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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

概述

在现代组织管理中,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也称为一把手谈话制度)是一种常

见的沟通管理工具。它是指在组织中,一把手(即最高领导者、总经理等)定期与下属直接互动,针对工作计划、目标、问题、进展等进行有效讨论和反馈的制度。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在提高组织沟通效率、加强领导者与下属关系、推动组织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目的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的目的是促进组织内部沟通和协作,优化工作流程,解决

问题并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定期的面对面交流,领导者可以了解组织中的工作情况、困难和需求,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进展,并对下属的工作进行反馈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整体绩效。

内容与要求

定期会谈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要求一把手与下属定期进行面对面的会谈。具体会谈频率

可以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来定,一般可以选择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会谈可以选择低调的环境,使下属感到舒适和安全。

主题与议程

每次会谈通常包括以下主题: 1. 工作计划与目标:一把手可以了解下属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对其进行评估和反馈,并提供指导和建议。 2. 工作进展与问题:下

属可以向一把手汇报工作进展,并针对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寻求解决方案。 3. 资源

需求与支持:下属可以提出对工作所需的资源和支持的需求,一把手可以给予资源调配和支援。

沟通与反馈

在会谈中,一把手应该充分倾听下属的意见和建议,并主动给予反馈和指导。

一把手应该保持开放和包容的态度,鼓励下属提出问题和困难,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案。

保密和信任

在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中,保密和信任是非常重要的。一把手应该保证在谈话

过程中保密下属的意见和反馈,避免泄露下属的信息。同时,一把手要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使下属敢于提出真实的问题和困难。

优势与挑战

优势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具有以下优势: - 提高沟通效率:通过面对面交流,可以

及时解决问题,减少误解和信息传递上的偏差。 - 强化领导者与下属关系:通过与

下属的面对面交流,可以加强彼此间的信任和理解,建立更好的工作关系。 - 推动

组织发展:通过定期的会谈,一把手可以了解组织内的问题和需求,及时采取措施推动组织发展。

挑战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 时间管理:一把手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与下属的会谈不被其他事务所累,保证会谈的质量和效果。 - 反馈机制:一把

手需要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将会谈中的问题和建议转化为实际行动,并向下属反馈结果。

结论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在现代组织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它可以促进组织内部的

沟通和协作,优化工作流程,解决问题并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定期的会谈,一把手可以了解下属的工作情况、困难和需求,及时解决问题,并对下属的工作进行反馈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整体绩效。然而,在实施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时,需要注意保密和信任,确保会谈的质量和效果。同时,一把手需要合理安排时间和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以应对时间管理和反馈问题。只有做到这些,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才能充分发挥其优势,为组织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提醒谈话制度办法细则

提醒谈话制度办法细则 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实践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根据州纪委和上级检院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各县(市)院可参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检纪为准绳,根据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二)坚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在院党组领导下,院内领导班子、各处室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对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 (三)坚持抓早抓小,注重预防。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注重平时教育培养,从日常抓起,严管小事小节,严防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四)严格秩序,强化监督。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力度。 二、适用对象。全院所有人员。 三、组织实施。谈心谈话工作由院内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纪检监察等依规依纪组织实施。谈心谈话的主要种类包括: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

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实施谈心谈话工作,谈话人不得少于2人。谈心谈话由专人记录,全程留底留痕,谈话记录要规范、齐全,包括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职务等),谈话人和记录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谈话的时间、地点、事由和具体内容等。 (一)根据组织安排,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处级以上干警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谈,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视情况陪谈。 (二)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和处室全体干警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分管领导主谈,纪检组副组长、干部处处长视情况陪谈。 四、谈话种类及工作方式。(一)廉政谈话。廉政谈话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谈话方式之一,以廉政教育和廉政自律为主要内容,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和日常廉政谈话两种形式。任职廉政谈话适用范围为州、县(市)院新提拔的领导班子。日常廉政谈话是根据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与党员干部就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党组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与部门所属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3次。建立《廉政谈话登记表》,认真记录,全程留底留痕。 1.任职廉政谈话内容包括:

