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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步行指数的城市日常生活设施配置合理性评估——以深圳市福田区为例

基于步行指数的城市日常生活设施配置合理性评估——以深圳市福田区为例
基于步行指数的城市日常生活设施配置合理性评估——以深圳市福田区为例

基于步行指数的城市日常生活设施配置合理性评估——以深圳市福田

区为例

作者:吴健生, 秦维, 彭建, 李卫锋, WU Jiansheng, QIN Wei, PENG Jian, LI Weifeng

作者单位:吴健生,秦维,彭建,WU Jiansheng,QIN Wei,PENG Jian(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城市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广东深圳,518055;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地表过程与模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871), 李卫锋,LI Weifeng(香港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与设计系,香港)

刊名:

城市发展研究

英文刊名:Urban Development Studies

年,卷(期):2014,21(10)

引用本文格式:吴健生.秦维.彭建.李卫锋.WU Jiansheng.QIN Wei.PENG Jian.LI Weifeng基于步行指数的城市日常生活设施配置合理性评估——以深圳市福田区为例[期刊论文]-城市发展研究 2014(10)

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

关键词 日期: 2005-12-07 一、关键词----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先锋城市 《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提出深圳发展目标是“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先锋城市”,“先锋”城市是指在某一项或多项领域具有其他城市不可比拟的优势地位,并在这些领域引导城市发展的趋势,它强调的是城市发展的过程,而不是仅仅强调最终结果。过去25年里,深圳承担了中国城市经济转型探路者的历史使命,未来深圳还将在技术创新、体制创新、环境创新方面继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正如《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里面阐述的:深圳未来将是改革开发与制度创新的先行者;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的排头兵;深港交流和区域合作的推动者;中国参与全球竞争的领跑者。 中国城市规划院副院长李迅认为:从以下四点考虑提出深圳的长远发展目标:第一个就是站在世界的角度、用世界的眼光来看深圳,作为我们出发点,而不仅仅以深圳的眼光来看深圳,就广东看深圳。另外一个是国家的目标和国家的要求,体现了国家对深圳的要求。第三个是历史的眼光看深圳,深圳很年轻,

现在才25年,还要走更长远的路。第四点,要保持深圳固有的核心竞争力,就是深圳的精神,深圳的精神是蓬勃向上的朝气,敢创敢干的勇气。 按照国家中长期发展计划,到203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最大的经济体之一。这就要求未来中国要有世界级的城市,深圳拥有的发展优势,使其理所当然要承担这个艰巨的任务。市规划局局长王芃强调,深圳作为经济特区,要敢闯敢试,勇当排头兵,当好示范窗口,从城市责任和自身发展的角度和定位,深圳都应该主动认识、承担这个任务。深圳城市发展的功能定位,不仅取决于自身的发展愿望,同时还取决于在区域发展中深圳所起的作用。从世界层面来讲,深圳应通过与香港合作,共同发展成为国际都会,从国家层面来讲,深圳定位为国家级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自主创新的示范城市;从区域层面来讲,深圳应发展成为区域性的物流中心城市。 二、关键词---- 与香港共建国际都会 《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提出未来深圳将强调深港合作,共同发展成为世界级城市。在功能定位中将深圳定位为“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都会”,在区域发展策略中提出“与香港形成同城化发展态势”。加强与香港在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其它领域的合作,形成“同城化”发展态势。依托深圳与内地的联系优势和香港的对外联系优势,坚持不懈地走向国际市场,不断提升深圳的国际影响力。 专家分析,在经济发展上,深港联合发展是一种趋势。深圳的角色历来是学习香港、服务香港、维护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这不仅是国家是国家赋予深圳的特殊任务,也是深圳自身发展的要求。从区域职能上看,深圳与香港这两个城市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合则双赢。目前,深圳与香港都处在一个调整时期,双方更应进行优势互补,携手谋求共同发展。长期以来深圳跟香港的合作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在产业协调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今后将加强与香港在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其它领域的合作。 市规划局副局长许重光表示,在《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中,深港城市关系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部分,也是影响深圳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深圳有毗邻香港的优势,而香港是一个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因此,从全球定位来讲,深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课程作业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简述 概况简述 学院名称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及班级土管1班姓名何建明学号201131160707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简述 一、基本情况与修编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要求,市规划国土委对国务院批复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于今日公布新一轮总规。 专家表示,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指导各项建设发展的综合部署,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指导城市建设的根本性蓝图。在特区进入第二个发展的30周之际,本轮总规充分体现了以全球视野谋划城市发展的规划理念,承担了在全国率先探寻城市转型路径的重要使命。它的公布,必将以城市转型带动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升级,进一步提高土地的高效利用,加快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步伐,引领国家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对深圳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规划指导思想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改革和创新,探索资源紧约束条件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成功路径。 2、坚持“环境优先”、“生态立市”的理念,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3、提升城市在区域和国家整体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应对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 4、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更好地服务香港,支持香港繁荣稳定,在粤港澳合作中发挥先行、先导、先试的示范作用。 5、在坚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前提下,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综合调控职能,统筹协调城市发展。 三、城市性质 深圳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 四、城市职能 1、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践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科学发展模式的示范区。 2、国家支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服务基地,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基地。

