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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质量监造管理办法

主要设备质量监造管理办法
主要设备质量监造管理办法

Q/CRPPJ-202.025-2012

主要设备质量监造管理办法

(试行)

華潤電力(盤錦)有限公司

企 業 標 準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2)

6 报告和记录 (3)

7 检查与考核 (4)

8 附则 (5)

附录A 监造一般流程 (6)

前言

为了规范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工程建设中主要设备监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的附录管理A是办法的规范性附录。

本办法由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工程部提出并归口。

本办法的主要起草人:冷雪石雷

本办法的审核人:孙宁

本办法的审定人:张德全

本办法的批准人:史青玉

本办法由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主要设备质量监造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本公司主要设备质量监造管理的基本职责、办法和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参建各单位(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调试、设备供应、材料供应)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H、W、R点:

H点停工待检验点、W点现场见证点、R点文件见证点。

4 职责

4.1 监造单位职责

4.1.1 按造监造服务合同及其附件的要求对需监造的设备进行监造工作,并对其整个制造过程的质量负责。

4.1.2 负责编制各设备的质量监造方案、见证计划及其文件,报建设单位确认。

4.1.3 在监造过程中,因制造过程中的第一、第二类不合格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及时掌握和处理。

4.1.4 监造单位的监造工程师完成每项见证项目后,均要履行“质量见证意见书”的签字手续。

4.1.5 在设备到达现场验收、安装、试运行等工程建设阶段,至少派一名有实践经验的监造代表常驻现场服务。

4.1.6 每两周向建设单位采购部作一次书面监造报告。

4.1.7 按合同要求编写工作总结报告。

4.2 设计单位职责

4.2.1 负责提出监造设备的范围。

4.2.2 参加监造合同的招标工作。

4.2.3 负责在技术协议中提出设备质量的见证项目。

4.2.4 负责对设备在制造阶段出现的第一、第二类不合格项提出设计单位的处理意见。

4.3 建设单位职责

4.3.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3.1.1负责调整、审核和确定监造设备的范围。

4.3.1.2参加监造合同的招标工作。

4.3.1.2负责在技术协议中调整和确定设备质量的见证项目。

4.3.1.3负责审核监造单位的监造工作大纲。

4.3.1.4负责对设备在制造阶段出现的第一、第二类不合格项提出建设单位工程部的意见。

4.3.2 建设单位采购部职责

4.3.2.1编制主机及主要辅机设备质量监造标书,组织招、投标工作,签订监造服务合同。

4.3.2.2编制设备采购合同中有关监造的条款,并负责该部分内容的洽谈。

4.3.2.3组织审核监造单位的监造工作大纲。

4.3.2.4与监造单位、设备供货单位洽谈监造事宜,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4.3.2.5确认监造人员资格,指导、检查和督促监造单位的工作。

4.3.2.6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监造设备的W点或H点的质量见证工作。

4.3.2.7按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组织处理在监造工作中所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严把质量关,对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不合格项,坚决要求制造厂返修或更换,直至合格。

4.3.2.8组织监造单位协调解决所监造的设备在安装、调试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4.3.2.9负责监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监造范围

设备监造范围包括三大主机(锅炉、汽机、发电机)和关键主要辅机设备。

5.2 监造依据

5.2.1 建设单位与有关供货单位所签订的供货合同及其附件。

5.2.2 建设单位与监造单位签订的监造合同及其附件。

5.2.3 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有关供货单位的产品标准、设计图样、工艺文件和其他技术文件。

5.2.4 建设单位与供货单位所签的有关会议纪要及有关文件。

5.3 监造内容

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技术协议要求执行。

5.4 监造一般程序

5.4.1 监造的一般流程见附件A。

5.4.2 按合同要求确定监造内容及质量见证项目的H、W、R点的见证时间。

5.4.3 监造工程师在监造见证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熟悉见证点被检部套或零部件的产品图样、工艺文件和其它技术条件。

按监造依据,复核事先确定的每个H、W、R点见证的具体检查项目。

根据产品及零部件的总清单,复核事先确定的抽样方案和扩大抽样方案。

审核见证记录表的规范性与完备性。

5.4.4 见证

见证是按见证点规定的要求,确认供货单位的工作程序、过程、结果和记录。

见证供货单位所有采用的技术规范,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检验所用设备和仪器仪表以及操作是否有效和正确。

——检验结果是否有效、可靠和客观。

——被检验项目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对特殊工序还需对设备、环境、过程和人员进行确认。

——供货单位的质量记录是否完整、客观、准确。

当对供货单位检验过程、结果或质量记录的有效性有怀疑时,应及时提出并予以复核。

5.4.5 见证范围的扩大

问题较多时,除按上述有关条款处理外,还应及时扩大见证的监视范围:

