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科目一刑法知识点归纳总结

科目一刑法知识点归纳总结

科目一刑法知识点归纳总结

科目一刑法知识点归纳总结

一、刑法的基本概念和任务

刑法是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刑罚以保护社会秩序和人民权益的一门法律学科。刑法的主要任务有四个方面:

1. 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活动必须以法定的罪名为前提,合法程序和适用的刑罚为保障。

2. 罪刑相适应原则:犯罪行为所需刑罚的大小、刑种与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相适应。

3.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犯罪法定刑与刑责相适应,即犯罪越严重,刑责越重。

4. 人道主义原则:刑事法定化,即法律对于违法行为的定义与处罚应均合理、公平、人道。

二、刑法的分类及其特点

刑法按照它所规定的刑罚的类型和范围可分为普通法和特殊法,在我国特点是普通法为主导。

1. 普通刑法:包括《刑法总则》和各类犯罪法,对犯罪依法予以处罚。

2. 特殊刑法:如《国家安全法》、《刑法总则》等,针对特定领域的犯罪行为进行规范。

三、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和客观违法的情形的社会危害行为。犯罪的特征包括:

1. 主观特征:指犯罪人的故意,即犯罪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表示认识和接受。

2. 客观特征:犯罪行为应该有一定的对象和客观行为,

即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对某一法定的客体(人、财和环境)实施了某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3. 社会危害特征:犯罪行为必定对社会秩序、人民生活、自然环境等产生危害或威胁。

四、刑罚的种类和目的

刑罚是对犯罪分子实施的法定的、有组织的公开行为,具有惩罚、预防和教育三个基本目的。刑罚的种类包括:

1. 主刑:包括死刑、有期徒刑和拘役。

2. 附加刑:对主刑犯的附加制裁,包括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和罚金。

3. 报应性刑:为了对犯罪行为的应得惩罚进行制裁。

4. 预防性刑:为了防止犯罪分子再次犯罪而实施的措施。

5. 教育性刑:通过刑罚将犯罪分子的思想和行为进行转化。

五、犯罪的构成和种类

犯罪构成是指犯罪所需要的各个要件,包括主体、客体、行为、结果和法律关系。犯罪的类型非常多样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法律,但

仍然有意实施的犯罪行为。

2. 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没有故意实施犯罪行为,但是

因疏忽、不小心而造成某种后果的行为。

3. 直接犯罪:是指犯罪人亲自实施犯罪行为。

4. 间接犯罪:是指犯罪人通过某种手段使得他人实施犯

罪行为。

5. 犯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法人犯罪和国家工作

人员犯罪。

六、刑法的适用原则和适用条件

刑法的适用原则主要有:

1. 刑法适用于在我国领土范围内犯下的罪行。

2. 刑法适用于在我国船舶、航空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

罪行。

3. 刑法适用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实施犯罪的罪行。

刑法的适用条件包括:

1. 行为人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2. 有明确的违法行为。

3. 违法行为必须有危害结果。

4. 必须有刑法的规定。

七、犯罪的故意和过失、故意与过失犯罪的认定

故意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时,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法律,但仍然有意实施的犯罪行为。过失是指犯罪人没有故意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因疏忽、不小心而造成某种后果的行为。

故意和过失犯罪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层次:

1. 主观心理认定:通过犯罪人的表现、作证、陈述等方

式来判断其主观故意。

2. 客观事实认定:通过告诉、鉴定、勘验等方式来判断

犯罪行为是否满足故意和过失的要件。

3. 社会评价认定:通过对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进行评估,来判断犯罪人的故意和过失。

八、犯罪量刑准则及刑期计算

犯罪量刑准则是指在判决犯罪时,根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情节对其刑罚的程度进行衡量。刑期的计算主要依据刑法规定的刑罚的种类和犯罪行为在刑法上的位置来进行计算。

犯罪量刑准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罪名的认定: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判断其罪名。

2. 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判断犯罪行为对社会和他人的危

害性及后果。

3. 犯罪人的犯罪动机和手段:判断犯罪人犯罪的原因和

动机。

4. 犯罪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前科:评价犯罪人的社会危

害程度和以前是否有犯罪纪录。

5. 自首和坦白:判断犯罪人情节是否轻重。

以上是科目一刑法知识点的一些归纳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内容。只有通过深入学习和理解刑法,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的义务,为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幸福做出贡献

在犯罪量刑准则及刑期计算方面,法律规定了具体的衡量标准,以便在判决犯罪时可以根据情节对刑罚的程度进行准确评估。犯罪量刑准则主要包括罪名的认定、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犯罪人的犯罪动机和手段、犯罪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前科以及自首和坦白等几个方面。

首先,罪名的认定是判断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以确定罪名的重要依据。不同的罪名对应着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刑罚程度,因此正确认定罪名对犯罪量刑至关重要。

其次,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被用来判断犯罪行为对社会和他人的危害程度及后果。危害性越大,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恶劣后果越严重,刑罚的程度也会相应增加。

