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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6297固定污染源废气环境检测限值

GB6297固定污染源废气环境检测限值
GB6297固定污染源废气环境检测限值

* 一般应於无组织排放源上风向2m-50m范围内设参照点,排放源下风向2m-50m范围内设监控点,详见本标准附录C。下同。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一般应设于排放源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如预计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点越出10m范围,可将监控点移至该预计浓度最高点,详见附录C。下同。

** 均指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的各种尘。

* 排放氯气的排气筒不得低于25m。

* 排放氰化氢的排气筒不得低于25m

* 排放光气的排气筒不得低于25m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一般应设置於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若预计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点越出10m范围,可将监控点移至该预计浓度最高点,详见附录C。下同。

* 均指含游离二氧化硅超过10%以上的各种尘。

* 排放氯气的排气筒不得低于25m

* 排放氰化氢的排气筒不得低于25m

* 排放光气的排气筒不得低于25m

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

最新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汇总: 1、标准号差异?HJ 75-2017规定较HJ/T 75-2007规定,正式作为行业标准,而不就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效力更强。直接对运维工作具有约束力。 ?2、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与仪表响应时间) ?HJ 75-2017规定了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与仪表响应时间;增加了验收技术要求:示值误差与系统响应时间。 9、3、3、1条气态污染物与氧气CEMS验收,这两项就是前提条件。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3??、新增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 HJ 75-2017规定:第4条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二氮可直接测量,亦可转化为一氮后一并测量,不允许只测量一氮。在现场与运维,就需要在产品选型时做好产品设计与转换要求。HJ/T 75-2007规定中无要求。? 4、新增监测站房要求?HJ 75-2017规定:第6条监测站房要求-监测站房建设规范化。对于现场人员来说,就需要注意后期签订运维合同、验收项目,涉及该项,注意核实就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如不符合,书面提醒业主单位该事项。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5、采样监控平台面积与安全防护变化?HJ 75-2017规定:第7条7、1、1、7采样监控平台面积与安全防护a项。新增加采样监控平台面积与安全防护。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6、安装要求变化 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b项安装位置细化;采样平台

斜梯(高于2米)与升降梯设置高度(高于20米)细化。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HJ/T 75-2007规定离地高度高于5米,设置Z字梯旋梯升降梯。 ?7、新增了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要求 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d项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HJ/T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8、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规则 HJ 75-2017规定:7、1、2、3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前四后二由之前得颗粒物增加为颗粒物与流速;新增了新建排放源采样平台与排气装置同步设计、建设,及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现场仪表在CEMS采样与分析探头安装,监测断面位置就是否合理做好判定。HJ/T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9、旁路增加烟温与流量 HJ 75-2017规定:7、1、2、6旁路增加烟温与流量,HJ/T75-2007规定中仅需增加流量。 10、新增安装施工要求 HJ75-2017规定:新增了7、2 安装施工要求,7、2、1-7、2、10实际施工要求细化。CEMS安装施工要求细化,对工程施工及验收提高要求与考核指标细化。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11、CEMS技术指标调试检测变化 HJ 75-2017规定:第8条CEMS技术指标调试检测附录A。主要变化有四

固定源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试题

空气和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试题考试时间: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总悬浮颗粒物(TSP)是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的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的颗粒物。 2、采集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样品时,小时均值采样时,U型吸收管内装10ml 吸收液,以()L/min的流量采样;24h连续采样时,多孔玻板吸收管内装50ml吸收液,以()L/min流量采样。 3、我国规定气体的标准状态是指温度为(),压力为()时的状态。 4、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平均浓度要求每日至少有()h的采样时间。 5、环境空气中颗粒物的日平均浓度要求每日至少有()h的采样时间。 6、测定锅炉烟尘时,测点位应尽量选择在垂直管段,并不宜靠近管道弯头及断面形状急剧变化的部位。测点位臵应在距弯头、接头、阀门和其他变径管段的下游方向大于()倍直径处,特殊情况下,最小()倍直径处。 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原理是:将烟尘采样管由采样孔插入烟道中,采样嘴正对气流,使采样嘴的吸气速度与测点处气流速度相等,并抽取一定量的含尘气体,根据采样管上捕集到的颗粒物量和同时所取的气体量,计算排气中颗粒物浓度。 8、按等速采样原则测定锅炉烟尘浓度时,每个断面采样次数不得少于()次,每个测点连续采样时间不得少于()min,每台锅炉测定时所采集样品累计的总采气量应不少于()m3,取3次采样的()作为管道的烟尘浓度值。

