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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电商模式

房地产电商模式
房地产电商模式

房地产电商模式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互联网+大潮下房产电商的三种模式

互联网思维在创造一个又一个商业传奇的同时,也快速打破了行业旧秩序,冲击着传统行业。在逐步渗透了商业贸易、娱乐电影、餐饮出行等行业之后,互联网开始朝重资产型的行业进军,这其中,就有房地产行业。

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提出“互联网+”战略,用互联网改造房地产业已成不可逆转的趋势。尤其是房地产电商,纷纷在互联网+的新思维下,锻造各自的商业模式。

目前来看,房地产电商领域已经初步形成了3种类型模式:交易平台型、中介自营型与互联网信息平台型。

1、交易平台型房产电商模式

代表企业:吉屋、房多多、好屋中国等。

吉屋、房多多等交易平台型房产电商的主要特点是:其一,都是新创的平台,没有传统的包袱;其二,搭建平台,聚集房产商、房产代理商、房屋中介、购房者,提供多维交易服务。

以吉屋为例,这个容易让人跟爱屋吉屋混为一谈的房产电商新军,实际模式上跟爱屋吉屋大相径庭。

成立于2011年的吉屋是房产领域“互联网+”概念的领先实践者。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房产交易平台领导者,吉屋定位“做房产O2O行业的‘天猫’”,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和新房代理商构建“互联网+”的开放式房产交易平台,并围绕新房销售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吉屋上的新房房源就像天猫上的商品来自合作的区域新房代理公司,销售则通过平台上的二手经纪人实现,吉屋的价值就是帮助传统房产交易机构能够更高效率低成本的卖房。

吉屋运用移动互联网的力量,成功创新了线上客源、线下渠道以及金融资源的连接模式,率先完成了真正意义上房产交易o2o闭环,让购房更省更放心,让房产交易更高效。目前,吉屋主要通过流量平台“吉屋网”、交易平台“吉屋

惠”及金融平台“房利通”等,为行业及终端用户提供移动互联网体验的房产交易相关服务。

2、中介自营型电商模式者

代表企业:链家、爱屋吉屋、我爱我家、中原地产等。

相对而言比较多,在互联网+的潮流下,传统的二手房中介几乎都纷纷触网,不同只是介入程度的深浅。这其中主要代表是链家、爱屋吉屋、我爱我家、中原地产等。

链家作为老牌传统房产中介,广泛的线下门店及房产经纪人资源是其最大的优势。链家成立于2001年,目前已覆盖全国17个城市和地区,设有3500多家门店,拥有5万余名经纪人,平均每6分钟帮助用户成功完成一次交易服务。

在向互联网转型的方向上,链家也是转身较快、且互联网化比较深入的房产中介型电商。6月30日,链家地产正式更名为“链家”,宣布开启全面互联网化战略。

爱屋吉屋作为中介型电商的另一个代表,其发展路数则跟链家不同。在每进入一个城市前,爱屋吉屋会先派出“地推”团队收集该城市的房源基础数据,包括小区、楼盘、房源编号等。接下来,爱屋吉屋后台400中心会逐一拨电话,将收集来的房源进行核实,确保房源真实存在。没有实体门店、免佣或超低的佣金,以及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这些完全不同于传统房产中介的“超常规”做法,也让爱屋吉屋迅速被消费者认同。

而由于名字上十分相近,爱屋吉屋常常被人与吉屋混为一谈。实际上,两者区别还是很大的。

首先,吉屋目标是做全国最大的房产交易平台,目前重点在新房业务。可以这样理解:吉屋在帮助传统机构做互联网转型。而爱屋吉屋是一个自营中介,虽然去掉了门店,但搬到写字楼上去了,仅据称北京上海就已经有6000多号员工。爱屋吉屋的业务重点在租房,目前在尝试二手房。

其次,从创始团队来看,吉屋的团队基因是互联网基因,CEO潘国栋与董事长张德祥来自阿里和腾讯,而爱屋吉屋创始团队则是出身原土豆和大黄蜂打车团队。

3、第三种类型模式即互联网信息平台

代表企业:如搜房网、安居客、搜狐焦点、新浪乐居、58同城、赶集网等。

这类平台主要是聚合各位房源信息,直接面向中介与终端用户,在房地产发展的早期,比较受欢迎,所以也比较为大众所知。

传统房产中介企业赚的是购房户和租户的佣金,再将佣金的一部分投放到房产信息发布平台,作为房产信息发布平台,搜房、安居客等只是收取传统中介的端口费。

而当互联网房产中介异军突起时,搜房、安居客们也不再仅仅满足于收取端口费,而是开始进军线下服务领域,真正涉足房产交易,直接面对客户、提供服务。这样一来,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与原先自己的客户——传统房产中介成了直接的竞争对手,矛盾也一发不可收拾,这里面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2014年搜房遭遇传统房产中介集体抵制的事件。

无论是搜房网开始进军线下,还是安居客被58同城收购,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的模式受到的挑战无疑是空前的,转型势在必行。

总结:三种模式哪个更好?需要时间验证

吉屋将自己定位为房产O2O行业的“天猫”,相对应的,也有人将爱屋吉屋、链家比喻成房产电商中的“京东”。无论是交易平台型,还是中介自营型,目前来看,还无法简单判断孰优孰劣。包括互联网信息平台,在一段时间内,三种模式也将继续并存。

只是看在这一场“互联网+房地产”的房产电商大战中,谁能将产品与体验做得更好,能够通过互联网的模式更好地服务好房产商、代理商、房产中介与消费者,谁就能获得最后的胜利。