第三,犯罪人的犯罪动机和手段也会影响犯罪量刑。犯罪动机是指犯罪人进行犯罪行为的原因和动机,而犯罪手段则是

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方式和方法。不同的犯罪动机和手段对犯罪人的社会危害程度有所影响,因此在进行量刑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

第四,犯罪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前科也是刑法量刑的重要因素。社会危害程度是指犯罪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前科是指犯罪人以往是否有过犯罪记录。社会危害程度越大,前科越多,犯罪人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也就更大,刑罚的程度也会相应加重。

最后,自首和坦白也会在刑法量刑中起到一定的作用。自首是指犯罪人在被发现或被追捕之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投案自首,而坦白是指犯罪人在犯罪行为被发现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配合调查机关查证。自首和坦白都是犯罪人向法律的主动交待罪行和积极补救的表现,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刑罚。

总的来说,在犯罪量刑准则及刑期计算方面,法律对于犯罪人的罪名认定、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评估、犯罪人的犯罪动机和手段、社会危害程度和前科以及自首和坦白等因素进行了规定,以便在判决犯罪时准确评估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从而确定刑罚的程度。这些准则的制定旨在保证刑罚的公正和合理,并对犯罪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安全。只有依法判决,才能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幸福

综上所述,犯罪量刑准则及刑期计算是司法领域的重要一环,对于确保刑罚的公正和合理,以及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幸福具有重要意义。刑罚的合理确定需要综合考虑罪名认定、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评估、犯罪动机和手段、社会危害

程度和前科、自首和坦白等因素。

首先,罪名认定是量刑的基础,根据犯罪人的行为和情节,将其归类为相应罪名。不同罪名对应的刑罚种类和幅度不同,因此准确认定罪名对于量刑的公正和合理非常重要。

其次,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评估是量刑的重要依据。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越大,对社会造成的伤害越严重,刑罚的程度也会相应加重。危害性评估涉及到对犯罪的后果、社会影响、人身伤害程度等多方面的综合考量,以便准确衡量犯罪行为的严重性。

再次,犯罪人的犯罪动机和手段也是刑罚量刑的重要因素之一。犯罪动机和手段反映了犯罪人的心理、动机和操作手法等,对于评估犯罪人的犯罪意图和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具有重要作用。不同动机和手段所导致的犯罪行为危害程度也不同,因此在量刑时需要将其纳入考虑。

此外,犯罪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前科记录也是刑法量刑的重要因素。社会危害程度反映了犯罪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前科记录则反映了犯罪人以往是否有过犯罪经历。社会危害程度越大,前科越多,犯罪人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也越大,刑罚的程度也会相应加重。

最后,自首和坦白在刑法量刑中起到一定的作用。自首和坦白是犯罪人向法律的主动交待罪行和积极补救的表现,体现了犯罪人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悔改态度。自首和坦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犯罪人的刑罚。

综上所述,犯罪量刑准则及刑期计算需要综合考虑罪名认定、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评估、犯罪动机和手段、社会危害程度和前科、自首和坦白等因素,以便准确评估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从而确定刑罚的程度。这样的准则制

定旨在保证刑罚的公正和合理,对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幸福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依法判决,才能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幸福。因此,在司法实践中,需不断完善犯罪量刑准则及刑期计算的体系,以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为社会安全和公平正义提供有力保障

刑法学知识点归纳

刑法学知识点归纳 一、总则部分 1、刑法的概念、分类、性质、任务和功能 2、刑法的解释 3、刑法的基本原则(重点复习) 4、刑法的适用范围(重点复习) 5、犯罪的概念、特征(重点复习) 6、犯罪构成的概念、特征、分类(重点复习) 7、犯罪课题与犯罪对象 8、危害行为的概念 9、不属于危害行为的几种情况 10、不作为犯罪的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11、不作为的分类 12、危害结果的概念、分类 13、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 14、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重点复习) 15、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的规定(重点复习) 16、论单位犯罪(重点复习) 17、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 18、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 19、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20、简述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21、正当防卫的概念、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22、紧急避险的概念、成立要件 23、无防卫动机的情况(重点复习) 24、防卫过当的成立要件及处罚原则(重点 25、特殊防卫的概念与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26、犯罪预备、中止、未遂的概念、法律规定、成立要件、处罚原则 27、犯罪未遂的分类(问答或名词辨析) 28、共同犯罪的概念、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29、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各自的特征、处罚原则(重点复习) 30、共同犯罪的形式(问答或名词辨析) 31、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处断的一罪各自包括?32、继续犯的概念、特征以及与状态犯、即成犯、接续犯的区别(重点复习) 33、想象竞合犯的概念、特征及与法条竞合的区别 34、结合犯与集合犯(重点复习) 35、惯犯与连续犯(重点复习) 36、连续犯的概念、特征(重点复习) 37、连续犯与继续犯(重点复习) 38、牵连犯、吸收犯的概念、特征(重点复习) 39、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问答或辨析) 40、刑事责任的根据(问答) 41、刑罚的目的(重点复习) 42、罚金的执行与缴纳(问答) 43、剥夺政治权力刑(问答) 44、没收财产与罚金 45、非刑罚处理方法(问答) 46、量刑的原则(问答) 47、量刑情节与定罪情节 48、累犯的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49、自首的成立条件(重点复习) 50、一般缓刑与战时缓刑(重点复习) 51、缓刑的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52、假释的成立条件(重点复习) 53、追诉时效的延长(问答) 54、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问答) 55、法定刑与宣告刑 二、分则部分(主要以罪名的比较为主) 1、罪状的概念、分类 2、事后抢劫的概念、成立要件(重点复习) 3、斡旋受贿概念、成立条件(问答) 4、如何理解公共安全?(重点复习) 5、法条竞合的概念、特征、处罚原则 6、间接走私的类别(重点复习) 温馨提示: 1、考试中往往会出现诸如比较两个相近的罪名的比较题或论述题,但两个罪名之比较未必各项均有不同,故我们应当按顺序逐一比较,相同点亦需做出说明,不同点则是重点比较之处。

