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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综合活动实践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综合活动实践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1.30

•【字号】陕教基一办〔2017〕56号

•【施行日期】2017.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综合活动实

践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陕教基一办〔2017〕56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2017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明确了新时期中小学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主要目标、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为在全省中小学全面落实《指导纲要》(见附件,电子版可登录教育部官方网站下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

行政部门、广大中小学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等要求,高度重视并明确认识落实《指导纲要》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在中小学开设和实施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综合实践活动课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抓好《指导纲要》落实工作。

二、研究制定方案。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贯彻执行《指导纲要》、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落实意见,明确课程实施的主要目标、各学段组织方式、工作要求及考核评价要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指导纲要》及省市指导意见。各中小学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划的主体,要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行整体设计,充分考虑本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培养目标、教育内容等因素,统筹制定本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体实施方案;要依据学生的年段特征、阶段性发展要求,制定具体的“学校学年(或学期)活动计划”;要使总体实施方案和学年(或学期)活动计划相互配套、衔接,形成促进学生持续发展的课程实施方案。

三、确保课程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管理。

(一)督促学校做好实施方案制定和课程开设等工作。各地要对中小学落实《指导纲要》、开设综合活动实践课程、制定学校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时间要求,原则上2017年12月20日前,各地中小学要制定完成课程实施总体方案;2018年春季开学后,中小学全部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二)落实课时安排。按照教育部《指导纲要》要求,中小学要将综合活动实践课程与学校各学科课程并列设置并统筹安排。中小学综合活动实践课程的课时安排为: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

(三)督促中小学建立健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机构。各地中小学要围绕落实《指导纲要》,结合实际设置学校实施综合活动实践课程的机构和人员,要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和专业力量,做好课程组织、管理实施、成效评价等工作。

四、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各地围绕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指导中小学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原则上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其他学科教师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各地要开展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兼职教师的全员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组织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本地教科研机构和教育专家团队的引领作用,定期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县区、学校,指导教师规范、有效上好综合实践活动课。

五、重视条件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落实《指导纲要》、全面实施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课程实施条件保障。要建立课程资源协调共享机制,为学校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提供有力支持。要为学校开设综合活动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经费,支持学校开发课程资源、开展实践基地建设和专题研究等工作。

省教育厅将按照《指导纲要》的要求,组织相关出版编写单位对我省义务教育阶段3 -9年级使用的《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教材和普通高中有关课程教材进行修订,以支持中小学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六、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纳入本地教育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定期检查课程开设情况和实际成效;要定期组织课程实施情况调研活动,及时解决中小学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正常实施并见到良好成效。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附件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纲要。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

(一)课程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

(二)基本理念。

1.课程目标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

本课程强调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提升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特别是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职业世界和个人自主发展的需要,迎接信息时代和知识社会的挑战。

2.课程开发面向学生的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

本课程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引导学生从日常学习生活、社会生活或与大自然的接触中提出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主题,使学生获得关于自我、社会、自然的真实体验,建立学习与生活的有机联系。要避免仅从学科知识体系出发进行活动设计。

3.课程实施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

本课程鼓励学生从自身成长需要出发,选择活动主题,主动参与并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并践行价值信念。在实施过程中,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的目标与内容、组织与方法、过程与步骤等做出动态调整,使活动不断深化。

4.课程评价主张多元评价和综合考察。

本课程要求突出评价对学生的发展价值,充分肯定学生活动方式和问题解决策略的多样性,鼓励学生自我评价与同伴间的合作交流和经验分享。提倡多采用质性评价方式,避免将评价简化为分数或等级。要将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和活动成果作为分析考察课程实施状况与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学生能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二)学段目标。

1.小学阶段具体目标。

(1)价值体认:通过亲历、参与少先队活动、场馆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获得有积极意义的价值体验。理解并遵守公共空间的基本

行为规范,初步形成集体思想、组织观念,培养对中国共产党的朴素感情,为自己是中国人感到自豪。

(2)责任担当:围绕日常生活开展服务活动,能处理生活中的基本事务,初步养成自理能力、自立精神、热爱生活的态度,具有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生活的意愿。

(3)问题解决:能在教师的引导下,结合学校、家庭生活中的现象,发现并提出自己感兴趣的问题。能将问题转化为研究小课题,体验课题研究的过程与方法,提出自己的想法,形成对问题的初步解释。

(4)创意物化:通过动手操作实践,初步掌握手工设计与制作的基本技能;学会运用信息技术,设计并制作有一定创意的数字作品。运用常见、简单的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服务于学习和生活。

2.初中阶段具体目标。

(1)价值体认:积极参加班团队活动、场馆体验、红色之旅等,亲历社会实践,加深有积极意义的价值体验。能主动分享体验和感受,与老师、同伴交流思想认识,形成国家认同,热爱中国共产党。通过职业体验活动,发展兴趣专长,形成积极的劳动观念和态度,具有初步的生涯规划意识和能力。