房地产电商分销的模式和风险规避_New

房地产电商分销的模式和风险规避

电商平台的价值类型与财务要点 谨以以下内容做发散思考,供市场部同仁洽谈项目时参考之。 正文: 一、电商平台的服务类型 现在房地产行业内的电商,概括而言就是做项目第三方服务的服务商。房地产行业的电商与电子商务其实没有什么关系,主要包括以下: 1、代收认筹金 这是因为预售证的取得时间有一定前提条件,而房地产项目很多都是以一定资金先启动,靠后续回笼资金来滚动项目开发,不会把项目都建好再考虑卖。而在预售证取得之前,开发商是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收认筹金的。如果都放在开盘那天(一般等同于预售证取得时间)来收又怕前期客户大量流失。 为权衡之,甲方就可能会委托第三方代为收钱,明确客户意向,提升安全感。而第三方收取客户费用必须是有服务内容的,代收认筹金的服务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居间服务的名义收取。居间服务是房地产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的服务内容之一,关键是第三方平台需要具备这样的服务资质即可。据了解,乐居、房多多既是。(2)以会员费的形式收取。这样的形式主要呈现在一些网站充当第三方服务商的情况下。因为广告平台是不能直接收取客户费用的。但收取会员费,广告平台可以给会员提供相应的优惠和信息优先权等。 (3)咨询服务费的名义收取。基本上就是以上两者之外的形式。主要表现为以团购、渠道折扣等为客户争取到多少优惠,从而收取相应报酬。 (4)以理财产品的名义收取。将认筹植入理财的概念。理财产品生效的前提是购买成功,如未购买成功只能享受最低回报,即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如购买成功,

则理财费用可额外享受一部分购房款减免。同时仍享受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回馈。 对于新项目和准备认筹的项目,我们的XXX平台也可以为项目所不能,为甲方提供第三方代收认筹费的服务。当然具体的服务形式除了上述第一种外,都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酌情提供。我们在拓展新项目时也要了解各项目是否有此类需求。 2、线上推广 电商一直可理解是项目营销通路的一种,比较典型的推广型电商现在主要是以网站为主。在自媒体领域,尚无代表性突出的品牌。目前比较常见的推广服务形式主要为自媒体运营。以运营服务来收取一定的运营费。 3、渠道销售 当电商遇上分销时,一般是开发商解决了认筹问题,在开盘后的强销期比较容易出现的情况。此时,在分销的佣金点数面前,电商服务费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即使有些电商根本没有分销渠道或者根本没有客户是真的通过他的电商渠道来买房子,也不影响其收益。因为分销渠道一般有非常高的点数。现场的营销团队、项目组很容易将自然来访都归纳到分销渠道上来。后面无非是电商平台与销售团队之间的利益如何再分配而已。 目前XX项目虽还处于认筹阶段,但我们的合作方式也就是渠道提点的方式。 现在关于各项目针对电商的合作诉求,有一种很常见的说法是:‘项目组的待遇太低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电商平台的存在是照顾了各方利益后的利益再平衡。传统的电商大多数都是在带客和实效服务上没有实际突破的,但仍然可以存在,存在即有其合理性。而且开发商最终是否用电商作为取费的第三方,还有由策划提思路,营销总提综合建议的。 XXX平台相对于传统电商,在渠道传播上是有优势的。即使没有任何优势,基于利益再平衡而作为第三方电商而存在,理论上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浅谈电商时代的房地产市场营销

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 题目:电商时代的房地产市场营销院(系):工商管理年级: 2015级 专业:工商管理 班级: 学号: 2 姓名:陈小燕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2017年 2月 引言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价格一路飙升,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在一片房地产泡沫的质疑声中,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严控市场过热的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在资金紧缩、土地供应受限、购房者心理预期降低等诸多不利于房地产长远发展的因素的制约下,房地产正在经历着一场革命性的变革。房地产企业如何结合自身与市场现状开创有自我特色的市场营销模式,提升企业的利润以及品牌的知名度,成为各房企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电子商务,这是互联网广泛化后的互联网衍生品,其低成本高效率的营销模式为处于困境中的房地产行业带来了曙光。某房地产营销总监说:“2013年,传统行业基本都会启动电商营销模式,对于房地产进入电商的优势是增加了一条崭新的销售渠道”,同时他还认为“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不能再依赖从前固有的营销模式,产品创新和销售渠道的创新都是必不可少的,也是大势所趋”。对于房地产开发而言,电商时代的到来使房地产营销适应了多样化的市场需求,符合现代的以消费者为核心的整合营销理念。更加容易与重要的顾客建立有特定价值倾向的关系,创造顾客满意。改变了原来只有售楼处、媒体广告和专职人员促销三部分组成的营销模式。同时为制定比较完善的营销方案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关键词】电商、房地产、房地产市场营销 1.房地产市场营销与电子商务 1.1 房地产市场营销与电子商务的概念 1.1.1 房地产市场营销

对于房地产的概念,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 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法律意义上的房地产本质是一种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是指寓含于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典当权、租赁权等。 房地产市场营销是房地产经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所谓房地产市场营销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企业经营方针﹑目标为指导,通过对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资源的分析,找出机会点,选择营销渠道和促销手段,经过创意将物业与服务推向目标市场,以达到占有市场﹑促进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发展目的的经济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房地产营销是在对市场的深刻理解的基础上的高智能的策划。它蕴含在企业生产开发经营的全过程,由市场调查、方案制定和建筑总体设计、价格定位、广告中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信息反馈等组成。 1.1.2 电子商务的概念 电商,一般称之为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是指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 电子商务是利用微电脑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进行的商务活动,但是,电子商务并不等同于商务电子化。 电子商务即使在各国或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定义,但其关键依然是依靠着电子设备和网络技术进行的商业模式,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它已不仅仅包括其购物的主要内涵,还应包括了物流配送等附带服务。电子商务包括电子货币交换、供应链管理、电子交易市场、网络营销、在线事务处理、电子数据交换(EDI)、存货管理和

房地产电商分销渠道合作协议合同公平公正适用甲方

合同编号: 【】项目 分销渠道合同

XX 2015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XX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XX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代理甲方【炫立方】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和合作方式 1 称“该项目”)进行渠道分销工作。 2、分销物业可售房源:可售房源共计套(详见附件《销售房屋确认表》);总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15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前,如甲

