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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

江西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
江西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

江西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规范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境内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

第三条公路养护大修工程是对管养范围内损坏较大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周期性的综合维修,以全面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在原技术范围内进行局部改善,以逐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中修工程是对管养范围内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原状的小型工程项目。第五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国省干线大中修责任主体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一)省公路局管理局职责

1.负责对全省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进行宏观管理,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公路养护方针、技术政策、标准(规范),结合本省实际提出实施措施。

2.审查并批复设区市公路局上报建议计划,制订全省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规划及重点保障路线的年度计划,指导督促计划的执行。

3.监督、检查设区市公路局大中修工程的执行情况,对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给予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4.监督和指导设区市公路局招投标工作。

5.参加工程交、竣工验收。

(二)设区市公路局职责

1.根据项目的大小及性质,可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明确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2.负责公路病害损坏及现状调查,编制大中修工程计划建议书,并上报省公路管理局。

3.负责本辖区内大中修工程组织与实施,结合实际提出项目实施措施。

4.负责所辖范围内大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的审批工作。

5.负责大中修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招(议)标工作。

6.督促检查大中修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现场管理等工作,组织工程交、竣工验收。

第六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应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养护技术,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公路养护“四新”成果,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不断提高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水平。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七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计划,应根据全省公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资金来源情况,以公路路面管理系统和桥梁管理系统评定结果为基础,按照“养护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先急后缓”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编制。

第八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基本程序:

1.对公路病害、损坏及现状进行全面调查;

2.按计划管理范围逐级上报年度项目计划建议书;

3.下达年度大中修工程计划;

设计单位的资质应与公路等级相适应。一级公路大中修工程、危桥改造的设计,设计单位应具有甲级设计资质;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的大中修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应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二级以下公路的大中修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应具备丙级以上资质。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和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应按规定装订成册。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并由编制者、复核者、审核者及批准负责人分别签署,加盖公章后送审。

第十五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行设计文件审批制度,设计文件不经批复不得开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由各设区市有关部门或公路局负责审批。

第十六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单位要做好技术交底,必要时应选派业务熟悉、技术全面的设计代表进驻工地,做好设计跟踪服务。

第四章招投标管理

第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与评标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养护大中修工程进行招投标管理,对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可以采取议标方式进行管理,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有水毁抢修、特殊技术要求、应急工程等项目可视具体情况指定施工单位。

第十八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招(议)标应具备的条件:

1.已列入设区市公路局大中修(专项)计划,配套资金已落实;

2.设计文件已审批;

3.招(议)标文件已编制完成。

4.其他相关准备工作已完成。

第十九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应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择优选定资质相符、资信良好的单位中标。

第二十条公路大中修工程的招(议)标工作,由设区市公路局组织实施。招(议)标时,投标单位数量不得低于3家。

第二十一条公路大中修工程招(议)标应组建评标小组,由招(议)标单位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1.按规定要求编制招(议)标文件;

2.发布招标公告或向有关单位发出招(议)标邀请函;

3.发放招(议)标文件,组织现场勘查和进行招标文件答疑;

4.建立评标小组,成员人数应取5~9人之间的单数,其专业人员不得少于60%,评标小组负责制定评标和定标办法;

5.接受投标者标书,组织开标;

6.评标小组审查标书,进行评标,形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单位,报设区市公路局核批;

7.评标结果报批后由设区市公路局发出中标通知书;

8.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十二条参加工程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从事特殊工程项目的专业施工队伍,经设区市公路局批准后,可参加相应工程的投标。监理单位必须具有交通部核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

第二十三条标底由招(议)标单位负责编制,每一个合同段只允许有一个标底。招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其他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公开组织开标。开标会议上应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并当众启封,宣读各份投标书主要内容,各投标人须委派代表参加开标,并对其投标报价予以确认。

第二十四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招(议)标程序、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评标、签约均应符合国家或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应逐步建立施工企业自检、社会监理和政府监督三级质量保证体系。

第二十六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行责任终身制,责任期内设区市公路局、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是工程质量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技术责任人;直接从事本工程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订和完善岗位质量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建立工地试验室,设置专职试验人员,强化质量检验,加强施工全过程中的自检,实行工序交验制度,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第二十九条监理单位要依据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法规,严格履行监理合同,制定工程监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监督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及施工工艺,

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规定的行为,对设计变更按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审查。

第三十一条用于工程项目的材料和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查,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对由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或设计文件指定的材料和设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也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施工单位有权拒绝使用。