二、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应使用经计量检定单位检定合格的大气采样器,使用前必须经过流量校准,流量误差应()。 A.大于5% B.不大于5% C.10% D.小于10% 2、当选用气泡吸收管或冲击式吸收管采集环境空气样品时,应选择吸收率为()%以上的吸收管。 A.85 B.90 C.95 D.99 3、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日平均浓度要求每日至少有()h采样时间。 A.10 B.12 C.14 D.18 4、在环境空气监测点采样周围()空间,环境空气流动不受任何影响。如果采样管的一边靠近建筑物,至少要在采样口周围要有()弧形范围的自由空间。 A.90°,180° B. 180°,90° C. 270°,180° D. 180°,270° 5、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m范围内不能有明显的污染源,不能靠近炉、窑和锅炉烟囱。 A.10 B.20 C.30 D.40 E.50 6、除分析有机物的滤膜外,一般情况下,滤膜采集样品后,如果不能立即称重,应在( )保存。 A.常温条件下 B.冷冻条件下 C.20℃ D.4℃条件下冷藏 7、在进行二氧化硫24h连续采样时,吸收瓶在加热槽内最佳温度为( ) ℃。 A 23-29 B 16-24 C 20-25 D 20-30 8、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中的二类功能区是指( ) A.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 -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Determination of Mass Concentration of Particulate Matter –Beta-ray Absorption Method (征求意见稿) 2016- - 发布2016- -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目次 1. 适用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3.1 颗粒物 (3) 3.2 标准状态下的干排气 (3) 3.3 等速测定 (3) 4. 方法原理 (3) 5. 干扰和消除 (4) 6. 仪器和设备 (4) 6.1. β射线法颗粒物测定仪 (4) 6.2. 要求 (4) 7. 参数的测定 (4) 7.1 排气温度的测定 (4) 7.2 排气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4) 7.3 排气中O2的测定 (4) 7.4 排气中压力的测定 (4) 7.5 排气流速、流量的测定 (4) 8. 监测位置和监测点 (4) 8.1. 测定位置 (4) 8.2. 测定孔、测定点位置和数目 (5) 9. 样品测定 (5) 9.1. 测定位置和测定点 (5) 9.2. 仪器准备 (5) 9.3. 定点测定 (5) 9.4. 多点测定 (5) 9.5. 测定结束 (5) 10. 颗粒物浓度计算和表示 (5) 10.1.颗粒物浓度 (5) 10.2.标准状态下干废气排放量 (6) 10.3.颗粒物排放速率 (6) 10.4.颗粒物排放浓度 (7)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7) 12. 注意事项 (7)

固定污染源水质在线监测方案

排放口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程 设 计 方 案 二〇二〇年二月

一、总则 1.1编制依据 1.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 352-2007) 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 353-2007) 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 354-2007) 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 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2007) 6.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 477-2009) 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212-2005) 8.《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6-2003; 9.《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10.《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11.《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2-2003 12.《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流量计》HJ/T

15-2007 13.《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监 测仪》HJ/T 377-2007 14.《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 号 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6.《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 17.《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18.《巴歇尔槽测流规范》 SL 24-91 二、排污单位及排污现状 2.1排污口规范化情况 经污水厂处理后出水排入河道,日排水量约为*****m3,计量明渠已建设,已安装标准化计量槽和明渠流量计。 三、系统建设方案设计 排污在线监测系统由采样单元,预处理单元、分析监测单元、通信单元等构成。采样单元、预处理单元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的水样采集、水样预处理等采样控制过程;分析监测单元完成水质监测参数的分析过程;通信单元实现数据及控制指令的上行及下行传输过程,数据及时传至省市环保及厂区监控中心。系统依据合理、实用、经济、可靠、运行维护简单的原则,并参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部门技

