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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精)

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精)
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精)

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文件

毕署发[2011]5号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

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及《国家中长期

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快毕

节试验区教育事业尤其是民办教育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

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

条例》,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

十六字方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奋力推进民办教育大发展

(一)民办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拓宽教育投入渠道、推动教育大发展

的重要力量;是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创新教育竞争机制、

增强教育发展活力、扩大教育总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

的多样化教育需求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毕节试验区新时期新

阶段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任务、实施“科教兴毕”和“人才

强区”战略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民办教育虽有一定的发展,但无论数量、办学规模,还是办学水平,与区内公办教育和省内外民办教育发展相比差距较大。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解放思想,积极创新,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快速发展。

二、改革体制,创新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

(二)积极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民办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利用非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独资、合资、合作办学。鼓励境外资金和优质教育资源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参与民办教育或开展合作办学。逐步提高民办教育占整个教育的比重,形成多元投资、多元办学、公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三)引导社会资本重点发展非义务教育。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教育项目建设。学历教育以发展非义务教育为重点, 非学历教育以市场化、社会化为导向,鼓励和引导民间举办,满足更多人群对多样化学习培训的需求。

(四)建立民办教育奖励制度。各级政府按属地管理对在发展民办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及办学业绩突出的民办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

校,投资达到500万元的,按总投资的5%予以奖励,每增加投入1000万元,奖励提高一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投资达到500万元的,按总投资的7%予以奖励,每增加投入1000万元,奖励提高一个百分点;民办幼儿园投资达到300万元,按总投资的7%予以奖励,投入每增加500万元,奖励提高一个百分点;村民办幼儿园达到60人及以上办园规模的,补助资金5万元,办学规模每增加60人,补助提高5万元。

(五)给予民办学校用地使用和基本建设优惠。举办学历教育(含幼儿园)的民办学校新建、改扩建其用地纳入当地城乡发展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根据办学规模或投资者意愿,采取政府划拨、出租或政府零收益协议出让方式优先供地。办学规模36个班以上的寄宿制学校或投资建校总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学校,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办学规模24至35个班寄宿制学校或投资达2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学校,其土地费用,按政府零收益土地价格,由政府承担50%,投资方承担50%;办学规模18至23个班的民办学校,其土地费用,按政府零收益土地价格,由政府承担30%,投资方承担70%;办学规模18个班以下的民办学校,其土地费用,按政府零收益土地价格出让土地,投资方承担征地费用。民办幼儿园办学规模540人以上或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办学规模360人以上、540

人以下或投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其土地费用,按政府零收益土地价格由政府承担30%,投资方承担70%;360人以下规模或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其土地费用按政府零收益土地价格出让,投资方承担征地费用。民办学校用地不得改变使用用途,凡享受了土地优惠政策,改变使用用途,政府无条件收回。新建、扩建的民办学校在取得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批筹建通知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发改部门办理立项审批手续。用地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在报建立项、规费减免、水电气供给、环境保护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民办学校举办者投资建设的房产,相关职能部门应给予认定,办理校舍准建证和建设质量验收备案表。

(六)举办学历教育(含幼儿园)的民办学校教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同类公办教师退休待遇:(1)任教的民办学校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2)民办学校自行招聘报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同意备案,并建立了人事档案,逐年考核合格的教师;(3)在区内民办学校任教连续达到20年、累计达到25年及以上;(4)按规定交齐社会保险的;(5)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经审查批准享受退休待遇的民办学校教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审定退休费用。

(七)相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和完善民办教育中介服务体系和社会信用制度,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民办教育中介机构和协会,开展民办教育咨询、评估、审批、代理服务等,逐步建立信用登记,信用评估、风险预警和管理等民办学校信用评价机构和管理制度。

三、制定政策,完善措施,营造民办学校快速发展的环境

(八)切实保障民办学校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财产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依法办理验资、过户等手续。民办学校其他出资者凭学校出具的出资凭证,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享受权益、承担义务。民办学校对举办者、其他出资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收取的费用以及办学积累,应当分别登记建帐,并依法享有法人财产

权。民办学校存续期间,对学校所有资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非法干涉。

(九)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

1.举办学历教育(含幼儿园)的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聘任不受结构比例的限制,由学校参照同类型、同规模的公办学校自主设岗,确定结构比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门、教育部门按有关程序受理申报、评审,由民办学校自主聘任。

2.民办学校教师在教师资格认定、业务进修、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科研立

项、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均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教育部门要统筹规划、统一安排,民办学校招聘教师的人事关系、档案由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民办学校要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依法为聘任的教师缴纳社会保险。

3.民办学校外籍教师的聘用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切实保障民办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在学籍管理、升学、考试、表彰奖励、户口办理、乘车(船)票价优惠、医疗保险、物价补贴等方面享有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的同等权利。中等职业教育及其以下民办学校的学生可转入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的学生资助纳入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资助体系,助学金、奖学金、困难补助以及办理助学贷款等与公办学校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民办学校毕业生与公办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

要一视同仁。受政府委托(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

校,其就读学生可享受国家“两免一补”的政策。县(市、区)政府及教育部门应予以落实。

(十一)给予民办学校税收优惠。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民办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后勤社会化改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按照市场化管理运作,依法办学,依法纳税,在现行政策规定范围内给予税收优惠。企业、公民个人和社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向民办学校捐赠财物,其捐赠支出可按照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列支。民办学校接受的捐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十二)支持民办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地、县招生部门要统筹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服务,支持民办学校扩大招生规模。