福田中心区写字楼市场分析

1.1福田中心区写字楼市场分析 1.1.1.福田中心区写字楼市场情况 ——写字楼价格连续三年上涨,租金上涨、空置率下降,随着中心区 的逐渐成熟,及中心区在深圳的地位,后市被看好。 ——福田中心区汇聚了世界500强中超过100家国际著名企业。整体 提升了CBD的品牌价值。 ——随着中心区CBD商务氛围、配套日益成熟,许多大公司改变了往 日对写字楼只租不买的惯例,开始购买物业作投资和自用。而多数实 力开发企业也从全部出售转向为只租不售,或部分持有。 ——从2005年开始至今,中心区推盘的写字楼均为超高层甲级写字 楼,为高端产品,未来两三年内将迎来再一次的推盘高峰,有近50 万平米入市,高端写字楼市场竞争激烈。 ——高端写字楼产品竞争激烈,类甲级、乙级写字楼产品供应是福田 CBD目前的市场空白,存在发展机遇。 1.1. 2.2007年福田中心区1-9月份市场供应情况 07年1-9月份福田中心区只有位于福华路与中心四路交汇处的嘉里建设广场在 5月份以只租不售的姿态入市。嘉里建设广场由嘉里置业(深圳)有限公司开发,项目由二栋高度约100米的塔楼组成,其中地上23层,地下3层,地上建筑面 积约75000平方米,地下约310个停车位。租金定位为160—200元/平米·月。 今年区域内市场上一手写字楼主要是06年入市,今年仍有剩余单位在售的现代 国际和时代财富大厦(见下表)。 以下数据均来自2007年10月份德思勤数据库与市场调研结果 1.1.3.租金与售价调研 中心区写字楼租金售价情况

今年福田中心区写字楼市场表现特点: 片区内甲级写字楼售价基本在35000-40000元/平米,租金在140-180元/㎡·月之间。乙级写字楼平均售价在28000——31000元/平米之间,租金在100-125元/㎡·月之间。 售价上涨幅度远大于租金上涨幅度。1-9月份部分楼盘售价上涨超过70%。租金涨幅约在15%—25%的范围内。 由于今年推盘量较小,去年入市的项目基本入伙,中心区写字楼空置率较去年降低。高端写字楼空置率相对更低。 售价不断上扬,三级市场上写字楼放盘量很小,高端写字楼尤甚,市场观望气氛浓厚。福田中心区写字楼价格大涨主要由三方面原因造成,一是结构性因素,高档次的新盘入市,拉动了区域二手楼均价;二是市场大环境导致价格集体疯狂攀升;三是中心片区商务环境日渐成熟。

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流程

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流程 1,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一个亿以上的、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在深圳市有开发成功一个以上房地产项目的公司向区政府重建局(旧改办)申请城市更新项目(占地面积小于一万平方米的项目原则上不批;占地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项目需先取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并得到市城市更新办的认可之后方能向区重建局申请)。2、建设区域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高标准规划设计方案。3、向己成立的股份公司或小区管理处、业委会沟通,做好建设单元群众思想工作(每个需更新的片区内、只要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改造,同时达到有三分之二的旧房面积同意改造即可)。4. 向区政府重建局(旧改办)、市政府城市更新办公室申请纳入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5、向建设单元或改造居民递送城市更新通知(信)。6、制订拆赔方案。7、制订确权调查单位。8、制订建筑查丈调查单位。9、制订建筑评估调查单位。10、申请改造专项规划报批。11、申报改造项目前期立项。12、建设区域、改造项目环评报批。13、编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4、编制建设区域城市更新仿真数字化模型、图文制作(信息化数据库管理)数字化模型。15、与建设单元或改造村民洽谈(工作周期、1~3年)。16、拆迁赔偿评估座谈。17、房屋拆迁安置赔偿合同(内部讨论稿定稿)。18、组织个案户分析会议。 19、公布赔偿标准。20、完成被拆迁人赔偿测算表。21、用地合宗。

