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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的正义思想溯源

柏拉图的正义思想溯源

柏拉图(公元前427年——前347年)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和社会思想家,他的正义思想是西方正义理论的源泉。在他的代表作《理想国》中,对正义理念做出了比较完整而深刻的探讨。他研究正义的根本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完善、和谐的理想社会,这与当前我国建立和谐社会的构想非常契合。柏拉图生活的时代处于古希腊城邦奴隶制从繁荣开始走向衰落之际,社会的分裂动荡和政治危机对他的正义思想的产生和形成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一、柏拉图正义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一)希腊的政治改革与立法活动,要求人们建立正义的法律观念。

公元前六世纪,希腊城邦发生了一系列政治改革和立法活动,原本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和习俗受到巨大冲击,在社会思想领域出现了激烈的政治斗争和辩论。一些进步的社会改革家和立法者需要针对当时的社会政治问题发表自己的主张,并需对此做出解释,他们的思想主要通过立法活动及创立政治法律制度等途径来体现。来库古执掌大权后,他立法贯彻极端的集体主义原则,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绝对平等,他的这些法律思想就是依据正义原则制定的。在雅典,伯里克利改革使民主制得到了广泛发展,但法律却在不断萎缩,统治者处理案件不是完全依靠法律,而是依据正义感审判,法制陷入解体状态。在这种形势下,人们迫切需要建立正义的法律观念。

(二)雅典民主制的衰落,要求人们建立和谐与正义的政治秩序。

公元前五世纪爆发了希波战争,战争以雅典大获全胜结束,雅典由此进入最辉煌的伯里克利时代。伯里克利取消了对公民参政的一切限制,在他的领导下,人们参与城邦政治生活的热情极度高涨,奴隶制民主空前繁荣。然而表面的繁荣掩盖不了雅典民主制群众基础的不牢靠。此外,苏格拉底之死(被民主政体处以极刑)也给希腊城邦有识之士思想上带来了强烈的震撼,使他们对民主制感到非常失望。面对这样的现实,寻求一种合理的政治秩序便成为当时社会的首要问题。

(三)希腊城邦动荡的社会秩序,要求人们追求和谐与正义的理想价值。

伯罗奔尼撒战争是雅典由强盛转向衰落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这场战争以雅典的失败而告终。战后,希腊奴隶制城邦转入危机时代。战乱层出不穷,社会动荡不安,和谐与秩序不复存在,希腊城邦体制的生命力呈现出衰竭迹象。随着城邦之间战争的不断发生,城邦内部也出现了严重骚乱。“奴隶主们公然宣称弱肉强食就是正义”,公民内部的阶级矛盾异常尖锐,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奴隶主们轮番执政,希腊城邦出现了各种形式的政治制度,但都不能解决当时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面对雅典城邦的社会危机,和谐与正义成为人们追求的理想价值。

(四)政治动乱引起精神危机,要求人们建立正义的道德观念。

战争打破了正义是公道与和谐的传统正义观,社会政治动乱又使希腊精神世界发生极大的混乱和危机。道德沦丧、人性堕落、社会风气败坏等等,柏拉图认为,这些现象腐蚀了希腊民族精神,是造成种种祸害的根源。他试图从精神方面建立一种新的道德价值体系,使正义成为人们心中普遍的道德观念,以克服城邦的精神危机。在他看来,拯救社会的根本出路在于改善人的灵魂和本性,使灵魂达到至善。他力图通过理性的思辨,确定正义的社会伦理价值,并试图建立一个道德上正义的理想国,使正义在社会里得以实现。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和维护国家的幸福。

二、古希腊传统正义思想

正义是人类最基本、最原始的观念之一。可以说,有了人类社会,就有了正义观念。

(一)神性正义。

正义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荷马时代。在古希腊哲学形成之前,追求正义可以说是整个史诗及悲剧的传统主题。《荷马史诗》中的“dick”(狄刻)一词,就表达了最初的正义观念。“狄刻”是主神宙斯和法律女神忒弥斯的女儿,主管对人间是非善恶的评判,是正义女神。她捍卫神的正义,惩罚违背正义的行为,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在希腊人的观念中,正义不仅是人间的秩序,也是神界的秩序,宙斯是普遍正义的监护者。史诗中,英雄们依据正义原则捍卫和追求自己的“荣誉”或权利,“荣誉意味着管理一定事务的权利,为荣誉而斗争,实质上是为权利而斗争”,他们维护荣誉是基于正义的要求。

赫西俄德在他的长诗《工作与时日》中,关于正义思想的发展论述的更为深刻。他认为,正义是宙斯的最高法则,在人类内部必须实行正义。因为正义是宙斯为人类立的法,如果人们破坏正常的秩序,拒绝神所分配的工作或取得不正当的利益,那么就会受到神的惩罚。世间有许多不正义,但宙斯一定会主持正义。正义是人类福祉的源泉,只有遵从正义,才会有人类的和平与幸福。

在神性氛围的笼罩下,这样的正义并不能解决现实问题,直接为人类建构一种公平、自由的秩序。但希腊人关于正义观念的认识却是很重要的,就是把正义神性化。他们认为,正义是神,是法律的灵魂;正义是客观的,而不是人们可以任意创立的,人们应当服从法律和正义,从而也得出了最初的法治思想。

(二)自然正义。

希腊人的正义观念最初来自神灵或宇宙,而非社会。在赋予正义以神性之后,他们并没有迷茫于对神的崇拜,而是进一步在自然理性的引导下探求正义。阿那克西曼德说:“万物由之产生的东西,万物又消灭复归于它(始基),这是命运规定了的。因为万物在时间的秩序中不公正,所以受到惩罚,并且彼此互相补足”。

这里所说的“公正”就是正义,同时也表示自然秩序。“命运”是希腊人至高无上且根深蒂固的信念,他们认为不仅人的活动要由命运来安排,就连宙斯也要听从命运的安排。阿那克西曼德不仅赋予命运以理性,而且给予命运以正义的内涵。在他看来,正义是必然的,是由命运所决定的。

毕达哥拉斯学派将正义确定为“数”的某一特性。他们认为“数”是万物的本原,世间万物都具有数的比例关系,适当的数的比例关系就构成和谐。比如湿和干、冷和热等等,造成这种和谐的适当比例、尺度就是正义。而赫拉克利特则声称:“正义就是斗争,一切都是通过斗争和必然性而产生的”。“如果没有不义,人们也就不知道正义的名字”,这些都说明了“正义”自然命运的不可抗拒。

希腊人关于自然秩序的理念并未仅仅停留在自然形态上,而是被直接用于社会政治领域,并得出了正义、和谐的理念。将正义概念与社会真正联系在一起的是梭伦的立法。梭伦认为获得财产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劳动得来的;二是作为遗产继承的,这些都是应得的,所以公民应当靠劳动获得财产,城邦应当保护公民的财产。梭伦第一个将应得与正义概念直接联系起来,使正义成为一个有明确的社会与德性意义的概念,从而最早在正义概念中引入了“给一个人以其应得”的涵义,并由此萌芽了人的选择自由即权利问题,但这时的正义仍是自然正义。自然哲学家们摆脱了对自然的恐惧和崇拜,把自然作为研究对象,并赋予自然以正义性,是由于当时城邦还处于形成时期,城邦的政治生活还不够发达。他们通过对自然的研究,得出了关于秩序与和谐的观念,并把它们运用于社会政治领域,这就是自然正义的体现。

