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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

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
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

引言

上海证券报9月28日讯欧盟9月24日建议,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税率高达39.2%,当地时间10月6日,欧盟部长理事会发布公告称,裁定中国输欧无缝钢管对欧盟产业构成损害威胁,决定征收17.7%-39.2%的最终反倾销税。据了解,这是第一个针对中国钢铁产品以“损害威胁”(等同于‘莫须有’的罪名)立案的反倾销案例。中钢协有关负责人称,欧盟开启了国际钢铁业贸易保护的恶劣先例,对中国钢铁行业和中国无缝管企业造成很大伤害。与刚刚召开的G20峰会各国发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倡议是背道而驰的。在欧盟作出裁定后的第二天,美国商务部紧随其后,宣布对中国碳钢和合金钢材质的无缝标准管、管道管和压力管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进行调查。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施以98.37%的反倾销税,并对中国政府的补贴征收额外的反补贴税。国庆刚刚过去,欧盟和美国就接连对中国企业扬起了反倾销大棒。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展开的反倾销调查,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构成严重威胁,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了巨大损失。作为一个日渐开放的贸易大国,我国面临的反倾销现状十分严峻。研究如何有效地应对新形势下的国际反倾销,对于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极为重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倾销与反倾销

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的行为。具体是指商品进入一国的市场价格低于其在另一国市场上的价格,或者指在不同国家的市场上以人为的差别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构成倾销需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出口商在国内市场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而国际市场上该产品的价格弹性大于本国国内;二是存在地理或关税上的壁垒,使得倾销到国外的商品不再低价流入国内市场。倾销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进口国的经济或生产者利益造成了损害,干扰进口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进口国自身经济的成长和发展。

了解倾销的概念之后,顾名思义反倾销就是指进口国反倾销当局依法对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反制措施,以抵消损害后果的法律行为。最终的反倾销措施就是对倾销企业征收反倾销税,提高进口关税水平。反倾销作为世界贸易组织认定和许可的贸易保护措施,是国际通行的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也是用来对付不公平竞争的必要工具。根据WTO《反倾销协议》,各国要对某个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需要证明其存在倾销和其对进口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损害,不过该协议没有作出具体判断。所以,反倾销措施这个WTO允许的保护本国产业的合法手段,就被各国频频用来反对其他国家的“不公平”竞争。随着各国关税的进一步降低,用关税壁垒保护国内

产业已不大可能,而且关税减让是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提高,而反倾销税的实施是单方的,进口国有自由裁量权,反倾销税也普遍高于关税,因此各国普遍采用这种既合法又便利的方法,转嫁经济危机,保护国内工业,甚至扩大本国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进口产品挤出国内市场。

反倾销是世贸组织允许采取的维护公平贸易和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合法手段,中国赞成和支持这一措施,并一贯反对以倾销方式破坏公平贸易竞争的秩序,反对以倾销损害贸易伙伴国相关企业的利益。但是,中国坚决反对滥用反倾销,把反倾销变成进行贸易保护和歧视性政策的手段。现在,确实有一些国家利用某些贸易纠纷案件,把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的工具,人为地夸大对方国家所谓倾销的幅度,并采取相关反倾销措施,给贸易出口国造成不应当的损失,给这些国家出口造成人为的壁垒,给国际贸易公平秩序造成摩擦和动荡。

二、我国遭遇反倾销的现状及趋势

(一)我国目前遭受反倾销的现状

近年来,由于中国产品有巨大劳动力和原材料的比较优势,在竞争中往往处于有利地位,中国产品遭受众多国家反倾销调查,情况令人担忧。据商务部统计,近年来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占世界反倾销案件的比例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5%猛增至目前的20%以上,远远超出中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尤其在我国2001年加入WTO 以后,以美国、欧盟为首的对华反倾销活动甚嚣尘上,全球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约450起,涉及金额高达数百亿美元。反倾销调查国从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到墨西哥、阿根延、巴西、印度、土耳其、印尼、委内瑞拉、哥伦比亚等发展中国家。这其中,美国,欧盟,印度,阿根廷,土耳其,澳大利亚,南非,墨西哥,加拿大,巴西成为对中国发起贸易反倾销调查的前十位国家。在裁定倾销立案中,中国占总案件的近20%,位于全球之首,成为反倾销最大的受害国。

表格1:2001年—2008年世界及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情况对比表

数据来源:WTOADInitiations:ByExportingCountryFrom01/01/95To:30/06/08。

WTOADMeasures:ByExportingCountryFrom01/01/95To:30/06/08。

上面的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世界反倾销调查数不断减少的情况下,中国遭受的反倾销调查却在不断增加,所占比例更是年年增长!到2007年我国所受反倾销调查已经占到世界反倾销调查数的1/3以上了。数据触目惊心,让人不得不为我国产品的出口前景担忧,因此了解我国面临的反倾销现状并研究对策对于我国的外贸出口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国外对华反倾销产品大都集中在低附加值和劳动密集性产品上。比如: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塑料橡胶制品、陶瓷玻璃制品、纺织品和杂制品上。据统计,自1995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这七类产品按立案数从多到少依次为:贱金属及其制品146件,化工产品134件,机电产品76件,纺织品54件,塑料橡胶制品46件,杂制品44件,陶瓷玻璃制品36件。这一排序和世界各产业遭受反倾销案件重轻排序是一致的。按对华立案数占世界立案数的比例排序依次为:杂制品54.3%,陶瓷玻璃制品32.7%,机电产品24.9%,纺织品21.4%,化工产品20.1%,贱金属16.1%,塑料橡胶制品织品10.8%。其中,贱金属及其制品和塑料橡胶制品低于平均数19.4%。除了这七类产品外,其他有些产品对华的立案数并不多,但是对华立案数占世界立案数的比例却比较高。这些产品大部分为低附加值和劳动密集型的,

所属行业往往是企业总数多,生产相对过剩的产业,这些产业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比其他产业要大。由于这些产业产品差异化程度较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求得生存和发展,这些产业往往会采取低价竞争的经营战略,因此易遭反倾销调查。遭受国外反倾销的出口商品,涉及到我国大部分的主要出口商品。这些调查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出口;

近些年来,较为典型的反倾销大案有:2002年美国对我国宝钢,鞍钢,武钢,安钢,本钢以及莱钢等6家主要钢铁企业提起反倾销诉讼;2005年针对我国纺织品的反倾销案,涉案金额达2亿美元;2005年欧盟对我国产皮鞋的反倾销调查案,涉及涉案企业超过1000家,涉案金额高达6亿美元;2006年欧盟对我国彩电反倾销调查案,涉案企业包括厦华,海尔,海信,长虹,TCL和创维,几乎将我国主要彩电生产企业一网打尽;2009年4月,奥巴马上台后第一次对中国商品下手,“中美轮胎特保案”对中国轮胎行业打击很大,更是开创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影响恶劣。

(二)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呈现趋势

1、反倾销发起国家和地区由最初的发达国家开始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延伸

在对我国产品提出反倾销指控的国家和地区中,欧盟和美国一直是“领头羊”。我国遭遇的第一起反倾销指控就源自欧盟。如果说之前对我国商品反倾销的主要集中于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但是进入新时期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印度、菲律宾、印尼、墨西哥、埃及、阿根廷、秘鲁和土耳其等也加入了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反倾销的行列。据统计,目前己经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进行了反倾销立案和调查,而且在对中国企业发起反倾销的国家构成中,发展中国家的比重已经高达四成,直追欧美发达国家。另据统计,发达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立案数量比例已经从20世纪80年代97%降低到2008年的60%,而发展中国家的立案数量比例则从过去的不到3%快速上升到40%。如阿根廷对我国大到机电、化工等附加值高的产品和纺织品。服装、玩具等大宗产品,小到餐具、烟花、挂锁、纸牌等低附加值的产品,宽范围地实施了反倾销措施,使双边贸易受到严重影响。

