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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哲学论》导读-01

《逻辑哲学论》导读-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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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哲学论》导读

基本内容简介

《逻辑哲学论》中译本

《维特根斯坦全集》中文版出版

《维特根斯坦全集》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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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的入口

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的入口 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决不像它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仅仅是定义和观点的罗列,而是有其自身极为严整的结构。它从一个深思熟虑的起点开始,经过一条环环相扣的路线,最终达到作者在序言里所说的问题的最终解决。如果哪个环节是不确定的,作者的目的就不会达到。因此,需要有这样一种解读,即完全地重构使《逻辑哲学论》中的命题得到支撑的论证,从而达到两个目的:其一,知道维特根斯坦本人的早期观点究竟是什么;其二,了解维特根斯坦思想后来的发展究竟是怎样的。 但这样的解读迄今为止并没有。本文试图从解读《逻辑哲学论》前12个命题入手,得到一个主论证,即主导性的论证;然后勾画出这个论证如何贯穿后续部分;最后我将表明,这个论证在《哲学研究》中再次出现。在我看来,《逻辑哲学论》可以比作一盘围棋,每个论题都相当于一次落子,其最后结果是哲学问题的最终解决;了解棋理的人将看到每一步棋都是必然的。这盘棋的关键在起手处建立的大模样,这就是前12个命题。

一 开篇的第一句话极易被错过——“世界就是所有确实如此的情况。”(1①)这里首先给出了一个关于总体的概念。但不止于此,这句话还说了什么,要取决于我们如何翻译从句“wasderFallist”。我们可以把它翻译成“实际情况”,进而翻译成“事实”,但这就错过了这样一个关键之处:当世界最初给出时,并不确切地作为事实的总体给出。如果把世界当成事实的总体给出,我们得到的要么是定义,要么是关于世界的描述,但我们需要的却是一个为何要把世界分解为事实而不是物的论证。1.1表明我们需要这样一个论证。维特根斯坦强调说,“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不是物的总和。”(1.1)为了得到这样一个论证,我把1中的那个从句翻译成“确实如此的情况”,这样,世界就作为确定性的总体给出。现在看看这里的论证。 维特根斯坦在剑桥大学的一次演讲中这样解释:“世界并不由物的列举以及关于这些物的事实所构成(就像是一场表演的节目单一样)……世界是什么,这是由描述,而不是由对象的列举所确定”(Wittgenstein,1980,§112)。对于这个解释,韩林合和奥斯特罗夫(M.B.Ostrow)的理解都不令人满意:韩林合完全

逻辑哲学论

逻辑哲学论 1* 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情。 1.1世界是事实的总体,而不是事物的总体。 1.11世界为诸事实所规定,为它们即是全部事实所规定。 1.12因为事实的总体规定那发生的事情,也规定那所有未发生的事情。 1.13在逻辑空间中的诸事实就是世界。 1.2世界分解为诸事实。 1.21每项事情可以发生或者不发生,其余的一切则仍保持原样。 2 发生的事情,即事实,就是诸事态的存在。 2.01事态是对象(事物)的结合。 2.011事物的本质在于能够成为事态的组成部分。 2.012逻辑中没有偶然的东西;如果一个事物能够出现在一个事态中,那么该事态 的可能性必定已经预含于该事物之中。 2.0121 如果一个事物本身能够独立存在,那么后来的适合于它的状况看来就是一 种偶然的事情。 如果事物能够出现于事态之中,那么这一可能性必定一开始就已经存在于事物之 中。 (在逻辑中没有纯粹是可能的事情。逻辑涉及每一种可能性,而一切可能性都是逻 辑的事实。) 正如我们根本不能在空间之外思想空间对象,或者在时间之外思想时间对象一样, 离开同其他对象结合的可能性,我们也不能思想一个对象。如果我能够思想在事态中结合的对象,我就不能离开这种结合的可能性来思想对象。 2.0122 事物就其能够出现在一切可能的状况中而言是独立的,但是这种独立性的 形式是一种与事态相联系的形式,即一种依赖的形式。(词以两种不同的方式——单独地和在命题中——出现是不可能的。) 2.0123假如我知道一个对象,我也就知道它出现于诸事态中的所有可能性。 (每一个这种可能性必定在该对象的本性中。) 之后不可能发现新的可能性。 2.01231如果我要知道一个对象,虽然我不一定要知道它的外在性质,但是我必须 知道它的一切内在性质。 2.0124如果给出所有的对象,那么同时也就给出了所有可能的事态。 2.013每个事物都像是在一个可能事态的空间里。我可以设想这个空间是空的,但 是我不能设想没有这空间的事物。 2.0131空间对象必须处在无限的空间之中。(一个空间点就是一个主目(argument, 自变量)位置。) 视域里的一个斑块,虽然不一定是红的,但它必须有某种颜色:所以说它被颜色空 间[Farbenraum]所包围。音调必须具有某种高度,触觉对象必须具有某种硬度,等等。2.014 对象包含着一切状况的可能性。 2.0141对象出现在诸事态中的可能性就是对象的形式。 2.02对象是简单的。 2.0201 每一个关于复合物的陈述可以分解为关于其各组成部分的陈述,分解为完 全地描述该复合物的一些命题。 2.021对象构成世界的实体。因此它们不能是复合的。

