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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工程综合管理规定

掘进工程综合管理规定
掘进工程综合管理规定

掘进工程综合管理规定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实施办法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管理,确保掘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的动态达标,以达到“以质量保安全,以质量促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综合管理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筹建处成立掘进工作面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验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管理制度

第1条施工动态管理制度:工程科对各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实行动态检查,跟班队长是现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检查自己分管辖区内各地点的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位或工序按规定的整改办法现场监督整改。

第2条工程质量预验收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在矿月度验收前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量(成巷和未成巷)、质量等级评定、验收人员、零星工程等,每月24号以书面形式报工程科。对预验收中隐瞒实情,工作马虎,预验收内容不齐全的,罚预验收

人员100元;不按时进行预验收或不按时报送工程科的,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3条旬检查制度:质量验收小组每旬组织一次动态质量大检查,不进行事先通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汇总后填写安全质量检查表,并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条。第4条月度验收制度:每月25日进行月度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参加,有事向领导小组请假,否则,无故每少参加一次,罚款50元。由工程科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时间不进行事先通知,要求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动态达标,验收等级的评定由验收小组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共同评定,同时在验收结果上签字。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否则发现实际工程质量状况与所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不符的,对参加验收人员罚款100元。各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服从验收小组安排,为验收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5条狠反质量“三违”制度:为提高职工队伍质量意识,及时解决和消除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隐患,各级管理人员要狠反质量方面的“三违”。

第6条复喷、砌碹前的验收制度:井下所有锚网喷巷道、砌碹巷道,在其复喷、砌碹前必须写出书面验收申请,验收小组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对验收不合格者罚款1000元并进行整改复验;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特殊加固措施,隐蔽前须经工程科组

织验收,对未经验收进行隐蔽的工程,工程科一律不予签证。不经过验收小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整改继续进行施工的,一次罚款2000元。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交隐蔽工程记录,否则,对施工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7条月度考核制度:以矿下达的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文明施工情况、工程质量等级作为月度考核的指标。

⒈月度计划:根据矿下达的月度计划进尺,对掘进队进行考核;

⒉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采用旬检查、月验收考核,单位工程一月中三次检查验收优良率必须达到60%以上,杜绝不合格工程;若优良率低于60%,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每人罚款200元。若出现一次不合格品,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每人罚款500元,若影响安全使用,除进行整改外,整改费用自行承担。

3.文明施工:每月进行三次动态检查,对掘进头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综合打分,分为两个等级,即:差、好,其评分标准及要求见文明施工管理部分。三次检查必须全部达到“好”等级,若出现“差”等级,罚款施工单位100元,若一月三次验收全部评为“好”等级,对施工单位奖励300元。

⒌创建闪光点工程:按掘进头进行考核,现场做到动态达标,三旬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文明施工达到“好”等级,超额完成生产计划,安全无轻伤以上事故。若达到闪光点工程标准,奖励1000元,用于奖励先进班组和业务骨干。

⒍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完成整改内容,逾期完不成者,必须停头整改,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第8条工程质量包保制: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费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短期内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如复喷前未用水冲刷巷道、缺锚杆、网等)造成巷道喷层开裂、冒顶、片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施工单位一次性罚款2000元,并承担全部巷修费用。

第9条单位工程开停工、复工申请、竣工移交档案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3天,工区编制出掘进作业规程,并书面提出开工申请,经工监理、工程科、机电科及矿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每次罚款500元。单位工程竣工后15天内,施工单位技术员按有关要求将竣工资料整理后交生产科,每拖一天,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10条计划外零星工程管理制度:所有零星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工程科对工程量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特殊情况来不及签证的,开工后必须申请补办;工程完工后,必须经过验收小组组织验收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核实工前定价情况进行结算,无开工申请和不经过验收的一律不予办理结算。零星工程预验收报告和施工用料必须在矿月度验收前报生产科,否则,本月不予签证结算。

第11条地面支护材料不定期验收制度:验收小组每月对支护材料验收一次,并根据井下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对检查和验收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严重影响现场施工质量或者造成隐患的,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12条规程、措施管理制度:各工区所使用的规程,要提前考虑,编制正规、内容齐全,严禁无措施施工,如出现无措施施工现象,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技术负责人罚款200元。规程审批完成后工区要连同学习签字及考试试卷及时报送有关单位,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在规程编制过程中,要提高编写质量,杜绝错、别字的出现;所附图、表按顺序放置,图表齐全;规程页号与目录对应。规程审批后,工程科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月组织复审一次。

第13条现场施工记录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施工综合记录、班验收记录、注浆记录和锚杆或锚索托盘编号记录等,要按规定及时按要求填写,如出现不按规定填写或出现一次漏填,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若连续三次以上出现不按规定填写或漏填,除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外,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各罚款100元。现场施工有关记录于次月一号整理合格后报送工程科,每超一天对责任人罚款50元。

三、材料供应

第15条井下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供应科要进行严格把关,所有原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抽检报告。

⒈喷砼用砂应采用坚硬干净的中砂或粗砂。

⒉喷砼用石子应采用坚硬耐久的卵石或碎石,粒径要求5~15mm,含土量不超过3%。

以上两种原材料至少每月一次取样送检,化验结果由施工单位保存。

⒊金属网网孔: 100×100mm,均采用8号冷拔丝编制,周边全部进行点焊,网孔100×100mm金属网中间纵横间隔进行点焊。

第16条搅拌站严格按照配比要求进行配比。

喷浆灰标号:C20,配比要求(重量比)水泥:砂:石子为1:2:2,要求砂和石子在地面拌匀后装车,水泥、速凝剂成袋装车。施工单位对井下所使用的不同标号的砼每旬做一组试块,试块化验单每月月底送工程科,否则,对其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17条验收人员必须执行《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MT5009-94),现场选点,对喷砼厚度等隐蔽分项现场打检查孔,并在验收原始记录上签名认可。附表一:锚网支护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附表二:锚网喷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砌碹巷道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具体要求:

⒈在无任何特殊地质条件下,严格按照《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选点验收,不允许出现不合格点。

⒉在特殊地质条件下(如遇断层、穿层施工顶板特别破碎时),采取各项防范措施很难控制巷道成形时,巷道的验收标准经矿质量验

收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允许出现小于设计值,严格执行正规循环作业,巷道两墙支护必须及时,严禁出现两墙不直、鼓腰伸腿、失脚、穿裙子等现象。巷道严格平整度项目的验收,要求1m2范围内凹凸不平最大不超过50mm,按允许偏差项目进行选点验收。

3.喷浆厚度的验收:对锚喷巷道喷浆厚度的验收必须进行现场打眼,施工单位预留好风水管接头,验收人员现场选点;对于搬家巷道,搬家前必须进行验收。如若不具备打眼条件,影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不予验收定级。

4.巷道高度的验收:巷道高度都以巷道底板为基准进行实量,不以临时轨面为基准,若低于设计巷道高度必须进行处理;凡是人为造成的高冒区(冒高超过0.6m),对施工班组罚款1000元。

5.中腰线的控制:必须严格按照中腰线施工,月底验收前,施工单位行选点自检(开拓巷道每20m设置一组验收点、锚网巷道每30m 设置一组验收点),验收时施工单位须带导水管,以便检查腰线。

五、施工工艺技术要求

第18条打眼、装药

⒈巷道掘进采用光面爆破技术,为确保巷道成形,岩石巷道必须实现光面爆破,炮眼眼痕率不低于60%,炮眼眼间距、装药结构、装药方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抽检一月三次达不到光面爆破要求的,工程质量按不合格处理。

