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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中央巡视组

中国古代的中央巡视组
中国古代的中央巡视组

中国古代的中央巡视组

中国古代,中央政府派遣监察官员巡视全国,防范检查官员腐败。一般来说,古代“巡查制度”分为常设和临时派遣两种形式。

两种“巡查”制度

一是位高权重、职宽责严的巡按御史。汉武帝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每个区设置一名刺史巡行监察,代表中央监督地方,权力很大,属于常设巡查机构。

这种巡查制度,为历代沿用借鉴,如魏晋、隋唐时期有“监察御史”,宋朝有“监司”,元朝有“按察使”“廉访使”,及至明代,巡查制度已相当完备。据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明洪武初年的监察机关称御史台,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称都察院,都察院下设13道监察御史,纠察内外官员。

监察御史在都察院供职时,称为内差或常差。若奉命出巡盐务的御史,就称为巡盐御史;若奉命出巡漕运的御史,则称为巡漕御史;若奉命巡按地方的御史,即称为巡按御史。奉命外出担任巡按御史,是监察御史最常见的工作,称为外差或特差,实为中央政府派遣的“巡视员”。

据《明史·成祖本纪》载,永乐元年(1403年)二月,中央政府“遣御史分巡天下,为定制”,明代的巡按御史制度正式确立。清袭明制,都察院下设15道监察御史,顺治年间基本沿用明朝的巡按御史制度,雍正年间还曾置巡察各省御史,之后就不再常设巡按御史了,遇事由皇帝临时差遣,民间常称之为“钦差”。

二是发展民生、整饬风俗的“巡视组”。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朝廷派遣太仆王恽等领八路人马“分行天下,览观风俗”。这个“巡视组”虽名为“览观风俗”,但规格极高。唐朝初年也常临时派遣官员巡视天下,观风察俗,称为“观风使”“观察处置使”。《新唐书》记载,贞观初年“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遣使,有巡察、安抚、存抚之名”。很显然,这是临时简派去处理自然灾害的“巡视组”。

史上声势最大的临时派遣巡视当在明初。《明史讲义》载,洪武二十年(1387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天下州县”。这次巡视的任务,是核定全国田土面积。这为大明帝国创设和确定了“鱼鳞图册”制度,编定了“田土之最要底册”,使之成为明清两代最重要的农业制度。

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八月,又派遣国子监生“分行天下,督修水利”。这个“巡视组”一改之前地方水利荒废的格局,让各地“开塘堰四万九百八十七处,河四千一百六十二处,陂渠堤岸五千四十八处”,令明初“水利既兴,田畴日辟,一时称富庶焉”,地方百姓无不欢迎。

意在惩治腐败

《资治通鉴》卷二十载,公元前117年6月,汉武帝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六人分巡郡国”。这个“巡视组”分六路人马在全国各地巡视,他们“举兼并之徒及守、相、为吏有罪者”,检举揭发各级官员和地方豪强的违法犯罪者。在正史记载中,这个“巡视组”对汉武帝时的吏治充分发挥了正能量。

在惩治腐败方面,古代的中央巡视官员,小事可自行决断,大事上奏朝廷裁决,甚至可以“风闻奏事”。若有官员腐败传闻,也可以上奏。所以能起到“地动山摇、震慑州县”的效果,对各地吏治的影响甚大。

在《明史》记载中,巡按御史的督察范围相当冗杂,从监督吏治到举荐贤才,从审录囚罪到断理冤狱,从督察仓库税粮到户口赋役,从督修农田水利到其他公共设施,从检查学校教育到抚恤孤老,从旌表孝义到赈济灾荒,从除恶扬善到正风俗振纲纪,样样都管。当然,纠劾地方文武百官,惩治腐败和犯罪,才是中心工作。

宣德五年(1430年),明宣宗遣章杲、陈汭巡按福建、广东。明宣宗谕之曰:“御史出巡,先须考察官吏,官吏守法然后百姓受福。”并严厉地告诫说,凡违法乱纪者,务必惩治,若因私废公,“容恶长奸,使百姓受害,则尔罪均”。

历史上著名的清官海瑞,就曾率“中央巡视组”监察南京周边的应天十府,所到之处,官员都收敛言行,不敢奢靡腐败,甚至有地方要员一听海瑞到来,便提前免去一些贪官污吏,以免被追究、牵累。

本文摘自:《羊城晚报》2013年9月11日第B5版,作者:李晓巧,原题:《古代的“中央巡视员”》

2018年高考历史专题复习练习卷: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和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和选官制度练习卷 1.秦汉时期,中央设监察机关,汉代的御史台监察地方行政,刺史分部巡视郡级行政工作,郡以下行政工作由郡国守相、县令长、乡长逐级巡视。这表明秦汉对地方的监督 A.尚未形成一个明确的行政巡视体系 B.中央监察制度与地方监察制度相脱节 C.采取分层与分部巡视相结合的巡视制度 D.巡视官员具有职权不明相互推诿的现象 2.隋唐时期,侍御史是主管监察的官员。隋朝侍御史“始自吏部选用,不由台主”,唐初侍御史“皆吏部与台长官、宰相议定,然后依选例补奏,其内诏别拜,不在其限”。这表明隋唐时期 A.监察官员由监察主管部门独立任免 B.监察官员独立行使监察权 C.行政部门参与监察官员的任免工作 D.监察机构独立于行政部门 3.唐僖宗时,(左拾遗)侯昌业上疏:“上不亲政事,专务游戏,赏赐无度,田令孜专权无上,天文变异,社稷将危,上疏极谏”。上大怒,召昌业至内侍省,赐死。由此推断 A.引导式劝谏有助于民主政治B.尊天道施仁政的理念消亡 C.左拾遗职责是内侍皇帝起居D.该官隶属于谏诤监察机构 4.宋仁宗年间,“刘保衡鬻卖房产案”曾给嘉佑政坛带来了不小的震动。三司使张方平因贱买了商人刘保衡的房产,遭御史中丞包拯弹劾而罢免外放。继任三司使宋祁因与宰相宋庠为兄弟,又遭包拯弹劾而离职改任。这表明宋代A.回避制度能够有效杜绝官员的腐败B.官场争斗十分激烈 C.注重通过监察制度来防范官员贪腐D.文臣注重道德操守 5.公元132年,左雄向汉顺帝上言:孝廉年不满四十的,不得推举;孝廉需考试才能授官,诸生试儒学经术,文官考公文。“帝从之,于是班下郡国”。左雄改制表明 A.儒学开始成为人才选拔的依据B.考试成为人才选拔的主要手段 C.察举制经历脱变走向历史终点D.统治者力图改进原有的察举制 6.兴科举之前,从春秋战国直至隋初,学.科网历代实行过“养士求贤”“军功赏爵”“察举征辟”“九品中正制”等多种选官方式。这些选官制度的共同之处在于 A.扩大了统治阶级的社会基础 B.体现了儒家思想已经成为了主流思想 C.主要从贵族子弟中选拔才俊 D.阻绝了天下英才进入统治阶级的道路