22、组织有关人士考察优秀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项目。23、向区政府、区重建局报告考察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情况。24、召开确认合作开发会议。25、向区政府再次请示和督报合作开发项目。26、股份公司或小区业主和申请建设、开发机构签订合作开发协议。27、申请建设、开发机构与村民﹙业主﹚签订房屋拆迁赔偿协议。28、用地方案申请。29、加强项目公司及城市更新办公室建设。30、申请协议用地确认。31、用地审核(地改)。32、原址地下综合管线勘察。33、核准被拆迁人房屋及附着物现状并公布签字。34、按协议核查落实拆迁安置补充费到位情况。35、制作宗地图和桩界放点(测绘)。36、准备并申办拆迁许可证文件。37、测算地价。38、共管帐户协议(讨论稿、定稿)。39、公布拆迁,安置,回迁实施方案。 40、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申办土地证。41、按协议向区政府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区重建局、提交建筑设计方案。42、向股份公司﹙业主﹚村民展示建设方案。43、拟定新建筑名称报地名办核批。 44、核实资金到位情况,进入共管帐户。45、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6、核实拆迁赔偿资金到户情况。47、实施村界点边缘各类地下管线被复动迁工程。48、向﹙业主﹚村民发布房屋拆迁(除)公告。49、确认专业拆迁公司50、设计方案分别报规划、人防审查,核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51.核实开发机构按协议n亿元资金到位情况。52.房屋拆除动工。53.地质勘探。54.确认工程监理公司。55.小区或村内绿化树木动迁工程,至此、工程全部进入三通一平熟地待施工阶段。54、项目扩初设计。55.项目扩初设计邀请有关人员(专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211号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一四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王荣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一)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 (二)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四)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城市更新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节约集约、保障权益、公众参与的原则,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第四条城市更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更新实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是管理城市更新活动的基本依据。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应当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第五条城市更新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分别由市、区政府、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实施。 第六条市、区政府应当保障开展组织实施城市更新的工作经费,对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适当的资金扶持。

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细则修订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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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规范城市更新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制定《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于2012年1月21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并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查违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市规划国土部门是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 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依据《办法》及本细则在辖区范围内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 第三条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规定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 第四条主管部门、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应当积极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加强引导。 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当积极维护城市更新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城市更新项目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六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通过构建融资平台、提供贷款、建立担保机制等方式对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 第七条城市更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原则,推广使用经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绿色再生产品。 鼓励城市更新项目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八条主管部门和区政府应当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投诉处理,对受理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市、区规划土地监察工作机构应当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新出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部门应当加快开展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工作。 第二章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2004年3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4]53号发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1 总则 1.0.1 为实现建设国际化城市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与准则。 1.0.2 本标准与准则以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参照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同类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深圳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0.3 在深圳市行政区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标准与准则执行。 1.0.4 深圳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除执行本标准与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5 本标准与准则解释权属深圳市人民政府。 第一部分城市用地 2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2.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2.1.3 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1大类、53中类、80小类。 2.1.4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1.5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采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各增加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2.1.6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2.1的规定。 深圳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

深圳城市更新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深圳城市更新情况调研报告 中煤南方能源有限公司王有华 一、深圳城市更新概况 深圳的城市更新最早始于2004年,当时叫旧村改造,2009年后称为城市更新,其实质就是土地资源的再利用,通过综合整治、改变功能、拆除重建等措施,达到改善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消除安全隐患之目的,深圳城市发展已进入到以城市更新为主的发展阶段。 (一)城市更新的必然性 1.土地资源稀缺 据2011年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深圳市国土面积为1993平方千米,除去农用地面积906平方千米外,建设用地面积已达934平方千米,占全部国土面积的47%,接近城市规划要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能突破50%的红线。预计到2020年,深圳可新增建设用地仅为42平方千米,既无外扩的空间,也无大幅度增加建设用地的可能,唯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人口密度大 深圳建市之初,规划人口为600万,据深圳市出租屋综管办统计,截止2011年10月底,深圳登记在册的非户籍人口1280万人,户籍人口274 万人,全市实际居住人口已超过1500万,是中国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城市配套滞后,迫切需要通过城市更新,拓展空间,完善相关基础设施,提升城市质量。 3.产业升级快 深圳过去许多单纯的工业用地或厂房,基本上都是为配套早期的“三来一补”加工制造业的,经过产业转型和升级,已不适应当前以金融、高科技、服务业为主导的新兴产业的发展。通过参与城市更新改造,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发挥产业聚集效应,释放土地最大价值。 4.历史遗留问题多 1992年之后,深圳经济进入高速发展的轨道,随着大量移民及务工人员的涌入,深圳的房屋租赁需求急剧攀升。村级股份公司及村民违规加建、抢建房屋现象屡禁不止,虽然经过1992年、2004年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均已转为国有土地,但城中村