⒉周边眼装药结构采用正向装药,炮眼内保留一段空气柱用炮泥进行封孔,封孔长度符合规程要求。

第19条挂网、打锚杆

⒈用三根Φ108×4000mm钢管配合吊环、木板等组成作为临时前探支护,将金属网挑起护顶,在网下进行联网、打锚杆眼。

⒉帮锚杆眼打好后,必须用压风将眼孔内积水及杂物吹干净,然后方可安装锚杆。

⒊锚杆安装:采用锚杆快速安装工艺,即使用锚杆打眼机具连续完成打锚杆眼----搅拌树脂锚固剂----拧紧螺母并达到规定螺母预紧力矩的全过程。所有树脂锚杆安装时必须边推进边搅拌将锚杆推至孔底,锚杆的阻尼帽必须顶出。

⒋锚杆的角度与巷道轮廓线夹角不得小于75°,扭矩不得小于,外露丝15~50mm,锚固力不得小于85KN。

⒌锚网巷道金属网的铺设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但金属网距巷道底板高度不得超过500mm,锚杆距金属网边缘不超过200mm。

⒍金属网搭接量100mm,采用1铁丝折成双股双排扣菱形联接方式,扣间距120mm。

⒎锚杆、网必须紧跟迎头,放炮崩坏的金属网必须重新进行挂设,巷道初喷后必须预留出金属网的搭接量。

⒏使用锚杆钻机或其他钻眼机具对巷道拱部进行打眼工作,钎子不能正常随机退出时作业人员要避开钎子的滑落空间,钻眼作业退钎、钎子接长时必须有专人用手把住钎子,防止钎子下滑。

第18条喷射混凝土

⒈混凝土料在井下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个大班。喷浆前,喷浆灰的拌合不少于2次,第一次拌合必须是从一车捣至另一车,第二次拌合是另从一个车再捣至一车,然后方可上喷浆机。

⒉初喷厚度控制在30-50mm,以初喷后锚杆及托盘轮廓能清晰看到为止,严禁采用针对性的重点喷浆来掩盖锚杆施工质量,锚杆丝帽上喷上的砼喷后及时清理干净。喷砼前必须用水冲洗岩(煤)帮。

⒊复喷前必须经生产科验收合格。喷浆前必须先用干净水冲洗巷道顶帮,然后复喷至设计厚度。

⒋复喷4小时后开始洒水养护,喷层在7天内,每班洒水一次,7天后,每天洒水一次,持续养护28天。

第19条锚索的安装

⒈煤巷施工锚索,锚索进入巷道顶板稳定岩石深度不得小于2m;岩石内施工锚索时,锚索长度不得小于5m。

⒉装设药卷时,缓缓将2卷K2370树脂药卷送至孔底。

⒊锚索安装完成后,必须及时进行加压,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紧跟掘进迎头施工的锚索预应力10MPa,后路巷修或补打的加固锚索预应力20MPa。

⒋锚索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编号管理,并对锚索编号、施工人员、施工时间、钻孔深度、锚索长度、进入煤层顶板深度、外露长度、间排距及预紧力等做好记录。

六、管理措施

第20条严格支护材料管理。各单位使用的锚杆、锚索、金属网、树脂药卷、钢梯、砼等支护材料,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领用,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能领用下井。对不按设计要求领用或领用不合格材料下井的单位,对工区管理人员每人罚款200元;因材料进货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造成影响生产的,对供应部门负责人进行100-500元的相应处罚。

第21条锚杆、金属网的日常施工管理。

对以下工程质量问题将进行严厉处罚:

⒈锚杆截开使用

发现一根锚杆截开使用或用废旧锚杆代替支护者,对跟班队长罚款500元,对当班罚款2000元。

发现两根或以上不按规程措施要求使用锚杆、私自改变锚杆规格型号或截开使用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责任工区罚款5000元,工区管理人员每人罚款500元,当月工程质量评为不合格。

⒉锚杆施工不合格(包括锚杆角度不合格、锚杆盘未贴紧岩(煤)壁、锚杆螺帽未上紧、间排距超规定、扭矩不够、外露丝不符合规定等)。若现场发现一处上述工程质量问题,对跟班队长罚款50元,并现场整改达到设计要求。

若现场同时出现三根以上上述锚杆问题,对跟班队长罚款100元,并重新补打。施工过程中,任意变更锚杆型号或规格,不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施工的,对工区管理人员每人罚款200元。若一月中出现三次以上三根锚杆不合格问题,该月工程质量按不合格处理。

⒊金属网未按要求联网或搭接每发现一处,对当班队长罚款50元;严禁出现金属网后空顶、空帮现象,每发现一处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并现场整改。若当班发现三处以上联网不合格、不按要求搭接或金属网后空顶、空帮者,除现场进行整改外,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⒋当班施工的锚杆、金属网必须达到合格,如确因某些因素对存在问题来不及整改,下班接班后必须首先进行处理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对跟班队长罚款100元。

第22条加强锚杆、锚索锚固力的检查

工程科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锚杆、锚索的锚固力进行抽查。如果由于施工原因造成锚杆、锚索的锚固力不足,对其责任人罚款200元,并要求补打;若当月出现五根锚杆或两根锚索的锚固力达不到要求时,除进行重新补打外,工程质量按不合格处理。施工过程中,对锚杆、锚索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锚索托盘必须编号。施工单位做好锚固力抽查原始记录,每月对锚杆、锚索锚固力抽查次数不少于三次或每300根锚杆抽查一次,否则每少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第23条严格中、腰线施工

正常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中腰线的测设和管理,在正常施工过程中,发生中腰线施工错误,对有关跟班队长各罚款200元,如若影响下一步的生产,对该队罚款3500元,重新处理;并追究责任。第24条锚网巷道的锚索必须按规程要求跟至迎头并及时加压,现场使用的锚索机具完好,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27条锚杆必须使用好塑料垫圈,每发现一根锚杆缺垫圈,对责任人罚款20元。

第28条锚杆安装时,采用锚杆快速安装工艺,必须按规定将药卷推至眼底,进行连续搅拌。如违反本违定,每发现一次对班组长罚款50元。

第29条巷道掘进采用光面爆破时,巷道周边眼间距不超过

350mm,采用保留一段空气柱炮泥封孔,每发现一处不合格,对班组长罚款20元。

第30条巷道初喷厚度应严格控制,初喷后,以锚杆及托盘轮廓能清晰看到为准,否则对跟班队长罚款200元,对故意增加喷厚隐蔽锚杆施工质量问题的,对当班罚款1000元,并对该段巷道全部进行补打锚杆。

第31条巷道喷砼前必须用水冲刷岩(煤)帮,复喷后按要求进行洒水养护。对不按此规定执行的,对当班跟班队长罚款200元,月底对该队一次性加罚1000元。

第32条复喷前必须经过生产科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复喷,对验收数据生产科做好原始记录。

第33条施工过程中,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混凝土标号或使用过期灰、失效灰的,罚跟班队长200元。

第34条巷道成巷后,两墙严禁出现鼓肚、赤脚或穿裙子,风水管、电缆等后部喷浆要喷实,否则,每发现一处,对跟班队长罚款200元。

第35条锚索的安装及编号管理符合规定,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0元,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由工区承担。

第36条各施工迎头必须配备完好的锚杆扭矩扳手,如无扭矩扳手或不完好时,对该队主管队长罚款100元。

第37条前探支护的使用:井下所有掘进头都应按矿制定的统一标准进行加工、使用,对于岩石较硬、经研究同意取消金属网的巷道可不使用前探支护,但工区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对不按规定使用前探支护的对跟班队长罚款100元。

