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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全年兜底保障实施方案

全县全年兜底保障实施方案
全县全年兜底保障实施方案

全县全年兜底保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根据《“八办两组”牵头部门及重点责任单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令第64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X)3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X)14号)、《X省社会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186号)、《国务院、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X} 152号)和中、省、市、县相关政策文件为指导,确保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生活有兜底,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编密织牢“覆盖全面、救急解难、托底有力、持续发展”的基本民生安全网。

二、兜底保障和社会救助扶持对象范围

(一)兜底保障对象范围

1、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丧失劳动力,没有自我发展能力,到2020年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他措施脱贫的困难家庭,按条件和程序审核审批后纳入农村低保,给予兜底保障。

2、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二)社会救助扶持对象范围

1、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条件的家庭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后,人均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条件的家庭中重病患者),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分类别、分层次给予医疗救助。

2、临时救助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阶段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需支出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应急性、过渡性基本生活救助。

三、兜底保障和社会救助扶持政策措施

(一)兜底保障政策措施

1、农村低保。

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综合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和物价上涨等因素,按照居民生活所必需费用,逐步提高全县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按年度动态调整后的扶贫标准。

——完善“分类施保”。对建档立卡低保家庭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当地低保标准的20%、儿童30%、重度残疾人50%、三级以上残疾人30%、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患者50%、单亲家庭中的父母离异未成年人30%、单亲家庭中

的父母一方去世未成年人50%、哺乳期妇女70%、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60%增发低保金。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按其中最高一项补助,不同时享受。

——实施“渐退帮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使其通过扶贫支持和社会救助两条路径实现脱贫致富。对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但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原政策继续给予12个月的农村低保,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再延长6个月。

——强化动态管理。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和包村干部要定期开展农村低保对象走访核查。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管理服务,根据农村低保对象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变化情况及时增发、减发和停发低保金。对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农村低保家庭,可每年复审一次。对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农村低保家庭,可每半年复审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每季度复审一次。各镇(街道办)民政部门要将新增低保对象名单及时提供给同级扶贫部门;扶贫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和程序,符合条件的纳入“建档立卡”范围。2018年初,各镇(街道)将X年度“建档立卡”低保对象帮扶名单、帮扶措施、脱贫名单、脱贫家庭人均收入反馈给同级民政部门,要以扶贫部门提供的脱贫名单为依据,将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作为核查重点,及时将经过扶贫开发项目收入增长实现稳定脱贫,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对象,按程序公正有序退出低保,做到应退尽遐。

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课后测试标准答案

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课后测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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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课后测试答案测试成绩:8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 A 群众路线 B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C 为群众服务 D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正确答案: B 2. 加强作风建设的现实切入点是()。√ A 加大反腐败力度 B 建立直接服务群众制度 C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D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正确答案: D 3. 经济快速的发展产生了哪些问题?()√ A 环境污染问题 B 公平问题 C 高耗能问题 D 以上都包括 正确答案: D 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是()。× A 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B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C 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D 为民务实清廉

正确答案: A 5. 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 A 共同富裕 B 社会和谐 C 生态文明 D 科学发展 正确答案: D 6. 以下观点错误的是()。√ A 取缔非法收入应该坚决打击,规范灰色收入,才可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B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 C 投资性购房应该抑制,大力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D 医保跨地区转移续接办法至今尚未出台 正确答案: D 7. “紧”的财政政策和“松”的货币政策组合效应,是用于()同时保持适度的经济增长。× A 增加社会总需求 B 刺激需求 C 控制通货膨胀 D 扩大信贷规模 正确答案: C 多选题 8. 我国在改善民生与社会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A 推动教育改革发展 B 促进公共文化发展 C 完善医药卫生体制公共服务 D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9号)要求,有效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面临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保障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照料服务需求,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抓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1.做好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残疾人等基本生活保障。各地要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出现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的及时予以临时救助,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在原有保障标准基础上可按月加发保障金。(责任部门:省民政厅、财政厅、残联,各市、县) 2.做好低收入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各地要密切关注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状况,将疫情期间陷入困境的先行予以临时救助,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责任部门:

省民政厅,各市、县) 3.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助帮扶。建立贫困人口预警监测机制,根据需要适时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社会救助保障对象信息比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范围。(责任部门:省民政厅、扶贫办,各市、县) 4.加大新冠肺炎患者及受影响家庭救助力度。对确诊病例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及时予以临时救助,一事一议加大救助力度;对因家庭成员病亡或患病导致劳动力丧失的困难家庭,要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对有劳动能力,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返岗复工,暂时出现生活困难的予以临时救助,短期(原则不低于3个月)无法改变生活现状的可纳入C类低保管理;已外出务工或返岗复工但仍提出救助申请的,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保标准等因素适当扣减在家隔离期间生活支出和就业支出成本。(责任部门:省民政厅、人社厅、扶贫办,各市、县) 5.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低保、特困供养、下岗失业、优抚对象、困难大学生等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在省政府确定的全省统一提高补贴标准基础上,有条件的

基层反映: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doc

基层反映: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问题及 对策 今天,的我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当前,在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我县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等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各类社会困难群体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但基层反映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分别为540元、300元,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明显。2016年,全县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1277.4万元。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8576人,其中集中供养1946人,分散供养6630人,年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7944元和4000元,集中供养率23%。同时基本实现了对孤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应救尽救。医疗救助灾害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及就业救助等其他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基层民政工作者原则性不强,把关不严。部分救助对象等、靠、要思想严重,对社会救助的公正性、有效性、及时性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规范化管理还存在差距。动态管理难,在实际工作中,“能进不能出”的矛盾比较突出,大部分享受低保的城乡居民存在只想进不想出的思想,收入核定难,有些收入和财产特别是隐形收入难以掌握,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救助对象的准确界定,存在人情保、轮流保、平均保等非正常现象。三是基层社会救助专职人员配置不足。虽然建立或明确了县、乡镇救助机构,但大都属于兼职,基层社会事务的不断延伸和扩展,使基层民政日益繁重的业务量与现行机构、人员、办公条件不对称的矛盾比较突出,不能适应现阶段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数据化、信息化的要求。缺乏县、乡镇、村三级联动,规范高效的社会救助运行管理机制,使各类救助信息难以准确收集和反馈,同时社会救助资源的分散难以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不同需求的救助,无法真正实现“应帮尽帮、应救则救”的工作目标。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工作舆论氛围。社会救助工作是民生的最后保障线,要以社会救助工作有关要求以及认定条件、审核审批、补助发放、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为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地深入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 二要完善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机制。严把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和监督检查四道“关口”,切实做到“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及时与银行、房产、税务、保险、户籍、车辆管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通过资源整合,运用技术手段,实现救助对象的准确认定。畅通退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我镇社会救助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二、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 三、具体内容 (一)集中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 1.全面复核低保对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对本镇低保对象进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对现有低保对象全面核查收入和财产状况,重新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填写《县城乡低保对象复

核认定情况登记表》。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低保家庭,要进行重点核查。在开展低保对象复核的工作中,要一并对镇困难群众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防止“漏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2.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要对照《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在申请环节,做到全部由镇民政所受理;在审核环节,镇村两级必须100%入户调查,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的城乡低保听证;在审批环节,县民政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县民政局将全部入户调查。 3.全面实行阳光公示。严格执行低保“两榜公示加长期公示”的规定,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两榜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审批为低保对象,审批结果确定后,做到所有低保对象都向社会长期公示,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或把“人情保、关系保”对象隐瞒不予公示的行为。县民政局会加强对“公示栏”的检查核对,看是否与发放台账一致,如发现公示弄虚作假的,要坚决查

