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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柔性执法”的几点认识

对“柔性执法”的几点认识
对“柔性执法”的几点认识

对“柔性执法”的几点认识

无棣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刘长建

在现在信息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完善的今天,在全民普法的今天,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各类社会现象,对一些处理不当的问题更是倍加关注,所以,人们期望一个公正、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对执法工作人员的整体要求越来越高——柔性执法,这一新的课题应运而生,成为当下实现广大民众期望的唯一途径。

作为国家专卖制度下的烟草行业,作为中国企业中间力量的代表之一,必须是柔性执法的践行者,同时是柔性执法工作的维护者,执法工作的根本依据是“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这是贯彻在全部卷烟专卖制度各个环节的基本宗旨。

一、做到“柔性执法”应当懂法

执法者懂法这是不争的铁律。执法工作人员要想做到柔性执法,应该首先要对相应的各项法规政策吃透校准。对专卖法的各项条款要熟记的同时,要深了理解,特别是要在贯彻“两个维护”上下功夫理解。

一是烟草行业的工作是执行国家的统一政策,是维护国家的利益的。假冒伪劣卷烟严重危害国家的经济市场运行,干扰国家的经济宏观调控。

二是烟草行业的专卖工作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是维

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的。假冒伪劣卷烟对广大消费者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伪劣卷烟应用的材料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检查管理规定,对广大卷烟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存在相当大的危害。

三是烟草行业的执法工作是维护行业稳定,实现中国卷烟走向国际市场的唯一保障。在现在国际卷烟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必须保证国内市场的稳定秩序,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才能实现同世界各国的烟草企业的竞争能力,使重视卷烟在风云变幻的国际竞争中占领优势地位。

所以,执法者要做到懂法才是实现执法的根本。明确了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才能够真切实践执法工作,才能够在心理上形成整体工作观念,从而,实现执法工作不蛮干。

二、做到“柔性执法”应当会讲法

执法者会宣传法律法规是基础。作为执法者,不是记忆的机器,应该在熟记各项法律条款的基础上,懂得对法律条款进行讲解。这里所谓的讲解,不是照本宣科,而是要把条款适用的各种情况能够叙述出来,做到深层次的理解,并且对不同知识层次的人能够用不同层次的语言讲出来,做到通俗易懂,简单明了。

比如说,在专卖法中,不允许在学校附近50米内设立卷烟销售点。如果单单把条款读给别人听,也只能说明你是在执行公务,仅仅是表明了身份,假如,能够把在学校附件

设立卷烟销售点的利弊说明清楚、分析明白,取得听众的理解和信任,才能说明你既是执行公务又运用沟通教育的手段实施了普法。

这种方法很可能就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冲突,能够减少工作当中的一些负面影响。所以执法者会讲解法律条款至关重要。

三、做到“柔性执法”应当会辨法

执法者懂得辨别是非是基本功。执法者更像是一名裁判,除了对规则知之甚祥外,应当具备当场判别的能力。当然,不是说记住规则就能当裁判,也不是能说会道就能当裁判,两者缺一不可。

作为执行国家法律的工作人员,要会、讲、辨全能,这里的“辨”是辨别是非的意思,要让工作人员不断提高对各种社会现象和重要案例进行分析总结能力,运用国家的法律进行辨析,判明是非曲直,从而达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提高,做到各项条款运用得当,不出歧义。

四、做到“柔性执法”应当总动员

全员参与是保证柔性执法顺利实施的根本。执法监督是保证卷烟正常销售的前提,违法违规行为大多受利益的驱使造成的。卷烟零售户一般的想法是利益最大化并且是再大化,受利益的驱使铤而走险。

通过卷烟经营策略指导和重点零售户帮扶,以及卷烟销

售终端的形象提升工程等方面的服务工作使其逐步实现利益的长远发展就是一种很好的消除违法违规势头的好办法。

通过服务向零售户进行工作疏导,对卷烟零售户的一些想法能够基本掌握,同样能够把信息传递给执法工作部门,做到了信息掌控。

建立健全零售户自律组织同样是从执法者外部进行工作宣传的好的方法,对执法工作同样能够带来好处。

所以,开展柔性执法不单单是执法者的事情,应该采取全员总动员的方式,对卷烟销售的各个环节通过不同通过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疏导,把违法违规事件杜绝在萌芽状态同样是为“柔性执法”出力添彩。

