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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培训机构费用退还管理办法(2023年版)

课外培训机构费用退还管理办法(2023年

版)

课外培训机构费用退还管理办法(2023

年版)

一、背景和目的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课外培训机构费用的退还流程,确保家长

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课外培训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学科培训、艺术培训、体育培训等。

三、费用退还原则

1. 课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明示课程费用、杂费等项目的收费标准,并在与学生或家长签订培训合同时,明确约定退费的条件和金额。

2. 若学生或家长提出退费申请,课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费条件进行办理。

3. 课外培训机构不得以无故延迟、拖延或变相拒绝退费。

4. 课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向学生或家长退还应退款项,并提供相应的退费凭证。

四、退费流程

1. 学生或家长提出退费申请后,课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核实相关信息。

2. 课外培训机构应当在收到退费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手续。

3. 课外培训机构应当向学生或家长提供退费明细,明确退还的费用项目和金额。

五、争议解决

1. 若学生或家长与课外培训机构之间发生退费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无果,双方可以依法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

六、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

1.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课外培训机构费用退还的监督,确保相关政策的执行。

2.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课外培训机构,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和纠正。

七、附则

1.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相关规定。

2.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XX(相关管理机构)所有。

3.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学生”包括直接报名研究的自然人和经其

承担监护责任的未成年人。

4. 本管理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补充和调整。

以上为课外培训机构费用退还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由相关管理机构进一步制定。

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

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 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继续教育和培训的需求日益增长。校外培训机构作为满足这一需求的重要途径,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诸多问题,如教育质量不可靠、价格不透明、虚假宣传等,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了困扰和损失。为此,我们制定了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提升教育质量,维护学生和家长权益。 二、政府监管责任 1. 政府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2. 设立专门的监察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 3.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存在教育质量问题和虚假宣传问题的机构进行立案调查。 三、机构准入与审批 1. 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门槛,要求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教育经验和资质。 2. 对于新开设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申请审批,并经过相关部门的专业评估和现场检查。 3. 对于违规违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处罚。

四、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 1. 校外培训机构应聘请合格的教师,要求教师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教学能力。 2. 校外培训机构应设立教学质量管理部门,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3. 校外培训机构应建立学生评价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学质量的满意度和改进建议。 五、价格透明与消费维权 1. 校外培训机构应公示培训课程的收费标准和详细的费用说明。 2.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强制捆绑销售课程,要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3.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投诉。 六、宣传管理与信息公示 1. 校外培训机构在宣传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虚假宣传。 2. 校外培训机构应主动公示教师资质、教学成果等信息,提供充分的信息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七、合作机制与信息共享 1. 政府与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课外培训机构费用退还管理办法(2023年版)

课外培训机构费用退还管理办法(2023年 版) 课外培训机构费用退还管理办法(2023 年版) 一、背景和目的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课外培训机构费用的退还流程,确保家长 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课外培训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学科培训、艺术培训、体育培训等。 三、费用退还原则

1. 课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明示课程费用、杂费等项目的收费标准,并在与学生或家长签订培训合同时,明确约定退费的条件和金额。 2. 若学生或家长提出退费申请,课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费条件进行办理。 3. 课外培训机构不得以无故延迟、拖延或变相拒绝退费。 4. 课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向学生或家长退还应退款项,并提供相应的退费凭证。 四、退费流程 1. 学生或家长提出退费申请后,课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核实相关信息。 2. 课外培训机构应当在收到退费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手续。

3. 课外培训机构应当向学生或家长提供退费明细,明确退还的费用项目和金额。 五、争议解决 1. 若学生或家长与课外培训机构之间发生退费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无果,双方可以依法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 六、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 1.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课外培训机构费用退还的监督,确保相关政策的执行。 2.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课外培训机构,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和纠正。 七、附则

1.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相关规定。 2.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XX(相关管理机构)所有。 3.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学生”包括直接报名研究的自然人和经其 承担监护责任的未成年人。 4. 本管理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补充和调整。 以上为课外培训机构费用退还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由相关管理机构进一步制定。

课外培训机构退款管理办法(2023年版)

课外培训机构退款管理办法(2023年版) 课外培训机构退款管理办法 (2023年版) 1. 目的 本退款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课外培训机构与学生之间的退款事宜,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良好的教育市场秩序。 2. 退款流程 2.1 学生如需申请退款,应在课程开始后的一个月内向课外培 训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2 课外培训机构应在收到学生退款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 行审核,并书面回复学生申请的结果。 2.3 若学生退款申请符合本退款管理办法的规定,课外培训机 构应在收到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退还学生已缴纳的学费款项。 3. 退款标准 3.1 若学生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款申请,课外培训机构应全额 退还学生已缴纳的学费款项。

