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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工作站申报流程

院士工作站申报流程

一、了解申报要求

在申报院士工作站之前,首先需要了解申报要求。通常,院士工作站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拥有一定的科研实力和研究条件,拥有一定数量的院士和高级专家等。

二、确定申报单位

在了解申报要求之后,接下来需要确定申报单位。通常,申报单位可以是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三、组织申报材料

在确定申报单位之后,需要组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申报书:申报书是院士工作站申报的重要文件,需要详细说明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科研实力和研究条件、院士和高级专家的数量和层次、未来发展规划等。

2. 申报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 院士和高级专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院士的院士证书、高级专家的聘书等。

四、递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准备完毕后,需要将申报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或机构。通

常,申报单位需要将申报材料递交给科技部、教育部或地方政府的科技主管部门。

五、申报材料审核

递交申报材料后,相关部门或机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院士和高级专家的数量和层次是否达标等。

六、专家评审

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相关部门或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的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的科研实力和研究条件、院士和高级专家的层次和贡献等。

七、申报结果公示

专家评审完成后,申报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的形式可以是在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官方网站上公示,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公示。

八、申报结果通知

申报结果公示结束后,相关部门或机构将向申报单位发出申报结果通知。通常,申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通过的申报单位将获得设立院士工作站的资格。

九、设立院士工作站

申报单位获得通过的申报结果后,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正式设立院

士工作站。设立院士工作站后,申报单位可以享受到相关政策和资源支持,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以上就是院士工作站申报流程的简要介绍。每个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申报流程可以根据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要求进行调整。希望本文能对院士工作站的申报流程有所帮助。

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附件: 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科技合作,促进我省企事业单位与“两院”院士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我省院士工作站建设与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院士工作站是以我省企事业单位为依托,以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以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为技术支撑,以提高依托单位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的的科技创新平台。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河南省科技厅是全省院士工作站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地方和单位在政策、项目、资金、人才、创新平台等方面对院士工作站给予支持。 第四条河南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院士工作办公室)负责制订全省院士工作站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具体负责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的设立、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省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和各省辖市(直管县)科技局,分别负责本系统和本地区院士工作站的建设申请

审核工作;协调工作站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支持院士工作站建设和运行。 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六条工作站的主要任务: (一)围绕企业或行业发展需要及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开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服务企事业单位及产业发展,以项目为核心,针对企事业单位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开展技术咨询、联合攻关、开发新产品; (三)引进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创新成果,共同进行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促进产学研合作; (四)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联合培养科技创新人才; (五)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联合开展高层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 第四章申报条件与程序 第七条申请建设院士工作站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河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申请单位若属企业,其上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3%以上。 (二)申请单位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建有专门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

院士专家工作站管暂行办法

院士专家工作站管暂行办法 大冶市中鑫铝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管理,按照择优录用、保证质量的原则,培养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的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企业科协为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作站的建设及日常事务,协调有关部门及协助做好科研管理工作。 第三条申请资格: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40岁以下,有志于为我公司科技事业做出贡献者,均可申请进入院士专家工作站,特殊情况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四条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在每年的三月底前向企业科协提出进站申请。 1、个人申请材料。 2、学历证明、工作简历。 3、身体健康证明。 第五条审批程序: 1、公司行政人事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招收的意见;单位同意后,填写《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 2、公司行政人事部将申请人有关材料汇总整理,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企业科协审批。

第六条科研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在站期间,应严格按照与培养单位签订的《协议》内容进行研究工作,特殊情况需改变研究计划的, 由本人提出申请,指导研究员初审,企业科协审核,培养单位同意后,报院审批。 第七条科研人员进站两个月内,应在指导研究员的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确定研究课题,并作开题报告。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与所在单位研究方向一致,也可自行选题,以书面形式明确所承担工作的任务、目标等。 第八条科研人员进站后,根据工作需要,凭人事部门介绍信和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一起流动。 第九条各培养单位负责科研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科研活动和相关管理工作;设立科研培养基金,用于资助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及生活费。 1、资助科研经费每人每年2万元。 2、配备台式电脑1台和相应的办公设备。 3、提供必须的科研、实验室条件。 第十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公司科协对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和其他方面进行中期考核,报公司核定后,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科研人员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发表的专业论文,应将所在培养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成果经转让或开发获得经济效益的,可按进站时签定的协议分享产权和参与收益分配。科研人员出站时,应提交研究工作成果,如论文、手稿、鉴定成果、专利及其他材料,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和我院的

