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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解读:“禁摩令”被废除的法律依据!

法学专家解读:“禁摩令”被废除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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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解读:“禁摩令”被废除的法律依据!

“禁摩令”,依了哪条法令?既然叫“禁摩令”,那它究竟依了哪条法令?围绕这个话题,法学专家表示:“禁摩令”不但没有合法依据,反而违法!!!!终于找到了解救“爱骑”的法律依据,让我们一起转发,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反禁摩队伍,把“爱”传递下去,一起实现自由骑行的梦想!!法学专家解读:“禁摩令”被废除的法律依据!一、按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摩托车是有权挂牌照上路行驶的,而不给摩托车上牌照则明显违反了该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只要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准予登记的各项条件,有关部门就应依法为之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为最高准则,权威性是最高的,地方性法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相违背,否则无效。二、从我国颁布的所有政策法规看,也从未有禁、限摩的任何规定。城市“禁摩”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严重侵害了中国摩托车产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行政许可法》给政府提出的最严峻挑战,就是它必须彻底放弃一禁了之的做法。禁摩仅仅是《行政许可法》给地方政府带来的无数麻烦的冰山一角。目前并没有一个严格的验收程序,用更加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去分配城市资源,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保障每一个公民在国家法

律框架下的生活生存空间。三、我国《宪法》要增添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内容,而“禁摩”这样的做法,似有变相剥夺公民私有财产的嫌疑。文明理性有它固有的精神品质。行政行为应该如何管理,应该如何受到法律监督?假如每一个人都失去了个体的尊严和选择,那么任何一种制度都可能成为群体性暴虐的借口。然而,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尽管正当性遭遇质疑,禁摩还远远没有成为过去式。四、“禁摩令”专门针对着特定的公民使用群体,是具有对公民划分等级之实质的差别性行政法规,从根本上违背了普遍性、公平性、公正性这一基本法治精神。用圣奥古斯丁的话来说,“就等于无法无天”。按官场的潜规则而不是有关法规行事,其力量是巨大的,远远重于法律,没有想到广大民众利益,以及他们应享有的“知情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忽视人们的客观需求,不能仅仅靠行政权威,用强制命令来规定人们只能这样不能那样。“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示时刻提醒公仆们:在制度设计时,应体恤人性,顾虑现实,恪守客观。四、现代社会有许多相互冲突的利益要调节,符合法治精神的行政意志不能是由什么部门“批发”给社会的,它们的产生应是一个复杂的复合过程。其间,各种力量和利益的搏弈、平衡和妥协是很重要的。撇开了必要的搏弈、平衡和妥协过程所产生的命令,很难避免由一部分人强加于另一部分人的性质。的确,公共利益这顶帽子很大,扣在什么地方都合适。但公共利益

是总则里的原则性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具体运用的。社会当然需要政府通过有效管理来提供良好的秩序和必要的稳定,但秩序也好稳定也罢,都只有在以保障公民权利为目的时才具有价值,如果把它们上升为目的,是本末倒置;把管理上升为目的,更是本末倒置。不幸,这正是“禁摩令”的软肋。即使不提隐于其间的部门利益,往好里说是只图管理方便,只注重虚伪的城市形象,而公民的个人权利就在这管理的方便和所谓城市形象被目的化中淡出了。综上所述,所谓的“禁摩令”并非国法,只是“家规”罢了。而按照我国宪法规定的地方政策法规须服从国家法律的相关内容,“禁摩令”理应被废除!中国禁摩城市一览表【2016年8月版】【禁摩城市】华东地区:江苏:无锡常州南通扬州盐城张家港江阴昆山淮安浙江:杭州绍兴福建: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山东:烟台安徽:合肥江西:南昌华南地区:广东:广州深圳湛江佛山广西:南宁海南:海口三亚华北地区:河北:石家庄秦皇岛山西:太原忻州内蒙古:伊盟东胜呼和浩特华中地区:湖北:武汉宜昌湖南:长沙衡阳郴州邵阳怀化河南:郑州东北地区:吉林:长春吉林辽宁:沈阳丹东黑龙江:哈尔滨西南地区:四川:绵阳云南:昆明西北地区:陕西:西安新疆:乌鲁木齐特殊地区:北京不禁摩。京A除2、3、4、5环主路、长安街以及有线性标志的路段,均可跑,更可上高速。京B同京A,但

不能进4环。外埠拍照,全天禁入六环。——上海限牌不禁摩。任何地方外牌摩托都不能进入。现在在发放的就只有蓝C郊区轻便49mL摩托牌照,只能郊区开,而且要上海本地考的F证。黄C郊区牌郊区可以随便开。蓝A牌照49mL

市区随便开。黄A牌照市区。外牌到上海,在郊环外有些地方能开!318国道进来可以到外青松公路郊环沿线通过。——辽宁大连禁摩是未公开以地方法律发文的,只是所谓的限行。非辽B市内四区牌照全天禁止入市内主市区,不含开发新区。全市主干道禁止摩托车通行,市内快速路禁止摩托车通行。——重庆禁内环快速路、机场路。——内蒙古包头,昆山钢铁大街、青山钢铁大街、文化路禁摩!——天津外环线以

内禁摩,其他地方证照齐全就可以的。——青海西宁,市中心部分地区禁摩。——陕西咸阳市按规定也是很多年前就禁摩了。——河北唐山,市里建设路,新华道,北新道,南新道几条快速路早7至晚9点限摩,其他道路没见到限摩标志。牌照只能去外县上。——河北承德市几条主要街道也禁摩。——河南郑州四环以内禁摩。——河南焦作市,解放区,山阳区只能跑有市区通行牌的摩托车。其它区县有正规手续(不区分外地)就行!——河南信阳,非A照不可进入市区,早七点至晚七点之间非A照不可进市区。——山东济南不禁摩,部分路段限摩。——山东高密县不禁摩。——山东泰安,只禁排量250mL以上的,而且仅仅是在泰山区禁。——安

徽合肥一环禁摩,外地摩托不得进入二环以内。安徽长江大桥勿进,进了罚300。——湖北武汉三环内不让摩托走。摩托车加不到油。据网友提供资料:中山路加油站(必须有牌照),江夏区(必须有牌照),武汉高铁站三环线外,可以加油!——江苏南京是限制摩托车,蓝牌摩托车给上牌,全市通行;黄牌不在发放,原有黄牌照骑;限制外地,郊区牌照车辆进入限制区域。——江苏常熟不让进市区。——江苏淮安禁摩。——江苏镇江限摩。——江苏常州限摩,五角场以内市区摩托车七点到晚上七点不准进,其他时间不做要求,武进区除市区一小块,其它均可行驶,其他区不禁摩,但是要上苏D牌,必须是非禁摩区户口。市区8:00-18:30禁止行驶,其他时间可以的。——江苏苏州,非苏州市户籍人员不能上摩托车号牌。吴江区,原吴江市(县级)限摩,外牌不能进主城区,主城区不再上牌。另外嘉兴禁摩还没有正式实施,日期待定。——江西赣州中心城区河套内限外地摩托车。章江新区,开发区不限!——浙江宁波只是老三区(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禁摩,其余包括下属县市均不禁!——浙江杭州市区除临平、萧山不禁外其余为禁摩区,下属县市不