第三十二条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向业主及监理单位报告,保护现场,接受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第六章资金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完成招(议)标工作之后,招(议)标单位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设区市公路局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公路分局支付开工预付款。

第三十四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资金控制实行合同管理。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业主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计量支付工作。

第三十五条因设计图纸与现场实际不符需进行变更时,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经监理及设计单位审查,公路分局审核,报设区市公路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变更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原则为:合同文件中已有适用变更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执行;合同中未有的价格,由公路分局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议价原则测算,报设区市公路局审批。

第三十六条工程款的支付,先由施工单位提出支付申请,经监理工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 (1) 一、编制依据与标准 (1) 二、编制原则 (1) 第二章工程概况 (2) 一、工程简介 (2) 二、施工范围及工程数量 (2) 三、总体施工方案 (2) 第三章工程特点分析 (4) 一、工程特点 (4) 二、工程重点 (4) 三、工程难点 (4) 四、施工对策 (4) 第四章工程主要目标 (4) 一、质量目标 (4) 二、工期目标 (5) 三、安全目标 (5) 四、环境保护目标 (5) 五、文明施工目标 (5) 第五章施工总体部署 (5) 一、施工组织机构和职能 (5) 二、施工作业组织及施工总体安排 (7) 三、施工主要节点控制 (8) 四、拟采用的施工封闭方式 (8) 五、设备、人员动员周期和设备、人员、材料运到施工现场的方法 (9) 第六章施工方案 (9) 一、波形梁护栏施工方案 (9)

三、轮廓标施工方案 (13) 四、排水沟盖板施工方案 (14) 五、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交通组织方案 (16) 第七章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9) 一、工期目标 (19) 二、工期保证体系框图:见附表五 (19) 三、工期保证措施 (19) 第八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21) 一、质量保证体系 (21) 二、技术保证措施 (22) 三、主要材料质量保障措施 (23) 四、自检保证措施 (24) 第九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26)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6) 二、安全保证体系 (26) 三、人员、设备、资金保证 (27) 四、制度保证措施 (27) 五、思想保证措施 (28) 六、技术保证措施 (28) 第十章环境保护措施 (31) 一、环境保护措施 (31) 第十一章文明施工措施 (33) 一、文明施工目标 (33) 二、文明施工措施 (33) 第十二章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35) 一、项目风险预测及防范 (35)

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建设程序)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 建设程序 (试行)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 2013年10月

目录 总则 (1)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 (1) 1.1委托项目建议书(预可)、工可研究咨询 (1) 1.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批 (1) 1.2.1报批流程 (1) 1.2.2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提交的材料 (1) 1.2.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批需要提供的材料 (2) 1.2.4项目报批前应完成的工作 (2) 1.2.5项目报批同步应完成工作 (3) 第二部分征地拆迁 (4) 2.1征地 (4) 2.1.1征地申请前期的相关手续收集、办理 (4) 2.1.2征地单位向区(县)土地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用地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5) 2.1.3区(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征地调查及征地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案的拟 定 (5) 2.1.4区(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审核上报编制“一书四方案”,开展征地公示及 听证,由区(县)政府初步审核 (5) 2.1.5征地的审查(核)、报批 (5) 2.1.6征地组织实施及征地补偿安置 (6) 2.1.7征地资料汇总、归档 (6)

2.2拆迁 (6) 2.2.1拆迁许可 (6) 2.2.2实施拆迁 (7) 2.3杆管线迁移 (7) 2.3.1前期准备 (7) 2.3.2制定迁移方案 (7) 2.4城市树木砍伐、移植 (8) 2.4.1办理行政许可 (8) 2.4.2实施树木砍伐、迁移 (9) 第三部分工程勘察设计 (10) 3.1确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10) 3.2工程勘察设计 (10) 3.2.1初步设计(方案设计) (10) 3.2.2施工图设计 (11) 3.3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13) 第四部分工程招标 (14) 4.1招标准备工作 (14) 4.1.1 编制招标工作计划表 (14) 4.1.2 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14) 4.1.3编制招标实施方案 (14) 4.2发布招标公告 (15) 4.3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准备 (15)