2、反倾销所涉及的产品范围日益广大、涉案金额不断扩大

一方面,被诉倾销商品的种类不断增多。近些年来,西方国家只要认为危害或将要危害到本国竞争力差的产品,都可以列为反倾销产品的范围。我国被实施反倾销的出口商品既包括了低附加值的初级产品,如矿石,基本金属等,也包括技术、资本密集型产品,如机电设备,生物化工产品等,而且还包括非常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轻工等产品。这些产品是我国的主要出口产品,不仅量大,而且涉及企业多,就业人数

多,一旦遭受反倾销,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非常大,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涉案金额不断扩大。截至2008年,在所有美国对华反倾销调查中,涉案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大案共有10多起。如2004年美国对中国彩电开征反倾销税,涉及金额超过3亿美元;最近,“中美轮胎特保案”涉及金额过亿美元,长远统计更是不止这些数字。金额最高的为木制卧室家具案,达10亿美元,在美国前十大反倾销涉案调查中位居第四位。

3、国外反倾销具有连锁反应效应

我国某一出口产品在一个国家遭到反倾销诉讼后,其他国家担心这种中国产品会因此大量涌向他国,因而同样采取反倾销手段进行预防。可以说一旦哪个国家开了个头中国出口商品的情况就会更加恶化。如欧盟2006年对我国出口彩电征收高达44.6%的反倾销税,随即,美国商务部紧随其后对中国出口彩电征收高额反倾销关税,几乎使我国彩电退出欧美市场,而这一市场每年进口量为2000多万台。出口市场日益萎缩,也是后来国内彩电企业大演价格战的一个主要原因。再如,本年度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中国输美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请求政府在现行进口关税基础上对中国输美轮胎加征高额特别关税。9月1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批准这一请求。美国这一行动立即产生“示范”效应,接着,阿根廷、巴西等国决定对中国输入轮胎实施反倾销。我国出口的金属镁、鬃刷、钨制品、鞋、硅锰、碳化硅、高锰酸钾、硅铁、钢板等都遭到过这样的厄运。

4、国外对中国产品实施的反倾销税税率不断增大

从当初的百分之十几的反倾销关税到现在百分几百乃至上千的水平,如此高的税率也就意味着中国的相关企业将没有在自身产品上再作努力的机会,一旦遭遇反倾销将不得不长期甚至永远退出已经苦心经营多年的国外市场,这种打击是致命的也是令人心痛的。应对反倾销诉讼越来越成为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过程不得不迈过的一道槛。

三、我国遭遇国外反倾销的原因及其分析

国外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已经严重威胁到我国的外贸出口,成为中国出口的障碍,而且随着中国出口规模的逐年扩大,这一问题将长期严峻地突显在中国政府和企业面前。知己知彼,认真分析中国屡遭外国反倾销的原因有利于中国出口的顺利进行。下面我们就内外多方面的因素来分析一下我国面临严峻反倾销现状背后的一些主导原因。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1、我国的外贸出口结构不合理

从出口产品的结构来看,我国出口产品偏重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如纺织工业、轻工产业和农副业,此类产品的附加值相对偏低,人工费用占很大比重,出口产品的最大特点是批量大、价格低。廉价的劳动力正是此行业的比较优势之所在,这也是我国的国情。劳动密集型产品威胁了进口国更多的就业职位,因此这些行业成为“反倾销”调查的“重灾区”便不足为奇。从市场结构看,我国出口中有将近70%是以欧美为目标市场的,出口市场过于集中,这样必然会增加与这些国家产生贸易冲突的几率,从而使这些国家加大了对我国的反倾销诉讼。

2、出口企业秩序不规范、恶性竞争,政府宏观调控偏向

我国企业长期以来,出口受国家宏观调控,一度出现亏本出口以求换汇的目的。虽然现在进入市场经济体制这种情况已发生改变,但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似乎还没有从市场经济中学会调整目标,重新定位自己的企业和产品,一味用从前的经营策略出口产品。主要表现在出口产品时,采取价格策略,即以低价作为进入市场的方法,将开拓国际市场的希望寄托在低劳动力成本所形成的价格优势上。在具体产品出口时,部份企业又会恶性竞争,不断压低价格报价,甚至不惜成本地同国内企业或其他国家企业竞争,这种做法不仅造成国外对我国产品质量的质疑,而且使中国产品遭受反倾销的指控。

3、营销策略不当

我国出口企业大多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总体把握,相应地仅仅单纯依赖低价战略打入国际市场。比如,有些出口企业对进口国的社会风俗、消费群体及其心理缺乏了解,忽视出口产品的技术创新和后续改进,而只能以廉价销售;有些出口企业未能把握国际市场和进口国行情,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致使某些商品大量涌入进口国,增大了对我国反倾销的概率。

4、我国企业对反倾销诉讼的消极应对

在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中,经常出现无人应诉的局面,结果使对方不战而胜。反倾销案件的国外律师费用较高(一般在10万-50万美元),涉案企业的经营金额相对较小,很多经济领域又没有商会或行业协会,无法形成整体的应诉实力,加之对国际商贸和WTO规则不熟悉,所以一些企业宁愿放弃涉案产品的出口也不愿应诉。企业缺乏反倾销应诉意识并且内部没有建立起高效的反倾销机制,应诉经费不足、反倾销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亦导致企业应诉不力。而且越是如此就越导致国外的变本加厉,久而久之,更加鼓励了国外相关产业的反倾销势头。

(二)中国经济迅速崛起导致中外经贸领域摩擦加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获得了飞速发展。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经济实现了连续的高增长,经济增长的质量也明显提高,这与周边国家金融危机频发、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形成了鲜明对比。加入WTO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对外贸易获得快速发展,我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第2大贸易国,并且对美国、欧盟几大贸易伙伴始终保持着大量的贸易顺差;每年达到数百亿甚至上千亿美元。据国际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数据表明:2008年,我国的外汇储备已经达到一万九千亿美元!中国成为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贸易收支的持续不平衡以及扩大的趋势使得中外经济摩擦不可避免,另外,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由于受自身国情以及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制造业的中心,而市场往往呈现此消彼长形势,价廉物美的中国产品肯定会得到越来越大的市场份额,一方面引起了同类产品竞争国的疑虑;另一方面在进口国造成了同类产品的更剧烈的竞争。因此,一些国家便会想尽办法来削弱我国在某些行业和领域的比较竞争优势地位。而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则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旦被调查的我国产品被征以高额反倾销税后,将会失去价格优势,对于缺乏品牌效力的国货来说其竞争力便会大打折扣。

(三)我国“非市场经济国家”的问题

长期以来,国外对我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均采用“替代国”方法计算倾销幅度,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替代国”来对待中国的商品是极不公平的,这本身就带歧视性和不合理性。这意味着在计算倾销幅度时,反倾销调查部门拒绝使用中国涉案产品在国内的售价来确定正常价值,而改用一个所谓市场经济国家相似产品的国内售价来确定正常价值。这种做法具有极大的不合理性,并往往导致我国本来没有倾销的产品被裁定存在倾销,或本来只有轻微倾销的产品被裁定高额倾销幅度。在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中,外国企业可以认为其出口产品的国内价格不是真正的市场价格,是一个得到政府补贴了的低价格。在这种情况下,外国企业就可以用第三国同类产品的国内价格作标准。相比之下,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出口价格就显得低得多,反倾销的必要条件似乎也就具备了。只要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没有得到认可,进口国的企业就会千方百计地利用这一点来使用反倾销武器以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四)世界经济低迷导致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盛行