民办高等院校招生列入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高中阶段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当地招生计划,并与同类型、同层次公办学校安排在同一批次招生;受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纳入当地划片招生范围。允许民办中小学跨区域招生,允许民办

学校和非学历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四、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十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十六字方针”的要求,加强对民办教育工作的领导。要把进一步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

发展和教育发展规划,搞好发展预测,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计、动态监测,加强对

民办教育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职责,明确对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机关,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服务、管理和监督。其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在民办学校的选址、规划、征地、设计、银行贷款、招聘教师、招收学生等方面给予正确引导和积极的支持。

(十四)依法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1.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法规对民办教育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2.民办学校举办者必须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有关规定,申请筹设、正式设立或者直接设立民办学校,并按规定向审批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初中以下学段的民办学校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高中阶段民办学校由地区教育局审批;专科以上民办学校报省以上审批。未经批准设立,不得开展招生和教育教学活动。坚决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非法举办各类民办学校。

3.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管理。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严

格遵循《广告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诈和误导学生及其家长。凡属民

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按办学审批权限,报经相应的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未经审核同意,新闻媒体不得登载或者播出,学校不得散发和张贴。

4、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属于学历教育的,由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提出申请,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属于非学历教育的,由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自行确定,报同级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机构)对非学历教育的其它教育培训收费,由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按照《贵州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黔价费〔2006〕175号)文件提出具体收费标准(不含税金),报同级价格管理部门核准后执行。

5.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将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师生安全、校长和教师的培训、示范性学校评估、财务监督等纳入统一管理,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指导、服务与监督,督促民办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地区、县(市)两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展和管理民办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对民办学校进行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督导评估结果。建立和完善对民办学校的年检制度,对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要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办学资格。民办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如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十五)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要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宣传。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干扰和破坏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行为,严禁对民办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禁侵占民办学校合法财产和教学场所,严禁强制民办学校征订各类报刊杂志和强行要求参加评比、竞赛、研讨等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十六)本《决定》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活动,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如有与本《决定》不符的有关文件规定以本《决定》为准,毕节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主题词:教育民办教育△发展决定

主送: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

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抄送:地委各部门,毕节军分区,毕节学院、毕节职业

技术学院,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各人民团

体。

地区人大工委办,地区政协工委办,地区中级法

院,地区检察分院。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1年1月28日印发共印320份

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 各镇(区)中心学校,各民办培训机构(学校): 为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学校)的办学行为,保障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北省民办学校年检办法(试行)》(鄂教规〔2011〕8号)、《襄阳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管理办法(修订)》(襄教〔2014〕3号)等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通知如下: 一、规范民办培训机构例行检查 (一)检查对象:有机构招牌、有固定场所、有稳定师资和生源的全县所有民办培训机构。 (二)检查要求:检查组深入实地,依据附件一内容进行检查。 (三)结果运用:对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民办培训机构(学校)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年度审验 (一)年审对象:获得“南漳县民办培训机构(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培训机构(学校)。 (二)年审要求:依据附件二要求提供年审资料。 (三)结果运用:年度审验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

“不合格”四种。县教育局对年度审验“优秀”、“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机构(学校),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审结论戳记,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年审合格以上等次的民办培训机构(学校)名单。 三、规范民办培训机构评估办证行为 (一)评估对象:提交评估申请,经县教育局初评基本符合评估标准的民办培训机构。 (二)评估要求:依据《南漳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学校)评估标准》(附件)三实施评估。 (三)评估程序:1、自查申报。向举办地所在镇(区)中心学校提交评估申请及自评报告(附件四)。2、材料审查。县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对申请材料及自查报告进行初审。3、实地评估。教育局组织专班对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学校)进行实地量化考核。 (四)结果运用:经评估合格的培训机构(学校),县教育局颁发“南漳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学校)办学许可证”。四、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管理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学校)必须在举办地所在的中心学校进行申报,以镇(区)为单位统一建档管理。有多地分设机构(分校)的,在总部所在地申报。(二)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凡是存在突出安全隐患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发布虚假招生广告的、不服从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培训的未来发展趋势

教育培训的未来发展趋势 所以谁拥有未来,首先是规模领先,接下去是管理较量,然后是资本制胜,最后走向你这个公司变成TMT化,平台化,你就盈利了,就像可口可乐在软饮料的行业地位,就像麦当劳在快餐行业的地位,否则的话,你都是浮云。 中国教育培训联盟:王明夫:我的题目有所改动,我是从资本运作的角度来说一下教育培训行业的形势。我的内容是这样安排的,一个是我对这个行业的观察。第二是整个行业是资本投资的热点,蜂拥而入。如果在座各位从事这个行业的同仁,如果你缺钱的话,你就来找我,所以钱不是个问题,钱过剩,真正好的教育培训企业不多,是这样一个问题。 第三,因为投钱不是简单投给你就了了,你这个企业的质地怎么样,民办教育行业,根据我们十多年咨询的经验,总体感觉就是,整个行业非常粗放,行业格局呈现出小、散、乱、弱的格局,十年前我给新东方俞校长在做顾问,新东方整个战略规划,和他纽约上市整个进程的起动,是十年前我起动的。即便是这样做成了新东方的老大,今天这么大,目前也才三十几亿的规模,这是非常非常小的。 大家在座多数人都非常羡慕新东方那么大,但新东方是个典型的中小企业,他确实太小。这个行业的特点就是小,非常散,据说今天有八百家企业,但是没别的一家行业大。很小,很散,肯定就很乱,所以你打上教育培训公司加骗子,结果会出来很多很多,所以他就乱。