关于实行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实行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 度的实施意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实行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负责人,制度,谈话,实施,意见,主要,下级,实行,市纪委,同,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查看更多范文。 关于实行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保护、教育、监督的职能作用,根据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纪委云纪委xx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纪委常委会通过并报市委同意,特制定我市关于实行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一、谈话制度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旨在关心爱护干部,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形势、总揽全局、驾驭复杂局面、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督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牢记“两个务必”,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好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一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夺取经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双胜利。二、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一)谈话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或受书记委托的委局室主任。(二)被谈话人:各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各部、办、局、各人民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每次谈话的具体对象,由市纪委确定。三、谈话内容(一)领导班子和本人维护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指示的情况。(二)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三)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和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四)本人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xx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xx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实施办法》及其它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五)本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需要交谈的问题。根据谈话对象的实际情况,每次谈话的内容应有所侧重。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 概述 在现代组织管理中,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也称为一把手谈话制度)是一种常 见的沟通管理工具。它是指在组织中,一把手(即最高领导者、总经理等)定期与下属直接互动,针对工作计划、目标、问题、进展等进行有效讨论和反馈的制度。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在提高组织沟通效率、加强领导者与下属关系、推动组织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目的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的目的是促进组织内部沟通和协作,优化工作流程,解决 问题并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定期的面对面交流,领导者可以了解组织中的工作情况、困难和需求,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进展,并对下属的工作进行反馈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整体绩效。 内容与要求 定期会谈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要求一把手与下属定期进行面对面的会谈。具体会谈频率 可以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来定,一般可以选择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会谈可以选择低调的环境,使下属感到舒适和安全。 主题与议程 每次会谈通常包括以下主题: 1. 工作计划与目标:一把手可以了解下属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对其进行评估和反馈,并提供指导和建议。 2. 工作进展与问题:下 属可以向一把手汇报工作进展,并针对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寻求解决方案。 3. 资源 需求与支持:下属可以提出对工作所需的资源和支持的需求,一把手可以给予资源调配和支援。 沟通与反馈 在会谈中,一把手应该充分倾听下属的意见和建议,并主动给予反馈和指导。 一把手应该保持开放和包容的态度,鼓励下属提出问题和困难,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案。

保密和信任 在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中,保密和信任是非常重要的。一把手应该保证在谈话 过程中保密下属的意见和反馈,避免泄露下属的信息。同时,一把手要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使下属敢于提出真实的问题和困难。 优势与挑战 优势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具有以下优势: - 提高沟通效率:通过面对面交流,可以 及时解决问题,减少误解和信息传递上的偏差。 - 强化领导者与下属关系:通过与 下属的面对面交流,可以加强彼此间的信任和理解,建立更好的工作关系。 - 推动 组织发展:通过定期的会谈,一把手可以了解组织内的问题和需求,及时采取措施推动组织发展。 挑战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 时间管理:一把手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与下属的会谈不被其他事务所累,保证会谈的质量和效果。 - 反馈机制:一把 手需要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将会谈中的问题和建议转化为实际行动,并向下属反馈结果。 结论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在现代组织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它可以促进组织内部的 沟通和协作,优化工作流程,解决问题并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定期的会谈,一把手可以了解下属的工作情况、困难和需求,及时解决问题,并对下属的工作进行反馈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整体绩效。然而,在实施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时,需要注意保密和信任,确保会谈的质量和效果。同时,一把手需要合理安排时间和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以应对时间管理和反馈问题。只有做到这些,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才能充分发挥其优势,为组织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 一把手,在组织中担任领导职位,负责指导下属并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这个角色中,一把手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领导才能,以便能够有效地与下属进行交流和合作。为了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行和高效执行工作,一把手可以采取谈话制度来促进团队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首先,一把手必须明确谈话制度的目的和原则。谈话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建立积极的工作氛围,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合作。原则上,谈话应该是互动式的,双方都应该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此外,谈话应该坚持客观、公正和尊重的原则,尊重每个人的权益和尊严。 其次,一把手可以设定一定的谈话频率和形式。例如,可以定期组织团队会议,让每个成员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此外,一把手还可以安排定期的单独谈话,与每个成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困惑。通过定期的谈话,一把手能够及时了解团队的问题和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指导。 另外,一把手应该遵循谈话的具体步骤和要求。首先,一把手应该提前准备好谈话的议题和内容,确保能够充分了解问题的背景和细节。其次,一把手应该给予对方充分的时间和空间,让他们能够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此外,一把手应该保持良好的倾听和反馈能力,积极回应对方的关切和问题。

