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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大连市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大连市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大连市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海域使用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制定的《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大连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本级收取的海域使用金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当年收取的海域使用金由市财政局在下一年度支出预算中安排使用。

第四条海域使用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坚持“先收后支、量入为出”原则,主要用于海域整治、保护和管理。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一)海域使用管理政策、法规、制度、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二)海域使用区划、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三)海域使用调查、监视、监测与海籍管理;

(四)海域使用管理执法能力装备及信息系统建设;

(五)海域分类定级与海域资源价值评估;

(六)海洋防灾减灾和海域、海岛、海岸带的整治修复及保护;

(七)海洋环境和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及修复;

(八)海域使用金征管及海域使用权管理;

(九)海域使用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十)大连市财政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与海洋保护和管理有关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海域使用金使用。每年7月底前,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编制当年海域使用金项目申报指南;每年9月底前,各区(市)县和先导区海洋与渔业部门和财政部门依据指南组织所在地项目申报,联合行文上报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财政局。申报项目需提供:

1、申报项目的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2、项目的实施计划、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情况;

3、项目的组织及落实措施;

4、项目预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5、项目建设所需的海域使用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环境评价报告等;

6、建设单位银行资信证明;

7、其它相关材料。

第六条申报项目经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共同审核同意,纳入支出预算。对一些重大项目市海洋与渔业局会

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专门的项目评审机构对上报的文件进行评审。

第七条海域使用金的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资金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跨年度执行的项目年终指标结余可结转下年按规定继续使用。项目因故终止,节余经费按照财政部门关于财政拨款节余资金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海域使用金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对海域使用金项目实行分账核算。要严格按照批准下达的项目支出预算,规范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并自觉接受海洋与渔业、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财政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对海域使用金扶持的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对项目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财政部门资金要通过市、县两级财政结算扣回。

第十一条项目完工后,海洋与渔业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的技术、财务、资产情况进行验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项目审计或验收。

第十二条对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执行中存在弄虚作假的项目单位,取消该单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申报资

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和海洋与渔业部门必须强化海域使用金的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不得将海域使用金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对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大连市海域使用金管理暂行办法》(大财农字[2002]152号)同时废止。

投标保证金最新规定

长期以来,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保证金制度备受诟病,保证金被占用、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屡屡发生,企业因投标,导致大量资金被占用,且周期很长,负担过重,不利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 保证金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招标采购“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一系列举措的出台,预示着保证金制度正在加快退出历史舞台! 已经明确取消的省市 河南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19年8月1日起,在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也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深圳 近日从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8月15日起,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时为所有注册供应商开放投标权限。 广州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穗财采﹝2019﹞226号)的规定,即日起,我中心新发出采购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雄安新区 据雄安发布微信公众号8月20日消息,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不含)以下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一次性低于河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类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河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调整的,随之调整。 北京 北京市发改委会同市规自委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通知》明确:取消现场投标报名,推进电子投标。 广西 2019年4月9日,广西住建厅、发改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2019年8月30日前,取消招标报名环节,全面实现使用电子标书,实现招标文件网上下载。 江西 江西省住建厅在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管方面提出8项要求:全面实行招标投标电子化和信息化;严格招标信息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环节审查;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推行网上无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 河南 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19年8月1日起,在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也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山东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浙江 早前浙江省财政厅官网发布《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亦同。

宁波市不同用海类型不同等别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附件1 宁波市不同用海类型不同等别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单位:万元/公顷奉化宁海象 征收方式镇海北仑鄞州慈溪 山 填 建设填海造地用海1057545 海 造 一农业填海造地用海0.9 地 次用 废弃物处置填海造地用海1209060性海 征非透水性构筑物用海906045 构收筑 物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用海11.25 用 按海透水构筑物用海2.101.651.20 年港池、蓄水等用海0.450.300.21度征围 盐业用海0.0045收海 用

池塘养殖用海0.0980.0750.053 围海 海 养殖 淤涨型高涂围垦一次性 0.9 用海 养殖用海征收海 域 出 让 金开放 式养 殖用 开 放海 式 用 海海上网箱养殖用海 浅海底播养殖用海 滩涂海水养殖用海