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SZ-24-2006)宣贯讲义 第一部分 本次修订的概况 一、修订背景 1、《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Z-24-2002),自2002年12月1日施行以来,对规范上海公路大中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验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2、《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Z-24-2002)编制时所依据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071-98)已经进行修订,特别是修订后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对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体系作了新的规定。 3、《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Z-24-2002)发布、施行两年多来,其中所引用的许多相关标准已经或正在修订。 鉴于上述情况,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于2005年3月28日以《关于下达2005年技术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沪市政科〔2005〕150号]正式下达《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Z-24-2002)的修订任务。 二、修订依据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以下简称“部标” )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 119-2005)(以下简称“市标” ) 三、修订过程 2005年3月,由上海市公路管理处、上海市市管公路管理署、上海市奉贤区公路管理署、上海市松江区公路管理署、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路管理署等单位组成编制组,开始本标准的修订工作。 2005年5月27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组织评审并通过本标准修订大纲。 2006年6月2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组织评审并通过本标准修订的征求意见稿。 2006年6月20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组织评审并通过本标准修订后的送审稿。 2006年6月28日,上海市公路管理处以《关于上报〈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报批稿)的请示》[沪路管信〔2006〕227号] 报批。 2006年7月17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以《关于批准颁发〈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沪市政科〔2006〕450号]正式批准《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Z-24-2006)从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四、修订定位

养护大中修管理规定讨论稿

养护大中修管理规定讨论 稿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江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规范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以及《江西省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范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境内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对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破坏的公路、桥涵等设施恢复工程实施可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管理。其他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路养护大修工程是对损坏较大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周期性的综合维修,以全面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在原技术范围内进行局部改善,以逐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公路养护中修工程是对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一)省交通运输厅职责 1.负责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总体规划。 2.负责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资金筹集。 3.负责全省公路养护计划管理工作,审定省公路管理局编报的建议计划,负责上报国家专项建议计划,批准大中修年度计划。 4.监督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二)省公路管理局职责 1.负责编制、上报全省普通国省干线规划和养护大中修年度计划,下达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的计划。

养护大中修管理办法讨论稿

江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规范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以及《江西省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范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境内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对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破坏的公路、桥涵等设施恢复工程实施可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管理。其他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路养护大修工程是对损坏较大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周期性的综合维修,以全面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在原技术范围内进行局部改善,以逐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公路养护中修工程是对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一)省交通运输厅职责1.负责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总体规划。 2.负责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资金筹集。 3.负责全省公路养护计划管理工作,审定省公路管理局编报的建议计划,负责上报国家专项建议计划,批准大中修年度计划。 4.监督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二)省公路管理局职责1.负责编制、上报全省普通国省干线规划和养护大中修年度计划,下达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的计划。 2. 负责大中修工程立项审批。 3 .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 4 .根据年度计划,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计划执行的监督、检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考核办法(试行)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根据《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实施方案》,结合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建的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考核主要内容有:建设程序标准化、参建单位管理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及安全管理标准化。 第四条建设程序标准化考核 建设程序标准化考核是指对项目从工程可行性研究到完成交工验收的相关程序进行的考核。 建设程序标准化考核主要内容有: 1、项目开工前,制定本项目建设标准化创建方案; 2、项目开工前,完成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报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经过审查并批复;完成征地、拆迁手续办理;完成工程招标,并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创建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完成质量和安全监督申请,建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完成施工许可办理; 3、设计变更需办理审批手续方可实施; 4、满足规定条件及时申请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报告在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中备案。 第五条参建单位管理标准化考核 参建单位管理标准化考核是指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驻地建设和人员配置,生产场地建设进行的考核。

参建单位管理标准化考核主要内容有: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驻地在选址、布局、规模、环境卫生等方面满足工程建设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人数和人员配置等应满足工程管理要求,所有人员应挂牌上岗,主要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更换,并建立考勤制度; 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实验室(如有)应布局合理、设备齐全,符合备案条件;委托试验机构(如有)应满足相应资质、手续齐全。 4、施工单位生产场地(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小型构件预制场、施工便道等)选址、建设规模、设备配置等应满足工程建设要求,材料存放符合分类、防雨防潮、标识清晰的要求。 第六条施工工艺标准化考核 施工工艺标准化考核是指对工程质量、三新技术应用和施工工艺进行的考核。 施工工艺标准化考核主要内容有: 1、工程质量 原材料,路基压实度,基层、底基层压实度,基层、底基层厚度,面层压实度(或强度),面层厚度,构造物强度,桥涵构造物几何尺寸及线形,钢筋保护层厚度。 2、三新技术应用 采用水泥混凝土桥面抛丸与防水粘结层施工技术、桥梁预应力智能施工技术、抗裂骨架水泥稳定碎石技术、沥青混合料温拌技术、厂拌热再生技术。 3、施工工艺 按照建设标准化指南施工相应分项工程。 第七条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

