ 2-3Ⅰ2Ⅰ1-2Ⅰ1-2Ⅰ 2Ⅱ1-2Ⅱ1Ⅱ 1 Ⅱ 1Ⅱ1Ⅱ1Ⅱ 1 Ⅱ 2Ⅰ2Ⅰ1Ⅰ 2 Ⅰ1Ⅰ1-2Ⅰ1-2Ⅰ1Ⅰ1Ⅰ1Ⅱ1Ⅱ1Ⅱ1Ⅱ 1 Ⅱ1Ⅱ 1Ⅱ1Ⅱ1Ⅱ 1 Ⅱ1Ⅲ 2Ⅰ 1-2Ⅰ 1Ⅱ 1Ⅲ (1)Ⅲ 组合教 具一套 注:配置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教育部初中理科、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 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教育部小学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

NGS实验室建设标准与要求规范

NGS实验室建设标准与要求 一、高通量测序(NGS)实验室简介 1.1NGS实验室又叫高通量测序检测实验室。NGS是下一代测序技术(N EXT G ENERATION S EQUENCING)即高通量测序技术的简称。高通量测序技术是对传 统S ANGER测序(称为一代测序技术)革命性的改变,可同时对几十万到几百万条核酸分子进行序列测定,同时高通量测序使得对一个物种的转录组和基因组进行细致全貌的分析成为可能,也称为深度测序(D EEP SEQUENCING)。 1.2由于NGS技术对所检测的核酸模板进行大量扩增,容易出现实验室污染 导致检测结果准确性下降;另外NGS技术要求高、影响因素多,实验过程处理不当易导致检测结果准确性下降或检测失败。因此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和规范化管理是NGS技术本身需要,也是在临床上顺利应用该技术前提。 二、NGS实验室临床应用的基本条件 2.1必须拥有符合临检中心相关规定的标准NGS实验室。 2.2检测设备必须符合标准NGS实验室设置要求:高通量测序仪及配套服务 器;高通量测序检测试剂盒;通用电脑;自动分析软件,实验室样本信息管理系统等。 2.3检测人员必须通过专门的技能培训,并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颁发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上岗证书。NGS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标准化操作程序(SOP)、建立系列质量管理文件等,确保实验室日常运行符合国家卫生部的要求,确保检测结果准确、确保实验室卫生安全,确保实验室长期稳定运行。 2.4NGS临床应用必须在无菌无尘环境下进行操作。 三、NGS实验室建设基本要求 3.1主体结构

功能室建设与管理

建配管用求规范 ——恩江小学加强功能室建设工作纪实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学校功能室建设,充分发挥功能室作用势在必行,尤其是在当前课程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加强学校功能室建设也是对课程改革深入发展的有力支撑。加强对各功能教室的管理,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进行教育教学,既保证了各功能教室的开出率和使用率,又做到了整洁、美观、安全,使这些功能室能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 一、高标准配置 为了让各个功能室达到省级标准,学校统筹资金,先后投入了近百万元。我校现有15个功能室,其中音乐及舞蹈室3个、美术室3个、仪器室两个、科学实验室两个、体育器材室两个、图书室1 个、阅览室1 个、卫生室1个,多媒体教室1 个。两个电脑室共有电脑160台,舞蹈室面积近80平方米,器乐室内各种乐器一应俱全,图书室藏书7万多册,多媒体教室可以容纳师生3百多人…… 功能室的合理使用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关系到学校文化校园的建设,关系到学校高标准、优质教育的发展。因此学校安排了责任心强、学科相近的教师作为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等15个功能室的管理员;安排校级领导及信息处负责功能室的管理工作;同时成立了实验教学领导小组。学校经常性地召开功能室管理人员会议,安排实验室管理员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培训,努力提升功能室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增强他们做好学校功能室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而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严要求管理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学校出台了仪器借还、器材损坏赔偿、仪器维修保养、仪器报损等各项制度,制定了各个功能室管理员职责及各功能室使用制度,并制成版面张贴于各功能室。学校还制定了图书室学生借阅规定、阅览室、实验室开放规定,制定了管理员职责。 2、完善各类记录 要求各功能室管理员要尽量熟悉各种设备的构造、性能使用方法,认真做好设备器材的保养、维修和安全工作。凡是室内的设备器

