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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造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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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造程序

监造工作程序

1、熟悉设备图纸、技术标准、制造工艺以及设备供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2、编制《设备监造大纲》和《设备监造实施计划》,报送分厂、分公司备案。

3、核查制造单位提供的生产计划和有关质量体系,并提出核查意见。

4、核实制造单位主要分包方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

5、熟悉制造单位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试验要求,确认各制造阶段检验、试验的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并监督确认制造单位在生产中严格给予执行。

6、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通知分厂、分公司予以确认。

7、查验主要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查验。

8、对制造设备的主要原材料、外购配套件、毛坯铸锻件的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和外协加工件、委托加工材料的质量证明以及制造单位提交的检验资料进行查验。

9、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深入生产场地对所监造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进行检查与确认。

10、监造人员应按制造单位检验计划和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监督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应及时通知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工或返修;对当场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监造人员应书面通知制造单位,要求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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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该部件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制造单位处理;当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向制造单位出具书面停工通知,并及时报告分厂、分公司。

11、监督制造单位的设备装配和整体试验等过程。

12、每旬将设备监造记录电子版发送给分厂、分公司,并写旬监造工作简报,通报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加工、试验、总装以及生产进度等情况。

13、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的有关资料、记录等文件,一并提交给分厂、公司存档。

监造工作需要掌握的技术标准文件:

1、见电子版PDF格式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技术协议及相关标

准)。

2、设备正式图纸

3、各厂所依据的技术标准

4、监造记录格式见附表一:设备监造驻厂日志;附表二:设备监造检测/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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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设备监造驻厂日志

时间:年月日

监造人员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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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设备监造检验/检测记录

监造设备名称时间

监造人员姓名地点

检验/检测项目

标准和依据

检验/检测结果

存在的问题

处理结果

监造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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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设备监造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设备的制造质量、落实制造进度、监控制造过程,加强设备监造管理工作,规范监造活动,根据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监造(含进度监造及催交)是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选派人员对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包装储运等进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的原则,实现监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设备的制造质量由签订设备供应合同的中标厂家全面负责。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供应商)的质量责任,不代替本公司相关部门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第二章监造的依据 第五条设备监造工作由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协调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设备监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规定、设备供货合同、监造合同或协议、会议纪要等。一般包含:(一)国家质检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二) GB/T19000 -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并与该设备相关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 (四)设备合同及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引用的标准、规范,有关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五)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和制造方经审核的该设备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检验试验规程、企业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 (六)上述未涉及的地方,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准。(七)产品标准按供货合同、技术协议等规定执行,合同中无规定或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保证丽泽金融商务区F02及F03地块工程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制造质量,对重要设备进行监造,是保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手段。 2.依据 2.1 本项目设备供货合同 2.2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2.3设备设计图纸、规格书、技术协议 2.4《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2)174号 2.5设备制造相关的质量规范和工艺文件 3.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 3.1.1 监督抽查监造单位对设备、材料监造质量控制的实施,对设备监造单位提供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的信息进行审查。 3.1.2 参与审查监造单位的监造人员资质;抽查驻厂监造工程师是否履行监造职责。 3.2 设计管理部: 负责提供监造设备、材料技术清单和与制造单位签订的技术协议;参加监造设备材料出厂前的检验签收工作。 3.3 物资供应部: 3.3.1 组织关键/重大设备材料的监造工作,推荐监造单位的名单,要求监造单位按合同要求、进度计划完成设备、及材料的监造。

3.3.2 在签订监造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时必须明确实施监造的内容、要求制造厂予以配合监造的具体条款。 3.3.3 向监造单位提供监造所需的技术文件、设计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 3.3.4 委托监造合同签订后,负责报业主备案,并应于每月28日前提交实施重要设备材料监造统计表。 3.3.6 负责组织协调监造设备、材料的进度及出厂检验。 3.3.7 监造任务完成后,在15日内向业主方提交《监造商考核评价表》 3.3.8 在实施监造过程中如发现(生)重大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向业主报告。3.3.9 负责收集材料、设备的监造资料,向项目经理部提供监造信息。 3.4 计划控制部: 负责组织监造单位进行招投标、签定合同及办理结算事项。 3.5 监造单位: 3.5.1 监造单位在监造实施前,应将驻制造单位的监造人员履历报送物资供应部。驻制造单位的总监造工程师、监造工程师如有变化,监造单位应书面通知物资供应部。 3.5.2 驻厂监造机构应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驻厂监造工程师等岗位。驻厂监造工程师的配置人数根据监造设备数量和监造人员的专业等情况而定,驻厂监造组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5人。 3.5.3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驻厂监造组的负责人,全面负责驻厂监造组的工作;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或具有石化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八年及以上石化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等工作经历。3.5.4 驻厂监造工程师负责设备的监造工作;驻厂监造工程师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职称; 3.5.5 监造单位应编制监造设备、材料的监造大纲、监造检验实施细则;