公布的统计资料显示,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泡沫的破裂,世界经济开始转向低迷,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大幅减少。从世界范围来看世界经济的发展是处于

一种低迷状态的,几场局部战争更使世界经济雪上加霜,全球商品贸易陷入低谷。反倾销规则的这种软弱性保护性使得反倾销与世界经济形势的起伏紧密相连,每当世界经济形势低迷的时候,反倾销往往成为世界各国实施贸易保护的首选方案。中国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出口产品种类多,数量大,对较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贸易多是顺差,自然成了反倾销的主要对象。一些贸易保护主义者滥用WTO协议关于反倾销的规定对中国产品“大打出手”。

(五)反倾销带有很强的政治色彩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一直对中国虎视眈眈,他们不愿意坐视一个社会主义中国强大,在经济上试图压制中国的发展。另外,反倾销也可以打击中国产品在其国家的市场占有率,减少本国经济以及社会对中国的依赖,限制中国可能在其国家所获得的政治筹码。这些经济纠纷的背后都有一个终结原因——国家利益。要想中华民族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努力发展自身的实力是不二途径。这一点或许也是我们在寻求如何解决反倾销纠纷这一问题上的根本答案。

四、应对策略

国外对我国产品实施反倾销,对我国经济来说,必然带来不利的影响。首先,影响中国产品的出口。一般来说,只要产品被进口国提起反倾销调查,就会马上影响该产品对该进口国的正常出口,而一旦裁定倾销成立,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往往会导致出口产品失去进口国市场。其次,反倾销的示范连锁反应如果一国对我国某种产品实施反倾销,那么其他国家也纷纷对该产品实施反倾销,结果使该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出口都会受阻,影响中国出口市场的多元化与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整。第三,冲击国内市场。我国出口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后,受阻于国外市场,势必返销国内市场。这会对国内市场造成冲击,引发供求失衡,价格波动和国内产品积压等后果,不利于经济平稳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采取适当的应对策略,减小损失。

(一)从政府角度分析

1、增强本国利用反倾销手段的能力

反倾销策略不仅具有防御性特征,其进攻性对抗性对保护国内市场也很有效率。现今,国外对中国提出的反倾销也多是以反倾销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我国政府应当认清反倾销的本质,不应总是在遇到反倾销指控时,对我国的倾销行为作自我检讨,而应主动参与、利用好反倾销诉讼,争取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受到普遍的尊重和公正的待遇。一味的妥协退让只会让别国更加肆无忌惮。外国产品在华倾销也由来已久,但是好像并没有引起我们应有的重视。值得注意的是,

最近美国宣布对中国出口轮胎进行反倾销调查后不久,我国即宣布将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和肉鸡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商务部明确表示,近期已收到国内产业申请,反映上述产品以倾销、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对我国内产业造成冲击,要求商务部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

运用法律手段和国际通行规则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外经贸行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需要,也是推进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整顿外贸经营秩序的需要。尽管中国己于2001年制定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并于2004年大量参照了国际惯例,特别是重点遵守了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守则”进行了修订。但是,由于时间仓促,缺乏实践,许多内容简单、抽象、模糊,操作性和透明度都不强。因此,我们首先应当借鉴和吸收国外和国际的成功经验,如反规避调查、维护整体利益原则、简单多数通过机制、倾销和损害幅度的计算、反吸收条款等,并按照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义务,对外贸易政策统一由一个部门颁布,不用内部文件对有关规则进行补充和说明。除了出台专门的反倾销条例,还应该考虑到法规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关系。另外,应该注意反倾销立法中的因果关系及附加条件。GATT《1994年反倾销协议》对与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采取了列举式和排除式相互结合的做法,即应当审查提交给当局的所有相关证据,并排除倾销产品外的、同时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其他因素,如非倾销价格出口的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国内需求的减少或消费模式的变化等。这些都是值得在修改我国反倾销法中予以借鉴的。还有就是,应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反倾销调查程序以及建立完善我国的反倾销诉讼体制。

3、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力争“市场经济地位”

改革开放20多年,我国已基本上实现了大部分行业的市场化运营,然而有些国家却无视客观现实,妄加臆断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以不确定的“替代国”标准对中国提起反倾销诉讼。市场经济地位这个先决条件不解决,中国多数出口企业就将仍旧处于被动地位。因此,中国政府应利用国内外媒体加强宣传攻势,大力宣传我国市场化进程,并可以委托国内外有关专家或权威机构对我国市场经济转轨程度进行鉴定,增强说服力,避免歧视性待遇。2004年,新西兰率先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随后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相继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主要的几个贸易大国如美国、欧盟、日本等却一直没有松口。要想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得到普遍的承认,必须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尽早完成经济转型。

4、加强宏观调控指引企业开辟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政府应当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对出口产品总量和产品结构进行宏观调控,鼓励和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和互补型产业,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开拓新市场。目前我国出口贸易的地区主要集中于韩国、日本、美国和欧盟,这种过分集中的市场结构消弱了我国对外贸易的灵活性和竞争力。我们应加强对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开拓,逐步实现市场结构多元化,提高外贸抵抗外来风险的能力。

5、利用WTO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反击各国对我的歧视待遇

由于我国已是WTO成员国,尽管入世后并不会立即改变中国屡遭外国反倾销投诉的现状,但入世后,我国一方面可以利用在多边贸易体系中的发言权来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挑战这些歧视做法,我国应加大对欧美等国在反倾销投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对我国的歧视政策放在WTO规则中加以评判的力度,以便尽早通过WTO这一多边贸易体制来维护我国应得的正常待遇。2002年3月20日,美国政府对包括中国、欧盟、日本等国在内的大部分出口到美国钢铁产品征以8%-30%的进口关税,并对14种钢铁产品实行进口限额,我国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第一次开始尝试使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与美国的钢铁贸易纠纷。

(二)从企业角度分析

1、加大科研投入,优化出口结构

一是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引导企业多出口高技术产品,走内涵式增长道路。鼓励优质产品出口,优先出口优质产品,限制劣质品出口,改变传统的外贸绩效评价指标,由量向质转变,由总额向附加值转变等。二是在提高商品档次的同时,争创世界名牌。除了可以利用先进的技术设备提高商品的内在质量。还要积极运用非价格手段如商标、包装、公关、广告策划等组合策略来参与市场竞争。这样经过长期的努力就能创造出我们的世界名牌,使我们的产品就可以真正走向世界。此外,要实现贸易多元化战略。改变我国外贸出口商品目前大部分集中于西欧、北美、日本市场(其中包括转口贸易)的局面,以多元化的市场替代单一市场的出口,以多样化商品出口替代少数几种主要商品出口数量的扩大,在巩固和提高现有国际市场的前提下加强对东欧、非洲、拉美、独联体等市场的开拓,这样可以避免短期内出口的增长速度与绝对数量增加造成倾销侵害。

2、建立有效的跨国经营战略,企业要“走出去”

反倾销问题暴露了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层次不高的问题,它呼唤真正的中国跨国公司的出现,跨国公司能够有效规避国外反倾销制裁。这并不是说跨国公司不存在被诉倾销的问题,而是因为成为名副其实的跨国公司后,企业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网

络化生产、研发、销售体系,这样不仅提高竞争档次,而且可以通过海外投资、以及内部转移价格方式规避反倾销问题。另外,还可以利用投资国政府和社会对企业的依赖度,万一遭到反倾销诉讼时,有机会减小损失。