科目一刑法知识点归纳总结

科目一刑法知识点归纳总结 科目一刑法知识点归纳总结 一、刑法的基本概念和任务 刑法是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刑罚以保护社会秩序和人民权益的一门法律学科。刑法的主要任务有四个方面: 1. 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活动必须以法定的罪名为前提,合法程序和适用的刑罚为保障。 2. 罪刑相适应原则:犯罪行为所需刑罚的大小、刑种与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相适应。 3.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犯罪法定刑与刑责相适应,即犯罪越严重,刑责越重。 4. 人道主义原则:刑事法定化,即法律对于违法行为的定义与处罚应均合理、公平、人道。 二、刑法的分类及其特点 刑法按照它所规定的刑罚的类型和范围可分为普通法和特殊法,在我国特点是普通法为主导。 1. 普通刑法:包括《刑法总则》和各类犯罪法,对犯罪依法予以处罚。 2. 特殊刑法:如《国家安全法》、《刑法总则》等,针对特定领域的犯罪行为进行规范。 三、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和客观违法的情形的社会危害行为。犯罪的特征包括: 1. 主观特征:指犯罪人的故意,即犯罪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表示认识和接受。

2. 客观特征:犯罪行为应该有一定的对象和客观行为, 即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对某一法定的客体(人、财和环境)实施了某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3. 社会危害特征:犯罪行为必定对社会秩序、人民生活、自然环境等产生危害或威胁。 四、刑罚的种类和目的 刑罚是对犯罪分子实施的法定的、有组织的公开行为,具有惩罚、预防和教育三个基本目的。刑罚的种类包括: 1. 主刑:包括死刑、有期徒刑和拘役。 2. 附加刑:对主刑犯的附加制裁,包括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和罚金。 3. 报应性刑:为了对犯罪行为的应得惩罚进行制裁。 4. 预防性刑:为了防止犯罪分子再次犯罪而实施的措施。 5. 教育性刑:通过刑罚将犯罪分子的思想和行为进行转化。 五、犯罪的构成和种类 犯罪构成是指犯罪所需要的各个要件,包括主体、客体、行为、结果和法律关系。犯罪的类型非常多样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法律,但 仍然有意实施的犯罪行为。 2. 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没有故意实施犯罪行为,但是 因疏忽、不小心而造成某种后果的行为。 3. 直接犯罪:是指犯罪人亲自实施犯罪行为。 4. 间接犯罪:是指犯罪人通过某种手段使得他人实施犯 罪行为。 5. 犯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法人犯罪和国家工作

刑法重要知识点整理(1—24)

