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安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安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安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安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重点水利建

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浙水安办[2015]3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15.06.10

【实施日期】2015.06.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

通知

(浙水安办〔2015〕3号)

各有关市水利局,厅属有关单位,厅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2015年全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省重点水利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水建〔2015〕8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水建〔2015〕13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水建〔2015〕15号)等通知,经研究,决定于6月12日至26日开展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同时,对省厅直管水利运行工程进行督

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6月12日至26日。

二、督查范围与内容

督查地区:杭州、嘉兴、湖州、舟山、台州。

厅直属单位:钱管局、工程局

督查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属单位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消防专项治理情况(落实《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水安办〔2015〕1号);

3、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4、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5、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督查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内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落实以及自查情况;

2、汛期水利安全生产自查情况;

3、“安全生产月”活动宣教、培训、演练等情况;

4、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到位情况(含施工企业专(兼)职安全师资配备和开展企业内部培训情况)等。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厅安委办负责,督查地区与单位:厅直属单位、湖州。

第二组,厅建设处(安监处)负责,督查地区:杭州、嘉兴。

第三组,省质监中心负责,督查地区:舟山、台州。

每组配备两名专家,由厅安委办联系落实。

四、督查方式

督查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县)、厅直属单位:采取听汇报、查安全台账方式。

督查工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让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形式。检查现场和安全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求立即落实整改,并将问题和隐患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填写相应表格。专家现场对检查问题进行反馈,并对有关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五、有关要求

1、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由处室(部门)主要领导带队。每个市至少选取两个省级水利重点工程。

2、随机抽取在建项目,具体时间由各个督查组组长决定,并联系专家、被督查地区和单位。

3、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等规定,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自觉加强廉政建设。

督查结束后,请各组于6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告(含督查附表,见附件1、2、3)交厅安委办。

附件:浙水安办〔2015〕3号附件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附件1

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表(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检查日期:2015 年月日

2014年大禹奖拟获奖项目表-中国水利学会

2014年大禹奖拟获奖项目表 序号推荐 等级 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 1 特等奖水库大坝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 利科学研究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 究院、河海大学、长江水利委员会长 江科学院、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 科学研究院、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 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大学、中国人民 解放军理工大学、江苏南大先腾信息 产业有限公司、杭州市青山水库管理 处 张建云、蔡跃波、李云、贾金生、汪 小刚、盛金保、李雷、顾冲时、宣国 祥、杨正华、王士军、魏迎奇、卢正 超、彭雪辉、王晓刚、张士辰、张国 栋、王昭升、范子武、葛从兵、苏怀 智、蒋金平、钱新、谭界雄、唐纯喜、 万玉秋、李昌志、姚成林、李维朝、 崔信民、郑东健、朱勇辉、解家毕、 郑璀莹、蔡红、谷艳昌、黄岳、严祖 文、何晓燕、甘孝清、孙玮玮、黄国 情、陈徐均、周克发、王晓航、龙智 飞、刘成栋、孟波波、王锐、袁月明 2 一等奖水力机械研发平台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陆力、孟晓超、张海平、张建光、唐澍、徐洪泉、徐国珍、潘罗平、胡旭东、彭忠年、钟玮、高忠信、陈莹、余江成、马素萍 3 一等奖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界定及水沙变化 研究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 院、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北京师 范大学、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 管理局、河南大学 姚文艺、徐建华、徐宗学、冉大川、 时明立、张晓华、张学成、常晓辉、 高亚军、左仲国、王富贵、王金花、 秦奋、陈江南、申震洲 4 一等奖长江口江心大型避咸蓄淡水库建设关键 技术研究与应用 上海青草沙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水利工 程设计研究院、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 公司、河海大学、南京水利科学研究 陆晓如、陆忠民、卢永金、顾玉亮、 石小强、刘新成、佟宏伟、吴彩娥、 李锐、陈毓陵、段祥宝、叶源新、袁 建忠、卢育芳、王晓鹏

