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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劳动改造的意义

试论劳动改造的意义
试论劳动改造的意义

试论劳动改造的意义

一、劳动改造的历史意义

(一)劳动改造是中国社会主义监狱制度的根本特色

1、我国监狱制度统称为劳动改造制度,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中具有特定地位。

所谓劳动,是指人们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通过支出和消耗体力和精力,改变劳动对象使之适合自己需要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罪犯劳动是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后的一种特有现象。

罪犯劳动改造通过对罪犯在狱内建立新的社会存在方式和劳动方式,是罪犯生活在一种新的健康的社会方式之中,而这种新的社会存在方式既是对正常社会一般存在方式的模拟和再现,又完全不同于罪犯犯罪前所处的畸形的社会存在方式,这种新的社会存在方式充满着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劳动关系、人际交往、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其渗透的核心思想是学会做人、人文关怀和劳动改造,其最终目的是要使罪犯通过有效的劳动改造树立科学正确的人生观和劳动观,达到自食其力和劳动致富。这种独特功效对罪犯是十分适用和必要的,对罪犯的改造会产生巨大作用。

运用劳动达到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改造罪犯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前提和基础,改造不好罪犯就难以预防和减少犯罪,因此改造罪犯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治本之策。同样,预防犯罪也十分重要,预防犯罪工作做好了,对改造罪犯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对改造质量的全面提高也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2、劳动改造的伟大作用。

马克思说“劳动是罪犯改造自新的唯一手段”“劳动是一切社会病毒的伟大消毒剂”。他对劳动能改造人做出了高度的评价。

(1)我国监狱的罪犯劳动改造工作是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向前发展的,并将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2)在我国罪犯劳动改造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同实际保持十分密切的联系,既要注意吸收借鉴国外一切有利于我们的罪犯劳动改造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同时更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我国监狱罪犯劳动改造工作的实际出发,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我国罪犯劳动改造学的理论体系。

3、劳动改造是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

我国60多年来在监狱实施罪犯劳动改造一直以改造罪犯为归宿,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使劳动改造成为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不可替代的手段。(1)罪犯劳动改造以改造人的理论为指导,但在实际中也不时背这个正确的理论,表现为理论与实践的脱节;(2)罪犯劳动改造是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但在实践中劳动也不时成为主要手段,经济效益成了主要目的;(3)罪犯劳动在历史上曾经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目前的国家经济总量中罪犯生产数量已可以忽略不计,表现为历史与现实的巨大反差;(4)随着新形势下监狱体制改革和其他配套改革的全面推进,罪犯劳动的改造职能的切实归位,罪犯劳动改造将会出现新的可喜局面。

(二)劳动改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的基础。

首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下实行罪犯劳动改造,是做好新形势下罪犯劳动改造工作的需要。随着“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的出台、监狱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和“首要标准”的提出,标志着罪犯劳动改造已经开始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误区转变为切实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增加劳动技能、减少重新犯罪率,使罪犯成为守法公民为目的的

正确道路上来。

其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下实行罪犯劳动改造,是提高监狱干警工作的自觉性和创造性的需要。监狱干警要卓有成效地发挥好劳动的改造作用,克服狭隘的经验主义,减少盲目性,提高自觉性,发挥创造性,充分发挥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重要作用,在改造罪犯的事业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劳动改造的伟大意义。

毛泽东说“认识可以改造的”。刘少奇在谈到劳动改造工作时,说了一段话构想,大致含义是:第一,人都要吃饭;第二,是吃合法的饭,还是吃非法的饭;第三,如何让吃非法饭的人吃合法的饭。这是劳动改造罪犯走法治化道路的先导和语气,可以理解为我国监狱追求法治的星星之火,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四)劳动改造作为基本手段之一的不可替代性

在监狱改造工作中,通常把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列为改造罪犯的三大基本手段。这三大基本手段都是为改造罪犯服务的。但各自又有自己的地位和作用。这其中劳动改造主要表现为组织罪犯参加最基本的生产劳动实践活动,在付出精力、体力,并调整与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中,认识自己,认识世界,改变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并且产生新的品质,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由于罪犯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手段体系中的特殊作用,也就决定了罪犯劳动改造作为改造罪犯基本手段之一的不可替代先。

二、劳动改造的现实意义

(一)司法部提出“5+1+1教育改造模式”,即5天劳动教育,1天课堂教育,1天休息。罪犯劳动的时间占到71%,要统筹合理安排。

“5+1+1”新型教育改造模式,就是在制度上、机制上保证改造对象每周5天劳动教育、1天课堂学习教育、1天休息的教育改造新模式,从而改变过去那种教育时间不固定以及教育内容较为零散、不系统、不全面等状况。推行“5+1+1”教育改造模式,是“三课教育”向社会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民警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因此,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从理念上充分接受这种新的教育改造模式,引导广大民警尤其是基层民警尽快适应新形势下新的教育改造模式,更新工作理念,转变思维方式,实现教育改造理念的彻底转变。一方面要积极贯彻落实,不能被动应付,把握好管理和执行这个重点,严格落实、认真执行、统一行动,对后两个“1”要和原来的生产劳动一样重视和严格,避免因管教、生产不协调而导致的不稳定因素产生。同时,要创新方法,灵活运用好后两个“1”,必须保证每周有1天时间专门用于教育,以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中规定的课堂学习各项内容,从而形成多层次、多内容的发展态势。

(二)在新形势下,要树立“大教育”的观念,司法部35条规定称罪犯劳动为劳动教育。劳动也是教育。

(1)罪犯可以通过劳动来改造,在劳动的过程中他一直在接受改造。罪犯通过参加劳动亲身参与产品的生产过程, 并为之付出心血和汗水, 会使其从中体会到创造成果的艰辛和喜悦。从管理学角度看, 对物质资料生产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可以起到对罪犯行为管理和控制的作用。在劳动过程中实行定岗定责、操作规程化、质量标准化等横向的管理控制, 与生产流程中实行的连续性、均衡性的纵向管理控制构成纵横交错的管理网络。罪犯通过长时间受这些纵横交错的管理, 可以从知觉、行为、作风、思维定势等不同方面矫治其厌恶劳动的恶习, 逐步增强其对劳动的尊重与热爱, 形成劳动光荣, 不劳动可耻的正确思想, 其思想灵魂得到净化, 精神世界得到满足, 原有的恶习会自觉不自觉的消退, 良好的行为习惯会逐步养成, 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达到其能力和价值的再生。

