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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结构性减税主要政策盘点

我国结构性减税主要政策盘点
我国结构性减税主要政策盘点

我国结构性减税主要政策盘点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对扩大消费需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本文对影响较大的结构性减税政策进行了盘点,以飨读者。

促进投资与扩大消费方面

1.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自2009年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6%(工业企业)和4%(商业企业)统一下调至3%,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负,鼓励企业增加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投入。

2.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自2008年4月24日起,财政部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调整为1‰。自2008年9月19日起,将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从双边征收调整为单边征收,即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缴纳。

3.调整个人购房税收政策。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从2010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4.鼓励购买小排量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政策。对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10年对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继续减按7.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促进小排量乘用车生产和消费。

调整经济结构方面

1.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自2011年起至2020年,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西部地区内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前,企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和《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范围的,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其企业所得税可按照15%税率缴纳。

2.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在2008年4次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基础上,2009年又先后3次提高劳动密集型、科技含量及附加值较高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科技含量、附加值较高产品作为提高出口退税率的重点,同时坚持对“两高一资”产品取消出口退税政策这条底线不放松,促进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

3.调整进出口关税政策。自2012年1月1日起调整进出口关税,对73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以积极扩大进口,满足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及消费需求。同时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铁合金等“两高一资”产品征收出口关税。

4.对集成电路和软件产品给予税收优惠。自2011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另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和软件相关行业给予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并在资产折旧上给予优惠年限,鼓励相关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发展。

改善民生方面

1.调整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将原有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期限延长1年,即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同时,经国务院批准,对就业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新税收优惠政策重点针对个体经营,意在积极扶持个人自主创业。政策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少数特困群体扩大到纳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的全部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都可涵盖在内,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在优惠方式和优惠力度方面则继续沿用原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2.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税收负担。2010年至2011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2012年至2015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提高个税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将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将现行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少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并对级距作了相应调整,扩大了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同时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扩大了税率的级距。

4.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自2011年11月1日起大幅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元~500元。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元~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元~500元。

5.对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为了降低流通成本,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方面

1.实施燃油税费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由0.2元提高到1元,净提高0.8元;柴油每升由0.1元提高到0.8元,净提高0.7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在现行税制框架内,通过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额的方式,实行“价、税、费”联动,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2.调整乘用车消费税税率。自2008年9月1日起,将排气量在

3.0升以上至

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消费税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消费税税率由20%上调至40%;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消费税税率由3%下调至1%,降低两个百分点。

3.推进资源税改革。在新疆及西部地区分步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自2011年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办法,税率暂定为5%.同时还较大幅度提高稀土矿、原矿的资源税税额标准。

4.出台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对乘用车改用排气量作为计税依据,根据排气量实行七级累进税额,对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降低或维持不变;适当提高了2.0升以上排气量的乘用车税额幅度,特别是2.5升以上大排气量乘用车的税额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如规定对4.0升以上乘用车税额幅度为3600元~5400元;对游艇改用长度作为计税依据,税额幅度为每米600元~2000元,同时增加了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征或免征车船税的内容。

5.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劳务给予增值税优惠。自2011年1月1日起,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多种产品即征即退80%.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对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电力或热力等行业实行100%即征即退对以蔗渣为原料生产蔗渣浆等行业实行50%即征即退。

完善税制方面

1.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起我国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税率、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法定税率由33%下降到25%,规范了各类企业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2.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标志我国完全实现了税收制度内外统一。在此之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房产税等原来内外资企业分设的制度均已先后实现了统一。

3.实行房产税改革试点。自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重庆市人民政府开展了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上海试点的征税对象是本市居民家庭新购且属于该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的住房,根据交易价格的高低,实行0.4%和0.6%两档税率。重庆试点的征税对象是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房(包括存量住房)和新购高档住房,根据交易价格的高低,实行0.5%、1%和1.2%三档税率。

4.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地区的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根据改革后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并对出口劳务实行零税率或免税。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其他方面

1.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税收扶持政策。对汶川、玉树、舟曲等受灾地区的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契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税、进出口税

收等优惠政策,支持受灾地区的灾后重建。

2.支持农村金融的税收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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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结构性减税与税制改革.

一、后危机时期的经济运行及宏观调控重点 2008年末, 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熨平经济周期波动, 我国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相继推出了以 4万亿元投资和振兴十大产业为重点的刺激经济“一揽子” 计划, 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迅速有效地改变了经济下滑的局面。 2009年, 我国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着力改善民生,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好于预期。进入 2010年, 国民经济运行持续向好, 经济增长回升的基础继续巩固。首先, 工业加速回升, 企业景气指数上升到较高水平。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较快,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高位增长 ; 其次, 农业生产基本稳定, 粮食产品价格稳中有升,粮食安全得到很好的保障;第三, 居民消费增长保持稳定, 国内消费给经济增长带来一定的拉动作用;第四, 国外主要经济体经济形势探底回升, 我国外贸出口明显得到改善。 但与此同时, 宏观经济运行中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潜在的通胀因素与经济紧缩因素相互交错, 给政策制定带来很大的困难和不确定性 ; 产业发展滞后、部分产业产能过剩, 蕴藏新的不稳定因素 ; 房地产投资过热, 房价仍高位运行 ; 收入 新形势下的 结构性减税与税制改革 * * 本研究得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中国税制改革:多元目标下的整体架构与机制协调” (2007JJD790148的资助。 分配差距逐步增大,居民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缺乏同步性, 严重影响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 国际宏观经济形势尚未明朗, 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国际贸易摩擦增