自译的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

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 1.facts=what is the case,已发生的事例 2.things=头脑中认定的事物 3.case=事例 4.state of affair=事情状态?(表象的,事儿?) 5.logic space=逻辑空间 6.object=对象 7.form=形式 8.situation= 用字做例子. 1 The world is all that is the case. 世界是由发生过的事例组成的。 1.1 The world is the totality of facts, not of things. 世界是事实的集合,而非事物的集合 1.11 The world is determined by the facts, and by their being all the facts. 世界是由事实们,以及事实们本身的存在决定的。 1.12 For the totality of facts determines what is the case, and also whatever is not the case. 事实们的集合决定了发生过的事例和所有其他未发生的事例。 1.13 The facts in logical space are the world. 在逻辑空间里的事实们就是世界 1.2 The world divides into facts. 世界被分割为事实们。 1.21 Each item can be the case or not the case while everything else remains the same. 每一件事实都可以是发生或未发生的事例,同时独立于其他的事实。 2 What is the case—a fact—is the existence of states of affairs. 发生过的事例,即一种事实,是事态存在证明。 2.01 A state of affairs (a state of things) is a combination of objects (things). /5/ 事情状态是事物的混合状态。 2.011 It is essential to things that they should be possible constituents of states of affairs. 对事物的本质来说,他们必须由事情状态合理地来组成。 2.012 In logic nothing is accidental: if a thing can occur in a state of affairs, the possibility of the state of affairs

逻辑哲学论 维特根斯坦

逻辑哲学论维特根斯坦 1 世界就是所有为真的一切。 ( The world is everything that is the case) 1.1 世界是所有事实,而非事物,的总和。 (The world is the totality of facts,not of things ) 1.11 世界是由事实所决定的,并且由全部事实所决定。 (The world is determined by the facts, and by these being all the facts.) 1.12 因为事实的总和既断定了什么是真的,也断定了什么不是真的。 (For the totality of facts determines both what is the case, and also all that is not the case.) 1.13 逻辑空间中的事实(所有为真的)就是整个世界 (The facts in logical space are the world) 1.2 世界可以分解为事实 ( The world divides into facts。) 1.2.1 任一事实或者为真,或者不为真,其它所有事实皆然。 (Any one can either be the case or not be the case, and everything else remains the same.) ******************************************************************* 第二节 2 那些为真的事实,是由原子事实组成的。 (What is the case,the fact, is the existence of atomic facts.) 2.01 一个原子事实是多个对象(或实体,事物)的组合。( object !!) (An atomic fact is a combination of objects(entities,things.) 2.011 事物的一个基本性质就是,它可以成为某个原子事实的一个组成部分 (It is essential to a thing that it can be a constitute part of an atomic fact) ...... 2.013 每个事物都是,正如假设的那样,处于一个由可能的原子事实空间之中;我可以 想象这样的空间为空,我却无法想象一个无原子事实空间可依的事物。 (Everything is, as it were, in a space of possible atomic facts; I can think of this space as empty,