(2)责任担当:观察周围的生活环境,围绕家庭、学校、社区的需要开展服务活动,增强服务意识,养成独立的生活习惯;愿意参与学校服务活动,增强服务学校的行动能力;初步形成探究社区问题的意识,愿意参与社区服务,初步形成对自我、学校、社区负责任的态度和社会公德意识,初步具备法治观念。

(3)问题解决:能关注自然、社会、生活中的现象,深入思考并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将问题转化为有价值的研究课题,学会运用科学方法开展研究。能主动运用所学知识理解与解决问题,并做出基于证据的解释,形成基本符合规范的研究报告或其他形式的研究成果。

(4)创意物化:运用一定的操作技能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将一定的想法或创意付诸实践,通过设计、制作或装配等,制作和不断改进较为复杂的制品或用品,发展实践创新意识和审美意识,提高创意实现能力。通过信息技术的学习实践,提高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数字化产品的设计与制作能力。

3.高中阶段具体目标。

(1)价值体认:通过自觉参加班团活动、走访模范人物、研学旅行、职业体验活动,组织社团活动,深化社会规则体验、国家认同、文化自信,初步体悟个人成长与职业世界、社会进步、国家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增强根据自身兴趣专长进行生涯规划和职业选择的能力,强化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和感情,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国际视野。

(2)责任担当:关心他人、社区和社会发展,能持续地参与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关注社区及社会存在的主要问题,热心参与志愿者活动和公益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理解并践行社会公德,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3)问题解决:能对个人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广泛的实践探索,提出具有一定新意和深度的问题,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用科学方法开展研究,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及时对研究过程及研究结果进行审视、反思并优化调整,建构基于证据的、具有说服力的解释,形成比较规范的研究报告或其他形式的研究成果。

(4)创意物化:积极参与动手操作实践,熟练掌握多种操作技能,综合运用技能解决生活中的复杂问题。增强创意设计、动手操作、技术应用和物化能力。形成在实践操作中学习的意识,提高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课程内容与活动方式

学校和教师要根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并基于学生发展的实际需求,设计活动主题和具体内容,并选择相应的活动方式。

(一)内容选择与组织原则。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内容选择与组织应遵循如下原则:

1.自主性。

在主题开发与活动内容选择时,要重视学生自身发展需求,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围绕活动主题,从特定的角度切入,选择具体的活动内容,并自定活动目标任务,提升自主规划和管理能力。同时,要善于捕捉和利用课程实施过程中生成的有价值的问题,指导学生深化活动主题,不断完善活动内容。

2.实践性。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强调学生亲身经历各项活动,在“动手做”“实验”“探究”“设计”“创作”“反思”的过程中进行“体验”“体悟”“体认”,在全身心参与的活动中,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创新能力。

3.开放性。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具体活动内容具有开放性。教师要基于学生已有经验和兴趣专长,打破学科界限,选择综合性活动内容,鼓励学生跨领域、跨学科学习,为学生自主活动留出余地。要引导学生把自己成长的环境作为学习场所,在与家庭、学校、社区的持续互动中,不断拓展活动时空和活动内容,使自己的个性特长、实践能力、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断获得发展。

4.整合性。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内容组织,要结合学生发展的年龄特点和个性特征,以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为核心,均衡考虑学生与自然的关系、学生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学生与自我的关系这三个方面的内容。对活动主题的探究和体验,要体现个人、社会、自然的内在联系,强化科技、艺术、道德等方面的内在整合。

5.连续性。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内容设计应基于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设计长短期相结

合的主题活动,使活动内容具有递进性。要促使活动内容由简单走向复杂,使活动主题向纵深发展,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范围,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持续发展。要处理好学期之间、学年之间、学段之间活动内容的有机衔接与联系,构建科学合理的活动主题序列。

(二)活动方式。

综合实践活动的主要方式及其关键要素为:

1.考察探究。

考察探究是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的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主题,开展研究性学习,在观察、记录和思考中,主动获取知识,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过程,如野外考察、社会调查、研学旅行等,它注重运用实地观察、访谈、实验等方法,获取材料,形成理性思维、批判质疑和勇于探究的精神。考察探究的关键要素包括:发现并提出问题;提出假设,选择方法,研制工具;获取证据;提出解释或观念;交流、评价探究成果;反思和改进。

2.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走出教室,参与社会活动,以自己的劳动满足社会组织或他人的需要,如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俭学等,它强调学生在满足被服务者需要的过程中,获得自身发展,促进相关知识技能的学习,提升实践能力,成为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人。社会服务的关键要素包括:明确服务对象与需要;制订服务活动计划;开展服务行动;反思服务经历,分享活动经验。

3.设计制作。

设计制作指学生运用各种工具、工艺(包括信息技术)进行设计,并动手操作,将自己的创意、方案付诸现实,转化为物品或作品的过程,如动漫制作、编程、陶艺创作等,它注重提高学生的技术意识、工程思维、动手操作能力等。在活动过程中,鼓励学生手脑并用,灵活掌握、融会贯通各类知识和技巧,提高学生的