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基本手册

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基本手册 类别:我的文章评论(0) 浏览(848) 2010-05-19 15:59 标签:设计指标 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基本手册 重庆市教育基建协会 二○○九年十一月 前言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化,搞好学校校舍安全工程,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平安校园。我们根据近几年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对学校校舍建设的有关指标、标准、规范,简要编印了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基本手册,供协会各会员单位在学校布局调整、校园总体规划和建设中使用。 重庆市教育基建协会 1、学校布局:根据本地区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学生来源、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等原则确定。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 2、学校选址:学校要选在地质条件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形开阔、阳光充足、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具备必要基础设施的地段。 ①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风口、洪水沟口、输气管道和高压线走廊等。 ②应避免:学生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 ③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噪声等污染源;医院太平间,殡仪馆,消防站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的场所相邻。 3、学校总体规划:学校必须编制校园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应按“教学区、体育活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要求合理布局。教学、图书、实验用房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南北朝向)。校园各建筑之间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消防、防雷要求。教学用房与体育活动场地应有合理的间距。田径场地和球类场地的长轴宜为南北方向。校园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校园内、室外各种管线宜直埋于地下或暗设于电缆沟内,以保证使用安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米,与城市干道或公路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0米。学校主出入口不宜设在主要交通干道边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 条件标准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2008-9-19 16:05:01?阅读人次:836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修订版) (市教育局发改委建委财政局规划局 2005年6月)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经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发[1997]83号文件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批准实施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批准修订的《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规定》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进行修订。 一、学校网点布局、规模、选址与规划设计: (一)学校网点布局 1、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根据城市(镇)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以及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新建住宅区内,要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及实际人口出生率,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学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符合下列原则:(1)学生能就近走读入学;(2)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3)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交通及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学等原则确定。中小学生不应跨越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无立交设施的城市主干道上学。 3、普通高级中学应独立设置;有条件的地区可考虑九年制学校的设置。(二)学校规模 城市及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小学的规模不得低于三轨。 城市及农村初级中学规模不得低于六轨。 城市及农村高级中学规模不得低于六轨。 (三)校址选择 1、城市新建的普通中小学校,校址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2、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3、学校尽量不安排在城市轻轨、快速路和城市干道旁,避免城市交通的噪音干扰。 (四)校园规划设计 1、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余地。教职工住宅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应建在校园内。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山东省教育厅 二??八年五月 目录 1(编制说明 (5) 2(山东省普通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12) 3(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48) 4(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80)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编制说明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提高我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组织人员起草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就制定《标准》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标准》的背景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的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逐步提高。特别是近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相继实施了教育综合督导、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规范化学校” 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课

桌凳更新工程”、“普实”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但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全省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甚大~在广大农村地区~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薄弱学校。不少学校教学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陈旧、配备数量不足~微机配备较少~学生食宿条件较差~学校功能用房不足~班额过大、教室拥挤不- 2 - 堪。一部分农村学校甚至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危房。同时~有些地方利用学校布局调整之机~花费重金建设超大规模、超豪华学校~降低了公共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剧了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不平衡。这些差距严重制约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开展。 多年来~由于缺少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我省中小学的规划建设与设备配臵一直沿用“两基”的规定~设臵水平低~学校分类管理~标准不一。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要求缩小并逐步消除学校之间差距~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以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学校的实验设备、图书资料、体育、艺术教育器材、师资配备等提出的新要求严重不相适应。制订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明确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对学校设臵与规划、用地与校舍、设施与设备、师资与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出明确的量化要求和具体的发展标准~使每一所中小学在发展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于进一步促进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引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合理分配教育资源~提高公共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起草《标准》的依据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