理工大学院士专家工作站(室)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院士专家工作站(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与国内外院士专家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推进我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水平快速提升,设立XX理工大学院士专家工作站(室)。 第二条院士专家工作站(室)建设以学科为依托,坚持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产学研项目为纽带,通过院士及其团队的指导、参与,为学校提供科学决策咨询、科研开发服务、成果转化和引进培养创新人才。 第三条为推动院士专家工作站(室)的建设与发展,发挥好进站院士的重大作用,根据XX省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设站(室)条件 第四条申请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学校发展战略需求,学科具有一定优势或发展潜力,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二)拥有一定数量和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研发人员队伍; (三)与1名以上院士(包括外籍院士)签署有3年以上的合作协议,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技术合作项目和科技研发目标;

(四)有一定的合作基础,能够为院士及科研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第三章工作站(室)的职责任务 第五条院士专家工作站(室)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组织院士及其团队为建站主体制定发展战略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指导; (二)开展以院士及其团队为对象的科技合作,围绕需求寻求合作对象,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合作信息; (三)组织院士及其团队与本单位科研人员联合攻关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四)组织院士及其团队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开展学科建设和学术交流活动; (五)组织院士及其团队为省、地区域经济、重点行业或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战略咨询服务。 第四章申报与管理 第六条院士专家工作站(室)的设立,由相关学院或研究机构提出申请,填写《XX理工大学院士专家工作站(室)申报书》,经学科建设办公室、科技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交人才工作办公室,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授牌。 第七条人才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管理、服务院士专家工作站(室)的归口部门,负责院士专家工作站(室)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相关服

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我省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全面合作的优势,加强院地合作,更好地推进政产学研金合作创新,搭建高层次创新平台,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和创新型山东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士工作站系政府推动、多名院士实质性参与,以企业为主体建设,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创新平台。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省科技厅全面负责院士工作站的设立、管理和服务。各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以下简称主管部门)配合省科技厅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省科技厅负责推进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科技合作与交流,邀请组织院士到我省考察指导,建立合作关系,为院士工作站的建立奠定基础。负责提出全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的总体方案、建设数量、布局和专业设置等问题;负责对院士工作站进行审批、绩效评估等。 第五条各主管部门按照省科技厅的有关要求,负责组织本地区或本部门、单位院士工作站的建设申请工作;调度院士工作站日常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条件。 第三章设立与管理

第六条省内企业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和一定数量的研究队伍; 3、与一名以上的院士(含一名)已经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院士同意与其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开发活动,牵头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80岁; 4、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第七条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由拟设单位认真填写《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附件一),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提出设立意见,并报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备案。 第八条院士工作站管理期限一般为三年,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满仍需要继续设立的,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予以重新确认。管理期间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撤销。 第九条院士工作站以设站单位命名,称为山东省××(设站单位简称)××(技术领域名称)院士工作站。进入院士工作站的院士,以设站单位名义聘请,实行柔性流动和动态管理方式,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它事项,由设站单位和院士按照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 第十条加强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保护。凡涉及技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双方签订协议和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对违反协议或责任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一条院士工作站的绩效实行年度报告制度。设站单位每年12月份

XX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报指南【模板】

XX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报指南 (2019年修订) 一、申报组织 1.XX市科协是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受理、审查申报书、组织评审、批复授牌、管理服务等建设、推动工作。 2.各区、集团公司(局)科协、申报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建站推动、申报组织、真实性审核和支持服务工作。请推荐单位重点审核申报书的真实性,并盖章确认。 3. 2019年将组织两个批次的建站申报,请推荐或申报单位在申报通知明确的时间之内报送书面申报书,逾期不再受理。 4.申报书一式五份,其中一份的院士专家与企业(单位)签订的《共建协议》须为原件。 二、申报条件 (一)建站条件 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站单位须是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同一投资主体投资的关联企业不支持重复建站。 2.建站单位运营状况良好,以企业为建站主体的年度科研经费投入不少于300万元或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2%,其他类型的建站主体年度科研经费投入不少于50万元。