高速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质量控制

高速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质量控制 摘要:随着高速公路里程的不断增加,高速公路路面病害也不断出现,大中修工程越来越多。作者结合广佛高速公路大修工程的经验和体会,阐述了高速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质量控制的几个重点环节,力图为同行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路面,大中修,质量,控制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发展异常迅速,至今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已近30000公里,使我国公路成为20世纪我国26项重大工程技术成就之一,为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交通量的不断增大,特别是特大超重车辆的日益增多,为高速公路带来灾害性损坏,大大缩短了高速公路的使用寿命,路面裂缝、坑槽、车辙、松散、拥包等病害陆续出现,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治,不仅会降低路面使用性能,影响行车安全,而且可能导致路面进一步破坏。因此路面的维修养护是已建成高速公路目前所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如何保证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工程质量、以实现其设计使用寿命就显得格外重要。 一.采用科学检测评价手段,分析病害原因,合理制定处治方案在进行路面维修之前,首先要确定路面病害及其原因。只有把病因搞清楚了,才能对症下药制定最优方案,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工程质量。维修养护工作通常是在常规指标(弯沉、破损、抗滑、平整度)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各项指标来制定养护对策,但各条路况千差万别,采用常

规的调查指标有时不能满足要求,而有时没有全测的必要。结合养护管理工作的体会,作者认为,路况调查项目的选择必须根据每条路的路况以及维修后预期达到的效果来确定。以广佛高速公路大修工程的路况调查情况为例,准确确定病因,一般可按以下步骤方法进行:①采用人工实地徒步目测法,确定病害的大体路段和位置,进行破损类型调查,并绘制路面破损图;②利用弯沉测试仪确定具体病害路段、基层强度,必要处加密检测点;③利用探地雷达确定路面病害的长度、宽度和深度,与弯沉检测结果进行验证比较;④利用取芯机对上述路段的路面、路基进行地质取芯或结合开挖探坑与雷达检测结果验证,最终确定病害的地点、类型、层面和深度。 根据以上路况调查结果,进行全面科学的数据分析,包括对路况调查数据进行整理与分析,对各路段病害类型及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对病害原因进行分析,以及交通量分析与预测等。数据分析后针对不同的路面破坏形式分别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处治方案。制定处治方案的指定思想:①应针对养护工程特点,不能按新建工程考虑;②是否满足设计使用年限的累计标准轴次的要求;③对于不能中断交通的高速公路,方案要便于施工组织、工期短、施工对行车与安全的影响最小;④充分利用旧路面,废弃物挖运、堆放和占地应降在最低程度;⑤对交通管理、社会影响以及对营运收费影响减少到最低;⑥是否根据不同车道、区别损坏程度和弯沉代表值大小,采取不同设计方案;⑦工程造价节省。方案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病害能否根治和维修工程质量的长期效果。拿出初步方案后,要及时召开专家审查会议和进一步研

吉林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范文

吉林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2007年02月01日 15时30分 387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交通运输 “干线” “公路” “养护”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吉林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交发[2006]45号 各市(州)交通局: 现将《吉林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下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省公路管理局。 附件:吉林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吉林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确保全省干线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为行车人、行路人提供安全、畅通、舒适、优美的公路交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吉林省公路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有关规定,参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以下简称经营性公路),其养护工程由经营企业根据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沥青路面、水泥路面、桥涵、隧道等养护标准及《吉林省干线公路养护质量要求》,安排资金组织实施,由省公路管理局及市(州)公路管理处负责监督。 第三条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吉林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受吉林省交通厅委托负责全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指导和协调工作。 吉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省养护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五条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编制应遵循"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对于具有重大政治、经济、国防意义的公路养护工程、抗灾抢险工程须优先安排。养护工程计划应依据根据路面管理系统、桥梁管理系统及路况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确定。 第六条公路养护工程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严格实行设计审批制度。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要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划分为养护改建、大修、中修(含预防性养护)、小修保养等工程(以下简称公路养护工程)。 养护改建工程使用年限应不低于12年,大修工程应不低于8年,中修工程应不低于5年,预防性养护类小修保养工程应不低于2年。 小修保养经费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根据所管养公路的行政等级、使用年限、技术等级、交通量和路况现状等因素,按照《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和《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核定年度养护经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费用包干、权责一致,合同管理、计量支付的原则。 第八条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的应坚持日常保养,及时修复公路及沿线设施损坏部分,保持公路完好、整洁、美观,保障行车安全畅通;采取技术经济合理的工程技术措施,加强预防性养护和周期性养护,延长公路使用年限,提高公路整体服务水平和经济及社会效益;