设备监造工作流程

设备监造工作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设备监造工作流程 (1)设备招标配合:厂家投标文件审查,参加招标各阶段澄清答疑,负责招标文件、技术协议中质量部分的解释、澄清,以及质量计划(试验检验计划)编制要求及解释澄清; (2)跟踪各设备设计进度,当设备最终设计完成后,积极联系厂家,要求厂家提交质量计划初版,审核后,向业主提交审核、批准; (3)联络厂家与业主,就设备的质量计划中检验项目、检验比例、检验标准、检验等级等进行讨论、澄清,达成一致,最终确定质量计划,做为过程检验的依 据。在此过程中需联系北京电能等监理单位,发挥其专业特长,提供意见。另外,检查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中对各设备的技术要求,确保质量计划满足相关检验要求; (4)了解各设备的交货时间,生产周期以及厂家的排产计划,跟踪厂家的生产进度; (5)设备排产后,初次报检前,到各设备厂家就各项目业主的检验要求,检验中的注意事项,以及以往检验中出现的问题、经验教训进行交底; (6)根据工地提供的各设备的交付要求,结合检验要求,判断厂家生产进度是否可以满足,如存在差异,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反映,采取相关措施; (7)联系厂家,要求提交月度检验计划,核实确认相关信息; (8)厂家报检后,再次核实检验项目、检验数量、检验地点等关键信息,确认无误后,向业主发送检验通知。对于主要设备的主要检验项目,我部门人员需参加现场见证;

(9)澄清业主关于报检项目的疑问,协调跟踪厂家、业主、检验代理、监造单位等各方,保证检验项目的顺利进行; (10)检验完成后,联系厂家、业主等方面,确认检验情况,如未通过检验,则需落实具体原因,敦促厂家整改,具备条件后,尽快报复检; (11)统计、汇总各设备、各部件、各检验点的执行情况,确保过程检验不漏检。(12)统计、汇总、更新各设备、各部件未通过的检验项目(不符合项,K项目为NAN)以及其它遗留问题,定期汇报,个别疑难问题提请领导协助解决。

1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监造及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南方电网物〔2011〕7号)

附件: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监造及检 测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目次 1总则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5.1 登记受理条件 (1) 5.2 登记备案 (2) 5.3 审核 (2) 5.4 信息变更 (2) 5.5 现场考察评估 (2) 6 评价与考核 (3) 7 附则 (3) I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监造及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造机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管理工作,加强机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设备监造及检测机构的管理工作。 1.3公司系统开展设备监造及检测机构的管理工作本着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2010版)》(南方电网物〔2010〕6号)3术语和定义 3.1 监造:对制造单位的合同设备、材料以驻厂等形式,按照设备、材料供货合同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对设备、材料在制造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制造单位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监督。 3.2 抽检:对设备材料厂家成品及原材料开展的质量检测工作。 3.3 监造及检测机构:受托履行设备材料监造及检测职责的第三方机构和组织。 4职责 4.1公司物资部 负责开展统一编码登记管理,建立诚信档案,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和良好业绩的设备监理机构(监造单位)或质量检测机构。 4.2分子公司物资部门 在公司授予编码的诚信档案中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设备监理机构(监造单位)或质量检测机构,负责签订服务合同并报公司物资部备案。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登记受理条件 5.1.1 获得工商行政登记管理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内从事经营活动。 5.1.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良好的资 1

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严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质字(2007)1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司)建设项目中重要产品和设备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产品驻厂监造(以下简称监造)活动,保证石油产品和设备的质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实施的监造,以及对监造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监造是指具有集团公司资质认可的产品驻厂监造单位(以下简称监造单位)受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产品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的中介咨询服务。 第四条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有偿的原则。监造服务费由监造单位和委托人参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在监造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列入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目录(见附件)的产品应实施监造。集团公司鼓励企业对目录外的产品实施驻厂监造。 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监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监造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工程师的上岗培训和注册管理; (四)监督、指导监造工作; (五)负责监造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二章监造单位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监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国家设备监理管理部门核准的设备监理资质; (二)具有1 0名以上与专业范围相适应的取得集团公司监

