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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论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论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论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题目:论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摘要:柏拉图是古希腊政治思想家、唯心主义哲学的杰出代表。柏拉图以理念论为基础,从抽象的人性出发,提出了人性正义的理论,并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将人性的正义等同于国家的正义。在政治实践受挫后,他又发展了自己的法律理论,走向了法律概念的一元论,最终实现了法律理论的转变。柏拉图的人治乌托邦和法治乌托邦在最终目的上是统一的,即实现国家正义,在逻辑上也是相通的。他的法治理论奠定了西方法治思想的价值基础,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柏拉图人治理想国法律正义

一、柏拉图的思想概述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这句话正是出自于柏拉图。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也是全部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

柏拉图对整个西方文明产生的巨大影响是不可替代的。其法律思想不仅在历史上对西方法治的发展方向起到导航的作用,而且对于今天的整个人类法治事业都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和贡献。柏拉图的法律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着作里,主要有《理想国》、《政治家篇》和《法律篇》。

这三篇对话反映了柏拉图法治思想的发展历程。可以说,《理想国》是柏拉图探讨哲学和道德哲学的重大智慧结晶,《政治家篇》和《法律篇》才真正在《理想国》的基础上构建城邦的政治法律制,而晚期的《法律篇》更是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律思想。

《理想国》中他提出了关于正义的思想。柏拉图认为城邦起源于社会分工。人们追求各种美德如智慧、勇气、节制,一个正义的城邦也应该具有这些

美德。找到城邦的正义后,柏拉图开始探讨个人的正义。他认为,人的灵魂里存在三种品质,即理智、激情和欲望。因此,他所认为的正义就是“自己做好自己的事情且不兼做他人的事情”。同时,柏拉图从正义论出发,认为法律应该是同正义相一致的东西,维护法律就是维护正义,遵守法律就是服从了正义,以此强调法律的权威。

《理想国》中的关于人治的思想。柏拉图前期倾向人治,在《理想国》中,强调的是掌握哲学的人治国家。柏拉图认为,一个国家的领导人应该是哲学家,因为只有哲学家才能具备真正的知识,才能洞见到真实的世界,从而管理好整个国家。从柏拉图的这个理想的乌托邦的画面可以看出柏拉图这时的法律思想极权主义相当严重,并且将其变为事实的可能性相当小。

《法律篇》中的关于法治的思想。在《法律篇》中,他提出:神是法律的制定者,每个民族有自己的法律,这也许是基于这个民族的传统,也有可能基于地理环境;法律可以用于战争的目的,但其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战争,而是为了通过法律达到和平,正如同在一个家庭里,一个好的家长不是要处罚捣乱的兄弟,而是要达到家庭的和睦一样,法律的目的是和平,立法者的任务是获得最大的善。柏拉图指出,法律的权威是至上的,实行依法治国即意味着包括统治者在内的所有阶级都要尊崇法律的权威,自觉接受法律的统治,这是新的法治国最为重要的特征。

柏拉图的法治主义思想对西方近代法治主义的复兴具有深远的影响,并成为罗马法的重要思想基础;其法律思想概括了古希腊政治哲学的精髓:最好的政治是难以实现的,而防止最坏的政治是可能的,这就是,必须运用至高无上的法律进行统治。柏拉图关于“混合政体”的研究以及“分权原则”的论述,被学者

誉为三权分立的原型。集体主义方法论也开创了后世以集体为单位研究国家、法律学说的先河,

二、对柏拉图思想的评价

柏拉图法律思想中的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柏拉图认为,智慧是至高,凭着智慧一个国王没有做不到的事情;如果国王有了智慧,那么他有没有其他治国良法则无关大局。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在《理想国》里,法律是无足轻重的,甚至受到柏拉图讥笑。这种法律是得不到遵守的,也是不会持久的。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构建了一个乌托邦国家,他强调哲学王统治,轻视法律,反映了他反民主的人治思想;后期他培养哲学王失败,才转而在《法律篇》中表达了对法治的诉求。因此,从《理想国》到《法律篇》,柏拉图的思想经历了由“哲学王”的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描述的就是一个理念的世界,由于现实的挫败,到《法律篇》时,柏拉图开始关注与理念世界相对的现实世界,开始了对现实世界的思考。但根据理念说,现实事物本质上是不完善的,只是对它的理念的不完美的模仿,它的完善也只存在于现实世界之外的理念世界,它只能无限地追求和趋近于理念世界。因此,柏拉图在《法律篇》中强调用树立法律权威,用法律的统治来弥补现实世界的不完满,同时也不能忽视“善”的重要性,以尽可能的使现实世界趋近于理念世界。由此可见,从天上之城到地上城邦的构建,从《理想国》中的关注理念世界到《法律篇》中的走向现实世界,也是柏拉图理念思想的发展过程。

不管我们怎么解释柏拉图的法律思想如何地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无可置疑,柏拉图对整个西方文明产生的巨大影响是不可替代的.其法律思想不仅在历史上

对西方法治的发展方向起到导航的作用,而且对于今天的整个人类法治事业都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和贡献.。

三、柏拉图思想对中国法律实践的意义

在柏拉图看来,一个人品性中,都具有“较善”和“较恶”两部分。如果较善的那部分占优势,就控制住“较恶”的那部分,他就成为自己的主人;如果他接受不良的教育,或者受坏人的薰染,他便成为“自己的奴隶”。当恶性膨胀时,就只好服从外在的权威,这个外在权威就是法律。

对于柏拉图来说,法律就是一种社会行为准则,它是公道与正义的标志。但是,法律的正义与道德正义不完全相同。法律正义是“诉讼正义”,是指通过法律机器的正常运转而获得的后果或判决。因此,法律正义是为道德正义服务的。

柏拉图认为,实现法治的前提是做好立法工作。只有制定良好的法律人们才应该遵守,才能够维护正义,在此也体现了柏拉图的恶法非法的思想。柏拉图认为,立法的最根本原则是要遵循公正和善德的理念。柏拉图很重视守法问题。他认为人类不仅要有法律,而且更重要的是要遵守法律,全体公民都要依法办事。

在立法上,我国立法更要注重对正义的诠释,确保立法的公平性与正义性。

法律只是维护正义的手段,立法应以正义为原则,以获得最高善德为目的,采用说服和惩罚相结合之方法。这样的法律才能得到普遍的遵守,才会有现实的意义。

立法者还需适时修订和补充法律,以适应变化的社会环境。要使纸上的法律变成现实,必须确保法律的实施,重视执法者的素质,选举执法官员,并加强法律监督,赋予公民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强调全民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官员也要严格遵守法律,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

