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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管理系统变电运维管理系统规定(试行)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3〕828-2021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规X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变电运维管理,提高运维水平,保证运维质量,依据国家

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变电运维工作的运维班管理、生产

准备、运行规程管理、设备巡视、倒闸操作、故障及异常

处理、工作票管理、缺陷管理、设备维护、专项工作、辅

助设施管理、运维分析、运维记录及台账、档案资料、仪

器仪表及工器具、人员培训、检查与考核等方面做出规定。

第三条变电运维管理坚持“平安第一,分级负责,

精益管理,标准作业,运维到位〞的原那么。

平安第一指变电运维工作应始终把平安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各项平安法律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电网

公司电力平安工作规程?,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严

防人身、电网和设备事故。

分级负责指变电运维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那么管理,严格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制,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密把控,

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精益管理指变电运维工作坚持精益求精的态度,以精益

化评价为抓手,深入工作现场、深入设备内部、深入管理细节,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改良,不断提升,争创世界一流管理水平。

标准作业指变电运维工作应严格执行现场运维标准化

作业,细化工作步骤,量化关键工艺,工作前严格审核,工作中逐项执行,工作后责任追溯,确保作业质量。

运维到位指各级变电运维人员应把运维到位作为运维

阶段工作目标,严格执行各项运维细那么,按规定开展巡视、操作、维护、检测、消缺工作,当好设备主人,把设备运维到最正确状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35kV及以上变压器

〔电抗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柜、电

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并联电容器、干式电抗器、串联补偿装置、母线及绝缘子、穿墙套管、电力电缆、消弧线圈、高频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高压熔断器、中性

点隔直装置、接地装置、端子箱及检修电源、站用变、站

用交流电源、站用直流电源、构支架、辅助设施、土建立施、避雷针等28类设备和设施的运维工作。继电保护、自

动化等二次设备另行下发。

第五条运维人员在现场工作中应高度重视人身安

全,针对带电设备、启停操作中的设备、瓷质设备、充油

设备、含有毒气体设备、运行异常设备及其他高风险设备

或环境等应开展平安风险分析,确认无风险或采取可靠的

平安防护措施前方可开展工作,严防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一节总部职责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国网

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组织制定公司变电站运维管理制度;

〔三〕指导、监视、检查、考核省公司变电运维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四〕制定特高压变电站生产准备工作方案并催促落实;

〔五〕组织变电站重大设备故障、异常及隐患技术分析;

〔六〕组织公司系统变电运维技术培训和专业交流。

第七条国家电网公司平安监察质量部〔以下简称

“国网安质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变电站运维平安监视;

〔二〕负责电力设施保护、消防、防汛、防灾减灾、交通平安的监视检查;

〔三〕负责变电站防误闭锁专业管理;

〔四〕负责变电站应急管理以及变电平安事件的调查

分析及考核。

第八条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力调度中心〔含电力调

控分中心,以下简称“国〔分〕调中心〞〕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国家电网调度运行、设备监控、系统运行、调度方案、继电保护、自动化等专业管理;

〔二〕负责直调设备的调度组织、运行方式安排及调整。

第九条国网设备状态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国网评

价中心〞)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国网运检部开展变电专业技术管理,参与制定并落实公司运维相关制度、标准,对运维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二〕协助开展变电站重大设备故障、异常及隐患技术分析;

〔三〕协助国网运检部开展变电运维技术培训工作。

第二节省公司职责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

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省公司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指导、监视、检查、考核地市公司、省检修公司变电运维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组织本单位变电站现场运行通用规程的编制修订;

〔四〕组织一类变电站生产准备工作;

〔五〕组织本单位变电站设备故障、异常及隐患技术分析;

〔六〕组织本单位变电运维技术培训和专业交流。

第十一条省公司平安监察质量部〔以下简称“省

公司安质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变电站运维平安监视;

〔二〕负责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消防、防汛、防灾减灾、交通平安的监视检查;

〔三〕负责本单位变电站防误闭锁专业管理;

〔四〕负责本单位变电站应急管理以及变电平安事件的调查分析及考核。

第十二条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调

控中心〞〕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所辖电网调度运行、设备监控、系统运行、调度方案、继电保护、自动化等专业管理;

〔二〕负责所辖电网设备的调度组织、运行方式安排及调整;

〔三〕负责监控职责X围内设备运行信息监控,及时向运维单位或部门发送设备异常信息。

第十三条省设备状态评价中心(以下简称“省评

价中心〞)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省公司运检部开展变电专业技术管理,参与制定并落实公司运维相关制度、标准,对运维中出现的问

题提供技术支持;

〔二〕协助省公司运检部开展变电站设备故障、异常及隐患技术分析;

〔三〕协助省公司运检部开展变电运维技术培训工作。

第三节省检修公司职责

第十四条省检修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省

检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及省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指导、监视、检查、考核变电检修中心、运维分部〔变电运维中心〕、特高压交直流运检中心变电运维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组织本单位所辖变电站现场运行专用规程的编

制修订;

〔四〕组织开展所辖变电站生产准备;

〔五〕组织本单位变电站设备故障、异常及隐患技术分析;

〔六〕组织本单位变电运维技术培训和专业交流。

第十五条省检修公司平安监察质量部〔以下简称

“省检安质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变电站运维平安监视;

〔二〕负责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消防、防汛、防灾减灾、交通平安的监视检查;

〔三〕负责本单位变电站防误闭锁专业管理;

〔四〕负责本单位变电站应急管理以及变电平安事件的调查分析及考核。

第十六条省检修公司变电检修中心履行以下职

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及省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指导、监视、检查、考核检修班组变电运维相关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开展变电站专业巡视;

〔四〕制订相关消缺方案并实施;

〔五〕开展变电站生产准备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省检修公司运维分部〔变电运维中心〕

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及省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指导、监视、检查、考核运维班变电运维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组织开展变电站例行、全面、熄灯、特殊、专业巡视;

〔四〕制订相关维护、消缺方案并实施;

〔五〕开展变电站生产准备相关工作;

〔六〕开展所辖变电站现场运行专用规程的编制修订。

第十八条省检修公司特高压交直流运检中心履行

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及省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指导、监视、检查、考核运维班变电运维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组织开展特高压变电站例行、全面、熄灯、特殊、专业巡视;

〔四〕制订维护、消缺方案并实施;

〔五〕开展特高压变电站生产准备相关工作;

〔六〕开展特高压变电站现场运行专用规程的编制修订。

第十九条省检修公司变电运维班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开展变电站运行维护、日常管理及运维分析工作;

〔三〕负责所辖变电站现场运行专用规程的编制修订;

〔四〕完成变电站生产准备相关工作;

〔五〕负责所辖变电站的倒闸操作;

