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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关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法律问题的思考

工作心得:关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法律问题的思考
工作心得:关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法律问题的思考

工作心得:关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法律问题的思考

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是一切生产和劳动的源泉。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XX县自2013年初开始整治违法用地工作以来,依法打击了一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刑事案件,通过查办一系列土地违法犯罪案件,我们也发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刑事案件涉及到的土地管理政策性和法律性都很强,办案中也遇到了不少的法律适用难题。

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刑事案件概况

XX县位于祖国南疆边陲,全县国土总面积5352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为39.4万亩,人均耕地只有近1亩。近年来,由于受利益驱动,城乡中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步伐的推进。自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县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分工负责,认真履行各自的法定职责,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审判了辖区内发生的一系列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刑事案件,有力地震慑了土地违法犯罪活动,取得

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办理土地刑事案件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就可以看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刑事案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要求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则不构成该罪。结合近年来的案件办理情况,我县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办案中主要存在以下法律适用问题:

1、情节严重当中的违法金额是非法获利还是违法所得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系情节犯,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罪,衡量情节是否严重,除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数量面积外,常用的另一个指标就是牟取非法利益的大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号)中相关规定的用词是“非法获利”,且规定了相对应的“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分别为五十万元以上与一百万元以上。但2010年5月7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二)》中相应规定的用词则为“违法所得数额”,标准也是五十万元以上,相关的通知中还明确提出“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立案侦查,各级检察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两个相关规定中对同一对象的用词不相同。

从相关法律用语的以往的规定中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7月2日通过的《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和1993年7月2日通过的《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未对“违法所得数额”作出进一步解释性规定,之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3年在《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将“违法所得数额”解释为“销售收入”,而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中》解释为“获利的数额”,从中可见两高在过去的相关规定中也不尽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释〔2000〕14号中规定的“非法获利”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立案追诉标准(二)中所用的“违法所得数额”其含义在实质上应当是相同的,只不过是用语不同而已。正是由于用语的不同和“两高”在过去也有不同的解释,致使执法办案人员理解上就会产生分歧,典型的观点认为计算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为人的“违法所得数额”不应当扣减相关的费用开支,这当中实际上是误将“违法所得数额”等同于“销售金额”,从而产生认识分歧和概念上的混乱。

2、计算非法获利数额时行为人的哪些开支应当扣除司法办案中在计算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非法获利数额

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之该当性

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之该当性 【摘要】判断认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构成要件该当性,就是将案件事实涵攝于规范构成要件或要素下,看二者是否相吻合,在包含罪伏的规范构成要件为不完全法条中的指示参照性法条时,对该规范性质,应运用体系解释等方法,探究规范目的,从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信赖利益、鼓励交易出发,根据“法秩序统一原则”,正确加以认定。 【关键词】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构成要件;该当性 【写作年份】2013年 【正文】 犯罪是符合犯罪构成的,违法的和有责的行为,[1]判断或评价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按构成要件的该当性、行为违法性及有责性依次展开的,作为首先的或第一道工序的构成要件该当性判断,其方法就是将案件事实涵攝于法律规范构成要件之下,[2]看二者是否相吻合,符合的即具有该当性,反之,则不具有该当性,后面“二性”也就无需进行检视。要准确判断该当性,涉及案件事实及规范构成要件或要素二个方面,案件事实来源于法官运用证据规则依照合法正当程序逻辑地从生活事实中加以提炼,标准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规范构成要件或要素则是立法者公布的法律规范。由于立法者所使用的语词多义性及立法技术娴熟度如不完全法条[3]的引用等因素的影响,法律往往离开解释。正如本文论证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之罪状,[4]就属于不完全法条中的指示参照性法条,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理解,虽然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2000年6月19日法释【2009】《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4号〉厘清了一定歧义,但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什么规定入罪,仍需探究。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论证: 一、土地管理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5]作为整体法律体系的构成部分之一的子系统--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并不是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简单叠加,而是以宪法规定的基本土地制度为统帅,以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多部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多层次法律规范构成,涵盖了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治理、权属、流转等方方面面,体系内部保持总体科学和谐统一。为严格保护耕地、积极实施宏观调控、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但体系的形成,并不意味着功德圆满、一劳永逸,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修改法律法规,制订相应配套法规,真正实现“立、修、废”统一,任务仍然繁重。尤其是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6]如何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5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5号令) 第三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256号) 第五章建设用地 第十九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第二十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二)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