农村低保整改报告

金羊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查汇报 2011年,我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查在年初村“两委”换届时就已开始,市区召开专题会议后,我镇又进一步做了不同层面的安排部署,经过村组自查,镇领导小组查纠,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强农惠农政策存在宣传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存在部分村公示栏没有健全完善,个别村召开群众代表时达不到应有的标准,群众知晓率低,针对这些问题,我镇要求各村委会利用公示栏、条幅、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惠农政策、操作程序,确保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村召集了一次由全体低保家庭参加的会议,在会上对低保政策,申请办理程序,动态管理措施进行重点宣传,使低保家庭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二、明白册的填写不规范运转不及时,部分村明白册填写项目不够、内容不全,对群众享受的补助资金个别村明白册填写不及时。 三、部分村惠农政策评议领导小组未及时成立,按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低保的评审、公示上未达到遵循的规范要求,不同程度的存在经济条件相对差的村干部享受低保有个别农户通过托关系说情的方式办理低保或拆户施保的现象。针对贵局提出的入户调查审核不严,民主评议和公示不到位的问题。我镇要求各村成立由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及两委委员组成的农村低保自查组,逐组逐户核查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具体要通过把握好“调查关”、“评议关”“公示关”这“三关”来推动整改工作。 四、退耕还林由部分村集体管理,有个别农户的补助资金未按时限要求补助。 五、低保动态管理不及时,村组干部享受低保,低保与日光温室、暖棚建设挂钩的问题。我镇对这几类情况认真进行了清查,共查出村干部享受低保情况36户,低保与设施农业挂钩情况64户,动态管理不及时的126人。目前我镇正在为这些低保对象办理停发手续。 六、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中,部分村有借资料复印、照片打印搭车收费的现象。 七、惠农政策落实中软件资料不完善。我镇现要求各村对照镇政府配发的低保档案专用盒标注的目录,逐一核对入档,务必要做到档案齐全,保存完好。 针对以上的问题,我镇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在有效的时间内召开各种层面的会议,通过逐村、逐组、逐户摸底调差的方式,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篇二:农村低保整改和规范工作总结 ***农村低保整改和规范 工作总结 根据省委、省民政厅2010年12月1日到***县部分乡镇检查农低保实施情况,县政府和县民政局针对实际存在问题,要求各乡镇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全面整改和规范,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现将我镇农村低保整改和规范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内容 在接到*府办【2010】22号《关于对全县农村低保工作进行整改和规范的紧急通知》文件后,党政主要领导立即安排20个村包村干部,各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及班子全体成员参加的农低保工作专题会议;会上**镇长对当前存在问题作了细致的分析研究,要求各党工委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增强力量,加强组织协调,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确保我镇农村低保工作的实施效果。 二、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农村低保整改规范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党委府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领导

脱贫攻坚民政局兜底保障工作年度总结

脱贫攻坚民政局兜底保障工作年度总结 x年,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x户x人,x—x月发放农村低保生活补助金x.x万元;特困人员x人,x—x月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x.x万元;x—x月临时救助累计救助x人次x.x万元,其中“救急难”x人次x.x万元;x—x月医疗救助累计救助x人次x.x万元;上半年度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x人x.x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x人x.x万元;上半年发放孤儿生活补助金x人x.x万元。 一、抓整改,全面梳理社会保障兜底问题整改工作。 x年扶贫成效考核中省反馈通报问题涉及社会保障兜底方面共x项。其中共性问题x项,一是个别地方农村低保贫困人口较上年度降幅过大,存在“脱贫即脱保”现象;二是村务公开方式无法满足群众要求,导致扶贫效果打了折扣。个性问题x项,一是城固县未及时发放贫困残疾人两项补贴问题;二是洛南县个别村未按规定落实“分类施保”政策问题。 (一)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提高整改质量。结合我县自查情况,分中、省市、县三个层次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台账。共x项。其中中央反馈x项问题;省市反馈x项;县上自查x项。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通过定期召开研判工作会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二)迅速安排部署,制定问题自查整改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会议精神,召开问题整改专题安排部署会议,研究制定了《x年度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存在问题自查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自查,对县级自查发现的问题一并整改,确保整改效果最大化、整改效率最优化,并将整改结果报市民政局备案。 (三)建立长效机制,按时限完成整改。一是落实渐退帮扶政策。坚持“脱贫不脱保”的大原则,对x年脱贫后收入尚不稳定,但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贫困户落实“渐退帮扶”政策,延长x个月低保,其中残疾人家庭,在此基础上再延长x个月即x年半。二是加强信息比对。加强与扶贫等部门的衔接,发挥大数据的作用,本次对中张和桥底镇上报的拟取消对象在信息比对中发现,有x户疑似存在“脱贫即脱保”现象,迅速反馈两镇核实,及时进行了解释说明。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抽调工作人员x名,成立x个检查组,对全县x个行政村进行督导检查,协助、帮助各镇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检查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村级资料建立和政策落实情况。四是全力做好第十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开展村务公开专项治理活动,结合党建、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等。

