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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嫌洗钱行为

是否涉嫌洗钱行为
是否涉嫌洗钱行为

是否涉嫌洗钱行为

我在保险公司有张保单,现金价值3万元。以保单抵押的方式,我从保险公司贷出3万

元,10天后,再通过信用卡还款,利用免息期低成本使用资金,几次后,保险公司说可能涉

嫌洗钱行为,请问律师,此行为是否违法。

此属信用卡套现,不属于洗钱行为。你用的是用保单抵押贷出的款项,是合法取得的资金,不应该构成洗钱罪。

剖析洗钱行为 1.1亿元黑钱如何在15个月内"洗白"?

2004年4月到8月间,黄智练频繁出入深圳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开户、取款。取款后,他把现金直接交给“阿雄”、“阿肥”及一个不知名的人。同时,他还到深圳市罗湖商业街的一个烟铺拿过两三次钱,每次都拿一二十万元现金回来。

同年5、6月时,黄晓燕也经常到深圳市的银行办理转账业务或提取现金,她发现,一个叫“黄娟华”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的照片是其本人,但身份证的姓名、住址等其他情况与其实际情况不相符。

黄智练和黄晓燕的背后是一个叫黄广锐的人。虽然两人都称“不知那些钱的来由,也不知黄广锐所干的是什么职业”,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给出了认定:黄广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

黄广锐,中国首例洗钱罪的案犯,他曾“从事”的“经营活动”——洗钱,据说是仅次于外汇和石油的世界第三大商业活动。

今年3月,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走私案作出了判决,在16名被告中,黄广锐是唯一一个因触犯刑法第191条构成洗钱罪的案犯。有媒体报道称,这是自1997年我国刑法增设洗钱罪以来,国内首例以走私罪为上游犯罪定性洗钱罪的案例。

今天,广西黄广锐洗钱案作为公安部与人民银行协作配合打击洗钱犯罪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洗钱一词源自美国,最初是指一家饭店老板把经常使用的脏硬币用漂白粉洗净,而法律意义上的“洗钱”则来自上世纪20年代。

当时美国芝加哥一个叫卡蓬特的犯罪集团经常组织实施贩毒、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但交易带来的大量现金却不敢存入银行。于是,这个犯罪集团的一个成员买了一个投币式洗衣机,做起了洗衣生意。每天晚上计算当天的洗衣收入时,他就把其他非法所得的赃款加入其中,再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这样,扣去其应缴的税款,剩下非法得来的钱财就成了他的合法收入,非法所得的痕迹就这样被悄悄地抹去。

如今,洗净黑钱的地方早已不再限于芝加哥的那家洗衣店,洗钱成了国际化的犯罪活动,我国1997年刑法也增设了洗钱罪。

15个月洗“白”了1.1亿元

黄广锐是黄锡填的老乡,他在走私集团中的作用可谓举足轻重,走私得到的钱,若不经过他的手,永远也摆脱不了赃款的影子。

1972年出生的黄广锐,金融专业毕业后到深圳一家银行工作,多年的工作经验使他对银行的资金流转业务了如指掌。从2003年5月起,他在短短1年零3个月中,就将黑钱洗“白”了达1.1亿元。

根据我国刑法第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

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4种方式是明确的: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当刑法中“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成为目前洗钱犯罪的“兜底”条款时,黄广锐还在用着1997年的相对传统的犯罪手法——通过金融系统洗钱。

黄广锐在深圳两家银行开设了黄慧娟、黄汉炎、黄娟华、郑木雄、张锦场、戴巧珠、郑学熙等多个账户,当然,申请这些账户的身份证都是伪造的。

“黄娟华”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的照片是黄广锐妻子黄海璇的堂妹黄晓燕,但姓名、住址等其他情况与其实际情况不相符;“黄慧娟”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的照片是其妻子,但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却是伪造的。

黄楚东、黄锡填、黄金成等人把走私所得货款打入这些账户,再由黄广锐立即提现或者转账后提现,把钱交给一个叫“阿南”的人;“阿南”将钱兑换成港币后,汇到黄楚东、黄锡填、黄金成指定的信兴国际贸易公司和永兴国际贸易公司等香港账户。

洗钱用的个人账户通常都具有短期内资金频繁大进大出的特点。从2003年7月12日至2003年7月24日,短短12天时间里,黄楚东就存入张锦场账户199笔,共5318万元;仅2003年8月8日一天,存入郑木雄账户的就有42笔,共2033.3万元。

黄广锐转款的报酬也非常丰厚,即所转款项换成港币值的千分之一。2002年至2004年8月,黄广锐为黄楚东转往境外的款项共约1.3亿元,共获利100万元左右;从2003年年初到2004年8月,共为黄锡填转款人民币8000万元,从中获利六七十万元;从2003年上半年至2004年8月,黄金成打入黄广锐提供三个账户款项共计1.3亿元,转款后其获利100万元左右。

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广锐明知是走私香烟款,而提供资金账户,接收和提现走私香烟款后转往境外,洗钱人民币112881405元的事实清楚,有黄广锐通过其开设的系列账户收取、提款的进账单、取款凭条等银行凭证等书证、证人证言及司法会计鉴定结论、黄广锐亦供认”,驳回了黄广锐的上诉请求。

以洗钱罪定罪量刑的判例将增多

目前,各国在经贸、人员等方面的交往日益频繁,跨国的资金流动速度也明显加快。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经济生活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仍大量存在,诱发洗钱犯罪的因素将进一步增多。

“洗钱犯罪日益成为贩毒、恐怖活动、走私、贪污贿赂、诈骗、涉税等犯罪活动的伴生物,但我国直接以洗钱罪定罪量刑的判例还比较少。”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说。

韩浩分析说,洗钱罪属于下游犯罪,而在刑法规定的洗钱上游范围比较窄,仅有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三类。同时,定洗钱罪需要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这在实践当中还存在一定困难。再加上法条竞合、吸收等法律原则和举证困难等相关问题,大量洗钱犯罪活动最终没有以洗钱罪的罪名起诉,而是以其他的罪名给予了打击。在司法实践中,从事地下钱庄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贪污、走私等犯罪分子转移赃款行为,一般都是以非法经营外汇罪来定罪处罚的。

但是这种情况会随着《反洗钱法》的实施而发生变化。这部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法律,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扩至七类,增加了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韩浩认为,《反洗钱法》生效后,明确以洗钱罪为名量刑的判例会进一步增多。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表示,上游犯罪和下游犯罪密切相关,比如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他们的犯罪目的之一就是要经济实力,要攫取非法的经济利益,“包括贪污受贿罪,还包括

恐怖活动,他们也是需要资金支持的。”他说,随着对下游的洗钱犯罪的打击,最后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的时候,就应该把他们的非法财产没收。“从这个角度讲就是釜底抽薪,把下游犯罪遏制住,对上游犯罪是一个更好的遏制和打击。”