——对工序的设备、环境进行审查。

——对工序的记录进行审查。

——对工序的操作人员及其操作进行监控。

——要求对原见证范围未包括的分供方进行监督。

——对工艺文件和工艺过程作专题评审。

6 报告和记录

6.1 监造工作报告

6.1.1 定期汇报

各监造单位每两周要向建设单位采购部发出定期信息报表。报表应包括两周项目的进展情况、问题处理情况、总结等内容。建设单位采购部在工程例会上汇报。

6.1.2 阶段性总结

各监造单位根据设备生产进度编写阶段性总结,叙述工作的起止时间、产品的概况、监造工作和进度控制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的过程和问题处理的过程及结果。

6.1.3 工作总结报告

在制造阶段的监造工作完成后,需按机组、分厂家及设备编号编写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对所监造设备及有关系统的总体评价,发现的质量问题,对质量问题的处理和改进情况,对已经签过字的“质量意见书”进行汇总及提出建议等。此项内容在每台设备到现场后30天内完成。

6.2 质量记录

6.2.1 对H点检验和W点见证,应记录见证时供货单位检验的项目及其结果,检验所用的技术标准,检验所用设备、仪器仪表的编号及其有效期与适用性,同时记录产品或部套或零部件的名称、图号和编号或引用抽样表,必要时应记录检验的主要操作情况。

6.2.2 对R点检查,应记录被审核文件名称和编号、主要内容、产品或部套或零部件的名称和图号或编号;对特殊工序如焊接,应对人员资质、操作情况进行确认和记录。

6.2.3 对规定的H、W、R点见证项目没包括的监造内容也要做好相应的监造记录。

6.2.4 质量记录至少包括:技术文件资料偏差表、见证项目汇总表、H点检验和W点见证记录表、R

点检查记录表、W点抽样表、备忘录、不合格项处理单。

7 检查与考核

7.1 分类原则

依据设备部件的重要程度,对“不合格项”的质量控制分三类:

7.1.1 第一类:不符合合同要求且影响产品最终质量指标的项目。

7.1.2 第二类:影响产品互换性与不符合制造厂质量标准或现行行业标准又无法修复的项目。

7.1.3 第三类:不符合制造厂内部企业标准但不严重的项目。

7.2 处理办法

7.2.1 当监造工程师发现质量问题,无法当场处理时,立即以备忘录通知供货单位并要求限期处理,备忘录一式两份,一份交供货单位,一份自留;如问题在规定期限得以处理且达到规定的要求,应复核后在备忘录中予以记录。

当监造工程师发现质量问题,经供货单位当场处理后达到要求,仍需记录。

当监造工程师对质量问题发出备忘录后供货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理或不答复,监造工程师应发出《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单》。

当质量问题虽经供货单位处理,但未达到规定的要求,监造工程师应发出《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单》。不合格项处理单应明确以下内容:

--出现不合格项的产品或零部件的名称、图号和编号;

--不合格项的内容;

--停止该产品或零部件的流转,做好标识、隔离措施。

7.2.2 当出现不合格项时,监造工程师应作好标识并隔离,以等待处理;对第一、第二类不合格项应要求供货单位立即下令停止该产品或零部件的流转。

7.2.3 不合格项处理的要求

对第一、二类不合格项,监造工程师必须将其内容在1个工作日之内传真给建设单位采购部,以便建设单位及时掌握和处理。对第三类不合格项,监造工程师应定期报告。

建设单位采购部应将第一、二类不合格项内容当日转给建设单位工程部,在3个工作日之内还应收到供货方及监造单位的处理意见。建设单位工程部收到制造厂及监造单位的处理意见后,会同有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之内应提出建设单位对不合格项的处理意见,由建设单位采购部回复给监造方及供货方。

监造工程师在收到建设单位对不合格项处理意见的传真后,即应按处理意见的要求对《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单》作出补充修改(或不需修改)后,向供货单位递交。

8 附则

8.1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8.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A 监造一般流程

附录 A 监造一般流程

(完整word版)设备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

附件5 设备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 1.总则 1.1 本内容用于协议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本公司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一规定的要求。 1.2 本公司在技术规范书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技术规范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公司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本公司提供的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本公司检验的结果满足附件一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本公司采取措施处理直到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报告。本公司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处理方案经招标方认可。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规范书的原则要求并按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和国家质检总局、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1]174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监造管理办法。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本公司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本公司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

机房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细则

编编制制人人:: 审审核核人人:: 太原理工齐诺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程序 三、质量控制细则 (一)质量控制依据 (二)质量的事前控制 (三)质量的事中控制 (四)质量的事后控制 四、进度控制细则 (一)进度控制依据 (二)进度的事前控制 (三)进度的事中控制 (四)进度的事后控制 五、投资控制细则 (一)投资的事前控制 (二)投资的事中控制 (三)投资的事后控制 六、安全管理细则 七、合同管理细则 八、信息管理细则 九、协调细则