禁!——浙江温州限外地牌照。——福建厦门市区(厦门岛内湖里区、思明区)禁摩!岛外海沧区、翔安区、集美区、同安区,都可以正规合法上路。岛内骑被抓一次500扣驾驶证一个月,两次1000没收驾照拘留15天!——福建泉州丰泽

区、鲤城区禁摩,晋江外地牌不能进市中心。——福建福州市平潭县,现在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车牌闽K5开头,原本是闽A。目前是允许摩托车行驶的只是停止给摩托车上牌而已。电动车时速超过20公里的不准上路。——广东中山不禁摩,理论上限摩。然而中山限排量,200mL以上不能上本地牌。——广东惠州限摩,要有入城蓝牌才能跑,如果外省牌照或无蓝牌。罚款200记两分。市区禁摩,郊区不禁,博罗镇不禁。摩旅的朋友可以走环城路路过。——广东佛山禁止外地牌照在市区上路。佛山禅城南海桂城禁摩,其余地方都是限摩。乐从限外地牌,大良不是本镇的都不行。以前顺德、南海有自己独立的牌照,所以佛山有三个牌照(粤E、X、Y),是唯一的有三个牌照的地级市。佛山市全行政区都限外地摩托,国省道沿线除外。——广东珠海斗门区和金湾区虽然不禁摩,但是外地牌不允许驶入珠海!——广东珠海香洲区南屏湾仔横琴岛禁摩。——广东珠海禁摩。——广东韶关只是限牌,市区只能本地牌通行。——广东汕头市区限外地牌照,龙湖区、金平区已经不给摩托车上牌,澄海区、潮阳区难熬县2014年3月以前的摩托车可以在汕头市区行走,2014年3月后上牌的摩托车禁止进入市区行驶。也有人说:2013年后上牌不能进市区。——广西南宁快环内禁摩。——广西北海市区限本地牌。——广西桂林市中心那段路不让走。——广西柳州是城区限摩,需要本地驾照参与摇号,

每个季度900个号。——四川成都三环内限摩。其余地方不禁摩!成都是川AA、川AB可以进城。——四川宜宾白天老城区禁摩。城区晚上9点到早上8点可以骑摩托。——四川西昌航天大道不禁摩,长安路7:00-22:30禁摩。其他时间可以进城。——四川泸州江阳区主干道延伸龙透关一线

7:00-22:00限摩。——四川广元市南河汽车站门口路段禁止摩托车通行。——贵州贵阳摩托车不能进入一环路,其余路段都可以骑行,上牌验车都可以。主要严打的是中华路和延安路,被抓到的话手续齐全罚50扣3分。——云南昆明二环内限摩,云A0、云A1牌照开头可以进城,其他牌照都可以二环外跑,滇池路不能跑。——新疆喀什市区禁摩托。——【明令禁止摩托上高速】江苏江西浙江上海湖南河南山东广东安徽四川【允许摩托合法上高速】北京辽宁天津河北湖北甘肃青海云南广西海南新疆

全国禁摩城市一览表

全国禁摩城市一览表直辖市:上海北京天津 广东:广州中山韶关珠海东莞汕头深圳 辽宁: 沈阳丹东大连铁岭本溪鞍山 江苏: 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盐城淮安徐州泰州常熟张家港江阴连云港昆山 福建:福州泉州漳州龙岩厦门 浙江:杭州温州宁波嘉兴绍兴义乌 山东:烟台青岛济南 河北: 石家庄唐山张家口秦皇岛 河南: 洛阳郑州新乡南阳林州焦作安阳 黑龙江: 哈尔滨 贵州:贵阳安顺铜仁都均遵义 安徽:合肥芜湖 江西:南昌九江 湖南:长沙湘潭岳阳张家界衡阳 四川:成都绵阳德阳宜宾 云南:昆明玉溪曲靖 海南: 海口 广西:南宁 湖北:武汉襄樊宜昌钟祥 陕西:西安 山西:太原大同阳泉长治临汾 内蒙古:包头伊盟东胜呼与浩 吉林:长春 宁夏:银川 甘肃:兰州 新疆:乌鲁木齐 全国禁、限摩托车上牌城市表 省/市城市禁、限时间说明 北京16年前全面禁止上牌 天津1994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上海限牌——不定期限量拍卖摩托车牌照 昆明1984年全面禁止上牌 玉溪1999年11月限牌,上牌另收购置税15% 曲靖1999年11月限牌,上牌另收购置税16% 海口1998年10月限牌 重庆地产的嘉陵、建设、望江可上牌 成都不禁,但不允许进入市区,每年拍卖500个入城证 宜宾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绵阳1999年9月全面禁止上牌 德阳1999年12月全面禁止上牌 福州1999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厦门1999年3月禁止上路 广西南宁1999年1月限牌

浙江杭州1997年初每年拍卖50个牌照 温州1997年上半年限牌 宁波1999年上半年市区内禁牌 广州1998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中山1999年11月包括郊县全面禁止上牌 珠海1996年下半年全面禁止上牌 深圳十几年前全面禁止上牌,但有两个郊区除外 沈阳全面禁止上牌 丹东全面禁止上牌 大连全面禁止上牌 鞍山只限制助力车上牌 岳阳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张家界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衡阳1999年9月暂停整顿 武汉1999年7月只限制两冲程车上牌 襄樊1999年7月只限制两冲程车上牌 宜昌1999年10月限牌,费用高,摩托车不准带人 钟祥1999年10月限牌,收取30%的城市增容费 南京1997年底只有玉河50系列可上牌(6000元) 常州限制部分车上牌 扬州1998年下半年限牌,费用100~400元 徐州1999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南通1994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无锡1999年7月一市三县(区)全面禁止上牌 苏州1998年底一市三县(区)全面禁止上牌 石家庄1999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唐山1996年3月全面禁止上牌 张家口1996年5月助力车禁止上牌 秦皇岛1999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秦皇岛1999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洛阳1998年四冲程车可上牌,但费用高,(大阳除外) 郑州1997年上半年全面禁止上牌 新乡1999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南阳1999年8月全面禁止上牌 林州1999年6月全面禁止上牌 焦作1999年6月全面禁止上牌 安阳1999年9月全面禁止上牌 烟台1999年4月一市五区禁止上牌 哈尔滨限牌 这就是360百科对禁摩的词解: 中文名称:禁摩令、城市、170个、时间、9月10日 范围:摩托车、国家、中国、类型、歧视性措施 “歧视性措施”---为此诸多人士前赴后继,奔走呼吁,虽然没能完全改变禁摩现状,但就是至少我们也迎来了中山车友状告交警胜诉,深圳车主状告车管部门取得上牌权利的各种利好消息。