反洗钱领域基本法律体系已形成《反洗钱法》中明确了“反洗钱”概念,即“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获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也在这部法律当中明确。

在法律生效前,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主要是通过将涉嫌犯罪的可疑交易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核查,由公安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实施堵截。2005年,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合作规定》,确立了情报会商制度。

据了解,2006年以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与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举行了十次情报会商,对100多起大额可疑资金交易线索进行了研判,对其中43起涉嫌犯罪的可疑交易线索部署开展核查,并从中破获了一批重大案件,其中就包括今年9月浙江宁波市涉赌涉税洗钱案。

11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两部部门规章,《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在这两部细则中规定,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将被视为大额交易,需要由金融机构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业由于“洗钱”与犯罪尤其是和毒品、走私、黑社会性质、恐怖活动、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有关,从而使其蒙上了神秘的面纱,一般人很难接触和发现。从近年来有关部门掌握和查处的情况看,有数十亿黑钱被犯罪分子“洗白”。“洗钱”的手段和方式可谓花样翻新,种类繁多,令人防不胜防。《中国质量万里行》近日以此为主题进行了深度调查,请看全文:

近年来,各地金融机构发现的洗钱线索和涉案金额十分惊人。据中国人民银行主管反洗钱工作的副行长项俊波介绍,2006年前8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各类经济金融违法犯罪案件25起,涉案金额近2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不包括分支机构)已向公安部经侦局移送可疑交易线索38宗,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7宗(其中已有6宗发现了违法犯罪问题);已组织有关分支行调查可疑交易线索44宗。

所谓“洗钱”,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通俗地讲,就是将“黑钱”洗白。

为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本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为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通过开酒店“洗钱”和地下钱庄“洗钱”

在沿海某省一条偏僻的乡镇公路旁,林某开设了一家富丽堂皇的“汽车驾驶员酒店”。表面上看,这家酒店专为过往司机所设,且生意萧条,但知情者却知道该酒店经常日进斗金。

原来林某还在该镇附近开设了一个地下卷烟制假窝点,专门生产各种假冒名牌卷烟,并销往全国各地,每年暴利高达数千万元人民币。

林某开设酒店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划账的形式,将制假所得的非法资金洗净。为了营造一种顾客盈门、生意兴隆的假象,林某每天晚上都要将酒店所有的客房灯都打开,但实际上却很少有人入住。

从此案可以看出,林某所设卷烟制假窝点,绝非只有一两个知情人,但在实际生活中,林某的周边人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得到过林某的小恩小惠,所以没有谁会主动去捅破这层“窗户纸”。

地下钱庄也是不法分子“洗钱”的重要渠道。前几年,中国海关在广州破获了郑某以“蚂蚁搬家”式走私成品油案件。据查证,以郑某为首的走私集团利用香港免税柴油与国内柴油的差价,在长达4年的时间内,共走私柴油54万吨,案值高达14亿元人民币,偷逃税款3.5亿元人民币。

此案共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50余名。该走私集团为了走私需要,频繁通过当地与境外地下钱庄“洗钱”,并筹集了大量港币、美元供其非法使用。

其运作流程为:一是通过地下钱庄注册一家公司或许多空壳公司,并频繁地更换账户和公司名称,为走私交易提供源源不断的现金。二是在换汇圈中“树立”自己的服务和信誉品牌,让有换汇需求的企业和个人主动来找地下钱庄,然后与郑某所需币种进行交换。地下钱庄采取少收手续费的办法,通常只收1%到2%的佣金,而且在谈好生意后,多是主动把钱先打到对方指定的账户上,对方确认后再把本金和佣金打到地下钱庄的账户上,并以此方式取得“客户”信任。三是将现金偷运出境,顺利实现资金周转。

地下钱庄通常采取三种方法转移资金:利用深圳与香港直接通航线路,雇佣“水客”将这些钱分批带过境;与香港的走私公司相互配合做假单证,签订假的购货合同把钱汇出去以及直接偷渡运送出境等。

此类非法组织均采取地下经营形式,其人员大都为家族内部成员,所作所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尤其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活动频繁。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蔡忆莲表示,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有两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要建立内控制度。这个内控制度包括建立内部的控制环境和控制措施、对员工进行持续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合规和审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要有体系的评估和评价。

她指出,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要做好三个基本制度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客户真实身份的识别制度;二是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制度;三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这是三道防线,构筑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屏障。”

通过拍卖行和假投资“洗钱”

某市黑社会组织“黑龙会”老大李某,在短短两年时间里,靠控制本地赌博业和娱乐业收取保护费,迅速聚敛钱财近2000万元人民币。李某为了将这笔“黑钱”洗白,便与该市一知名拍卖行恶意串通,称其收藏有宋代珍禽图一幅,意欲拍卖。该拍卖行心知肚明,并按李某授意组织了声势浩大的拍卖会。

在拍卖会上,李某指示其亲信张某、王某等竞拍。最后,张某以1850万元的价格购得“此画”。这样以来,李某就以拍卖艺术品所得的形式,完成了对“黑钱”的清洗,并堂而皇之在当地开始了其他产业的投资。

黑社会组织为了保护非法所得资金的安全,就需要洗钱。而将黑钱“洗白”之后再投资于其他合法产业,以壮大黑社会组织的经济基础是其目的之一。这种方式虽然有些特别,但大体上还是与其他销赃方式没有两样。由此可见,打击洗钱犯罪活动,不仅与银行、证券、保险行业有关,同时也是全社会的事情,只有树立全民反洗钱意识,才能将此类犯罪行为置于死地。

1993年初,香港黑社会头目张子强犯罪团伙中的重要成员叶继欢,在广东省佛山市秘密绑架了一名来此经商的港商,并向其敲诈勒索400万元港币。在港商亲友如数交付勒索金额后,叶即放人。事后,叶本人分得200多万元港币,另一部分孝敬给了张子强。张即用这些赃款在广州市水福路等地购买了多间店铺,还在老家开了一家卡拉OK厅,这些产业均以叶氏兄妹的名义买下并交给他们经营。

此后,张子强还亲自出面,参与并指挥其手下绑架了香港某著名企业家之子,共向其敲诈勒索10余亿元港币。收到黑钱后,张子强一伙大都以投资为名将赃款“洗白”。除此之外,张子强还组织贩运军火,非法持有枪支等。案发后,张子强被中国警方缉拿归案,后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在实施犯罪之后,往往将犯罪所得的非法收益迅速转化为合法收入,其方式多种多样。张子强犯罪团伙则以其犯罪成员或其亲属的名义,大量投资于商业或房地产,以逃避政府的打击。