最后,一把手应该及时跟进谈话的结果和行动计划。谈话仅仅是一个起点,关键在于能够采取实际行动来解决问题和改善工作环境。因此,一把手应该与团队成员共同制定行动计划,并确保它们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和跟进。 总之,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是组织中推动良好沟通和高效合作的重要手段。通过明确目标和原则、设定谈话频率和形式、遵循具体步骤和要求、以及及时跟进谈话结果,一把手可以有效地推动团队的发展和提升工作效率。这不仅有助于解决问题和困惑,还增进了团队成员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促进了组织的稳定和发展。继续写相关内容1000字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是团队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通过建立良好的谈话制度,一把手可以与下属建立互信关系,了解团队成员的观点和需求,及时解决问题,有效推动团队的发展。下面将进一步阐述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具体的做法和技巧。 首先,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可以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协作能力。通过定期组织谈话,一把手可以了解团队成员的工作情况和进展,发现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同时,谈话还可以提供一个交流和沟通的平台,让成员们能够分享彼此的经验和知识,相互促进、互相学习,从而提升整个团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 其次,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有助于建立更加开放和透明的工作环境。通过充分倾听下属的意见和建议,一把手可以更好地了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浙江金华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发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预防职责,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浙江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对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就廉洁自律、认真履职提出要求,以关心爱护领导干部为目的,以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为基本内容进行廉政谈话。 第二条廉政谈话的主体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纪委书记。 第三条廉政谈话的对象 (一)学院的全体领导干部; (二)学院党委新提拔的中层干部; (三)其他需要廉政谈话的领导干部以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重要岗位的人员。 第四条廉政谈话的方式 - 2 - 可以是集体进行,也可以是个别进行。任职廉政约谈以集体方式为主。凡属于个别谈话的,必须由两名(含两名)谈话人参加,谈话时准备谈话提纲、收集保存谈话资料、做好谈话记录。廉政谈话之后,校纪委将廉政谈话记录与其它有关资料一同归入其个人廉政档案。 第五条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1、主要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学校党委决议及重大工作部署; 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 3、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 4、带头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

5、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 6、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7、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 8、针对推进两个责任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要求;针对廉洁自律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提醒;针对重点岗位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针对新任职岗位纪律要求,进行集体约谈; 9.其他需要廉政谈话的内容。 每次谈话的内容及重点,由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0.被谈话人表态。被谈话人要对带头执行廉政纪律、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表明态度。 第六条廉政谈话的程序 (一)集体谈话的程序 1、主谈人在集体约谈之前,将谈话的主要内容、时间、地点、要求等提前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接到通知后,按要求认真准备。 2、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时,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处共同参加,纪检监察处负责廉政谈话过程的记录。 3、在集体谈话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对属于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 4、参加集体谈话的谈话对象如有意见和建议时,要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处提交,纪检监察处及时整理,如实向学院党委报告。 (二)个别廉政谈话的程序 1、主谈人在个别谈话之前,纪检监察处根据所掌握的谈话对象有关问题情况,研究提出谈话建议,报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批。 - 4 - 2、主谈人按照审批的谈话内容、时间、地点、要求等提前一天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接到通知后,按要求认真准备。 3、个别谈话时,主谈人要至少安排一名以上人员共同参加个别谈话,安排专人负责个别谈话过程的记录。 4、在个别谈话中既要向谈话对象提出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又要认真倾听谈话对象的解释、说明和意见。谈话对象应正确对待组织,实事求是地回答或说明问题。

