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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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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大纲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复习大纲

掌握以下名词:

力量合作劳动关系沟通管理方雇主协会自主/合作管理模式工会职业工会行业工会总工会工厂内干预工会民主劳资合作工会的组织结构社会倾销劳动法最低工资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日缩短工作

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员工参与管理本能管理企业文化目标管理

申诉停职热炉规则渐进性惩处时效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举证责任集体谈判公正代表责任

集体谈判的结构合作式谈判产业行动罢工集体协

议资历社会-技术体系工人委员会社会合作伙伴

禁止令常规仲裁

掌握以下问题:

1.劳动关系管理的对象。

2.理解劳动关系的性质。

3.正统多元论学派的主张。

4.韦伯认为随着官僚制的推广,工人的利益和资本家的利益冲突会受到控制的原因。

5.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内容。

6.斯密的管理思想。

7.“伙伴关系”的基本内容。

8.阻碍冲突继续发展的合作的根源。

9.罢工的原因。

10.内部员工管理的内容。11.员工调配的定义、内容。

12.纪律处分的过程。

13.我国现行的职业技能考核的种类。

14.雇主协会的作用。

15.在完全市场作用下,雇主或管理方处于优势地位的原因。

16.自主/合作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

17.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18.工会劳动法监督性质。

19.工会法律服务。

20.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概念特征。

21.政府在社会倾销方面需要面对的问题。

22.劳动法的主要内容。

23.劳动法中的劳动的特征。

24.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区别。

25.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

26.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主要机构。

27.社会保险的特点。

28.我国休息时间的分类。

29.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和处理方式。

30.劳动者可以随时同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1.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和区别。

32.劳动者所享有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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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34.劳动合同的特点。

35.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

36.员工申诉的程序。

37.对员工进行惩处应遵循的程序和步骤。

38.劳动争议的预防措施。

39.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需要注意的问题。

40.工会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需要注意的问题。

41.我国劳动争议法律调整的意义和作用。

42.我国劳动争议仲裁中适用的有关制度。

43.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制度的主要内容。

44.劳动争议的处理。

45.劳动争议法定受案范围。

46.法院参与劳动争议诉讼的作用。

47.集体谈判的作用。

48.集体协议与个人劳动合同的区别。

49.集体协议的含义和作用。

50.最低工资的概念及其要件。

51.最低工资标准。

52.新阶段下劳动关系的新变化。

53.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54.劳动关系及法律特征和基本内容。55.当今国际上存在的五个主要劳动关系流派的政策主张和主要观点。

56.企业中沟通的重要性。

57.加入WTO中国工会面临的新的发展机遇。

58.经济全球化对工会的挑战。

59.工会应着重积极参与劳动法律建设的方面。

60.改革开发以来,工会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发挥。

61.“韦布五分法”对工会行为方式的划分。

62.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特征及现实意义。

63.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

64.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和客体的关系。

65.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66.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67.国际劳工公约的作用。

68.法律对雇主不当的劳动行为的限制内容及原因。

69.处理劳动争议的立法目的。

70.职业安全法律保障的特征。

71.职工福利与公共福利的区别。

72.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和程序。

73.仲裁员在实际仲裁裁决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74.WTO后中国劳动关系五大基本走势。

75.加入WTO后中国劳动关系面临的挑战和发展趋势。

76.6月30日张宏与其单位的10年期劳动合同到期。到期后,张宏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单位未表示异议。7月2日,张宏提出与该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遭到单位拒绝。请问张宏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论述法律依据。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一、掌握以下名词

1、“工人委员会”

2、“黄狗协议”

3、“投入—产出

4、“效率工资”理论

5、“野猪罢工”

6、冲突的根源

7、弹性工作时间

8、工会

9、工会制工厂制度10、工业主义理论11、沟通12、雇主协会13、管理方14、霍桑实验15、集体谈判16、借调合同17、精英理论18、均衡型劳动关系19、劳动争议调节20、企业文化21、热炉规则22、三方原则23、谈判社团主义24、协调性谈判25、行业工会26、劳动争议诉讼27、“常规仲裁”

二、掌握以下问题

1、在完全市场作用下,雇主管理方处于优势地位的原因。

2、韦伯认为随着官僚制的推广,工人的利益和资本家的利益冲突会受到控制的原因。

3、共同协商的主要作用。

4、斯密的管理思想。

5、自主/合作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

6、全国性工会的作用。

7、政府应主要关注劳动力市场的方面,说明原因。

8、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9、无效劳动合同及处理方法。

10、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主要内容。

11、对员工进行惩处的程序和步骤。12、法院参与劳动争议诉讼的作用。

13、集体谈判的作用。

14、罢工的原因。

15、集体协议的作用。

16、正统多元论学派的主张。

17、“伙伴关系”的主要内容。

18、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

19、雇主协议的作用。

20、劳动关系在新阶段下的变化。

21、政府在社会倾销方面需要面对的问题。

22、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23、阻碍冲突继续发展的合作的根源。

24、劳动关系的性质。

25、加入WTO后中国劳动关系面临的挑战和发展趋势。

26、当今国际上存在的五个主要劳动关系流派的政策主张和主要观点。

27、对集体协议中最具争议性问题的认识。

28、对罢工进行限制的利弊。

29、法律对雇主不当劳动行为的限制原因。

30、处理劳动争议的立法目的。

31、在实际仲裁裁决过程中,仲裁员必须考虑的问题。

32、企业中沟通的重要性。

33、小王与其他单位的10年期劳动合同到期后,小王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单位未表示异议。几日后,小王提出与

该单位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遭到单位拒绝。小王的做法合法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34、“韦伯五分法”对工会行为方式的划分。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辅导资料

一,名词解释

1、均衡型劳动关系PlO

指劳动关系双方的力量相差不大,能够相互制衡。

2、谈判社团主义P158

谈判社团主义;也称社会社团主义,指这样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利益的阐述和政策的确定都要通过怍为其成员和田家间的合法中介而行事

3.集体谈判P261

指雇主和工会之间针对工作报酬、工作时间及其他雇佣条件,在适当时间以坦诚的态度所进行的协商和交涉。

4、“效率工资”理论P25

在某些就业组织中,有些员工会得到超出其他雇主所提供的工资和福利水平的报酬,因为较高的工资福利会促使雇员更加努力工作,提高效率,因此这部分超出其他雇主的工资被称做“效率工资”。

5、协调性谈判P277

指不同的集体协议虽然分别由不同的组织谈判而成,但是所有谈判最终达成的协议,在基本内容、基本条件上却几乎相同,至多仅有细微的差异。

6、工业主义理论P34

该理论认为社会足以所有成员的功能整合的方式获得发展的,秩序和进步代表着经济和社会自然发展过程的主流,而冲突和停滞仅仅是局部的问题。

7、弹性工作时间P183

是指在标准工作时间的基础上,每周的总工作时间不变,每天的工作时间在保证核心时间的前提下可以调节。

8、“野猫罢工”P299

是指未经过工会、由工人自发组织的罢工。也叫非法罢工。

9、冲突的根源P46-49

可以分为“根本根源”和“背景根源”,前者是指由于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造成的冲突,后者足指由那些更加可变的,取决于组织、产业、地域、国家等因素的属性所造成的冲交。

10、霍桑试验P73

是指在1927-1932年间由美国人埃尔顿·梅奥和罗特利斯伯格所进行的一系列试验,他们认为,照明强度和其他工作条件对生产率变化没有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劳动过程中的士气及其成员的满意度及生产过程中的有效管理等因素有关。霍桑试验的重要之处在于把人当作社会的人,从而要更多地考虑岗位上的人的情感、心理、期望等。

11、沟通P226

是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和信息的交换,是将信息由一个人传达给另一个人,逐渐传播的过程。