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实施方案

今年5月中旬至6月底,我市开展了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简称清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上级主管部门抽查和省脱贫攻坚常态化联 点督查,发现各地评定低保标准不一、错保、漏保、死亡保(主要是清整前的)、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根据省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组和市委市 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规范低保管理,真正做到低保“应保尽保、应 退尽退”,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城乡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对象年检,从2017年10月10日至11月上旬在全市开展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简称农村低保对象)清整“回头看“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农村低保是国家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性制度,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兜底性 重要举措。开展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和农村低保对象清整“回头看”工作,更好的发挥低保制度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重点任务 开展农村低保对象清整“回头看”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普查低保政策落实、工作实施和管理服务、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严肃整改问题,进一步提升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一)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普查有关低保对象认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及其实施情 况,主要包括入户调查、抽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经济状况核对、低保经办 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纠正和杜绝分配低保指标、不按家庭施保(除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 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和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 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外)的问题。三是纠正不入户调查(或入户调查了但被调查未签字)、不公示、不民主评议、不开展定期复核、不计算收入、不按标施保、错保、漏 保、死亡保、不应保尽保等问题。四是清理低保档案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真实,病残证明 是否办理,授权书上近三代内直系亲属是否签字、是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和入户调查表上内容是否都如实填写;“全国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是 否准确、是否及时更新等问题。五是纠正低保政策群众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二)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情况。全面普查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没 有纳入农村低保情况,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没有纳入建档立卡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需要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情况,以及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农村低保对象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是否完成低保(含原五保)贫困户档案资料复印、移交和归档工作。 (三)低保政策实施中的违规违纪问题。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平均或轮流发放低保,或绕过审核审批程序,不经调查直接将某类群体或个人纳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问题;办理低保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低保经办人是否存在套取、挪用、冒领、克扣低保金等行为。 (四)低保政策执行中的责任落实情况。要以近年来各级出台的一系列法规政策为依据, 认真核查在执行低保制度和政策时,是否存在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保障不得力等问题。

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沙井街道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 总结 根据新区社发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红谷滩新区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社发【2010】6号)文件精神,我处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各阶段工作已落实完成,现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抓好宣传 1、为做好我处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于2010年4月6日制定出台了?沙井街道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沙井街道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和“沙井街道家庭收入核算小组”。各村(居)结合实际成立了相应的家庭收入联合调查核算小组、专项治理工作组,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任务和要求。 2、为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的进行,我街道在显著的位置悬挂了2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条幅。各村(居)也充分利用资源利用横幅、告示、上户等方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低保户宣传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4月9日我街道及时召开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部署会,社发办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民政干部参加

了会议,分管领导邬江华所长在会议上作了如下工作要求:一是对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进行宣传发动;二是对专项治理内容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部署;三是对专项治理安排业务培训。 二、稳抓落实,突出成效 街道严格按照新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做好“四查”工作,在认真开展自查排查的基础上,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1、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拉网式”普查。准确了解了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摸清了他们的实际生活状态,对符合城乡低保添加的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争取做到“应退尽退”。 2、对特殊对象进行了清查。特殊对象是指低保对象为基层干部及亲属的特殊人员,即所谓的“人情保、关系保”。各村(居)如实填写了?红谷滩新区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表?。基层干部已备案人数217人,其中13名社区干部的亲属享受了低保待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街道认真开展工作,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清查结果如下:7户主动退保、4户保留、2户减少享受人口和金额。 3、落实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制度。2个村、11个社区根据文件要求建立了民主评议制度,并成立15人以上的民主评议团。4月28日前各村(居)评议全部完成,对低保户

开展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我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运行,根据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全县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函〔2013〕15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对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申报认定,严格按照城乡低保政策和救助标准,对全乡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申报和认定,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面提升我乡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把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清理出去,把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错保漏保。 2.公平公正。做到“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平均救助、轮流救助、不以户保障等现象。 3.全面彻底。目前享受城乡低保的对象必须重新申请、核查、评议、公示、定标。各村严格按分配指标数,到户到人调查核实,重新确定低保对象。 4.严格把关。凡是新建楼房、开商店、购买车辆、电脑、空调、办有公司、工厂、从事客车、货车营运的家庭,凡是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律不得纳入城乡低保对象。