3、建立反倾销诉讼公基金,培养反倾销人才

反倾销案件发生以后,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认识反倾销及其后果,积极应诉,尽量避免国外反倾销措施的滥用。然而国内一些企业在遭遇反倾销诉讼时,由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不配合或不积极配合往往力不从心,而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搭便车”的心理,这是片面、狭隘和短视的。一旦国外对我国反倾销诉讼成功,我国的同种产品以及同类产品在该市场将受重创,甚至可能从该市场完全退出。这对我国该产业的对外贸易将是巨大冲击。因此,国内企业应团结起来,一致对外,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建立相关的应诉公基金,对参与诉讼的企业予以支持和鼓励。

4、企业要学法、懂法、用法

我国企业应尽快培养一批专业的法律人才,同时,可以通过驻外机构、向外国资本输出的方式建立的一些海外企业,了解该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动态并及时反馈给我国相关机构和企业,形成快速高效的信息网,完善我国预警机制,为打赢反倾销诉讼作好充分准备。

5、加强与外国企业的联系与合作

在反倾销案件中,起诉方的利益往往也是多元化和多层面的,因此,在对外贸易中,我国企业应促进贸易双方的深层了解与合作,达成相关协议,以求在中国产品被指控倾销时,该国部分相关企业能共同参与诉讼,提供有利于我方的相关证明,甚至说服起诉方撤诉,这已经是化解反倾销调查的重要途径之一。

6、加强与本国企业,政府,协会或商会的联系与合作

国外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不仅仅是针对个别企业,而是针对所有中国企业而言的,因此中国企业必须联合起来,一致对外;在某种程度上,反倾销是进口国和出口国之间的较量。因此,企业只有与政府,行业协会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通力协作才能有效应对反倾销案件。处于国际化经营低层次的中国企业尤其需要重视这个问题。

结论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倾销与反倾销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热点问题,尤其是针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方面的贸易摩擦。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正面临着严峻的国际反倾销形势,面对这样的严峻情况,我们的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应尽快行动起来,积极反映、面对、处理反倾销事件,尽快建立起具有“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快速应对”特色的三位一体的防反倾销体系,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成果。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反倾销作为进口贸易救济措施,并不是落后的保护伞,要正确理解倾销与反倾销的意义,要利用它来为我所用更好的促进我们自身经济的发展。企业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发展、创新,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才是生存之道,才能确保我国的产业和经济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如何让未来的均衡点更加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是政府和企业需要认真研究和对待的重大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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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王振东.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培育与国际贸易摩擦及反倾销应对策略、技巧实务全书[J].中国科技文化出版社.2005

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状况及应对策略分析

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状况及应对策略分析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成为名符其实出口大国,对外贸易依存度极度提高。但是,自从2008金融危机以后,外国对华的反倾销调查变本加厉,使我国成为世界上最主要的反倾销调查对象,给我国的出口造成了严重损失。面对这种状况,我国政府和企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必要措施,终止或者减轻由于反倾销带来的损害。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反倾销、成因、应对策略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foreign trade, China has become one of the greatest exporters in the world recently. However ,since the 2008 financial crisis,the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 on China has been further intensified ,which has made our country the most important object of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 And which contribute to server losses of our export.Facing such situation , what joint efforts are needed to reverse this trend .there is a study of this question Keywords: anti-dumping, causes and coping strategies 一我国遭受反倾销的现状分析 自从中国加入WTO之后一直受到反倾销的困扰,我国的反倾销主要呈现出了以下特点: 1反倾销总量在不剧增加。如下表1根据WT0 统计,从1995~2012年,全世界的反倾销调 查案件4230起,而外国我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则达到了916起,我国所占比例达到21.65%,年均近51起,是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与第二位的韩国相比,韩国同期的涉案数才306起,所占比重只达到0.72%。截至2012年底,中国已连续19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经济体。 2华反倾销的调查范围越来越广 针对中国的反倾销的产品原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多是劳动密集型及低附加值的产品,尤其是钢铁、纺织和化工等更是成为国外对华贸易救济调查的主要产。但随着是,2008金融危机以后,外国对华的反倾销调查变本加厉反倾销设计的商品中了不断增多,涉案商品包括了纺织、服装、轻工、家电、化工、农药、矿产品、医药、机电等4500 多种。 3)欧美仍是对华发起反倾销的最主国家,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对华实施反倾销。 与中国发生贸易争端的其他成员仍集中在美国、日本、欧盟、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近年来,随着中国出口总量的不断增加,针对中国提出反倾销调查的发战中国家也不断增加。印度(中国的三大贸易伙伴之一)近年来频频向中国发起反倾销诉讼,阿根廷、土耳其、巴西、南非得国家虽然不是中国的主要出口国,他们仍然对华采取了积极的反倾销行动。 二、中国频遭反倾销的原因 1倾销的经济学定义(成因) 根据WYO的定义,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其构成要素:(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3)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WTO《(反倾销协议》对反倾销给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反倾销是进口国内遭受损害的产业可以向本国主管机构提出申诉,按照一定法律程序进行调查取证以及采取必要的反击措施。因此反倾销是进口国产业在面对倾销不当行为时的一种贸易保护手段。但是,一些别有用心的国家为了本国利益,滥用反倾销条款,这是借用反倾销的幌子干阻碍别国产品进入该国的

中国对外反倾销现状分析概述

中国对外反倾销现状分析概述 一、中国对外反倾销立法概况 (一)立法进程 从广义上讲,我国的反倾销立法肇始于199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该法开创了对倾销到我国的进口产品实施反倾销的立法先河。但是该法是我国调整对外贸易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其中只有第30条和32条就倾销和反倾销做出了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真正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则是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下称《条例》)。我国《条例》的制定主要参照了1994年GATT《反倾销协定》,但由于时间仓促、缺乏实践经验等条件的限制,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条例》存在着比较大的缺陷和漏洞,在立法层次、反倾销的实体和程序方面均有明显的缺憾。为了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充分反映“公开”或“透明度”原则,2001年11月26日国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简称新《条例》),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同时,《中国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废止。这标志着我国自1997年建立的反倾销法律框架得到进一步完善。此后,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陆续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使有关规则更加细化和具有可操作性。 (二)立法动机 我国《条例》开宗明义指出:“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就政治目的分析,保护国内产业是反倾销立法的实质所在。尽管新《条例》将“保护国内产业”作为其立法宗旨之一已经删除,但究其实质而言,保护国内产业的最终目的依然存在。之所以在总则中删除“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是由于《1994GATT》、《反倾销守则》、《反倾销协议》等均未明确将保护国内产业作为其立法宗旨予以规定。 改革开放以来,不仅仅是国外对华反倾销与我国的对外开放步伐相伴相生,外国厂商为了夺取中国市场份额,利用倾销手段对我国出口的实例比比皆是。这些倾销给中国相关产业带来极大的损害。而中国在遭受外国反倾销的同时,因为 1 同时施行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国内没有反倾销法规,对国外的倾销却完全没有防御能力。 《条例》的颁布使中国企业能够对外国的倾销主动起诉,同时它作为一种战略性的威慑手段,为我国政府抑制对中国商品歧视性的反倾销有重大意义,通过该种对抗性反倾销措施的采用,限制外国对中国商品频繁进行反倾销调查,以维护中国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所以,反倾销立法可以从两个方面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中国家电产品遭受反倾销现状分析报告