因此,对于一些“商人”的热心投资,弄清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十分必要。不能只顾政绩和一方的发展,而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如果让不法分子尝到了甜头,势必引发一系列治安问题,给中国政府的信誉和中国的投资环境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通过休眠账户和多次转账“洗钱”

云南某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某日突然发现,该营业网点有一个账户6年来长期不动,近期却突然活跃起来,资金收付非常频繁。该工作人员觉得此账户资金往来可疑,立即进行了相应调查。

经查,该账户所有人为一名下岗职工,除其本人外,其妻子(家庭妇女)也无正常经济来源。鉴于此种情况,该银行认为有必要向有关部门举报并进一步甄别,遂向当地警方报案。后经警方调查核实,该客户一名亲戚是毒犯,近期因毒品交易获利不少。

毒犯暴富后不敢将赃款存入自己开立的银行账户,就想到了该亲戚有一账户可以利用,并将大部赃款以亲戚的名义神不知鬼不觉地存入了银行。长期闲置的个人账户原因不明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了大量资金支付,对于大多数银行从业人员而言,这并不是一件多么稀奇的事,尤其是对个人大额资金频繁存取、划转,银行没有硬性规定什么具体条款。因此可以说,对个人账户出现大额资金交易的监控暂时还处于“盲区”。

通过多次转账“洗钱”也是不法分子常用的伎俩。2001年,马某等5人在深圳市几家银行的营业网点开立了10多个账户,并利用这些账户作掩护,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多次将骗税所得分别存入上述银行账户。

经查实,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退税资金。从国库转入某单位账户,然后经过多次转账再汇入上述账户。二是由进出口企业转入资金,转账方式与退税资金一样。三是由香港转入资金。

该资金从香港汇丰银行转入境内,结汇后,再多次转汇进入上述账户。这些资金汇抵深圳后,马某等人在很短时间内,又将资金大量集中汇往厦门、汕头等地银行,并迅速组织人员立即提取现金。

按照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40条建议》的标准,这是一起以骗税为上游犯罪的洗钱案件。犯罪分子在骗税成功后,采取多次划转账户的方式,模糊资金来源,并通过银行存取自由的便利异地支取现金,企图掩人耳目,将骗税资金据为己有。从银行来讲,“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是防堵此类案件发生的第一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

通过异地存款和空壳公司“洗钱”

2004年3月2日,一男一女两位年轻客户来到江西省樟树市某银行储蓄专柜前,要求存入一笔巨额现金。经办员龙某经过清点汇总,发现两位客户实际存款额应为人民币230

万元,而不是其所称人民币240万元。在两位客户的再次请求下,龙某经复点核实,证明银行清点无误,客户最终只好认定其存款为人民币230万元。

但是在开立储蓄结算账户时,两位客户却称未带个人身份证,他们是受别人委托前来存款的。为此,两位客户向该银行出示了存款人吴某的身份证(系辽宁省)。经办员龙某在预留了对方手机号码后,即为其办理了有关存款手续。

待两位客户离开后,该银行即将此笔大额可疑现金存款交易情况报告给了当地人民银行。人民银行经反复分析研究,认为此笔大额存款十分可疑。客户为他人存巨款却不能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客户不能提供大额存款合法来源的有效资料等现象极不正常。

为此,人民银行当即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当地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冻结了该笔大额可疑存款,并派出专人进行秘密调查取证工作,证实同年3月2日,上述两名客户还在樟树另一家银行存入人民币200万元,其方式、手法与在前一家银行存款时相同,但后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并未引起警觉。

同年3月8日,经江西省反贪局证实,该笔大额存款系某国有企业负责人实施犯罪所得赃款。因怕暴露目标,他便找人出面选择了异地存款这种方式“洗钱”。

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因受贿罪被执行死刑,这是新中国历史上因经济犯罪被处以极刑职位最高的领导干部。

成克杰利用手中的职权,伙同情妇李平,通过种种手段积累了巨额钱财。如何处理这些“烫手山芋”呢?成克杰便想到了“洗钱”,而且他在“洗钱”时相信专业分工的优势。

成克杰借助一些不法分子采用非常隐蔽的手段来清洗他的黑钱,香港商人张静海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同伙之一。成克杰将赃款交给张静海,要求其利用香港公司的名义帮助转款,具体由张静海全权代理操作。

成克杰首先将他与情妇李平的受贿所得4109万元交给了香港商人张静海,张帮助其将黑钱存入银行,为此成克杰付给张静海1150万元。随后成克杰为了掩人耳目,以李平的名义在香港注册一家空壳企业。这家公司即使什么业务都不做,为了假戏真唱,不露马脚,伪造了经营活动,请会计师做虚假账目,缴纳25%左右的企业所得税,40%的个人所得税。最后成克杰把企业账户上的钱转到自己指定法人账户上。

但是,成克杰却没有想到他的这一切努力最终都是枉费心机。香港某银行发现,一贸易公司在该行的账户经常收到从内地广西转入的大宗款项,金额从50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但该公司留存银行的客户资料显示,其经营规模难以支撑如此大额的贸易活动,该银行于是将其作为可疑支付交易行为报告香港联合财富情报组。

香港、内地两地警方以此为线索联合展开侦察,发现该公司是专门为成克杰清洗贪污受贿所得而设立的。成克杰将接受的巨额贿赂以贸易为名转入该公司,该公司以合法经营为掩护将犯罪收入谎称正当经营收入,在向香港特区政府缴纳所得税后转变为表面合法收入。但是,成克杰还没有享受到他煞费苦心清洗的巨额黑钱,就已经被送上了审判席。

什么是洗钱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以提供资金帐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通过转帐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以及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行为又称洗钱,其意是指犯罪分子为掩盖其不法行为,将赃款通过金融活动将“黑钱变白”,从而达到可以公开使用的目的。换言之,即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的赃款,通过另一种犯罪行为,使其合法化。据世界银行1994年报告,国际犯罪集团的黑钱达到惊人的7500亿美元,而同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才5000亿美元左右。这些黑钱绝大多数都将由犯罪分子“洗白”,堂而皇之地进入正常的经济生活中。例如,1993年澳大利亚就曾查获一特大洗钱案,涉及金额达5100万美元。当警方破案时,其中4100万美元已被“洗净”了。贩毒猖獗的哥伦比亚,每年可因洗钱而增加约70亿美元的收入,委内瑞拉也达30~50亿美元。目前,洗钱活动的多发地为法国、德国、美国、加拿大、哥伦比亚、委内瑞拉、香港和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 鉴于洗钱犯罪活动涉及的国家越来越多,危害越来越严重,1995年伊始,来自警察、海关、金融、工商和财政等部门的1200多名代表聚集在塞浦路斯首都尼科西亚市,召开了为期一周的制止银行系统洗钱研讨会。会议呼吁各国加强措施,要求银行提高辨别洗钱犯罪的能力,以杜绝国际社会上的洗钱犯罪。这种犯罪行为,严重地干扰了金融秩序、经济秩序,进而危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犯罪分子或许将来会利用我国的金融机构来进行“洗钱”,对此,我国不能不有所防范,以打击这类犯罪行为。行为人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都妨碍了司法机关对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犯罪所得赃物的追缴,协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而且便于犯罪分子利用其犯罪所创造的物质条件继续进行更加严重的犯罪活动,因此,这种犯罪行为有较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需要予以惩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了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了洗钱行为。具体说,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 1、提供资金帐户。这是赃款在金融领域内流转的第一个环节,赃款持有人应首先开立一个银行帐户,然后才能将该赃款汇出境外或开出票据以供使用等。该帐户往往掩盖了赃款持有