]2、借调合同P197

指借调单位、被借调单位与借调人员之间,确立借调关系,明确相互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3、工会制工厂制度P321

在工会制工厂制度下,雇主优先雇佣工会会员,若无工会会员则可招用非工会会员,但他们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入工会。工会制工厂不要求工人一开始就成为工会会员,但要求工人在被雇佣后一定时间内必须加入工会。

14、“工人委员会”P333

即在各级工作岗位建立雇员委员会,其代表可以分享企业信息、参与协商以及联合决策。

15、雇主协会P84

是由雇主组成,旨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组织。

16、三方原则P76

国家(政府),企业和员工三方合作,共同制定产业政策和劳动政策。

17、企业文化P223

是企业在长期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文化观念,犹如企业的灵魂,是企业制度、企业精神、企业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的总和。

18、热炉规则P233

是对员工实施惩处的一种方式,类似于触摸到热炉产生的效果,它具有即时性、预警性和一致性。

19、“黄狗协议”P344

是指由劳资双方共同签定的、禁止员工以个人名义参加工会及其活动的书面协议。

20、行业工会P105

是将在某一特定行业中从事工作的所有工人都组织起来的工会,而不考虑这些雇员的技术、技能以及所从事的职业。

2l、管理方P83

是指在生产组织中通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职能,率领其隶属人员完成既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22、工会P104

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代表雇员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

23、劳动争议调解P248

是指调角委员会对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推动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活动。

24、“投入一产出”模式P17

投入是指“冲突”,产出是指“管理规则”,从而把劳动关系调节看成是一个把冲突转化为管理规则的过程。25、精英理论P154

认为社会按照等级划分阶层,精英处于社会的最高阶层,因而对政策指定具有直接而重要的影响力。

二、简答题

1、什么是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P204

答:法定条款是指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有:(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劳动纪律(6)社会保险(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罢工的原因是什么?P301

答:1.罢工是“双方误解的结果”(1)由于产生误解引发的罢工(2)为检验雇主是否诚实而引发的罢工(3)不确定因素的增加而导致的罢工(4)工人不切实际的期望引发的罢工 (5)罢工形势本身的复杂性2.罢工是“大众的呼声”。(1)罢工取决于工人不满的程度(2)除非管理方让步,否则罢工不会取消(3)与罢工相比,表达不满的其他方式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4)罢工是社会的呼声

3、集体协议的作用是什么?P309

(1)

集体协议制度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2)集体协议制度建立了平等协商、谈判的制度(3)集体协议制度是雇主谋求工业和平和工业利润的目标之一。(4)集体协议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手段(5)集体协议制度是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

4、什么是“常规仲裁”?P305

答:是仲裁员或由三方(工会代表、管理方代表和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委员会对最终的解决方案进行的裁决,这种裁决是在劳资双方提出建议的基础上确定的。

5、简要叙述正统多元论学派的主张P333

它的核心假设是:加强劳动法、通过集体谈判确保实现公平与效率,是建立最有效的劳动关系的途径。奉行该学派主张的国家强调以下几方面:(1)更为集中的、在产业层次上的集体谈判;(2)弱势群体的工会化;(3)对管理方独裁的消弱和替代:(4)因任何偏见用其他工人顶替罢工者的制裁方式,为了完善这一模式,正统多元论学派还提出用工人代表制度的其他形式来保证雇佣标准的推行,即在各级工作岗位建立雇员委员会,其代表可以分享企业信息、参与协商以及联合决策。

6、简述斯密的管理思想P69

他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他认为劳动是国民财富的源泉,各国人民每年消费的一切用品都来源于本国人民每年的劳动,劳动创造的价值是利润的源泉,工资越低,利润就越高:反之,工资越高,利润就会越低。他主张以市场“看不见的手”来自动调整市场的供求,政府仅仅作为看门人,不干涉市场的供求和经济的发展。

在政府不干涉政策的影响下,雇主具有了相当大的雇佣、使用和解雇员工的权力。

7、简述自主、合作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P94

一、自主型组织设计(1)职务扩大化(2)职务轮换(3)职务丰富化(4)自主性工作团队;二、雇员参与计划(1)质量圈

(2)劳资联合委员会;三、人事与就业政策(1)内部公平制度(2)薪酬体系(3)全面质量管理

8、简述全国性工会的作用P132

(1)

策划工会组织运动(2)举行集体谈判(3)为地方工会提供

援助.一是指导地方工会开展谈判;二是提供经济支持。

9、简要叙述“伙伴关系”的基本内容P344。

答:(1)工人与企业应本着平等和信任的态度,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分享信息和福利;(2)利用工人参与伙伴关系来最大限度地满足工人的利益要求,以充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3)通过工人参与伙伴关系来加强企业内部的民主化.伙伴关系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保持和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提高生产率,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10、集体谈判的作用是什么?P262

答:“在劳动关系体系中,集体谈判的主要作用,一是确定和修改工作场所规章制度的正式程序;二是协调劳资双方共同关心的事务的非正式过程;三是调解、解决劳资纠纷的方法。

1l、简要叙述新阶段下劳动关系的新变化。P78

答:由于新技术的采用以及由此带来的新的组织制度的发展,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新时期劳动关系也在发生着日益明显的变化。

(1)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国际竞争的加剧和雇主策略的变化。

(2)跨国公司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也改变了资方、政府和工会的权力平衡。

(3)跨国工会和工会联盟的发展的相对滞后;

(4)发展中国家面临新问题;

(5)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工会也面临着知识经济的挑战。

1 2、简述共同协商的主要作用。

答:共同协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共同协商使双方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寻求更大的一致

(2)共同协商是一种合作的表现形式,也是冲突的一条转化渠道

(3)共同协商能够部分地调整劳动关系

(4)共同协商具体作用的多样化

13、阻碍冲突继续发展的合作根源是什么?答:(1) 合作的根源由两方面组成,即被控和获得满足。被迫:是指员工迫于压力而不得不合作,即劳动者如果要谋生,就得与雇主形成雇佣关系,并且如果他们与雇主的利益和期望不符或作对,就会受到各种惩处甚至失去工作。

(2)获得满足是建立在工人对雇主的信任基础之上。员工对现有的经济体系下,法律的接受和认可,和对管理权力的认同;自我价值的体现,员工在工作中虽然缺乏指挥权,但他们认识到工作中的价值,从而产生一种满足感,具有责任感的员工认为,只要雇主没有破坏心理契约,员工也必须遵守心理契约。

(3)管理方也努力使员工获得满足,管理主义学派提出的进步策略和方法,及雇主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对工人做出的让步,都在一定程度提升了员工的满足度,减弱了冲突的根源影响,增强了合作的根源影响。

14、简要叙述雇主协会的主要作用是在集体谈判中支持会员组织,维护雇主利益,并积极游说政府和议会,主要从事四种活动。1、参与谈判;2、解决纠纷;3、提供帮助和建议;4、代表和维护

l5、简述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P189 答: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是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制度。l 9 9 1年国务院重新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此做了具体规定:

1、伤亡事故的种类;

2、伤亡事故的报告和调查。

3、伤亡事故的处理。 l 6、怎样理解劳动关系的性质? P8答: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性质可以归结为以下四点: (l)劳动关系具有平等的性质;2、劳动关系也具有不平等的性质;3、劳动关系具有经济利益或财产关系的性质;

4、劳动关系具有社会关系的性质

马斯洛在20世纪40年代提出需求层次理论。他认为,人类的需求是以层次的形式出现,是由低级的需求向高级需求发展,他断定当一种需求得到满足时,这组需求就不再成为激励因素。他将需求分为:(1)自我价值需求;(2)