机房配套设备安装专业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机房配套设备包括机柜、机架、走线桥架、开关电源、防雷保护系统、蓄电池、动力环境监控及各类缆线及配套等。对此类工程,我公司项目部特制订本细则。 二、监理工作程序及方法 1、监理工作程序:图纸会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开工报告→分项工程验收(旁站、巡视、审核资料)→竣工初验→报建设单位竣工终验 2、监理工作方法 2.1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认为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工程师在24小时内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验单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工程师签认隐蔽验收单后方可隐蔽。 2.3监理的工作方法 监理工程师一般采取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工程的关键点如基础砼浇筑等旁站监理;对工程材料实施见证取样试验。 基站工程监理可确定见证点和停止点,见证点为在规定的关键工序施工前,承包商按程序报验后监理有员届时未到场,则施工人员有权继续进行该工序的操作;停止点为承包商按程序报验后监理届时没到场,但施工人员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必须等待监理人员到场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如钢筋预埋件隐蔽工程、避雷接地工程等。 2.4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的处理 工程中所有变更均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才能实施,参建各方均不得自行进行变更。 2.5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

机械设备安装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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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设备监造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设备的制造质量、落实制造进度、监控制造过程,加强设备监造管理工作,规范监造活动,根据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监造(含进度监造及催交)是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选派人员对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包装储运等进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的原则,实现监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设备的制造质量由签订设备供应合同的中标厂家全面负责。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供应商)的质量责任,不代替本公司相关部门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第二章监造的依据 第五条设备监造工作由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协调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设备监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规定、设备供货合同、监造合同或协议、会议纪要等。一般包含:(一)国家质检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二) GB/T19000 -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并与该设备相关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 (四)设备合同及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引用的标准、规范,有关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五)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和制造方经审核的该设备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检验试验规程、企业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 (六)上述未涉及的地方,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准。(七)产品标准按供货合同、技术协议等规定执行,合同中无规定或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设备监造工作流程

设备监造工作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设备监造工作流程 (1)设备招标配合:厂家投标文件审查,参加招标各阶段澄清答疑,负责招标文件、技术协议中质量部分的解释、澄清,以及质量计划(试验检验计划)编制要求及解释澄清; (2)跟踪各设备设计进度,当设备最终设计完成后,积极联系厂家,要求厂家提交质量计划初版,审核后,向业主提交审核、批准; (3)联络厂家与业主,就设备的质量计划中检验项目、检验比例、检验标准、检验等级等进行讨论、澄清,达成一致,最终确定质量计划,做为过程检验的依 据。在此过程中需联系北京电能等监理单位,发挥其专业特长,提供意见。另外,检查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中对各设备的技术要求,确保质量计划满足相关检验要求; (4)了解各设备的交货时间,生产周期以及厂家的排产计划,跟踪厂家的生产进度; (5)设备排产后,初次报检前,到各设备厂家就各项目业主的检验要求,检验中的注意事项,以及以往检验中出现的问题、经验教训进行交底; (6)根据工地提供的各设备的交付要求,结合检验要求,判断厂家生产进度是否可以满足,如存在差异,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反映,采取相关措施; (7)联系厂家,要求提交月度检验计划,核实确认相关信息; (8)厂家报检后,再次核实检验项目、检验数量、检验地点等关键信息,确认无误后,向业主发送检验通知。对于主要设备的主要检验项目,我部门人员需参加现场见证;

(9)澄清业主关于报检项目的疑问,协调跟踪厂家、业主、检验代理、监造单位等各方,保证检验项目的顺利进行; (10)检验完成后,联系厂家、业主等方面,确认检验情况,如未通过检验,则需落实具体原因,敦促厂家整改,具备条件后,尽快报复检; (11)统计、汇总各设备、各部件、各检验点的执行情况,确保过程检验不漏检。(12)统计、汇总、更新各设备、各部件未通过的检验项目(不符合项,K项目为NAN)以及其它遗留问题,定期汇报,个别疑难问题提请领导协助解决。

施工现场各类设备机械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87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施工现场各类设备机械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标准 版本

施工现场各类设备机械安全监理实 施细则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工程概况 (略:由各监理项目部根据施工单位专项方案编写) 2. 编制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说明 1) 施工现场有各类设备与机械,若不能正视设备与机械的安全管理往往造成人伤机损事故,为确保安全,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理工作,现根据施工现场常用设备机械况进行分析与评估,真正做到事前策划,事中控制手段,特编制本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 本施工现场各类设备机械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各类设备、机械安全监理工作。 3. 施工现场各类设备机械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 2) 《建筑机械安全使用规程》(JGJ33-2001) 3)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 5) 《履带起重机安全规程》(JG5055-94) 4. 施工现场各类设备、机械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 审核要点 ? 操作规程是否齐全。 ? 年检原件、签章手续齐全。 ? 各项验收合格挂牌是否齐全。 ? 日常维修保养记录是否齐全。 ? 操作人员(驾驶员指挥证件是否齐全)。 2) 监理要点 ? 汽车吊: A. 标志 a) 超重性能标牌应有。 b) 吊钩整体无裂纹、破口。 c) 危险断面及钢筋处无变形。 d) 防脱钩保险装置应有,不得施焊。 e) 心轴应完整,固定可靠。 B. 钢丝绳