(三)社会正义。

梭伦改革后,人们参与国事的积极性逐渐提高,个人能力普遍受到重视,这种社会意识与价值观的转变,为智者派登上政治舞台提供了绝好的机会。智者派第一次把人们认识的重点,由自然引向了社会。他们坚持法律是正义的准则,如果破坏法律,不仅政制遭到破坏,人们的生活水准也会降低。由此可以看出,在智者派的思想中,也蕴含了自然法的萌芽。

在哲学层面上把正义观念真正引入社会开始于苏格拉底。“他着重探讨人类社会生活的道德原则,探讨个人美德和社会美德,如社会正义、勇敢、节制等。”他通过“知识即美德”这一命题,把个人的善(知识)和社会的善(正义)联系在了一起,把个人的善看成是社会的善,即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条件,并以此求得一个道德上至善的社会,作为社会生活的最高目的。

苏格拉底以后,希腊哲学的主题由命运转向境界,正义成为人们追求的一种理想价值。正义范畴的主旨尽管依然取决于秩序与和谐,但它已经与人和城邦相联系,而不同于自然秩序的命运。柏拉图沿着其师的思路继续探索由自然正义向社会正义的转化问题,并把它带到人类社会。他从现实的社会政治中寻找正义,再把它交给法律。国家由法律支撑,必定应是理性和正义的,从而否定了国家是强权而非个人私利的结果,这也推导出了国家是正义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体现。他的这种思想一方面将正义观念运用于社会政治领域,另一方面从伦理道德层面揭

示了正义是人类心灵的秩序,使正义不仅具有客观属性,而且也具有主观属性。在不断的探索中,他逐渐找到了正义范畴的部分内涵,如理性、利益、幸福、权利、自由、和谐等等。

在悲剧时代追求自然本体及必然命运的正义被赋予了宿命论的形态,到柏拉图的时候,正义逐渐成为城邦统治秩序的原则,社会性的内容取代了人的自然性上升为主要内容。

显然,古希腊时期的社会正义思想是建立在自然正义基础之上的,这表明当时哲学家们思考的中心是社会秩序与正义问题。柏拉图的正义“强调的是社会秩序,认为正义体现为国家和谐的秩序,他的正义就是要确立一个社会的等级隶属关系秩序,以利于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

柏拉图承袭苏格拉底的思想,开始了自然正义向社会正义的转变,社会性的内容成为正义思想的主要内容。他认为,“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他把人分成了统治者、辅助者和劳动者三个等级,这三种级别的人在国家里各尽其职,互不僭越,就是正义。当社会各等级的成员都能做到等级分明、职责清晰、分工有序,社会就处于一种和谐的关系中,社会正义就有实施的可能。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探讨的正义涉及人在社会存在中的各个方面,他从探讨正义的人开始,到正义的事,以及正义的行为、正义的生活、正义的原则、正义的制度及正义的政体等等,他设计的理想国技术正义在社会里的实现,理想国追求的就是一种和谐的社会秩序——社会正义。

虽然柏拉图的正义思想带有深深的阶级烙印和等级成分,他的理想国也只不过是一种理论构建,但他对正义王国的憧憬和探索,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启示和反思,也为人类对正义问题的思索和实践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

柏拉图的政治法律思想

柏拉图的政治法律思想 摘要:柏拉图的政治法律思想从理想国到法律篇,经历了一个从理想到务实,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过程。这与他所处的时代和个人的经历是分不开的。柏拉图见证了以雅典为代表的古希腊城邦逐渐衰落的过程,这促使他探求政体的改革,以挽救危在旦夕的城邦。柏拉图的政治法律思想对后世影响极为深远重大。 关键词:柏拉图正义哲学王法治 柏拉图是古希腊对后世影响最为深远的理想主义思想家之一。过度民主自由的暴民所导致其老师苏格拉底的悲惨命运,让他看到了古希腊政治的衰变。从而造就了柏拉图构建理想国家的终身学术志向。他有过理想国家哲学王的最优方案,也有过依法而治的次优方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去看看柏拉图的理想国家是如何构建的,看看他是如何从追求人治而转向追求法治的。本文就柏拉图的政治法律思想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背景资料 <一>柏拉图的个人简介 柏拉图(Plato,公元前427年-前347年),生育雅典名门贵族,他的母亲是雅典立法者梭伦的后裔。柏拉图原名阿里斯托勒斯(Aristokles),却又何以改称“柏拉图”呢?溯其源,阿里斯托勒斯自幼身体强壮,胸宽肩阔。因此体育老师就替他取了“柏拉图”一名,“柏拉图”希腊语意为“宽阔”。后来,柏拉图的名字被延用下来,流行至今。柏拉图20岁时师从苏格拉底学习哲学,成为苏格拉底的忠实信徒,苏格拉底被平民政府判处死刑后,柏拉图逃离雅典。逃亡期间,柏拉图游历了地中海沿岸的很多地方。公元前387年,柏拉图返回雅典,创办了“阿卡德米学园”,专门从事著述与研究,构建他的理想国。这个学园一直是古代欧洲的思想文化研究中心。 柏拉图,是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也是全部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他和老师苏格拉底,学生亚里士多德并称为古希腊三大哲学家。柏拉图一生著述颇丰,其政治法律思想主要体现在《理想国》、《政治

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柏拉图(Plato)是古希腊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他对于法律的思考 和理解对西方法律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柏拉图主张建立一 个理想国家,认为合理公正的法律制度是实现这个理想国家的关键要 素之一。 一、理性和公正的法律 柏拉图认为,法律应该建立在理性和公正的基础上。他关注的不仅 是个体而是整个社会的利益,因此,他认为法律应该服务于整个社会,以确保公平和正义的实现。在他的著作《理想国》中,柏拉图描述了 一个由哲人统治的理想国家,其中法律被视为实现公正的工具。 柏拉图认为,理性国家的法律应该建立在它的公民对真理的理性追 求上。他认为,人们应该通过哲学的方式,通过思考和辩论,追求真理,并将这些真理应用于法律制度中。只有在法律制度基于理性的基 础上,才能保证法律的公正和道德性。 二、法律的目的和功能 在柏拉图看来,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维护社会秩序。他认为, 一个无序的社会将会导致混乱和不公正,因此,法律的主要功能是确 保社会的秩序和稳定。柏拉图主张,一个有组织的国家需要法律来管 理和调节社会关系。 此外,柏拉图还强调了法律的教育和改造功能。他认为,法律不仅 应该被视为一种制约力量,还应该成为塑造个体品德的手段之一。他

认为,通过教育和法律的约束,人们可以得到道德上的完善,并为理想国家的建设做出贡献。 三、法律与正义的关系 柏拉图将法律和正义视为密不可分的概念。在他的著作中,法律是对正义的具体化和实现。他认为,法律的目标是实现正义,并根据不同的情境和需求,制定适当的法律规则。柏拉图主张依法治国,并强调法律应该平等地适用于每个人,以确保公平和正义。 柏拉图对于法律与正义的理解对于后来的法律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的观点部分地影响了现代法律理论,对于法律的制定和法律实施的公正性提出了重要的思考。 总结: 柏拉图的法律思想强调了法律的理性性质和公正性。他认为法律应该建立在哲学的基础上,服务于整个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柏拉图认为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并塑造个体的品德。他将法律和正义联系在一起,认为法律是实现正义的具体化和实现。柏拉图的法律思想对于法律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浅谈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观