总之,要做到“柔性执法”不是某一种形式,某一个人,某一段时间的事情,要持之以恒,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对单位对行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总结实践,再总结再实践,来完善和提炼这项工作,以期达到执法工作不违法,执法工作受欢迎。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柔性执法不处罚制度

柔性执法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大队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大队依法查处的违法行为轻微给予首次不予处罚的案件。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大队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管理,统一办案股室的文书和行政处罚编号的发放,案件统计、核查和归档。 第四条办案股室应当及时将通过投诉、申诉、举报或其它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案源予以登记,同时开展核查。 第五条办案股室应当在发现案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结束核查,并决定是否给予不予处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给予不予处罚。 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七条办案股室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应进行说服教育,并录制视频留存,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八条办案股室核查时,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进行说服教育,并录制视频留存,可不给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办案股室核查时,对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应进行说服教育,并录制视频留存,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办案股室核查时,对违法事实清楚,并且成立的违法行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应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应进行说服教育,并录制视频留存,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办案人员应树立“合法、合理、合情”的人性化柔性执法理念,增加“说、劝、帮、引”等管理手段,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从“刚性监管”为主向“刚柔相济”的执法模式转变。

关于烟草专卖“柔性执法”的几点思考

关于烟草专卖“柔性执法”的几点思考 摘要:随着社会民主化的进一步发展,柔性执法成为一个热门话题。毫无疑问,烟草专卖管理部门需要通过推行柔性执法, 减少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进而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但柔性执法工作也给专卖管理带来了新考验,执法人员必须在执法过程中转变执法方式,改变执法手段,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从而更高效地实现社会管理职能。 关键词:柔性执法;烟草专卖管理;执法工作;相对人 传统的行政执法大多是命令式、强制性的执法,其主要特征之一是执法主体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意志性,执法手段粗暴,执法方式单一、机械,管理相对人难以充分使用陈述、申辩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极大地抑制了管理相对人积极性的发挥,不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严重降低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效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烟草专卖执法工作如何做到既合法合规又公正文明,既能达到执法目的又能带来良好的公众反映和社会评价,是我们密切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柔性执法理念应运而生,它是人本思想在烟草专卖执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刚性执法的延伸和补充,目前,各级烟草专卖主管部门正在积极推行这一理念,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这为实现烟草专卖执法效

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树立烟草专卖执法良好形象开辟了新的途径。 一、柔性执法的涵义及推行柔性执法的意义 (一)柔性执法的涵义 柔性执法是一个学理概念,而非法律概念,它是人们在对过去及现有的执法改革模式反思的基础上,对行政执法模式的重新设计,是一个以人为本、追求和谐的执法理念。[1]我们所提倡的“柔性执法”就是在我们国家提倡的“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下的具体执法实践,它强调的是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追求的是执法环境、对象、体制、效果的和谐。[2] (二)烟草专卖主管部门推行柔性执法的意义 充分认识和了解推行柔性执法的意义,有利于提高执法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顺利推行烟草专卖柔性执法工作。 1. 有利于完善专卖管理职能。执法主体与执法相对人之间往往存在着矛盾,如果执法人员始终采取单一的执法方式,对执法相对人一味的采取高压政策,不注意执法方式和态度,很容易在执法过程中遭到执法相对人的抵制和曲解,时间长了甚至会树立敌意,相对人故意不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这不仅使得执法的原本目的难以实现,也偏离了执法的初衷,最终导致执法不能取得时效。柔性执法以寻求监管对象的理解和配合为