环境监测试卷及标准答案套

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 1 分,共25 分) 1、水中铬常以两种价态形式存在,其中的毒性最强。 2、水体控制断面是为了了解而设置的。 3、残渣可以分为、、和总不可过滤性残渣,其中总悬浮物属于; 4、土壤样品的采样方法有、、、四种方法。 5、误差是指测定值与之间的差别;偏差是指测定值与之间的差别;评价准确度的方法有和两种。 6、测定大气中氮氧化物时,可用将大气中的一氧化氮氧化成二氧化氮进行测定。 7、测定烟气烟尘浓度时,采样点的烟气流速与采样速度相比应当。 8、与物理化学监测方法相比,生物监测方法的优点是缺点是。 9、在质量控制图中,当测定值落在上控制线以上时,表示这个数据是的,测定值中连 续7 个点递升,表示分析数据,当空白试验值连续四个点落于中心线以下时,说明数据。 10 、大气连续自动监测的子站布设应满足、、和。 二、判断题:(10 分) 1、称量样品前必须检查天平的零点,用底脚螺丝调节。() 2、使用高氯酸消解时,可直接向有机物的热溶液中加入高氯酸,但须小心。() 3、在分析测试中,空白试验值的大小无关紧要,只需以样品测试值扣除空白实验值就可以抵消各种因素造成的干扰和影响。() 4、测定DO的水样要带回实验室后加固定剂。() 5、水温、PH值、电导率等应在现场进行监测。() 6、我们通常所称的氨氮是指游离态的氨及有机氨化合物。() 7、使用标准皮托管测试时,当烟道内尘粒浓度大时易被堵塞。() 8、环境噪声测量时,传声器应水平放置,垂直指向最近的反射体。() 9、实验室内质量控制是分析人员在工作中进行自我质量控制的方法,是保证测试数据达到精密 度与准确度要求的有效方法之一。() 10 、每次测定吸光度前都必须用蒸馏水调零。() 三、简答题:(25 分) 1、实验室内质量控制的方式有几种?(5 分) 2、保存水样的基本要求是什么?(5 分) 3、测定BOD5时,哪些类型的水样需要接种,哪些水样需要进行菌种驯化处理。(5分) 4、何谓表色和真色,怎样根据水质污染情况选择适宜的测定颜色的办法?( 5 分) 5、试述3 -中污带的理化和生物特点。(5分) 四、计算题:(25 分) 1、试写出平均值置信区间的估算式,并计算下题:有5个测定值:1.1 2、1.15、1.11、1.16、1.12,求置信概率为95^的平均值置信区间。(t0.01,4=4.60 ; t0.05,4 = 2.78 ; t0.01,5 = 4.03 ; t0.05,5 = 2.57 )(7 分) 2、取水样100ml监测其COD按标准方法将水样和空白样加热回流,滴定时水样消耗浓度为 0.1mol/L的硫酸亚铁铵30ml,空白样消耗48.5ml,试计算此水样中COD的含量。(以O, mg/L 表示)(M1/2O=8)(8 分)

固定源废气检测技术规范 考试试题及答案

固定源废气检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 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 1.颗粒物是指燃料和其它物质在燃烧、合成、分解以及各种物料在机械处理中所产生的悬浮于排放气体中的物质。 2. 3. 根据监测方案确定的监测内容,准备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所需仪器设备。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内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按期送计量部门检定,检定合格,取得检定证书后方可用于监测工作。测试前还应进行,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断面的气流速 5. 必要时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 10cm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 6. 对正压下输送高温或有毒气体的烟道,应采用带有采样孔。 7. 在烟尘采样中,形状呈弯成90°的双层同心圆管皮托管,也称型皮托管。 8. 、、和静等四种。 9. 烟气测试中,采样时间视待测污染物浓度而定,每个样品采样时间一般不少于。 10. 测定烟气流量和采集烟尘样品时,若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测试要求,应选择比较适宜的管段采样,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倍,并应适当增加测点的数量。 11. 空白滤筒称量前应检查外表有、或,有则应更换滤筒,如果滤筒有挂毛或碎屑,应清理干净。 12. 采样位置应尽可能选择气流平稳的管段,采样断面最大流速与最小流速之比不宜大于倍,以防仪器的响应跟不上流速的变化,影响等速采样的精度。 13. 排气压力测定时,事先须将仪器调整水平,检查微压计液柱内有无气泡,液面调至零点;对皮托管、微压计和系统进行检查。 14. 在采集硫酸雾、铬酸雾等样品时,由于雾滴极易沾附在采样嘴和弯管内壁,且很难脱离,采样前应将采样嘴和弯管内壁清洗干净,采样后用少量冲洗采样嘴和弯管内壁,合并在样品中,尽量减少样品损失,保证采样的准确性。 15. 用定电位电解法烟气分析仪对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测试,应在仪器显示浓度值变化趋于稳定后读数,读数完毕将采样探头取出,置于环境空气中,清洗传感器至仪器读数在以