3.建站单位具有明确的建站目标和技术创新项目,建站目标、项目内容、领域须与建站单位的业务领域一致或相关。 4.建站单位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两院院士或同等水平外国专家签订3年及以上《院士专家工作站共建协议》,协议中有明确的技术合作项目,院士及其团队直接参与项目开发并有明确的科研职责分工。 5.建站单位具有研发机构或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的科研团队,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 6.建站单位具备较为完善的院士专家进站工作的支撑条件和管理、服务规范,具有与院士专家团队合作开展科研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 (二)优先条件 1.建站单位被认定为国家级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2.建站单位建有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载体。 3.建站单位正在承担国家或XX市重大项目。 4.建站单位建有科协组织。 三、申报书 (一)申报书内容 申报书包括《XX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登记表》、《共建协议》、《项目技术需求》、《建站单位基本情况》、《院士专家管理办法》及附件,共6个申报材料。 1.XX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登记表 登记表可在市科协网站下载。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填表

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指南

附件2 天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报指南 一、申报组织 1.市科协是“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指导单位,负责受理、审查建站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等建站推动工作。 2.各区、县、滨海新区功能区、集团公司科协,申报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建站推动和申报组织工作。推荐单位需对建站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建站申报时间一般为当年4月至9月,具体时间安排请参看年度《申报通知》。请推荐或申报单位于截止时间之前报送书面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4.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的院士专家与企业(单位)《共建协议》要求为原件。 二、申报材料 建站申报材料包括《建站申请》、《“院士专家工作站”登记表》、《共建协议》、《企业介绍》、《项目技术需求》、《已请或拟请院士专家情况》、《建站条件》和相关附件。 (一)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申请 《建站申请》一般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企业(单位)简介(含企业注册地址、注册资金、企业组成、人员情况、从事行业或主要产品等);

2.企业(单位)资质; 3.企业(单位)研发团队、条件及状况(承担重大课题或取得重大成果)的简要介绍; 4.企业(单位)建站目的。 (二)“院士专家工作站”登记表 应逐项填写,并签章齐全。 (三)共建协议 共建协议一般应包括建站目标、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知识产权约定及其他相关事项等内容。共建协议可由建站企业(单位)与院士专家专门签署,也可包含在有关课题或项目的合作协议中,但协议条款要有明确的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内容的表述及院士姓名。 (四)企业(单位)介绍 企业(单位)介绍一般应包括: 1.企业(单位)一般情况介绍(可参看《建站申请》的相关内容); 2.企业(单位)架构、资质、人员情况; 3.企业(单位)主营业务及近三年经营状况; 4.企业发展目标。 (五)项目技术需求 与院士专家在《共建协议》期限内,拟开展(或已经开展)的合作项目、课题的现状、研究目标、合作内容、主要技术难题及解决方案(设想)等。 (六)已请或拟请的院士专家情况

郑州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郑州市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郑州市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促进企事业单位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引领带动作用,努力构建科学发展新优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郑州市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郑州市院士工作办公室)是经市政府批准、在市科学技术局挂牌成立的院士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全市院士工作站建设、发展和咨询服务工作;研究制订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市级院士工作站申报、评估、审核、登记、认定和向河南省院士工作办公室备案工作;负责对院士工作站进行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负责推荐申报省级院士工作站等。 第三条郑州市院士工作站是全市高端人才智力开发的重要创新载体,院士工作站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按需服务,实现共赢”的指导原则,以建站主体创新需求为导向,以设站单位研发机构为依托,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等高端智力资源,为建站主体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市科技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编制、人才培养、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以项目形式对院士工作站给予支持,并设立专项科技经费。 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五条院士工作站的主要任务: (一)为我市区域经济、重点行业或产业发展、学科发展提供战略咨询服务;