中国古代廉政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国古代廉政制度 篇一:中国古代廉政文化要点 中国古代廉政文化 一、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的涵义和起源 廉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上是一个重要概念。在古籍中“廉政”一词很少同时出现,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下四》“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中。“廉”字可见的最初含义是堂屋的侧边,语出《仪礼乡饮酒》“设席于堂廉东上”。用廉字表示政治行为出自《周礼天官冢宰》中所记载的“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 五曰廉法,六曰廉辨。”汉代以后,“廉”成为了官吏具备的一种职业道德。而“政”在《释名》中的解释是“正也,下所取正也”,这就要求官员具有正直、正义、无私的优良品德。 廉政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释义是使政治廉洁,按照现代政治实践理解,廉政是与贪腐直接对立的一种行为,此 外还应当包含勤政务实,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等方面。 决定廉政文化形态的根本因素是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

一般来说,只要有公共权力的出现,贪与廉、勤与惰的对立观念,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就必然产生。中国古代廉政思想同样是随着公共权力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更为重要的是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的出现为贪腐行为的出现打下了物质基础。贪腐行为出现后,廉洁政治就成为了人们的普遍诉求。在上古五帝时期先民们就有了朦胧的廉政意识,如部落联盟中的首领推举在五帝时期发展到了禅让制,使有德者居于首领之位,此时勤政、节俭、爱民、尚贤的公仆意识随之出现。这就成为了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的源头。 二、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的外延——德治思想 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的理论基础来自于对义利关系的不 同认识。古代廉政思想是德治思想的核心,而德治思想则是廉政思想的理论外延。 德治思想就是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廉政思想是古代廉政思想的主流,它包含以民为本、清廉节俭、举贤任能、正己修身等方面。其中以民为本主要体现为重民贵民、爱民仁民和安民保民。西周时期先贤们提出了“敬天保民”、“民惟邦本”的思想观念, 之后获得了进一步发展,春秋战国时代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孟轲提出了“民贵君轻”思想和“君民同忧乐”思想,充分的表现出对民众的重视。北宋时期,范仲淹将孟子这些

中国礼仪宗法制度

中国礼仪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一些制度,如科举考试制度、赋税制度、礼仪宗法制度等都是是经常会涉及到考题的内容。所以本篇文章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8a9374105.html,)专家将重点介绍中国古代的一些重要的礼仪宗法制度和关于礼仪宗法制度的相关考题。 宗法是中国古代社会血缘关系的一种准则,其主要的精神是嫡长继承制。与此相关,产生了一系列的礼仪制度,简要介绍如下: 一、冠礼和笄礼 冠礼是成人礼,是给跨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的礼仪。在氏族社会,男女青年发育成熟时要参加一种“成丁礼”,这样才能成为自己部落的正式成员,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冠礼应当是从这种“成丁礼”演变而来的。《礼记·冠义》说,冠礼是“成人之道也”,“将责成人礼焉也”,要按照“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四个方面的礼的规范加以约束,使之成为具有“孝、悌、忠、顺”完美品德的人。 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女子在15岁许嫁之时举行笄礼,结发加笄,也要取“字”。结发是将头发梳成发髻,盘在头顶,以区别童年时代的发式。礼经中并无笄礼详文。女子到了20岁,虽然还未许嫁,这时也要举行笄礼,表示今后要以成人相待。 二、丧礼 以《仪礼》的记载为主要依据的中国古代丧礼制度,等级分明。同样是死,说法尊卑有别,“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丧礼也有不同的等级。 三、避讳 避讳实际上是一种反映封建礼法的忌讳,即遇到与君主、尊长的名相同的文字就采用某种方法回避。 ⑴国讳:如秦始皇嬴政时,改正月为端月,其父名子楚,《吕氏春秋》就改楚为荆;汉高祖刘邦时,改邦为国。 ⑵避圣人、尊者讳:汉淮南王刘安之父刘长,避长而用修;苏轼为避父(苏序)讳,就改序为引,苏辙则改序为叙。 ⑶避恶人讳:人自宋后少名浍,我到坟前耻姓秦。 ⑷其他忌讳:古人讳言钱而曰“孔方兄”,讳言大小便曰“更衣、出恭”,讳言死则曰“驾崩、仙逝、坐化、作古”等。 四、年龄称谓 古人对不同的年龄阶段,往往有专门的名称。掌握这些常见的称谓,对读书为文当有所裨助。 襁褓:原指包裹婴儿的被子,后来以此来借指未满周岁的婴儿。