浙水建31号浙江地区水利厅关于水利项目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二)的通知

附件1 《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0年)》勘误及说明(三) 一、总说明P3或P305页第十五条“超过以上范围,均为场外运输”调整为“超过以上范围或上等级公路运输,均为场外运输”。 二、第一章土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P11页第7点说明“土工膜(布)、土工格栅铺设工程量”调整为“土工膜(布)、土工格栅、土工格室、三维植被网、抗冲植生毯铺设工程量”。 三、第一章土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P11页增加第8点说明:“8.生态袋护坡工程量按坡面绿化面积计算,当坡比介于定额坡比之间时,可用插入法计算。”。 四、调整一-15节、一-29节至一-39节自卸汽车运土定额中的增运定额,自卸汽车定额消耗量乘0.75系数。需要调整的定额编号如下:10245、10252、10259、10449、10456、10463、10470、10477、10484、10491、10498、10505、10512、10519、10526、10533、10540、10547、10554、10561、10568、10575、10582、10589、10596、10603、10610、10617、10624、10631、10638、10645、10652、10659、10666、10673 五、调整二-41节至二-50节、三-24节、三-25节、三-32节、三-33节自卸汽车运石渣或其他材料定额中的增运定额,自卸汽车定额消耗量乘0.85系数。需要调整的定额编号如下:21271、21278、21285、21292、21299、21306、21313、21320、21327、21334、21341、、21348、21355、21362、21369、21376、21383、21390、21397、21404、30111、30114、30117、30120、30123、30126、30129、30132、30163、30166、30169、30172、30175、30178。 六、第三章堆砌石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P260页增加第12点说明“12. 生态砌块挡墙工程量按挡墙立面投影面积计算。当生态砌块挡墙厚度介于定额厚度之间时,可用插入法计算。”。 七、调整三-28节至三-31节船舶运块石或碎石定额中的增运定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安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重点水利建 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浙水安办[2015]3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15.06.10 【实施日期】2015.06.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 通知 (浙水安办〔2015〕3号) 各有关市水利局,厅属有关单位,厅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2015年全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省重点水利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水建〔2015〕8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水建〔2015〕13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水建〔2015〕15号)等通知,经研究,决定于6月12日至26日开展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同时,对省厅直管水利运行工程进行督

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6月12日至26日。 二、督查范围与内容 督查地区:杭州、嘉兴、湖州、舟山、台州。 厅直属单位:钱管局、工程局 督查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属单位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消防专项治理情况(落实《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水安办〔2015〕1号); 3、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4、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5、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督查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内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落实以及自查情况; 2、汛期水利安全生产自查情况; 3、“安全生产月”活动宣教、培训、演练等情况; 4、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到位情况(含施工企业专(兼)职安全师资配备和开展企业内部培训情况)等。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厅安委办负责,督查地区与单位:厅直属单位、湖州。 第二组,厅建设处(安监处)负责,督查地区:杭州、嘉兴。 第三组,省质监中心负责,督查地区:舟山、台州。

浙江省山塘综合整治技术导则(试行)

浙江省山塘综合整治技术导则 (试行)

浙江省水利学会农村水利专业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

前言 山塘承担着农业灌溉、农民饮水、农村环境、农居消防等综合功能,是山区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浙江省现有1-10万方的山塘约1.8万余座,存在数量多、隐患多、投入少、管理弱等诸多问题,成为当前防汛抗台和新农村建设的薄弱环节。为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强塘固房”战略,要求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在全省建成布局合理、标准适宜、体系完备、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应急保障的防洪减灾体系。 山塘整治作为“强塘”工程的重要建设内容之一,目前缺少统一的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为此,省水利学会农村水利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人员,通过实地调研,并参考国家和省内外小型水库建设标准,结合浙江省山塘的实际,编制了《浙江省山塘综合整治技术导则(试行)》,供各地在山塘综合整治工作中参考。由于时间仓促,不当之处请及时反馈,以便修订。 本导则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员: 起草单位:浙江省农村水利总站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郑敏生董浩苏玉杰吴加宁胡琳琳姜海军 张民强蒋屏汪友平吕天伟 二〇〇九年三月