(二)对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的具体建设项目、技术研发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引进项目等进行综合评估和技术指导; (三)组织院士领衔的创新团队与建站单位或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联合攻关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 (四)引进、消化、吸收院士领衔的创新团队科研成果,共同推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 (五)为建站单位或相关企事业单位引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积极引导开展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推动我市创新载体建设。 第四章申报与管理 第六条申请建立院士工作站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郑州行政区划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航空港区、科技产业聚集区、民营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建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以及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科技型企业可优先设立院士工作站并给予重点支持; (三)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约,有合作协议且院士本人同意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或产业化研发活动,并建立长期(三年及以上)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四)设站单位是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负责制订本单位院士工作站规章制度,安排专项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落实专门管理人员,做好院士及其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并为其配备科研助手。

深圳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指南

2022年度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 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深圳市(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满1年及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与院士(专家)签约建站,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 3.建站单位生产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诚信守法,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 4.建站单位具有20人及以上的科研团队,其中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 (二)签约院士(专家)符合下列条件: 5.院士是指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专家是指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研究方向需符合深圳市产业导向,与建站单位的科研方向和技术领域一致; 6.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

个月”的要求。 二、关于资助经费相关事宜 1.工作站资助经费为事后资助,对批准建站单位给予50—100万元经费资助。 2.未享受过我市同类型财政经费资助的申请单位,可申请经费资助;已享受过我市同类型财政经费资助的申请单位,可申请建站,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因因国家和省市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提出退站申请且已按要求退回资助经费的除外。 3.资助经费仅用于院士(专家)工作站实验室建设开支费用和购置与工作站合作项目有关的专用仪器设备费用。各建站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全额或主要出资购置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的科学仪器设备、专用软件和实验装置需纳入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管理,对于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以下的科学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可自愿申报,纳入市平台管理。 4.在批准建站后下一个年度拨付资助经费50万元并开展绩效评估;对绩效评估优秀的建站单位,于绩效评估下一年度再次拨付经费50万元。 5.深圳各区均有相关资金配套政策,可向区科创部门查询。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院士工作站建设申报指南

院士工作站建设申报指南 一、功能定位 院士工作站是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其团队专家为核心,以产业发展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为纽带,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建立的技术创新工作平台,联合开展战略决策咨询、关键技术攻关、开发新产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 二、建设考核重点 1.院士工作站建设目标(包括工作站目标定位、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配备、科研场地和仪器设备配置和经费支持等)。 2.与院士及团队开展创新合作目标(联合承担科研项目或成果转化项目及论文、专利、获奖、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等科技产出,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及贡献、影响等)。 3.平台及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科研团队建设、科技交流、科学普及等)。 4.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院士工作站服务地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作用、贡献)。 三、资助强度和实施周期 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项,建设期3年。由建站单位先行组建运行,省科技厅择优立项建设。对已获得市(州)相关部门认定和资助的院士工作站,优先纳入省级院士工作站建设序列,但不再重复资助经费。

四、申报单位要求 1.院士工作站建设申报主体为行政区域依法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时间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企事业单位。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在管理系统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军工企业除外),需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以向统计部门报送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为准进行如实填报,并上传附表至管理系统。 3.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4.申报单位与院士及其团队已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一般应在1年以上),并签有不少于3年的合作协议,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任务,并明确双方合作合作期限、方式、内容、知识产权归属、为院士及其团队专家开展科研活动所提供的支持条件等双方权利和义务;2020年1月以来已联合开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至少1项,并取得一定的合作创新成果。 5.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须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

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申报方法

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申报方法 企业院士工作站旨在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企业研发机构为依托,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引导省内外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向企业集聚、为企业服务,攻克产业核心关键技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养企业创新人才队伍,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要内容 (一)开展产业及企业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围绕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与企业研发人员开展联合攻关; (三)引进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在企业共同开展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四)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企业创新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 (三)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四)已形成较完善的院士进站工作的支撑条件和服务规范。 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企业院士工作站。 企业院士工作站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请,各市、县(市)科技主管部门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初审后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科技创新工作总体需求和企业条件择优批准、统一授牌。 设站单位是企业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负责制订本单位企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专项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预算,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做好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并为每位签约院士配备1名以上的科研助手。 企业院士工作站每年向签约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提供工作指南,具体包括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企业技术创新计划和企业技术成果需求等。