2020年反洗钱考试试题及答案(卷一)

2020年反洗钱考试试题及答案(卷一) 一、判断(共 1 0 题, 20 分) 1 、有效的反洗钱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从制定、实施到管理、监督的一个完整的运行机制。√ 2、金融机构从管理层到一般业务员工都应对反洗钱内部控制负有责任。√ 3、《反洗钱法》中专门规定了“反洗钱调查”一章,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有权向金融机构调查核实可 疑交易活动,从而使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调查权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4、反洗钱调查中的封存,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在调查可疑交易活动中,对可能被转移、隐藏、篡改或 者毁损的文件、资料采取的登记保存措施。√ 5、反洗钱是一项需要自上而下推动开展才能确保实效的合规工作,高管人员给予反洗钱 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是营造良好内控环境的关键因素之一。√ 6、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数据信息安全备份制度,采取多介质备份与异地备份相结合的数据 备份方式,确保交易数据的安全、准确、完整。√ 7、金融机构违反保密规定将反洗钱检查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 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8、反洗钱调查中的临时冻结,是指在调查可疑交易活动过程中,当客户要求将调查所涉 及的账户资金转往境外时,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暂时禁止客户提取和转移该账户资金的强制措 施。√ 9、反洗钱内部控制可脱离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单独发挥作用。× 1 0、反洗钱内部控制的信息与交流包括获取充足的信息、有效的管理和交流以及开辟畅通 的信息反馈和报告渠道,保证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完整地为最高层掌握。√ 二、单选(共 1 0 题, 40 分)

反洗钱-考试试题库(答案)

反洗钱考试题库资料 一、填空题 1.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 专人 )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2.“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确立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三项原则是( 合法审慎原则)、( 保密原则和与司法机关) 、(行政机关全面合作原则)。 3.“一个规定,两个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反洗钱的四项主要制度是(“了解客户制度”),大额交易报告制度,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和保存记录制度。 4.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关是( 中国人民银行)。 5.《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存款人申请开银行结算账户时,金融机构应审查其提交的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6.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7.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8.金融机构内设业务部门是反洗钱协查的协办部门,主要承担(本业务条线)的反洗钱协查职责。 9.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参与伪造开户资料,为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协助进行洗钱活动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 刑事责任)。 10.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受(法律)保护。 11.在业务关系续存期间,客户身份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资料。 12.洗钱过程通常经过(处置)阶段,(离析)阶段和(归并)阶段。 13.成立于1989年的(金融工作特别工作组)的全称是打击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这个组织是目前全球最有影响的专业反洗钱国际组织。 14.我国于2004年建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作为人民银行的直属事业单位,履行反洗钱信息的接收和分析工作。 15.(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活动的载体,客观上容易成为洗钱活动的渠道,因此也是洗钱犯罪的高发领域,是反洗钱工作的主战场。 16. 2003 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立(反洗钱局)。 17.反洗钱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国家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经济秩序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也是遏制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需要。 18. (了解客户)是金融机构反洗钱活动的基础。 19.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重点在于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法律规章制度,堵塞可能被洗钱等犯罪活动利用的漏洞,及时报告(可疑交易信息),配合司法机关打击洗钱等犯罪。 20.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规范,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21.《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宗旨是(促进合作),以便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 22.严格控制现金的(激存)是反洗钱的关键环节。 二、选择题 1.按照反洗钱的规定,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之日起至少保存( B )年。 A: 三年 B:5年 C:10年D::15年 2.世界上最早对洗钱进行法律控制的国家是( D ) A: 英国 B:法国C:澳大利亚D;美国 3.我国规定的单位帐户和个人帐户之间人民币单笔转账需要进行大额支付交易报告的金额起点为(B )。 A: 20万 B:50万 C:100万D:500万 4.洗钱的过程具有以下哪些特征( ABCD ) A:洗钱者考虑的是隐藏有关犯罪收益的真正所有权和来源。 B:改变有关金钱的形式

当前洗钱行为的主要方式及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当前洗钱行为的主要方式及反洗钱工作的 开展 洗钱,是指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交易、转移、转换等各种方式加以合法化,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通俗的说,就是将“黑钱”清洗为“白钱”的犯罪行为。另外,国际上被纳入洗钱的还有:把合法资金变成黑钱用于非法用途;把一种合法资金变成另一种表面也合法的资金以侵占;把合法收入通过洗钱以逃避监管和税收。洗钱犯罪不仅影响到一国的政治、社会、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与信誉,也威胁到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目前,全世界各国纷纷成立反洗钱机构,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反洗钱活动的合法地位和权威性,规范反洗钱活动。同时,为加大反洗钱的力度,国际社会反洗钱合作日益紧密,成立国际性和区域性反洗钱小组,联合打击洗钱犯罪。 近年来,我国日趋重视和加快了反洗钱的法制建设和反洗钱检查、打击的力度。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在其第四条首次将洗钱活动规定为犯罪。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191条,又明确增设了洗钱罪。XX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从根本上否定了利用匿名账户进行洗钱的合法性。XX

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布了主要针对金融系统反洗钱工作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从而初步构建了一个以反洗钱刑事法律为基点、以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为重心、其他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反洗钱法律体系。然而,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变,洗钱的方法和途径发生了变化,洗钱手法日趋复杂化、专业化,手段也更加隐蔽,技术更加先进。面对新的形势,我国当前的反洗钱的立法尚存在诸多缺陷,技术手段严重滞后于工作需要,严重制约基层央行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一、目前我国洗钱的主要方式 在一般人眼里,“洗钱”一直与黄赌毒、走私、贩卖军火等行径联系在一起,而时下我国的洗钱犯罪活动主要是把“自产”的黑钱洗白和资金外逃。有报道说,每年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中都有一、二百亿美元的“误差和遗漏”,表明我国已有大量的资金外流。有关专家也曾对中国洗钱数量作过评估,认为每年的洗钱规模不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大体上相当于中国经济总量的2%左右。另有报道说,国内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2,000亿元人民币中,走私收入约为700亿元,官员腐败收入超过300亿元,剩下最大一块竟然是一些洗“白”为“黑”的合法收入,即外资企业出于避税的目的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境外。那么,洗钱是怎样完成的?