逻辑哲学论

逻辑哲学论 逻辑哲学论 01 《逻辑哲学论》是哲学家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Ludwing)的唯一的书籍篇幅的著作,现在被广泛的认为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之一。逻辑哲学论在逻辑实证主义者中间有着巨大影响力,也启迪了很多其他哲学家。 《逻辑哲学论》是哲学家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Ludwing)在其一生中出版的唯一的书籍篇幅的著作。本书是在他在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当兵期间写的。首先在1921年出版为德语的Logisch-Philosophische Abhandlung,它现在被广泛的认为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之一。拉丁语标题"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 最初是G. E. Moore 建议的,表示了对斯宾诺莎的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神学政治论)的敬意。维特根斯坦的著名的文笔风格—他表达自身的绝对冷静和简洁的方式—是从他所崇拜的伟大的德国逻辑学家和哲学家Gottlob Frege 的哲理散文中铸就来的。在他的哲学评论中他写道: "我的句子的风格受到Frege 的非常强烈的影响。并且如果我想要的话,我能在没有人能在第一眼就能辨别的地方察觉到这种强烈的影响。"

微薄的容量(少于八十页)形成了简短的、预言式的说话方式的、编号为1, 1.1, 1.11, 1.12 等等到7 的一个系统,就是说1.1 是 1 的注释或细节,1.11 和1.12 注释 1.1,以此类推,用来展示它们的嵌套的相互关系。他阐述了一个有雄心的计划来识别在语言和现实之间的关系,并通过清晰的说出“逻辑上完美的语言的条件”来定义哲学的界限(Russell, p. 8 in the C. K. Ogden Translation)。它的目标是能完善伯特兰·罗素早年的逻辑原子论哲学的一个哲学系统。 本书的结尾有些令人惊讶,达成了关于哲学的有点激烈的结论。它明确的建议任何形而上学的讨论都位于意义领域之外,而唯一正确的哲学方法是为自然科学而舍弃哲学。 逻辑哲学论主要是在逻辑实证主义者中间有着影响力,但也启迪了很多其他哲学家。逻辑哲学论PDF 02 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到底说什么? 此一问似乎纯属多余, 其实不然。虽然维特根斯坦其人及其哲学一直是广泛研究的对象,《逻辑哲学论》也被反复地从多侧面、多层次加以研究和解读, 但《逻辑哲学论》的根本旨趣是什么, 它是一本什么性质的书, 它到底提出了什么样的需要我

《逻辑哲学论》的入口 - 中山大学哲学系

《逻辑哲学论》的入口① 黄敏 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决不像它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是定义和观点的罗列,而是有极为严整的结构。它从一个深思熟虑的起点开始,经过一条环环相扣的路线,最终达到作者在序言里所说的问题的最终解决。如果哪个环节是不确定的,作者的目的就不会达到。因此,需要有这样一种解读,完全地重构使《逻辑哲学论》中的命题得以支撑的论证,从而达到这样两个目的:其一,知道维特根斯坦本人的早期观点究竟是什么;其二,了解维特根斯坦思想后来的发展究竟是怎样的。 但这样的解读迄今为止并没有得到。本文试图从解读《逻辑哲学论》前12个命题入手,得到一个主导性的论证,然后勾画出这个论证如何贯穿后续部分,最后我将表明,这个论证在《哲学研究》中再次出现。在我看来,《逻辑哲学论》可以比作一盘围棋,每个论题都相当于一次落子,其最后结果是哲学问题的最终解决;了解棋理的人将看到每一步棋都是必然的。这盘棋的关键在起手处建立的大模样,这就是前12个命题。 开篇的第一句话极易被错过——世界就是所有确实如此的情况(1)。②这里首先给出了一个关于总体的概念。但不止于此,这句话还说了什么,这要取决于我们如何翻译从句“was der Fall ist”。我们可以把它翻译成“实际情况”,进而翻译成“事实”,但这立即错过了这样一个关键之处:当世界最初给出时,并不确切地作为事实的总体给出。如果把世界当成事实的总体给出,我们得到的要么是定义,要么是关于世界的描述,但我们需要的却是一个为何要把世界分解为事实而不是物的论证。1.1表明我们需要这样一个论证。维特根斯坦强调说,“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不是物的总和”(1.1)。为了得到这样一个论证,我把1中的那个从句翻译成“确实如此的情况”,这样,世界就作为确定性的总体给出。现在看看这里的论证。 维特根斯坦在剑桥大学的一次演讲中这样解释,“世界并不由物的列举以及关于这些物的事实所构成(就像是一场表演的节目单一样)……世界是什么,这是由描述,而不是由对象的列举所确定”(Wittgenstein, 112节)。对于这个解释,韩林合和Ostrow的理解都不令人满意。韩林合(2000,第36页)完全漏掉了引文前半部分,Ostrow(2002, 第23页)则没有充分注意“以及关于这些物的事实”。Ostrow给出的说明是这样的,假定我们的列举中包含两个物a和b,以及一个关系R,这个列举既相容于包含aRb的世界,又相容于包含bRa的世界,因而无法确定地给出一个世界。如果维特根斯坦的理由确实是上面引文中所说的,那么即使在包含了a,b,R的列表中加进了aRb,也不足以确定这个世界。这正是要害之处。1.1中说的是,世界不仅不是物的总和,而且,不能是事实和物的总和。 现在可以给出论证。很容易看出,即使在关于世界的列表有a,b,R,以及aRb,我们仍然需要表明,单独列出的a和b构成了事实aRb,因此我们需要新的关系。假定新的关系是C,于是又要把aC(aRb),bC(aRb)加入列表,如此构成无穷后退。也许我们会说,既然列表中的“aRb”就已经表明了它是由a和b构成的,我们不需要新的关系C来表明这一点。但在问题的这个阶段,需要确定的是什么东西确定地存在,也就是说,需要确定的是实体。如果a和aRb都是实体,那么它们作为相互独立的东西给出,因而需要表明它们之间的关系。 这个论证可以推广得到两个结论。其一,在一个关于世界的列表中,构成列表的各项间不能有 ①本论文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分析哲学运动及其遗产”(03BZX037)资助。 ②后文凡引《逻辑哲学论》的地方均仅注明命题的号数。