〔六〕负责变电站故障及异常处理,参加故障分析工作;

〔七〕负责将设备运维信息录入PMS系统。

第二十条省检修公司变电检修班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开展变电站专业巡视;

〔三〕按照缺陷管理要求及时消除相关缺陷;

〔四〕负责将设备消缺信息录入PMS系统。

第四节地市公司职责

第二十一条地市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地

市公司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及省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指导、监视、检查、考核变电检修室、变电运维室、县公司变电运维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组织本单位所辖变电站现场运行专用规程的编制修订;

〔四〕组织开展所辖变电站生产准备;

〔五〕组织本单位变电站设备故障、异常及隐患技术分析;

〔六〕组织本单位变电运维技术培训和专业交流。

第二十二条地市公司平安监察质量部〔以下简称

“地市安质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变电站运维平安监视;

〔二〕负责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消防、防汛、防灾减灾、交通平安的监视检查;

〔三〕负责本单位变电站防误闭锁专业管理;

〔四〕负责本单位变电站应急管理以及变电平安事件的调查分析及考核。

第二十三条地市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

称“地市调控中心〞〕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所辖电网调度运行、设备监控、系统运行、调度方案、继电保护、自动化等专业管理;

〔二〕负责所辖电网设备的调度组织、运行方式安排及调整;

〔三〕负责监控职责X围内设备运行信息监控,及时向运维单位或部门发送设备异常信息。

第二十四条地市公司变电运维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及省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指导、监视、检查、考核运维班变电运维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组织开展变电站例行、全面、熄灯、特殊巡视;

〔四〕制订相关维护、消缺方案并实施;

〔五〕开展变电站生产准备相关工作;

〔六〕开展所辖变电站现场运行专用规程的编制修订。

第二十五条地市公司变电检修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及省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指导、监视、检查、考核检修班组变电运维相关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开展变电站专业巡视;

〔四〕制订相关消缺方案并实施;

〔五〕开展变电站生产准备相关工作;

〔六〕参与所辖变电站现场运行专用规程的编制修订。

第二十六条地市公司变电运维班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开展变电站运行维护、日常管理及运维分析工作;

〔三〕负责所辖变电站现场运行专用规程的编制修订;

〔四〕完成变电站生产准备相关工作;

〔五〕负责所辖变电站的倒闸操作;

〔六〕负责变电站故障及异常处理,参加故障分析工作;

〔七〕负责将设备运维信息录入PMS系统。

第二十七条地市公司变电检修班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开展变电站专业巡视;

〔三〕按照缺陷管理要求及时消除相关缺陷;

〔四〕负责将设备消缺信息录入PMS系统。

第五节县公司职责

第二十八条县公司运检部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

“县公司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及省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组织本单位所辖变电站现场运行专用规程的编制修订;

〔三〕指导、监视、检查、考核变电运维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四〕组织开展变电站例行、全面、熄灯、特殊、专业巡视;

〔五〕组织开展所辖变电站生产准备;

〔六〕组织本单位变电站设备故障、异常及隐患技术分析;

〔七〕制订维护、消缺方案并实施;

〔八〕组织本单位变电运维技术培训和专业交流。

第二十九条县公司平安监察质量部〔以下简称“县

安质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变电站运维平安监视;

〔二〕负责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消防、防汛、防灾减灾、交通平安的监视检查;

〔三〕负责本单位变电站防误闭锁专业管理;

〔四〕负责本单位变电站应急管理以及变电平安事件的调查分析及考核。

第三十条县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县

调控中心〞〕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所辖电网调度运行、设备监控、系统运行、调度方案、继电保护、自动化等专业管理;

〔二〕负责所辖电网设备的调度组织、运行方式安排及调整;

〔三〕负责监控职责X围内设备运行信息监控,及时向运维单位或部门发送设备异常信息。

第三十一条县公司变电运维班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开展变电站运行维护、日常管理及运维分析工作;

〔三〕负责所辖变电站现场运行专用规程的编制修订;

〔四〕完成变电站生产准备相关工作;

〔五〕负责所辖变电站的倒闸操作;

〔六〕负责变电站故障及异常处理,参加故障分析工作;

〔七〕负责将设备运维信息录入PMS系统。

第三十二条县公司变电检修班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开展变电站专业巡视;

〔三〕按照缺陷管理要求及时消除相关缺陷;

〔四〕负责将设备消缺信息录入PMS系统。

第三章一般规定

第三十三条运维人员应承受相应的平安生产教育

和岗位技能〔设备巡视、设备维护、倒闸操作、带电检测等〕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第三十四条运维人员因故离岗连续三个月以上

者,应经过培训并履行电力平安规程考试和审批手续,方可上岗正式承当运维工作。

第三十五条运维人员应掌握所管辖变电站电气设

备的各级调度管辖X围,倒闸操作应按值班调控人员或运维负责人的指令执行。

第三十六条运维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定和

制度,完成所辖变电站的现场倒闸操作、设备巡视、定期轮换试验、消缺维护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运维人员应统一着装,遵守劳动纪律,

在值班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且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四章变电站分类

第三十八条按照电压等级、在电网中的重要性将

变电站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变电站,实施差异化运检。

〔一〕一类变电站是指交流特高压站,直流换流站,核电、大型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及以上〕外送及跨大区〔华北、华中、华东、东北、西北〕联络750/500/330kV变电站。

〔二〕二类变电站是指除一类变电站以外的其它

750/500/330kV变电站,电厂外送变电站〔100万千瓦及以上、300万千瓦以下〕及跨省联络220kV变电站,主变或

母线停运、开关拒动造成四级及以上电网事件的变电站。

〔三〕三类变电站是指除二类以外的220kV变电站,电厂外送变电站〔30万千瓦及以上,100万千瓦以下〕,主变或母线停运、开关拒动造成五级电网事件的变电站,为一

级及以上重要用户直接供电的变电站。

〔四〕四类变电站是指除一、二、三类以外的35kV及

以上变电站。

第三十九条对各类变电站实施分级管理,国网公

司负责组织并提出一类变电站工作要求,省公司运检部及

各级运维单位负责编制二、三、四类变电站工作方案并具

体实施。

第四十条各单位要按照公司变电站分类要求,每

年及时调整本单位负责运维的各类变电站目录〔见附录A〕,于每年1月31日前报国网运检部备案。

第五章运维班管理

第四十一条变电运维班设置

〔一〕运维班设置应综合考虑管辖变电站的数量、分布情况、工作半径、应急处置、根底设施和电网开展等因素;

〔二〕驻地宜设在重要枢纽变电站,原那么上省检修公司运维班工作半径不宜大于90公里或超过90分钟车程,地

市公司运维班工作半径不宜大于60公里或超过60分钟车程。

第四十二条运维班值班方式

〔一〕运维班值班方式应满足日常运维和应急工作的

需要,运维班驻地应24小时有人值班,并保持联系畅通,夜间值班不少于2人,可采用以下两种值班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过渡到第二种值班模式。