(2)而在改造的过程也可以说是接受教育的过程。每个人都有自尊和进取的需要, 罪

犯也一样, 只要他参加劳动, 开始接受改造, 他就会希望自己在改造中取得好成绩、好结果。这就会促使其发奋努力、不断进取。由此获得肯定性评价的行为将会趋于高频率出现, 而获得否定性评价的行为将会趋于低频率出现。就好似化学里的催化剂,运用正确的激励方式, 好好加以教育,会加速劳动改造目标的实现。

(3)对罪犯不仅仅只是思想上的教育,还要对其他方面进行教育,利用技能培训功能, 使罪犯掌握与社会生存环境相适应的劳动技能, 为其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建立新的社会关系, 做守法公民打好基础。罪犯的劳动技能教育, 是其回归社会融入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 这种能力一旦被社会接受和肯定, 就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积极力量, 成为社会构成的一个和谐音符。如果他们没有劳动技能, 生存的基础不存在, 即便他们与社会从主观上都希望接受对方, 但因其自身首先不具备让社会接受的客观条件, 即使回到社会, 也很可能因生存问题, 再度走上不劳而获的犯罪道路。因此, 培训罪犯的劳动技能, 不仅对其回归社会创造了谋生条件, 而且对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充分体现劳动改造的人道性和补偿性,注重培养罪犯适应社会的能力。

罪犯刑满出狱回归社会后,在融入社会的过程中,必须取得社会人士的认同、接纳和支持;要引导社会舆论增大宽容精神,对回归人员减少社会歧视;要拓展社会综合治理的渠道,完善社会处遇体系,协助和扶持回归人员改过自新,重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

服刑人员随着服刑期间逐步脱离外界社会关系,转而对于监狱的风俗、习惯、独特价值观产生适应与同化,改变了原有之思想和行为模式,此种脱离社会主流文化转而认同监狱次级亚文化之“监狱化”过程似乎很难避免。为避免“监狱化”之不良影响,需要监狱与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监禁期间之生活适中,监狱必须应更积极地于其监禁初期及早介入,提供完善之受刑人生涯规划方案,应尽量减少短期监禁形成的交叉感染现象和长期形成的“监狱人”现象;扩大社会人士参与行刑事务,广泛提供当前之社会信息并有条件允许受刑人外出活动、使之足以避免“监狱化”之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刑满出狱回归社会后,在融入社会的过程中,必须取得社会人士的认同、接纳和支持;要引导社会舆论增大宽容精神,对回归人员减少社会歧视;要拓展社会综合治理的渠道,完善社会处遇体系,协助和扶持回归人员改过自新,重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

三、劳动改造的创新意义

(一)化解社会矛盾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传统意义上的监狱正在悄然发生着改变,监狱已不再单纯是报应或威慑的工具,而应该是罪犯矫治恶习和重塑灵魂的再生之地。监狱监禁的目的在于矫正罪犯,促使其社会化和再社会化。“回归人员”又犯罪是罪犯社会化不成功的表现,监禁使罪犯与社会分离,不能成功地促使其再社会化。而目前在监禁刑尚不能从刑罚体系中消除的情况下,要达到监禁目的,就必须对罪犯进行社会化矫正即行刑社会化。在监狱“三化建设”中,社会化建设既包括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参与矫正工作,也包括有条件地对罪犯实施开放式处遇和非监禁刑措施。在模拟的社会环境中矫治服刑人员,建立一个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改造环境营造一个与和谐社会构建相一致的精神文化环境。并实施“开放式”矫治手段,努力提高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的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

当前,国际行刑方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监狱已不再是远离社会超然独处的孤岛。众所周知,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它又与社会相互依存,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罪犯来自社会,通过监狱矫正和改造后又回归社会。因此,监狱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政权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社会管理方法创新

罪犯劳动改造方法也有待创新,并且教育改造手段要实现科学化。

(1)要大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实施电化教育,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信息功能,使罪犯能够和普通公民一样能及时体会到信息社会的变化。如逐步建立教育改造工作计算机管理网络,对罪犯开展远程多媒体网络教学等。

(2)向前、向后延伸,瞄准社会发展趋势,根据罪犯实际情况,切合学习的兴趣点,抓实文化技术教育。可实行“开门”办学、联合办学、联合办班、远程办学等。

(3)大力推行互动化教育模式,进行探讨式教育。引进教育学、心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针对罪犯的特点,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可建立罪犯使用的计算机局域网,使之成为监狱政策宣传、罪犯求知学技和情感倾诉的载体,干警通过这个局域网,对罪犯进行心理咨询和思想引导,充分实现互动化的思想教育。

(4)是精心设计、拓宽载体。要善于寻找载体、创新载体、运用载体,把体育、音乐、美术、书法、棋艺、文学欣赏等引入教育内容。应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广泛参与社会性活动,为教育改造罪犯创新方式、方法。

(三)公正廉洁执法

提升劳动改造质量依赖于民警素质提高,包括监狱民警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只有高素质的民警才能担负起把罪犯改造成有劳动能力的守法公民,因此,监狱要围绕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和矫正质量,来加强监狱民警的素质教育。

监狱民警,除了具备上述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外,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以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来治理监狱;以行为规范来矫正罪犯的改造行为;以文化完善罪犯的知识结构;以技能提高罪犯的社会生存能力,全面提高监狱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

劳动改造现场的规范化管理(罪犯版本)

劳动改造现场的规范化管理 各位学员: 大家好! 很高兴能与大家讲课,今天我们讲课的内容是关于“劳动改造现场的规范化管理”。 各位经过一段时间的入监集训,相信已经对监狱有了一些感性认识,对于今后的服刑生活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 大家没有入监前也许会认为监狱是个阴森恐怖、很灰暗的地方,这也难怪——在大家的印象中,以及许多影视作品里面对监狱的描写都是灰暗的。但大家要注意一点,这些描写除了有文学上的夸张外,更多反映的是我国旧制度下和其他国家的一些情况,对当今监狱的实情进行反映的影视作品还较少,所以大家对监狱有畏惧心理也是正常的。 大家目前所看到的监狱是不是很新、很漂亮,你们感觉其实监狱更像什么地方?嗯——谁能告诉我,有吗?对,要我说——更像是一所学校,一所寄宿制学校,只不过大家的寄宿时间都较长罢了,几年甚至无期。当然,最后期限要看大家在这里的表现了,表现好了当然就可提前