浅海筏式养殖用海 海水增养殖用海 浴场用海 游乐场用海 专用航道、锚地等用海人工岛式油气开采用海平台式油气开采用海 其 他 用 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海砂等矿产开采用海取、排水口用海 污水达标排放用海0.188 0.063 0.30 1.20 0.120.15 0.052 0.21 0.81

0.09 9 4.50 0.45 4.50 0.45 0.900.113 0.041 0.15 0.51 0.06按年度征收临时参照同类型项目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25%计征 海域转让金按转让人所得增值价款的40%缴纳海域转让金 海域租金按出租人所得租金收入的20%缴纳海域租金 1 附件2用海类型界定 编码界定 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填成能形成有效岸线土地,完成改变海域填海造地用海 自然属性的用海。 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填成建设用地用于商服、工矿仓储、住宅、11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交通运输、旅游等的用海。

社保系统操作说明(金保工程)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目录 1、首次参保职工如何办理新建个人档案 (1) 2、已参保职工如何办理转入接收 (3) 3、参保关系在临时户人员如何转入 (4) 4、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办理转出 (4) 5、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6) 6、单位每月如何办理正常缴费 (8) 7、单位职工如何办理补缴 (9) &本单位在职参保职工如何新增采暖费 (11) 9、单位在网上可以实现的查询有哪些 (12) 10、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14) 11、单位如何进行网上申报退休金核准 (15) 12、单位的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密码如何修改 (16)

一、首次参保职工如何办理新建个人档案 新招用员工如果在“金保”系统中无微机档案(即无个人编号),需要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建立个人微机档案。 操作方法: (一)点击“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个人建档”,进入个人建档页面。 (二)点击“个人建档申请新增”。选择户籍类别、证件类型、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点击“校验”,系统通过身份证件号码进行合法性和未参保验证。校验通过的,据实输入个人档案的有关项目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户籍类别”填写规则:若职工户口为大连地区的则选择“本地”,非大连地区户口选择“外地”;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若是“ X”,必须输入大写“ X”。 2?个人新建信息页面中,单位填写时需注意带红色*为必填项,其它“人员基本信息”和“人员参保信息”也应准确填写(直接关系到 用工备案的相关基本信息)。 3?如果参保职工需要参加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两险),建档时在“身份临时标识”处应选择“农保农民工”;反之选择“非农保农民工”(五险)。 4. “用工形式”填写规则:若户口为农业户口则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不缴纳个人1%部分);若户口为城镇户口则选择“城镇合同制职工”); 5?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园区、旅顺、原金州区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

海域使用金征缴条约.doc

海域使用金征缴协议 征缴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缴款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______________》和其它有关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并经_________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出让海域使用权,海域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内矿产资源、埋藏物、天然生物资源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海域使用权出让范围之内。 第三条海域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和经营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省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所涉及的海域使用项目为_________,出让海域位于_________________,海域使用面积______

___公顷。 第五条依照本协议缴纳海域使用金的前提下,海域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起止日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权证书》确定的日期执行。 第六条乙方只能按照所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权证书》登载的用途作使用。在出让期限内,乙方如需改变海域使用用途,应当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前提下,重新报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海域使用金,重新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乙方同意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海域使用金。 第八条海域使用金征缴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缴纳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按一次性计征的,第一次缴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金普新区财政金融局主要职责

金普新区财政金融局主要职责 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务方针、政策,拟订新区财政规划、管理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微观经济发展形势,参与制定促进地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经济政策,制定和完善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分配政策和各项财政体制相关规定,制定新区与所辖下级财政的体制并组织实施落实。 (二)依据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拟定金普新区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办法。 (三)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街道财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本级各项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管理;管理财政票据。 (五)负责研究和推进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