宪法土地使用权买卖是怎样规定的

宪法土地使用权买卖是怎样规定的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近年来,我国在科教文卫和经济等哥哥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更加爱关注对那个敏切身利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因为一些原因可能会需要出让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我国相关的法律也对其进行了规定,那么宪法土地使用权买卖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土地使用权买卖 土地使用权买卖是土地使用权人以获取价款为目的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公民或法人,后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二、宪法土地使用权买卖的规定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宪法修正案第二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三、其他法律关于土地使用权规定 《民法通则》第八十条规定: 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物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其规定了人和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以非法的形式转让土地,我国的土地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也规定了城市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当然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其他相关法律也有涉及到,其中有物权法等。

新员工工作总结及思考

新员工工作总结及思考 本页是精品最新发布的《新员工工作总结及思考》的详细文章,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今天WTT为大家收集资料整理回来了一些关于的作文,希望能够为大家带来帮助,希望大家会喜欢。同时也希望给你们带来一些参考的作用,如果喜欢就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后续更新吧! 光阴似箭,时间如梭。转眼间上班已经一年多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万千。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公司新员工个人验和磨练。 非常感谢公司给我这个成长的平台,令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慢慢的提升自身素质与才能,回首过往,公司陪伴我走过人生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使我懂得了很多,领导对我的支持与关爱,令我明白到人间的温情,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有你们的协助才能使我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也因为有你们的帮助,才能令公司的发展更上一个台阶,在工作上,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思想汇报专题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

事,勤劳简朴的生活,严格要建材公司新员工培训总结求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今后努力的方向:随着公司各项制度的实行,可以预料我们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需掌握的知识也更高更广。为此,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各种工作技能,为公司做出应有的贡献。即将过去的这一年,在公司领导及各部门经理的正确领导与协助下,我们的工作着重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宗旨和效益目标上,紧紧围绕重点展开工作,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加强团队建设,打造一个业务全面,工作热情高涨的团队。作为一个管理者,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及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树立起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部门新形象。我充分认识到自己既是一个管理者,更是一个执行者。要想带好一个团队,除了熟悉业务外,还需要负责具体的工作及业务,首先要以身作则,这样才能保证在人员偏紧的情况下,大家都能够主动承担工作。 经过一年多工作的锤炼,我已经完成了从学校到社会的完全转变,已抛弃了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随着工作越来越公司新员工得心应手,我开始考虑如何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以实现自己的价值。我从来都是积极的,范文TOP100从来都是不甘落后的,我不断告诫自己:一定要做好每一件事情,一定要全力以赴。通过这一年的摸打滚爬,我深刻认识到:细心、严谨是所应具备的素质,而融会贯通、触类旁通和不断创新是平庸或优秀的关键因素。由于我们的见习工作结束后,

银行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银行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一、XX年基本工作情况 1、重视理论学习,自觉加强相关金融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构筑牢固理论知识结构,不断提升自身的整体综合素质。 XX年是特殊的一年,贷款新规的出台和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给当前各项业务的开展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虽然作为一名普通的前台综合柜员,但我深知作为一名综合柜员,没有过硬的业务理论支撑,就无法为客户提供完善快捷的服务,为了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跟上政策规章制度的变化,我自觉利用休息时间,系统的学习了相关规章制度和新下发的各项文件,使自己对现行的政策、规章制度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对于日常柜台上的客户业务咨询也能给予正确的反馈、答复。 此外,为了迅速适应新时期金融工作开展的需要,增强整体业务学习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一年多来,本着谦虚谨慎的学习态度,我多渠道的认真学习各项金融知识,密切关注时事政治和宏观经济动向,对于联社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不仅仅简单的停留在了解的层面上,更注重对各种资料的融会贯通、学以致用,通过日常工作的开展,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在综合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为了保证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抓紧学习的机会,积极