毕业。 我们监狱确实就是所大学校,是所特殊的改造灵魂的学校,我们监狱对外还有个称号就是“启迪学校”,这是在教育局备过案的特殊学校,我们警官也可称为“特殊园丁”。 要想在这里改造成对社会有用的新人,无非就是进行深刻的思想改造和艰苦的劳动改造,这是由法律所规定,实践所证明了的,唯一正确的罪犯改造的道路。对于劳动和劳动改造的必要性,相信大家一定学了不少,思想认识上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了,今天我主要想讲的是关于“劳动改造现场规范化管理”的问题。 大家现在所看到的这个很新、很漂亮的监狱是不是比你们所见过的一些学校还要好?对了,这是所全新的监狱,是从原云南省西山监狱发展而来的,是目前全省最大、条件最好的女子监狱,是2007年3月8日才正式成立的。各位学员所用的宿舍是带卫生间的,像标间似的,这在全省是独一无二,在全国也是不多见的。这说明我们监狱的硬件设施是一流的,大家的改造条件是一流的。为了达到这么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我们广大警察和职工在建设过程中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和汗水。大家很难想象几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山和采石场,杂草丛生,默默无闻,经过大家几年的艰苦奋斗和辛勤劳动,才有这样一所美丽的特殊学校的诞生,大家说劳动是不是很有价值?是

论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与价值

论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价值 论文摘要 劳动改造作为我国对罪犯进行改造的一种手段,在对罪犯的改造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取得了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革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价值也发生了变化。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功能被逐渐异化,其作为罪犯改造手段的作用被削弱。在新形势下,有必要对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价值进行不断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劳动改造,罪犯,价值

劳动改造罪犯是我国监狱执行刑罚的三大手段之一。五十多年的监狱工作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劳动改造对实现促进罪犯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罚目的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组织罪犯劳动生产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所发挥的价值令世人瞩目。然而,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受生产模式的制约,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劳动改造罪犯的功能被逐渐异化,其作为罪犯改造手段的作用被削弱,已经直接影响着刑罚正确的执行。复归劳动改造罪犯的本义,纠正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价值取向偏离,重塑劳动改造功能,实现劳动改造的真正价值,并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是我们在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进程中急待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本文就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应该体现的价值及目前出现的问题,结合笔者十余年监狱工作切身体会浅淡几点认识。 一、劳动改造罪犯在改造罪犯中应该具有的价值 把劳动作为对罪犯进行改造的一种手段,是世界许多国家通常的做法。许多国家的法律以及联合国的文件都对组织囚犯从事生活劳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国组织罪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生产劳动,是中国对罪犯实惩办与改造相结合原则的重要内容。我国《监狱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中国改造罪犯的实践证明,这一做法是卓有成效的。 (一)劳动改造的功能 劳动改造的功能,是监狱在组织罪犯劳动改造、实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刑罚目的过程中,劳动改造作为行刑手段所发挥的固有的稳定作用。我国监狱劳动改造主要有惩罚、矫正、经济三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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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开展劳动教育的重要性及对策 劳动素质是学生整体素质的一部分。劳动素质教育的目的是通过学生的劳动实践,使他们形成正确的劳动观念,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掌握现代大生产的基本原理和生产技能。劳动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活动中的组成部分,是和其他各育有机联系在一起的。但是,“经历一个世纪艰难的摸索至今,劳动教育似乎仍然是一个外加的东西,一直没有溶于整个学校教育之中,成为它内在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当前以“智力本位”的应试教育盛行的情况下,我们的劳动课和实践劳动时间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甚至流于形式。受这种功利的教育思想的影响,我们的教育者和家长忽略了对劳动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意义的正确认知。这致使当前我们的学生出现了一下情况:上了大学生活不能自理;厌恶劳动,不愿干体力活,鄙视劳动人民;随意浪费水、电、粮食,不珍惜别人的劳动。一些大学毕业生贪图享受,不愿下基层,频繁跳槽,甚至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我们有必要对劳动教育的意义和必要性进行重申,探索劳动教育更好的实施途径。 一、劳动教育的意义 (一)劳动之于人 劳动创造了人,也创造了丰富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劳动决定着人的个体价值和社会价值,相应的也决定着个人的收入水