3.2 若学生在课程开始后一个月内提出退款申请,课外培训机 构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退款: - 退款申请提交后的一个月内,退款金额为已缴纳学费的80%; - 退款申请提交后的一个月后,不予退款。 4. 特殊情况 4.1 若课外培训机构在课程开始前决定取消或延期课程,并且 学生因此无法参加课程,课外培训机构应全额退还学生已缴纳的学 费款项。 4.2 若学生因伤病或其他不可控因素无法继续参加课程,可以 向课外培训机构提出退款申请。退款金额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最终决定由课外培训机构负责。 5. 其他规定 5.1 学生退款申请必须提供有效的退款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 材料。 5.2 本退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仅适用于正式注册并合法经营的课 外培训机构,不包括个人教师的私人培训课程。 5.3 课外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退款管理制度,并公示在校内 显眼位置。

以上为《课外培训机构退款管理办法 (2023年版)》的内容,自2023年X月X日起生效。

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15篇)

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15篇) 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制度篇1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办法 第一章、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填写报名表-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入学登记表-正式入学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费用明细请参照附件1.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教材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受到缴费单后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和常务总监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_1%

2)延迟两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常务总监以及百事威总经理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_2% 3)延迟超过两周以上缴费的,一并处以按照学费5%的金额进行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_5% 4.学生缴纳清学费后,学校须按照国家财务规定的流程和方式,签发收据作为缴费证明; 5.学生一旦缴费办理入学,必须按照_培训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产生要求退学或退费的问题,将按照百事威退学、退费管理办法执行。若学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要求退学、退费,学校扣除手续费、管理费和服务费予以退还;如若学生因个人主观问题要求退学退费,学校将合理地收取违约金;具体实行办法,参照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一、学校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使用相关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该票据作为学校收费和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学校入学后因故要求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课外培训机构退款政策(2023年版)

课外培训机构退款政策(2023年版) 1. 退款政策概述 本课外培训机构的退款政策基于公平、可行、透明和公正的原则,旨在保障学员的利益,并建立和谐的合作关系。 2. 退款申请条件 学员应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退款: - 提交书面申请,注明退款原因; - 申请退款的课程尚未开始,或者在开课后一定时间内(具体时间由课程安排决定)。 3. 退款流程 学员申请退款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学员向课外培训机构提出退款申请,并注明退款原因; 2. 课外培训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课外培训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学员的已缴费用; 4. 退款将通过原支付方式进行,如果支付方式不可行,则将与学员联系,商议其他退款方式。

4. 退款金额 退款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 若学员在课程开课前提出退款申请,将全额退款; - 若学员在课程开课后的特定时间内(具体时间由课程安排决定)提出退款申请,将按照以下比例退还已缴费用: - 开课后不满3个工作日:退还已缴费用的90%; - 开课后不满7个工作日:退还已缴费用的70%; - 开课后不满14个工作日:退还已缴费用的50%; - 开课后超过14个工作日:不予退款。 5. 特殊情况处理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学员可申请特殊退款: - 学员因疾病或意外事故无法继续上课,需提供医生证明或相关证明文件; - 课程质量严重不符合标准,需提供相关证据。 6. 其他事项 - 若学员有多个退款申请,将按照申请先后顺序依次处理; - 退款过程中如有任何纠纷或争议,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 本退款政策自2023年起生效,以后的修改将在网站上公布。 以上退款政策仅为课外培训机构的一般规定,具体退款政策可能因课程、地区或其他因素而有所不同。学员应在报名前详细了解相关退款政策,并按照规定进行申请。

2023年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2023年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教育培训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促进个体全面发展和提高人力资源质量的重要途径。为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2023年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将从多个方面加强对教育培训的监管和管理,促进教育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政策制定和体系建设 教育培训是具有社会性、公益性和经济性特征的事业,需要政府明确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2023年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具体政策措施,促进教育培训事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二、推进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 教育培训的核心是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必须与时俱进,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2023年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将鼓励教育培训机构开发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学内容,推广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 三、建立健全师资队伍和管理体系 优秀的教师是教育培训的核心资源,培训机构必须重视师资队伍建设。2023年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将加强对教育培训师资的管理和培养,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促进优秀人才的培养和流动。 四、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和评估