参加联社、基层社各种培训和技能考试,并注意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回顾,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 2、工作方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 XX年是我社服务创优工程和精细化工程深入开展的一年,作为一名前台综合柜员,我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并始终要求自己认真细致的去对待每一项工作,在具体的业务办理过程中,努力做到用心、诚心、信心、耐心、细心的处理每一笔业务,接待每一位客户。以“客户满意、业务发展”为目标,潜心钻研业务技能,把各项金融政策及精神灵活的体现在工作中,树立热忱服务的良好窗口形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要让每个顾客都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当前的柜台工作使我每天要面对众多的客户,为了给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我常常提醒自己“客户就是上帝,理解就是沟通的开始”,在繁忙的工作中,我坚持做好“微笑服务”,耐心细致的解答客户的问题,一年来从未出现因个人原因而出现的客户投诉或不满意。 在其他工作的开展方面,能够时刻保持积极主动,认真遵守规章制度,能够及时完成领导交给各项的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联社各项工作开展的要求,切实做好日常的岗位工作: (1)严格规章制度,把好储蓄柜台直接面对客户的第一道关口。作为一名综合柜员,我深感自己肩上的担子的分量,稍有疏忽就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怎么判刑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怎么 判刑 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现在的农林业发展过程中,土地承的现象越来越多。当然在土地承包转让的过程中也就出现很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的现象,不少承包商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获得使用权。那么我们如何来界定非法转让非法获利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学习一下界定非凡转让非法获利罪责的条件。 一、什么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予。

二、非法转让土地非法获利罪责条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其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国家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29日通过)、《国务院关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城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必须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个人工作总结及感想

个人工作总结及感想 【篇一:个人工作心得体会】 个人工作心得体会 通过这几年努力地工作和不断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其中有硕果累 累的喜悦,也有遇到困难和挫败时的惆怅。工作中让我接触到了许 多不同的人和事,不但丰富了我的工作经验,也在处理着各种复杂 问题中历练自已。同时我感谢那些真心教育我、帮助我进步的每一 位领导和同事。让我保持一颗积极向上、决不言弃的心不断发挥自 身的潜能量,使我变得更干练,更成熟。因为我知道,铁不打不成钢,人不磨不成材。我们作为单位的一员,就必须具备吃苦耐劳的 工作精神,以单位的利益为中心,端正工作态度,不为失败找理由,要视结果为导向.勇于付出,敢于拼搏,才能蓄势待发的朝着更高、 更远的目标前进。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方面。在工作上,虽然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之分,天分有 高低之分,悟性有好坏之分,但它决定不了一个人的命运。最重要 的是勤能补拙。日常工作是繁琐的,却体现着一名工作人员的三颗心—细心、耐心、责任心。除了三颗心之外,更需要我们良好的执 行能力、领悟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这样才能使工作有 的放矢,重点突出,保证效率。我总结要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树 立时间、速度和质量相统一的效率观念。做到大事不误,小事不漏。争取在定量的时间里做出更多、更好的事情来。“不积跬步,无 - 1 - 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至江海”。要以焕然一新的面貌努力工作,用自已的实际行动把每一件工作都办好、办落。我相信只要辛勤的 付出,就是一定会有收获的那一天。 二、学习方面。作为一名合格的工作人员不仅要自动自觉的学习专 业知识,更要用先进的思想武装自已的头脑。人的一生本来就是在 学习的过程中不断的进行总结和思考。要善用并改进前人的工作方 法和工作经验,也就是说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者而改之。做 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以致用。同时要注重利用自己的已有知 识框架来调节新知识的摄入,深入浅出的把新知识融入到已有的知 识当中,为自己的理论知识补充鲜活的营养,提高自己的履岗能力。把苦难当成的垫脚石,与其吼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自动自发的 做好本职工作。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甘于现状的学习是不 再前行的船,再也无法追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年青人如旭日之初升,

公司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工...