001.罪刑法定原则 1.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本质要求:通过限制国家刑罚权,以更好地保护国民的自由和人权。 3.思想渊源: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 4.理论基础: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国民预测可能性)。注意:尊重国民意志,不等于定罪量刑以网民们的意见为准。 5.制约对象:罪刑法定原则约束立法者、司法者和执行者,其内容、精神和理念贯穿刑事立法、司法和执行,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6.基本内容: (1)成文的罪刑法定:刑法渊源有《刑法典》(含十个刑法修正案)与一个单行刑法。行政法规与规章、习惯或者习惯法、指导性案例(判例)、国际条约与国际公约等(包括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不属于刑法的渊源,不能规定新的刑罚法则,不能成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但可能成为理解构成要件要素的资料。(2)事前的罪刑法定:刑法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事后法),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事后法)。 (3)严格的罪刑法定:刑法解释必须遵从法条使用的语言文字可能具有的含义。刑法只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4)确定的罪刑法定(实质的侧面): ①明确性:明确性与罪状的规定模式无关。 明确性是刑事立法与刑法解释学都必须贯彻的原则;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起诉书与判决书须遵循明确性原则。 ②罪的法定:刑法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没有侵犯国家、社会、他人利益而仅涉及国民私生活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③刑的法定:刑法禁止残酷的、不均衡的、不文明的、不人道的刑罚方法。“没有犯罪,就没有刑罚”(犯罪是刑罚适用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刑法禁止绝对不定刑,现代刑法主要采取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7. 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实现: (1)正确处理罪刑法定与实质解释的关系: ①解释构成要件,必须先明确该罪的保护法益(刑法目的),然后在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内确定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 ②对构成要件的解释,必须使行为的违法性达到值得科处刑罚的程度,必须将符合构成要件的字面含义、实质上不具有可罚性的行为排除于构成要件之外。 ③当某种行为并不处于刑法用语的核心含义之内,但具有处罚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时,应当在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刑法用语作扩大解释。 (2)正确理解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别与联系: ①扩大解释方法是允许的解释方法,而类推解释是刑法禁止的解释方法。 ②区分标准:是否违背国民的预测可能性(即是否超出文字的可能含义范围)。如果解释结论超出了词语可能具有的含义,无法为词语所涵摄,则国民对此不具有预测的可能,这属于类推解释;如果解释结论没有超出词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即使比其基本含义范围更大,仍然为词语所涵摄,还处于国民预测范围之内,这属于扩大解释。 ③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没有固定不变的界限,二者的区分具有相对性:某一解释结论以前属于类推解释,以后可能属于扩大解释,或者相反;某一解释结论相对于此条文属于类推解释,相对于彼条文可能属于扩大解释。 (3)正确运用三段论推理:大前提是法律规定,小前提是案件事实,二者不能颠倒,否则可能随意出入人罪。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刑法学 导论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学:广义上,就是指以刑法的规范与实务为研究对象,研究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及其适用中的问题的科学,就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应用法学的范畴。 狭义上,就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并阐述其哲学基础,研究其发展历史与立法根据,比较不同刑法的学科。(刑法解释学、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 2、刑法学的理论体系:就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对象加以排列组合,形成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 二、简答题 1、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2、具体研究方法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名词解释 1、刑法:(1)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与在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就是犯罪与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予以何种刑罚制裁的法律。(内涵) (2)广义上,指所以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与,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狭义上,仅指刑法典与刑法修正案。(含义) 2、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3、刑法体系:(1)广义上,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 (2)狭义上,指刑法典的体系,即刑法典的组成与结构。 (3)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 4、刑法解释:(1)指对刑法规定含义的说明。对象就是刑法规定,目的就是为了准

确理解与适用刑法。(概念) (2)文字具有多义性与发展性、法律具有抽象性、立法者的思维局限造成的法律缺陷、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为了使刑法规定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需要对刑法法条进行规范化解释。(必要性) (3)就是连接立法与司法的桥梁纽带,有助于正确把握刑法规定的含义精神,有利于刑法的统一实施,有助于克服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促进其发展完善。(重要性) 5、刑法解释: (1)根据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2)根据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 【各解释的相关概念】 二、简答题 1、刑法的性质? (1)阶级性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存在。 (2)法律性质:规定内容的特定性、调控范围的广泛性、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处罚范围的不完备性、部门法律的谦抑性。 2、刑法的分类? 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伦理刑法与行政刑法、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 (具体概念) 3、刑法的创制根据? (1)上位法根据:宪法 (2)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与实际情况。 4、刑法立法的目的、任务及功能? (1)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2)惩罚就是手段,保护各种法益就是目的 (3)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与社会主义制度;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与安定的生活局面。 (4)行为规制功能、法益保护功能、自由保障功能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基本原则:(1)指贯穿整个刑法、具有指导与制约全部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意义并直接体现一个国家刑法基本精神的根本原则。(概念) (2)它对刑事立法具有先导性意义,对刑事司法实践具有指导与制约作用,对刑法

刑法知识点总结

刑法知识点总结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于刑法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对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刑法是一门涉及犯罪行为及其规制的法律学科,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将对一些常见的刑法知识点进行总结和概述,以期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刑法基本原理 刑法具有一些基本原理,这些原理是刑法实施的基础,也是刑法体系的核心。其中包括: 1. 法定性原则: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和刑罚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不得任意扩大。这意味着国家的刑罚权受到法律的约束,不能滥用。 2.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法益保护的核心,要求犯罪行为和刑罚都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且应该提前明确。 3.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应当与犯罪行为的性质、主体的过错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具有相对平等性和相对合理性。

二、犯罪及其构成要件 1. 犯罪概念: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具备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两个要素。 2. 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的要素。 (1) 客观方面:客观方面的要素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和犯罪手段等。 (2) 主观方面:主观方面的要素包括故意成分,即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故意和内心的犯罪主观状态。 三、刑法责任 1. 刑法责任的种类:刑法责任分为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两个方面。

(1) 主观责任:主观责任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故意和过失。 (2) 客观责任:客观责任是指犯罪人依法应承担的行为后果责任。 2. 免责情节:刑法规定了一些情况下可以免除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1) 紧急避险:在救护自己或他人的危险情况下,采取的合理防卫行为不构成犯罪。 (2) 极端缺乏责任能力:例如患有严重精神病等情况下,认定其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刑法种类及适用 1. 刑法种类:刑法根据犯罪行为的不同性质,分为普通刑法和特殊刑法两大类。