第38条严格耙装机使用管理制度:耙装机距迎头的最小距离为

6m,最大距离为30m;当耙装机回头轮距迎头距离超过10m时,迎头可采用分段作业;耙装机前分段作业时,回头轮距迎头的距离不小于10m,迎头作业人员距回头轮距离不小于5m;耙装机耙头在迎头耙装时,耙装机前所有设备、材料全部撤至耙装机后;分段作业进行耙装时,耙装机运行范围内的所有管线必须进行吊挂,吊挂钩每4m一个,吊挂高度在巷道墙高以上,管线最低处距巷道底板高度不小于。分段作业时,必须派专人在耙装机后侧安全地点观察风水管吊挂情况,如发现管线掉落或被耙头扒落,必须立即停止耙装,进行处理;迎头必须设声光信号。耙装作业时,人员不得进出迎头;如果人员要进出迎头,必须通过声光信号与耙装机司机联系;待耙装机停止作业后,人员方可进出迎头。

第39条正规循环作业管理:迎头严禁放交班炮;锚网巷道皮带运输的掘进工作面耙装机挪移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班,溜子运输耙装

机挪移时间不得超过二个小班,正常情况下不得积煤;矿车运输的巷道耙装机挪移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大班,正常情况下积煤矸不得超过巷道断面的三分之一;对于不采用正规循环作业的掘进工作面,对当班队长、跟班区长各罚款200元;旬检查、月验收时发现不严格执行正规循环,造成巷道脱底或严重超高时,工程质量按不合格处理。

七、文明施工

第40条掘进工作面所有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材料具体做到能上架的要上架,长短不一的材料要一头齐,弯管子、轨道要及时整直等待复用,工具箱、材料箱要放置整齐,工具码放整齐。所有材料必须整齐摆放,位于轨道的同一侧,悬挂材料牌板,材料牌板悬挂高度一致,填写内容要求准确齐全,用打印机打印,牌面清洁,无回弹、灰尘;锚杆必须上架,备用轨道、钢管分层摆放,中间加垫木;锚杆托盘、道夹板等小型材料入箱放置;任何材料上不得存有喷浆回弹、粉尘。

第41条现场悬挂开工牌板、岗位责任制牌板、施工牌板,要求图板内容齐全,标注字体清晰,施工牌板中包括爆破说明书(炮掘)、截割方式(机掘)、避灾路线(用彩笔标出且与施工现场相符)、巷道断面图(包括管线、风筒的吊挂位置)和支护参数表。第42条临时轨道铺设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轨距偏差不大于

10mm,不小于5mm;轨道接头间距不超过10mm,内错差不大于

5mm,轨枕间距不大于1m,构件齐全紧固有效,轨枕规格符合作业

规程要求,道钉数量符合要求,基底整平、垫实,道接头悬接,道接头处轨枕中心线间距不大于250mm,弓腰道、塌腰道要圆滑过渡,曲率半径不得小于6m,轨枕上平面必须外露,无杂拌道,中腰线符合规程要求;轨道铺设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要求进行,采区轨道轨枕上平面必须外露,-850水平开拓巷道按永久轨道标准铺设,耙装机后不成巷工程轨枕全部外露,成巷后用20~30mm碎石充填,道碴与轨枕上表面平齐,宽度超过轨枕200mm,巷道底板必须平整;后路已施工巷道按上述标准进行整改,底板整平,用扫帚头清扫底板碎矸,严禁用砂、石硝充填。

第43条刮板输送机铺设要平、稳、直,构件齐全,机头、机尾固定可靠,溜槽一边设挡煤板侧无严重积煤。

第44条胶带输送机铺设要平、稳、直,不跑偏,托辊齐全有效,里外无杂物、积煤;不同规格的架管、三连辊不能混用。

第45条巷道内耙装机5m后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积水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浮煤、浮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无大块矸石或煤块(直径不超过100mm),毛水沟跟至耙装机后15m,后路水沟畅通,淤泥不超过水沟的1/2。

第46条管线吊挂整齐有序,卫生清洁,无明显积尘和喷浆回弹,耙装机后风水管路及各种电缆要上墙,吊挂整齐,不得落地,不得交叉盘绕,备用的各种软管和电缆要盘放整齐;风水管吊挂跨巷道、绞车房等,必须设置龙门架,风水管拐弯时,必须有弯头;耙装机后管线吊挂必须平直,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安设风水管。

第47条严禁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严禁用铁丝代替“U”型卡。

第48条施工机具的保养,对喷浆机、锚杆钻机、锚索机具、煤电钻、锚杆拉力计等要妥善放置,及时保养,回弹料、岩煤粉要及时清除,不得放置于淤泥积水中。

第49条机械设备的固定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耙装机卡轨器、支撑腿安设要起作用;安全设施灵敏可靠,前探临时支护符合规程要求,严禁使用带阻尼帽的螺帽固定安全设施和前探支护;耙装机、综掘机照明、内外喷雾正常使用。

从第40条至第49条共十条为文明施工标准,每条满分为10分,总分100分,实行旬检查、月验收,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分为两个等级,即差、好,总得分90分及以上为好,总得分90分以下为差。采用倒扣分法,每一项出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10分扣完为止。

八、其它

第50条本办法所有处罚款项中,除有关个人按“三违”处罚外,均从当月施工的工资总额中进行扣除,由生产科出具扣款通知单,劳资科、财务科扣款,所得款项由财务科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一是购置监测检查仪器仪表,完善监测检查手段;二是用于奖励验收小组成员,按罚款总额的20%进行奖励;三是奖励现场管理比较突出、月度验收工程质量、文明施工达到优良等级的区队管理人员。奖励季度末兑现。

第51条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锚网支护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附表二:锚网喷支护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20条喷射混凝土

⒈混凝土料在井下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个大班。喷浆前,喷浆灰的拌合不少于2次,第一次拌合必须是从一车捣至另一车,第二次拌合是另从一个车再捣至一车,然后方可上喷浆机。

⒉初喷厚度控制在30-50mm,以初喷后锚杆及托盘轮廓能清晰看到为止,严禁采用针对性的重点喷浆来掩盖锚杆施工质量,锚杆丝帽上喷上的砼喷后及时清理干净。喷砼前必须用水冲洗岩(煤)帮。

⒊复喷前必须经生产科验收合格。喷浆前必须先用干净水冲洗巷道顶帮,然后复喷至设计厚度。

⒋复喷4小时后开始洒水养护,喷层在7天内,每班洒水一次,7天后,每天洒水一次,持续养护28天。

第21条锚索的安装

⒈煤巷施工锚索,锚索进入巷道顶板稳定岩石深度不得小于2m;岩石内施工锚索时,锚索长度不得小于5m。

⒉装设药卷时,缓缓将2卷K2370树脂药卷送至孔底。

⒊锚索安装完成后,必须及时进行加压,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紧跟掘进迎头施工的锚索预应力10MPa,后路巷修或补打的加固锚索预应力20MPa。

⒋锚索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编号管理,并对锚索编号、施工人员、施工时间、钻孔深度、锚索长度、进入煤层顶板深度、外露长度、间排距及预紧力等做好记录。

六、管理措施

第22条严格支护材料管理。各单位使用的锚杆、锚索、金属网、树脂药卷、钢梯、砼等支护材料,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领用,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能领用下井。对不按设计要求领用或领用不合格材料下井的单位,对工区管理人员每人罚款200元;因材料进货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造成影响生产的,对供应部门负责人进行100-1000元的相应处罚。

第23条锚杆、金属网的日常施工管理。

对以下工程质量问题将进行严厉处罚:

⒈锚杆截开使用

发现一根锚杆截开使用或用废旧锚杆代替支护者,对跟班队长罚款500元,对当班罚款2000元。

发现两根或以上不按规程措施要求使用锚杆、私自改变锚杆规格型号或截开使用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责任工区罚款5000元,工区管理人员每人罚款500元,当月工程质量评为不合格。

⒉锚杆施工不合格(包括锚杆角度不合格、锚杆盘未贴紧岩(煤)壁、锚杆螺帽未上紧、间排距超规定、扭矩不够、外露丝不符合规定等)。若现场发现一处上述工程质量问题,对跟班队长罚款50元,并现场整改达到设计要求。

若现场同时出现三根以上上述锚杆问题,对跟班队长罚款200元,并重新补打;并对到过现场不负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跟班安监员罚款50元。

施工过程中,任意变更锚杆型号或规格,不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施工的,对工区管理人员每人罚款200元。

若一月中出现三次以上三根锚杆不合格问题,该月工程质量按不合格处理。

⒊金属网未按要求联网或搭接每发现一处,对当班队长罚款50元;严禁出现金属网后空顶、空帮现象,每发现一处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并现场整改。

若当班发现三处以上联网不合格、不按要求搭接或金属网后空顶、空帮者,除现场进行整改外,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⒋当班施工的锚杆、金属网必须达到合格,如确因某些因素对存在问题来不及整改,下班接班后必须首先进行处理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对跟班队长罚款100元。

⒌钢梯使用必须与巷道轮廓线平行使用,严禁使用歪斜,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出现三次对跟班队长罚款200元,如出现连续三架罚款500元。

第24条加强锚杆、锚索锚固力的检查

生产科、安监处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锚杆、锚索的锚固力进行抽查。如果由于施工原因造成锚杆、锚索的锚固力不足,对其责任人罚款200元,并要求补打;若当月出现五根锚杆或两根锚索的锚固力达

煤矿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一、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验收规定 1、井巷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由生产技术科、安监科、调度室、总工办、企划科共同负责,每周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 2、检查人员要对检查结果负责,每次检查必须填写巷道检查位置范围并由参与人员签名,以备核查。 二、工程质量的验收流程 1、井下工程质量验收由生产技术科牵头组织,安监科、调度室、总工办、企划科及施工单位参加,采用联合验收方式。 2、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对掘进巷道或其它单位工程先进行自检,合格后根据当月计划和计划变更向技术科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技术科根据验收项目清单在联合验收方式的基础上,技术科主管验收人员组织相关单位参加,根据验收项目清单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项目确定后由技术科提前一天下午通知施工单位和参加验收单位参加,按照通知时间、地点集合,不得无故不参加。 4、矿组织验收时,要根据对口专业对验收项目分工负责,生产技术科主要负责巷道工程质量,调度室主要负责文明生产、遗留工程的平衡处理,安监科负责安全设施、安全隐患的检查,总工办测量组负责工程量验收。

5、检查组成员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检查验收,所有参加人员对验收项目形成一致意见后签字通过,该工程验收结束验收项目清单作为验收基础资料保存。 6、工程质量验收坚持日常验收和月末集中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分部、分项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以项目验收清单方式通知技术科,通知有关单位参加进行验收。对于单一或分部、分项工程或隐蔽工程可由技术科、企划科和施工单位及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7、合格工程量以验收项目清单为依据,由主管验收的人员制作,作为内部考核的依据,验收报表由总工办完成,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考核办法 1、未经测量放线,擅自开口,或测量已放线,施工单位不按中心、腰线施工,偏离设计较大,造成被迫修改设计或报废的工程,工程不予结算,并罚项目部1000元。 2、掘进单位工程出现不合格品时,施工队必须按规定进行返工处理,达到合格要求,返工所发生的材料、工资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3、施工单位第一次没有通过验收移交,要及时按检查要求进行处理,并罚款500~1000元,第二次问题整改落实不力,

煤矿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和规范质量检查验收责任,提高采掘工程质量,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挂档升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验收规定 1、采掘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区队班组长、验收员、技术员、区队长等管理人员共同负责,通过班自检、班评估、日常检查验收,待验收结束后可向矿申请工程验收,由矿调度室组织劳资科、企展科、技术科、机电科、标准化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参加验收。 2、验收人员要对验收结果负责,每次验收必须填写工程验收表并签名,以备核查。 3、为了便于检查,各区队要作好检查准备工作: (1)巷道每30米有一组准确的中腰线(锚喷巷道要有检验孔),区队延线标注要与技术科测量组所放中、腰线有明显区别。 (2)准备好检查工具:线绳、尺子、扭矩扳手、压力表等; (3)有专人陪检; 二、工程的竣工验收规定 1、掘进巷道或其它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先进行自检,认为符合竣工移交条件后,向调度室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详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由调度室平衡时间,组织劳资科、企展科、技术科、机电科、标准化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共同验收; 2、矿组织竣工验收时,要根据对口专业对验收项目分工负责:技术科负责对工程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把关及工程量的验收;机电科负责对机电设备布置、安装、维修时对工程的要求、及电缆和基础设施进行把关;运输队负责对轨道、运输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以及运输设备布置要求参数进行把关;调度室主要负责工程内问题协调处理及遗留问题的平衡分配;人力资源部结合企展科、调度室确定每项工程用工计划;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各单位验收结果并根据验收结果出据验收工程评价报告; 3、检查组成员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经过领导审批指导本次施工的措施进行检查验收,现场提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共同签字,符合竣工条件,再签字验收。如不符合竣工条件,根据验收结果,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的罚款处理,并对单位负责人处200元罚款;经过再次验收依然不能通过验收的,要对施工单位加倍处罚。 4、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是工程质量低劣的,根据工程低劣程度

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管理规定

煤矿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开拓、掘进巷道施工安全,加强各类施工巷道的顶板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现对煤矿施工巷道临时支护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开拓、掘进巷道破岩(煤)长度达到掘进作业规程规定的循环进尺或完成一次爆破敲帮问顶后,必须立即采用临时支护,间隔时间以正规循环图表中规定的敲帮问顶时间段为准。 二、前探梁临时支护使用管理规定: 1、开拓、掘进工作面正常施工情况下,临时支护选用前探梁支护。 2、矩形断面巷道顶板使用4根顶锚时使用两根前探梁支护,掘进顶板使用5根顶锚时使用3根前探梁支护,掘进顶板使用7根顶锚时使用5根前探梁支护。拱形断面巷道前探梁使用数量按3根、5根、7根布置,各类巷道具体使用数量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掘进循环进尺小于1m时前探梁可只用一道背木,掘进循环进尺大于1m、小于2m时使用两道背木,掘进循环进尺大于2m时,前探梁背木不得小于三道。 4、前探梁前排背木至迎头最大间距不得大于600mm,两道背木之间相距不得大于800mm,两边背木端头距巷帮距离不得大于400mm(拱形巷道以背木端头吊线距墙帮距离为准)。 5、前探梁背木原则上按2000×200×50 mm、1600×150×50 mm、1200×150×50 mm、800×100×50 mm四种规格制作,具体选用哪种规格(或其他特殊专用规格),可根据所施工巷道的宽度及其他