2020年(发展战略)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发展战略)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 (2007-2020) 前言 “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文化产业于全球范围的迅速崛起,是文化于人类发展历史进程中战略地位日益上升的突出表现。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不断改变生产方式、提高生产力水平,推动产业发展历经工业经济时代、信息经济时代,目前正进入文化经济时代。文化产业从本质上讲,是人类于满足基本物质需求的条件下,向满足精神需求迈进的产物。文化产业既体现了产业演进的自然规律,更体现了人类从攫取自然资源满足物质需求走向发挥文化创造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共存的伟大文明进程。 文化经济时代的到来,引发全球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且极大地影响了各国各地区的产业结构、布局和发展趋向。科技进步导致产品生命周期越来越短;大批量流水线生产方式开始向模块化、网络化生产方式转变;产业类型由制造业为主导向服务业为主导转变;产业进步也开始由技术创新为先导向文化创意为先导转变。文化正于逐步超越土地、劳动和资本,成为新的重要生产要素。创造新思想和新表达形式的能力,正成为决定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区域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文化产业日益成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正处于工业经济时代、信息经济时代和文化经济时代交织而成的复杂历史时空之中。1978年以来,由于历史的机遇,深圳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充当了引领中国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排头兵”。改革开放20多年后的今天,随着城市营商成本的不断攀升,深圳日益面临诸如四个“难以为继”和四个“严峻挑战”的发展困境。于科学发展观的指引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版图文稿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 准则版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2004年3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4]53号发布 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1 总则 1.0.1 为实现建设国际化城市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与准则。 1.0.2 本标准与准则以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参照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同类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深圳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0.3 在深圳市行政区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标准与准则执行。 1.0.4 深圳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除执行本标准与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5 本标准与准则解释权属深圳市人民政府。 第一部分城市用地 2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2.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2.1.3 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1大类、53中类、80小类。 2.1.4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1.5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采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各增加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2.1.6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2.1的规定。 深圳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 表2.1

城市规划与发展分析——以深圳市为例

城市规划与发展分析 ——以深圳市为例 摘要:深圳是具有改革开放特征并且是几个改革开放城市中建设发展最为成功的城市,其经济发展经验无疑是试验田的宝贵果实。二十几年的发展让深圳极具吸引力,汇集了全国的高端人才,融合了四面八方的文化,成为了独一无二的特区城市。正因为如此,深圳的融合文化优势、政策优势,在未来会起到引领国家发展走向的重要作用。本文通过研究深圳发展历史,深入了解这座特殊的年轻城市如何建设发展,其规划发展在这过程中起到了何种作用,并给予解答。 关键词:城市规划经济发展深圳 深圳市位于广东省,地处珠江三角洲南端,临近珠江入海口,通过口岸可以直达香港。全市面积1991.65平方公里。截至2010年,深圳市的常住人口有1035万人,包括流动人口约有132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约为251万人。全市共有六个行政辖区,由西至东分别是宝安区、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和龙岗区。另外,还设有龙华、坪山、大鹏以及光明四个功能区。深圳的发展是奇迹式的,从仅有几万人的边陲小镇摇身成为上千万人口的特大城市,仅仅只花了20多年的时间。目前中国面临着城市化的问题,城市规划是必要和重要的过程,怎么样运用好城市规划是现在问题所在。深圳的城市规划作为实验地,它在市场经济的初期首次与市场接触,其不足反映了高速发展的城市设计中的问题与矛盾。因此,作为中国城市规划的试验田和代表,对其进行规划范式深入研究,其成果能为我国城市建设提供宝贵经验与借鉴。 1深圳城市规划发展历程与主要内容 考虑到深圳的政治、经济以及发历程等情况,在此用时间来划分深圳城市规划发展,大致可分为如下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1979年至1986年,深圳城市建设的基础时期。“文革”的影响使城市规划发展停滞了一段时间,所以在后来的城市规划思路方法和内容上实质仍是50年代苏联模式的延续。因此在最初的深圳城市规划中,规划仅是延续了国民经济计划,实际上也就是计划具体的落实,并没有新的规划信息加入,也没有特定的研究。从城市建设角度来

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技术指引(试行)20160907

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技术指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管理,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编制技术规定》)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 第三条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是指城市更新单元内开发建设用地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以下简称“规划建筑面积”)与城市更新单元内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城市更新单元内开发建设用地(以下简称“开发建设用地”)是指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开发建设的用地。规划建筑面积由基础建筑面积、转移建筑面积和奖励建筑面积构成。 第四条基础建筑面积是指开发建设用地各地块用地面积与对应的地块容积率的乘积之和。基础容积率是基础建筑面积与开发建设用地的比率。其中,地块容积率按《深标》4.2条计算、取值,地块容积率涉及的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密度分区基准容积率及工业、物流仓储用地符合以下情形的,按本条规定取值: (一)商业服务业用地位于原特区内或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主、副中心且位于《深标》密度三、四、五区时,按密度二区基准容积率取值;位于上述地区之外且位于《深标》密度四、五区时,按密度三区基准容积率取值。 居住用地位于《深标》密度四、五区时,按密度三区基准容积率取值。 (二)新型产业用地位于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的地铁线路站点500米范围内或属市重大产业项目时,地块容积率按6.0取值;位于原特区内或深