【行政法案例分析】禁摩令的合法性分析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国大大小小的禁摩城市约有200个。“禁摩”一般是指通过停止对摩托车上牌照、禁止摩托车上路等手段,禁止民众骑摩托车出行。请借助网络大致了解一下中国各地的“禁摩令”,并分析一般意义上的“禁摩令”(也可以具体到某个特定城市的禁摩令内容)是否合法、合宪。 全国各大中型城市都对“摩托车”这种出行方式施以禁令,具有 代表性的如广州、深圳、西安等。广州市政府于2004年颁布了《关 于限制摩托车在市区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穗府[2004]11号)该通告第三条规定, 从2007年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在某些区域行驶。深圳市于2003年,随后又扩大了交通工具禁止上 路的范围,不仅是摩托车。就连电动车、自行车也被算作在内。西安市于2009年发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 理的通告》,给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划定禁行范围。“禁摩”城市出台的法律文件中所列举的“禁摩”理由大体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类:第一,缓解交通压力,保障出行秩序;第二,维护社会治安,减 少交通事故;第三,减轻环境污染,美化城市面貌等等。“禁摩令”

的法律依据一般都集中在以下两点: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前者作为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法律依据,后者作为禁止摩托车登记上牌的法律依据。 但是,通过考察我国法律的具体内容发现,上述“禁摩令”所援引的法律依据可能并不充分。首先,交通管制不应只针对摩托车,而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属于此范畴,如果只将摩托车禁止,则是对该规则的曲解,难道其他机动车如汽车就不影响道路和交通流量?其次,局部的交通管制不应变相为全面的禁止通行。城市道路交通属于必要性公共资源,是每个主体出行自由的必备要件,即使是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对某一特定的车种作出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等措施,也只能是一种分时段、局部性的交通管制措施,而不能转变为全天候、全局性的禁止令。再次,“公共利益”不应随意被“禁摩令”援引。因为行政许可涉及到公众的“信赖利益”,而行政法的一个重要原则为“信赖保护原则”,如果行政部门随意援引公众利益撤销行政许可并且不加以合理补偿,势必会侵害公众的合法权利。因此,这两条法律的援引看似具有合理性,实则是对于法律的错误理解与援引。另外,从宪法和基本法律的层面上看,出行自由是公民一项与生俱来的自由,

全国禁摩城市一览表

全国禁摩城市一览表直辖市:上海北京天津 广东:广州中山韶关珠海东莞汕头深圳 辽宁:沈阳丹东大连铁岭本溪鞍山 江苏: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盐城淮安徐州泰州常熟张家港江阴连云港昆山 福建:福州泉州漳州龙岩厦门 浙江:杭州温州宁波嘉兴绍兴义乌 山东:烟台青岛济南 河北:石家庄唐山张家口秦皇岛 河南:洛阳郑州新乡南阳林州焦作安阳 黑龙江:哈尔滨 贵州:贵阳安顺铜仁都均遵义 安徽:合肥芜湖 江西:南昌九江 湖南:长沙湘潭岳阳张家界衡阳 四川:成都绵阳德阳宜宾 云南:昆明玉溪曲靖 海南:海口 广西:南宁 湖北:武汉襄樊宜昌钟祥 陕西:西安 山西:太原大同阳泉长治临汾 内蒙古:包头伊盟东胜呼和浩 吉林:长春 宁夏:银川 甘肃:兰州 新疆:乌鲁木齐 全国禁、限摩托车上牌城市表 省/市城市禁、限时间说明 北京16年前全面禁止上牌 天津1994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上海限牌——不定期限量拍卖摩托车牌照 昆明1984年全面禁止上牌 玉溪1999年11月限牌,上牌另收购置税15% 曲靖1999年11月限牌,上牌另收购置税16% 海口1998年10月限牌 重庆地产的嘉陵、建设、望江可上牌 成都不禁,但不允许进入市区,每年拍卖500个入城证 宜宾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绵阳1999年9月全面禁止上牌 德阳1999年12月全面禁止上牌 福州1999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厦门1999年3月禁止上路

广西南宁1999年1月限牌 浙江杭州1997年初每年拍卖50个牌照 温州1997年上半年限牌 宁波1999年上半年市区内禁牌 广州1998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中山1999年11月包括郊县全面禁止上牌 珠海1996年下半年全面禁止上牌 深圳十几年前全面禁止上牌,但有两个郊区除外 沈阳全面禁止上牌 丹东全面禁止上牌 大连全面禁止上牌 鞍山只限制助力车上牌 岳阳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张家界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衡阳1999年9月暂停整顿 武汉1999年7月只限制两冲程车上牌 襄樊1999年7月只限制两冲程车上牌 宜昌1999年10月限牌,费用高,摩托车不准带人 钟祥1999年10月限牌,收取30%的城市增容费 南京1997年底只有玉河50系列可上牌(6000元) 常州限制部分车上牌 扬州1998年下半年限牌,费用100~400元 徐州1999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南通1994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无锡1999年7月一市三县(区)全面禁止上牌 苏州1998年底一市三县(区)全面禁止上牌 石家庄1999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唐山1996年3月全面禁止上牌 张家口1996年5月助力车禁止上牌 秦皇岛1999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秦皇岛1999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洛阳1998年四冲程车可上牌,但费用高,(大阳除外)郑州1997年上半年全面禁止上牌 新乡1999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南阳1999年8月全面禁止上牌 林州1999年6月全面禁止上牌 焦作1999年6月全面禁止上牌 安阳1999年9月全面禁止上牌 烟台1999年4月一市五区禁止上牌 哈尔滨限牌 这是360百科对禁摩的词解: 中文名称:禁摩令、城市、170个、时间、9月10日 范围:摩托车、国家、中国、类型、歧视性措施