乙双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按本合同按自动终止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以甲方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第四条、合作模式 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分销渠道代理电商,乙方将组成渠道团队进驻售楼处,不参与案场正常接电接访,乙方整合自有的线上媒体资源和线下经纪门店、客户开发渠道,为案场长期输送客户。 人员框架:项目经理名,驻场主管名。 服务费用标准:乙方所推荐客户签约成功并满足成交条件,乙方在推荐客户认购后签约前向推荐客户收取电商费用:(具体的对外包装口径,将根据案场执行政策进行及时调整)。 第五条、客户归属确认 1、乙方客户资源的确认方式:对接流程参考《客户对接确认流程》(格式详见附件一)。乙方客户归属判定依据以录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中的客户录入时间顺序为准,客户保护期日。客户由乙方销售人员或乙方委托的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带领至甲方项目案场,并填写《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格式详见附件二),在提交甲方书面确认后,可作为核定乙方客户资源的依据。 2、《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中的客户在其他联系人一栏中填写的人员在甲方成交,甲方同样确认此客源有效。客户的直系亲属(如夫妻、父母、子女)均视为同一组客户,客户归首先进行客户管理系统录入一方所有。 3、若乙方推荐客户在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时更名(仅限客户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不因更名而影响业绩的认定,仍视为乙方推荐客户并计入乙方业绩,但不重复计取渠道分销佣金。 4、乙方推荐的客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视为乙方推荐成功: (1)乙方推荐的客户,填写客户确认单并经甲方确认; (2)客户签订正式的《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 (3)A、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则交齐全部房款; B、客户选择分期和按揭付款方式时则交齐案场制定的首期房款(全部统一),并签定还款 协议书。

房地产电商营销方案

房地产电商营销方案 篇一:房地产电商的销售模式 房地产电商模式 1 房地产电商的发展概况 1.1 初期:开发商自建模拟销售网站 2021年,在网上兴起一种网上售楼的新型购房方式,人们可以通过网上售楼处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演示手段,了解项目的详细情况,与对同一项目感兴趣的网友对话交流,最后挑选户型缴纳定金最终完成网上预订。 1.2 发展期:房地产专业网站的“售楼处” 搜房网、搜狐焦点、新浪乐居等房地产专业网站为方便购房者搜索、浏览楼盘信息,综合了所有新推楼盘的关键信息:立体沙盘、楼盘视频、360度立体样板间/园林、关键信息等。 1.3 近期:房地产销售的电商化 2021年新浪乐居与潘石屹合作网上拍卖SOHO中国旗下商铺产品,正式拉开了房地产电商的帷幕。正是有了这一次的试水,房地产电商如火如荼的迅速发展起来,搜房、365、爱房等迅速推出新产品,出现了团购、搜房狂、团立方等多种新形式。 2021年6月18日经、经过长时间全面细致的研究,新浪乐居终于推出了完全由开发商自己主导的平台,与服务分离的安全、阳光模式”E信通”。 总结:以2021年SOHO中国与新浪乐居联手打造的商铺“无底价竞拍”为序幕,房地产电商开始迅速发展起来,如今已成为房地产项目重要的销售手段。 2 房地产电商的存在形式

2.1房产销售机构分销模式 开发企业与具备在线交易平台的大型房产中介或房产经纪公司合作,将在售产品在合作方的销售平台上进行分销,在确定客户来源后给予房地产中介或房产经纪公司合同约定比例的分成,此种模式虽可以为开发商拓宽分销渠道,但由于成交客户界定较为繁琐与困难,所以适用范围较小。 2.2“房多多”、“好屋中国”等销售模式 由电商平台与开发商进行洽谈,以电商平台强大的客户资源数据与经纪人团队向开发商换取专属优惠,最终电商平台向开发商提供大量优质客户,由电商提供的客户最终成交后获取房款总价5‰左右的佣金,以此实现开发企业、经纪人、客户三方共赢的结果 2.3媒体电商代销模式 媒体电商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签订协议的形式,双方约定在特定时间段内由媒体电商代理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房源,合作期间由媒体电商负责全面媒体推广与蓄客工作,最终根据合作期间内的实际成交情况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分阶段向媒体电商支付佣金。 总结:房地产电商的存在形式很多,但是最主要的形式是开发商和电商平台的合作。 3 房地产电商销售模式 3.1 阶梯团购 3.1.1活动形式:与开发商约定一定数量房源,买家以先到先得方式在线抢购房源,优惠折扣随着报名人数的增加而增加,每达到一定的团购套数,所有抢

互联网房地产模式

互联网+房产模式总结归纳第一类:房产媒体类电商(典型代表:搜房网、新浪乐居、网易房产、搜狐焦点等)房产媒体类电商出现时间较早,包括一些房产垂直网站、门户网站和分类信息网站的房产频道等,是由房产媒体平台发展起来的。房产媒体类电商一方面仍然以提供房产资讯、房源信息发布和开发商广告服务为主;向开发商收取的广告/营销费用和向中介公司收取的挂牌费/端口费。另一方面,开始通过组织房产团购、开发房产金融产品、构建中介经纪平台等形式,进入房产营销电商阶段。 目前,一些房产媒体平台仍以信息发布为主,如安居客、百度乐居、房掌柜、万房网;还有一些房产媒体平台已经转型房产媒体电商,如搜房网、house365、搜狐焦点、新浪乐居等。 优势:在线上流量方面具备领先优势;品牌认知度也相对较高。 劣势:1、房产行业相比快消品行业,营销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非常低。房产媒体类电商在压缩营销成本上下功夫,并不能解决房地产行业的实际痛点。2、在线下服务资源方面相对欠缺。一些房产媒体类电商已经开始注重加强线下服务体系的建设,但在转型过程中,压低佣金、减少中间环节,损害了传统中介公司的利益。中介公司是房产信息平台的主要客户之一,短期内对平台的营收情况将有一定影响。 第二类:房产经纪人分销平台模式(典型代表:房多多等) 房产经纪人分销平台模式主要是通过建设房产经纪人分销平台,把全国线下零散的房产中介、个人职业经纪人资源整合;相当于房产电商中的“阿里巴巴”。相比传统的房产媒体平台而言,这种模式更注重个人职业经纪人资源;比如房多多,有房多多经纪人APP和房多多经纪人(二手房)APP,签约经纪人超过50万。 优势:对于开发商/代理商而言,这种模式一定程度提升了线上流量导入线下