造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承办监造业务的场所和相应的监造技术装备; (四)具有监造的管理制度及程序。 第八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监造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产品驻厂监造单位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 第九条监造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熟知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二)熟练掌握委托人指定的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或补充技术条件的内容。具有质量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GB/T1 9000系列标准的全部内容,能够参与与委托人签订供货合同的制造单位(以下简称被监造单位)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的评定工作; (三)掌握所监造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影响其质量的因素,熟悉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的要求和必要条件; (四)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能够公正地执行监造任务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生产现场的监造工作。 第十条监造人员应由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委托的单位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由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颁发《产品驻厂监造人员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 第三章监造管理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按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自主择优选择具有良好业绩和能力的监造单位实施监造工作。 第十二条监造实行回避制。监造单位与被监造单位不得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 第十三条监造单位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如实向委托人出示相应的资质证明。委托人不得委托无监造资质或超出监造资质范围的单位实施监造。委托人应对监造单位和监造人员的 资质进行确认。 第十四条监造的具体范围和工作内容由委托人和监造单位通过监造服务合同约定。

设备监造管理规章制度

设备监造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设备的制造质量、落实制造进度、监控制造过程,加强设备监造管理工作,规范监造活动,根据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监造(含进度监造及催交)是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选派人员对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包装储运等进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的原则,实现监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设备的制造质量由签订设备供应合同的中标厂家全面负责。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供应商)的质量责任,不代替本公司相关部门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第二章监造的依据 第五条设备监造工作由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协调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六条设备监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规定、设备供货合同、监造合同或协议、会议纪要等。一般包含:(一)国家质检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二)GB/T19000 -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并与该设备相关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 (四)设备合同及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引用的标准、规范,有关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五)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和制造方经审核的该设备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检验试验规程、企业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 (六)上述未涉及的地方,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准。 (七)产品标准按供货合同、技术协议等规定执行,合同中无规定或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a 按国家标准; b 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 c 国家和行业标准均无规定按企业标准; d 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的产品,按引进技术标准; e 必要时,由买方、设计单位和制造厂家多方共同协商确定技术标准。 第三章监造人员素质要求 第七条一项工程,如果没有一支素质良好的监造人员组成的队伍,设备的质量监督就失去了组织的保证,各项监督工作就不能顺利的展开,监督职能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作用。因此,对监造人员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造人员应具备本专业的丰富技术经验,并熟悉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和各专业标准;

设备监造大纲(拟稿)

目录 1.1 监造目的 (1) 1.2 监造依据 (1) 1.3 监造责任 (1) 1.4 设备监造的范围和重点 (1) 1.5 设备监造流程 (1) 1.6 设备监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2) 1.6.1 质量控制的任务 (2) 1.6.2 质量控制的依据 (2) 1.6.3 监造质量控制措施 (3) 1.6.3.1 (3) 1.6.3.2 (3) 1.6.3.3 (3) 1.6.3.4 (3) 1.6.3.5 (3) 1.6.3.6 (3) 1.6.3.7 (3) 1.6.3.8 (3) 1.6.3.9 (3) 1.6.4 监造进度控制措施 (4) 1.7 设备监造工作方法 (4) 1.7.1 监造工作程序 (4) 1.7.1.1 (4) 1.7.1.2 (4) 1.7.1.3 (4) 1.7.1.4 (4) 1.7.1.5 (4) 1.7.1.6 (5) 1.7.1.7 (5) 1.7.1.8 (5) 1.7.1.9 (5) 1.7.1.10 (5) 1.7.1.11 (5) 1.7.1.12 (5) 1.7.1.13 (5)

1.7.1.14 (5) 1.7.2 监造工作方法: (6) 1.7.2.1 质量控制方法: (6) 1.7.2.1.1 文件见证点(R点): (6) 1.7.2.1.2 现场见证点(W点): (6) 1.7.2.1.3 停工待检点(H点): (6) 1.7.2.1.4 日常巡检(P点): (6)