烟草专卖_柔性执法_的研究和思考_李胜利

烟草专卖“柔性执法”的研究和思考 李胜利 (连云港市烟草专卖局江苏连云港222004) 摘要:“柔性执法”是一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适度减少执法强制力、扩大教育面、缩小对立面,有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本文在分析“柔性执法”科学内涵的基础上,阐述了“柔性执法”模式实施背景和主要方式,探析了“柔性执法”的优越之处及其取得成效。 关键词:烟草专卖执法模式 政治 法制经纬一、“柔性执法”的科学内涵 什么是柔性执法?所谓柔性执法的科学内涵应该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尊重保障人权;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范畴内,运用烟草专卖管理的自由裁量权,实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对一般和严重违法行为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个的目的。 相对于传统的行政执法方式,柔性执法是一种全新的理念。其次,它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包括广泛的形式和内容。再次,在具体执法手段上,它是在先进理念的指导下,手段具有灵活多样性和调节方式的适度弹性,还具有柔和、及时、实用等一系列突出特点和长处。最后,它将先进执法理念和良好执法手段进行法治化、制度化、固定化,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二、柔性执法模式的实施背景1.推进烟草专卖依法行政的要求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2.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监管模式的要求 2010年11月,烟草行业在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提出,对违法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零售商户,要坚持明之以法、晓之以理,推行柔性执法方式,管理与服务并重。 2011年12月,国家局提出:要探索更加有效的执法新途径,牢固树立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执法的理念,推行文明柔性执法,全面提升专卖管理水平,为行业“卷烟上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3.推进专卖队伍转型的需要 2012年4月国家局强调指出:加强专卖队伍建设是认真落实 行业全面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发展总体目标的需要,是为行业实现“卷烟上水平”提供人才保障目标的需要,是为各项专卖管理任务落实提供保障和支撑的需要,也是对“强素质”要求的具体落实,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这就需要由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方式转变,推进专卖队伍转型。 4.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 当前中央提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课题,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是社会管理的一部分,需要我们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和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理念。从连云港近两年专卖执法实践来看,一般违法行为的占13.7%,这些零售户大多经过宣传教育后不予处罚的,能够做到改正违法行为;在对两年来4156户新办证户的跟踪管理,经过新办证入门法规培训和经营初期培训的,违规率仅占1.9%,这说明采取事前防控,实施柔性化的执法举措,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能够实现社会和谐。 三、实行“柔性执法”的方式方法1.执法方式上实施“五化” ⑴市场巡查制度化。按照《卷烟市场日常监管实施细则》和 《卷烟零售户分类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每日对市场巡查实行早部署、晚小结、周讲评,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⑵行政指导柔性化。深入实施行政提示、行政约见、行政告诫 等行政指导举措,采取柔性执法举措,强化事前预防和教育,切实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⑶执法服务温馨化。对轻微违规行为实施两次温馨提示措施,首次违规实施专题培训,再次违规实施行政告诫,违规屡教不改的才坚决予以行政处罚。 ⑷行政执法说理化。按照国家局文明执法规范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文明用语,强化执法过程说理,说清道理,注重教育,规范执法行为。 ⑸市场监管信息化。充分利用专卖市场监管软件和专卖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市场监管的科学化、数字化和信息化。 2.对零售户的培训实施“六个培训” 实现执法服务提前,违法查处后续教育跟进,对卷烟零售户实现全过程的教育培训服务。在证件服务大厅观看专题片,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重点培训常规知识,进行事前预防;经营初期培训。在开始卷烟经营业务后两周至一个月内,重点培训专卖法律法规、卷烟防调包知识和卷烟经营常识,进行针对性指导;违规专门培训。通过观看典型案件资料片,专题培训专卖法律法规、违法案例、大要案件处罚情况等内容,提高违规转化率;守法集中培训。辖区稽查队每月组织1-2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提高自觉守法意识;日常上门培训。由辖区稽查队对守法户在日常市场巡查过程中实施;网络在线培训。由辖区稽查队通过QQ 群、网上营业厅等网络媒介实施。 3.执法过程全程说理 把说理执法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力求做到说明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说清道理。 ⑴调查取证平等说理。通过调查取证前告知权利、义务,办案中边执法边宣讲法律,全面客观收集证据,记录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⑵案件审理公开说理。与当事人进行约谈时,就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依据、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说理,让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违法性质、危害后果,使当事人接受处罚;实行“开门审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说理执法从内部说理走向面对社会公开说理。 ⑶告知听证充分说理。一是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予以采纳,不因申辩而加重处罚或增加义务。二是充分尊重听证权利。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办案部门认真研究是否予以采纳。 ⑷执法文书全面说理。推行说理处罚文书和罚后答疑制度,帮助当事人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规劝其主动改正,停止违法行为。 ⑸行政执行真情说理。实施案后回访制度,听取当事人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教育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帮助其走上依法经营的轨道。 四、“柔性执法”的优越之处1.实现执法理念上的创新 连云港市局积极探索符合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实际的运行机制