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主、副中心及组团中心时,地块容积率按5.0取值;位于上述地区之外时,地块容积率按4.0取值。 普通工业用地和现代物流用地地块容积率按4.0取值。 市政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上述第(一)、(二)款各类用地位于大鹏新区(不含葵涌中心区)或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时,应符合生态保护或水源保护等要求。其中,第(一)款各类用地基准容积率按《深标》密度分区基准容积率取值;第(二)款各类用地地块容积率取值经专题研究确定。 第五条转移建筑面积是指城市更新项目实际土地移交率超出基准土地移交率核算出的用地面积与基础容积率的乘积。 实际土地移交率超出30%的产业升级类城市更新项目,方可按本条前款规定核算转移建筑面积。 第六条奖励建筑面积是指因公共利益需要,对符合以下情形的,依据城市更新有关规定及《深标》等给予的建筑面积奖励: (一)开发建设用地中,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和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规定等要求,按建筑面积比例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其建筑面积作为奖励建筑面积。 (二)开发建设用地中,按已生效规划及《深标》等要求落实的附建式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其建筑面积作为奖励建筑面积。 上述市政配套设施中的公交综合车站或公交首末站、垃圾转运站(含公共厕所)、变电站,如属在已生效规划基础上新增的,再奖励1倍建筑面积。 (三)开发建设用地中,提供建筑架空层或建筑室内空间并经核准作为公共空间的,设在建筑首层时按其对应建筑面积奖励2倍建筑面积;设在非建筑

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

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 1 前提及背景 2001年“911”事件之后,美国经济的全面放缓和中国加入WTO、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形成鲜明对比,预示着全球发展格局进入了又一个变化、调整时期。新形势下发展环境的变化使深圳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与此同时,中央对深圳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寄望深圳率先实现现代化,建设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示范地区。值此关键时刻,深圳市急需一个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城市发展策略。 同时,区域发展格局的重组,对深圳城市发展提出新的挑战。国家区域发展政策的重大调整,将对我国城镇化空间格局演变产生深刻影响。深圳必须积极主动地参与区域发展合作,谋求区域整体地位的提升。 为此,有必要适时开展《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编制工作。在宏观层面对深圳城市空间发展进行较为深入的战略性研究,对影响城市发展具有全局意义、战略意义的重要问题,进行前瞻性、开拓性的政策分析,提出解决对策与建议。 2 研究范围与年限 研究范围包括深圳市全境,既包括关内也包括关外。 年限:2002-2030年 3 主要内容 主要研究区域性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战略目标,包括港口、机场、公路、轨道交通等区域性交通体系设施类别、交通网络组织政策及实施方案选择、包括边检政策、区域性客运公交化分析、物流中心发展策略等。 3.1目标选择 3.1.1 目标选择原则:能够提供安全、可靠和高效率的交通运输系统,以满足城市经济、社 会和文化活动的需求,并满足未来的持续发展。 3.1.2 选择之一:加快建设形成深圳市联结全省、通向世界的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 3.1.3 选择之二:深圳市交通运输网络在珠江三角洲大都市连绵区高速交通系统建设中应为

深圳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0-2015)

深圳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0-2015) 2014.6.16总则第一条为有序推进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落实《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特区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第二条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4、《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5、《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6、《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府令第211号)7、《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五次代表大会报告》8、其他相关规划及标准第三条本规划编制遵循“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全面统筹、科学评估、低碳更新、有序推进”的原则。第四条深圳市城市更新是指对符合“三旧”改造的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城中村1(旧屋村)、旧工业区、旧城区及其他用地)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1、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 2、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3、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