唐朝监察制度

浅析唐朝监察制度及其对当代法治建设的启示 内容摘要:在中国历史上,监察制度早已存在并在各个时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而其中尤以唐朝监察制度的发展最为显著,其上承各个朝代监察制度的优点与长处,下对以后各个朝代的监察制度,甚至现代法治建设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主要介绍唐朝监察机构的组成、职能、作用以及其职权的行使等内容,以期能揭开唐朝监察制度的神秘“面纱”。 关键词:监察制度御史言谏制度 中国监察制度是随着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加强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到了唐朝,其在继承和发展秦汉以来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在专制集权制度显著发展的时候,其监察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在我国监察制度中它是比较完备的,所起的作用也是积极有效的。 一、唐朝监察机构的组成、规模及职能 唐朝监察体系有两套制度组成:一是御史台,一是言谏制度,下面我们逐一介绍一下: 1、御史台 御史台, 秦朝时叫御史府, 到东汉时被称为御台, 唐朝承袭了这一监察制度, 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唐朝的机构设中央设置独立的监察机关御史台, 是全国最高监察机构, 统管全国监察工作。唐朝时在机构名称上也曾发生过几次变化, 唐高宗时, 龙朔二年( 660 年) , 改御史台为宪台; 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年) , 御史台分左右肃正台; 唐中宗神龙年间复为左右御史台; 睿宗延和元年废右台, 合二为一, 改称御史台

1。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长官,御史中丞二人为辅,“掌邦国刑宪点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2有权弹劾百官,参预大狱,审查礼仪。这在当时被看做是维护封建政治统治的重要机构,是皇帝的“耳目官”、“凤宪”,可以说是无所不纠,无所不察。他们还经常承诏为特别使者,出使外藩或检查灾情,这些也反映了监察机构是皇帝御用工具的特性。 唐朝在御史台中分设了台院、殿院、察院,统管三国两晋以来常因事设置职权不清的诸御史,从而使监察机构进一步扩大。 (1)台院,设有侍御史六人,主管弹劾及判断中央及京都官员的违法犯罪,其中一人为“知弹侍御史”,协助台官处理弹劾案件,还有“知推侍御史”二人掌管刑狱之事。由于侍御史职权极重,在御史中品位最高,所以受到了特殊重视,其由皇帝直接任命,或者有宰相、御史大夫商定有吏部选任。 (2)殿院,设监察御史九人,主管殿廷礼仪、国家财政及京城风纪的监察监督朝会、巡幸、郊祀活动的礼仪,以维护皇帝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 (3)察院,设监察御史十人及侍御史九人,主要执掌对地方州县、驿馆事务、军队及派员驻尚书省六部的监察,唐朝还建立了定期的巡视监察制度。此外,各道还设置执行特殊使命的具有地方常态监察性质的按察使。在御史台中,监察御史的职位最低,但是任务却是最繁重的,其权力也极大,可以不经过御史台长官,而直接向皇帝报告,是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但是御史的活动并不是不受拘束的,其权力利的行使要在皇帝的直接控制下进行。武则天统治时期,曾广置行使弹劾权的监察御史里行,其目的就是为了限制御史的权力,来加强封建专制统治。关于监察御史的职能,在唐朝初期,其仍按汉代的六条问事进行弹劾。武则天 1 张晋藩:《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第408页 2《唐六典》卷一二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一、概述 1.谈古代官制,先从“官”字说起 官,作为一个整体,历来有多种称呼和解释。“官”字在商朝的甲骨文中已经出现。西周时又称“寮”,亦作“僚”。《诗.大雅.板》中有“及尔同僚”一语,“寮”被解释为”官”《说文解字》释为“事君也”,官是为君主效命,为君主服务的。君、臣、民三者间,凡称“臣”者都可视为“官”,或已具备了做官资格的人。 祁隽藻(1793-1866),清代著名文人,结合自己的为官经历,在不同场合下,对“官”字作出了自己的理解:“官”者“管”也。古语说“尧舜官天下”,这个“官”字是“公有”的意思,是说尧舜的天下是天下万民的,是天下万民共有的官长。“管”是在“官”字上面加“竹”字头,是说尧舜在治理天下的时候,茅檐不翦,土阶不修,住的是草屋,门前的台阶是土砌的,日子和老百姓完全一样。只有这样,这个“官”才能变成“管”,才能够代替上天管理天下万民。 2.学习官制的重要性 (一)官制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传说从夏朝开始,就有了职官的设置。至少从商朝起,就有了确切有关职官的记载。《左传.定公五年》“职官五年正”,即以“职官”泛指众官。大 约产生于战国时代的《周官》(即《周礼》),表述了“惟王建国,辨方正 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的一套宏大的职官体系。 (二)官制是史学研究的基础 “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制度变 迁则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因此,它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 (三)官制是治史的钥匙,入门的途径 3.古代官制的基本特征 (一)官是替君治民的 官为君治民,即官为君而设,这是古代官制最本质的特征。可以说,效忠 皇帝、俯首帖耳、惟命是从,是古代官僚的真实写照。 “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成为为官者的不变信条; “贞观之治”时代,唐太宗接纳谏诤以“忠君”为前提。 因此,皇帝个人的政治素养以及个性、涵养、兴趣等,对于官僚群体便有 着决定性的影响。 (二)严密的管理机制 1.君主控制官员的选任 从乡举里选,到推荐、保举、征召、察举、九品中正,乃至科举制的推行,这其中体现了君权在选拔官员中的作用越来越强化; 2.君权控制下的管理制度 管理的核心内容是要官员牢记忠君,为君效力。如实行官员品级、俸禄制,旨在使为官者随时想到“食君之禄,死君之事”,不忘为君效忠。而考课、监察、回避、致仕等制度,则包含了君对臣严密控制的一面。 3.错综复杂的牵制关系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 巡视制度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主要形式,其显著特征是皇帝和中央监察机关定期或临时派遣官员巡视地方,以达到监察百官、察举非法、反腐肃贪和惩奸除恶等作用。巡视制度是一种监督行政官员的监察形式,目的是震慑百官,在国家监督体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巡视制度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主要形式,其显著特征是皇帝和中央监察机关定期或临时派遣官员巡视地方,以达到监察百官、察举非法、反腐肃贪和惩奸除恶等作用。巡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萌芽于“三皇五帝”时代,确立于秦汉,完备于隋唐宋,成熟和强化于元明清时期,历代相沿。 在形式上,有皇帝亲自巡视,也有皇帝派遣官员代为巡视,后来逐渐发展为设立中央和地方监察机关,派遣巡官到中央部门和地方巡视。巡视既有明察,也有暗访。明察是公开巡官身份,所到之处,“地动山摇”;暗访是不张声势地深入民间微服私访,谓之“行路御史”。 巡视制度是一种监督行政官员的监察形式,目的是震慑百官,在国家监督体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萌芽时期 在远古的尧、舜、禹时代,就出现了自上而下的巡察,形成了后来巡视制度的雏形。如尧命舜摄行天子之政,舜即开始巡视东南西北四方,确立了“五岁一巡狩”的制度。《尚书·舜典》记载了舜巡视四方的情况:“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此后,夏、商、周三代均循此制,但巡狩的时间各不相同。 西周时设立监察御史,但只是天子左右负责拟文记事、保管典籍的官吏。当时设有称为“方伯”的官吏,对称臣纳贡的异姓诸侯和分封的同姓诸侯进行监察。至春秋战国时期,巡视仍以国君为主,国君有“巡县之制”,国君、相国、郡守都可以巡视地方。监察御史也开始行使监察职能。齐相管仲认为,监察御史对于君主统治具有主动性,“一曰长目,二曰飞耳,三曰树明”。 从总体上看,“巡行”的最初作用是为了维护部族间的秩序,方便天子了解诸侯治理政务的情况。虽然也有整顿吏制、纠察不法行为以及选拔人才的作用,但没有形成制度,偶然性很大。而且,这时的巡视并不是专职巡视,既没有独立的巡视机构和体系,也没有专职的巡视使臣和法规,巡视和监察活动也比较简单,因此仅仅是巡视制度的萌芽和初创阶段。 建立时期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

