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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掏空行为案例研究

大股东掏空行为案例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应运而生,大量的上市公司对经济

的蓬勃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在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中,股权集中的现象

非常常见,因此在大股东掌握了实际控制权之后,很容易利用上市公司对自身进

行利益输送。由于目前我国针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而且部分

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不当,内部监管机构形同虚设,大股东采用各种违规手段掏空

上市公司,例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极其隐蔽的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恶劣的

掏空行为给资本市场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如何遏制大股东利用手中的

控制权对企业进行掏空,降低利益相关者的损失,维持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探讨的话题。本文选用欧浦为研究对象,在对文献整理的基础上,运用委托代理理论、控制权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进行案例

分析及经验探讨。

关键词:大股东;掏空行为;ST欧浦

第1章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资本市场应运而生,产生了众多的上市公司,对国

民经济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鉴于中国特有的国情、经济环境与社会环境,我国

上市公司大多采用股权集中的股权结构。然而随着上市公司的快速扩张,由于所

有权与控制权并没有相分离,大股东可以影响公司的运营甚至做出决策。在这种

条件下,他们有动机和能力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使整个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

益受到损害。

(二)研究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小股东积极的参与到资本市场中来,其对市场也是

愈发重要。然而近年来,国内大股东掏空事件频发,在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严重影响了经济市场的良好运行,增大了市场风险。研究大股东的掏空行为,监管者可以有针对性的提出监管意见,做到事前防范,利于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中小股东可以比较公司的市场价值和实际价值,选择何时开始或结束投资,同时

对上市公司的各种行为提高警惕,保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可以强化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防止此类事件出现。

二、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一)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本文首先采用了文献研究法,从大股东掏空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入手,分

析了大量国内外有关于大股东掏空的文献并进行梳理和归纳,并总结了大股东实

施掏空的动机、手段以及后果,为后文的案例分析打下理论基础。

2.案例研究法

资本市场上大股东掏空的案例层出不穷,其具有一定的共性,但每个案例又

有自身独特的地方。本文选取ST欧浦的案例进行分析,首先介绍了公司的基本

情况,后续主要分析其掏空手段以及给公司和中小股东带来的影响。最后根据上

述研究,提出防范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二)研究内容

第一章绪论,主要分析其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方法内容,国内外文献综述。

第二章相关基础理论,主要介绍了有关“大股东”和“掏空”的内容和相关

的理论,为之后的分析奠定基础。

第三章是介绍“ST欧浦”公司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治理情况和关联方情况,并回顾了整个掏空事件。

第四章是分析大股东采用了哪些手段掏空上市公司,分别给上市公司内部以

及外部利益相关者带来了哪些影响。

第五章是通过探究大股东掏空的根源,然后分别得出相对应的防范措施。

最后是结论与启示和参考文献。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在财务领域,“掏空”(Tunneling)主要是指利用合法或者非法的渠道,

将公司的资产或者利益输送到个人手中的行为。通过研究发现,主要有两种原因:一是股权集中度与掏空概率成正比;二是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越好,大股东的掏空

意愿越强烈。当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时,其与中小股东的最终目标有着非常高的

重合率,即公司盈利状况良好所能获得收益较高,因此大股东不会轻易侵占公司

利益。“掏空”的概念“掏空”(Tunneling)这个概念最早是由LaPorta和Lopez-de-Silames等人于2000年正式提出,“Tunneling”直译为“隧道”,后

又引申为“掏空”、“利益输送”。

上市公司主要的代理问题可以从主体上进行分类:一是管理者和所有者之间

的代理问题;二是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LaPorta认为第二种代理问

题是目前普遍存在的。因此将掏空定义为大股东利用自身的控制权优势,在各方

利益相关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公司资产和利益输送出去,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国内有关大股东掏空后果的研究邓建平、曾勇和何佳(2007)发现,在大股

东掏空上市公司后,其资产与利润显著减少,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盈利

能力。郑鹏、段华友(2016)研究发现,在外部市场监管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

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不但会使得中小股东的利益受损,而且使得双方的矛盾日趋

激烈,进而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李慧、张梦婷(2017)通过研究大

量深沪上市公司的数据后发现,发生过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公司,其声誉和发展都

会受到严重的不良影响,将在资本市场上更难融资。

四、“ST欧浦”公司案例介绍

(一)公司情况介绍

由于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在2019年4月24日被证监会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由“欧浦智网”变更为“ST欧浦”,所以本文中提到的欧浦智网股份有