技术操作水平、知识迁移水平,体验工匠精神等。设计制作的关键要素包括:创意设计;选择活动材料或工具;动手制作;交流展示物品或作品,反思与改进。

4.职业体验。

职业体验指学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或模拟情境中见习、实习,体认职业角色的过程,如军训、学工、学农等,它注重让学生获得对职业生活的真切理解,发现自己的专长,培养职业兴趣,形成正确的劳动观念和人生志向,提升生涯规划能力。职业体验的关键要素包括:选择或设计职业情境;实际岗位演练;总结、反思和交流经历过程;概括提炼经验,行动应用。

综合实践活动除了以上活动方式外,还有党团队教育活动、博物馆参观等。综合实践活动方式的划分是相对的。在活动设计时可以有所侧重,以某种方式为主,兼顾其他方式;也可以整合方式实施,使不同活动要素彼此渗透、融合贯通。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于各类活动的支持作用,有效促进问题解决、交流协作、成果展示与分享等。

四、学校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规划与实施

(一)课程规划。

中小学校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划的主体,应在地方指导下,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行整体设计,将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培养目标、教育内容等融入其中。要依据学生发展状况、学校特色、可利用的社区资源(如各级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综合实践基地和研学旅行基地等)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行统筹考虑,形成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体实施方案;还要基于学生的年段特征、阶段性发展要求,制定具体的“学校学年(或学期)活动计划与实施方案”,对学年、学期活动做出规划。要使总体实施方案和学年(或学期)活动计划相互配套、衔接,形成促进学生持续发展的课程实施方案。

学校在课程规划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关系:

1.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预设与生成。

学校要统筹安排各年级、各班级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课时、主题、指导教师、场地设施等,加强与校外活动场所的沟通协调,为每一个学生参与活动创造必要条件,提供发展机遇,但不得以单一、僵化、固定的模式去约束所有班级、社团的具体活动过程,剥夺学生自主选择的空间。要允许和鼓励师生从生活中选择有价值的活动主题,选择适当的活动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活动。要关注学生活动的生成性目标与生成性主题并引导其发展,为学生创造性的发展开辟广阔空间。

2.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学科课程。

在设计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要引导学生主动运用各门学科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科知识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得到延伸、综合、重组与提升。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在相关学科教学中分析解决,所获得的知识要在相关学科教学中拓展加深。防止用学科实践活动取代综合实践活动。

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专题教育。

可将有关专题教育,如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法治教育、知识产权教育等,转化为学生感兴趣的综合实践活动主题,让学生通过亲历感悟、实践体验、行动反思等方式实现专题教育的目标,防止将专题教育简单等同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学生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

(二)课程实施。

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主体,学校要明确实施机构及人员、组织方式等,加强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课程实施到位。

1.课时安排。

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各学校要切实保证综合实

践活动时间,在开足规定课时总数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活动需要,把课时的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有机结合起来。要根据学生活动主题的特点和需要,灵活安排、有效使用综合实践活动时间。学校要给予学生广阔的探究时空环境,保证学生活动的连续性和长期性。要处理好课内与课外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并拓展学生的活动空间与学习场域。

2.实施机构与人员。

学校要成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专门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心或教研组,或由教科室、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承担起学校课程实施规划、组织、协调与管理等方面的责任,负责制定并落实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整合校内外教育资源,统筹协调校内外相关部门的关系,联合各方面的力量,特别是加强与校外活动场所的沟通协调,保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以及学生社团组织的作用。

要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学校教职工要全员参与,分工合作。原则上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其他学科教师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各学科教师要发挥专业优势,主动承担指导任务。积极争取家长、校外活动场所指导教师、社区人才资源等有关社会力量成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兼职指导教师,协同指导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

3.组织方式。

综合实践活动以小组合作方式为主,也可以个人单独进行。小组合作范围可以从班级内部,逐步走向跨班级、跨年级、跨学校和跨区域等。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组织方式。要引导学生根据兴趣、能力、特长、活动需要,明确分工,做到人尽其责,合理高效。既要让学生有独立思考的时间和空间,又要充分发挥合作学习的优势,重视培养学生的自主参与意识与合作沟通能力。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突破时空界限,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密切合作。

4.教师指导。

在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处理好学生自主实践与教师有效指导的关系。教师既不能“教”综合实践活动,也不能推卸指导的责任,而应当成为学生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促进者。教师的指导应贯穿于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全过程。

在活动准备阶段,教师要充分结合学生经验,为学生提供活动主题选择以及提出问题的机会,引导学生构思选题,鼓励学生提出感兴趣的问题,并及时捕捉活动中学生动态生成的问题,组织学生就问题展开讨论,确立活动目标内容。要让学生积极参与活动方案的制定过程,通过合理的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实施方法和路径选择,对活动可利用的资源及活动的可行性进行评估等,增强活动的计划性,提高学生的活动规划能力。同时,引导学生对活动方案进行组内及组间讨论,吸纳合理化建议,不断优化完善方案。