最新电大《刑法学(1)》期末考试答案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名词解释及问答题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2a19341584.html,)*电大考试* 1、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2、刑事责任年龄: 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3、共同犯罪: 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4、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5 . 时效中断: 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犯罪分子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的制度。 6. 犯罪的过失: 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7 .自首: 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8 . 犯罪客体: 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 9.犯罪未遂: 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10.主犯: 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11. 剥夺政治权利: 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 12. 犯罪主观方面: 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13.刑罚裁量情节: 又称量刑情节,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的、据以决定量刑轻重或者免除刑罚处罚的各种情况。 14.刑事责任能力: 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15.犯罪的过失: 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16.犯罪集团: 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17 .疏忽大意的过失: 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18.特别自首: 亦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19.犯罪预备: 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20.刑罚: 是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 21 .犯罪: 是指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2 .犯罪主观方面: 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23 .正当防卫: 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24 .没收财产: 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25. 数罪并罚: 是指人民法院对一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26. 紧急避险: 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7. 连续犯: 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28. 累犯: 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于法定期限内又犯

刑法学大一知识点总结

刑法学大一知识点总结 刑法学作为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是研究犯罪和刑罚的法 律学科。在大一学习刑法学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知 识点,以建立对刑法的基础理解。本文将对大一刑法学的一些重 要知识点进行总结和归纳,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 一、刑法学的基本概念 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其研究对象是犯罪、刑责 和刑罚。刑法学的基本任务是研究刑法规范的内容、构造和作用,进而为实现刑法目标和保护社会安全服务。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有一些基本原则,包括法定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非罪 推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人格尊重原则等。这些原则为刑 法的适用和解释提供了基本的准则和依据。 三、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 刑法规定了一系列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即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观要件即犯罪主体的主 观故意或过失。犯罪构成要件对于刑法的适用和认定非常重要。

四、刑法的刑罚种类 刑罚是刑法规范的核心内容,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有 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 政治权利等。刑罚的种类和适用与犯罪的性质和情节有关。 五、刑事责任能力和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是否能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 责任。刑法规定了刑事责任年龄,即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一般 不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和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对于刑法的 适用和判决具有重要意义。 六、刑法的适用原则和刑事诉讼程序 刑法的适用原则包括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证明责任在检方原则、责任可追究原则等。刑事诉讼程序是刑法规范的实施方式, 包括刑事诉讼的主体、起诉、审判和判决等环节。 七、刑法的改革与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刑法也在不断进行改革与发展。一方面是对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的适应和调整,另一方面是对刑

刑法知识点总结

刑法知识点总结 刑法是国家法律制度中的一部分,用于规范人们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它包括刑法基本原理、刑事责任、刑法规定等多个方面。下面就一些刑法的知识点进行总结。 1. 刑法的基本原理 刑法的基本原理包括法律平等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法无规定不责罚原则等。法律平等原则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贵贱。罪刑法定原则规定了法律应当明确规定犯罪行为和刑罚的种类和限度。法无规定不责罚原则指出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某一行为是犯罪行为,那么就不能以此行为为由进行处罚。 2.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者在法律面前承担的责任。刑事责任主要通过刑罚和刑事教育来实现。刑罚主要包括剥夺自由的刑罚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刑事教育则是通过帮助罪犯认识错误、重塑人格来减轻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3. 刑法规定 刑法规定了哪些行为构成犯罪以及对犯罪行为的刑罚。犯罪行为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罪等。刑罚根据犯罪的危害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而有所不同,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等。 4. 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某一犯罪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它包括犯罪主体要件、犯罪客体要件、犯罪行为要件、犯罪结果要件和

犯罪主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是指行为人为实施该行为所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例如年满刑事责任年龄。犯罪客体要件是指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客体,例如人身、财产等。犯罪行为要件是指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行为方式,例如杀人、盗窃等。犯罪结果要件是指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结果,例如死亡、损失等。犯罪主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主观意图,例如故意、过失等。 5. 刑事法定主义原则 刑事法定主义原则是刑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犯罪行为和刑罚都必须有法律依据。这意味着国家不能以任意的方式对待犯罪行为,必须依据法律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6. 刑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刑法与其他法律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一方面,刑法是国家法律制度的一部分,它与宪法、民法等其他法律有着内在的联系和统一性。另一方面,刑法与其他法律之间也存在着区别和差异。刑法主要涉及到犯罪行为和刑罚等方面,而其他法律则主要涉及到日常民事纠纷等方面。 总之,刑法是维护社会安全、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法律。通过掌握刑法的基本原理、刑事责任、刑法规定等知识点,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同时,也能够加强对刑法执行的监督,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刑法司法实践。

刑法学知识点归纳

刑法学知识点归纳 刑法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之一,主要研究刑事法律法规和刑事司法实 践中的刑罚适用原则、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犯罪责任认定、刑罚判决等 内容。下面是对刑法学知识点的归纳。 一、刑法学基础知识 1.刑法的定义和作用:刑法是国家用来规范社会成员行为的一种法律,其主要作用是保护社会秩序和维护社会安全。 2.刑法的特点:刑法以法律明确的形式规定犯罪行为和刑罚,具有强 制性、专属性和惩罚性等特点。 3.刑法的原则:刑法具有合法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犯罪行为主观 要素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等基本原则。 二、犯罪行为构成要件 1.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的合成构成了犯罪行为的客 观要件。主要包括行为、结果、因果关系和客观社会危险性。 2.犯罪的主观要件:主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中的犯罪人的主观方面, 包括故意、过失和故意犯罪辩护事由等。 三、犯罪的刑事责任认定 1.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判断犯罪人是否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 2.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 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