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2010年在公司领导以公司成立初期制订的工作计划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司的经营方针开展工作,在全体员工的紧密配合下,经过这一年的努力,公司取得了一些成绩,整体上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为了更好地认识到实际工作中的缺点与不足,以便于下年度机电销售、房屋动迁、留学咨询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0年公司主要工作: 1、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员工素质。 2010年6月公司成立初的工作中,由于员工队伍不太稳定,给管理带来不便。针对成立初期员工实践经验不足,组织纪律性差、工作差错率高等不良现象,公司对员工进行了文明礼仪等职场素质培训,并规范了工作制度,及时制定了系列措施,强化内部管理;另一方面,公司领导加大监督力度,不定期召开员工会议,总结并研究阶段性工作的不足及整改办法。这一系列措施使员工的精神面貌及工作方法、工作责任心有了明显改善,工作效率不断提高,现已基本上都能胜任各自的岗位工作。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公司各项业务都能够顺利开展。 2、公司各项业务进行情况 2010年在公司领导的安排下,着重对业务员进行了公司文化、发展目标、中央空调性能、员工文明礼仪、销售技巧、出国留学咨询等各个方面的培训,并对上海华侨留学中介服务公司办进行了走访和

培训,交流努力提高公司业务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过短时间的努力,公司业务员掌握了出国留学的政策及相关信息,并在与校方的沟通当中了解到我们明年的夏令营活动安排存在不足有待改进,这是我们2011年出国留学方面工作需要改进的。 今年6月份,机电销售部进行了前期网络宣传,多处收集招投标信息,10月份参与弘佳置业红星美凯龙项目等项目的投标工作,其中一些中标项目已经顺利开展。动迁方面,在公司领导的几级领导下我公司在几个乡镇的动迁工作获得了圆满成功,得到了政府和领导的肯定与好评,这为2011年更好的承接后续的动迁工程打下了坚实基础,相信新年我们会做得更好。过去的2010年,在公司领导的有力支持下,各项工作都已经顺利展开,前景光明。 二、存在问题: 由于公司成立时间不长,人员经验不足,制度尚不完善,2010年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而且需要尽快改善: 1、公司员工的执行力有待加强,由于公司人员年龄较为年轻,在工作中经常出现疏忽,没能很好地执行公司领导的思路。尽管在经过培训后有了较明显改善,但仍需加强自身职业素养以更好地完成工作。 2、员工之间的协作力需要进一步改善,公司员工虽然分工明确,但是相互之间的业务缺乏进一步的了解给工作带来了不便,这需要培养员工之间的默契。 3、销售工作需要加强进度提升效率,虽然有区域性竞争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但是公司的销售管理工作确实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推销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

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七十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228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

工作总结与展望

总结要有条理, 1,过去的成绩 2,过去的不足 3,现在遇到的问题与实际情况 4,以后的发展方向与改善,创新。最后说点客气话。 例: 我是×××,我在××年××月××日应聘进入××公司,任××一职。三个月来,我积极学习公司文化与制度,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迅速地融入公司集体与部门团队,配合部门经理与其他成员,完成各项工作。现将这三个月来的工作体会与未来展望向各位领导汇报。 一、工作总结 作为××,我的工作主要是××××。三个月以来,我积极收集与学习行业有关的行业信息、政策、法律法规,具备较好的专业素质,配合××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主要工作成果有: 1. 建立××部的资料档案台帐。资料档案台帐合理、简要、系统,查阅方便。 2. 建立××部的费用台帐。费用台帐简明扼要,准确记录资金进入与支出,有利于节约开发成本。 3. 管理××部的资料档案台帐。收集整理资料档案,保证资料档案的齐备;资料的借用、收回规范有序,保证资料档案的完整。

4. 管理××部的费用台帐,每月和财务部核对××部借支与冲账金额,保证台帐的准确。 5. 配合完成××部的月度工作总结、下月度计划及每月开发部资金计划的汇编、上报工作。 6. 负责××部的内勤管理工作,跟踪工作进度,跟进配套文件。 7. 协助经理协调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工作计划 根据个人岗位职责及任务分配,针对前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思考、分析、改进,对下一步的工作有清晰的计划,明确的目标。主要工作计划有:1.完成之前未完成的工作:跟进××工作;跟进××××事宜。 2.完成个人岗位下一步工作:改进资料档案台帐与资金台帐,做到动态控制,节约××成本;改进××部××的问题,积极跟进每个环节;更好地配合部门经理及部门成员跟进工作;更好完成部门内勤管理工作及协调工作。 3.接受并负责完成更多的××管理工作:积极学习××工作流程,提高专业素 质,接受并完成各项××××工作。 三、工作展望 以成为一个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为目标。 1.积极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优秀的专业素质。 2.积极学习公司制度与文化,热爱××××公司,以服务××公司为荣,具备 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