教育培训机构是教育培训事业的主体,必须严格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培训质量和学生权益。2023年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将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准入、退出和审计管理。 五、提供多元化的教育培训服务 教育培训具有多样性和个性化的特点,需要提供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教育培训服务。2023年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将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教育培训事业,提供多元化的教育培训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六、加强对教育培训市场的监管和整治 教育培训市场存在一些乱象和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和整治。2023年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将加强对教育培训市场的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七、加强与国际教育培训交流与合作 教育培训是一个有利于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领域,可以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的经验和理念。2023年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将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教育培训事业的国际化发展。 总之,2023年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将在政策制定、课程改革、师资队伍、机构监管、服务多样性、市场整治和国际交流等方面加强管理和监管,促进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提高人力资源质量,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

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 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加强立法和监管:制定和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明确机构的办学准则、资质要求、经营行为规范等。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合作机制。 2. 完善机构注册和备案制度:建立了解机构办学情况和学生信息的机制,对于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注册和备案,并定期公示和更新注册信息。同时,加强年检和评估机制,对机构的师资力量、教学质量、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估。 3. 提高机构师资水平: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的管理和培养,要求机构拥有合格的教师和专业人员。鼓励机构与高校、教育科研机构等合作,开展师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4. 加强资金管理:建立机构资金管理制度,对机构的资金来源、使用和报账进行严格监管。加强对机构经营行为的审计,防止资金滥用和挪用。同时,鼓励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优化支付和结算服务,提高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便利性。 5. 提升教学质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机构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估和排名。对于教学质量较差的机构,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甚至取消其注册资格。

6. 强化家长监督和参与:鼓励家长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家长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家长的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加强家长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了解和认知,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培训机构。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管,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为校外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全额资金监管工作方案

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全额资金监管工作方 案 为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及监管体系,提升监管和服务水平,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结合我市实际,完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端、银行保险行业监管端和培训机构端、家长端数据对接和共享机制。建立监管规则,实施校外培训机构全额资金动态、精准监管,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退费、使用等资金运作模式。通过监管,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校外培训机构“抽逃资金”“跑路”等办学风险,提升行业监管工作效率,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健康、良性发展。 二、监管对象 双鸭山市行政区划内校外培训机构。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在充分对接和研判的基础上,完善全国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端、银行保险行业监管端和机构端、家长端,实现数据对接和共享。

(二)完善资金支付和监管平台。根据需要做好银行监管端的模型设计和程序开发,实现资金安全支付和账户余额动态监管,实现信息及时反馈。 (三)完善三方协议。结合此次工作要求,在双方自愿基础上,修改完善、签订市教育和体育局与相关银行的监管协议、各校外培训机构与银行的资金代管协议。 (四)完善培训合同。完善校外培训机构与消费方的制式合同模板。机构应与参培的每一位学员(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版),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 (五)强化工作宣传。采取再次发布黑白名单、通过中小学校班级群宣传、致家长一封信等适当方式,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学生及家长做好此次工作广泛宣传,让社会知晓、理解、支持、配合工作。 (六)加强过程指导。实地指导机构工作,落实全额资金监管规则,根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及时修订监管工作规则。 (七)强力推进执法监管。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强力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的整治查处,将防范化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风险、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版)

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济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开展校外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财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对开展以职业技能为主的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规范资金使用,防范经济活动风险,保障学员、家长、从业人员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机构经济行为;科学执行机构预算制度,

对所有业务收支等实施预算管理;依法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权益分配,加强财务监督,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建立健全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机构资产管理,保障机构培训活动秩序;加强内部控制,切实防范经济活动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财务决策和监督制度,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体制。机构法定代表人对本机构财务工作和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实际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机构应当设置独立的财会部门,不具备单独设置财会部门条件的,应当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未设置财会部门或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机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第八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关

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

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 背景:校外培训机构作为学生学习和提升技能的重要渠道,已经成为了教育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校外培训机构的迅速增多和发展,培训质量参差不齐、乱象频发的问题也逐渐浮现,给学生们的健康成长带来了一系列的隐患。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势在必行。 一、政策法规的完善 1. 清晰明确的行业准入规范:通过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条件进行明确规定,清楚列明所需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教学管理体系等要求,确保校外培训机构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2. 严格的经营许可制度: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许可制度,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需依法申请经营许可证,凡未获得或超期未获得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将被关闭。 3. 健全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定期督导,确保其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经营,严禁违规招生、教学低俗化等行为。 二、师资力量的提升 1. 增加教师素质的培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力度,针对不同学科领域、教学年级和教学方式,提供相应的培训课程,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2. 定期考核和评价: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定期考核和评价制度,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学科竞赛等方面的综合