反洗钱阶段考试培训判断题

判断题 1.2012年版的《四十项建议》所指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包括赌场、房地产代理商、贵金属和宝石交易商、律师、公正人、其他独立法律专业人士和会计师,以及信托和公司服务提供者。(对) 2.《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当受益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时,如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应当确认其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错) 3.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错) 4.金融机构应将可疑交易监测工作贯穿于金融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对) 5.投保政策性或强制性保险产品,如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这些产品具有财政补贴和强制性特点,平均保费金额较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退保、变更受益人等操作,虽洗钱风险极低,但仍应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错) 6.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是指金融机构按照客户涉嫌洗钱风险因素或涉嫌恐怖融资活动特征,通过识别、分析、判断等方法,将客户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定和采取不同措施的过程。(对) 7.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预防、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对) 8.在我国,上游犯罪主体不可以构成洗钱犯罪主体。(对) 9.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报告。(错) 10.完善、有效的内控控制制度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绝对的保障。(错) 11.当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时,金融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对) 12.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错) 13.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走私是洗钱活动常见表现形式。(对) 14.中国对各种洗钱行为规定了不同罪名,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等经济体则对各种洗钱行为规定了统一罪名。(错) 15.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要达到“双全”要求,即覆盖范围全面和覆盖人员全面。(错) 16.在保险期间内,可任意超额追加保费、资金可在风险保障账户和投资账户间自由调配的产品,洗钱风险相对较小;相反,不可任意追加保费和跨账户调配资金的产品,洗钱风险相对较大。(错) 17.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可疑行为。(对) 18.金融机构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对洗钱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与中国人民银行外部监管所要达到的目的存在差异。(错) 19.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对) 20.在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中,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住所地。(错) 21.2012年2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全会讨论通过《打击洗钱、恐怖融资与扩散融资的国际标准:FATF建议》,首次将税务犯罪列为洗钱的上游犯罪。(对)

2016年反洗钱阶段考试培训试题库

2016年反洗钱阶段考试培训试题库 为大家带来的是2016年反洗钱阶段培训库,欢迎参考。 一、判断题 1.2012年版的《四十项建议》所指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包括赌场、房地产代理商、贵 金属和宝石交易商、律师、公正人、其他独立法律专业人士和会计师,以及信托和公司服务提供者。(对) 2.《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当受益 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时,如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应当 确认其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错) 3.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错) 4.金融机构应将可疑交易监测工作贯穿于金融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对) 5.投保政策性或强制性保险产品,如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这些产品具有财政补贴和强制性特点,平均保费金额较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退保、变更受益人等操作,虽洗钱风险极低,但仍应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错) 6.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是指金融机构按照客户涉嫌洗钱风险因素或涉嫌恐怖融资活 动特征,通过识别、分析、判断等方法,将客户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定和采取不同措施的过程。(对) 7.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预防、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对) 8.在我国,上游犯罪主体不可以构成洗钱犯罪主体。(对) 9.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洗 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报告。(错) 10.完善、有效的内控控制制度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绝对的保障。(错) 11.当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时,金融机构应 当重新识别客户。(对)

试论洗钱罪中的几个问题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b11483612.html, 试论洗钱罪中的几个问题 作者:李琳 来源:《科教导刊》2010年第17期 摘要洗钱犯罪是指隐瞒或者掩饰犯罪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外表或形式合法化的一种特 殊犯罪。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进程的逐渐加快,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不断增多,洗钱犯罪也日益严重。因此,对洗钱行为进行正确的认识、对洗钱犯罪做出正确的法律界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洗钱洗钱罪上游犯罪客体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 洗钱罪是在1988年联合国通过《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之后才逐渐流行起来的一个概念。虽然洗钱行为由来已久,但在毒品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等不断加剧、对社 会的侵害性日益加重之前,并未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作为很多犯罪的“善后”犯罪,洗钱犯罪具有其存在的特殊性。 1 概念 对于洗钱的概念,不同的国际组织都有各自的理解。比如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40+9条建议”中这样定义洗钱:凡隐匿或掩饰因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务的真实性质、来源、地点、流向及转移或协助任何与非法活动有关系之人规避法律应负责任者,均属洗钱行为。再比 如国际刑警组织将洗钱定义为:任何掩盖或伪装非法所得资产的性质以便使其看起来来自合法渠道的行为(包括未遂行为)都是洗钱。①窥一斑可知全豹,国际组织对于洗钱行为的定义基本包括以下几点:(1)洗钱的对象是非法所得及其所产生的收益;(2)洗钱的目的是使一系列非法财产合法化;(3)洗钱犯罪一般都会利用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点。 然而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内立法,对洗钱的界定不尽相同,大致可分为三大类:其一,将所有犯罪或者超过一定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犯罪作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比如英国、瑞士、荷兰等;其二,仅将毒品犯罪作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比如新加坡、日本等;其三,将某些犯罪作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这也是大多数国家所采取的一种方式,比如德国、法国、美国等。我国显然也属于第三种类型。 我国刑法对于洗钱犯罪的规定处于不断完善中。我国1997年《刑法》第191条明确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 瞒其来源与性质而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2001年12月的《刑法修正案(三)》对该条作出了修改,将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延伸到恐怖活动犯罪,同时将单位犯洗钱罪的法定刑提高至5年

2016年反洗钱阶段考试试题库

一、判断题 1.2012年版的《四十项建议》所指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包括赌场、房地产代理商、贵金属和宝石交易商、律师、公正人、其他独立法律专业人士和会计师,以及信托和公司服务提供者。(对) 2.《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当受益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时,如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应当确认其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错) 3.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错) 4.金融机构应将可疑交易监测工作贯穿于金融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对) 5.投保政策性或强制性保险产品,如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这些产品具有财政补贴和强制性特点,平均保费金额较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退保、变更受益人等操作,虽洗钱风险极低,但仍应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错) 6.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是指金融机构按照客户涉嫌洗钱风险因素或涉嫌恐怖融资活动特征,通过识别、分析、判断等方法,将客户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定和采取不同措施的过程。(对) 7.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预防、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对) 8.在我国,上游犯罪主体不可以构成洗钱犯罪主体。(对) 9.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报告。(错) 10.完善、有效的内控控制制度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绝对的保障。(错) 11.当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时,金融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对) 12.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错) 13.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走私是洗钱活动常见表现形式。(对) 14.中国对各种洗钱行为规定了不同罪名,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等经济体则对各种洗钱行为规定了统一罪名。(错) 15.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要达到“双全”要求,即覆盖范围全面和覆盖人员全面。(错) 16.在保险期间内,可任意超额追加保费、资金可在风险保障账户和投资账户间自由调配的产品,洗钱风险相对较小;相反,不可任意追加保费和跨账户调配资金的产品,洗钱风险相对较大。(错) 17.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可疑行为。(对)18.金融机构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对洗钱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与中国人民银行外部监管所要达到的目的存在差异。(错) 19.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对) 20.在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中,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住所地。(错) 21.2012年2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全会讨论通过《打击洗钱、恐怖融资与扩散融资的国际标准:FATF建议》,首次将税务犯罪列为洗钱的上游犯罪。(对) 22.保险机构洗钱风险的内部风险包括客户自身属性所形成的风险以及产品和服务自带的风险。(错)