〔二〕值班模式一:采用3班轮换制模式。除班组管理人员上正常白班外,其他运维人员平均分3值轮转,负责值班、巡视、操作、维护和应急工作。

〔三〕值班模式二:采用“2+N〞模式。“2〞为至少2名24小时值班人员,主要负责值班期间的应急工作,采用轮换值班方式。“N〞为正常白班人员,负责巡视、操作和维护工作,夜间不值班〔必要时可留守备班〕,应急工作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方案工作提前安排相应人员。

〔四〕偏远、交通不便等特殊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其它值班模式。

第四十三条运维班岗位职责

〔一〕班长岗位责任

1.班长是本班平安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工作。

2.组织本班的业务学习,落实全班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3.组织本班平安活动,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工作。

4.主持本班异常、故障和运行分析会。

5.定期巡视所辖变电站的设备,掌握生产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催促消缺。

6.负责编制本班运维方案,检查、催促两票执行、设备维护、设备巡视和文明生产等工作。

7.负责大型停、送电工作和复杂操作的准备和执行工作。

8.做好新、改、扩建工程的生产准备,组织或参与设备验收。

〔二〕副班长(平安员)岗位责任

1.协助班长开展班组管理工作。

2.负责平安管理,制定平安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平安工器具、备品备件、平安设施及安防、消防、防汛、辅助设施管理。

〔三〕副班长〔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

1.协助班长开展班组管理工作。

2.专业工程师是全班的技术负责人。

3.组织编写、修订现场运行专用规程、典型操作票、故障处理应急预案等技术资料。

4.编制本班培训方案,完本钱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技术资料管理。

〔四〕运维工岗位责任

1.按照班长〔副班长〕安排开展工作。

2.承受调控命令,填写或审核操作票,正确执行倒闸操作。

3.做好设备巡视维护工作,及时发现、核实、跟踪、处理设备缺陷,同时做好记录。

4.遇有设备的事故及异常运行,及时向调控及相关部门汇报,承受、执行调控命令,对设备的异常及事故进展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5.审查和受理工作票,办理工作许可、终结等手续,并参加验收工作。

6.负责填写各类运维记录。

第四十四条交接班

〔一〕运维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进展交接班。未办完交接手续之前,不得擅离职守。

〔二〕交接班前、后30分钟内,一般不进展重大操作。在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时,不得进展工作交接;工作交接时发生事故,应停顿交接,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负责人指挥下协助工作。

〔三〕交接班方式

4.轮班制值班模式:交班负责人按交接班内容向接班人员交待情况,接班人员确认无误后,由交接班双方全体人员签名后,交接班工作方告完毕。

5.“2+N〞值班模式:交接班由班长〔副班长〕组织,每日早上班时,夜间值班人员汇报夜间工作情况,班长〔副班长〕组织全班人员确认无误并签字后,交接班工作完毕;每日晚下班时,班长〔副班长〕向夜间值班人员交代全天工作情况及夜间考前须知,夜间值班人员确认无误并签字

后,交接班工作完毕。节假日时可由班长指定负责人组织交接班工作。

〔四〕交接班主要内容

1.所辖变电站运行方式。

2.缺陷、异常、故障处理情况。

3.两票的执行情况,现场保存平安措施及接地线情况。

4.所辖变电站维护、切换试验、带电检测、检修工作开展情况。

5.各种记录、资料、图纸的收存保管情况。

6.现场平安用具、工器具、仪器仪表、钥匙、生产用车及备品备件使用情况。

7.上级交办的任务及其它事项。

〔五〕接班后,接班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召开本班班前会,根据天气、运行方式、工作情况、设备情况等,布置安排本班工作,交待考前须知,做好事故预想。

第四十五条运维方案

〔一〕方案制定

6.运维工作实行方案管理,应根据公司停电方案、设备巡视和维护要求以及班组承载力制定年度方案、月度计划及周方案〔见附录B〕。

7.班组运维方案应统筹巡视、操作、带电检测、设备消缺、维护等工作,提高运维质量和效率。

〔二〕方案内容

1.变电运维室〔分部〕、县公司运检部运维方案应包

括生产准备、设备验收、技术培训、规程修编、季节性预

防措施、倒闸操作、设备带电检测、设备消缺维护、精益

化评价等工作内容。

2.变电运维班运维方案应包括倒闸操作、巡视、定期

试验及轮换、设备带电检测及日常维护、设备消缺等工作

内容。

〔三〕方案执行

8.运维方案中的每项具体工作都应明确具体负责人员

和完成时限。

9.方案中的工作负责人应按方案高质量完成工作。

10.相关管理人员应按照到岗到位要求监视检查方案的执行。

11.变电运维室〔分部〕和班组应每月对方案执行情况进展检查,提高运维工作质量。

第四十六条文明生产

〔一〕运维人员在岗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运维工作无关的事。

〔二〕站内有卫生专责分工,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三〕站内环境整洁,场地平整,道路畅通,生活区保持整洁、有序。变电站照明、围墙、大门完好。

〔四〕站内工作场所,设备、材料放置整齐有序。工作完成之后,工作人员及时清理现场。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通用管理规定 第15分册 消弧线圈运维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通用管理规定第15分册消弧线圈运维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前言.............................................................................................................................................. II 1 运行规定 (1) 1.1 一般规定 (1) 1.2 紧急停运规定 (1) 2 巡视及操作 (1) 2.1 巡视 (1) 2.2 操作 (3) 3 维护 (3) 3.1 红外检测 (3) 3.2 吸湿器维护 (4) 3.3 更换消弧线圈成套柜外交流空开 (4) 4 典型故障和异常处理 (4) 4.1 消弧线圈保护动作处理 (4) 4.2 消弧线圈、接地变压器着火处理 (4) 4.3 接地告警处理 (5) 4.4 有载拒动告警处理 (5) 4.5 位移过限告警处理 (6) 4.6 并联电阻异常处理 (6) 4.7 频繁调档处理 (6)