逻辑哲学论--维特根斯坦

语言问题所在:第一,当我们使用语言,希望借此来意指某种东西时,我们心中发生了什么,这是个问题,属于心理学问题;第二,在思想、词或句子以及它们所意谓或意味的东西之间存在什么关系的问题,这属于认识论;第三,如何使用语句来表达真的而不是假的东西的问题,这属于研究所要考察的语句的论题的专门科学;第四,一个事实(比如语句)要能成为另一个事实的符号,这两者必须具有什么关系的问题,属于逻辑问题。 语言的全部职能就是要有意义。 语言的主要任务是肯定或否定事实(to assert or deny facts)。 一种理想的语言第一个要求是,每个简单之物都要有一个名称,而且两个不同的简单之物决不能有同一个名称。 历来关于哲学问题所写的大多数命题核问题,不是虚假的,而是无意义的。因此我们根本不能回答这一类问题,我们只能表明它的无意义性。 哲学家的大多数问题和命题,都是由于我们不理解我们语言的逻辑这样一个事实而产生的。

我们绝不能说:复合符号“aRb”表示a处在R对b的某种关系之中;而必须说:a处在和b的某种关系中,表示为“aRb”。 哲学的成果不是某些“哲学命题”,而是把问题澄清。哲学应该把那些没有哲学便会模糊不清的思想弄清楚,并为之划定明确的界限。 世界是由事实组成:严格的说,事实是不能定义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说出事实是使得命题为真或为假的东西,来说明我们所指的意思。 如果我们给与复合物一个名称,这个名称仅仅在某个命题、即断言该复合物各成分之间关系的命题的真实的情况下才具有意义。 “A相信p”:除非他是一个极具天赋的人,我们不能从他相信p这一点来推断出p是真的,或者从他不相信p这一点来推断出p是假的。 未来的事件,不可能从现实的事件中推出。相信因果联系就是迷信。 只有世界对我们来说不再是整个世界的时候,我们才能谈论关于整个世界的事情。 我们的视野对我们来说是没有视觉界限的,正因为在它之外没有什么东西;相似的,我们的逻辑世界也是没有逻辑界限的,因为我们的逻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