度和家族制度

第一节宗法制度的产生及其早 期发展 ?家族由若干具有亲近的血缘关系的家庭组成。自进入文明时代以来,我国古代的家族一直是以父系的血缘联结的,而若干出自同一男性祖先的家族又组成宗族。 《尔雅.释亲》即把由同一高祖父传下的四代子孙称为宗族,实际上有些宗族还可包括更多的世代。家族和宗族密不可分,有时甚至合二为一。所以,我国古代的家族制度与宗法制度有着密切的关联,要了解古代的家族制度,必须首先对宗法制度有所认识。

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它的具体内容在有关西周、春秋社会情况的文献记载中有比较详细的说明,其起源则可追溯到更远的世代。 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在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父系计算,父家长支配着家族成员,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法制度逐渐形成,它主要实行于统治阶级内部,成为调节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维护贵族世袭统治,奴役劳动人民的工

确定继统秩序和在宗族内部依血缘关系区分尊卑亲疏、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者相辅相成,是宗法制度的基本内容。与此相适应,为了加强宗族内部的凝聚力,祖先崇拜被推进到新的高度。 宗庙祭祀是头等重要的大事,由宗族中地位 最高的成员主持。同一宗族的人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宗庙,共同的姓氏,共同的墓地,同受宗法制度的约束。

第二节西周春秋时期典型的宗 法制度 ?周人与商人相比,是个后进部族,但也很早就产生了宗法制度。《诗大雅公刘》提到公刘率领周人迁居豳地,周人“宗之君之。”为了维护统治秩序,西周统治集团结合本民族原有的习惯,在新的条件下对商代原有的宗法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发展,使之更加系统。可以说在西周以及紧接其后的春秋时期,宗法制度已臻于完善,这一阶段的宗法制度最为典型,最为严密。。

中国古代官制文学常识

中国古代官制文学常识 导读:中国古代官制文学常识范文 史:商代设置,原为驻外武官,后成为王左右的史官,掌管祭祀和记事。 马:商代设置,负责征讨和射猎。 戍:商代设置,督率“族”、“众”,从事守边和征伐。 小史:周代掌管邦国之志和贵族世系。 小臣:商和西周时朝廷官员,亦称少臣,常奉王命从事占卜、祭祀、田猎和征伐。 卿士寮:官署名,商末、西周时设置,其长官称为卿士,执掌国家政务。 太史寮:官署名,商末、西周时始置,其长官称为太史,掌国王的册命及祭典等。西周以后的太史掌管起草文书、册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掌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秦汉设太史令,职位渐低。魏晋以后太史仅管天文历法。 三事大夫:西周设置,指常伯、常任、准人。常伯为掌管民事的地方官,也称牧;常任官员的选拔,也称任人;准人掌管司法,又称准夫。 司徒:西周始置,又称司土,掌管国家土地、民众,负责籍田、管理山泽、征发徭役等。下设林、虞、牧等官职。 司马:西周始置,掌管军政和军赋,后世作为兵部尚书的.别称。

司空:西周始置,掌管工程,后世作为工部尚书的别称。 司寇:西周始置,掌管刑狱、纠察等事。 宗伯:西周始置,掌管宗庙、祭祀等礼仪,后世作为礼部尚书的别称。 太师、太傅、太保:西周始置,合称“三公”,为国君辅弼之官,辅导太子。太傅地位在太师之下,太保又次之。明清以后以朝臣兼任,成为虚衔。 少师、少傅、少保:周代始置,为国君辅弼之官,合称“三少”,辅导太子。地位分别次于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周代的三公有二说:一说是司马、司徒、司空,一说是太师、、太傅、太保;西汉时称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为三公;东汉时以太尉、司徒、司空合称三公,又称三司,为共同负责军政的最高长官。唐宋仍沿此称,但已无实际职务。明清虽亦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只是最高荣衔。 宰:商代始置,掌管家务和家奴,西周沿置,掌王家内外事务。春秋时各国沿用,称“太宰”,明清时作为吏部尚书的别称。 工师:春秋时齐、鲁、楚等国设置,战国沿置,或称“工正”,掌管百工和官营手工业。 相国:春秋时齐景公设置,战国时各国沿置,或称丞相,为百官之长,秦以后成为辅佐皇帝的最高官职。唐以后多作为实际担任宰相者的尊称,清代则专指任大学士者。