“柔性执法”让城市治理更有“温度”

为推动企业复工复业,助力经济恢复发展,近日,成都市出台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允许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占道促销;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允许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扩大停放区域。同时,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此举很接地气、深得民心,刚一推出就受到网民一致好评和普遍点赞。 疫情发生后,全国多地城市曾较长一段时间都万人空巷,曾经熙攘的街道,少了烟火气息,变得无比冷清,各地服务业遭受重创,大伤元气。随着疫情的日渐平稳,我国国内也首次出现无新增本土疑似病例,各地复工复业正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正在逐渐回归常态,但要恢复昔日的热闹气息也非易事。 尤其是一些街边小食店,本来店面就不大,因为疫情防控的需要,客人入店就餐不能太靠近,要相隔一定距离,店内可以容纳的客人人数就会大大减少,这给店面生意带来一定影响。如果还是严格执行过去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准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不准摆骑门摊,而店铺每月要支付的成本一分却不会减少,这样就会给店铺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时间一长定会加剧城市管理者与店主之间的矛盾,也不利于整个餐饮业的完全复苏。 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并不只有严格执法的一面,也常常需要站在被执

法者的角度思考问题,做一个管理有温情的城市管理者,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模式,给街边小店和街头商贩一些包容,根据具体情况适度放松管制,给他们一条谋生的出路,让他们多一些生意买卖,减小疫情给他们带来的损失,让城管执法更有温度,也更有效果,对于助力经济恢复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管理考验着管理者的水平与能力。成都出台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放宽对民生性营业行为的法律控制,但这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撒手不管。作为城市管理者,在疫情防控的当下,一方面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统筹做好恢复经济生产工作,同时要做好引导,把握管理底线,盲道和交通通道绝不能允许被占用,正常的城市秩序决不能因此受到影响。

执法困惑-柔性执法的建议

缺少量化的具体规定和强制性的惩罚措施。 一、地税执法中的常见问题 近年来,随着征管改革的深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的不断加大,地方税收执法环境显著改善,地税收入连年迅猛增长,广大纳税人明显受益。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地税工作还存在一些与依法治税目标不相适应、与实现税收科学、精细、规范化管理目标不相适应的不足和问题。 (一)政策业务培训不够,基层地税人员总体政策水平不高,业务能力不强,尚不足以适应和实现依法治税目标 现在基层地税执法的中坚力量基本是九五年之后参加工作的“新生代”,他们的优势是年富力强,文化程度较高,接受新鲜事物快,有较丰富的税收理论基础知识,其劣势是知识专业性、针对性较差,实战经验缺乏。究其原因: 一是缺乏政策业务系统培训。大部分干部自出校以来未接受过正规、系统的政策业务培训,有的只是以会代训的文件学习、或者所得税汇算等专项检查的突击短训,这种培训由于时间短、内容杂、工作生活干扰大、精力不集中,加之培训税种的多样性、讲解内容的零乱性,难以取得好的培训效果。 二是政策业务自主学习缺乏。地税“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管户多,税种多,代征项目多,事务杂,难有足够的时间心无旁骛地投入学习。 三是缺乏言传身教与实战演练。大多地税“元老”都有较强的实战经验和查账技巧,但多数“新生代”缺乏正规的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在日常检查和管理中基本都是采取查阅文件、电话请示、边看边学的方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其征管流程、检查技巧与程序等方面都还存在不少欠缺,与当前税收科学、规范、精细管理的要求相差甚远。 四是地税收入任务压力过大,严重分散了业务指导部门的精力,逐渐被动形成了重收入、轻业务的现实。 五是税政文件太多太杂,不利于熟练掌握和运用。据不完全统计,仅2005年省部级出台的税政文件就多达188份,总字数达46万,其中强调税收纪律的3份,规定税收政策的185份;增加新的规定的32份,改变既有规定的41份,重申既有规定的115份;发布通用规定的142份,规定地区、行业、部门、企业等个别问题的46份;综合类6份,征管、稽查类23份,流转税类17份,所得税类48份,涉外税收类24份,资源税、财产行为税、农业税类共30份。如此多而杂的税收文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作保证,要想做到全面学习、准确领会、牢固掌握和熟练运用,难度可想而知。 (二)税收宣传力度不够,纳税人依法维权意识不高,办税能力不强,尚不足以适应和满足依法治税目标要求 时至今日,无论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体工商户,偷税逃税现象时有发生,欠税不缴不耻反荣,催报不报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有主观的一面,部分业主见利忘义,私心使然,故意少报、瞒报、不报,心存侥幸,能拖一天算一天,少交一分是一分,查出一分补一分;也有客观的一面,现行税种太多,政策变