刘铁山诉岳麓区交警大队行政处罚案

刘铁山诉岳麓区交警大队行政处罚案 一、案情简介: 2003年,长沙市政府先后两次颁发了《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规定在市内的若干道路上“不允许摩托车行驶”(市民称这两份政府文件为“禁摩令”)。 2004年7月12日,长沙市民刘铁山驾驶一辆有合法牌照的摩托车,经长沙市湘江一桥时,被一名交警以违法闯禁区为由,对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刘铁山提出异议,未被接受。此后,刘铁山向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行政复议,并对长沙市“禁摩令”的合法性提出审查申请。 2004年7月29日,在接到“维持对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后,刘铁山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受理此案。 2004年10月2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并于12月14日作出了一审宣判,认定岳麓区交警大队对刘铁山驾驶摩托车进入禁区执行的处罚程序合法,结果并无不当。 原告刘铁山一审败诉后,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年2月1日二审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月29日,刘铁山收到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 二、提出问题: 本案中交警对刘铁山的处罚是否合法?长沙市政府颁布的“禁摩令”是否符合依法行政原则的要求? 三、分析: 本案的焦点在于如何看待“禁摩令”的合法性。这一争议焦点所涉及的法理问题是行政行为应具备什么样的标准才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法行政所依之“法”需具备什么标准。 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权力分立体制之下,为达保障人权与增进公共福祉之目的,要求一切国家行为均应具备合法性,此种合法性原则就行政领域而言,即所谓“依法行政原则”。其基本含义是行政活动必须要接受议会法律的规制,并置于法院的司法控制之下;行政活动违法的,必须追究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依法行政原则的内容概括为法律创制、法律优越和法律保留三项要求。法律创制,指法律对行政权的运作产生绝对有效的拘束力,行政权不可逾越法律而行为;法律优越,指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一切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法律保留,指宪法关于人民基本权利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授权,否则,其合法性将受到质疑。 根据依法行政原则内容的要求,基于宪法所规定的“主权在民”的民主原则,

全国禁摩城市一览表

全国禁摩城市一览表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全国禁摩城市一览表直辖市:上海北京天津 广东:广州中山韶关珠海东莞汕头深圳 辽宁:沈阳丹东大连铁岭本溪鞍山 江苏: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盐城淮安徐州泰州常熟张家港江阴 连云港昆山 福建:福州泉州漳州龙岩厦门 浙江:杭州温州宁波嘉兴绍兴义乌 山东:烟台青岛济南 河北:石家庄唐山张家口秦皇岛 河南:洛阳郑州新乡南阳林州焦作安阳 黑龙江:哈尔滨 贵州:贵阳安顺铜仁都均遵义 安徽:合肥芜湖 江西:南昌九江 湖南:长沙湘潭岳阳张家界衡阳 四川:成都绵阳德阳宜宾

云南:昆明玉溪曲靖 海南:海口 广西:南宁 湖北:武汉襄樊宜昌钟祥 陕西:西安 山西:太原大同阳泉长治临汾 内蒙古:包头伊盟东胜呼和浩 吉林:长春 宁夏:银川 甘肃:兰州 新疆:乌鲁木齐 全国禁、限摩托车上牌城市表 省/市城市禁、限时间说明 北京 16年前全面禁止上牌 天津 1994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上海限牌——不定期限量拍卖摩托车牌照 昆明 1984年全面禁止上牌 玉溪 1999年11月限牌,上牌另收购置税15% 曲靖 1999年11月限牌,上牌另收购置税16% 海口 1998年10月限牌 重庆地产的嘉陵、建设、望江可上牌 成都不禁,但不允许进入市区,每年拍卖500个入城证宜宾 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绵阳 1999年9月全面禁止上牌 德阳 1999年12月全面禁止上牌 福州 1999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厦门 1999年3月禁止上路 广西南宁 1999年1月限牌 浙江杭州 1997年初每年拍卖50个牌照 温州 1997年上半年限牌 宁波 1999年上半年市区内禁牌 广州 1998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中山 1999年11月包括郊县全面禁止上牌 珠海 1996年下半年全面禁止上牌 深圳十几年前全面禁止上牌,但有两个郊区除外 沈阳全面禁止上牌 丹东全面禁止上牌 大连全面禁止上牌 鞍山只限制助力车上牌 岳阳 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张家界 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衡阳 1999年9月暂停整顿 武汉 1999年7月只限制两冲程车上牌 襄樊 1999年7月只限制两冲程车上牌 宜昌 1999年10月限牌,费用高,摩托车不准带人 钟祥 1999年10月限牌,收取30%的城市增容费 南京 1997年底只有玉河50系列可上牌(6000元) 常州限制部分车上牌 扬州 1998年下半年限牌,费用100~400元 徐州 1999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南通 1994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无锡 1999年7月一市三县(区)全面禁止上牌 苏州 1998年底一市三县(区)全面禁止上牌 石家庄 1999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唐山 1996年3月全面禁止上牌 张家口 1996年5月助力车禁止上牌 秦皇岛 1999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秦皇岛 1999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洛阳 1998年四冲程车可上牌,但费用高,(大阳除外)郑州 1997年上半年全面禁止上牌 新乡 1999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南阳 1999年8月全面禁止上牌 林州 1999年6月全面禁止上牌 焦作 1999年6月全面禁止上牌 安阳 1999年9月全面禁止上牌 烟台 1999年4月一市五区禁止上牌 哈尔滨限牌 这是360百科对禁摩的词解: 中文名称:禁摩令、城市、170个、时间、9月10日 范围:摩托车、国家、中国、类型、歧视性措施

全国首例市民质疑禁摩令案一审宣判原告败诉

昨日(14日),备受公众关注的全国首例市民质疑“禁摩令”案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原告刘铁山败诉。 起因:骑摩托“闯禁”被罚200元 去年,长沙市政府先后两次颁发了《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做出了在市内若干道路上“不允许摩托车行驶”的规定(俗称“禁摩令”)。 今年7月12日,岳阳市政协委员刘铁山在长沙河西办完事回家,途经湘江一桥时,被岳麓区交警大队的执勤交警罚款200元,理由是刘骑摩托车闯了“禁区”。刘提出异议,未被接受。此后,刘铁山向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行政复议,并对长沙市“禁摩令”的合法性提出审查申请。7月29日,在接到“维持对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后,刘决定诉诸法律,法院受理了此案。 被告: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10月20日上午,岳麓区法院就刘铁山诉岳麓区交警大队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中,执勤交警对刘铁山的处罚依据是不是“禁摩令”,成了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 出庭应诉的岳麓区交警大队委托代理人认为,该大队对刘铁山进行罚款的执法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而这一条中的“交通信号”就包括了交警设立的摩托车禁行标志。并且该法第39条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原告:处罚依据是市政府“禁摩令” 刘铁山则表示,岳麓区交警大队所引据的“第38条”没有赋予被告“设禁区罚款”的权利,相反是赋予车辆、行人法定有序通行权。“而‘禁摩令’却单单不允许摩托车过桥,属歧视摩托车行驶人,是对其上路行驶的平等权的侵犯。”因此,他认为,该大队对其进行罚款的执法依据是长沙市政府的“禁摩令”,而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庭审中,刘铁山还对“禁摩令”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他认为,“禁摩令”以设禁区的方式,擅自改变了原告已经通过上牌获得的允许在城区道路上行驶的行政许可,使摩托车驾驶人的行政许可被部分“勾销”,却没有相应补偿。但他的意见没有被法庭采纳。 一审败诉,原告表示要上诉 昨日,岳麓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岳麓区交警大队对刘铁山驾驶摩托车进入禁区执行的处罚程序合法,结果并无不当。刘铁山当场表示不服,声称将很快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学专家解读:“禁摩令”被废除的法律依据!