原创大型设备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钢铁渣“零排放”XX项目X期160万吨/年 钢铁渣复合粉生产线 设备安装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批准:总监理工程师 编制: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章)XXXX建设监理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基本情况: 钢铁渣“零排放”XX项目(二期)160万吨/年钢铁渣复合粉生产线为XxXXXX 资源开发50万吨/年钢渣生产线一期项目的后续深加工项目,位于XXXXxxxxxxx工业园区,紧邻XX公司XXXX东侧,北距XX口岸约200m。工程容主要包括40万吨/年钢渣粉生产线一条, 60万吨/年矿渣粉生产线2条及相应配套辅助设施。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钢铁渣“零排放”XX项目二期160万吨/年钢铁渣复合粉生产线 建设地点;XX省XXXXXX工业园 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工程规模;160万吨/年钢铁渣复合粉生产线 1.2专业工程组成: 1.2.1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总台数;(因为而删除) 1.2.2设备的种类和特点(因为而删除) 1.3编写依据 ①建设工程监理规GB50319-2000; ②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GB50231-98;

③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275-98; ④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278-98; ⑤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236-98; ⑥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270-98; ⑦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276-98; 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278-98; 1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J126-89 ○ 12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T3515-90; ○ 15本项目监理规划; ○ 16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 1.4本专业监理服务目标 a)严格监管,控制工程质量达到业主预期的相关标准中的合格目标,争创优质工程; b)协调督促,控制工程进度达到业主预期的各装置的工期进度目标; c)监管防控,全面达到业主要求,力争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等重大施工安全事故为零; d)认真核实已完合格工程量和经批准的工程变更发生的费用; e)尊重业主、热情服务、勤奋工作、履行合同,确保监理服务质量事故为零,监理连带责任施工质量/安全重大事故为零。 2. 监理工作流程: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保证丽泽金融商务区F02及F03地块工程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制造质量,对重要设备进行监造,是保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手段。 2.依据 2.1 本项目设备供货合同 2.2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2.3设备设计图纸、规格书、技术协议 2.4《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2)174号 2.5设备制造相关的质量规范和工艺文件 3.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 3.1.1 监督抽查监造单位对设备、材料监造质量控制的实施,对设备监造单位提供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的信息进行审查。 3.1.2 参与审查监造单位的监造人员资质;抽查驻厂监造工程师是否履行监造职责。 3.2 设计管理部: 负责提供监造设备、材料技术清单和与制造单位签订的技术协议;参加监造设备材料出厂前的检验签收工作。 3.3 物资供应部: 3.3.1 组织关键/重大设备材料的监造工作,推荐监造单位的名单,要求监造单位按合同要求、进度计划完成设备、及材料的监造。

3.3.2 在签订监造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时必须明确实施监造的内容、要求制造厂予以配合监造的具体条款。 3.3.3 向监造单位提供监造所需的技术文件、设计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 3.3.4 委托监造合同签订后,负责报业主备案,并应于每月28日前提交实施重要设备材料监造统计表。 3.3.6 负责组织协调监造设备、材料的进度及出厂检验。 3.3.7 监造任务完成后,在15日内向业主方提交《监造商考核评价表》 3.3.8 在实施监造过程中如发现(生)重大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向业主报告。3.3.9 负责收集材料、设备的监造资料,向项目经理部提供监造信息。 3.4 计划控制部: 负责组织监造单位进行招投标、签定合同及办理结算事项。 3.5 监造单位: 3.5.1 监造单位在监造实施前,应将驻制造单位的监造人员履历报送物资供应部。驻制造单位的总监造工程师、监造工程师如有变化,监造单位应书面通知物资供应部。 3.5.2 驻厂监造机构应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驻厂监造工程师等岗位。驻厂监造工程师的配置人数根据监造设备数量和监造人员的专业等情况而定,驻厂监造组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5人。 3.5.3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驻厂监造组的负责人,全面负责驻厂监造组的工作;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或具有石化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八年及以上石化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等工作经历。3.5.4 驻厂监造工程师负责设备的监造工作;驻厂监造工程师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职称; 3.5.5 监造单位应编制监造设备、材料的监造大纲、监造检验实施细则;

设备监造大纲(拟稿)

目录 1.1 监造目的 (1) 1.2 监造依据 (1) 1.3 监造责任 (1) 1.4 设备监造的范围和重点 (1) 1.5 设备监造流程 (1) 1.6 设备监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2) 1.6.1 质量控制的任务 (2) 1.6.2 质量控制的依据 (2) 1.6.3 监造质量控制措施 (3) 1.6.3.1 (3) 1.6.3.2 (3) 1.6.3.3 (3) 1.6.3.4 (3) 1.6.3.5 (3) 1.6.3.6 (3) 1.6.3.7 (3) 1.6.3.8 (3) 1.6.3.9 (3) 1.6.4 监造进度控制措施 (4) 1.7 设备监造工作方法 (4) 1.7.1 监造工作程序 (4) 1.7.1.1 (4) 1.7.1.2 (4) 1.7.1.3 (4) 1.7.1.4 (4) 1.7.1.5 (4) 1.7.1.6 (5) 1.7.1.7 (5) 1.7.1.8 (5) 1.7.1.9 (5) 1.7.1.10 (5) 1.7.1.11 (5) 1.7.1.12 (5) 1.7.1.13 (5)