另外就是很落,你又小,又乱,你能不弱吗?所以整个行业格局就呈现出这样的格局。 王明夫谈教育培训之未来大势 未来的大趋势究竟在哪里?最后就是谁会拥有未来。这是我今天想跟大家分 享的内容 首先说一下这个行业的最大特点,目前市场爆炸,高速增长,增长非常快。刚才陈总,和君咨询团队正在给他做组织优化的咨询,他刚才的数据不是太准确,德勤讲的是2009年是6800亿,2010年是一万亿,增长这么快,这个行业增长非常快,这里面有个图表大家都很熟悉。我还做了一下结构细分,这个图表里面,教育行业的每个细分市场,他的增长率不一样,基本上是这样,最低的细分市场增长率,也超过GDP增长率也在9%到10%左右,高的到30%几,是这样的情况。每个行业增长非常快,细分市场在不同的阶段,增长率怎么样,这资料我想在座的多数同仁都很熟悉,我就不再细讲。 第二个,在高速增长的背景下,这个行业改变整个行业走向,甚至决定性的一股力量是资本力量。上市这个事会改变整个教育行业将来竞争格局和业态。十年前我给新东方做战略时,那时我提上市,连俞敏洪(微博),连徐小平,连王强都眼睛瞪大,说你真的假的,难道我这东西能上市?我说能。当我给新东方说你公司值五十亿的时候,他们三个老大都分别私下问我,明夫,你讲的真的假的,忽悠的吧,

中国民办教育的发展与现状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私立教育源远流长。 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也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下文是对。 我国人口众多,教育需求巨大,公共教育资源早已无法满足居民对于教育的需求,民办教育在我国教育发展历程中承担着越来越多的教育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已从我国教育体系的补充部分发展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在此过程中,关于民办教育的理论准备和政策贮备都相对滞后,一些“瓶颈问题始终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比如,学校法人属性问题,举办者合理回报问题,公共财政资助问题,学校产权归属问题,税收减免问题,教师身份界定及权益保障问题等。的民办教育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显示,进入21世纪后,民办教育发展较早较快的沿海地区,率先遇到了不少体制性障碍,导致发展停滞,甚至倒退。 上海、浙江等民办教育标志性省份,民办学校总量在不断萎缩。 据上海《解放日报》,2017年至2017年间,上海民办学校三年萎缩三成,由202所萎缩到134所,个别民办学校的骨干教师流失率近50%。 尽管民办教育的统计显示,近年来全国民办学校数量在增加,但实际上新增的多为相对规模投入较少的民办幼儿园,而非中高等教育机构。 民办教育行业改进之途民办教育遭遇到的发展瓶颈,已经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目前,《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建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多元评价的良性体系,并通过立法保障实施。 应该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第一,以建立公平环境为核心,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配套制度。

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对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只是一种形式,分类管理的核心是能够在分类的基础上,从财政、税收、土地、收费、招生、贷款、社保等等方面,建立起与之相配套的,基于公办、民办学校及营利性、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之间公平竞争的制度体系。 最新民办教育行业现状分析内容请查阅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7-2020年中国民办教育行业市场发展态势与投资前景分析预测报告》。 鉴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及现阶段我国民办教育主要特征是投资(出资)办学而非捐资办学的基本国情,法,在社会上存在较大争议,并且中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极大,由中央政府制定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回报制度确有困难,建议在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或出台有关政策时,将“合理回报制度调整为“政府奖励制度,由中央政府确定基本原则和程序,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3.鉴于现阶段各级政府教育经费依旧紧缺,特别是在公办学校取消择校之后,社会对优质民办教育资源的需求更加旺盛,教育领域迫切需要吸引民间资金进入办学,建议在修改《民促法》或出台民办教育有关政策时,明确举办者出资及累积资产的归属。 “举办者办学投入资产视同充公或捐赠的政策可能会导致举办者的“政策性恐慌,为避免出现“逆向选择和“公地悲剧,对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出资及累积资产的处置,建议兼顾举办者的实际利益,由国家确定基本原则,授权地方政府制定资产切割的具体操作办法。D C、根的呼吸作用、根的吸水 4、农业生产中对农作物进行合理密植主要是为了() A、提高作物对水分的吸收、提高作物对土壤中无机盐的利用率 B C、提高作物的蒸腾作用、提高作物的光合作用 D

创办民办学校可行性报告

创办民办学校可行性报告 LELE was finally revis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

创办学校可行性报告 ——关于创办民办“成都x中宣汉xx附属学校”的可行性报告 四川省宣汉县李博世 一、项目概要 ㈠名称 引入现代学校制度,创办股份制的民办“成都x中宣汉xx附属学校”。 ㈡办学宗旨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满足现代社会对教育发展的需要,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发展提供足够的服务平台。 2、通过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充分调动民间资本,激发民营企业、个人对教育投资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事业,以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促进宣汉教育事业的发展。 3、充分依托和利用成都x中的资源和优势办学,充分利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办学,民主管理;以“忙并快乐着”为办学理念,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走良性循环发展的道路,努力把学校办成高品位、高质量、现代化的、特色化的一流名校。 4、附属学校与成都x中两校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附属学校将为成都x中提供一切教育教学研究的平台,促进成都x中办学质量

