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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保证丽泽金融商务区F02及F03地块工程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制造质量,对重要设备进行监造,是保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手段。

2.依据

2.1 本项目设备供货合同

2.2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2.3设备设计图纸、规格书、技术协议

2.4《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2)174号

2.5设备制造相关的质量规和工艺文件

3.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

3.1.1 监督抽查监造单位对设备、材料监造质量控制的实施,对设备监造单位提供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的信息进行审查。

3.1.2 参与审查监造单位的监造人员资质;抽查驻厂监造工程师是否履行监造职责。

3.2 设计管理部:

负责提供监造设备、材料技术清单和与制造单位签订的技术协议;参加监造设备材料出厂前的检验签收工作。

3.3 物资供应部:

3.3.1 组织关键/重大设备材料的监造工作,推荐监造单位的,要求监造单位按合同要求、进度计划完成设备、及材料的监造。

3.3.2 在签订监造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时必须明确实施监造的容、要求制造厂予以配合监造的具体条款。

3.3.3 向监造单位提供监造所需的技术文件、设计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

3.3.4 委托监造合同签订后,负责报业主备案,并应于每月28日前提交实施重要设备材料监造统计表。

3.3.6 负责组织协调监造设备、材料的进度及出厂检验。

3.3.7 监造任务完成后,在15日向业主提交《监造商考核评价表》

3.3.8 在实施监造过程中如发现(生)重大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向业主报告。3.3.9 负责收集材料、设备的监造资料,向项目经理部提供监造信息。

3.4 计划控制部:

负责组织监造单位进行招投标、签定合同及办理结算事项。

3.5 监造单位:

3.5.1 监造单位在监造实施前,应将驻制造单位的监造人员履历报送物资供应部。驻制造单位的总监造工程师、监造工程师如有变化,监造单位应书面通知物资供应部。

3.5.2 驻厂监造机构应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驻厂监造工程师等岗位。驻厂监造工程师的配置人数根据监造设备数量和监造人员的专业等情况而定,驻厂监造组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5人。

3.5.3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驻厂监造组的负责人,全面负责驻厂监造组的工作;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具有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或具有化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八年及以上化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等工作经历。

3.5.4 驻厂监造工程师负责设备的监造工作;驻厂监造工程师应具有工程技术类

中级以上职称;

3.5.5 监造单位应编制监造设备、材料的监造大纲、监造检验实施细则;

3.5.6 负责审查制造单位的制造工艺及质量控制与检验案的可操作性和可检测性;

4.监督点的设置

根据设备、材料监造的分类,设置监督控制点,包括对设计过程中与合同要求的差异的处置。

4.1停工待检(H)点:针对设备安全或性能最重要的相关检验、试验而设置,如主要工序节点、隐蔽工程、关键的试验验收点或不可重复试验验收点。监督人员按照标准规定监视作业,确认该点的工序作业。

4.2现场见证(W)点:针对设备安全或性能重要的相关检验、试验而设置,监督人员在现场进行作业监视。如因某种原因监督人员未出席,则制造厂可进行此点相应的工序操作,经检验合格后,可转入下道工序,但事后必将相关的结构交给监督人员审查认可。

4.3文件见证(R)点:要求制造厂提供质量符合性的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原材料与配套零部件的合格证明或质保书等技术文件,室业主确信设备制造相应的工序和试验已处于可控状态。

5.设备、材料监造工作程序

5.1 熟悉设备图纸及有关技术说明、技术标准,掌握设计意图和各类设备制造的工艺规程以及设备采购订货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并应参加建设单位的组织的设备制造图纸的设计交底。

5.2 编制《设备监造规划》,经监造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设备制造开

工前10天报物资供应部备案。

5.3 核查制造单位提供的设备制造工艺案、生产准备计划、生产计划和有关质量体系,提出审核意见;对于高温、高压、深冷设备和大型机组应组织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署,并报建设单位。

5.4 核实制造单位主要分包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

5.5 审查制造单位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试验要求,确认各制造阶段检验、试验的时间、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等。

5.6 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通知建设单位予以确认。

5.7 查验主要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查验。

5.8 对制造设备的主要原材料、外购配套件、毛坯铸锻件的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和外协加工件、委托加工材料的质量证明以及制造单位提交的检验资料进行查验。

5.9 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深入生产场地对所监造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进行检查与确认;对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造。

5.10 监造人员应按制造单位检验计划和相应标准、规的要求,监督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应及时通知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工或返修;对当场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监造人员应书面通知制造单位,要求暂停该部件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制造单位处理;

当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向制造单位出具书面停工通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5.11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需要对设备的原设计进行变更,专业监造工程师应审核设计变更,并审查因变更引起的制造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5.12 监督制造单位的设备装配和整体试验和验证等过程。

5.13 按设备制造合同的规定核实制造单位提交的制造进度付款单,提出核实意见,报总监造工程师批准后开据有关证明,提交建设单位向制造单位支付设备款的依据。

5.14 在设备运往现场前,专业监造工程师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待运设备的防护和包装措施:

(1)符合运输、装卸、储存、安装的要求;

(2)相关的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齐全。

5.15 设备全部运往现场后,总监造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造工程师参加由设备制造单位按合同规定与建设单位或安装单位的交接工作,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

5.16 在设备、材料监造过程中,监造人员应做好监造日志,定期以传真式向建设单位提供监造工作简报(每一提供上一的报,每月5日前提供上一个月月报,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提供上一个季度季报。),通报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加工、试验、总装以及生产进度等情况(尤其在制造过程中出现较大质量问题需要返工或到达关键控制点时,监造人员应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同时责令制造单位暂停下一道工序,待建设单位决定派人到现场进行监督后,得到建设单位同意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17 设备、材料监造工作结束后,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的有关资料、记录等文件 5 份,一并提交给业主。

5.18 设备、材料监造档案的组卷容按照《SH/T3903-2004》12.3.2条款规定的容提供。

(1)委托监造合同

(2)设备、材料监造规划

(3)设备、材料制造的生产计划和工艺案

(4)设备、材料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原材料、零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

(7)开工/复工报审表、暂停令

(8)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

(9)大型机组出厂前的试车记录

(10)报验申请表

(11)设计变更文件

(12)会议纪要

(13)来往文件

(14)监造日记

(15)监造工程师通知单

(16)监造工作联系单

(17)监造报、月报、季报

(18)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19)设备、材料制造索赔文件

(20)设备、材料验收文件

(21)设备、材料交接文件

(22)支付证书和设备制造结算审核文件

(23)设备、材料监造工作总结

附:设备、材料监造管理流程图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流程图

设备、材料管理办法

设备材料管理办法 根据设计文件中的材料、设备总量,规格标准及在各个施工点的使用数量;明确所需的各种资源数量、取得方式、使用时间,编制资源计划。 贯彻执行企业QHSE管理体系的标准,建立项目材料管理办法和材料仓库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单位材料管理流程,材料员及时申请、领取甲供材料并及时入库建档;按计划向合格供应商采购乙供材料,及时入库建档。 建立材料、设备接收检验流程,查验材料、设备的合格证、出厂测试记录,对光缆等材料进行单盘测试,填写检验记录,确保材料、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并协助生产厂商和建设单位进行处理。 材料、设备入库按要求进行分类存放、标识,做好防护措施。 建立材料、设备物资出入库台账,填写好各种纪录,保证账、卡、物相符。运用内部计算机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对材料、设备物资进行调配。按计划将材料、设备发往各区域工程施工点;根据施工进度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资源调配,满足项目总体进度对资源的需求。 建立材料使用监控流程,及时掌握材料的使用动态,监督检查材料的合理使用,确保材料丢失、不浪费,努力降低材料的消耗,及时督促各使用点上交工余料。 定期汇总材料使用情况,盘点材料库存,分析材料耗费,编制分项工程材料使用明细表。工程完工后,编制整个工程的材料使用明细表,进行材料平衡为了确保施工需要,加强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节约资金,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科学性的设备材料管控办法。 561.1设备材料的领取及购买: 1、甲供设备材料的领取 由建设单位发放的设备材料,需建设单位主管人员根据建设单位的流程,向我方项目经理出具设备材料领用单,我方项目经理拿到设备材料领用单后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货物领用。设备材料领用时应由监理、设备督导、我方人员进行设备开箱检验并签字确认,预防由于设备少件而影响工程进度。

(完整word版)设备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

附件5 设备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 1.总则 1.1 本内容用于协议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本公司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一规定的要求。 1.2 本公司在技术规范书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技术规范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公司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本公司提供的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本公司检验的结果满足附件一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本公司采取措施处理直到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报告。本公司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处理方案经招标方认可。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规范书的原则要求并按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和国家质检总局、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1]174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监造管理办法。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本公司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本公司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设备监造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设备的制造质量、落实制造进度、监控制造过程,加强设备监造管理工作,规范监造活动,根据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监造(含进度监造及催交)是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选派人员对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包装储运等进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的原则,实现监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设备的制造质量由签订设备供应合同的中标厂家全面负责。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供应商)的质量责任,不代替本公司相关部门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第二章监造的依据 第五条设备监造工作由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协调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设备监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规定、设备供货合同、监造合同或协议、会议纪要等。一般包含:(一)国家质检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二) GB/T19000 -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并与该设备相关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 (四)设备合同及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引用的标准、规范,有关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五)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和制造方经审核的该设备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检验试验规程、企业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 (六)上述未涉及的地方,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准。(七)产品标准按供货合同、技术协议等规定执行,合同中无规定或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设备材料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分公司 设备材料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分公司设备材料管理工作流程,加强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完善过程控制及约束机制,确保分公司各项物资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有效控制各项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分公司所属单位的工程施工材料、工程施工用设备(工具)统一实行集中采购、集中管理的原则。 2、分公司设备材料管理中心是分公司设备、材料的管理职能主管机构;项目服务中心是分公司设备、材料采购、保管、发放等执行职能的服务性机构。 3、工程管理科负责工程施工材料、工程施工用设备(工具)计划审定和计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4、工程管理科根据相应指标对各单位实施监督、考核。 二、适用围 工程施工材料、工程施工用设备(工具)属集中采购和管理的围。 三、办理程序 1、计划编制 1.1项目经理部专业工长根据图纸编制施工预算、设备材料需用计划,并提出相应的技术、质量要求,项目材料员