青岛市院士工作站申请表

青岛市院士工作站申请表 摘要: 一、引言 二、青岛市院士工作站简介 三、申请条件与流程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五、申请时间和联系方式 六、其他注意事项 正文: 青岛市院士工作站申请表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青岛市院士工作站应运而生,为广大科研工作者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本文将详细介绍青岛市院士工作站的相关信息,包括申请条件与流程、申请材料及要求等,以帮助您顺利申请。 一、引言 青岛市院士工作站是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产学研合作,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而设立的工作站。 二、青岛市院士工作站简介 青岛市院士工作站主要围绕青岛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高端人才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产学研合作、技术咨询、项目合作等方式,推动青岛市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申请条件与流程

1.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 (2)具备一定的研发实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 (3)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与院士及其团队有明确的科技合作项目。 2.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表; (2)提交至所在区(市)科技局或主管部门审核; (3)通过审核后,报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审批; (4)审批通过后,正式设立院士工作站。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1.青岛市院士工作站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科研实力、产学研合作基础等; 4.与院士及其团队的合作协议; 5.其他相关材料。 要求: (1)材料需真实、完整、准确; (2)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材料; (3)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请时间和联系方式

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及流程

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及流程 Applying for a research workstation for academicians is a prestigious opportunity for researchers to further their work and collaborate with other top minds in the field. 申请院士工作站是一项令人兴奋和光荣的机会,能够让研究人员进一步深化自己的工作,并与同领域顶尖人才合作。 The first step in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is to ensure that you meet the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 These typically include having a distinguished track record of research and publications, as well as recognition within the academic community. 申请过程的第一步是确保 符合申请条件。这些通常包括具有卓越的研究和论文发表记录,以及在学术界享有一定的认可。 Additionally, having a clear research plan and objectives for the workstation is essential. This should include how the workstation will benefit both the researcher and the academic community as a whole. 此外,拥有清晰的研究计划和工作站目标是至关重要的。这应包括工作站如何既有利于研究人员,又有益于整个学术界。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科技创新) ——院士(专家)工作站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科技创新)》 二、扶持对象 (一)在罗湖依法正常经营的,处于有效期内的院士(专家)工作站; (二)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扶持项目及申请材料 (一)项目说明及扶持标准 对被认定为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被认定主体50万元一次性奖励,受年度总预算控制。 同一主体获得多个认定的,最多只给予一次扶持。 认定时间到期后,通过复评重新获得认定的,按新认定的工作站予以扶持。 (二)申请材料

注:以上第项参照模板提供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申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地址: 网上申报地址:http://218.17.220.225:8081/bizIIomeInfo/homePage.htm1罗湖政府在线〉公共服务〉政企服务平台〉在线申报。 五、限制和除外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个人,不得获得本专项资金: (一)被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补充说明 (一)受理部门有权按照网上申报的时间先后决定项目受理顺序,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未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完成申报,以及其他限制情形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报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

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提交科室进行审核后,将有短信提醒发送至企业申报人手机(在申报网址上注册的那个手机号),请申报人根据短信内容及时进行进一步操作。若未能在相应时限内完成网上补齐补正,视为放弃申报,不予扶持。 八、受理部门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科室:科协办 联系电话:*************

上海市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

上海市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 1.引言 1.1 概述 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上海市院士工作站的背景和意义,以及该工作站的申报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市院士工作站是上海市政府为推动科技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而设立的重要平台。作为国内高层次创新人才聚集的地区之一,上海市一直致力于构建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院士工作站的设立便是上海市政府在科技创新战略中的重要举措。 院士工作站是为了吸引和集聚国内外高层次、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的枢纽,对于推进上海市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设立院士工作站,上海市政府致力于建立一支由国内外知名院士领衔的高水平创新团队,激发人才创新潜能,提升科技创新实力,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不断推进科技创新成果向经济社会发展转化,为上海市的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打造新优势。 要申请成为上海市院士工作站,有一定的条件要求。首先,申报单位需要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拥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条件。其次,申报单位需要有一定的研发项目或科研方向,并能够吸引和集聚相

