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
MTM Add-on
◆◆
◆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符合本办法附件6第三部分关合格净额结算
。商业银行在使用场外衍生工具净额结算进行信
1.当前暴露净额为净盯市重置成本与0之间的较大值。2.潜在暴露净额 ,由下式计算:
商业银行为对冲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或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而购买的则在计算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时该信用衍生工具的风险暴
若商业银行将销售的信用违约互换(信用保护的卖方?)放在银加权资产时该信用违约互换的违约风险暴露为0。
合格净额计算的认定需求:
1.具有法律上可执行的净额结算协议,在交易对手无力偿还或2.在任何情况下,能确定同一交易对手在净额结算合同下的资3.在净头寸的基础上监测和控制相关风险暴露。Gross
Gross Net A NGR A A ??+?=6.04.0
●
h 为1年期的风险持有期(单位:年),h=1
●
●
●
●
●●●●
M ind 为指数套期工具‘ind’的期限。如有多个指数套期工具头
回购交易,可将回购的金融资产视作金(一)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净额结算进行处理。
1.商业银行应对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分别进行净额结算。只有和交易账户之间的轧差头寸才可以按照净额结算处理。
2.商业银行对回购交易采用净额结算时,违约
E*为信用风险缓释后的风险暴露;E 为风险暴露的当前价值;
C 为所接受质押品的当前价值;Es 为给定证券净头寸的绝对值;Hs 为适用于Es的折扣系数;
E fx 为与清算币种错配币种净头寸的绝对值;H fx 为币种错配的折扣系数。
EADi total
为交易对手i的EAD。估计EAD时可考虑净额结算及抵质系数进行折现。
Bi 为银行购买的、标的为交易对手i且用于对冲CVA风险的单名信
应使用(1-exp(-0.05*Mi hedge ))/(0.05*Mi hedge )的折扣系B ind 为用于对冲CVA风险的一个或多个指数信用违约互换的名义
数进行扣减。
w ind 为指数套期工具的风险权重。商业银行应基于指数‘ind’的
Mi 为对交易对手i的交易的有效期限。Mi的计算规则见附件5,且
Mi hedge 为名义金额为Bi的套期工具的期限(如存在多个头寸,则
其中:
A Gross 为净额结算协议下对同一交易对手的所有合约的潜在暴露
办法附件8;
NGR 为净额结算协议重置成本净额与重置成本总额的比率。经交易。未经银监会批准,商业银行不得变更计算方法。
商业银行也可以采用标准法或内部模型法计算交易对手的净风险wi 为交易对手i所适用的风险权重。交易对手i的风险权重应根据
对手i无外部评级,银行应将该交易对手的内部评级结果映射到外评级,则wi=1%。
()()()()()[]
}
{∑∑∑∑?+?+-=fx fx s s H E H E C E E ,0max *
E 为证券融资交易风险缓释前风险暴露;E*为证券融资交易风险缓释后风险暴露;H ε为风险暴露的折扣系数;C 为金融质押品的当前价值;Hc 为金融质押品的折扣系数;
H fx 为处理金融质押品和风险暴露币种错配的折扣系数。
分质押的债权(含证券融资类交易形成的债权),受质物保护的计算公式:
)]}
1()1([,0max{*fx c e H H C H E E --?-+?=
MTM + Add-on
Max(盯市价值重置成本,0)
衍生工具的名义本金*附加系数附加系数确定参考后附二表
部分关于合格净额结算的要求的,商业银行可按照该部分的规定计算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违约风险暴露进行信用风险缓释时,交易对手的净风险暴露应为当前暴露净额与潜在暴露净额之和:
成本与0之间的较大值。
算:
风险或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而购买的信用衍生工具,若在计量资本要求时考虑了该信用衍生工具的风险缓释作用,权资产时该信用衍生工具的风险暴露为0。
互换(信用保护的卖方?)放在银行账户,并且将其当作保证来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违约风险暴露为0。
算协议,在交易对手无力偿还或破产的情况下均可实施。
交易对手在净额结算合同下的资产和负债。
制相关风险暴露。
:年),h=1
期限。如有多个指数套期工具头寸,则为名义加权平均期限。
交易,可将回购的金融资产视作金融质押品,适用本附件第二部分(五)的相关规定;也可以在符合本部分
额结算进行处理。
分别进行净额结算。只有当所有交易逐日盯市且质押工具均为银行账户中的合格金融质押品时,银行账户可以按照净额结算处理。
,违约风险暴露按下式计算:
露;
;
寸的绝对值;
估计EAD时可考虑净额结算及抵质押品的风险缓释效果,且应使用(1-exp(-0.05*Mi))/(0.05*Mi)的折现对手i且用于对冲CVA风险的单名信用违约互换套期工具的名义金额(如有多个头寸,则应进行加总),该名义金额e))/(0.05*Mi hedge)的折扣系数进行扣减。
或多个指数信用违约互换的名义总金额,该名义金额应使用(1-exp(-0.05*M ind))/(0.05*M ind) 的折扣系重。商业银行应基于指数‘ind’的平均利差、对照表3以确定该指数套期工具的风险权重。
期限。Mi的计算规则见附件5,且Mi不受上限(5年)和下限(1年)的限制。
工具的期限(如存在多个头寸,则应加总Mi hedge?Bi)。
一交易对手的所有合约的潜在暴露净额之和,等于每笔交易合约本金乘以相应的附加系数的总和,附加系数见本净额与重置成本总额的比率。经银监会批准, 既可以基于单个交易对手,也可以基于净额结算协议覆盖的所有银行不得变更计算方法。
内部模型法计算交易对手的净风险暴露,但应得到银监会的批准。
重。交易对手i的风险权重应根据交易对手i的外部评级确定,表4列示了外部评级与风险权重的对应关系。如交易交易对手的内部评级结果映射到外部评级,且此映射关系应得到银监会的认可。如交易对手i无外部评级也无内部
()()]}∑∑?
+
?
fx
fx
s
s
H
E
H
E
险暴露;
风险暴露;
露币种错配的折扣系数。
易 形成的债权),取得与质物相同的风险权重,或取得对质物发行人或承兑人直接债权的风险权重。部
交易形成的债权),受质物保护的部分获得相应的较低风险权重。
担保期限短于被担保债权期限的,不具备风险缓释作用。
暴露计算公式:
)]}
1(fx c H H --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需计算每笔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为所有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
外部评级确定权重参考后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