限公司均用“ST欧浦”代替。ST欧浦创始于2005年,注册资本10.6亿,于

2014年1月27日在深圳中小板成功上市,证券代码SZ:002711,是我国首个上

市的第三方钢铁物流企业。该公司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主要业务包括智能化

物流、综合电商平台和供应链金融,涉足较多行业,例如钢铁、物业、广告、塑料、金融、管理、家居、投资等,但其最核心业务聚焦在钢铁和金融两个板块。

(二)“ST欧浦”掏空路径及影响分析

1.“ST欧浦”掏空路径

溢价收购抬高股价后减持离开自从ST欧浦上市以来,就开始了多元化经营

的道路。在2015年10月20日,ST欧浦以4.8亿元的高额溢价从新启贸易手中

收购其所持有的广东烨辉钢铁有限公司60%的股权,由此新增商誉3.98亿元。广

东烨辉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经营范围一直围绕钢铁行业辐射,例如普

碳钢板的加工、贸易、仓储物流服务,其客户大部分来自于家电、汽车、IT等行业。经过多年不断发展,与国内外的多家上下游企业达成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并成功的在珠三角地区开发出属于自己的销售渠道以及优质客户群体。在收购前,烨辉钢铁的财务数据如下,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7.02亿元,2015年1-9月实现

营业收入5.84亿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929.57万元,2015年1-9月实现净利

润1218.96万元。发展处于良好的态势,其客户范围也在逐渐扩大,从汽车等传

统制造业向高科技制造业进军。ST欧浦承诺在2015年达到净利润3500万元,2016年达到净利润8000万元,2017年净利润达到9000万元。此次并购正是以2016年承诺达到的净利润为估值依据,以十倍的市盈率估值方式估算其未来所能

带来的价值作为当下的交易价格。仔细探究发现,欧浦智网与欧陆投资存在着千

丝万缕的关系。首先是债权债务关系,欧普智网的控股股东中基投资为债权人,

而欧陆投资作为债务人,如果欧陆投资的经营情况受损,债权人的权益自然不能

获得完全保障;其次是关联方关系,欧陆投资与欧普智网当时的股东纳海贸易的

实际控制人均是金泳欣,除此之外金泳欣是ST欧浦实际控制人陈礼豪的外甥女,

相当于都是陈礼豪家族的资金。考虑到债务以及亲属关系,全额计提坏账的行为

可能有了解释。

2.“ST欧浦”掏空所带来的内外部影响

ST欧浦在2014年至2017年一直处于稳定盈利状态,净利润累计达8.08亿元,2018年,情况急转直下,净利润跳崖式亏损,高达41.7亿元。根据2018年

的财务报表显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由于诉讼总金额超过30亿元,在

基础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与律师不断沟通确认,最终对于上述已诉

案件计提预计负债226554.6万元;二是在期末大量账款未能收回,计提坏账损

失合计87144.49万元。

首先是信用贷款客户款项未能收回,没有相应的补救措施;其次是使用仓单

质押的贷款客户也出现了仓库无货的现象,质押权不能够得以行使,使得本金和

逾期利息均未能正常收回,因此对短期贷款补提减值准备39586.17万元;预付

的供应商款项未能收到货物或是退款,合计提坏账损失44864.59万元;三是控

股子公司广东烨辉钢铁有限公司商誉存在减值,计提商誉减值36596.25万元。

五、“ST欧浦”大股东掏空的防范对策

(一)优化股权结构

不同的股权结构会产生不同的企业组织架构,进而影响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过于集中和过于分散的股权结构都不利于股东之间权利的制衡,过于集中的股权

结构会使产生“一言堂”的现象,不利于其他股东对其进行监督;而股权过于分

散又不利于管理,无法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经过研究表明,法律对中小投资者的

保护程度越高,越是适用于分散化的股权结构。

(二)加强内外部监管机制

1.完善公司内部治理

ST欧浦发生大股东掏空行为的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公司的内部治理出现了问题,很多监管流程只是浮于表面,并没有真正落地实施,监事会形同虚设。所以要对

监事会进行改善。第一是监事会的人员一定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拥有过硬

的专业素质,这样才能有效的在客观情况下识别风险。第二是要给予监事会成员

一定的权力,使其能够真正了解公司的所有交易情况,尽管在有些情况下不能做

到事前防范,但一旦出现大股东掏空的情况,监事会可以在事中及时发现并且有

效制止,将不良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2.加强公司惩罚力度

首先,监管管理机构可以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扩大认定大股东违法行为的

范围,加强对利益相关者的保护力度,杜绝违法行为发生;其次,对违法行为加

重处罚,处罚金额必须大于违法所得,有相应监管部门监督实施,使得政策落地,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适用于刑事处罚,最大程度警示广大股东不可以重蹈

覆辙;最后,借用媒体的力量,如果公司出现异常事项,允许利益相关者联合社

会媒体,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进行调查,切实保护每一个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参考文献

[1]窦欢,陆正飞.大股东代理问题与上市公司的盈余持续性[J].会计研

究,2017,(05):24-31.

[2]董烨.新三板花式资金占用术[J].董事会,2017,(Z1):96-98.

[3]邓建平,曾勇,何佳.改制模式、资金占用与公司绩效[J].中国工业经济,2007(1):104-112.

[4]覃舜宜.深市公司违规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分析[J].证券市场导

报,2019,(11):69-78.

[5]何娜娜.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研究[D].湖南大学,2010.

[6]Wurgler,Jeffrey.Financialmarketsandtheallocationofcapital[J].Jo 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2000:187-214.