GB16297固定污染源废气环境检测限值

1997年1月1日前设立的污染源 序号污染 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排气筒(m) 一级二级三级监控点浓度 1 二 氧 化 硫 1200 (硫、二氧化硫、硫酸和 其它含硫化合物生产)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6 2.6 8.8 15 23 33 47 63 82 100 3.0 5.1 17 30 45 64 91 120 160 200 4.1 7.7 26 45 69 98 140 190 240 310 无组织排放源 上风向设参照 点,下风向设监 控点 0.50 (监控点与 参照点浓度 差值) 700 (硫、二氧化硫、硫酸和 其它含硫化合物使用) 2 氮 氧 化 物 1700 (硝酸、氮肥和火炸药生 产)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0.47 0.77 2.6 4.6 7.0 9.9 14 19 24 31 0.91 1.5 5.1 8.9 14 19 27 37 47 61 1.4 2.3 7.7 14 21 29 41 56 72 92 无组织排放源 上风向设参照 点,下风向设监 控点 0.15 (监控点与 参照点浓度 差值) 420 (硝酸使用和其它) 3 颗 粒 物 22 (碳黑尘、染料尘) 15 20 30 40 禁 排 0.60 1.0 4.0 6.8 0.87 1.5 5.9 10 * 周界外浓度最 高点 肉眼不可见 80** (玻璃棉尘、石英粉尘、 矿渣棉尘) 15 20 30 40 禁 排 2.2 3.7 14 25 3.1 5.3 21 37 无组织排放源 上风向设参照 点,下风向设监 控点 2.0 (监控点与 参照点浓度 差值) 150 (其它) 15 20 30 40 50 60 2.1 3.5 14 24 36 51 4.1 6.9 27 46 70 100 5.9 10 40 69 110 150 无组织排放源 上风向设参照 点,下风向设监 控点 5.0 (监控点与 参照点浓度 差值) 4 氟150 1 5 禁0.30 0.4 6 周界外浓度最0.25

DB11 1195-2015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ICS13.020.40 Z10 备案号:XXXXX 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1195—2015 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nitoring sites setting of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s 2015-04-30发布2015-06-01实施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要求 (2) 5污水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要求 (6) 6监测点位标志牌设置要求 (7) 7监测点位管理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标志牌要求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编码规则 (11) 参考文献 (13)