目录 浙江省山塘综合整治技术导则 (1) 1总则 (1) 2工程等级划分标准 (1) 3 洪水标准 (2) 3.1洪水标准 (2) 3.2坝顶超高 (2) 4结构安全 (3) 4.1土石坝、堆石坝 (3) 4.2混凝土坝、砌石坝 (5) 5渗流安全 (5) 5.1土石坝 (5) 5.2混凝土坝、砌石坝及堆石坝 (6) 6 泄洪建筑物 (6) 7 输水建筑物及闸门启闭机 (7) 8 土石坝坝下涵管 (7) 9 工程环境 (8) 10 工程管理 (8) 附录A 设计洪水与调洪的简化计算 (9) A.1设计暴雨 (9) A.2洪峰流量的计算 (10) A.3洪水位计算 (10) 附录B 波高、波浪爬高 (12) B.1土石坝、堆石坝 (12) B.2混凝土坝、砌石坝 (12) 附表1 (13)

浙江省水利监督规定(试行)

浙江省水利监督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我省水利行业监管,履行水利监督职责,规范水利监督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水利监督规定(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水利监督是指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对本级及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的机构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履行职责、贯彻落实水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等情况的监督。 前款所称“本级”包括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 第三条水利监督坚持统筹领导、分工协作,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省水利厅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省水利监督工作。 各设区市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和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利监督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省水利厅成立省水利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水利监督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省水利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

称“督查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省水利厅各业务处室负责本业务领域的监督工作。厅属事业单位负责为监督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第六条省水利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水利监督工作; (二)组织监督类规章制度的制定、宣传和贯彻落实; (三)审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四)审定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 (五)审定责任追究方式; (六)其它监督职责。 第七条督查办职责: (一)组织制定综合监督规定; (二)组织编制、统筹省水利厅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三)审核各处室监督检查方案; (四)组织开展涉及多个业务领域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反馈给相应的业务处室; (五)审核各处室提出的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责任追究建议;

2016年中国水利协会材料员考试习题及答案 试卷A

2016年中国水利协会材料员考试习题及答案试卷A 2.砼的抗拉强度,一般约为抗压强度的()答案:1/10~1/ 20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于已经审批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答案:C 4.砼抗渗等级是指6个试件中有()试件未出现渗水时的最大水压力答案:B 4个 5.成本控制一般分为()答案:C 预算成本\计划成本\实际成本 6.以下哪个作业属于碾压式土石坝施工的准备作业( )。 A A.排水清基B.公路洒水C.土石料开采D.坝坡修整 7.“三同时”不包括() 答案:B A、同时设计 B、同时策划 C、同时施工 D、同时投入使用 8.材料在自然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称为(密度) 9.招标人于2006年4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2006年4月20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2006年5月10日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2006年6月10日及时递交了投标文件,2006年7月20日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则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C A.2006-4-1 B.2006-5-10 C.2006-6-10 D.2006-7-20 10.土方开挖中用多斗挖掘机时有链斗挖掘机,常用形式是采沙船,它一般挖河滩及水下砂砾料,最大挖深()米 考生答案:D A、10m B、20m C、30m D、40m 11.根据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信用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考生答案:C A、奖励信息 B、表彰信息 C、基本信息 D、一般信息 12.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和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浙江省水利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试行)

浙江省水利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参照水利部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水利优质工程是省级水利工程质量奖,由省水利水电优秀设计、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公布。获奖工程应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浙江省水利优质工程每年评审一次,每次评选的项目数不超过5项。 第四条省水利厅每次评审的优质工程中选择若干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申报水利部优质工程或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凡在浙江省境内建设的防洪、排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水利工程项目,具备条件的均可参加申报。申报项目应具有独立的生产和使用功能。评选范围主要包括:1.新建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及小(一)型水库工程项目; 2.新建装机总容量5000千瓦以上水电工程项目; 3.新建1万亩以上围垦工程; 4.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改建、扩建、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第六条浙江省水利优质工程申报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项目,应获得过省水利“优秀设计”奖或取得设计审批单位开具的证明设计先进合理的审查意见。 2.申报项目,必须按照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规程进行质量评定和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质量必须达到优良等级。工程质量等级必须经过相应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凡是1993年以后(含1993年)开工的工程项目,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应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为基础。 3.申报项目,必须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经过达到或接近设计标准(不低于80%)的蓄水,通水、发电等运行考验。自竣工验收至申报评选的时限,大型和新建项目不超过五年,其它工程项目不超过三年。 4.严格按基建程序建设并在建设中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第四章申报办法 第七条浙江省水利优质工程由项目法人(或建设管理单位)和主要施工单位(完成工作量不少于该项目建安工作量的30%)联合申报。 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由项目法人(或建设管理单位)和主要施工单位联合直接上报;其他项目,由省市(地)水利(水电)局审查后推荐上报。 第八条申报单位要填写《浙江省水利优质工程申请表》一式十五份;并附项目简介、工程质量等级核定材料、竣工验收鉴定书、优秀设计证书的复印件或设计先进合理的证明原件以及反映主体工程质量的录相带(不超过15分钟)或照片(10张左右)等有关资料,各一份,一般于申报年度的1月10日前报省水利厅。 第九条被推荐申报水利部优质工程奖或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有关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工程 【发文字号】浙水建[2017]23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17.11.10 【实施日期】2017.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水建〔2017〕23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为加强我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我厅组织制定了《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问题,请及时函告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浙江省水利厅 2017年11月10日