公司治理结构对大股东掏空行为影响的实证研究——基于两权分离度的掏空计量方法的开题报告

公司治理结构对大股东掏空行为影响的实证研究——基于两权分离度的掏空计量方法的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掏空行为指的是大股东将公司的财产占为己有而不顾及小股东的利益。在公司治理中,两权分离是掏空行为的主要风险因素,即大股东拥 有公司的控制权和股权,可以通过操纵人事、财务、公司资产等手段获 取利益,而小股东则无法有效监督和制约。因此,研究公司治理结构对 掏空行为的影响对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保护投 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目的和问题 本研究旨在探究公司治理结构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具体目的 和研究问题如下: 1. 通过构建掏空计量模型,分析公司治理结构与掏空行为之间的关系; 2. 探究两权分离度对掏空行为的影响程度; 3. 分析公司治理机制对掏空行为的监督和制衡作用。 三、研究方法 1. 通过文献综述和案例分析,建立掏空行为的评价指标体系; 2. 利用OLS回归模型和IV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测定两权分离 度对掏空行为的影响; 3. 采用截面数据,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掏空行为进行实证研究。 四、研究贡献

1. 本研究通过建立掏空计量模型,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公司治理结构对掏空行为的影响; 2. 通过测定两权分离度对掏空行为的影响程度,为资本市场的监管和投资者的选择提供了理论支持; 3. 通过实证分析,进一步揭示了公司治理机制对掏空行为的监管和制衡作用,有助于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和保护股东权益。 五、论文结构 本论文的结构如下: 第一章:绪论 第二章:文献综述 第三章:掏空行为的评价指标体系与掏空计量模型 第四章:实证分析 第五章:结论与建议

大股东掏空A公司行为研究

大股东掏空A公司行为研究 近年来,关于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话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大股东掏空是指公司的控 股股东以各种手段将上市公司财产非法转移至自己或他人名下,从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股东的利益,也对整个 经济秩序产生了不利影响。本文将对大股东掏空A公司的行为进行研究,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 资产转移 大股东掏空A公司的首要手段就是通过各种方式将公司的资产非法转移至自己或他人 名下。将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将公司的资金挪用到其他企业或个人账户,将公司的资 产以低价私自出售等手段。这样一来,公司的资产就会减少,负债率增加,对公司的经营 和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 2. 虚报财务 为了隐藏资产转移的行为,大股东还会通过虚报财务等手段来掩盖公司真实财务状况,从而吸引投资者的眼球,使公司的股价得到支撑。虚报财务包括虚构业绩、隐瞒负面信息、夸大资产价值等。这种行为会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造成市场的混乱和恶劣的后果。 3. 股权滥用 大股东通常会通过滥用股权的方式来控制公司的决策,从而以自身利益为目的进行各 种交易。恶意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规避公司的监管,不断增加对公司的控制权等。这种 行为容易导致公司的利益受损,股东的权益被侵害。 二、大股东掏空A公司的原因分析 大股东掏空A公司的行为背后往往有着多种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利益驱动 大股东往往是公司的掌权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了如指掌。为了谋取私利,他们会不 择手段地将公司的资产转移到自己的名下,虚报财务数据以掩盖公司的真实情况,滥用股 权以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2. 缺乏监管 在一些上市公司中,对大股东的行为监管不力,甚至存在监管漏洞。这让大股东有了 可乘之机,放纵自己的行为,因而滋生了大股东掏空公司的现象。 3. 公司治理不善

大股东掏空A公司行为研究

大股东掏空A公司行为研究 近年来,大股东掏空公司的行为屡屡见诸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这种行为严 重损害了小股东和公司利益,对公司经营和市场影响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本文将围绕 大股东掏空A公司行为展开研究,探讨其特点、影响以及应对措施,以期为相关行为提供 深入的认识和应对方法。 一、大股东掏空A公司的特点 1. 控制权过大:大股东通常拥有公司绝对控制权,可以在决策、资金运作等方面占 据压倒性的优势,对公司运营和管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力。 2. 利益冲突:大股东往往会将个人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利用其控制权谋取私利,导致公司经营方向偏离、资源被挪用等问题。 3. 资金占用:大股东通过各种手段将公司资金挪用至自己控制的公司或个人账户, 造成公司现金流紧张、资金链断裂等问题。 4. 财务造假:大股东可能会通过虚假交易、不当资金调配等手段,使公司财务数据 产生偏差,掩盖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误导投资者和监管机构。 1. 经营破产:大股东掏空公司导致公司经营陷入困境,长期亏损、资金链断裂,最 终可能导致公司经营破产,给员工、供应商、投资者等各方造成巨大的损失。 2. 市场信任瓦解:大股东掏空公司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声誉和市场信任度,使得 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降低,市场价值大幅下跌,公司股价暴跌,市场影响巨大。 3. 法律风险增加:公司由于大股东掏空行为可能陷入法律诉讼漩涡,面临巨额赔偿、法律制裁等风险,给公司经营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 4. 股权结构紊乱:大股东掏空公司可能导致公司内部股权结构变得复杂,小股东利 益受损,公司治理结构紊乱,难以正常运营。 1. 完善内部治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治理机制,强化监事会、董事会的监督作用,加强独立董事、监事的人选与安排,摒弃控股股东全盘独裁的管理模式。 2. 增强信息披露:公司应积极主动地进行信息披露,及时公布经营数据及财务报告,增强对外投资者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3. 加强监管力度: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对公司大股东掏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公 司财务数据的审计,严格监管公司治理结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追究力度。