特殊用途在掘进作业规程中确定。单一规格背木一次报批使用和备用的总量不超过10块。 6、前探梁吊环螺丝必须拧紧,露出螺帽的螺纹不得少于一丝,背木必须背实,并用木楔打紧,保证牢固有力(用手拍打无明显移动)。 7、每块背木必须由2根及以上前探梁背支。 8、上山施工时,前探梁必须使用联网绳与顶板网或锚杆连锁牢固。 9、工作面爆破前,必须将顶板上的前探梁及吊环取掉;前探梁及吊环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 10、工作面除正常使用的临时支护材料外,必须至少备用2根前探梁、4个吊环、10根符合要求的背木(包括800×100×50 mm 型背木4块)。煤巷拆下后的临时支护材料必须和备用临时支护材料统一整齐码放在距离迎头不超过15m的巷帮一侧;岩巷拆下的临时支护材料必须和备用临时支护材料统一码放在耙装机后10m 范围内的巷道非水沟侧。 11、前探梁所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前探梁的安装间距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三、木点柱临时支护使用管理规定: 1、巷道开口、顶板坡度突然变化较大等特殊情况下,无法使用前探梁时,可使用木点柱临时支护。 2、使用木点柱作为临时支护时,循环进尺不得大于1m。 3、矩形断面巷道顶板使用4根顶锚时使用两根木点柱支护,掘进顶板使用5根顶锚时使用3根木点柱支护,掘进顶板使用7根顶锚时使用5根木点柱支护。拱形断面巷道木点柱使用数量按3

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质量管理,提高矿井采掘工程质量,,确保矿井安全高效的生产,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全矿采掘工程质量管理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各级行政正职是质量第一责任者,各级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对质量工作负管理责任,施工人员对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负责。 3.生产技术部是负责全矿井采掘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结合生产技术部人员少,业务量大的实际情况,对矿内各采掘工程实行设计、质检、监理分片包干负责制,即指定专人负责某一区域采煤或掘进工程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除每月二次的全矿性组织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外,还必须做好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工程质量认证和工程质量事故追查等业务,重大问题必须汇报或请示生产技术部主任和矿主管领导。 4、在全矿建立一个完善的采掘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同时,各采掘单位和外委施工队必须以队长、技术员为核心,建立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验收制度,把质量与班组和个人利益密切挂钩,变抓质量和保质量为自觉行动。外委队必须“三证齐全”(施工许可证、施工资质证和营业执照)否则

不准承担本矿工程。已进入矿的队伍,发现其实际技术水平与资质证书不符或转包工程,应予辞退。 5、本管理制度主要根据煤炭部2010年发布《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评定标准》、能源部《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奖罚条例》及《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施工及验收规范》,结合我矿具体实际情况而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大柳塔煤矿采掘队和从事大柳塔矿井巷工程的外委队和个人。 第二章、采煤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各采煤队每一回采工作面都必须配备一名专职质量验收员,专门负责每班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技术员负责对验收员进行技术质量要求的交底,并对工程质量负责,不配备专职验收员的单位视为质保体系不健全,在工程进度验收中扣除延米工资含量。 二、生产办生产组采煤工程师负责全矿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工作,及时配合采煤队解决采煤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三、《大柳塔矿采煤工作面检查验收考核办法》主要以《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为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进行修定而成,综采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1、顶板管理(此项总计15分)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100mm/m(按采高计算)。检查时在工作面范围内均匀选取10点进行测量,每点得0.5分,共计5分。总计有3点及以上不合格者该项不记分。

掘进管理办法及制度

湖南华润煤业唐洞煤矿有限公司掘进管理办法 一、掘进工艺 1、矿井巷道掘进工程布置严格按公司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2、矿井掘进一般采用QYZ—24型钻眼机具钻眼炮掘方式,耙矸机装矸,小电车或人力推车运输,开拓、准备巷道一般采用锚网喷支护,回采巷道一般采用架矿用工字钢棚支护。 3、工艺流程 锚杆支护:巷道清理或交接班→挂中、腰线→布置锚杆→打眼→装药→放炮→装矸石(煤)→巷道清理。 架棚:巷道清理或交接班→挂中、腰线→打眼→装药→放炮→装矸石(煤)→架棚→巷道清理。 二、掘进工程施工 1、保障掘进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矿上规定的要求施工。 (1)、必须标定好腰线、中线。 (2)、毛断面全宽全高误差为±10cm。 (3)、水沟、轨道坡度误差±1‰(50米以内)。 (4)、按中、腰线及爆破图表的要求划出轮廓线,点出各种眼位,控制好眼的深度、角度。 (5)、按爆破说明书要求并视岩性灵活掌握装药量。 (6)、爆破后巷道断面应符合设计,不得欠挖,超挖不大于设计值100mm,围岩不得有明显的炮震裂隙。 (7)、周边眼痕不得少于50%。

2、轨道: (1)、订道:钢轨空对空0.6米,枕木间距中对中0.6米,连件齐全紧固,道床密实,接头平顺。 (2)、坡度:3‰ 3、辅助: (1)、风筒布眼子:2米/个。 (2)、线缆眼子:1.5米/个。 4、支护:临时支护:材料准备充足。 (1)、永久支护离碛头不超过3米, 3米内必须有临时支护。 (2)、巷道临时支护必须做到支柱完整,迎山有力。无断梁折柱;无空帮空顶。临时支护必须是门架厢,间距0.8米/栋,必须用松杂木接顶。无临时支护,每根支护料扣20元,空帮漏顶,按每处扣50元。 (3)、料石碹支护必须按断面要求保障质量,根据巷道中的中、腰线先挂好垂线和水平线,按线施工。砌墙时,清底找平。基脚石在水沟边要求与水沟深度底子平,见硬底,老山边脚必低于枕木。一字墙必须协调,严禁凹凸,严禁斗头齐,背帮接顶,充填密实,无空帮空顶。冒顶过高时,拱后充填层厚度不得小于0.5米,再上用木垛接顶。碹的尖石不能用木料代替,背经不能用元化石进行塞垫,碹口面不能塞垫,同时要留有眼口位置。碹石支护四架一品,间距0.8米。 (4)、树脂锚杆安装要求:锚杆垂直于巷道轮廓线布置;安装机具为煤电钻,连接器必须与锚杆体同心;安装前眼内积水和岩粉必须吹干净;安装时,先用锚杆体将一卷药送至眼底,然后用煤电钻搅拌,搅拌时,应缓慢推进杆体,连续搅拌时间为30-60;搅拌后在眼口处将锚杆体进行临时固定;安

习水县龙宝煤矿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1]

煤矿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采掘工程管理,明确和规范质量检查验收责任,严格工程竣工验收,提高采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验收规定 1、采掘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由班组长及以上区队管理人员、质检员、安监员、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共同负责,通过班自检、互检、班评估、日常检查验收、矿组织的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等方式进行。 2、为了及时监督、掌握、和促进采掘工程质量,在矿组织的每周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均要严格依据《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验收评级,其中掘进工作面每月前3次的安全工程质量检查范围以一周内的施工工程质量为主,月底的一次检查要对当月施工的巷道进行全面的安全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等级。 3、检查人员要对检查结果负责,每次检查必须填写巷道检查位置范围并签名,以备核查。 4、为了便于检查,各区队要作好检查准备工作: (1)巷道每30米有一组准确的中腰线、(锚喷巷道要有检查孔),区队延线标注要与测量所放中、腰线有明显区别。 (2)准备好检查工具:线绳、尺子、锚杆拉力计、压力表等; (3)有专人陪检; 二、掘进工程的竣工验收规定 1、掘进巷道或其它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先进行自检,认为符合竣工移交条件后,向调度中心及生产技术中心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详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由调度中心平衡时间,组织生产技术中心、机电动力中心、调度室、安监处、通风队、施工队、企划、劳资以及接收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验收; 2、矿组织竣工验收时,要根据对口专业对验收项目分工负责,生产技术中心主要负责巷道工程质量,机电动力中心主要负责轨道、运输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以及运输设备基础的验收,调度室主要负责文明生产、遗留工程的平衡处理,安监处负责安全设施、安全隐患的检查,通风队以及使用单位负责交接验收,测量组负责工程量验收; 3、检查组成员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检查验收,现场提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和接受单位共同签字,认为符合移交条件,现场进行移交。如不符合移交条件,由施工单位再次按检查意见彻底处理后,接收单位验收同意接收后,签字移交。 4、竣工记录由生产技术中心负责完成,送调度、劳资、计划、企划、接收单位。移交单由调度室负责,送接收单位、生产技术中心、机电动力中心等相关单位各一份。 5、对工程量较大的掘进工程或需移交其它单位施工的掘进工程,可根据需要组织中间验收,中间验收按竣工验收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考核办法 (一)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考核办法 1、对每月矿组织的四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标准打分评定等级,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复出现的问题或较严重的问题加倍处罚。