社会即使有法律存在,但是社会的公民不能理解或者不能正确理解这种法律,那么法律依然不能被社会良好地遵守,有法与无法无异。因此,柏拉图觉得立法和教育是不可分开的。所以我国更应加强普法的教育,公民了解法律,认识法律,使法律得到真正的贯彻实施。柏拉图认为,一个国家不仅要普通民众要服从法律,官吏也要遵守法律。要加强我国官员的法律教育,是我国法律能够得到广泛的遵守。

在立法,司法,法律的监督,法律的施行上,柏拉图的思想都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柏拉图的法律思想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尤其是对当前我国实行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略具有重要借鉴价值。

参考文献:

柏拉图着,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

谷纯德、史浵彪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概述》(第三版)

杨婷,《浅论柏拉图的正义观.》,载《合作经济与科技》

浅谈柏拉图的理念论

浅谈柏拉图的理念论 摘要:柏拉图不仅是古希腊哲学,也是全部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 家和思想家。柏拉图哲学的核心概念是“理念”,他的哲学亦因此而被称为“理念论”。文 章通过阐述柏拉图理念论的内容、如何认识理念论以及对理念论的反思和评价,探讨了其对 以后哲学发展起到的重要意义。 关键字:柏拉图; 理念论; 思想体系 柏拉图这位西方的“孔子” ,对西方乃至世界哲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作为其思想核心的理念论 ,因其开创了西方传统理性主义形而上学而获得了特殊地位 ,所以许多现代西方哲学家认为西方两 千多年来的哲学不过是对柏拉图的注释 ,或归结为柏拉图主义。纵观柏拉图的理念论,虽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但仍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部分。 一、理念论的提出背景 柏拉图理念论是对其先师苏格拉底思想的继承与发展。苏格拉底是西方哲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人物,自他开始,哲学从“一心向外”转向对内心境界的关注。在苏格拉底看来,对你自己的认识 ,就是关于德性的知识。人之所以缺乏美德,是由于缺乏美德的知识 ,一个人 只有知道什么是善,才去做善;一切恶行都是由于人们不认识善才做 出的。苏格拉底认为,具体的美德是因时、因地、因人的不同而不同的,必须找到共同的永恒的东西,这就美德的概念,它是美德的最真实 的东西。柏拉图一方面继承了苏格拉底关于心灵内在的思想,另一方 面又进一步把心灵内在原则、定义外在化 ,从而创立了理念论。 在当时的社会,柏拉图起初也对民主政权保有一定希望,但当这

个政权以“渎神和毒化青年”之罪处死苏格拉底后 ,引起柏拉图对民主政权极为不满与憎恨。在这种社会政治背景下 ,他目睹这一切,便产生了寻求治国道路的志向。柏拉图把对现世的拯救落实到对人的心灵的拯救上。他认为,只要净化人的心灵境界,使人的心灵变得善良,社会就会安宁,国家就会治理好。在这种强烈的历史使命感的驱使下 ,他主张哲学家作统治者,并冒着生命危险,为实现其“理想国”而奋斗。 二、理念论的主要内容 柏拉图的“理念”是从苏格拉底关于“是什么”的定义而来,它的基本规定之一就是“由一种特殊性质所表明的类”,不过“理念”并非单纯的抽象概念,而是超越于个别事物之外并且作为存在之根据的实在。一类事物有一个理念,感觉事物是多而理念是一,它作为其自身是永恒不变的自我完善的整体。 于是柏拉图认为,感性世界是一个不断流动变化的世界,其中的事物都是既在存在又不存在、既确定又不确定的,我们对它们不能形成任何真理和知识,只能形成意见。只有当我们凭借逻辑从这些事物上升到确定的“定义”,我们才能说有了确定的知识。而一切定义不是指称个别事物的,而是指称这些“理念”的,因此只有理念才是确定不移、不变的存在,尽管它们是看不见、而只能被思想到的,但它们是唯一的真理。任何具体的东西都只有“分有”了与它相应的理念,才能存在。但万物和自己的理念相比都是不完善的,它们都必须努力趋近于自己的理念,却永远也达不到理念。所以,理念就既是万物的本

孟子荀子人性论浅析及其异同比较

1、“性”所指不同。孟子“性善论”中“性”主要指人的社会属性。“性者,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尽管他提到过一些人的自然属性,但却不承认这是本性中的性。而荀子“性恶”论中的“性”则主要是指人先天遗传的自然属性。“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正名》),荀子所讲的人性,是人的自然机能和性情。 2、对“性”本源的认识不同。孟子将普通的道德属性加在了“天”上,把“天” 看成是一种抽象的道德规范,天道、人性合一。荀子提出了“天明人之分”的观点,“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并从理论上论证了要从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同时,他还用天人之分的观点去论证了“性伪之分”: “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 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荀子性恶》) 3、孟子强调先验的道德观,荀子强调后天的极伪而成。孟子通过“四端” 论,说明了人的本性已经具有仁义礼智的“善端”,道德观念即是善端的扩充。同时,孟子还提出了良知良能来补充“四端”,同样“良能”也是生而就有的能力。而荀子指出“人之学者其性善”,是“不及知人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伪之分者也。”因此,他反复强调道德观念是后天学习积累而成的。从大方面说,孟子的性善论是站在历史事件已达到的静态成果角度,而荀子的性恶论则是站在动态的历史实践的追求过程角度。 1、人性追求目标同一为“善”。孟子不仅认为人生来本善,而且也认识到后天教育环境的不同导致最重的人性差异。基于此,他提出了追求善的人性目的论“明人 伦” ,即“父子有亲,君臣有父,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样才会达到善的目的。可见孟子是以善为人性追求的最终目标的。荀子的性恶论虽然主张人性是生来为恶的,但他的性恶论追求的目标也是善而不是恶。“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这里不难看出他不仅提出了人性善的问题,而且还有一种追求善的倾向。他指出,“古之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执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重刑罚以禁之,是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荀子性恶》)由于认为人性恶,所以荀子要求通过圣人教化、用礼义法度引导人不断进步,从而达到最高境界——人人为善,合于善也。由此可见,荀子的“礼义之化”同孟子所追求的善有殊途同归、异曲同工之妙。这充分表现了孟荀人性论在追求目标上的一致性。 2、修养人性的方法同样为教育。孟荀在人性最好追求上都归结于善,在达到此目标的途径上,也都选择了通过教育来修养人性。前者是扩充善端,后者是化性为伪。