前 言 本标准4、5、6章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云平、张大伟、郭建辉、宁占武、马召辉、冯亚君、金蕾、张健、朱小锋、全颖弘、张中平、潘迪、马全京、刘辉、王宏伟。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 求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5.1 采样位置 5.1.1 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5.1.2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 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 向不小于 6 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3 倍直径处。 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 5m/s 以上。 5.1.3 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选择比 较适宜的管段采样,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 1.5 倍。 5.1.4 对于气态污染物,由于混合比较均匀,其采样位置可不受 上述规定限制,但应避开涡流区。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 置仍按 5.1.2 选取。 5.1.5 必要时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 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1.5m2,并设有 1.1m 高的护栏和不低于 10cm 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 小于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 1.2m~1.3m。 5.2 采样孔 5.2.1 采样孔 单 位 为 毫 米a)带有盖板的采样孔 b)带有管堵的采样孔 c)带有 管帽的采样孔图 1 几种封闭形式的采样孔 5.2.1.1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的内径应不小 于 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 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 管帽封闭(图 1)。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 不小于 40mm。 5.2.1.2 对正压下输送高温或有毒气体的烟道,应采用带有闸板 阀的密封采样孔(图 2) 图2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影响因素及应对措施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影响因素及应对措施 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必须确保其数据的准确性和精密性,然而因监测过程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给监测带来极大难度。为此,监测人员应对废气全程监测进行把握,以确保检测数据及监测质量的可靠和真实,为监测技术提供可靠的参考资料。 标签: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影响因素 一、影响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因素 (一)对工业生产状况及其废气排放的监测 工业生产是重大的污染源,工业生产工况的变化给其废气排放量带来极大影响,而排放量的变化给监测质量带来一定影响。工业生产的工况不同时,其废气排放量存在较大差异,废气中污染物的含量也会存在较大差异。所以,监测污染源废气需要对监测时间进行准确控制,并明确工业生产工况周期,把握好各个时间段内的工况内容。监测废气排放的前期,必须明确污染源是否处于正常工作情况下的负荷量。而后对不同时段的废气排放量进行测量,并掌握其排放量變化状况,以进一步明确工况同废气排放量间的关系,为数据参照系统的构建及完善提供依据,对废气排放特征进行分析和把握,为监测的准确性提供保障。 (二)滤筒质量对监测效果的影响 样品采集时,通常以滤筒为介质来计算样品浓度和确定污染因子。因此,滤筒是监测废气的必备工具,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监测效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而选择滤筒时应严格关注其材质,挑选滤筒管壁好的滤筒,并确保其型号同检测器的匹配。使用滤筒过程中,对滤筒重量进行严格测量,以避免或降低其他因素对滤筒质量的影响,进而使废气监测的质量得以提高。 (三)样品数据的计算对监测结果的影响 如果样品数据计算不够准确同样会影响对固定污染源废气的监测结果。所以,计算样品数据时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及相关操作标准来计算样品浓度,计算参数必须准确,以此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同时,计算排放筒废气排放量时,应以及其速率和浓度的合理分区来计算,并依据有关参数进行整个分析和计算。 二、提高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准确性的对策 (一)采样工作的精细化 采样工作同监测质量的关系密切,直接关系到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应做好采样工作,达到精细化的程度。比如进行现场勘查,以此明确固定污染源废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采样位置 5.1.1 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5.1.2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 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6 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3 倍直径处。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 5m/s 以上。 5.1.3 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选择比较适宜的管段采样, 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倍。 5.1.4 对于气态污染物,由于混合比较均匀,其采样位置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应 避开涡流区。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置仍按 5.1.2 选取。 5.1.5 必要时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 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1.5m2,并设有 1.1m 高的护栏和不低于 10cm 的脚部挡 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 1.2m~1.3m。 采样孔 5.2.1 采样孔 单位 为毫 米a)带有盖板的采样孔 b)带有管堵的采样孔 c)带有管帽的采样孔图 1 几 种封闭形式的采样孔 5.2.1.1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的内径应不小于 80mm,采样孔管长 应不大于 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图 1)。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不小于 40mm。 5.2.1.2 对正压下输送高温或有毒气体的烟道,应采用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图 2) 图2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doc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目录 1 项目背景 (3) 1.1任务来源 (3) 1.2工作过程 (3) 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分析 (4) 2.1颗粒物的环境危害 (4) 2.2颗粒物的治理技术 (4) 2.3颗粒物的监测方法 (5) 2.4现行颗粒物监测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 (5) 3 国内外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6) 3.1国外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6) 3.2国内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7) 3.3相关仪器方法原理研究 (8) 4 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9) 4.1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 (9) 4.2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 (9) 5 方法研究报告 (10) 5.1方法研究目标 (10) 5.2适应范围 (10) 5.3规范性引用文件 (10) 5.4术语和定义 (11) 5.5方法原理 (11) 5.6试剂和材料 (12) 5.7仪器和设备 (13) 5.8样品 (16) 5.9结果计算与表示 (17) 5.10精密度和准确度 (18) 5.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0) 5.12注意事项 (21) 6 方法验证 (21) 6.1验证方案的制定工作 (21) 6.2方法验证方案内容 (21) 6.3方法验证过程 (22) 6.4方法验证报告 (24) 7 仪器性能测试 (24) 8 Β射线源取得管理机构的豁免权 (25) 附件:方法验证报告 (28)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 编制说明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1)《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标准制订项目列入2017年第一批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17019。 (2)《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标准制订项目承担单位为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1.2 工作过程 (1)成立编制小组、编写有关文件 2019年3月,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作为本标准的承担单位与有关专家进行了联系,成立了由环境监测和仪器设计人员组成的标准制订小组。在调研文献资料、国内外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及应用,充分考虑国内现有类似标准的基础上,形成标准初稿、制定实验室和现场验证方案。 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 xx:第1起草人,负责调查研究、标准内容设计、标准草案起草和修改等全部工作; xx:主要起草人,参与标准技术路线的设计、草案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xx:主要起草人,参与方法应用过程中的采样及分析工作; xx:主要起草人,参与方法应用过程中的采样及分析工作; xx:主要起草人,参与方法应用过程中样品分析处理工作; xx:主要起草人,参与方法应用过程中的采样及分析工作; (2)召开专家论证会、修改有关文件 2019年10月,组织专家对标准初稿、实验室和现场验证方案设计进行开题论证,并根据专家的论证意见、建议对标准初稿以及验证方案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完善。 (3)完成实验室和现场验证测试 2019年10月-2019年12月,组织验证单位进行实验室测试和现场验证,综合评价测试结果,调整分析方法的关键特性指标。