负责汇编“物资需用(采购)量计划表”B1011-01,经过项目经理批准后报送分公司设备材料管理中心。 1.2设备材料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的申请计划进行核定汇总,结合库存、部调配情况编制物资采购计划表并报主管经理审批。 2、采购控制 2.1经批准的采购计划分别由设备材料管理中心牵头、项目服务中心配合做好市场调研、信息收集、价格制定、供应商考察确认等事宜,并由项目服务中心填写物资价格调查表B1011-02,以便进行公开招标或议标。 2.2招(议)标规定 2.2.1采购批量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物资时,由设备材料管理中心通过对比价格、对比付款或其他约定条件选择供应商,但会签不得少于5人,且项目经理和设备材料管理中心主任必须参与,会签记录采用物资招、评(议)标情况及选定表B1011-03,记录表中必须注明中标单价及中标总价,该记录应予以保留。 2.2.2采购批量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经过分公司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评标后,选定供应商及物资价格或推荐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加公司物资招标,评标成员均应在物资招、评(议)标情况及选定表B1011-03

材料设备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保证项目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质量满足设计、验收、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甲供、甲定乙供、乙供材料及设备的验收管理和控制。 3 合同管理 3.1甲供材由建设单位负责招标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甲定乙供材料由建设单位组织招标,施工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乙供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并签订合同。 3.2甲定乙供材料供应商确定后,建设单位将名单通过工作联系函下发至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收到工作联系函起10日内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由供应商将采购合同报建设单位备案2份。 3.3 甲定乙供材料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投标书中承诺的内容及价格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签订阴阳合同,不得通过降低施工费及其它变相方式来降低材料价格,付款过程中需向建设单位提供发票复印件。 4 计划管理 4.1 为了完善供材计划、供货流程的执行,满足项目需求,有效进行成本控制,建设单位项目部按照公司开发总计划制定项目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经公司审核后实施。 4.2 建设单位各主责部门根据职能分工,按照确定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保证采购进度和材料设备质量。 4.2.1 建设单位招采合约部负责甲供材料及设备招标采购。 4.2.2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组织甲定乙供材料及设备招标采购。 4.3 为了完善供材计划、供货流程的执行,保证项目材料设备计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1) 施工(专业分包)单位需要在收到施工图后的20天内,编制详细的施

工图预算及工程材料、设备总计划报项目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项管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2) 总计划包含甲供材、甲定乙供材料设备,计划注明材料设备进场时间,以确定供货单位提前加工时间。需要批次进场的甲供材,施工单位需编制月度材料设备计划,每月由施工单位于20日前提报下个月材料进场计划,月计划中应明确数量、使用部位、型号和进场时间。 (3) 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应分别在7日内审核完总计划、2日内审核完月计划并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2日内审核完,并按照材料计划进行招标及订货。 4.4 具体供货次数及每次到货时间由施工单位与供货商进行约定(进场时间提前三天通知供货单位)。对于单项材料的进场每月不能超过两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7天上报计划,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货。 5 样板管理 5.1 建设单位项目部负责在现场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建立材料样(品)板库,以便存放所负责项目的材料样板(品)。甲定乙供材材料库样品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封存并管理作为验收的标准,各项目与工程管理部联系后方可查看。当样品发生变动时封样的条件也需作变动,建设单位将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将原封样件作废并重新封样。 5.2 甲供材、甲定乙供材采购完成后建设单位招采合约部、工程管理部以书面形式,将供货合同、供货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样品交接至建设单位项目部。实物样板(品)的标识应完整,包括名称、品牌、系列、规格、色别、使用部位、供货单位签名、审批人签名等。样板(品)需投入工程使用的,应在样板标识中注明,在最后一次材料验收时移交给施工单位。 5.3 对于数量较少且价值较大的的设备,如高压柜、低压柜、变压器、发电机、水泵、电梯等,可不设材料样板,进场时建设单位直接参加验收。 5.4 乙供材料中需要进行设备选型定样的,建设单位按工程要求及规定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材料设备选型定样,对定样产品封样后存入样板库。 6 材料验收 6.1 材料设备进场应按照验收程序组织验收。 6.1.1 甲供、甲定乙供材料及设备由施工单位向供应商发出经审核的《材料设备供货通知单》,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三方验收,验收人员按供货合同(如有供货样板则对照样板)规定,验收质量及对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保证丽泽金融商务区F02及F03地块工程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制造质量,对重要设备进行监造,是保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手段。 2.依据 2.1 本项目设备供货合同 2.2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2.3设备设计图纸、规格书、技术协议 2.4《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2)174号 2.5设备制造相关的质量规范和工艺文件 3.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 3.1.1 监督抽查监造单位对设备、材料监造质量控制的实施,对设备监造单位提供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的信息进行审查。 3.1.2 参与审查监造单位的监造人员资质;抽查驻厂监造工程师是否履行监造职责。 3.2 设计管理部: 负责提供监造设备、材料技术清单和与制造单位签订的技术协议;参加监造设备材料出厂前的检验签收工作。 3.3 物资供应部: 3.3.1 组织关键/重大设备材料的监造工作,推荐监造单位的名单,要求监造单位按合同要求、进度计划完成设备、及材料的监造。