浅谈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观1 摘要:柏拉图关于正义的讨论在哲学史乃至人类思想史上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绝非是与后人开的一本正经而严肃的玩笑! 关键词:正义《理想国》柏拉图 正义,一直是人类苦心追求的美好价值。两千多年前的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生活在一个大变动的时代,这个时代人们普遍渴求一种正义的生活,渴望生活的美好,而那些渴望正义的人们却饱受了不正义的折磨,他们一直试图向正义探源,对正义作出了深刻的思考。 而在社会高度发展的今天,人们很少对正义进行思考,或者当人们对正义进行着思考时,对自己、别人乃至整个社会是否存在正义进行思考时,甚至连正义是什么都说不清楚。正如我的老师廖峰博士所说,社会的发展是伴随着人类智慧的发展的,但两千多年以前的哲人们所思考的问题,到今天甚至有相当大一部分人对这些问题始终保持着无知。难道两千多年以来人类的智商没有提升过,这着实可怕! 一、柏拉图的生平 柏拉图(公元前427年— 347年)2古希腊的大哲学家。他一生大部分时间居住在古希腊民族文化中心的雅典。民主制复辟后处死了苏格拉底,使他对现存的一切政体完全失望,决心通过哲学改变统治者,以此改造国家。怀着这一政治抱负,他三下西西里岛,企图通过教育独裁者的途径建立新政体。但终未能实现自己的政治计划,叙拉古的统治者狄翁被谋杀后,格拉图的政治理想遂彻底破灭。在政治事业屡遭失败的时候,柏拉图的哲学事业却获得成功。他于壮年时期成就了经典作品《理想国》。全书一个重要的层面就是政治思想,是关于人类的一个理想的共同体生活的构想。 柏拉图是第一个对正义问题做出系统思考的思想家,在《理想国》一书中,正义的思想始终贯穿其中。理想国是一个正义的国家,正义是柏拉图建立理想国的精神支柱,也是他构建理想城邦的出发点与归宿。 1交稿日期:2013.12.16 2据《韦氏新世界美国英语词典·大学版》第二版,柏拉图生卒年不准确

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对话集》、《理想国》、《政治家》、《法律篇》、《理想国》第一阐明理想国的产生和组成,这是历史上最早的乌托邦。第二规定理想国的统治者必须是哲学家。他重人治轻法治。理想国中的等级制度,统智者——金子——智慧;军人—银子—勇敢;节制、正义属于三个不同等级;劳动者—铜和铁。 柏拉图认为贤人政体是最好的政体,也就是他的理想国。柏拉图重视立法工作,1,立法只有为之立法的国家应该是自由的。2,这个国家应该是统一的。3,这个国家的人民对法律应该具有理解力。全部的善德是制定法律的最高标准。法律与政体的关系,认为混合政体形式是最好的。柏拉图后期强调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性。创办了第一学园得。 正义理论 正义论是柏拉图国家和法律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正义就是制作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 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她天性的职务。当理性支配意志和欲望的时候,人们便获得了正义的德性 分为道德正义和法律正义。道德正义是个人和国家的最高美德。社会行为的普遍道德标准法律上的这种不平等权力分配强强是道德正义的体现 法律是一种秩序。法律争议是社会各阶层各守其位、各谋其政,不非分越位。 正义是国家的原则 法律应该是同正义相一致的东西,法律必须体现正义的要求 理想的国家制度 理想的国家是为了满足最基本的需要 国家阶级的构成:护国者、辅助者、生意人 在统治者内部实行“共产、共妻、共子”的制度,各不同等级之间的人不能通婚 对统治者进行终身培养教育,从儿童时期抓起 “第二等好的国家” 第二等号的国家的政体应是混合政体,应建立民主制和君主制相结合的混合政体,实际上就是寡头制政体,是贵族制政体 主张限制私有财产,实行法律的统治 哲学王统治与政体理论 最理想的国家就是“哲学王”统治的国家 正常政体,是指依据法律进行通知的政体;变态政体,是指不依据法律进行统治的政体法律和法制 法律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规则,它是公道和正义的标志; “我确信一个国家的兴亡取决于这一点,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柏拉图已经初步具有理性自然法思想的萌芽 立法的最根本原则是要遵循公正和善德的理念

柏拉图的正义理论

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一部正义论。柏拉图认为国家正义就是各个等级各守其职,各安其份。个人正义就是合理的安排自己灵魂中的理性,欲望和激情,并且使三部分相互协作,相互配合,使整个心灵处于和谐状态。可以说柏拉图的正义理论的本质就是一种和谐。柏拉图正义理论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柏拉图正义理论提出的背景分析柏拉图提出的正义观是“理想国”中的核心部分,他所提出的理想的社会模式是与希腊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柏拉图的个人经历密不可分的。1、时代背景。柏拉图生于雅典城邦的衰落时期,公元前431年爆发的古希腊奴隶制强国的争霸战争。由以斯巴达为首的伯罗奔尼撒同盟对抗以雅典为首的海上同盟,战争持续了20余年,最终雅典于公元前404年战败求和。此次战争使希腊经济和社会生活遭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奴隶制城邦走向衰落。同时,希腊城邦的政治制度有着广泛的差异,从君主制、僭主政治、寡头政治到民主制,这样就导致了许多地方一般都是通过战争从一种制度到另一种制度。而这是与民主派的垮台和寡头政治党内的斯巴达分子的统治伴随而行的,也就是此消彼长的。 2、现实需要。在柏拉图所处的那个时代, 雅典的思想领域到处都充斥着正义、勇敢、节制、友谊、慎思等观念。但这些观念仅仅是局限在少数奴隶主贵族思想的讨论范围内,并没有深入到普通的民众中,而在当时由于奴隶制度在一定程度内有所发展,城邦中的人们表现出了强烈的利己主义和名利情节,在这一现实情景下仅仅去讨论心灵的浅层或者表面上的东西是不够的,需要挖掘更深层的东西,就要讨论个人灵魂的和谐和个人与社会或者国家之间的关系,柏拉图是出于现实需要而提出的。也就说他的正义理论是现实呼唤出来的。1 3 、柏拉图个人的意愿。柏拉图本人把伯罗奔尼撒战争中雅典的失败归因于雅典的民主政体。同时由于柏拉图出身奴隶主贵族的家庭,他的思想感情明显是倾向于维护奴隶制社会。民主制复辟后处死苏格拉底,是他对现存的一切政体完全失望,决心通过哲学改变统治者,以此改造国家。2在苏格拉底死后,柏拉图在哲学领域找到自己位置,深感哲学走进政治与走进国家的重要性,为此,大力宣传哲学家统治国家的思想,也就是他的著名哲学王的理论,并且试图把他的理论注入到理想国之中。尤其是在他的正义理论中表现相当明显。 三柏拉图正义理论的内容通过与班勒马霍斯,克法罗斯,色拉叙马赫斯,格拉孔等人的导论,柏拉图通过苏格拉底之口对正义下了定义。那么究竟什么是真正的正义呢?柏拉图提出了两种正义的观点,一是城邦的正义,二是个人的正义 1、城邦的正义。 就一个城邦而言,每个人都有粮食、住房和衣服,这就需要有农夫、瓦匠和纺织工人,以及鞋匠或照料身体需要的人。接下来,是让一个人从事四项事业合适,还是一个人专门从事一项事业合适?答案是一个人专门从事业更有效,因为人与人不同,因其性格不同而适合于不同的工作,比如说,一个农夫为四个人准备粮食与其他人分享,一个瓦匠建造四所房屋供所有人居住。 城邦的人们需要足够大的耕地和牧场,势必会从邻邦那里抢夺。这就是战争的起源,有战争就需要有军队,就需要国家的护卫者。护国者是统治者的一部分,统治者应该是年纪大一点的人,是人群中最好的人,是最善于护卫国家的人,是真正关心国家利益的人。最符合这些条件的就是他所谓的“哲学王”。这里,柏拉图提出了著名的等级制理论。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公民被分为三个等级:监护者、辅助者、农工商人,他认为:“这三个等级都是按血统传下来的,其种族等级的本性是不变的。他用神话来规定了这个等级的森严的界限和天生的本性,说什么监护者和武士是神用金、银做成的,第三等级是神用铜、铁做成的。3柏