关于洗钱的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洗钱的相关法律法规 洗钱罪的构成要件 (一)洗钱罪侵犯的客体 洗钱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关于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司法机关查处犯罪的正常活动,且主要是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洗钱活动是近二十多年来伴随着毒品犯罪、黑社会等有组织犯罪在世界范围内日益猖獗的一种新型犯罪活动,其主要危害在于刺激、促进以攫取财产为目的的犯罪发生,破坏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阻碍司法机关查处犯罪的正常活动。 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是一国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业日益崛起的今天,如何加强金融管理,形成稳定良好的金融秩序已成各国政府的一个重要任务,对于正在着力于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的中国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我国的金融秩序是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管理下,以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主体,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对于吸收存款、设立帐户等,中国人民银行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在具体的业务操作中力行之。但由于种种原因,如金融机构自身管理、工作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原因,使得犯罪分子洗钱有机可乘。犯罪分子洗钱活动的介入,使得正常的金融活动受到了干扰,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性质发生了某些变化,甚至有些金融机构明目张胆地干起了洗钱这一类违法活动。这就破坏了中国人民银行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有效管理,降低了有关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的资信,从而将引起资金的不正常流动。对于一个为洗钱提供便利的银行,客户会时刻担心它有可能被予以停业整顿甚至刑事处罚之类的惩罚,这样一来,他们还愿意把资金存入此银行吗?即使已存入,或许他们也会迅速地将资金调出,或进行投资或选择其他的银行。在一定时间内,这笔资金将为资金所有者现实地持有,而资金所有者现实地持有资金对社会,尤其是金融市场,金融秩序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倘若处理不当,就会引起金融市场的波动。 同时,洗钱犯罪也严重侵犯了社会公共管理秩序,因为洗钱犯罪往往是有组织犯罪活动(如贩毒、买卖军火、走私、贿赂等)的继续。洗钱犯罪也严重地妨害了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因为洗钱犯罪的目的是要掩盖、隐藏并最终改变犯罪所得的性质,这无疑为司法机关的侦查、审判工作设置了障碍,主要表现在:一是调查难。把“黑钱、脏钱”转移到境外和洗白需要经过很多刑事环节,涉及方方面面,不仅需要侦查人员具有更加专业全面的知识,而且需要有更加敏锐的洞察力,能够拨开迷雾,发现真相,查处的代价十分高昂。二是取证难。很多洗钱活动是通过犯罪分子自己或家族的私营企业来进行的,这类“企业”管理的家庭化、经营活动的不规范,财务帐目和基础资料的不完全,以及大量的现金交易和帐外交易,很容易成为腐败分子洗钱的防空洞,也成为取证工作的难点。三是追赃难。由于腐败分子急于把赃款(“黑钱、脏钱”)转移到境外,而且用违法犯罪手段侵占的财产不存在“成本”问题,他们往往为此不惜代价,而一些中介机构也往往看准这一点,狠狠斩一刀。一些腐败分子为了把钱“洗白”,要在当地设立空壳公司,编造假的财务报表,虚报营业额和利润,在没有任何营业活动和收入的情况下,不断缴纳各种税收和保险,造成赃款的流失。在许多西方发达国

反洗钱考试测试题及答案

反洗钱考试测试题及答 案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反洗钱阶段性测试(一) 一、判断(共10题,20分) 1、反洗钱内部控制的信息与交流包括获取充足的信息、有效的管理和交流以及开辟畅通的信息反馈和报告渠道,保证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完整地为最高层掌握。√ 2、有效的反洗钱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从制定、实施到管理、监督的一个完整的运行机制。√ 3、客户身份识别中的非面对面识别要求是指,金融机构利用电话、网络、自助银行ATM 机以及其他方式为客户提供非柜台方式的服务时,应实行严格的身份认证措施,采取相应的技术保障手段,强化内部管理程序,识别客户身份。√ 4、客户身份识别中的保密性要求是指,金融机构应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5、为对私客户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和以开立账户等方式建立业务关系需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若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登记客户的住所地。× 6、开立人民币定期存款账户单位未在经办银行开立过活期结算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的,银行营业网点经办人员应比照客户首次开立人民币账户的方式审核客户身份资料。√ 7、大额提现业务中识别客户的重点之一是一次性提取大额现金的客户身份。√

8、对公人民币存款类业务识别主体只有银行营业网点经办人员和经营部门负责人。× 9、金融机构破产或者解散时,可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自行处置。× 10、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数据信息安全备份制度,采取多介质备份与异地备份相结合的数据备份方式,确保交易数据的安全、准确、完整。√ 二、单选(共10题,40分) 1、《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C. 10000 2、《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银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大额交易,如未发现该交易可疑的,可以不报告。以下不属于规定条件的是() D. 个体工商户50万元大额现金存取。 3、《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种涉及客户识别过程中的可疑交易报告类型。 A. 5 4、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可疑交易类型中“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中的“长期”和“短期”是指() B. 1年以上,10个工作日(含)

洗钱罪

洗钱罪 洗钱罪(crime of money laundering) 什么是洗钱罪 2001年第三次修正的《刑法》第191条明确,洗钱罪是指单位或个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及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性质和来源的行为。 洗钱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行为又称洗钱,其意是指犯罪分子为掩盖其不法行为,将赃款通过金融活动将“黑钱变白”,从而达到可以公开使用的目的。换言之,即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的赃款,通过另一种犯罪行为,使其合法化。据世界银行1994年报告,国际犯罪集团的黑钱达到惊人的7500亿美元,而同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才5000亿美元左右。这些黑钱绝大多数都将由犯罪分子“洗白”,堂而皇之地进入正常的经济生活中。例如,1993年澳大利亚就曾查获一特大洗钱案,涉及金额达5100万美元。当警方破案时,其中4100万美元已被“洗净”了。贩毒猖獗的哥伦比亚,每年可因洗钱而增加约70亿美元的收入,委内瑞拉也达30~50亿美元。目前,洗钱活动的多发地为法国、德国、美国、加拿大、哥伦比亚、委内瑞拉、香港和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 鉴于洗钱犯罪活动涉及的国家越来越多,危害越来越严重,1995年伊始,来自警察、海关、金融、工商和财政等部门的1200多名代表聚集在塞浦路斯首都尼科西亚市,召开了为期一周的制止银行系统洗钱研讨会。会议呼吁各国加强措施,要求银行提高辨别洗钱犯罪的能力,以杜绝国际社会上的洗钱犯罪。这种犯罪行为,严重地干扰了金融秩序、经济秩序,进而危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犯罪分子或许将来会利用我国的金融机构来进行“洗钱”,对此,我国不能不有所防范,以打击这类犯罪行为。行为人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都妨碍了司法机关对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犯罪所得赃物的追缴,协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而且便于犯罪分子利用其犯罪所创造的物质条件继续进行更加严重的犯罪活动,因此,这种犯罪行为有较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需要予以惩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了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了洗钱行为。具体说,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