加, 外需动力不足。总的来看, 我国经济增长依然需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提高政策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 在继续深化各项改革的同时, 调结构、扩内需、促稳定、惠民生, 依然是我国一段时期内宏观调控的重点。具体来说,首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通过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其次,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和规模,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局面。第三,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使低收入者的收入明显增加, 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 贫困人口显著减少。第四, 建立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岳树民刘方 内容提要:本文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宏观调控的重点, 概述了近年来我国 实行结构性减税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深入分析进一步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依据和目标, 并提出新形势下应结合结构性减税进行税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功能完善的税收制度。关键词:后危机时期结构性减税税制改革 二、结构性减税的作用及其可持续性盘点过去一段时间实施的结构性减税政策, 具有对策性、灵活性的临时性调控政策, 与具有连续性、稳定性的制度性调控政策相结合, 是结构性减税政策的一个重要特点 ; 促进投资与消费、调节收入分 配角度的减税,与保证财政收入的增税相结合, 是其第二个特点 ; 根据产业结构、 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需要, 诸多行业、环节、产品中的部分减税与部分增税相结合是其第三个特点。结构性减税配合财政支出政策、货币政策,在调节收入分配、

结构性减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最新

结构性减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以安徽省为例 [摘要] 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以来,企业减税减负效果明显,有利于企业更好的发展。但是,这项政策的实施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地方税收收入减少,影响到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和经济的稳定发展。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应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税收的分享比例;科学设计结构性减税政策;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开拓新的征税范围;创新新税种,培养新税源;稳妥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性支付资金支持,以保证地方财政收支的平衡稳定增长。 [关键词]结构性减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对策 结构性减税是政府实行的减轻纳税人税负压力一项税收优惠政策。随着我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行,其政策减税效应日益显现。它一方面降低了企业和个人的税负水平,促进了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也造成了财政收入特别是地方财政收入减少,进而影响到了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地方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这项政策减收的问题。一、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产生的影响 (一)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对企业减税效应明显 2008年以来,安徽省为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积极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2012年,安徽省地税局发布《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落实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皖地税[2012]83号)。意见明确提出了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等40项政策措施.通过实行这些政策措施,取得了良好的减税效果。据税务部门初步统计①,全省企业享受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优惠后减免增值税约166.8亿元,企业所得税经过汇算清缴后,通过减税、免税、抵扣、加计扣除等方式累计减税98.9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9.7亿元;落实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个税起征点后少征个人所得税21亿元;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0.7亿元;小型微利企业享受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和免除税务发票工本费等优惠9亿元;各项税收缓交10.9亿元;社保费“五缓四降”金额33亿元。 ① 资料来源:2012年安徽省财政决算报告

什么是结构性减税政策

什么是结构性减税政策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财政政策要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结构性减税作为今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一个重要载体,引起理论界和实际经济工作者的高度关注。那么,什么是结构性减税政策?它是怎么来的?如何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这篇文章对这些问题作了探讨。 ——编者 结构性减税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还处于探索阶段。2008年以来结构性减税政策成为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头戏,在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央决定今年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再次引起国内外高度关注。那么,什么是结构性减税政策?它是怎么来的?如何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基本内涵 (一)什么是结构性减税政策 所谓结构性减税政策,是政府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中通过调整优化税种及其构成要素减轻居民和企业税负,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宏观调控手段。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结构性减税政策。 结构性减税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是政府的一种宏观调控手段。它通过调整税种、税目、税率和税式支出等可控变量,有选择性地减轻市场主体的税收负担,引导其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按照宏观调控预期目标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可见,结构性减税是一

种市场导向的发挥税收作用的间接调控手段。 结构性减税通过各种政策工具的优化组合建立科学有效的内在机制,发挥组合拳的最佳效应。结构性减税是一个多元税收政策工具的组合体,税种的选择、税目的增减、税率的调整以及税式支出的变化都是政策工具,需要通盘考虑、统筹使用,建立各种政策工具科学组合、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内在机制,力争用最小的政策资源和代价取得最大的宏观调控效应。 结构性减税通过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的传导机制,实现总量上的扩张效应和结构上的激励调节。调整税种、税目、税率和税式支出,一方面能够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税收负担,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增强微观经济主体的活力; 另一方面通过税收政策的导向功能,引导投资和消费行为,调整经济结构,优化配置资源,促进经济社会更好发展。 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根本目的在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评价结构性减税政策,一看是否有利于刺激需求特别是扩大内需,推动经济自主有序平稳增长; 二看是否有利于改善供给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三看是否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的动力和活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企业和居民真正从中受益;四看是否有利于保持财政可持续性,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来源 科学发展观在财税领域的具体运用。从理论内核看,结构性减税以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为主基调,把公共财政的阳光和温暖送到各个市场主体和亿万人民,是科学发展观在财税领域的具体运用,也是我国财政调控理论的重要创新。它创新了积极财政政策理论,使我国财政调控理念和方法更加丰富。