付制度改革。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区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监督与管理。 (八)负责区本级各项财政支出管理,研究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区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管委会直属公司的财务监督与管理。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国有资产和资产处置工作。审批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审批等事项。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支出预算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支农支出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上期所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更新日期:2012-5-8 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持仓的不同数量和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即:从该合约 新上市挂牌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止)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具体规定 如下: (一)交易所根据合约持仓大小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的方法。表一铜、铝、锌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铜、铝、锌交易保证金比例当持仓总量(X)达到 下列标准时 X≤12万5% 6.5% ≤X14万12万<8% 16万14万<X≤10% 万X>16注: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 表二铅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铅交易保证金比例)达到下列标准时X当持仓总 量(8% X≤4万10% 6万4万<X≤12% >X6万注: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

表三螺纹钢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螺纹钢交易保证金比例)达到下列标准时当持仓总量(X7% 75万X≤8% ≤90万X75万<10% 万105≤X万< 90. 12% 万X>105 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注: 线材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表四 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线材交易保证金比当持仓总量)达到下列标准7%4X8% 万45万<X≤6010% 60万<X≤75万12% X>万75 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注:X 表五黄金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黄金交易保证金比例)达到下列标准时当持仓总量(X7% 万X≤168% ≤万<X20万1610% ≤24万20万<X12% 万X>24 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注: 白银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表六

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省海域使用金的征缴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使用我省某一固定海域从事排他性开发利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批准的海域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缴纳海域使用金。 第三条海域使用者经审批机关批准获得海域使用权时,应按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 我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实行动态发布。 县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和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有关规定征收海域使用金。 海域使用金的征收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征收标准。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取得海域使用权的用海项目,海域使用金的征收不受标准上限限制。 第四条海域使用金按项目用海不同,分一次性征收或按照使用年限逐年征收。 凡属一次性征收海域使用金的项目,必须在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时全额缴清海域使用金。未缴清的,不予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

凡按年度征缴的,在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时应缴纳当年度的海域使用金;以后年度在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延续手续时缴纳各年度应缴的海域使用金;逾年度未缴纳海域使用金的依法注销海域使用权证书。 第五条下列用海,免缴海域使用金: (一)军事用海; (二)公务船舶专用码头用海; (三)非经营性的航道、锚地等交通基础设施用海; (四)教学、科研、防灾减灾、海难搜救打捞等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海; (五)国家规定的免缴海域使用金的其他项目用海。 第六条下列项目用海,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缴或免缴海域使用金。 (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府投资兴建公用设施用海。 (二)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直接投资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 (三)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经济损失经核实达正常收益的70%以上的养殖用海。 第七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情形的项目用海,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项目用海批复通知之日起30日内,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

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海管字[2003]110号 颁布时间:2003-3-31发文单位:国家海洋局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管理,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执业市场秩序,保证海域使用论证质量,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域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经与国家计委协商,我局拟定了《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现下发试行。 各有关单位在试行《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的工作中,请及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我局。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 目录 1、总则 2、海域使用现状调查 3、海洋勘测 4、海洋生物调查 5、数学模型和数值计算 6、论证分析和报告编写 1、总则 1.1 本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配套制度之一。

1.2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的项目根据《海域使用论证大纲》的要求设立。海域使用论证收费系指论证方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大纲编制、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模拟计算及编写报告等收取的费用。 1.3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计算公式为: 海域使用论证总费用=调查项目总费用+数值计算费用+报告编写费用; 调查项目总费用=各单项调查费用总和; 单项调查收费=野外调查(或取样)费+测试分析费; 各单项调查、分析、计算费=收费基价×附加调整系数。 1.4 以下各项费用未列入本标准收费项目,应由委托方负责支付。具体经费额度由委托方和论证方根据各分项目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包括项目如下: 1.4.1 勘察队伍调遣费:包括仪器设备运输费、装卸费及人员差旅费等; 1.4.2 临时基础设施及现场准备费:勘测现场的搭建路桥、清除障碍、接通电源、水源等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费,与勘测有关的青苗补偿费、海上养殖赔偿费和土地占用费等; 1.4.3 测量标志材料费: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及运杂费等; 1.4 4 冬季作业的取暖设施及燃料费; 1.4.5 租船费及其它设施的租用费; 1.4.6 专家评审会议费用。