环境监测内容和标准

环境监测内容和标准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环境监测 1、我国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重点)(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分为“六类两级”) 六类是: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污染控制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环境标准物质标准、环保仪器设备标准。 两级:国家环境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三类区为大气污染程度比较重的城镇和工业区以及城市交通枢纽、干线等。 3、监测断面的设置原则(请熟悉) (1)在对调查研究结果和有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监测断面的布设应有代表性,即能较真实、全面地反映水质及污染物的空间分布和变化规律;根据监测目的和监测项目,并考虑人力、物力等因素确定监测断面和采样点。 (2)有大量废水排入河流的主要居民区、工业区的上游和下游。较大支流汇合口上游和汇合后与干流充分混合处,入海河流的河口处,受潮汐影响的河段和严重水土流失区。湖泊、水库、河口的主要入口和出口。国际河流出入国境线的出入口处。 (3)饮用水源区、水资源集中的水域、主要风景游览区、水上娱乐区及重大水力设施所在地等功能区。 (4)断面位置应避开死水区及回水区,尽量选择河段顺直、河床稳定、水流平稳、无急流浅滩处。 (5)应尽可能与水文测量断面重合;并要求交通方便,有明显岸边标志。

4、采样时间与采样频率的确定 1)饮用水源地:全年采样不少于12次,采样时间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2)河流:较大水系干流和中、小河流全年采样不少于6次,采样时间为丰水期、枯水期和平水期,每期采样两次。流经城市或工业区,污染较重的河流、游览水域,全年采样不少于12次。采样时间为每月一次或视具体情况选定。 3)排污渠:全年采样不少于3次。 4)底泥:每年在枯水期采样一次。 5)背景断面:每年采样一次。在污染可能较重的季节进行。 6)潮汐河流:全年按丰、枯、平三期,每期采样2天,分别在大潮期和小潮期进行,每次应当在当天涨潮、退潮时采样,并分别加以测定。涨潮水样应当在各断面涨平时采样,退潮时也应当在各断面退平时采样,若无条件,小潮期可不采样。 7)湖泊、水库:设有专门监测站的湖、库,每月采样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其他湖、库每年采样2次,枯、丰水期各一次。有废水排入、污染较重的湖、库,应酌情增加采样次数。 (1)5、采样垂线、采样点的设置 (2)采样垂线的设置 说明: 1)监测断面上采样垂线的布设,应避开岸边污染带。对有必要进行监测的污染带,可在污染带内酌情增加垂线。 2)对无排污河段或有充分数据证明断面上水质均匀时,可只设一条中泓垂线。 3)凡布设于河口,要计算污染物排放通量的断面,必须按本规定设置采样垂线。(3)采样点的设置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编制组 2015年9月

一、项目背景 (3) 1.任务来源 (3) 2.工作过程 (3) 二、修订本标准的必要性分析 (3) 1.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污染的危害 (4) 2.相关环保标准和环保工作的需要 (4) 3.现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 (4) 4.低浓度颗粒物测定技术的最新进展 (5) 三、国内外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5) 1.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5) 2.国内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7) 四、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7) 1.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 (7) 2.标准制修订的技术路线 (8) 五、方法研究报告 (10) 1.适用范围 (10)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1) 3.术语和定义 (11) 4.方法原理 (11) 5.仪器和设备 (12) 6.采样位置和采样点 (13) 7.采样 (13) 8.结果与表述 (14) 9.质量控制措施 (14) 六、方法验证 (16) 1.实验内容 (16) 2.质量控制措施 (16) 3.验证实验室基本情况 (18) 4.验证实验结论 (18) 参考文献: (19)