关于结构性减税

结构性减税 结构性减税既区别于全面的,大规模的减税,又不同于以往的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结结构性减税构性减税更强调有选择的减税,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削减税负水平。结构性减税强调税制结构内部的优化,强调贴近现实经济的步伐,相对更为科学。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意味着税收的基数和总量基本不变;而结构性减税则着眼于减税,税负总体水平是减少的。在2008年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 提出背景 虽然始自2004年的税制改革的主要方式就是减税,但“结构性减税”一词却是首次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表示,结构性减税的核心内容固然是减税,但将“结构性”与“减税”联系在一起,提法相对较新,其背后有特殊含义。结构性减税有别于全面的减税,是针对特定税种、基于特定目的而实行的税负水平消减。其所牵涉的税种是有选择的,并非不加区分地针对所有税种的税负水平“平均使力”或“一刀切”式削减。结构性减税还有别于大规模的减税,所实行的是小幅度、小剂量的税负水平消减,意在从量上削减税负水平,因此是“有限度”的减税。此外,结构性减税也有别于税负水平维持不变的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尽管在税收政策上同样会有增有减,但结构性减税追求的目标是纳税人实质税负水平的下降。可见,结构性减税意在从量上削减税负水平,主要是从优化税制结构、服务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着手,其落脚点是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实际上,自2004年以来,我国一直在进行结构性减税,如全面取消农业税、增值税改革从东北试点到逐步完善准备推向全国、出口退税适时调整、统一内外资所得税、多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等。从效果看,这些政策都起到了扩大内需、优化经济结构的作用。因此,在经济面临巨大下行压力的情况下,实施结构性减税,结构性减税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值得期待。 减税时机 1、减税呼声不断。美国《福布斯》杂志2007年发布的一份“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显示,中国税负仅次于法国、比利时,名列世界第三。虽然不能断定这个排名的科学性,但是我国公众对税负过高一直呼吁不断。根据中国税负现状,顺应全球性减税趋势,选择“完善税制、适度减税”的税改政策必将对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2、税收总体实力不断增强。税收对经济的刺激作用是辅助的,如果总量太小、占比太低,对刺激经济所起的作用就更小。中国税收总体实力不断增强。2007年税收总额占GDP的比重达到22%,减税会对刺激经济发展有一定影响力。所以,正是实施结构性减税的好时机。

结构性减税政策

结构性减税政策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26日在全国财政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着眼于营造更好的财税环境,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税收负担,激发和保护企业发展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2011年是中国税收史上可圈可点的一年,年内多项减税措施密集出台,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七个税种,当期减税额上千亿,后期年度潜在减税额至少5000亿。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较快增长势态,因此结构性减税绝非短期反周期措施,而是出于中长期战略考虑的系统性税制改革。那么,结构性减税的目标是什么呢?从结构性减税的内容和生成条件看,主要是实现量能课税。所谓量能课税,是指从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分摊税负。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首先,结构性减税充分考虑了市场化程度大幅提高条件下个人和企业的成本支出上升因素。现行税制框架建立于1994年。时隔17年,经济体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突出表现是经济市场化范围急剧扩张:房地产市场从无到有;绝大部分商品和劳务价格完全放开;企业用工价格自主决定;加入世贸组织后进出口价格随行就市,如此等等。 这种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大幅提高直接推高了个人和企业的成本支出。就个人而言,住房商品化、医疗市场化、教育市场化(除义务教育外)等使个人支出范围扩大,物价放开又使个人承受物价上涨压力。就企业而言,则要消化工资上涨、利率上升、房地产价格上涨、原材料价格上涨等成本支出的增长。 政府课税不能压缩个人和企业两者所得正常增长空间。因此,个人和企业成本支出增长,税制就要做出相应调整,以确保个人和企业两者所得正常增长。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课税费用扣除额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课税起征点的大幅提高,目的就是增强个人应对经济市场化的能力。对那些完全从市场上获取收入、身背住房贷款的工薪族,这点尤为重要。深化增值税改革和降低初级产品进口关税税率则就是要对冲企业原材料成本、劳务购入成本的上升压力。 其次,结构性减税就是要调整社会税负结构。政府课税必须遵从差别负担税收原则,具体说就是要形成税负与收入和消费同向变动格局。这在理论上很早就已被概括为原理性学说。市场经济形成早的西方国家的税制经历了单一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主和直接税与间接税双主体三个发展阶段,这一变动过程也是围绕社会税负结构调整展开的,效果就是尽可能

2019年高考时政热点:结构性减税(含配套练习及答案)