前言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变电运检管理水平,实现变电管理全公司、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国网运检部组织26家省公司及中国电科院全面总结公司系统多年来变电设备运维检修管理经验,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整合、优化和标准化,以各环节工作和专业分工为对象,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运维、检测、评价、检修管理通用细则和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五通一措”)。经反复征求意见,于2017年1月正式发布,用于替代国网总部及省、市公司原有相关变电运检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本细则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通用管理规定》编制的第15分册《消弧线圈运维细则》,适用于35kV及以上变电站消弧线圈。 本细则由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负责归口管理和解释。 本细则起草单位:国网福建电力。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陈余航、张丰、苏祖礼、梁宏池、纪锡亮、涂恩来、吴勇昊、陈晔。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修管理规定试行本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3)831-2017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修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变电检修管理,提高检修水平,保证检修质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变电检修职责分工、计划管理、检修准备、现场实施、验收总结、专业巡视、标准化作业、工机具管理、人员培训、检查与考核等方面做出规定。 第三条变电检修管理坚持“安全第一,分级负责,精益管理,标准作业,修必修好”的原则。 安全第一指变电检修工作应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各项安全法律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严防人身、电网和设备事故。 分级负责指变电检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管理,严格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制,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密把控,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精益管理指变电检修工作坚持精益求精的态度,以精益化评价为抓手,深入工作现场、深入设备内部、深入管理细节,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改进,不断提升,争创世界一流管理水平。 标准作业指变电检修工作应严格执行现场检修标准化作业,细化工作步骤,量化关键工艺,工作前严格审核,工作中逐项执行,工作后责任追溯,确保作业质量。 修必修好指各级变电检修人员应把修必修好作为检修阶段工作目标,高度重视检修前准备,提前落实检修方案、人员及物资,严格执行领导及管理人员到岗到位,严控检修工艺质量,保证安全、按时、高质量完成检

修任务。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35kV及以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柜、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并联电容器、干式电抗器、串联补偿装置、母线及绝缘子、穿墙套管、电力电缆、消弧线圈、高频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高压熔断器、中性点隔直装置、接地装置、端子箱及检修电源、站用变、站用交流电源、站用直流电源、构支架、辅助设施、土建设施、避雷针等28类设备和设施的检修工作。 第五条检修人员在现场工作中应高度重视人身安全,针对带电设备、启停操作中的设备、瓷质设备、充油设备、含有毒气体设备、运行异常设备及其他高风险设备或环境等应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确认无风险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开展工作,严防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一节总部职责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国网运检部”)是公司系统变电检修管理归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组织制定变电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三)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省公司变电设备检修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四)负责与国调中心协调设备停电检修计划安排; (五)协调跨省检修资源,组织跨省支援; (六)组织重大设备故障、异常、隐患技术分析; (七)组织检修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研究应用。

国家电网公司管理系统变电运维管理系统规定(试行)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3〕828-2021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规X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变电运维管理,提高运维水平,保证运维质量,依据国家 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变电运维工作的运维班管理、生产 准备、运行规程管理、设备巡视、倒闸操作、故障及异常 处理、工作票管理、缺陷管理、设备维护、专项工作、辅 助设施管理、运维分析、运维记录及台账、档案资料、仪 器仪表及工器具、人员培训、检查与考核等方面做出规定。 第三条变电运维管理坚持“平安第一,分级负责, 精益管理,标准作业,运维到位〞的原那么。 平安第一指变电运维工作应始终把平安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各项平安法律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电网 公司电力平安工作规程?,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严 防人身、电网和设备事故。 分级负责指变电运维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那么管理,严格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制,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密把控, 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精益管理指变电运维工作坚持精益求精的态度,以精益

化评价为抓手,深入工作现场、深入设备内部、深入管理细节,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改良,不断提升,争创世界一流管理水平。 标准作业指变电运维工作应严格执行现场运维标准化 作业,细化工作步骤,量化关键工艺,工作前严格审核,工作中逐项执行,工作后责任追溯,确保作业质量。 运维到位指各级变电运维人员应把运维到位作为运维 阶段工作目标,严格执行各项运维细那么,按规定开展巡视、操作、维护、检测、消缺工作,当好设备主人,把设备运维到最正确状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35kV及以上变压器 〔电抗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柜、电 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并联电容器、干式电抗器、串联补偿装置、母线及绝缘子、穿墙套管、电力电缆、消弧线圈、高频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高压熔断器、中性 点隔直装置、接地装置、端子箱及检修电源、站用变、站 用交流电源、站用直流电源、构支架、辅助设施、土建立施、避雷针等28类设备和设施的运维工作。继电保护、自 动化等二次设备另行下发。 第五条运维人员在现场工作中应高度重视人身安 全,针对带电设备、启停操作中的设备、瓷质设备、充油 设备、含有毒气体设备、运行异常设备及其他高风险设备 或环境等应开展平安风险分析,确认无风险或采取可靠的 平安防护措施前方可开展工作,严防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修管理规定试行本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修管 理规定试行本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3)831-2017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修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变电检修管理,提高检修水平,保证检修质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变电检修职责分工、计划管理、检修准备、现场实施、验收总结、专业巡视、标准化作业、工机具管理、人员培训、检查与考核等方面做出规定。 第三条变电检修管理坚持“安全第一,分级负责,精益管理,标准作业,修必修好”的原则。 安全第一指变电检修工作应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各项安全法律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严防人身、电网和设备事故。 分级负责指变电检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管理,严格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制,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密把控,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精益管理指变电检修工作坚持精益求精的态度,以精益化评价为抓手,深入工作现场、深入设备内部、深入管理细节,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改进,不断提升,争创世界一流管理水平。 标准作业指变电检修工作应严格执行现场检修标准化作业,细化工作步骤,量化关键工艺,工作前严格审核,工作中逐项执行,工作后责任追溯,确保作业质量。 修必修好指各级变电检修人员应把修必修好作为检修阶段工作目标,高度重视检修前准备,提前落实检修方案、人员及物资,严格执行

领导及管理人员到岗到位,严控检修工艺质量,保证安全、按时、高质量完成检修任务。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35kV及以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柜、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并联电容器、干式电抗器、串联补偿装置、母线及绝缘子、穿墙套管、电力电缆、消弧线圈、高频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高压熔断器、中性点隔直装置、接地装置、端子箱及检修电源、站用变、站用交流电源、站用直流电源、构支架、辅助设施、土建设施、避雷针等28类设备和设施的检修工作。 第五条检修人员在现场工作中应高度重视人身安全,针对带电设备、启停操作中的设备、瓷质设备、充油设备、含有毒气体设备、运行异常设备及其他高风险设备或环境等应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确认无风险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开展工作,严防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一节总部职责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国网运检部”)是公司系统变电检修管理归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组织制定变电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三)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省公司变电设备检修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四)负责与国调中心协调设备停电检修计划安排; (五)协调跨省检修资源,组织跨省支援;