大股东掏空行为案例研究

大股东掏空行为案例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应运而生,大量的上市公司对经济 的蓬勃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在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中,股权集中的现象 非常常见,因此在大股东掌握了实际控制权之后,很容易利用上市公司对自身进 行利益输送。由于目前我国针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而且部分 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不当,内部监管机构形同虚设,大股东采用各种违规手段掏空 上市公司,例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极其隐蔽的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恶劣的 掏空行为给资本市场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如何遏制大股东利用手中的 控制权对企业进行掏空,降低利益相关者的损失,维持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探讨的话题。本文选用欧浦为研究对象,在对文献整理的基础上,运用委托代理理论、控制权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进行案例 分析及经验探讨。 关键词:大股东;掏空行为;ST欧浦 第1章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资本市场应运而生,产生了众多的上市公司,对国 民经济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鉴于中国特有的国情、经济环境与社会环境,我国 上市公司大多采用股权集中的股权结构。然而随着上市公司的快速扩张,由于所 有权与控制权并没有相分离,大股东可以影响公司的运营甚至做出决策。在这种 条件下,他们有动机和能力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使整个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 益受到损害。 (二)研究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小股东积极的参与到资本市场中来,其对市场也是 愈发重要。然而近年来,国内大股东掏空事件频发,在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严重影响了经济市场的良好运行,增大了市场风险。研究大股东的掏空行为,监管者可以有针对性的提出监管意见,做到事前防范,利于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中小股东可以比较公司的市场价值和实际价值,选择何时开始或结束投资,同时 对上市公司的各种行为提高警惕,保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可以强化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防止此类事件出现。 二、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一)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本文首先采用了文献研究法,从大股东掏空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入手,分 析了大量国内外有关于大股东掏空的文献并进行梳理和归纳,并总结了大股东实 施掏空的动机、手段以及后果,为后文的案例分析打下理论基础。 2.案例研究法 资本市场上大股东掏空的案例层出不穷,其具有一定的共性,但每个案例又 有自身独特的地方。本文选取ST欧浦的案例进行分析,首先介绍了公司的基本 情况,后续主要分析其掏空手段以及给公司和中小股东带来的影响。最后根据上 述研究,提出防范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二)研究内容 第一章绪论,主要分析其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方法内容,国内外文献综述。 第二章相关基础理论,主要介绍了有关“大股东”和“掏空”的内容和相关 的理论,为之后的分析奠定基础。 第三章是介绍“ST欧浦”公司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治理情况和关联方情况,并回顾了整个掏空事件。

大股东掏空行为的财务分析研究

大股东掏空行为的财务分析研究 摘要: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会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留下明显的痕迹。如果财务报表中出现了资产减值、收入下降和现金减少等情况,那么就有可能存在大股东掏空行为。本文旨在研究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的财务分析。通过分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探讨大股东掏空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并提出防范措施。 关键词:掏空行为;财务手段 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是指大股东以不当手段获取公司财产,损害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留下明显的痕迹。例如,大股东可能通过虚假交易、借款、关联交易等方式将公司资金转移到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其他企业中。 从财务分析的角度看,这种掏空行为通常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减值:大股东可能会将公司资产转移或抵押给其他公司或个人,从而导致公司资产减值,这会在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资产减值。还有财务报表中的收入下降:大股东可能会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将公司的利润转移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这会导致公司财务报表中的收入下降。另外是现金流量表上的现金减少:大股东可能会将公司的现金转移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这会在现金流量表上表现为现金减少。 进行大股东掏空行为的财务分析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具有重要意义。大股东掏空行为可能会隐藏在复杂的交易背后,难以被股东和投资者所察觉。财务分析可以揭示这些行为并发现潜在的风险。另外大股东掏空行为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风险评估产生影响,财务分析可以为投资者和股东提供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更准确的预测。通过财务分析,可以发现公司治理不当或者内部控制不严格的问题,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监管和监督,防范大股东掏空行为。因为