在活动实施阶段,教师要创设真实的情境,为学生提供亲身经历与现场体验的机会,让学生经历多样化的活动方式,促进学生积极参与活动过程,在现场考察、设计制作、实验探究、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学习与生活之间的联系。要加强对学生活动方式与方法的指导,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实践方式。教师指导重在激励、启迪、点拨、引导,不能对学生的活动过程包办代替。还要指导学生做好活动过程的记录和活动资料的整理。

在活动总结阶段,教师要指导学生选择合适的结果呈现方式,鼓励多种形式的结果呈现与交流,如绘画、摄影、戏剧与表演等,对活动过程和活动结果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促进学生自我反思与表达、同伴交流与对话。要指导学生学会通过撰写活动报告、反思日志、心得笔记等方式,反思成败得失,提升个体经验,促进知识建构,并根据同伴及教师提出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查漏补缺,明确进一步的探究方向,深化主题探究和体验。

5.活动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情况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学校和教师要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持续发展为目的设计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评价。要坚持评价的方向性、指导性、客观性、公正性等原则。

突出发展导向。坚持学生成长导向,通过对学生成长过程的观察、记录、分析,促进学校及教师把握学生的成长规律,了解学生的个性与特长,不断激发学生的潜能,为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提供依据。评价的首要功能是让学生及时获得关于学习过程的反馈,改进后续活动。要避免评价过程中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现象。要对学生作品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挖掘其背后蕴藏的学生的思想、创意和体验,杜绝对学生的作品随意打分和简单排名等功利主义做法。

做好写实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参与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活动主题、持续时间、所承担的角色、任务分工及完成情况等,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如活动现场照片、作品、研究报告、实践单位证明等。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为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提供必要基础。

建立档案袋。在活动过程中,教师要指导学生分类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编排、汇总、归档,形成每一个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档案袋,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档案袋是学生自我评价、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也是招生录取中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

开展科学评价。原则上每学期末,教师要依据课程目标和档案袋,结合平时对学生活动情况的观察,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进行科学分析,写出有关综合实践活动情况的评语,引导学生扬长避短,明确努力方向。高中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标准和学分认定办法,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分进行认定。

五、课程管理与保障。

(一)教师培训与教研指导。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调研,了解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搭建多样化的交流平台,强化培训和教研,推动教师的持续发展。

1.建立指导教师培训制度。

要开展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兼职教师的全员培训,明确培训目标,努力提升教师的跨学科知识整合能力,观察、研究学生的能力,指导学生规划、设计与实施活动的能力,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能力等。要根据教师的实际需求,开发相应的培训课程,组织教师按照课程要求进行系统学习。要不断探索和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倡导参与式培训、案例培训和项目研究等,不断激发教师内在的学习动力。

2.建立健全日常教研制度。

各学校要通过专业引领、同伴互助、合作研究,积极开展以校为本的教研活动,及时分析、解决课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高课程实施的有效性。各级教研机构要配备综合实践活动专职教研员,加强对校本教研的指导,并组织开展专题教研、区域教研、网络教研等,通过协同创新、校际联动、区域推进,提高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整体实施水平。

(二)支持体系建设与保障。

1.网络资源开发。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学校要开发优质网络资源,遴选相关影视作品等充实资源内容,为课程实施提供资源保障。要充分发挥师生在课程资源开发中的主体性与创造性,及时总结、梳理来自教学一线的典型案例和鲜活经验,动态生成分年级、分专题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包。各地要探索和建立优质资源的共享与利用机制,打造省、市、县、校多级联动的共建共享平台,为课程实施提供高质量、常态化的资源支撑。

2.硬件配套与利用。

学校要为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提供配套硬件资源与耗材,并积极争取校外活动

场所支持,建立课程资源的协调与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实验室、专用教室及各类教学设施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避免资源闲置与浪费。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建设专用活动室或实践基地,如创客空间等。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强化资源统筹管理,建立健全校内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的利用与相互转换机制,强化公共资源间的相互联系和硬件资源的共享,为学校利用校外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实践基地等各种社会资源及丰富的自然资源提供政策支持。

3.经费保障。

地方和学校要确保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所需经费,支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和实践基地建设、专题研究等。

4.安全保障。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建立安全管控机制,分级落实安全责任。学校要设立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规范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教师要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升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制定安全守则,落实安全措施。

(三)考核与激励机制。

1.建立健全指导教师考核激励机制。

各地和学校明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考核要求和办法,科学合理地计算教师工作量,将指导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工作业绩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对取得显著成效的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2.加强对课程实施情况的督查。

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包括课程开设情况及实施效果,纳入中小学课程实施监测,建立关于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反馈改进机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将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情况作为检查督导的重要内容。

3.开展优秀成果交流评选。

依托有关专业组织、教科研机构、基础教育课程中心等,开展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展示交流活动,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实践创新的潜能和动力。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探索成果纳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范围,对优秀成果予以奖励,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和专职研究人员持续性从事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究和实践探索。