比较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的法治思想

1.比较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的法治思想 柏拉图的哲学王统治重视统治者对智慧的运用,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浸透着对法律的推崇。但二者都是都是强调理性的作用,只是通过不同的治理手段而达到理性的目的而已。柏拉图的人治思想 柏拉图《理想国》中一个核心观点便是主张贤人政治,即“哲学王”统治。这种统治的基础是学者所设想的知识精英统治社会的理想。柏拉图的贤人政治,主要依靠哲学家的智慧治理国家。《理想国》反复强调这种贤人政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忽略了法。柏拉图认为,哲学王通过知识进行统治,比法律同志具有很大优越性,法律远不能和哲学家的智慧相比。推崇人治,轻视法律是柏拉图早年的思想特征,但柏拉图并没有完全否认法律的作用能够或根本不要法律,柏拉图在以人治思想为特色的《理想国》中也论述法的问题。 但在柏拉图的晚年时期,它的法律思想开始转变,由于统治国家具有最高才智的人难以找到以及实践中的挫折,他又提出了法治,并认为“法治国”是统治人类的第二等好的选择。柏拉图在《法律篇》中认为,政治学是研究公共的善,而为了实现公共的善,单靠教育是不行的,因为人的本性只考虑个人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所以必须有法律来制裁或者惩罚人们的不善行为。柏拉图后来论述的法治理论开创了西方法治理论的先河。柏拉图称,法治的关键是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如果统治者可以不受法律制约,甚至可以以言代法,那么不管在这个国度里有多少法律,也谈不上什么“法治”。法治的基础是节制。以法治国不仅要有法可依,还要做到人人自觉守法。普遍的守法观念是实现法治的前提条件。 总的来说,他前期重视人治,后期重视法治。 亚里士多德的法治 法治,一种治道,其源头可以一直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政治,尤其是雅典的民主式的城邦政治体制。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亚里士多德是一个可以超越但却无法绕过的人物。他对法治思想和理念的贡献在于:首先,他是提出法治优于人治的法治理念的第一人。其次,他还最早提出并阐述了法治的两大要素——良法之治与法律至上。在其经典著作《政治学》里,他给出了关于法治的经典语义解释:“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而良好的法律是法治而前提。这其实也是法治的两个基本属性:法治之法应是良法,法应具有至上的权威性。专制政体的法律是“恶法”,服从“恶法”不能称作坚持法治,亚里士多德坚持柏拉图“恶法非法”的主张。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具体体现在立法、执法、守法的各个环节之中。国家的执政人员要严格实行法律,要加强对公民守法观念的培养和训练。他在《政治学》中对比和权衡了法治和人治的利弊,认为法治优于人治的地方在于:1.法律是经过众人的经验审慎考虑后制定的;2,法律没有感情不会偏私,有公正性;3.法律具有稳定性;4,法律借助规范形式具有明确性5,人治容易误国家大事6,时代要求实行法治。 亚里士多德主要强调了法与道德的关系。其观点是:法治之法应具有特定的道德价值。首先,法治之法应以理性为基础。其次,法治之法以善为其终极追求。次,法治之法以民主意志为其基本品格。 思考柏拉图构思的是由哲学王实行人治的理想国家;亚里士多德则倾向于由中产阶级实行法治的国家。柏拉图追求理想化的精英统治,而亚里士多德虽未完全放弃贵族的统治方式,但他更加诉诸多数人的较温和的民主统治。柏拉图主张哲学王的人治方式,是因为他们为只有哲学王才能懂得怎样治理国家的道理,所以柏拉图实际上强调的是理性(知识)是统治的基础。亚里士多德强调要重视法律,也是因为法律是按照理性来规定的,是以知识为基础的。所以他们两人所强调的实际上都是理性。重视理性的作用,这是从苏格拉底到柏拉图,再到亚里士多德的一贯主张。

柏拉图主要思想概述

敬文法哲学研习会柏拉图主要思想概述 专业:法学理论 学生姓名:岳岚培高寒梅郭甜甜指导教师:孙文恺教授 完成时间:2020年6月15日

前言 0 一、辨证学 (1) (一)意典的性质与意义 (1) (二)意典界与事物界 (1) (三)晚年辨证学方面的变迁 (2) 二、格致学 (2) (一)宇宙的形成 (2) 1.开辟 (2) 2.质素 (2) 3.灵魂 (3) (二)宇宙的分类 (3) 三、伦理学 (3) (一)个人伦理 (4) (二)社会伦理 (4) 1.国家起源 (4) 2.哲学王的统治 (5) 3.社会等级 (5) 4.公有制 (6) 5.教育理论 (6) 结语 (6)

柏拉图主要思想概述 摘要:柏拉图的思想是西方文化的奠基,在西方哲学的各个学派中,很难 找到没有吸收过他的著作的学派。其思想理论涉及文法、修辞、逻辑、算数、几何、天文、音乐等诸多方面,本文试图从内容上以其辩证学、格致学、伦理学三个方面为主线对柏拉图的主要思想进行梳理,以期对柏拉图的主要理论学形成初步认识。 关键词:柏拉图意典格致伦理 前言 柏拉图的著作均采用对话体,这种写作方式承载了其丰富的哲学思想。关于柏拉图思想的分类,主要有三种方法:第一种一是以时间分,另两种是以内容分。具体地讲,前者以文体学的研究方法将柏拉图的对话分为早期、中期、晚期。“早期对话中比较重要的作品有《申辩篇》、《优息弗罗篇》、《克力同篇》、《查米德斯篇》、《伊翁篇》、《高尔吉亚篇》、《拉凯斯篇》、《门内科索斯篇》、《普罗泰戈拉篇》、《吕雪思篇》、《优息德谟斯篇》、《大希庇阿斯篇》。中期对话有《米诺篇》、《斐多篇》、《克拉底鲁篇》、《会饮篇》、《理想国》、《斐得罗篇》、《巴门尼德篇》。晚期对话有《智者篇》、《泰阿泰德篇》、《蒂迈欧篇》、《克里底亚篇》、《政治家篇》、《斐利布篇》和《法篇》。”①这种对话分期,学者们是大致同意的。但不同时期是否意味着不同的哲学思想,学者们持不同观点。有的认为,不同分期,其哲学思想截然不同。有的认为,柏拉图思想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以内容分的有三分法和八分法,三分法由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任诺苦辣提斯首先接受。“所分的是(一)辨证学或名学(Dialectic or Logic);(二)格致学(Physics);(三)伦理学(Ethics)。”②八分法则分为:认识论、理念论、辨证法、自然哲学、社会政治哲学、道德伦理哲学、灵魂论、至善论。③两种分法都有道理,相比而言,第二种分类更为得当。原因在于第一种分法,非细致研究柏拉图每一篇对话不能进行;而且分歧较大,比较不同时期思想的变化更是艰难。而第三种分法所分小类可以归入三分法的大类中去,不如三分法精炼。本文遂采用第二种分类总结概括柏拉图的主要思想。 ①余纪元:《<理想国>讲演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页。 ②严群:《柏拉图及其思想》,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31页。