公司治理缺陷下大股东与高管合谋掏空行为研究

公司治理缺陷下大股东与高管合谋掏空行为研究在股权集中情况下,公司最主要的代理问题已不是詹森和麦科林所证明的股东和经理的冲突,而是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特别是大股东与高管合谋掏空企业,非法侵占中小股东财产的行为,后果尤为严重。因此,剖析大股东与高管的利益趋向与行为特点,完善公司治理存在的相应缺陷,是预防和抑制大股东与高管的合谋掏空行为的关键。本文选取近年来典型的合谋掏空案件,即以大元股份作为研究主体,阐述了大股东与高管合谋、掏空的事实,分析了该事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重点研究了大股东与高管合谋的形成条件以及合谋下的掏空方式。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发现,高管在掏空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大股东与高管的合谋必然会引发掏空,这也是本文所要强调的一个论点。为了深层次的挖掘大元股份大股东与高管合谋、掏空行为的证据,明确公司治理缺陷与合谋、掏空行为的内在关系,本文特意采用了比较分析法。通过筛选同行业中的非合谋企业,最终选取企业规模及背景相似的巨化股份作为比较对象,一方面,对比两家企业公司治理特征的差异,证实了大元股份因其严重的公司治理问题,才逐渐引发出大股东与高管的合谋掏空行为。另一方面,通过统计和计算这两家企业的关键性财务指标,用数据分析来展现合谋企业与非合谋企业之间的差异,加强了结论的可靠性。 研究结果表明,非合谋企业的公司治理特征相对来说更为合理,其凸显的公司治理缺陷属于普遍性问题,而合谋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存在较大缺陷,并且公司治理缺陷与合谋、掏空行为存在着明显的因果关系,即公司治理缺陷是导致合谋、掏空行为的主要原因,这是本文另一个重要论点。基于此,文章针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缺陷问题提出相关建议,笔者认为企业管理者要加强公司治理的理念和治理能力,从根源上消除合谋的主要形成条件,同时,外部监管与内部治理相结合,良好的外部环境可以帮助公司治理机制的改善,达到防御合谋掏空的目的。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引言 近年来,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备受关注,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日益显现。资本掏空行 为是指大股东通过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资源或利益、通过违法违规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 危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健康和股东权益造成 损害,也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对整个市场秩序产生不良影响。本文将对大股东资本掏空 行为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特点、原因、影响和防范措施,以期为相关监管部门和投资者 提供参考。 一、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特点 1. 隐蔽性高 大股东资本掏空的行为往往在公司内部进行,难以被外部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时察觉。这种行为通常伴随着会计数据的篡改、关联方交易、虚假宣传等手段,以掩饰其真实用 意。 2. 长期性强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常常是长期积累产生的结果,通过渐进的方式逐渐将上市公司的 利益转化为自身的利益,而非一时一刻的行为。这也增加了相关行为的预防和发现的难度,需要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做好长期的监控和分析工作。 3. 形式多样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既有直接挪用资金、侵吞公司利益的行为,也 有通过关联方交易、违规减持、资产变卖等方式进行资本掏空的行为。这就要求监管部门 和投资者在发现潜在风险时,能够对各种不同形式的资本掏空行为有所应对。 二、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原因 1. 利益驱动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本质是利益驱动。一些大股东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不惜采取 不正当手段,通过掏空上市公司获得私利。他们往往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来进行行为,而 忽视了对公司和股东的影响。 2. 监管不力

监管部门在对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监管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漏洞。一些大股东利用监 管的不力和监管手段的不足,往往能够逍遥法外,屡屡进行资本掏空行为而不受制裁,这 也进一步助长了他们的触犯底线的勇气。 3. 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 一些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存在一定的弱点,例如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职位的 持续性和继承性较强,一些大股东可以通过操纵公司董事会和部分决策机构,实现对上市 公司的控制,进而实施资本掏空行为,而公司内部对此往往存在一定的知晓,但由于利益 关联、职务依赖等原因而难以提出异议。 三、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影响 1. 对上市公司经营的直接损害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从财务方面来看,大股东资本 掏空行为可能导致公司资金紧张,无法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管理方面来看,大股 东资本掏空行为会对公司的内部管理结构和运作产生严重影响,进而导致经营陷入混乱。 2. 对投资者和股东的权益造成伤害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也对公司的股东和投资者的权益产生直接伤害。一方面,由于掏 空行为导致公司价值的下降,使股东的权益受损;由于资本掏空行为往往伴随着信息披露 的不透明和不真实,股东和投资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难以及时发现掏空行为,造成权 益的严重损害。 3. 对金融市场的不良影响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发生,不仅会对被掏空的上市公司和其投资者造成损害,也会 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不良影响。一方面,这种行为会扰乱金融市场的秩序,降低投资者的 信心,影响市场的稳定性;一些资本掏空行为也有可能演变为金融诈骗或者违法违规行为,甚至发展成为金融风险,对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产生严重的危害。 四、防范大股东资本掏空的措施 1. 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 建立健全和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对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监管措施。加强对监 管机构的监督,提高监管的协调性和效率,确保对掏空行为的及时发现和制止。 2. 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 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内部管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提高公司对大股东资 本掏空行为的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

股票减持过程中的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

股票减持过程中的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 股票减持过程中的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 摘要: 近年来,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股票减持成为一种常见的行为。然而,一些大股东往往利用股票减持的机会进行掏空行为,损害了广大小股东的利益。本文通过对股票减持过程中大股东掏空行为的研究,剖析了大股东掏空的动机、手段和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旨在关注并加强对股东掏空行为的监管,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引言 股票市场是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稳定发展对于整个经济系统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股票市场中存在一些不法行为,其中之一就是大股东在股票减持过程中进行掏空行为。大股东作为上市公司的重要参与者,其行为对股票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因此,研究股票减持过程中大股东的掏空行为是十分必要的。 二、股票减持的定义及形式 股票减持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少的行为。一般而言,股票减持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协议转让和集中竞价交易等形式进行。股票减持是股东在市场允许范围内规范进行的一种行为,但大股东却常常利用股票减持的机会进行掏空。 三、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动机 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动机主要包括经济动机和非经济动机两个方面。经济动机主要表现为获取利益、转移财富和规避风险等,而非经济动机则包括追求权力、满足虚荣心和消除竞争对手等目的。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动机复杂多样,需要综合因素进行分