2019高考时政热点专题:结构性减税 一、含义 结构性减税就是“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一种税制改革方案,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削减税负水平。 二、理解 结构性减税既区别于全面的,大规模的减税,又不同于以往的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结构性减税更强调有选择的减税,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削减税负水平。结构性减税强调税制结构内部的优化,强调贴近现实经济的步伐,相对更为科学。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意味着税收的基数和总量基本不变;而结构性减税则着眼于减税,税负总体水平是减少的。 三、意义 实行结构性减税,结合推进税制改革,用减税、退税或抵免的方式减轻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是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 四、具体表现及直接影响 1.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器设备的进项税款允许抵扣,鼓励固定资产投资,避免企业设备购置的重复征税,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2.降低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并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工业6%、商业4%,统一降至3%,降低企业税负,改善中小企业投资环境。 3.在提高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基础上,暂停征收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排气量1.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税率由10%降至5%,促进汽车消费,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4.先后7次提高了纺织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涉及的商品种类上万余种;对全国20个城市的技术先进型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给予了营业税免征、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促进外贸出口。 5.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先由3%降至1%。而后由对买卖双方征收改为向卖方单边征收,并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支持资本市场发展。 6.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企业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给予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扩大就业和再就业。 7.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促进区域发展。

减税政策实施效果分析

减税政策实施效果分析 摘要: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是国家应对经济危机和改变国内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的必然选择,采取“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对于国家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赋,拉动内需和提振消费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效果。 关键词:结构性减税;实施;效果 1 结构性减税的政策特征 1.1有别于全面性的减税 区别于为刺激经济的复苏或者避免经济衰退,对涉及经济发展的所有行业实施全面性的减轻税负的政策,结构性的减税是针对特定的税收项目和基于特定的目标,比如国家为了刺激某个领域的经济发展而采取的税负水平的减免,因此结构性减税主要是针对特定的税种,减免是有选择性的,并不是针对所有的税种实施,并且在结构性减免税收的过程中,也不是全面性的大幅减税,而是采取的有针对小幅度的减免税负,也就是说在减免税收的过程中,税收被减免的总量是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的,这种控制是和国家刺激某个领域的经济增长相关的决策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 1.2有别于有增有减的减税 结构性减税的目的是为了调节某个领域的经济发展,比如国

家在发展规划中提及发展的经济领域,就会针对性的面向这个领域采取减税的政策,因此在这个发展领域中实际带来的是税负的全面较少,而不是过去为了平衡经济发展采取的不同纳税群体之间的平衡问题,因此结构性减税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此消彼长的平衡税收,不是刻意的有增有减,当然结构性的减税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针对某个亟待发展的领域实施减税,但对国家已经不再鼓励甚至是国家有意退出的某些经济领域,比如夕阳产业等等采取的却是加税的政策,但这种加税也区别与前面所说的有增有减的平衡税收的政策措施,而是国家为了产业发展的全盘考虑采取的政策措施。 2 结构性减税的实施必要性分析 2.1结构性减税是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转变,调整经济发展结构的必然选择 加入WTO以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全球化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中国作为全球经济发展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在国际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经济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在经济联动的过程中,我国的经济也在受制于全球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最简单的证明就是经融危机和全球性的经济危机,美国经济打一个喷嚏,中国经济就会重感冒,这说明中国经济已经融入到全球经济发展链条中,并且处于末端受支配地位,所以国家有必要采取相关的经济政策采取经济干预,改变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利局面。

结构性减税政策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分析

2010全省国税系统政策法规暨督察内审工作会议讨论材料 结构性减税政策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分析(2010年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课题提纲) 2009年国家出台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从内容上看既有国税部门管理的税种也有地税部门管理的税种。本调研主要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政策入手,从国税视角审视结构性减税政策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分析。 一、结构性减税政策概述 1、结构性减税政策出台背景。包括经济学理论基础、宏观上的经济形势、微观上的税制改革需要等方面。 2、结构性减税政策的主要内容。按照税种简述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出口退税等方面的政策。 二、结构性减税政策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的总体分析 税收效应是指政府税收政策所引起的各种经济反应。从近两年实施情况看,结构性减税政策在鼓励投资、扩大消费、稳定出口、调整结构和促进就业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实现了国家减税政策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目的。本段为本文之重点,应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从定性、定量两方面分析结构性减税政策对本地区宏观经济社会的影响。 1、对地方税收收入的影响分析-收入结构有增有减,税收总

量稳定增长 2、对投资增长的激励作用:(1)增值税转型,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2)改善中小企业投资环境的税收政策(降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征收率从6%和4%统一降为3%,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税收减免)(3)利息所得税减免对企业投资、民间投资的促进作用等。 3、对拉动内需的激励作用:(1)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政府债券的税收政策(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发行的地方债券利息所得比照国债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2)车辆购置税,(3)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优惠政策分析 4、对出口的激励作用:出口退税率调整对外贸经济的影响分析,包括大(1)幅度提高出口退税率,(2)积极鼓励离岸服务外包(技术先进型企业)等。 5、优化结构方面:对地区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影响,主要包括(1)自主创新、环保节能等方面的所得税优惠政策,(2)成品油消费税制度改革,(3)提高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率等方面。 6、加大涉农投入支持力度的税收政策:包括(1)提高金融企业对涉农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比例;(2)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增值税方面的免税优惠等。 7、对促进就业等方面的影响,延长鼓励安置下岗人员的税