2018-201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word版本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和转让的暂行条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前款所称城镇国 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 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第四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 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 保护。 第五条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 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 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九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 进行。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 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四)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 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 违约赔偿。 第十五条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 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根据问题

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根据问题 国务院至今未出台一部相关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管理,因此,出现学术理论上的长期争鸣是极为正常的。现在的问题是,人们要把原先在理论上长期争鸣的东西付诸于实践,有的地方甚至提出了解放思想、突破禁区、制度创新等口号,这就有点令人疑惑不解了。因为,理论上争鸣和实践中具体运作完全是两码事。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办事是其天职,在这个大前提下,才能谈解放思想、突破禁区。我认为,的每一条款的遣字造句应当是非常慎密而严谨的,其立法的宗旨也当是明确客观的,任何从左或有的角度随意歪曲理解采取实用主义的做法均不足取,事实上,无论《》或《土地管理法》等法律都没有在文字上明确表述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或流转,恰恰相反,新《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某些条款规定已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提供了法律依据上的支持。 (一)新《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这里的承包经营权,实质即为集体所有农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调整行为说白了就是土地使用权有条件的转让,只是名称不同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及报上级机关批准而已。 (二)新《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我认为,该条款有二层意思:①这里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应特指农业用地,如果农业用地未经依法办理农转审批手续而转让和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当然是不允许的,也和新法的立法宗旨相悖。如若转、受让双方都是用于农业生产,不改变用途,那就不适用本条款,而适用上述第14条之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根据这一条款规定不加分析地对集体土地转让行为进行全面否定,均因未深刻领会新法的立法宗旨及从整体上理解《土地管理法》条文所致。②该条款的下一段话即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已开宗明义的告诉我们,符合特定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移。何谓依法转移?转移者,转让也。既然允许转让,就可以不办理征用手续而允许流

年终工作总结与下年工作计划

年终工作总结与下年工作计划 一、2019年的工作总结 1.招聘方面:基本满足各用人部门的需求。对于技术非常好的效果图设计师、经验非 常丰富的物料师招聘需求还不能完全满足需求。主要原因是人才资源较少,薪资要 求较高,匹配度不高。 2.培训方面: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组织全员性培训太少,后期联合各部门负责人一起加 强培训工作。 3.绩效管理方面:鉴于业行的特殊性,我们之前没有绩效考核,主要体现在提成奖金 方面。 4.薪酬管理方面:之前我们也没有专门做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具体薪酬对比表,只是考 虑内部平衡,没有足够的外部竞争力对批依据。薪酬的结构太过于单一,不利于后 期工作的管理。 5.员工关系方面:整体员工与企业、员工与员工的关系都还不错,但由于工作都比较 忙,平时的互动与集体性活动比较少,所以凝聚力不强。下年也将逐步加强互动与 集体活动。 6.行政方面:由于设计行业延时工作现象比较普遍,所以之前对全体同事的考勤也没 有太严格的要求。导致很多同事工作时间观念不强,工作效率受影响。 二、2020年的工作计划 根据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规划、销售计划目标以及上年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调整公司组织结构,完善不足,助力目标实现。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根据公司的近期经营目标及与用人部门沟通用人需求,并按需求选择不同渠道招聘,尽可能保证用人需求的及时性。 2.在公司规章制度方面做及时的培训;在工作规范方面做及时的培训;在项目经验分享方面与各部门负责人沟通做好轮流分享计划并执行到位。 3.关于绩效方面还是考虑逐个人部门完善激励制度。 4.在薪酬方面从外部调研与内部职业规划晋升两方面来完善。 5.在员工关系方面,我们准备上半年组织一次羽毛球赛或是一次深圳本地户外活动;在特定的节假日之前增加一些小活动来加强大家的互动,增强凝聚力。 6.在考勤、纪律等方面我们加强宣导与模范作用,也实行一定的辅助处分措施。

涉及土地的刑法法条

关于土地犯罪的法定罪名共有四条: 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②非法占有耕地罪 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③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410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④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 (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 (30亩)以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关于工作总结与报告的汇报