析。 四、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手段 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手段主要包括利用股票减持进行“摘帽”操作、人为导致公司财务困境、掏空关联交易和违规申报等。其中,“摘帽”操作是指大股东通过减持股票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下跌,从而实现帮助公司摘掉退市风险警示。人为导致公司财务困境是指大股东在股票减持过程中,故意破坏公司财务健康,降低其价值,以实现掏空目的。 五、大股东掏空行为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大股东掏空行为对股票市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扰乱市场秩序、引发股民恐慌、损害公司形象和破坏市场信心等。其对股票市场的不利影响不仅限于短期的股价波动,而且可能导致长期的市场不稳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 六、加强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监管 为了保护小股东的利益,维护股票市场的稳定,必须加强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监管。一方面,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大股东的减持义务和限制,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识别大股东掏空行为的能力。 结论 大股东在股票减持过程中进行掏空行为,严重损害了小股东的利益,扰乱了股票市场的秩序。应加强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监管,维护股票市场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同时,也需要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增强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只有这样,股票市场才能健康稳定地发展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案例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案例 近年来,中国股市风起云涌,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成为热门话题 之一。大股东减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减少所持有股份的行为,通 常是以减持方式,即通过减持股票出售或转让的方式来实现。减持行 为与大股东的个人或公司的需求息息相关,涉及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大股东的投资策略等。本文将通过简单介绍和分析几个典型的上市公 司大股东减持案例,以揭示其中的原因、影响和启示。 第一个案例是中国平安保险(601318.SH)减持中国太保(601601.SH)股份的案例。这是2019年3月发生的一起大股东减持案。中国平安保 险是中国领先的保险公司,而中国太保则是中国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中国平安保险减持中国太保股份的原因是其投资策略的调整。中国平 安保险认为,中国太保不再符合其长期投资和持有的标准,因此选择 减持。 这一减持案例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首先,中国平安保险是中 国股市的蓝筹股之一,其减持行为引发了投资者对整个市场的担忧。 其次,中国太保的股价在减持消息公布后出现了大幅下跌,市值损失

巨大。这表明大股东的减持行为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价和市值有直接的 影响。 第二个案例是格力电器(000651.SZ)大股东减持的案例。格力电器 是中国家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其大股东是著名企业家董明珠。近年来,董明珠多次减持格力电器股份,引发了市场的热议。格力电器大股东 减持的原因与个人投资需求和家族财富传承有关。董明珠曾表示,减 持可以提高家族成员的资金利用效率,同时也是对个人财务规划的一 种调整。 格力电器大股东减持案例对市场的影响较为复杂。首先,格力电 器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明星企业,董明珠是中国乃至全球商界的知名人物,因此其减持行为受到了广泛的媒体关注。其次,格力电器大股东 的减持行为对市场的稳定性和投资者的信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最后,格力电器大股东减持也引发了对于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的讨论。有观 点认为,大股东的减持行为可能导致公司治理的不稳定和股权纠纷的 发生。 第三个案例是恒瑞医药(600276.SH)大股东减持的案例。恒瑞医药 是中国领先的制药企业,其大股东是著名企业家孙飘扬。2018年,孙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下的掏空行为研究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下的掏空行为研究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股权质押成为了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不少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大股东都会将其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以获取相应的融资。在一些情况下,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下的掏空行为也逐渐成为了一个热点问题,严重影响到了上市公司 的稳定经营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股权质押的原理和风险 股权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它的基本原理是将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在股权质押的过程中,当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给融资机构后,融资机构可以根据协议在一定 范围内行使质押权,当质押方未能按时履约时,融资机构便可以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变 现融资。 股权质押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如果抵押物的价值下跌或者被质押方未能按时履约, 融资机构便有可能会行使质押权,导致股权变动、甚至控制权的易主。在一些情况下,质 押方可能会利用股权质押进行掏空,从而导致公司的经营不当,损害上市公司及相关投资 者的利益。 控股股东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他们负有对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等各方的责任。在一些情况下,控股股东利用其持股权进行的质押融资,进行控盘操纵等违法行为,导致 了上市公司的经营不当,进而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控股股东可能将其持有的大股东权转移到其他关联方或者第三方身上,通过不断变更 质押方,从而转嫁风险,规避监管。控股股东会利用其持股权进行市场操纵,通过操纵公 司股价、抬高市值等手段,获得非法利益。控股股东还可能通过控制公司经营和决策,进 行资金占用、非法获利等行为,从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三、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下的掏空行为对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影响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下的掏空行为不仅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稳定和股东权益产生了直接的 损害,同时也对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下的掏空行为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在控股股东进行 掏空行为的过程中,会进行资金占用、违规披露、不当交易等行为,导致公司经营陷入困境,甚至倒闭破产,使得投资者、员工和其他相关方遭受损失。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下的掏空行为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掏空行为的过程中, 控股股东可能故意误导投资者、操纵市场,使得投资者损失惨重。投资者的权益也可能受 到侵害,股价的大幅波动也会影响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大股东掏空公司的案例