3.3.2 在签订监造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时必须明确实施监造的内容、要求制造厂予以配合监造的具体条款。 3.3.3 向监造单位提供监造所需的技术文件、设计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 3.3.4 委托监造合同签订后,负责报业主备案,并应于每月28日前提交实施重要设备材料监造统计表。 3.3.6 负责组织协调监造设备、材料的进度及出厂检验。 3.3.7 监造任务完成后,在15日内向业主方提交《监造商考核评价表》 3.3.8 在实施监造过程中如发现(生)重大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向业主报告。3.3.9 负责收集材料、设备的监造资料,向项目经理部提供监造信息。 3.4 计划控制部: 负责组织监造单位进行招投标、签定合同及办理结算事项。 3.5 监造单位: 3.5.1 监造单位在监造实施前,应将驻制造单位的监造人员履历报送物资供应部。驻制造单位的总监造工程师、监造工程师如有变化,监造单位应书面通知物资供应部。 3.5.2 驻厂监造机构应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驻厂监造工程师等岗位。驻厂监造工程师的配置人数根据监造设备数量和监造人员的专业等情况而定,驻厂监造组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5人。 3.5.3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驻厂监造组的负责人,全面负责驻厂监造组的工作;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或具有石化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八年及以上石化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等工作经历。3.5.4 驻厂监造工程师负责设备的监造工作;驻厂监造工程师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职称; 3.5.5 监造单位应编制监造设备、材料的监造大纲、监造检验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办法 一、目的 1、为实现集团品牌战略目标,提升集团工程管理的整体水平,加强集团公司材料、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在建及改、扩建项目。 二、职责 1、集团工程监督部负责对集团所有在建项目的材料、设备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 2、子公司招标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的确认和控制。 3、子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三、管理规定 1、选用原则 1.1.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尺寸及性能参数等必须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1.2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材料、设备。对于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应提供可靠的技术鉴定及有关的试验成果和实际应用报告,经政府权威部门认定后报集团批准方可用于工程。 1.3严禁使用过期的和国家或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设备。 2、报审及样板确认 2.1甲供材料、设备:子公司招标采购部在施工前对品牌资料、合格证明、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将样板送子公司设计技术部确认签字。样板一式三份,分别由子公司招标采购部、项目管理部和设计技术部留存。 2.2甲指乙供材料、设备:子公司项目管理部在施工前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要求对品牌资料、合格证明、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进行审核,并将样板送设计技术部确认签字。样板一式三份,分别由子公司项目管理部、设计技术部和施工单位留存。 2.3乙供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现场使用量较大或大型及特殊材料、设备(如砌体材料、二次构件、涂料、面砖、石材、防水材料、防火保温材料、空调设备、变压器、配电柜、电缆及大型灯具等),施工前由子公司项目管理部组织

设备监造管理规章制度

设备监造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设备的制造质量、落实制造进度、监控制造过程,加强设备监造管理工作,规范监造活动,根据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监造(含进度监造及催交)是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选派人员对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包装储运等进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的原则,实现监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设备的制造质量由签订设备供应合同的中标厂家全面负责。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供应商)的质量责任,不代替本公司相关部门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第二章监造的依据 第五条设备监造工作由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协调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六条设备监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规定、设备供货合同、监造合同或协议、会议纪要等。一般包含:(一)国家质检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二)GB/T19000 -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并与该设备相关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 (四)设备合同及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引用的标准、规范,有关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五)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和制造方经审核的该设备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检验试验规程、企业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 (六)上述未涉及的地方,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准。 (七)产品标准按供货合同、技术协议等规定执行,合同中无规定或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a 按国家标准; b 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 c 国家和行业标准均无规定按企业标准; d 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的产品,按引进技术标准; e 必要时,由买方、设计单位和制造厂家多方共同协商确定技术标准。 第三章监造人员素质要求 第七条一项工程,如果没有一支素质良好的监造人员组成的队伍,设备的质量监督就失去了组织的保证,各项监督工作就不能顺利的展开,监督职能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作用。因此,对监造人员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造人员应具备本专业的丰富技术经验,并熟悉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和各专业标准;