中国家电产品遭受反倾销现状分析 摘要 随着我国家电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份额的上升,受到反倾销调查和针对性的 措施也日益突出,认清国外对我国产品反倾销指控的原因,并采取相应对策, 已成为我国企业进一步拓宽国际市场的当务之急。本文将通过分析国外对华反 倾销的现状及特点,明确其原因,提出应对反倾销的对策。 关键词:家电产业反倾销倾销 Abstract: along with our country electrical appliances product in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the share rise, the counter-dumping investigation and the pointed measure which receiv es day by day is also prominent ,clearly recognize overseas to our country product counter-dumpi ng indictment reason, and takes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 has become Our country Enter prise further to open up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the urgent matter.This article through anal ysis overseas to Chinese counter-dumping present situation and characteristic,is clear about its r eason,proposes should to the counter-dumping countermeasure. Key words:Family electrical industry;counter-dumping;dumping 引言 作为 WTO 体系中最为广泛使用的贸易救济手段,反倾销产生已经有 200 多年的历史了。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世界市场的日趋饱和以及世界各国关税水平的不断降低和 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国际间反倾销摩擦愈演愈烈。中国改革开放 20 多年来,对外贸易取得 了迅猛发展。但同时,外国多中国产品反倾销案件也迅速增加,中国成为国际反倾销的主 要目标,出口贸易面临严重威胁,造成的损失不可低估。因此,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分析其他特征和原因,一边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倾销与反倾销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和特殊情况处理等(中英文对照)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和特殊情况处理等(中英文对照) 发布时间:2011-10-24 11:30:54 翻译:李莉校对:廖纷,陈茜茜复审:薛婷婷 Anti-dumping, Subsidies, Safeguards,Contingencies, etc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和特殊情况处理等 英文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114555773.html,/english/thewto_e/whatis_e/tif_e/agrm8_e.htm Binding tariffs, and applying them equally to all trading partners (most-favoured-nation treatment, or MFN) are key to the smooth flow of trade in goods. 约束关税及将其在全体贸易成员国之间平等地适用(即最惠国待遇,简称MFN)是保证商 品交易过程畅通的关键。 The WTO agreementsuphold the principles, but they also allow exceptions — in some circumstances. Three of these issues are: 世贸协议秉持着这些原则,但有时也有例外。例如以下三种情况: actions taken against dumping (selling at an unfairly low price) 1.反倾销(以不公平的低价出售商品的行为)措施; subsidies and special “countervailing” duties to offset the subsidies 1.贸易补贴以及为抵消贸易补贴而征收的“反补贴”关税; emergency measures to limit imports temporarily, designed to “safeguard” domestic industries. 1.为暂时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而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 Anti-dumping actions 反倾销措施 If a company exports a product at a price lower than the price it normally charges on its own home m arket, it is said to be “dumping” the product. 如果某一公司以低于其在国内市场正常出售的价格出口某一产品,我们就称其“倾销”该产品。Is this unfair competition? Opinions differ, but many governments take action against dumping in order to defend their domestic industries. 这是否为不公平竞争?各人意见不同。然而很多成员国政府采取措施抵制倾销以保护他们的国内产业。 The WTO agreement does not pass judgment. 世贸组织的协议并未给出明确的判断。 Its focus is on how governments can or cannot react to dumping — it disciplines anti-dumping actions, and it is often called the “Anti-Dumping Agreement”. (This focus only on the reaction to dumping contrasts with the approach of the 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 Agreement.) 协议把重点放在了政府能否对倾销行为予以反击——它规范了反倾销的手段,并被通称为《反倾销协定》(此协定的重点在于对倾销行为的回击,与《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不同)。The legal definitions are more precise, but broadly speaking the WTO agreement allows governments to act against dumping where there is genuine (“material”) injury to the

国际贸易反倾销案例

国际贸易反倾销案例

反倾销案例 我国是被别国反倾销频率较高的国家,根据记载,自1979 年欧共体首次对我国实施反倾销以来,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启动反倾销手段,几百起案件涉及4000多种商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几百个亿美元。中国已成为世界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根据已发生的反倾销案例分析,我国在国外反倾销案中尽管有过少量的胜诉,但绝大多数还处在被动挨宰的地位,这在主观上与我们的企业不知如何应对有着密切的关系。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一直是湖北省蜂蜜出口的“领头羊”,但在我国加入WTO 后,一些国家针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日益频繁,也使我公司的蜂蜜出口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 2002 年5 月,武汉市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首次向美国出口蜂蜜,却遭到美国2000多蜂农对武汉小蜜蜂提起的反倾销诉讼。即被认定为倾销,裁定征收24%~183.3%的反倾销税。面对美国提出的反倾销诉讼,武汉小蜜蜂公司组成专班、聘请律师、整理材料、接受有关方面的问卷调查。同时不间断与美国商人的正常贸易往来。

2003 年的核查,美国商务部把案子翻过来了。2003 年10月,武汉小蜜蜂公司接到有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经调查其在美国市场的倾销行为不能成立,其产品在美国市场应享受平等待遇。应对挑战,勇于抗争,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据理力争,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应诉美国反倾销终于取得阶段性成果。小蜜蜂产品在美国市场有了暂时平等的地位。但是,2004 年,在美国蜂农的抗辩下,案子又翻过去了。美国商务部调查后又裁定,对小蜜蜂当年出口美国的蜂蜜征收33%的反倾销关税。此举对小蜜蜂影响很大,美国裁定的“扑朔迷离”,令企业感到很迷茫,很无奈。这使我们认识到;应对反倾销是一个长久和持续的过程,积极应对反倾销也是维护行业利益的体现,因此我们采取“不害怕、不回避、不让步”的态度积极面对国际贸易制裁,目前公司正在与美国商务部继续反倾销官司, 争取合理的利率。 中国彩电在欧洲的惨痛教训由于康佳公司不愿接受欧盟的现场认证调查,2006年3月28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发出文件,将对中国彩电出口商征收44.6%的反倾销关税,即日起执行. 2009年,美国将对中国钢格板征高额反倾

中国的反倾销现状及应对策略

中国反倾销的现状以及应对策略 XXXX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2013级一班XXX 指导教师XXX 中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长期发展的同时,国际反倾销浪潮也给我国外贸出口前景投下了阴影。国际社会频繁的反倾销调查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成为迫切需要解决问题。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企业屡受反倾销之害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策略。 关键词:中国反倾销现状策略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生产能力的不断增强,对外贸易大幅度增大,中国正成为最大的贸易输出国。但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中国出口的商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中国也因此成为了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和被实施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这不仅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市场地位,也使我国的经济发展遭受了严重的损失和阻碍。为了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保障我国的经济利益,我们必须采取相应对策认真、积极、科学地展开反倾销工作,有效地保护国内产业,促成公平合理的贸易秩序。 二、倾销与反倾销 1、倾销的概念 (1)倾销的概念 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是与政府对出口的建立制度相联系的。 (2)倾销的目的 以达到消灭竞争对手,垄断整个市场的目的。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为WTO所禁止,因此反倾销也成为各国保护本国市场,扶持本国企业强有力的借口和理由。 (3)构成要素 ①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②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③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反倾销的概念 (1)反倾销的概念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的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相同产业的而利益免受损害,为了有效遏制出口商向进口国倾销其产品的行为,进口国针对出口商的倾销产品而采取的措施。反倾销是一种政府行为,是贸易救济,为了保护本国的相同产品不遭受倾销行为而引起的损害以达到维护本国相同产业的目的。 (2)反倾销的作用 ①反倾销有时在一些国家被作为一种有效的贸易保护主义工具加以利用。 ②反倾销作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的一种合法手段,与其他同样被认可的反补贴法、反托拉斯法、保障条款等相比较,有着其独特的无可取代的作用。 ③从1948年GATT文本生效开始,世界各国针对出口产品的倾销行为都采取反倾销措施已被现行国际贸易制度确认为合法的贸易保护手段。很多国家和地区(其中包含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均以1979年《守则》为依据先后修改或制定了反倾销国内法,同时各个成员国在他们之间因反倾销法律实践而引发的国际贸易争议也争相引用这些规定作为主张各自权利的依据。 三、中国反倾销现状以及原因 自从中国加入WTO之后一直受到反倾销的困扰,出口贸易面临严重威胁,造成的损失不可低估。据商务部统计,近年来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占世界反倾销案件的比例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5%猛增至目前的20%以上,远远超出中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尤其在我国2001年加入WTO以后,以美国、欧盟为首的对反倾销活动甚嚣尘上,全球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约450起,涉及金额高达百亿美元。 1、中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最大受害国 根据世贸组织的资料统计,在199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间,中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数434起,占全世界总立案数2743起的15.82%,排在世界首位,高出第二名212起的韩国一倍。而2009年截止到8月份,中国已受到欧盟、秘鲁、泰国、阿根廷、巴西、美国等国家采取的共计多达19次的反倾销措施。截至2014年1月10日,商务部已连发了14次预警提醒,涉及多个国家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这当中,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救济措施达10宗,占比超过7成,还涉及哥伦比亚、泰国、阿根廷、墨西哥等国。2009年10月24日,欧盟决定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和铝箔征收