国家电网公司管理系统变电检测管理系统规定(试行)第39分册SF6密度表(继电器)校验研究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测管理规定(试行)第39分册 SF6密度表(继电器)校验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录 前言.................................................................................. II 1 校验条件. (1) 1.1 环境要求 (1) 1.2 待校表计本体设备要求 (1) 1.3 人员要求 (1) 1.4 安全要求 (1) 1.5 校验仪器要求 (1) 2 校验准备 (2) 3 校验方法 (2) 3.1 校验管路连接及接线 (2) 3.2 校验项目 (3) 3.3 校验步骤 (3) 3.4 校验操作 (4) 3.5 注意事项 (4) 3.6 校验验收 (5) 4 校验数据分析和处理 (5) 4.1 SF6密度表(继电器)的准确度等级和允许误差(表体温度20±2℃条件下) (5) 4.2 回程误差 (5) 4.3 轻敲位移 (5) 4.4 接点设定值误差及切换差(表体温度20±2℃条件下) (5) 4.5 表体温度偏离(20±2)℃范围时最大允许误差计算 (6) 5 校验报告 (6)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SF6密度表(继电器)校验报告 (7)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压力换算方法 (9)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SF6气体状态方程 (10)

前言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变电运检管理水平,实现变电管理全公司、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国网运检部组织26家省公司及中国电科院全面总结公司系统多年来变电设备运维检修管理经验,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整合、优化和标准化,以各环节工作和专业分工为对象,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运维、检测、评价、检修管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五通一措”)。经反复征求意见,于2017年3月正式发布,用于替代国网总部及省、市公司原有相关变电运检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本细则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测管理规定(试行)》编制的第39分册《SF6密度表(继电器)校验细则》,适用于35kV及以上变电站的SF6变压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高压开关柜、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套管等变电设备上所安装的SF6密度表(继电器)。 本细则由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负责归口管理和解释。 本细则起草单位:国网湖南电力。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范源、帅勇、周清、赵世华、全朝春、黄飞扬、李刚、陈平、蒲辉、岳昌斌、李雄武、左波。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通用管理规定 第18分册 高压熔断器运维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通用管理规定第18分册高压熔断器运维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前言 ............................................................................................................................................. II 1 运行规定 (1) 2 巡视 (1) 2.1 例行巡视 (1) 2.2 全面巡视 (1) 2.3 特殊巡视 (2) 3 维护 (2) 3.1 红外热成像带电检测 (2) 3.2 高压熔断器更换(不包括电容器喷射式熔断器) (2) 4 典型故障和异常处理 (3) 4.1 熔断器熔体熔断 (3) 4.2 过热 (3) 4.3 熔断器元件接触不良 (4)

前言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变电运检管理水平,实现变电管理全公司、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国网运检部组织26家省公司及中国电科院全面总结公司系统多年来变电设备运维检修管理经验,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整合、优化和标准化,以各环节工作和专业分工为对象,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运维、检测、评价、检修通用管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五通一措”)。经反复征求意见,于2017年1月正式发布,用于替代国网总部及省、市公司原有相关变电运检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本册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通用管理规定》编制的第18分册《高压熔断器运维细则》,适用于35kV及以上变电站高压熔断器。 本细则由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负责归口管理和解释。 本细则起草单位:国网天津电力。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刘广振、王永宁、李武兴、赵大兴、祁麟、焦岩、唐庆华、张弛。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工作,提高电网运行可靠性和安 全性,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相关制度和部门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变电站是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输配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变压、配电及其它相关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第三条变电运维是指对变电站设备进行巡检、保养、检修和故障处理 等一系列工作。变电运维是保障电网运行安全稳定和实现供电可靠的重要 环节。 第四条变电运维管理部门是由国家电网公司设立的专门负责变电运维 工作管理的部门。 第五条变电运维管理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有变电站的运维管理 工作。 第六条变电运维管理规定的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要求 和工作考核等方面。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变电运维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工作 考核标准,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八条变电运维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变电站设备的巡检、保养、检修和 故障处理等工作,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变电站的运维人员负责根据工作要求和流程,进行设备的巡检、保养、检修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运行 的可靠性。 第十条运维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设备的巡检,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和设 备周围的环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运维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设备的保养,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 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运维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设备的检修,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运维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设备故障的处理,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设备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变电运维工作按照巡检、保养、检修和故障处理的流程进行。 第十五条巡检工作:运维人员按照巡检计划,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设备的运行状况和设备周围的环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 行处理。 第十六条保养工作:运维人员按照保养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 检查,包括清洁设备、润滑设备、调整设备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检修工作:运维人员按照检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包括更换老化和故障设备、校准设备、更换备品备件等,确保设备的良好 状态。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通用管理规定 第25分册 构支架运维要求运维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通用管理规定第25分册构支架运维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前言.............................................................................................................................................. II 1 运行规定 (1) 1.1 一般规定 (1) 1.2 紧急申请停运规定 (1) 2 巡视 (1) 2.1 例行巡视 (1) 2.2 全面巡视 (1) 2.3 特殊巡视 (1) 3 维护 (2) 3.1 构支架地电位防腐处理 (2) 4 典型异常和故障处理 (2) 4.1 构支架倒塌、断裂 (2) 4.2 构支架存在异物 (2) 4.3 构支架异常倾斜 (2) 4.4 锈蚀、风化 (3)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变电运检管理水平,实现变电管理全公司、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国网运检部组织26家省公司及中国电科院全面总结公司系统多年来变电设备运维检修管理经验,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整合、优化和标准化,以各环节工作和专业分工为对象,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运维、检测、评价、检修通用管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五通一措”)。经反复征求意见,于2017年1月正式发布,用于替代国网总部及省、市公司原有相关变电运检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本册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通用管理规定》编制的第25分册《构支架运维细则》,适用于35kV及以上变电站构支架。 本细则由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负责归口管理和解释。 本细则起草单位:国网青海电力。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祁连清、段毅、王鹏飞、严文、周炜、隆朝东、谢湘宁、冯超、赵德祥、田生祥。

变电运维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变电运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1.总则 为切实改变、加强、提高变电运维各项工作质量,加强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推动运维人员工作责任心、主动性、能动性,特制订变电运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变电运维人员值班纪律和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并作为绩效奖惩考核依据;请各变电运维班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加强管理,积极督促变电运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岗位及工作分工 2.1管理人员 2.1.2班长工作职责:班长是运维班安全、技术、行政事务直接负责人,是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安全、运行、技术、设备、基础资料、班组建设、文明生产、培训和绩效奖惩考核等工作; 2.1.3班长具体工作分工:1每日登录PMS2.0、安监一体化平台系统检查各班模块、流程应用及记录填写完成情况,并及时督促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善;2每周星期二定期组织召开班务会,不定期召开民主管理生活会、绩效奖惩考核通报会等,并负责在纸质班务综合记录中进行详细记录;3负责每月3日前按照甘肃省电力公司生产运维分析管理办法试行、XX变电运维班XX月份生产运维分析报告模版要求编写上月生产运维分析报告,并同时上报运维部变电专工和变电运检室运维专责;