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加强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及《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在异地(与工商注册地不同)设立,并取得分支机构设立地计量认证证书、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企业法人分公司。 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水利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和检验工

浙江省山塘综合整治技术导则

浙江省山塘综合整治技术导则

浙江省山塘综合整治技术导则 (试行)

浙江省水利学会农村水利专业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 前言 山塘承担着农业灌溉、农民饮水、农村环境、农居消防等综合功能,是山区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浙江省现有1-10万方的山塘约1.8万余座,存在数量多、隐患多、投入少、管理弱等诸多问题,成为当前防汛抗台和新农村建设的薄弱环节。为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强塘固房”战略,要求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在全省建成布局合理、标准适宜、体系完备、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应急保障的防洪减灾体系。 山塘整治作为“强塘”工程的重要建设内容之一,目前缺少统一的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为此,省水利学会农村水利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人员,通过实地调研,并参考国家和省内外小型水库建设标准,结合浙江省山塘的实际,编制了《浙江省山塘综合整治技术导则(试行)》,供各地在山塘综合整治工作中参考。由于时间仓促,不当之处请及时反馈,以便修订。 本导则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员: 起草单位:浙江省农村水利总站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郑敏生董浩苏玉杰吴加宁胡琳琳姜海军 张民强蒋屏汪友平吕天伟 二〇〇九年三月

目录 浙江省山塘综合整治技术导则 (2) 1总则 0 2工程等级划分标准 0 3 洪水标准 (1) 3.1洪水标准 (1) 3.2坝顶超高 (1) 4结构安全 (2) 4.1土石坝、堆石坝 (2) 4.2混凝土坝、砌石坝 (3) 5渗流安全 (4) 5.1土石坝 (4) 5.2混凝土坝、砌石坝及堆石坝 (5) 6 泄洪建筑物 (5) 7 输水建筑物及闸门启闭机 (6) 8 土石坝坝下涵管 (6) 9 工程环境 (6) 10 工程管理 (6) 附录A 设计洪水与调洪的简化计算 (8) A.1设计暴雨 (8) A.2洪峰流量的计算 (9) A.3洪水位计算 (9) 附录B 波高、波浪爬高 (11) B.1土石坝、堆石坝 (11) B.2混凝土坝、砌石坝 (11) 附表1 (12)

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补充规定一的通知

附件1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补充规定(一) 一、材料预算价格: (一)“进入直接工程费的主要材料预算价格限价按下表计算(计算电、风、水、砂石料等基础价格时除外)。” 中的“砂石料”仅指自行开采的砂、碎石(砾石)、砌筑块石、条料石。 (二)“主要材料预算价限价表”增加: 外购沥青混凝土预算价限价:450元/m3; 外购抛石(天然混合级配料)预算价限价:30元/m3。 二、措施费: “措施费”内容中,取消“文明施工费”项目内容,降低“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相应的“措施费费率表”中的费率“合计”改为:“4.5%~6.0%”,表后“说明”中的费率相应修改。 三、税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税金综合费率标准”调整为:

四、“前期勘测设计费”中的设计费: 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可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项目中设计费(三个阶段的设计费)的一定比例计取”的规定(含取费表格)。 调整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按相应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30%~40%计取。 五、安全施工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2〕114号)规定,水利工程的“安全施工费”作以下调整: (一)“安全施工费”内容包括:“文明施工费”和“施工安全费”二项。 (二)“安全施工费”标准:按设计提供的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和标准化工地建设内容、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列项计算费用。并不小于按费率计算的安全施工费。 当设计未提供具体安全文明施工的项目和费用时,安全施工费按建筑安装工作量的2%计取。