一、项目背景 1.任务来源 2015年6月,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向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下达了起草《固定污染源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方法标准的任务。 标准的制定由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石家庄环境监测中心、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兴隆县环境监测站、河北省大名市环境监测站、唐山永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协作;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应用技术研究所、青岛容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支持。 2.工作过程 按照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的要求,召集各参加单位,成立了标准编制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标准编制计划与任务分工,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对国内外有关“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的标准内容、包括测定原理、采样装置、采样程序、质量控制、结果计算及方法性能进行调研,对国内外固定污染源低浓度颗粒物采样设备的工作原理、测试方法、可行性及应用情况进行调研,对国内外相关分析方法进行研究比较,对国内固定污染源排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分析研究,收集国内外关于低浓度颗粒物测定的文献资料,分类归纳。 (2)依据调研的内容,参考相关标准,确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并制定相应的技术路线; (3)对确定的技术指标和验证方案进行测试、比对,验证其可行性,形成测试报告和验证报告; (4)完成编制说明和标准文本。 目前,我们查阅了国内外“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的相关标准、固定污染源颗粒物采样设备标准及检定规程、各类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测定标准及烟尘烟气排放标准中颗粒物规定限值,结合我省各环境监测站和排废企业对低浓度颗粒物检测方法的应用研究及需求情况的广泛调研,进行了分类、归纳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标准草案。 二、修订本标准的必要性分析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 ****—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 监测技术规范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nitoring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emitted from stationary source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6.07.01) 2016-XX-XX发布2016-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测定项目的确定 (2) 5 监测方法的选择 (2) 6 采样技术要求 (3) 7 样品的运输和保存 (5) 8 结果与计算 (6) 9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苯系物的测定气袋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或总烃标准监测方法表 (14) 附录C(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特征项目标准监测方法表 (15) 附录D(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流程 (16)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暂行)(HJ688-2013)

氟化氢检测(监测)方法指导书(方法标准号:HJ688-2013) 编制: 审核: 批准: 批准日期:

1方法原理 本方法采用加热的采样管连续从固定污染源采集废气样品,经加热的过滤器滤除颗粒物,废气样品进入冷却的碱性吸收液,气态氟化物被吸收生成氟离子。经离子色谱仪分离检测,保留时间定性,响应值定量。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氟化氢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氟化物的测定,以氟化氢浓度表示,不能测定碳氟 化物,如氟利昂。 当采样体积 120L,定容体积 200ml 时,检出限为 0.03mg/m 3 ,测定下限为 0.12mg/m 3 ; 定容体积 500ml 时,检出限为 0.08mg/m 3 ,测定下限为 0.32mg/m 3 。 3仪器及试剂 3.1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水,GB/T 6682,二级。 3.1.1氢氧化钾(KOH)。 3.1.2无水碳酸钠(Na2CO3)。 3.1.3氟化钠(NaF),优级纯:在110℃下干燥 2h,于干燥器中保存。 3.1.4吸收液

3.1. 4.1氢氧化钾溶液:c(KOH) = 0.1mol/L。称取 5.6g 氢氧化钾(3.1.1),溶解于水,稀释至 1000ml。 3.1. 4.2氢氧化钾-碳酸钠溶液:c(KOH) = 0.006mol/L,c(Na2CO3) = 0.008mol/L。称取 0.33g 氢氧化钾(3.1.1) 和 0.85g 无水碳酸钠(3.1.2),溶解于水,稀释至 1000ml。 3.1.5 淋洗液 3.1.5.1氢氧化钾溶液:c(KOH) = 0.030mol/L。称取 1.7g 氢氧化钾(3.1.1),溶解于水,稀释至 1000ml。 3.1.5.2 氢氧化钾-碳酸钠溶液:c(KOH) = 0.0018mol/L,c(Na2CO3) = 0.0024mol/L。称取 0.1g 氢氧化钾 (3.1.1)和 0.26g 无水碳酸钠(3.1.2),溶解于水,稀释至 1000ml。 3.1.6 氟化钠标准贮备溶液:ρ(F-) = 500μg/ml。 称取 0.1105g 氟化钠(3.1.2)溶解于水中,移入 100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摇匀,贮于聚乙烯瓶中,在4℃下可保存一个月,临用时取出放至室温再用。也可使用有证标准溶液进行配制。 3.1.7氟化钠标准使用液:ρ(F-) = 5μg/ml。 吸取 1.00ml 氟化钠标准贮备溶液(3.1.6),移入 100ml 容量瓶中,用淋洗液(3.1.5)稀释至标线,摇匀,临用现配。 3.1.8 微孔滤膜:孔径0.45μm,材质为乙酸纤维或聚四氟乙烯(PTFE)。 3.2 仪器和设备 3.2.1 玻璃量器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国家标准的 A 级玻璃量器。 3.2.2烟气采样器 烟气采样器应符合 HJ/T 47 的技术要求,由采样管、过滤装置、吸收单元、干燥器、冷却装置、流量计量和控制装置及抽气泵等组成,见图 1。抽气泵应保证足够的抽气量,当采 样系统负载阻力为 20kPa 时,抽气泵抽气流量应不低于 2.0L/min。