柏拉图的正义思想溯源

柏拉图的正义思想溯源 柏拉图(公元前427年——前347年)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和社会思想家,他的正义思想是西方正义理论的源泉。在他的代表作《理想国》中,对正义理念做出了比较完整而深刻的探讨。他研究正义的根本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完善、和谐的理想社会,这与当前我国建立和谐社会的构想非常契合。柏拉图生活的时代处于古希腊城邦奴隶制从繁荣开始走向衰落之际,社会的分裂动荡和政治危机对他的正义思想的产生和形成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一、柏拉图正义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一)希腊的政治改革与立法活动,要求人们建立正义的法律观念。 公元前六世纪,希腊城邦发生了一系列政治改革和立法活动,原本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和习俗受到巨大冲击,在社会思想领域出现了激烈的政治斗争和辩论。一些进步的社会改革家和立法者需要针对当时的社会政治问题发表自己的主张,并需对此做出解释,他们的思想主要通过立法活动及创立政治法律制度等途径来体现。来库古执掌大权后,他立法贯彻极端的集体主义原则,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绝对平等,他的这些法律思想就是依据正义原则制定的。在雅典,伯里克利改革使民主制得到了广泛发展,但法律却在不断萎缩,统治者处理案件不是完全依靠法律,而是依据正义感审判,法制陷入解体状态。在这种形势下,人们迫切需要建立正义的法律观念。 (二)雅典民主制的衰落,要求人们建立和谐与正义的政治秩序。 公元前五世纪爆发了希波战争,战争以雅典大获全胜结束,雅典由此进入最辉煌的伯里克利时代。伯里克利取消了对公民参政的一切限制,在他的领导下,人们参与城邦政治生活的热情极度高涨,奴隶制民主空前繁荣。然而表面的繁荣掩盖不了雅典民主制群众基础的不牢靠。此外,苏格拉底之死(被民主政体处以极刑)也给希腊城邦有识之士思想上带来了强烈的震撼,使他们对民主制感到非常失望。面对这样的现实,寻求一种合理的政治秩序便成为当时社会的首要问题。 (三)希腊城邦动荡的社会秩序,要求人们追求和谐与正义的理想价值。 伯罗奔尼撒战争是雅典由强盛转向衰落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这场战争以雅典的失败而告终。战后,希腊奴隶制城邦转入危机时代。战乱层出不穷,社会动荡不安,和谐与秩序不复存在,希腊城邦体制的生命力呈现出衰竭迹象。随着城邦之间战争的不断发生,城邦内部也出现了严重骚乱。“奴隶主们公然宣称弱肉强食就是正义”,公民内部的阶级矛盾异常尖锐,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奴隶主们轮番执政,希腊城邦出现了各种形式的政治制度,但都不能解决当时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面对雅典城邦的社会危机,和谐与正义成为人们追求的理想价值。

试述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

试述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 摘要:柏拉图是最早明确系统地探讨“正义”问题的哲学家,其正义观被认为是古希腊时期正义理论的集大成者。他之后的西方一直到近现代的各种正义理论都能从柏拉图那里找到它的思想渊源。本文通过对柏拉图的著作《理想国》中所体现的正义观进行梳理,从而更加清晰深刻地对其进行理解与阐释。 关键词:个人正义国家正义理念善不正义 公元前5世纪,雅典哲人柏拉图以苏格拉底的名义,以对话体的方式著述《理想国》这是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系统地探讨人类正义问题的著作。这部著作探讨的主题,直至今天仍吸引着思想家们进行不倦的思考。 在《理想国》中,与苏格拉底讨论“什么是正义”的人们对“正义”提出了多种解释。克法洛斯认为正义就是讲真话、欠债还钱;玻勒马霍斯认为正义就是帮助朋友,损害敌人;色拉叙马霍斯认为人们都是把守法当作正义,而法律是国家统治者制定的,统治者是强者,他们制定的法律必然对自己有利,因此,所谓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格劳孔则认为由于人们在相互损害时,对从这种损害中的获利与受害进行比较,发现害大于利,从而相互协议、制定法律,放弃相互损害,而人们把就把守法践约称作正义,因此,正义来源于人们的契约或协议,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中。 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对上述正义观念进行了反驳,系统陈述了自己的正义观。 一、柏拉图的“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 柏拉图的正义分为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但是,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都属于正义理念的影像,是对正义理念的摹写,而不是正义理念本身。 ㈠、个人正义 个人正义反应的是人类灵魂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 人类灵魂由理性、激情、欲望三部分组成。理性近乎美德,欲望近乎邪恶,激情介于二者之间。理性是灵魂的最高原则,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性标志;欲望则是人类产生恶的根源,是人类动物性的一面;激情虽然也被赋予动物,但是它可以通过理性的