柏拉图政治思想述评

柏拉图政治思想述评 摘要作为在西方世界乃至全人类文化史上都占据极其重要地位的思想家和哲学家,柏拉图的政治思想研究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学术话题,本文试图以现代政治学的视角对柏拉图的理想国、社会分工、整体主义、政体思想进行简要梳理,并做出基本的评价和分析。 关键词柏拉图理想国社会分工整体主义政体思想

A review of Platon's political thoughts Abstract as in the western world and even in the whole history of human culture has important status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inker and philosopher, Platon is always an important academic topic, this paper attempts to modern political perspective ideal country, society of Platon's division of labor, holistic thought, brief, and to make the basic evaluation and analysis. Key words Platon's ideal country social division of labor holism thought

目录 引言 (1) 1.柏拉图简介 (2) 2.柏拉图政治思想主要内容 (2) 2.1.理念与理想国的思想 (3) 2.2.柏拉图的社会分工思想 (5) 2.3.整体主义思想 (6) 2.4.政体分类思想 (7) 3.柏拉图政治思想的评价 (8) 结束语 (11)

柏拉图的政治法律思想

柏拉图的政治法律思想 摘要:柏拉图的政治法律思想从理想国到法律篇,经历了一个从理想到务实,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过程。这与他所处的时代和个人的经历是分不开的。柏拉图见证了以雅典为代表的古希腊城邦逐渐衰落的过程,这促使他探求政体的改革,以挽救危在旦夕的城邦。柏拉图的政治法律思想对后世影响极为深远重大。 关键词:柏拉图正义哲学王法治 柏拉图是古希腊对后世影响最为深远的理想主义思想家之一。过度民主自由的暴民所导致其老师苏格拉底的悲惨命运,让他看到了古希腊政治的衰变。从而造就了柏拉图构建理想国家的终身学术志向。他有过理想国家哲学王的最优方案,也有过依法而治的次优方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去看看柏拉图的理想国家是如何构建的,看看他是如何从追求人治而转向追求法治的。本文就柏拉图的政治法律思想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背景资料 <一>柏拉图的个人简介 柏拉图(Plato,公元前427年-前347年),生育雅典名门贵族,他的母亲是雅典立法者梭伦的后裔。柏拉图原名阿里斯托勒斯(Aristokles),却又何以改称“柏拉图”呢?溯其源,阿里斯托勒斯自幼身体强壮,胸宽肩阔。因此体育老师就替他取了“柏拉图”一名,“柏拉图”希腊语意为“宽阔”。后来,柏拉图的名字被延用下来,流行至今。柏拉图20岁时师从苏格拉底学习哲学,成为苏格拉底的忠实信徒,苏格拉底被平民政府判处死刑后,柏拉图逃离雅典。逃亡期间,柏拉图游历了地中海沿岸的很多地方。公元前387年,柏拉图返回雅典,创办了“阿卡德米学园”,专门从事著述与研究,构建他的理想国。这个学园一直是古代欧洲的思想文化研究中心。 柏拉图,是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也是全部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他和老师苏格拉底,学生亚里士多德并称为古希腊三大哲学家。柏拉图一生著述颇丰,其政治法律思想主要体现在《理想国》、《政治

《人性论浅析》

读《人性论》札记 什么是人性?有两个解释,一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和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品性;或者为人所具有的正常的感情和理智。简言之,人性就是人的本性,是从根本上决定并解释着人类行为的那些人类天性。 为什么要讲求人性?人类的本性、天性是人之为人的基础,是上帝赐予我们的本质。出于众多的原因,人类在历史上很长的一段时间是漠视人性,甚至是摧残人性的。西方的“原罪说”所催生的对儿童的严酷体罚以及中国古代对妇女欲求的苛责等等都是很好的例证。随着文明的进步,人越来越受到重视,人性越来越得到尊重,人不在被有意无意地看做是一个工具,而是自身天性的自然发展和自身价值的实现。 为何鲜花芳草不生长在沙漠?为何苍蝇要长那样的眼睛?为何“兔子不吃窝边草”?为何狐狸要吃鸡、老虎要吃人?为何……穷究而论,全在于它们要求生存。这就是“求我生存”的物性;人是从物进化人来,人性必然和物性有相通之处。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人不仅具有种属性还具有类属性,换言之就是人不仅具有动物性,更具有社会性。举个例子:你让猪吃饱喝足了它就睡觉,人呢?你让人吃饱喝足了他就去“老老实实”地睡觉吗? 但是,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国家太过强调人的社会性而漠视了人的动物性。用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来说就是基本需要没满足就要求我们必须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休谟说:我们一旦知道了某种欲望无法得到满足,这种欲望本身就会立即消失。我们当今的社会给我们强加了太多了欲望,而又剥夺了我们实现欲望的能力,没有能力去实现的欲望本该立即消失,但这个物欲横流、娱乐至死的社会却又动用它全部的功力让这些欲望悬挂在我们头顶,任人摆布的我们的人性变得乖张,暴戾。挥向孩子的利刃、吃进肚子里的毒药、娱乐至上的癫狂等等,一切都得从人性谈起。网上有句话说得好:“在我们这个信仰匮乏的国度里,家庭一直扮演着宗教的角色,而爱情几乎是个体生命唯一的心灵慰藉,家庭伦理的失范和爱情信仰的消解,必然导致这一代人的肆无忌惮和无所敬畏。无所敬畏的同时,伴生着无所皈依,无所依恋,已经无所依恋的人,往往容易成为社会的破坏力量戕害他人,抑或自憎、自残。”