平。 马克思说:“劳动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劳动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劳动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增强智力和动手操作能力。劳动教育可以健体,锻炼我们的肌肉和感官。通过劳动使我们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智者,克服困难征服困难的勇者。在劳动中可以更好地发现问题。激发学习欲望,培养创造意识和创新能力。在劳动中,我们能更清晰地理解生产关系,领悟劳动和其他方面和谐发展的道理,找到自我发展的途径。从事不同的劳动,能加深人们对各阶层人们的理解,更深刻的理解人生,找到生活的意义,有利于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劳动可以拓宽我们的视野,增强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树立平等观念,克服人际关系障碍,维护心理健康。劳动中可以发展和丰富个性,促进个性健康发展。另外,劳动可以使人学会宽容、理解、诚信、珍惜时间……所以我们通过劳动改造社会的同时,也改造着人自身。哈佛大学教授布朗特说:“从小爱劳动的人,长大后会增强办事能力,而且会时常感到自己在社会上有所作为,有所贡献,劳动是愉乐人生的起点。” 21世纪的人才有四大支柱: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我们认为只有在劳动中才能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劳动是个体全面发展的主要载体。劳动中蕴含着丰富的教育意义。所以劳动不仅是教育活动的内容,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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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监狱安全技术防范 【摘要】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治安的重要环节之一,监狱安全警戒工作的任何疏忽,都会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后果。因此,监狱的特殊性决定了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的重要性。监狱安全技术防范能对监狱进行全天候、全方位、无死角的有效监管,并且依靠高科技智能化技术实现与人防技术和物防技术应用的延伸和加强,防止罪犯暴力袭警、劫持人质、越狱脱逃、行凶、强行冲监等事件的发生,建立一套高科技数字化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对于监狱系统的正常运转和保障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监狱安全安全技术防范 近年来,随着我国监狱押犯结构、狱情和犯情的变化,监狱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安全防范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监狱安全是监狱实现其工作方针和首要标准的基本前提,维护监狱安全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理论和手段,构筑起监狱长期有效的安全防范体系,保证监狱的长治久安。其中,技术防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司法部提出“科技强警”、“向科技要警力”等重要指示的实行,越来越受到监狱部门的重视,监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内容繁杂、责任重大,主要包括防止犯人暴力袭警、劫持人质、越狱脱逃、行凶、强行冲监事件的控制、处理和提供视频资料等,对确保监狱安全,保持监管秩序稳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目前我国监狱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监狱在押罪犯不断上升,且押犯结构趋于复杂化,严重影响监狱安全稳定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在押罪犯164多万名。随着监狱服刑人员的增多,已超出监狱关押容量,引起监狱爆满,使得监狱相关设施变得十分拥挤。这种物质资源的拥挤会给罪犯的生活、学习、劳动以及心里带来一定的情绪,会导致罪犯与干警、罪犯与罪犯之间的摩擦增多,矛盾激化,给监狱监管改造工作带来诸多困难。押犯构成日趋复杂,暴力型犯、惯累犯、外国籍犯比例不断增大,精神病犯、职务犯、涉黑涉毒犯、邪教犯类罪犯等各种特殊罪犯人数逐年增加。管理和改造难度进一步加大,严重影响监狱以及社会的安全稳定局面,从而引发各类突发事故。 (二)监狱基层民警警力不足和部分思想观念、业务能力低下,制约着监狱安全防范体系的运行 监狱基层民警警力不足,对于一些罪犯的异常行为和心理问题,民警不能及时发现并解决,不能对每一名罪犯都实施全面具体的教育改造、心理矫治等手段。再加上有些罪犯刑期过短、恶性深重和顽固抗改,从根本上不能完全改造罪犯,为监管安全埋下了隐患。在我国目前,监狱安全稳定还是基本依靠各级机关和物体民警的严防死守,总体呈现相对稳定的状态,但是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其中被动防御所占的比例较大。由于“四无”标准的提出和民警数量不足,监狱民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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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心理矫治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意义论文摘要监狱管理的心理矫治工作在罪犯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变其扭曲的或不良的心理认知过程中具有重大实践意义。同时心理矫治工作也是构建中国和谐社会与和谐的监狱环境的需要,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有利于中国司法与行刑制度的改革,促进提高监狱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规范化的执法水平。 论文关键词罪犯心理矫治监狱管理 所谓罪犯心理矫治是指监狱机关及其聘用的社会相关机构从事心理学专业研究的工作人员,在犯罪心理学、越轨心理学等科学原理的指导下,运用心理科学方法或科学仪器,采用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方法和技术,在罪犯入监、入监期间以及监后出狱等各个时期,帮助罪犯克服、排解心理障碍并疏导解决罪犯服刑期间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促使罪犯在心理素质的良性转化的前提下获得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以达到罪犯狱中安心改造、出狱后主动守法的一种教育改造手段。心理矫治得以成功的前提是从事该项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对一般心理学和犯罪特殊心理有比较全面科学的认识,因为犯罪行为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越轨行为,根据越轨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的分析,几乎每一种犯罪行为的背后都是某种失范的价值观和失范的心理而 形成的结果。对于那些入监服法的罪犯来说,犯罪行为虽然被中止,并且在法律上可能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予以了承认,但并不代表罪犯对于罪行背后的扭曲的价值观或越轨心理有彻底的正确认知。因此,修正传统的灌输、强制、惩戒的思想教育模式,从心理源头上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治,使之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变其扭曲的或不良的心理认知,这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的服刑环境的需要,而且有利于罪犯进行彻底的自我改造,从灵魂深处增强洗心革面的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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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劳动改造的意义 摘要:《监狱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学习。”我国的监狱不仅是罪犯刑罚的执行机关,也是罪犯改造机关,“惩罚和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是我国监狱工作的既定方针。可以说罪犯的服刑生活大多数时间都在劳动,同而我们很有必要就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方面作进一步的探索,以求提高罪犯进行劳动改造的效果,使他们回归社会后能够适应社会,对社会能有所贡献。 关键字:罪犯劳动改造惩罚和改造 一、劳动改造的历史意义 (一)劳动改造是中国社会主义监狱制度的根本特色。 1、我国监狱制度统称为劳动改造制度,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预防罪犯和减少罪犯中具有特定的地位。新中国成立初期,被人民民主政权接收的破烂不堪,难以解决罪犯人数激增后的收押问题,更难解决罪犯劳动生产问题,大批罪犯由于无劳动项目而做吃闲饭,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难以开展。如果被依法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刑罚的罪犯在监狱得不到有效改造,那么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目的就无法实现。针对上述问题,1951年5月10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把组织全国罪犯劳动改造问题作为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讨论,并通过了《关于组织全国犯人劳动改造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大批应判有期徒刑的犯人,是一个很大的劳动力,为了改造他们,为了解决监狱的困难,为了不让判

处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做吃闲饭,必须立即着手组织劳动改造的工作。”同时指出,凡已有这一工作的地区,应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扩大。主要的办法,是由县一级,专署一级,省市一级,大政区一级鹤中央一级,共五级分工负责,划分人数,指拨经费,调配干部和管押的武装部队,组织犯人劳动,从事大规模的水利、筑路、垦荒、开矿和造屋等生产建设事业。这次会议后,使罪犯劳动改造工作在全国范围铺开。经过六十多年的调整和改革,目前劳动改造仍然在罪犯改造中占据重要地位,焕发新的生命。运用劳动达到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罪犯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改造罪犯是预防和减少罪犯的前提和基础,改造不好罪犯就难以预防和减少罪犯,因此改造罪犯是预防和减少罪犯的治本之策。建国六十多年来的罪犯劳动改造实践证明,劳动在改造罪犯、预防罪犯活动中不仅有效,而且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巨大成就。我国监狱在毛泽东劳动改造罪犯的思想指导下,科学运用劳动改造、教育改造和监管改造三大基本手段,不仅顺利改造了日本战犯、国民党战犯和末代皇帝傅仪,而且成功改造了数以百万计的反革命分子、敌对分子和形形色色的刑事犯罪分子,使他们成为了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新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守法公民和有用之才。这种巨大的成就的取得当然取决于很多因素,但劳动改造的功绩不能抹杀,应该承认我国罪犯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中起了不可忽视的重大作用,具有重要的地位。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来,尽管我国罪犯劳动改造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遇到很多困难和挑战,但罪犯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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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监狱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趋势 2007年5月29日,司法部在南京召开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发展的指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监狱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狱刑罚执行的技术保障能力,提高信息技术在监狱工作中的应用水平,提高广大监狱民警的综合素质,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更好地发挥监狱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 监狱信息化建设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需要,也是提升改造质量,实现监狱工作宗旨的内在要求。信息网络技术等现代化教育手段的运用,可以丰富监狱教育改造内容,完善教育改造手段,提高教育改造效果,促进改造质量不断提高。同时,监狱刑罚执行的好坏,也仰赖于采用信息化技术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服刑环境。 当前,监狱管理正处于体制转换的重要时期,一些长期影响和制约监狱工作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从监狱管理方的角度看,长期以来,监狱主要依靠监狱警察人盯人的方式来管理罪犯,监狱警察工作严重超负荷,给监狱警察身心带来极大危害;监狱警察自身缺乏足够的安全保障,时刻面临生命威胁;安防设施落后,技术装备老化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改观,物防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技防手段严重不足。再从服刑人员的角度看,随着服刑人数不断增加、复杂化,传统的狱政管理和罪犯教育改造方式方法已越来越难