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4、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第五条本规划范围为深圳市全市域。第六条本规划是指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深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2011-2015)》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更新计划与城市更新单元2规划制定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法定图则编制中城市更新单元划定的重要文件。第七条本规划期限为2010-2015年。第八条本规划解释权属深圳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第一章目标与策略第一节更新目标第九条规划期内城市更新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多种改造方式逐步实现空间潜力增加、用地结构调整,城中村环境全面改善,重点工业区转型升级,旧城区活力再现,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区一体化发展初见成效,完成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城市更新项目,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提供有力支撑。具体应当实现以下目标: 1、全市城市更新改造规模180.6km2。规划期内更新规模约为69km2,其中,拆除重建规模为23km2,包括城中村12.7km 2、旧工业区9.2km2和旧城区1.1km2,拆除重建后应提供居住用地6.9km2、工业用地4.6km2、商业服务业用地5.7km2,以及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广场、绿地等其他用地5.8km2。规划期内年均拆除重建规模约为4-5km2。 2、规划期内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拆迁费用和直接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摘要) 2010-09-29 07:44:00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o [提要](1)深圳湾口岸:承担香港往深圳南山和西部滨海地区、东莞西部地区以及广州方向的过境交通,以货运功能为主;(2)皇岗口岸:承担香港往深圳福田、罗湖和中部分区以及往东莞、广州方向的过境交通,兼有客、货运交通功能;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摘要) 总则 第1条本规划是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即将完成期限的条件下,为适应新的城市发展形势和目标要求,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是指导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 第2条深圳在经历了领先一步的快速发展后,率先遭遇空间发展困境和资源瓶颈制约。本规划致力于有效破解以下四个方面的发展难题: 1.基础性资源的紧约束; 2.城市发展的结构性矛盾; 3.社会发展模式的脆弱性; 4.战略性空间的低效利用。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改革和创新,探索资源紧约束条件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成功路径。

2.坚持“环境优先”、“生态立市”的理念,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3.提升城市在区域和国家整体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应对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 4.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更好地服务香港,支持香港繁荣稳定,在粤港澳合作中发挥先行、先导、先试的示范作用。 5.在坚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前提下,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综合调控职能,统筹协调城市发展。 第4条本规划在深入总结历次总体规划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工作模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 1.工作重点由增量空间建设向存量空间优化转变; 2.工作内容由单一的物质性规划向综合性规划转变。 第一章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第5条城市性质 深圳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 第6条城市职能 深圳的主要城市职能是: 1.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践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科学发展模式的示范区。 2.国家支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服务基地,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基地。

深圳中心区片区分析

福田中心区概况分析 1、福田中心区区域范围 福田中心区作为深圳最早的总部聚集区,其范围东至彩田路,南至滨海大道,西至新洲路,北至红荔西路,规划面积约6平方公里。 2、福田中心区区域定位 福田中心区作为深圳规划五大总部基地的龙头,是深圳市级行政、文化、商业、商务等职能中心,历经20多年规划建设,目前已发展成为金融中心、会展中心、传媒中心、跨国公司区域总部中心和内源性企业总部中心的总部基地,具有先发优势和聚集优势。经深圳市认定的第一批180家总部企业中有50%以上聚集在福田中心区,入驻世界500强企业77家及投资法人企业127家,分别占全市的46%和28%。同时,福田中心区作为深圳市的核心金融中心区,聚集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市80%的创投机构和300多家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着全国30%以上的基金资

本。深圳中心区所属CBD及环CBD产业带成为福田区经济产出的主体空间,2010年实现增加值1146亿元,占辖区GDP比重达64%。 3、福田中心区规划概况 福田中心区占地面积607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750 万平方米,规划就业人口26万人, 居住人口7.7万人,每天人流量达150万人次,是福田区乃至深圳的核心片区,由综合功能核心区和与之相关的配套生活区组成。以深南大道为中轴线,将中心区划分为两个片区。深南大道以北为中心北区,以南为中心南区。其中中心北区是行政、文化中心,市民中心、图书馆、音乐厅、电视中心、少年宫等市政资源配套设施坐落其中;中心南区是城市商务中心,深圳会展中心和一批高档甲级办公楼宇坐落其中。深圳CBD的招商重点是世界500强公司、跨国公司的地区总部、全球分销中心和采购中心、国内知名企业集团总部,涉及金融、科技、文化、信息、高端旅游等高端行业。CBD 配套有国际展览中心、金融中心、购物中心、高级商务中心、星级酒店等,为跨国公司提供最佳的交流、工作和商务平台。建成后的中心区,是集行政、金融、商务、文化、信息、会展、旅游于一体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中心,是深圳市实现“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区域经济中心和花园式园林城市”战略目标的重要空间基础。 4、福田中心区交通规划 ◆深圳福田中心区交通枢纽工程--广深港高速铁路福田地下火车站2008年4月底 动工,预计2013年底将可建成投入使用。广深港客运专线福田站是国内兴建的第一座地下火车站,选址位于深圳市中心区益田路与深南路交汇处路地下,与中心区地铁交通系统构成综合换乘枢纽,依靠地铁进行接驳;福田站定位为城际铁路枢纽,主要承担来往于广深港之间高频、高端城际的商务客流,它是京广深客运专线的新增项目,不仅是广深高速铁路客运专线的终端,且处于北京—武汉—广州—深圳客运专线的最南端,具有珠三角地区城际快速轨道的交通