论柏拉图的贤人政治

柏拉图的贤人政治 柏拉图(公元前427---前347年)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他的思想对其后西方哲学和智能感知学以及其他许多思想领域都产生了巨大影响。黑格尔称赞道:“哲学之作为科学是从柏拉图开始而由亚里士多德完成的。他们比起所有别的哲学家来,应该可以叫做人类的导师.” 在《国家篇》里,柏拉图描绘了一个正义得到全权实现的理想国家的蓝图,根据国民素质不同进行社会分工,人们对各自的工作绝不互相侵犯,忠于职守,以努力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为“从善”,即幸福之根本的幸福国度。当然这是一种建立在理论意义上的理想国家,不但在现实生活中看不到,甚至其是否能够得与实现也根本无法证明。为此柏拉图避开了对这样的理想国家能否实现的直接证明,把论点转移到在什么样的条件下理论上的理想国家最有可能实现的问题的论述之上。哲人王的问题就是在上述背景下提出来的。哲人为王,或者王者追求哲学的政治理想是一种“优秀者支配制”,即所谓“贤人统治”的国家制度。 哲人是因为拥有“真知”被拥立为王吗? 在柏拉图哪里用友善的知识是获得真正的幸福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只有哲人才能不懈地追求拥有绝对意义的本质的善的知识,因此哲人才能称得上幸福的真正追求者,才能给社会带来真正的幸福,上述的理解为柏拉图提出哲学王理想提供了最根本的理由和理论依据。拉图哲学中关于哲人的界定是众所周知的,哲人是爱智者而不是

有智者。在《会饮篇》和《吕西斯篇》等对话篇里柏拉图明确指出:有智者不会热爱智慧,那是因为已经拥有了智慧;无知的无自觉者也同样不会追求智慧,那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已经拥有了智慧,活在”臆见”之中;只有无知的自觉者才会热爱智慧。那么作为爱智者的哲人,很明显还不拥有真知。也就是说,正因为没有真知才孜孜不倦的追求真知,才是“爱智者=哲人” 哲人王的理论依据 被帕拉图认为哲人为王的理由首先在于哲学之路并不是对谁都是敞开的,从事哲学的人必须拥有天生的素质 在国家篇中柏拉图对真正的哲人所必须具备的素质及其条件做了以下四点的规定: 1热爱学习,没有学科偏好 2热爱对真实的关照 3气宇恢宏,端正无欲。不奴性,不懦弱。 4记忆力和理解力都是超群的,容易引导其对每一事物的本真的认识 对于这四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之后,最后做了如下归纳性的叙述:“哲学是对于如果不是天赋具有良好的记性,敏于理解,豁达大度,温文尔雅,爱好和亲近真理,正义,勇敢,节制的人,就不能很好的从事的工作”。很明显柏拉图对着人的要求来自与哲学这种工作的本质所致,这一点相当重要。 柏拉图在哲人素质的规定中,其重点是放在对哲人的先天素质与

浅谈柏拉图与孔子的思想比较

浅谈柏拉图与孔子的思想比较 柏拉图和孔子分别是古代屹立于东西方的两位文化巨人。虽然柏拉图比孔子的生活年代晚约一个多世纪,但都同处于人类精神文明觉醒的“轴心时代”。 古希腊的柏拉图是享誉世界的著名哲学家。他还是杰出的政治思想家、伟大的教育思想家兼实践家。西方的思想界对柏拉图极力称赞, 颂扬他是“最伟大的人”,是“人类的导师”把柏拉图的哲学评价为“一切最好的和最重要事物的源泉”。而中国伟大的哲学家孔子是中华文化思想的集大成者,儒家学说的创始人。他的哲学思想提倡“仁义”,“礼乐”,“德治教化”,以及“均以民为体”。儒学思想渗入中国人的生活,文化领域中,同时也影响了世界上其它地区的大部分人近两千年。柏拉图政治思想主要集中体现在他所著的《国家篇》(即《理想国》)之中。而孔子的思想则体现在由他和他的学生的言语汇编的《论语》之中。 柏拉图和孔子在政治思想范畴方面,基本方向有许多相同之处。他们的政治理想都是力图建立等级有序的“和谐社会”。他们分别提出“哲学王”和“内圣外王”,都是人治的政治学;他们都重视和推动社会改革,柏拉图在名著《理想国》中提出了系统的建立和谐社会的方案;孔子在《论语》中向弟子们托古改制“以述代作”,反复讲授全新的治国、平天下的政治格言。俩人在仕途不顺、政见难行的情况下,转而办学园、设杏坛,亲自长期执教,倾心致力于教育工作,其目标都是为政治服务,培养治国人材,这是一般思想家极难做到的又一特点。

由于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的不同,他们的思想还是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首先,柏拉图政治上的主张是以理念论为基础的理想政治,而孔子是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带有政治改良性质的“仁政德治”。在《理想国》中,正义是关键,缺乏正义,则其它美德定然失去, 整个国家无善可言,必将丧失理想与和谐。孔子的德治主义系改造周代德政思想而来,孔子仁政德治的核心是仁,礼是思想表现的形式和规范手段。柏拉图实际是用理性的力量说明“善”和“正义”;而孔子以“仁”与“礼”为规范,更适用于当时中国的实际。 第二,柏拉图习于哲学思考,在理念上构建社会制度,常陷于空想,但他重视自然科学、军事和工商业;而孔子偏重人文科学,擅于总结历史经验,爱民、重和平,倡孝悌,主中庸与“和而不同”。柏拉图的空想和臆断远胜于孔子。他过多地向往神明的情感、灵魂世界和先天论。他的“理想国”中,和谐社会框架虽美好,但其策划、举措同现实有距离。孔子根据国情,重视宗法,以孝悌为仁之根本,以修身齐家为基础。还值得提出的是孔子方法论上的中庸思想,“和而不同”是指重和睦、讲协调、求团结。 第三,教育方面,柏拉图积极传授和开展自然科学与哲学、文艺等的研究;而孔子倡德育、“举贤才”、“有教无类”和因材施教。柏拉图创办的“阿卡德米”学园,教学设施齐备,管理制度有序,男女兼收,人才济济,为政治服务的作用显著。学园存在了九百多年,影响久远。后继者衍生出新柏拉图学派。阿卡德米学园是欧洲古代最重要的学术