材料设备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材料设备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定,适应责任成本管理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公司项目的材料设备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材料设备”是指用于工程建设的原材料、燃料、工程器材、民用爆破器材、办公器具、大型结构件、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条材料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材料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建立健全材料设备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时、规范、经济合理、质量良好、安全环保地保证施工生产材料设备供应,控制消耗,搞好核算,提高创利增效能力。 第四条材料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材料设备计划管理、采购供应管理、仓储与现场管理、材料设备核算核销、材料设备统计分析等基本内容。 第五条材料设备管理工作应遵循统分结合、归口管理的原则。加强材料设备计划、招标采购、贮存、核算工作,收集、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材料设备管理组织机构设臵材料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着工程成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因此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必须强化各级材料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能地位,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材料设备管理体制,并

分别建立材料设备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的原则:一是要爱岗敬业,有实际工作经验;二是要具有材料设备管理专业知识;三是项目部以上及关键岗位(如主要大宗材料设备收发料及保管人员)必须是公司内正式职工。公司由一名行政副职领导分管材料设备管理工作,材料设备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应配有材料员、保管员;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应自行成立材料设备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材料员、保管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第七条各级材料设备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公司材料设备部是公司材料设备管理的职能机构,对所属的材料设备部实行对口管理和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公司材料设备管理的目标和规章制度,制定和不断完善本公司的《材料设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分公司、项目部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验收、发放、内业管理等实施监督和检查,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管理进行指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进材料设备管理现代化、标准化。 3、组织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参与公司及项目部大宗材料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推行采购、租赁合同范本,审核项目材料设备合同。 4、负责全公司的材料设备清查、修旧利废、多余材料设备及周转材料的调剂与处理,督促检查材料设备节超指标的落实情况。 5、监控分公司、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工程材料设备及周转材料的管理及报废材料的处理。 6、监控各项目材料设备管理情况和材料设备核算,参与公司对项目的成本综合检查。 7、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公司决策层、上级业务部门所需材料设备资料的收集汇总编制工作。

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

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项目的设备监造工作,加强对设备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的新能源建设项目(含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项目)设备的监造管理。 第三条 设备监造是指公司按照设备采购合同的约定,对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设备制造过程中的材料选用、标准执行、加工工艺、检验结果、生产进度等进行监督的行为。设备监造的范围主要包括电池组件、逆变器及主要电气设备等。 第四条设备监造需依据设备有关技术标准及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监造不能代替设备检验、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直接进行设备监造工作。在公司自身不具备设备监造的情况下,为提高设备监造的专业性和工作效率,公司可委托专业的设备监造单位执行设备监造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为设备监造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主

要职责为: (一)起草设备监造有关规章制度; (二)编制年度监造工作计划; (三)制定有关设备的技术规范文件; (四)提出设备监造单位的采购需求,制定设备监造的技术规范文件; (五)考核设备监造工作; (六)负责设备监造工作的信息管理、发布工作,组织开展设备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七条 公司采购部按照公司采购有关规定办理设备监造单位的委托管理,安排与设备供应商、监造单位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含技术规范文件)及监造合同(含技术规范文件),协助工程管理部协调项目公司(项目部)、设备制造单位及设备监造单位的工作。 第八条项目公司(项目部)是设备监造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明确设备监造单位执行设备监造的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设备监造单位的工作,并按周将设备监造情况反馈至工程管理部。 项目公司(项目部)根据需要派出代表对监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和进度的不符合项、缺陷等应及时上报工程管理部。 第九条 监造单位接受公司委托实施设备监造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成立由总监造工程师、专业监造工程师及驻厂监造代表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确保采购产品在质量、交付和服务等方面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产品及其供方的控制和制订采购要求、验证采购产品的控制。 3 职责 3.1 工程部是本程序是编制、修改并实施归口管理的部门。 3.2 各相关部门是本程序的配合部门。 3.3 项目管理部和各施工队是本程序的实施单位。 3.4 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合格物资供方名册的审批。 4 工作程序 4.1 采购过程控制 对任何影响公司产品质量代购产品及过程的外包项目(例如分部分项工程外包施工)均应进行控制。 4.1.1 采购产品的分类 4.1.1.1 确定采购产品对公司施工质量的影响 A、对公司中间产品(分部分项工程)和最终产品(交付的单位工程)的影响; B、对公司产品加过程或服务提供过程等产品实现后续过程的影响; C、直接影响(如材料、零部件)或间接影响(如模具、焊条); D、影响的重要程序(如是否影响到工程施工正常使用的关键特性或安全性)。 4.1.1.2 对代购产品,依据4.1.1.1条款及其影响程度分为两类: A类:如钢材、水泥、砼预制品、机砖、砂子、石子、防水材料、主要装饰材料及安装用零部件和金属模具、铝合金门窗等以及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B类:如电料、电器、五金、工具、计量器具、电焊条及一般装修材料等。 4.1.2 供方的选择与评价 根据按照公司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评价和选择采购产品供方。 4.1.2.1 对新开发的供方主要评价内容 A、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已向其他组织提供同类产品的质量状况;