设备监造方案(拟稿) 1.1 监造目的 为了保证本项目所需的重要设备质量和进度,加强制造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本项目装置的安全、稳定、长周期的运行。 1.2 监造依据 1.2.1 项目单位与制造单位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含技术协议等附件); 1.2.2 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设备监造的法规、规定; 1.3监造责任 设备的制造质量由制造单位全面负责;监造并不减免制造单位的责任,不代替项目单位对设备的质量最终验收,本公司自行组织对本项目设备的监造,对设备的监造承担监造责任。 1.4设备监造的范围和重点 在本项目中,按监理单位自报提供的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共有31种共计36台(套)设备派员驻场监造。计有沈鼓生产的离心式混合冷剂压缩机1台(套)、杭州福斯达公司生产的塔类设备7台(套)、热交换器4台(套)、刚结构冷箱1台(套)、槽罐类压力容器23台(套),其中含3台(套)低温压力容器。在进行设备监造工作时,执行《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 26429-2010。 1.5 设备监造流程 明确设备监造任务→熟悉需要监造的设备的供货合同→、图纸、技术文件和技术协议→调查分析设备制造厂家情况→编制设备监造工作细则→参加设备制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审查设备制造厂家的生产工艺方案,

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水平,加强电力设备监造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电力设备监造市场,特制定《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请各单位依照执行。 电力设备监造工作十分重要,在选择设备供应的同时,必须通过招投标确定设备监造单位。在签订设备供应合同的同时,必须一起签订设备监造合同。这是保证电力设备制造质量的一项重大措施,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总结、提高监造能力和水平。 【名称】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设备监造单位的资质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力设备监造工作,保证设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火电、输变电工程的国产主机及主要辅机设备以及主要装置性材料的监造资质,其它设备监造资质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有专门从事设备监造业务的机构。 第四条监造单位的资质是指承担监造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的人员素质、人员数量、专业技能、技术装备、管理水平、监造业绩、社会信誉和注册资金等。 第五条电力设备监造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由电力工业部电力工程设备监造资质审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资质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电力部成套设备局。 【章名】第二章监造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第六条电力设备监造单位资质等级分为全项设备监造甲级资质、全项设备监造乙级资质、专项设备监造甲级资质、专项设备监造乙级资质四种,标准如下: (一)全项设备监造甲级资质 1.具有3年以上设备监造经历,已独立承担过并完成3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建设项目的三大主机及主要辅机设备监造任务;已独立承担过并完成3个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项目主要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的监造任务。 2.监造人员资格及人数:专门从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并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具有设备监造工作经验5年以上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从事监造工作5年以上的高级工程师不少于8人。 3.设备监造人员人数配置要求: 汽轮机监造人员不少于4人;锅炉监造人员不少于5人;发电机监造人员不少于3人;大型机械配套设备及电气设备监造人员不少于10人。所需专业配备必须齐全。 4.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5.监造组织和质保体系健全。 6.技术装备、检测设备能满足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项目主要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监造工作的需要。 (二)全项设备监造乙级资质 1.已独立承担过并完成3个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300MW以下(不含300MW)火电建设项目三大主机及主要辅机的设备监造任务;已独立承担过并完成3个220kV输变电项目主要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的监造任务。 2.监造人员资格:专门从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并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具有设备监造工作经验5年以上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从事监造工作5年以上的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 3.设备监造人员人数配置要求:汽轮机监造人员不少于3人,锅炉监造人员不少于4人,发电机监造人员不少于2人,大型机械配套设备及电气设备监造人员不少于8人,所需专业配备必须齐全。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5.监造组织和质保体系健全。 6.技术装备、检测设备能满足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220kV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监造工作的需要。 (三)专项设备监造甲级资质和专项设备监造乙级资质 专项设备监造甲级资质标准按照全项设备监造甲级资质中相应分项设备监造的要求标准执行,人员不少于10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专项设备监造乙级资质标准按照全项设备监造乙级资质中相应分项设备监造的要求标准执行,人员不少于6人,

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

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项目的设备监造工作,加强对设备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的新能源建设项目(含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项目)设备的监造管理。 第三条 设备监造是指公司按照设备采购合同的约定,对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设备制造过程中的材料选用、标准执行、加工工艺、检验结果、生产进度等进行监督的行为。设备监造的范围主要包括电池组件、逆变器及主要电气设备等。 第四条设备监造需依据设备有关技术标准及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监造不能代替设备检验、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直接进行设备监造工作。在公司自身不具备设备监造的情况下,为提高设备监造的专业性和工作效率,公司可委托专业的设备监造单位执行设备监造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为设备监造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主

