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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相关知识概念

保险相关知识概念
保险相关知识概念

保险学原理考试范围(总分150分)

(一)风险与保险

1.风险的概念与要素

答:概念:风险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可能存在损失:二是这种损失是不确定的。

要素:A风险要素(a风险因素;b道德要素;c心理要素)。

B风险事故。

C 损失。

2.风险的分类;

答:A按风险的性质分类: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B按风险产生的环境分类: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

C按风险影响的范围对象分类:基本风险和特定风险。

D 按风险损失的对象分类: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

E 按风险损失发生的原因:自然原因;社会原因;经济原因;政治原因。

F 按风险是否处理进行分类:可管理风险和不可管理风险。

G 按风险是否可进行客观的计算分类: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

3.风险管理的概念、目标和基本程序;

答:概念:经济单位透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目标:A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a 降低损失成本;b 减轻和消除精神压力)。

B 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a维持企业的生存;b 生产能力的保持与利润计划的实

现;c 保持企业的服务能力;d 履行社会责任)。

基本程序:A风险识别;B风险估测;C风险评价;D 风险控制;E 管理效果评价。

4.可保风险;

答:可保风险是保险人可接受承保的风险。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是风险的一种。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风险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风险的发生是意外的。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的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算的。

5.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答:A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无风险,无保险。

B 风险的发生时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

C 保险是风险处理的传统有效的措施。

D 保险经营效益要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

6.保险的概念,保险的特征,保险的职能;

答:概念: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在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肌肤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特征:经济性;互助性;契约性;科学性。

职能:A基本职能:经济补偿职能和保险金给付职能。

B 派生职能:防灾防损职能和保险的融资职能。

7.保险的形态,包括保险的理论分类和法定分类;

答:A保险的理论分类:a 按保险实施的方式不同分类: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

b 按保险标的不同分类: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c 按保障的范围不同分类:财产损失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

d 按经营目的不同分类:盈利性保险和非盈利性保险。

e 按保险政策不同分类: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f 按保险政策不同进行分类: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共同保险。

g按所承保的风险不同分类:单一风险保险和综合风险保险。

h按保障主体不同分类: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

B 保险的法律分类:我国《保险法》把保险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8.保险的历史。

(二)保险的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答:概念: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及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体现:告知、保证、弃权和禁止反言。

2.保险利益原则,各类保险的保险利益;

答:概念: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是保险人可提供保险保障的最大额度。

必要条件:a 合法的利益;b 确定的利益;c 经济利益。

遵循的主要目的:限制损害补偿的程度;避免将保险变为赌博行为;防止诱发道德风险。

各类保险的保险利益(范围和时限):

A财产保险:现有利益、预期利益、责任利益和合同利益。要求投保人从保险合同订立时到保险事故发生时始终要有保险利益。而海上货物运输中,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B 人身保险:a为自己投保b 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1血缘,婚姻及抚养关系;2债权债务关系;3业务关系)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存在于保险合同定立时。在发生保险事故给付时,则不追究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3.近因原则;

答:概念:在处理赔案时,赔偿与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金银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若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则保险人承担赔付责任,反之属于责任免除。

近因原则的确定:A单一原因所致。

B 多种原因所致。(a多种原因同时发生导致损失b 多种原因连续发生导致损失c多种原因间断发生导致损失)

4.损失补偿原则,含损失补偿的一般原则;代位求偿原则;分摊原则;

答:一般原则的概念: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从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应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是保险中理赔的基本原则。目的:a避免保险变成赌博行为;b防止诱发道德风险。实现方式:现金支付、修理、更换和重置。限制:a 经济补偿以实际损失为限;b经济补偿以保险金额为限;c经济补偿以保险利益为限。赔偿:a比例分摊方式

1)在不定值保险条件下: 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金额 / 保险价值)×100%

2)在重置价值保险中,上述公式中的保险价值应换作重置价值,损失金额为实际重置费用,即:赔偿金额=实际重置费用(或修复费用)×(保险金额 / 重置价值)×100%

3)在定值保险的条件:赔偿金额=损失金额×损失程度

损失程度=1-残值/保险标的完好价值

b 第一责任赔偿方式:赔偿金额 = 损失金额(在保险金额限度内)

c 限额责任赔偿方式:固定责任赔偿方式;免赔限度赔偿方式。

代位求偿原则:概念: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代位求偿的条件:a保险标的所遭受的风险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B保险事故的发生应由第三者承担责任。c 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d保险人必须事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e保险人只能在赔偿金额限度内行使代位求偿权。

分摊原则:概念:投保人向多个保险人重复保险时,投保人的索赔职能在保险人之间分摊,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损失金额。目的:维护补偿原则,防止投保人利用重复保险获得超额赔款;维护社会公平原则分摊方式:a比例责任: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损失金额×该保险人承保的保额 / 各保险人承保的保额总和。b限额责任: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损失金额×该保险人的赔偿限额 / 各保险人赔偿限额总和。c顺序责任。

5.运用保险的基本原则解决实务问题。

答:

(三)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答:概念:合同双方当事人围绕着设立、变更与终止保险法律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特征:a射幸性b附合与约定并存性c双务性d要式性e有偿性f诚信性g保障性

2.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答:主体:

A当事人:a保险人(承保人) b投保人(要保人)

B关系人:a被保险人 b受益人

C 辅助人:a保险代理人b保险经纪人c保险公估人

客体: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即投保人对所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

内容:保险条款:A基本条款;B附加条款C法定条款D保证条款E协会条款

3.保险合同的形式;

答:a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保险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

b保险单是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申请而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

c保险凭证是保险人出立给被保险人的一种书面凭证,是简化了的保单

d暂保单是保险人出立正式保单之前所签发的临时凭证。

e批单是对财产保险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更正时由保险人出立的一种凭证。

4.保险合同的订立、无效、变更、转让和终止;

答:订立:当事人订立合同要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过要约与承诺,意见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即成立。

无效:当事人所缔结的保险合同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而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无效保险合同的特点:a违法性b自始无效性c当然无效性。无效原因:A缔约主体不合格B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性有瑕疵C客体不合法D内容不合法E 形式不合法。无效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

变更: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改变合同内容的法律行为。特点:a必须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而定;b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表现为修改合同的条款;c变更保险合同的结果是产生新的权力和义务关系。

转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其实质是保险主体的变更。

终止:保险合同成立后因发生法定或者约定事由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当然的发生不复存在的情况。

A自然终止。a合同期限届满。b合同生效后承包的风险消失c保险标的因非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完全灭失d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将合同转让。

B因履约导致终止。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保险事故已3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了给付全部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即告结束。

C因解除导致终止。在保险合同期限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束行使解除权,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5.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和解释原则;

答:争议处理:和解、调解、仲裁和司法诉讼。

解释原则:文义解释原则、意图解释、解释应有利于非起草人、尊重保险惯例的原则。

7.保险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

答:

(四)保险的数理基础

1.保险费率含义与构成;

答:保险费率又称保险价格,是保险人为取得保险保障而由投保人向保险人所支付凡人价金。是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保险费率是计算保险费的标准。

构成:一般有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

2.保险费率的厘定原则;

答:原则:a充分性原则 b公平性原则 c 合理性原则 d 稳定灵活性原则 e 促进防损原则。

3.财产保险费率和人寿保险费率的厘定;

答: A财产保险:定义是已损失概率为依据的,通过计算保额损失率加均方差计算纯保险费率。纯费率+附加费率=毛费率。

步骤:确定纯费率;确定附加费率;确定毛费率。

B人身保险:

4.各类保险准备金的含义与提存;

答:责任准备金:含义:是保险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为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而将保险费予以提取的各种金额。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含义:会计年度决算时对未满期保险单的保险费所提取的准备金。

提取方式:年平均法、季平均法、月平均法和日平均法。

未决赔款准备金:含义:在会计年度决算以前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决定赔付或应付而未付赔款,而从当年的保险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

提取方式:逐案估计法、平均值估计法、赔付率法和表式估值法。

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取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的未决赔款准备金。

保险保障基金:含义:保险人为应付巨灾和巨损而引起的特大赔款而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

(五)保险经营

1.保险经营的特点与原则;

答:特征:a保险经营活动实质上是一种提供经济保障的服务活动。b保险经营资产具有负债性。c保险经营成本具有不确定性。d保险企业的利润计算具有特殊性。e保险投资是现代保险企业稳健经营的基石。f保险经营具有分散性和广泛性。

原则:a风险大量原则。B风险选择原则。C风险分散原则。

2.保险展业与承保;

答:展业:争取保户,又称推销保险单。保险展业方式:保险企业直接展业、保险代理展业与保险经纪人展业三种。展业是保险经营活动的起点,是保险市场营销的一部分。

承保:是保险合同的签订过程,即保险企业对投保人所提交的投保单进行审核并同意接受的行为。承保工作包括保险业务的要约、承诺、核查、订费等签订保险合同的全过程。承保是展业的继续,也是展业的目的。

3.保险理赔与防灾防损;

答:理赔:A含义是保险人或委托的理赔代理人在承保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提出索赔

要求后,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对遭受物质上损失或者人身伤害所进行的一系列调查核实并予以赔付的行为。 B原则:a主动、迅速、准确、合理。b重合同、守信用。c实事求是 . C基本程序:a 出现通知。b损失检验。c审核各项单证。d核实损失原因。E核定损失程度和数额,赔付结案。

放灾防损:A含义:保险双方共同努力,采取措施,以减少或消除风险发生的因素,从而降低保险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活动。B原则:积极主动、经常、及时、有效和与社会有关防灾部门密切配合。C 方法:a加强保险防灾宣传、咨询;b积极配合社会上专门的防灾组织,开展各项防灾工作;c对重点保户进行安全检查;d条款制约与费率优惠。

4.保险资金的运用;

答:含义:又叫保险投资。是保险公司为取得预期的收益而垫付资金一形成资产的经济活动。

资金来源:资本金;准备金;其他投资资金。

基本原则: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

投资方式:存款、证券投资、贷款和不动资产投资。

(六)财产保险

1.财产保险的含义;

答: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的利益和损失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作为基本目的保险。

2.财产损失保险的含义与基本险种;

答:财产损失保险的标的是各种有形的财产。是狭义的财产保险。

基本险种:a火灾保险。b工程保险。c运输保险。d 汽车保险。e 海上保险。f 航空保险。g农业保险。h航空保险。

3.责任保险的含义、特点与基本险种;

答:含义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特点:a责任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是健全和完善的法律制度。

b责任保险的“替代性“和“保障性”

c 责任保险只有赔偿限额。

d责任保险的特殊承保方式。

e 赔偿处理的特殊决定方式。

4.信用保险的含义与特点;

答:含义:保险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担保被保险人信用的保险。

特点:

5.保证保险的含义与特点。

答:含义:由义务人(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要求保险人向权利人担保义务人自己信用的保险。

特征:A保证保险的当事人涉及三方。B被保险人对保证人(保险人)给予权利人的补偿,有偿还的义务。C是保险人对另一方的债务偿付、违约或失误承担附属性责任的书面承诺。D保险人必须严格审核被保证人的资信。E保险费实质是一种手续费。

(七)人身保险

1.人身保险的含义与特点;

答:含义: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特点:a保险标的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保险价值很难确定。

b保险金额的确定是双方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的。

c保险期限长。

D人身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保险金给付。

E在经营技术上,人身保险对死亡率的计算较为精密。

F人身保险带有储蓄性质。

2.人身保险的种类;

答:A按照保障范围不同分: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B按照保险期限长短不同分:长期业务、一年期业务、短期业务。

C按照实施方式的不同分:强制保险、自愿保险。

D按照投保方式的不同分:个人保险、团体保险。

E按照能否分红的不同分:分红保险、不可分红保险。

F 按照风险程度的不同分:标准体保险和次健体保险。

G按照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同分:成年人保险和未成年人保险。

3.人身保险的基本条款

答:A不可抗辩条款。

B年龄误告条款。

C宽限期条款。

D保险费自动垫缴条款.

E复效条款。

F不丧失价值人选条款。

G保单贷款条款。

H保单转让条款。

I自杀条款。

J战争除外条款。

K意外事故死亡条款。

L受益人条款。

M共同灾难条款。

N红利任选条款。

O保险金给付的任选条款。

4.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和联系。

答:区别:1)保险标的不同。财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财产及有关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

2)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不同。财产保险是根据保险价值确定的。人身保险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约

定的基础上依据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能力确定。

3)保险期限上:人身保险一般为长期保险,财产保险一般是短期保险。

4)基本职能:人身保险是保险金给付;财产保险是经济补偿。、

联系:

(八)再保险

1.再保险的含义与特点;

答:含义:原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再保险合同,支付规定的分保费,将其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一部分转嫁给另一家或多家保险或再保险公司,以分散责任,保证其业务经营的稳定性。

特点:

2.再保险的基本分类。

答:

(九)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的含义与特点;

答:含义: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远丧失劳动能力、失业等带来收入减少时提供一定的

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特点:社会性;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

2.社会保险和商业人身保险的关系;