的提高。附属学校依托成都x中用5年的时间办成民办教育的典范性学校。 ㈢项目定位 1、性质:民办学校,股份制联合办学。由成都x中牵头争取政策支持、出师资、协助管理,民营企业或个人负责投资、建校,双方联合办学,互惠互利。 2、学段:从小学到中学(即九年一贯制加高中),实行小班额教学。 3、收费:略高于同类民办学校。 4、教师来源:通过政策支持,国家公助教师并进入县财政的盘子,其余学校自行解决进入“民办事业单位”的盘子。 5、股份制办学情况:采取多人(教师等)参股(含技术股)的投资办学模式。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从中西和古今教育对比,看中国民办教育现状 研究中外教育史的人都知道,无论是古代还是近现代,教育的一个一以贯之的特征是:公立教育和民办教育并存。在西方,有的国家民办教育甚至和公立教育并肩而立,分庭抗礼,而不是后者的补充。在美国,甚至“先有哈佛,后有美国”之说。而在我国,民办教育的传统到了新中国后被中断了近四十年,改革开放后虽得到蓬勃发展,但至今却仍难摆脱公办教育的“补充”附庸地位,无法和西方发达国家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修正)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55号 发布日期: 2016.11.07 实施日期: 2017.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法律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本法变迁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122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 部法律的决定(含草原法、海关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税收征收管 理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煤炭法、动物防疫法、证券法、 种子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2013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修正)[20130629]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 决定(2016)[20161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修正)[20161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立 第三章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四章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第七章扶持与奖励 第八章变更与终止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 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 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第三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 组成部分。 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

长沙市教育局民办学校申办审批办法及设置标准

长沙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办法及设置标准 长沙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办法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例。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国家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一、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申办民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和教育培训学校者,向区、县(市)教育局申请,由区、县(市)教育局审批。? 申办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者,在长沙市城区内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在县(市)内向县(市)教育局申请,由市教育局审批。? 申办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者,向市教育局申请,由省政府审批。? 二、申办学校的名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冠以与审批机关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学校名称,未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冠以“湖南”等字样。? 三、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办学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 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和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证明材料。? 两个以上(含两个)个人或法人联合办学的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1)学校的名称、地址;?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 (8)章程修改程序。? 7、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8、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 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10、学校校舍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1、学校的发展规划。? 四、分步申请设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分步提交下列材料。? 1、第一步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提交本办法三1、 2、 3、4材料,审批机关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

浅谈民办教育机构如何应对教育市场竞争环境积极健康发展

浅谈民办教育机构如何应对教 育市场竞争环境积极健康发展 ---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教育界的同仁:大家好!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民办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这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成果。而民办学前教育在民办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可以说,在全国学前教育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民办学前教育规模逐步扩大,无论园所数量上或是幼儿在园人数上,近年来都实现了连续增长。但从全国总体的情况来看,虽然民办园的数量已占到全国幼儿园的60%以上,但幼儿入园人数却只占40%左右,这说明民办幼儿园的平均规模小于公办园。如何把民办幼儿园办好,办出特色,办出规模,办出成绩,直接关系到我国民办教育能否健康发展的大局。因此,民办幼儿园要适应新时代教育形势发展的要求,赢得生存竞争的胜利,取得积极健康和谐的发展,是我们民办教育工作者不懈地追求和不断努力的方向。下面我就我园多年来的发展变化和办学特色,与大家进行恳切的交流,若有不妥之处还望大家批评指正。 一、明确奋斗目标,描绘发展蓝图 飞机需要导航,夜行船需要灯塔,同样,一个幼儿园也需要有明确的办园目标。而目标的制定是需要审时度势,需要根据社会的需求和自身的实力来确定。所谓“跳起来能摘得到的苹果才是最诱人的苹果”,也就是既需要“跳”(努力),又要能摘得到(实现),这样的目标才有实际意义,才能真正指引一个幼儿园不断创新,不断前进,永远充满生机和活力。这就要求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和管理者要善于学习,要与时俱进,要认真研究学前教育市场的需求和自身情况的利弊。一般来说,民办幼儿园总是依附于某一个社区,属于社区文化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社区内的幼儿园要树立为社区服务的思想,以为社区住户解除后顾之忧为己任,决不能以赢利为目的。因此,在制定目标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出发,既要认真研究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社会的发展变化,又要认真研究社区住户的具体情况,了解家长们的文化层次、经济收入及各种需求,同时还要认真考虑本幼儿园人、财、物的实力,这样才可能务实地、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具有激励作用的近期目标和发展目标。 二、树立竞争意识,以质量求生存

关于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情况汇报

关于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的情况汇报 文章来源 课件w w 5 k J.Om 9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派,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8 次主任会议报告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9月底,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共有463所,在校学生80219人,比2005年新增11703人,增长17.1%。民办学校在校生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12.4%,比2005年增长3.2%。其中幼儿园296所,在园儿童31999人;小学34所,在校学生6551人;中学2所,在校学生5677人;中等职业学校(含学历教育点)10所,在校学生18302人,比2005年增加2497人,增长15.8%;文化、艺体、职业培训等其他类学校121所,在校学生17690人。从事民办教育专兼职教职人员3962人。截至2006年9月,市直民办机构有72个,其