房地产销售模式

房地产销售模式 目录 1 “坐销”模式 2渠道销售模式 3“案场--门店--项目中心”的销售模式 4自产自销模式 5委托代理模式 6网络营销模式 7内部认购模式 8先租后售模式 9发放信托基金模式 10短信推广模式 11买房送礼包等模式 12销售方式案例 房地产销售行业曾被认为是一个没有门槛、无法判断其真实能力的行业,无数的代理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成立。从产业链来看,这个行业处在房地产业的下游。而随着市场的发展,行业竞争程度愈发激烈,对代理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产营销势必迎来一场理念和人才的冲击。本文从房地产销售渠道的特点分析入手,指出房地产新型销售渠道构建的必要性,并对传统渠道模式和新型的销售模式进行了探讨。 1“坐销”模式 1.1特点通过传统的广告宣传在售楼处坐等客户上门购买。 1.2优势一般顺利,交易较快。 1.3劣势一次广告投放后难以达到预期的销售目标。 2渠道销售模式 2.1特点投入部分资金与金融机构整合,将准备连续拿地但手中缺少资金的开发商在销项目的尾盘收购,通过二手房公司快速将资金回笼用于新项目。 2.2优势分销公司往往拥有庞大的销售渠道和丰富的客户资源。 2.3劣势门店资源多,管理上困难;一业务员手上多个项目难以集中全部精力推广该开发商的项目。 3“案场--门店--项目中心”的销售模式 3.1特点1.对项目中心的业务员进行系统培训; 2.开发顾客的同时每名业务员都会分区域负责对公司体系下门店内的 经纪人进行项目培训

3.项目中心人员在带看途中充分讲解项目的卖点。 3.2优势1.减少广告推广成本 2.保证现场充足的人气,促进项目成交 3.化解市场风险。 3.3劣势成本较大。 4自产自销模式 4.1特点开放商和销售商合二为一。 4.2优势1.掌握客户需求 2.维护开发商的品牌 3.对销售节奏和价格走向进行有效控制 4.为消费者省钱。 4.3劣势1.成本高 2.不符合社会分工的特点和要求 3.直销渠道一般较窄。 5委托代理模式 5.1特点开发商委托房地产代理商寻找顾客,顾客再经过代理商中间介绍而购买 物业的营销渠道方式。 5.2优势1.分散开发商风险 2.跟多的业务员和客户关系 3.新产品更快推向市场。 5.3劣势1.开发商对市场的敏感度降低 2.降低了开发企业的利润、增加顾客的经济负担。 6网络营销模式 6.1特点企业――信息――网络媒介――信息――用户。 6.2优势1.信息传递更直接 2.较低成本 3.信息传播更快、更广 4.信息回馈收集更快。 6.3劣势1.网上浏览信息后还是要去现场看房,没有节约时间和体力 2.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3.网络安全、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都延缓了网络营销作为新 兴的渠道模式的进一步发展。 7内部认购模式 7.1特点其实内部认购除了能在正式开售前早早笼络住一批客房之外,最主要的

中国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doc

作者:曹智聪 第一章∶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的兴起 第二章∶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第一节: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 一、房地产行业发展现状 二、中国模式与美国模式之比较 三、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第二节:电子商务在房地产行业的应用 一、最大化传播效应,形成更多的准客户群体。 二、准确而完整表现发展商的创意和楼盘优势 三、服务个性化 四、提高成交率 五、广告效益高 第三章∶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的未来发展 第一节: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向 一、发展商企业形象展示 二、网上楼盘展示销售系统 三、数字化社区系统 四、网上装修顾问系统 五、房产销售管理系统 第二节: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思路 一、转变观念,勇于创新,赢得电子商务发展主动权 二、企业内部的信息化 三、电子商务与传统模式的结合 四、高度重视客户关系和客户资源的开发 第三节: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中要注意的问题 一、研究解决安全认证支付管理问题 二、抓实内部管理 三、培育市场树立品牌 四、加强对连锁网点的管理 第四章结束语 摘要: 随着信息化技术在许多行业和部分企业中的成功应用,房地产电子商务已成为房地产企业经营方略的一个不可取代的重要环节。其相对低廉的成本、超越时空限制等的经营方式和企业因此获得的巨大利润,令众多房地产企业投入更多的关注目光。本文将探讨中美两国在房地产方面的发展模式和电子商务在我国房地产行业中的应用。 第一章∶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的兴起 互联网已经轰轰烈烈的改变着中国的社会经济,房地产业也没有例外。虽然,理想中的电子商务模式还没有成为现实,但其中所蕴涵的巨大市场前景已经日渐明朗。和其它所有行业一样,房地产业也正在受到全球电子商务化趋势的影响。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企业的商务的运作方式将会发生变化,并且将会产生新的模式和流程。越来越多的地产发展商认为,今天开始涉足该领域的公司将成为未来地产业的领导者。 电子商务实际上就是在网络上进行的商务,就是借助强大的数字信息技术来了解每个客