海域使用金征缴协议完整版

海域使用金征缴协议完整 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域使用金征缴协议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第一条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征缴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缴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大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局长李东伟先生主持

专题论坛2 大连开发区 — 辽宁自贸区核心,未来东北亚国际金融、物流和航运中心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被誉为「神州第一开发区」,是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核心。依托中国北方最大港口 — 大窑湾港的物流优势,开发区将发展成「一带一路」下中蒙俄三地的战略支点。未来,开发区将重点发展金融、仓储、物流、港航服务、医疗服务、电子资讯、生物医药、科技研发以及智慧装备等行业,打造面向东北亚的国际金融、物流和航运中心,成为东北地区最理想的国际商贸平台。 鸣谢赞助:大连开发区管委会 开幕辞: ?大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局长李东伟先生 主持: ?大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处长刘辉荣女士 演讲嘉宾: ?大连小窑湾商务区管委会主任任正为先生 题目:金融、物流仓储、港航服务业在中国北方唯一自贸区核心区的发展机遇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部长台金刚先生 题目:如何在自贸区的政策环境下扮演好「一带一路」东北唯一枢纽港的重要角色 ?中国银行金普新区分行行长沈洪毅先生 題目:物流、仓储、港航服务等行业金融配套产品介绍 ?树集团物流部门(中国北方区)副总经理仝玉芃先生 題目:着眼本地、辐射东北亚,丰树成功布局大连开发区 ?国泰精密机件(大连)有限公司总经理许莉盈女士 題目:投资环境优越、仓储物流条件便利─国泰在大连开发区十年的成功 作为辽宁自贸试验区的核心区,大连开发区将重点发展港航物流、金融服务、国际商贸等现代服务业,以及汽车零部件、航空制造、电子资讯等先进制造业,打造面向东北亚的国际金融中心、物流中心和航运中心,成为中国东北地区最理想的国际商贸平台。 大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局长李东伟在2016年亚洲物流及航运会议上作了上述表示。此次他携大连开发区内的相关机构和企业代表专门来港对该开发区进行推介。 据李东伟介绍,位于大连市东北部的大连开发区是1984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第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也是2016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核心区。目前全区有各类企业近5万家,其中外资专案近5000个,世界五百强中的66家在其中投资了近百个专案。大连开发区已形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汽车及零部件、电子资讯等支柱产业。

保证金合同范本标准版本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保证金合同范本标准版本

保证金合同范本标准版本 温馨提示:本合同文件应用在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保证金合同范本(一) 甲方:××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 定代表人: 住所地:××市×××路 甲乙双方此前共同参与了合作开发××市 ××街以北地块的项目,并参与签订了相关的 合同文本。为保障乙方的权利,双方经过协 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交

付××××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用以保证乙方在上述合作项目过程中对合作项目的借款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在上述合作过程中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否则,一旦出现乙方因此而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证金先行处理。如出现保证金不足时,则甲方继续愿意承担乙方对外承担的责任。 二、保证金的留置期限为××××年,期间,对最终因乙方没有风险而应当返还甲方的部分(下称余下保证金),由乙方按照××××的利率支付给甲方利息; 三、余下保证金的归还期限为: 四、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海域 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7年7月4日苏财综〔2007〕48号) 沿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海域使用金的征收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07〕1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域属国家所有,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凡在我省管辖海域范围内使用海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办法缴纳海域使用金后,方可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取得海域使用权。国家另行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海域使用金包括海域出让金以及海域转让金、海域租金。海域使用权的出让,是指国家将海域使用权在一定时限内让与使用权人,并由使用权人向国家缴纳海域使用金的行为;海域使用权的转让,是指海域使用权人将其海域使用权再有偿转让与其他海域使用者的行为;海域使用权的出租,是指海域使用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海域使用权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四条海域使用金统一按照用海类型、海域等别以及相应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计算征收。其中,对填海造地、非透水构筑物、跨海桥梁和海底隧道等项目用海实行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对其他项目用海按照使用年限逐年计征海域使用金。 使用海域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年征收标准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使用海域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的,按照年征收标准的50%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