提醒谈话的依据条款

提醒谈话的依据条款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党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经研究,决定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制度。 第一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了解、考察、教育、激励、监督干部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有利于及时了解情况,沟通思想,发现问题,早打招呼,避免工作上造成损失和干部犯错误;有利于帮助干部端正思想作风,改进工作作风,振奋精神,团结协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新提拔或交流到有关岗位上的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实干意识和拒腐防变意识,提高廉洁自律、勤政廉政的自觉性,争当人民好公仆;有利于及时帮助有关组织和干部澄清问题,消除影响,支持和保护干部坚持改革,大胆工作。 第二条谈话对象包括全院正、副处级干部和有关科级干部。新提拔的干部为重点谈话对象。各单位、各部门也要对本单位所管理的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 第三条谈话的内容主要是党员、群众反映的关于领导班子或个人在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团结协作方面的问题;在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院党委、院行政决定方面的问题;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勤政廉政方面的问题;其它需要提醒或了解的问题。对新提拔的干部,主要是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作风和廉政方面的教育。谈话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明确提出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 第四条纪委不定期安排被谈话人在约定的时间进行谈话。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在任职通知书下发后半个月内要安排谈话。

第五条谈话提醒一般个别进行。对普遍性问题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会议提醒或集体谈话提醒的方式。由纪委具体安排谈话事宜,纪委书记、副书记与被谈话对象主谈,必要时可约请学院有关领导参加。 第六条谈话时一般应安排专人做好谈话记录,妥善保存谈话材料并注意保密。 第七条各级党政组织、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应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与配合谈话工作。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实行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的制度(最新)

中共儋州市纪委 关于实行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关于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蹒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谈话的目的。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是市委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按照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通过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提出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廉洁从政,共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第二条谈话的对象。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的对象为:各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市直各部委办局党委(党组)书记、主任、局长。 第三条谈话的内容。 (一)领导班子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二)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抓好党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三)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四)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的情况。 (五)本地区、本部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倾向性问题,以及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沟通、研究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 每次谈话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第四条谈话前的准备工作。 (一)谈话工作年度计划由省纪委常委会提出。 (二)市纪委安排谈话前,要与市委组织部和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做好情况沟通。 (三)谈话前10天应将谈话的具体时间、内容、地点等事项,通知谈话对象。 (四)谈话人要根据谈话内容进行认真准备,增强谈话的针对性、有效性。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学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本着教育、保护、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制止和防范违纪的现象发生,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我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谈话制度适用情况 1、新选拔任用、聘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2、有信访举报或其他渠道反映,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需要听取本人意见,早打招呼的,进行诫勉谈话; 3、经其他方式帮助教育仍无改进,需要进一步批评指正,促其重视改正的,进行诫勉谈话; 4、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及时提醒,引以为戒的,进行诫勉谈话; 5、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及评价为不合格等级的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6、其他需要实施谈话制度的情况. 二、谈话制度适用对象 学校选拔任用、聘任的领导干部. 三、确定谈话对象的程序 在任用或聘用文件发布前,依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责任规定,校级领导干部谈话,由校党支部研究后进行。 四、谈话的主要内容 1、对于任前廉政谈话,主要从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增强防范意识方面进行;