关于工作总结与报告的汇报 工作计划是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会写工作总结报告了没,下面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总结与报告的汇报,方便大家学习。 总结与报告的汇报1 紧张而有序的一年又要过去了,忙碌的一年里,在领导及各部门各同事的帮助下,我顺利的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总结经验、完善不足,本人就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如下: 1、及时响应了各部门的电脑软件、硬件、邮件、网络、打印机的维护。尽可能的降低设备使用故障率,在其出现故障的时候,并做到了能在当地解决就当地解决,不能当地解决的也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了解决。 2、对中心每台电脑安装防病毒软件,避免了病毒在公司局域网内自我复制相互传播,占用局域网的网络资源,甚至使得系统崩溃,丢失硬盘的重要资料等各种危害,并及时的对软件进行升级,定期的清除隔离病毒的文件夹。 3、及时的对系统补丁进行更新,防止了病毒通过系统漏洞进行的破坏和攻击。对ie、outlook、office等应用程序也打上最新的补丁,另外还关闭了一些不需要的服务,关闭guset帐号等。

4、项目机房系统更新,系统从原有的2__更新到_p,重新安装了所有软件,解决了一部分原无法解决的问题,并重新部署杀毒软件解决方案。 5、交换机、路由等网络硬件设备的维护,屏蔽中心不用的端口,安全设置等,保证公司所有电脑的安全正常工作,优化路由运行速度,节约带宽,提高上网的速度化和稳定化,使我们上网的速度大大提高,保证网络顺畅 6、针对服务器,3次被攻击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案。重新部署服务器。 7、学校服务器,硬件的安装、维修、调试,投影仪设备的定期清理,维护。 8、电话交换机部属置,电话线调整,电话录音设备的安装调试。 9、rt_服务器、邮件服务器、web服务器、搭建、优化、信息整理和测试。用户数据导入和备份。 1、为了最大的节约成本,并针对学校所有计算机设置系统自动休眠,有效地节省了相当一部分资源。 11、加强了对网络设备的维护,对经常出故障的设备采取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公司目前一共近8多台电脑,由于机器较多,日常出现故障的情况较为常见,主要的电脑故障有:系统故障,

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

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1994年6月3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2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8年8月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 修改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城镇国有土地,加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权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第四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国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第六条依照本办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营活动,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省、州、市、县、特区人民政府及地区行署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按本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地价评估的,由取得土地资产评估资格的专业性评估机构进行。 第二章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地价款的行为。 前款所称的地价款,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地费和土地开发费等。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款,由市、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地块用途、使用年限、地块大小、形状、容积率、区位、土地开发成本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在基准地价的基础上核定。

对一起涉嫌非法转让土地的案件,我们该怎样取证

对一起涉嫌非法转让土地的案件,我们该怎样取证?怎样展开证据的审查、案件的分析工作? 一宗土地案件的四种假设 字体:正常放大 □椒江 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市区H街两边60户居民住房收购,用于商品房开发。被收购的60户居民房屋均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所有证》。开发公司于1995年6月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60户居民的房产过户手续。1995年10月,开发公司将60户居民的房屋拆除并兴建商品房。商品房于1996年3月全部竣工部分已售出,未售出的120套中有20套短期出租。拆迁的60户居民各分得一套住房。该开发行为涉嫌非法转让土地。 取证 根据案情所提供的线索,我们在具体处理该案时,应收集哪些证据呢? 1.从开发公司用于商品房开发的土地来源着手,对H街60户居民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取证。包括土地使用权登记,房屋产权登记,土地、房屋权属证件,被收购房屋的居民的询问笔录。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该地的用途(假设此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通过审批)。 3.开发公司与60户居民房屋收购的协议(合同),收付款凭据。 4.根据上述证据统计出被收购房屋的占地面积,总的收购价格。 5.开发公司兴建商品房的事实经过。 6.开发公司出售、出租房屋的全部对象及出售、出租协议和资金收付凭据。 7.实地勘测开发公司商品房的占地面积,收集现场物证、书证资料。 8.开发公司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的登记情况。 9.开发公司出售、出租房屋的手续情况。 10.其他需要收集的证据。 证据的审查与案件分析 假设上述十个方面的证据均能如愿收集齐全。 经审查核实,证据与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并能证明下列事实情况: ——60户居民转让房屋土地给开发公司,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 ——开发公司商品房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亦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 ——开发公司转让、出售的房屋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手续,部分买房的个人和单位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开发公司商品房的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各买主的姓名、单位、地址及所买房屋的面积、成交金额,承租户的单位、负责人及租用房屋的面积、租金均已核实。 那么,可作如下分析:可以初步认定本案性质为非法转让、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