中国古代的中央巡视组

中国古代的中央巡视组 中国古代,中央政府派遣监察官员巡视全国,防范检查官员腐败。一般来说,古代“巡查制度”分为常设和临时派遣两种形式。 两种“巡查”制度 一是位高权重、职宽责严的巡按御史。汉武帝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每个区设置一名刺史巡行监察,代表中央监督地方,权力很大,属于常设巡查机构。 这种巡查制度,为历代沿用借鉴,如魏晋、隋唐时期有“监察御史”,宋朝有“监司”,元朝有“按察使”“廉访使”,及至明代,巡查制度已相当完备。据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明洪武初年的监察机关称御史台,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称都察院,都察院下设13道监察御史,纠察内外官员。 监察御史在都察院供职时,称为内差或常差。若奉命出巡盐务的御史,就称为巡盐御史;若奉命出巡漕运的御史,则称为巡漕御史;若奉命巡按地方的御史,即称为巡按御史。奉命外出担任巡按御史,是监察御史最常见的工作,称为外差或特差,实为中央政府派遣的“巡视员”。 据《明史·成祖本纪》载,永乐元年(1403年)二月,中央政府“遣御史分巡天下,为定制”,明代的巡按御史制度正式确立。清袭明制,都察院下设15道监察御史,顺治年间基本沿用明朝的巡按御史制度,雍正年间还曾置巡察各省御史,之后就不再常设巡按御史了,遇事由皇帝临时差遣,民间常称之为“钦差”。 二是发展民生、整饬风俗的“巡视组”。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朝廷派遣太仆王恽等领八路人马“分行天下,览观风俗”。这个“巡视组”虽名为“览观风俗”,但规格极高。唐朝初年也常临时派遣官员巡视天下,观风察俗,称为“观风使”“观察处置使”。《新唐书》记载,贞观初年“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遣使,有巡察、安抚、存抚之名”。很显然,这是临时简派去处理自然灾害的“巡视组”。 史上声势最大的临时派遣巡视当在明初。《明史讲义》载,洪武二十年(1387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天下州县”。这次巡视的任务,是核定全国田土面积。这为大明帝国创设和确定了“鱼鳞图册”制度,编定了“田土之最要底册”,使之成为明清两代最重要的农业制度。

宗法制度和专制制度

宗法制度和君主专制制度 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在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父系计算,父家长支配着家族成员,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在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增加,私有财产也产生了。父家长死后,他的权力和财产需要有人继承,于是习惯上就会规定一定的继承程序,而一代代父家长生前的权威在其死后仍然使人敬畏,子孙们幻想得到他们亡灵的庇护,于是又产生了对男性祖先的崇拜以及随之而来的种种祭祀祖先的仪式。凡此种种,都为宗法制度的萌芽准备了适宜的土壤。 在宗法制度下,同一宗族的成员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姓氏,在一定意义上又有共同的财产,参加共同的祭祀,死后葬于共同的墓地。 上古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在经过一定的调整之后,得到了实际的贯彻,从而形成了以修宗谱、建宗祠、臵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这种宗族制度完全适应封建统治的需要,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在封建社会后期近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同封建政权、封建礼教纠合在一起,起着长期而深刻的影响。一、宗法制度的其内容 (1)嫡长子继承的制度 原始社会早期实行禅让制,部落联盟首领是选拔的,不考虑血缘关系。西周王朝立国以后,从第二代君主周成王诵开始,推行嫡长子继承制这是社会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嫡就是正妻,正妻之子称嫡子。其他妻子称庶妻,庶妻之子称庶子。嫡长子继承制的基本原则: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2)封邦建国的制度 封邦建国简称封建,就是分封制。国指诸侯领地。分封的目的就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周天子和邦国有一系列权力和义务的对应关系。天子对诸侯有巡狩权、命官权、迁爵权,诸侯对天子则有必尽的义务,如朝聘、进贡、出兵役。卿大夫的领地称为家,也叫采或邑。卿大夫也依此分封士。 (3)宗庙祭祀的制度 宗法制度十分强调尊祖敬宗。宗庙祭祀就是维护宗族团结的重要手段。周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太庙居中,然后分左昭右穆排列,总共祭祀七代君主。周代严格的宗庙祭祀制度,对于维护以家族为核心的宗法制度和巩固政权,发挥过重要的作用。这一传统被历代统治者所继承,并发展成左宗右社的格局。左宗是宗法的标志。右社是国土的象征。 二、宗法制度的发展及其影响 1、家天下的统治此起彼伏 宗法制度的本质就是家族制度的政治化。秦始皇虽废除分封制,社会结构还是家天下的模式。《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王嬴政登上帝位后宣布: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2、封建制的架构沿续不断 秦始皇虽然反对分封制,却继承了西周宗法制度另外两条主要内容——嫡长子继承和宗庙祭祀的制度。历代统治者不肯废除分封制,是因为宗法制度根深蒂固,血缘关系是社会政治结构的基础,所有的皇帝都需要庞大的血缘家族支撑自己的政权。废除分封制,就意味着这个基础遭到破坏。 3、家族化的体制根深蒂固 统治中国人的四权(政权、神权、族权、夫权)之一的族权,就是家族势力发展的结果。家族盛行的结果必然是家国同构,即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组织系统都是严格的父家长制。家国同构的格局,形成了中国人特有的忠孝相通的观念,即所谓求忠臣于孝子之门。 三、专制制度的统治及其特征 中国的专制制度,从中国历史迈入文明社会那一刻起就已形成。中国封建社会总共2954年,就是说专制主义统治中国近3000年。 1、宗法势力极其强大 早期宗教活动就是祭神占卜。中国在东汉就已经产生本土宗教——道教,几乎与此同时,佛教也传入中国。它们在中国发展的历史都将近两千年。到了唐朝,国门大开,基督教、伊斯兰教也拥进中国,它们在中国发展的历史也都超过一千年。 2 、经济基础相对稳固 君主专制制度的经济特点:1.土地的国有;2.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由小农经济构成的经济基础与专制制度相互适应。历代统治者为维护专制制度,必然维护这样的经济基础,也必然采取打击工商业的政策。我国封建社会在唐朝已经达到顶峰。由于专制主义的保护,小农经济基础非常牢固,因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始终未能在中国大地上