结构性减税应成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手段

结构性减税应成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手段 结构性减税应成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手段 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思路也需要做相应调整。在货币政策效应逐渐减弱甚至出现副作用的前提下,熨平经济波动、保障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重任就落到了财政政策身上。时下,我国宏观调控应以积极财政政策挂帅,结构性减税充当急先锋,并发挥主要作用。 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重心应从货币政策转向以结构性减税为主 的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目标应该是适应经济增长、稳定经济、服务实体经济的,应定位于“从属的稳定”,而不能继续定位于“主动的调控”。 我国政府过去调控经济政策的特点看,一是更多地倚重货币政策:二是财政政策往往在扩大政府投资和财政开支上大做文章。政府在税收上的工作重心一直就是定位于如何打击偷税漏税、尽量把税收收上来上,基本不把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政策手段,更不用说是主要政策手段了。 例如,在改革开放过去的34年里,为了支持经济发展,我国政府在经济系统中投入了大量的流动性。截至2013年1月末,广义货币(U2)余额99.21万亿元,已经是2011年GDP的两倍了,远超过国际上一般水平。“大流动性”政府调控政策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功不可没。1978年―2011年我国的经济增长率年平均高达9.9%全世界历史罕见。学界把这种“大流动性”增长模式称为东亚模式。日本、亚洲四小龙都曾经是这种模式的成功范例。 但根据日、韩等国经验看,这种“大流动性增长”模式在下半场有极其严重的“后遗症”。日本“失落二十年”就是明显例证。日本“广场协议”后,经济泡沫破灭并长期陷入了通货紧缩局面,无计可施。当前,种种迹象表明,我国经济系统也要进入下半场了。我国虽然经济增长的潜力因素还未完全消失,改革红利城镇化等还会在很长时间支撑经济发展,但受房地产等资产价格高企、产能过剩、人口红

解析财政压力下结构性减税的宏观经济效应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a8392689.html, 解析财政压力下结构性减税的宏观经济效应作者:薛镕荔 来源:《西部论丛》2020年第05期 摘要: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经济运行面临着较大的挑战。为了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我国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构建全新的政策体系。基于此,本文从实施结构性减税的原因和意义入手,对结构性经济减税宏观经济效应进行深入分析,试图为今后的经济发展提供一些借鉴性建议。 关键词:财政压力;结构性减税;宏观经济效应 引言 如今我国处于财政压力较大的状态,这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阻碍作用。针对当前的日益严峻的内外经济环境问题,为推动经济的高度发展,恢复国民经济往日的活力,我国推出了结构性减税政策,通过对该政策的落实和推广,推动我国企业的发展,保障国民经济的稳步运行。 一、我国实施结构性减税的原因和意义 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何改变固有的经济模式加速经济的发展成为了我国重点关注的问题,目前我国的经济形势正不断变化,因此政府需要通过宏观调控的方式来稳定我国的经济形势。结构性减税政策是我国在顺应经济发展形势的前提下的出台的经济调控手段,能够有效缓解国家的经济困境,还能够降低经济风险。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为我国整体的经济发展打下基础,同时也带动了国内多个行业的经济增长。 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能够保证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经济状况的稳定对国家的整体发展起着极大的促进作用。通过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不仅可以稳定经济情况,还可以稳定我国的社会秩序,社会秩序的稳定使得各行各业能够顺利运行,居民收入得到保障的同时也增加我国政府的财政收入,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提高了我国政府的公信力。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使居民的收入水平得到了提升,政府为了让人们都有房可住,利用减税、调税、免收个人不所得税等宏观手段对税收的内容进行改革,居民的收入也因这些举措而得到了改善。结构性减税可以促进我国的对外贸易,优化产品结构的同时增加对外贸易额,使“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方针得到充分的落实。通过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能够有效稳定市场的经济秩序,推动国家经济发展,从而实现宏观调控的终极目标。 二、结构性经济减税宏观经济效应

结构性减税对中国经济的战略意义_结构性减税的意义

从财税政策的视角盘点经济,我们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实一方面,不管是我国学者还是政府,一直大力主张结构性减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个体户起征点等惠民税收减税政策在去年也算可圈可点;另一方面,一系列普遍性的增税政策在今年又悄然推出,如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税务代征工会经费、税务代征残疾人保障金、提高车船税税额等等。所不同的是,减税时大张旗鼓,而增税总是悄悄来临。这种羞答答的做法和矛盾的心情,说明我们还缺乏对结构性减税的清醒认识和执行决心。笔者今天在此着重要讨论的是,结构性减税对我国经济持续增长有什么战略意义?结构性减税的基本方向是什么? 若从计算口径、比照国家的选择、民众享受的福利水平、最优税负、税负提升速度这五个方面综合分析,我国宏观税负即使不能说过高,但至少不低。考虑到今后几年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均收入的提高,如果政府还不下定决心真正推行结构性减税政策,那么,累进性的税率机制很可能会将在未来几年内把我国宏观税负水平推高到拖累经济增长的边缘。 在未来的一至三年内,世界整体政治经济将处于大动荡、大调整和大变革中,中国经济将可能面临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最难预测、最复杂、最严峻和最困难的内外部环境。在第十一届中国经济论坛上,与会学者一致认为,今年我国经济形势会非常严峻,“经济下行”将不可避免。 外部环境方面,欧洲债务危机、中东社会动荡、美国等发达国家消费信心不足等因素都势必会导致中国出口增长乏力。另外,发达国家的低利率政策和经济