B、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的产品的保证能力; C、供方的顾客满意程度; D、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如零配件供应、维修服等); E、其他方面(如与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 F、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批准、颁发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4.1.2.2 对现有供方的重新评价 对现有供方的正式评价于每年年末进行,确定来年新的合格供方名册。评价由项目部对现有供方供货和服务的业绩记录进行考核(见本程序4.1.3条款),评价其提供产品的持续保证能力。 4.1.2.3 供方评价程序 a)A类产品供方的评价 ①各项目管理部将对供方的调查了解资料新供方)和业绩考核资料(现有供方)填入《调查评价表》的相应栏内。(其中资质状况应为物资生产企业;如:公司或商店,应注明所供产品如钢材、水泥的生产单位。)并报项目部经理; ②项目经理组织对供方调查资料逐个进行评价,写出评价结论; ③经评价为合格(列为合格供方)的单位填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册》,报公司主管副总经后,作采购产品的依据性文件。 b)B类产品供方的评价 ①项目管理部将供方的调查了解资料(新供方)和业绩考核资料(现有供方)填入《供方调查评价表》的相应栏内,报公司工程部,工程部汇总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阅并组织逐个单位评价和记录; ②经评价列为合格供方的供货单位,填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册》,报主管副总经批准后作采购产品的依据性文件,下发项目管理部。 c)零星物资采购控制 因急需或计划数量本来就少而采购非批量的零星物资时,由采购员在采购现场评价和记录并确定供方。 d)分包供方的评价,执行《劳务分包控制程序》和《工程分包控制程序》。 e)工程部每月对项目管理部是否在供方内采购予以检查控制。 4.1.3 供方的业绩评定

静设备监造工作标准化

文件编号CSEI/QM-3-B36 共页23 作业指导文件标题静设备监造规则修订号0 静设备监造规则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

作业指导文件标题静设备监造规则修订号0 静设备监造规则 1 目的 1.1 1.2 1.3 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使特检中心静设备监造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保证特检中心静设备监造工作的质量,参照有关国家标准,结合特检中心的监造工作经验和质量体系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本监造规则是特检中心进行静设备监造工作的通用要求,所有静设备的监造工作都应遵循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仅适用于代表甲方在条件下对采购产品在制造厂内的质量监造(含外协件和外购产品),不代替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验和设备到工地后的质量验收。 2 3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特检中心承担的静设备监造工作,如承压或非承压的容器、塔设备、反应器、换热器、钢结构及其附件的驻厂或验收检验(监造)工作。 职责 3.1 3.2 3.3 3.4 3.5 对于特检中心承揽的项目,由特检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指定一名具有相应资格和 经验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指派参加监造人员组成监造组。 对于部门承揽的项目,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一名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人员作为 项目负责人,同时指派参加监造人员组成监造组。 特检中心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应该保证派出的监造人员具有法规标准和特检中心 规定的资格,对于项目负责人,除具有相应的资格外,还应具有与项目难度相 适应的经验。 主任工程师负责监造方案、记录、监造报告、产品监造总结的审核。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策划、合同编制、方案制定、监造项目的实施、现场 监造质量抽查、定期巡视、发现问题的处理、监造周报的审阅、安全监督、监

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使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能够紧密围绕施工生产,服务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加强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更新、改造、使用、维修工作中的管理与控制,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水平,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根据公司材料、机械设备采购招标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搞好设备管理要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选购、制造与使用安全环保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内部调剂与市场租赁相结合的原则。 三、材料、机械设备管理的目的在于:按照材料、机械设备固有的规律,同时也按客观的经济规律,经常使其保持高度完好,提高其生产率和利用率,延长使用寿命,不断降低使用成本,以求最大限度地充分发挥每一台材料、机械设备的效能,多快好省地为施工生产服务,最终赢得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材料、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条例、标准、法令、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斗精心维护、利于环保、安全运行、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提高机械完好率,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

的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密切配合施工,保证使用需要,抓好经济核算,做到优质、高产、低耗、安全、健康培养机务队伍,提高管理水平,使企业投资效益最大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获得最好的经济效果。 五、材料、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材料、设备管理工作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之一,材料、设备管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要纳入企业管理责任目标,并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项目部、劳务项目部、机械使用单位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并设立相应的设备管理职能部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设备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1、项目部、劳务项目部职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吉结合实际制定补充完善本单位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所属单位和分包商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工作按公司《材料、机械设备管理细则》执行。 2、专业机械队和设备使用单位的职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规定、细则和办法,建立健全符合上级设备管理规定的规章制度和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做好本单位设备的具体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和配件供应工作。具体工作按公司《材料、机械设备管理细则》执行。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采购部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承包及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投资成本。加强材料资本快速 有效的流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公司”是指深圳市康发实业有限公司,“分公司”是指康发物业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是指在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总经理指派人员组织机构)。 第四条:分公司未设采购部的应在增设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材料(设备)采购事宜,单宗材料采购总价格超过3万元以上的合同采购须采购经理谈判,谈判结果报 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公司项目部采购人员、分公司采购人员及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流程和细则在《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单宗项目主材(含砼、模板、钢筋、砖、砂、石子、面砖等)及单价2000元以上(含)或统一采购能够获得较优惠的设备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统一 采购工作,辅材等零星材料有公司五金配送中心统一采购;单宗采购总额预 计 2000元 以下(不含)由公司设立的采购部采购员实施采购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则、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员职责、工作原则、 职业规范和罚则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材料(设备)采购组织架构: 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采购部 采购部经理 专职采购人员、询价员、项目仓库管理员 第九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等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设备监造管理办法