最新 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精品

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 【摘要】加入WTO以来,受外国进口产品冲击,中国对外反倾销立案数量逐年 增加,反倾销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涉及行业和产品范围日趋扩大,企业自身反 倾销意识逐步提高。虽然中国进口反倾销有了一定进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 中国对外反倾销现状仍存在许多问题,如反倾销行业过于集中,征收反倾销税 率较低,调查期限不灵活,反倾销措施与外资政策重点冲突,国内从事反倾销 专业人才缺乏,等等。中国政府应及早建立反倾销措施与产业战略和外资政策 配合的经济战略组合,完善反倾销立法对调查期和税率的规定,扩大中国反倾 销机构并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 【关键词】进口反倾销;反倾销调查;经济学;中国现状 一、中国进口反倾销的现状分析 (一)对外进口反倾销立案数量及发展趋势。自1997年颁布反倾销反补贴条 例至2005年底,中国对外反倾销调查案件已达43起。每年立案数从1997年至2005年底分别为1、1、3、1、6、9、6、8、7起。2006年2月6日,中国对原 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成为今年中国对外进口反倾 销第一案。加入WTO前,中国每年对外反倾销调查立案极少,四年间共立案6 起。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反倾销调查立案数开始增加,从加入WTO至今中国 已立案36起,占对外进口反倾销案件总数的84%,对外反倾销立案数量的逐 步增多,表明加入WT0后受国外进口产品冲击,中国运用世贸规则维护产业安 全及本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合法权益能力大大增强。与同时期中国遭遇外国反 倾销比较,自欧共体对中国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至今,已有34个国家和地区 发生了640余宗涉及中国出门产品反倾销案。截至2002年4月1日,中国遭遇 外国反倾销调查已达493起,而对外反倾销调查仅18起,但2002年1月至4 月,共有七个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11起,而中国对外进口 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有6起。从493:18到11:6说明中同政府和企业正在 由被动局面转向主动进攻,原本在这一领域“缺位”的政府正在迅速“补 位”。据统计,美国、澳大利亚和欧盟是世界上对外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平均 每年立案32至35起,与其相比,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 展,但仍有差距。 (二)对外反倾销涉及的国别及地区分析。从1997年至2005年底的43起反 倾销调查案件中,韩国涉案最多,高达26起,约占61%;日本排名第二,共 25起,占56%;第三位是美国,涉案22起,约占52%。俄罗斯、欧盟各8 起,台湾地区7起,德国5起,荷兰、印度、印度尼西亚各3起,法国、新加 坡、英国、泰国各2起,马来西亚、比利时、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加拿大、 墨西哥、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伊朗、南非、芬兰、沙特阿拉伯各1起。从中 国反倾销涉及的国别看,工业发达国家占首位,其中,韩国涉案次数高居榜 首,这主要与中韩两国贸易相对地位和产业结构有关。一是两国地域邻近,双 方贸易往来便利,且中国市场亚洲市场份额较大,为韩国产品主要销售地,因 而中韩两国贸易频繁;二是,韩国对外贸易顺差很大,这除了与韩国国内市场 对进口商品的抵制之外,与其依赖本国产业优势刺激海外市场需求,对外采用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三大贸易救济措施之比较分析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三大贸易救济措施之比较分析 国贸0402 张志豪指导老师:张毅 一、三大贸易救济措施概述 WTO的多边贸易体制倡导自由贸易,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但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各国之间的贸易竞争日趋激烈。WTO组织并不禁止各国的贸易保护,但为了使得国际贸易尽可能的公平、积极、顺利的发展,WTO组织还是在其法律框架下设置了一些例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便是这些例外的主要部分,它们为保护各国的民族工业及当地产品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为了维护国际贸易正常、平等的竞争秩序,WTO组织允许成员国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和过激增长等情况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使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 (一)反倾销措施含义及其特点 按《反倾销守则》规定,“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的倾销现象采取的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征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对某商品征收反倾销税有三个必要条件:①倾销存在。②倾销对进口国国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者产生重大威胁,或者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重要阻碍。③倾销与所称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进口国只有经过充分调查,确定某项进口商品符合上述征收反倾销税的条件,方可征收反倾销税。 针对倾销商品征收“反倾销税”是反倾销的最终解决措施。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另外一种补救措施是价格承诺。若出口商自愿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承诺,修改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则调查程序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有关部门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二)反补贴措施含义及其特点 反补贴指一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实施与执行反补贴法规的行为与过程。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

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

引言 上海证券报9月28日讯欧盟9月24日建议,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税率高达39.2%,当地时间10月6日,欧盟部长理事会发布公告称,裁定中国输欧无缝钢管对欧盟产业构成损害威胁,决定征收17.7%-39.2%的最终反倾销税。据了解,这是第一个针对中国钢铁产品以“损害威胁”(等同于‘莫须有’的罪名)立案的反倾销案例。中钢协有关负责人称,欧盟开启了国际钢铁业贸易保护的恶劣先例,对中国钢铁行业和中国无缝管企业造成很大伤害。与刚刚召开的G20峰会各国发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倡议是背道而驰的。在欧盟作出裁定后的第二天,美国商务部紧随其后,宣布对中国碳钢和合金钢材质的无缝标准管、管道管和压力管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进行调查。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施以98.37%的反倾销税,并对中国政府的补贴征收额外的反补贴税。国庆刚刚过去,欧盟和美国就接连对中国企业扬起了反倾销大棒。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展开的反倾销调查,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构成严重威胁,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了巨大损失。作为一个日渐开放的贸易大国,我国面临的反倾销现状十分严峻。研究如何有效地应对新形势下的国际反倾销,对于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极为重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倾销与反倾销 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的行为。具体是指商品进入一国的市场价格低于其在另一国市场上的价格,或者指在不同国家的市场上以人为的差别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构成倾销需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出口商在国内市场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而国际市场上该产品的价格弹性大于本国国内;二是存在地理或关税上的壁垒,使得倾销到国外的商品不再低价流入国内市场。倾销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进口国的经济或生产者利益造成了损害,干扰进口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进口国自身经济的成长和发展。 了解倾销的概念之后,顾名思义反倾销就是指进口国反倾销当局依法对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反制措施,以抵消损害后果的法律行为。最终的反倾销措施就是对倾销企业征收反倾销税,提高进口关税水平。反倾销作为世界贸易组织认定和许可的贸易保护措施,是国际通行的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也是用来对付不公平竞争的必要工具。根据WTO《反倾销协议》,各国要对某个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需要证明其存在倾销和其对进口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损害,不过该协议没有作出具体判断。所以,反倾销措施这个WTO允许的保护本国产业的合法手段,就被各国频频用来反对其他国家的“不公平”竞争。随着各国关税的进一步降低,用关税壁垒保护国内