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学历教育点)6所,各种培训机构66所。2006年,民间资金投入职业教育达4500余万元,历年累计投入达2亿多元。现已涌现出XX市民进中专、XX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射洪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XX市中山职业技术学校等一批在校学生达2000人以上规模的民办职业学校典型。同时,我们还审批了我市第一所集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为一体的民办中学——XX市安居育才中学校,该校今年秋季招生达5400余人。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以来,我市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坚持以“面向市场,自主发展;接纳民资,创办民校;扩大规模,做大品牌;创新机制,激发活力”为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改体制、纳民资、革旧制、调布局、求质量”五方面做,有效地促进了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民办教育成效较为显著。 (一)认真学习宣传,营造发展民办教育的良好氛围。 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以后,市政府积极安排部署了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为顺利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做好了充分准备。通过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召开校长座谈会、组织街头宣传、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学习和领会法律条文,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该法的深远意义和重大作用。配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的发展民营经济的大讨论,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发展

民办教育合理回报政策分析

民办教育合理回报政策文献综述 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法史,除了晚近的《物权法》的讨论,立法至今的七个年头里,没有哪一部法律能像《民办教育促进法》那样引起如此巨大的争议,形成如此截然相反的观点。理论上存在着争议,实践上人们还在观望, 登记要求取得回报的民办学校寥寥无几。笔者在中国学术期刊网上下载了五十余篇有关民办教育合理回报政策的文章,研读二十余篇。概括起来,学术界的争论的主要聚焦在以下三方面。 争论之一:民办学校该不该取得“合理回报” , 民办教育的公益性能否得到保证的问题。多数学者认为, 我国《教育法》第条已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 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 如果民办学校要取得合理回报, 那么民办学校是公益性事业就受到质疑。在他们看来, 取得合理回报就是事后的剩余索取, 事后的剩余索取就是营利。因为在现阶段, 要对学校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让学校公开收支情况, 很难操作, 工作很难落到实处, 也给了办学者很大的空子可钻。然而,广少奎在《赢利不是营利——对民办教育利益回报及相关问题的思考与建议》中却认为,民办教育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应该允许适当的赢利。如果不允许有合理回报,民办教育投资者就没有积极性,不利于民办教育的发展。鲁玲也有类似的观点,她认为民办教育的投资者拿出了资金,承担了风险,获取合理的回报就是他们理应享有的权利。

争论之二: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应不应该享受优惠政策的问题。《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 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收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制定。”不难看出, 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与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有所区别。有学者认为, 民办学校取得了合理回报, 就是享受了优惠政策, 既然如此, 他们就不能再要求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相反地,有学者认为民办教育在教育内容和培养目标方面与公办教育基本没有区别。因而,民办学校应该和公办学校一样要求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争论之三:关于合理回报的比例问题。有学者提出, 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了民办学校可以取得一定的合理回报,但是并没有规定合理回报的比例是多少,认为这是《实施条例》的一个漏洞,缺乏可操作性。 综观上述研究,国内外教育界和法律界在民办教育合理回报政策上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上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为笔者的论文写作提供了一定的研究基础。但是我们要明确的是,民办教育获取合理回报与适度的盈利政策的立足点并不是鼓励民办教育投资者追求高额利润,而是为了加快民办教育的扩展,以此促进整个教育事业的进步与长足发展。我们要做的关键不是去争论回报到底合理不合理,而是只要它能促进我们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就鼓励这种方式。

公办民办教育融合 渐成未来教育发展新趋势

公办民办教育融合渐成未来教育发展新趋势 为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教育部等四部门于2月底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随后,教育部进一步要求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学校教育的有效补充,民办教育满足了民众对教育的个性化需求。民办教育如何在新时代实现转型升级?专家认为,在规范民办教育的基础上,公办民办教育融合将渐成未来教育发展的新趋势,也将成为教育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改革点。 “定位+发展”铸就教育命运共同体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已经全面普及,高中教育基本普及。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中国教育已经站上新的历史起点。努力让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民办教育机构的职责。 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方向和定位,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曾明确提出,要让校外培训机构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者”,而不是教育秩序的“干扰者”。 民办教育如何如何与公办教育形成有效互补,则是目前民办教育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在中国教育培训发展大会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曾指出,校外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创新、质量和诚信求发展。要以优质的课程和服务为核心竞争力,满足多样

化的教育需求。 在政府、学校、社会力量并存的格局中,走向多元主体参与、共建共享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也逐渐成为共识。对此,好未来集团总裁白云峰指出,政府、公立机构、民办机构、家庭将构成“四位一体”的“教育命运共同体”。即通过树立共同的价值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竞争,规范和治理教育培训机构,改善公办教育的品质。 四方形成合力,也将有助于为百姓提供更为优质、个性的教育。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佐书认为,校外培训学校的发展应当有利于提高人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幸福家庭,有利于培养各级各类各种各样的人才,有利于为国家的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做好服务。 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落地实施,无疑从政策法律层面为民办教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这也更加有利于民办教育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与公立教育形成合力。 “科技+教育”探索公办民办教育融合模式公立教育体系的优势在于资源和人才,而民办教育体系的优势在于灵活的机制和技术。而今,越来越多的民办教育机构正协同公办学校,让优质教育资源通过信息技术辐射到全国更广的区域,推动公办、民办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 民办教育在政府推动下,与公办教育在教师教研、教学、课程内容等方向不断强化合作,民办教育以其科技优势,为公办学校进行教育体制和教学产品改革提供了更多可能。