2、对于诫勉谈话,向被谈话人指明反映的问题,被谈话人就反映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认识,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情况,谈话人应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被谈话人 对反映问题或要求表明自己的态度。 六、谈话注意事项 1、进行谈话,要事先通知被谈话人,预约时间和地点; 2、谈话人至少两人,并使用规定的表格做好记录; 3、对谈话情况如实记录,谈话人要充分重视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 4、诫勉谈话中应对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相关情况保密,不得泄漏; 5、收到诫勉谈话通知后,被谈话人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谈话中要实事求是的回答和陈述问题; 6、被诫勉谈话人不得事后追查和打击报复谈话人、举报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7、谈话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请被谈话人提供书面材料。 七、谈话的后续工作 1、对任前廉政谈话的领导干部,应采取定期回访制度,了解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并征求该同志的主管领导和群众的意见与评价. 2、对诫勉谈话的被谈话人经谈话证实确有违纪行为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告诫被谈话人自律自省,要求限期纠正,并报告纠错情况; 3、对诫勉谈话的被谈话人经谈话证实存在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或者被谈话人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要及时报告委托单位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研究处理; 4、在诫勉谈话中,得知被反映的问题不实时,要允许被谈话人解释和说明,已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当事人负责,在适当时间和场合给予澄清; 5、谈话记录要列入干部廉政档案。 八、本制度由党支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

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党员领导干部约谈常态化,促进廉洁从业,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忠诚尽责、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集团公司不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特制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包括集团公司中层干部;各分(子)公司、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 因其他工作需要,也可以对本制度规定以外的党员干部开展约谈。 二、谈心谈话类型 谈心谈话分为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廉洁谈话、任中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前谈话。 三、干部任前谈话 (一)谈话对象 集团公司新提拔(任命)的机关部门正(副)职,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或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对其进行任前廉洁从业谈话。 (二)谈话内容 1、提出严明党的纪律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方面的要求; 2、提出依法治企,遵守党纪国法,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公司的各种廉洁从业规章,以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要求;

3、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新任职干部增强组织观念,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方面的要求; 4、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内容。提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或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要求; 5、听取谈话对象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其他需要进行任前廉洁从业谈话的情形。 7、被谈话人表态。被谈话人要对带头执行廉洁纪律、主动抓好党风廉洁建设表明态度。 (三)组织实施 1、对拟提任的中层领导干部,按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先由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领导进行对口谈心谈话,再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进行任前廉洁谈话,谈话记录经本人确认后进入个人廉洁档案。 2、任前廉洁谈话可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 3、任前廉洁谈话原则上在干部任职前完成。 四、廉洁考核谈话 (一)谈话对象 廉洁谈话对象为集团公司中层领导干部(包括机关部门正、副职,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谈话内容 谈话内容主要是向干部反馈年度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其他专项廉洁检查考核的结果,并有针对性提出改进要求。 廉洁考核谈话一般应在考核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谈话分工

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

2 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XX《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史加坚强有力的意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压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认真扎实开展党内谈话工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 第三条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要把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一把手作为重点对象,运用日常谈话、提醒谈话、警诫谈话等形式进行。 第四条日常谈话要经常进行。党组织一把手应通过约谈或结合听取工作汇报、调查研究等日常工作,经常与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状况,提出希望和要求。

第五条党蛆织一把手发现管辖范围内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下级一把手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 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可视情况委托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对其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谈话对象如实反映情况、说明问题。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应从受委托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提醒谈话,形成工作记录,并视情况要求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第六条党组织一把手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或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应及时对其进行警诫 3 谈话,要求其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同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勉励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第七条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协助实施。 第八条党组织一把手在党内谈话中发现被谈话人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

任职谈话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任职谈话制度 篇一: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同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是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保护教育干部的目的出发,对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廉政谈话的对象:县委新任命提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和岗位交流任职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均为廉政谈话对象。 第四条廉政谈话的内容: 1、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明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 要求; 3、明确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的要求;

4、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明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 5、听取新任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认识和打算,并作出廉政承诺; 6、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认为应该谈话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廉政谈话的形式: 廉政谈话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两种形式,可视实际情况选择谈话形式。 第六条谈话制度的实施: 谈话制度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具体实施,可根据情况由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或委托副书记、副部长进行谈话,廉政谈话可专题进行,也可与组织部门的任职谈话同步进行。 第七条谈话的程序及要求: 1、凡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在任职通知下达后到上任前,必须接受廉政谈话; 2、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3、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4、谈话结束后,应当做好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等基本情况。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