2.1.3技术员工作职责:在班长领导下,组织本班业务学习,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两票三制”,落实全班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组织本班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文件和事故通报,参加本站重大、紧急缺陷、异常及特殊情况的专题分析和综合分析会议,参与本站发生障碍、事故的调查,吸取经验教训,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做到安全“可控、在控、能控”; 2.1.4技术员具体工作分工:1每月5日前负责完成全班上月“两票”的收集、整理、装订、审核工作;2每月3日前负责完成缺陷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3每日登录PMS2.0、安监一体化平台系统,掌握各种记录填写上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整改完善;4 组织本班生产业务学习,结合新设备、新技术应用推广,开展各种形式的现场培训工作,并负责运维班纸质及PMS2.0系统培训记录现场考问、技术问答、技术讲课填写;5参与实施标准化作业,负责检查、督促两票、两措、设备巡视维护工作;6参与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倒闸操作的准备工作,负责审核两票、监护规范化操作,并对现场安全措施严格把关;7参与制定和实施控制异常、未遂和“三违”的措施,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活动和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工作;8组织或参与新、扩、改建工程的生产准备、验收、投产和主设备预试、大修后的验收、投运工作;9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变电站典型操作票及事故预案; 2.1.5资料员工作职责:在班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类基础资料的收集、建立、更新、完善工作;

智能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试行)

智能变电站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试行) 某某电力有限公司 20XX年9月

目录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总则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 (4) 3.1 智能变电站 (4) 3.2 过程层 (4) 3.3 间隔层 (4) 3.4 站控层 (5) 3.5 智能组件 (5) 3.6 智能终端 (5) 3.7电子式互感器 (5) 3.8 合并单元 (5) 3.9 智能电子装置(IED) (5) 3.10 设备在线监测 (6) 3.11 交换机 (6) 3.12 MMS (6) 3.13 GOOSE (6) 3.14 SMV (7) 3.15 智能一次设备 (7) 3.16 传感器 (7) 3.17 SCD文件 (7) 3.18 顺序控制 (8) 3.19 设备状态可视化 (8) 3.20 站域控制 (8) 3.21 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 (8) 3.22 智能辅助系统 (9) 4 管理职责规定 (9) 4.1 省电力生产技术部职责 (9) 4.2 省电力科学院研究院职责 (9) 4.3 各基层运行管理单位职责 (9) 5 智能变电站功能、体系架构及配置规定 (10) 5.1 智能变电站功能要求 (10) 5.2 智能变电站体系架构 (11) 5.3 智能变电站配置规定 (12) 5.4 智能变电站通信、自动化系统配置规定 (13) 5.5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配置规定 (15) 6 生产准备、设备验收管理规定 (16) 6.1 生产准备管理规定 (16) 6.2 设备验收管理规定 (17) 7 安全管理 (19) 7.1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19) 7.2 倒闸操作安全管理 (22)

变电运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变电运维工作管理方法(试行) 1.总则 为确实改变、增强、提高变电运维各项工作质量,增强管理,维 护工作次序,提高工作效率,推进运维人职工作责任心、主动性、能动性,特制定《变电运维工作管理方法(试行)》,对变电运维 人员值班纪律和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并作为绩效赏罚查核依 据。请各变电运维班高度重视,仔细执行,增强管理,踊跃敦促 变电运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岗位及工作分工 2.1 管理人员 班长工作职责:班长是运维班安全、技术、行政事务直接负 责人,是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安全、运转、 技术、设备、基础资料、班组建设、文明生产、培训和绩效赏罚 查核等工作。 班长详细工作分工:(1)每天登录PMS2.0、安监一体化平 台系统检查各班模块、流程应用及记录填写达成状况,并实时督 促对存在问题进行整顿完美。(2)每周礼拜二按期组织召开班务会,不按期召开民主管理生活会、绩效赏罚查核通告会等,并负 3 日责在纸质《班务综合记录》中进行详尽记录。( 3)负责每 个月 前依照《甘肃省电力企业生产运维剖析管理方法(试行)》、《XX

变电运维班XX月份生产运维剖析报告( 模版)》要求编写上月生

产运维剖析报告,并同时上报运维部变电专工和变电运检室运维 专责。 技术职工作职责:在班长领导下,组织本班业务学习,仔细执行上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特 别是“两票三制”,落实全班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组织本班安全 活动,学习安全文件和事故通告,参加本站重要、紧迫缺点、异 常及特别状况的专题剖析和综合剖析会议,参加本站发生阻碍、 事故的检查,汲取经验教训,联合实质,实时拟订防备举措,做 到安全“可控、在控、能控”。 2.1.4 技术员详细工作分工:( 1)每个月 5 日前负责达成全班上月 “两票”的采集、整理、装订、审查工作。( 2)每个月 3 日前负责达成缺点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3)每天登录 PMS2.0、安监一体化平 台系统,掌握各样记录填写上传状况,实时发现问题敦促指导整顿完美。( 4)组织本班生家产务学习,联合新设备、新技术应用 推行,展开各样形式的现场培训工作,并负责运维班纸质及PMS2.0 系统《培训记录(现场考问、技术问答、技术授课)》填写。(5)参 加实行标准化作业,负责检查、敦促两票、两措、设备巡视维 护工作。( 6)参加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倒闸操作的准备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管理通则

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管理通则 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 国网(运检/1)94-2014 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管理通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规范运维检修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与《国家电网公司章程》,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所称得运维检修(以下简称“运检”)管理,就是指电网设备与水电(抽蓄)设备设施运检有关管理工作,包括电网实物资产管理、设备运维管理、设备检修管理、专业技术管理、状态检修管理、技术监督管理、技改大修管理、业务外包管理等. 第三条运检管理遵循“机构扁平化、资源集约化、运维一体化、检修专业化、管理精益化"原则,实现“统一制度标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绩效考评、统一资源调配”得要求。 (一)机构扁平化。规范各级运检机构职能,精简层级,明晰职责,分级管控,强化执行,不断提高新体系运作效率.资源集约化.集中优势技术装备资源,充分利用内外部运检资源,做强做精核心业务,规范开展业务外包,不断提高资源利用 效率。运维一体化。融合现场运行与维护性检修业务,运维班(站)统一实施设备巡视、现场操作、带电检测及清扫、消缺、易损易耗件更换等维护性检修业务,不断提高运维劳动效率.检修专业化。通过基地检修、返厂检修、现场检修等方式,推广变压器、GIS等设备工厂化检修与隔离开关、四小器等设备轮换式检修,不断提高检修效率与质量。管理精益化.努力强化电网设备状态检修、全过程技术监督、技改大修项目管理与现场标准化作业,不断提高运检精益化管理水平。