《逻辑哲学论》读后感 世界是空的,是由于世界是多重原子事实空间。 世界是发生的客体。 不同视角观察世界。 世界最重要的是维特根斯坦所说的客体。 原子事实是空。 事实是原子事实的实现。 物是原子事实的构成部件,不同视角下物是不同的,但事实是动态变化的。某视角的物由低视角的事实构造,在该视角下的物通过事实的演算关系构成该视角的事实,该视角的事实又构造更高视角的物,该物在高视角里类似构成事实,如此递归,随着视角间歇和不断的提高就会得到不同视角的客体和世界的客体。事实实现本身就是客体。 超越世界的客体是不存在的。 认知是发现客体,发现客体就能逐步实现对世界的可操作性。 客体、原子事实、事实、物是同一的。 发现客体、原子事实、事实、物都是很困难的,发现方式可能是逻辑的具体和抽象的复合。 原子事实演算关系形成客体。 原子事实演算关系是什么? 问题是在一个视角下物通过什么关系构成事实?在一个视角下,人为主观将该视角下的物直接定义为低视角的事实,事实的演算关系为连续、并和交三种中的一种,连续是必然发生的,否则事实无法形成,并包含交,交是必然的,否则事实无法形成。交形成后原子事实自然构造出,在同视角下以事实的未完成态呈现,在高视角下是以物的连接状呈现。原子事实的演算关系为维持和转换,这种演算关系就是世界的可操作性。 物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是表象,不具备可操作性。 事实是可以操作的。 原子事实是一切可操作的手段,是事实的抽象。 客体是一种行动是实现事实操作化的过程。 物比事实大,物是事实的表象,事实是物的实质或构造过程,事实是处在原子事实的空间中,事实形成后即会转变,而转变后由新的原子事实形成空间后形成底层的事实,进而上升成表层的物,转变前后的原子事实是同质的只是方向不同或者说一个是正面一个是反面,第二个事实形成后也会转变,即产生第三个事实,第三个事实形成的过程同前面的没有区别,只是同第二个事实是反方向的,与第一个事实是同方向的。正方向第一个事实转化反方向第二事实,反方向第二个事实转化为正方向第三个事实,第一事实和第二事实必然连接,连接即意味着交,第二事实和第三事实必然连接,连接也意味着交,第一事实和第三事实并不

《逻辑哲学论》导读[PHIL119018]-邵强进[50044]-普通-1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教学大纲 《逻辑哲学论》导读 课程代码: PHIL119018.01 课程名称:《逻辑哲学论》导读 (An Introduction to Tractatus Logico-Philosohicus) 学分数: 2学分周学时: 2学时 主讲教师:哲学学院邵强进副教授 课程小组成员:哲学学院邵强进副教授 助教: 预修课程:本课程仅需要对逻辑及哲学有初步的了解为基础。 课程性质:《<逻辑哲学论>导读》是一门逻辑与哲学交叉, 重视逻辑分析与哲学思辨相融合的通识教育课程。 教学目的:本课程通过经典名著《逻辑哲学论》的分析、导读,突出逻辑方法、哲学研究的内在意义,展示逻辑、哲学与人生的关联融通,有利学生理性分析能力与哲学 思辨素质的培养。 基本内容简介: 《逻辑哲学论》是现代西方思想史上的经典名著,作者维特根斯坦是二十世纪西方哲学的灵魂人物。《逻辑哲学论》全书以短小精悍的格言、警句编序排列, 为读者勾勒了一幅关于世界、语言与事实的精美图画,也为我们提供了一把连通 逻辑、哲学与人生的重要钥匙。传奇的一生、伟大的思想;逻辑的分析、哲学的 思辨;哲理的探讨、生活的实践,汇聚在薄薄的一册小书中,阅读后,你将面临 一个全新的世界! 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教材:Tractatus Logico-Philosohicus, Wittgenstein, Routledge & Kegan Paul LTD, 1922, 德英对照本,或《逻辑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贺绍甲译本;《逻辑哲学论》商务印书馆 1962年版郭英译本 主要参考资料:《维特根斯坦》,艾耶尔,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逻辑哲学论》导读,江怡,四川教育出版社,2002;《寻找家园--多维视野中的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尚志英,人民出版社,1992;《维特根斯坦哲学之路》,韩林合,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逻辑哲学论〉研究》,韩林合,商务印书馆,2000。 基本要求:通过对全书的导读,希望学生了解维氏的传奇一生;认识到维特根斯坦及其《逻辑哲学论》在现代西方思想史、哲学史上的重要地位;理解《逻辑哲学论》 书中语言图像论的基本内容,真值表方法的意义、哲学研究的本质;掌握基本逻 辑分析方法与哲学思辨模式;并重新思考逻辑、哲学对于人生重要意义。 教学方式: 以教师讲授与学生讨论相结合,辅之以PPT讲义。 主讲教师简介: 邵强进,1971年生,浙江金华人,哲学学院逻辑学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为逻辑思想史、传统思维方式、逻辑哲学等等。从事逻辑教学科研工作 十余年,开设课程包括中外逻辑史、逻辑哲学、逻辑与思维方式、论证有效性 分析等等,强调大学生应该通过对逻辑相关课程的学习,掌握基本的逻辑分析 方法,提高理性思维能力,加强科学及人文素养。曾任德国康斯坦大学哲学系