答:相同点:a都是通过建立保险基金的方式应付风险,以保证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并且其保险标的都是人的生命和身体。

b保险技术方面的基本属性、财务收入与支出的平衡以及其他保险原理的运用一样。

不同点:保险性质不同:社保属于政策性保险;商业人身保险属于商业保险。

保险对象不同:社保是法令规定的社会劳动者;商业人身保险是自愿投保的,可以是劳动者,非劳动者。

实施方式不同:社保是强制性方式实施;商业保险是自愿保险。

保险关系的建立依据不同:社保是以法律为依据;商业人身保险是依据保险合同。

保障水平不同:社保是基本生活的需要;商业人身保险是满足人们对保障水平的特定需要。

给付标准的依据不同:社保偏重于社会的适应性;商业人身保险偏重于个别的公平性,支付保费多得人,得到的保险金额自然就高。

保费的承担着不同:社保是由劳动者个人、企业和国家三方共同分担;商业人身保险是个人负担。

经营主体不同:社保的经营主体是政府;商业人身保险是保险公司。

营业目的不同:社保是确保社会安定、提高社会福利、促进经济增长、推进社会进步。商业人身保险是以盈利为目的。

3.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

答:

(十)保险市场

1.保险市场的构成与分类

答:构成:一般由保险主体,保险商品和保险价格三个要素构成。保险主体一般由投保人,保险人和保险中介三部分组成。保险商品是保险市场的客体。

分类:a保险业务承包的程序进行分类:原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

B保险业务性质进行分类:人身保险市场和财产保险市场。

C 保险业务活动的空间进行分类:国内业市场和国际业务市场。

D保险市场的竞争程度进行分类:垄断型保险市场、自由竞争型保险市场、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

2.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

答:含义:依法设立、登记并以经营保险为业的机构。

包括:1)国有独资保险公司。2)股份保险公司。3)相互保险组织。4)个人保险组织。5)保险合作社。

3.保险的需求与供给

答:保险市场的需求的影响因素:风险因素;社会经济与收入水平;保险商品价格;人口因素;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强制保险的实施。

保险市场的供给:保险资本量;保险供给者的数量和素质;经营管理水平;保险价格;保险成本;保险市场竞争;政府的政策。

(十一)保险监管

1.保险监管的机构、目标和方式;

答:机构:在我国专门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内部机构有:财产保险监管部;人身保险监管部;保险中介监管部;国际部;发展改革部;政策法规部;资金运用监管部;财务会计部;统计信息部;

办公厅等14个部门,

目的:1)保证保险人有足够的偿付能力;2)规范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公平竞争;3)防止保险欺诈;4)弥补自行管理的不足。

方式:1)公式主义;2)准则主义;3)批准主义。

2.保险监管的基本内容,含保险组织监管、保险财务监管、保险经营监管、保险中介监管。

答:保险组织的监管:a保险住址形式的监管;b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保险经营监管:a保险经营的业务范围;b保险费率与保险条款的监管;c保险人恶性竞争行为的禁止;d再保险经营与本国民族保险业的保护;e承保责任限额的规定。

保险财务监管:a最低偿付能力的监管。b各种保险准备金的监管;c公积金;d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规定。

保险中介监管:A保险代理人的监管:a保险代理人的类型与组织形式。B保险代理人的设立。保险代理人的职业管理。

B保险经纪人的监管:a我国保险经纪人的性质和类型;b保险经纪人的设立;c保险经纪人的执业管理。

C保险公估人的监管:a我国保险公估人的性质和类型。B保险公估人的设立;c保险公估人的执业管理。

保险基础知识模拟题及答案

保险基础知识模拟题及答案 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中之重。以下是由整理关于保险基础知识模拟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保险基础知识模拟题(一) 1、( A )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守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 A、职业道德 B、职业规范 C、职业守则 D、职业礼仪 2、从本质上看,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 C )是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履行其职业责任、从事保险代理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普遍遵守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是社会对从事保险代理工作的人们的一种特殊道德要求,是社会道德在保险代理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A、展业须知 B、代理行规 C、职业道德 D、职业规范 3、下列不属于职业道德的特征的是( B ) A、鲜明的职业特点 B、具有理论化的特点 C、明显的职业特点 D、表现形式多样化 4、在( B ) 体制下,人们的职业道德烙有传统的印记,与否认市场经济和价值规律作为特征的产品经济相适应,重义轻利、轻视交换等为各行各业所遵循和推崇。 A、市场经济体制 B、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 C、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 D、封建社会的经济

5、( A )的功利性、竞争性、平等性、交换性、整体性和有序性要求人们开拓进取、求实创新,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主动协同、敬业乐群。 A、市场经济体制 B、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 C、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 D、封建社会的经济 6、市场经济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应适应( D )的要求。 A、重义忘利 B、追逐利润 C、计划经济运行 D、市场经济运行 7、职业道德是一种( A)道德。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其特定的工作或劳动中逐渐形成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习俗,用以调节职业集团内部人们之间的关系以及职业集团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 A、实践化的 B、理论化 C、通俗化 D、实用化 8、职业道德不仅产生于职业实践活动中,而且随着( D )的发展迅速发展,并且明显增强了它在社会生活中的调节作用。其次,从职业道德的应用角度来考虑,只有付诸实践,职业道德才能体现其价值和作用,才能具有生命力。 A、市场经济和生产力 B、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C、社会分工和社会协作 D、社会分工和生产内部劳动分工 9、各种职业对从业人员的道德要求,总是从本职业的活动和交往的内容及方式出发,适应于本职业活动的客观环境和具体条件。因此职业道德的表现形式呈( C )

第十五章 军人社会保障-基本概念

第十五章军人社会保障——基本概念 一、习题答案及要点参考 1.军人社会保障的特征是什么? 第一,保障对象的特定性,军人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受尊敬且有光荣身份的群体。第二,保障待遇的从优性,军人社会保障水平必须高于一般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水平,这是由军人的特殊劳动和对社会做出的特殊贡献决定的。 第三,保障体制的相对独立性,由于军人社会保障的对象特殊性,因此,政府一般都建立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军人社会保障事务。 2.如何理解军人社会保障的职能与作用? 第一,补偿与恢复作用。军人社会保障的补偿作用是指军人社会保障为遭遇风险的军人收入遭到损失时提供适当的物质补偿。军人社会保障的恢复作用是恢复遭遇风险的军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二,激励与促进作用。军人社会保障不仅可以及时补偿军人在收入方面的损失,安定军人及其家庭生活,而且能够提高军人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使军人的劳动得到社会承认和尊重,增强军队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励军人安心服役,从而促进军队的全面建设。军人社会保障对军队建设的促进作用,是通过对军人的促进作用而发挥作用的。 第三,公平分配作用。军人社会保障是公平分配、凝聚军心、稳定部队的一种机制,通过军人社会保障的公平分配,可以减轻军人及其家庭的生活负担,解除后顾之忧,这既有利于军人的稳定,又有利于激励军人为国奉献的工作热情。 第四,经济调节作用。一方面,通过征收保障费,以及发放各种保障资金,可以调节社会成员的生活消费水平;另一方面,保障基金的数量又直接影响到财政收支结构的变化,其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越大,表明国家的责任就越重,财政赤字的可能性就越大,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制约作用。 3.军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军人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军人保险、军人福利、军人社会优抚、军人退役安置、军人社会救助这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军人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设立专项基金,在军人遇到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风险,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因军人职业连带风险影响军人家庭生活时,给予军人及其家属一定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方式,是军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军人福利是国家、社会组织和军队为提高军人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水平而提供的各种福利项目和福利设施。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福利工作和军队福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军人社会优抚是国家以法定的形式和通过政府的行为,对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的总称。 第四,军人退役安置是国家和社会向退出现役的军人提供的经济和服务保障。军人退役安置制度是国家因应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单独为军人提供的一项特殊的制度安排,其目的在于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的生活安全。 第五,军人社会救助是指国家、社会和军队向低收入的军人家庭和遇到特殊困难的军人家庭所提供的一种经济帮助和照顾。它是随机的,是救济或扶助部分或个别人员及其家庭在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意外和特殊的需要。