2018年国考面试 城管“柔性执法”

2018年国考面试: 城管“柔性执法” 相关背景材料在人们的印象里,城管大多开着有标识的执法车,一边行进一边用车上的喇叭向占道经营者通知相关规定,并限时清理,有时候执法车上还会堆放一些罚没的物品。城管的“强势”固然对违法占道经营等行为具有一定的震慑力,但同时也引发了诸多争议,以至于近年来有关城管的负面新闻时有发生,城管执法引发的社会冲突成为众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实际上,就改进城管工作的问题,各地进行了不少尝试,许多城市的城管部门已经开始换位思考,纷纷推出“城管新政”。无论是“美女城管”的上岗,还是禁止野蛮执法的严格规定,各地多有城管“柔性执法”的探索。北京:“三个严禁”和“四个不准”“三个严禁”:严禁打骂、侮辱相对人;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向相对人通风报信。“四个不准”:不准强行暂扣物品;不准强行上车检查;不准追赶行进中的车辆;不准追赶奔跑中的相对人。武汉:“鲜花执法”洪山区城管局直属六中队女子执法队试行“鲜花执法”,向平时管理规范、配合城管执法的商户送上鲜花,感谢他们对城管的理解与支持。天津:骑车执法+监督机制城管骑着自行车执法,这种方式一来不会造成堵车,并且不费油,很环保;二来也让商贩们看着感觉更亲切,更容易赢得大家的信任与配合。而除了改变执法人员的出行方式之外,天津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引入了监督机制,让管理者背后也有人“盯”,让执法更公开,也更亲民。二、模拟考场材料一:所谓“刚性执法”“柔性执法”,都是伪命题,有法必依,则执法必严。如果城管执法有法律依据,也符合正当程序的话,何必多此一举?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城管大多不依法办事,程序不正当,法律随意伸缩成了弹丸法;法律规条泛滥,执法不公,而导致民众不服。因此,城管委与其搞“柔性执法”这种表面工程,还不如先

面试热点:暴力执法,柔性执法,一起看看教科书式执法

面试热点:暴力执法,柔性执法,一起看看教科书式执法 面试中,考官问道:在执法过程中,有人阻碍执法,不配合执法,你如何处理?在综合分析中,针对某地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执法,对抗执法,干扰执法你怎么看? 诸如此类出现执法类问题,作为即将进入公职执法部门的考生来说,既是对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的考察,更重要的是考生面临具体工作中出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素质能力考察。今天就和大家一起谈一谈如何回答执法类问题,具体在执法中应该怎么做。 上海某地,幼儿园在户外做活动,因为人多车多,很多车辆停留在现场,期间有一辆无牌照车辆停靠在路边,影响人们通行,在交警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执法交警按照执法流程对阻碍执法的个人进行强制执法,具体过程如下。 首先,民警找到车辆主人,提出合理请求,“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但当事人对此不理不睬,后不但不作正面回应,反而背起手来,与民警作出一副“对峙”架势,叫嚣着“来来来,喷我脸上嘛”,随后,告诉民警,自己没有驾驶证。“没有行驶证”。那就走一趟警局吧?民警随即进入口头传唤环节:“请你跟我们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不过,白衣男子似乎没有配合的意思,还喊着“动手是吧?”。此外,车没上牌照没有行驶证,但驾驶证必须要有! 其次,民警又连续三次警告:“把驾驶证拿出来。”依然没有获得当事人的正面回应,实际形成阻碍执行公务行为。于是,行动进一步升级:“无关人员闪开!警方将使用警械!”民警依据现场情况,决定使用警械,同时告知现场无关人员,