三、工作步骤 此次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申报认定工作从2013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认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村要迅速召开动员会议,及时消化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切实让广大群众了解城乡低保保障范围、保障条件、保障标准和申请程序等相关政策规定,避免简单从事和政策宣传不到位造成群众误解,出现不稳定因素。 (二)申请审核阶段 1、申请登记。凡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由户主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申请书;②申请书居民户口薄、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家庭成员有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④患重大疾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近期病历;⑤离异家庭提供合法有效的离婚证件;⑥粮食直补复印件。此项工作须在5月底以前完成,同时张榜公示。 2、入户调查。政府牵头,由联村干部和村干部对已提交书面申请的对象进行逐户调查,深入细致走访邻里,必须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上户率达到100%。同时各村要做好详细入户调查记录,调查人和申请人应分别签字确认调查结果,做到“谁入户、谁核实、谁负责、谁签字”;调查人员要利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申请对象家庭情况,保证调查结果真实准确。此项工作在6月上旬完成。

十三五发展新理念之共享:共享发展,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课后测试

"十三五"发展新理念之共享:共享发展,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课后测试 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我国从()时期开始,将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沿用的“计划”调整为“规划”。√ A 九五时期 B 十五时期 C 十一五时期 D 十二五时期 正确答案: C 2. “十三五”一个重大的变化是,传统的人力资本、资源等优势正在(),为此必须通过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动力。√ A 加强 B 减弱 C 协调 D 统一 正确答案: B 3. “十三五”规划指出,()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A 创新 B 改革 C 发展 D 法治 正确答案: A 4. 根据我国国情,在继续增加公共服务的同时,要改变国家现代基本公共服务()性供给的局面。√ A 均衡 B 歧视 C 分散

D 统一 正确答案: B 5. ()提出国家全面放开二胎化政策。√ A 十八届六中全会 B 十八届五中全会 C 十八届四中全会 D 十八届三中全会 正确答案: B 6. “十三五”规划指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A 协调 B 绿色 C 开放 D 共享 正确答案: D 7. 我国人口老龄化态势明显,2014年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超过()%。√ A 15.0 B 14.0 C 13.0 D 12.0 正确答案: A 8.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阶段。√ A 决胜 B 中间 C 关键 D 以上皆是

正确答案: A 多选题 9. “十三五”规划建议强调提高教育质量,需要做到()。√ A 优质教育资源应公平分配 B 国民教育年限应增加 C 要提高教育现代化程度 D 无法确定 正确答案: A B C 10. 改善民生共享发展的基本原则有()。√ A 坚守底线 B 突出重点 C 完善制度 D 引导预期 正确答案: A B C D 判断题 11. “十二五”规划的主线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12. “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中国农村地区彻底消灭贫困。√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13. 离开经济发展谈改善民生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可持续。√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城乡低保核查实施方案

城乡低保核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镇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使低保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低保政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实施分类施保,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核查目的、要求: 确保城乡低保工作程序严谨,对象准确,以户分类施保,杜绝平均主义,结果公开,监督有力,管理规范,社会公认,群众满意,这次核查,要按照“核查、整改、完善、提高”的整体要求,各村要组织对以保对象逐户进行全面核查,对家庭成员,经济收入,家庭状况进行评估,应退则退,做到制度完善,动态管理,运行高效,群众满意。 二、工作内容: (一)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 通过开展好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重点清退以下10类家庭:一是家庭收入超过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

家庭;二是政策性安排不符合条件却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三是家庭成员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却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四是在劳动保障部门已享受退休金且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五是有劳动能力或已经就业且家庭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六是国家工作人员、村委会(社区)干部及其家属不符合条件却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七是原来因家庭困难、子女上大中专学校纳入低保,现子女已毕业就业的家庭;八是虚报、瞒报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骗取低保的家庭;九是城乡低保家庭中家庭成员因死亡等原因自然减员的低保对象;十其它不符合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 (二)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家庭纳入城乡低保 一是严格按照城市低保政策规定,通过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三个环节,将共同生活的、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182元的家庭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根据家庭成员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收入、贫困程度做好城市低保对象的分类施保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农村低保政策,按现有保障人数、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三个环节,将共同生活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840元的家庭纳入农村居民最低