保险基础概念知识大全

保险基础概念知识大全 1什么是保险?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风险分担金的形式,向少数因该风险事故发生而受到经济损失的成员提供保险经济保障的一种行为。 2保险的原理是什么? 风险分散——想要让风险分散,首先就是要找到许多可以共同承担风险的对象 大数法则——指一件事重复实验的次数愈多,所得的预估发生率愈接近真实的发生率。大数法则运用在保险上面最常见的就是死亡率。 公平合理——基于公平原则,保费计算依死亡率高低、性别、年龄不同而有差异。 收支平衡——所谓收支平衡,是指全体保户所缴的纯保费总额要等于公司支付全体受益人的保险金额:纯保险费总额(公司收入)=保险金总额(公司支出)。保险费都是以该原则来计算的。 3为什么需要各类型的保险组合?

不同险种各有特点适合的人群就当然不同 保障类险种:定期寿险、附加险、意外险、财产险(消费型) 特点:消费型,保费低,保障高。杠杆作用,每年缴付较少的费用,来转嫁掉对应的风险。 储蓄类险种:终身寿险(分红型、万能型)、两全寿险(分红型、万能型)特点:收益保障两不误,满足养老、教育等规划。可以年缴也可以趸缴。 投资类类险种:投资连接保险 特点:投资类保险轻保障重投资,满足投资需求。一个产品涵盖了若干个账户,风险由低到高,每日公布净值,客户可以根据自己对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判断,来选择账户进行资金配置。根据行情的变化,进行账户间的灵活转换,把握投资机会。适合有一定投资经验的客户。投联的缴费方式为趸缴。4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以及目前我国的保险业现状? 中国早在夏、商、周时代,就形成了保险的思想。在《礼记》中记载:“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这是中国最古老的社会养老保险思想。 在汉宣帝时代,根据大司农中丞耿寿昌的建议,建立“常平仓制”,在边郡搜筑粮仓,榖贱时提高粮价买入,榖贵时低价出售给百姓。在隋文帝时代,建立“义仓制”,遇到灾年,开仓放粮,救济灾民。这些都是财产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萌芽,起到了防灾防损的作用。 中国现代保险最早的是广州成立的“广东保险社”,是随着帝国主义入侵中国,由帝国主义国家开办的。中国本土资本的保险业最早是1885年招商局在上海创办的“仁和”、“济合”两家保险公司,后合并成为“仁济和”保险公司,主要经营水、火保险。到国共内战结束前,上海华商保险公司剩余129家并

理论力学考试知识点总结

《理论力学》考试知识点 静力学 第一章静力学基础 1、掌握平衡、刚体、力的概念以及等效力系与平衡力系,静力学公理。 2、掌握柔性体约束、光滑接触面约束、光滑铰链约束、固定端约束与球铰链的性质。 3、熟练掌握如何计算力的投影与平面力对点的矩,掌握空间力对点的矩与力对轴之矩的计算方法,以及力对轴的矩与对该轴上任一点的矩之间的关系。 4、对简单的物体系统,熟练掌握取分离体并画出受力图。 第二章力系的简化 1、掌握力偶与力偶矩矢的概念以及力偶的性质。 2、掌握汇交力系、平行力系、力偶系的简化方法与简化结果。 3、熟练掌握如何计算主矢与主矩;掌握力的平移定理与空间一般力系与平面力系的简化方法与简化结果。 4、掌握合力投影定理与合力矩定理。 5、掌握计算平行力系中心的方法以及利用分割法与负面积法计算物体重心。 第三章力系的平衡条件 1、了解运用空间力系(包括空间汇交力系、空间平行力系与空间力偶系)的平衡条件求解单个物体与简单物体系的平衡问题。 2、熟练掌握平面力系(包括平面汇交力系、平面平行力系与平面力偶系)的平衡条件及其平面力系平衡方程的各种形式;熟练掌握利用平面力系平衡条件求解单个物体与物体系的平衡问题。 3、了解静定与静不定问题的概念。 4、掌握平面静定桁架计算内力的节点法与截面法,掌握判断零力杆的方法。 第四章摩擦 1、掌握运用平衡条件求解平面物体系的考虑滑动摩擦的平衡问题。 2、了解极限摩擦定律、滑动摩擦系数、摩擦角、自锁现象、摩阻的概念。 运动学 第五章点的运动 1、掌握描述点的运动的矢量法、直角坐标法与弧坐标法,能求点的运动方程。 2、熟练掌握如何计算点的速度、加速度及其有关问题。 第六章刚体的基本运动

国际保险(基本概念解读 )