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招生资质、岗位晋升和待遇发放的重要参考。 3. 加强师德教育: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师德教育课程,培养教师良好的教育理念和职业道德,加强教师的自律和责任感,保障学生权益和健康成长。 三、规范教学管理 1. 课程设置的科学性: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学生的兴趣和需求,科学设置课程内容,注重学科知识的衔接和培养学习方法的能力,防止过分追求应试培训。 2. 小班化教学的普及:提倡小班化、个性化的教学模式,根据学生的不同学习特点和能力,设置适宜的班级规模,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教师,确保教师能够充分关注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 3. 提供适当的学习支持:校外培训机构应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学习指导和辅导,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索,建立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业成绩。 四、加强信息公开和家校合作 1. 公开透明的招生和收费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应对招生和收费制度进行公开透明,明确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收费标准等方面的信息,让家长和学生能够清晰了解相关政策。 2. 定期家校交流会:校外培训机构应定期组织家校交流会,邀请家长参与教学讲座、活动展示等,让家长了解学校的教学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习2023年《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发言稿(附解读)

学习宣贯《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发言稿 近日,教育部颁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o这标志着我国校外培训治理法治化迈出了重要一步。《办法》的出台,为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提供了基本依据,有利于发挥行政处罚的重要作用,保障“双减”改革不断取得实效,推动校外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办法》是保障“双减”改革稳步推进,深化校外培训治理的必然要求。“双减”改革实施两年以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问题仍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双减”工作的满意度。在校外培训领域,主要表现在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开展校外培训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机构“卷钱跑路”问题仍零星发生,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仍不时受到损害。这些问题虽然及时得到了处理,但由于没有明确的处罚办法,大多处罚力度较弱,警示效果不够。尽快建立健全校外培训处罚办法,明确执法责任、执法权限、执法依据,通过法治方式深化校外培训治理,让校外培训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合规者受到保护。这是加强和规范校外培训治理,保障“双减”改革不断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 《办法》明确了违法培训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较强的警示教育作用。如《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符合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将被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第十八条规定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相关处罚规定。这让校外培训监管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培训处罚有了明确依据。可依法依规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和“黑机构”,形成警示震慑,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从而保护合规守纪的培训机构的权益,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 《办法》对违法培训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为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培训

2023年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2023年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一、引言 近年来,培训行业快速发展,培训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给各行业提供了专业的培训服务。然而,一些不规范的培训机构也随之涌现,给社会带来了困扰。为了规范培训机构的管理,保障培训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23年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的出台具有重大意义。 二、培训机构登记与准入 1. 培训机构应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登记。包括公司注册证明、相关许可证明、课程设置方案等等。 2. 培训机构应经过资质审查,具备一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确保能够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 3. 培训机构的准入应采取分类管理的方式,根据不同类型、规模、性质等特点进行不同程度的准入要求。 三、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 1. 培训机构应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主要课程的讲师。 2. 培训机构应定期进行教师培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方法。 3. 培训机构应建立教师考核机制,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进行师资调整。 四、培训机构课程设置

1. 培训机构应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状况设置课程,确保培训内容与实际需求相匹配。 2. 培训机构应定期评估课程的教学效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课程调整和改进。 3. 培训机构应提供多样化的课程形式,如线上培训、面对面培训、实践实训等,满足不同学员的需求。 五、培训机构管理体系建设 1. 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教务管理等。 2. 培训机构应建立学员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情况和成绩,及时反馈学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书。 3. 培训机构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对培训质量、服务水平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六、培训机构监督与评估 1. 培训机构应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对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培训机构应建立学员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并主动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七、培训机构违规行为处罚 1.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培训机构,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

2023年培训经费管理制度_培训经费管理制度规定

2023年培训经费管理制度_培训经费管理制度规 定 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加强和规范培训费支出管理,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节约培训费开支,参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行〔〕32号)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法院和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 第四条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五条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尽早制订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经费预算后列入部门预算,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六条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第三章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一)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二)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三)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四)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五)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六)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七)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支出。 第八条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 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不安排住宿的,综合定额标准按扣除住宿费后的标准核定。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赴外地培训,或培训期间赴外地考察、调研的,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外,苏州地区以外往返交通费按规定据实列支。