目录 一.总则 (1) 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 (1) 三.监造依据 (2) 四.监造合同 (3) 五.监造人员 (4) 六.监造方式 (4) 七.监造工作程序 (5) 八.监造文件 (8) 九.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8) 十.制造厂责任 (9) 十一.附表:质量监造项目表 (10) 表1:电站锅炉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11) 表2:(1)汽轮机主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16) 表2:(2)汽轮机主要部套及辅属设备 (20) 表3:发电机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 (21) 表4:配套辅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27) 见证情况汇总表 (32)

设备监造实施细则 一.总则 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据设备合同规定的标准及要求,客观公正地实施监造,及时准确地提供监造文件资料,全心全意地为华能沁北电厂一期工程服务。 监造目的是督促制造厂严格把好质量关,消除重大质量缺陷,防止一般常见性、多发性的质量问题,使产品制造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按监造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实施文件见证R(监造人员对制造厂提供的有关产品在投料前的原材料、元器件及进入下道工序前的检验检查、试验结果、资料进行核查并签署书面意见)、现场见证W(监造人员与制造人员共同在制造、试验、总装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其检验或试验结果等文件签署书面意见)和停工待检H(制造厂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必须停工等待监造人员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完成并签署书面意见),并对见证负责。采用监造方与用户联合监造组织形式。但质量监造并不代替制造厂的质量检验,制造厂对其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 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 为实现沁北电厂一期工程创精品工程,造一流电厂,争创“鲁班奖”,最终实现二高、一低的建设方针,把好制造的质量控制是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实施设备制造全过程质量监造和检验。 2.1组织优秀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对汽轮机、发电机、锅炉、主变、主要辅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定监造大纲、确定监造细则。

设备监造的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 设备监造验收工作管理规定 (讨论稿) 西安德龙新型建筑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6月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备成套项目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进度等充分满足合同要求和工程进度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备成套项目设备、材料采购过程中,对供方设备材料的制造计划、质量计划、制造过程监造、产品检验、验收、包装、发运出厂等流程的控制。 3 职责 采购经理负责协助监造小组负责人组织及安排设备、材料的监造检验工作,与监造负责人及供方共同商定并编制检验计划。 监造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安排检验工作,按地域分片或项目安排监造人员进行设备材料的监造检验,及时向业主沟通汇报检验情况。 监造工程师进行检验计划的实施工作,对制造计划编制、原材料购买、加工、组装、调试、包装、发运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并及时填写相关监造检验记录。 采购部负责人统一协调,审查监造检验、验收的计划。 4 流程 4.1 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经理应及时向监造小组负责人提交《采购合 同信息摘要表》(DLJC-01-1),并根据总包合同的相关要求,编制该项目需要重点控制检查的设备清单,经部门讨论后提交监造小组负责人。 4.2 检验清单确定后,监造小组负责人根据合同要求,按月编制《设备材料 监造检验计划单》(DLJC-01-2)。

4.3 月检验计划确认后,监造组负责人将月计划提交业主方/业主指定第三 监造方进行沟通确认,并于检查前2周提交给业主检验方检验通知。 4.4 监造工程师根据检验计划负责向供货商催要 QCP质量控制计划,其样式 详见《QCP质量控制计划样式表》(DLJC-01-6),确认具备进度及设备具体检查的时间,并将 QCP与供货范围等相关文件两周前提交给相关业主方检验人员(最迟检验前3天提供)。 4.5 监造负责人适时安排进行监造检验工作,及时派遣监造检验人员。《设 备材料监造检验派遣单》格式见DLJC-01-3。 4.6 在质量检验现场,监造工程师必须随时协调解决业主方/业主指定第三监 造方工程师提出的各种相关的问题,并敦促业主方/业主指定第三监造方人员现场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必须三方(业主检验方,采购方,供货商)签字确认。 4.7 监造工程师需根据检查情况,现场编制《供方生产及质检情况汇报表》 (DLJC-01-4),回公司后将报告归给监造小组负责人。对一次未通过验收或检验中出现重大问题的,监造工程师应及时电话通知监造小组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并填写《供方质量问题处理单》(DLJC-01-5),详述存在问题。项目采购经理或其指定的检验人员有权通知供方停工整改直至复工。 4.8 一个项目结束后,监造工程师要及时填写《检验监造项目总结报告》(其 格式见DLJC-01-7)。 4.9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材料,应根据设备、材料的要求,可委托工程 设计部或设备设计研究所或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并签订