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2016

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 (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水利厅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前言 为认真执行《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浙水建〔2014〕1号),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统一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和审查办法,防止招标工程高价围标,根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以及《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浙水建〔2012〕42号),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分为七章和两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组成、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查、监督检查、附录A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格式以及附录B设备采购最高投标限价格式。 本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研讨编制而成。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并将有关建议和意见反馈给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定额站,以利补充、完善。 本办法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管理,由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定额站负责对条文解释。

目录 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术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组成..............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监督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A 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B 设备采购限价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本办法用词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学习与工作经历

一、学习与工作经历 1980.09~1984.07 河海大学水文系工程水文及水资源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4.09~1987.06 河海大学水文系工程水文及水资源专业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87.07~1989.08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聘为助理研究员 1989.09~1993.09 中国科学院兰州冰川与冻土研究所及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学习,获理学博士 1993.10~1995.12 瑞典隆德大学自然地理系做博士后 1996.01~1998.06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工作, 聘为副研究员 1998.06~1999.01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工作, 聘为研究员 1999.01~2000.01 美国Utah州立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访问教授 2000.01~ 今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2、科研工作经历 1)2007.01~2009.12 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重要方向性项目“湖泊污染物迁移转化的关键过 程及其生态控制”,经费200万元,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进行中。 2)2006.01~2007.12 浙江省科技厅科技攻关项目“杭州市富春江水库蓝藻水华爆发预警系 统研究”,经费60万元,项目负责人,项目进行中。 3)2002.12~2005.12主持国家十·五重大科技专项“太湖水污染控制与水体修复技术及工 程示范项目”的第一子课题“太湖梅梁湾水源地水质改善技术”,经费4500万,担任项目首席科学家,已经完成。项目编号:2002AA601011。 4)2002.06~2006.06 主持中国科学院战略行动项目“长江中下游地区湖泊富营养化的发 生机制与控制对策”,研究经费2000万,担任项目主管(本项目为项目主管负责制),已经完成。项目编号:KZCX1-SW-12。 5)2002.01~2004.12 主持中国-香港自然科学基金合作项目“大气降水与降尘对湖泊富 营养化贡献的影响研究”,经费32万,已经完成。项目编号:N_HKUST612/01。 6)2001.01~2003.12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浅水湖泊水动力过程对底泥及悬浮物 质作用的环境效应研究”,经费21万,已经完成。项目编号:40071019。 7)2000.01~2002.12 主持科学院知识创新项目“太湖水环境预警研究”,经费350万, 担任项目首席科学家,已经完成,项目编号:KZCX2-311。 8)2000.01~ 2002.12 参加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项目“典型湖泊与海湾富营养化机理及 生态系统响应的研究”的二级课题“太湖富营养化机理及生态系统响应的研究”,经费20万元,已经完成,项目编号:KZCX2-403。 9)1999.01~2001.12 主持中国科学院湖沼专项基金“太湖地区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对湖泊 水环境影响研究”,经费32万元,已经完成,项目编号:KZ951-A1-301。