中国古代行政监督制度

中国古代行政监督制度 班级:172081 成员:于立柱、皮兴灿、戚俊华、杨杨

中国古代行政监督制度 摘要:我国古代的行政监督制度,创始于秦汉,发展于唐宋,强化于明清,建制周密,历史悠久。追溯历史长河,通观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监察监督历史,历代封建君主皆极其重视监察制度的创建和对官员的监督。 关键词:古代行政监督行政制度 一、引言 行政监督是指监视、督察,“监者,临下也、领也、察也、视也。督者,检察也。”中国古代行政监督制度包括御史制度和言谏制度,御史制度指历代御史纠弹制度,直接由皇帝节制和指挥,对于行政百官进行纠举弹劾;言谏制度的中心是检察审核谕旨诏令(法律、法规)的违失,其检察对象是族长、君王和最高统治者。古代监督制度不完全等同于现代行政监督制度。 二、行政监督制度的内涵 行政一词原意为“在下面的执行者”、“管辖下的服务”,后与政府管理通用,意指政府机构及其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组织、指挥、沟通、协调、控制和评估等活动。 在我国,“监督”的最早说法是:“古之遣将,上设监督之重,下建副二之任,所以尊严国命,谋而鲜过者也。”(《后汉书·荀彧传》)古代“监督”还作为名词特指官员的职务名称,譬如,清朝设立的十三仓监督,清末的新办学堂里也设有监督一职。所以,从一般意义上讲,监督就是监察和督促。 监督一词,中文里从辞源上讲“监亦有光”,“监者,临下也、领也、察也、视也”;督则指督责,察其罪,责之以刑罚,使被督者的行为符合规范。监督作为社会管理过程中的控制手段和控制职能,起始于生产和分配中的记事和契约活动,后引用于军事、公共治理诸领域,有着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对逐鹿沙场的将士进行督导和压阵;二是白上而下的层级监控和督促;三是管理过程中的控制机制;四是公共事务治理中国家权力的监控和制约。经历了近代和现代社会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洗礼之后,监督已从原来的督军和自上而下的检查督促,更多地转向了社会公共事务治理中的控制和公共权力运作中的多元多级监控,转向了权利的维护,指人们为了达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某种目的或目标,仰仗了解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督促纠正权等权力或权利,通过对社会公共治理中若干事务的内部分工约束或外部民主性参与控制等途径,针对公共权力的资源、主体权责、运作效能等而相对独立地开展的检查、审核、评议、批评和督促活动。 三、中国古代行政监督制度的发展 我国古代的行政监督制度,创始于秦汉,发展于唐宋,强化于明清。它建制周密,历史悠久,是我国封建政治体制中一种重要的制度,对我国今天的行政监督制度建设亦有借鉴作用。 (一)监督制度的雏形 我国监察制度发端于4OOO多年前的原始社会末期。据传说,在我国远古时代,有三个大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篇一:中国古代巡视监察制度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 中国古代巡视监察制度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 开展巡视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中国历史源远流长,积累了治国安邦的丰富经验,在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的巡视监察制度,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深入研究我国古代的巡视监察制度,学习借鉴先哲的吏治经验,对于做好新时期巡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巡视制度是中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封建帝王或中央监察机构经常性地派遣特定的监察官员 巡察地方的巡视制度是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行政监察制度 史上极具特色的内容之一。从性质上讲,它是建立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基础之上,其直接目的是为以皇权为代表的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但是从这一制度实施的客观效果和实际运行过程来看,巡视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对惩恶除奸、匡扶正义、反腐肃纪和吏治清明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从历史中汲取有益的经验为我党今天的巡视制度

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中国古代巡视监察制度的历史考察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较为漫长的历史过程,其孕育于原始社会,初步形成于秦汉,逐渐完备于唐宋,强化于明清,历代相沿,经久不衰,自古就是统治阶级巩固其统治地位,强化提升其统治能力的有效监察手段之一,而且在世界上也是独树一臶,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鲜明特色。 巡察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尧、舜、禹时期,这一时期的主要巡察方式是天子巡狩制,也就是天子亲自对所属地域范围内进行的巡察,以考察地方诸侯的政绩和公德。尧命舜摄政后确立了“五载一巡狩”制度。这一制度成为后世巡察制度的历史渊源。奴隶社会时期,夏、商、周三代基本上都沿袭这一制度。到了封建社会的战国时期,又有了“巡行”、巡县制度,国君、相国、郡守都可以巡视地方。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也十分重视对地方进行视察,先后五次“巡行”,以加强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统治。 汉朝时,汉武帝创设了对地方监察的刺史制度,采用巡视的方法监察郡县,开始了中央政府的监察官员巡察地方的先例。汉武帝把全国划分为十三部,每部设立一名刺史,共十三名刺史。刺史的工作方法是“乘传周流”(“传”指公家驿站的马车;“周流”意为到处巡视)。刺史的职责被武帝钦定为《六条问事》。刺史定期巡察所辖的郡国,称为“行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中国古代历史的制度建设和发展,是一个包罗万象的,体系结构丰满复杂的社会组织框架。其中,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和近现代一切制度发展的原始基础。中国的宗法制度的出现,彻底改变和塑造了中国社会和中华民族。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的发展过程,中国的宗法体系最早是由夏朝的敬天仪式逐渐演变而来的。到了周朝的共和纪元时期,制度体系和组织结构,逐步的发展完善起来。 中国的宗法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制度和组织实体。即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宗教实体存在的礼教制度,中国古代血缘政治基础的分封制度和中国古代社会的等级分层制度的君臣父子制度三