、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辖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程序,根据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辖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分类(具体分类详见附表):1、大修工程:对公路及其工程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在原技术等级范围内进行局部改善和增建,以逐步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的工程项目。 2、中修工程: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修理维修加固,以恢复原有技术状况的工程项目。 3、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对三、四、五类桥梁进行的维修加固,或对等级较低桥梁的拆除重建工程。

第四条市交通局是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建设主体,曲靖市公路开发公司负责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五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的制定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考虑整体路网规划和投资效益,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以延长公路和桥梁的使用年限,提高公路的综合通行能力。 第六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下一年度工程计划的制定以公路使用现状和路网规划为依据,首先由各管理处在每年的2月中旬至3月上旬对所辖公路、桥梁及其沿线设施进行全面调查,并结合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连同调查结果及其它相关资料一并报市公路管理处,每年3月中旬前完成上报工作。 第七条市公路开发公司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提出我公司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议计划(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市交通局。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对扶贫攻坚的地位和作用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对扶贫攻坚的地位和作用 【摘要】公路是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以文山州为例对国省干线在文山州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 重要作用和地位进行了研究分析,重点阐述了文山州地理位置和资源、文山州经济发展的状况与趋势,国省干线对促进文山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势与作用的重要体现。 【关键词】国省干线;文山州;扶贫攻坚;地位和作用 一、文山州地理位置与资源资源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的云南省东南部,东与广西百色市接壤,南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接界,西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毗邻,北与曲靖市相连。境内生物资源较为丰富,有各种农作物品种1727个。其中广南县的八宝米以粒大、米白、做成的饭香软适口而闻名,过去曾为朝廷“贡米”。邱北县的辣椒具有色鲜、味香、油多、个长等特色。文山、砚山的三七是名贵药材,在国内外久负盛名。富宁八角是上乘调料和工业原料,质量居全国第一,远销国内外。文山极其丰富的地下宝藏。现已探明和发现的黑色、有色、稀有贵重金属、非金属矿已达11类55种670个矿点。其中锑、锡储量分别居全国第二、第三位,锰储量居全国第八位,铝土储量居云南首位。由于矿种多,储量大,

品种也较为齐全,因此,文山被誉为“有色金属王国中的王国”。矿产多、储量大、品位高,有多种有色金属,其中:锡、锑、锰矿储量分居全国的第二、三、八位。 文山州处于我国的新南边陲,地理位置相对一般但是该地区的经济作物资源与矿产资源非常丰富是文山州赖以生 存和发展的基础,除了这些文山州还有十分宝贵的各种自然和生态资源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资源将被开发出来,但是目前制约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在全国范围内处于较低水平。 二、文山州经济发展状况与趋势 2015年全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708389万元,同比增长10.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64526万元,增长5.7%; 第二产业增加值2414324万元,增长12.8%。其中工业增加 值1589012万元,增长11.9%,建筑业增加值825312万元,增长14.8%;第三产业增加值2829539万元,增长11.1%。 全州三次产业比重由上年的22.9:36.3:40.8调整为21.8:36.0:42.2。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GDP由上年的17177元提高到18634元,增长10.5%。非公经济蓬勃发展,创造增 加值3438155万元,增长11.2%,占全州GDP的比重为51.3%,与去年持平。2016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达7358791万元,同比增长10.0%。第一产业增加值1555830万元,同比增长5.8%,拉动GDP增长1.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2626384

黑龙江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国省干线公路 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工程质量和效益,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公路养护工程是指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实施并按照项目进行管理的公路养护作业,按照养护目的和养护对象,分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不包括日常养护和公路改扩建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应当遵循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养护工程规划、确定养护工程目标、下达养护工程年度计划、审查或审批养护工程设计方案、指导养护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养护工程具