法学专家解读:“禁摩令”被废除的法律依据! “禁摩令”,依了哪条法令?既然叫“禁摩令”,那它究竟依了哪条法令?围绕这个话题,法学专家表示:“禁摩令”不但没有合法依据,反而违法!!!!终于找到了解救“爱骑”的法律依据,让我们一起转发,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反禁摩队伍,把“爱”传递下去,一起实现自由骑行的梦想!!法学专家解读:“禁摩令”被废除的法律依据!一、按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摩托车是有权挂牌照上路行驶的,而不给摩托车上牌照则明显违反了该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只要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准予登记的各项条件,有关部门就应依法为之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为最高准则,权威性是最高的,地方性法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相违背,否则无效。二、从我国颁布的所有政策法规看,也从未有禁、限摩的任何规定。城市“禁摩”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严重侵害了中国摩托车产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行政许可法》给政府提出的最严峻挑战,就是它必须彻底放弃一禁了之的做法。禁摩仅仅是《行政许可法》给地方政府带来的无数麻烦的冰山一角。目前并没有一个严格的验收程序,用更加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去分配城市资源,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保障每一个公民在国家法

律框架下的生活生存空间。三、我国《宪法》要增添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内容,而“禁摩”这样的做法,似有变相剥夺公民私有财产的嫌疑。文明理性有它固有的精神品质。行政行为应该如何管理,应该如何受到法律监督?假如每一个人都失去了个体的尊严和选择,那么任何一种制度都可能成为群体性暴虐的借口。然而,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尽管正当性遭遇质疑,禁摩还远远没有成为过去式。四、“禁摩令”专门针对着特定的公民使用群体,是具有对公民划分等级之实质的差别性行政法规,从根本上违背了普遍性、公平性、公正性这一基本法治精神。用圣奥古斯丁的话来说,“就等于无法无天”。按官场的潜规则而不是有关法规行事,其力量是巨大的,远远重于法律,没有想到广大民众利益,以及他们应享有的“知情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忽视人们的客观需求,不能仅仅靠行政权威,用强制命令来规定人们只能这样不能那样。“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示时刻提醒公仆们:在制度设计时,应体恤人性,顾虑现实,恪守客观。四、现代社会有许多相互冲突的利益要调节,符合法治精神的行政意志不能是由什么部门“批发”给社会的,它们的产生应是一个复杂的复合过程。其间,各种力量和利益的搏弈、平衡和妥协是很重要的。撇开了必要的搏弈、平衡和妥协过程所产生的命令,很难避免由一部分人强加于另一部分人的性质。的确,公共利益这顶帽子很大,扣在什么地方都合适。但公共利益

浙江省摩托车运动发展和现状-2012

浙江省摩托车运动发展和现状—2012 一、背景环境 随着油价不断的攀升以及城市交通状况的不断恶化,汽车在城市通勤中的弊端显现的愈加明显,很多人都开始考虑采用其他交通工具替代驾车出行。公共交通的拥挤、骑自行车的辛苦以及电动车参差不齐的质量和较短的续航历程总是令人无法满意。而骑摩托车相比其他交通方式则有着很明显的优势。在国外很多国家,摩托车都是城市通勤的主要交通工具,但是我国的摩托车却并不能在城市中交通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摩托车的优势: 1. 便利性——相比其他交通方式,摩托车有着更优秀的便利 性,占用道路资源极少不会造成拥堵,速度较快可以节省 交通时间。同时摩托车所占据的停车空间非常少,方便停 放。 2. 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摩托车的最大优势在于更加小巧 的车身,这将有效的缓解城市拥堵。2011年9月26日由 Transport & Mobility Leuven和Leuven大学在比利时布 鲁塞尔的一个典型的欧洲最密集的城市地区,选择了一条 最拥挤的路线,进行摩托车缓解交通拥堵的应用测试研 究。研究结果表明,如果10%的驾驶汽车的居民能够放弃 使用汽车,而选择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将会减少40%的

交通拥堵。 3. 摩托车的油耗相比汽车要低得多,我们以宗申ZS100-S 车型为例,这款排量97cc的摩托车百公里平均油耗仅 1.9L,这样的油耗相比很多混合动力汽车都要低得多,相 应的其所排放的污染物总量也很少。 政策方面: 1951年8月我国正式开始制造我们自己的摩托车,到1990年年产97万辆,我国一跃成为世界最大的摩托车生产国。连续三年产销量世界第一后,1994年国家对摩托车征收消费税,以控制行业规模。1985年北京率先成为“禁摩”城市,此后20余年全国超过200座城市加入“禁、限摩”行列,其中包括全部四个直辖市和除西藏、青海、宁夏以外的所有省会城市。 本省环境: 摩托车产业向有板块之说,分别是重庆板块、浙江板块和广东板块,摩托车企业大多集中在这三个地区。从企业数量来看,浙江省摩托车制造企业仅次于重庆(738家),列全国第二位。截至2010年9月,浙江省摩托车制造企业共391家,占全国同行业企业总数的19.32%;其中,中型企业有32家,占全国同行业中型企业比重为14.61%,小型企业有357家,占全国同行业小型企业比重为20.02%。 从产业规模来看,截至2010年9月,浙江省摩托车制造业累计销售产值为190.97亿元,占全国同行业工业销售产值的10.57%;其中,中型企业销售产值为51.8亿元,占全国同行业中型企业的7.91%;

原告刘铁山诉被告岳麓区交警大队行政案决定案例分析

原告刘铁山诉被告岳麓区交警大队行政案决定案例分析 长沙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的目的是维护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所以对于“禁摩令”我认为是合法合理的,长沙市人民政府有权制定一定数量的罚款和警告的处罚的行政规定。 该交警的行政处罚的执行不违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交警以岳麓区交警大队有权执行行政处罚,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交警根据“禁摩令”规定和刘铁山的违法行为,当场做出了处以他200元的罚款决定,交警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其执行程序是不合法的。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罚款200元以下可以由交警当场作出