[柏拉图,法理学,正义]从法理学角度浅谈柏拉图的正义观

从法理学角度浅谈柏拉图的正义观 一、柏拉图正义观提出的背景 《理想国》是一篇长度仅次于《法篇》的对话体著作,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与思想家柏拉图的重要著作之二《理想国》是一篇对柏拉图哲学思想总结与概括的论著,理想国,指的是理想中存在的,人们是正义和善良的国家。柏拉图推理出的理想国所要阐述的重点就是正义。 正义作为评价政治生活价值的标准、维持社会秩序的最高原则,在古希腊是一个重要的观点。正义可发生在国家中,也会体现在个人中,在社会生活中,通过个人体现出的是遵守社会制度的优良品德。正义可发生在国家中,也会体现在个人中,在人们生活中,通过单个成员体现出的是遵守社会制度的优良品德。苏格拉底为了把道德的理念落实到每个人的具体行为中,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在探索德行知识的道路上,最终付出了生命去维护社会正义。苏格拉底的死,对柏拉图的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他开始思考一种最终能为全社会带来幸福的途径:正义的道路需要什么样的引导,需要受到保护和肯定的美德的人该怎样操作《理想国》就是一部正义论。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也仅仅是发表个人的浅薄认识,通过《理想国》中的论述,尝试对柏拉图的正义理念进行分析与论述。 二、什么是正义 在中文中,正义指的是公平与公道,从字面与经验理解,何为公平,何为不公平很容易,却难给大家一个都接受的准确有关正义的定义。学者们分别从不同的正义论出发,提出了不同的正义定义。1、正义是人类各得其所。正义是一种人类的精神意向,根据每个人的品德、能力、身份、地位、奉献的分配机会、财富和权利等,使每个人都能获得自己应该得到的东西。2、正义是一种公平等价的回报。这种观点在中国和西方的一些语言表达中都有体现,比如中国的用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西方的一个在某种情况下以某一种方式对待别人的人,不能认为他人在同样的情况下以同一方式对待他是不公正的。3、正义是所谓的平等对待。从某种特殊的观点来说,给予就是同样的对待平等的人。4、正义是很理想的自然产生的关系。人们对自然而然所存在的、理想状态的关系认知并不相同。如果每个人真能遵循这些自然理想的关系,社会上就真的实现了正义。5、正义是法治或者说是合法性的。持有本观念的学者认为,人并不是人的统治,而是受法的统治。6、正义是一种公正体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正义是一种能够调整关系和安排行为的体制,满足人类实现主张和享有东西一种的手段,可以满足人们受到最少限度的阻碍及浪费,从而使人们生活的更加美好。 在对话中,正义引导出来了众多其他问题延伸出现。通过对话的分析,可以看出,正义是处于最高的位阶的,与智慧、勇敢、自制等概念相比,更为抽象《理想国》集中体现的是柏拉图的思想,然而整个内容都是以苏格拉底对话的形式所写的。在论述中,苏格拉底对当时主流的几种观点进行指正批评。第一种是正义就是借债需要还债。苏格拉底通过列举一个例子的形式,反驳这种观点。他说,假如有一位朋友在思维清晰的时候,交给你一把武器,如果后来他思维混沌的时候,跟你要武器,所有人都会说武器不能给他。如果你真的如他所愿,并告诉他来龙去脉,这就是不正义的体现。第二种认为正义就是用善良来对待朋友,用恶语对待敌人,如果人们说话保证统一的情况下,那么正义就是用用善良来对待朋友,用恶语对待敌人。苏格拉底同样通过列出:如何对待医生,对待盟友的时间问题等方面的例子进行

浅析柏拉图的政治思想——基于《理想国》的理性思考

浅析柏拉图的政治思想——基于《理想国》的理性思考 摘要 《理想国》对国民的基本政治素质提出了要求,正义、善良、诚实、勇敢和奉献,并且大胆勾勒了衣服国民和谐繁荣幸福的理想国生活图,表达了柏拉图希望国家繁盛、人民友爱的美好愿景。虽然是理想主义乌托邦,但是其政治思想对现代国家政治具有积极参考意义。本文就在充分研究《理想国》的基础上,对柏拉图的政治思想进行了简单研究探讨。 关键词:柏拉图理想国政治思想 一、柏拉图《理想国》相关介绍 柏拉图生活在经济繁荣、生活安定、政治文明的和平社会和战火纷飞、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的战乱社会的交替阶段。柏拉图从四岁就经历了家族从社会上层的贵族生活因为战争没落,从而生活在社会底层,从此柏拉图生活潦倒、苦不堪言。他亲身经历了提洛同盟(雅典)和伯罗奔尼撒联盟(斯巴达)之间的战乱之灾,遭受了罪恶战争带来的迫害。成年后又亲眼目睹爱师苏格拉底让人悲痛和愤恨而值得深思的一位大师的人生悲剧。深受其害的柏拉图经常关注社会现实和国计民生问题,并积极寻找社会弊病,并试图探索解决办法。在对雅典城衰败毁灭的研究基础上,他结合社会现实,再次研究老师苏格拉底的深刻思想,领悟其“德性”伦理道德观的高级内涵,治理国家的先进观念和促进社会繁荣和谐发展的重要影响。与此同时,柏拉图研究了80年伯罗奔尼萨战争的根源和导火索,并进行了深刻探索,最后得出结论:这产非正义的战争是因外敌野蛮侵略和雅典城帮内部矛盾和民众之间的不团结引起和加剧的,城内人民内部的矛盾是战败的决定性原因,也是导致曾经辉煌登峰造极的雅典最终没落的重要原因。 为了避免老师苏格拉底的的悲剧在自己身上重蹈覆辙,但是又必须担负起促进人类社会繁荣富强和国家兴盛强大的历史使命,柏拉图独辟蹊径,和老师苏格拉底锋芒毕露针砭时弊,言辞犀利过于强硬的作风反其道而行,采用外柔内刚的柔性文学进行法抗。他把自己关于社会、教育和整治的思想融会贯通以优美流畅富有哲理的散文对话形式写成了一本书---《理想国》。

柏拉图的正义

柏拉图的正义理论探析 柏拉图的《理想国》一书是最早系统探讨正义理 论的经典。在该书中,柏拉图阐述了两种正义观,一 是以色拉叙马库斯为代表的“强权即正义”的功利主义 正义观;二是苏格拉底对色拉叙马库斯观点的反驳, 以及他对“正义是至善”这一观点的论证。对于如何理 解柏拉图的正义理论,一向存在争议。 一、功利主义正义观的挑战 对“正义”的探讨是《理想国》一书的主题。在关 于“什么是正义”的问题上,色拉叙马库斯的观点最有 代表性,他指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不正义为善, 正义为恶;不正义的人比正义的人更有利、快乐,最 不正义的人是最快乐的人。 苏格拉底认为,正义是至善之一,他运用归谬和类比法来反驳色拉叙马库斯的观点,引导他得出了与自己的上述观点完全相反的结论。格老孔却并不满意苏格拉底的诡辩,他对色拉叙马库斯的观点进行了重新论证。 首先,格老孔论证了正义的起源和本质。他指出, 人都是趋利避害的。这种趋利避害的天性导致了个人 与他人的冲突。于是人们为此缔结契约,约定道德的 基本内容。 其次,格劳孔认为,那些做正义之事的人并非出 于自愿,而仅仅是没有能力作恶;因为不正义比正义 更有利,在利益的诱惑下,没有人能够坚持正义。 阿德曼托斯为格劳孔做了最后的补充,他指出,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人们只喜欢正义的好名声,正义 本身则是人们希望逃避的;坚持节制和正义是非常艰 苦的,而做不正义的事则轻松容易得多;就连诸神也 是不正义的,他们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赐福坏人,降 罪于好人。因此,他要求苏格拉底如果要真正接受这 种功利主义正义观的挑战,就必须澄清正义和不正义 的本质,以及它们对正义者和不正义者的作用。 二、苏格拉底的正义至善论 苏格拉底接受了这种大众功利主义正义观的挑战。因此,他必须提出一套正义理论,来捍卫他的“正义是至善”的观点。他的理论分为两部分,一是关于什么是城邦正义的讨论;二是关于个人正义