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 手提醒谈话制度(系统),简称为手提醒制度,是指在工作、学习、生活等环境中,通过手提醒设备对个体进行提醒、提示并纠正不当行为的一种制度。 手提醒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个体提高自律能力,改变不良习惯,增强工作效率,提高生活质量。此制度可以广泛应用于企事业单位、学校、家庭等各种场合。它可以通过电子设备、软件程序、特制手环等形式来实现。 首先,在企事业单位中,实施手提醒制度可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减少错误率。通过设立定时提醒、定期提醒等功能,可以帮助员工及时了解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例如,在项目管理中,通过设定提醒时间表,可以提醒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必要的工作,从而确保项目的进展和质量。 其次,学校也可以引入手提醒制度,帮助学生规范作息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学生可以通过设置手提醒设备,提醒自己按时完成作业、复习、上课等学习任务。同时,在考试前期,手提醒制度还可以定时提醒学生进行复习,保证学生充分备考,提升成绩。 另外,手提醒制度对于家庭生活也有积极的影响。家庭成员可以通过设立共享提醒列表,及时了解彼此的行程,避免因为沟通不足而造成的误解和冲突。对于孩子来说,手提醒制度可以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如按时完成作业、刷牙、睡觉等。 然而,手提醒制度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和挑战。首先,对于重度依赖手提醒的个体来说,可能导致对于其他提醒方式的依赖程度下降,影响到

个体的自主性和自律性。此外,手提醒设备的使用也可能带来一些隐私和 信息泄露的风险,特别是在企事业单位等重要领域。 为了确保手提醒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科学合理地设置提醒内容和方式,避免过多的提醒信息对个体造成 干扰。其次,要加强对于手提醒设备的使用指导和培训,确保个体能够充 分利用其功能,提高工作效率。最后,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框架和法规, 保障使用手提醒设备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总之,手提醒制度是一种便利、高效的工具和制度模式,它可以帮助 个体规范行为、提高自律能力。然而,在使用手提醒制度的同时,我们也 要注意合理使用、克服潜在问题,确保其能够真正为个体和组织带来积极 的影响。

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工, 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好干部、理解好干部、爱护好干部和使用好干部,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党员干部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廉洁自律、正确履行职责,增强机关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列》、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自治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地区《贯彻意见》,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建立库甫谈心谈话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谈心谈话对象、原则及分工 干部谈心谈话对象为全乡所有机关、站所、卫生院、学校以及村队全体干部。 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是干部管理教育监督的一种有效办法,原则上采取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遇有特殊情况,可以进行越级谈话和下级主动与上级谈心。副科级领导干部由乡一把手负责谈话;各科室站所村队负责人、主任科员由分管领导负责谈话;科室其他干部和职工由科室负责人负责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向分管领导及时反馈。 二、谈心谈话类型、内容及重点 谈心谈话的类型主要有:沟通谈话、任免谈话、反馈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其他谈话。 谈心谈话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谈话对象的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情况,转达组织的关心和问候。 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 3.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4.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谈心谈话要体现讲政治、讲正气、讲风格、讲情谊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1.群众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尚不构成违纪的;干部对工作目标不能及时完成的;工作失职给国家和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经组织考核综合评价较差的;需要实施效能告诫的等情况,要及时开展诫勉谈话,提醒教育,防微杜渐,并限期整改。 2.干部之间、班子成员内部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开展沟通谈话,分析原因症结,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干部调任、转任、提任、降职、轮岗、退休,重大奖励、处分,承担重要工程项目管理监督,承担重大物品采购,实施重要工作调查,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5.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三、谈心谈话方法、程序及要求 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