决定。由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所以应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的行为是合法的。 刘铁山对交警大队作出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刘铁山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就“禁摩令’提起行政复议,体现了当今法治社会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强化,这是法治的一种进步。 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在部分道路设立“禁摩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相关规定:刑侦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依法给予补偿。长沙市人民政府根据可客观交通情况,为了梳理交通,更改行政许可是合理的。但是对摩托车用户及生产销售组织造成了一定程度损失,应予以补偿。 综上可知,关于“禁摩令”,我认为是合理合法的,不过由于更改了行者许可,应对受损者予以补偿。针对交警的行政处罚行为,我

全国禁摩城市一览表

全国禁摩城市一览表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全国禁摩城市一览表直辖市:上海北京天津 广东:广州中山韶关珠海东莞汕头深圳 辽宁:沈阳丹东大连铁岭本溪鞍山 江苏: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盐城淮安徐州泰州常熟张家港江阴 连云港昆山 福建:福州泉州漳州龙岩厦门 浙江:杭州温州宁波嘉兴绍兴义乌 山东:烟台青岛济南 河北:石家庄唐山张家口秦皇岛 河南:洛阳郑州新乡南阳林州焦作安阳 黑龙江:哈尔滨 贵州:贵阳安顺铜仁都均遵义 安徽:合肥芜湖 江西:南昌九江 湖南:长沙湘潭岳阳张家界衡阳 四川:成都绵阳德阳宜宾

云南:昆明玉溪曲靖 海南:海口 广西:南宁 湖北:武汉襄樊宜昌钟祥 陕西:西安 山西:太原大同阳泉长治临汾 内蒙古:包头伊盟东胜呼和浩 吉林:长春 宁夏:银川 甘肃:兰州 新疆:乌鲁木齐 全国禁、限摩托车上牌城市表 省/市城市禁、限时间说明 北京 16年前全面禁止上牌 天津 1994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上海限牌——不定期限量拍卖摩托车牌照 昆明 1984年全面禁止上牌 玉溪 1999年11月限牌,上牌另收购置税15% 曲靖 1999年11月限牌,上牌另收购置税16% 海口 1998年10月限牌 重庆地产的嘉陵、建设、望江可上牌 成都不禁,但不允许进入市区,每年拍卖500个入城证宜宾 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绵阳 1999年9月全面禁止上牌 德阳 1999年12月全面禁止上牌 福州 1999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厦门 1999年3月禁止上路 广西南宁 1999年1月限牌 浙江杭州 1997年初每年拍卖50个牌照 温州 1997年上半年限牌 宁波 1999年上半年市区内禁牌 广州 1998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中山 1999年11月包括郊县全面禁止上牌 珠海 1996年下半年全面禁止上牌 深圳十几年前全面禁止上牌,但有两个郊区除外 沈阳全面禁止上牌 丹东全面禁止上牌 大连全面禁止上牌 鞍山只限制助力车上牌 岳阳 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张家界 1999年11月全面禁止上牌 衡阳 1999年9月暂停整顿 武汉 1999年7月只限制两冲程车上牌 襄樊 1999年7月只限制两冲程车上牌 宜昌 1999年10月限牌,费用高,摩托车不准带人 钟祥 1999年10月限牌,收取30%的城市增容费 南京 1997年底只有玉河50系列可上牌(6000元) 常州限制部分车上牌 扬州 1998年下半年限牌,费用100~400元 徐州 1999年7月全面禁止上牌 南通 1994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无锡 1999年7月一市三县(区)全面禁止上牌 苏州 1998年底一市三县(区)全面禁止上牌 石家庄 1999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唐山 1996年3月全面禁止上牌 张家口 1996年5月助力车禁止上牌 秦皇岛 1999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秦皇岛 1999年10月全面禁止上牌 洛阳 1998年四冲程车可上牌,但费用高,(大阳除外)郑州 1997年上半年全面禁止上牌 新乡 1999年5月全面禁止上牌 南阳 1999年8月全面禁止上牌 林州 1999年6月全面禁止上牌 焦作 1999年6月全面禁止上牌 安阳 1999年9月全面禁止上牌 烟台 1999年4月一市五区禁止上牌 哈尔滨限牌 这是360百科对禁摩的词解: 中文名称:禁摩令、城市、170个、时间、9月10日 范围:摩托车、国家、中国、类型、歧视性措施

摩托车行业痛点及发展趋势

摩托车行业痛点及发展趋势 痛点总结: 货物流易掌握,资金流难控管;返利现象普遍;压价销售较普遍;渠道单一; 1.禁限摩的打压。 2.环保督查与原材料涨价。 3.国IV标准的压力。 4.资金扶持薄弱。 5.消费者需求提升。 6.跨界竞争加剧。 7.研发能力薄弱。 8.产品同质化严重。 9.抗风险能力差。 1、禁限摩的打压。 中国是全世界唯一“禁限摩”的国家。自1985年北京首次提出禁限摩托以来,已经三十多年。地方政府的禁限摩政策严重阻碍了摩托车行业的转型升级,是目前行业发展所面临的最大问题。 近年来,地方政府禁限摩的态势有增无减,全国大范围的“禁限摩”,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发展,抑制了行业的发展,使得中国摩托车行业从连续17年世界产量第一,逐步被印度等国家超越。国际主流企业生产布局远离中国,产业主体长期在低端徘徊。如果继续禁限摩,失去城市高端购买力的支撑,就等于堵塞了摩托车产业的转型通道。 不过,为了推动解除“禁限摩”,目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正组织社会力量在做一个解决“禁限摩”的报告给国务院。请了一些专家写了关于转型升级的报告,相信未来解决“禁限摩”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2、环保督查与原材料涨价。 从2016年开始,中国摩托车行业就面临着来自国家部委的环保措施。伴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进行,一大批原材料和零部件企业面临着环保的整顿。与此同时,受产能压缩的影响,市场迎来了一波原材料涨价潮。2017年,铁矿石、煤炭、天然橡胶、造纸等多种原材料迎来“集体涨价”风潮,牵动着市场神经。尤其近几个月,上游原材料价格更是持续走高,倒逼终端产品频出涨价“动作”,以此消化成本上涨带来的压力。 原材料涨价潮来袭,企业必然首当其冲。对摩托车行业的中小企业而言,原材料价格上涨是挑战,生产成本增加,利润空间势必变小,这时,企业要是提高售价渡过难关,就可能