尊重的需求;(3)社会需求;(4)社会需求;(5)生理需求

P95 l8、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P179答;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我囚劳动法第48条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按月确定,也可以按周、日、小时确定。各种单位时间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互相转换,劳动法第49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列因素: (l)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19、简述对员工进行惩处应遵循的程序和步骤。P232答:(1)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和规章制度。

(2)符合民主程序。(3)向员工公示。(4)必要时采取纠正性惩处行动。(5)调查和取证。 20、如何确认无效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怎样处理?P201答: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方订立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协议,主要从5方面确认:(1)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合同。(2)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3)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劳动合同。

(4)容显失公平。(5)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集体协议。

从3方面进行处理:(1)确认劳动合同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2)分清造成无效劳动合同的责任,

(3)在法律允许和当事人愿意的情况下,可以生亲建立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 21、论述政府在社会倾销方面主要需要面对哪些问题?P162答:政府在社会倾销方面需要面对三个问题: (1)

什么是劳动力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 (2)

政府如何协调提供就业保护的社会正义目标和促进就业

创造的经济目标? (3)

政府应该优先考虑国家利益还是国际合作? 22、在劳动力市场中,政府应主要关注哪些方面?简述原因。P160答:政府在劳动力市场方面主要关注两从方面: l、

是价格机制,即工资水平与收入分配; 2、

是就业水平与就业结构,即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因为,近2 0年来,由于经济与产业结构的变迁、技术进步以及劳动力参与率的变化,导致工业化国家的就业结构与就业水平发生了重大变化.首先,妇女劳动力参与率的提高,使劳动供给大幅增加;其次,就业结构逐渐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由体力工作向脑力工作转型;再次,技术变革要求更多熟练技术工人;最后,长期高失业率使就业关系呈现短暂性,临时性特点。政府通过调整工资水平

与就业水平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单位劳动成本,从而增强本国的国际竞争力。

2 3、在完全市场作用下,雇主或管理方处于优势地位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主要原因是;

1,管理方通过安排劳动者工作,具有控制劳动者在劳动时间内行为的权力,劳动者处于被支配地位.

2,管理方作为生产经营的主体,拥有更多的生产经营信息,而劳动者可能只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比较详细的了解,这样就产生了双方信息分布的不对称.

3、西方经济学理论认为,从长期看,劳动力的供给会略大于其需求,值出现“自然失业”现象。因此,与劳动需求方相比,劳动者面临着更多的威胁。

24、何为劳动争议诉讼?法院参与劳动争议诉讼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P255

答:劳动争议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通过司法程序保证了劳动争议的最终彻底解决。由人民法院参与处理劳动争议,从根本上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有助于监督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有利于生效的调解协议、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的执行。

2 5、为什么韦伯认为随着官僚制的推广,工人的利益和资本家的利益冲突会受到控制?

答:这是因为官僚制不但具有技术方面的效率,而且还具有控制下属和保持组织稳定方面的效率.虽然冲突存在:但并非“阶级“之间的冲突,而是指管理方而非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冲突,因为是管理方与工人直接打交道。“食利者、股东、银行家并没有遭到工人的憎恶,而大多数的厂商和商业经理都是与工人在工资斗争中直接对立的。“所以,他认为随着官僚制的推广,工人的利益和资本家的利益冲突会受到控制。

论述题

l、论述企业中沟通的重要性?

答:沟通是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和信息的交换,是将信息由一个人传达给另一个人,逐渐传播的过程。沟通能够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是实现员工参与管理的重要形式之一。员工参与是建立在有效沟通基础之上的,没有信息的沟通,企业共同目标就难以为员工所了解,也不能将协作的愿望变成协作的行动.管理最重要的功能是把企业构想、使命、期望与绩效等信息准确地传递给员工,并指引和带领他们完成目标.管理者不懂得如何与员工沟通,不懂或忽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就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感,甚至产生逆反心理.沟通可以体现并实现员工对管理工作的充分参与,有助于发挥员工的主动性、创造发、提高工作质量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沟通还有利于管理者准确而迅速地收集、处理、传递信息,使管理者认清形势,决策更加合理有效,加强管理者对员工的激励,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组织氛围,提高员工士气。

3、论述处理劳动争议的立法目的主要有哪些?

答;1,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劳动争议立法的直接目的.只有将劳动纪律纠纷纳入法制的轨道,才能妥善处理,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2、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是制定劳动争议处理立法的目的.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如果不能及时预防和有效解决,就会引起停工、罢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因此,事先预防和事后公正处理劳动纠纷具有重要意义。3、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是劳动争议立法的根本目的.加强劳动法制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保证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发展. 4、试阐述“韦布五分法”对工会行为方式的划分.答:划分为互保互助、集体谈判、劳动立法,直接行动和政治行动、一、互保互助或会主要以互保互助的方式向成员提供各种福利,包括医疗、教育、娱乐、住房等,这引起开支从会员所交会费同建立的基金中提取.好处:

1有助于工会吸收新成员;2有助于充实工会基金使工会在集体谈判的过程中有能力向雇主施加压力;3有助于建立工会的内部福利制度。二、集体谈判是工会与雇主交涉、协商、确定薪酬、福利、工时、工作条件等有劳动标准和劳动关系事务的活动,是工会为会员争取经济利益的最直接的方式.集体谈判的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改变工人的经济与社会生活。三、

劳动立法

是工会通过立法建议,监督法律执行等方式保护雇员利益,促进工会发展。四、

直接行动是在互保互助与集体谈判的不能发挥作用时,工会采取罢工、罢市与强制战术等方式来实现维护工人尤其是会员利益的目标.五、

政治行动工会政治行动的显著特点是它不仅维护会员利益,而且有利于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工会的政治行动主要包括:1向政府与立法机构施加压力,促使其颁布保护劳动者的条例或法律.2建立政党或加入代表工人利益的政党。

6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集体协议中最具争议性问题的认识? 答:工资和福利是集体协议中最具有争议性的问题

(1)工资福利水平是劳资冲突的首要原因之一.工资福利对工人生活水平有重要意义,还影响到工人的直接收入,对雇主而言,最大限度地降低工资福利是其利益所在,因此,成为双方谈判的焦点问题

(2)工资福利水平必须引起争议也是错误的.

(3)在既定的生产条件下,降低工资福利,可使雇主获得较多的利益,雇工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生产,而是尽可能多地获得报酬.因此双方在工资福利方面的谈判经常受阻,主要原因是,满足工人要求不符合雇主利益,以及工人不愿降低心理预期值,另一原因也许是一方或双方均未理解对方的底线,但真正原因不是工资福利水平本身,而是一方或双方借工资福利问题来表达谈判中潜在的敌意。

(4)工资分配差异也有相当大的争论,在建立工作阶梯的场所,工人更愿意向高工资岗位流动.工作阶梯是导致谈判以及集体协议条款存在重大分歧的主要原因。

(5)在工资的增长数量和增长方式上谈判更为复杂化。通货膨胀的不确定性,双方很难就工资增长达成一致,通货膨胀率过高,原先签定的工资增长难度可能会低于通货膨胀率,使工人利益受损,过低的通货膨胀率,对雇主的利益不利。因此,在集体协议的谈判中,双方很难做出让步。

(6)个人奖金分配也引起争议。如果雇主规定工人的奖金由利润决定,实际上使雇员要为他人的错误承担责任。因此,工会在集体协议中总是希望建立固定的工资增长机制,这也使双方发生矛盾。

试述加入WTO后,中国劳动关系面临的挑战和发展趋势? 答:面临的挑战:

(1)劳动争议总数持续大幅度上升,涉及人员剧增。

(2)集体争议数量及涉及人数明显上升。

(3)劳动争议处理中仲裁裁决的比重加大

(4)劳动者申诉比重大,胜诉率高呈现五大趋势:

(1)劳动关系逐步趋于国际化,主要表现为劳动规则的国际化,加入WTO后,对劳动关系的影响,

主要表现为外企特别是跨国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和劳动关系对国内企业的影响.