以适应新形势要求;大量刑满释放人员,在法律意识、行为习惯、谋生技能等各方面难以适应回归社会的需要。监狱信息化建设是实现“科技强警”、“科技兴监”的必由之路。 监狱信息化建设大致上可以由以下七部分组成: 1、通讯网络系统 通讯网络系统是监狱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需要建立一个覆盖全监范围的100M以上快速以太网(建议1000M),它是监狱工作信息化系统中所有子系统的基础平台,是各种信息快速传递的“高速公路”。它不仅要满足所有子系统数据信息的高效传递,同时要能满足同其他各种功能系统的集成与应用,并能实现同上级管理部门、其他相关业务机关(如当地政府、公、检、法等机关)的数据传输(如音视频、数据等)。 2、办公自动化系统 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目前已经有比较成熟的应用软件,而且在社会上的使用也比较广泛。通过这一系统,可以进行文件的收发、工作安排和复命、请示和报告,同时还可以完成通知下达、会议安排、内部邮件收发等任务,从而实现监狱日常办公的自动化、无纸化、网络化,节约办公费用,提高工作效率。 3、监狱管教信息系统 监狱管教信息系统是利用计算机和数据库等技术,对服刑人员在监狱改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信息,如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教育改造信息、生活卫生管理信息、家属的探视信息、心理生理健康信

新时期监狱罪犯劳动改造工作探析

新时期监狱罪犯劳动改造工作探析 摘要:新时期的监狱罪犯劳动改造工作呈现生产途径多样化(劳动方式增多;产品种类增多,);促进目标具体化(创造监狱稳定因素;完成既定效益增长;);狱企职能复杂化(完成罪犯保护;在新形势下,强化罪犯劳动体验,加快罪犯社会就业的步伐)。新时期罪犯劳动改造工作存在地域差异,时间差异。有必要就新时期监狱罪犯劳动改造工作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和分析,以求提高罪犯劳动改造成效,完成监狱使命。 关键词:罪犯;劳动改造;新形势; 《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它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由此可见,罪犯进行劳动改造是具有强制性,是一种特殊的法定义务。同样的规定在《监狱法》中也能寻见,《监狱法》第69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这明确了罪犯劳动改造的法律地位,这也是所有时期、任何监狱的罪犯改造工作开展之前提。

一、生产途径多样化后对劳动改造工作的思考 新时期,在新的社会经济环境下,监狱企业的改革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指导着罪犯劳动改造的主方向。监狱企业的经济价值在于它能持续为罪犯劳动提供岗位,能有效、有序组织劳动,能积累劳动成果,维持监狱生产持续发展,创造社会财富。以往监狱企业重工业、农业在新形势下既不能满监狱企业的发展要求,也不能很好履行劳动改造服务于监管,同时促进罪犯社会就业的改造要求。目前,轻工业以投入小、引进快、抗风险、技术成熟、增效显著等符合监狱罪犯劳动改造环境的优点被各个监狱接纳。轻工业从业工种多,产品类别杂,这就对从事劳动改造的罪犯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适应多种新的劳动方式;二是在新劳动方式下快速接受不同产品的生产要求。如此一来,我们可以建立一个以适应先进技术为主的,多层次的,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技术构架和技术体系,让新接触生产工序的罪犯一级一步随劳动改造的深入,劳动技术的成熟提高自身的技术评价,为高评价罪犯以师带徒,新入监罪犯快速学习等良性管理行为打下基础。 监狱罪犯较于起社会公民,学历普遍偏低,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弱,对精细化的生产适应性不强。处于以轻工业为主的劳动改造中,以往的粗糙性、体力型的劳动逐渐被新时期的精细化、脑力化的劳动取代,这就对老罪犯

我国监狱劳动改造的功能定位与未来走向

我国监狱劳动改造的功能定位与未来走向 ——基于完善中国特色监狱制度的视角 内容摘要:在构建和谐社会和监狱体制转型的时代背景下,劳动改造制度功能的完善和发展,不仅是延续劳动改造地位、传承劳动改造历史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监狱制度,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需要。当下,对劳动改造的功能要重视审视,对劳动改造面临的困境要正确解读。可以预见,我国监狱劳动改造的未来走向是:劳动改造的组织形式由单一的企业型向生产组织形式多样化转变、劳动改造的实施由突出强制性、惩罚性向突出竞争性、教育性转变、劳动改造由单纯注重技能培训向培养罪犯的社会适应能力转变、劳动改造的管理由粗放向规范转变、劳动改造由封闭化向社会化转变、劳动改造的生产项目由室外逐步向室内转移、劳动改造的制度由零散向系统转变、劳动改造由体力劳动逐步向脑力劳动转变、劳动改造的评估和激励由片面向全面转变。 关键词:劳动改造中国特色监狱制度走向 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是人的第一需要;劳动创造了世界,也创造了人类本身。根据这个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劳动改造成为我国监狱工作的基本制度,是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三大手段之一,也是中国特色监狱制度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的不断发展,我国监狱劳动改造制度遇到了研究不够、执行不力、创新不足、说理不清等现实困境。在构建和谐社会和监狱体制转型的时代背景下,劳动改造制度功能的完善和发展,不仅是延续劳动改造地位、传承劳动改造历史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监狱制度,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顺应新形势的新要求,积极推进当下我国监狱劳动改造制度的变革,进而实现中国监狱制度的与时俱进,进一步丰富中国特色监狱制度。 一、我国监狱劳动改造的基本特征——以中国特色监狱制度形成的角度审视 我国监狱制度的一个重要特色就是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而劳动改造为这一特色的充分显现奠定了基础。从我国监狱罪犯劳动的演变过程看,我们可以预见,劳动改造作为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在监狱工作中已经并将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我国监狱劳动改造的基本特征看,我们可以发现,劳动改造不仅是我国监狱刑罚执行制度的特色,而且是我国监狱刑罚执行制度的根基和精髓。 (一)我国监狱罪犯劳动的演变过程