中国水利协会五大员质检员试题教学教材

中国水利协会五大员质检员试题 01. 土霸:的怡理实G軍也的F g曲廉惟駅a刃醴旨4卿!1 .益订出土樂1頑包合同.心議山/ 怆从爭建那舌闌的专业世术人员.应垄煽去取卿应的f丨.并在t】许可綁内从亭建离諾M L J;-S¥.BI X 0X如n玄釦%晋营理耀査的駅fiESTL 细已疹tm的忙戶凰兰甲妆不再貝国安全土产制翎.应岂().?立B1X 01 (】眾体现站世寸舷闡肿指标「莒用T济F?涮咕tl土的J5变矗岂1L吐D X 酝删耽■虹15題1£5 ()+眶牛.0)/ 06,当山区、丘陵电E的融科水取1蔚久性水工建询1?的時桁度低于帖叽目上下Myt加却于1Q呻,再休臥IF可按()标粗stf* kiws 山y 07\ T^IE于人TiWrtMl 斗的牛()x H i 55: tf y Oft.曲」水孔L程順址册AE考宙的_!_!?囚為荷哋却、itJ务仁建焦材科却、矣匸案他()夺竝KSL 2 晒、仙U?1曲岛J时的IM 经.下#血丄勒口不基于必珮财巨国的眾])甘主轉JJ Z ia拌制!BS吐料.在狷冏少用星的對TF .为昔普水)13用塑TftS (J -Bk y 11. 君Sf土曽砂牢{圖阳军)是岩需的^?与(]30咄悔占iif饥b相?*/ 12、監理丄仙王要内蒔是■三曲k 一昔理、一协谜“"三妊制车包帚[)可三盖宝时/ 帰水旳谏廂于{)所有f农业集胺济帝有砌* 琪库啦A水”厨于()希有.十9厲n Z 佩區妙行(j制度"磋采秒讦可制希助克「田删彌定「5界:抑孑 低n^ma^rsasm)()帼培说电应.ttw *)z 忸施工草位1 {沁陞廿工柞全面嵋責加具4:上|/ 17. TKMXffilfi&SM 洪水吋在坝审这判的屋盘水(5「序为()~ \ 2 惬葩欢现行规定,匕貝留彼丄魅1ft至抖的丄程”曲在f )办业收血产托哆丸進0产亠気号壬好CJ / 1DL为了扁足瞬按求”袂得養电豪霹供如万面的轴,■CEBS适宜站册走不同炬紳倾”勝圈H 和分酣烛■这些建釜嘶c育£ [桃斑 鼻:点 2tK Bl末址尸虫兀染出坏tfi的甫心工艺和枉画珂=()卍主騒 51 h Gfe-liyCJUl^OO'J^l^E于(].c*rl^ A X 22. NU^SIHR^程」 23. 希宦旦血斑_不咖」就坏由括(].寸屮二u 24. 压虽4奁制if區fiats归的关淮圧(}°区目产M丹z 25*如葩工副馄亍H阳辽存,券載龙片舉區的tfi邯吃坐面格按啦S匱.节肓塩铀铁尤前F國L D;X 0 弓;飞爭节Mt南T .石趣用寸轻犬"可孫用邸■ L£箝UZ ,辭卅崔寻駅1、干()亠弋* eV 27、&M.ii ()弋七叫y 瑕或輦亿iffi砂軸冰尿.坷盐牧批的愿品科fiil ()I HR:ui / 2&t舷J杠融rd 11不岸EI*衲佗对见匕.P矢碗开与瓦于(几亠咋眷uV M、嗣E样时,砌isSE取说U4河皿试M .的龟曲栗超91痂"不肖您乱朗—c Z ai, 利工眸礎吕筍竝删臨、{木砂第30^爭]m,範目粗3当在开工肾出雄后[),?!哇搓人如工 打计左i.,庙;去人仙监石匡坤机H*T橙丁仙丰冃单仰需幸* 2 32. 戏虚M常用十地加土i陥块耳石殂、幫五廿筑映tt外.沁渤比却遗怦1还蹟甲JU隈細丄诚饥一细删遇用{)St阻ct±ss *j y 13*工程世苜製拄制易客空「段庄t )向卢建芋伫提笑,由去ri.要对上述4±准申月许轴貝舷井将笑蹄宰◎■书和电式帀監硏机礙告,[廿P c X X 糟岀锌昴圻#嘲囱肓护1亢国溝初{)MPa?=:士丘5;Z 込隔翩备末耒刊庭殴碍,内容应貢気:肯题悲..*-T^-BI/ 3S b同活濫衆71的止*试腔宜在K方剽客冲览培审厉世行,舞JUST^R 吁总?I跡u ]T'i-?7 * Z 3?.细皂財肋按赵于([痢14厂瑕14?怡,闰一J*/ kITPM, HT』粗同一肚翱咽tti为Tfe収払i士壬签SE A)X. 迪謚?证门黠JftiE形竟是f )7-frs A X 曜在乂悴积;啦L皓枪中巴匕製轻的主35砂注i±是出于;SILL細L 绘苹靳岸 処西於抹证展舲凰就式* >< 時、在人揪翻LUE构屮产生舞SMim囚41A1足51于曲丄问),18?也X 40. 妙珮航珈庭用IM讥M15h M10. M7.5,站5和沁爭黄个碣人如M砖去示砂桨嘲>HfW删]A J的抗胚