简述柏拉图的基本政治思想

简述柏拉图的基本政治思想 政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孙云龙学号:2008214295 序号:46 在柏拉图的基本的政治思想中,理念论是柏拉图哲学体系的核心。他认为物质世界之外还有一个非物质的观念世界。理念世界是真实的,而物质世界是不真实的,是理念世界的模糊反映。柏拉图哲学的核心概念是“理念”,他的哲学亦因此而被称为“理念论”。柏拉图认为:世间有许多类的事物,当你判断它是否为美时,心中必然已有了一个美的原型,这心目中美的原型又来源理念世界中存在的那个绝对的美。任何美的事物都无法与美的原型相比,前者不过是对后者的一种模仿,美的事物有千千万,而美的原型或理念的美却只有一个。其他事物也是如此,如有了桌子的理念才有各式各样的桌子,有了房子的理念才有了各式各样的房子,有了绿色的理念才有了世间的绿色…… 在国家观方面,表现为正义论的国家观,正义论是柏拉图政治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柏拉图认为,人都具有理性意志和欲望。理性即智慧和知识,当理性支配意志和欲望时,后两者则表现为勇敢和节制。可见,智慧、勇敢和节制都是人的美德。在国家生活中,各人从事的工作取决于各自的德性具有智慧品性的人由金铸成,是国家的统治者具有勇气品性的人由银铸成,将成为保护国家的军人和武士欲望则为广大自由民所共有,它由铜和铁铸成。每个人的天性在出生时又由神铸定,它决定了每个人的社会地位是不可任意更改的。 柏拉图把正义分为国家正义与个人的正义,他在《理想国》中指出国家的正义就是国家的三个阶层各守其职、各安本分,治国者靠智慧把国家治理好,卫国者凭勇敢保卫好疆土,劳动者以节制搞好生产,从而使国家处于安全稳定之中;柏拉图强调,每个人只能从事最适合自己天性的职业,各行其是,各司其职,不得任意改变。正义就存在于社会有机体各个部分间的和谐关系中,每个阶级的成员都专心致力于本阶级的工作,且不应干涉其他阶级的成员所干的工作。即正义就是“各守本分,各司其职,”。因此,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能力,使每个人都在最适合自己能力的岗位上工作是社会组织的最高原则,它关系到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利益,这就是社会的最大正义。而个人的正义就是人心中的三个部分各尽其职各安其分,理智以智慧统帅心灵,意志以勇敢保护心灵,欲望以节制为心灵的正常活动提供生理基础,三部分协调配合,使心灵处于和谐安宁之中。柏拉图在社会分工论和等级论的基础上得出了正义的定义。他说:“正义就是三个等级的人各司其职,各得其所。” 在如何实现正义这一点上,柏拉图还特别推崇哲学家治国的思想。哲学家执政治国是柏拉图的《理想国》中最具特色的内容之一,也是柏拉图理想国家的核心内容。《理想国》的核心是正义,全书围绕正义问题展开。哲学王统治则是实现柏拉图正义理想的关键,离开哲学王统治,正义的实现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为了实现正义理想,哲学王统治是必要的。同样,哲学王统治也是合法的,它的合法性不在于人们的同意,而在于哲学家基于智慧统治的自然正当性,它无需经过人们的同意。有了必要性和合法性,不等于就有了可能性。柏拉图认为,哲学家统治尽管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极其困难。哲学家的产生就比较困难,哲学家成为统治者更为困难。最后,柏拉图提到,如果哲学家有幸成为统治者,它要根据理想的

浅谈柏拉图式的爱情对现代爱情的借鉴

浅谈柏拉图式的爱情对现代爱情的借鉴 综述: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自古以来,人间就不乏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有西方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有东方的梁山伯与祝英台;还有众多鲜为人知的感人爱情。正如我们所了解的,柏拉图式的爱情是另一种崇高的爱情观,也是一种区别于普世的爱情的升华。但是什么是爱情呢?爱情与其他情感有什么联系?什么是柏拉图式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与现在社会爱情相比有哪些优点?柏拉图式的爱情对于当今社会爱情又可以有什么样的借鉴?在此,我将浅谈柏拉图式的爱情。 正文: 人与动物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人有思想,会思考,具有丰富而复杂的情感。有喜怒哀乐,有爱情、友情、亲情··正因为人类的大脑思维的发达,人类难免会产生孤独感,渴望在精神上或者生理上有人交流,有人理解。当人们能够有意识地感受外界事物的时候,爱情也随之产生了。在一定程度看来,爱情是人类的一种本能,是人类原始生命的动力。随着人类认识的不断发展进化,人们有意识地把这种情感划分出来,也许最早的划分依据就是以性爱为标志的。不同于友情和亲情,爱情一开始就被定义为异性之间的感情,也成为了争议最多、内容最丰富的一种人类情感,为我们现在普遍理解的柏拉图式的爱情提供了前提。 柏拉图式的爱情观的提出为人类在爱情的理性认识上跨出了一大步。柏拉图作为一位伟大的哲学家,他拥有着异同寻常的感情世界。对于事物的理解也充满了理性的光芒。爱情可以发生在异性之间,也同样可以在同性之间产生倾慕之情。在柏拉图的思维中,他想的是:爱情存在于观念世界,也就是精神世界里。性与

情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状态。性是动物的本能,而情是人类的标志。人类只有把性与情区分开来才可能达到心境的平和,也能达到人类追求理性的目的。他强调的是纯精神上的交流。但是柏拉图生活的时代,如同很多男系社会的情况一样,女性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所以能与他进行交流的多数是同性者。因此基于社会的实际情况,他更推崇男性之间的爱情,也就是同性恋——却不同于现在的意义。我个人认为如今同性恋的含义已经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今的同性之间也存在着性的要求。已经不再有精神交流的内容。如今的同性恋者们有的是为了挑战传统的道德标准,有的是厌倦异性之间的感情,还有的仅仅只是为了媒体的炒作,很多因素的混合使我们再也看不到理性思维的存在。毕竟如今的时代,哲学并没有占据大多数人的心灵,也不是一个可以静下心来研究哲学理性的时代,而是充满了娇、充满了躁、充满了金钱与欲望·· 柏拉图式的爱情还有着其他方面的含义,它是一种男女平等的爱情观。相爱的双方不存在任何依附或者占有的关系,他们完全是自愿地结合或分离。爱一个人不是把他当成自己的物品,任何人都不得占有;也不是攀附于他,希望自己能够得以生存或发展。不论是这两种的哪一种情况,都会让爱情陷于不义之地,相爱的人们也会有无穷无尽的苦恼,最终可能会造成爱情悲剧的发生。正如当下的爱情:新闻里总会爆出某某明星婚变了,你还相信爱情吗?某某商人发迹后抛弃糟糠之妻,你还相信爱情吗?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特征、一个时代的文化,爱情也与社会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现在的快餐文化、网络文化、媒体文化无不时刻影响着爱情的方方面面,改变着爱情原始的面目。追求功利的心也转化了爱情的方向,挑动了爱情的作用,把爱情当成了利益的工具。甚至愿意去做别人的二奶,寄人篱下,靠人供给生存,这是怎样一种畸形的爱情观啊!这样的两方不