房地产电商模式

房地产电商模式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互联网+大潮下房产电商的三种模式 互联网思维在创造一个又一个商业传奇的同时,也快速打破了行业旧秩序,冲击着传统行业。在逐步渗透了商业贸易、娱乐电影、餐饮出行等行业之后,互联网开始朝重资产型的行业进军,这其中,就有房地产行业。 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提出“互联网+”战略,用互联网改造房地产业已成不可逆转的趋势。尤其是房地产电商,纷纷在互联网+的新思维下,锻造各自的商业模式。 目前来看,房地产电商领域已经初步形成了3种类型模式:交易平台型、中介自营型与互联网信息平台型。 1、交易平台型房产电商模式 代表企业:吉屋、房多多、好屋中国等。 吉屋、房多多等交易平台型房产电商的主要特点是:其一,都是新创的平台,没有传统的包袱;其二,搭建平台,聚集房产商、房产代理商、房屋中介、购房者,提供多维交易服务。 以吉屋为例,这个容易让人跟爱屋吉屋混为一谈的房产电商新军,实际模式上跟爱屋吉屋大相径庭。 成立于2011年的吉屋是房产领域“互联网+”概念的领先实践者。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房产交易平台领导者,吉屋定位“做房产O2O行业的‘天猫’”,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和新房代理商构建“互联网+”的开放式房产交易平台,并围绕新房销售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吉屋上的新房房源就像天猫上的商品来自合作的区域新房代理公司,销售则通过平台上的二手经纪人实现,吉屋的价值就是帮助传统房产交易机构能够更高效率低成本的卖房。 吉屋运用移动互联网的力量,成功创新了线上客源、线下渠道以及金融资源的连接模式,率先完成了真正意义上房产交易o2o闭环,让购房更省更放心,让房产交易更高效。目前,吉屋主要通过流量平台“吉屋网”、交易平台“吉屋

房地产电商分销渠道合作协议合同

【】项目分销渠道合同 有限公司2015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号: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代理甲方【炫立方】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和合作方式 1)进行渠道分销工作。 2、分销物业可售房源:可售房源共计套(详见附件《销售房屋确认表》);总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15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前,如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按本合同按自动终止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以甲方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第四条、合作模式 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分销渠道代理电商,乙方将组成渠道团队进驻售楼处,不参与案场正常接电接访,乙方整合自有的线上媒体资源和线下经纪门店、客户开发渠道,为案场长期输送客户。 人员框架:项目经理名,驻场主管名。

服务费用标准:乙方所推荐客户签约成功并满足成交条件,乙方在推荐客户认购后签约前向推荐客户收取电商费用:(具体的对外包装口径,将根据案场执行政策进行及时调整)。 第五条、客户归属确认 1、乙方客户资源的确认方式:对接流程参考《客户对接确认流程》(格式详见附件一)。乙方 客户归属判定依据以录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中的客户录入时间顺序为准,客户保护期日。客户由乙方销售人员或乙方委托的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带领至甲方项目案场,并填写《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格式详见附件二),在提交甲方书面确认后,可作为核定乙方客户资源的依据。 2、《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中的客户在其他联系人一栏中填写的人员在甲方成交,甲方同样确认此客源有效。客户的直系亲属(如夫妻、父母、子女)均视为同一组客户,客户归首先进行客户管理系统录入一方所有。 3、若乙方推荐客户在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时更名(仅限客户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不因更名而影响业绩的认定,仍视为乙方推荐客户并计入乙方业绩,但不重复计取渠道分销佣金。 4、乙方推荐的客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视为乙方推荐成功: (1)乙方推荐的客户,填写客户确认单并经甲方确认; (2)客户签订正式的《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 (3)A、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则交齐全部房款; B、客户选择分期和按揭付款方式时则交齐案场制定的首期房款(全部统一),并签定还款协议书。 5、如乙方与其他第三方就客户确认发生争议的,按客户确认单上的甲方签署日期的先后为准。 6、合同期内,乙方可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对甲方提供阶段性的渠道增效服务。但乙方付费类资源,如 及同类型电商平台,通过该类平台系统及电话专线录入的所有客户相关信息及后期成交业绩均应归属乙方。乙方付费类资源如甲方有需求,经双方达成统一意见后,可配合甲方进行相关合作。 第六条、服务佣金及支付 1、乙方在客户认购时向客户直接收取团购信息服务费,作为渠道分销佣金。如客户未成交,则乙方负责在 一周内退回客户团购信息服务费。如客户在认购后、网签前发生退房,经甲方确认并提供退房资料后,由乙方全额返还客户所缴纳电商费用。网签后发生退房的,是否退还客户所缴纳的电商费用由乙方与客户自行约定,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乙方推荐客户在本协议终止后再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甲方认可该客户有效期最长可延迟至 60 日,后续相关销售服务由甲方人员跟进,由乙方直接向客户收取分销佣金,即电商费用。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电子商务)中国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最全版

(电子商务)中国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

作者:曹智聪 第壹章∶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的兴起 第二章∶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第壹节: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 壹、房地产行业发展现状 二、中国模式和美国模式之比较 三、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第二节:电子商务在房地产行业的应用 壹、最大化传播效应,形成更多的准客户群体。 二、准确而完整表现发展商的创意和楼盘优势 三、服务个性化 四、提高成交率 五、广告效益高 第三章∶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的未来发展 第壹节: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向 壹、发展商企业形象展示 二、网上楼盘展示销售系统 三、数字化社区系统 四、网上装修顾问系统 五、房产销售管理系统 第二节: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思路 壹、转变观念,勇于创新,赢得电子商务发展主动权二、企业内部的信息化

三、电子商务和传统模式的结合 四、高度重视客户关系和客户资源的开发 第三节: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发展中要注意的问题 壹、研究解决安全认证支付管理问题 二、抓实内部管理 三、培育市场树立品牌 四、加强对连锁网点的管理 第四章结束语 摘要: 随着信息化技术在许多行业和部分企业中的成功应用,房地产电子商务已成为房地产企业运营方略的壹个不可取代的重要环节。其相对低廉的成本、超越时空限制等的运营方式和企业因此获得的巨大利润,令众多房地产企业投入更多的关注目光。本文将探讨中美俩国在房地产方面的发展模式和电子商务在我国房地产行业中的应用。 第壹章∶房地产行业电子商务的兴起 互联网已经轰轰烈烈的改变着中国的社会经济,房地产业也没有例外。虽然,理想中的电子商务模式仍没有成为现实,但其中所蕴涵的巨大市场前景已经日渐明朗。和其它所有行业壹样,房地产业也正在受到全球电子商务化趋势的影响。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企业的商务的运作方式将会发生变化,且且将会产生新的模式和流程。越来越多的地产发展商认为,今天开始涉足该领域的X公司将成为未来地产业的领导者。 电子商务实际上就是在网络上进行的商务,就是借助强大的数字信息技术来了解每个客户的需求和倾向,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然后尽可能快速、便捷地实现交易且将产品和服务交付给用户。个性化、自动化的服务特征,为商业机构增加收入、降低成本、建立和