分析逻辑哲学论的思想和语言

分析逻辑哲学论的思想和语言 语言是思想的镜子,这是分析哲学家秉承的基本原则。弗雷格在写给达姆施达特的信笺中说:“可以把句子看作是思想的图像,因为句子部分与句子之间的关系大体上相应于思想中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我们人类仅接触以语言或符号方式所表达的思想。维特根斯坦承继弗雷格的基本思想,试图用语言分析来澄清思想的逻辑结构。在他看来,“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TLP,4)①对思想的探讨可以转化为对语言逻辑的分析,因此,他将全部哲学宣称为是一种“语言批判”。然而,语言如何能够表达思想?思维的本质是什么?思想与语言二者何为根本或者说谁更为重要?通过维特根斯坦的TLP,能否为这些问题找到一个确切的答案呢,这是许多学人一直在探究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解答,不仅有助于捕捉维特根斯坦在TLP中所传达给读者的思想,而且影响到对其前后期思想的整体解读。 一语言为何能够表达思想?弗雷格给出的解答是:“因为思想是由思想构筑材料构成的。这些思想构筑材料相应于构成表达思想的句子的语音组。因此,句子由句子部分构成,相应地,思想由思想的部分构成。人们可以称思想部分为相应的句子部分的涵义,同样,人们也可以将思想理解为句子的涵义。”280在弗雷格看来,思想与句子是两种不同的东西,句子只是表达思想的一种方式,不同的句子可以表达相同的思想。思想与句子应该做出严格区别。“也许人们并不对语词或符号表达式和被表达的思想进行严格区别。但是,为了清晰性,最好做出这种区别。”180可以看出,弗雷格对语言为何能够表达思想给出了一种结构性的解答,即思想语言具有相对应的结构。思想的部分与语言的部分又是如何相对应起来的,他没有做出进一步的探究。维特根斯坦在TLP中提供的线索显示与弗雷格的观点有相似之处。在他看来,语言是思想的可感表达方式(),“在命题中,思想可以被如此表达而使命题指号的诸成分与思想的诸对象相对应。”()“以如此表达”是指命题指号的诸成分简单指号或名字意谓对象,“简单指号在命题中的配置,与对象在事况中的配置相对应”()。因为思想是事实的逻辑图像,思想的诸对象对应于事实中的诸对象,所以命题的诸成分与思想的诸对象相对应。简言之,命题与思想通过逻辑图像论相互对应。但是继之而起的问题是,命题—名字如何与世界—对象相互对应,思想—对象又如何与世界—对象相互对应?此外,由于维特根斯坦又讲到“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那么,思想与语言是否可以如弗雷格所认为的那样作出区分。 二在回答上述问题前,必须搞清楚思想的本质是什么?在维特根斯坦与