摩托车行业分析

摩托车行业分析 一是摩托车产销量仍将继续下降。受禁摩令等因素影响,我国摩托车85%是销往农村市场。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摩托车农村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汽车对摩托车的替代作用愈加明显。2008年摩托车内销约1770万辆,同年汽车销量938万辆;而2015年摩托车内销约1112万辆,而汽车销量将会达到2460万辆左右。同时,电动自行车的快速增长也对传统摩托车市场产生了竞争。预计未来,我国摩托车传统农村市场仍会进一步下滑。但由于我国地域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较大,农村市场仍会长期存在而且会占较大比重。为避免摩托车农村市场的过度流失,需要摩托车企业加大对摩托车农村市场维护,开发设计出更符合农民需求的产品,引导农民的消费。 二是摩托车新兴市场发展较快。交通拥堵是大中城市普遍存在的问题,尽管近几年城市道路及公共交通有很大改善,但仍不能满足人方便出行。摩托车具有很强的机动性及经济性,在汽车限行及短途交通时很多城市居民更愿意选择摩托车作为出行工具,摩托车城市应用市场处于较快的增长趋势。2015年1~12月,城市踏板车,逆势增长,产销338.39万辆和338.26万辆,产量同比下降0.15%,销量同比增长0.35%,超过弯梁车成为我国第二大摩托车车型。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我国摩托车休闲娱乐市场发展较快,摩托车逐渐成为一种流行的生活方式。以娱乐为主要目的250ml以上排量摩托车发展很快,产品车型逐年增多,进口摩托车增长迅速。预计全年进口摩托车约2.3万辆,250ml以上摩托车1.67万辆。 三是出口降幅较为明显。2015年,我国摩托车出口降幅明显,出口五大洲,仅拉丁美洲保持增长,非洲和欧洲的降幅达20%以上。从出口前十国家来看,出口量最大的国家缅甸,降幅达25%,尼日利亚降幅达50%以上。目前由于大量的有出口资质的“进出口公司”及一些国内组装企业,采购便宜的不合格零部件组装 (整车使用寿命只有2年),低价倾销 (不到1500元人民币)到这两个国家,对中国产品及中国品牌造成很大损害,照此发展这两个国家有可能会成为第二、第三个“越南”。从目前来看,亚非拉地区对摩托车仍有很大的需求潜力。我国摩托车在这些地区有着较为稳定的出口市场。未来几年,随着亚非拉地区局势缓和,我国摩托车出口市场将会保持常态性的增长,不会出现太大变化。 2016年我国摩托车行业将会继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程,行业产销总量仍会下滑,预计降幅在10%左右。设计时尚的大排量、休闲娱乐车型和适合城市代步车型将会加大推出力度,摩托车新兴市场增长速度加快。踏板车增幅仍会保持1%左右,250ml以上摩托车将会保持高速增长,跨骑车和弯梁车仍会下降,进口大排量摩托车将会保持成倍增长。 随着行业结构调整深入,市场竞争加强,将会有更多的企业被市场淘汰,退出市场,行业生产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市场运行更加健康有序。另外,环保越来越受到政府重视,新能源电动摩托车将会成为市场发展的方向。 从外部环境来看,世界经济难以在短期内恢复,我国出口量较大的缅甸、尼日利亚等国家经济和政治局势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出口仍会有所下滑。 2016年摩托车国四标准将发布,国四发动机及整车的研发将全面开始。预计2018年国四实施,行业产销量会加大预计下滑,因为在产车型不能完成国三升级,到了2019年行业达到最低谷,2020年会有所回升。

全国首例市民质疑禁摩令案一审宣判原告败诉

全国首例市民质疑禁摩令案一审宣判原告败诉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DBTTY-

昨日(14日),备受公众关注的全国首例市民质疑“禁摩令”案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原告刘铁山败诉。 起因:骑摩托“闯禁”被罚200元 去年,长沙市政府先后两次颁发了《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做出了在市内若干道路上“不允许摩托车行驶”的规定(俗称“禁摩令”)。 今年7月12日,岳阳市政协委员刘铁山在长沙河西办完事回家,途经湘江一桥时,被岳麓区交警大队的执勤交警罚款200元,理由是刘骑摩托车闯了“禁区”。刘提出异议,未被接受。此后,刘铁山向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行政复议,并对长沙市“禁摩令”的合法性提出审查申请。7月29日,在接到“维持对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后,刘决定诉诸法律,法院受理了此案。 被告: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10月20日上午,岳麓区法院就刘铁山诉岳麓区交警大队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中,执勤交警对刘铁山的处罚依据是不是“禁摩令”,成了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 出庭应诉的岳麓区交警大队委托代理人认为,该大队对刘铁山进行罚款的执法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而这一条中的“交通信号”就包括了交警设立的摩托车禁行标志。并且该法第39条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原告:处罚依据是市政府“禁摩令” 刘铁山则表示,岳麓区交警大队所引据的“第38条”没有赋予被告“设禁区罚款”的权利,相反是赋予车辆、行人法定有序通行权。“而‘禁摩令’却单单不允许摩托车过桥,属歧视摩托车行驶人,是对其上路行驶的平等权的侵犯。”因此,他认为,该大队对其进行罚款的执法依据是长沙市政府的“禁摩令”,而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庭审中,刘铁山还对“禁摩令”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他认为,“禁摩令”以设禁区的方式,擅自改变了原告已经通过上牌获得的允许在城区道路上行驶的行政许可,使摩托车驾驶人的行政许可被部分“勾销”,却没有相应补偿。但他的意见没有被法庭采纳。 一审败诉,原告表示要上诉

以南昌市禁摩令为例浅谈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

以南昌市禁摩令为例浅谈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 姓名:黄小龙班级:行管104 学号:7101010140 一项政策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是决定该政策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之一。影响政策执行有效性的因素很多,我主要从四个方面分析: (-)政策方案 在影响政策执行有效性的诸多因素中,首先一个因素就是政策方案本身。这是因为,如政策方案本身存在问题,必然给政策执行带来困难。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等都会对政策执行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1.政策的合法性: a 从政策制定主体南昌市政府来看,禁摩理由,大致有三个:首先是道路交通日趋饱和,道路建设远不能满足车辆增长的需求;其次是摩托车技术性能较差,车速快,容易发生车辆机件故障及交通事故,影响其他车辆的行使;第三是摩托车相对而言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也更大。表面上看似乎是出于广泛的公共利益。 b. 从政策的形式、制定和实施的过程看、“禁摩令”违反《宪法》第33条第2款确立的“平等权”原则;违反《立法法》中“不得与上位法相冲突”的原则规定;违反《行政许可法》中“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区分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的分类原则规定。 c. 政策并不与人们所遵从的传统习惯相一致。一般而论,一项政策在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如果与人们的传统文化和心理习惯有较高程度上的一致性,则执行难度要小一些,否则执行起来会比较困难,甚至根本无法执行。恐怕这应该是禁摩令似乎难以见效的根本原因吧!