个人工作总结暨对工作的一点思考(1)

XX年个人工作总结暨对工作的一点思考 (1) 加盟阳光北分已近一年。现作一个阶段性的总结,盘点过往的同时,也为今后的工作理清思路。 一、对阳光文化的理解,兼谈为人之道 本人的为人处世之道,笃信五个字:智、信、仁、勇、严。本人亦就此,谈谈对阳光文化的理解。 (一)智——睿智多思 “智”在首,彰显重要。“智”分三个层面:智慧、方法、知识。 智慧是根本,是智力与正确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结合,这是价值创造的源泉,也是个人的根本能力。阳光文化是大智慧的体现,要想真正地、深刻地理解与认同阳光文化,必须有智慧的根基。 “智”也在于审时度势,古语有云“不审势即宽严皆误” 阳光倡导“快速成长原则” ,“快”须“借势”,“智”必先行

阳光提倡创新,创新是异想天开的思维和以创造价值为出发点的思维的一致性反映。创新来自于实践,但需建立在 “智”的基础上。 阳光强调不折不扣地执行,而执行是讲究方法的。“苦干”更需“巧干”,才可能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 “智”来自于知识的积累,阳光提供了知识分享的平台;“智”也植根于群众,公司整体知识积累了,组织“智”提升了,个人的“智”才能真正得以伸张。 (二)信诚实守信 诚信是阳光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之一,也是个人立足于世 的准则。 “信”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对于阳光来讲,金钱的损失 是可以计算挽回的,而一旦失去信誉,所造的损失却是难以 计算、无可挽回的。所以,不可图一时之利而置“信”于不顾。 就个人而言,因失信而导致人格与威信下降的例子,数不胜 数。因此,“信”亦是“智”,而且是区分“小聪明”与 “大智慧”的分界线。管理的真谛在于“收心”,而“收心”

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计划模板

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计划模 板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时间就这样不经意的从你的指缝中遛走,就在你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只给你留下一个背影让你感慨回忆。 回首已经过去的xx。 在今年夏天的一慵懒的午后,我独自一人怀揣着一份信念,来到南中环街体育路口的联通南楼三层IDC机房,信心满满的参与了公司单位的面试,果然我的信心满满没有让我失望,我被录取了,就在面试过后的第二天我满怀憧憬的来到工作单位,迎接我的新工作,我人生的新起点,还有新同事,新朋友,以及新挑战。转眼间我来到南昌比翼网络公司机房服务部已经4个月了,在这个4个月里有挫败,也有收获;有快乐,也有忧愁;有得到,也有失去。 我作的主要内容有: 1.服务器各种操作系统的安装,ubuntucentoswindows 等 2.服务器各种软件的安装调试。

3.金盾防火墙的各种操作,以及熟知其工作原理,了解它的专业术语,可以和金盾客服做没有任何问题的沟通。 4.机房巡检,查看网络物理接口是否正常,服务器硬件设施是否正常,查看空调运行是否正常,下雨期间机房是否漏水,机房各种配套设施是否正常,如有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并马上解决。 5.对外来参观人员做好接待,严格登记。 6.积极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 7.聪明的和客户交流沟通,积极的回答客户的问题。 8.牢记各种工作故障处理流程,有条不紊的工作处理故障。 9.和同事交流学习工作心得,请教不懂的问题。和同事友好相处,互帮互助。 一切为了客户,为了客户的一切 总结在过去的时间里,我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问题过程中的感思,我觉得我在以前工作中的欠缺和在接下来的工作里的改正方法: 欠缺与改进 1.对待工作积极性不高,以为只要把自己手头的工作做好就够了,能把工作拿下就好了,其实不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今工作的特性主要在于,要会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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