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

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 摘要: 随着我国教育发展的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在提高学生学业水平和素质教育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校外培训机构市场乱象丛生,亟需加强治理和监管。本文旨在提出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以确保校外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和学生权益的保障。 第一部分:背景与问题陈述(500字) 1. 教育发展背景 教育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学生培训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在学生学业水平提高和素质教育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 校外培训机构市场乱象 校外培训机构市场乱象丛生,存在以下问题: (1)无资质机构乱象:一些无资质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业务,教学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2)教师素质参差不齐:培训机构缺乏对教师的准入和评估制度,导致教师素质参差不齐。 (3)过度竞争压力: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为了争夺学生和利润,采取了低价竞争、虚假宣传等手段,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声誉。

(4)学生负担过重: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时间和经济压力过大,学习负担过重。 3. 现有治理不足 目前,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和监管还不够完善,缺乏规范和有效的管理机制。 第二部分:治理方案(2000字) 1. 建立全面监管体系 (1)设立专门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构,负责市场准入、运营监管、纠纷调解等工作。 (2)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标准、资质要求和教学质量评估等。同时,加强执法力度,对违规机构进行处罚和纠正。 (3)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公示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教育理念、教学质量等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 (4)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对校外培训机构提供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2. 提升师资素质 (1)制定教师资格准入标准,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教师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2)提供教师发展机会,鼓励校外培训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开展教学研究和交流,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

2023年___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方案

2023年___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方 案 背景 随着教育行业的迅猛发展,校外培训机构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研究资源和培训机会。然而,由于一些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混乱和环境污染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以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目标 本方案的目标是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和健康安全标准,同时推动其可持续发展。 方案内容 1. 法律法规建设:

-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要求,包括环保、健康安全、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 紧密配合教育部门,逐步建立统一的监管机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存在和运营。 2. 监督检查: - 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力度,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机构的环境、设施、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 - 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甚至吊销许可证等。 3. 环保要求: - 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采取环保措施,包括合理使用资源、垃圾分类、减少污染排放等。 - 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机构,要督促其进行整改,确保达到相关环保标准。 4. 健康安全管理:

- 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健康安全管理,确保教学场所、设施 设备等符合安全标准。 - 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并提供相关培训,增强机构及教职员 工的安全意识。 5. 宣传教育: - 开展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于 环保和健康安全的重视程度。 - 向家长、学生及社会各界宣传相关政策,引导他们选择合规、环保的校外培训机构。 资源保障 为顺利实施上述方案,我们将: - 调派专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 增加监管经费,用于加强监督力度; - 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共同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课外培训机构报名管理办法(2023年版)

课外培训机构报名管理办法(2023年版) 目的 本文档的目的是制定课外培训机构报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报名流程,保障学生权利和培训质量。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课外培训机构的报名管理工作。 报名流程 1. 学生填写报名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报名课程。 2. 学生缴纳报名费用,并获得收据作为凭证。 3. 课外培训机构确认学生报名信息,并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后,课外培训机构将学生录取,并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5. 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要求完成缴费手续。 6. 课外培训机构根据学生的缴费情况进行课程安排。 学生权利保障

1. 学生有权了解课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教师资质以及教学 设施等信息。 2. 学生有权对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提出质疑和投诉,并得到及 时回应和处理。 3. 学生有权在报名过程中获得真实、准确的信息,并保证个人 信息的保密性。 4. 学生有权在缴费后按照合同要求享受培训服务。 培训质量保障 1. 课外培训机构应确保教学内容与招生宣传一致,不得虚假宣传。 2. 课外培训机构应保证教师具有相应的教学资质,确保高质量 的教学。 3. 课外培训机构应提供适合学生能力的教学材料和教学设施。 4. 课外培训机构应定期评估和反馈学生的研究情况,及时调整 教学计划。 违规处理 1. 如果课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或提供虚假信息,将会受到警告、罚款或吊销执照等惩罚措施。

2. 如果课外培训机构教学质量严重不达标,将会面临停止招生、吊销执照等处罚。 3. 如果课外培训机构未按要求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将会受到罚 款或执照暂停等处理。 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日期)起生效。 以上为《课外培训机构报名管理办法(2023年版)》内容,如有 任何修改或补充事宜,将另行通知。

2023年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2023年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2023年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__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由组成,其中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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