柏拉图的正义

柏拉图的正义 2010-12-05 16:45:29 古往今来,许多人将正义作为他们的终极追求,古希腊的哲人柏拉图,作为全部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亦是如此。作为柏拉图的代表作,《理想国》讨论的主题正是正义问题。那么,在柏拉图看来,什么是正义,正义又应当怎样去追寻呢? 1、有效善的推导 柏拉图首先借克法洛斯之口,阐述了当时的人们对待正义的一般理解:有话实说,有债照还。在柏拉图的引导下,玻勒马霍斯补充了对于对象的限定,于是,这一定义成了“以善报友,以恶报敌,给每个人恰如其分的报答”。 柏拉图对于这种观点并不满意。他借苏格拉底之口作出了这样的反驳:我们可能将坏人当成朋友,那么正义也可能是在助恶损善?以恶报敌是在伤害某人,对他人的伤害也算是正义? 这些反驳似乎很贴近生活,但它较之从哲学、逻辑上的论证似乎更能让人信服。事实上,尽管柏拉图反驳的视角似乎有些生活化、功利化,但他反驳的正是用一种功利化的视角追寻正义观。我们将这种追寻正义的方法称为有效善,即是“能达到某些目的的就是好的”。柏拉图认为,从有效善出发无法论证正义即是善,也无法达成正义。 尽管我们对于上文所诉的“某些目的”有着诸多定义,但这并不妨碍有效善成为我们对待正义采取的常见态度,然而,有效善前置了目的,却未将过程框严,使得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变数。于是,将有效善的某些方面推至极致,就可能出现一些看似荒谬的结论。例如,色拉叙马霍斯的观念:正义是强者的利益。色拉叙马霍斯对“目的”下的定义是,遵守法律。守法即是正义,但法由统治者制订,而统治者总是制订那些符合自己利益的法律。于是,正义被代换为了强者的代表——统治者的利益。 柏拉图对此的反驳是,统治者可能会犯错而制定不利于自身的法律,那么出于守法角度,不利于强者也会是正义了。并且,当一项技艺拥有独特作用或目的时,它才能被认为是某项独立的技艺,故技艺的利益应当是其所施加对象的利益。人们可以通过很多手段利己,所以利己应当是一项独立的技艺而非统治者治国的目的,而治国的目的应当是利于被统治者。此外,对于色拉叙马霍斯“不正义使人受益”的说法,柏拉图指出,一个集团内部有矛盾则难以成事,而不正义的团体内部必然充满了矛盾。同理,不正义会使个人自相冲突。所以,绝对的不正义无法带来任何利益。 2、优秀善的确立 《理想国》首章辩论的结尾处,柏拉图总结道,管理、指挥、计划乃至生命都是心灵的功能,而正义则是心灵的德性。这事实上是在将辩论引向另一个方向。柏拉图希望重新对正义下定义,在他看来,所谓的正义,不应当仅仅追求一个好的目的,它在出发点,在内部结构上应当也是好的。我们将这种观点成为优秀善,依据格劳孔的说法,这是一种本身好后果也好的善。在柏拉图看来,以大见小能

柏拉图的正义观

柏拉图的正义观 柏拉图(前427—前347年),是古希腊最著名的唯心论哲学家和思想家,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使唯心论哲学体系化的人。他的著作和思想对后世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柏拉图出身于雅典一个大贵族家庭。据说他的名字源于他的宽额头,他的真实姓名却渐渐被人淡忘了。柏拉图生于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青年时期和其他贵族子弟一样受过良好的教育,并接触到当时的各种思潮。 柏拉图是第一个对正义问题做出系统思考的思想家,在《理想国》一书中,正义的思想始终贯穿其中。理想国是一种正义的国家,正义是柏拉图建立理想国的精神支柱,也是他构建理想城邦的出发点与归宿。 柏拉图将正义分为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就个人而言,正义意味着理性、激情、欲望的各尽其责,而对于城邦,正义则意味着赋有智慧、勇敢、节制的人们各司其职。另外,他还进一步阐述了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柏拉图的正义观对个人发展与国家建设都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拉图看来,每个人的天性不同,适合从事不同的工作。他认为,理想国中存在三个等级,即统治者,辅助者和生产者。神明在制造统治者时加入了黄金,在辅助者身上加入了白银,在生产者身上加入了铜和铁。虽然每个人的天性不同,但是由于“每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而每一个人又有多种需要,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三个等级就结合起来,组成了城邦。这三个等级必须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城邦统治者,应是哲学家,是具有知识、有能力对国家事务进行谋划安排的人;统治者的辅助者,也就是城邦护卫者,他们是被选拔出来专门从事战争、保卫城邦的军人;生产者,如工匠、农夫、商人等。当城邦里的这三种人各司其职,各当其分之时,城邦就被认为是正义的。如果一个生产者企图爬升至护卫者等级,而护卫者想进入统治者的等级,或者这几种人相互交换位置,或者一个人同时执行所有的任务,这样必然就会给城邦带来巨大的危害,因此这些都是非正义之举。当然,柏拉

柏拉图的政治观点

柏拉图的政治观点 柏拉图的政治思想是怎样的,下面由店铺为你介绍柏拉图的政治思想。 (一)柏拉图的正义思想 柏拉图是古代希腊奴隶主贵族派的主要理论代表。他的国家观和他的正义思想是紧密联系的。关于正义的讨论贯穿于他的著作《理想国》始终。何谓正义,柏拉图认为就是当初建立国家时所依据的原则。它包括下列内容: (1) 分工论。认为人们由于生活需要,只有分工互助,才能过好共同生活,这是建立国家的主要原因。 (2) 等级论。认为由于人们的本性分为理智、意志和情欲三类,在社会生活中相应地形成了与之相应的统治者、保卫者和生产者等级。并认为这三个等级分别是由金质、银质、同铁质构成的,每个等级的天然属性是不能改变的。 (3) 理想国家。即正义国家。在这种国家中,各个等级各有专司,互不干扰,通力合作,理想的正义秩序便实现了。 (4) 正义论的实质是通过等级秩序的确立,以实现少数奴隶主贵族对下层自由民以及奴隶的统治。 (二)柏拉图的共产共妻主张 柏拉图认为为了防止第一、第二等级可能出现的任何纷争,他认为应在这两个等级中实行共产并取消家庭,任何人除了生活必需品之外,不得占有任何私有财产。国家实行按需分配原则;在政治上,各种职务所有公民都可参加,以此维护第一、第二等级的内部团结。柏拉图所谓的共产制度是建立在奴隶主阶级共同剥削奴隶和自由劳动者的基础上的,是一种集体剥削制度。 (三)柏拉图的哲学家执政思想 哲学家执政是柏拉图挽救城邦危机的根本措施,是正义国家实现的关键,也是他的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哲学家执政的根据:(1) 人的品德是政治的基础,保持公民完善的品德,矫正人们品德的堕落,有赖于具有完善品德的哲学家。 (2) 知识是美德的基础。它是对“理念”的认识与回忆,而非源于物质世界。只有哲学家才能掌握这种知识,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关于正义的涵义的界定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关于正义的涵义的界定 柏拉图在他的代表作《理想国》里,对正义从法律、政治、哲学、道德四个层面分别进行了深入阐述,他欲构建一个新的城邦带领全体公民达到幸福,首要条件就是寻找什么是正义?在回答正义是什么之前,柏拉图批评了当时社会上三种流行的正义观。 一、正义是什么 (一)正义就是说真话,欠债还钱。 这种观点把正义当作:其一,是一种信用。正义就是诚实守信,讲真话,不欺人,不自欺。其二,是一种责任、义务。即正义就是把欠某人的东西归还给某人。当一个人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承担了自己应尽的义务,不损害别人的利益,就是正义。柏拉图认为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正义,“有话实说,有债照还”,有时是正义的,有时是不正义的。比如将朋友头脑清醒时借的武器还给已成疯子的他,就是不正义的,将全部事情告知一个疯子也是不正义的。《理想国》中柏拉图对正义的界说就借鉴了这种观点。他说,正义就是“每个人都不拿别人的东西,也不让别人占有自己的东西。”他对正义涵义的界定是以财产私有为前提的,区别了“我的”和“他的”财产,厘清了财产的界限。 (二)正义就是以善酬友,以恶对敌。 正义是善,不正义是恶。这是从伦理道德层面探讨正义,将正义提到了善的地位。朋友是好人,好人要待之以善;敌人是坏人,坏人要报之以恶,这就是一般人认定的正义。但敌友如何区分呢?朋友不只是表面上看起来可靠,而是真正可靠的人。敌人与之相反,但无论怎样伤害任何人都是不正义的。 (三)正义是强者的利益。 这种观点揭示了正义的内涵是利益——强者的利益。在阶级社会中,强者就是统治者,强者的利益也就是统治者的利益,而弱者是社会上占绝大多数的弱势群体,更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在任何地方,法律都是由强者(统治者)制定的,法律就是正义。柏拉图坚决反对这种强权正义观,因为统治者立法时也可能制定出对自身不利的法律,并命令人们去遵守,正义并非完全是强者的利益。因而这是片面的、狭隘的、不正确的正义观。 上述三种正义观之所以受到批评,是因为它们都是从正义的外在特点描述正义,都不能代表人类永恒的正义价值。而柏拉图则是从正义本身说明正义,构建他的正义理念。 二、正义的涵义