逻辑哲学论 - 维特根斯坦

逻辑哲学论-维特根斯坦 逻辑哲学论 1 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情。 1.1世界是事实的总体,而不是事物的总体。 1.11世界为诸事实所规定,为它们即是全部事实所规定。 1.12因为事实的总体规定那发生的事情,也规定那所有未发生的事情。 1.13在逻辑空间中的诸事实就是世界。 1.2世界分解为诸事实。 1.21每项事情可以发生或者不发生,其余的一切则仍保持原样。 2 发生的事情,即事实,就是诸事态的存在。 2.01事态是对象(事物)的结合。 2.011事物的本质在于能够成为事态的组成部分。 2.012逻辑中没有偶然的东西;如果一个事物能够出现在一个事态中,那么该事态的可能性必定已经预含于该事物之中。 2.0121如果一个事物本身能够独立存在,那么后来的适合于它的状况看来就是一种偶然的事情。 如果事物能够出现于事态之中,那么这一可能性必定一开始就已经存在于事物之中。 (在逻辑中没有纯粹是可能的事情。逻辑涉及每一种可能性,而一切可能性都是逻辑的事实。) 正如我们根本不能在空间之外思想空间对象,或者在时间之外思想时间对象一样,离开同其他对象结合的可能性,我们也不能思想一个对象。如果我能够思想在事态中结合的对象,我就不能离开这种结合的可能性来思想对象。 2.0122事物就其能够出现在一切可能的状况中而言是独立的,但是这种独立性的形式是一种与事态相联系的形式,即一种依赖的形式。(词以两种不同的方式——单独地和在命题中——出现是不可能的。) 2.0123假如我知道一个对象,我也就知道它出现于诸事态中的所有可能性。 (每一个这种可能性必定在该对象的本性中。) 之后不可能发现新的可能性。 2.01231如果我要知道一个对象,虽然我不一定要知道它的外在性质,但是我必须知道它的一切内在性质。 2.0124如果给出所有的对象,那么同时也就给出了所有可能的事态。 2.013每个事物都像是在一个可能事态的空间里。我可以设想这个空间是空的,但是我不能设想没有这空间的事物。 2.0131空间对象必须处在无限的空间之中。(一个空间点就是一个主目(argument, 自变量)位置。) 视域里的一个斑块,虽然不一定是红的,但它必须有某种颜色:所以说它被颜色空间[Farbenraum]所包围。音调必须具有某种高度,触觉对象必须具有某种硬度,等等。2.014 对象包含着一切状况的可能性。 2.0141对象出现在诸事态中的可能性就是对象的形式。 2.02对象是简单的。 2.0201每一个关于复合物的陈述可以分解为关于其各组成部分的陈述,分解为完全地描述

逻辑哲学论说了什么

逻辑哲学论说了什么? 分析哲学家中很少有像维特根斯坦这样关注人生问题的,这是因为他将充满技术语言的分析哲学思考当成解决人生问题的手段。在他看来,人生问题也许是值得真正关注的问题,而哲学思考的价值则是派生的。对人生问题的感受达到一定程度后,他要非常透彻地思考人生问题才能满足其对彻底性的追求。 维特根斯坦的问题是生命体验的疏离问题。一种生活在别处的感觉时时折磨着他。这种感觉在宗教上类似于罪。但维特根斯坦没有成为基督徒,而是通过思考来达到救赎。他认为这就是达到人生与世界的和解。这种和解不是理智的结果,而是意志的转变。唯有真正进入思考,才算是真正的思考,这是一种思想的责任。真是这种责任使得维特根斯坦拿出第一流的思想作品。 思想有两个后果,第一是思想只需要对自己负责。第二是思想必须有启发性,也就是启发一种新的世界观。维特根斯坦的作品是其思想的成果,但略去了论证,而且结果亦不能作为哲学论断来理解,而是视为达到一种世界观的阶梯。正因如此,维特根斯坦是分析哲学界最受误解的人。 对本书的存在两种解读:一种是传统解读,即认为维特根斯坦提出了语言本质主义的观点,认为语言有本质,但他后期的观点转向了反本质主义观点。 第二种解读是治疗性解读the therapeutic reading,以Cora Diamond和James Corant为代表 本书作者黄敏的解读:对语言不存在比语言更为基础的本质,不能简单断言其有无。通过言说本质能关注语言。 划分语言的边界得到的是语言观和世界观。 关系问题和形而上学 维特根斯坦的思考是对罗素和弗雷格哲学问题的回应。罗素从外在关系理论入手分析。 布拉德雷关于关系非实在性的论证引出的问题:要建立包含关系的事实,需要关系存在,则给定部分不能得到整个关系事实,因为如果关系是事实则形成无穷后退(关系和事实之间可以互相构成新的关系,无限循环)。 问题的关键:关系项和关系是如何联系起来的?一般来说,两个事物需要第三个事物将二者联系起来。那么关系可以看成这种和关系项同等地位的事实吗?如果是,则形成前述的无穷后退。布拉德雷否认关系事实的存在,由此进入了一元论。 罗素反对一元论,从这个论证的结论出发反驳这个观点。罗素提出非对称关系的存在来反对布拉德雷的内在关系说。但罗素的反对是成问题的。罗素的论证前提是预设非对称关系的存在,但布拉德雷的内在关系说取消了一切关系的存在,自然也包括非对称关系。 罗素后来的论证: 甲是乙的父亲。 乙是甲的儿子。 这两者是同一个事实,但甲和乙出现的顺序不同,顺序是一种关系性质,一个事物不能存在两个不同的性质,所以这两个命题代表了两个不同事物,也就是说这是两个关系照成了不同。 罗素由此确定了关系作为共相的形而上学地位。罗素实际上是将关系涵项看成具有指称功能的词项。(插一句,这似乎印证了他关于逻辑客体的实存的看法。)由此可得关系词项对应于是在,否则无法区分关系事实和关系项之罗列。 维特根斯坦以不同的方式处理关系问题——客体直接联接构成事态,无需关系。 这样做其实是和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哲学传统相反,即基本的形而上学范畴是实体,实体构成事实。而维特根斯坦将事实作为基本范畴,而将实体作为派生的,可以通过事实确定者。 形而上学的目标是发现事物的本来面目,是寻找根本存在。要解释一件事物,需要另一件事物来解释,这时就大体上可以说另外那个东西要比需要解释的东西要更为基本。如此,最基本的东西解释一切,自身却得不到解释而只能给定或者假定。(如果还能解释,就还有更基本的,这与其定义矛盾。) 到底什么是最为基本的,这是问题之关键。 如果实体更为基本,则有什么来结合实体这个问题。关系来结合实体,所以关系更为基本,因为关系也构成事实。 对维特根斯坦来说,事实不是实体派生出来的,只是事实和实体同等基本。 事实和实体能否同等?二者能否共同构成世界?不能,实体之间必然有联系(除非是莱布尼茨的单子论),如此则有关系问题。 客体,事态与可能性 事实之间通过实体完成过渡。