附件:1.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推荐主题汇总

2.考察探究活动推荐主题及其说明

3.社会服务活动推荐主题及其说明

4.设计制作活动(信息技术)推荐主题及其说明

5.设计制作活动(劳动技术)推荐主题及其说明

6.职业体验及其他活动推荐主题及其说明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育部版电子教案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纲要。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 (一)课程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 (二)基本理念 1.课程目标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 本课程强调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提升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特别是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职业世界和个人自主发展的需要,迎接信息时代和知识社会的挑战。 2.课程开发面向学生的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 本课程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引导学生从日常学习生活、社会生活或与大自然的接触中提出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主题,使学生获得关

于自我、社会、自然的真实体验,建立学习与生活的有机联系。要避免仅从学科知识体系出发进行活动设计。 3.课程实施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 本课程鼓励学生从自身成长需要出发,选择活动主题,主动参与并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并践行价值信念。在实施过程中,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的目标与内容、组织与方法、过程与步骤等做出动态调整,使活动不断深化。 4.课程评价主张多元评价和综合考察 本课程要求突出评价对学生的发展价值,充分肯定学生活动方式和问题解决策略的多样性,鼓励学生自我评价与同伴间的合作交流和经验分享。提倡多采用质性评价方式,避免将评价简化为分数或等级。要将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和活动成果作为分析考察课程实施状况与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学生能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二)学段目标 1.小学阶段具体目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综合活动实践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综合活动实践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1.30 •【字号】陕教基一办〔2017〕56号 •【施行日期】2017.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综合活动实 践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陕教基一办〔2017〕56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2017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明确了新时期中小学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主要目标、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为在全省中小学全面落实《指导纲要》(见附件,电子版可登录教育部官方网站下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

行政部门、广大中小学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等要求,高度重视并明确认识落实《指导纲要》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在中小学开设和实施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综合实践活动课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抓好《指导纲要》落实工作。 二、研究制定方案。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贯彻执行《指导纲要》、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落实意见,明确课程实施的主要目标、各学段组织方式、工作要求及考核评价要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指导纲要》及省市指导意见。各中小学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划的主体,要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行整体设计,充分考虑本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培养目标、教育内容等因素,统筹制定本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体实施方案;要依据学生的年段特征、阶段性发展要求,制定具体的“学校学年(或学期)活动计划”;要使总体实施方案和学年(或学期)活动计划相互配套、衔接,形成促进学生持续发展的课程实施方案。 三、确保课程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管理。 (一)督促学校做好实施方案制定和课程开设等工作。各地要对中小学落实《指导纲要》、开设综合活动实践课程、制定学校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时间要求,原则上2017年12月20日前,各地中小学要制定完成课程实施总体方案;2018年春季开学后,中小学全部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二)落实课时安排。按照教育部《指导纲要》要求,中小学要将综合活动实践课程与学校各学科课程并列设置并统筹安排。中小学综合活动实践课程的课时安排为: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 工作指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1.28 •【字号】陕教基一办〔2017〕55号 •【施行日期】2017.11.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 南》的通知 陕教基一办〔2017〕55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近期,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基教〔2017〕8号),明确了新时期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实施途径和具体要求,是中小学实施德育工作的总纲,是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基本遵循。为在全省中小学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特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深入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指南》的学习,要组织广大教育工作者、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指南》以及相关学习资料,把《指南》学习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相结合,把《指南》学习与本地本校的德育实际结合起来,通过报告会、讨论会以及答卷、竞赛等形式,全面学习,使广大教育工作者对《指南》内容做到深刻领会,主动践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明确在全员育人中的职责和使命,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化学科渗透,真正做到管理育人、教学育人、服务育人,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制定落实《指南》的实施方案,不断深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贯彻落实《指南》、本地德育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实施意见。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明确德育目标、各学段德育内容、实施途径、工作要求及考核评价要点。 各中小学是贯彻落实《指南》的责任主体,各中小学校要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对贯彻落实《指南》进行整体设计,立足本校实际,充分考虑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学校文化以及本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培养目标、教育内容、教师学生实际等因素,统筹制定本校贯彻落实《指南》总体实施方案;要依据学生的年段特征、阶段性发展要求,制定具体的“学校学年(或学期)实施计划”,要使总体实施方案和学年(或学期)实施计划匹配、衔接,形成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既科学全面,又突出特色,具体可行。 三、突出主题,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指南》和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指南》落实工作,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9.07 •【字号】陕教材办〔2020〕5号 •【施行日期】2020.09.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 纲要(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普通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教育部研制印发了《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以下简称《纲要》,此件已在教育部网站主动公开),主要面向学校,重点针对劳动教育是什么、教什么、怎么教等问题,细化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指导。现就我省全面落实《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劳动教育课程的重要性 劳动教育是新时期党对教育的新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发展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中小学必须开展的教育活动。在大中小学开设和实施劳动教育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渠道,是培养广大