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范文

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范文 谈话提示制度实施细则范文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贯彻面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将纪律和法规放在前面,依据相关法规,清远出台《谈话提示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对39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明确提出要进行相应谈话提示。诫勉谈... 为贯彻面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将纪律和法规放在前面,依据相关法规,清远出台《谈话提示(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对39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明确提出要进行相应谈话提示。 诫勉谈话记录要列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一年内被提示谈话和廉政警示约谈2次(含2次)以上拒不整改,或违反启动提示谈话和廉政警示约谈相关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进行诫勉谈话。 受到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将被取消当年和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比各类先进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谈话提示制度做到对党员干部的全掩盖,做到对各类略微问题的全掩盖,切实做到对各类略微问题抓早抓小,严防小问题演化成大问题。 与此同时,《细则》也要求,对于赐予纪律处分的,不得接受谈话提示方式进行处理,坚决防止以“抓早抓小”、谈话提示为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以谈话提示实行“抓早抓小”示意图 ●怎么谈? 提示谈话:存在作风问题等15种略微情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日常廉政约谈(每年不得少于1次,需 制定年度廉政谈话方案)、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警示约谈(存在实行廉 政建设责任不力的6种情形) 诫勉谈话:(存在违纪违规、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问题等18种情形) ●谁来谈 党委(组)、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均可组织谈话

●谈话有何威力 诫勉谈话都被记入廉政档案;一年内被提示谈话和廉政警示约谈2次(含2次)以上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受到诫勉谈话,取消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比各类先进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被提示谈话、廉政警示约谈和诫勉谈话的,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比检查。 找谁谈? 做到谈话提示全掩盖也要抓住“关键少数” 《细则》提出,谈话提示对象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参公事业单位、基层站所、村(居)党组织、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党员组织关系属地管理的中心和省驻清单位的党员干部。 对非中共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谈话提示时,也参照该实施细则。 做到全掩盖,也要突出重点关键。 《细则》提出要抓住“关键少数”,突出与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谈话,把一些具有行政执法权、人事任免权、项目资金支配权、执纪监督权等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作为谈话提示的重点对象;要坚持把对党政正职领导的廉政谈话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这意味着,在做到抓早抓小全掩盖的同时,重点对领导干部、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监督,有的放矢,确保成效。 怎么谈? 依据情节轻重谈话分为三大类 依据情节的轻重,谈话提示分为提示谈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诫勉谈话三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又分为日常廉政约谈、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警示约谈三小类,其中,提示谈话、日常廉政约谈、任前廉政谈话均为咬耳扯袖类,廉政警示约谈、诫勉谈话为红脸出汗类。

领导干部警示训诫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警示训诫谈话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依据集团公司《警示训诫“三项制度”实施办法》,按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干部。 3.定义 警示训诫:是指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不廉洁行为,以及具有轻微违规违纪但尚不构成党纪政纪处理的行为,运用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措施,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防止不廉洁及违规违纪问题继续演化的工作机制 4.职责 4.1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需要警示训诫的,由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 4.2纪检监察室负责助理级以上领导干部需要进行警示训诫的实施,谈话前应向公司纪委提交实施方案,经纪委书记审批后实施谈话。 4.3各基层党委负责本单位科级以上干部需要进行警示训诫的实施,谈话前向公司纪委提交实施方案,经纪委书记批准后实施谈话。 5.工作内容 5.1警示训诫类型 警示训诫包括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基本制度。 5.1.1警示提醒制度 警示提醒立足于事前防范,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腐败问题需要预警的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进行提醒和告诫。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警示提醒: a.单位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以及个人、家庭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外出考察等重大事项启动前,有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的; b.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各级领导干部在民主测评中得票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c.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且性质一般、情节较轻,组织认为有必要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五篇)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五篇)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结合罗岭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各党(总)支部要把谈心谈话作为关心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提高组织力,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委、党(总)支部必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委及党(总)

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根据需要也可联合、委托分管领导或纪检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 (二)履责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 (三)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 (四)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时必谈; (五)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 (六)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 (七)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 (八)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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