论柏拉图的政治思想

论柏拉图的政治思想 管理系王鑫 2010118006 柏拉图(约前427年-前347年),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也是全部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他和老师苏格拉底,学生亚里士多德并称为古希腊三大哲学家。柏拉图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第一个留下了系统著作和完整思想的人。虽然他的全部著作都深深地带有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印记,然而,他的许多思想、观点和主张却成为后来政治思想发展的重要史料。他的《理想国》、《政治家》、《法律篇》等著作比较集中地讨论了政治学问题,因而被许多学者看作是最早的政治学著作。 柏拉图的政治思想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一、理念与理想国;二、社会分工理论;三、柏拉图的哲学家执政思想;四、共产制度;五、教育与治国。 一、理念与理想国:理想与现实、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不仅是哲学上必然要讨论的问题,同时也是政治学无法回避的问题。苏格拉底曾经提出了并讨论什么是真正的“善”、什么是真正的“美德”、什么是真正的“正义”等问题。他认为,人们所见到的具体事物,所见到的所谓的“善”、“美德”、“正义”等都是不完全的、不真实的。只有“善”的理念、“美德”的理念、“正义”的理念才是完全的、真实的、永恒的。柏拉图把苏格拉底的上述思想作了进一步发挥。他提出:理念是宇宙万物的普遍本质,是唯一真实的存在。人们通过感官所认识的具体事物,都是变动不居的、不完善的、暂时的、不真实的。“理念”则是永恒不变的,是最真实的存在,是一切具体事物的原型、本源。而日常人们通过感官所接触到的各种事物,实际上不过是理念的复制品。例如,日常人们所见到的床,实际上不过是木匠按照床的理念制作出来的,只是“床”的复制品,是“床”的影子,是不定型的,是变化多端的。至于画家们所绘的、床,则是模仿的模仿,影子的影子,是更不真实的东西。真实存在的只是“床”的理念,它是生活中存在着的五花八门、变化多端的床的本源,它存在于人的灵魂之中,与生俱来,是永恒的、普遍的。 理念虽然存在于人的灵魂之中,但大多数人由于受世俗生活的缠绕,庸庸碌碌,心灵的窗户被遮掩着,对理念世界不能认识。只有超凡脱俗,看破红尘,摆脱情感的干预,静思默想,才能回忆起自己先天灵魂中固有的“理念”,才能把握所谓的真谛。他认为,一切所谓真正深刻的认识都来自自己灵魂深处。由此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知识就是回忆”,认识事物就是要把握事物的理念。 他在《法律篇》中提出国家要将法律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实行法治。他接受有限民主原则,主张实行混合政体。《理想国》中最具特色的思想是哲学家治国的思想。因为只有哲学家具有知识,才能把握理念和事物的本质规律。其他人的知识只能称为“意见”。哲学家治理城邦首先要建立和维护社会分工制度,要在哲学家和军人内部废除私有财产和家庭,要对公民进行正确的教育。提出了正义的政体和唯一正确的贤人政体是由哲学家执政的政体。他把现实生活中不当政体

试比较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的异同

试比较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的异同 提起古希腊文明,人们无疑会想起这两位在诸多领域中取得影响后世的成就的学者: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柏拉图是苏格拉底的学生,是唯心主义哲学最伟大的代表。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学生,在哲学、教育学、物理学、天文学、生物学,气象学、政治学、诗学等方面建树颇丰,诗希腊古典文化的集大成者 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是师徒,在学术见解上自然会有相通之处,亚 里士多德继承和发展了其师的思想,但他同时也说过这样一句名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足见他与柏拉图还是存在许多分歧的。 首先,关于城邦的思想。无论是柏拉图还是亚里士多德,都对自由城邦的政治研究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在古希腊时代,城邦制度可称是最先进、最理想的政治建构,在希腊文中,城邦一词为polis,不同于今天英文中的city或country,这样一个特殊的政治形态,是柏与亚政治思想的实践对象,而且他们的政治思想也只适用于城邦,随着亚历山大帝国的确立,城邦的衰落也使这一系列政治思想失去了适用价值(当然,从西方近代以来,这种对政治构建的最初观念对今天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阐述了正义城邦的思想,城邦分为统治者、军人和财富生产者三个阶层,正义的城邦是三个城邦发挥各司其职、相互和谐的统一体,前两者是国家的治理者,第三阶层则是财富的创造者,这也引申出专业化的原则,在正义城邦中,人人需各司其职,统治者和军人也需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而且他们适合于他们的这一地位所要求的条件。正义城邦的统治者,在《理想国》中,便是柏拉图著名的“哲学王”哲学家执政是柏拉图挽救城邦危机的根本措施, 是正义国家实现的关键,也是他的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哲学家执政的根据:(1) 人的品德是政治的基础,保持公民完善的品德, 矫正人们品德的堕落,有赖于具有完善品德的哲学家。(2) 知识是美德的基础。它是对“理念”的认识与回忆,而非源于物质世界。只有哲学家才能掌握这种知识,回忆这种知识。(3) 治国需要知识、美德和权力的结合。(4) 哲学家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教育、训练过程。柏拉图的哲学家执政思想,其实质是要恢复奴隶主贵族政体,以挽救城邦的危机。亚里士多德的城邦观念于柏拉图有明显的不同,他提出“人是政治的动物”,并作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个人于城邦的关系,好比一只手,只有当它与活着的身体结合在一起时才能实现它的目的(如拿取物品)一样,个人没有独立的意志,必须成为城邦的一部分,通过城邦发挥个人价值,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个人同样没有独立性,他们的生活和行为完全是为城邦的存在而服务的,这一点上二人的观点很相似。

柏拉图《法律篇》的特点

柏拉图《法律篇》的特点 杨芳 (内蒙古大学外国语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1) 摘要:《法律篇》是一部重要的法理学著作,书中强调以法治国,对以后的罗马法和自然法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法律篇》也是一部重要的政治学说著作,书中为马格尼西亚理想国构拟了详细的组建方案,所提出的混合制政体理论直到现在仍是政治领域的重要原则和重要制度。《法律篇》设计的城邦是一个教育城邦,书中提出的系统教育方案在西方教育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法律篇》对经济、宗教、伦理道德以及家庭和婚姻等问题也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可谓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法律篇》仍是一部超于现实的著作,但它比《理想国》更接近现实,《法律篇》不仅影响着西方的古代,也影响着西方乃至世界的近代和现代。 关键词:柏拉图,《法律篇》,思想 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柏拉图是从理论上探讨国家、法律和政治问题的先驱,在他的全部著作中,对国家、法律和政治问题的分析居于首位。《法律篇》是柏拉图的最重要的著作,也是西方政治学和法学史上的一部重要经典之作。在柏拉图看来,《理想国》是以正义观与人治观为理论基础的哲学王统治的最佳理想模式,《法律篇》则是以法治国的次佳理想模式。《法律篇》不仅改变了《理想国》中的许多重要原则,而且提出了一系列对西方社会主流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的新方案。《法律篇》的影响实际上超过了《理想国》,探讨这部名著不仅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法律篇》的思想来源 柏拉图创作《法律篇》,有着丰富深厚的思想来源。在《法律篇》中,柏拉图以“正义”做为他的法律思想的出发点,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展示了新观念,新的论证形式和新的辩证推理技巧,提出了新的问题,并以新的方式对熟悉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理想国》相比,文笔虽略显晦涩,但思想更趋现实。柏拉图在年迈体衰的情况下一改以往的思想体 收稿日期: 作者简介:杨芳(1966-),女,江苏省南京市人,内蒙古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浅析柏拉图的政治思想