要求围观群众远离现场,躲避不必要伤害。面对当事人的不配合,现场民警随即对他喷射了警用催泪瓦斯。白衣男子数次叫嚷“我眼睛睁不开,难受。” 再次,警察警告当事人,“放弃抵抗,否则继续使用武力”,并要求无关人员避开。当事人仍不配合时,警察也甩出警棍保持戒备状态。之后,三名警察合力给白衣男子铐上手铐,指示其蹲下,并安抚他“放弃抵抗,马上帮你(清洗)”。即便如此,男子还在大声嚷嚷:“我本来就没有抵抗!”女子高呼“警察打人,快来拍”,但没人响应,在整个过程中,一名围观人员及当事人同行女子的表现也“不容错过”。正是该围观男子拍下了视频,期间他不断“和稀泥”,还替白衣男子辩护称:“他愿意把证件拿出来,是他们(警察)先动的手。”在接受警察正常盘问时,他又称白衣男子“没干什么,你们用得着这样吗?” 最后,警员离开时提醒这名全程摄像的围观男子:“拍可以,但不能断章取义,掐头去尾,否则要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后果负责。”而在警方依法办事时,当事人随行女子也在一旁朝警察叫嚣:“你好好的呀,打我们干嘛?”,还口出脏话“神经病一样的”;之后又“手舞足蹈”,大喊数声“警察打人啦,快来拍呀”。尽管围观者众多,但并没有人响应她的“呼唤”。最终,警方在女子的叫嚣声中带离当事人。 (来源:中国法院网) 通过对整个事件的回顾,我们基本清楚当时在执法过程中的主要步骤,民警按照执法流程进行正常执法:首先,合理请求,出示驾照,行驶证;其次,再三警告,在进行执法使用执法工具之前,疏散群众,并向当事人提出使用器械的警告;再次,初步起到执法效果之后,再次向当事人说明继续使用执法工具的警告,并告

对“柔性执法”的几点认识

对“柔性执法”的几点认识 无棣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刘长建 在现在信息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完善的今天,在全民普法的今天,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各类社会现象,对一些处理不当的问题更是倍加关注,所以,人们期望一个公正、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对执法工作人员的整体要求越来越高——柔性执法,这一新的课题应运而生,成为当下实现广大民众期望的唯一途径。 作为国家专卖制度下的烟草行业,作为中国企业中间力量的代表之一,必须是柔性执法的践行者,同时是柔性执法工作的维护者,执法工作的根本依据是“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这是贯彻在全部卷烟专卖制度各个环节的基本宗旨。 一、做到“柔性执法”应当懂法 执法者懂法这是不争的铁律。执法工作人员要想做到柔性执法,应该首先要对相应的各项法规政策吃透校准。对专卖法的各项条款要熟记的同时,要深了理解,特别是要在贯彻“两个维护”上下功夫理解。 一是烟草行业的工作是执行国家的统一政策,是维护国家的利益的。假冒伪劣卷烟严重危害国家的经济市场运行,干扰国家的经济宏观调控。 二是烟草行业的专卖工作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是维

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的。假冒伪劣卷烟对广大消费者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伪劣卷烟应用的材料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检查管理规定,对广大卷烟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存在相当大的危害。 三是烟草行业的执法工作是维护行业稳定,实现中国卷烟走向国际市场的唯一保障。在现在国际卷烟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必须保证国内市场的稳定秩序,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才能实现同世界各国的烟草企业的竞争能力,使重视卷烟在风云变幻的国际竞争中占领优势地位。 所以,执法者要做到懂法才是实现执法的根本。明确了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才能够真切实践执法工作,才能够在心理上形成整体工作观念,从而,实现执法工作不蛮干。 二、做到“柔性执法”应当会讲法 执法者会宣传法律法规是基础。作为执法者,不是记忆的机器,应该在熟记各项法律条款的基础上,懂得对法律条款进行讲解。这里所谓的讲解,不是照本宣科,而是要把条款适用的各种情况能够叙述出来,做到深层次的理解,并且对不同知识层次的人能够用不同层次的语言讲出来,做到通俗易懂,简单明了。 比如说,在专卖法中,不允许在学校附近50米内设立卷烟销售点。如果单单把条款读给别人听,也只能说明你是在执行公务,仅仅是表明了身份,假如,能够把在学校附件