要职责为: (一)起草设备监造有关规章制度; (二)编制年度监造工作计划; (三)制定有关设备的技术规范文件; (四)提出设备监造单位的采购需求,制定设备监造的技术规范文件; (五)考核设备监造工作; (六)负责设备监造工作的信息管理、发布工作,组织开展设备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七条 公司采购部按照公司采购有关规定办理设备监造单位的委托管理,安排与设备供应商、监造单位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含技术规范文件)及监造合同(含技术规范文件),协助工程管理部协调项目公司(项目部)、设备制造单位及设备监造单位的工作。 第八条项目公司(项目部)是设备监造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明确设备监造单位执行设备监造的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设备监造单位的工作,并按周将设备监造情况反馈至工程管理部。 项目公司(项目部)根据需要派出代表对监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和进度的不符合项、缺陷等应及时上报工程管理部。 第九条 监造单位接受公司委托实施设备监造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成立由总监造工程师、专业监造工程师及驻厂监造代表

设备监造管理办法

目录 一.总则 (1) 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 (1) 三.监造依据 (2) 四.监造合同 (3) 五.监造人员 (4) 六.监造方式 (4) 七.监造工作程序 (5) 八.监造文件 (8) 九.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8) 十.制造厂责任 (9) 十一.附表:质量监造项目表 (10) 表1:电站锅炉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11) 表2:(1)汽轮机主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16) 表2:(2)汽轮机主要部套及辅属设备 (20) 表3:发电机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 (21) 表4:配套辅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27) 见证情况汇总表 (32)

设备监造实施细则 一.总则 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据设备合同规定的标准及要求,客观公正地实施监造,及时准确地提供监造文件资料,全心全意地为华能沁北电厂一期工程服务。 监造目的是督促制造厂严格把好质量关,消除重大质量缺陷,防止一般常见性、多发性的质量问题,使产品制造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按监造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实施文件见证R(监造人员对制造厂提供的有关产品在投料前的原材料、元器件及进入下道工序前的检验检查、试验结果、资料进行核查并签署书面意见)、现场见证W(监造人员与制造人员共同在制造、试验、总装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其检验或试验结果等文件签署书面意见)和停工待检H(制造厂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必须停工等待监造人员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完成并签署书面意见),并对见证负责。采用监造方与用户联合监造组织形式。但质量监造并不代替制造厂的质量检验,制造厂对其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 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 为实现沁北电厂一期工程创精品工程,造一流电厂,争创“鲁班奖”,最终实现二高、一低的建设方针,把好制造的质量控制是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实施设备制造全过程质量监造和检验。 2.1组织优秀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对汽轮机、发电机、锅炉、主变、主要辅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定监造大纲、确定监造细则。

38设备监造过程控制程序

设备监造过程控制程序 1 目的 保证制造的设备符合海外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承包的海外工程永久设备监造,如水轮发电机组、主电力变压器、金属结构、厂房桥机和GIS等设备的监造。 3 术语与定义 本程序引用《质量手册》中的有关术语与定义。 另定义: 1)监造-----对设备制造的各个重要环节进行监控。 2)工作组-----负责管理并实施设备监造的临时工作机构。 3)EPC项目-----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项目。 4 职责 4.1 集团公司海外事业部职责 4.1.1审批工作组的组建及设备监造工作计划。 4.1.2 指导和监督监造工作。 4.1.3组织或参加设计联络会(或技术协调会)。 4.1.4 对设备监造工作记录实施备案管理。 4.1.5向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报送设备监造的有关资料。 4.2 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职责 4.2.1 对集团公司承包的海外工程的永久设备监造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4.2.2 对设备监造工作的有关资料进行备案管理。 4.3海外项目部 4.3.1拟定工作组组建及设备监造工作计划,并报海外事业部审批。 4.3.2组织或参加设计联络会(或技术协调会)。 4.3.3对工作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4.3.4重大问题报请海外事业部进行协调。 4.3.5向海外事业部及时报送设备监造的有关资料。 4.4工作组职责 4.4.1 审查设计图纸,并参加设计联络会(或技术协调会)。 4.4.2 负责制定并实施设备监造工作计划,做好监造过程记录。