2.政策的合理性 经过调查发现,许多中小城市,禁摩往往是跟风行为,不顾国情民情,一味提高所谓的“城市档次”。与社会价值相背,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还没有发展到相应的程度,不顾政策受众的利益诉求,就单方面妄想积极响应号召,做好表面上的城市建设工作,合理性完全找不到依托。 3.政策的可执行性 政策的可执行性是建立在政策的合理性基础之上的,因为禁摩令本身就缺乏合理性,所以政策执行过程中执行成本不但大大提高,许多以前以“摩的”、“电的”为生的市民抱着侥幸心理与交警们展开了大规模跨区域的游击战,可执行性无从谈起。 (二)政策执行主体 作为政策执行的一部分,从执行机构到个体的执行人员,乃至整个政策执行体制,都有可能对政策执行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l.执行机构 一个执行机构一旦建立,就会出现某种程度的“自组织”现象。也就是说,它就有了一定程度的“自我意识”,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甚至有自身的所谓“单位利益’。如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这种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不当,或者执行机构以自身利益为中心,就会影响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当然南昌市的禁摩令执行主体们也不例外,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2.执行人员

中国摩托车行业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

中国摩托车行业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 【摘要】我国摩托车自主生产时间至今已有60多年,经过历史的发展,我国摩托车行业也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总体而言我国摩托车行业发展的较为迅速,摩托车生产总量也常跃居世界前列。但是随着部分城市“禁摩”政策的实施,国际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以及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摩托车行业不可避免的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文中详细阐述了我国摩托车行业的发展历史,以及面临的现状,并指出未来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摩托车行业;发展历史;现状分析;未来趋势 一、我国摩托车行业发展概况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国自主生产摩托车,八十年代后,在改革开放政策的积极引导下,国营摩托车行业逐渐发展起来,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而到了1993年我国摩托车产量首次超过了日本,居世界第一位。1997年我国摩托车生产总量首次突破1000万辆大关。2006年我国摩托车生产销售量首次突破2000万辆,超过世界总量的50%,已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摩托车生产和消费大国。 我国连续数年跃居世界摩托车生产总量第一的宝座,虽然我国的摩托车企业能够生产十多种排量、2000多个品种,但在这光鲜的数字背后,我们必须看清的是我国摩托车发展的隐忧:技术含量教低、质量程度不同、同质竞争激励,致使企业无法进行有效创新,而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不断加剧。经过这几年的发展,部分具有远见卓识的企业逐渐将经营的重点转向海外市场,努力从出口中获得足够资金,以便于反哺国内市场经营,促进企业长久发展所需。 2008年世界摩托车生产总量为4800万辆,而中国摩托车的生产出2750万辆。2009年中国摩托车生产出2542.76万辆,与去年相比下降7.54%。销售量为2547.01万辆,与去年相比下降7.3%,其中国内销售量为1917.87万辆,增长了8.2%。而2009年三轮摩托车的生产量为180.5万辆,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7.7%,是摩托车行业的一个不容忽视的亮点。根据中汽协会对95家莫透彻生产企业的调查统计资料可以看出,2009年摩托车出口量为629.14万辆,与去年相比下降了35.64%。中国摩托车市场结构为:三分之一出口。三分之二国内销售。且国内销售的摩托车80%是销往农村的,仅有20%是销往城市的。在我国总共有186个“禁摩”城市,这已经成为制约摩托车前进发展的最大障碍,不断影响着我国摩托车的产业结构。[1] 二、我国摩托车行业现状分析 2011年,我国实施国III标准对摩托车行业造成了技术升级和成本上升的一系列压力,在短期内对摩托车行业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影响。而我国部分城市的“禁摩”政策,致使摩托车市场受到明显的挤压。且从行业运行的环境来看,原材料价格上升,人工成本增加、物流成本增长,都推高了摩托车生产的成本,在这一

行政行为案例一:行政行为须合法、守诚信

案例一:行政行为须合法、守诚信(P21-27)全国首例“禁摩令” [案情介绍] 2003年,长沙市政府先后两次颁发了《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规定在市内若干道路上“不允许摩托车行驶”(市民称这两份政府文件为“禁摩令”)。 2004年7月12日,长沙市民刘铁山驾驶一辆有合法牌照的摩托车,经过长沙市湘江一桥时,被一名交警以违法闯禁区为由,对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处罚200元。刘提出异议,未被接受。此后,刘铁山向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行政复议,并对长沙市“禁摩令”的合法性提出审查申请。2004年7月29日,在接到“维持对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后,刘铁山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受理了此案。10月2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并于12月14日作出了一审宣判,认定岳麓区交警大队对刘铁山驾驶摩托车进入禁区执行的处罚程序合法,结果并无不当。原告刘铁山一审败诉后,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2005年2月1日二审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月29日,刘铁山收到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 据称,此案是我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禁摩令”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法律问题] 本案中交警对刘铁山的处罚是否合法?长沙市政府颁布的“禁摩令”是否符合依法行政原则的要求? [参考结论] 交警对刘铁山的处罚不合法。“禁摩令”实际上是对公民权利的限制,违背了法律保留原则与信赖保护原则的规定。 [法律评析] 本案进入诉讼程序后,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同样的情况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曾经或者正在发生。尽管没有确切数字,但据估计目前我国有禁摩规定的城市超过150个。其中有些城市的“禁摩令”更为彻底:禁止摩托车进入城市或者在城市的主干道路行驶。本案的裁判结果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在本案一审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是执勤交警对刘铁山的处罚依据是什么,依据是否合法。出庭应诉的岳麓区交警人队委托代理人认为,该大队对刘铁山进行罚款的执法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而这一条中的“交通信号”就包括了交警设立的摩托车禁行标志。并且该法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而刘铁山则认为,岳麓区交警大队所引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并没有赋予被告“设禁区罚款”的权利,相反是赋予车辆、行人法定有序通行权。“而‘禁摩令’却单单不允许摩托车过桥,属歧视摩托车行驶人,是对其上路行驶的平等权的侵犯。”因此,他认为,该大队对其进行罚款的执法依据是长沙市政府的“禁摩令”,而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那么,执勤交警对刘铁山的处罚依据是什么呢? 行政处罚依据是指行政执法主体据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直接根据。只有在内容上对处罚的内容和幅度作出明确规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才能成为执法行为的直接依据。《行政处罚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就包括被处罚行为法定的要求,即行政处罚的事实必须以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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