使用海域不足3个月的经营性临时用海按年征收标准的25%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 海域等别详见附件1,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详见附件2。 考虑到各地养殖用海具体情况不同,其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暂由沿海各市、县财政部门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省规定的幅度范围内制定,并报省财政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局备案后实施。 第五条计征海域使用金,凡属一次性计征的,应在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前一次性缴清海域使用金。对于用海单位和个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省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分期缴纳方式,但首期缴纳不得低于总额的40%、最后一次缴纳海域使用金的期限不得超过用海项目的施工期限。 凡按年度计征的,第一年应在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前缴纳海域使用金;自第二年起,应在每年年审海域使用权证书时缴纳。 第六条海域使用权转让由转让人按转让增值额的30%缴纳海域转让金、海域使用权出租由出租人按租金收入的20%缴纳海域租金。 转让增值额是指海域使用权转让价款扣除海域使用权转让者受让该海域使用权时支付的海域使用金后的余额。以减缴、免缴方式取得的海域使用权转让、出租时还应当补缴海域使用金。 第七条为提高海域资源配置效率,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海、国防建设项目用海、传统赶海区、海洋保护区、有争议的海域、涉及公共利益的海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海情形以外,在同一海域具有两个以上意向用海单位或个人的,应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也可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 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的项目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按照招标、拍卖、挂牌的成交价款确定。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方案时,招标标底、拍卖保留价、挂牌价不得低于按照用海类型、海域等别、相应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海域使用面积以及使用年限计算的海域使用金金额。 第八条按照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各地海域使用金属各级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海域使用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海域使用论证费收费标准

国海管字〔2003〕110号 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管理,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执业市场秩序,保证海域使用论证质量,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域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经与国家计委协商,我局拟定了《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现下发试行。 各有关单位在试行《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的工作中,请及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我局。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 国家海洋局二○○三年三月 目录 1、总则 2、海域使用现状调查 3、海洋勘测 4、海洋生物调查 5、数学模型和数值计算 6、论证分析和报告编写 1、总则 1.1 本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配套制度之一。 1.2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的项目根据《海域使用论证大纲》的要求设立。海域使用论证收费系指论证方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大纲编制、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模拟计算及编写报告等收取的费用。 1.3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计算公式为: 海域使用论证总费用=调查项目总费用+数值计算费用+报告编写费用; 调查项目总费用=各单项调查费用总和; 单项调查收费=野外调查(或取样)费+测试分析费; 各单项调查、分析、计算费=收费基价×附加调整系数。

1.4 以下各项费用未列入本标准收费项目,应由委托方负责支付。具体经费额度由委托方和论证方根据各分项目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包括项目如下: 1.4.1 勘察队伍调遣费:包括仪器设备运输费、装卸费及人员差旅费等; 1.4.2 临时基础设施及现场准备费:勘测现场的搭建路桥、清除障碍、接通电源、水源等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费,与勘测有关的青苗补偿费、海上养殖赔偿费和土地占用费等; 1.4.3 测量标志材料费: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及运杂费等; 1.4 4 冬季作业的取暖设施及燃料费; 1.4.5 租船费及其它设施的租用费; 1.4.6 专家评审会议费用。 1.5 本标准未规定,但具体论证项目又涉及到的工作内容的收费标准,国家有相关收费标准的,参照执行;国家没有收费标准的,由委托方和论证方协商确定。 2、海域使用现状调查 2.1 说明 指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资料搜集等途径获取拟使用海域及周边区域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地质地貌、社会经济、区位条件、区划规划、利益相关者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本项工作中的海域基础资料,系指可通过公开途径获取的一般性资料。如需购买专项资料,所需费用,不包括在本收费标准中、 2.2 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费按拟使用海域面积分级计算。 表2-1 海域使用现状调查收费价格表

海域使用金征缴协议书

海域使用金征缴协议书 第一条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征缴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缴款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 其它有关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并经_________ 省人民政府 的批准出让海域使用权,海域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内矿产资源、埋藏物、天然生物资源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海域使用权岀让范围之内。 第三条海域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和经营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 _______________ 省 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