国家电网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工作,实现运维管理的标准化,保障变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无人值守变电站的管理模式、职责分工、生产准备、运维班管理、设备巡视、工作票、倒闸操作、设备定期维护、带电检测及在线监测、状态评价、缺陷处理、异常和故障处理、专项工作、辅助设施、仪器仪表及工器具、外来人员、车辆管理、运维记录及台帐、档案资料等方面的规范化要求。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重点管控、差异化运维”为原则开展变电站各项运维工作。根据重要程度,将变电站分为四类。 (一)一类变电站是指交流特高压站,核电、大型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及以上)外送及跨大区(华北、华中、华东、东北、西北)联络750/500/330kV变电站; (二)二类变电站是指除一类变电站以外的其它750/500/330kV 变电站,电厂外送变电站(100 万千瓦及以上、300万千瓦以下)及跨省联络220kV变电站,主变或母线停运、开关拒动造成四级及以上电网事件的变电站; (三)三类变电站是指除二类以外的220kV 变电站,电厂外送变电站(30万千瓦及以上,100万千瓦以下),主变或母线停运、开关拒动造成五级电网事件的变电站,为一级及以上重要用户直接供电的变电站; (四)四类变电站是指除一、二、三类以外的35kV 及以上变电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35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无人值守变电站的运维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国网运维检修部(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系统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工作的专业管理; (二)负责制定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 (三)负责对公司系统各单位330 千伏及以上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质量监督检查和专业交流; (四)负责组织解决无人值守变电站重大缺陷和问题; (五)负责与国家电力调控中心沟通协调。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含国网运行公司,以下统称“省公司”)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 (二)负责组织实施无人值守变电站技术改造;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第14分册电力电缆验收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第14分册电力电缆验收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录 目录I 前言III 1 验收分类1 2 可研初设审查1 2.1 参加人员1 2.2 验收要求1 3 厂验收1 3.1 关键点见证1 3.1.1 参加人员1 3.1.2 验收要求1 3.1.3 异常处置1 3.2 出厂验收2 3.2.1 参加人员2 3.2.2 验收要求2 3.2.3 异常处置2 4 到货验收2 4.1 参加人员2 4.2 验收要求2 4.3 异常处置2 5 隐蔽工程验收2 5.1 参加人员2 5.2 验收要求3 5.3 异常处置3 6 中间验收3 6.1 参加人员3 6.2 验收要求3 6.3 异常处置3 7 竣工〔预验收3 7.1 参加人员3 7.2 验收要求3 7.3 异常处置4 8 启动验收4 8.1 参加人员4 8.2 验收要求4 8.3 异常处置4 附录 A 错误!未定义书签。 A.1 电力电缆可研初设审查验收标准卡5 A.2 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关键点见证标准卡5 A.3 110〔66kV及以上电力电缆关键点见证标准卡7

A.4 电力电缆出厂验收〔外观标准卡8 A.5 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出厂验收<试验>标准卡9 A.6 110〔66kV及以上电力电缆出厂验收〔试验标准卡10 A.7 电力电缆到货验收标准卡10 A.8 电力电缆隐蔽工程验收标准卡11 A.9 电力电缆中间验收标准卡12 A.10 电力电缆竣工〔预验收标准卡13 A.11 电力电缆资料及文件验收标准卡16 A.12 电力电缆启动验收标准卡16

前言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变电运检管理水平,实现变电管理全公司、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国网运检部组织26家省公司及中国电科院全面总结公司系统多年来变电设备运维检修管理经验,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整合、优化和标准化,以各环节工作和专业分工为对象,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运维、检测、评价、检修管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五通一措"。经反复征求意见,于2017年3月正式发布,用于替代国网总部及省、市公司原有相关变电运检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本规定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编制的第14分册《电力电缆验收细则》,适用于35kV及以上变电站电力电缆。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负责归口管理和解释。 本规定起草单位:国网电力。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王伟、铁锋、霍新明、国权、守学、司昌健、娄国辉、白羽、俊博。

国家电网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 LT

第十条生产准备人员应全程参与工程设计评审、设备选型、设备安装调试等前期工作,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相关反事故措施及无人值守变电站各项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生产准备人员应在变电站投运前建立运维站对变电站的管理机制,制定运维站及无人值守变电站各项运行规程,设立运行台帐。 第十二条运维单位应结合工程情况对生产准备人员开 展有针对性的设备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工作原理、运维技能和规章制度等方面。 第十三条调试前1个月,运维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工器具、仪器仪表及办公设施。安全工器具配备的种类和数量必须满足安规要求。 第十四条运维单位应在变电站建设过程中及时接收和妥善保管工程建设单位移交的专用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应填写好移交清单,并签字备案。 第十五条运维单位应积极配合调控部门完成变电站命名及设备编号工作,在变电站调试前一周完成设备标志牌、相序牌、警示牌的制作和安装。 第十六条运维单位应全程参与工程的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运维单位应参加验收大纲和调试方案的审查等工作,配合工程启动调试单位做好启动调试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运维单位应根据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及监控中心技术导则》、《无人值守变电站技术条件》等文件规范开展验收工作。 第十九条验收合格后,运维单位向相关单位运检部门及调控部门上报变电站归属运维站及业务联系方式,变电站启动投运后,调度、运检和安监联合验收,验收通过后试运行一周即实行无人值守。 第二十条工程试运行结束后,工程建设单位和运维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工程档案资料,包括系统启动调试报告和试运行报告的验收、交接和归档工作。 第四章运维班管理 第二十一条运维单位应根据区域内变电站分布情况,合理设置运维班驻地,以满足应急处置等需要。原则上运维班驻地工作半径不宜大于90公里或超过90分钟车程。 第二十二条运维班应具有相应的信息系统,实现对所辖变电站的异常及告警信息的查询功能,以满足事故及异常处理需求。 第二十三条运维班值班方式应满足日常维护和应急工作的需要,运维班24 小时应有人应急值班,夜间值班不少于2人。应急值班方式应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改变。 第二十四条运维班运维人员与调控部门业务联系(包括操作联系、开收工、异常和故障处理等)均应录音并做好记录。