兜底保障及特殊困难群体面貌改善提升工作总结

亲爱的朋友,很高兴能在此相遇!欢迎您阅读文档兜底保障及特殊困难群体面貌改善提升工作总结,这篇文档是由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新文档。相信您通过阅读这篇文档,一定会有所收获。假若亲能将此文档收藏或者转发,将是我们莫大的荣幸,更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 兜底保障及特殊困难群体面貌改善提升工作总 结 兜底保障及特殊困难群体面貌改善提升工作总结 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后,我们在不断的成长中得到了更多的进步,想必我们需要写好工作总结了。那么工作总结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们整理的兜底保障及特殊困难群体面貌改善提升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我将20xx年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及特殊困难群体面貌改善提升工作进行汇报: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一是根据省州相关文件,制定下发了《康乐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方案》,对兜底保障工作中可能存

在的问题,由民政局和各乡镇根据各自职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根据实际细化《方案》中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于3月8日、5月8日前向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6月8日前报送整改工作总结报告。确保通过“回头看”工作,我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责任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料文书进一步规范、单人户施保政策进一步精准、基层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二是制定上报了《康乐县兜底保障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草拟稿)》,要求全县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从2月底到12月底,分动员部署、全面攻坚、巩固深化三个阶段深入推进我县的兜底保障工作,通过定期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强化56农村低保制度、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发挥临时救助作用、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在做好贫困县摘帽和未脱贫人口兜底保障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进兜底保障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坚决兜住兜牢脱贫攻坚之底。 (二)特殊困难群体面貌改善提升工作根据脱领办 2月25日下发的《康乐县特殊困难群体面貌改善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已组织乡镇、村、社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对全县所有分散特困供养户、一二类低保户和重度残疾家庭进行入户摸底调查。我局于2月28日再次召集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进一步细化措施,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推进部署安排(各乡镇摸排进

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70号)、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省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紧紧围绕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目标任务,按照“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其脱贫增收。 (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于2017年实现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社会保障兜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 二、重点工作 坚持实事求是和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六个衔接”工作: (一)政策衔接 1.在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农村低保有关审核审批工作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符合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救助供养等救助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 2.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以户为单位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对暂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要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按其致贫原因,分别纳入产业扶持、易地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生态保护、教育扶持、医疗保障、资产收益、光伏扶贫以及社会扶贫等政策覆盖范围。 3.对已认定的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由市教育部门将其在校就读子女优先纳入学生资助体系;市住建部门帮助解决安全住房问题;市医保部门要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提高就医费用报销比例;市民政部门对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重点资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商业保险支付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加大医疗救助比例。如家庭仍有困难的,由市民政部门给予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 (二)对象衔接 1.市民政、扶贫和残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在对象认定上的衔接。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且统筹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子女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 2.鼓励农村低保对象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对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外出务工就业等需要一定工作成本的农村低保家庭,一次性扣减6个月的就业收入后再核算其家庭收入。“十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有效落实,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9月底在全镇开展一次“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并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我镇社会救助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二、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 三、具体内容 (一)集中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 1.全面复核低保对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对本镇低保对象进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对现有低保对象全面核查收入和财产状况,重新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填写《县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情况登记表》。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低保家庭,要进行重点核查。在开展低保对象复核的工作中,要一并对镇困难群众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防止“漏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2.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要对照《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在申请环节,做到全部由镇民政所受理;在审核环节,镇村两级必须100%入户调查,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的城乡低保听证;在审批环节,县民政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县民政局将全部入户调查。 3.全面实行阳光公示。严格执行低保“两榜公示加长期公示”的规定,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坚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努力建设幸福洛阳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建设幸福洛阳 作者:魏晓彤 来源:《新农村》2011年第17期 摘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洛阳市"十二五"规划更加注重社会民生发展,围绕福民强市这一总体目标,通过富民、亲民、惠民、安民把影响群众幸福的现实问题解决好,全力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实现洛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关键词:改善民生福民强市幸福指数幸福洛阳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放在突出位置,让每一个人活得幸福而有尊严。洛阳市“十二五”规划更加注重社会民生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民生工作,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以群众更加满意作为衡量民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紧紧围绕福民这一总体目标,从洛阳实际出发,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的民生问题作为着力点,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民生需求,努力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建设幸福洛阳。 一、坚持以福民为导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国民幸福”作为新的执政理念,将群众的幸福感转化为政府政策制度和行为,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是考量政府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更是考量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据。群众幸福感如何,是人民群众对于幸福的感受或体验,是对自身生活状态的主观心境与内心感受,包含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内容,幸福感是变化和发展着的,幸福感的变化反映公众对发展需求的满意程度。幸福如何测量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目前,许多国家已将“幸福指数”作为测量和定量社会发展的“软指标”,幸福指数其构成应包括引起人们幸福感的客观因素和人们对这些因素的主观感受两个方面。“幸福江阴”课题组将幸福指数分成主、客观两部分。客观部分,标示人的重大需求和生存发展不断走向完美的客观条件,也是幸福所具有的客观内容,即他们所说的“五个有”:以民生为本,个个都有好工作;以民富为纲,家家都有好收入;以民享为先,处处都有好环境;以民安为基,天天都有好心情;以民强为重,人人都有好身体。主观方面,表现幸福所具有的高度快乐的心理体验,是幸福所具有的主观形式,即应对五个客观因素所表现的满意度,包括工作满意度、收入满意度、环境满意度、心情愉快度、身体健康度。 洛阳市“十二五”规划紧紧围绕幸福洛阳建设——福民这一总体目标,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最绚丽的亮点。“十二五”规划以民生为核心,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检验标准,实现战略性转型,即由过去的过度注意发展和速度,转向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围绕福民这一民生目标,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努力建设幸福洛阳。 二、围绕福民目标,把影响群众幸福的现实问题解决好