复苏刺激计划也可能会给发展中国家带来通胀压力。外需乏力,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扩大内需。但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地区发展不平衡、房价过高、工薪阶层收入过低等一系列问题却又成了我国进一步提振内需的现实障碍。此外,我国还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资源紧缺、虚拟经济存在泡沫化风险、社会体系不稳定等现实问题。因此,切实落实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方针,是今年中国经济“稳中求进”的不二选择。 在当下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刺激经济增长,无外乎两条路,一条路是推出类似2009年那样的4万亿刺激计划,但我国尚未形成以创新驱动和技术主导的内涵式增长模式,一味继续扩大投资只会造成产能过剩和通胀,将给经济转型带来更大困难;另外一条路就是通过减税刺激经济增长,这正是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战略意义所在。而且,“有增有减,重在减税”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对减少收入差距、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也是一剂良方,通过“一增一减”能有效传递政府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政策思路和政策导向。 在目前形势下,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落脚点是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根本目标是优化税制结构、服务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此,结构性减税政策不是普遍性的减税,更不是“减少增多”的变相增税政策。笔者所在的课题组的一项实证研究表明,自1995至2009年,虽然我国“税收持续超经济增长”最主要来源仍是经济增长因素(平均贡献大约为60%),但增税政策对税收

实行结构性减税

实行结构性减税,结合推进税制改革,用减税、退税或抵免的方式减轻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是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 三种方式: 1、增值税转型改革。 2、调整出口退税政策。 3、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项意义: 1、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2、有利于缓解出口企业经营压力,增强克服金融危机的信心。 3、有利于发挥与减税政策相同的扩张效应,促进企业增加投资和居民消费。 结构性减税是有限的减税,基本思路就是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出税收的优惠安排,相对于普惠性的全面减税政策,它是一种有重点的选择性优惠。结构性减税在政策取向上,一是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推动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三是积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扶持民营经济和小型微利企业发展。 从实施效果看,这些政策在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比如,仅增值税转型改革这一项,去年全省就为企业减税达到250亿,落实高新技术等税收优惠达到了390亿元,完成出口退税670亿,全年共计给予企业 的税收优惠是1300亿元,这样就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结构性减税,就是“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一种税制改革方案,结构性减税更强调有选择的减税,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削减税负水平。结构性减税强调税制结构内部的优化,强调贴近现实经济的步伐,相对更为科学。 结构性减税,就是“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一种税制改革方案。既区别于全面的,大规模的减税,又不同于以往的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结构性减税更强调有选择的减税,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削减税负水平。结构性减税强调税制结构内部的优化,强调贴近现实经济的步伐,相对更为科学。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意味着税收的基数和总量基本不变;而结构性减税则着眼于减税,税负总体水平是减少的。在2008年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1] 结构性减税 - 背景 1、“结构性减税”一词是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结构性减税的核心内容固然是减税,但将“结构性”与“减税”联系在一起,提法相对较新,其背后有特殊含义。 2、结构性减税有别于全面的减税,是针对特定税种、基于特定目的而实行的税负水平消减。其所牵涉的税种是有选择的,并非不加区分地针对所有税种的税负水平“平均使力”或“一刀切”式削减。结构性减税还有别于大规模的减税,所实行的是小幅度、小剂量的税负水平消减,意在从量上削减税负水平,因此是“有限度”的减税。