国家电网公司管理系统变电检测管理系统规定(试行) 第1分册 红外热像检测研究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测管理规定(试行)第1分册红外热像检测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录 前言.................................................................................. II 1 检测条件. (1) 1.1环境要求 (1) 1.2待测设备要求 (1) 1.3人员要求 (1) 1.4安全要求 (2) 1.5仪器要求 (2) 2 检测准备 (2) 3 检测方法 (3) 3.1检测原理图 (3) 3.2检测步骤 (3) 3.2.2精确检测 (3) 3.3检测验收 (4) 4 检测数据分析与处理 (4) 4.1判断方法 (4) 4.2判断依据 (4) 4.3缺陷类型的确定及处理方法 (5) 5 检测原始数据和报告 (5) 5.1原始数据 (5) 5.2检测报告 (5) 附录 A (规性附录)红外热像检测报告 (6) 附录 B (规性附录)红外热像检测异常报告 (7)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各种部件、材料和绝缘介质的温度和温升极限 (8) 附录 D (资料性附录)电流致热型设备缺陷诊断判据 (10) 附录 E (资料性附录)电压致热型设备缺陷诊断判据 (12) 附录 F (资料性附录)风速、风级的关系表 (14) 附录G (资料性附录)常用材料发射率的参考值 (15) 附录H (资料性附录)精确测量红外热像仪的基本要求 (16) 附录I (资料性附录)一般测量红外热像仪的基本要求 (19) 附录J (资料性附录)在线型红外热像仪的基本要求 (21) 附录K (资料性附录)电气设备红外缺陷典型图谱 (22)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修管理规定(试行) 第1分册 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检修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修管理规定(试行)第1分册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检修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录 前言................................................................................................................................. I II 1 检修分类及要求.. (1) 1.1 A类检修 (1) 1.1.1 检修项目 (1) 1.1.2 检修周期 (1) 1.2 B类检修 (1) 1.2.1 检修项目 (1) 1.2.2 检修周期 (1) 1.3 C类检修 (1) 1.3.1 检修项目 (1) 1.3.2 检修周期 (1) 1.4 D类检修 (2) 1.4.1 检修项目 (2) 1.4.2 检修周期 (2) 2 专业巡视要点 (2) 2.1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电抗器) (2) 2.1.1 本体及储油柜 (2) 2.1.2 冷却装置 (2) 2.1.3 套管 (2) 2.1.4 吸湿器 (3) 2.1.5 分接开关 (3) 2.1.6 气体继电器 (3) 2.1.7 压力释放装置 (3) 2.1.8 突发压力继电器 (3) 2.1.9 断流阀 (3) 2.1.10 冷却装置控制箱和端子箱 (3) 2.2 干式变压器(干式铁心电抗器) (4) 3 检修关键工艺质量控制要求 (4) 3.1 套管及升高座检修 (4) 3.1.1 纯瓷充油套管检修 (4) 3.1.2 油纸电容型套管检修 (5) 3.1.3 升高座(套管型电流互感器)检修 (6) 3.2 储油柜及油保护装置检修 (7) 3.2.1 储油柜 (7) 3.2.2 吸湿器检修 (8) 3.3 分接开关检修 (9) 3.3.1 有载分接开关检修 (9) 3.3.2 无励磁分接开关检修 (10) 3.4 冷却装置 (10) 3.4.1 散热器检修 (10) 3.4.2 强油循环冷却装置检修 (11) 3.4.3 潜油泵更换 (11) 3.4.4 油流继电器更换 (12) 3.4.5 风机更换 (12) 3.4.6 冷却装置控制箱检修 (12) 3.4.7 水泵及喷淋泵更换检修 (13)

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管理通则

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管理通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规范运维检修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家电网公司章程》,制定本 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所称的运维检修(以下简称“运检”管理,是指电网设备和水电(抽蓄)设备设施运检有关管理工作,包括电网实物资产管理、设备运维管理、设备检修管理、专业技术管理、状态检修管理、技术监督管理、技改大修管理、业务外包管理等。 第三条运检管理遵循“机构扁平化、资源集约化、运维一体化、检修专业化、管理精益化”原则,实现“统一制度标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绩效考评、统一资源调配”的要求。 (一)机构扁平化。规范各级运检机构职能,精简层级,明晰职责,分级管控,强化执行,不断提高新体系运作效率。资源集约化。集中优势技术装备资源,充分利用内外部运检资源,做强做精核心业务,规范开展业务外包,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运维一体化。融合现场运行与维护性检修业务,

运维班(站)统一实施设备巡视、现场操作、带电检测及清扫、消缺、易损易耗件更换等维护性检修业务,不断提高运维劳动效率。检修专业化。通过基地检修、返厂检修、现场检修等方式,推广变压器、GIS 等设备工厂化检修和隔离开关、四小器等设备轮换式检修,不断提高检修效率和质量。管理精益化。努力强化电网设备状态检修、全过程技术监督、技改大修项目管理和现场标准化作业,不断提高运检精益化管理水平。 (二)统一制度标准。统一制定发布制度标准,实现管理制度一贯到底,技术标准一级覆盖,不断提升运检业务规范化水平。统一业务流程。强化流程管控,明晰业务界面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纵向执行和横向协同效率。统一信息平台。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全统一的企业级运检资源管控平台,不断提高运检信息掌控能力。统一绩效考评。构建全面 覆盖、分类考评的运检绩效指标体系,强化分析评价,突出正向激励,不断提升运检绩效水平。统一资源调配。发挥集 团优势,加强区域协作,统一调配大型工器具、备品设备、退役设备、技术力量和应急队伍等运检资源,不断提高资源调配效率。 第四条本通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运检管理工作。 公司各级控股、参股、代管单位运检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一节机构设置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测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3)829-2017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变电检测管理,提高检测水平,保证检测质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变电设备检测职责分工、检测分类、检测周期、检测计划、检测准备、检测实施、检测验收、检测报告、检测分析等方面做出规定。 第三条变电检测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标准作业、应试必试”的原则。 安全第一指检测工作应保证人身、设备安全,不发生人身伤害,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统筹安排指检测计划和工程项目计划结合、二次设备校验和一次设备检测结合、同一间隔设备检测工作结合,统筹安排,减少间隔或回路设备停电次数和时间。 分级负责指一类变电站执行国网评价中心、省评价中心、省检修公司三级检测机制;其它变电站执行省评价中心、运维单位二级检测机制。 标准作业指检测工作应全面执行标准化作业,应实现对作业风险、关键环节的有效控制,确保作业全过程安全和质量的可控、能控、在控。 应试必试指严格按照周期、标准开展检测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35kV及以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柜、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并联电容器、干式电抗器、串联补偿装置、母线及绝缘子、穿墙套管、电力电缆、消弧线圈、高频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高压熔断器、中性点隔直装置、接地装置、端子箱及检修电源、站用变、站用交流电源、站用直流电源、构支架、辅助设施、土建设施、避雷针等28类设备和设施的检测工作。 第五条检测人员在现场检测工作中应高度重视人身安全,针对带电设备、启停操作中的设备、瓷质设备、充油设备、含有毒气体设备、运行异常设备及其他高风险设备或环境等应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确认无风险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开展工作,严防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一节总部职责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国网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组织制定公司检测管理制度、技术标准; (三)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省公司、国网评价中心检测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四)建立公司变电设备带电检测装备检测体系; (五)组织公司检测技术培训、交流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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