1.7.1.14 (5) 1.7.2 监造工作方法: (6) 1.7.2.1 质量控制方法: (6) 1.7.2.1.1 文件见证点(R点): (6) 1.7.2.1.2 现场见证点(W点): (6) 1.7.2.1.3 停工待检点(H点): (6) 1.7.2.1.4 日常巡检(P点): (6)

设备监造方案(拟稿) 1.1 监造目的 为了保证本项目所需的重要设备质量和进度,加强制造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本项目装置的安全、稳定、长周期的运行。 1.2 监造依据 1.2.1 项目单位与制造单位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含技术协议等附件); 1.2.2 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设备监造的法规、规定; 1.3监造责任 设备的制造质量由制造单位全面负责;监造并不减免制造单位的责任,不代替项目单位对设备的质量最终验收,本公司自行组织对本项目设备的监造,对设备的监造承担监造责任。 1.4设备监造的范围和重点 在本项目中,按监理单位自报提供的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共有31种共计36台(套)设备派员驻场监造。计有沈鼓生产的离心式混合冷剂压缩机1台(套)、杭州福斯达公司生产的塔类设备7台(套)、热交换器4台(套)、刚结构冷箱1台(套)、槽罐类压力容器23台(套),其中含3台(套)低温压力容器。在进行设备监造工作时,执行《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 26429-2010。 1.5 设备监造流程 明确设备监造任务→熟悉需要监造的设备的供货合同→、图纸、技术文件和技术协议→调查分析设备制造厂家情况→编制设备监造工作细则→参加设备制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审查设备制造厂家的生产工艺方案,

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滑县德远数码科技广场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 审核: 滑县鸿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德远数码科技广场项目监理部 2011年7月20日 一、监理指导思想 为实现本工程设备安装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满足该楼的使用功能和预定的工期目标,特制订本细则。使有关方面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的具体要求和签证手续清楚明确。监理工程师将坚持“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的宗旨。通过“超前监理、预防为主、跟踪监理、动态管理、加强验收、严格把关”的方法,处理协调好质量、进度、投资三个互相制约目标的要求。 二、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2、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合同。 3、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有关条款。 4、政府批准的建设规划和设计图纸文件。 5、国家和有关部委颁发的各项技术规范、规定,各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当地城建部门制定或批准的有关工程建设文件。 三、施工质量监理的主要规范、标准以及有关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 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6、《建筑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四、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原则 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工期进行监督管理,并协助现场监理工程师做好建筑安装工程与土建及其他分部工程施工的配合、协调工作。 五、施工质量控制 (一)施工准备阶段 1、全面熟悉和掌握设计图纸内容、有关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参与图纸 会审和技 术交底。 2、承包单位应提供有关施工资质证书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特殊工种人员要持有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施工安装。 3、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督促帮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施工质量和人身安全。 4、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器材、构配件和设备应出具原生产厂的质保书或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报审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验收。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验收,同时做好验收纪录。所有进场材料必要时应按技术要求进行抽样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否则不准安装使用。 (二)施工阶段 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承包合同、设计图纸要求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随时接受业主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方法和步骤检查。

设备监造管理规章制度

设备监造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设备的制造质量、落实制造进度、监控制造过程,加强设备监造管理工作,规范监造活动,根据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监造(含进度监造及催交)是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选派人员对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包装储运等进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的原则,实现监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设备的制造质量由签订设备供应合同的中标厂家全面负责。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供应商)的质量责任,不代替本公司相关部门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第二章监造的依据 第五条设备监造工作由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协调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六条设备监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规定、设备供货合同、监造合同或协议、会议纪要等。一般包含:(一)国家质检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二)GB/T19000 -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并与该设备相关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 (四)设备合同及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引用的标准、规范,有关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五)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和制造方经审核的该设备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检验试验规程、企业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 (六)上述未涉及的地方,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准。 (七)产品标准按供货合同、技术协议等规定执行,合同中无规定或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a 按国家标准; b 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 c 国家和行业标准均无规定按企业标准; d 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的产品,按引进技术标准; e 必要时,由买方、设计单位和制造厂家多方共同协商确定技术标准。 第三章监造人员素质要求 第七条一项工程,如果没有一支素质良好的监造人员组成的队伍,设备的质量监督就失去了组织的保证,各项监督工作就不能顺利的展开,监督职能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作用。因此,对监造人员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造人员应具备本专业的丰富技术经验,并熟悉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和各专业标准;