管理制度-掘进管理制度

翟镇煤矿 掘进专业各项管理制度(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翟镇煤矿 2005年元月

前言 为完善掘进专业管理,明确责任,强化制度落实、考核,保证矿井正常的生产接续,确保完成翟镇煤矿掘进专业各项奋斗目标的实现,根据《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一系列文件规定,结合翟镇煤矿自身实际,组织人员编制了《翟镇煤矿掘进专业各项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制度 二、巷道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三、巷道矿压观测与分析制度 四、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五、掘进通防管理制度等 第二章现场管理制度 一、巷道开、竣工管理制度 二、现场交接班制度 三、巷道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四、巷道维护制度 五、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六、特殊地点管理制度 七、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八、通防设施管理制度 九、事故分析制度

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制度 (一)作业规程的编制 1、由生产技术部分管掘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区技术副区长任工作面作业规程主编人。 2、根据生产接续时间要求,由生产技术部分管掘进副主任组织下达规程编写通知单,编写通知单必须注明编制完成时间。 3、技术副区长接编制通知单后,应提前持由总工程师(分管副总)签字的委托书,按照部门分工向有关部门索取资料。 4、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委托书时间积极组织有关资料的编制,确保资料“先进、科学、合理”。 5、各专业部门负责工作面作业规程各生产系统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其中炮眼布置图和爆破说明书由生产技术部、通防办共同编制。 6、技术副区长(技术负责人)根据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的格式完成作业规程的编制。 7、作业规程的编制要求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2)规程编制力求“先进、科学、合理”。 (3)作业规程必须附有巷道支护设计,要根据类似巷道的矿压观测资料、围岩类别、赋存状况,采用理论计算与工程类比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支护设计,选择适合现场实际的支护形式、支护参数,并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初始设计→矿压观测→实施设计→修改设计的程序进行修改实施,使所选择的支护形式既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投入。 (4)作业规程内容齐全、面貌整洁,采用统一的字体、字号〔仿宋体、小4#字(标题用小3#字)、A4纸〕、格式编制。

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办法

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办法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质量管理水平,改善文明生产及综合形象,扎实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采掘工作面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按照“十个必须,十个坚持”和“二十个必须做到”的总体要求,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兖州煤业公司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加强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的领导,使井下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真正发挥其监督、调节作用。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采掘、机电副总经理安监处长 副组长:采掘、机电副总工程安监处主任工程师 成员:由安监处、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人力资源部、通防部等七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井下工程质量验收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安监处,由王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高允洪、张丙臣组成,具体负责井下工程质量的组织、验收、考核、奖惩等具体工作。 二、井下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依据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三、掘进工作面 (一)检查验收与评定办法 1.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采用现场验收评分与日常动态检查得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现场验收占90%,日常动态检查占10%。 2.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 由安监处牵头,由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人力资源部、通防部以及掘进区队派人参加,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对公司井下各掘进工作面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时间由企管部根据当月施工情况确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 (1) 第三章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3) 第四章支护材料管理 (6) 第五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 (6) 第六章井巷工程质量管理 (7) 第七章井巷工程验收 (11) 第八章顶板管理 (13) 第九章罚则 (13) 第十章其他 (17)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井巷工程管理,规范设计、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结算工作,使井巷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达到确保工程质量、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井巷工程管理规定汇编》、《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公司相关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斗沟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 1、验收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副矿长 成员:各职能部门及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 1)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公司相关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标准,负责审核和监督落实我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对本制度以外相关井巷工程验收重大问题的决策。 2、验收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指挥中心 生产指挥中心主任: 成员:安全科、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及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1)验收管理办公室职责 ⑴、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公司相关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标准,负责制订和修订我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⑵、掌握我矿井巷工程质量动态情况,对矿井巷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监督检查,每月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⑶、负责井巷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及制定相应的措施并实施。 ⑷、负责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业务培训工作。 ⑸、现场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设计并将变更通知下发施工单位。 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情况进行检查。 ⑺、区队班组验收记录,自检质量验收记录及施工资料进行检查。 2)供应科职责 ⑴、所供应的井巷支护材料、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合格证等。 ⑵、对井巷支护的各种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及时提供矿方所需的各种尺寸的支护材料。 ⑶、协助矿方抓好支护材料管理工作。 3)地测科职责 ⑴、加强掘进工作面的地质工作,掌握地质构造情况,及时做好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资料。 ⑵、严格按设计做好现场测量放线工作,并对所放线负责。 ⑶、协助并监督矿方验收掘进工程量。 4)安全科负责对新入矿外围施工队人员进行入井前的安全知识培训,人员档案进行管理;对各掘进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及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 5)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生产运输环节车辆,负责各掘进工作面通讯及监控系统的布设及日常维护工作。 6)机电科负责协调各掘进工作面所需机电设备,并负责对新机电设备技术知识的培训,对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机电设备上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指导服务。 7)通风队负责指导和监督各掘进工作面通风、压风、防尘系统的布设,并监督各施工单位使用,同时负责井下救护相关知识的培训。 8)机运队负责入井、升井人员的检查,负责向各掘进工作面配备运输车辆,同时对机电设备上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服务指导。 9)由综合办负责组织安全科、生产指挥中心、机电科、通风部参加对新入矿外委施工队人员进行入井前的72小时安全培训。 10)施工单位职责 ⑴、施工单位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工程质量,

巷道开拓掘进管理规定

巷道开拓掘进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切实搞好矿井巷道开拓掘进工作,抓好工程质量,满足通风、运输和行人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结合区域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井巷工程 第二条矿井开拓延深工程必须有批准的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和批准的方案设计,开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预算,并根据工程需要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完成矿井年度开拓部署规划和采掘接替计划。年度计划必须在上年l0月底以前编制完成,并报区域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三条开拓、掘进工程的界定:服务于全矿井或两个以上采区的巷道,属开拓工程。如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上下山、总回风巷道等。其它开、掘工程称为掘进工程。 第三章作业规程编制规定 第四条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按设计要求编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作业规程必须是一面一规程,不得套用、共用。回采工作面上、下巷必须分别编制作业规程,切巷作业规程可随下巷一起编制。 第六条工作面迎头安全设施(包括前探梁和防倒器)的结构、材质、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作业规程内容要文字简明,用词规范,图表清晰。 第七条煤业公司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一个星期内,向有关管理人员、工人贯彻学习掘进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必须要有记录、签名和考试,考试成绩存档备查。 第八条《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掘进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煤矿安全规程》中有明文规定,且又属掘进作业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标明该规定的条款,在贯彻掘进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 第九条作业规程应每季度复查、修改、补充一次。 第四章巷道施工工艺、工序管理 第十条架棚巷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掘进工作面为架棚巷道的迎头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 2、工作面迎头安全设施(包括前探梁和防倒器)的结构、材质、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筠连县金钟煤业有限公司(金钟煤矿) 采掘安全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颁布时间:2013年 1 月 1 日 实施时间:2013年 1 月 1 日