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大中小学要从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劳动教育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抓好《纲要》的落实工作。 二、全面落实劳动教育课程实施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实施劳动教育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落实意见,明确课程实施的主要目标、各学段组织方式、工作要求及考核评价要点。学校是劳动教育的实施主体,要对照《纲要》要求,进行整体设计、系统规划,立足本校实际,明确劳动教育目标内容、课时安排、主要劳动实践活动安排、劳动教育过程组织与指导及考核评价办法,统筹制定本校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 (二)严格落实国家课程开设规定。劳动教育是大中小学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也是大中小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指导,在大中小学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形式全面实施。各地各校要根据《纲要》要求,开好劳动教育课程,将其作为劳动教育的主要载体,并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围绕劳动精神、劳动能力、劳动知识进行统筹设计,以体验式、参与式、互动式等为课程实施主要途径,系统开展劳动教育。 (三)统筹安排教学时间。学校是劳动教育的实施主体,要开齐开足课程,不得挤占、挪用课时。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必修课程课时安排: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用于活动策划、技能指导、练习实践、总结交流等,与通用技术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统筹;职业院校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主要围绕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劳动组织、劳动安全和劳动法规等方面设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阶段劳动教育课不少于32学时,课程内容应加强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普及与学生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通用劳动科学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育部2021版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育部2021版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践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纲要。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一)课程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 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 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自小学 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二)基本理念 1.课程目标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 本课程强调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提升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 心素养,特别是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职业世界和个人自 主发展的需要,迎接信息时代和知识社会的挑战。 2.课程开发面向学生的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 本课程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引导学生从日常学习生活、社会生活或与大自然的接触中提出 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主题,使学生获得关 于自我、社会、自然的真实体验,建立学习与生活的有机联系。要避免仅从学科知识体系出发进 行活动设计。 3.课程实施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 本课程鼓励学生从自身成长需要出发,选择活动主题,主动参与并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并践 行价值信念。在实施过程中,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的 目标与内容、组织与方法、过程与步骤等做出动态调整,使活动不断深化。 4.课程评价主张多元评价和综合考察 本课程要求突出评价对学生的发展价值,充分肯定学生活动方式和问题解决策略的多样性,鼓励 学生自我评价与同伴间的合作交流和经验分享。提倡多采用质性评价方式,避免将评价简化为分数或 等级。要将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和活动成果作为分析考察课程实施状况与学生发展状况 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课程目标(一)总目标 学生能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 能力。(二)学段目标 1.小学阶段具体目标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06.23 •【字号】陕教〔2021〕101号 •【施行日期】2021.06.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石油普教中心,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精神,切实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向省教育厅教材处及时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张超************ 电子邮箱:*************** 陕西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3日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精神,切实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教育发展新理念。围绕劳动实践是劳动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的要求,按照大中小学相互衔接、资源共享的指导思想,利用现有的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习实践场所进行整合改建或新建的思路,通过政府创办、有条件的学校自建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分级实施、分类指导,到2025年底,全省争取建成600个左右(省级200个,市、县级400个)教育理念先进、课程设置科学、机制健全、运行规范的综合型实践基地和“工业+”“农业+”“科技+”“生态+”“文化+”“旅游+”“非遗+”等特色鲜明的不同类型实践基地,基本满足大中小学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多样化需求,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把握正确的育人方向,帮助学生树立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观念和劳动精神,养成热爱劳动、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的劳动品质,培养满足生存生活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使学生在实践、体验中提升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 (二)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在自然、经济、文化等方面条件,充分挖掘行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 综合实践活动是义务教育阶段3-9年级和普通高中阶段学生的必修课程,旨在引导学生从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现问题,开展多样化的实践研究,注重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本纲要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和“为指导,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国国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着眼于提高国民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坚持素质教育方向,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综合实践活动的总目标是引导学生在实践研究中获得积极体验和丰富经验,形成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具有问题意识,发展良好的科学态度、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形成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个性品质。 具体目标包括:亲近并探究自然,增进对自然的认识,逐步形成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社区和服务社会,增进对社会的认识与体验,发展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发展认识自我的能力,养成积极而负责任的生活态度;研究并开展力所能及的技术实践和劳动实践,培养技术意识和技术实践能力。体验并初步学会调查

研究与访问、实验研究与观察、技术设计与制作、社会参与与服务、信息收集与处理等多种实践研究方式,发展学生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与交流的能力。 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和中小学应根据地方实际和学校差异,结合不同年段学生的特点,进一步明确综合实践活动的目标,提高课程实施的有效性。综合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性研究、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等方面;普通高中阶段包括研究性研究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在实施过程中,要联系学生生活背景和社会发展实际,突出问题中心,保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的整体性、综合性。研究性研究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研究活动。 劳动与技术教育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多样化的实践活动,让学生了解常见材料和基本生产知识,掌握基本技能和工具使用,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和技术意识,以及职业意识、创新意识、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审美意识。其内容包括劳动实践、技能练、工艺制作、简易设计、技术试验和职业体验等,