大股东掏空公司的案例 公司A是一家创立于2010年的实业公司,在市场上颇具知名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A逐渐发展壮大,成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在2018年,公司A却发生了一系列耸人听闻的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质疑。 该事件涉及公司A的大股东,他以其在公司中的地位和权势,利用旗下关联公司进行了一系列的资金转移与掏空行为。下面将详细描述此案例: 大股东名为张某,他持有公司A的40%股权,凭借他在公司A的高层职位和控制权,他一直被视为公司的领导人和决策者。2018年初,公司A的财务状况开始出现异常。 一些细心的分析师发现,公司A从过去五年来的盈利企业逐渐转变为亏损企业,这引发了人们的疑虑。进一步的调查揭示了一系列公司内部的不正常资金流动。 原来,公司A的大股东张某将公司A的利益和资产用于对其拥有的其他私人公司的支持和发展。他通过将公司A的资金转移到这些私人公司中,用以购买不动产、高端车辆和奢侈品等个人消费品。他还将公司A的财务报表人为地操纵,隐瞒了公司A真实的财务状况。 这些资金转移和掏空行为损害了公司A的正常运营和发展,严重影响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市场对公司A的信心。大股东张某的行为被揭露后,公司的股价迅速下跌,投资者纷纷撤资,导致公司A的市值暴跌。 随后,公司A成立了内部调查委员会,对此事件进行了全面调查。经过调查,大股东张某被迫辞去了公司A的所有职务,公司对大股东的财务违规行为采取了法律措施,并着手追回被掏空的资金。 这个案例引起了广泛的媒体关注和社会舆论的热议,人们对于大股东滥用控制权并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表示愤慨和谴责。政府监管部门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大了对于大股东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公正。

我国上市公司掏空行为分析

题目: 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 ——基于吉林制药案例的分析 一、课题的来源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我国证券市场繁荣发展,上市公司的数量达到了许多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实现的规模,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证券市场自身功能的发挥,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侵吞中小股东的利益,以致于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日益成为我国公司治理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因此,如何对大股东掏空行为进行有效治理和监管已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在我国,由于特殊的体制原因,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偏高,甚至超过50%。大股东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通过非公平的关联交易、资金占用、股权减持等方式来攫取控制权权益。大股东的掏空行为不仅损害了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丧失经营能力,中小股东损失惨重,严重制约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如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程度,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以上市公司吉林制药大股东张守斌对吉林制药公司的掏空这一典型的、极具影响力的事件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的意义,具体如下: (l)从理论上来说,深入研究关联交易和控股股东掏空行为问题,能够使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方向的研究更加丰富。 (2)从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和效益来说,进一步对关联方交易和控股股东 掏空行为的研究,能够帮助建立公司合理的治理结构,从而提高上市公司 的市场价值和经营效益。 (3)站在保护中小股东的角度来说,对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的研究将引起证券市场投资者对关联交易特别是不当关联交易掩盖下的掏空行为的关注和警觉,进一步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程度。 三、国内外发展状况、发展水平与存在问题 1、国内发展情况 国内的相关学者在Johson等2000年提出了“掏空”这个概念后,才开始认识和重视这个现象,由于引入概念的时间不长所以国内相关的实证研究还不多,综述如下: 唐宗明和蒋位( 2 0 0 2 )文章里分析了小股东搭便车的情况下,大股东监督的临界持股比例.通过比较侵害与不侵害两种情况下收益的效用值,得出侵害小股东利益是大股东的理性选择。李增泉等( 2 0 0 4) 以我国2 5 4家上市公司在 1 9 9 8 - -2 0 0 1年之间的关联交易 数据为基础,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之间的资金占用关系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上市公司的所有权安排对大股东的资金占用行为具有重要影响。刘峰、谭劲松、贺建刚(2 0 0 4)研究表明由于中小股东利益行为缺乏法律的保护,加之相应约束大股东的市场机制尚未建立,大股东控制更多地导致侵害中小股东利益行为的利益输送现象频繁发生。唐清泉、罗党论和王莉(2005)在研究发现:在大股东剥夺方式方面,“大”文章分别对资金占用、关联采购、关联销售、担保、资产买卖和现金股利多个方面进行测试,在对公司股权特征的表征方面不仅考察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集团公司这一特殊的大股东身份对其行为方式的影响,还考察了第二大股东、第三大股东、机构投资者及独立董事制度对大股东掏空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下的掏空行为研究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下的掏空行为研究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是指一个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质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获取资金流。然而,若不慎操作,控股股东可能利用股权质押的事实,在削弱其他股东 利益之后进行掏空行为。此类行为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时有发生,极大地损害了中小股东的 利益。 掏空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如虚增负债、挪用资金、非法转移资产等。其中,虚增 负债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手段,其基本流程是:控股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质押给银行,在 获得贷款后,以多种方式将资金转移至其它公司或个人账户,并将资金增加至该公司的资 本金,从而掌控该公司的决策权,令减值损失由被控公司承担。 控股股东虚增负债的掏空行为在外界难以察觉,其损害的也往往是被控公司的中小股东。以此方面的案例来看,在“财政部、证监会通报39起违法上市公司案件中”,有多起案例涉及到了控股股东利用股权质押进行掏空的行为。例如,2013年10月,*ST国都因控股股东通过虚增负债进行掏空,被“ST”标记,成为流动性严重受限公司。此外,控股股 东质押股权导致的掏空行为对*ST凯迪也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为防范控股股东在股权质押后进行掏空行为,在现有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加强公司 的内部控制、增加独立董事的职权、落实公开透明制度,是必要的。管理层应该加强对质 押股份的监控,及时了解质押股东资金的流向和去向,以掌握质押股份所代表的投票权, 并通过提高公司披露质押股东的信息,增强公司资本市场透明度,让市场充分了解公司情况,避免控股股东利用股权质押行为粉饰财务、掏空公司。 最后,需重视加强股权质押的规范管理,实现市场化的风险定价,减少公司财务风险,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同时,落实保护股东利益的责任,促进公司长远稳定发展。才能充分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和公司整体利益。