应领域的高层次人才。此外,申报单位需要有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能够保障院士工作站的运行和管理。 总之,上海市院士工作站的设立旨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集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成为上海市院士工作站的申报条件包括科研实力、研发项目、高层次人才吸引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要求。通过不断建设和完善院士工作站,上海市将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科技创新实力和竞争力,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1.2文章结构 文章结构是指文章所采用的组织方式和框架,它决定了文章的逻辑顺序和内容组织方式。本文的结构主要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是文章的开篇,旨在引起读者的兴趣,概括性地介绍上海市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的背景和重要性。文章结构的引言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引入背景:简要介绍上海市院士工作站的背景和作用,说明院士工作站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 2. 相关政策:介绍上海市相关政策和措施,以支持院士工作站的发展,说明政策背景对院士工作站的影响,并概述院士工作站的申报条件。

贵州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贵州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全面合作~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科研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充分吸引和发挥院士及团队对我省自主创新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快推进贵州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以院士及其团队为核心~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为纽带~以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培养为目的~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建立院士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 第二条为加强工作站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提高工作站的运行质量和实效~增强企,事,业单位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省院士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人事处,是省院士工作站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工作站设立的批准和管理服务。 第四条省科技厅有关业务处室归口负责对相关领域院士工作站的申报~对批准获建的院士工作站~以项目等多种形式给予支持。 1 第三章主要工作内容 第五条院士工作站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结合企,事,业单位发展方向~组织院士及其团队开展联合攻关~共同申报国家、省项目, ,二,引进院士及其团队的技术成果~在企,事,业单位共同开展转化和产业化~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品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三,与院士及其团队共建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 ,四,开展产业及企业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五,与院士及其团队联合开展高层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 第四章申报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的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在贵州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有明确的研究方向, 2 ,三,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 ,四,建有省级以上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和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的可优先设立工作站。 第七条申报工作站程序为: 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由申请单位填写《贵州省院士工作站申请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科技厅归口业务处室。归口业务处室对申请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报省院士工作办公室~省院士工作办公室组织现场考察、评估后~符合要求的批准设立~并由省科技厅授牌。 第八条申报工作站需提交的材料: ,一,《贵州省院士工作站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与院士或院士团队的合作协议一份, ,三,企,事,业法人证书一份。

内蒙古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doc

内蒙古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doc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企业等单位的科技创新能力与水平〜推进内蒙古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建设〜促进工作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站的运行质量与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工作站旨在深入实施“草原英才”工程〜强化我区与中国科学 院、中国工程院的区院科技合作〜通过搭建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团队〜促进多领域、多层次、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提升我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科学技术厅和科学技术协会组成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 以下简称“协调小组”, 〜为工作站的建立和运行提供服务。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 , 设在科学技术厅〜具体负责工作站建设的组织管理事务。 —- 1 - — 第二章工作站主要任务与基本条件 第四条工作站以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以联合攻克产业发展关键技术为主要任务〜示范和引导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向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为企业及行业发展提供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2.围绕企业及行业发展亟需解决的重大、关键问题〜组织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与企业开展重大关键性和共性技术的联合攻关〜以及重大新产品的研发。 3.针对企业及行业发展的需求〜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在企业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4.关注与企业及行业发展相关的国际先进技术转移〜探寻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渠道与方式〜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 5.结合企业及行业发展目标任务〜制定科技合作攻关计划〜确定合作研发项目课题〜组织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与企业联合申报国家、自治区和盟市科技计划项目。 6.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团队培育〜积极创造条件〜组织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 与企业合作共建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 站〜联合培养青年科技创 —- 2 - — 新人才。 第五条工作站主要依托我区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骨干企业设立〜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各类开发区或科技企业孵化器等非企业主体也可设立。设站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在当地及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能为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2(建站主体本身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工作站从事研发人员总数达到15 人以上。 3(与相关领域1 名以上院士专家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任务已顺利开展一年以上4(引进院士专家的研究方向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与当地