全国学会一览表(国家级)

全国学会一览表 二、工科 B-01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B-02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B-03 中国农业机械学会B-04 中国农业工程学会 B-05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B-06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 B-07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B-08 中国水利学会 B-09 中国内燃机学会B-10 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

B-11 中国空气动力学会B-12 中国制冷学会 B-13 中国真空学会B-14 中国自动化学会 B-15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B-16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 B-17 中国标准化协会B-18 中国图学学会 B-19 中国电子学会B-20 中国计算机学会 B-21 中国通信学会B-22 中国中文信息学会 B-23 中国测绘学会B-24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B-25 中国航海学会B-26 中国铁道学会 B-27 中国公路学会B-28 中国航空学会 B-29 中国宇航学会B-30 中国兵工学会 B-31 中国金属学会B-32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B-33 中国稀土学会B-34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B-35 中国化工学会B-36 中国核学会 B-37 中国石油学会B-38 中国煤炭学会 B-39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B-40 中国能源研究会 B-41 中国硅酸盐学会B-42 中国建筑学会 B-43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B-44 中国生物工程学会 B-45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B-46 中国造纸学会 B-47 中国文物保护学会B-48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 B-49 中国材料研究学会B-50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B-51 中国粮油学会B-52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B-53 中国烟草学会B-54 中国系统仿真学会 B-55 中国影视技术学会B-56 中国振动工程学会 B-57 中国颗粒学会B-58 中国照明学会 B-59 中国动力工程学会B-60 中国惯性技术学会 B-61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B-62 中国电源学会 B-63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B-64 中国消防协会 B-65 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B-66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B-67 中国体视学学会B-68 中国工程机械学会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导则和技术要求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导则和技术要求 (试行) 浙江省水利厅 二〇一六年七月

目录 一.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适用范围 (1) 1.3 编制依据 (1) 1.4 使用对象 (2) 1.5 导则定位 (3) 二. 建设任务 (4) 2.1 资料整编 (4) 2.1.1 组织管理 (4) 2.1.2 工程信息 (5) 2.1.3 管理设施 (5) 2.1.4 划界限权 (5) 2.1.5 注册登记(备案) (5) 2.1.6 档案资料 (6) 2.1.7 安全鉴定 (6) 2.1.8 工程面貌 (6) 2.2 信息采集 (6) 2.2.1 台帐信息 (6) 2.2.2 实时信息 (9) 2.3 平台建设 (15) 2.3.1 平台定位 (16) 2.3.2 总体描述 (16) 2.4 环境建设 (16) 2.4.1 系统软件 (16) 2.4.2 硬件环境 (17) 2.4.3 系统安全 (17) 三. 建设要求 (19) 3.1 工作要求 (19) 3.1.1 建设主体 (19) 3.1.2 实施方式 (19) 3.2 技术要求 (19) 3.2.1 数据要求 (19) 3.2.2 平台要求 (21) 3.2.3 接口要求 (22) 3.2.4 安全要求 (22)

附录 (23) 附表1-1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信息表 (23) 附表1-2 水利工程岗位设置表 (24) 附表1-3 水利工程人员信息表 (24) 附表1-4 水利工程管护经费信息表 (25) 附表1-5 水利工程管理手册信息表 (25) 附表1-6 水利工程人员培训信息表 (25) 附表2-1 大中型水库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26) 附表2-2 小型水库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30) 附表2-3 山塘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34) 附表2-4 海塘工程属性信息表 (36) 附表2-5 堤防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38) 附表2-6 大中型水闸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40) 附表2-7 泵站工程属性信息表 (43) 附表2-8 大中型灌区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45) 附表2-9 农村供水工程属性信息表 (47) 附表2-10 农村水电站工程属性信息登记表 (48) 附表3 水利工程管理设施信息表 (49) 附表4 水利工程划界限权信息表 (49) 附表5 水利工程注册登记(备案)信息表 (49) 附表6 水利工程档案资料信息表 (50) 附表7 水利工程安全鉴定信息表 (50) 附表8 水利工程工程面貌信息表集 (50) 附表9 大中型水库台账表 (51) 附表10 小型水库台账表 (56) 附表11 山塘台账表 (59) 附表12 海塘台账表 (62) 附表13 堤防台账表 (66) 附表14 大中型水闸台账表 (69) 附表15 泵站台账表 (73) 附表16 大中型灌区台账表 (78) 附表17 农村供水工程台账表 (82) 附表18 农村水电站台账表 (85)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厅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厅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水办人[2012]7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12.10.09 【实施日期】2012.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厅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水办人〔2012〕7号) 厅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65号)、《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核准与人员经费管理办法》(浙委办发〔2012〕27号)等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厅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要求 1、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根据省编委的统一部署,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设置机构、配备人员,事业编制不得突破省编委核定的编制总额。我厅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的思路,加强对各单位机构编制的精