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研究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638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研究 正式样本

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研究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监狱安全是监狱实现其目标和任务的基本前提,维护监狱安全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理论和手段,构筑起监狱长期有效的安全防范体系,保证监狱的长治久安。其中,技术防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司法部提出“科技兴监”战略的实行,越来越受到监狱部门的重视,对确保监狱安全,保持监管秩序稳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技术防范的历史、现状及反思 技术防范的概念是在近代科学技术(最初是电子报警技术)用于安全防范领域,并逐步形成一种独立

防范手段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新的防范概念。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应用,“技术防范”越来越为监狱所认可、接受,它必将带来安全防范的一次新的革命。 技术防范手段可以说是人力防范和物质防范手段的延伸和加强,它是对人力防范和物质防范在技术应用方面的补充和强化。它以人防、物防为依托,并且融入其中,使安全防范在探测、延迟、反应这三个基本要素中不断增加高科技的含量,不断提高探测能力、延迟能力和反应能力。一方面,探测要准确无误,延迟时间长短要合适,反应要迅速;另一方面,要使反应的时间,小于(至多等于)探测加延迟时间,即:T反应≤T探测+T延迟,使防范手段真正起到作用,确保监狱安全。 安全技术防范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单机到成套

浅论罪犯劳动改造的意义

浅论劳动改造的意义 【摘要】自从中央领导同志提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之后, 关于“首要标准”的讨论就成了当下监狱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了。 罪犯劳动改造制度是监狱依照法律法规, 以改造人为宗旨, 以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为方针, 使服刑罪犯通过劳动进行改造、学会劳动技能、重新适应社会, 实现监狱的改造功能和其他社会功能的一项监狱制度,是监狱在依法行刑、公正执法、完成劳动改造工作任务过程中所形成的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在监狱体制改革的重大历史背景下, 从完善监狱法规的维度出发, 我们必须构建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罪犯劳动改造制度, 使我国监狱能够顺利实现落实“首要标准”、提高改造质量的目标,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首要标准;劳动改造;创新 马克思指出, 劳动是一切社会病毒的伟大消毒剂。他认为, 人类在生产劳动过程中, 不但改造客观世界, 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因此, 劳动是改造人、造就人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组织罪犯进行劳动改造, 对于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 贯彻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自新中国成立以来, 劳动改造作为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得到了高度的重视, 已经走过了60 年的历史征程, 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和可资借鉴的历史经验。从某种方面说, 罪犯劳动改造是新中国监狱工作的“基石”。 一、劳动改造的历史意义 “任何一种监狱制度总是由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决定的, 以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国情为背景条件的。具有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的罪犯劳动已成为许多现代国家监狱制度中的内容。①”在中国将监狱与罪犯联接最为广泛的、最为紧密的是罪犯劳动。 众所周知, 我国的罪犯劳动改造工作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劳动改造人和毛

谈谈现代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新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谈谈现代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新 版)

谈谈现代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新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概述 现代安全防范技术是直接为社会的稳定和保障社会财富的安全服务的。他通过高科技手段实现预防犯罪(入侵)或有效制止犯罪,打击罪犯为目的。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时期,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效率,已成为社会发展潮流的必然。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是一个系统集成工程,是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相互密切配合的,充分发挥设备、技术、管理、组织、人员各方面功能的系统工程。 设备集成必须实现各类配套设备的“无缝连接”,软、硬件资源共享以及系统的高可靠性、可维护性、可扩充性和平滑升级的目的。技术集成是将各子系统的功能融合在一起,形成全系统更高层次的、更强大的整体功能,对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而言,很大程度上通过综合信息管理和辅助指挥决策系统来体现,这也是当前此类系统的难点之一。管理集成是通过合理的、可操作的程序、规范和条例发挥人和设

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日岀 摘要:木文首先简述了有关劳动改造的哲学思想和法律依据,简要论述了劳动改造是监狱刑罚执行的重要内容,是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罪犯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之后,按照科学发展的观点对劳动改造的刑罚执行作用、心理矫治作用、职业技能培训作用、情绪稳定与自我实现作用、服务社会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最后,讨论了在监狱体制改革的框架下,在确保正确执行刑罚的前提下,应当更加注重罪犯的改造和社会化需要。此外,还讨论了劳动改造应注意避免的“误区”,以确保监狱执行刑罚和罪犯社会化过程顺利完成。 一、有关劳动改造制度的理论简述 1 >哲学依据 大量的考古学发现证明首先有了劳动活动,才出现了人类。有了劳动,人类才开始有了自己的历史。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 必须能够生活。但是必须通过劳动才能获得生活所需的一切。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出的论点,即“劳动”是人类的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活动的基本条件”,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劳动本身是人类历史的起点,可以说劳动创造了人类和推动了社会的不断进步。 对罪犯实施劳动改造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一贯思想。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阐明“生产劳动是罪犯改过自新的唯一手段”。马克

思主义哲学认为,劳动能够改造世界、改造人类,体力劳动是防止一切病毒的消毒剂。 2、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监狱法》第四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罪犯参加劳动,不是“自愿”,而是必须。既是罪犯的法定义务,又是对罪犯的惩罚,体现了监狱执行刑罚的固有属性。 《监狱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我国的监狱不仅是罪犯刑罚的执行机关,也是罪犯改造机关,“惩罚和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是我国监狱工作的既定方针。劳动改造是对罪犯进行惩罚和改造的重要手段。 二、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从古代肉刑、苦役到现在的劳动改造,刑罚的惩罚功能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而不断淡化。现代行刑文明化、科学化、社会化的发展趋势是,监狱行刑不单纯追求惩罚效果的价值取向,而更注重于罪犯的恶习得以矫正和改造,从而最终实现再社会化。我国监狱以惩罚和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也将监狱行刑定位于“改造人”的最终目的,惩罚和改造是实现