柏拉图《理想国》之“正义论”

柏拉图《理想国》之“正义论” 作者:朱静 来源:《卷宗》2015年第11期 柏拉图(约前427年-前347年)出生于雅典城邦的衰落时期,城邦危机四伏。贵族出生的他深深感觉到了当时政治上的危机及建立正义的政治体制的必要性,《理想国》也就在那样的大背景下完成。作为其最具影响力的作品之一,书中柏拉图综合探讨了哲学、政治、伦理道德、教育、文艺、社会、军事等各方面的问题,明确了一个系统的理想国家方案。 然而不管他叙述哪方面的问题,其核心都是正义。《理想国》以正义开头,又以对正义的憧憬结尾,“正义”成为贯穿全书的主线。 1 《理想国》之正义论 “正义”自古以来便是人们所追求的,柏拉图却是第一个系统论述“正义”的哲学家。此前,虽然正义思想也有所萌芽,但都是零散的、碎片化的,没有形成一个理论体系。柏拉图就是在吸收前人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系统的正义理论。 1.1 何为“正义” 在《理想国》开篇,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苏格拉底驳斥了“欠债还钱”等几个关于正义的错误解释,但也没有给出确切的定义。为了进一步明确“正义”这个模糊的概念,苏格拉底等人先行探讨了城邦正义、个人正义等部分的正义。 1.城邦正义 柏拉图认为城邦正义只有在完整的城邦中才能显现。完整城邦的构建又需三个阶段,即生产者、辅助者和统治者阶段。对应这三个阶段有三种等级和三种生活,生产者自然而然的对应经济生活;辅助者对应军事生活;作为“哲学王”的统治者对应哲学生活。城邦的正义就在这三个阶级各守其职、各安本分的基础上实现。 这里“正义”就是各守本分,各司其职,这也是社会最大的“正义”。 2.个人正义 相对应于城邦的三个部分,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也有三个组成部分:理性、激情和欲望。 个人正义是一种灵魂的状态,需要人心中的三个部分各尽其职、各安其分,理智以智慧统帅心灵,激情以勇敢保护心灵,欲望以节制为心灵的正常活动提供生理基础,三部分协调配合,使心灵处于和谐安宁之中。

西方哲学家的正义观

西方哲学家的正义观 一、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 柏拉图是第一个系统地思考“正义”的哲学家,他的正义观贯穿于《理想国》一书,是其民主和法治构建理论的基础。在《理想国》中,柏拉图首先在书中第一卷中对当时流行的“正义”概念进行了批判,与对话者一起一步一步去接近找到他所理解的正义。 克法洛斯认为正义即言行诚实。他认为,正义的实现与金钱有关,“有了钱财他就 用不着存心作假或不得已而骗人了。当他要到另一世界去的时候,他也就用不着为亏欠了神的祭品和人的债务而心惊胆战了。”而柏拉图认为,这种正义只是一种行为正义。且,还债的对象和还债的时机也会导致不正义的情况出现。比如,一位朋友借给我们一件武器。后来他发疯了,接着想要我们归还这件武器。肯定有人会说我们不应该把武器归还给他,还给他是不对的、不正当的;毫无保留地把事情告诉一个疯子也是不对的、 不正当的。此时,我们就“不能用说实话和把我们受委托的任何东西归还原主来定义正当的行为。波勒马霍斯认为正义即给每个人应得的。根据他的说法,“善待朋友”相当 于拯救生命的医生,水手们谨慎航行以确保托运人安全抵达目的地;“把恶给予敌人” 就相当于“在战争中联友而攻敌的时候”。而柏拉图认为,这种正义因为对象过于明确 反而导致了模糊。因为如果医生没有患者,而舵手没有航行或战斗,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正义是没有作用的呢?换而言之,“正义只对无用的东西有用,那么正义也没什么了不 起的。”同时,有时敌友并不能明确分类,那么我们就会混淆善恶给予的对象,那么这 样的话,很可能会出现帮助坏人、危害好人的情况。色拉西马霍斯认为正义即强者的利益,公平正义完全是国家实际掌权者依法对臣民的任何行动所强加的名称,并认为他们都是为了增加他们自己个人的或阶级的利益。柏拉图认为色拉西马霍斯的观点没有道德的含义,,统治者本人还会依据其欲望对权力尽行扩充。当强者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而忽 略了下属的利益时,他的行为也是非正义的。 柏拉图详尽地阐释了正义的两种形态: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并进而指出了正义实 现的三种路径。柏拉图认为一个正义国家的组织应该像整个宇宙和个人的有德行的、和谐的灵魂一样,由理性在其中占统治地位。同时,这个国家里有三个阶层,正如灵魂的三部分各自的功能那样:各个阶级之间的关系也相当于康健灵魂中各种功能之间的关系。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有三个阶层的公民,即统治者、护卫者和生产者。统治者拥有的德性是智慧,因而居于国家的最高层面。他们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他们的职责是通晓治理国家的知识,能依靠自己的智慧力量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来管理国家;护卫者的地位 仅次于统治者,其所拥有的德性是勇敢,他们经过一定的教育,作为治国者的辅助者,主要职责在于用忠诚和勇敢保卫国家的安全,从而维护国家的安定秩序;生产者作为最 后一个阶层拥有节制这一品性,他们接受一定的技能培训,主要职责是为国家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提供基本的物质生活资料。据此,柏拉图认为,如果每一阶层的人都能固守其位置,各司其职,那么“整个国家将以非常和谐的方式发展,所有阶级都将获得大自然赋予他们的那一份幸福。”在讨论国家正义时,柏拉图认为,一个国家的三个阶层分别 具备智慧,勇敢和节制三种美德,且各司其职、和谐共存,便可称为国家正义。而一个