采掘安全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为加强我矿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从根本上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降低材料消耗以及进一步促进矿井工程质量的提高以及落实工程质量验收责任制,巩固和发展我矿采掘工作面质量标准化成果,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关于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本质安全型、安全高效型矿井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生命工程意识和依法抓好工程质量的法律意识,扎实推进“精细化”管理,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二、管理原则 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程项目责任终身制及连带责任制。对各类井巷工程、维修巷道、工作面安装及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设备、设施的安装,各类正规管路、轨道的铺设,电缆的敷设等分别制定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人档案,对因工程质量造成的事故隐患、人身事故等追究工程项目责任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责任人、工程质量验收人员的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工程质量管理的顺利实施,矿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廖兴荣 副组长:邱厚林顾永才 成员由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安监科、采掘队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四、管理依据 工程质量管理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上级有关管理制度、规定等。 五、各项管理考核制度 考核范围为采煤、掘进(巷修)工作面及其它单项工程。 (一)采掘工程质量旬检查、月验收制度 1、采煤工程质量验收

煤矿井下密闭管理制度流程

煤矿井下密闭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通安队 编制时间: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 煤矿井下密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井下盲巷和栅栏、密闭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密闭防灭火管理标准》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密闭墙构筑标准。 1、矿井所有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必须按照建造的质量标准,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措施中应明确规定砌筑过程中的顶板管理。密闭墙的施工设计和注意事项,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执行。 2、永久密闭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永久密闭墙体厚度不得小于0.5m且密闭周边须掏槽四周掏槽深度不少于0.5m并见实底、帮,且与煤岩结实,抹有不少于0.2m的裙边。 4、防火永久密闭墙必须留设观测孔、措施孔和放水孔,三孔位置必须合理,孔径必须符合《密闭防灭火管理标准》相关规定。 5、密闭墙上吊挂密闭说明牌板和检查牌板,说明牌应注明:地点、砌筑日期、材料、砌筑厚度等;检查箱内应有每周检查记录,记录纸上数据应填写齐全,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日期、检查人等。 6、墙体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裂缝、重缝和空缝。 7、密闭距巷道口不得超过5米,密闭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

8、密闭墙前的风水管路、电缆等必须拆除或断开,墙前不得有电气设备、不得设临时车场。 二、密闭墙验收制度: 1、密闭墙施工完毕后,通风队早调度会通知,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2、为了确保永久密闭的建造质量,施工中,必须坚持三验收(掏槽验收、施工中检查验收、竣工验收)制度。发现不按设计施工,必须及时推倒重建,对弄虚作假责任者,必须严肃追查处理。 3、密闭墙验收合格现场签字确认,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需重新构筑,该密闭墙不予验收,并罚责任人。 4、验收合格后,通风队技术员将密闭墙具体位置及时进行填图。 5、密闭墙必须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密闭墙具体位置、墙体内预留三孔位置、墙体结构、墙体厚度、充填黄土厚度。 三、永久、临时密闭的日常管理制度: 1、矿井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前5m内,巷道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无瓦斯积聚。 2、密闭墙内抽放时要严格控制抽放负压,以墙外瓦斯不超限为宜,同时通风队每7天要检测密闭墙内空气成分,密切监控CO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变化,特殊情况如:雨季汛期要每天检查密闭墙内气体和水位情况。 3、矿井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做到一墙一记录一台帐,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图纸要与现场实际相符。 4、瓦斯检查员每班负责检查1次所在区域的永久、临时密闭;通风队技术员每7天负责检查1次矿井永久、临时密闭,检查内容包括密闭内外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和墙体、围岩情况,检查结果记入密闭检查记录簿。

掘进工程综合管理规定

掘进工程综合管理规定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实施办法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管理,确保掘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的动态达标,以达到“以质量保安全,以质量促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综合管理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筹建处成立掘进工作面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验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管理制度 第1条施工动态管理制度:工程科对各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实行动态检查,跟班队长是现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检查自己分管辖区内各地点的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位或工序按规定的整改办法现场监督整改。 第2条工程质量预验收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在矿月度验收前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量(成巷和未成巷)、质量等级评定、验收人员、零星工程等,每月24号以书面形式报工程科。对预验收中隐瞒实情,工作马虎,预验收内容不齐全的,罚预验收

人员100元;不按时进行预验收或不按时报送工程科的,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3条旬检查制度:质量验收小组每旬组织一次动态质量大检查,不进行事先通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汇总后填写安全质量检查表,并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条。第4条月度验收制度:每月25日进行月度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参加,有事向领导小组请假,否则,无故每少参加一次,罚款50元。由工程科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时间不进行事先通知,要求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动态达标,验收等级的评定由验收小组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共同评定,同时在验收结果上签字。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否则发现实际工程质量状况与所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不符的,对参加验收人员罚款100元。各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服从验收小组安排,为验收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5条狠反质量“三违”制度:为提高职工队伍质量意识,及时解决和消除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隐患,各级管理人员要狠反质量方面的“三违”。 第6条复喷、砌碹前的验收制度:井下所有锚网喷巷道、砌碹巷道,在其复喷、砌碹前必须写出书面验收申请,验收小组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对验收不合格者罚款1000元并进行整改复验;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特殊加固措施,隐蔽前须经工程科组

煤矿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办法

煤矿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办法 为加强井下工程质量和采掘进尺管理,确保矿井正常衔接,促进安全生产,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高河能源有限公司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规定,以规范验收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一、验收时间:每月23日上午下井现场验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验收另行通知)。 二、验收组织:由生产技术部、地测部、计划部、财务部及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参加现场验收。 三、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在每月23日前,将当月进尺验收申请表报地测部。表中需填明施工队别、地点、巷道断面、煤岩别、支护形式、坡度、实际进尺等。 2、各项应急工程、水窝等小硐室及已移交的巷道整修,必须将审批后设计图及说明一并报地测部。 3、过断层、卧底、挑顶、穿层形成的煤岩变化必须画出剖面,经地质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进尺验收。 4、各施工队组必须按要求将实测巷道地质剖面图报地测部。不能按时如实提供上述资料的,不予验收进尺。 5、验收前必须将导线测到最迎头安装激光的中线点处,并挂牌管理。 6、各验收人员如实填报采、掘、开工程量现场验收表,并由地测部、生产技术部、计划部、财务部签字后生效。

7、地测部根据现场验收表编制高河能源采掘采掘工程月度报表,经部长审核签字(盖章)后报企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计划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等有关部门及矿领导。 四、验收规定 1、煤岩分类:岩石断面占设计断面1/5以下为煤巷;岩石断面占设计断面1/5—4/5之间为半煤巷;岩石断面占设计断面4/5以上为岩巷。 2、巷道坡度分为5°以下、5°—10°、10°—18°、18°以上,在验收表中注明。 3、每月验收进尺时,必须从离迎头最近的横贯或钻场处起,至当月掘进头止。减去上月进尺后,即为当月进尺数,并从最近一个测点位置量至掘进头收尺点处,据此算出当月进尺数作为上图依据(但考虑巷道坡度因素)。此两种办法算出的进尺数相等,工程质量合格后,该进尺方能有效。 4、施工单位必须将上月末验收位置(即本月掘进起始位置)用红漆在现场醒目标示,并挂牌。同时调好激光指向仪,做好进尺验收准备工作。 5、巷道断面、支护形式、掘进方式不同的分段,应以最近的导线点为基准控制起止点,按实际情况报进尺。 6、掘进巷道及扩巷、修巷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验收人员有权不予验收进尺,限期返修整改,经验收合格后,仍按进尺计算,但不得计算返修期间工资,不得计入下月进尺。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957-15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 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