房地产电商平台评析

房地产电商平台评析 一、背景分析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被应用到各个行业,特别是以网络作为通路的营销方式层出不穷。而互联网对实体商业影响最大是电子商务的应用,目前电子商务已从早起应用于零售行业扩散到各个行业,包括房地产。但是,相对于其他行业,房地产对电子商务的应用就相形见拙。 今年以来,房控正常依然严厉并持续深化,房子不好卖了。这迫使地产商们不得不做出一些新的尝试——将房子搬到网上去卖,电子商务的应用逐渐在房地产行业里迈出了步伐。最典型的例子就是SOHO 中国对旗下的银河SOHO和朝阳门SOHO的商铺在网上进行无底价拍卖。而原本致力于房地产网络应用的服务商和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也不甘寂寞——搜房网勤力打造全面电子商务平台、新浪乐居上线以https://www.wendangku.net/doc/257118858.html,为独立域名的电子商务平台、淘宝网与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合作建立房地产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等等。为什么在房产低迷的时期,地产商们会热衷于对电子商务的应用呢。 二、房地产电子商务优点 虽然说这次房地产对互联网的应用是在淡市下的一种被动选择,可能只是一种营销突围的方式,但是电子商务对房地产营销促进作用

将是不可估量的。电子商务应用于房地产业行业主要有以下几个优点: 第一、传播范围广、速度快、无时间地域限制。 互联网的传播没有区域限制,而且可以迅速降信息传递给目标受众。消费者可以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在网上查看房子的信息、通过充分的比较而进行选房,且可以随时出手购买自己相中的房子。这大大突破了传统售楼在地域和时间上的限制,为顾客带来很多的便利性,减低顾客的时间和交通成本,有效提高顾客满意度。 第二、降低开发商的分销成本。 在网上售房所产生的费用远远低于通过代理商卖房的成本。一方面,开发商向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所支付费用低于向代理商支付的佣金;另一方面,用于宣传的物料全部电子化了,降低了物料制作成本。当然,其他成本的节省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说,顾客接待成本、售楼中心装修成本等。 第三、提高了宣传效率,提升了品牌影响力。 从产品宣传和品牌宣传的角度来看,以最少成本获得最高的曝光率,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最大限度地展示商品和扩大品牌的传播范围,这对于地产商来说,无疑是一种很成功的营销模式。

2020年房地产十大营销手段有哪些

2020年房地产十大营销手段有哪些 一、全民营销 全员营销是像星巴克这样的对内部员工的营销。全民营销的主体包括内外部,除了员工,还包括供应商、股东以及政府,只要能带来客户都属于营销队伍的一员,这是全民营销和全员营销最大的差别。其实在菲利普·科特勒的经典营销理论中,营销本来就是全面营销,包括方方面面。 全民营销并非适合所有房企。曾经有家房企员工问我,说我们能不能学碧桂园,发动集团在各地公司的人加入销售队伍,因为不做全民营销的话就是各自为战,云南的在云南卖,海南的在海南卖,河南的在河南卖。 我要说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房企都适合“全民营销”的模式,这和公司的管控模式紧密关联。你能不能调动起来,要看:第一,有没有说动就动的执行力和企业文化;第二,有没有足够大的客户量和员工量。你一共就两城市,四个楼盘,没几个老客户,没几个供应商,你做什么全民营销啊?客户量大、集权式管控的企业才适合做全民营销。第三,薪酬制度要先设计。 虽说不是每家房企都适合开展全民营销的销售模式,但它的确是一种趋势,因为竞争会越来越激烈,供应量越来越多,首次置业会越来越饱和,这时候你会发现得去抢客户,就得发动全民营销的战争。结果是会形成更集中的大企业,小企业玩不起。 二、电商营销 有些房企在考虑要不要做电商的时候,很多大企业已经大踏步地在做了,除了跟易居电商合作的这种模式,万达、绿城都在建自己的电商平台。明年房产电商的趋势将会更加明显。 三、品类营销

实际上结合房地产的不动产特性,房地产的产品是由两部分组成,土地和土地上的景观建筑物。前面讲万科和龙湖的案例,都是针对 景观建筑的新品类。能不能在土地上创建新品类?三亚的万科森林度 假公园,就是这样的一个全新品类。公园是公共项目,是政府行为,现在一个开发商建了个项目叫度假公园,它就是一个新品类,比起 度假综合体半山半岛,我不和你们叫一个品类名称,因为你们的牌 子已经树立好了,我不可能竞争过你,而我是度假公园,我是no.1。 四、资本营销 买房实际上也是购房者的资产配置问题。以前所谓投资性购房的逻辑是,你是买住宅还是买写字楼,是出租还是出售。现在有新的 逻辑——你的资产是准备买黄金、基金,还是买不动产?如果你选择 了投资不动产,这种资产在目前的市场态势下你可以想象五年十年 后会是什么价值,而且你可以把这些资产抵押出去,再拿钱去做其 它投资——它是一个金融问题而不仅是房地产的事情。 那么在开发商的营销策略里,客户买入的价格和卖出的价格差额将是重要方面,考虑的是客户投资商业不动产还是住宅不动产的回报。尤其对于豪宅,未来都要做一个私人资产或者说是私人金融管 理这个方向的考虑。这是明年一个特别大的趋势。我们克而瑞服务 的客户当中已经有开始做这样的尝试了。 房地产营销,如果你还认为只是卖房子,那就真的OUT了。 五、大品牌营销 那些非集团企业也同样需要大品牌营销。如果说华润和恒大是自家资源的内部打通,那么小企业可以打开思路说所有全世界的品牌 都是我的! 非品牌房企开发一个楼盘,可以请知名设计师去设计,知名物业公司去管理,售楼处可以全是名牌供应商的东西,做活动可以请名人——所有的营销都用知名的东西去包装,只是我这个开发商不出名。