3.刑事责任能力限制:部分人群由于精神或心理方面原因,可能受到 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 四、刑罚适用原则和刑罚种类 1.刑罚适用原则:主要包括法定原则、公平原则、人性原则、防止滥 用刑罚原则等。 2.刑罚种类:刑罚种类包括主刑、附加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等。主刑包 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 五、犯罪共犯和犯罪数 1.犯罪共犯:指两个或更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犯罪共犯要 具备主观和客观方面的一致意志和行为要素。 2.犯罪数:是指犯罪行为的次数。对于连续侵害行为或多次犯罪行为,根据犯罪实施的次数来确定刑罚。 六、刑事法律程序 1.侦查:是公安、检察机关依法采取措施进行犯罪事实和证据的收集、固定等活动。 2.审判:是法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的公正审判程序。 3.执行:是法院根据判决或裁定的结果,对罪犯进行刑罚执行的过程。 七、刑事责任追究和刑事法律救济 1.刑事责任追究:是国家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对犯罪行为者进行追究 刑事责任的过程。包括刑事立案、侦查、起诉等环节。

刑法知识点总结

刑法知识点总结 刑法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手段规范个人和组织行为,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给予制裁的一门法律学科。下面是刑法的一些重要知识点的总结: 1. 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各种要素。一般包括客体要件、主体要件、行为要件、结果要件和要因要件等五个方面。 2. 犯罪事实的判断:判断犯罪事实的准则是量刑裁量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判断,即客观判断和主观判断。其中,客观判断是指判断犯罪行为是否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主观判断是指判断犯罪行为的主体是否有罪意。 3. 犯罪主体及其责任能力:刑法中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而犯罪主体的责任能力则涉及到刑罚适用的问题。刑法规定,只有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承担刑事责任。 4. 犯罪数额及刑罚幅度:犯罪数额是判断犯罪行为严重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通常以犯罪所涉及的财产数额和人员伤亡数目为依据。而刑罚幅度则是指判决犯罪分子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的严重程度。 5. 刑罚种类及适用原则:刑罚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又分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死刑和无期徒刑等。而刑罚适用原则主要包括罪刑相适应原则、人道主义原则、刑法适用法定

原则和刑事法律平等适用原则等。 6. 刑罚执行方式:刑罚执行方式主要包括剥夺自由、剥夺政治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等。其中,剥夺自由是刑罚执行的一种主要形式,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 7. 犯罪辩护:犯罪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自诉案件或公诉案件的辩护和罪犯的辩护。犯罪辩护律师在辩护过程中需要充分了解犯罪事实、法律规定和证据,为当事人提供合法的辩护权利。 以上只是刑法的一些基本知识点的概述,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例和法律实践进行深入学习和理解。

大一刑法学重点归纳知识点

大一刑法学重点归纳知识点 一、刑法概述 刑法是研究罪和刑以及刑法制度的法律学科。它以宪法为基础,立法为依据,指导刑事司法实践,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利益。刑 法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之一,对于理解刑事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实 践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与任务 1. 法律作用的基本刑事法律原则:刑法有力维护合法权益,保 护社会秩序。 2. 刑法任务的基本原则:刑法的任务是保护合法权益,抑制犯罪,保障社会秩序和人民利益。 三、刑法的分类 1. 犯罪与刑罚的基本关系:刑法的基本任务是通过规范犯罪行 为来进行刑罚。 2. 犯罪的分类:分为犯罪和非犯罪,犯罪又分为故意犯罪和过 失犯罪。 3. 刑事责任的分类:分为主体责任和帮助责任。

4. 刑罚的分类:刑罚可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5. 协助性措施:刑罚外的法律措施,如收容教养、医疗教养、社区矫正等。 四、构成要件与过程 1. 犯罪构成要件:罪名、客观方面、主观方面。 2. 犯罪过程:犯罪形成的起因、计划、准备、实施、完成和结局。 五、罪与刑 1. 刑事责任原则: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2. 犯罪构成与责任能力:只有具备自由意志能力的人才能构成犯罪。 3. 犯罪结果与刑罚:犯罪结果的危害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是判决刑罚的重要依据。 六、刑法分则 1. 刑法分则的概念与分类:刑法分则是对刑法进行分类和规定的一种方式,分为一般规定罪刑法分则和专门规定罪刑法分则。