(2)劳动关系更加市场化:首先,国有企业劳动关系面临市场化的重大转折,劳动关系市场化的进程分为:双轨——并轨——单轨(即2000年底实行下岗与失业双轨并行, 2001年——2003年底实行并轨运行,取消下岗人员进入再就业中心。2004年实行单轨运行.所有下岗人员全部纳入失业保险,把企业人变为社会人。

(3)劳动关系单极化,单极化态势:投资经营有享有完全决策和高度自主权,处于强者地位,员工处于从属的,被支配者地位,对企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极为有限。(4)劳动关系冲突易激化,主要表现为:非国有企业组建工会难,经营者担扰抵制工会现象严重;现有的工会活动模式难于适应员工利益多元化的需要;企业工会在相当程度上仍然依附于管理方,难以发挥制衡作用。

(5)劳资对立社会化:劳动关系冲突,对立呈社会化趋势,一方面,劳动争议的数量大幅度上升,另一方面,现有的仲裁体制与国际惯例下接轨的问题进一步凸现,总之.加入后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将呈现国际化,市场化、单极化.易激化,社会化走势。

2 结合实际评价对罢工进行限制的利弊

罢工分为非法罢工和合法罢工,工人有罢工的权利.各国由于情况不同,对罢工的限制也不同,对罢工限制的利弊是,罢工使工人、雇主,以及那些从罢工企业获得原料设备的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受到影响,遭受损失,罢工使劳资双方加深了相互的不信任和敌对情绪.禁止公共事业部门的庙员罢工,是鉴于公用事业的社会性,如果这些部门罢工,势必影响到城市的交通,社会正常的生产秩序,生活秩序,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给经济发展带来不利,,还比如中小学教师和医生、护士的罢工.教师罢工会影响到社会的文化发展,间接的影响技术的进步.医生,护士罢工可能影响人的健康或生命。许多国家法律严格限制公用事业部门的罢工权。

7、法律对雇主不当劳动行为的限制主要育哪些?原因何在?

不当劳动行为:工会在组建过程之中和之后,任何一方采取不法手段试图对抗对方的措施或行为,法津对雇主不当劳动行为的限制主要有(1)工人不因从事合法的工会活动而遭解雇,即使只是原因之一.因为如果工人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雇,那就意味着自由组织工会的行为是违法,不受保护的,从而使其他工人由于惧怕失业而远离工会(2)在工会的组建中,雇主不能单方面改变雇佣待遇和条件,除非能够证明这种变更符合过去的做法和传统.而与工会的组建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如果允许雇主变更雇用条件,会增加工会组建的难度,挫伤上级工会资助基层工会的愿望,也是工人难以意识到法律规定的自由结社权利.3、禁止雇主对组建工会进行任何形式的威胁或者承诺,因为雇主的威胁或者承诺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工人组建工会的愿望,干涉了工人结让权的行使。降低了建立工会的意愿和积极性

(4)禁止雇主暗中监视和破坏工会的活动

(5)雇主不得改变选举单位雇员的构成,尤其不得从选举单位之外,雇用其他雇员,因为新雇员讨雇主心存感激,可能反对组建工会。

(6)雇主不得从事任何有可能影响工会自治权利的活动,因为雇主与工会领导人建立“情

人”工会,工会领导人不能很好维护其合法权益。

(7)雇主不得为了避免工会化或者试图摆脱已建立的工会,关闭工厂或重新开业,即使这仅是原因之一

8、在实际仲裁裁决过程中,仲裁员必须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

(1)在安排和审理案件过程中,仲裁员必须确保遵守法定的程度,为每一方提供充足的机会。以陈述案件的事实,理由和驳斥对方的陈述.

(2)案件的审理既要传唤,询问证人,又要参考以前的相似案件所做的敌判结果.(3)庭审结束,仲裁员要对双方的论点和证据进行权衡,比较,如果建有仲裁委员会.则在征询仲裁委员会其他成员意见后,再对本案的事实理由和决定敞出书面认定.还要考虑当事人谈判签定协议的目的及过去对协议的解释等。

(4)对于处罚员工引起的争议案件,仲裁员不仅要确认处罚是否有“适当理由”而且还必须确定实施的惩处是否与“自然公证”相一致.仲裁员在做出仲裁时通常会考虑诸如雇员有无前科,为雇主服务的年限,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有无,减轻处罚的情形,以及雇员是否愿意承认错误并为其错误道歉等情况.

(5)仲裁员还必须确认雇主是否使用了渐进性惩处,而且对雇员处罚也是逐渐加重的.

(6)对仲裁所依据的事实发生争议,通常由仲裁员对证据“比较可能性”断案.对于解雇案件,仲裁员可能要求提供“超过合理疑点”的证据.

10、Z002年10月30日小王与其单位的10年期劳动合同到期,到期后,小王继续在该

单位工作,单位未表示异议.11月2日,小王提出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遭到单位拒绝.请问小王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论述法律依据.

答:小王的做法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形式.小王签定10年期劳动合同属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02年10月30日到期后.小王继续在该单位工作,该单位未表示异议,2002年11月2日小王提出与该单位签定无固定期服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即“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于劳动合同的续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不同地方及区别

相比之下内容 简单的说: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不是一部法律的两个版本,就是两部法律,目前这两部法律都在执行中,事实上这两部法律的相关规定事统一的,实际操作中都可以作为依据, 劳动法调整的范围更大更宽泛,涉及到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等等。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只针对劳动关系中涉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方面做出规定。 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更多的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劳动法》是劳动保障立法体系中的基准法,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根据,可以说是《劳动合同法》的母法。 详细的说: 首先是对两者的概念不同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我国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 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女职工与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办法;职业培训制度;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劳动争议的解 决程序;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等。此外, 还包括工会参加协调劳动关系的职权的规定。以上内容,在有些国家是以各种单 行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在有些国家是以劳动法典的形式颁布的。 劳动法是整个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合同法》 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中属于社会法。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 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 《劳动法》是劳动保障立法体系中的基准法,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根据。可以说是《劳动合同法》的母法。(一)《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总体区别 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名称不同。 前者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后者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立法层次上,同为法律,在企业和劳动者中容易把劳动法称为劳动法,把劳动合同法称为新劳动法。 二、两者的立法背景不同。 《劳动法》是在我们国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劳动关系初步紧张状态下产生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7月5日通过,于1995年1月1日生效实施; 《劳动合同法》则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发育逐渐成熟时期、劳动关系非常紧张状态下产生的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法》是20世纪劳动立法的标杆,《劳动合同法》则是20世纪中国劳动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上层建筑的必然要求。 三、两者的立法宗旨不完全相同。 《劳动法》 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明确把劳动者权益放在第一位,而《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一 次送审稿套用了《劳动法》,即“《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草案公布时则改为“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法”。最终变为“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前后言辞、次序之变,暗含了立法思路的调整。 四、调整对象区别(学理区别)。 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 称。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 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女职工与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办法;职业培训制度;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劳动争议的解 决程序;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等。此外, 还包括工会参加协调劳动关系的职权的规定。以上内容,在有些国家是以各种单 行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在有些国家是以劳动法典的形式颁布的。劳动法是整个法 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劳动合同法作为法律部门的劳动合同法 是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在条款上的不同《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子法, 两者在具体的条款上也存在很多不同,以下是几条较为有代表性的差别: 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并对直接涉及劳 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制定、修改及实施过程中从程序上予以严 格规范,核心是民主协商与劳资共议。分为两个步骤:1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2 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即在充分听取意见,经过民主程序后,由用人单位确定。也就是:“先民主,后集中”。 这是不分所有制的,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直接涉及 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仍应由职代会审议通过。 二、办理用工手续与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中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 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动合同法》 则对不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再设定行政处罚的内容,而是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转为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建立了一种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与劳动者的经济利益挂钩的机制,既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又提高了劳动者维权的积极性。同时《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用工后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合同的,以支付双倍工资予以惩罚;超过一年再不签的,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劳动。 三、劳动合同的条款 《劳动法》中规定有: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 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必备条款方面,《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基本情况、工 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同时又取消了劳动纪律(属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已由法定且不能约定)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防止用人单位滥用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考试重点复习要点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填空30*1 名3* 10’简2*10’案2* 10’ 一.名词解释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 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关系:广义上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一种社会关系,狭义上指劳动法律关系即是劳 动法调整劳动关系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社会保险:指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及发生其它生活困难时,给 予物质帮助的制度。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的认定与实现所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实质上是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利益矛盾、利益冲突的表现。 二简答: 一、劳动合同法定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1、试用期 2、培训 3、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款 4、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5、其他事项