反倾销与反补贴法试题

反倾销与反补贴法试题 第一小组 一、单选题 1、在薄壁矩形钢管案终裁中,倾销税率是249.12%~264.64%,补贴税率是 2.17%~200.58%,请问合并税率是多少() A、251.29%~266.81% B、251.29%~465.22% C、266.81% ~465.22% D、449.7%~465.22% 答案:【B】 解析:合并税率就是倾销税率和补贴税率相加。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反倾销措施的是(D) A、临时措施 B、价格承诺 C、征收反倾销税 D、保障措施 3、( A )的特征是以低于国内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达到打击竞争对手、形成垄断的目的。待击败所有或大部分竞争对手之后,再利用垄断力量抬高价格,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A.长期性倾销 B.偶然性倾销 C.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 D.技术性倾销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下列有关补贴认定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C) A.补贴不具有专向性 B.补贴必须由政府提供 C.接收者必须获得利益 D.必须采取支付货币的形式 5、下面哪一项措施不是我国有关反倾销法律规定的反倾销措施?(D) A、临时反倾销措施 B、价格承诺 C、反倾销税 D、进口配额 6、应国内化工产业的申请,中国商务部对来自甲国的某化工产品进行了反倾销调查。依《反倾销条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务部的调查只能限于中国境内 B、反倾销税税额不应超过终裁确定的倾销幅度 C、甲国某化工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必须接受商务部有关价格承诺的建议 D、针对甲国某化工产品的反倾销税征收期限为5年,不得延长 答案:B 7、反倾销协议规定要采取反倾销措施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协议规定的条件 (C ) A. 一国的产品低于正常价值出口 B. 进口国同类产品产业严重损害 C. 产品低价出口是出口国政府鼓励的 D. 损害是由产品低价出口造成

中国产品遭反倾销案例分析

中国产品遭反倾销案例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以几个中国产品被反倾销的案例为例,浅析“中国制造”频遭反倾销的内原因。 [关键词]中国产品、反倾销、原因 反倾销是政府采取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幼稚产业或者主要支柱产业而对外来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通过这些手段使其进口价格与国际市场拉平,以保护自己哦内的产业。在这方面,中国虽然是世界上被提起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相关国内组织对出口企业的管理力度却并不到位,导致出口混乱,出口商竞相压价,最后反被施加一反倾销措施,甚至被缩小配额。 为什么要反倾销呢? 因为,如果A国以很低的甚至是低到不合理的价格在B国销售某商品,会使B国的这种商品的销售受到严重的威胁。短期内,会威胁国内该种商品的销售利润;长期以来会导致B国国内生产这种商品的产业走向衰败,甚至会造成A 国该种商品在B国的垄断,并影响国内经济。 确定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条件: 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 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反倾销的措施: 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 案例: 印度对中国药品征收反倾销税。2001 年4 月, 印度政府决定对所有从中国大陆进口的常用药ANALGIN 每公斤征收2. 59 美元的反倾销税, 同时对从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此类药品每公斤征收2. 86 美元的反倾销税。印度政府同时还宣布对从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特区进口的二轴导向丙烯薄膜(BOPF)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从每公斤0. 88 美元(从新加坡进口) 到每公斤0. 56 美元(从阿曼进口) 不等。此项临时反倾销税的有效期直至2002 年4 月。

反倾销案例分析中美水产第一案

反倾销案例分析:中美水产第一案 ?【世贸人才网:国际贸易人才门户更新时间:2005-12-06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04年2月17日(美国当地时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建议对原产于中国等6个国家的冷冻和罐装暖水虾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消息传出,在我国水产业,特别是虾产业中引起了强烈震动,使我虾产品出口严重受阻。2004年4月,我国渔业大省——浙江虾产品对美出口全面停止。2004年3~6月,我国虾产品主产区——广东虾产品对美国出口仅为1010吨,降幅达%。此4个月出口量比前2个月下降%。2004年,我国向美出口海产虾万吨,同比下降%;金额亿美元,同比下降%。而2004年美国虾产品进口量在50万吨的水平,我国虾产品占有率为%。自2004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几乎失去了美国虾产品市场。这是我国进入世贸组织后,在国际贸易中遭受的第一起有关水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当尘埃落定之后,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此案,为今后的水产品国际贸易提供借鉴。 一、案例回放 2002年1月,以佛罗里达半岛沿海地区为代表的美国南部阿拉巴马、佛罗里达、佐治亚、德克萨斯、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北卡罗莱纳、南卡罗莱纳8个州养虾业,47家企业组成“南方虾业联盟”,以本国虾产业利益受到进口虾威胁为由,商议对原产于泰国、中国、越南和部分南美国家在内的16个国家的进口对虾提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诉讼申请,并聘请律师搜集证据。2002年春季,由于异常低温,导致墨西哥湾野生对虾捕获量减少,过少的捕获量意味着赚钱的机会较少,使美国南方虾类产业长期以来面临的生产下滑问题突显出来。根据美国《1921年反倾销法》的规定,在确定由于进口到美国的外国产品以低于或将要低于美国的价格,或者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造成美国某一产业可能受到损害或该行业的建立受到阻碍时,财政部长可以发布裁决公告。如果购买价格或出口商销售价格低于外国市场价格(在不存在可比市场价格时,低于生产成本),就应该对出口商征收相当于这些差额的特殊反倾销税。 2002年7月,美国对虾加工商也加入到“南方虾业联盟”,该联盟的企业总数达到217家,使涉案产品的范围从原料虾扩大至对虾加工品。2000年,由西弗吉尼亚联邦参议员罗伯特·伯德提出并获通过的《伯德修正案》允许将关税收入补贴给最先提出倾销诉讼的美国企业。2001~2003年,美国向提起倾销诉讼的美国企业补贴了8亿美元。有关业界人士预计,在本次虾反倾销案中,即使仅对目前50%的六国进口虾数量征收15%的反倾销税,关税总额也将达到亿美元。按此计算,参与和积极支持本次反倾销诉讼案的217家捕虾业者,每家可从征收的反倾销税中平均分得万美元的补偿金。这就是美国企业积极申诉的重要原因。 2003年8月8日,美国“南方虾业联盟”决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对进口虾进行调查,对以中国为首,包括巴西、泰国、委内瑞拉等12个对虾出口国提起反倾销诉讼。2003年,美国联邦政府以救灾款(disaster assistance)的名义资助国内捕虾业者3500万美元。