规范民办教育的调研报告

规范民办教育的调研报告 民办教育是实现教育投入多元化的有效模式,也是教育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落实政策,制定民校发展规划,完善民校发展性评估,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方向,引导民办教育的健康、稳定发展,是努力实践我县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学在城西,打造教育名县”的战略构想,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调查,把握民办教育发展中的主要矛盾,抓住主要问题,分析研究,探索民办教育发展的新策略,是有效推进我县实现“教育教学优质化”战略进程的重要课题。为此,上饶县教育局以“规范民办教育学校办学与科学发展的对策”为研究课题,成立课题研究领导小组,组织课题组成员深入14所民办教育学校,通过现场察看、问题咨询、听取汇报、数据分析等调研方式,反思民办学校的发展思路与管理策略,研究民办教育的发展方向,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大力弘扬教育的公益性,努力实践民校办名校的发展思路,为民办教育学校的科学发展提供决策导向。 一、民办教育学校的发展现状 1996年7月上饶县教育人士徐子浩率先创办民办求实中学,建立上饶县第一所民办教育学校,开创了社会投资上饶

县兴办教育的先河。特别是XX年12月之后,国家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民办教育学校的法律地位,确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地激发了社会力量投资上饶县兴办民办学校的热情。自1996年以来,我县民办教育学校已经历了12年的发展。在这12年的发展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大力解放思想、落实政策,统筹安排,为民办教育学校的创办创造条件,培育市场,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办学。县教育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法律精神,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实行严把办学审批,强化过程督导,实践教育服务等一系列服务型管理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我县民办教育学校的蓬勃发展。现今,社会力量在我县办学投资共计11870万元,建立基础教育民办学校14所,拥有从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共计254教学班,12367名学生,其中高中学生3086名,占全县总数27%;初中在校生5672名,占全县中学生总数18%;小学生3609名,占全县小学生总数8%,全县民办幼儿园333所,在园学生8368名。民办学校聘用教师1167名。形成我县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社会的发展促进群众对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城市日益扩大,县城住户与外来务工人员日益增加,要求在县城接受教育的学生日益增多。我县是个劳务输出大县,随着大量外出务工

中国民办教育发展面临困难及其对策

中国民办教育发展面临困难及其对策中国民办教育发展面临困难及其对策 近年来,我国各级民办教育规模迅速增长,到,,,,年民办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 已超过,,,,万人,比,,,,年增长了,倍,占全国各级学历教育总规模的,,。民办教 育的发展更广泛地促进了教育公平。 但是,也应看到,我国民办教育在数量上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严峻的 现实,那就是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呈现整体走弱的趋势。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现状及意义 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满足了社会和家长对优质教育选择的需要。“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的原则越来越为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学校和家长所接受;民办 学校,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则更侧重于提供特色的、精品的、优质的和适应特殊学生群体需要的教育。由于优势阶层和崇尚自由经济的家长放弃其子女接受公办教育的机会而选择民办私立教育,这就使公办教育的资源更多地向工薪阶层、弱势群体和流动人口子女倾斜,使更多的社会成员能享受政府提供的教育机会,有力地推动了教育公平的实现。 但是,也应看到,我国民办教育在数量上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严峻的 现实,那就是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呈现整体走弱的趋势。主要体现在: 上世纪,,年代末,,年代初创办的民办学校纷纷倒闭。据比较确切的统计,北京, 代初创办的,,所民办学校,现在只剩下,所;四川成都,,多所民办学,年代末,, 年 校现在只剩下,家,曾经风靡一时的南洋集团也已转手。