4.4.4 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工作组应写出完整的监造工作总结,提交全部监造记录档案。 4.5 监造代表工作职责 4.5.1 在设备监造工作组的指导下,进驻制造厂对所采购的设备进行监造,做好监控记录。 4.5.2 向制造厂传递业主、海外事业部、监造工作组对设备制造的各项指令和信息,按合同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相关标准、被各方认可的审图意见和设计联络(技术协调)会纪要;对设备制造的各个环节实施监控;对一般问题进行协调,疑难问题及时报告监造工作组。 4.5.3经工作组同意后签署制造厂提出的不影响所制造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的材料代用申请。 4.5.4 监督设备制造的阶段验收和出厂验收及相应的机械和电气试验,并签署见证记录。 4.5.5 协助办理设备交货事宜。 4.5.6 及时向工作组报送设备监造过程信息及签署过程文件。 4.5.7 做出监造工作总结报工作组,并移交监造工作记录。 5 工作程序 设备监造工作流程图 5.1 设备制造方与设计方的选择与评价 海外事业部组织按海外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参照《物资管理程序》和《设计控制程序》的规定选择和评价设备制造方和设计方。 5.2 组建设备监造工作组 5.2.1 在与制造厂签署了加工制造合同后30天内,海外项目部组建设备监造工作组。 5.2.2 海外项目部按监造设备的要求拟定监造工作组成员名单(工作组由相关的设备专家组成),填写“设备监造工作组成员构成评审表”,报海外事业部审查,并征求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的意见,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海外事业部下文成立设备监造工作组。 5.3 设计审查 设备监造工作组审查设计方的设计图纸,制造厂家设备(产品)初步设计图纸、文件、生产计划安排,以及制造厂家提出的需进一步明确或需进行协调的问题,并做好审查记录,填写“设计图纸审查登记表”。 5.4 设计联络 5.4.1 工作组及时处理(协调)设计审查所发现的问题和制造厂在设备(产品)设计中提出的问题,对于能确认的一般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对于水轮发电机组及有重大问题

新形势下电网设备监造的精细化管理

新形势下电网设备监造的精细化管理 发表时间:2020-01-14T09:47:38.987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8期作者:赖健聪[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需求不断加大,促进了电网建设的发展,我国的电力设备制造业也随之加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510000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需求不断加大,促进了电网建设的发展,我国的电力设备制造业也随之加强。要想确保电网建设质量符合要求,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对电网监造进行检测,这也是为保证国家电网设备安全运行的前提条件。基于此,本文简要分析了电力设备监造的必要性及新形势下电网设备的监造工作概述,着重对新形势下如何强化电网设备监造的思路与做法进行分 析,并探讨了电网设备监造工作未来新动向和新举措。 关键词:新形势下;电网设备监造;精细化管理前言:之所以我国主干电网能够向各个地方稳定的传输能源,是因为当前我国电网建设的科学性、交互性以及智能性。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对电网设备监造的要求也在提升,监造工作也将面对一个新的考验。以往的监造理念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的电网建设,只有坚定我们的改革方向,对电网建设监造进行创新,才能够更好的为国家电网建设做贡献,以确保电网建设的安全性、稳定性。 1电力设备监造的必要性 电力工业是属于设备技术性较强、投资较大且受国家控制的企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增长,对电力的需求也在逐年增长,电力企业为保证电力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行,确保供电能够满足需求,尽可能的降低用户的停电时间。要实现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其中电力系统中的设备就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根据国务院对电力企业中电力设备监造的相关政策标明,电力企业应对电力设备整个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其主要对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流程、质量以及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查。从而保证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及经济性。 2新形势下电网设备的监造工作 随着我国电网技术的不断创新,已逐渐成为了国家重要关注的科研对象,各种新型的电力设备不断投入运行中,这就给电网设备监造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这无疑是给电网设备监造的一个新的挑战,给现今电网设备监造带来了不少不确定因素。面对挑战,选择精细化管理模式是非常有必要的,精细化管理模式的主要内容就是运用科学、合理、规范手段进行管理,这是一项需要首先解决的任务。全面实行电力设备监造工作,管理电力设备的生命周期,全方位提升设备的使用年限与运行质量,进而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使电网工程能够实现“零缺陷”。 3精细化管理形势下电网设备监造思路和做法 3.1放弃传统招标形式 首先应提早制定电网设备监造方案,并提供充足的时间,使监造单位能够充分理解项目中的重点与中心,结合实际项目情况,科学的选择最适合的监造单位,最好是能够编制出有效的监造大纲。以往传统的招标形式都是在小范围的监造单位中开展的,在现如今新形势的前提下,应扩大范围,从多个角度对监造单位进行选择。 经过多方面的考察,电网络建设方选择最为合适的监造单位,这不但可以使电力设备得到很好的监造,还为双方提供了经济效益。在确定监造单位以后,电网建设方应提供提前制定好的监造大纲,可以将大纲中一部分写进合同里,从而使监造单位能够充分了解设备的类型,从而更好的进行监造工作。 3.2建立优秀的监理团队 一般总监理师将全权负责整个电力设备监造。其主要的工作就是进选择的设备制造厂中,对整个制造过程进行监管,这样繁琐且复杂的工作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责任,而是一整支有专业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理团队的责任,这个团队的负责人就是总监理师。在对团队内人物进行挑选时,一般考察其工作作风、理论知识是否扎实、经验是否丰富等一些专业知识。 整支监理队伍一同驻厂的原因,是为了能够全面的监管整个设备的制造流程,监管其电力设备的设计、使用的材料、加工、存储以及运输是否符合标准。并且有权对成品进行抽检,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拒收。还应对生产过程中资金的控制,监管生产过程中资金的使用去向,整理为书面资料并及时向总部汇报。 3.3强化监造人员思想 在开展监造工作之前,建造人员应对合同中的生产重点与经济管理知识进行充分了解,认真阅读生产中的设备文件,着重对设备的技术规格、质量质保以及检验标准进行了解,最后还要对工作环境以及工作内容进行充分了解。 建造人员要对产品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监管,要认真核对产品的图纸,对每一个环节的生产工序进行监管,做到完美无缺,把握施工中各项影响因素,针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应对。从而确保电力设备生产能够符合标准。 3.4严格监造过程管理 监造单位应该大力优化加工生产作业的环境、成品质量检验的掌控,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加大处理制度,坚决不能让不合格的电力设备走向电力的建设中,对零件、半成品的保护力度也要加强。监造单位还应该时刻的进行抽查检验,监理人员应该主动地介入产品的调查中,反复对产品进行检验,查看是否达到电力建设的指标,全方位地加强电力设备生产的管理,保证电力设备成品的质量。 3.5把好出厂验收关 产品经生产过程严格控制和系统管理,最终形成合格成品。监理人员将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及设备合同相关验收要求严格把好设备出厂验收关,做好产品末端控制,确保高品质、高质量的电力设备投入电网使用,提高电网设备运行质量,共同保证电网安全平衡运行。 3.6加强总结提升 监造工作中,应选用规范的手段,将监造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一集归档,确保每个环节进行记录、试验及检验,还要确保质量检查报告的完整性以及准确性。并对资料进行保密,建造完备先进的设备监造信息化管理平台。还应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定期提交日报、月报等,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汇报问题的产生过程、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确保项目实施多方联动,团结协作,和谐推进。 4电网设备监造工作未来新动向和新举措