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理论

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理论 摘要: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讲述了正义理论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产生的,他 提出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深入研究二者的关系并了解其中正义的含义,探讨正 义理论对于当今世界的影响。柏拉图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培养,20 岁时师从苏格 拉底一心学习哲学思想,在战乱时代经历了社会的动荡之后,经历了苏格拉底之死,让柏拉图深刻认识到,正义的伸张必须要靠智慧和权力的结合,没有合法的 程序就得不到正义。柏拉图第一次建立了完整的正义理论体系,这对于当时追求 社会和个人的正义提供了方向。 关键词:柏拉图;理想国;正义;国家正义;个人正义 一、柏拉图正义理论的产生的背景 (一)柏拉图正义理论的社会背景 柏拉图正义思想的产生与其所处的社会背景密切相关,柏拉图的正义思想 的产生有其根据,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是雅典城邦的内忧外患,伯罗奔尼撒战争 被称为古希腊时期的世界大战,在伯罗奔撒战争火热时期长达三十年的战争中, 战争双方分别是提洛同盟和伯罗奔尼撒同盟,提洛同盟以雅典城邦为首,伯罗奔 尼撒同盟以斯巴达为首,几乎整个地中海文明的国家都参与到其中,最后以雅典 失败收场。整场战争大约持续了近三十年的时间,对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造 成非常严重的损失,也摧毁了雅典城邦民主制度。 柏拉图生于公元前427 年的贵族家庭,柏拉图的父亲是阿里斯通,母亲是 伯里提俄涅,父亲和母亲分别是雅典历史上最后一个君主科德鲁斯,古希腊政治 改革家梭伦的后代,在他年幼的时候父亲去世,他的母亲改嫁给皮里兰佩斯,皮蓝 利柏是伯利克利政策的支持者,他重视对于柏拉图的培养,对柏拉图的政治思想 产生起着重要的影响。 (二)柏拉图正义理论的理论背景 《理想国》探求的主题是寻求正义,柏拉图《理想国》思想基础主要有荷 马史诗、自然学派、智者学派以及苏格拉底等,这些宝贵的思想财富对柏拉图正 义思想影响比较大。柏拉图认为,研究的主要问题究竟做哪种人最为有利,“因为德性概念一方面如此根本地与好之理式联系在一起,而后者对柏拉图而言是辩证 科学的主题,但另一方面,若在此缺乏对正确的生活秩序的关切,则等于根本未 触及德性概念,所以,同样非常自然,一方面,在此对正确的生活秩序的关切, 表现为替道德生活辩护,它引导和支配着整部作品。” 二、《理想国》中正义理论的内容 (一)正义的内涵 柏拉图认为,正义不是话语和行为,是整体的行为准则,正义不是强者的 利益,统治者是为了民众的利益而不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正义不是简单的自由和 民主,正义秩序是为了维持国家的有序生活,正义本质上是灵魂内在本质的德性,是灵魂自身,在理想国中的国家正义才能真正实现。 在西方,“正义”的希腊文是“dike”,音译的中文为“狄刻”,狄刻是古希腊神 话中主神宙斯与法律女神忒弥斯的女儿,主要是对人间的善恶事物的评判。狄刻 被看做是正义的化身,正义是神的特性,神为人间创造了“法律”,来维护人间的 秩序。

浅析柏拉图的正义观

浅 析柏拉图的正义观 正义,乃是法哲学的永恒使命。哲人对其孜孜不倦地探索追求.然正义究 竟为何物?每个人心中却都有各自不同的领悟。古往今来,对正义看法,仁者 见仁,智者见智。追根索源,不得不提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他乃阐释正义之 鼻祖,曾系统地对正义进行论证,其不朽名著《理想国》对正义进行了经典的 阐释。柏拉图的《理想国》给了我们通向古代伟大哲人思考正义的方法和途径。正义不仅成为了《理想国》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还成为了《理想国》的主旋律,使其成为一部伟大的“正义论”。 柏拉图正是借师之口,通过与玻勒马霍斯等人的批判、巧妙的对话,充分 运用苏格拉底式的辩证法,以此构建正义的国家体制为目的,对传统的正义观 进行了驳斥。柏拉图围绕着三个基本内容展开:一是何为正义?二是人为何要 实行正义?三是什么样政治才算最正义?这三个分别是正义的本体论、目的论 和实践论,具有逻辑必然的三个内容构成了其理想国度里的正义基本框架。 一、《理想国》中正义观的基本信念-——美德即知识 柏拉图作为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其思想博大精深。他的《理想国》,涉 及到了很多学科,如政治学,哲学,伦理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等,所以他论 述的问题也包含许多方面,涉及的主题也是多种多样。但正如萨拜英所说:“他 阐明的一些主要的以及最能代表柏拉图思想的见解可以归纳为几个命题,而所 有这些命题都统一于一个单一的观点”即:美德即知识。 二、正义的内容

柏拉图从个人灵魂结构和城邦阶层结构的同构性和相似性来探讨正义,个人的灵魂由理智,激情,欲望三个要素组成,相应的国家阶层也有统治者,辅助者,生产者三个部分组成.他把国家的三种职能———统治、保卫、供给-——都变成了职业,并指派给了职业化的阶层.根据他的专业化原则和天赋理论,城邦的正义意味着三个阶层各司其职;同样个人的正义意味着灵魂的三个部分各当其分. (一)柏拉图正义观的集中体现—--社会分工在《理想国》中,在争辩关于正义的性质的地方,柏拉图提出了关于理想形式的社会组织之本来面目的讨论。他构思出了对城邦起源的一个解释。他主要是从个人需要的多样性和个人才能的片面性,即分工的必要性来说明城邦的起源和构成原则。没有一个人能做到完全的自给自足,他们不能独自满足他们自己的需要.因此人们聚集在一起,互相帮助,以满足他们彼 此的需要。他们互助互利,共同合作,进行商品、劳务的交换,每个人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这样一个安顿下来的社群,我们便称作城邦。城邦中的个人的才能是有差别的。柏拉图强调,“如果一个人根据自己天生的才能,在适当的时间内不做别的工作,而只做一件事,这样就会每种东西都生产得又多又好”。这结 果便是劳动分工或职能的专业化,这也是他进一步缔造理想国的根据。柏拉图把分工看作是国家的构成原则,而分工则被他认为是由人的天生的秉性所决定的。“没有两个人本性是一样的,我们的才能是有区别的”。柏拉图并以神话的形式来让人们相信这种等级分工的合理性。他在此引入腓尼基人的一个传说,认为地球是我们的母亲,但虽然一土所生,彼此都是兄弟,但是老天铸造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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