二、劳动法律关系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即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的当事人的共同的意志。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其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实现社会劳动过程,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因此说,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一、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区别 第一,合同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职工自愿结合而成的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代表,劳动者个人一般不能单独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而另一方通常是劳动者个人。 第二,合同内容不同。集体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集体劳动的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明确有关用人单位的整体性措施;劳动合同则仪限于规定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 第三,合同效力范围不同。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同时,集体合同对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全体劳动者都发生效力,而劳动合同只能是对用人单位和单个的劳动者发生效力。 第四,合同订立时间不同。 第五,合同目的不同。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含义: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特点,分别采取用周、月、季、年等为周期总和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形式。 一般适用于从事受自然条件或技术条件限制的劳动,主要包括: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劳动法与劳动关系考试大纲

劳动法与劳动关系考试 大纲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考试大纲 一、课程及考试大纲说明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是由《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合并而成的一门课程。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领域。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关系为调整对象。通过考试,目的是检验人力资源专业的学生对劳动关系基本知识与劳动法主要内容的掌握程度,提高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本课程自学教材 1、《劳动关系》程延园主编,教育部面向21世纪人力资源管理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11月第二版。 2、《劳动法》关怀主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二版。 (三)、本课程学习方法:学生系统自学并在此基础上由专业教师对重点和难点章节进行有针对性地讲解分析。 (四)、本考试大纲适用于人力资源专业本科自学考试,考试内容不得超出本大纲所列范围。 (五)、本大纲各章节内容划分为重点、理解掌握、一般要求和不作要求四个部分。 1、重点(考核的主要目标): (1)劳动关系的本质、特性与主体; (2)劳动关系“五大学派”的主要观点; (3)冲突与合作的根源 (4)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5种角色; (5)集体谈判的作用;罢工权的行使及其限制; (6)产业行动的行式与功能; (7)加入WTO后中国劳动关系面临的挑战和发展趋势; (8)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9)国际劳动立法的内容、作用与不足; (10)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 (11)工会的性质、地位与职权; (12)劳动就业的特征与基本原则; (13)劳动合同的内容、解除和终止; (14)集体合同的特点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5)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时间的种类、延长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 (16)工资形式与工资的法律保障; (17)劳动安全卫生立法的作用; (18)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 (19)职业培训的特点与意义 (20)社会保险的种类与特点; (21)我国的奖惩制度; (22)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与机构; 2、理解掌握: (1)主要是术语、概述; (2)考核目标仅次于重点 3、一般要求: (1)对内容作一般性了解,起系统性学习作用; (2)考核目标少于5%。 4、不作要求:因两门课程合并为一门课程应合理精简的内容,主要有: (1)《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四章(第一、二、三节)、第八章。 (2)《劳动关系》第五章、第七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卷及参考标准答案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卷及参考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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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卷及参考答案 I 客观题部分( 5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确定公民的最低就业年龄为()周岁。 A.14 B. 15 C. 16 D. 18 2.《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的标准工作时间为劳动者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A.7小时B。8小时C。10小时D。24小时 3.工人纪某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该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纪某,提前的期限为() A.30日B。35日C。40日D。60日 4.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A.劳动合同期满B。劳动合同因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C.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D.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5.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A.100% B。150% C。200% D。250% 6.为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劳动法》第80条和81条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的委员会是() A.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B。工会调解委员会 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D。职工调解委员会 7.未成年上岗工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由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证件是()

自考劳动关系与劳动法重点复习资料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具体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所结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又称为劳资关系、劳使关系、雇佣关系甚至产业关系等 2、员工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决策权力的工作者。 3.员工团体是指因共同的利益、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员工组织,包括工会组织和类似于工会组织的员工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 4.管理方一般是指,由于法律所赋予的对组织的所有权,或一般称产权,而在就业组织中具有主要的经营决策权力的人或团体。 5.管理方团体的主要形式是雇主协会,一般不直接介入员工与管理方的关系之中。主要任务进行集体谈判,向其成员提供支持,通过参与同劳动关系有关的政治活动、选举和立法改革来间接地影响劳动关系。 6.合作,是指在就业组织中,双方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的行为。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以正式的集体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形式,甚至是以一种非正式的心理契约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冲突,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不可能完全一致,相反,经常会出现分歧,甚至背道而驰。对员工及工会来说,冲突的形式主要有罢工、旷工、怠工、抵制等,辞职有时也被当做一种冲突形式。对用人方而言,冲突的形式主要有关闭工厂,惩处和解雇不服从领导的员工。 8.力量是影响劳动关系结果的能力,是相互冲突的利益、目标和期望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的决定因素。 9.所谓三方性原则就是在制定劳动法规、调整劳动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等方面,政府、雇主和劳工三方代表共同参与决定,相互影响、互相制衡。

10.在人的多种需要当中,在某种条件下会有一种需要排在第一位,在需要结构中占据优势,共他需要排在它的后边,这排在第一位的需要就是优势需要。 1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12.罢工。又称同盟罢工,通常是指行业的全体劳动者或企业内的一群劳动者,以工资或劳动条件的改善等经济利益的获得为目的而采取的共同停止工作的行为。 13.怠工,就是懈怠工作的意思,劳动者进行怠工,不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或离职,而是在工作中故意懒散、怠惰,或浪费雇主或企业的原材料,以此来达到维持或改善劳动条件的目的。 14.现在劳动者所使用的联合抵制手段,通常是指一群劳动者团结起来,对于不满足他们要求的雇主及雇主有关的人,断绝其社交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联系,以迫使其就范。 15.黑名单:是雇主在劳动关系冲突中对劳动者采取的一种秘密报复手段。雇主通过秘密调查,将一帮不安分或危险而有可能在劳资冲突中发挥主要或带头作用的劳动者秘密登记在一张表上,并暗中通知本行业其他雇主不要雇佣他们,致使这帮被列在表上的劳动者永无再被雇佣的机会。 16.排工:指雇主在雇佣劳动力时,对某些劳动者采取排斥态度。一般情况下,雇主专排那些加入工会的劳动者,为防止劳动者利用工会与企业讨价还价,以不加入工会为雇佣条件,以后违背此诺言,立即给予解雇。 劳动关系冲突的基本手段:1.劳动者的基本手段:罢工、怠工、联合抵制。2.管理者或雇主的基本手段:关闭工厂、黑名单、排工。 劳动关系冲突的解决办法:调解、仲裁、诉讼、政府干预 17.应对行为:工人对自身所处的地位的看法,以及员工自身对紧张的雇佣关系的单方调节行为,它是雇佣关系性质造成的潜在的紧张和挫折的一种发泄渠道。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法律条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第一个限制工作长度的法律。(现代意义上劳动法产生的标志) 广州召开第一次劳动大会,第六次全国劳动大话在哈尔滨召开。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 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劳动法是北洋政府于1923年由农商部公布了《暂行工厂规则》。 1924年11月,孙中山以大元帅的名义颁布了《工会条例》,承认了工人与雇主团体立于对等之地位。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农村根据地的最重要、最完备的劳动立法。 国际劳动法思想发源于19世纪上半叶。 第一次由国家政府提出召开国际劳动会议、开展国际劳动立法的倡议是瑞士。 《国际劳动宪章》是国际劳动立法的重要依据。 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会员国。1944年我国成为国际劳工组织常任理事国。 1944年6月在美国费城召开第二十六届劳工大会,通过着名的《费城宣言》。 第一次劳动立法会议展开地点——柏林。 要点: 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承揽关系和劳务关系都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民事关系,因此,应由民法而不是劳动法进行调整。 个体工商户最大不超5个学徒。 当前时期的劳动就业方针是: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 特殊群体包括: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推出现役的军人等。 用人单位招收雇佣职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当地少数民族人员。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适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当事人的变更。 6个月内需要新招人员的,必须优先从本单位裁剪的人员中录用。 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育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集体协商的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期5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集体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超60天。 社会主义国家集体合同最早产生与苏联。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期限一般1至3年。