2020年(城市规划)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深圳市城市总 体规划(—)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20) 文本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九月I 目录 总则 (1) 第一部分城市性质与规模 (3) 第一章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3) 第二章城市规模 (4) 第二部分城市发展政策指引 (7) 第三章区域协作政策 (7) 第四章经济转型政策 (9) 第五章社会和谐政策 (10) 第六章生态保护政策 (11) 第三部分城市空间发展与结构布局 (14) 第七章土地综合利用与四区划定 (14) 第一节土地综合利用 (14) 第二节四区划定 (15) 第八章城市空间结构 (17) 第一节空间发展策略 (17) 第二节城市发展轴带 (18) 第三节城市分区与功能组团 (19)

第四节城市中心体系 (21) 第九章城市更新 (22) 第十章城市建设密度分区 (24) 第十一章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25) 第十二章总体城市设计 (27) 第十三章五线划定与管制 (30) 第四部分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支撑体系 (34) 第十四章产业发展与布局 (34) 第一节工业发展与布局 (34) 第二节物流业发展与布局 (36) 第三节金融业发展与布局 (37) 第四节文化产业发展与布局 (38) 第五节旅游业发展与布局 (40) 第十五章住房发展与居住用地布局 (42) 第十六章社会事业发展与公共设施布局 (44) 第一节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 (44) 第二节各类公共设施布局 (46) 第三节各类商业设施布局 (48) 第十七章城市文化特色与遗产保护 (50) 第一节文化特色塑造 (50) 第二节文化遗产保护 (50) 第十八章城市生态建设与绿地系统规划 (52)