西方政治思想史 西方政治思想史 (2016年5月) 课题名称浅析柏拉图的政治思想 学生姓名刘小佳 班级行管1303 学号2304130339

摘要 浅析柏拉图的政治思想 摘要 谈到西方政治思想史,古希腊的政治思想是不可避免且举足轻重的部分。柏拉图作为其中的典型人物,对西方甚至整个世界的政治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柏拉图的一生正处于雅典政治急剧变革的不稳定时期,传统的社会伦理道德标准和宗教信仰等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本文运用文献资料,对比的方法,对柏拉图的政治思想进行分析,从其《理想国》体现的政治思想、主要观念到《政治家篇》的政治中庸思想,接着是《法律篇》的法治思想,理想国与第二等好国家的对比等主要方面进行阐述。通过对柏拉图政治思想的叙述,让读者对柏拉图政治思想有所了解,对其思想的影响和地位有客观评价。 关键字:柏拉图政治思想《理想国》影响

Abstract Analysis of Plato’s Political Thought Abstract With reference to the history of Western political thought, ancient Greek political thought is inevitable and important part. Plato, one of the typical characters of Western political theory, had a profound impact on western policy even the whole world. Plato's life is in a period of instability Athens dramatic political change, the traditional social ethics and moral standards and religious beliefs have been severely damaged. This paper, using literature comparative method, analyzes the political thought of Plato, from the "Utopia" of political thought embodied the main ideas to "Statesman" Political Ideas of the Mean, followed by "Laws" thought. Through the political thought of Plato's narrative, allowing readers to have a clearly understand of Plato's political thought, which renders readers have a more objective evaluation of its impact and status of Thought. Keywords: Plato; Political Thought; Utopia; Influence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比较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比较 一、相同点: 1、二人都非常注重寻本探源,追求终极。这便是二人政治思想中理想的部分,如柏拉图的“理念论” 他把理念当成宇宙万物的本质,唯一的真实存在,认识事物的基础,并且据此而设计了他的《理想国》;而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宇宙万物都是向善的,都有一善的目的。 2、两人都把教育看成一个重要的问题。 ①柏拉图认为实现城邦团结统一的一项措施是对公民(哲学家和军人)的教育。他相信只有通过正确 的教育,才能培养出合格的军人和哲学家,也只有依赖哲学家的教化手段,才能塑造人性,培养优秀的公民,从而建立一个理想的国家。他把教育称为“唯一重大的问题”,认为城邦首先是一个教育机构。 ②亚里士多德将人性分为三种善德即天赋,习惯和理性,而理性是人们的追求的目的。他指出教育培 养人的理性,进而理性培养习惯,习惯改变天赋。认为后天教育可以改变人。相反,柏拉图基于“潜能不易挖掘”的忧患意识而提出全面教育,以便于充分发掘人的天赋品格和美德,最后走向已经分配好的“工作岗位”。由此可见师生二人对教育实施的方针目的和具体的措施方面有一样的地方,但背后的原因本初目的是不一样的。不仅如此,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优生优育”和“因时而教”的具体教育方法。 3、整体主义 柏拉图所著的《理想国》中阐述的政治哲学的突出特征就是整体主义或集体主义。他把社会整体(城邦)视为唯一的目的,个人是为了整体服务的工具。个人没有任何独立的价值和意义,他的价值只能是作为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个人完全被消融于整体之中。柏拉图把城邦的统一强盛作为压倒一切的目标,把献给国家作为公民的最高道德。具体地说,个人不再有自己的一切,不再有自己的财产、妻子、利益、愿望、要求、情感、判断,每个人与其他人都利益一致、情感一致、意见一致,这样,城邦就真正形成了“一个国家”,不用复数表示的国家。也就是完全消灭了个人主义,形成了一个整体。 亚里士多的在个人与社会的整体关系上也持整体主义立场。他把城邦理解为有机整体,而个人只是其有机组成部分。公民只有在城邦生活中,在为城邦服务于献身中才能完善自己的本性。城邦是公民生活的总体,其目的是公民的优良生活,所以公民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包括在城邦生活之中,谈不上私人的领域和范围。他将公民的家庭、婚姻、子女教育、音乐、文学等,都赋予政治意义,那人城邦事务范围。主张由城邦进行统一规划与控制,不承认个人独立与自由的权利。他明确否定“公民可以私有其本身”,认为“任何公民都应为城邦所公有”。但是,亚里士多德的整体主义框架里,为个人留下了一些余地。他主张,在承认个人利益,“划清了个人所有利益范围”的基础上实现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的统一。他强调必须尊重个人权利。 不难看出,在整体主义的基本观点上,亚里士多德继承了柏拉图的思想。但亚氏的整体主义显然是比较温和的,没有走极端,对个人以及个人利益、权力和价值给予了一定限度的承认。 二、不同点: 1、对于国家起源,柏拉图认为国家是社会分工的产物。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国家)完全是自然进化的 产物。 ①柏拉图认为,起初人们为了满足最基本的物质需要,就需要农民、牧人、各类工匠等,而后随着经 济生活的复杂化,又出现了商人等,他们构成了生产者等级。后来有了战争,需要一个专门从事战争的集团,即“护国者“或军人等级。最后就是统治者等级,主要是精心培养的哲学家来执掌国家的权利,管理国家。至此国家正式形成。所以社会分工是国家的基础。 ②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自然是趋向城邦生活的动物”。起初,由男女和主奴这两种关系的结合而组成 了家庭,这是人类为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而建立起来的社会基本形式。然后,组成了村社,最自然的形式就是部落。最后若干村社又进而联合起来组成城邦。至此,社会组织就进化到了高级而完备的境界。 所以,城邦完全是自然进化的产物。 2、对于国家阶级的构成。柏拉图认为国家分为统治者(哲学家)、辅助者(军人)和生产者等级; 亚里士多德认为要组成城邦只有享受平等政治权利的公民才能组成这样的政治团体,也就是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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