教育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3-6年级)》

教育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3-6年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点击数:1149 更新时间:2010-9-26 综合实践活动是《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试验稿)》所规定的必修课程,自3年级开始设置,每周平均3课时。为帮助广大中小学教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学生家长和社会其他人员理解和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特制定本纲要。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产生背景 综合实践活动的产生既适应了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又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都具有独特性、具体性,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需要、兴趣和特长,都有自己的认知方式和学习方式,综合实践活动为每一个学生个性的充分发展创造了空间。当今社会发展迅猛,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如环境问题、道德问题、国际理解问题、信息科技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具有跨学科的性质,综合实践活动为学生参与、探究、理解这些新的社会问题提供了机会。 综合实践活动的产生既继承了我国基础教育的优秀传统,又体现了当前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推出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积极倡导活动课程,但由于没有相应的课程指导纲要,活动课程在实施中遇到许多问题。此次课程改革设立的综合实践活动是对活动课程的继承、发展与规范。当前举国上下积极推进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亟待改革与创新,设置综合实践活动是应对这一需求的重要举措。 二、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综合实践活动具有自己独特的功能和价值。与其他课程相比,综合实践活动具有如下特性: (一)实践性 综合实践活动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在“做”、“考察”、“实验”、“探究”、“设计”、“创作”、“想象”、“反思”、“体验”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开放性 综合实践活动面向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的特殊需要,其课程目标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其课程内容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强调富有个性的学习活动过程,关注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的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创造性表现,其学习活动方式与活动过程、评价与结果均具有开放性。 (三)自主性 综合实践活动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注重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学生自己选择学习的目标、内容、方式及指导教师,自己决定活动结果呈现的形式,指导教师只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不包揽学生的工作。 (四)生成性 综合实践活动是由师生双方在其活动展开过程中逐步建构生成的课程,而非根据预定目标预先设计的课程。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展开,学生的认识和体验不断深化,创造性的火花不断迸发,新的活动目标和活动主题将不断生成,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形态随之不断完善。 三、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理念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基于如下基本理念: (一)坚持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主动参与,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要以学生的直接经验或体验为基础,将学生的需要、动机和兴趣置于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自主选择活动主题,积极开

新版解读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课件.doc

解读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将成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必修课 来源:教育部新闻办人民教育 2017-10-30 近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指导纲要》提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从小学到高中,各年级全面实施,所有学生都要学习,都要参加。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学生课外活动有什么不同?它都有哪些活动方式?随小编一起来看↓ ↓↓ 综合实践活动是什么样的课程?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突出强调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下几个基本属性: 第一,它是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从小学到高中,各年级全面实施,所有学生都要学习,都要参加。 第二,它是跨学科实践课程,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探究、服务、制作、体验中学 习,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它可能涉及到多门学科知识,但不是某门学科知识的系统学习, 也不同于某一门学科中的实践、实验环节。 第三,它是动态开放性课程,强调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选择并确定活动主题,鼓励学生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过程进行调整和改进,实现活动目的。课程实施不以教材为主要载体,不是按照相对固定的内容体系进行教学。在这一点上,与学科课程也有显著差别。《指导纲要》强调设计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引导学生运用各门学科知识分析解决实 际问题,使学科知识在综合实践中得到延伸、综合、提升。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所发现的 问题要在相关学科教学中进行深入分析。要防止用学科实践环节取代综合实践活动。 与学生课外活动有什么不同?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一门课程,不同于一般的学生课外活动。《指导纲要》对课程目标做出明 确规定,强调综合实践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必须围绕课程目标进行,注重引导学生在活动中体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 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活动育人效果。 此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仅有明确的课程目标,还要求对活动内容进行选择和组织,对活动方式进行认真设计,对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科学评价等,具备作为一门课程的基本要素。 基本理念是什么? 1.课程目标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 2.课程开发面向学生的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 3.课程实施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 4.课程评价主张多元评价和综合考察。 目标包括哪些? 总目标:学生能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 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考虑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跨学段性质,为便于操作,在提出总目标的基础上,具体分为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四个方面,突出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价值体认与践行, 并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别提出学段目标。 活动方式有哪些? 1.考察探究 考察探究是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的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 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3.07.03 •【字号】陕教〔2023〕16号 •【施行日期】2023.07.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的 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印发你们,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施行。 各地要结合实际,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落实落地,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培训,加强课程实施管理与指导,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条件保障,保证课程有效实施。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7月3日 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深入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不断完善以国家课程为主体,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拓展的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面发挥义务教育课程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的作用,着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确保规范实施。以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全面落实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等要求,严格执行我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管理规定,确保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科学实施,规范有效。 (三)注重改革创新。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城乡、地域和校际之间的差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整体谋划,统筹实施,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多措并举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升育人质量。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全过程规范管理 1. 明确课程设置要求。我省义务教育课程实行九年一贯整体设置,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按“六三”学制安排。学校须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课程设置表(试行)》),开齐开足开好课程,着力完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增进课程效能。 2. 科学安排教学时间。一至九年级每学年共39周。其中,一至八年级新授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九年级新授课时间33周,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2)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2)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纲要。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 (一)课程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 (二)基本理念 1.课程目标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 本课程强调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提升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特别是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职业世界和个人自主发展的需要,迎接信息时代和知识社会的挑战。 2.课程开发面向学生的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 本课程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引导学生从日常学习生活、社会生活或与大自然的接触中提出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主题,使学生获得关于自我、社会、自然的真实体验,建立学习与生活的有机联系。要避免仅从学科知识体系出发进行活动设计。 3.课程实施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 本课程鼓励学生从自身成长需要出发,选择活动主题,主动参与并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并践行价值信念。在实施过程中,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的目标与内容、组织与方法、过程与步骤等做出动态调整,使活动不断深化。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材〔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充分认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意义,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全面开设到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纲要,切实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精心组织、整体设计和综合实施,不断提升课程实施水平。 教育部 2017年9月25日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纲要。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 (一)课程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 (二)基本理念 1.课程目标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 本课程强调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提升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特别是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职业世界和个人自主发展的需要,迎接信息时代和知识社会的挑战。 2.课程开发面向学生的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 本课程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引导学生从日常学习生活、社会生活或与大自然的接触中提出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主题,使学生获得关于自我、社会、自然的真实体验,建立学习与生活的有机联系。要避免仅从学科知识体系出发进行活动设计。 3.课程实施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 本课程鼓励学生从自身成长需要出发,选择活动主题,主动参与并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并践行价值信念。在实施过程中,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的目标与内容、组织与方法、过程与步骤等做出动态调整,使活动不断深化。 4.课程评价主张多元评价和综合考察 本课程要求突出评价对学生的发展价值,充分肯定学生活动方式和问题解决策略的多样性,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On February 12, 2022, investing in oneself is the best way.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纲要;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 一课程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 二基本理念 1.课程目标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 本课程强调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提升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特别是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职业世界和个人自主发展的需要,迎接信息时代和知识社会的挑战; 2.课程开发面向学生的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 本课程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引导学生从日常学习生活、社会生活或与大自然的接触中提出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主题,使学生获得关于自我、社会、自然的真实体验,建立学习与生活的有机联系;要避免仅从学科知识体系出发进行活动设计; 3.课程实施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 本课程鼓励学生从自身成长需要出发,选择活动主题,主动参与并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并践行价值信念;在实施过程中,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的目标与内容、组织与方法、过程与步骤等做出动态调整,使活动不断深化; 4.课程评价主张多元评价和综合考察