柔性执法

柔性执法 简介 柔性执法是一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适度减少执法的强制力、扩大教育量、缩小对立面,有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柔性执法-新规推出 2010年6月8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召开全市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强调,在总结经验,反思不足,分析典型案例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为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上海即将出台两个规范行政执法的文件。尤其是明确针对行政执法人员,着力推行“柔性执法”,这在全国省级政府中是第一家。 柔性执法-法规亮点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表示,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克服特权思想,用好执法权,不越权、不失职,寓管理于服务和教育之中;抓住程序规范这一关键环节,制度建设要科学严密、公开透明、高效便民;必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和监督,积极主动回应媒体监督,从中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介绍说,上海市即将出台的这两份文件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规范。首先是强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如规范强调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行政执法单位作为行政执法经费或者奖励经费使用。 其次是着力推行“柔性执法”,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要以教育指导为先;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行政执法应当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防止“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 柔性执法-执法意义 上海还将在全市范围内着力推行“柔性执法”。上海法制办人士在解读两份文件时表示,“柔性执法”是一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适度减少执法的强制力、扩大教育量、缩小对立面,有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上述文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要以教育指导为先,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行政执法应当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

对柔性执法的心得

对柔性执法的心得 俗话说:“书读万卷,遇事不乱”,读书不仅可以净化人的心灵,陶冶情操,更可以在实际生活中对我们进行疏导,为我们排忧解难。为了让自己不断地从书本中汲取更多的营养,最近对柔性执法进行了细读,读罢,合上书本,静坐书桌前,感悟颇多。 通过近年来烟草行业的不断宣传,公民对于烟草专卖法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烟草行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地促进了烟草行业发展,维护了烟草行业稳定,保障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烟草行业目前的法治建设就已经达到了一个成熟和完善的阶段,就中国目前整体的法治形势来看,我们还不能说是非常乐观,烟草违法犯罪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在某些领域甚至有增无减,这些都让我们烟草行业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为了预防犯罪加强管理,我们烟草行业实行了柔性执法刚柔并进。我们也更清醒地看到,专卖稽查人员的刚性执法已不适应当前烟草行业的发展,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对于我们来说,学习柔性执法法用是非常有必要的。 柔性执法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与我们的工作都是息息相关的,熟练的掌握柔性执法律并加以精确地运用对于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是必不可少的。作为一名烟草专卖人员,我不仅有义务去加强自己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法律修养,提高自己的法律觉悟,更有义务去运用柔性执法维护我们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去维护国家利益。我联系《烟草专卖法》及柔性执法,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的体会: 一、提升学法用法的思想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和贯彻运用法律知识,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我们的水务部门工作与一些法律是息息相关的,比如:《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各种行政法等法律法规。由于平时不善于积累,导致我们对烟草专卖法律知识的掌握相对匮乏,致使我们在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时难于应用法律的手段去处理,直接影响了工作成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工作对象。 二、积极主动加强学法 我深知柔性执法的重要性,常常通过网络、书籍,查阅大量的法律、法规及条例,学习和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据此整理出一些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条文、条款以备工作需要时随时参看。工作之余,我还与同事讨论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案件、积极地向他们请教一些法律问题。工作中我主动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自觉践行,努力提高法律意识,