《逻辑哲学论》中的真理概念

《逻辑哲学论》中的真理概念 【内容提要】维特根斯坦在其《逻辑哲学论》中集中讨论了真理概念,他处理这个概念的方式表明了如何理解语言与实在的关系,以及在何种意义上没有否定记号所代表的实在之物。本文从维特根斯坦关于真理符合论的表述是否会遭到弗雷格的批评这个问题入手,对照戴尔蒙德关于维特根斯坦真理概念的解释,给出了自己的解读,按照这种解读,真内在于使用命题的活动。 【关键词】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真/涵义/使用 通常认为,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给出了一种关于真的符合论。这种符合论与逻辑图像论联系在一起,例如2.222节这样说,“图像的真或假在于它的涵义与实在是否一致”①。但这就立即面临弗雷格在《思想》这篇著名文章中对于符合论的批评,按照这个批评,不仅符合论是不可能的,而且真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不可定义的。这就自然产生一个问题:维特根斯坦关于真的符合论,是否因为这个批评就垮掉了呢?本文就以这个问题为起点,整理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给出的真理概念。

弗雷格的批评大意是这样的:如果用与事实符合来定义某个命题是真的,那么要使用这个定义来判定命题p是否真,就要先考虑p是否符合事实,也就是说,先考虑“p符合事实”是否为真,而这就预设了真,从而使对这个定义进入了无穷后退;同样的思路适用于所有关于真的定义,因此真是不可定义的。②沃克尔③认为这个批评适合于融贯论,但不适合于符合论。他区分了关于真的理论和关于事实的理论。如果符合论是一种关于真的理论而不是关于事实的理论,那么它就可以避开弗雷格的批评。为看到这一点,考虑“p符合事实”这个命题,要使其为真,所要求就是“p符合事实”这个命题符合事实。如果视事实这个概念为初始概念,那么由p符合事实,就可以得到“p符合事实”这个命题符合事实,这一点就相当于说由p得到p为真,由p为真得到“p为真”为真,这个过程可以无穷继续下去,但不是恶性循环。 但是,沃克尔的策略不适合于维特根斯坦。这个策略仅仅考虑了真,而没有涉及语义。维特根斯坦似乎持一种真值条件语义学,他说:“要理解一个命题,就是要知道如果它是真的话,情况是怎样的”(4.024节)。如果可以通过真值条件来确定语义,那么即使事先不知道命题的语义,只要知道与之对应的真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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