国际保险基本问题 一、基本概念界定 国际保险——广义概念:指保险产品内涵或保险合同构成要素注入了外国因素【保险(险种/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有外国因素】、或保险活动向本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诸多国家的延伸(基于保险产品、保险资本、保险服务、保险人才等保险资源的跨国流动而形成的活动)。 国际保险——狭义概念是指保险活动向境外扩张,亦即跨国保险 从国际保险产生到当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实践中的国际保险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 1、保险合同构成要素中出现了外国因素——以保险产品(某一种保险险种或保险业务)为主要形式;具体包括: ?保险人承保的标的在外国;保险标的面临的风险(承保的风险)坐落在、发生在国外或在国际 范围流动;被保险人是在外国的本国企业或个人、被保险人是在国外的外国人等。如国内保险 公司经营的国际保险业务(水险、出口信用保险)及海外保险业务(海外投资保险;海外工程 保险、海外责任保险)等; ?保险人销售的保险产品所保障的对象是居住在本国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 如:本国保险人向本国的外国企业或个人提供的涉外非水险(包括涉外财产损失类保险、各类 涉外责任保险、涉外人身保险等)。该种形式的保险属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确定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形式之一——境外消费 2、保险人对承保风险及分保安排跨出了国界或再保险人跨国接受境外直保公司的分出业务——国际共保、国际分保及国际再保险经营 ?本国直保公司与其他国家的直保保险公司就同一保险标的共同承保组成国际共保体 ?直保公司的国际分保业务 ?再保险公司跨国提供再保险 3、保险经营活动发生国际扩张——保险产品、保险资本、保险中介及辅助性保险服务跨出了国界 ?跨国提供(销售)保险产品 ?跨国设立保险机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等) ?跨国参股投资东道国的保险机构 ?跨国保险资金运用 ?跨国保险并购 ?跨国提供保险服务(保险中介或其它辅助性保险服务)等 当一国的保险资源(保险产品、保险资本、保险服务、提供保险服务的人员等)跨出国界流向其它国家:一国的保险活动与其他国家的保险活动发生了单向或双向流动,即一国的保险人或保险活动跨出国界,到其它国家从事保险活动,与该其它国家发生了保险交易或保险交往,这样,一国的保险市场与该其它(东道国)或诸多国家的保险市场产生市场融合,形成国际保险市场。 国际保险市场:是指由跨国保险活动连接起来的本国和东道国国家或地区组成的保险市场(跨国保险交往所涉及的国家间形成的市场) 保险资源的跨国流动产生的各类别跨国保险活动形成的国际保险市场,随着对跨国保险活动的法律规制和监管制度的逐步趋同,将逐步形成一个单一市场(single market),在这个单一的国际保险市场内部,对保险活动的管理实行统一的法律和监管制度,即:从事国际保险活动的保险人遵守国家间或多国间政府达成一致的行为准则和监管制度。欧盟保险市场是典型的区域性国际保险市场,而且已发展为单一保险市场。

理论力学基本概念总结大全

想学好理论力学局必须总结好好总结,学习 静力学基础 静力学是研究物体平衡一般规律的科学。这里所研究的平衡是指物体在某一惯性参考系下处于静止状态。物体的静止状态是物体运动的特殊形式。根据牛顿定律可知,物体运动状态的变化取决于作用在物体上的力。那么在什么条件下物体可以保持平衡,是一个值得研究并有广泛应用背景的课题,这也是静力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本章包括物体的受力分析、力系的简化、刚体平衡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这些内容不仅是研究物体平衡条件的重要基础,也是研究动力学问题的基础知识。 一、力学模型 在实际问题中,力学的研究对象(物体)往往是十分复杂的,因此在研究问题时,需要抓住那些带有本质性的主要因素,而略去影响不大的次要因素,引入一些理想化的模型来代替实际的物体,这个理想化的模型就是力学模型。理论力学中的力学模型有质点、质点系、刚体和刚体系。 质点:具有质量而其几何尺寸可忽略不计的物体。 质点系:由若干个质点组成的系统。 刚体:是一种特殊的质点系,该质点系中任意两点间的距离保持不变。 刚体系:由若干个刚体组成的系统。 对于同一个研究对象,由于研究问题的侧重点不同,其力学模型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在研究太空飞行器的力学问题的过程中,当分析飞行器的运行轨道问题时,可以把飞行器用质点模型来代替;当研

分析飞行器在空间轨道上的对接问题时,就必须考虑飞行器的几何尺寸和方位等因素,可以把飞行器用刚体模型来代替。当研究飞行器的姿态控制时,由于飞行器由多个部件组成,不仅要考虑它们的几何尺寸,还要考虑各部件间的相对运动,因此飞行器的力学模型就是质点系、刚体系或质点系与刚体系的组合体。 二、 基本定义 力是物体间相互的机械作用,从物体的运动状态和物体的形状上看,力对物体的作用效应可分为下面两种。 外效应:力使物体的运动状态发生改变。 内效应:力使物体的形状发生变化(变形)。 对于刚体来说,力的作用效应不涉及内效应。刚体上某个力的作用,可能使刚体的运动状态发生变化,也可能引起刚体上其它力的变化。 例如一重为W 的箱子放在粗糙的水平地面上(如图1-1a 所示),人用力水平推箱子,当推力F 为零时,箱子静止,只受重力W 和地面支撑力BN AN F F ,的作用。当推力由小逐步增大时,箱子可能还保持 静止状态,但地面作用在箱子上的力就不仅仅是支撑力,还要有摩擦力Bf Af F F ,的作用(如图1-1b )。随着推力的逐步增大,箱子的运动状 态就会发生变化,箱子可能平行移动,也可能绕A 点转动,或既有移动又有转动。

保险基础知识课件备课讲稿

保险基础知识课件

第一节保险的基本概念 一、保险的概念 保险特指商业保险。一般从经济与法律两个方面来解释保险的定义。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投保人通过交纳保险费购买保险,实际上是将他的不确定的大额损失变成固定的小额支出。而保险人由于集中了大量同质风险,所以能借助大数法则来正确预见未来损失的发生额,并据此制定保险费率,通过向所有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来补偿少数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事故损失。 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同意提供损失赔偿的一方是保险人,接受损失赔偿的另一方是被保险人。投保人通过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换取保险人为其提供保险经济保障(赔偿或给付)的权利,这正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将保险的定义表述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特征 1.经济性。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这种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此外,保险体现了一种经济关系,即商品等价交换关系。保险经营具有商品属性。

2.互助性。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它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思想”。互助性是保险的基本特性。 3.契约性。保险的经济保障活动是根据合同来进行的。所以,从法律角度看,保险又是一种合同行为。 4.科学性。保险是以数理计算为依据而收取保险费的。保险经营具有科学的数理基础。保险的科学性是现代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三、保险的要素 保险关系的确立必须具备五大要素: (一)可保风险的存在 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条件。保险人承保的风险必须是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即可保风险。一般来讲,可保风险应具备以下条件: 1.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 即风险一旦发生成为现实的风险事故,就只有损失的机会,而无获利的可能。 2.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 风险的不确定性至少包含三层含义: (1)风险发生与否是不确定的。 (2)风险发生的时间是不确定的。 (3)风险发生的原因和结果是不确定的。 3.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保险基础知识考试题目及答案

保险基础知识考试题目及答案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保险基础知识考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保险基础知识考题1、以保险产品为载体,以消费者为导向,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中心,运用整体手段,将保险产品转移给消费者,以实现保险公司长远经营目标的一系列活动称为( B ) A、保险销售 B、保险营销 C、产品开发 D、保险服务

2、保险营销体现的是一种( B )为导向型的理念。 A、公司 B、消费者 C、产品 D、市场 3、保险营销包括( A)、产品构思、开发与设计、保险费率的合理厘定、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A、市场调研 B、市场细分 C、选择目标市场 D、产品定位 4、保险销售流程通常包括四个环节,即( D )、调查并确认准保户的保险需求、设计并介绍保险方案、疑问解答并促成签约。 A、筛选 B、识别 C、产品介绍 D、准保户开拓 5、准保户开拓是( D )、接触并选择准保户的过程。 A、选择 B、分析 C、确认 D、识别 6、对保险销售人员来说,合格的准保户有四个基本标准:有保险需求、( D )、符合核保标准、容易接近。 A、认同保险 B、理解力强 C、文化层次高 D、有交费能力 7、为了确认准保户的保险需求,必须对其进行实况调查。即通过对准保户的( D )经济状况的分析,来确定准保户的保险需求,从而设计出适合准保户的保