2. 刑法分则的基本组织结构:刑法分则由总则、分则和分则下的章节组成。 3. 刑法分则的内容:刑法分则包括刑法的基本原理、行为规范和刑事责任制度。 七、犯罪的形态与危害程度 1. 犯罪形态:犯罪活动可以表现为单独、共同、连续、持续、试图等形态。 2. 犯罪的危害程度:根据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可分为普通犯罪和严重犯罪。 八、刑法规定的典型犯罪与刑事责任 1. 杀人罪: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 2. 盗窃罪:盗窃罪是指故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3.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 4. 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考研刑法学知识点梳理

考研刑法学知识点梳理 刑法学是法学中的一门重要学科,旨在研究和规范犯罪行为及其责任。考研阶段,对于刑法学的知识点的掌握和理解至关重要。下面将对考研刑法学知识点进行系统梳理,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考试。 1. 刑法学概述 1.1 刑法的定义和分类 1.2 刑法的基本原则 1.3 刑法的地位和作用 2. 犯罪和刑事责任 2.1 犯罪的构成要件 2.2 犯罪行为的形态和因果关系 2.3 犯罪的主体和客体 2.4 犯罪的法定解释和犯罪的非法性 2.5 刑事责任的种类和适用 3. 刑法责任和刑罚 3.1 刑法责任的性质和构成要件 3.2 刑罚的种类和适用 3.3 刑罚的目的和原则

3.4 刑罚的量刑和变更 4. 犯罪的成立 4.1 犯罪的主体和客体要件 4.2 犯罪的时机和地点要件 4.3 犯罪的意图和动机要件 4.4 犯罪的犯罪事实和结果要件 4.5 犯罪的违法性和刑罚关系要件 5. 犯罪的量刑 5.1 犯罪的刑罚范围和量刑上限 5.2 犯罪的刑罚种类和量刑标准 5.3 犯罪的刑罚适用和刑讯逼供 5.4 犯罪的刑罚执行和刑期减免 6. 特定犯罪及其相关法规 6.1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 6.2 抢劫罪和盗窃罪 6.3 贪污受贿罪和渎职罪 6.4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

7. 刑事诉讼法 7.1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7.2 刑事诉讼程序的主体和地位 7.3 刑事诉讼的主要环节和程序要求 7.4 刑事审判的权力和程序保障 8. 刑事执行法 8.1 刑罚执行的目的和原则 8.2 刑罚执行的种类和程序 8.3 刑罚执行的权力和制约 8.4 刑罚执行的国际合作和转化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知识点梳理,考生可以全面了解考研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在备考过程中,应注重理论的学习和实践案例的分析,以提高知识点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刑法学作为一个重要的考研科目,还需要考生反复复习和不断总结,通过刷题和模拟考试等方式进行检验和提高。希望本文的整理能为考研刑法学知识点的梳理提供一定的帮助,祝愿考生取得优异的成绩!

刑法知识点总结

一、名词解释 1、广义刑法、狭义刑法、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2、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文理解释、论理解释 3、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4、刑法的空间效力、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 5、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溯及力、从旧兼从轻原则 6、犯罪的形式概念、犯罪的实质概念、犯罪的混合概念 7、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简单客体、复杂客体、随机客体 8、危害行为、作为、不作为、持有、纯正的不作为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刑法中的因果关系;中断的因果关系、偶然的因果关系 9、犯罪主体、刑事责任能力、身份犯;纯正的身份犯、不纯正的身份犯;单位犯罪 10、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犯罪目的、犯罪动机、法律认识错误、事实认识错误

11、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假想防卫、假想避险、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特殊防卫 12、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不能犯未遂 13、共同犯罪、片面共犯、承继的共犯;必要的共同犯罪、复杂的共同犯罪;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间接正犯;首要分子 14、继续犯、想象竞合犯、法条竞合、结果加重犯、结合犯、集合犯、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 15、刑事责任、一般预防、特殊预防、刑罚的体系、主刑、附加刑 16、量刑、一般累犯、特殊累犯、一般自首、特别自首、坦白、一般缓刑、战时缓刑、立功、减刑、假释、追诉时效、追诉时效的中断、追诉时效的延长、大赦、特赦 二、简答题 1、简述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及其基本内容;简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或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及其在我国立法中的体现 2、简述我国刑法属地管辖的例外情况;结合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论述刑法的空间效力;简述刑法溯及力的概念及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的规定。 3、简述我国刑法有关“但书”的规定。 4、简述犯罪的基本特征;简述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刑法概述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刑法是国家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定一切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的是维护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 2、刑法的性质:刑法具有规定内容的特定性、调整社会关系的广泛性和制裁手段的严厉性。 3、立法解释:立法机关对刑法含义的解释,包括对刑法术语的解释、法律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的解释以及对发生歧义的规定的解释。 4、司法解释: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规定含义的阐明。