2017年反洗钱阶段考试题库完整

判断题 2012年2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全会讨论通过《打击洗钱、恐怖融资与扩散融资的国际标准:FATF建议》,首次将税务犯罪列为洗钱的上游犯罪。(对) 保险机构洗钱风险的内部风险包括客户自身属性所形成的风险以及产品和服务自带的风险。(错) 金融机构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每一次交易时金融机构都要对客户的身份进行重新识别。(错)金融机构应当不定期对反洗钱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回顾与评估。(错) 洗钱行为首先是一种违法行为,洗钱行为的金额是决定其社会危害性大小的唯一因素。(错) 保险机构可以开展专门的洗钱风险评估,也可以将洗钱风险评估纳入整体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框架。(对)中国人民银行做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共同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对) 在我国,单位不可以构成洗钱犯罪主体。 客户身份识别的完整流程包括了解、核对、留存三个环节。(错)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当受益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时,如金额

为人民币10000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应当确认其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错) 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错) 金融机构应将可疑交易监测工作贯穿于金融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对) 投保政策性或强制性保险产品,如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这些产品具有财政补贴和强制性特点,平均保费金额较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退保、变更受益人等操作,虽洗钱风险极低,但仍应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错) 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是指金融机构按照客户涉嫌洗钱风险因素或涉嫌恐怖融资活动特征,通过识别、分析、判断等方法,将客户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定和采取不同措施的过程。(对)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预防、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对) 在我国,上游犯罪主体不可以构成洗钱犯罪主体。(对)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

洗钱罪相关法律规定

洗钱罪的构成要件 (一)洗钱罪侵犯的客体 洗钱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关于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司法机关查处犯罪的正常活动,且主要是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洗钱活动是近二十多年来伴随着毒品犯罪、黑社会等有组织犯罪在世界范围内日益猖獗的一种新型犯罪活动,其主要危害在于刺激、促进以攫取财产为目的的犯罪发生,破坏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阻碍司法机关查处犯罪的正常活动。 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是一国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业日益崛起的今天,如何加强金融管理,形成稳定良好的金融秩序已成各国政府的一个重要任务,对于正在着力于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的中国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我国的金融秩序是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管理下,以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主体,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对于吸收存款、设立帐户等,中国人民银行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在具体的业务操作中力行之。但由于种种原因,如金融机构自身管理、工作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原因,使得犯罪分子洗钱有机可乘。犯罪分子洗钱活动的介入,使得正常的金融活动受到了干扰,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性质发生了某些变化,甚至有些金融机构明目张胆地干起了洗钱这一类违法活动。这就破坏了中国人民银行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有效管理,降低了有关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的资信,从而将引起资金的不正常流动。对于一个为洗钱提供便利的银行,客户会时刻担心它有可能被予以停业整顿甚至刑事处罚之类的惩罚,这样一来,他们还愿意把资金存入此银行吗?即使已存入,或许他们也会迅速地将资金调出,或进行投资或选择其他的银行。在一定时间内,这笔资金将为资金所有者现实地持有,而资金所有者现实地持有资金对社会,尤其是金融市场,金融秩序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倘若处理不当,就会引起金融市场的波动。 同时,洗钱犯罪也严重侵犯了社会公共管理秩序,因为洗钱犯罪往往是有组织犯罪活动(如贩毒、买卖军火、走私、贿赂等)的继续。洗钱犯罪也严重地妨害了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因为洗钱犯罪的目的是要掩盖、隐藏并最终改变犯罪所得的性质,这无疑为司法机关的侦查、审判工作设置了障碍,主要表现在:一是调查难。把“黑钱、脏钱”转移到境外和洗白需要经过很多刑事环节,涉及方方面面,不仅需要侦查人员具有更加专业全面的知识,而且需要有更加敏锐的洞察力,能够拨开迷雾,发现真相,查处的代价十分高昂。二是取证难。很多洗钱活动是通过犯罪分子自己或家族的私营企业来进行的,这类“企业”管理的家庭化、经营活动的不规范,财务帐目和基础资料的不完全,以及大量的现金交易和帐外交易,很容易成为腐败分子洗钱的防空洞,也成为取证工作的难点。三是追赃难。由于腐败分子急于把赃款(“黑钱、脏钱”)转移到境外,而且用违法犯罪手段侵占的财产不存在“成本”问题,他们往往为此不惜代价,而一些中介机构也往往看准这一点,狠狠斩一刀。一些腐败分子为了把钱“洗白”,要在当地设立空壳公司,编造假的财务报表,虚报营业额和利润,在没有任何营业活动和收入的情况下,不断缴纳各种税收和保险,造成赃款的流失。在许多西方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税率高达40%以上,企业所得税也达25%以上。在这种情况下,转移到那里的赃款仅纳税方面的损失就十分可观,即使通过种种途径最终追回了赃款,也所剩无几了。四是定罪难。一些已经案发的腐败分子有很大一部分赃款

2017年反洗钱阶段考试题库

判断题 2012年2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全会讨论通过《打击洗钱、恐怖融资与扩散融资的国际标准:FATF建议》,首次将税务犯罪列为洗钱的上游犯罪。(对) 保险机构洗钱风险的内部风险包括客户自身属性所形成的风险以及产品和服务自带的风险。(错) 金融机构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每一次交易时金融机构都要对客户的身份进行重新识别。(错)金融机构应当不定期对反洗钱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回顾与评估。(错) 洗钱行为首先是一种违法行为,洗钱行为的金额是决定其社会危害性大小的唯一因素。(错)保险机构可以开展专门的洗钱风险评估,也可以将洗钱风险评估纳入整体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框架。(对)中国人民银行做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共同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我国,单位不可以构成洗钱犯罪主体。 客户身份识别的完整流程包括了解、核对、留存三个环节。(错)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当受益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时,如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应当确 认其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错) 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错) 金融机构应将可疑交易监测工作贯穿于金融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对) 投保政策性或强制性保险产品,如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这些产品具有财政补贴和强制性特点,平均保费金额较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退保、变更受益人等操作,虽洗钱风险极低,但仍应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错) 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是指金融机构按照客户涉嫌洗钱风险因素或涉嫌恐怖融资活动特征,通过识别、分析、判断等方法,将客户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定和采取不同措施的过程。(对)