细化管理和动态管理,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同时,积极盘活存量,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到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 2、加快推进实名制管理。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保证机构编制管理法定性和严肃性的重要举措。省编委正抓紧建立省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库,进行实时管理,确保各单位的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 实名制管理系统是各单位空编使用和人员入编的基础平台。今后,各单位机构调整和人员入编,都将以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数据为依据。实名制管理系统也将逐步与组织、财政、人力社保部门的数据库实行联网联控,数据信息共享。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数据维护,确保首次入库信息数据完整准确,并确定专人,对单位机构和人

中国水利学会2013学术年会会议指引

中国水利学会2013学术年会2013 CHES Annual Conference 会议指南 P r o g r a m m e 中国广州Guangzhou China 2013.11.26-27

中国水利学会2013学术年会 (一)主办单位 中国水利学会 (二)承办单位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水利学会

目录 一、年会主题与分会 (1) 二、总体日程安排 (2) 三、开幕式与年会报告安排 (3) (一)开幕式及大会报告 (3) (二)分会场报告 (4) 四、组织机构 (12) 五、服务电话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会议须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广州地铁交通地图.. (13) 附件2:酒店功能导视图 (17) 附件3:酒店交通地图 (18)

一、年会主题与分会 (一)年会主题 科技驱动,兴水惠民 (二)分会场 水资源与水生态 湖泊治理开发与保护 防汛抗旱减灾 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河口治理与保护 国际分会场 (三)中国水利学会理事会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00-11:00召开中国水利学 会九届六次理事会

二、总体日程安排

三、开幕式与年会报告安排 (一)开幕式及大会报告 时间:2013年11月26日8:30~11:30;14:00~17:10 地点: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上午:岭南大会堂下午:广东大会堂主持人:敬正书中国水利学会理事长 马建华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总工、中国水利学会副理事长 薛松贵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总工、中国水利学会副理事长 李赞堂中国水利学会秘书长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19)word资料46页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 浙水建[2019]70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19)》的通知 为完善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计价依据和造价管理制度,合理预测水利水电工程投资,适应我省水利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9〕116号文发布),浙江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19)》,现予颁发。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19)》从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原《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细则(2019)》同时停止使用。凡2019年10月1日之前已经批准或已经确定的水利工程造价文件不作改变。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19)》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19)》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 二OO六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水利水电定额管理通知 抄送: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利部水利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2019年9月25日印发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概述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规”)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9〕116号)等文件组织编制。 本编规在《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预)算编制细则》(2019年版)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浙江省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进行修编,并与《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9年版)》等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土保持 【发文字号】浙水保[2014]98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14.12.25 【实施日期】2014.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浙水保〔2014〕98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24号)等文件(以下统称《办法及标准》)精神,规范有序地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的重要意义

水土保持补偿是以保护水土资源、维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建设和保护成本等,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经济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功能补偿方式。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的资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是法律赋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办法及标准》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的具体体现,是我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领域的重大举措,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深入学习领会宣传《办法及标准》 要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学习培训,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领导和广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特别是从事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的人员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办法及标准》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熟练掌握并加以运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要通过座谈会、培训、发放宣传册和主动上门服务等形式,加强与建设单位沟通交流,以保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在水利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网站、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依据、标准、对象、范围、流程等内容进行公示。 三、规范有序地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 1.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换领手续,收费项目应明确为“水土保持补偿费”。 2.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一般缴款书和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