5、扩张解释:扩张刑法条文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规定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二、XXX: 刑法的渊源: 刑法的渊源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名词解释: 1、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核心和精髓,能指导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适用,包括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原则和罪刑相当原则。 二、XXX: 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原则和罪刑相当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必须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前提,刑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不处罚。 2、平等适用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特权。 3、罪刑相当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的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名词解释: 1、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对什么人、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以及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犯罪构成的层次结构包括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两个层次。 主观方面包括犯罪的故意或过失,即犯罪人的主观意图或疏忽导致的行为。 客观方面包括犯罪的对象、行为和后果三个要素。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客体,行为是指犯罪人实施的具体行动,后果是指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社会危害后果。 这些要素相互作用,共同构成犯罪构成的总和。在犯罪构成中,每个要素都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律规定,才能构成某种犯罪。这种层次结构的构成,体现了犯罪构成的严谨性和科学性。 下,犯罪客观要件的存在与否决定了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4、犯罪客观要件是刑罚的基本依据:只有当犯罪客观要 件成立时,才能对犯罪行为予以刑罚。 5、犯罪客观要件的存在,既反映了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 会关系,也体现了刑法对社会秩序的保护和维护。 犯罪构成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二者有机结合才能构成完整的犯罪构成系统。客观方面包括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要件,主观方面包括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要件。这四个要件内部又有进一步的划分。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刑法概述 一、名词解释: 1、刑法:一切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X的总称。 二、简答题: 刑法的渊源: 1、刑法典:1997年《中华人民XX国刑法》 2、单行刑法〔规定、决定、条例、补充规定〕 3、附属刑法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名词解释: 1、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法的核心和精髓,不仅体现刑法的根本精神,还能指导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适用。 二、简答题: ﹡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法的核心和精髓,不仅体现刑法的根本精神,还能指导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适用。 1、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指刑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不处罚的原则。 2、平等适用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刑相当原则:又称罪刑相适应或罪刑均衡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的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X围 一、名词解释: 1、刑法的效力X围:即刑法的适用X围或生效X围,刑法对什么人,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以与是否有溯与既往的效力。 2、刑法的溯与力:即刑法溯与既往的效力,指刑法生效后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适用即有溯与力,不适用即没有溯与力。 第四章犯罪概述 一、名词解释: 1、犯罪:一种危害社会已经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简答题: ﹡犯罪的基本特征: 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特征,也是本质特征。某些行为虽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 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具有刑事XX性:犯罪不仅是一种社会现象,还是一种法律现象,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体现。 3、犯罪是依刑法应受惩罚的行为,具有刑罚当罚性:刑罚是对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一种否定性评价,只有犯罪才具有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属性。 因此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紧密相连,不可分离,共同构成犯罪概念的总体,成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总的标准和尺度。

刑法知识点整理

上编刑法总论 第一章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刑法的性质:一是刑法的阶级性质;二是刑法的法律性质。 刑法的阶级性质:刑法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制定的,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刑法的阶级性质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 刑法的法律性质特点: (1)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加广泛; (2)刑法的强制性更为严厉。 1979年7月1日一致通过,7月6日正式发布,1980年1月1日起实行,我国第一部刑法典正式诞生。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部刑法典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7年修刑的特点: (1)实现了刑法的统一性和完备性;(2)贯彻了刑事法治原则和加强刑法保障功能; (3)立足国情和适当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相结合; 之后修刑的特点: (1)及时回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2)确立了刑法修正案作为刑法修改方式的基本地位。 刑法的根据: (1)制定宪法的法律依据: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国刑法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根据; (2)制定刑法的实践根据:我国同犯罪作斗争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是刑法制定和修订的实践根据。 刑法的任务: (1)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3)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维护社会秩序。刑法的体系:就是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刑法的解释:是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1)立法解释:指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做的解释;刑法立法解释是指对刑法典规定的某些内容予以阐明。 (2)司法解释:指由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做的解释; (3)学理解释:指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做的解释; (4)文理解释,指对法律条文的字义、概念、术语,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 (5)论理解释: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分为当然解释、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的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罪责自负原则。 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刑法基本原则具有强大威力,既有利于积极同犯罪作斗争,又有利于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既有利于推进法治化进程,又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既有利于实现刑法的目的,又有利于达到刑法的最佳效果。 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 (1)正确认定犯罪和判处刑罚; (2)正确进行司法解释。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

刑法考试知识点归纳及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60题) 1.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实施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实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做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2.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之一。我国刑法理论通常将犯罪客体分为三种:⑴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⑵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⑶直接客体,是指某一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即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3.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根据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不同,刑法理论上一般将其分为两种:⑴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⑵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4.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这就是意外事件。其主要特征是:行为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即在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损害结果的产生是由于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的。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两种情况为: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般称为组织犯。该种主犯,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其特征在于:必须是犯罪集团中的犯罪分子,且必须实施了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指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该种主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包括: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在某些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在集团犯罪和聚众犯罪以外的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继续犯:也称持续犯,指违法行为着手实施后,在停止之前持续地侵害同一客体的犯罪。特征:1.行为人着手实施了持续侵害同一客体的行为;2.行为人必须出于实施特定继续犯罪的故意;3.行为对客体的侵害和不法状态必须是同时继续。对继续犯按照刑法分则的规定处理即可,无需数罪并罚。 7.防卫过当: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是防卫行为的正当性和损害结果的非正当性的对立统一。防卫行为的正当性是指实施防卫行为时确有不法侵害存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目的是保护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但从另一方面看,防卫行为的强度和力度明显超过了不法侵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