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所涉及的海域使用项目为__________ ,出让海域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域使用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顷。 第五条依照本协议缴纳海域使用金的前提下,海域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___________ 年,起止日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权证书》确定的日期执行。 第六条乙方只能按照所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权证书》登载的用途作使用。在出让期限内,乙方如需改变海域使用用途,应当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前提下,重新报省 人民政府批准,并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海域使用权岀让合同,调整海域使用金,重新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乙方同意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海域使用金。 第八条海域使用金征缴标准为,总额为元人民币,缴纳方式为 按一次性计征的,第一次缴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于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前支付。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于 __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________ 日前支付。 按年度计征的,于每年_________ 月________ 日前支付 本年度海域使用金 ________ 元人民币。 第九条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本宗海域使用金第一次支付款项元人民 币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开户行: :单位名称:;帐号: 第十条乙方逾期未支付海域使用金,从逾期之日起,每

大连金普新区总体方案

大连金普新区总体方案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大连金普新区总体方案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新区设立审核办法》、《中国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规划纲要(2012—2020年)》、《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等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大连金普新区建设,充分发挥大连金普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深化改革开放中的引领作用,促进东北亚区域合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基础和重要意义 新区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中南部,范围包括大连市金州区和普兰店市部分地区,总面积约2299平方公里。2013年,常住人口158万,地区生产总值亿元,分别占大连市的%和%。新区地理区位优越,战略地位突出,经济基础雄厚,具备带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深化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基础和条件。 (一)发展基础 1.区位优势明显。新区地处东北亚地理中心位置,对内是东北地区海陆联运中心,通过哈大运输大通道和东北东部铁路连通整个东北地区;对外是东北亚国际航线的要冲,是我国东北地区走向世界的海空门户,也是与东北亚国家经贸往来和开放合作的重要枢纽。

2.开放环境优越。新区所在的大连市,是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和辽宁沿海经济带龙头,是国家首批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近年来,以夏季达沃斯论坛和一系列重大国际经济合作项目为标志,大连优越的开放环境得到国际认可。新区拥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旅游度假区等重要开放功能区,已有66家世界500强企业投资建设了91个重大产业项目。2013年,新区进出口贸易总额和实际利用外资额分别达188亿和63亿美元,占东北三省的%和%,已成为东北地区对外开放与合作的重要平台。3.产业和科技基础雄厚。新区是大连市新兴产业核心集聚区,集群化发展态势明显,初步形成了高端装备制造业集群、整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集群、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和港航物流产业集群,具备了在相关领域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2013年,新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273亿元,占大连市的%。新区科教技术人才优势明显,是东北地区重要的技术创新中心和科研成果转化基地。 4.海陆空交通发达。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港区坐落于新区内,建有10万吨级集装箱、30万吨级原油和矿石、大型粮食和汽车滚装等现代化专业泊位,目前有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39个,与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承担了东北地区70%以上的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笔者认为,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促使中标人履约、防止中标人违约,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者进行惩戒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履约保证金操作实例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但是交付的金额与时间、有效期、退还时间有些不同。1、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2、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5%以内,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10%以内,施工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规定为中标价的20%。3、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做法也有所不同,基本上不计利息退还。如采购的是货物,有些地方是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也有20个工作日内返还的。有些地方规定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之日后不计利息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的第2天,在此期间中标人出现按施工合同应对业主给付经济赔偿的情况时,业主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金额;余额由业主在有效期届满后5天内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后本息全额退还给中标人。 4、不少采购机构在标书中注明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一旦