《固定污染源废气恶臭排放在线监测技术指南》

ICS 团体标准 T/ACEF—20□□ 固定污染源废气恶臭排放自动 监测技术指南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n-line monitoring of odor emitted from stationary sources (征求意见稿) 20□□-□□-□□发布202□-□□-□□实施 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

目次 前言 (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组成结构 (2) 5 技术要求 (4) 6 性能指标 (7) 7 监测站房要求 (8) 8 自动监测系统安装要求 (8) 9 自动监测系统技术指标调试检测 (8) 10 自动监测系统技术验收要求 (9) 12 质量保证 (13)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OOMS主要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方法 (16) 附录B(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OOMS安装调试检测原始记录表 (21)

T/ACEF XXXX-20□□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恶臭排放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结构、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主编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上海纺织节能环保中心、北京牡丹联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固定污染源废气恶臭排放自动监测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等恶臭物质的自动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75 固定污染源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 905-2017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固定污染源stationary source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各类行业、场所、生产设施、固定设备等,简称固定源。 3.2 恶臭odor 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感觉及损害生活环境的异味气体。 3.3 臭气浓度odor concentration 用无臭空气对臭气样品连续稀释至嗅辨员阈值时的稀释倍数。 3.4 嗅辨员technician to analyze and distinguish odor strength 经过专业培训,其嗅觉考试合格的技术人员。

环境监测内容和标准

环境监测 1、我国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重点)(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分为“六类两级”)六类是: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污染控制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环境标准物质标准、环保仪器设备标准。 两级:国家环境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三类区为大气污染程度比较重的城镇和工业区以及城市交通枢纽、干线等。3、监测断面的设置原则(请熟悉) (1)在对调查研究结果和有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监测断面的布设应有代表性,即能较真实、全面地反映水质及污染物的空间分布和变化规律;根据监测目的和监测项目,并考虑人力、物力等因素确定监测断面和采样点。 (2)有大量废水排入河流的主要居民区、工业区的上游和下游。较大支流汇合口上游和汇合后与干流充分混合处,入海河流的河口处,受潮汐影响的河段和严重水土流失区。湖泊、水库、河口的主要入口和出口。国际河流出入国境线的出入口处。 (3)饮用水源区、水资源集中的水域、主要风景游览区、水上娱乐区及重大水力设施所在地等功能区。 (4)断面位置应避开死水区及回水区,尽量选择河段顺直、河床稳定、水流平稳、无急流浅滩处。

(5)应尽可能与水文测量断面重合;并要求交通方便,有明显岸边标志。 4、采样时间与采样频率的确定 1)饮用水源地:全年采样不少于12次,采样时间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2)河流:较大水系干流和中、小河流全年采样不少于6次,采样时间为丰水期、枯水期和平水期,每期采样两次。流经城市或工业区,污染较重的河流、游览水域,全年采样不少于12次。采样时间为每月一次或视具体情况选定。 3)排污渠:全年采样不少于3次。 4)底泥:每年在枯水期采样一次。 5)背景断面:每年采样一次。在污染可能较重的季节进行。 6)潮汐河流:全年按丰、枯、平三期,每期采样2天,分别在大潮期和小潮期进行,每次应当在当天涨潮、退潮时采样,并分别加以测定。涨潮水样应当在各断面涨平时采样,退潮时也应当在各断面退平时采样,若无条件,小潮期可不采样。7)湖泊、水库:设有专门监测站的湖、库,每月采样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其他湖、库每年采样2次,枯、丰水期各一次。有废水排入、污染较重的湖、库,应酌情增加采样次数。 (1)5、采样垂线、采样点的设置 (2)采样垂线的设置 说明: 1)监测断面上采样垂线的布设,应避开岸边污染带。对有必要进行监测的污染带,可在污染带内酌情增加垂线。 2)对无排污河段或有充分数据证明断面上水质均匀时,可只设一条中泓垂线。 3)凡布设于河口,要计算污染物排放通量的断面,必须按本规定设置采样垂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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