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实施细则

2 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本细则依据业主单位与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工厂签订的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文件”)、DL/T5039—95《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和DL/T5018—94《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以及其他有关技术标准编制。 (2)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包括各类弧形闸门和平面闸门中的工作闸门、事故闸门、检修闸门等)及其埋件制造项目监理。 (3)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机构按驻工地的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处、驻厂设备制造监理站两级设置。设备制造厂应按合同文件规定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 二、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1)项目机构。合同签订后,监理机构应督促设备制造工厂针对所承担工程项目成立专门的金属结构设备制造项目机构,明确项目机构的组织、岗位、人员及其质量责任。 (2)质量保证体系。合同签订后,监理机构应督促设备制造工厂按合同文件规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有关质量责任人员及其质量职责。 合同签订后30d,监理机构应督促设备制造工厂按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完成质量计划编制,并报监理机构批准。质量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目标和质量方针。 2)质量保证体系及运行网络。 3)人员及培训计划。 4)设备(包括大型工装、胎模具)计划。 5)材料准备情况。 6)主要工艺路线和流程。 7)车间、场地安排计划。 8)其他应报送材料。 (3)设备制造工艺文件。分项设备制造开工14d前,监理机构应督促制造工厂根据合同技术条款、设计图样及合同规定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完成设备制造工艺文件编制并报监理机构批准。设备制造工艺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工艺路线,包括工艺路线中质量控制点和质量控制停止点的设置情况。 3)工艺过程卡,包括下料、坡口加工、拼装、焊接、校正及机加工等工序、工步的质量控制要求,检测方法及记录表格。 4)检验和试验,包括检验和试验程序、检验项目、合格标记及记录表格。 5)人员安排和计划(可用专项报告报送)。 6)材料采购及管理(可用专项报告报送)。 7)机械设备配置与大型工艺装备。 8)安全措施。 (4)专项工艺文件。设备制造工艺过程中,对产品质量起决定作用的关键工序,例如属于一、二类焊缝的焊接,以及不易或不能通过最终检验和试验充分得到验证的特殊工序,例如铸造、锻造及热处理过程中的部分工序等,监理机构应督促设备制造厂事先制订专项工艺文件报监理机构批准。 (5)设备制造进度计划。监理机构应督促设备制造工厂按每台制造设备合同交货期,逐月编制落实到每个生产车间、每道加工制造工序、每个工作日的设备制造月进度计划报监理机构批准。

静设备监造工作标准化

文件编号CSEI/QM-3-B36 共页23 作业指导文件标题静设备监造规则修订号0 静设备监造规则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

作业指导文件标题静设备监造规则修订号0 静设备监造规则 1 目的 1.1 1.2 1.3 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使特检中心静设备监造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保证特检中心静设备监造工作的质量,参照有关国家标准,结合特检中心的监造工作经验和质量体系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本监造规则是特检中心进行静设备监造工作的通用要求,所有静设备的监造工作都应遵循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仅适用于代表甲方在条件下对采购产品在制造厂内的质量监造(含外协件和外购产品),不代替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验和设备到工地后的质量验收。 2 3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特检中心承担的静设备监造工作,如承压或非承压的容器、塔设备、反应器、换热器、钢结构及其附件的驻厂或验收检验(监造)工作。 职责 3.1 3.2 3.3 3.4 3.5 对于特检中心承揽的项目,由特检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指定一名具有相应资格和 经验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指派参加监造人员组成监造组。 对于部门承揽的项目,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一名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人员作为 项目负责人,同时指派参加监造人员组成监造组。 特检中心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应该保证派出的监造人员具有法规标准和特检中心 规定的资格,对于项目负责人,除具有相应的资格外,还应具有与项目难度相 适应的经验。 主任工程师负责监造方案、记录、监造报告、产品监造总结的审核。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策划、合同编制、方案制定、监造项目的实施、现场 监造质量抽查、定期巡视、发现问题的处理、监造周报的审阅、安全监督、监

38设备监造过程控制程序

设备监造过程控制程序 1 目的 保证制造的设备符合海外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承包的海外工程永久设备监造,如水轮发电机组、主电力变压器、金属结构、厂房桥机和GIS等设备的监造。 3 术语与定义 本程序引用《质量手册》中的有关术语与定义。 另定义: 1)监造-----对设备制造的各个重要环节进行监控。 2)工作组-----负责管理并实施设备监造的临时工作机构。 3)EPC项目-----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项目。 4 职责 4.1 集团公司海外事业部职责 4.1.1审批工作组的组建及设备监造工作计划。 4.1.2 指导和监督监造工作。 4.1.3组织或参加设计联络会(或技术协调会)。 4.1.4 对设备监造工作记录实施备案管理。 4.1.5向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报送设备监造的有关资料。 4.2 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职责 4.2.1 对集团公司承包的海外工程的永久设备监造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4.2.2 对设备监造工作的有关资料进行备案管理。 4.3海外项目部 4.3.1拟定工作组组建及设备监造工作计划,并报海外事业部审批。 4.3.2组织或参加设计联络会(或技术协调会)。 4.3.3对工作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4.3.4重大问题报请海外事业部进行协调。 4.3.5向海外事业部及时报送设备监造的有关资料。 4.4工作组职责 4.4.1 审查设计图纸,并参加设计联络会(或技术协调会)。 4.4.2 负责制定并实施设备监造工作计划,做好监造过程记录。