2023年企业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

如你所要求,我将按照你提供的主题“2023年企业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进行全面评估和撰写文章。 【2023年企业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产业升级,企业院士工作站作为重要的科研创新评台日益受到重视。在2023年,对于企业院士工作站的申报条件将会有哪些变化和要求呢?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此进行探讨。 一、政策背景 1. 制度背景 2. 政策导向 二、企业条件 1. 企业规模 2. 企业研发投入 3. 企业科研实力 4. 企业创新能力 三、院士条件 1. 院士团队 2. 院士团队成员资历 3. 院士团队成员科研成果

四、申报程序 1. 申报材料 2. 申报流程 3. 申报时间节点 五、发展方向展望 1. 未来发展趋势 2. 机遇和挑战 3. 建议与展望 以上是我根据你提供的主题列出的文章大纲,我将分别对每个部分进行深度分析和撰写详细内容,以便你全面了解2023年企业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的要求和变化。 在文章撰写过程中,我将根据我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政策背景、企业条件、院士条件、申报程序和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并共享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你深入了解2023年企业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让你对相关政策和要求有更加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 文章撰写中,我会严格按照知识的文章格式进行,确保内容的条理清

晰,并多次提及你指定的主题文字。文章的总字数将会超过3000字,以确保内容的充分详尽。 我会尽最大努力,撰写一篇高质量、深度和广度兼具的中文文章,希 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对其他方面有更多要求或建议,也欢迎随时 与我沟通。期待为你撰写出满意的文章!一、政策背景 1. 制度背景 企业院士工作站是指由企业与院士共同设立的科研创新评台,旨在借 助院士团队的科研力量和企业的实际需求,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化,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自从2010年首次提出设立企业院士工作站以来,相关政策和制度不断完善,为企业和院士提供了更多的合作机会和政 策支持。 2. 政策导向 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政府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企业院 士工作站作为一种新型的科研协同机制,被纳入国家相关政策的重点 支持对象。政策导向主要包括鼓励企业与院士团队进行深度合作,加 大对企业院士工作站的财政支持力度,推动院士团队成果转化为企业 核心技术和产品,促进科研成果的最大化利用。 二、企业条件

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

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 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 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发展规划,加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引导省内外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来帮助我省发展,拟在我省有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建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省科技厅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站办公室”),作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以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十二五”期间,重点在我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100个左右院士专家工作站,着力解决我省创新能力不强、创新创业人才不足的问题,搭建高层次

创新创业平台,探索产学研结合的新模式和长效机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 第二章工作体制 第四条管理委员会负责院士专家工作站规划、政策的制定,协调解决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工作站办公室负责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工作站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抓好落实,向管理委员会提出需要审定的重大事项建议; (二)负责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联络,向有关单位提供院士专家信息;(三)负责组织协调院士专家与建站单位对接、建站等工作;(四)负责受理建站申请,组织专家评审、检查评估等管理工作;(五)帮助协调解决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六)完成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获准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与院士专家共同制定近三年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签订相关技术合同; (二)负责为院士专家工作站提供必要的办公、研究和实验条件,提供研发及成果转化经费,后勤服务保障等;

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管理办法

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贯彻产学研合作方针,更有效提升成都市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搭建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建设高科技成都和试验区建设做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旨在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企业研发机构为依托,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引导省内外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向企业集聚、为企业服务,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供高层次人才智力支撑。 第三条“工作站”建设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按需服务、实现共赢”的原则。“工作站”以设站单位命名,称为成都市××(设站单位简称)××(技术领域名称)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 第四条鼓励各行业专家以多种形式支持和参与“工作站”的工作。企业可采用多种形式与专家或专家团队合作。 第二章建站 第五条“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的主要任务 “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产业及企业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围绕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与企业研发人员开展联合攻关; (三)引进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在企业共同开展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四)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企业创新人才。 第六条“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申报条件 (一)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或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和有条件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进入发展阶段,产业发展态势好,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并具备一定经营规模的各类企业(国企、民营、股份制)。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有一定规模和数量,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的科研队伍。 (三)已形成较完善的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支撑条件和服务规范,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专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后勤保障。 (四)对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并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考虑设立工作站。 第七条“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的申报与授牌 (一)符合第六条条件的单位自愿申请,并填写《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申报表》(见成都市科协网站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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