体管理工作,包括前期工作、编制年度建议计划、监督检查养护工程质量和安全、应急管理、权限内养护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指导监督招投标工作、竣工验收等。省公路路网监测中心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承担全省收费公路养护工程行业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收费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省干线公路(不含省管收费公路)养护工程建设协调、质量监督、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养护工程市场管理等工作(市、县权限划分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由其设置的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养护管理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养护工程和交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接受上级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依法批复的经营期内负责运营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提出的养护管理目标,筹措必要的资金,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组织实施养护工程,确保公路保持良好技术状况,并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以财政保障为主。收费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从车辆通行费中解决。 第八条养护工程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公路桥梁(隧道)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养护决策咨询、养护规划、养护设计、养护施工、工程管理及质量控制、工程验收、项目后评估、监理咨询等。

最新国省干线公路管理站上半年工作总结

国省干线公路管理站上半年工作总结 杜蒙县国省干线公路管理站上半年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庆交路发[2020]5号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站管养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本度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指导思想 2020年我站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县交通运输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本年的中心工作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科学养护措施,提高养护管理水平,保证超期服役路段路况总体稳定,力争新接养路段的路面使用性能指标(PQI)稳中有升。全面落实公路养护管理各项目标任务,保障行业安全和队伍稳定,努力构建“畅通、安全、和谐、高效”的公路服务体系。 二、2020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养护工作。一是完成173.330km公里养护管理工作(牙四路G232—130.731KM、前胡路S214—35.56KM、让杜路S505—16.8KM)。重点实施增补道口警示桩,更换丢失损毁各类标号志42处,排查处治桥头、涵顶跳车安全隐患1处,城镇进出口、道班庭院等适宜路段进行香化美化3处。早春季节采取人机组合作业方式,对路肩阻水路段全线整修,对重点路段边坡、边沟加强标准化作业,加强平交道口日常维护工作,并对道口两侧(含支线路口)、曲线内侧影响行车视线的乔灌木及时彻底规

范清除,使公路管养工作内容全面无死角。二是完成路面病害处治和预防性养护工作。科学安排组织各养护公司及时处治路面破损,刷新更换安全标志设施,目前以完成省局下达路面微表处预养护计划5.0公里工作、完成路面灌缝16.6万延长米,处治路面坑槽、翻浆病害1900m2。使路况通行服务水平总体保持良好状态,服务功能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做好桥梁管护工作。全面落实省局提出桥梁管理年活动要求,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做到每座桥梁有专人负责管养巡查看护,按照新规范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桥梁日常养护和小修工作,及时修复各种病害,确保桥梁安全运营。四是加强标准化道班建设。根据省局对标准化道班建设内容要求,结合我站目前现状和年初计划,完成五面井、胡吉吐莫、他拉哈、让杜路养护公司室外环境建设、室内办公设施完善配置投入工作。各养护公司在内业管理向网络信息化、智能化目标迈进。同时将为五面井公司配备应急抢险装备,丰富服务区便民服务内容。上述硬件设施的配置与完善,可进一步改善职工工作生活环境,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道班规范化管理水平。使标准化道班成为展现公路文化、服务社会、保障生产的窗口和载体。 (二)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庆交路发[2020]6号市处下发公路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通知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建立完善安全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安全职责。二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管理职责与各科室、

公路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公路大中修工程竣(交)工 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全省省养公路大中修等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搞好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及《公路大中修工程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公路养护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省养公路大中修工程、十公里内路基或路面改善工程、危旧桥加固工程、安全保障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等项目(以下统称:省养公路大中修工程)的竣(交)工验收工作。 其它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建设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和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条各公路总段(分局)负责主持交工验收工作。省公路局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中修工程和投资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大修工程项

目完工后,由公路总段(分局)及时组织进行竣(交)工合并验收,并将竣工验收资料报省公路局备案。省公路局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改善工程和投资100万元以上大修工程项目完工后,按照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 上述公路大中修工程的划分应严格按照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中“公路养护工程分类”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原则上以公路总段(分局)管养的一条路线(段)为一个项目进行验收。 特大桥、大桥和隧道等项目可单独按照交通部颁发的现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依据: ㈠批准的工程设计、预算文件; ㈡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 ㈢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㈣上级机关对工程的指示文件; ㈤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均采取评分法确定等级,其中:交工验收时依据评分情况分合格和不合格;竣工验收时依据评分情况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综合评分85分及以上者为优良,70分以上、不足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不含70

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1)