2023年最新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报告 3篇

2023年最新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报告3篇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报告 1 陕西省教育厅: 为了贯彻《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制定方案,强化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条件保障,强化督导检查,有力地推动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指导纲要》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充分利用校本教研,深入挖掘语文、数学、地理、信息技术、体音美及学科交叉知识的探究内容,深入开展社团活动、爱心活动、安全演练、校外义务劳动等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培养和发展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结合地域特色,以研学活动为契机,以文化为载体,精心打造了九条综合实践研学线路,真正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设计规划到位。严格落实课时安排,指导全市62所中小学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相对稳定的综合实践课教师队伍,通过校本培训、外出培训等形式累计开展专兼职教师培训100余人次,编写了《**市研学旅行指导手册》,各学校结合市局一校一特色的要求,编写校本教材,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市局成立的的8个督查小组常态化督查,教研室定期检查和指导,各学校都能规范、有效的上好综合实践活动课。 二、主要做法 1.积极落实《纲要》精神。下发了《**市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韩教发〔2023〕193号,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中小学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主要目标、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语数外等课程并列设置,充分发挥综合实践活动课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各学校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推进作为校长的重要职责,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研组,在课程规划、实施、资源保障等方面,形成整体的组织、协调和保障机制。 2.积极开发实践活动课程。贯彻执行《纲要》要求,要全面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总目标,结合立德树人四新四大相关内容,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学校课程的整体设计结合起来,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成为学校课程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围绕市内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研学旅行教育实践基地、德育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拓展建立了以**烈士陵园、八路军东渡黄河纪念碑等红色圣地作为革命传统教育的基地,以明清一条街、党家村作为民俗教育的基地,以**文庙为国学教育的基地,以司马迁祠作为学习司马迁精神、传承《史记》文化的基地。各学校将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培养目标、教育内容等融入基地课程中,让学生在吟诵、学习、参观、走访、动手操作等多种活动中,形成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的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提升了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3.严格课程实施管理。按照教育部《指导纲要》要求,各学校课时安排到位,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学分规定。同时,各学校严格按照课程实施标准及要求,配齐专兼职教师,成立综合科教研组,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过程指导与管理,确保课程实施到位。教研室充分发挥课题研究和指导作用,创造性开展了订单式处方式送教送研活动。各学校活动开展亮点纷呈,其中象山中学制定了《综合实践课程实施方案》,向学生提供了77个参考课题,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安全、高效、有序开展;新城二小学等学校举行校本课程汇报展示活动,展示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成果,极大地调动了师生参与校本课程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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