我局大力推行柔性执法

我局大力推行柔性执法 行政执法一直是政府行政部门和社会公民较为关注的问题,为加强人权保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在市政府和法制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我局先后对执法模式进行了改革。特此制定本办法,以加强柔性执法力度,减少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之间的矛盾与纠纷,杜绝“暴力执法”、“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 一、柔性执法的几个理念 柔性执法将以人为本理念、民主参与理念、为民服务理念、和谐理念、平等理念等多维理念引入行政执法并内化为行政执法的理念,然后在先进执法理念支配下对具体执法方式的设计,塑造和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品质,设计出了正确的、具有系统性质的行政执法方式,使行政执法在新形势下能经受住考验。 第一,以人为本理念。执法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目标,但严格执法不意味着只有冷漠才能代表法律的公正。在冷冰冰的法律条文背后更多的应是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法治社会更需要人性化的执法方式。现实中,执法人员要注重过程和细节,往往尽量避免强调法律的刚性和威慑

力,而相对忽略法律本身应有的人文关怀。柔性执法中的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则要求,行政执法不能只照搬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片面强调“依法执法”和法律上赋予的职能,而要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研究人。要关注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价值、保障人的自由平等权利。 第二,民主参与理念。尽管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起着主导性作用,但行政执法并非只是行政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事情,如果没有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参与,其效果不会很理想。柔性执法中融入了较多的民主参与理念,参与的范围既有相对人,也有相关群众,还有相对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实践表明,得不到有关单位的配合,执法部门能够使用的有效的执法手段非常有限。只有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其他参与主体以及各主体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才能达到好的行政执法效果。 第三,为民服务理念。为民服务理念要求执法者不再是凌驾于公民之上的官僚,而是为公众服务的“仆人”;不再是位居于庙堂之上、依靠权力控制相对人的“管理者”,而是与相对人平等沟通、相互尊重并为之提供优质服务的“服务者”。相应地,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也由命令、控制、管理的关系转向执法服务关系;执法机关不仅执法,更多的应为相对人提供服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找到解决

城管工作体会:城管的柔性执法【精选】

城管工作体会:城管的柔性执法 城管工作体会:城管的柔性执法 今天突然降温,本来想晚上出去练摊的,看看阴沉的天空和有点寒冷的气温,还是留在稍微温暖的住处做做宅男吧!队长让我们新来的写写工作的心得体会,本来已经写好交上去了。突然,有种想说点甚么的冲动,一点对工作的体会,不想让想法泯灭,于是马上动笔了。 动笔的原因还是今晚没和往常一样去练摊,有些不习惯,之前只要不下雨,每天都会去。做这个纯粹是个人兴趣,顺便挣点小钱花花。练摊的经历让我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新的认识,昨天一个膜都没贴,前天还可以,不稳定的收入让我想到自己管理的对象-摆摊的小商贩。很多人都是年纪很大,基本都是社会弱势群体,也许就是靠着摆摊挣点收入。而我纯粹是爱好,虽然我很敬业。所以,在管理那些小商贩时,还是尽力劝说,说服,文明执法吧。但有时候也控制不住,最讨厌说一套做一套的,嘴上说的好好的,就是没有实际行动,所以,不得已有时候会发脾气,但其实心里真不想这么做。 到底怎么样既不用动粗,用能起到执法的效果。确实是个难题,城管的柔性执法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怎么说呢,用哲学上的语言说,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吧!对不同的人要采取不同的方法,所以,就要向有经验的同事学习,看看他们是怎么执法的。同时,自己也要不断去尝试,对不同的人尝试不同的方法。 虽说,他们中有很多是弱势的人群,但是并不能说,就能肆意妄为,弱势不是违法的借口。对那些屡教不改的,也不能同情,该怎么办就得怎么办。面对他们,我的处理原则是,你配合我的工作,我就给你便利。人与人之间都是相互尊重,不尊重我的工作,我也不会尊重你。 今天下午,有一个摆摊的对我们表示不满,说什么自己是政协委员,要向上面反映。我说,欢迎你的申述,欢迎提意见。但我们是执法者,只服从上面的领导,领导如果让我们不要管了,我们绝对不管。没有谁愿意大冬天的在这守着。心里感到好笑,一个政协委员居然摆摊,政协委员起码也算是衣食无忧啊。 就这些吧,上班不久,体会还不深刻。城管的工作不好做,但是又不能不做,只能是边学边做,慢慢进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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