中国经济结构性减税的意义

中国经济结构性减税的意义 未来几年是我国转向减税道路的最佳时机。通过“有增有减,重在减税”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减税刺激经济增长,对缩小收入差距、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是一剂良方,能有效传递政府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政策思路和政策导向。 从财税政策的视角盘点刚刚过去的辛卯兔年,展望壬辰龙年,我们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实:一方面,不管是我国学者还是政府,一直大力主张结构性减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个体户起征点等惠民税收减税政策在去年也算可圈可点;另一方面,一系列普遍性的增税政策在今年又悄然推出,如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税务代征工会经费、税务代征残疾人保障金、提高车船税税额等等。所不同的是,减税时大张旗鼓,而增税总是悄悄来临。这种羞答答的做法和矛盾的心情,说明我们还缺乏对结构性减税的清醒认识和执行决心。笔者今天在此着重要讨论的是,结构性减税对我国经济持续增长有什么战略意义?结构性减税的基本方向是什么? 若从计算口径、比照国家的选择、民众享受的福利水平、最优税负、税负提升速度这五个方面综合分析,我国宏观税负即使不能说过高,但至少不低。考虑到今后几年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均收入的提高,如果政府还不下定决心真正推行结构性减税政策,那么,累进性的税率机制很可能会将在未来几年内把我国宏观税负水平推高到拖累经济增长的边缘。 在未来的一至三年内,世界整体政治经济将处于大动荡、大调整和大变革中,中国经济将可能面临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最难预测、最复杂、最严峻和最困难的内外部环境。在第十一届中国经济论坛上,与会学者一致认为,今年我国经济形势会非常严峻,“经济下行”将不可避免。 外部环境方面,欧洲债务危机、中东社会动荡、美国等发达国家消费信心不足等因素都势必会导致中国出口增长乏力。另外,发达国家的低利率政策和经济复苏刺激计划也可能会给发展中国家带来通胀压力。外需乏力,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扩大内需。但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地区发展不平衡、房价过高、工薪阶层收入过低等一系列问题却又成了我国进一步提振内需的现实障碍。此外,我国还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资源紧缺、虚拟经济存在泡沫化风险、社会体系不稳定等现实问题。因此,切实落实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方针,是今年中国经济“稳中求进”的不二选择。 在当下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刺激经济增长,无外乎两条路,一条路是推出类似2009年那样的4万亿刺激计划,但我国尚未形成以创新驱动和技术主导的内涵式增长模式,一味继续扩大投资只会造成产能过剩和通胀,将给经济转型带来更大困难;另外一条路就是通过减税刺激经济增长,这正是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战略意义所在。而且,“有增有减,重在减税”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对减少收入差距、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也是一剂良方,通过“一增一减”能有效传递政府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政策思路和政策导向。 在目前形势下,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落脚点是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根本目标是优化税制结构、服务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此,结构性减税政策不是普遍性的减税,更不是“减少增多”的变相增税政策。笔者课题组的一项实证研究表明,自1995至2009年,虽然我国“税收持续超经济增长”最主

关于进一步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提案

关于进一步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010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案由:关于进一步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办理 提案人:致公党中央 主题词:财税体制,政策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容: 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了企业税负、减轻了居民税收负担、推动了企业的转型升级,为支持我国经济回升向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结构减税政策中需要完善的问题 (一)未体现明确的政策导向。对投资、出口关注多,对消费关注少;对劳动性收入、初次分配关注多,对资产性收入、再分配关注少;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正向激励关注多,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反向惩戒较少。 (二)未体现制度体系的保障作用。一方面,结构性减税缺乏中央地方财权税权调整的制度性安排;另一方面,结构性减税缺乏规范有效的纳税人意见和建议搜集、处理和反馈机制。 (三)未体现政策调控的协调配合。结构性减税政策应以最小的政策资源和代价取得最好的调控效果。但现有政策关注消费的买方多,关注消费卖方少;关注低收入者减负多,利用税收杠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少。此外,税收政策也需要与产业、价格、货币和财政政策建立联动机制,才能最好地实现政策的目标。 二、借鉴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 自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均通过相应的税收政策调整应对危机。虽然各国在具体政策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也体现出一些共同的特征。一是公司所得税税率下降趋势十分明显;二是个人所得税更加注重对结构的调整,提高了对高收入阶层的征税,降低了最高边际税率;三是降低社会保障税税负;四是适时开征新税种,进一步拓展新税源,如航空税、碳税、矿产资源租金税等等;五是进一步强化税收政策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如美国、日本不断延长研究开发费用的优惠抵免和调整抵免幅度等。 三、完善结构性减税的建议 (一)推进顶层设计,着力提升结构性减税政策的系统性 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应站在全局高度,紧扣主题主线,把结构性减税与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结合起来,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扶有控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权衡利弊得失,做好战略谋划,实施相机抉择,防范各类风险,把握好结构性减税的科学性、预见性和系统性,减少随意性、盲目性和模糊性。同时,应立足优化长期税制安排,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体制机制,可以考虑将一些有利于转方式、

结构性减税对小微型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结构性减税对小微型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小微型企业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已经实施六年,实施效果已经显现,对此,依据调查内容分析该项税改政策的作用效果并提出相关建议 标签:结构性减税;小微型企业;影响;对策 1结构性减税促进了小微型企业的发展 1.1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成本 从2012年1月1日起,国家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降低了小微型企业设备采购等的成本。此外,国家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降低小微型企业在在环境保护和资源能源使用方面的成本投入。再有,增值税转型减少了企业固定资产基数和重复纳税,使生产单位产品所负担的资产折旧额有所减少,边际成本降低。 1.2解决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题 为解决小微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结构性减税政策包含了一系列促进小微型企业融资的规定,包括对金融机构向小微型企业提供的贷款合同在3年内免收印花税,对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政策延期。另外,还延长了关于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的有效期限。此举,给相关金融机构带来实质性利好,调动了这些金融机构对小微型企业提供贷款的积极性,为陷入融资困境的了小微型企业带来了转机。 1.3减轻小微型企业税负负担 税费开支是很多中小微型企业主要负担之一,因此,国务院大幅提高小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扩大受益企业范围的基础上将上述优惠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小微型企业税负负担明显减轻。 1.4促进小微型企业转型和升级 小微型企业要谋求长远就必需升级和转型。增值税转型减轻了企业纳税负担,降低了生产成本,为企业进行设备、技术改造升级注入动力,促进了产业分工进一步细化,有利于企业进行自主创新,进而实现企业的升级和转型。 2现行小微企业结构性减税政策存在的缺陷 2.1税收优惠手段单一