4.4.4 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工作组应写出完整的监造工作总结,提交全部监造记录档案。 4.5 监造代表工作职责 4.5.1 在设备监造工作组的指导下,进驻制造厂对所采购的设备进行监造,做好监控记录。 4.5.2 向制造厂传递业主、海外事业部、监造工作组对设备制造的各项指令和信息,按合同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相关标准、被各方认可的审图意见和设计联络(技术协调)会纪要;对设备制造的各个环节实施监控;对一般问题进行协调,疑难问题及时报告监造工作组。 4.5.3经工作组同意后签署制造厂提出的不影响所制造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的材料代用申请。 4.5.4 监督设备制造的阶段验收和出厂验收及相应的机械和电气试验,并签署见证记录。 4.5.5 协助办理设备交货事宜。 4.5.6 及时向工作组报送设备监造过程信息及签署过程文件。 4.5.7 做出监造工作总结报工作组,并移交监造工作记录。 5 工作程序 设备监造工作流程图 5.1 设备制造方与设计方的选择与评价 海外事业部组织按海外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参照《物资管理程序》和《设计控制程序》的规定选择和评价设备制造方和设计方。 5.2 组建设备监造工作组 5.2.1 在与制造厂签署了加工制造合同后30天内,海外项目部组建设备监造工作组。 5.2.2 海外项目部按监造设备的要求拟定监造工作组成员名单(工作组由相关的设备专家组成),填写“设备监造工作组成员构成评审表”,报海外事业部审查,并征求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的意见,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海外事业部下文成立设备监造工作组。 5.3 设计审查 设备监造工作组审查设计方的设计图纸,制造厂家设备(产品)初步设计图纸、文件、生产计划安排,以及制造厂家提出的需进一步明确或需进行协调的问题,并做好审查记录,填写“设计图纸审查登记表”。 5.4 设计联络 5.4.1 工作组及时处理(协调)设计审查所发现的问题和制造厂在设备(产品)设计中提出的问题,对于能确认的一般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对于水轮发电机组及有重大问题

机械设备安全监理细则示范文本

机械设备安全监理细则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机械设备安全监理细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工程特点: 本工程位于淮安中心地块,东面为徐家湖路,南面为 清安河,西面为淮海南路,北面为延安东路。二期工程设 计有:一层地下室、人防、两栋28层、两栋26层住宅楼 建筑高度分别为85.8m、83.8m、80.0M、一栋3层商业 楼建筑高度15.0m、总建筑面积79225.6㎡;其中地下室 建筑面积5591㎡,使用功能为人防、汽车车库、自行车车 库、消防水池、配电房等;住宅建筑面积65787.9㎡,商 业、办公、文娱建筑面积7138.73㎡,物管用房277.91㎡,社区活动中心264.84㎡;±0.000为黄海相对标高10.990m。自然地面标高10.450m,地下室底板面标高-5.4m,筏板厚500mm。

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仙居顶30MW风力发电场 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批准: 润华电力工程项目管理 仙居顶风力发电场工程监理部 二○○九年五月五日

目录 第一部分:总的部分 (2) 1、主要说明 (2) 2、编制依据 (2) 3、监理围和监理目 (2) 4、投资控制的主要措 (3) 5、施工索赔处理的原则和程 (5) 第二部分:施工阶段部分 (6) 1、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容 (6) 2、施工承包部分 (6) 3、计划(概算)外项目部分 (10) 第三部分:记录、表式 (11) 第一部分:总的部分 1、主要说明: 1.1、主要说明: 1.1.1、建设工期:计划09年4月正式开工,2009年6月份第一台风机基础浇筑,2009年7月15日第一台风机吊装,2010年1月15日移交生产。 1.1.2、本工程的资本金由公司出资。 1.1.3、本工程自二OO九年四月起由润华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有公司仙居顶项目监理部实施监理。 2、编制依据 2.1、中电投仙居顶风电工程30MW工程监理规划。 2.2、中电投仙居顶风电工程30MW工程监理合同。

2.3、中电投仙居顶风电工程30MW工程承包合同(Ⅰ、Ⅱ标段风机基础、道路工程;Ⅲ标段升压站建筑工程;风机、塔筒安装) 2.4、《建设工程监理规》 2.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6、电力部预算定额 2.7、省预算定额 2.8、地区材料预算价格 2.9、合同外现场签证及其费用 2.10、工程结算审查与工程款拨付 2.11、施工索赔处理制度 3、监理围和监理目标 3.1、中电投仙居顶风电工程30MW工程,所有土建、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及附属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不含风机机组、塔筒的设备监造)。 3.2、监理目标:不能突破批准总概算。 4、投资控制的主要措施: 4.1、投资控制的组织措施 4.1.1、推行业主(项目法人)责任制和投资风险责任制,充分发挥业主在造价控制中的主导作用。 4.1.2、严格执行电力部《控制电力工程造价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好《关于印发贯彻<控制电力工程造价的若干意见>的措施的通知》。 4.1.3、落实投资控制人员的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严格遵守已建立监理制度。 4.1.4、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4.1.5、加强充实技经和合同监理力量。