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

井下辅助辅助工程的施工标准与验收管理细则

井下主要辅助工程施工标准与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井下主要辅助工程的施工质量,使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制度与规定》和《井下生产工程验收管理制度》。借鉴相关矿山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汇编而成。 第三条井下辅助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必须依据本细则相关规定,根据设计或施工通知要求进行施工或验收;工程验收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施工标准与验收细则 第四条永久性轨道的铺设 1、永久性轨道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需铺设永久性轨道的巷道应随巷道掘进及时铺设,临时性轨道的长度一般不超过50m。 ②永久性轨道路基应铺设碎石或砾石道碴,轨枕下面的道碴厚度应不小于90mm,轨枕埋入道碴的深度应为轨枕厚度的2/3。 ③轨道的坡度应与巷道保持一致,一般在3‰~5‰之间,特殊情况下最大不超过8‰。 ④永久性轨道规格要求在18~24Kg/m;轨道接头处夹板和螺丝紧固,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直线段轨道的轨距误差不得超过+5mm~-2mm,平面误差不得大于5mm。 ⑤轨枕间距0.6~0.8m,在弯道和交叉处可适当加密,在靠近水沟一侧应整齐成线。 ⑥运输巷道永久性轨道铺设时要留出人行道和水沟,双轨两车箱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m; ⑦铺设弯道时,弯道半径要柔和;道叉处两侧轨道要加护轨;道叉及其中心处的底部必须用钢制材料牢固焊接。 2、永久性轨道验收的主材包括轨道、轨枕和道叉数量。 第五条下水平永久性风水管路的敷设 1、下水平永久性风水管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永久性风水管路为无缝钢管,其规格应能满足该中段最大生产能力时的供风供水要求,一般以技术要求为准。 ②永久性风水管路一般敷设在水沟一侧,距巷道底板1.6m以上,距轨面1.2m以上,应保证当矿车掉道时不被碰撞。横穿巷道不低于1.8m。 ③风水管路分别用锚杆固定在帮壁上;管道之间有足够的更换距离。悬挂点间距应不大于5m,与巷道周边距离应不大于200mm。 ④风水管路敷设要求严密,严禁漏风、漏水。 ⑤主运输沿脉巷内永久性风水管路在每个穿脉位置要安装分支管路和闸阀,穿脉巷道一般每隔30m 要安装分支管路和闸阀。 ⑥风水管路经过已施工或设计巷道口时要制作过桥;当有电机车架线交叉时,要设置防漏电设施。 2、下水平永久性风水管路验收的主材包括风水管和法兰盘。

加强采掘工程管理提高煤炭回收率的管理规定-最新范文

加强采掘工程管理提高煤炭回收率的管理规定 第一项管理规定 1、优化采区设计,减少煤炭损失。采区设计前,地质测量部门必须按《规程》要求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设计部门根据地质资料,制定优化采区设计方案,经充分论证后,在煤柱尽可能减少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采区主要巷道布置形式和采区边界。 2、在采区设计的基础上,根据现有的回采工艺,确定合理的采面参数和回采巷道布置方式,采面切巷长度在便于组织正规循环作业的前提下适当加长。回采巷道必须沿底布置,采面运输巷在地质构造变化时,为保证运输设备正常运转,运输巷允许留适当底煤,所有丢底煤区都要及时上图,为回采时落底提供依据。采区内区段之间应采用沿空送巷布置,不留煤柱,减少煤炭损失。 3、加强回采巷道的施工管理,保证严格按设计施工。掘进队在施工过程中,地质测量部门要每20~30米对顶底煤厚进行一次钻探,有地质构造时适当加密,并及时上图(1:500平剖面图)做好记录。 4、采面初采初放期间,综采工作面顶煤尽量放净,炮采工作面顶煤厚度小于2米,老塘侧未充填梁头以上,严禁放顶煤;顶煤厚度大于2米且直接顶能及时垮落充填老塘侧梁头以上时,老塘侧应进行放顶煤,减少采面初采期间的煤炭损失。 5、采面正常生产期间,切巷每向前推进5米,采煤队至少探一次底煤厚度,矿地测部门每旬组织一次对切巷顶底煤厚度探

测,根据采面送巷时的探煤厚记录,如有底煤,必须制定措施,及时落底,提高煤炭回收率。 6、坚持实行分段间隔多轮放煤方法。根据不同的煤厚条件,确定合理的放煤步距、放煤顺序、间距、轮次数,严格控制每轮次的放煤量,保证均匀放煤,顶板均衡垮落。在搞好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必须放净端头处的顶煤。 7、制定煤炭回收率考核管理办法。地测科根据已掌握的顶底煤厚度,每月计算一次回采率,回采率低于85%时,要组织分析原因,回收率的高低必须和采煤队的吨煤单价挂钩,充分调动采煤队的生产积极性,回收率的统计、计算、填写三量报表由地测科负责。 8、采区、工作面未按设计要求提前结束及工作面遇地质变化迁巷时,地测科应对损失量做出统计,并写出书面报告,按《规程》规定权限报损。 第二项责任划分及处罚 1、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对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正确开采,保证回收率到达要求,负直接责任,回收率达不到规定的,对生产矿长、总工程师给予警告处分,根据情节轻重处予500~1000元罚款。 2、技术科(总工程师室)对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时要充分考虑矿井的地质条件和已揭露的地质资料,选择合理的巷道布置方式。因设计不当造成的不合理损失,对设计者和审查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予200~500元的罚款。

掘进工作面管理规定

开拓掘进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掘进技术管理、工程质量标准化及现场管理,推广使用先进工艺、先进技术,规范矿井开拓掘进施工,实现掘进施工的安全优质,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掘进工作面技术管理 1、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掘进作业规程(岩巷总工程量超过100m、煤巷总工程量超过200m)。掘进作业规程必须有审批的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和地测部门提供的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说明书。 2、掘进作业规程的格式及内容应按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及内容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明文规定掘进作业必须执行的条文,必须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标明该规定的条款或内容在贯彻掘进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 3、作业规程内容应文字简明,用词规范,图表清晰。巷道平面布臵图、围岩柱状图等主要图纸的绘制要按正规图纸绘制,不能画草图或示意图。 4、掘进作业规程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掘进、地测、机电、通风、安监等人员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5、施工区(队)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一个星期内,向本区(队)干部,工人贯彻掘进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的贯彻落实应严格按“十个环节”执行。 6、作业规程应每季度复查、修改、补充一次。因地质

或生产技术条件变化,造成作业规程与现场实际不符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最后重新组织工人、干部学习,学习必须有记录签字、考试有成绩。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巷道开门施工、贯通、提巷、落巷、揭煤; (2)、在施工巷道内开钻场、水仓、工具室、碴峒时; (3)、支架变形严重、空帮空顶、锚喷层开裂严重、更换支架或维修巷道时; (4)、巷道掘进过程中,遇老巷、老空、地质构造、断层破碎带、松软岩(煤)层及发现遇水、遇火征兆、瓦斯增大或忽高忽低、处理冒顶时; (5)、施工大断面硐室、煤仓、交岔点时; (6)、变更断面或支护形式、停止掘进或复工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向分公司生产部及时汇报: (1)、巷道开门、贯通、停止掘进或复工; (2)、巷道掘进过程中,遇松软岩(煤)层或发现遇水、遇火征兆、出现大冒顶、瓦斯突增现象时; (3)、巷道施工后,变形速度快,5天内顶底板移近量达到300毫米以上,两帮收敛量达到500毫米以上时。 9、不按规定要求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汇报时,给予总工通报批评。 二、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管理 1、根据省政府﹝2010﹞17号文件规定,主要运输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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