上市公司 大股东掏空行为 案例

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案例 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已经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大股东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行为往往对公司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对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进行全面评估,并结合案例展开讨论。 一、上市公司和大股东 我们需要了解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基本概念。上市公司是指依法正式挂牌交易的公司股票,其股权资本可以向公众出售。而大股东则是指持有上市公司大量股份,并对公司有管理控制权的股东。大股东的行为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二、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含义 大股东掏空行为是指大股东利用其控制权,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而侵占公司的财产、利益或者资源,导致上市公司经营出现问题,甚至危及公司的生存。这种行为往往表现为违规占用公司资产、虚构交易、违规担保、利益输送等形式。 三、案例分析

接下来,我们将结合实际案例对大股东掏空行为进行分析。以某上市 公司A为例,其大股东B公司利用其持股优势,将上市公司A的核心资产转移到其它子公司,导致上市公司A的业务发展受到严重损害, 股价暴跌,投资者利益受损。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大股东掏空行为对 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不良影响。 四、影响与对策 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存在对上市公司经营和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防范和遏制此类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规 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大股东的监管和制约,提高市场参与者的知情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可 能性。 五、个人观点 作为一名从业者,笔者认为大股东掏空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对上市公司的发展和市场秩序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伤害。监管部门和市 场参与者应当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总结

华伦集团掏空四川金顶的案例分析及启示

华伦集团掏空四川金顶的案例分析及启示 摘要:通过华伦集团掏空四川金顶案例,揭示我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施的“掏空”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中小股东的正当权益,在此基础上,得到一些重要启示,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华伦集团;四川金顶;财务舞弊 资本市场是对信息高度依赖的市场,信息充分披露制度是保证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基石。《证券法》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高透明的信息披露,既能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又是抑制和监督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当行为的重要手段,同时增加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的成本。本文试图从华伦集团掏空四川金顶案例入手,分析其控制权结构特征及掏空方式,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 一、案例简介 2003年8月6日,四川金顶的控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欲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让有实力的机构来运作,以确保公司水泥主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乐山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民营企业华伦集团的约定,华伦集团将以每股2.06元的价格收购四川金顶6860万股国家股,华伦集团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曲线式的安排,于2004年7月28日,将受让的四川金顶6860万股完成过户手续,占公司总股本的29.49%,成为四川金顶第一大股东。入主上市公司四川金顶的华伦集团董事长陈建龙成了四川金顶的实际控制人,并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但在随后几年的经营过程中,华伦集团并未积极履行帮助四川金顶公司做大做强的承诺,而是通过种种资本运作途径掏空上市公司,使四川金顶深陷沉重的债务危机之中,诉讼不断。由于涉嫌未披露重大信息,2009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四川金顶正式立案调查。经初步查明,四川金顶2008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借款信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09年1月7日发生的4000万元对外担保信息。 其后,随着公安机关和地方法院的介入,华伦集团及四川金顶董事长陈建龙被警方控制,华伦集团宣布破产重整,四川金顶及其子公司大量未披露的债务浮出水面,其中包括民间借款以及对外提供担保所形成的或有负债等。由此引发了连锁反应,公司在数月之内遭到银行、供应商和民间借款人等债权人追债,面临多宗诉讼案,主要资产被债权人申请查封及冻结,造成公司现金流断裂,股票被实施特别处理。2009年12月,四川金顶及仁寿水泥的核心生产线全面停产,公司持续生产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风险。截至2010年12月31日,四川金顶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07亿元,公司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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