险购买方案。 A、家庭状况 B、工作状况 C、心理认同状况 D、风险状况 8、一般来说,设计保险方案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是( C ),即某一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虽然不高,但造成的损失严重,应优先。 A、低额损失优先原则 B、高额补偿优先原则 C、高额损失优先原则 D、低额补偿优先原则 9、一个完整的保险方案至少应该包括:保险标的的情况、投保风险责任的范围、( B )、保险费率的高低、保险期限的长短等等。 A、家庭住所 B、保险金额的大小 C、相关咨询 D、风险定级表 10、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应当遵守保险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不属于保单填写要求的有、( A )。 A、保理人代签字 B、字迹清晰 C、资料完整 D、内容真实 11、保险销售渠道按照有无保险中介参与,可分为直接销售渠道和( D )销售渠道 A、特定 B、独立 C、兼业 D、间接 12、下列不属于直接销售渠道的有( D ) A、电话销售 B、网络销售 C、邮寄销售 D、保险

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再保险 第一章再保险概述 本章要求了解再保险的基本概况、基本概念、了解再保险与原保险的比较,掌握再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再保险概述一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二再保险与原保险的比较 三再保险的发展历史 四再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1.1再保险的定义 再保险(reinsurance)也称分保。 定义一: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定义二(《保险法》第二十九条指出):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定义三:是指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与另一个保险人签订协议,将原保险合同的部分风险或责任进行转嫁的行为。 再保险是一种特殊性质的责任保险。 再保险人不直接对原保险合同的标的损失给予补偿,而是对原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给予补偿。 为什么要再保险(为什么要保险) 以固定的成本代替可变的成本,降低风险 在再保险交易中,将业务风险责任通过分保转移出去的保险公司称为原保险人(original insurer)或分出公司(ceding company),接受他方业务风险责任的公司称为再保险人(reinsurer)或分保接受人或分入公司(ceded company)。和直接保险转嫁风险一样,再保险转嫁风险责任也要支付一定的保费,这种保费叫做分保费或再保险费。 由于分出公司在招揽业务过程中支出了一定的费用,分出公司需要向分入公司收取一部分费用加以补偿,这种由分入公司支付给分出公司的费用报酬称为分保佣金(reinsurance commision)或分保手续费。 如果分保接受人又将其接受的业务再分给其他保险人,这种业务活动称为转分保或再再保险,双方分别称为转分保分出人和转分保接受人。 1.2危险单位、自留额和分保额 ?危险单位 危险单位是保险标的发生一次危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 自留额,又称自负责任额。是指对于每一危险单位或一系列危险单位的责任或损失,分出分司根据其自身的财力确定的所能承担的限额。

保险基础知识课件

第一节保险的基本概念 一、保险的概念 保险特指商业保险。一般从经济与法律两个方面来解释保险的定义。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投保人通过交纳保险费购买保险,实际上是将他的不确定的大额损失变成固定的小额支出。而保险人由于集中了大量同质风险,所以能借助大数法则来正确预见未来损失的发生额,并据此制定保险费率,通过向所有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来补偿少数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事故损失。 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同意提供损失赔偿的一方是保险人,接受损失赔偿的另一方是被保险人。投保人通过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换取保险人为其提供保险经济保障(赔偿或给付)的权利,这正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将保险的定义表述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特征 1.经济性。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这种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此外,保险体现了一种经济关系,即商品等价交换关系。保险经营具有商品属性。

2.互助性。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它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思想”。互助性是保险的基本特性。 3.契约性。保险的经济保障活动是根据合同来进行的。所以,从法律角度看,保险又是一种合同行为。 4.科学性。保险是以数理计算为依据而收取保险费的。保险经营具有科学的数理基础。保险的科学性是现代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三、保险的要素 保险关系的确立必须具备五大要素: (一)可保风险的存在 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条件。保险人承保的风险必须是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即可保风险。一般来讲,可保风险应具备以下条件:1.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 即风险一旦发生成为现实的风险事故,就只有损失的机会,而无获利的可能。 2.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 风险的不确定性至少包含三层含义: (1)风险发生与否是不确定的。 (2)风险发生的时间是不确定的。 (3)风险发生的原因和结果是不确定的。 3.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理论力学基础知识

《理论力学教程》基础知识 第一章 质点力学 在求解平面曲线运动问题时,可采用平面极坐标系,常将速度矢量分解为径 副法向:0 F b R b o 7. 质心运动定理反映了质点组运动的总趋势,而质心加速度完全取决于作用在 1. 2. 向速度和横向速度,其表达式分别为: v r r : v 为径向加速度和横向加速度,其表达式分别为a r 求解线约束问题,通常用内禀方程,它的优点是 以分开解算,这套方程可表示为,切向: md t ;将加速度矢量分解 a r 2r 。 运动规律和约束反作用力可 2 v m F n R n : 3. 试写出直角坐标系表示的质点运动微分方程式 mx F x 、my F y 、mz F z o 4. 质点在有心力作用下,只能在 垂直于动量矩J 的平面内运动,它的两个动力 学特征是:(1)对力心的动量矩守恒:(2)机械能守恒 5. 牛顿运动定律能成立的参考系,叫做惯性系:牛顿运动定律不能成立的参考 系,叫做非惯性系,为了使得牛顿运动定律在此参考系中仍然成立,则需加 上适当的惯性力。 6. 在平面自然坐标系中,切向加速度的表达式为a d ,它是由于速度大小改 变产生的;法向加速度的表达式为a n 2 —,它是由于速度方向改变产生 2

质点组上的外力,而内力不能使质心产生加速度 8.一质量为m的小环穿在光滑抛物线状的钢丝上并由A点向顶点0运动,其 2 建立起的运动微分方程为:吩 mgsin ; m- R mgcos。 注:此题答案不唯一。 9.一物体作斜抛运动,受空气阻力为R mkv,若采用直角坐标系建立其在任意时刻的运动微分方程为:證 mkv x ;瞪 mg mkv y ;若采用自 mg cos 。 10 .动量矩定义表达式为J r mv,它在直角坐标系中的分量式为 J x m yz zy、J y m zx xz、J z m xy yx。 然坐标系建立其在任意时刻的运动微分方程为: dv m一 dt mkv mg sin ; 第9题图