几种房地产电商模式

几种房地产电商模式 龙湖、万科、绿地等知名房企纷纷试水房地产电商模式。众所周知,电子商务模式分为两种:一、传统电商二、移动电商。房地产电商企业分为三种:一、开发商二、介于开发商与购房者中间的服务商。如:搜房网。三、房地产移动电商,即O2O模式。 尽管目前看来,电商模式未成型,称之电商或许有些牵强。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房产“电商”模式已开始步入精细化运作阶段。 第一种:龙湖、万科携手新浪、易居电商平台,绿地登陆搜房电商等等。众多地产公司纷纷触网卖房。 第二种:淘宝房产:是淘宝网旗下专业的房产电商平台,致力于让用户淘到自己喜欢的房子。是网上体验找房典范。推出了地图找房、3D地图找房、短信和邮箱订阅房源、房源信息个性化标注、网上小区、二手房房价指数、手机WAP找房等等多种网上应用。为人们提供相当便利的服务和快乐的体验。 搜狐焦点房产:搜狐地产秉承“爱家,爱生活”的运营理念,为消费者提供从买房、卖房、租房、装修和生活等全面专业的一站式资讯及互动服务。旗下e购房是中国相对专业、真实的房地产家居商务平台。 搜房网:国内最大的房地产家居网络导购平台。现已,大力完善在线支付系统,推出“网上团购和竞拍”两种交易平台和“X万抵X 万优惠”等。 第三种:1、新浪乐居:房地产O2O整合服务平台,服务于

新房、二手房和家居三大领域,业务包括电子商务、在线广告和二手房挂牌服务等,为房地产业提供先进的O2O营销服务体系。其“E 信通”平台的上线,开启电商3.0时代。 2、买房邦---基于微信的O2O电商模式。“买房邦”是楼市传媒集团推出的基于微信公众号的购房平台,专门为购房者提供购房问答和经验分享等房产资讯以及优惠和特惠楼盘团购等购房服务。并且用户在关注“买房邦”后进行实名注册,成为购房者俱乐部会员,就有机会参与“新房五折竞买”抢购和邀好友砍房价等活动,还可以领取高额的优惠券。 在房地产电商已经实现网上支付及第三方账户监管的情况下,“买房邦”这种模式可以很好的提升购房者的议价能力和购房经验,增加购房者的话语权,为其争取到更多的折扣优惠。同时,为开发商解决客户来源和粘度问题。这种模式照顾了购房者的同时,也为开发商带来了新的渠道。促使两者双赢。 以上的房地产电商模式还都在不断探索当中。可能一些开发商老板对这种新模式仍心存疑虑。但,搜房控股副总裁徐晓晔指出,由于访问人群定位清晰,新电商模式将成为房企与互联网机构合作的主要平台。 房地产电商终能以何种样式为人们带来便捷,我们无法估量。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房地产电商是必行之路。这条路究竟如何走?让我拭目以待。

房地产电商的销售模式

房地产电商的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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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电商模式 1房地产电商的发展概况 1.1初期:开发商自建模拟销售网站 2008年,在网上兴起一种网上售楼的新型购房方式,人们可以通过网上售楼处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演示手段,了解项目的详细情况,与对同一项目感兴趣的网友对话交流,最后挑选户型缴纳定金最终完成网上预订。 1.2发展期:房地产专业网站的“售楼处” 搜房网、搜狐焦点、新浪乐居等房地产专业网站为方便购房者搜索、浏览楼盘信息,综合了所有新推楼盘的关键信息:立体沙盘、楼盘视频、360度立体样板间/园林、关键信息等。 1.3近期:房地产销售的电商化 2011年新浪乐居与潘石屹合作网上拍卖SOHO中国旗下商铺产品,正式拉开了房地产电商的帷幕。正是有了这一次的试水,房地产电商如火如荼的迅速发展起来,搜房、365、爱房等迅速推出新产品,出现了团购、搜房狂、团立方等多种新形式。 2013年6月18日经、经过长时间全面细致的研究,新浪乐居终于推出了完全由开发商自己主导的平台,与服务分离的安全、阳光模式“E信通”。 总结:以2011年SOHO中国与新浪乐居联手打造的商铺“无底价竞拍”为序幕,房地产电商开始迅速发展起来,如今已成为房地产项目重要的销售手段。 2房地产电商的存在形式 2.1房产销售机构分销模式

开发企业与具备在线交易平台的大型房产中介或房产经纪公司合作,将在售产品在合作方的销售平台上进行分销,在确定客户来源后给予房地产中介或房产经纪公司合同约定比例的分成,此种模式虽可以为开发商拓宽分销渠道,但由于成交客户界定较为繁琐与困难,所以适用范围较小。 2.2“房多多”、“好屋中国”等销售模式 由电商平台与开发商进行洽谈,以电商平台强大的客户资源数据与经纪人团队向开发商换取专属优惠,最终电商平台向开发商提供大量优质客户,由电商提供的客户最终成交后获取房款总价5‰左右的佣金,以此实现开发企业、经纪人、客户三方共赢的结果 2.3媒体电商代销模式 媒体电商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签订协议的形式,双方约定在特定时间段内由媒体电商代理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房源,合作期间由媒体电商负责全面媒体推广与蓄客工作,最终根据合作期间内的实际成交情况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分阶段向媒体电商支付佣金。 总结:房地产电商的存在形式很多,但是最主要的形式是开发商和电商平台的合作。 3房地产电商销售模式 3.1 阶梯团购 3.1.1活动形式:与开发商约定一定数量房源,买家以先到先得方式在线抢购房源,优惠折扣随着报名人数的增加而增加,每达到一定的团购套数,所有抢购成功的买家,可获得对应的优惠折扣,活动结束后,按照统一优惠折扣进行付款。 3.1.2报名条件:在售项目 3.1.3需要资料:楼盘各种效果图、户型图、楼盘简介、活动期限、优惠幅度(人越多需要给予的优惠越大,所有优惠幅度需要与参加人数成成正比关系梯进)