个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发展运行的体系框架。 中国古代的礼教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礼教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一种特有的宗教形式。最近一段时间,国家图书馆举行了一场关于京师文化的发展和形成的文化讲座活动。主要是针对满清王朝的礼仪制度等的研究和讨论。其实,也就是对礼教制度在明清两朝社会上层如何发展和运作的一个真实的描写过程。这已经充分说明,礼教制度是中国社会的一种特有的宗教制度形式。 2.制定了宗教建国方略。建立了中国最高的大祭祀制度————天子制度。天子成了中国古代宗教和国家最高统治者。是宗教国家实际的元首。 3.树立了宗教立国策略。中国古代的君臣父子制度不只是一种社会等级分层制度,他还是中国古代的等级祭祀组织体系。建立了中国最早的婚商嫁娶的宗教礼仪制度。礼教制度的宗教观念和思

想,影响和深入到中国古代社会的各个层面。 4.中国礼教制度的宗教思想和仪式的发展过程,主要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由中国古代夏朝的敬天思想和仪式,过渡到商朝的事鬼仪式,再发展到周朝的供奉祖先的法祖宗教仪式。中国古代夏朝的敬天宗教仪式,是一种多神崇拜的祭祀礼仪制度。到了商朝。由于巫术横行,占卜文化成为当时的主流文化形式。事鬼祭祀制度就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定型和发展起来的。敬天祭祀反而退居次要祭祀的宗教仪式地位。到了周朝,统一为一神主天祭祀仪式。同时,周朝共和时期的国家主持者————周公,取消和废除了很多的鬼怪祭祀制度,压制和打击巫术和占卦文化。建立了崇拜家族男性祖先的宗教法祖祭祀制度。 5.正是因为受到礼教制度和礼教文化的教育和熏陶,才会产生出周朝后期的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文化事件。也正是那些文化先辈们对中国古代宗教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2014年09月22日第A12版:参考文摘 作者:佚名来源:学习时报字数:3979 微服私访与刺史出巡 巡视制度作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一部分,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的“天子巡狩”制,即天子对各地进行自上而下的巡察。相传尧命舜摄行天子之政,舜即开始巡视东西南北四方,确立“五岁一巡狩”的制度。秦始皇更是在统一六国后,先后五次巡视各地,他的这种巡视当然有加强中央集权、威慑地方官员的目的,但更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秦始皇在炫耀自己的文治武功以及寻求长生不老仙丹。其庞大、豪华的出行队伍一路更是劳民伤财,由此还引发了刘邦、项羽各自的两段神评论。以后历代如汉武帝、隋炀帝等都有大规模的巡狩和出游活动,而真正把这种巡游发展到极致的当属康熙和乾隆两位皇帝。这种高规格的天子巡狩从监察角度来看,往往形式大于内容,安全也是一个大问题,秦始皇就死于其巡视的路上。看看至今已长达五部的《康熙微服私访记》,就知道天子的权威在那个制度和社会环境下能留下多大的遐想空间了。 皇帝本人出巡多有不便,再加上皇帝每天“日理万机”,“代天子巡狩”的职位就产生了。西汉时期,汉武帝把全国划为十三部,每部设一名刺史,刺史“乘传周流”(“传”指公家驿站的马车;“周流”意为到处巡视)、“所察六条”。“所察六条”即刺史的职责,从其规定来看,主要针对官员及其子弟和地方黑恶势力为非作歹的行为。刺史一般在秋天八月巡行郡国,岁末到京师报告巡行结果。汉代的郡守工资是二千石,而刺史工资只有六百石,所以说刺史仅仅是监察官,并不是太守的上司。可太守在刺史面前不敢造次,都当上级伺候着,时间一久,刺史还就真成了太守的上级,成了郡的上一级行政单位。不过此时,巡视、监察的功能自然就见鬼去了。 唐贞观十八年(公元644年),由于唐太宗李世民对地方官吏不放心,派出由孙伏伽、褚遂良等23人组成的巡视组到各地巡视。这次巡视规格非常高,孙伏伽是大理寺卿,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而褚遂良则是谏议大夫,御史台的首领之一。这次巡视的力度也非常大:处死有罪的地方官7人,罢免数百人,晋升20人。唐初中央下去的巡视官员,由监察部门的监察御史担任,出巡时间不定。到了唐中宗时,设置了明确的十道巡按制度。他依山川地理形势,将全国划分为十个监察区,即“十道”,每道设巡按使,巡按使由左右台及内外五品以上官员担任,任期一年,代表中央巡察州县。巡按御史职责是代天子出巡,“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大唐女巡按》和《大唐御史谢瑶环》两部电视剧很多人都看过,剧中故事是根据传统戏曲《谢瑶环》的故事改编的。故事发生在武则天时期,女官谢瑶环因破获宫中奇案被武则天赏识,以巡按身份派去关中彻查钦差被杀及参军自杀案。谢瑶环凭借自己对案件的敏感和执著的性格,破冤案、查贪官。不过,两相比较的话,谢瑶环的职位还是御史更贴切,因为“巡按”作为官名,是唐玄宗天宝五年(746年)之后的事了,其时,武则天早已死去40多年了。御史的品级虽然很小,但其权力和威势是相当大的,原因就在于她代表了“天后”武则天,任你是多大的官儿,见了圣旨,就得下跪听宣。所以谢瑶环所到之处,大小官员