保险基础知识题库100道

保险基础知识题库100道 一、填空题。 1.风险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个要素构成。 2.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3.从经济的角度看,保险分摊意外事故和提供经济保险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财务安排。 4.按照保险标的分类,可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5.保险资金中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的过程中发挥的功能称为资金融通功能。 6.海上保险的萌芽是共同海损分摊制度。 7.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保险人和投保人。 8.依据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保险合同可分为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9.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也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称为保险金额。 10.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讫时间称为保险期间。 11.投保人的最基本义务是交纳保险费。 12.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事实,属于保险合同终止。 13.按照保险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进行解释的原则属于文义解释原则。 14.在我国,投保人履行其告知义务的形式是询问告知。 15.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告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求偿(或追偿)的权利或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属于保险代位原则。 16.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和个人。 17.通过保险代理人与投保人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视为保险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其后果由保险人承担。 18.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对于室内财产采取的赔偿处理方式是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19.目前,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保费收入比重最大的险种是机动车辆保险。 20.在责任保险中,以索赔提出为基础的责任保险,实务处理上保险人一般会规定一个追溯期,这种承保方式是期内索赔式。 21.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或身体。 22.厘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时的主要参考因素是职业工种。 23.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风险和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保险称为再保险。 24.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自留额和分入公司分保额的再保险方式。 25.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6.保险深度是指某地保费收入占该地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反映了该地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理论力学知识点总结—静力学篇

静力学知识点 第一章静力学公理和物体的受力分析 本章总结 1.静力学是研究物体在力系作用下的平衡条件的科学。 2.静力学公理 公理1 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 公理2 二力平衡条件。 公理3 加减平衡力系原理 公理4 作用和反作用定律。 公理5 刚化原理。 3.约束和约束力 限制非自由体某些位移的周围物体,称为约束。约束对非自由体施加的力称为约束力。约束力的方向与该约束所能阻碍的位移方向相反。 4.物体的受力分析和受力图 画物体受力图时,首先要明确研究对象(即取分离体)。物体受的力分为主动力和约束力。要注意分清内力与外力,在受力图上一般只画研究对象所受的外力;还要注意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之间的相互关系。 常见问题 问题一画受力图时,严格按约束性质画,不要凭主观想象与臆测。 第二章平面力系 本章总结 1. 平面汇交力系的合力 ( 1 )几何法:根据力多边形法则,合力矢为

合力作用线通过汇交点。 ( 2 )解析法:合力的解析表达式为 2. 平面汇交力系的平衡条件 ( 1 )平衡的必要和充分条件: ( 2 )平衡的几何条件:平面汇交力系的力多边形自行封闭。 ( 3 )平衡的解析条件(平衡方程): 3. 平面内的力对点O 之矩是代数量,记为 一般以逆时针转向为正,反之为负。 或 4. 力偶和力偶矩 力偶是由等值、反向、不共线的两个平行力组成的特殊力系。力偶没有合力,也不能用一个力来平衡。 平面力偶对物体的作用效应决定于力偶矩M 的大小和转向,即 式中正负号表示力偶的转向,一般以逆时针转向为正,反之为负。

力偶对平面内任一点的矩等于力偶矩,力偶矩与矩心的位置无关。 5. 同平面内力偶的等效定理:在同平面内的两个力偶,如果力偶相等,则彼此等效。力偶矩是平面力偶作用的唯一度量。 6. 平面力偶系的合成与平衡 合力偶矩等于各分力偶矩的代数和,即 平面力偶系的平衡条件为 7、平面任意力系 平面任意力系是力的作用线可杂乱无章分布但在同一平面内的力系。当物体(含物体系)有一几何对称平面,且力的分别关于此平面对称时,可简化为平面力系计算。还有其他情况也可按平面任意力系计算。 本章用力的平移定理对平面任意力系进行简化,得到主矢主矩的概念,并进一步对力系简化结果进行讨论;然后得出平面任意力系的平衡条件,得出平衡方程的三种形式,并用平衡方程求解一些平衡问题;介绍静定超静定问题的概念,对物体系的平衡问题进行比较多的训练;最后介绍平面简单桁架的概念和内力计算。 常见问题 问题一不要因为这一章的内容简单,就认为理论力学容易学,而造成轻视理论力学的印象,这将给后面的学习带来影响。 问题二本章一开始要掌握好单个物体的平衡问题与解题技巧,这样才能熟练掌握物体系平衡问题的解法与解题技巧。 问题三在平时做题时,要注意解题技巧的训练,能用一个方程求解的就不用两个方程,但考试时则不一定如此。 第三章空间力系 本章总结 1. 力在空间直角坐标轴上的投影 ( 1 )直接投影法

社会保险知识点

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 1.定义: 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失能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而建立的一种制度。 2.本质特征: 目标是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和经济稳定增长 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 通过再分配保证社会公平 实施具有强制性 提供的是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 3.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 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四项内容.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遭遇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而处于生存困境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使其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在保障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基本生存权利的基础上,通过发展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等政策措施,逐步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优抚安置又称为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或其家属提供生活救济,伤残抚恤,退伍安置及其他社会优待的保障制度. 二、社会保险 1.定义: 国家通过立法 由劳动者、劳动单位、国家三方共同筹集资金 在劳动者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残疾、失业、死亡等遇到风险时 给予最基本的物质帮助 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 2.社会保险特征: (1)基本保障性.社会保险是当劳动者遇到劳动风险,失去劳动报酬之后,仍能获得基本生活的保障,这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 (2)国家强制性.社会保险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参加并按照法律规定的费率履行缴费义务.在待遇水平等内容上,一般不许投保人和被保人自由选择. 不允许自由选择不代表没有差异 (3)互助互济性.社会保险是依据社会共担风险的原则,保险费用一般由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通过统一调剂,互助互济办法,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的再分配. (4)主体特定性.社会保险关系的各方主体是特定的除个体经营者外,社会保险的投保人特定为用工方,承保人特定为职工专门的保险机构,被保险人特定为职工(或投保的劳动者)受益人特定为职工或其法定亲属. (5)待遇的差别性.社会保险由于劳动者的工龄长短,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缴纳费用的多少等因素的不同,决定了社会保险待遇也有所差别 (6)补偿性.社会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劳动者创造的物质财富,国家通过社会保险将一部分物质财富再返回给劳动者,其实质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的一种补偿;特别是在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下,劳动者所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直接反映了社会保险的补偿性. (7)社会福利性.社会保险对于符合条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在给予各种保险金支付的