设备监造计划(通用)精编版

设备监造计划 1总则 1.1为了确保设备制造质量,对重要设备制造进行有效监造,保证设备到达现场后能顺利安装、调试和运行,实现设备一次成功投运和安全可靠运行。 1.2设备监造是指根据设备供货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客户要求,对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 1.3设备的制造质量由我公司全面负责,在设备监造环节进行的同时必须确保设备的质量监督,设备监造不会代替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2监造依据 2.1监造委托合同; 2.2项目单位与我公司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含技术协议等附件); 2.3设备相关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公司标准; 2.4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 3监造范围和内容 3.1监造范围:对监造设备在制造过程中进行质量、进度、付款控制,审核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试验大纲和方案,参加设备制造过程的试验与检验,以及协助项目单位进行设备采购合同的信息管理和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3.2监造内容 针对具体监造设备根据技术协议及相关技术文件制订《监造实施细则》,提交项目单位并与我公司议定后实施。 4监造目标 保证项目单位设备采购合同中技术协议的技术参数全部达到要求,制造质量责任得到完全的履行。见证率100%,总结率100%,信息沟通率95%以上。 5监造见证方式及相关检查通知说明 5.1文件见证R点 监造人员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供的文件。内容包括原材料、元器件、外购外协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人员资质证明、进度计划,制

造过程中的检验、试验记录等。由监造人员对符合要求的资料予以签认。 5.2现场见证W点 对复杂的关键工序、测试、试验要求进行旁站监造,提前通知监造人员,监造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见证和监造,现场见证项目应有监造人员在场对设备的试验、检验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 5.3停工待检H点 指重要工序节点、隐蔽工程、关键的试验验收点或不可重复试验验收点。停工待检项目必须有监造人员参加,现场检验签证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 5.4监造内容见下表:

监造程序

监造工作程序 1、熟悉设备图纸、技术标准、制造工艺以及设备供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2、编制《设备监造大纲》和《设备监造实施计划》,报送分厂、分公司备案。 3、核查制造单位提供的生产计划和有关质量体系,并提出核查意见。 4、核实制造单位主要分包方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 5、熟悉制造单位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试验要求,确认各制造阶段检验、试验的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并监督确认制造单位在生产中严格给予执行。 6、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通知分厂、分公司予以确认。 7、查验主要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查验。 8、对制造设备的主要原材料、外购配套件、毛坯铸锻件的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和外协加工件、委托加工材料的质量证明以及制造单位提交的检验资料进行查验。 9、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深入生产场地对所监造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进行检查与确认。 10、监造人员应按制造单位检验计划和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监督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应及时通知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工或返修;对当场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监造人员应书面通知制造单位,要求暂 — 1 —

停该部件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制造单位处理;当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向制造单位出具书面停工通知,并及时报告分厂、分公司。 11、监督制造单位的设备装配和整体试验等过程。 12、每旬将设备监造记录电子版发送给分厂、分公司,并写旬监造工作简报,通报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加工、试验、总装以及生产进度等情况。 13、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的有关资料、记录等文件,一并提交给分厂、公司存档。 监造工作需要掌握的技术标准文件: 1、见电子版PDF格式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技术协议及相关标 准)。 2、设备正式图纸 3、各厂所依据的技术标准 4、监造记录格式见附表一:设备监造驻厂日志;附表二:设备监造检测/检验记录。 — 2 —

核电设备监造管理创新探析

核电设备监造管理创新探析 摘要:本文对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核电设备监造情况及近年来采取的一些管理创新措施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对核电行业设备监造管理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核电设备;监造;质量 目前,国内核电发展呈现出“新技术、新要求、新环境”三大特点,随着华龙一号、AP1000、小堆等新技术路线的堆型建设、电力体制改革和核电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国内外市场环境和项目业主个性化的需求,以及核电出海“走出去”的要求,核电建设呈现“高强度、高难度、高要求”三高的新态势,这对核电设备监造工作提出了体系、人员和能力上的考验。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首家专业化核电工程建设和管理公司,通过参与20台核电机组的建设,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设备监造队伍,形成了浓厚的核安全企业文化和成熟的设备监造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针对当前核电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采取了完善体系建设、加强人员管理、落实风险防范等多项设备监造创新措施,全力保障核电设备质量[1]。 1核电设备监造情况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建立了200余人的监造队伍,监造业绩突出、经验丰富,先后承担了岭澳二期3、4号,红沿河项目1、2、3、4、5、6号,宁德项目1、2、3、4号,阳江项目1、2、3、4、5、6号,防城港项目1、2号在内的18台二代及二代加核电机组,以及台山项目1、2号EPR机组、防城港3、4号华龙一号机组、陆丰1、2号AP1000机组等多个堆型三代技术路线核电项目,通过不断的专业研究及工作创新,掌握了多个技术路线核电项目设备监造的完备能力,目前负责在建12台机组的设备监造任务。近年来,在公司核心能力建设的引领下,监造团队积极拓展国际合作,与法国焊接研究所(ISG)、法国电力公司(EDF)、阿海珐集团(AREVA)等开展了合作交流,获得了国际合作伙伴的广泛认可,为后续的英国核电项目和罗马尼亚核电项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 2核电设备监造体系建设 2.1设备监造全流程管理。建立了自监造任务输入开启直至合同关闭的设备监造全流程管理。技术人员结合监督要求及设备特点编制内部工作指令,涵盖设

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质字〔2007〕1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中重要产品和设备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产品驻厂监造(以下简称监造)活动,保证石油产品和设备的质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实施的监造,以及对监造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监造是指具有集团公司资质认可的产品驻厂监造单位(以下简称监造单位)受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产品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的中介咨询服务。 第四条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有偿的原则。监造服务费由监造单位和委托人参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在监造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列入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目录(见附件)的产品应实施监造。集团公司鼓励企业对目录外的产品实施驻厂监造。 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监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监造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工程师的上岗培训和注册管理; (四)监督、指导监造工作; (五)负责监造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二章监造单位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监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家设备监理管理部门核准的设备监理资质; (二)具有10名以上与专业范围相适应的取得集团公司监造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承办监造业务的场所和相应的监造技术装备; (四)具有监造的管理制度及程序。 第八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监造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产品驻厂监造单位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 第九条监造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二)熟练掌握委托人指定的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或补充技术条件的内容。具有质量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GB/T 19000系列标准的全部内容,能够参与与委托人签订供贷合同的制造单位(以下简称被监造单位)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的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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