《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管理办法》解读

《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管理办法》解读 海域属国家所有,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本月初开始施行的《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国家未作统一规定的四类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和海域使用金的分成比例、征收管理办法作了详细规定,并对部分用海行为给予优惠。 那么,新的征收标准与原先的有何不同?目的何在?今后农业种植用海、工业用海、渔业用海的费用怎么计算?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处负责人为我们解读了新的征收办法。 控制过分填海行为 今年3月,国家财政部、海洋局出台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将全国所有海域分为6等,对不同海域的使用金征收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把农业填海造地用海、盐业用海、围海养殖用海和开放式养殖用海四种情况征收标准下放给省级制定。 中央的征收办法对填海采取较高标准,6种等级的海域分别征收每亩2万元至12万元不等的海域使用金,从而控制过分填海行为。过去,我省填海的海域使用金是根据临近土地价格的30%征收,但临近土地价格究竟多少难以确定。随着中央征收办法的出台,我省制定了新的《办法》,运用经济杠杆保护国有资产收益。由此,33个沿海县6个等级的海域正式执行新征收标准。 新《办法》规定,海域使用金除按国家规定的30%上缴中央财政外,其余则按省20%、市10%、县40%的比例分别缴入各级国库。但养殖用海缴纳的海域使用金直接由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全额缴入县级地方国库,其中应返还一部分给乡镇政府,用于基层海域的规划、整治、保护和管理。 新征收标准有升有降 根据新《办法》,四类由我省自行制定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与原先相比有升有降。

首先,农业填海造地方面。为解决我省农业用地紧缺问题,减轻围垦建设单位负担,降低围垦成本,新《办法》特别规定:填海造地用于农业耕种的,按填海型项目用海征收标准的3%一次性计征,地方留成部分经批准可全额返还项目业主;填海后改变农业耕种用途的,按填海造地用海征收标准补交海域使用金。以一个6等海域为例,如果填1亩的海域用于农业耕作,按填海型项目用海征收标准每亩需收2万元,那么他要上缴的费用600元。这600元中的30%即180元上缴中央财政外,剩余420元将全部返还项目业主。但若填海是用于工业用海或建设用海,则1亩仍旧要按照2万元的标准收费。 其次,盐业用海方面,从我省制盐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食盐安全角度考虑,其征收标准由原来规定的每亩每年征收5元下降为1元。 第三,围海养殖用海方面,已建池塘(包括围海)养殖维持原有每亩每年20元标准不变;新增围海养殖的征收标准由原来的每亩每年征收20元上升为100元。 第四,开放式养殖用海方面,滩涂海水养殖、浅海筏式养殖维持原有标准不变,每年每亩按20元计征;浅海底播养殖也仍按每年每亩30-50元计征;但网箱养殖由按每口网箱占用水面面积累计计征,改为按整体实际占用水面面积计征,标准从原来每亩每年1333元降为100—200元。 三种用海有优惠 我省对渔业用海、重点项目建设用海、港湾外养殖用海的海域使用金征收还实行优惠政策。 首先,以养殖或捕捞为家庭生产经营主业,户籍所在地为沿海渔业村的渔民使用海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可以按每户不高于30亩的用海面积,免征海域使用金,但以企业模式经营的专业户不在免征范围内。 其次,为支持省重点项目建设,省政府公布的省重点项目用海海域使用金除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外,上缴地方财政的海域使用金减征30%。在保护海洋资源的同时,确保海西发展需要。

金普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模板】

金普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连金普新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7〕2号)部署要求,抢抓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以下简称大连自贸片区)等政策机遇,充分发挥新区在大连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核心作用,引领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促进东北亚开放合作,大力支持金融业各类机构和金融人才在新区集聚发展,提升金融资源集聚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依据《xx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促进条例》,参照xx市有关金融政策措施及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的政策经验,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大财政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力度。新区财政年度预算中设立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补贴和扶持金融市场发展体系、重点金融领域项目、自贸金融开放创新、企业上市挂牌及金融人才建设等。 第三条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坚持规范、透明的原则,专款专用,资金使用采取补贴或事后奖励方式,接受新区审计局的审计。 第四条全力打造“小窑湾金融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保税区是新区(大连自贸片区)的金融功能核心区,大力引进具有总部功能和创新潜力的金融业各类机构,充分尊重和保护金融市场、机构和人才的主体地位,积极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金融发展环境。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金融总部机构及融资租赁、股权投资等新兴金融业态,保税区重点发展航运金融等产业金融业态。 第五条深化新区与功能区财政体制改革,着力从财政体制上调动功能区发展金融业的积极性,释放活力和空间,支持功能区在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政策框架内自主制定具有弹性的实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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