反倾销对我国外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反倾销对我国外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摘要:反倾销是世界性“困局”按照目前主流的国际贸易理论,倾销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对进口国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无论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的遭受反倾销。而在世界反倾销行动中,中国首当其冲,成为最主要的反倾销对象。根据WTO的统计显示中国出口受到国外反倾销损害的频率大大高于一般国家,与其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非常不相称,造成了很严重的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我国企业该如何面对,减轻或避免其损害,发挥出更好的优势。总结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建议帮助企业发展和稳定对外贸易环境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反倾销、对外贸易、应对措施 反倾销是政府采取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幼稚产业或者主要支柱产业而对外来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通过这些手段使其进口价格与国际市场拉平,以保护自己国内的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速了与其它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往来,对外贸易更是飞速发展。至2000年,我国对外贸易已跃居世界第七,成为世界贸易大国。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些国家对中国的贸易抵制。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逐步取消了一些国家对中国的高关税贸易壁垒,取而代之的是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其中,反倾销以其方便、见效快的特点倍受各国青睐。我国也成为该贸易保护措施的最大受害国之一。 一、我国面临国外反倾销的现状及外国对华反倾销的特点 (一)我国面临反倾销的现状 1、反倾销调查数量居高不下。2006年共有25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两反两保”调查86起,同时增长37%,涉案金额20.5亿美元,与2005年基本持平。其中反倾销63起,反补贴2起,保障措施l6起,特保调查5起。 2、提起反倾销指控的国家增多。20世纪90年代以后,除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外,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对我国提起反倾销指控。据统计,1995年至2006年,这些发展中国家现如今已占我国反倾销调查案数量的60%以上,而且以后还会增加。 3、反倾销金额上升及产品种类扩大。据商务部统计资料显示,国外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的比例已经由20 世纪80年代的3.6%猛增至目前的20%左右,其涉及的商品达4000多种。20 世纪90年代至今,对我国反倾销调查的范围越来越广,纺织、服装、轻工、家电、化工、农药、矿产品、医药、机电等4500多种,涉及出口产品的金额不断上升。 4、对我国出口产品方面带有主观歧视。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总是遭受歧视性的反倾销调查。一些国家经营情况日益恶化的企业为封杀我国的产品,逐出他国市场,常常不用统一标准对待所有出口国产品的国家,在反倾销额税的征收上也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一些国家借反倾销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二)外国对华反倾销的特点 1、倾销指控的次数多,频率快。自1979年欧共体对第一期反倾销调查案以来,我国受到越来越多的反倾销指控,截至2002年12月20日,我国产品共遭遇外国反

中美反倾销现状及对策

中美反倾销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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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反倾销现状及对策-旅游管理 中美反倾销现状及对策 本文介绍了国际贸易实务中常见的贸易摩擦形式及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措施”。通过分析“反倾销措施”法体意义和实施程序基础上,重点分析了美国对华反倾销实施现状和贸易影响,并针对相关影响提出了应对“反倾销措施”的政策建议。 孙双双张向东刘永泉 一、反倾销概述 反倾销(Anti-Dumping)指当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因低价倾销而导致本国产业受到损害后,对外国商品所采取的一种征收附加税收的贸易救济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低价倾销,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上述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由于反补贴实施条件和反倾销类似,而且反补贴实施程序和难度,较反倾销简单,所以本文就不详细阐述反补贴问题。但是美国对中国的反补贴案件也是时有出现,如美国商务部2009年11月24日做出终裁,以中国油井管存在补贴为由宣称将对相关产品实施10.36%至15.78%的反补贴关税制裁。该案涉及金额约27亿美元,是迄今为止美对华贸易制裁的最大一起案件。 二、美国反倾销实施程序

1.负责机构。美国,负责反倾销的机构有两个,一个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另一个是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调查和裁决外来的倾销产品是否对本国同类工业造成了损害。商务部负责调查和裁决外来的进口产品是否低于公平价值在美国市场上倾销,并计算出倾销的幅度。如果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决有关进口产品对美国同类工业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商务部也裁决有关进口产品是低于公平价销售,商务部将发布征收反倾销税的命令,由海关执行。 2.申诉。根据美国反倾销法规定,对倾销提出申诉分为:反倾销机构提起和申诉人提起两种。前者是指商务部根据自己所得到的资料,认为进口到美国的产品有倾销行为,并以确凿证据证明,可以在美国联邦公报上发布反倾销调查提起通知,不过这种由反倾销机构提起的情况非常少见。后者是指申诉人以申诉书的形式向反倾销机构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诉人包括:同类产品的制造商、生产商或批发商;该种工业内有代表性的、注册工会认可的工人团体;同种工业的工业协会或商业协会。起诉书必须同时递交给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 3.立案调查。商务部在接到申诉书后20天内要做出是否立案调查的决定。如果决定立案调查,应在美联邦公报上发布提起反倾销调查通知。国际贸易委员会收到申诉书后并不审核申诉理由是否充分,在7天内开始调查,如果商务部对申诉案件决定不受理,则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调查应自动终止。 商务部决定立案调查后,通常要在宣布后的一两周内向有关出口商和进口商发出调查问卷,并要求在30天内交回问卷。调查问卷要求提供的内容相当广泛,有被指控倾销产品的国内销售、出口数量及价格、生产成本及各个环节的数据和证据等。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开始调查时,也同样要发出调查问卷,并在7—14天收回问卷。

中国的反倾销现状及应对策略

中国反倾销的现状以及应对策略XXXX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2013级一班XXX 指导教师XXX 中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长期发展的同时,国际反倾销浪潮也给我国外贸出口前景投下了阴影。国际社会频繁的反倾销调查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成为迫切需要解决问题。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企业屡受反倾销之害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策略。 关键词:中国反倾销现状策略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生产能力的不断增强,对外贸易大幅度增大,中国正成为最大的贸易输出国。但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中国出口的商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中国也因此成为了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和被实施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这不仅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市场地位,也使我国的经济发展遭受了严重的损失和阻碍。为了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保障我国的经济利益,我们必须采取相应对策认真、积极、科学地展开反倾销工作,有效地保护国内产业,促成公平合理的贸易秩序。 二、倾销与反倾销 1、倾销的概念 (1)倾销的概念 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是与政府对出口的建立制度相联系的。 (2)倾销的目的 以达到消灭竞争对手,垄断整个市场的目的。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为WTO所禁止,因此反倾销也成为各国保护本国市场,扶持本国企业强有力的借口和理由。 (3)构成要素 ①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②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③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反倾销的概念

我国遭受反倾销的现状及应对措施

我国遭受反倾销的现状及应对措施 摘要: 本文分析了国际反倾销制度的合法性与欧美等国对这一制度的滥用问题,指出反倾销制度的滥用使中国遭受重大损失,笔者认为国外利用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使我国的反倾销诉讼问题更加复杂化。 关键词:反倾销替代国市场经济地位 随着中国市场化取向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的国际贸易地位不断提高。在中国加入了WTO以后,中国的外贸更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商务部2007年的秋季报告表明2007 年前3个季度对外贸易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前三季度进出口总值达到15708.3亿美元,同比增长23.5%。我国进出口贸易的总额稳居世界第三位。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增长,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也继续升温。从总体上来看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越来越多。不仅增长速度加快,而且发达国家对华启动贸易摩擦的手段也多种多样,但其中最主要的还是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问题. 倾销是指一项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反倾销是针对倾销行为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是世贸组织允许采取的、各国公认的维护公平贸易和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合法手段。自1979年8月,发达国家频繁对华启动反倾销措施,到2004年6月底,世界各国对华反倾销案累计高达584起,直接影响国内500亿美元的出口。对华反倾销所涉及的商品类别也不断扩展,涉及产品约有4000多种,涉案金额不断攀升,到目前为止,超过1亿美元的大案共约20起。中国已成为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最多的国家.目前,我国的企业遭遇反倾销案件越来越多,涉及的面越来越广,如:纺织、机电、服装、大蒜、果汁、钢铁、彩电、海鲜、家具、皮鞋等等,大部分都是我国出口支柱产品,出口量逐年上升,反倾销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我国遭受反倾销的现状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反倾销调查与制裁的“重灾区”:我国遭受的反倾销指控居高不下。自1996年以来,我国年年成为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而且受反倾销指控的案件有增无减。我国出口产品频遭反倾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我国经济发展和出口增长撼动了旧有世界贸易格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出口产品的数量和种类增长迅速,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其他WTO成员国对我国原有的单边设限、产品配额等将逐步取消。为保护自身利益,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国内产业必然会变换手法转而通过反倾销案件阻止我国产品大量进入。 欧美等国还对我国实行歧视性反倾销政策。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已取得实质性成就的今天,大多数国家仍然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出口产品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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