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公路事业和谐发展,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公路养护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省干线公路是指我省境内的由公路部门养护的国道(含国家高速公路)、省道(含省级高速公路)和重要的旅游公路等。本办法所称公路养护,是指公路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保养和维护,以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应遵循“畅通主导、安全至上、服务为本、创新引领”的工作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条为主、事权统一”模式管理,全面完成《甘肃省公路养护与管理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阶段总体目标和要求。 第四条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养护技术、机械装备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第五条公路养护的基本任务是:及时修复损坏部分,经常保持公路的完好状态,保障行车安全、舒适、畅通,提高运输经济效益;运用先进的养护技术,不断提高养护质量,延长公路使用年限,提高养护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公路技术改造,逐步提高公路的抗灾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公路养护生产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公路养护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及甘肃省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养护作业人员和行车安全。 第七条公路突发事件按照《甘肃省公路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与处理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处理,按要求发布和报送信息,有效应对和处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省公路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目标、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对全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比。 (二)编制申报全省公路养护规划和年度建议计划,并根据省

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对策

肥西县2017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1标段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编制单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日

第一章、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 第一节编制说明 1、本施工组织设计格按照《肥西县2017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1标段》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编制。在人员、机械、材料调配、质量要求、进度安排等面统一部署。 2、根据本工程设计特点、功能要求,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和对业主高度负责的原则,以业主的要求为准绳,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以“科学、经济、优质、高效” 为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指导思想。 3、公司上下对本工程非常重视,收到招标文件后,立即召集参加过类似工程施工、有丰富管理及施工经验的人员,在仔细研究图纸,明确工程特点、充分了解施工环境。 第二节编制依据 (一)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说明 1.1 编制依据 (1)肥西县2017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1标段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和发布的清单工程量、补充答疑等。 (2)、有关部门和单位颁发的规、规程、标准。 (3)现场踏勘调查所获得的有关资料。 (4)我单位拥有的科技工法成果和现有的管理水平、劳力、设备、技术能力以及长期积累的丰富施工经验。 1.2 编制原则 (1)格遵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工程施工工期、招标合同条款以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根据工程的特点,在工期安排上尽可能提前完成。 (2)坚持在实事的基础上,力求技术先进、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

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新材料、新测试法。 (3)合理安排工程项目的施工程序,做到布局合理,突出重点,全面展开,采取平行与流水作业相结合的式;正确选用施工法,科学组织,均衡生产。各项目工序紧密衔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以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序进行。 (4)调和配合,根据施工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施工中各个工序的施工安排并采取相应措施。 (5)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因时因地制宜,尽量利用原有设施或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各种临时工程。 (6)坚持自始至终对施工现场全过程密监控,以科学的法实行动态管理,并按动静结合的原则,精心进行施工场地规划布置,节约施工临时占地。格组织、精心管理,文明施工,创标准化施工现场。 (7)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针,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8)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和防护措施,坚持标准化作业,确保安全生产。实现“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消灭一切机械设备重大损失事故,消灭交通责任运输重大事故,消灭等级火灾事故,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工地。”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主要技术指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主要容 X043 杭路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与X040 相交,经合界高速(K1+738 处)、劳光社区、肥西文化希望小学、大丰村、圩村,终点与修建好的沥青砼路面相接(河卫生院),全长6.736km。本次实施路段为K0+600~K6+736 段,实施全长6.136kmX042 洪路,起于G312,自北向南经宁武铁路,终点位于铭传

山东省国省干线公路病险桥梁养护管理办法

山东省国省干线公路病险桥梁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省干线公路病险桥梁养护管理,保障公路设施运营安全,依据交通运输部、省有关制度、规范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以下简称省厅公路局)管养国道、省道公路(含高速公路)病险桥梁(病险隧道参照管理)的养护管理工作。参(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病险桥梁,是指桥梁存在严重病害,影响桥梁正常运营,技术状况等级为三、四、五类的桥梁。 第二章应急处置 第四条桥梁巡查人员工作中应携带红色旗帜、锥形标志等物品,发现桥梁出现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时,要立即进行现场布控,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同时向上级报告。 第五条县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处在接到桥梁运营异常情况报告,或在检查中发现桥梁重要部(构)件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时,应立即、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安排对桥梁进行现场处置,确保桥梁及行车安全,同时向上级报告。 第六条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路局)在接到桥梁出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报告时,应立即查明实际情况,根据需要安排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桥梁进行定期检查,进一步完善桥梁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报告。