民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投资举办的“纯”民办学校的生存、发展空间正在不断被挤压和缩小。四川省原有近,,,多所民办中小学“关、停、并、转”,多数被公办名校“兼并”。真正意义上的民办学校却在迅速减少。另外,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无论怎么说都是属于公办教育资源向民办教育领域的扩张,虽然从学校在校生规模上看比过去有较大的增加,但它却无形中掩盖了民办学校的真实生存状况,特别是掩盖了真正意义上的民办学校的萎缩状况及其深刻根源。 国家制定和颁布《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本意是促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其中规定的民办教育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条款,对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扶植、鼓励和促进作用。不过,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当前民办学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境,不能漠视民办学校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生存问题。 制约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瓶颈问题 《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关于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和民办学校享有办学自主权的规定,是对我国民办教育最具促进意义的条款。然而,由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后相关的法律法规未能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同时也未能及时制定一些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配套法规,因此,民办教育的生存、发展空间并未得到真正改善,许多影响我国民办学校发展的瓶颈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问题一:公、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仍不平等 《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最能体现对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本意的“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规定仍然处于虚置状况,这也成为当前制约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税收问题上存在不公平待遇。,,,,年,月,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然而,由于其制定时未能充分考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解读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解读 第一部分基础教育相关政策 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法》第5条) 时间:95年9月1日实施 1.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 2.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整个教育事业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并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和方法上有不断的新的发展.这是教育方针中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3.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是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标准.[德"不仅仅是品德.还同时包括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智"也不仅仅是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智力.还包括养成科学态度和探索精神,[体"同样不仅仅讲体格.体能和体质.还包括掌握体育知识和技能.娱乐身心.培养高尚情操等.德.智.体全面发展将促进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4.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总的培养目标. ?教育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总的方向和总指针,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它是确定教育事业发展方向,指导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原则和行动纲领 国家教委《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作了明确解释:“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 是向每个人提供并为一切人所共有的最低限度的知识、观点、社会准则和经验的教育。“它的目的是使每一个人能够发挥自己的潜力、创造性和批判精神,以实现自己的抱负和获得幸福,并成为一个有益的公民和生产者,对所属的社会发展贡献力量”(1977,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基础教育的范围 动态的概念 目前我国基础教育包括了: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扫盲教育以及直接关联的课程、信息技术等)。 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一)、《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1年5月29日,国发〔2001〕21号 .确立基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 通过完善管理体制,保障经费投入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基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基础教育是科教兴国的奠基工程,对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培养各级各类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保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必须把基础教育摆在优先地位并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予以保障 ?“十五”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占全国人口50%左右、已实现“两基”的农村地区,重点抓好“两基”巩固

民办学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创办广西东盟国际科工大学 说明书 一、发展前景 1、从中西和古今教育的对比,看中国民办教育现状 西方国家从17 世纪开始,中国则从19世纪初开始,教育从方式到内容都发生了质的变化,这就是教育的近代化。教育逐渐从贵族化、精英化,向平民化和普及化转变。但无论是古代还是近现代,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教育的另一个一贯之的特征是:官方教育(公立教育)和民办教育(私立教育)并存。(当然中国从建国到改革开放前是例外的) 在西方,民办教育从来没有间断过,它们得到了充足的发展,在某些国家,它们甚至和公立教育并肩而立,分庭抗礼,而不只是后者的补充。而在我国,民办教育的传统到了新中国后被中断,改革开放后虽然得到蓬勃发展,但至今却仍难摆脱公办教育的“补充”的附庸地位。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我国的民办教育都还有非常大的上升和发展的空间。 总之,中国现在民办教育的现状是:规模较小,质量不高,远未饱和,方兴未艾。 2、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宏观分析 正是基于以上分析的原因,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后,伴随着改革开放的 深入,国家开始对民办教育给予积极的鼓励和支持。在政策法规上,先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 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

施条例》(2004年2月25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等。这些法律法规,为民办教育的生存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为民办学校的发展起到了不断推进的作用。 近年来,很多省市地方政府,也充分认识到了积极发展民办教育的重要性,通过政策引导等手段,鼓励和帮助民办教育扩大规模,加速发展。逐步在教学、管理、待遇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权利,如在土地利用、改善办学条件、教师引入等方面给予优惠或资金补贴。 总之,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角度进行宏观分析,我们不难得到结论: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的政策,民办教育进一步发展的法律环境已经比较完善。 3、教育的市场 众所周知,一个国家快速的协调发展,必须是提高全民整体文化素质,所以上个世纪末至今,我们国家的高等教育经历了一个跨越式发展阶段,高校数量急剧增加,学校规模飞速发展,整体高中毕业生的升学率成数倍提高。 民办学校大有可为。民办学校机制灵活和合理,它们拥有更加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在招生地域,收费方式,办学模式,教师的招聘、使用,管理者的责任心等诸多方面,都有公办学校难以比拟的优势。所以相对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周期更短。 二、学校的经营和管理 1 、国际大学的创建 学术是无国界的,尤其是经济高速发展、全球化的今天,更显示出这一特点世界各国联合办学,相互学习,或面向世界招生,这是新时代发展之趋。