《【结构性减税】2021结构性减税内容》

《【结构性减税】xx结构性减税内容》 今年前两个月的经济数据可以用喜忧参半来形容。一方面在巨额经济刺激计划的推动下,尤其是投资力度的加大,经济被遏制快速下滑的势头已经显露;但另一方面,包括消费、外贸、外商投资等数据则显示经济企稳仍需进一步巩固。这也正是温总理在两会的记者会上呼吁“全体中国人都要以自己的暖心来暖中国的经济”的原因。 在今年政府财政预算报告中,中央政府已经明确了xx年预算赤字9500亿,相应的全国财政支出总额将达到7.6万亿,同时为了保证9500亿的赤字规模不被扩大,还需财政收入要实现8%的增长,达到6.6万亿,可以说9500亿赤字规模的维持,财政收入是一个最重要的保证。日前财政部公布数据显示,2月份全国财政收入下降1.2%,如果剔除“春节”因素的影响,当月全国财政收入实际降幅比上月有所扩大(1月份财政收入增幅为-17.21%)。 xx年的经验显示,政府投资的拉动虽然具有明显的短平快效果(1-2月份87.5%的新开工项目投资增速, 2.69万亿的信贷增长显示了此点),但不具有持续性,因此,在政府投资效果逐渐趋缓的同时,如何通过居民消费和私人投资的启动来实现有效续接,实际上成为了中国经济能否真正走出低谷、较早实现复苏的核心问题,否则政府投资的力度可能不得不再次扩大。 更为重要的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两会期间,李毅中曾透露xx年底全国中小企业里面歇业、停产或者倒闭的大概占7.5%,如果按照林毅夫近期的报告数据推算(80%的劳动力就业问题是由中小企

业解决的),那么失业率起码也到了6%,况且这里面有多少潜在失业尚不确定(一边大量失业,一边雇佣新人)。相应观察xx年的就业数据,一个有意思的事情:虽然当时经济也面临较大的下行风险,但当年新增就业人数却为近xx年的最高点1037万人,其中第一产业新增447万人、第二产业新增105万人、第三产业新增485万人,而xx 年洪涝灾害需要农业生产人员的补充、乡镇企业的吸纳和xx年以来房地产行业的新一轮增长,则可以解释为什么第一和第三产业吸纳了当年近80%的新增就业。而就目前而言,xx年用于解决就业的两条路径已经很难奏效:房地产市场调整仍在继续,2月份房地产投资增幅仅为1%;粮食产量连续5年增收、粮食价格在回落。 因此,在收入分配差距和社会保障问题解决仍需时日的情况下,当前需要更有力的措施来舒缓日益严峻的失业问题,否则在政府投资的拉动之下,很可能会出现“宏观好、微观差”的经济复苏。当年里根总统的经济顾问,美国供给学派经济学家拉弗曾提出“拉弗曲线”,即政府必须保持适当的税率,才能保证较好的财政收入。对于中国而言,如果说xx年以来的分税制改革,更多的是出于增加中央政府财政控制力的考虑,那么在累计xx年的财政积累之后(xx年-xx年,财政收入年均增幅近20%,由5218亿升至61320亿元),我们应该已经具有了更大的减税空间。 中国当前更需要“拉弗曲线”,应尽快将实质性减税纳入调控,尽快明确与解决就业挂钩的结构性减税政策方向,因为对于今日的中国经济而言,不仅需要创造货币、创造需求,更需要创造就业,只有

我国结构性减税主要政策盘点

我国结构性减税主要政策盘点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对扩大消费需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本文对影响较大的结构性减税政策进行了盘点,以飨读者。 促进投资与扩大消费方面 1.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自2009年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6%(工业企业)和4%(商业企业)统一下调至3%,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负,鼓励企业增加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投入。 2.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自2008年4月24日起,财政部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调整为1‰。自2008年9月19日起,将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从双边征收调整为单边征收,即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缴纳。 3.调整个人购房税收政策。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从2010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4.鼓励购买小排量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政策。对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10年对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继续减按7.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促进小排量乘用车生产和消费。 调整经济结构方面 1.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自2011年起至2020年,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西部地区内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前,企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和《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范围的,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其企业所得税可按照15%税率缴纳。 2.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在2008年4次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基础上,2009年又先后3次提高劳动密集型、科技含量及附加值较高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科技含量、附加值较高产品作为提高出口退税率的重点,同时坚持对“两高一资”产品取消出口退税政策这条底线不放松,促进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 3.调整进出口关税政策。自2012年1月1日起调整进出口关税,对73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以积极扩大进口,满足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及消费需求。同时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铁合金等“两高一资”产品征收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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