恩格斯的生态观及其现代意义

恩格斯的生态观及其现代意义 一第一,恩格斯认为劳动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核心环节,只有人的实践,才能产生人与自然的关系。恩格斯的这一思想是通过对比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体现出来的。人与动物的活动虽然对自然界都会发生一定的影响,但二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强调了人的实践活动,即劳动使人并不像动物那样仅仅是消极的适应自然界,而是有目的变革、利用自然。只有人才能在自然界上打下他们的意志印记。正是劳动使人实现了第一次提升,从动物界脱离出来,从而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通过劳动,人类取得了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的一个又一个胜利,并使自然界的面貌和人类社会的面貌都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因此,恩格斯相当重视主体的能动性,可见,恩格斯的生态观是积极的。 第二,恩格斯指出,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是改造自然的前提。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要受各种客观条件制约,即人有受动性的一面。所以,人类不能过于自负,盲目以为自己是“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而滥用人的实践能力。恩格斯针对当时已经出现的一些生态失衡现象,警告人类:“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所以,人类必须考虑自己行为可能带来的长期后果。这就需要人类在改造自然时,要尊重自然规律,在顺应自然的基础上对自然界进行变革。对自然界的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不顾后果的肆意开发,那样做只会遭到自然界的报复。而只有在充分认识并掌握自然规律后,主客体之间达到一种统一,人类才能真正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按自己的目的去变革自然,人与自然也才能真正相互协调、共同进化发展。 第三,恩格斯论述了人与自然界的统一性。人类是自然之子,人永远不能割断与自然界的,不能凌驾于自然界之上。人类一方面按照一定的目的以自己的劳动改造着自然界,使自然不断地适应人类的发展;另一方面,人类也必须改造自身以适应自然界的发展,这是人类生存的前提。因为人类的活动作用于自然界的同时,作为客体的自然界也反作用于人类,即把人类对自然界的影响反馈给人类。这种反馈不仅仅是给人类提供生存发展的物质资料,同时也以一种异己力量呈现在人们面前。所以,必须形成人与自然协调统一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互利共生,共同发展。 第四,恩格斯把自然观和历史观统一起来,认为,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对社会生产方式以及社会制度进行变革。人不仅具有自然属性,还具有社会属性。人类并不是孤立地与自然界发生关系,而是以社会为中介与自然界发生着,

监狱安保系统方案

XXXX监狱监区 安保系统 设 计 方 案

目录 一.工程简介 二.工程概述 三.系统需求 四.系统设计总体原则 五.设计依据 六.系统设计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简介 6.1.1.摄象部分 6.1.2.传输部分 6.1.3.控制部分 6.1.4.显示与记录 防盗报警系统简介 6.1.5.信号源 6.1.6.传输系统 6.1. 7.报警主机的处警对策 七.设计方案 7.1XXXX监狱监区勘察情况 7.2工程风险等级分析 7.3监控系统总体功能要求 7.4前端布防设计 7.5信号传输 7.6监控中心机房设计: 7.6.1矩阵切换控制部分:

7.6.2显示记录部分: 7.6.3报警联动: 八.设备选型设计 九.主要设备性能 ULTRAK网络视频服务器介绍 CM9740切换矩阵 WAT-902H摄像机 MX4016MD-X视频移动报警器(G ENEX TM画面处理器)CV-MM多媒体工作站 十.工程建成后的防范能力及有关技术指标 十一.对讲系统设计方案 11.120路监仓对讲主机(型号:HBT-20) 11.2二十路监仓对讲配机(型号:HBT-20G) 11.3监仓对讲防暴分机(型号:HB-AE) 11.5门灯(型号:HBT-M) 十二.设备清单 十三.系统集成 13.1建设智能化监狱目标 13.2总体设计目标和原则 13.3监狱智能化管理系统 13.4集中的监视、控制和管理功能 13.5综合的处理功能 信息集成和综合管理功能 全局事件的管理功能 流程自动化管理功能 一体化的公共通讯网络管理功能

一. 工程简介 XXXX监狱位于XXXX市XXX7号,此次属于招标范围监区扩容工程是关押罪犯的主要场所,为2幢、5层楼,占地13160平方米,共134个监舍,10个关押单位,关押罪犯约2千余人。其中2号楼2、3层为高危犯关押区。为了使XXXX监狱监区的安全防范工程达标。参照《XXXX监狱监区扩容工程监控系统招标书》的精神,本公司严格按照业主的要求,特选用了一套集监视、防盗报警、对讲系统等为一体的安保系统为业主提供高效、可靠的技术防范手段。 二. 工程概述 XXXX监狱监区安全防范系统包括:闭路电视监控(CCTV)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监狱对讲系统。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主要是辅助保安系统对XXXX监狱监区内外的现场进行监视。它使管理人员在监控中心机房中能观察到监区内所有重要地点的情况,为其他系统设备的运行和犯人活动提供了监视手段。如在出入口、通向室外的大门、边门、主要通道等处安装摄像机,将监测区的情况以图像方式实时传送到监控中心,值班人员通过电视屏幕墙可以随时了解这些地方的重要情况。监视系统除了起到正常的监视作用外,在接到防盗报警系统的示警信号后,还可以进行实时录象,录下报警时的现场情况,以供事后重放分析。 防盗报警系统: 防盗报警系统是用报警探测器对XXXX监狱监区内重要地点和区域进行布防。它可以探测非法侵入时,及时向有关人员示警。防盗报警系统除以上功能外,还有就是一旦有报警,便即使记录入侵时间、地点和人物,同时向监视系统发出信号,让其录下现场情况。 对讲系统:

罪犯劳动改造学

罪犯劳动改造学指导 绪论 选择题 1、劳动是指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通过支出和消耗精力,作用和改变自然物,创造必要的社会财富的(有目的的活动)。 2、罪犯劳动改造学的学科地位是(监狱科学的主干学科)。 3、犯罪劳动改造学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办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指导思想,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指导思想,坚持为国家长治久安服务的知道思想)。 4、罪犯劳动改造学的任务是(罪犯劳动改造学要为劳动改造实践提供精神武器,罪犯劳动改造学要为提高罪犯劳动改造的效能服务,罪犯劳动改造学要不断完善学科理论体系)。 5、罪犯劳动改造是指国家刑罚执行机关通过有计划地依法强制组织有劳动能力的服刑罪犯从事创造社会财富的实践,以促使其不断转变(思想观念的活动,发展能力的活动,增强体质的活动)。 6、罪犯劳动改造学的常用研究方法有(调查研究法,经验总结法,综合研究法,抽象与概括法,实践检验研究法)。 简答题 1、罪犯劳动改造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什么? 罪犯劳动改造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 (1)研究罪犯劳动改造的科学性 (2)研究罪犯劳动改造的规律性 (3)研究罪犯劳动改造的时效性 2、罪犯劳动改造学研究任务是什么? 罪犯劳动改造学的研究任务是: (1)为罪犯劳动改造实践提供精神武器 (2)为提高罪犯劳动改造的效能服务 (3)不断完善罪犯劳动改造学的的学科理论体系 3、罪犯劳动改造学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罪犯劳动改造学的指导思想是: (1)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指导思想 (2)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指导思想 (3)坚持为国家长治久安服务的指导思想 4、罪犯劳动改造学的研究方法是什么? 罪犯劳动改造学的具体研究方法有: (1)调查研究法 (2)经验总结研究法 (3)综合研究法 (4)抽象与概括法 (5)实践检验研究法等 5、犯罪劳动的含义是什么? 所谓罪犯劳动改造,是指国家刑罚执行机关通过有计划地依法强制组织和知道有劳动能

试论劳动改造的意义

试论劳动改造的意义 一、劳动改造的历史意义 (一)劳动改造是中国社会主义监狱制度的根本特色 1、我国监狱制度统称为劳动改造制度,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中具有特定地位。 所谓劳动,是指人们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通过支出和消耗体力和精力,改变劳动对象使之适合自己需要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罪犯劳动是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后的一种特有现象。 罪犯劳动改造通过对罪犯在狱内建立新的社会存在方式和劳动方式,是罪犯生活在一种新的健康的社会方式之中,而这种新的社会存在方式既是对正常社会一般存在方式的模拟和再现,又完全不同于罪犯犯罪前所处的畸形的社会存在方式,这种新的社会存在方式充满着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劳动关系、人际交往、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其渗透的核心思想是学会做人、人文关怀和劳动改造,其最终目的是要使罪犯通过有效的劳动改造树立科学正确的人生观和劳动观,达到自食其力和劳动致富。这种独特功效对罪犯是十分适用和必要的,对罪犯的改造会产生巨大作用。 运用劳动达到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改造罪犯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前提和基础,改造不好罪犯就难以预防和减少犯罪,因此改造罪犯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治本之策。同样,预防犯罪也十分重要,预防犯罪工作做好了,对改造罪犯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对改造质量的全面提高也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2、劳动改造的伟大作用。 马克思说“劳动是罪犯改造自新的唯一手段”“劳动是一切社会病毒的伟大消毒剂”。他对劳动能改造人做出了高度的评价。 (1)我国监狱的罪犯劳动改造工作是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向前发展的,并将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2)在我国罪犯劳动改造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同实际保持十分密切的联系,既要注意吸收借鉴国外一切有利于我们的罪犯劳动改造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同时更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我国监狱罪犯劳动改造工作的实际出发,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我国罪犯劳动改造学的理论体系。 3、劳动改造是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 我国60多年来在监狱实施罪犯劳动改造一直以改造罪犯为归宿,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使劳动改造成为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不可替代的手段。(1)罪犯劳动改造以改造人的理论为指导,但在实际中也不时背这个正确的理论,表现为理论与实践的脱节;(2)罪犯劳动改造是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但在实践中劳动也不时成为主要手段,经济效益成了主要目的;(3)罪犯劳动在历史上曾经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目前的国家经济总量中罪犯生产数量已可以忽略不计,表现为历史与现实的巨大反差;(4)随着新形势下监狱体制改革和其他配套改革的全面推进,罪犯劳动的改造职能的切实归位,罪犯劳动改造将会出现新的可喜局面。 (二)劳动改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的基础。 首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下实行罪犯劳动改造,是做好新形势下罪犯劳动改造工作的需要。随着“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的出台、监狱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和“首要标准”的提出,标志着罪犯劳动改造已经开始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误区转变为切实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增加劳动技能、减少重新犯罪率,使罪犯成为守法公民为目的的

浅谈监狱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劳动改造工作

浅谈监狱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劳动改造工作(摘要) 监狱的性质和属性决定着其中心任务是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一、劳动改造作为我国现行司法行刑的基本手段,有着其理论和法律依据,其功能体现在监狱工作各个方面。 (一)罪犯劳动的长期存在有其理论和法律依据。 罪犯劳动是一种客观存在,是法律赋予监狱完成监管改造任务的途径和手段。 (二)罪犯劳动的存在和发展是确保监管秩序安全稳定、监狱事业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罪犯劳动在监管改造工作中主要有五大功能,罪犯劳动的长期存在和持续发展依然是确保监狱监管改造罪犯任务的实现和《监狱法》贯彻落实的客观需要。在现行法律框架范围内,组织罪犯劳动就成了监狱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和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阵地。 二、监狱运行体制和监管改造形势在变化发展,但劳动改造对监管改造质量的提高依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罪犯的劳动过程是一个主客体双方互相作用、影响的过程,罪犯可以体会到劳动作为人生本质的真实性和自我价值实现的根本性。 2、罪犯劳动是在特定条件下对社会劳动的再现和回归,使监狱从单纯监禁和单纯教化的模式中解脱出来。 3、罪犯劳动不仅是行刑手段,同时也是行刑目的,劳动改造实现了行刑手段和行刑目的的辩证统一。 三、充分认识和发挥劳动对罪犯行为的矫正重塑功能及其对教育改造的促进作用,实现监管改造工作的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一)罪犯劳动组织管理应以法制化为前提。 1、从法制的角度对罪犯劳动合理定位。 2、法制化呼唤经费保障的立法加强。

3、劳动组织安排要注重罪犯公民权利的保障。 (二)罪犯劳动组织管理应以科学化为要求。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2、要全面加强基础管理,基础管理要注重理念和方法手段的科学性。 3、要遵循新时期劳动改造罪犯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罪犯劳动生产应以社会化为目标。 1、最大限度地发挥罪犯劳动过程的再社会化的作用。 2、充分整合和利用社会力量,加强对罪犯的技能培训。 3、与市场接轨,改进对罪犯劳动改造成果的评估方法。 劳动改造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笔者认为坚持依法组织管理罪犯劳动是依法治监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坚持面向再社会化,科学组织管理罪犯劳动是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推动监狱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实现途径和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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