未来民办教育发展方向:多样化教育

未来民办教育发展方向:多样化教育 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新云信迎来了它的第7个生日。在新云信的7年之际,我们也伴随着云南民办教育发展走了7个年头,在这7年的时间里,有困难也有希翼。随着民办教育从原来的补充性教育向选择性教育转变,政府的政策扶持力度愈发趋好,民办教育已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可,这几年来,民办教育在发展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机会和困难并行,虽然民办教育近年来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与公办学校相比,民办教育在发展中依然会面临许多困难,尽管如此,民办教育依然会找准自己的发展方向,砥砺前行。 我省民办教育呈持续发展态势 “2007年至今是我省民办教育发展速度最快的几年,不但规模数量迅速扩大,且质量水平稳步提高,优质特色学校不断涌现。”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副秘书长訾鸣说,民办学校数(不含非学历培训机构)从2007年的2120所增加到了2013年底的4155所,在校生由2007年的48.16万人增加到了99.01万人,都增加了两倍多。全省民办学校教职工总数已达7.3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47万人。此外,到2003年底,全省还有民办培训类机构770所,长、短期在训学员约42万人。 对于民办教育的发展之路,訾鸣保持着乐观的心态。他说,近年来,云南省的民办教育事业呈现出了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部分优质特色学校已经崭露头角,它们代表着民办教育未来的发展方向。 据訾鸣介绍,民办教育最先出现的是培训机构(多为高考补习学校)和从事自考助学的高等教育机构,这些学校都已经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出现了。我省民办教育发展到学历教育领域是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主要是中小学和中职学校,而民办幼儿园虽然也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但大量涌现则是2000 年以后的事,到了本世纪初正式出现了民办高校。 成就 民办教育工作者 为民办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民办教育从原来的补充性教育向选择性教育转变,政府的政策扶持力度愈发趋好,民办教育已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可,这几年来,民办教育在发展中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截至2013年底,全省民办学校固定资产已超过1百亿元,校园占地面积达3万多亩,民办学校数已占全省学校总数的13.27%。在校生占全省在校生总数的7.38%。”在訾鸣看来,对云南这样一个边疆、多民族的欠发达省区来说,民办教育的发展,不但分担了财政负担,增加了教育资源,丰富了教育种类,增加了教育的选择性,促进了教育公平,而且在促进教育改革创新,增强教育发展活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 訾鸣分析,成就的取得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办教育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具体包括不断完善发展政策体系、建立完善公共财政资助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等等。 其次,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为民办教育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人民群众收入的增加,对教育的支付能力明显增强,对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不断增加。这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创造了条件。 另外,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辛勤探索为民办教育奠定了发展基础,多年来,热心教育的投资者和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以“敢为天下先”的改革创新精神,在更新办学理念、拓宽投融资渠道、整合教育资源、创新办学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为我省民办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展望 建立健全民办教育发展服务平台支持民办学校特色发展 虽然民办教育近年来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与公办学校相比,民办教育在发展中依然会面临许多困难。訾鸣认为,当前民办教育发展面临的困难不仅是已有政策尚未形成完整的集体共识并转化为统一行动,而且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保障不足,还有就是民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并且政策落实力度还有待加强,此外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民办学校基础薄弱、条件较差、极少数学校还面临着基本的生存困难等。 虽然困难重重,但是民办教育依然会找准自己的发展方向,砥砺前行。訾鸣强调,《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经明确了我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发展的主要方向,那就是加快发展大众化、多样化的民办学前教育,稳定发展选择性、有特色的民办中小学,有序发展多层次的民办高等学校,引导发展紧缺类、实用型非学历民办教育,建立健全民办教育发展服务平台,支持民办学校特色发展。 这也就意味着优质、特色、满足选择性、多样化教育需求将是未来民办教育发展的主要方向。目前,我省民办学校数占全省学校总数的13.27%,在校生占全省在校生总数的7.38%,预计二者的比例还会小幅增加,但增速会有所放缓。本报记者王启凤 机构思考 民办教育面临新机遇和挑战 2014年,对中国教育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国家教育部开始改革沿袭了数十年的招考制度,国家希望培养能力高的、极具创新能力和更具专业性的综合素质人才。这场变革,对于民办教育既是机遇也是挑

某民办学校发展规划方案

XX学校发展规划 一、背景分析 1.学校内部的优势 多年来,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一直居于民办学校前列,有扎实的办学基础;拥有一支业务修养深、专业能力强、管理水平高,有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的领导团队和整体素质高、敬业精神强、团结和谐的教师团队,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学校地处城区中心,生源素质比较好,为学校创特色、创品牌提供了良好条件。 2.学校外部环境的机会 学校是XX区办学最早的一间民办学校,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学校非常重视,学生家长的整体素质较高,学生家庭教育的整体水平较高,特别是XX教办区重视教育,大力发展教育的天赐良机,为实现学校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可能。 3.学校内部的劣势 班额较大,不利于学生的发展,教师的负担较重;教师流动较大,学校管理不够规范,教师专业成长的意识不强,严重制约着学校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地推进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和两支队伍建设,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2.教育价值取向:关怀生命。 内涵诠释:教育要直面生命存在,以生命为本体性前提,以积极的关怀做为基本的行为方式;以培育具有积极的生存方式,富有生命活力的健康个体为己任;以整体的、深层的眼光进行自我改造,以建设性的方式促进生命的成长。 3.教育理念:以人为本,开启灵性,升华人格,奠基人生。 4.办学目标: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5.教育目的:为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基。 6.办学愿景(七年奋斗目标):使艳阳成为令人向往的学园、乐园、书苑。 内涵诠释: 令人向往:用高品味的学校文化,高水准的教育团队,高层次的学校管理,高水平的教育质量赢得师生和社会的信赖,师生有强烈的归属感,对外界有强劲的诱感力,教师以在艳阳工作而自豪,学生以在艳阳读书而骄傲,家长以子女在艳阳上学而欣慰。 学园:学校是学生、教师共同成长的地方,教师在成就学生的同时也成就着自己。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把学习当作是自己的一种生活需要,内在追求。学生能正确地对待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视学习为自己的义务与责任。 乐园:创设安全和谐的环境,师生间民主和谐,教师间友善、愉快,生生间团结互助。构建动态、生成、开放的绿色课堂,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师生共同感受创造的快乐,体验智慧,成功的愉悦,给学生以快乐的童年,给教师以快乐的人生。 书苑:创建“书香校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师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让书香弥漫着校园,用书香浸润师生的心灵,用书香陪伴师生共同成长。 7.四年奋斗目标:把艳阳学校办成教育理念新、校园环境美、师资力量强、教育质量好、社会信誉高、充满生命活力,在东区有相当影响力的示范学校,成为东区教育的一个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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