理论力学基础知识

《理论力学教程》基础知识 第一章 质点力学 1. 在求解平面曲线运动问题时,可采用平面极坐标系,常将速度矢量分解为径 向速度和横向速度,其表达式分别为:r v r =;θθ r v =;将加速度矢量分解为径向加速度和横向加速度,其表达式分别为2θ r r a r -=; θθθ r r a 2+=。 第2题图 2. 求解线约束问题,通常用内禀方程,它的优点是运动规律和约束反作用力可以分开解算,这套方程可表示为,切向:τF dt dv m =;法向:n n R F v m +=ρ2 ;副法向:b b R F +=0。 3. 试写出直角坐标系表示的质点运动微分方程式x F x m = 、y F y m = 、z F z m = 。 4. 质点在有心力作用下,只能在垂直于动量矩J 的平面内运动,它的两个动力学特征是:(1)对力心的动量矩守恒;(2)机械能守恒。 5. 牛顿运动定律能成立的参考系,叫做惯性系;牛顿运动定律不能成立的参考 系,叫做非惯性系,为了使得牛顿运动定律在此参考系中仍然成立,则需加 上适当的惯性力。 6. 在平面自然坐标系中,切向加速度的表达式为dt dv a =τ,它是由于速度大小改变产生的;法向加速度的表达式为ρ2 v a n =,它是由于速度方向改变产生的。 7. 质心运动定理反映了质点组运动的总趋势,而质心加速度完全取决于作用在

质点组上的外力,而内力不能使质心产生加速度。 第8题图 8. 一质量为m 的小环穿在光滑抛物线状的钢丝上并由A 点向顶点O 运动,其 建立起的运动微分方程为:θsin mg dt dv m =;θρ cos 2 mg R v m -=。 注:此题答案不唯一。 第9题图 9.一物体作斜抛运动,受空气阻力为v mk R -=,若采用直角坐标系建立其在任意时刻的运动微分方程为:x x m kv dt dv m -=;y y mkv m g dt dv m --=;若采用自然坐标系建立其在任意时刻的运动微分方程为:θsin mg mkv dt dv m --=; θρc o s 2 mg v m =。 10.动量矩定义表达式为v m r J ?=,它在直角坐标系中的分量式为 ()y z z y m J x -=、()z x x z m J y -=、()x y y x m J z -=。

社会保险基本概念部分

基本概念部分 1、问:什么叫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我国的法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参保对象必须(而不是自愿)参加的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五个险种。 2、问:社会保险的功用和特性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的功用是通过向参保对象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统筹方式,建立庞大的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参保人)在年老、患病、因工伤残、生育、失业或死亡时,其本人或家属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从而达到解除劳动者后顾之忧,稳定社会的目的。因而她是一种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利和普遍性的社会保障制度。 3、问:社会保险管理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管理的原则是:(1)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2)“以支定收”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3)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社会监督原则;(4)属地化管理原则。 4、问: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答: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并通过宪法加以保障,是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措施,它以财政作后盾,不以盈利为目的,无盈亏之虞,无停办之时,被保险人的权利始终有保障。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企业行为,是建立在商业原则上的契约关系,不具有强制性,以盈利为目的,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等价交换、自愿投保原则,属于盈利性质的商业经济活动。2、立法不同。社会保险是社会的劳动政策,体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体现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等价交换的商品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属于经济立法范畴。3、保障的水平不同。社会保险是解决劳动者在特定条件下的基本生活需要,并随社会的发展有所提高,是劳动者进行劳动和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商业保险的水平完全以投保人所交纳的保险费的时间长短和金额多少而定,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与投保人的工作年限、工资收入、社会地位均不发生关系,权利与义务是货币关系的对等。4、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中央、地方政府集中领导,设置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对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属于行政管理体制。商业保险则由国家银行领导。各保险公司是自主经营,独立的经济实体,管钱不管人,属金融管理体制。 二、公共操作部分 5、问: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是怎样规定的? 答:养老保险的征缴范围:⑴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⑵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经费自收自支或差额结算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全部职工;⑶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计征目前我市只征个人缴费部分,其养老金暂由市财政发给。⑷城镇自由职业者。 失业保险的征缴范围: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公务员和参照、依照

理论力学基本概念

静力学基础 静力学是研究物体平衡一般规律的科学。这里所研究的平衡是指物体在某一惯性参考系下处于静止状态。物体的静止状态是物体运动的特殊形式。根据牛顿定律可知,物体运动状态的变化取决于作用在物体上的力。那么在什么条件下物体可以保持平衡,是一个值得研究并有广泛应用背景的课题,这也是静力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本章包括物体的受力分析、力系的简化、刚体平衡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这些内容不仅是研究物体平衡条件的重要基础,也是研究动力学问题的基础知识。 一、 力学模型 在实际问题中,力学的研究对象(物体)往往是十分复杂的,因此在研究问题时,需要抓住那些带有本质性的主要因素,而略去影响不大的次要因素,引入一些理想化的模型来代替实际的物体,这个理想化的模型就是力学模型。理论力学中的力学模型有质点、质点系、刚体和刚体系。 质点:具有质量而其几何尺寸可忽略不计的物体。 质点系:由若干个质点组成的系统。 刚体:是一种特殊的质点系,该质点系中任意两点间的距离保持不变。 刚体系:由若干个刚体组成的系统。 对于同一个研究对象,由于研究问题的侧重点不同,其力学模型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在研究太空飞行器的力学问题的过程中,当分析飞行器的运行轨道问题时,可以把飞行器用质点模型来代替;当研分析飞行器在空间轨道上的对接问题时,就必须考虑飞行器的几何尺寸和方位等因素,可以把飞行器用刚体模型来代替。当研究飞行器的姿态控制时,由于飞行器由多个部件组成,不仅要考虑它们的几何尺寸,还要考虑各部件间的相对运动,因此飞行器的力学模型就是质点系、刚体系或质点系与刚体系的组合体。 二、 基本定义 力是物体间相互的机械作用,从物体的运动状态和物体的形状上看,力对物体的作用效应可分为下面两种。 外效应:力使物体的运动状态发生改变。 内效应:力使物体的形状发生变化(变形)。 对于刚体来说,力的作用效应不涉及内效应。刚体上某个力的作用,可能使刚体的运动状态发生变化,也可能引起刚体上其它力的变化。 例如一重为W 的箱子放在粗糙的水平地面上(如图1-1a 所示),人用力水平推箱子,当推力F 为零时,箱子静止,只受重力W 和地面支撑力的作用。当推力由小逐步增大时,箱子可能还保持静止状态,但地面作用在箱子上的力就不仅 仅是支撑力,还要有摩擦力的作用(如图1-1b )。随着推力的逐步增大,箱子的运动状态就会发生变化,箱子可能 平行移动,也可能绕A 点转动,或既有移动又有转动。 静力学就是要研究物体在若干个力作用下的平衡条件。为此,需要描述作用于物体上力的类型和有关物理量的定义等。 力系:作用在物体上若干个力组成的集合,记为。 力偶: 一种特殊的力系,该力系只有两个力构成,其中 (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且两个力的作用线 不重合。有时力偶也用符号表示,如图1-2所示。 BN AN F F ,Bf Af F F ,},,,{21n F F F }',{F F 'F F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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