第三章复核 第七条桥梁经定期检查被评定为三、四、五类技术状况时,市公路局应及时组织专家工作组进行论证复核,并依据专家意见形成《病险桥梁复核报告》。 《病险桥梁复核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桥梁概况,病害描述及分析,对交通安全造成的影响,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意见,桥梁现场处置措施,后续工程处治或桥梁特殊检查建议,并附桥梁定期检查数据、专家意见等资料。 第八条经市公路局复核评定为四、五类的中桥、大桥及特大桥,以及需要安排进行特殊检查的桥梁,其《病险桥梁复核报告》应报备省厅公路局。省厅公路局应及时组织提出最终复核意见。 第四章动态监管 第九条对三、四、五类技术状况的桥梁,自发现之日起至维修改造完毕、技术状况恢复至一、二类开放交通期间,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动态监管情况,应每周一次逐级上报。 第十条桥梁经复核被评定为三、四、五类技术状况时,市公路局必须完善桥梁现场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桥梁运营不出现安全事故。 对三类技术状况桥梁,现场要设置醒目的限载、限速标志和必要的减速、限行设施。 对四类技术状况桥梁要严格进行交通管制,禁止大型、重型车辆通行,制定应急交通组织方案,并要加强值守,必要时及时封闭交通。 对未实施交通封闭的三、四类桥梁,应根据桥梁复核意见设置限载、限速等标志或设施。 对五类技术状况桥梁要坚决封闭交通,并立即安排工程改造,同时组织做好道路绕行和向社会发布通告等工作。

浙江省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建设、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活动,以及实施对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是指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养护大中修工程。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行业管理、分级管理、业主负责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省、市、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工作,省、市、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市、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实

施对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机构应设臵专职养护监督部门或配备专职养护质量监督人员,履行相应的行政执法职能(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委托的除外),并受上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职责和分工第七条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职责: (一)承担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行业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和试验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合同履行情况,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 (三)参加主管监督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图交底; (四)承担主管监督项目的交(竣)工质量评定备案管理;参加主管监督项目的交(竣)工验收; (五)组织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受理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问题的社会举报;组织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工程(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七)组织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工作的经验交流;

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系统应用报告(最终稿)

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系统应用报告 一、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系统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系统建设背景 甘肃省公路局在省交通运输厅领导下,负责全省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二级公路收费等具体行业管理工作。近年来,随着我省公路里程不断增加、路网结构不断完善及公路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公路养护任务愈来愈重,公路养护数据处理业务琐碎而量大。生产调度,资源配臵缺乏统一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机制,信息孤岛,重复计算等现象不仅增加了工作量,影响了业务管理的整体效率,而且因缺乏决策支持系统来做支撑,也影响了决策效率和效果。 为了适应日益增长的社会经济对公路通行服务质量的需要,减少重复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并为决策者提供准确、及时、客观的决策依据,省公路局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发了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系统(下称“养护管理系统”)。 (二)系统建设目标 本系统以计算机为工具,数据库为核心,网络为媒介,应用计算机技术、工程管理技术、行为科学等现代科学技术,提高甘肃省公路系统业务科学管理和决策水平,加快信息的交换和更新,实现信息的充分共享,为各级管理机构提供更为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从而实现管理网络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该系统将实现下述目标: 1、建立基于C/S和B/S技术架构结合的公路基础数据采集管理系统,

对公路养护基础数据进行科学管理。 2、建立基于智能终端或专用设备的公路养护数据现场采集系统,实现公路养护数据的信息化采集。 3、建立适用于各级公路管理部门的公路养护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多级公路养护单位业务联网管理。 4、通过公路养护数据与地理空间信息相结合,建立公路养护GIS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养护数据可视化表现。 5、建立服务接口。从系统的开放性和信息共享考虑,通过对外提供应用接口提高公路数据信息资源的共享服务水平。 6、建立科学、标准、规范的公路养护评价和决策体系,辅助领导决策,实现公路养护管理决策辅助支持功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协调业务工作管理。 7、建立数据传输过程加解密、数据库存储数据加解密、数据使用身份认证等安全保障,保证系统数据的安全使用 二、系统组成及功能 养护管理系统是根据甘肃省公路局信息化建设项目总体规划,按照甘肃省公路养护实际和具体业务需求设计开发的。该系统数据采用集中式部署,分类组织,业务管理从上到下,数据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汇总处理,使各级业务逐级分类汇总。同时系统中按照业务的不同,与GIS系统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统计数据以统计图表的方式展现,向各级管理者提供直观的决策数据,其各应用系统的功能涵盖了公路养护管理的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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