深圳福田中心区空间环境综合提升绿化专题研究

深圳福田中心区空间环境综合提升绿化专题研究 发表时间:2019-09-21T11:48:09.327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9期作者:温桂敏[导读] 摘要:深圳福田中心区是深圳市市级行政、文化、商业、商务中心,是全市工作岗位最密集区域。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广东深圳 518057摘要:深圳福田中心区是深圳市市级行政、文化、商业、商务中心,是全市工作岗位最密集区域。中心区以深南大道为界,大致可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其中南片区为商业、商务中心,包括中心城、COCO PARK、购物公园、会展中心、时代金融中心、大中华国际广场等主要商业、商务吸引点;北片区为行政、文化中心,建有市民中心、少年宫、深圳书城、音乐厅、图书馆等行政、文化设施。目前,福田 中心区主要道路基础设施已基本建设完成,由于原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标准较低,既有设施建设水平已难以与深圳国际化城市的要求相适宜;此外,道路沿线空间缺少城市艺术设计,整体品质有待提升,有必要尽快启动福田中心区交通设施及空间环境综合提升工作,打造高品质的中心城区。 关键词:商业;商务中心;国际化城市;空间;交通设施 1研究范围及内容 1.1研究范围 本次研究范围为福田中心区范围,即滨河大道——新洲路——红荔路——皇岗路围合而成的区域,面积约5.3平方公里。本项目研究对象:针对5.3平方公里区域内部道路及道路周边的公共空间进行优化研究设计,道路总长约44.3km。具体如下图所示 1.2研究内容 本次福田中心区交通设施及空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交通组织改善、现状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改造、建设智慧设施、自行车专用道系统和风雨连廊等,主要涉及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疏解工程、市政管线工程以及相关配套工程。本文以绿化景观工程做主要讲解。 2绿化设计方案 2.1设计原则 ●响应“世界著名花城”的“一街一景”、“一路一树”、“一路一景”的号召; ●轴线应衔接市民中心原“绿色的云”的植被概念; ●突出福田中心区作为深圳中轴线的重要位置; ●尊重代表场地历史的大树,尽量予以保留; ●生态优先,乡土植被为主; 以人为主,安全第一,且紧跟时代审美,营造大气的疏林花地景观。通过“靓丽花轴”、“溢彩花廊”、“浪漫花街”、“花漾街区”四大主题规划,打造锦绣多彩的中心区花卉景观。 2.2五彩花轴 诗书礼乐街区概念为蓝色祥云,主要选择蓝花楹、紫穗狼尾草组合,蓝色花卉呼应文化街区的艺术氛围,通过观赏草的大量种植,营造传统诗意而又精致的田园景观。 市民中心片区概念为黄色祥云,建议结合原有的黄花风铃木,选择黄色、花朵更为繁密的银鳞风铃木和地被金蝉配置,强化黄色系花卉,营造片区内的黄色花海。 中心公园片区概念为红色祥云,结合益田路和金田路侧及公园内原有的凤凰木,强化凤凰木的红色花色,与地被泰国龙船花的大红色花卉配置,形成片区内的红色花云。 怡景中心城商业片区为粉色祥云,对中心四到七路和福川路等路原有的过密和差的行道树进行迁移,重新种植泰国樱花、粉花翠芦莉,形成浪漫的花卉街区。 会展中心片区为橙色祥云,主要通过福华三路的多条绿化带,保留原有中国无忧花,继续补植并将地被更换为橙红龙船花,形成橙红色的温暖、活力型花街大道。 2.3靓丽花廊 益田路主选红色系花卉,分车带选择七彩马尾铁、红色时花,节点花卉有亮叶朱蕉、彩叶草、红花芦莉、朱顶红、四季海棠等。金田路主选黄色系花卉,分车带选择花八叶、黄色的时花,节点花卉有金蝉、黄花马樱丹、射干、黄色时花等; 2.4浪漫花街 福华路设计主题为浪漫花街,清理原有中下层,迁移中小型树木,加种粉色系的樱花木棉,以粉色花雨渲染商业街的浪漫氛围,提升人气。地被以长春花、韭兰等同色系、花期长的花卉为主。 2.5花漾街区 通过多花花卉的大量种植,渲染街区的烂漫、宜人氛围。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02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02(第二部分城市设计与建筑控制) 第二部分城市设计与建筑控制 8 城市设计的一般原则 8.1 公共开放空间 8.1.1 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和用地单位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开辟的公共开放空间。 8.1.2 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公共绿地、城市水体和城市广场等。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分布与规模应结合相应层次的城市规 划协调确定。公共绿地的规划要求见本标准与准则第7章。 8.1.3 城市广场 8.1.3.1 城市广场应采用无障碍设计。 8.1.3.2 城市广场的设计应与广场功能及周边环境结合,满足人的活动和空间景观氛围的要求;广场内应设置电话亭、饮水器、 标志牌、垃圾箱、座椅(凳)和灯光照明等设施;规模较大的广场应设置公厕。 8.1.3.3 以休憩功能为主的城市广场绿化覆盖率不应小于45%,绿化宜种植高大乔木。 8.1.4 城市水体 8.1.4.1 应保护岸线的自然形态和生态特点,岸线设计应充分考虑水体的警戒水位、潮差和绿化。 8.1.4.2 应保持水体沿岸用地的开放性、公共性和可达性,严格控制沿岸用地的开发强度和机动车道路的建设,保持水体和陆 地间良好的景观通透性。 8.1.5 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共开放空间 8.1.5.1 建设用地范围内开辟的场地公共开放空间,与基地地面高差应控制在±6.0米以内(含±6.0米),并应有宽度不小于 1.5米的开放性楼梯或坡道连接基地地面或道路。 8.1.5.2 建筑物地面首层架空作公共开放空间时,净高不应小于5.4米,进深不应小于8.0 米。 8.1.5.3 建筑物沿街地面首层开辟骑楼时,骑楼净高不应小于3.6米,步行通道最窄处净宽不应小于3.0米,骑楼地面应与人 行道地面相平;无人行道时应高出道路边界处10?20厘米,并应有防撞和安全措施。 8.2 建筑物的高度控制 8.2.1 建筑高度除必须满足消防、安全和通风、日照等要求外,还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来控制建筑高度。 8.2.2 在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讯设施及其通道(含微波通讯)等有净空要求的设施周围新建、改建的建筑, 必须按有关净空限制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8.2.3 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地区或建筑周围新建、改建的建筑必须符合相应的保护条例,并应符合保护规 划的规定和城市设计的高度控制要求。 8.2.4 在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的生态环境地区周围新建、改建的建筑应符合相应的保护条例、保护规划的规定和城市设计的高 度控制要求。 8.2.5 在重要的城市景观环境地区周围新建、改建的建筑应满足城市设计的高度控制要求。 8.3 建筑物的退让控制 8.3.1 除建设用地范围内连接市政管网的管线以外,建筑物正投影外缘不得逾越用地退后红线。 8.3.2 在有城市设计要求的重要商业街区底层设置连续骑楼空间的商业建筑,在满足交通要求前提下可零退线。 8.3.3 建筑物独立地下室外墙面的退后红线距离,在满足消防、地下管线布置、人防疏散、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等技术要求 的前提下,其最小值不应小于3米。 8.3.4 沿轨道交通线两侧新建的建筑应符合轨道交通线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8.4 建筑物的面宽控制 8.4.1 建筑高度大于18米且小于或等于54米的高层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宜大于100米。 8.4.2 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高层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宜大于80米。 9居住建筑控制要求 9.1 住宅建筑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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