设备监造管理办法

目录 一.总则 (1) 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 (1) 三.监造依据 (2) 四.监造合同 (3) 五.监造人员 (4) 六.监造方式 (4) 七.监造工作程序 (5) 八.监造文件 (8) 九.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8) 十.制造厂责任 (9) 十一.附表:质量监造项目表 (10) 表1:电站锅炉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11) 表2:(1)汽轮机主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16) 表2:(2)汽轮机主要部套及辅属设备 (20) 表3:发电机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 (21) 表4:配套辅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27) 见证情况汇总表 (32)

设备监造实施细则 一.总则 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据设备合同规定的标准及要求,客观公正地实施监造,及时准确地提供监造文件资料,全心全意地为华能沁北电厂一期工程服务。 监造目的是督促制造厂严格把好质量关,消除重大质量缺陷,防止一般常见性、多发性的质量问题,使产品制造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按监造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实施文件见证R(监造人员对制造厂提供的有关产品在投料前的原材料、元器件及进入下道工序前的检验检查、试验结果、资料进行核查并签署书面意见)、现场见证W(监造人员与制造人员共同在制造、试验、总装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其检验或试验结果等文件签署书面意见)和停工待检H(制造厂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必须停工等待监造人员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完成并签署书面意见),并对见证负责。采用监造方与用户联合监造组织形式。但质量监造并不代替制造厂的质量检验,制造厂对其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 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 为实现沁北电厂一期工程创精品工程,造一流电厂,争创“鲁班奖”,最终实现二高、一低的建设方针,把好制造的质量控制是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实施设备制造全过程质量监造和检验。 2.1组织优秀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对汽轮机、发电机、锅炉、主变、主要辅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定监造大纲、确定监造细则。

监造程序

监造工作程序 1、熟悉设备图纸、技术标准、制造工艺以及设备供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2、编制《设备监造大纲》和《设备监造实施计划》,报送分厂、分公司备案。 3、核查制造单位提供的生产计划和有关质量体系,并提出核查意见。 4、核实制造单位主要分包方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 5、熟悉制造单位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试验要求,确认各制造阶段检验、试验的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并监督确认制造单位在生产中严格给予执行。 6、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通知分厂、分公司予以确认。 7、查验主要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查验。 8、对制造设备的主要原材料、外购配套件、毛坯铸锻件的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和外协加工件、委托加工材料的质量证明以及制造单位提交的检验资料进行查验。 9、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深入生产场地对所监造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进行检查与确认。 10、监造人员应按制造单位检验计划和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监督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应及时通知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工或返修;对当场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监造人员应书面通知制造单位,要求暂 — 1 —

停该部件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制造单位处理;当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向制造单位出具书面停工通知,并及时报告分厂、分公司。 11、监督制造单位的设备装配和整体试验等过程。 12、每旬将设备监造记录电子版发送给分厂、分公司,并写旬监造工作简报,通报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加工、试验、总装以及生产进度等情况。 13、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的有关资料、记录等文件,一并提交给分厂、公司存档。 监造工作需要掌握的技术标准文件: 1、见电子版PDF格式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技术协议及相关标 准)。 2、设备正式图纸 3、各厂所依据的技术标准 4、监造记录格式见附表一:设备监造驻厂日志;附表二:设备监造检测/检验记录。 — 2 —

水泵设备监理细则

港口抽黄灌区西泉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水泵制造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依据 1.1设备制造监理服务合同。 1.2 港口抽黄灌区一级站、西傲泵站更新改造工程,采购招标文件、承包商投标文件、设备采购合同及技术协议。 1.3 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2监理程序 2.1 制造商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2.1.1 质量保证体系 2.1.2 机器设备、工艺装备、检测工具器具、试验装置 2.1.3工艺规程、检验规程(计划) 2.1.4 操作人员、检验试验人员资质 2.2 原材料、外购外协零部件质量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制造商复检报告 包括:泵盖、泵体、叶轮、密封环、泵轴、轴承、轴承体、轴套、填料套、水封环、联轴器、测温元件等。 2.3 制造工序质量监理 2.3.1 监理方式:文件见证(R)、现场见证(W)、停止点见证(H)、巡检(P)。 2.3.2 按照水泵(S600-12/6A)的制造工艺流程,对关键工序采取现场见证(W)或停止点见证(H)的方式进行监理。对非关键工序采取文件

见证(R)或巡检(P)的方式进行监理。 2.4 水泵试验及合同验收 水泵试验由业主、监理单位、承包商、制造商四方共同现场见证,按设备采购合同进行验收。 2.5 设备出厂 水泵验收合格后,由驻厂设备监理工程师签发水泵出厂签证单或在发货清单上加盖“设备监理工程师专用章”(一式三份,承包商/ 制造商、业主和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承包商/制造商即可按合同规定将水泵运往指定地点。 3监理内容及监理方式 水泵制造过程的监理内容和监理方式,将结合制造商质量检验计划及下表所列要求实施。 主要检测项目应提供检测记录、试验项目应提供试验报告,复印件需加盖质量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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