劳动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劳动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简答) 一:劳动权平等原则。 1在就业促进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 则体现为平等就业。反对就业歧 视,劳动者 不因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 等方面的不同而受到差别待遇 2在劳动基准法领域,劳动平等原则 体现为待遇均等。同工同酬体现 为:○1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与其 劳动给付相当。○2给付相同劳 动的劳动者之间,应该享有平等待 遇。 3在劳动保护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 则体现为劳动条件平等。○1劳动条 件应当根据具体的工作岗位来确 定○2针对特定的劳动者群体,其 劳动条件也应该采取不同的规定。二:劳动自由原则。 1在劳动合同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 体现为契约自由。 ○1劳动者的缔约自由

○2劳动者的辞职自由 2 在集体合同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 体现为结社自由与团体自治。 ○1结社权:积极结社权,即有 组建和参加的自由。消极结社 权,即有不参加和退出的自由。 ○2团体自治: A工会团体的人 格独立。相对独立于国家,独立于 雇主 B工会团体的行 动自治。工会 团体依法享 有依自身职 能采取维护 劳动者合法 权益的集体 行动自由 3 在劳动保护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 体现为禁止强迫劳动。劳动力的人 身属性决定了劳动的不可强迫性。三:倾斜保护原则。 1 在劳动合同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

要体现为解雇保护。《劳动合同法》 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受到严 格的单方限制。 2 在劳动基准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 要表现为基准法定。国家对于用人 单位基于强势地位可能的肆意行 为的限制,倾斜保护劳动者,以确 保劳动者的生存。 3 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倾斜保 护原则主要体现为对劳动者的救 济保障。 ○1劳动争议仲裁免费制度减少 了救济成本○2举证责任倒置○3 有限的一裁终局避免了用人单位 滥用诉讼权利而妨碍劳动者的权 利救济的实现 劳动基准法:是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 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条件最 低标准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劳动法的地位:劳动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位 置,包括部门法地位和法域地位两

劳动法复习提纲word版

1.狭义上的劳动法,一般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的劳动法。 2.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 动法学上的劳动法研究范围是广义上的劳动法。 3.1994年7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 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部综合性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 4.劳动法的特征:(1)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2)是有偿性劳动;(3)劳动关系双方 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5.劳动法的渊源,也称劳动法的形式:宪法中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法律规范中 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地方规章;国际法律文件;国际惯例;法律解释。 6.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其所调整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7.劳动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 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8.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 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3)劳动关系主体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注:承揽关系中的制作人和定作人的关系、出版社与著作人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9.劳动关系的种类:(1)按不同所有制关系: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个体经营劳动 关系;联营企业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2)按职业分类:企业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等;(3)按资本的组成形式:国有控股公司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关系等;(4)工人运动角度分类:利益冲突型劳动关系;利益一体型劳动关系;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5)从集体谈判制度上: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 10.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1)列举式方法: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社会保险中的某 些关系(社会保险);工会组织与企业在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其他有关管理机构在监督劳动法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2)区别式方法: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如劳动就业中的某些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如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是劳动关系附带产生的关系,如职业培训中劳动者与培训机构产生的关系。 11.劳动法产生的社会基础是劳动关系。 12.历史上出现最早的劳动法规,是1802年英国议会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13.劳动法产生的原因:(1)劳动法产生于大工业时期是“人类理性”的体现;(2)劳动法产生也是资本主

(精选)2017年4月自学考试06089《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卷 (课程代码06089) 本试卷分为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1页至第4页,共4页。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 上按要求填涂,答在试卷上无效。 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第5页,共1页。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上作答 ,答在试卷上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源于 A.日本 B.美国 C.英国 D.法国 2.三方协商机制中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是 A.国家一级的协商 B.产业一级的协商 C.地方一级的协商 D.企业一级的协商 3.影响企业劳动关系诸多因素中最复杂、最深刻、最主要的变量是 A.政治环境 B.经济环境 C.技术环境 D.社会文化环境 4.在劳动关系的发展历史和制度背景中,集体谈判制度建立于 A.早期工业化时代的劳动关系时期 B.管理时代的劳动关系时期 C.冲突的制度化时期 D.成熟的劳动关系时期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卷第1页(共5页) 5.在《产业与劳动关系评论》著作中提出了一个分析集体谈判与劳动关系框架的学者是 A.马克斯?韦伯 B.邓洛普 C.桑德沃 D.安德森 6.雇主组织是由谁组成的协会? A.自然人 B.企业法人 C.资本家 D.企业股东 7.工会最早出现于18世纪90年代末的 A.英国 B.法国 C.德国 D.西班牙 8.新保守主义中最有影响力的政府理论是 A.管理主义理论 B.公共选择理论 C.精英理论 D.正统多元主义理论 9.管理方的权力在就业组织中是以一种等级分层的形式逐级递减的,这种权力来源于 A.所有者的所有权 B.政府的授予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之间的关系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之间的关 系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有密切的关系。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宣传《劳动合同法》的言论,其中难免会有不正确的说法误导大众。比如,有人说出台了一个新的《劳动法》,这个说法显然是错误的。而有人说出台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法》,也不完全正确。因为《劳动法》是于1995年出台的,是劳动领域里的基本法,它不会被《劳动合同法》所取代,而且这部法律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做任何修改,所以不存在新的《劳动法》一说。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确切地说,《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一个子法。二者的关系如表1-1所示:表1-1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基准法社会保险法促进就业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其他相关法律 我们已有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基准法》、《社会保险法》、《促进就业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相关法律。为什么还要“出台一部新的《劳动合同法》”呢?这是因为国家在出台《劳动法》之后,并没有及时出台《劳动合同法》。为了调整各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各地政府部门都纷纷采用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方式,来制定本地区调整劳动关系的相关政策文件。比如上海有《上海