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质字〔2007〕1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中重要产品和设备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产品驻厂监造(以下简称监造)活动,保证石油产品和设备的质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实施的监造,以及对监造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监造是指具有集团公司资质认可的产品驻厂监造单位(以下简称监造单位)受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产品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的中介咨询服务。 第四条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有偿的原则。监造服务费由监造单位和委托人参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在监造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列入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目录(见附件)的产品应实施监造。集团公司鼓励企业对目录外的产品实施驻厂监造。 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监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监造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工程师的上岗培训和注册管理; (四)监督、指导监造工作; (五)负责监造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二章监造单位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监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家设备监理管理部门核准的设备监理资质; (二)具有10名以上与专业范围相适应的取得集团公司监造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承办监造业务的场所和相应的监造技术装备; (四)具有监造的管理制度及程序。 第八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监造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产品驻厂监造单位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 第九条监造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二)熟练掌握委托人指定的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或补充技术条件的内容。具有质量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GB/T 19000系列标准的全部内容,能够参与与委托人签订供贷合同的制造单位(以下简称被监造单位)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的评定工作;

机电安装工程设备材料管理办法

机电安装工程设备材料管理办法 1.概述 为了规范项目建设中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各系统设备材料 (供配电系统、电梯系统、照明系统、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的甲供设备材料、甲招乙供设备材料、乙供设备材料的有效管理,明确各相关单位对各类设备材料管理的职责范围,保证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各类工程设备材料管理均应以机电安装工程合同为原则,同时要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本办法仅用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各类工程设备材料管理,工程监理、机电设备管理服务单位、设计单位的职责按相关合同执行。 2. 定义 2.1业主: 项目建设办公室,为项目建设的组织和管理者。 2.2工程监理: 受业主委托承担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当事人(监理机构或监理工程师)。 2.3机电设备材料管理服务人:

受业主委托对本项目机电设备材料招标、供货、生产监造等全过程实施管理的当事人。 2.4设计及咨询单位: 负责本项目工程设计的相关设计单位和负责设计文件审核、施工图审查、协助业主进行设计管理的单位。 2.5施工单位: 负责项目建设工程实施机电设备材料安装的施工单位,是本建设项目设备材料及服务的最终使用者。 2.6供货商: 与业主或施工单位签订设备材料供货合同的供应商,并依据合同向业主或施工单位实施设备材料供应的供货商。 2.7甲供机电设备材料: 指业主为方便工程的施工,避免因设备供货和质量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对本工程的部分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然后交施工单位进行安装调试,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设计图纸制定详细的阶段性的设备材料供货计划给业主及设备材料管理服务人,并对此计划负责。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合同中规定的甲供设备材料总包管理及配合服务费收取相关费用。 2.8甲招乙供机电设备材料: 指业主为方便工程的施工,避免因设备供货和质量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对本工程的某些设备材料即安装招标中设为暂定价的设备材料通过公开招标或公开征集选定合格供应商并确定价格,然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与之签订供货

水利水电设备监造规定(试行)

水利水电设备监造规定(试行)水利部水建[1995]424号文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水利水电设备监造机构及方式第三章水利水电设备监造单位 第四章水利水电设备监造工程师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制造厂按合同生产水利水电设备的质量,向用户提供满足使用要求的产品,推行监造制度,以确保防洪排涝、防汛抗旱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应用在水利水电工程、防洪、排涝、防汛、抗旱、水力发电、给排水等方面的设备。 第三条产品监造是指在合同条件下,由业主派出或委托已取得资格的监造单位,依据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供方产品制造的程序、条件、方法、生产过程和产品的质量状态进行监控和验证,使产品达到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全部活动。 第四条水利水电设备监造的依据是国家和水利部制定和颁布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办法、有关文件以及供需双方的全部合同文件及合同中规定的采用国际标准,及其它有关标准和有关国际惯例。 第五条所有重点水利水电工程的重要设备,必须实行监造制度。 第六条产品监造工作是为需方提供该产品质量保证的确信,从而保障需方获得满足要求的优良产品,同时也有利于制造厂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厂方的信誉。 第七条制造厂是产品质量的直接责任者,监造单位是对产品的制造全过程提供监督和对产品质量状态提供鉴证的第三方。 第二章水利水电设备监造机构及方式 第八条水利水电设备监造的主管部门是水利部,其具体办事机构设置在水利部机械局,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配合有关司局制定水利水电设备监造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3、配合有关司局组织审批并管理水利水电设备监造单位及监造工程师; 4、指导和管理全国水利水电设备监造工作; 5、组织水利水电设备监造工程师的岗位资质培训、考核、发证等工作; 6、协调水利水电设备监造单位、委托方等之间的关系; 7、组织总结水利水电设备监造工作和经验交流; 8、组织国际间有关技术交流; 第九条委托单位必须委托具有水利水电设备监造资格的单位进行监造。不同的设备可委托不同的监造单位分别承担。 第十条委托监造必须签定委托合同,监造委托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时间、双方权力与义务、监造费用的计取与支付、争议的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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