专题八 中国古代的用人制度和选官制度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综述 1、商周时期,采用“世卿世禄制”(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这种世卿世禄制,与后代的“选贤任能”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在“世卿世禄制”下,也有“选贤任能”的现象,比如商汤重用伊尹,文王起用姜尚等等。但这种选贤任能未能打破世卿世禄制的基本原则,只是较为个别的“破格”现象。 2、春秋时期(公元前770一前475年),选贤任能成为春秋时的流行风尚。 齐桓公纳鲍叔牙之谏,重用同他有一箭之仇的管仲,委以军国要务,奠定了东方大国的基础。秦穆公在用人上不拘一格,把来自敌国的丕豹、少数民族的由余、五张羊皮换来的奴隶百里奚,统统网罗在自己麾下,成为西方霸主。还有如楚庄王任用“鄙人”孙叔敖,问鼎中原,饮马黄河;吴王阖闾重用楚国亡臣伍子胥,几乎灭了楚国;越王勾践重用范蠡和文种,卧薪尝胆,灭吴复仇。整个春秋时期,选拔优秀人才的故事不绝于书。但是,这时的选贤任能,属于一种“伯乐相马”式的人治方式,只是对世卿世禄制形成了较大的冲击,并没有形成规范化的新制度。 3、战国时期(公元前475一前221年),在官吏选拔上广泛推行军功制和养士制。 军功制就是把功劳大小作为选拔官员的基本条件。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规定“食有劳而禄有功” (《说苑·政理》)。特别是秦国,商鞅变法时明确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史记·商君列传》)真正做到了如同商鞅所说的那样:“利禄官爵专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商君书·赏罚》) 养士制就是由执政的高级官员豢养一批具有特殊知识或技能的士人,作为人才储备,为己所用。“士”在战国时期已经成为在政治上具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社会群体,是当时新型职业官员的主要来源。贾谊曾在《过秦论)中对战国时期以养士著名的四君子称道:“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而重士。”秦的相邦吕不韦,门下也有食客数千。李斯初入秦时,就是吕不韦的门客。有的国家,还由政府直接建立机构养士,如齐国的稷下学宫就是一例。 军功制和养士制的推行,彻底打破了世卿世禄制。同春秋时期的选贤任能相比,选官不再是因人而异的“相马”,而是制度化的“赛马”。军功制对

中国古代巡视监察制度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

中国古代巡视监察制度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 开展巡视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中国历史源远流长,积累了治国安邦的丰富经验,在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的巡视监察制度,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深入研究我国古代的巡视监察制度,学习借鉴先哲的吏治经验,对于做好新时期巡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巡视制度是中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封建帝王或中央监察机构经常性地派遣特定的监察官员巡察地方的巡视制度是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行政监察制度史上极具特色的内容之一。从性质上讲,它是建立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基础之上,其直接目的是为以皇权为代表的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但是从这一制度实施的客观效果和实际运行过程来看,巡视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对惩恶除奸、匡扶正义、反腐肃纪和吏治清明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从历史中汲取有益的经验为我党今天的巡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中国古代巡视监察制度的历史考察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较为漫长的历史过程,其孕育于原始社会,初步形成于秦汉,逐渐完备于唐宋,强化于明清,历代相沿,经久不衰,自古就是统治阶级巩固其统治地位,强化提升其统治能力的有效监察手段之一,而且在世界上也是独树一臶,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鲜明特色。 巡察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尧、舜、禹时期,这一时期的主要巡察方式是天子巡狩制,也就是天子亲自对所属地域范围内进行的巡察,以考察地方诸侯的政绩和公德。尧命舜摄政后确立了“五载一巡狩”制度。这一制度成为后世巡察制度的历史渊源。奴隶社会时期,夏、商、周三代基本上都沿袭这一制度。到了封建社会的战国时期,又有了“巡行”、巡县制度,国君、相国、郡守都可以巡视地方。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也十分重视对地方进行视察,先后五次“巡行”,以加强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统治。 汉朝时,汉武帝创设了对地方监察的刺史制度,采用巡视的方法监察郡县,开始了中央政府的监察官员巡察地方的先例。汉武帝把全国划分为十三部,每部设立一名刺史,共十三名刺史。刺史的工作方法是“乘传周流”(“传”指公家驿站的马车;“周流”意为到处巡视)。刺史的职责被武帝钦定为《六条问事》。刺史定期巡察所辖的郡国,称为“行部”,监察郡守、国相、诸王不法行为。同时,汉代还有督邮察县制度,就是在郡级地方政府中增设督邮一职,采取巡部的方式,掌管县内官吏的监察。 魏晋南北朝时期,御史台成为独立的监察机关。各国的中央政府不定期地派遣御史巡察地方官吏,并赋予御史“风闻言事”的权力。隋朝仍沿袭御史台制度,监察御史代表皇帝出巡地方,监察郡县,保证了中央集权的统一性。 唐朝,巡视制度发展到了成熟时期。随着中央集权的不断增强,监察制度逐步完善,设立了“一台三院”。即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台”,专司监察之职,直接受皇帝控制,任务是“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共司监察而各有侧重。在“一台三院”的体制内,各部门职责明确,互相配合,对吏、户、礼、兵、刑、工形成分察制度。唐朝巡视制度发展形式多元,分工明确,制度完备,为以后朝代所效仿。

中央巡视制度的意义能发挥监督作用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央巡视制度的意义能发挥监督作用 篇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测试题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1.《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具体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a) a.制度 b.道德 c.法律 2.巡视是的“利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发挥这一“利剑”作用的重要制度保障。(b) a.法律监督 b.党内监督 c.新闻监督 3.《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改进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明确要求“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c) a.指导 b.协调 c.领导 4.《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是巡视组要着力发现的问题之一。(a)

a.规矩 b.要求 c.习惯 5.为使成为“刚性”要求,确保如期完成任务,《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实现巡视、全国一盘棋”明确写入“总则”。(b) a.基本覆盖 b.全覆盖 6.《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责任。(c) a.重要 b.次要 c.主体 7.《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部长担任。(a) a.组织部 b.宣传部 c.统战部 8.《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视组组长根据确定并授权。(b) a.巡视对象 b.每次巡视任务 c.职务高 9.《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执纪审查的职责。(c) a.履行 b.根据授权履行 c.不履行 10.《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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