市劳动合同条例》,北京有《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深圳有《深圳经济特区劳动管理规定》……这些地方性的法规或规章,都是行使《劳动合同法》职能的临时性规定,并不能算做《劳动合同法》。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后,这些地方性的规定都将统统被废止,因为它们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了。正因为之前有这些地方性规定的存在,有人将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视为新的劳动合同法,也有一定道理。 虽然《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调整劳动关系的具体细则实施起来会和以前有所不同,但是《劳动合同法》本身并不存在新旧之说,因为它是首次制定的。而《劳动法》是劳动领域里的基本法,其主要内容是一些原则规定,其主要条款反映的是立法精神、立法原则。《劳动法》下面要有若干个配套的法律,才能构成劳动领域里的一部整体法律。 《劳动合同法》就是《劳动法》的子法之一,它跟《劳动法》构成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另外,《就业促进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两次审议了;《劳动争议处理法》也在近两年之内就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社会保险法》已经起草两三年了,不过现在还没有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 最近,国家劳动部又启动了《工资法》的立法程序。可见,最近几年,劳动领域里的立法会越来越多,而且这些法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复习笔记(整理精华版)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期末复习整理笔记(含重点知识点考点及PPT截图) 一、劳动关系词源△ 1,狭义: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2,劳资关系:是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关系,劳方资方界限分明,关系中包含一致性与冲突性。 3,劳工关系:与中文劳动关系是同一词,强调劳动者,工会与雇主之间的互动过程,集体谈判过程。 4,劳雇关系:又称雇佣关系,强调受雇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重点在于权利义务结构。 5,劳使关系: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强调其技术性意义,中性温和。源自日本。 6,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狭义指劳资关系;广义产业及管理者与受雇者之间的所有关系,包括雇佣关系所有层面,以及相关的机构和社会、经济环境。源自美国。 考点1:劳动关系概念 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广义:劳动关系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者、职工及其职工组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之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权、责、利关系。 ①企业与全体职工(包括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关系; ②企业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 ③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关系; ④经营者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 ⑥职工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 狭义:企业作为用人单位(雇主)与职工(雇员)及其组织之间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形成和调整的劳动法律关系。 ①(直接)目的:实现生产劳动过程。 ②主体:基本主体:劳动者;劳动力使用者 相关主体:政府(社会生产过程的组织协调者);工会(劳动者利益代表);雇主组织(利益代表)③(基本)性质:劳动关系的基本性质是社会经济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本质(性质、实质)▲ 1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影响。 (简而言之,劳动关系的本质就是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织。)△2 双方以集体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形式,甚至心理契约的形式,规定彼此的权利义务、是非曲直。 △3 劳动关系双方选择合作还是冲突,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 △4力量,是影响劳动关系结果的能力。分为劳动力市场的力量和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 △5 劳动力市场力量,反映了工作的相对稀缺程度,由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供求中的稀缺性决定的。(劳动者技能越高,市场力量越强。) △6 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是指劳动者进入就业组织后能够影响资方的程度,其中以退出、罢工、岗位三种力量最为重要。 退出:劳动者辞职给用人方带来的成本,如寻找和培训顶替辞职员工的费用。 罢工:劳动者停止工作给用人方带来的损失。 岗位:在岗员工不服从、不配合用人方的工作安排而带来的管理成本的增加。

劳动法选择题及答案

劳动法选择题练习 一、单向选择题 1、劳动法是() A.《中环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B.调整劳动人事法律规范的总称 C.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的法律 D.调整管理劳动力方面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制定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的时间是() A.1994年1月1日 B.1994年7月5日 C.1995年1月1日 D.1995年7月5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的时间为() A.1995年7月5日 B.1995年1月1日 C.1994年7月5日 D.1994年1月1日 5、劳动法调整的最重要的、最基本的关系是() A.劳动关系 B、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C、企业与其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D、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6、《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 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依照该条款,下列劳动者适用《劳动法》的是() A、南通市环境保护局招用的环卫工人 B、北京社会科学院某研究所研究员 C、中国科学院计算机所所长 D、协和医院内科医生 7、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是() A、制做人与定做人之间的关系 B、企业中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C、个体经济组织与其雇佣的帮工之间的关系 D、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 8、有权制定劳动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9、下列关于劳动法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A、劳动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B、劳动法是民商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C、劳动法是经济法部门的法律 D、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10、下列关于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的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A、劳动关系是劳动法最重要、最基本的调整对象 B、劳动法随着劳动关系的产生而产生 C、劳动是劳动关系的内容,而劳动法以规定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为内容 D、劳动关系是和人类社会同时产生的,但是劳动法却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才开始 出现 11、现代劳动法的开端是() A、1802年,英国颁布《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B、1839年,德国颁布《普鲁士工厂矿山条例》 C、1841年,法国颁布《童工、未成年工保护法》 D、1912年,法国制定《劳工法》 12、下列关于《学徒健康与道德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A、它是资产阶级政府为加强对劳动者的剥削而制定的 B、它属于“工厂立法” C、它是为保护工人的利益而制定的 D、它是现代劳动法的开端 13、中国自哪年开始成为国际劳工组织的常任理事国之一?()

06089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 第一节劳动关系的概念 第二节劳动关系的实质:冲突与合作第三节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 第二章劳动关系理论 第一节劳动关系理论:各学派的观点第二节劳动关系理念溯源 第三节劳动关系调整模式 第三章劳动关系的历史和制度背景 第一节早期工业化时代的劳动关系 第二节管理时代的劳动关系 第三节冲突的制度化 第四节成熟的劳动关系 第五节新的矛盾和问题 第六节新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 第四章管理方 第一节谁是管理方 第二节管理方的角色理论 第三节管理模式和实践 第五章工会 第一节工会的概念 第二节为什么及如何组建工会 第三节工会的职能与行为方式 第四节工会的组织结构 第五节劳资合作策略 第六章政府 第一节政府的角色 第二节政府与劳动关系理论 第三节政府劳动关系策略的实践 第七章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第一节劳动法与劳动关系 第二节工资的法律保障 第三节工作时间和加班的加点 第四节工作场所的规则 第八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节劳务派遣制度 第六节法律责任 第九章工业民主:员工参与管理 第一节员工参与管理的实施第二节员工参与管理的形式 第十章惩处与申诉 第一节如何实施惩处 第二节申诉 第十一章集体谈判 第一节集体谈判概述 第二节集体谈判的法律的调整 第三节集体谈判的结构、进程和结果 第四节我国的集体协商制度 第十二章产业行动 第十三章集体协议 第十四章三方协商机制 第十五章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六章 当代劳动关系的发展和问题 ?劳动关系具体表现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关系。 ?国际劳动立法有着悠久的历史,起源于(19世纪初期的欧洲)。 ?劳动法最后于(1994年7月5日)经全国人大常会会审议通过。 ?对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职工,《劳动法》的实施范围仅限于和这些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就业权)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 ?(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一律平等,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休息休假权)是指劳动者在参加一定时间的劳动(工作)之后所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公司的劳动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从(年满16周岁开始的。) ?关于劳动者的义务,《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而言是共同指向的劳动活动. ?法律事实,根据它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分为(事件和行为)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重点