2018年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18年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18年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全部进行重新申请、重新认定,结合目前民生资金核查工作,根据各项政策要求,为有序开展18年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18年城乡低保规范化申请审核审批工作,将所有城乡低保户信息、附件录入自治区低保信息系统,实现城乡低保网络化管理,解决城乡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程序上、档案上管理的不足;通过网上申请审核审批,确保城乡低保户认定准确,纠正保人不保户、关系保、人情保、并户保、凑户保等现象,做到应保尽保,及时保障城乡低保户生活所需。 二、保障对象 (一)保障对象 属我市户口并居住在我市,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和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的贫困家庭。我市现行城市低保标准为月人均纯收入413元,农村低保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2496元。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1、配偶;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的家庭,原则上不能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非农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家庭年纯收入超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的; 2、家庭成员拥有大小汽车、大型农机具的;拥有电脑、空调、冰箱、液晶电视等高档非基本生活所需品的家庭; 3、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4、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扶养、抚养权益的家庭; 5、好逸恶劳,有能力耕种而不耕种,导致所承包土地抛荒的农村家庭以及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16周岁—60周岁)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从事生产劳动(在校就读的学生除外)导致家庭困难的家庭; 6、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

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最新版】

精选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动态化的规范管理,现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切实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盱政办发[XX]156号)文件精神,按照县统一安排部署和低保信息化管理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4月21日至5月31日。用40天时间突击行动,按照《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对我镇农村低保全面进行增减提标核查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会议动员、明确责任阶段(4月21日) 强化工作责任。以强化责任为重点,规范低保对象的认定。在提高干部政策水平的基础上,还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责任意识。镇民政办为农村低保的承办单位,村(居)书记为主要负责人,主任为具体负责人,会计为业务负责人,坚决执行谁认定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上报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出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务必做到“应保尽保,超标退保,分类施保,阳光操作,依法保障”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宣传、受理、调查、评议、公示、复核阶段(4月22日—5月21日) 1、宣传、受理时间:4月22日至25日 各村(居)要做好政策的宣传、低保申请书的收集上报工作,受理地点设在民政办公室,由蒋毅负责受理。

2、调查、评议时间:4月26日至5月5日 成立由镇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组成的低保调查评议小组,对原低保户和新增低保对象户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和评议。 3、公示、复核时间:5月6日至21日 5月6日将评议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组公示点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群众提出异议的拟保对象户,二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后再次进行张榜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三)完善资料上报县局审批阶段(5月22日至5月31日) 对张榜公示后无异议的拟保对象户,由村(居)委会会计负责通知相关对象户提供资料(资料不齐全的拟保障家庭不予申报),并填写低保相关表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花名册上报县局审批。 三、几项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村(居)要成立组织,明确责任。书记为主要负责人,主任为具体负责人,会计为业务负责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居)要按照工作步骤,稳妥有序,规范操作。镇民政办对拟保对象进行逐户核查,严格把关,杜绝违规操作现象。 2、开好会议,宣讲政策。由于低保工作涉及面较广,工作量大,时间紧,情况复杂,政策性强,要充分利用村组干部会、民主评议会向大家宣传到位,讲解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切实做到政策讲准,内容讲清,责任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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