电子商务在房地产行业的应用与不足

自学考试“专接本” 毕业论文 作者:杨旸学号:058813214077专业:商务管理(本科段) 题目:电子商务在房地产行业的应用与不足 ——以苏州链家房地产为例 指导者:高雯雯 2015年 04月南京

目录 毕业论文中文摘要 (1) 毕业论文外文摘要 (2) 一、绪论 (3) 二、房地产电子商务的作用 (3) (一)对房地产开发而言 (3) (二)对房地产中介而言 (3) (三)对房地产营销而言 (4) 三、苏州链家房地产以及房地产电子商务的发展 (4) (一)苏州链家房地产简介 (4) (二)房地产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 (5) (三)电子商务现有的市场环境 (5) 四、苏州链家房地产在电子商务应用中的优势 (6) (一)广告宣传的网络化、多元化 (6) (二)经纪人办公的系统化、便捷化 (6) (三)房地产交易的简易化 (7) 五、苏州链家房地产在电子商务应用中的不足 (7) (一)网络线上平台与实体店面资源结合不够紧密 (7) (二)网络化售后服务不够专业 (7) (三)网上交易管理存在风险 (8) (四)企业在线管理有待加强 (8) (五)连锁店面在线管理不规范 (9) 六、针对苏州链家电子商务应用存在不足的建议 (9) (一)提升平台传播效应,形成更多的准客户群体 (9) (二)在线客户服务个性化 (10) (三)通过网络平台创造准确而完整的表现楼盘优势 (10) (四)借助网络的便捷化提高成交率 (10) (五)加强连锁店面在线管理 (11) 七、结语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一、绪论 随着科技进步和生活节奏的加快,网络消费这种足不出户的消费体验已然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一个重要部分。虽然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买房绝不是动动鼠标就可以解决的事情。但是,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网络来了解最新的房价、房源信息。房地产电子商务已成为房地产企业经营策略中不可取代的重要部分。成本低廉、超越时空、地域限制的经营方式和运营模式,企业因此获得的巨大利润,令众多房地产企业投入更多的关注。发达国家都在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拓展全球市场的有效手段,同时积极地参与、协商与合作。在这良好的外部环境下,房地产电子商务将会成为21世纪整个产业发展的一大亮点和推动产业发展的巨大动力。越来越多的房地产经纪公司认为,现在开始涉足该领域的公司将成为未来房地产业的领导者。 通过在苏州链家房地产有限公司2个月的实习学习,深入的了解和学习国内一流房地产经纪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运营管理、销售等环节中所涉及到的电子商务领域的创新与应用,同时发现其中的不足和可以改进之处,为公司发展提供参考。 二、房地产电子商务的作用 (一)对房地产开发而言 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家有关经济政策、人口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及各类优惠政策,准确预测未来房地产市场需求,为房地产开放商确定投资开发的方向提供重要依据。直接同代理商、物业公司、求购求租客户联系,全方位了解其需求,避免关键信息流失,提升客户对楼盘的认可度。 (二)对房地产中介而言 能够实现跨越城市地域的房源信息共享,同时直接与开发商、投资业主进行信息沟通,从而更好地发挥了房地产市场媒介的作用,使中介服务更加专业化。房地产信息的发布、签订租赁合同、购销合同以及收缴款额、上交窗体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和

房地产电子商务的调研报告

房地产电子商务的调研报告

目录 一、房地产电子商务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房地产电子商务行业市场现状 (二)、影响房地产电子商务发展的因素 (三)、房地产电子商务未来发展趋势 二、房产电商与传统营销方式对比分析 (一)、房产电商vs传统线下营销方式 (二)、房产电商vs传统网络营销方式 (三)、房产电商的积极意义 三、房地产企业参与房产电商的建议 (一)、有条件的大型开发商应考虑打造自己的房产电商平台(二)、中小型开发商应与电商平台广泛合作,推动电商发展(三)、品牌经纪公司应谋求搭建自有平台,抢占市场先机(四)、中小型经纪公司应积极探索与开放式电商平台间合作 四、总结 五、致谢

摘要:面对汹涌而来的网络化和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房地产电商化也应运而生。本文旨在通过对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分析,提出电子商务与房地产相结合的几点建议。并指出电商化房地产的优势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电子商务、房地产、网络营销 一、房地产电子商务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房地产电子商务行业市场现状 1、购房者规模巨大,房产电子商务潜在消费群体庞大 房产网站是房产电子商务的主要运营商和推动者,根据艾瑞数据,2013年10月数据显示,房产网站覆盖用户数为4亿人。经调查来的数据显示:房产网站用户年轻,80、90后就占到了60%,而这部分人口恰恰又是高学历、了解互联网的人群,其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拥有者达到5成;高学历的同时也成就了高收入。平均家庭月收入为5989元,对电子商务接受度高,对房产需求旺盛,巨大的潜在购房需求将催生房产电子商务加速发展。通过问卷调查得出的结果可以看出,80、90后将成为因刚性需求购房的主力军,而20-35岁群体对于房地产电子商务接受度普遍较高,这样的用户及市场环境无疑成为房地产电子商务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的有力支撑。 2、房销售总额巨大,存巨量中间渠道市场空间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全国商品房销售总额达到6.5万亿,中间渠道佣金市场高达百亿,房产电子商务发展潜力巨大。 (二)、影响房地产电子商务发展的 1、政策经济影响因素 从紧宏观政策调控下,为房产电子商务发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房产市场关系国计民生,土地、金融、住房、社会保障等各方面政策都会对房产市场造成影响。2013年,政府密集出台多个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其中限购、限贷政策抑制了房产市场需求,购房者观望情绪逐渐浓厚,房产市场进入低迷期。2011年1月,“国八条”出台,包括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提至60%,暂停省会城市居民购第三套房,各地一季度要公布房价控制目标且启动问责制度等一系列共8条房产政策,可以说是近几年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最严厉的政策组合;限购令的出台直接压制了购房需求,是导致房产市场低迷的主要影响因素。 2013中共中央政治局经济工作会议,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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