第一章 1、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关系表明劳动力使用者和劳动力所有者之间关系的概念。我国劳动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指劳动关系的参加者。狭义: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两方。一方是劳动者和以工会为主要形式的员工团体,另一方是管理方以及“雇主”协会。 3、管理方的概念:狭义管理方是指在生产组织中通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职能,率领其隶属人员完成既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从广义上看,管理方除了企业中的各级管理人员,还包括各类正式非正式雇主协会。 4、管理方的特点:1)管理方具有职权,职权是能向隶属人员进行指挥、发出命令并要求下级强制服从并执行的权力以及给予奖惩的权力。2)管理方通过合法程序获得职权。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权是经由一定正式程序而赋予某个职位的一种权力。它源于企业产权,是合法的。3)职权是由上而下逐级授予的,权责对等十分重要。 5、雇主协会的类型:1)行业协会,同某一行业企业组成的单一的全国性行业协会。2)地区协会,由某一地区的多种企业组成的地区性协会代表该地区雇主的共同利益。3)雇主组织,由雇主组成,旨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组织。雇主组织可分为全国性雇主联合会、单一行业或产业的全国性协会、地区协会。 6、工会的定义:工会是由工人组成的旨在维护并改善其工作条件的连续性组织。工会的性质: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的地位:工会主要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代表员工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工会的特征:1)工会必须是一定人数以上的雇员的团体,一般不允许雇主及其代理人加入。2)工会属于社会团体而非政治性组织或经济性组织,即工会不得有政治和经济目的。3)作为社团,工会具有法人资格。4)工会有同雇主或其团体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监督雇主遵守《劳动法》等项权利。5)工会在与雇主的关系中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工会的权利:4)条,以及工会及其会员在采取产业行动中,享有豁免权。同时法律也对工会及其会员的权利进行倾斜性保护。P22 7、工会的职能:工会有整合职能、经济职能、民主功能、服务功能 8、工会的行为方式:“韦布五分法”1)互保互助,通过工会会费建立的基金中提取费用,向成员提供如医疗教育、娱乐、住房等福利。2)集体谈判,是工会与雇主交涉、协商确定薪酬、福利、工时、工作条件等有关劳动标准和劳动关系事务的活动,是为会员争取经济利益的最直接方式。3)劳动立法,工会通过立法建议、监督法律执行等方式保护雇员利益,促进工会发展。4)直接行动,在互助互保式集体谈判不能发挥作用时,工会采取罢工、罢市等方式。5)政治行为,主要包括向政府与立法机构施加压力,促使其颁布保护劳动者的条例或法律;建立政党或加入代表工人利益的政党。 第二章 一、冲突的原因:1、异化劳动的合法化2、客观的利益差异3、雇佣关系的性质4、劳动合同的性质5、心理契约的不履行6、广泛的社会不平等和劳动力市场状况等社会因素。 二、冲突的根源:工人努力工作,却不拥有最终的结果,这种异化劳动的合法化势必造成工人和雇主之间的矛盾,成为私有经济中不可能调和的冲突根源 三、冲突的表现形式: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冲突是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出现分歧,甚至背道而驰的时候的表现形式。冲突一般包括显性冲突和隐性冲突。1、显性冲突对于员工来说表现为罢工、抵制、辞职、诉怨等;用人单位表现为关闭工厂、停工、惩处、辞退员工等。2、隐性冲突,员工主要表现为职务内绩效的降低,比如怠工、旷工、缺勤、偷懒等。用人单位则表现为排挤员工,随意安排员工等。 四、产业行动的概念:产业行动又称集体行动,是指劳资关系双方在劳动关系中为实现自己的主张和要求,依法采用罢工或关闭工厂等阻碍企业正常运营手段等进行对抗的行为。具体来说,是指在集体谈判过程中由雇员或雇主以向对方施加压力为目的,单方面发动的导致正常工作暂时停止的一种活动。产业行动是集体协商、谈判失败后的高级斗争形式,也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以和平手段所能够采取的最终的斗争或争议方法。 五、产业行动的形式 1、雇员的产业行动,1)罢工,产业行动最明显的方式。2)怠工,作为雇员产业行动的一种基本手段,是指工人既不离开工作岗们也不进行就地罢工,只是放慢工作速度或进行破坏性工作。3)联合抵制,是指雇员以影响消费者的方式来阻止雇主销售其最终产品。要据抵制对象不同,分为初级联合抵制和次级联合抵制。初级……是指工会直接向当事雇主施加压力迫使其接受谈判条件的运动;抵制方式是通过劝说消费者不去购买雇主的产品来限制雇主产品市场。次级……是指工会向没有直接卷入劳动争议的雇主施加压力,使当事雇主处于不行地位而进行的运动。方式是开展工人运动,使消费者不购买雇主产品。4)纠察,指罢工员工在靠近企业入口或有关区域设置警戒线,用以阻止其他员工或者人员进入。5)“恶名单”“好名单”。“恶名单”指工会将那些与工作作对的雇主列入一个名单,在很多国家视为非法。“好名单”在这种名单上列入工会认为对工会“公正”的雇主。 2、雇主的产业行动,1)关闭工厂,指的是当雇主得知雇员准备罢工或者雇员刚开始罢工的时候,就关闭工厂,并且声称是被迫行为。2)雇佣替代劳动者,是指在正式员工罢工期间,雇主通过雇佣其他工人来代替罢工工人进行生产,以抵制或破坏工人罢工的一种手段。3)雇主充当罢工破坏者,指的是罢工期间,雇主借助其他雇主的生产能力完成生产任务。4)复工运动,雇主派人到罢工工人家中劝说罢工者或其家属,使他们相信不久之后,大多数工人都将会回到工厂,并且他们的利益也会得到良好的保障。5)黑名单,又叫黑表,雇主通过秘密调查,将一些不安分或有可能在劳动冲突中发挥带头作用的劳动者登记在一张表上,并暗中通知本行业其他雇主都不要雇佣他们6)排工,雇主对某些劳动者采取排斥的态度。 六、罢工的形式:根据罢工的目的可为经济罢工,反对不正当行为罢工,同情罢工。根据罢工有无工会组织,分为正式罢工,野猫式罢工,其他形式有就地罢工,象征性罢工,集体辞职,巡回罢工,间断罢工,总罢工。 七、罢工的法律约束:1)对公共事业的罢工限制,由于公共事业的社会性,许多国家法律严格限制公共事业的罢工权。另外法律严禁在公用事业部门举行巡回罢工和怠工。2)对其他行业的罢工的法律规定,遵循以下原则:合法原则(罢工目的是为了达成集体协议时,罢工才是合法的),社会适当原则,罢工程度要使社会能够接受。均衡原则,罢工必须是逼不得已采取的方式,手段要合法,应该尽量使用其他较和平的方式。 八、合作的根源: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合作源于“被迫”(是指员工迫于压力而不得不合作)和“获得满足”(第一,获得满足建立在工人对雇主的信任基础上,第二,工作本身带来的满足,第三,管理方的努力使员工获得满足。九、冲突向合作的转化及合作的方式:通过沟通或共同协商的方式。1、沟通的概念:沟通特指管理方向员工及其组织传达信息的过程。管理方沟通的目的在于向雇员提供组织信息,加深员工及其代表对组织的问题和管理方地位的理解,消除员工及其代表可以已有的错误观念。员工获得信息的主要目的,是巩固工会在集体谈判、组织内部劳资联合决策中的作用。沟通主要内容有:就业组织的介绍性质的信息。日常工作情况信息。就业组织政策或组织人员的调整的信息。就业组织的运作的详细信息。2、共同协商:指员工单位为协调员工的关系在制定决策之前,先征求员工的意见或态度,但是不需要征得员工或其代表同意的决策程序。共同协商的组织是协商委员会,由员工和管理方代表组成,主席由委员会成员每年选举产生。共同协商的作用,1)共同协商使双方在思想和行动上寻求更大的一致2)能够部分的调整劳动关系。 第三章 一、我国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1、劳动规则的订立者2、劳动规则的执行者、监督者3、人力资源市场的宏观调控者4、劳动争议的调停者5、公共部门的雇佣者 二、劳动关系建立阶段的政府管理:主要体现在就业和劳动合同方面。1、就业是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之一,就业方面主要关注就业水平和就业模式。注意:1)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积极扩大就业2)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4)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加大对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的就业扶持力度。2、我国劳动合同管理的框架由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和用人单位内部管理构成,但以劳动行政部门的管理为主,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关于劳动合同的规章和政策;指导用人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实行劳动合同鉴证和备案;确认和处理无效劳动合同;监督劳动合同履行等。 三、劳动关系存续阶段的政府管理:主要体在工资、劳动安全、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方面。1、国家的工资管理主要包括:对全社会工资的一般管理,制定工资政策和法规,宏观调控工资总量,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工资支付,尤其是保障欠薪支付,协调不同地区、行业、职业之间工资比例关系。对企业工资的间接管理,企业工资总额进行动态、适度宏观调控,指导企业选择和完善工资制度,监督企业在工资分配过程中遵守工资政策法规。对国家机关工资的直接管理,确定国家机关工资分配的制度和方案,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并参照企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和调整国家机关工资水平。2、劳动安全的管理:制定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并监督用人单位执行;政府职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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