从沈桂芳、周重怀等被控洗钱罪一案看洗钱罪的无罪辩点

金融犯罪辩护律师|从沈桂芳、周重怀等被控洗钱罪 一案看洗钱罪的无罪辩点 张王宏:金融犯罪辩护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律师团队(金牙大状律师网)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首席律师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构成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关于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司法机关查处犯罪的正常活动,且主要是破坏了国家的

金融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行为方面表现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 ?洗钱作为一种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的特殊犯罪形式,在理解上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将其局限于清洗行为,即掩盖犯罪所得黑钱的犯罪来源,将其换上合法的外衣,这是严格意义上的洗钱;另一种是把经过清洗的钱重新投入到合法或基本合法的经济活动之中,这被称为“再投资”。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该类案件后,要以无罪的视角观察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从而寻找最佳的辩护空间,紧扣洗钱罪的构成要件,从被告人的主、客观特征出发,寻找最有效的无罪辩点,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 笔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讼、最高院指导案例、北大法宝等裁判文书搜索平台,查阅了百余篇的洗钱罪裁判文书,选取了最具有效的、有参考价值的无罪判例,总结在案例中把握法院的裁判规则与要旨,为当事人做有效的无罪辩护。以下供大家参考。 目录

试题6.反洗钱试题(第三套)

一、单选题(30道): 1.以下关于洗钱罪与洗钱行为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_ B____。 A.洗钱犯罪属于刑法上的概念表述,它与洗钱行为表示相同的范畴。 B.洗钱犯罪行为都是洗钱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洗钱行为都是犯罪行为。 C.洗钱行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D.打击洗钱犯罪成为一项国际共识,因此,各国法律对于洗钱犯罪有了统一界定。 2.以下不属于洗钱基本过程的是_____。(D) A.处置。 B.融合。 C.离析。 D.销赃。 3.涉控名单发布的机构包括_____。(D) A.联合国安理会。 B.国务院部委。 C.中国人民银行。 D.以上都是。 4. _____指在与客户建立金融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金融机构应当进行客户身份识别。(A) A.KYC。 B.KYB。 C.KYP。 D.以上都不是。 5. 建立代理行业务关系的客户身份识别不包括_____。(D) A. 进行风险等级评估。 B. 以书面方式明确双方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反洗钱职责。 C. 发送问卷对其进行身份识别。 D. 查询黑名单情况并打印结果。 6.洗钱行为的特征有_____。(D) A.过程的复杂性 B.方式和手段多样性 C.对象特定性 D.以上都是 7. 客户洗钱风险评估不包括_____。(B) A. 确定参考因素内容 B. 查询客户风险等级 C. 对每一项参考因素进行评分 D.计算各类客户洗钱风险加权分值

8. 以下关于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的描述中正确的是_____。(D) A. 最高等级不超过一年 B. 低一等级不得超过上一等级1.5倍 C. 初次等级划分后两年内至少一次 D.以上都不对 9. 以下属于客户可疑交易判断标准的是_____。(D) A. 客户神情可疑 B. 多头开立账户 C. 交易金额与客户身份状况不符 D.以上都是 10.发生_____时应对客户进行实时监控。(C) A. 客户被我行报送过3次以上一般可疑交易报告 B. 客户被我行报送过1次以上重点可疑交易报告 C. 我行认为客户涉嫌恐怖活动 D.以上都不是 11.以下犯罪不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D A. 毒品犯罪 B.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C.恐怖活动犯罪 D.诈骗罪 12.将小额现金存入几个相关账户的行为属于洗钱的哪一阶段? C A. 融合。 B. 拆分交易。 C. 处置。 D. 构建。 13.使用被清洗的资金购买高价值资产和奢侈品的行为属于洗钱的哪一阶段? A A. 融合。 B. 拆分交易。 C. 处置。 D. 构建。 14.洗钱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处置、(B) A.拆分交易和操纵 B.离析和融合 C.离析和拆分洗钱 D.融合和渗透 15.上游犯罪的定义是什么:B A.存在“有意忽视”和国际性犯罪因素,可能引发可疑交易报告的合法行为或非法活动。

2020年反洗钱培训考试题库(供参考)

2016年反洗钱岗位准入培训 阶段性考试题库 1、金融机构发现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拥有或者控制的资产,应当立即采取冻结措施。() 对√ 错 2、对于代理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应严格审核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并留存电话记录等联系资料。 对√ 错 3、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应当经董事会或者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对√ 错 4、反洗钱检查现场作业结束时,检查组应退还全部借阅材料,并与被查单位举行离场会谈。 对√ 错 5、对于已被报告可疑交易的客户,如果其在一定监控期内(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再次或多次发生异常交易的(涉及恐怖融资监控名单等不立即报告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情形除外),金融机构可不需逐次报告,只需对该期限内客户累计发生的交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再决定是否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对√ 错 6、反洗钱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将洗钱风险控制在最低。 对 错√ 7、金融机构应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并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划分风险等级,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在同等条件下,来自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国家(地区)客户的风险等级应高于来自于其他国家(地区)的客户。 对√ 错 8、在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中,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登记客户的住所地。 对 错√ 9、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应立即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对 错√

10、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中住所地信息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登记客户的住所地。 对 错√ 11、处理境外汇入款时,金融机构只需在自身能力所及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审查收款人的信息是否完整,不需要审查汇款人的信息是否完整。 对 错√ 12、检查组在反洗钱检查过程中,可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在十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对 错√ 13、交易一方为党政机关和军队、武警或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大额交易,如未发现该交易可疑的,金融机构可以不报告。 对 错√ 14、金融机构对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与他人共同拥有或者控制的资产采取冻结措施,但该资产在采取冻结措施时无法分割或者确定份额的,金融机构应当首先向人民银行报告,并依据人民银行反馈意见采取相应措施。()对 错√ 15、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可分别制定自己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不需要执行其总部、集团总部的相关规定。 对 错√ 16、反洗钱调查中的封存,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在调查可疑交易活动中,对可能被转移、隐藏、篡改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采取的登记保存措施。 对√ 错 17、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调查、侦查,提供与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有关的信息、数据以及相关资产情况。 对√ 错 18、金融机构经调查发现,某企业客户的实际控制人为某国总理的亲密好友,金融机构不需 要将该企业客户的风险等级确定为最高。 对 错√ 19、加强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意义主要在于满足外部监管的要求。 对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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